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請問窮這個字怎麽寫啊
在異界開醫院沒有那麽難吧 作者:加蘭2020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書箱底下的匣子一打開,裏麵光芒黯淡,鋪了薄薄的一層硬幣。格雷特小心翼翼地把它們倒出來,按照顏色分開,一枚一枚鋪開點數。數完一遍,再數一遍。
十枚金幣。
八枚銀幣。
金幣當中,還有一枚,長得格外與眾不同。
格雷特拈起來仔細辨認。十枚金幣當中,有九枚正麵是麵容秀美、戴著王冠的女子,背麵是枝葉纏繞的玫瑰,印象中應該是本國的金幣。正麵仿佛是女王頭像,至於背麵麽,據說應該是王室徽記。
而最後一枚,正麵是戴著王冠、長著大胡子的男性,背麵是一隻張開翅膀的雙頭鷹。徽記不同,頭像不同。考慮到其他銀幣的背麵也都是玫瑰紋樣,看上去,這枚長相特別的,應該是來自異國他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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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它是怎樣被留下來的,幣值如何,能不能直接花出去,格雷特搜索記憶,一無所知。
無論如何,這十枚金幣,八枚銀幣,這就是原身父親,給原身留下的最後一筆積蓄。埋在床底,壓在書箱底下,囑咐他不到萬不得已不能動用。
而之所以有金幣,有銀幣,是怕小孩子年幼力弱,貿貿然拿金幣出去花用,反而惹來禍端。
……這次取多少出來呢?
格雷特慎重思考了一下,數了八枚金幣放回匣子——當然包括那枚雙頭鷹的,又放回去三枚銀幣。他仔仔細細把匣子複位,清理掉地上的痕跡,揣著錢袋,一溜煙竄出家門,衝向紙筆店。
哈特蘭城裏,販賣紙筆的店鋪,格雷特隻記得一家。店鋪在城主府門口廣場附近,沿著大街向南兩百米,算是整個城市的黃金地段。門口車水馬龍,鑲嵌著家徽的馬車來來往往,時不時有紳士淑女經過。
店鋪門口一左一右,掛了兩盞馬燈,燈光照亮了半邊街道。馬燈下居然還有個門童,白襯衫、背帶褲,正抱著塊一尺寬、兩米多高的木板,吭哧吭哧為店鋪上板。
格雷特來的時候,門童詫異地看了他一眼。目光掃過格雷特明顯是改過的細麻布襯衫、濺了泥點的褲腿、帶著補丁的背囊,嘴唇蠕動一下,還是放下門板,過去為格雷特拉開了門。
踏進店鋪,一條半人高的木櫃台,把整個店麵分隔成內外兩塊。櫃台裏百無聊賴地坐著個年輕夥計,白襯衫,黑馬甲,脖子下麵端端正正係著一個黑色領結,一臉“別煩我,我要下班”的頹喪臉。
櫃台外側別無它物。內側,夥計背後的櫃子裏,各種紙卷、羽毛筆、墨水、文具匣之類,琳琅滿目,擺了滿滿一牆。
格雷特伸長脖子去看那些紙卷。夥計抬起頭飛快地掃了一眼,懶洋洋問:
“買什麽?”
“紙。”
格雷特才說了一個字就被打斷。店員眼皮子也不抬一下,隨口接上:
“羊皮紙兩個銀幣一張,白紙四個銀幣一張。買多少?”
“這麽貴?!”
格雷特震驚了。羊皮紙兩個銀幣一張,這也罷了,畢竟是從羊身上剝下來的;白紙四個銀幣一張啥意思?
這難不成是澄心堂紙麽!
不不不,重點還不是這個。如果普通白紙比羊皮紙還貴一倍,造紙術是怎麽活下來的,居然還沒有被羊皮紙擠到破產?!
年輕店員沒好氣地翻了個白眼。他並不回答,反而交抱雙手,昂著下巴添了一句:
“十張起賣。”
一張兩個銀幣,十張就是二十個銀幣,或者兩個金幣……整本書抄完得多少張紙?一千張夠麽?算起來的話,光這一筆,就是二百金幣……
除了那箱煉金器材和手術器械之外,把家裏的房子、家具、一切一切都賣光了,大概,都買不起。格雷特算了算,抱著一線希望詢問:“有便宜點的麽?”
“便宜的?”夥計眉毛一挑。正要再說幾句,店鋪內間,飛快地趕出一個老頭兒來:
“有的有的!客人您要哪種?”
