不打烊樂隊與蕭亞倫的PK結束後,接著便是栗圓VS李霏霏的組內PK了。
不過這些和不打烊樂隊他們已經沒什麽關係了。
回到休息室後,一身輕鬆的葉未央非常愜意的看著他們的競演,還化身大眾評審,對她們們的競演指指點點了一番。
最終,擅長唱跳的李霏霏還是遜色於栗圓一些,以20票的差距,敗落敗者組。
而最後上場PK的薑夢影與陳嵐組,薑夢影也不出意外的拿下了勝利。
四位敗者組選手便這麽新鮮出爐了。
法拉奧、蕭亞倫、李霏霏和陳嵐。
他們四人將會在下一場競演,與四位踢館嘉賓同台PK,最終勝利者補入首發的八人名單,失敗者則徹底淘汰。
敗者組的四人,還在會議室裏麵見四位踢館嘉賓,並且和他們抽選下期的競演命題,而四位勝者組的嘉賓,倒是已經錄製結束了。
但從節目份額來說,勝者組還真不一定有敗者組的畫麵多。
但是要論影響力的話,節目播出後四位勝者組的嘉賓討論肯定是要比敗者組高的多。
錄製結束,嘉賓陸續離場。
在休息室外的過道上,將要離開的不打烊樂隊,再次被蕭亞倫帶著經紀人給攔了下來。
話題無非還是邀歌的事。
蕭亞倫在和經紀人認真的商量後,最終決定先和葉未央談好買歌的事,至於公司之後要是嫌太貴,不願意付錢,那蕭亞倫就自掏腰包。
作為一位年收入達到千萬級別的歌手,一口氣拿出個一百萬現金,加一些歌曲後續收益,還是沒啥問題的。
不過蕭亞倫的經紀人,還是據理力爭了一下,想要爭取更好一些的條款。
不過這些事情就不是葉未央親自談了,他將自己的底線和柳雲晴說了一下後,兩位經紀人就約了個咖啡廳,去談合作的詳細情況了。
反正按照葉未央的意思,底線就是一百萬和至少六成的版權收益,當然,如果能談到八成更好。
畢竟葉未央有信心,肯定能拿出一首成為蕭亞倫代表作的精品歌曲。
甚至那首歌他都想好了!
《王妃》
前世同為寶島歌手的雨神蕭敬騰,在大陸爆火的代表作!
節奏抓耳,歌詞中二,很容易給聽眾留下深刻的印象,具備所有能夠成為流行的特質!
說實在的,之前葉未央一直都打算以後有機會的話不打烊樂隊自己來唱《王妃》的,這首歌作為流行金屬風格的音樂,真的很適合樂隊。
不過如果機會合適的話,賣掉也不是不行。
反正華語樂壇優秀的歌曲真的太多了,沒有《王妃》也還有《曹操》《怎麽說我不愛你》《愛愛愛》之類的歌,葉未央倒也不是非就差這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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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一點多,不打烊樂隊剛回酒店沒多久,柳雲晴也就帶著好消息回來了。
由於蕭亞倫真的非常推崇葉未央,非要向葉未央邀歌,天然就屬於弱勢方,所以最後談下的合同還是超過了葉未央的底線。
一百萬的賣價,蕭亞倫的經紀人一口就答應下來了,這個倒是沒什麽好談的,《我們相愛吧》買個不打烊樂隊自己唱的主題曲都花了一百萬。
不過版權分成方麵,還是爭了一番的。
最終談好的結果是,單曲的數字發行,產生的版權收益葉未央可以獨拿八成,也就是在音樂平台裏賣的數字單曲收益。
版權分成倒是非常正常,大部分詞曲創作人都會分走兩三成的利益,就像是葉未央賣的《山丘》,之後李宗港在各大音樂平台上線單曲後,收益就會分給葉未央三成。
隻不過八成確實有些獅子大開口了,但是考慮到葉未央篤定給蕭亞倫的歌一定能捧紅他,那倒是可以接受,畢竟人氣帶來的收益是遠遠高於賣單曲的利潤。
不過蕭亞倫的商用收益,經紀人則力爭必須他自己獨享,比如他用這首歌去商演,或者參加音樂節目之類的,拿到的報酬不會和葉未央分享。
柳雲晴考慮一下後,還是答應了下來,畢竟娛樂圈之前就沒有分商用收益的前例,這樣做確實不好,葉未央之前說要八成版權費,其實也沒有要他商演報酬的意思。
