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中有不少人都是一方富豪,否則也不會拿出那些閑錢去炒外匯,那些錢對他們來說並不多,但也畢竟是個人情!當他們聽說是李相庭把雲一帆從南京找回來的,識趣者紛紛給易斌打電話表示感謝。一聲招呼而已、惠而不費,在世麵上混的人這點講究都是不會忘的。


    易老大卻說道:“不要謝我,要謝就謝成總!......但成總最近很忙,最好不要去打擾他,人情就記下吧,以後再說。......成總還說了,會繼續幫助諸位追回損失。”


    易老大說“謝”,聰明人當然明白是什麽意思。這本來不關成天樂的事情,可成天樂卻在幫他們追回損失,等於是天上掉下來的錢,好意思讓成總白幹嗎?成總現在很忙,但將來若有什麽需要,諸位也得表示表示吧?


    這已經是客戶們第二次收到成天樂追回的款項了,第一次是成天樂搞飛騰公司清算的時候,賠償了每位客戶一萬元。更有意思的是,從警方那裏傳出一個離奇的故事,據說這位成總神通廣大、有匪夷所思的手段。更具體的說,成天樂是個“養小鬼”的,養的小鬼還很厲害!


    “養小鬼”是一種巫術,在正常人看來也是一種無稽之談,但它在東南亞一帶卻很流行,甚至很多港台明星都幹過“養鬼仔”一類的事情,聽起來很有些烏煙瘴氣的感覺。它據說是收養所謂夭折嬰兒的陰魂,並以特定儀式通過某種血食“喂養”,然後可以驅使這些小鬼去做一些特別的事、達到自己的目的。


    如今到泰國一帶旅遊,還有很多布置的甚為陰森神秘的商店裏有所謂的“鬼仔”出售,拇指大小的木偶浸泡在很特別的油脂中.裝在透明的小瓶或者特製的小棺木中。把這些玩意買回去按照特定的儀式念咒供養,據說就能驅使它們去做某些事;但如果違反了儀式或者放棄供養,就會遭到報應雲雲,聽上去既玄幻又扯淡。


    但不論怎麽玄幻與扯淡,在某些地方確實有人這麽做,養小鬼的人還不少,其中甚至不乏很多娛樂圈裏的名人。究竟有沒有養小鬼這回事且不說.但這種現象能存在不是不可以解釋。有些人總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而有些人也可能有無法完成的願望、用通常的手段得不到的東西或者沒法做到的事情,便妄想去祈求鬼神。


    舉一個相對溫和的例子,比如某男看上了一位姑娘,難以啟齒或明知追不到手,但心裏又放不下念頭,既不想或不太可能通過正常手段去追求,卻又希望達到目的。他會在白日夢中去幻想假如世上有一種叫“迷情蠱”的巫術.能讓對方主動投懷送抱就好了,哪怕付出很大的代價也會願意的!


    假如在這個時候,有人告訴他世上真有“迷情蠱”,不論是真是假.恐怕他都會願意試試的。嚐試的過程搞的越複雜越神秘,吸引力可能就會越大。無論有沒有效果.也算是一種虛幻的自我安慰。假如有人再告訴他,隻要努力終會有效,說不定此人便會沉淪其中。


    什麽是蠱?蠱者惑也。為什麽會有巫術在當今這個文明世界中流行?從某種角度來看,也代表人們希望擁有自己本不具備的東西!實現這種目的有很多種手段,比如總體上科技文明的進步、個體上的努力奮鬥,但有些事情卻是無法解決的,於是人們總懷著這種期冀。那些身陷傳銷團夥中卻不自知回頭的人,從某種意義上說,也是中了蠱。


    至於“養鬼仔”,還有一些人是因為好奇.出於某種追求刺激的獵奇心理想試著玩,就像很多人玩筆仙或碟仙等“請神遊戲”一樣,以證明自己與眾不同或者膽子更大,有效果則更好、無效果也圖個樂子.但其實它一點都不好玩。


    事情的道理如此,但現象始終是存在的.雲一帆在公安局裏受審,終究還是把遭遇“耗子”的那一幕給交待出來了。他是親眼見到的,心魂稍定之後便開始思考,以自己的見知與理解向警察交待—一那成總是養鬼的,養的小鬼仔很厲害,所以才把他找到了。


