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以怨報怨的做法本來就不是很欣賞,常堅持“退一步自然寬”的做人準則。


    可是有一個提前是:不要把我逼到牆角!我對木青提出的談判原則是:先前的俘虜是出於對同齊部族血案的最低限度的懲罰,不能作為下一步商業談判的可選條件,這些俘虜有必要在本村參加一定程度的“勞動改造”,再根據他們的表現和自願決定是否留下。


    而關於陶器的需要,我們完全可以按一向的商業規則進行交易,絕不會因為他們一時的錯誤而剝奪吳山族使用“神器”的權力!(據我所知,已有個別的部落在新老村長的交班儀式上,轉移的不再是長矛,而是一口“鍋”!)可是吳山族的這名長老對我們的原則顯然覺得很錯愕——他帶來的可不是這樣的條件!這名叫“吳木”的長老並不是上次惹禍的那一位,他對族人所犯下的錯顯然不是很清晰——上次那位長老和他所帶回去的人對事件的描述與實情相去甚遠。


    在他們說來,隻是由於在同齊部落相親時,一名戰士不小心將“神器”打破了,為此受到了同齊族人的圍攻——為了自衛,他們殺了人。


    隨後又在逃往相鄰部落的途中,受到“騎著草原巨獸”的大元村長的追殺,並俘虜了他們的族人。


    要不是距離比較遠——他們在我們的北方約150公裏,來時需要要通過一大片草原——加上能夠騎“草原巨獸”的“神人”的傳言威懾,他們“最強大的村長”——吳穹就已經在冬天過來要人了。


    由於種種風險因素都不在可以掌控的範圍,他們終於等到了夏天才派遣代表,前來與我們談判。


    所以他們帶來的條件是:如果我們能夠立刻答應放走所有的俘虜——或者最多留下個別不想回去的,並送上很多件“神器”作為賠償,他們的“最強大的村長”就不會再追究這件事,否則的話——木青是全權談判代表,很好奇地問:“要是我們村長不答應呢?”那就會有“很多很多戰士”前來談判!吳木有點惱怒了——在他們的頭腦裏,3以上的數都叫“多”,而真的強調“很多很多”,那就是至少在50個以上的的概念了。


    木青在我的兩年教導下,勉強能分清10以內的數量,這已經是一個不錯的成績了——所以他參加談判很少有超過10以上的結果。


    木青是一個直腸子,加上對我的信心是不容置疑的——直接就對吳木說:叫你們的戰士來談判吧!而一來一回要跑上半個月,卻沒能得到想要的結果的吳木則張大了嘴:怎麽會這樣?臨走時吳木說的話深深的刺傷了我——“你們會滅族的!”為什麽吳木會有那麽大的信心——甚至在看到我們村的建設和人氣以後還會口出狂言?我立刻找來吳山族的戰士問話——原來吳木的狂言是有基礎的:他們和周圍的幾個族都在同一座大山裏,那是真正的大山,按吳山族戰士的描述,我估計相對高度至少也在400米以上。


    其中吳山族處於中間位置,並有一個特殊性——吳山族的山洞由三個山洞串聯組成,每一個都比我們族的要大,相應地,吳山族人總量接近600人。


    由於長期在大山上住,他們所麵對的敵人與我們不同——是山中之王:老虎。


    盡管吳山族的族人與我們相差不遠,但吳穹卻是一個異類——他能一個人和老虎搏鬥,並平安返回——雖然沒有單獨殺死過老虎。


    由於與老虎爭生存空間是一項危險而困難的任務,所以吳山族人對人的生死看得很平淡,不同的族人之間也經常為共同鬥一隻老虎而在兩三個山頭布陣合作——因為爭得的空間是共同擁有的。


    這也培養了吳山族人強悍的風格和對強者的無條件崇拜。


    在大方族洞外見到我時,這些族人認識到我是一個和吳穹一樣的存在——是他們所不能抗拒的,所以根本就沒有反抗的想法。


    可是吳山族人對他們的村長吳穹的信心也是至高無上的,在周圍的幾個部落裏,每一次大的豐收(狩獵捕獲),都會分給吳穹一點作為對他曆次幫助“打老虎”的回報。


    這也養成了吳穹對別族人“理所當然”地居高臨下,以至於他認為讓吳木來跟我談的是一件不需要他親自出馬就可以輕鬆搞定的事。


    要不是對“神器”還有一點向往,可能他隻會派遣40多名戰士來將俘虜“帶”回去——必竟上次犯下大錯的長老“吳果”(我看是無腦)沒有將我們村子的實力搞得很清楚。


    不過這次吳木帶了40多個人到了村口一看,就知道還得再跑一趟了——要想直接把人“帶”走是做不到了。


    談判時我一般不出麵——這已是我和木青的默契。


    當木青把吳木的話轉告我時,我正在和梓燁說悄悄話。


    等他一說完,我就開始笑了:殺了你的人,還要你賠償?再過一萬多年,這樣的事還會發生,隻是現在出現得太早了一點。


    等到我了解到吳山族的情況以後,開始為如何終結即將到來的部落衝突而又不造成太大的人員傷亡而仔細計劃。


    從哪個方麵講,我們的危險都不大。


    從人員方麵,我們可動員的戰士——就算不讓被俘的吳山族的戰士參加——也可以達到100人以上,而且吳山族的戰士這幾個月來享受的待遇並不差,最近還都“分到了房”。


    從剛才那名戰士的態度看,盡管他對吳穹還是很崇拜,但對我們部落的生活是完全滿意的——比他們在吳山時好過多了,起碼在安全度上沒得比,何況他們眼裏的“神器”在這裏簡直是生活必備用品。


    而吳山族要想來強硬一下,也不可能動員太多戰士——最多和我們差不多,有上百人不錯了,總還得有人負責狩獵和在老虎的威脅下保護族人吧!從距離上看,吳山族人要想長途跋涉到我們村,就算最快的速度,也要五天以上——這條路不是那麽好走的。


    如果他們非要這麽做,那麽在將來我要創造成語的時候,“以逸待勞”這個詞就一定是用的這個典故!從信息掌控來看——草原那段路簡直就是我們的騎兵的天下,他們在到達這前三天,我們就可以準確地掌握他們的所有相關資料:人數、速度、武器……從武器裝備看,我們的弓箭在周邊的部落中處於絕對領先的地位,長矛通過改進後,裝上了硬質石矛尖,殺傷力已不可同日而語。


    ……所以問題不是怎麽樣去打退吳山族的攻擊,而怎麽樣在最少的傷亡下結束這場衝突。


    如果讓他們輕鬆到達我們的圍牆外,這層防獸用的“籬笆”用來防人顯然是不夠的——特別是在他們有火攻能力的情況下——雖然我還不能肯定地說,他們知道火除了烤肉之外還可以用來對付我們的圍牆,但他們的長老和戰士畢竟來看過我們的防禦情況,說不定就已經為此準備了相應的破壞措施了呢?我相信以我們的攻擊能力——在上次打退狼群後又有了質的飛躍——一定能抗得住他們的攻擊,甚至能給他們造成巨大的傷害。


    但我來到這個世界的目標,是帶來“生”,而不是帶來“死”!不能讓他們來破壞我們的村子!按後世的話說,應該“拒敵於國門之外”!(村長在此謝謝各大的票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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