除此之外,還有授權費用,柳雲晴也為葉未央爭取到了六成。
也就是如果有其他的歌手藝人,或者什麽綜藝節目之類的,要用到這首歌,向版權方給的商用版權費,葉未央也能分到六成。
因為這首歌本來就是他創作的,蕭亞倫隻是錄製成成品。
再考慮到授權商用並不需要蕭亞倫去唱,隻是用一下這首歌的音樂,或者讓其他人翻唱而已,版權費葉未央拿多一點,也不是不能接受。
“所以最終談下來的就是這些條件,你能不能接受?”柳雲晴將一份粗擬出來的合同放在了桌子上,向葉未央詢問道。
“也行吧,大體上還是符合我的心理預期,既然蕭亞倫願意讓步這麽多,都要向我邀歌,那就同意他吧。”葉未央聳了聳肩,答應了這個條件。
這應該是整個華語樂壇,報酬最豐富的一次邀歌了,他還能有啥不滿意的呢。
而且作為一位立了創作型歌手人設的藝人,其實很難避免邀歌這個問題的。
打個比方,葉未央前世歌壇中那些標榜自己是創作歌手的,不管是較早一批的周傑倫、林俊傑、王力宏、陶喆等人,或者是後來的許嵩、汪蘇瀧、薛之謙以及李榮浩之流。
他們的藝人生涯中都沒少賣歌。
有的是賣給電視劇做主題曲,有的是歌手朋友向他們邀歌,或者是給同公司的師弟師妹寫歌。
這是隻要在圈子裏混,那就無法避免的事情。
一個所謂的“創作歌手”如果在藝人生涯中,很少給其他歌手寫歌的話,都會被人質疑是否真的是創作歌手,還是立的人設,歌其實是別人寫的。
王力宏其實就一直都有人黑他的創作能力,覺得他的“創作天才”人設是假的,其實不怎麽會寫歌。
而他們的論點,就是在於和他同期出道的周傑倫,寫了幾百首歌,給別的歌手也寫了幾十首歌,而王力宏整個歌手生涯給別的人寫歌隻有個位數。
由此可見,一個唱作人如果要被人認可,不僅僅得給自己寫出好歌,還得給別的歌手也能寫出火歌,那才能被當做是真正厲害的唱作人。
比如許嵩和汪蘇瀧,還有李榮浩周傑倫,為什麽他們的創作才華不被質疑,不就是因為他們給別人寫歌,也能寫火!
而現在,葉未央也在這條道路上,勉力前行著。
從為蕭亞倫寫歌開始!
不過這些和不打烊樂隊他們已經沒什麽關係了。
回到休息室後,一身輕鬆的葉未央非常愜意的看著他們的競演,還化身大眾評審,對她們們的競演指指點點了一番。
最終,擅長唱跳的李霏霏還是遜色於栗圓一些,以20票的差距,敗落敗者組。
而最後上場PK的薑夢影與陳嵐組,薑夢影也不出意外的拿下了勝利。
四位敗者組選手便這麽新鮮出爐了。
法拉奧、蕭亞倫、李霏霏和陳嵐。
他們四人將會在下一場競演,與四位踢館嘉賓同台PK,最終勝利者補入首發的八人名單,失敗者則徹底淘汰。
敗者組的四人,還在會議室裏麵見四位踢館嘉賓,並且和他們抽選下期的競演命題,而四位勝者組的嘉賓,倒是已經錄製結束了。
但從節目份額來說,勝者組還真不一定有敗者組的畫麵多。
但是要論影響力的話,節目播出後四位勝者組的嘉賓討論肯定是要比敗者組高的多。
錄製結束,嘉賓陸續離場。
在休息室外的過道上,將要離開的不打烊樂隊,再次被蕭亞倫帶著經紀人給攔了下來。
話題無非還是邀歌的事。
蕭亞倫在和經紀人認真的商量後,最終決定先和葉未央談好買歌的事,至於公司之後要是嫌太貴,不願意付錢,那蕭亞倫就自掏腰包。
作為一位年收入達到千萬級別的歌手,一口氣拿出個一百萬現金,加一些歌曲後續收益,還是沒啥問題的。
不過蕭亞倫的經紀人,還是據理力爭了一下,想要爭取更好一些的條款。
不過這些事情就不是葉未央親自談了,他將自己的底線和柳雲晴說了一下後,兩位經紀人就約了個咖啡廳,去談合作的詳細情況了。
反正按照葉未央的意思,底線就是一百萬和至少六成的版權收益,當然,如果能談到八成更好。
畢竟葉未央有信心,肯定能拿出一首成為蕭亞倫代表作的精品歌曲。
甚至那首歌他都想好了!
《王妃》
前世同為寶島歌手的雨神蕭敬騰,在大陸爆火的代表作!