那個老頭兒比年輕夥計穿得又華貴一些。外套上滾了一圈絲絨鑲邊,圓滾滾的肚腩上,扣子閃閃發光,幾乎要給崩飛出去。一出來,就狠狠瞪了夥計一眼,隨即堆出一臉笑來:
“小店各種貨品都有。最便宜的,瓦爾韋克產的書寫紙,一刀四個銀幣。稍微白一點、平整一點的,諾森伯蘭來的公文紙,一刀一個金幣。
客人您剛才聽到的白紙,是城外魔法塔常年訂購的,據說用來抄寫卷軸可以提高成功率,比羊皮紙還好用。一張隻要四個銀幣,那還是便宜了呢!”
……原來是抄魔法卷軸的專用紙。格雷特恍然大悟:造紙術雖然已經普及了,高端紙品,那可沒這麽容易生產。別說魔法紙代表實實在在的力量,前世裏的上等生宣,一刀拍出一兩萬,也不是沒有啊。
“一刀多少張?”
年輕夥計撇了撇嘴。老頭兒卻似一點也不覺得這問題太低級,仍然滿臉堆笑:
“25張,絕無克扣!”
emmmmm……格雷特飛快地默算。一刀25張,4個銀幣,一千張就要160個銀幣——或者16個金幣。他手裏滿打滿算,隻有10個金幣,8加2一共10個銀幣,外帶7個銅幣。抄完全書,肯定不夠。
而一個城衛軍新兵,像他,一個月的薪水是5個銀幣;小隊長一個月的薪水是15銀幣。一千張紙16金幣,快要趕上小隊長一年的收入——然而一個孩子學習閱讀、學習寫字,一年一千張紙夠用麽?
肯定不夠吧?
這年頭,閱讀和書寫,真是隻屬於上流社會的特權啊……
格雷特感慨了一下。感慨完了,繼續問價:
“買多能便宜點兒麽?”
“一令,就是20刀,7金幣5銀幣!小店送貨上門!”
“筆呢?墨水呢?”
“羽毛筆,2銀幣一支的鵝毛筆,至少可以削20次!4銀幣一支的精製鵝毛筆,至少可以削50次,附贈削筆小刀!普通書寫墨水,一盎司一瓶的2個銀幣,5盎司一大瓶,8個銀幣!”
真是會做生意。
格雷特苦笑。這種區別定價、招攬生意的伎倆,和前世超市裏家庭裝、量販裝、組合裝什麽的,何其相似?
他掂量了一下自己的需求,掏出錢包:
“先買四刀普通書寫紙,一支精製鵝毛筆。我隻帶了2金幣5銀幣,大瓶的墨水,能再賣我一瓶麽?”
紙,筆,墨水,加起來一共2金幣8銀幣。格雷特這一開口就要砍掉一成,年輕夥計冷眼旁觀,忍不住嗤了一聲,冷哼道:
“買不起就別買!——你也拿得出金幣?”
十枚金幣。
八枚銀幣。
金幣當中,還有一枚,長得格外與眾不同。
格雷特拈起來仔細辨認。十枚金幣當中,有九枚正麵是麵容秀美、戴著王冠的女子,背麵是枝葉纏繞的玫瑰,印象中應該是本國的金幣。正麵仿佛是女王頭像,至於背麵麽,據說應該是王室徽記。
而最後一枚,正麵是戴著王冠、長著大胡子的男性,背麵是一隻張開翅膀的雙頭鷹。徽記不同,頭像不同。考慮到其他銀幣的背麵也都是玫瑰紋樣,看上去,這枚長相特別的,應該是來自異國他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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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如何,這十枚金幣,八枚銀幣,這就是原身父親,給原身留下的最後一筆積蓄。埋在床底,壓在書箱底下,囑咐他不到萬不得已不能動用。
而之所以有金幣,有銀幣,是怕小孩子年幼力弱,貿貿然拿金幣出去花用,反而惹來禍端。
……這次取多少出來呢?
格雷特慎重思考了一下,數了八枚金幣放回匣子——當然包括那枚雙頭鷹的,又放回去三枚銀幣。他仔仔細細把匣子複位,清理掉地上的痕跡,揣著錢袋,一溜煙竄出家門,衝向紙筆店。
哈特蘭城裏,販賣紙筆的店鋪,格雷特隻記得一家。店鋪在城主府門口廣場附近,沿著大街向南兩百米,算是整個城市的黃金地段。門口車水馬龍,鑲嵌著家徽的馬車來來往往,時不時有紳士淑女經過。
店鋪門口一左一右,掛了兩盞馬燈,燈光照亮了半邊街道。馬燈下居然還有個門童,白襯衫、背帶褲,正抱著塊一尺寬、兩米多高的木板,吭哧吭哧為店鋪上板。
格雷特來的時候,門童詫異地看了他一眼。目光掃過格雷特明顯是改過的細麻布襯衫、濺了泥點的褲腿、帶著補丁的背囊,嘴唇蠕動一下,還是放下門板,過去為格雷特拉開了門。
踏進店鋪,一條半人高的木櫃台,把整個店麵分隔成內外兩塊。櫃台裏百無聊賴地坐著個年輕夥計,白襯衫,黑馬甲,脖子下麵端端正正係著一個黑色領結,一臉“別煩我,我要下班”的頹喪臉。
櫃台外側別無它物。內側,夥計背後的櫃子裏,各種紙卷、羽毛筆、墨水、文具匣之類,琳琅滿目,擺了滿滿一牆。
格雷特伸長脖子去看那些紙卷。夥計抬起頭飛快地掃了一眼,懶洋洋問:
“買什麽?”
