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姍和徐萌聊了整整一下午,洛姍了解到了這些徐萌的一切,在她眼裏徐萌一向就是自強不息的,誰也沒想到,她為了孩子選擇了重頭開始,放棄自己的事業,她明白兩個的感情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就算一切重來,也逃不過命運的安排。(.)


    很多時候人需要一些沉澱,或是積累知識,或是積累經驗,開始的時候總會幼稚的認為自己外表有多麽強大,到最後才清楚的看到,內心有多麽的脆弱,超越了內心,自己會瞬間崩潰。


    徐萌經曆了一些本不該她麵臨的一切,但是有時候不得不承認命運就是如此,我們在工作生活中,意外是無處不在的,考驗你的時候不就體現在這些方麵嗎!


    沒有人願意做無謂的犧牲,在職場的道路上,犧牲永遠比收獲的要多,可是人們往往不願承認,這是人性的弱點,總想體現自己的能力。


    徐萌加入了新的公司負責金融部門,包括理財和信托產品,她的客戶群非常的固定,這些年的拓展,讓她積累豐厚的客戶資源。


    那何為信托呢?信托即受人之托,代人管理財物。是指委托人基於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信托按照委托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委托人)的利益或其它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處分的行為。


    信托就是信用委托,信托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麵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於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信托業務是由委托人依照契約或遺矚的規定,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將財產上的權利轉給受托人(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按規定條件和範圍,占有、管理、使用信托財產,並處理其收益。


    由於信托是一種法律行為,因此在采用不同法係的國家,其定義有較大的差別。曆史上出現過多種不同的信托定義,但時至今日,人們也沒有對信托的定義達成完全的共識。


    我國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法律製度的進一步完善,於2001年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對信托的概念進行了完整的定義:信托是指委托人基於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上述定義基本體現了信托財產的獨立性、權利主體與利益主體相分離、責任有限性和信托管理連續性這幾個基本法理和觀念。


    徐萌換了新的環境,對於她來說金融都是互通的,五年的時間,讓她變得更加的獨立,再次回到深圳,她又一次想到沈寒冰,和洛姍聊了那麽久,卻一直沒敢提。


    洛姍心裏明白,歎了口氣說:“有這麽個孩子,你打算告訴他嗎?”


    “我不知道,或許他已經結婚了,根本不會接受他。”


    “沒有,他一直沒有結婚,我有位好朋友一直追我,他的事情我知道,但是沒有見過他,他在香港繼承那個了他父親的律師行,聽說在深圳也要設點,這些年他旁邊出現了一個女孩,聽說關係還不錯,但是結婚倒沒有。”


    洛姍這麽一說,徐萌有些小小的失落,她內心還愛著他不是嗎?或許真的該放棄了。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職場風語錄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uu小說網隻為原作者夏浠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夏浠並收藏職場風語錄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