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大門口時,她突然停下,看看大堂左邊那排十分氣派的沙發。[]不少客人在這裏休息,桌上擺著許多零食,飲料。女客每人手裏都拿著一束玫瑰,是酒店送的。這就是高檔酒樓的好處,所有來就餐的男人,今晚都不用麻煩自己挑選玫瑰了。


    熱氣騰騰的咖啡、奶茶,讓侯餐的人都非常愜意。


    記憶中,角落的大支巨大的青瓷花瓶依舊。花瓶高腰細身,如美女的婀娜的形體,以前放的是時令鮮花,今天,換成了大束的紅玫瑰,是一種上等的品種,一些來就餐休息的女客在那裏欣賞,一邊看還一邊發出讚歎聲。(.無彈窗廣告)


    “這餐廳的品位真不錯……”


    “情調都夠了……”


    李歡,做生意的確是一把好手。


    可馮豐這時候卻想起黃暉。


    黃暉兩次陪自己來這裏,都是坐在那裏等自己的。因為有他在,自己才敢“擅闖”李歡的“王國”,沒有被保安攆出去。


    要是沒有黃暉呢?


    是不是那兩次,壓根就沒有見到李歡的可能?


    這時候才深深地意識到:兩個人之間的鴻溝不是現在,也不在於芬妮情意綿綿的來電――而是在於早已彼此將對方撕裂得鮮血淋漓的內心。


    有些創傷,根本一輩子都不可能抹平!


    她想,真是一場諷刺,前一次還是眾人畏懼的“瘟神”,這一刻,又變成了貴賓廳裏的“上賓”。


    隻是,今後再也沒有了黃暉,再也不會有黃暉了。


    如果黃暉還活著,自己就是一輩子做這裏的瘟神又有如何?


    明亮的燈光下,她悄悄看自己的左手,手心裏有一條淡淡的疤痕,太淡了,仿佛滲透成手心的掌紋。除了她自己,沒有任何人在意,也沒有任何人知道這個秘密。


    那是當日在小店和李歡決裂時,自己走出門口,踩著一個小石塊跌在地上劃破的,從此,就在手心留成了永遠的傷痕。


    摔得很重,彼時李歡也看得分明,他根本沒有來攙扶一下,更不要說有任何的憐惜了――就是那時候起,她對他死心――你不愛一個人,才壓根不在乎她的生死。


    那樣小的一道傷痕,不細看,還以為是掌紋。


    可是,它變成掌紋,就如生在心裏的刺,一輩子也消除不掉了。


    她看看沙發上那些成對的情侶,他們相互依偎著,那麽親熱。


    這一瞬間,她覺得冷,仿佛自己一個人置身在無比空曠的天地之間,再也看不到盡頭,看不到熟悉的、親愛之人的臉。


    她想,以後,這裏的保安再要驅趕自己時,還有誰會挺身而出保護自己呢?這一生中,還能到哪裏去找一個像黃暉這般,全心全意,隻有愛,沒有報複、壓力、等級差異的伴侶呢!


    是不是因為太完美,所以,才注定永遠也得不到?


    最好的,為什麽來得那麽遲,又消失得那麽快?


    有瘦高個子的男人走近,寬肩細腰,狹長的眼睛帶著笑意,她以為是黃暉,定睛一看,人家手裏挽著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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