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鶡冠子
據趙主父介紹,鶡冠子乃楚國人,因為喜好用鶡——一種像稚雞的鳥類——的羽毛裝飾發冠,而被人稱為「鶡冠子」。
至於本名,卻不得而知。
當蒙仲因為成功收服了那五百名士卒而向趙主父複命時,鶡冠子正在向趙主父講述他的治國主張。
可能是正聽得津津有味,趙主父並沒有第一時間詢問蒙仲的來意,而是讓蒙仲亦在席位中就坐,與他一同傾聽鶡冠子的主張。
鶡冠子的治國主張,鑒於他也是道家子弟,因此自然也是以道家“無為”思想為核心,即讓國家以“順其自然”的方式建立秩序,(君主)莫要再做多餘的事。
何謂「以順其自然的方式建立秩序」呢?
即順從“天理”。
比如說「刀耕火種」,在此之前並沒有其他生命教授人(類)那樣做,是人(類)自行領悟並加以沿用的,簡單地說,即文明發展的必然過程,它是不會因為個別人的意誌而改變的——人在發展文明的同時,勢必會出現刀耕火種的階段,以擺脫茹毛飲血的舊習俗。
國家亦是如此。
從最初的部落,到後來的氏族,再到多氏族的國家,再到如今天下的各國,它的行程與發展,其實是有一種必然的趨勢的。
人不可超前,也不可保守,順從文明發展的趨勢,順勢而為,也是道家的“順其自然”主張。
關於這件事,鶡冠子拿法家思想舉了例子。
法,古代曆來就有,但那時的法是不完善的,說白了全部都君主、貴族說了算,我說你犯法就是犯法,弱勢群體毫無反抗之力。直到鄭國國相「子產」鑄造「刑鼎」,將國法公布於眾,法才逐漸完善,被世人所知。
而在此之後,法很大程度上成為了約束強勢群體的枷鎖。
那麽試問,既然“法”的出現是為了約束王族、公族、貴族,為何鄭國的王族與貴族要推行它呢?
很簡單,因為此前不公平的“法”,遭到了相對弱勢群體——即新興地主與貴族的強烈反抗,新舊貴族階級因為利益糾紛產生了強烈的衝突,使得國家出現了動蕩,迫使子產鑄造刑鼎,將“法”公開化,緩解階級矛盾。
所以說,法的完善與公開,也是文明發展的必然,而由此誕生的法家思想,它也是會必然出現的。
而鶡冠子想要告誡趙主父的,即莫要像曾經鄭國那些抗拒“刑鼎”的舊貴族那樣,對“新事物”的出現持抗拒心理,而是應該豁達地去接受它,因為很多“新事物”的出現,是(文明發展)所必然會出現的,它不會因為個別人的阻撓就終止或者消失。
在鶡冠子講述這段時,蒙仲在旁亦是仔細聽著。
不過,由於他也是道家弟子,並且也從他老師莊子那邊聽過類似的言論,因此鶡冠子所講述的那些,倒也沒能使他感到有多麽新奇——畢竟這就是道家的“順其自然”主張。
唯一感到新奇的,即鶡冠子對於“無為”的重新定義,他在道家無為治國思想中加入了法家思想,將“無為”定義為「法規律而治」、「法製度而治」,即先製定良好的法製秩序,再來實現“無為而治”。
比如說,鶡冠子認為應該嚴格規定國家的新政體製,伍(五)家為伍、設伍長;什(十)伍為裏,設裏司;四裏為扁,設扁長;十扁為鄉,設鄉師;五鄉為縣,設縣嗇(sè)夫;十縣為郡,派士大夫守衛。
在此基礎上,伍長、裏司、扁長、鄉師,到郡大夫,再到柱國(將軍)、令尹(國相),逐級負責告奸、舉賢、行教、布令,且按規定向上匯報,而君主也逐級下達命令。
鶡冠子稱此為「天曲日術」,可以讓“為善者可得舉、為惡者可得誅”。