節奏抓耳,歌詞中二,很容易給聽眾留下深刻的印象,具備所有能夠成為流行的特質!
說實在的,之前葉未央一直都打算以後有機會的話不打烊樂隊自己來唱《王妃》的,這首歌作為流行金屬風格的音樂,真的很適合樂隊。
不過如果機會合適的話,賣掉也不是不行。
反正華語樂壇優秀的歌曲真的太多了,沒有《王妃》也還有《曹操》《怎麽說我不愛你》《愛愛愛》之類的歌,葉未央倒也不是非就差這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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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一點多,不打烊樂隊剛回酒店沒多久,柳雲晴也就帶著好消息回來了。
由於蕭亞倫真的非常推崇葉未央,非要向葉未央邀歌,天然就屬於弱勢方,所以最後談下的合同還是超過了葉未央的底線。
一百萬的賣價,蕭亞倫的經紀人一口就答應下來了,這個倒是沒什麽好談的,《我們相愛吧》買個不打烊樂隊自己唱的主題曲都花了一百萬。
不過版權分成方麵,還是爭了一番的。
最終談好的結果是,單曲的數字發行,產生的版權收益葉未央可以獨拿八成,也就是在音樂平台裏賣的數字單曲收益。
版權分成倒是非常正常,大部分詞曲創作人都會分走兩三成的利益,就像是葉未央賣的《山丘》,之後李宗港在各大音樂平台上線單曲後,收益就會分給葉未央三成。
隻不過八成確實有些獅子大開口了,但是考慮到葉未央篤定給蕭亞倫的歌一定能捧紅他,那倒是可以接受,畢竟人氣帶來的收益是遠遠高於賣單曲的利潤。
不過蕭亞倫的商用收益,經紀人則力爭必須他自己獨享,比如他用這首歌去商演,或者參加音樂節目之類的,拿到的報酬不會和葉未央分享。
柳雲晴考慮一下後,還是答應了下來,畢竟娛樂圈之前就沒有分商用收益的前例,這樣做確實不好,葉未央之前說要八成版權費,其實也沒有要他商演報酬的意思。
除此之外,還有授權費用,柳雲晴也為葉未央爭取到了六成。
也就是如果有其他的歌手藝人,或者什麽綜藝節目之類的,要用到這首歌,向版權方給的商用版權費,葉未央也能分到六成。
因為這首歌本來就是他創作的,蕭亞倫隻是錄製成成品。
再考慮到授權商用並不需要蕭亞倫去唱,隻是用一下這首歌的音樂,或者讓其他人翻唱而已,版權費葉未央拿多一點,也不是不能接受。
“所以最終談下來的就是這些條件,你能不能接受?”柳雲晴將一份粗擬出來的合同放在了桌子上,向葉未央詢問道。
“也行吧,大體上還是符合我的心理預期,既然蕭亞倫願意讓步這麽多,都要向我邀歌,那就同意他吧。”葉未央聳了聳肩,答應了這個條件。
這應該是整個華語樂壇,報酬最豐富的一次邀歌了,他還能有啥不滿意的呢。
而且作為一位立了創作型歌手人設的藝人,其實很難避免邀歌這個問題的。
打個比方,葉未央前世歌壇中那些標榜自己是創作歌手的,不管是較早一批的周傑倫、林俊傑、王力宏、陶喆等人,或者是後來的許嵩、汪蘇瀧、薛之謙以及李榮浩之流。
他們的藝人生涯中都沒少賣歌。
有的是賣給電視劇做主題曲,有的是歌手朋友向他們邀歌,或者是給同公司的師弟師妹寫歌。
這是隻要在圈子裏混,那就無法避免的事情。
一個所謂的“創作歌手”如果在藝人生涯中,很少給其他歌手寫歌的話,都會被人質疑是否真的是創作歌手,還是立的人設,歌其實是別人寫的。
王力宏其實就一直都有人黑他的創作能力,覺得他的“創作天才”人設是假的,其實不怎麽會寫歌。
而他們的論點,就是在於和他同期出道的周傑倫,寫了幾百首歌,給別的歌手也寫了幾十首歌,而王力宏整個歌手生涯給別的人寫歌隻有個位數。
由此可見,一個唱作人如果要被人認可,不僅僅得給自己寫出好歌,還得給別的歌手也能寫出火歌,那才能被當做是真正厲害的唱作人。
比如許嵩和汪蘇瀧,還有李榮浩周傑倫,為什麽他們的創作才華不被質疑,不就是因為他們給別人寫歌,也能寫火!
而現在,葉未央也在這條道路上,勉力前行著。
從為蕭亞倫寫歌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