    公安幹警隻能將之當作無稽之談,這家夥大半夜被人敲門請走,也不知嚇成什麽慫樣了,見到成天樂竟被嚇出幻覺來了。


    公安機關不是科研單位,犯罪歸他們管,養鬼不歸他們管,反正雲一帆已歸案、相關案情也交待清楚了,也就沒必要再節外生枝了,這些東西與案情無關,就算是胡說八道了。


    可是這個消息傳出去之後,卻不可能沒有別的影響。尤其是那些交易部的客戶,大多數都是做生意的,商人求財也求神啊,越有錢就越有各種求財保平安的講究,燒香拜佛看風水供奉各路大師、在家裏公司裏擺放各種祥瑞的大多也是這些人。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嘛,和氣生財,哪路神仙都別得罪,有什麽講究隻要有條件的話就講究一下。


    有些小道消息是越傳越邪乎,在蘇州一帶的商人圈中、各條道上,成總成天樂不僅是手段了得、能讓韋勿言莫名失蹤的“高人”,而且也成了一位養鬼厲害、擅下降頭的“大師”。聽上去不僅神秘而且令人敬畏,總之是不能輕易得罪的。


    別的人也許隻是將信將疑,或者隻當成茶餘飯後的談資,但至少易斌對此是深信不疑,他終於自以為明白韋勿言是怎麽失蹤的了。韋勿言是出身江湖的高手,卻碰上了成天樂這位更厲害的“大師”,當然沒有什麽好下場了。易斌慶幸自己見機的早,及時向“成大師”認輸服軟,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啊!


    而我們的“成大師”仍然在公寓裏潛心修煉,並不太清楚自己出了這種名。他知道了自己法力的極限,又能體會到法力的緩緩增長,暫時便沒有別的想法,就是一心一意的練功。而隨著功力的增長,畫卷中的時間向前推進的更快了,他和“耗子”加起來,能在一天之內將畫卷中的時間向前推進三天。


    “耗子”現在還不方便出門去溜達,它的樣子會把人嚇著的,說不定也會遇到未知的危險,就算它會隱形,也不能長時間離開成天樂的神識範圍之內。好在如今足不出戶便能在畫卷中行遊蘇州,法力有限不能無限製的打開新場景,那就在各處園林中好好逛,玩的是不亦樂在已經曆的往事中,下一個重要事件便是畢明俊等人卷款出逃了。畢明俊肯定事先做了安排,資金也都通過海外中轉了,當時應該是以原身飛走的,在南京郊區取走了早就準備好的東西便消失於人海。在畫卷中追不上他,成天樂和“耗子”要盯的是飛騰公司的財務部經理高穎達。


    然而還沒等到這一天,經偵大隊的副隊長李輕水警官卻來了電話。李輕水告訴成天樂,傳銷團夥現在的駐地已經找到了,工商、公安、民政等部門將聯合展開摧毀與驅散行動。


    成天樂曾請求過李輕水,假如警方先找到了那個傳銷團夥,別忘了通知他一聲。


    成天樂曾對劉書君和於飛說過,等將來有機會,會請他們去蘇州真正的百年老字號飯店好好撮一頓,以感謝他們到車站相接並陪同遊玩山塘街。現在回想起來,假如不是那天湊巧到蘇州山塘街一遊,他也不可能有今天的收獲與成就。當初說的話今天已經能做到,無論警方怎麽處置這兩人,成天樂這頓飯還是要請的,也算是了結一個心願。


    有很多人包括成天樂也許心中一直都有疑問,雲少閑所帶領的這個傳銷團夥在蘇州市郊活動了這麽長時間,怎麽一直就沒有被有關部門驅散呢?實際上,近年來各地執法部門打擊非法傳銷次數非常多,各類媒體上對非法傳銷活動的報道和揭露也屢見不鮮,但這類傳銷組織往往打而不死、驅而不散、遣而不返。就像現代文明社會並不缺乏真知正見,但“養鬼仔”一類巫蠱之術仍然會存在。


    警方對於傳銷團夥中的受害者,一般是本著教育以及勸導的原則遣返原籍,但是實際上能不能送得回去卻兩說。而對於的傳銷團夥的頭目與骨幹分子,抓住之後一般也隻能拘留十五天,如果找不到其它確鑿的犯罪證據就沒法再處理了。


    《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條中有“傳授犯罪方法罪”的規定,但隻針對團夥中高級別的“授課導師”才能立案,而且在取證方麵非常困難。總之這樣的打擊活動需要動用的人員非常多,牽涉到多個部門,偵查取證的時間長、過程繁瑣,而收獲往往很小。


    到了聯合打擊行動的那一天,聽到風聲的成天樂也去了,這才清楚李輕水所組織的這一次的行動規模有多大。參與和配合執法的人員來自所在區的工商局、附近幾個轄區的派出所、民政局、當地社區也就是居委會,總計有近四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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