不得不說,鶡冠子的這套國家體製,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帶有楚國製度的影響,但它卻比齊桓公、管仲時期的齊法更嚴密,比商鞅治秦的法度更具體,將道家的“法天地思想”轉化為“法製度而治”。
縱使是夢中國,亦獲益良多。
“蒙仲,你覺得如何?”趙主父笑問蒙仲道。
蒙仲想了想,回答道:“鶡冠子所說的「法製度」,在下理解為,使國家形成一種良性的秩序……”
“秩序?”鶡冠子聞言眼睛一亮,笑著稱讚道:“這個詞用得好。”
的確,他所主張的法製度,其實就是使國家形成一套良性可持續發展的秩序,而在此基礎上,君主就能實現“無為而治”。
必須承認,此前道家“無為而治”的思想太過於深奧,以至於縱使趙主父這樣的君主有時候也琢磨不透,而鶡冠子的主張,卻淺顯易懂,使趙主父明白:哦,隻要按照這套製度施行,就能實現“無為而治”。
在闡述了以上的想法後,蒙仲點點頭說道:“在下覺得可行。”
鶡冠子聞言捋著胡須微笑不語。
彼此都是道家弟子,蒙仲能這麽快接受他的主張,這就說明蒙仲很清楚“無為而治”的本質——即“無為”是對“有為”的肯定。
隨後,鶡冠子再次講述了他的「天曲日術」。
「天曲日術」內涉及到的郡與縣,其實很早就已出現,比如趙國的「代郡」、「雁門郡」。
但此時的郡縣製——姑且就稱作「舊郡縣製」,它與鶡冠子所提出的製度是不同的。
在舊郡縣製中,郡與縣是平級的,縣是城與邑的統稱:城指單純一座城池,曾經天底下最大的城池也不過兩裏地,並不是很大,最早是用於王族、貴族居住;而邑指圍繞著城池所建立的,包括國人、平民的住所,以及市場、田地等等所有設施都包含在內的一個繁華的聚集地,它最初是沒有城牆之類的保護措施的,是故當外敵來犯時,邑地往往會被搶掠。
據趙主父介紹,鶡冠子乃楚國人,因為喜好用鶡——一種像稚雞的鳥類——的羽毛裝飾發冠,而被人稱為「鶡冠子」。
至於本名,卻不得而知。
當蒙仲因為成功收服了那五百名士卒而向趙主父複命時,鶡冠子正在向趙主父講述他的治國主張。
可能是正聽得津津有味,趙主父並沒有第一時間詢問蒙仲的來意,而是讓蒙仲亦在席位中就坐,與他一同傾聽鶡冠子的主張。
鶡冠子的治國主張,鑒於他也是道家子弟,因此自然也是以道家“無為”思想為核心,即讓國家以“順其自然”的方式建立秩序,(君主)莫要再做多餘的事。
何謂「以順其自然的方式建立秩序」呢?
即順從“天理”。
比如說「刀耕火種」,在此之前並沒有其他生命教授人(類)那樣做,是人(類)自行領悟並加以沿用的,簡單地說,即文明發展的必然過程,它是不會因為個別人的意誌而改變的——人在發展文明的同時,勢必會出現刀耕火種的階段,以擺脫茹毛飲血的舊習俗。
國家亦是如此。
從最初的部落,到後來的氏族,再到多氏族的國家,再到如今天下的各國,它的行程與發展,其實是有一種必然的趨勢的。
人不可超前,也不可保守,順從文明發展的趨勢,順勢而為,也是道家的“順其自然”主張。
關於這件事,鶡冠子拿法家思想舉了例子。
法,古代曆來就有,但那時的法是不完善的,說白了全部都君主、貴族說了算,我說你犯法就是犯法,弱勢群體毫無反抗之力。直到鄭國國相「子產」鑄造「刑鼎」,將國法公布於眾,法才逐漸完善,被世人所知。
而在此之後,法很大程度上成為了約束強勢群體的枷鎖。
那麽試問,既然“法”的出現是為了約束王族、公族、貴族,為何鄭國的王族與貴族要推行它呢?
