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輕點!”帳篷裏,弗萊德、拉瑪幾個正在幫我清清洗傷口。


    雖說埃奇威爾的傷藥很管用,傷口很快就結痂了,但因為傷口太長,總是迸裂,所以很難愈合,加上他們幾個都是毛手毛腳的,每次清洗都弄得像上刑一樣。


    因為埃奇威爾的作用,酒館的糾紛沒有給我們帶來任何麻煩,我甚至獲得了長期的病假,一天到晚趴在鋪上,惹得幾個每天忙著溜腿的兄弟們好不羨慕,恨不得給自己身上也劃上一個口子享受病號待遇。


    那個惹事的軍官裏達第斯被開除出了軍級,並且被罰款以賠償我的法特爾的醫療費。


    最可氣的是法特爾這個酒鬼,因為喝得爛醉如泥,挨打的時候居然什麽也沒感覺到,第二天酒醒後就發現自己躺在美女如雲的高級軍官醫院裏,並獲得了高額賠款,還有三個月帶薪病假,樂得跟什麽似的,當天晚上就拄著拐杖摸出醫院去酒館痛飲了一場,回來還跟我們說,這樣的日子過得太爽了,等病假結束後,有機會應該再去找個地方挨頓揍。


    當然,他的願望提前在我們這裏得到了滿足。


    弗萊德現在已經是新兵營裏的民族英雄了,現在軍營裏盛傳他手持光輝神劍英勇地與三名淩辱少女的邪惡騎兵軍官英勇戰鬥,並最終贏得美人以身向許的故事,而我作為他的首席助手也出現在這個充滿傳奇色彩的故事中。


    因為弗萊德以高傲冷麵著稱,在他那裏碰了軟釘子的人經常來我這裏求證。


    我自然是實話實說:“沒錯,那三個騎兵軍官足足比他高出兩……啊不,高出三個頭,手裏拿著比你的腰還寬的巨劍,騎著高頭大馬,馬頭上還長著角……我也不知道他們從哪弄來的獨角獸……說是遲,那是快,他空手就捏住了襲來的劍刃,然後……他手一揮,天上就落下一道閃電……”在我的宣傳造勢下,開始有人向弗萊德索要簽名,有的人要和弗萊德一起畫紀念像,有的幹脆看見他就抱著他的腿喊:“英雄啊,求你收我作徒弟吧。”


    我趁機爬在鋪位上模仿弗萊德的簽名筆跡,發動一個帳篷的兄弟收集他的相關物品,發了一筆不小的橫財。


    最讓我得意的是,我們把雷利穿了三個月沒洗的臭襪子冠名“勇士弗萊德的迅猛之足”開了一個小型的現場拍賣會,獲得了空前的成功,一個弗萊德的狂熱崇拜者以出乎我們想象的高價在激烈的爭奪中獲得了這件“寶物”,讓我們六個人整整改善了六天的夥食。


    後來聽說這個幸運兒在一次巡邏的時候被大群聞到了襪子上鹹魚味道的野貓追趕了一宿,第二天人們在叢林深處救出他的時候,他噴著白沫由衷地感慨:原來這就是勇士迅猛無比的奧秘所在啊!在我們麵前,尤其是在我的麵前,弗萊德也漸漸蛻去了冷漠高傲難以接近的麵具,開始變得開朗和健談起來。


    雖然我們善意的惡作劇給他添了不少的麻煩,但他從一開始就默認了我們的胡鬧。


    當然,作為姓名權的授權者,我們每比關於“勇士弗萊德”的生意就要給他百分之三十的紅利,而這些無一例外地邊成了他案頭越壘越高的大部頭書籍。


    “弗萊德,講講你以前的事情吧。”


    我傷口痊愈的那天晚上,大家溜出營地去飽餐了一頓以示慶祝。


    席間,我忽然提出。


    “是啊是啊,我們都講過,隻有你,什麽都不說。”


    “你的身手這麽好,以前的生活肯定很精彩,講給我們這些土包子聽聽吧。”


    ……這個突如其來的話題讓弗萊德陷入了沉默,他看著坐在麵前的我們。


    他的情緒變化也讓我們漸漸安靜下來,氣氛有些尷尬。


    正當我開始後悔提出這樣的要求的時候,他仿佛下了很大決心,一口氣喝完了一杯酒,看著手裏的空杯子,出神地說:“好,我告訴你們……”我們提起了精神聽著,生怕錯過了一個字。


    “你們可能不知道,貴族的子女在成年以前如果犯了罪責,是不允許被進行肉體懲罰的。


    他們相信,自己高貴的血統不能被平民侵犯,而所有執行懲罰的仆役都是平民。


    所以他們總要給自己的孩子從小就尋找一個平民‘替身’,每當貴族的孩子犯了錯,都要由‘替身’來接受懲罰,輕的就打手心,重的就要被鞭打。


    這樣的‘替身’最好是孤兒或是棄嬰,從小養大,隨打隨叫。”