“紙。”
格雷特才說了一個字就被打斷。店員眼皮子也不抬一下,隨口接上:
“羊皮紙兩個銀幣一張,白紙四個銀幣一張。買多少?”
“這麽貴?!”
格雷特震驚了。羊皮紙兩個銀幣一張,這也罷了,畢竟是從羊身上剝下來的;白紙四個銀幣一張啥意思?
這難不成是澄心堂紙麽!
不不不,重點還不是這個。如果普通白紙比羊皮紙還貴一倍,造紙術是怎麽活下來的,居然還沒有被羊皮紙擠到破產?!
年輕店員沒好氣地翻了個白眼。他並不回答,反而交抱雙手,昂著下巴添了一句:
“十張起賣。”
一張兩個銀幣,十張就是二十個銀幣,或者兩個金幣……整本書抄完得多少張紙?一千張夠麽?算起來的話,光這一筆,就是二百金幣……
除了那箱煉金器材和手術器械之外,把家裏的房子、家具、一切一切都賣光了,大概,都買不起。格雷特算了算,抱著一線希望詢問:“有便宜點的麽?”
“便宜的?”夥計眉毛一挑。正要再說幾句,店鋪內間,飛快地趕出一個老頭兒來:
“有的有的!客人您要哪種?”
那個老頭兒比年輕夥計穿得又華貴一些。外套上滾了一圈絲絨鑲邊,圓滾滾的肚腩上,扣子閃閃發光,幾乎要給崩飛出去。一出來,就狠狠瞪了夥計一眼,隨即堆出一臉笑來:
“小店各種貨品都有。最便宜的,瓦爾韋克產的書寫紙,一刀四個銀幣。稍微白一點、平整一點的,諾森伯蘭來的公文紙,一刀一個金幣。
客人您剛才聽到的白紙,是城外魔法塔常年訂購的,據說用來抄寫卷軸可以提高成功率,比羊皮紙還好用。一張隻要四個銀幣,那還是便宜了呢!”
……原來是抄魔法卷軸的專用紙。格雷特恍然大悟:造紙術雖然已經普及了,高端紙品,那可沒這麽容易生產。別說魔法紙代表實實在在的力量,前世裏的上等生宣,一刀拍出一兩萬,也不是沒有啊。
“一刀多少張?”
年輕夥計撇了撇嘴。老頭兒卻似一點也不覺得這問題太低級,仍然滿臉堆笑:
“25張,絕無克扣!”
emmmmm……格雷特飛快地默算。一刀25張,4個銀幣,一千張就要160個銀幣——或者16個金幣。他手裏滿打滿算,隻有10個金幣,8加2一共10個銀幣,外帶7個銅幣。抄完全書,肯定不夠。
而一個城衛軍新兵,像他,一個月的薪水是5個銀幣;小隊長一個月的薪水是15銀幣。一千張紙16金幣,快要趕上小隊長一年的收入——然而一個孩子學習閱讀、學習寫字,一年一千張紙夠用麽?
肯定不夠吧?
這年頭,閱讀和書寫,真是隻屬於上流社會的特權啊……
格雷特感慨了一下。感慨完了,繼續問價:
“買多能便宜點兒麽?”
“一令,就是20刀,7金幣5銀幣!小店送貨上門!”
“筆呢?墨水呢?”
“羽毛筆,2銀幣一支的鵝毛筆,至少可以削20次!4銀幣一支的精製鵝毛筆,至少可以削50次,附贈削筆小刀!普通書寫墨水,一盎司一瓶的2個銀幣,5盎司一大瓶,8個銀幣!”
真是會做生意。
格雷特苦笑。這種區別定價、招攬生意的伎倆,和前世超市裏家庭裝、量販裝、組合裝什麽的,何其相似?
他掂量了一下自己的需求,掏出錢包:
“先買四刀普通書寫紙,一支精製鵝毛筆。我隻帶了2金幣5銀幣,大瓶的墨水,能再賣我一瓶麽?”
紙,筆,墨水,加起來一共2金幣8銀幣。格雷特這一開口就要砍掉一成,年輕夥計冷眼旁觀,忍不住嗤了一聲,冷哼道:
“買不起就別買!——你也拿得出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