很簡單,因為此前不公平的“法”,遭到了相對弱勢群體——即新興地主與貴族的強烈反抗,新舊貴族階級因為利益糾紛產生了強烈的衝突,使得國家出現了動蕩,迫使子產鑄造刑鼎,將“法”公開化,緩解階級矛盾。
所以說,法的完善與公開,也是文明發展的必然,而由此誕生的法家思想,它也是會必然出現的。
而鶡冠子想要告誡趙主父的,即莫要像曾經鄭國那些抗拒“刑鼎”的舊貴族那樣,對“新事物”的出現持抗拒心理,而是應該豁達地去接受它,因為很多“新事物”的出現,是(文明發展)所必然會出現的,它不會因為個別人的阻撓就終止或者消失。
在鶡冠子講述這段時,蒙仲在旁亦是仔細聽著。
不過,由於他也是道家弟子,並且也從他老師莊子那邊聽過類似的言論,因此鶡冠子所講述的那些,倒也沒能使他感到有多麽新奇——畢竟這就是道家的“順其自然”主張。
唯一感到新奇的,即鶡冠子對於“無為”的重新定義,他在道家無為治國思想中加入了法家思想,將“無為”定義為「法規律而治」、「法製度而治」,即先製定良好的法製秩序,再來實現“無為而治”。
比如說,鶡冠子認為應該嚴格規定國家的新政體製,伍(五)家為伍、設伍長;什(十)伍為裏,設裏司;四裏為扁,設扁長;十扁為鄉,設鄉師;五鄉為縣,設縣嗇(sè)夫;十縣為郡,派士大夫守衛。
在此基礎上,伍長、裏司、扁長、鄉師,到郡大夫,再到柱國(將軍)、令尹(國相),逐級負責告奸、舉賢、行教、布令,且按規定向上匯報,而君主也逐級下達命令。
鶡冠子稱此為「天曲日術」,可以讓“為善者可得舉、為惡者可得誅”。
不得不說,鶡冠子的這套國家體製,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帶有楚國製度的影響,但它卻比齊桓公、管仲時期的齊法更嚴密,比商鞅治秦的法度更具體,將道家的“法天地思想”轉化為“法製度而治”。
縱使是夢中國,亦獲益良多。
“蒙仲,你覺得如何?”趙主父笑問蒙仲道。
蒙仲想了想,回答道:“鶡冠子所說的「法製度」,在下理解為,使國家形成一種良性的秩序……”
“秩序?”鶡冠子聞言眼睛一亮,笑著稱讚道:“這個詞用得好。”
的確,他所主張的法製度,其實就是使國家形成一套良性可持續發展的秩序,而在此基礎上,君主就能實現“無為而治”。
必須承認,此前道家“無為而治”的思想太過於深奧,以至於縱使趙主父這樣的君主有時候也琢磨不透,而鶡冠子的主張,卻淺顯易懂,使趙主父明白:哦,隻要按照這套製度施行,就能實現“無為而治”。
在闡述了以上的想法後,蒙仲點點頭說道:“在下覺得可行。”
鶡冠子聞言捋著胡須微笑不語。
彼此都是道家弟子,蒙仲能這麽快接受他的主張,這就說明蒙仲很清楚“無為而治”的本質——即“無為”是對“有為”的肯定。
隨後,鶡冠子再次講述了他的「天曲日術」。
「天曲日術」內涉及到的郡與縣,其實很早就已出現,比如趙國的「代郡」、「雁門郡」。
但此時的郡縣製——姑且就稱作「舊郡縣製」,它與鶡冠子所提出的製度是不同的。
在舊郡縣製中,郡與縣是平級的,縣是城與邑的統稱:城指單純一座城池,曾經天底下最大的城池也不過兩裏地,並不是很大,最早是用於王族、貴族居住;而邑指圍繞著城池所建立的,包括國人、平民的住所,以及市場、田地等等所有設施都包含在內的一個繁華的聚集地,它最初是沒有城牆之類的保護措施的,是故當外敵來犯時,邑地往往會被搶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