    “我因為家裏人口眾多,生活艱難,很小就被賣到圖蘭城主巴克夏伯爵老爺家給跟我同歲的小少爺做‘替身’。


    我不記得那個時候我有多大,隻是知道我姓古德裏安,有過一個家,有過父母,僅此而已。”


    雖然他的語氣盡可能地平緩,但當說到“有過父母”這四個字的時候,仍然掩不住滿腔的憧憬和落寞,聲音微微發顫。


    “從我記事起,每天就在不停挨打。


    走路的時候會挨打,吃飯的時候會挨打,睡覺的時候會挨打,甚至剛剛挨完了打接著又要挨打。


    每次打我的時候,小巴克夏都要在旁邊看著,以示警戒。


    可每次他看我挨打都笑嘻嘻地,那表情就像是在看一場雜耍。”


    “開始的幾年,我總是忍不住要哭,大約十歲的時候就漸漸麻木了。


    那個小混蛋看我沒了哭聲,就變著法的犯錯,一開始是在別人麵前故意弄錯貴族禮儀,後來幹脆閑著沒事就摔花瓶砸窗戶,然後大喊我又犯錯了,快來打啊。


    他看著我挨打,還在旁邊喊著,給我狠狠地打,打死了也不要緊,再花三十個銅板去買一個回來。


    三十個銅板,那是我的價格。”


    他又喝幹了一杯酒,那杯酒的價格大約是十個銅板左右。


    “不過做‘替身’也有做‘替身’的好處。


    我可以和那個小蠢貨一起接受貴族教育,天文、地理、文學、體操、劍術、弓弩、馬術、禮儀,後來還慢慢接觸了哲學、曆史、宗教、軍事、政治、經濟這些平常人很難接觸得到的知識在那裏都有伯爵聘請的專人教授。


    另外,他們還會專門為我定做合適的衣裳,以便我在和他一起讀書的時候衣著得體。


    貴族的教育很廣泛,也很有用。


    我覺得難得有這樣的機會,就胡亂學了不少。”


    他雖然這麽說,但我知道,無論是其中哪一樣,他都經過了刻苦的學習和練習。


    我毫不懷疑,憑眼前這個少年的聰明和堅忍,經過第一流的貴族式教育之後,必然是世間難得一見的傑出人才,起碼在馬術和武器格鬥方麵遠遠超常人。


    “進了伯爵府邸後我就再也沒有見過我的父母,準確地說,我根本不知道他們是誰,沒有一個人告訴過我。


    我被標價出售的時候是個甚至連記憶都沒有的小孩子。


    可是,我不怪他們。


    有時候我也被允許休息半天出去閑逛,我可以看得見那些終日辛勤勞作的苦命人們全家都在死亡線上掙紮著。


    三十個銅板能讓一家四口人吃黑麵包過一個月啊。”


    我很慚愧,雖然我也是個平民,但我從來都不知道這世界上有這樣惡劣的生活。


    我的整個童年都是在酒館喧囂的歡樂氣氛中度過的。


    雖然我們全家都友善地對待要求施舍的乞丐,但我從來都沒想過,有多少人在過著什麽樣的生活。


    “這些窮苦人每次看見我都遠遠地向我行禮,向我,一個不到十歲的孩子行禮。


    為什麽?僅僅是因為我穿著幹淨的新衣服。


    在他們看來,能穿著沒有補丁的衣服的人都是生活在天堂裏的了不起的大人物,即使那是個拖著鼻涕什麽都不懂的孩子。”


    “大約十二歲那一年,有一次,我在貧民窟裏看見了大我兩歲的湯米,他帶著奄奄一息餓得快死了的弟弟邁克。


    我忍不住把口袋裏剩下的最後一小塊餅幹放進他弟弟嘴裏,他衝過來給我跪下,嘴裏喊著:謝謝您,少爺,達瑞摩斯保佑您全家!”“我不是什麽少爺啊,我是和他們一樣流淌著下賤的血液,應該在這貧苦城區饑寒交迫的孩子啊,這瘦弱得皮包骨頭的孩子們應該是我的朋友,我的兄弟,我的骨肉至親啊。”


    “小邁克終究還是死了,一小塊餅幹救不活一個九天什麽都沒吃的孩子。”


    “從那時候起,我從每一頓飯裏省下能夠儲存的糧食,等到允許我出門的時候就送給湯米。


    他是個孤兒,每天靠乞討和幹些雜活生活,有時候也去扒竊。


    可他從來都不偷那些窮苦的貧民,寧願冒著更大的風險從有錢人身上摸幾個零錢。


    他告訴我許多街頭趣事和貧民區裏的消息,我也教他識字。


    他和他弟弟依為命五年多,很愛他。


    雖然我經常送吃的給他,但他最感激的是我送他弟弟的那一小塊餅幹。


    他把我當恩人和朋友,維護我,鼓勵我,不允許任何人侮辱我,說我的壞話。


    就因為有人說我是貴族家的走狗,他曾經一個人和一群年齡大他許多的孩子拚命,差點送了命。”


    “其實,我應該感謝他。


    在他之前,我生活在一個冷漠的世界裏,沒有人願意和我說一句有感情的話。


    我的生活就是學習和挨打。


    ‘弗萊德,趴下挨打。


    ’‘打完了,滾吧!’這兩句是我聽到最多的話,他們打我罵我,我甚至連生氣都不會。


    是他帶給了我生活的陽光,讓我看見自己還有感情,還是一個人。”


    “我們這樣過了四年,這四年是我最快樂的時光。


    隨著時間的慢慢推移,小巴克夏漸漸厭倦了靠鞭打我取樂的生活,開始像別的年輕貴族一樣四處遊蕩取樂,我的自由時間也慢慢多了起來。


    除了每天必須的學習和工作,我總有時間和湯米待在一起。


    他快到了參軍的年齡,他說他想當一名軍人,在戰場上立功,做個軍官,做個貴族,然後幫助和他一樣的窮苦孩子,讓他們每天都有黑麵包吃,不會有人像他弟弟一樣餓死。”


    “在他去報名參軍的前一天,我從廚房偷了些食物跑出去找他,準備為他送行。


    可是,我被正在街上閑逛的小巴克夏和他的狐朋狗友們看見了。


    他們跟著我看見了湯米,更糟糕的是他們看見了我偷出來食物。”


    “巴克夏一夥足足有二十多人,追著我們跑了四五個街區。


    後來,我和湯米走散了,被他們包圍起來。


    那是我一生中第一次反抗,我幾乎打碎了巴克夏的鼻子。


    但他們的人實在太多了,沒多久就把我掀翻在地,拳打腳踢。


    當時我覺得自己快要死了,隻希望湯米能夠脫離危險,順利地完成他的願望。”


    “在我快要昏迷的時候,我聽見湯米的吼叫聲,後來就覺得有人撲在我的身上,把我緊抱在懷裏。


    巴克夏在旁邊喊:‘打死這兩個賊!’他們的毆打似乎更猛烈了,可再也沒有拳頭落在我的身上。


    後來,我就漸漸失去了知覺。”


    “我醒來之後,發現湯米趴在我身上,用身體護著我。


    他全身是血,頭被棍子打破了,身上的骨頭幾乎沒有一塊是完整的,已經不成人樣了。


    他看我醒過來,居然還笑著問我:你沒事吧?”“他當時說:‘看來……我是當不成兵了,不過,我很快就能見到我的弟弟了,這樣……也挺好。


    我的理想隻能靠你來完成了,弗萊德。


    記得,你要當……當個貴族,我會告訴弟弟,當初給他餅幹的可是個了不起的大人物,是個國王,是弗萊德古德裏安陛下呢。


    他以前見過國王的車隊出遊,總想著去坐一坐國王漂亮的馬車。


    你會有馬車的,對麽?漂亮的,四匹白馬拉著的馬車。


    ’”“我來的第一天夜裏夢見湯米,我告訴他,我會當一個國王的,我會去完成他的心願。


    你們聽見了我的夢話吧,喊我國王。


    我不願否認,那是我對朋友的承諾。”


    “他說的最後的話是:再見了,我的朋友。


    我的朋友,我是他的……朋友。”


    弗萊德終於忍不住,泣不成聲。


    達克拉和雷利哭得抱成一團,拉瑪用他那雙油膩的胖手偷偷抹著眼淚,羅爾早就一把鼻涕一把淚的了。


    我狠狠地吸了吸鼻涕,終於還是沒能忍住,鹹鹹的淚水流到我的嘴裏。


    我現在知道,“朋友”這個詞給弗萊德留下了難以挽回的創傷,以至於他在跟人接觸時總是害怕投入感情。


    而且我明白他喊我“朋友”的時候,表達了一種怎麽樣的感情,並且為什麽在我替他擋下一劍之後,變得如此憤怒了。


    我贏得了一份稱得上“偉大”的友情,這是我的幸運,也是我的榮耀。


    “讓我們幹一杯,為了湯米。”


    我舉杯提議。


    “為了朋友。”


    弗萊德終於忍住了悲聲。


    這一晚,我們每個人都對每個人說了很多,大家頻頻舉杯祝福,一種異樣的情感在我們心中流動。


    我們醉了,包括我在內,不是因為酒。


    我們並不知道,正當我們心情激蕩,醉倒在真摯友情中的同時,戰爭爆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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