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最後的法庭(1)


    安靜……說不出的安靜!今天的柳寧月也不像上次那樣顯得有些患得患失,穩坐被告席,臉上神清氣足。她說找到了什麽必勝的法寶,到底是真有其事還隻是安慰之言,相信很快就會見分曉。


    “啪。”


    放下木椎,王審判長問道:“原告方,上次你說要找尋證據來證明嫌疑人意圖拐賣的事實,那麽如今,你可是否找到?”


    宋飛言嘿嘿一聲冷笑,站起身,大聲道:“對不起,王審判長。經過這一個多月的尋找,很遺憾,我們並沒有找到任何能夠證明嫌疑人犯有‘拐賣兒童罪,的任何證據。”


    在場眾人盡皆大驚!甚至包括一旁的柳寧月!誰都沒有想到,怎麽才一開場,宋飛言就開始棄械認輸?!不過,也不能說是全場人都在驚訝。宇文鬆卻是穩坐座位上,神‘色’沒有絲毫的改變。


    王審判長急忙敲下木椎,追問道:“宋律師,你說的可是真的?如果你沒有找到任何證據的話,那就意味著你們是敗訴啊!!!”


    又是一聲冷笑,悄悄爬上了宋飛言的‘唇’角。他似乎在想什麽十分有趣的事,突然大聲笑了起來!


    “是啊,沒錯!王審判長,我的確沒有找到任何關於宇文鬆拐賣兒童的證據。這是因為,嫌疑人的罪狀並非‘拐賣,兒童,而是‘拐騙,兒童啊——!!!”


    說著,宋飛言拿出一份文件,呈遞給王審判長。雖然他似乎在極力忍耐。但還是無法掩飾他眼中的那抹興奮之光!


    “審判長大人,也許您會奇怪我為什麽會將罪名改變吧?不過在此之前,請您先看看這份文件。這東西證明了一件事!在十四年前的1月1日,嫌疑人曾經將被害人雪夢姬‘交’給政fu機關領養過!”


    乍聞此言,柳寧月似乎想到了什麽。出乎意料地,在法庭上一向都是不苟言笑的她……竟然撲哧一笑?就好像聽到了什麽非常有趣的事情一樣?不過,她沒有打算立刻說出來。讓那個跳梁小醜再多跳一會兒,也算得上是一件樂事。


    看起來,王審判長也察覺到了一點。她拿著這份文件,詢問道:“宋律師……這份東西……好像剛好能夠證明嫌疑人曾將嫌疑人‘交’由政fu收養吧?在我看來。你好像是在一刹那間幫嫌疑人做出了他沒有‘以贏利為目的,的最有利證詞?”


    宋飛言再次哈哈大笑!他搖了搖頭,眼神由於極度興奮而變得赤紅!


    “不不不。王審判長。問題的根源並不在嫌疑人將被害人‘送去,,而在嫌疑人將被害人‘奪回,的那一刹那!”


    “請看這份文件。就在嫌疑人將被害人送去收容所的第三天,也就是同年的1月3日,他……利用一份偽造的出生證明,再次將被害人從收容所內騙出!”


    說到這裏,宋飛言顯得越是興奮!他幹脆走出原告席,來到法庭中央,大聲呼喝起來:“王審判長!您知道這意味著什麽嗎?如果嫌疑人並沒有將雪夢姬送去收容所地話。那在沒有證據證明的情況下,最多隻能算他拾到棄嬰而不上‘交’,犯上個民事責任而已。可如今,他卻是從‘國家政fu機關地看護,下,利用‘欺騙,的手段,將被害人雪夢姬小姐拐騙帶出!這。已經絕對算得上是‘拐騙,行為了!”


    狂笑地宋飛言再接再厲,似乎要趁著這一先聲奪人搶下所有的鋒芒!他站在宇文鬆麵前,大喝一聲。道:“犯罪嫌疑人宇文鬆!你曾經也是個律師,應該知道拐騙兒童罪的構成要件!你能不能念出來,給我聽聽呢?”


    宇文鬆沉‘吟’著……就在白莉莉等人緊張的雙手握拳,希望他不要中計之時,他卻已經大聲的念了出來——


    “拐騙兒童罪,是指采用‘蒙’騙、利‘誘’或其他方法,使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為。而且……”宇文鬆頓了頓,繼續朗聲道,“拐騙地目的可以有各種各樣,不論當事人是出於善意還是惡心,即使……是為了收養,也同樣觸犯此罪。”


    “很好!”宋飛言笑得更開心了!他重重一拍宇文鬆身前的桌子,大聲喝道:“犯罪嫌疑人宇文鬆!我不出示什麽證據證言,就問你一句!對於當年犯下的‘拐騙兒童罪,,你到底是認,還是不認?!”


    這個問題該怎麽回答?仔細想想,宇文鬆似乎真的觸犯了這條法律!當年年少無知,對自己所做的一切到底算什麽根本就懵懵懂懂!這下子……是不是真地糟了???!!!


    法庭內的眾人全都屏息靜氣,豎起耳朵,傾聽宇文鬆那最後的回答……所有人都知道,如果宇文鬆真地說出一個“認”字的話……那也就意味著,這場審判的刑事部分,將會徹底落下帷幕,是不是?


    “我認。”


    出乎意料之外,宇文鬆回答的竟然如此爽快,如此的堅定?!要知道,這可是犯罪啊!如果認了,那也就意味著他的罪名已經成立!接下來的牢獄之災也已和他相去不遠了呀!!!


    “嗬嗬嗬……”


    得到滿意答案後的宋飛言,開始了獰笑……輕微的獰笑……漸漸地,這絲獰笑不再受到刻意的壓製,變得猖狂……凶暴!


    “各位!你們聽見了嗎?!他認罪了,他全部都招認了!!!他的確犯了罪!嫌疑人已經親口承認,自己並不是什麽無辜者!這可不是我‘逼’他的!”


    瘋狂,誌得意滿的笑聲在法庭內回‘蕩’。宋飛言成功了,他終於‘逼’迫宇文鬆背上了“罪名”。這個罪已經被承認,就算宇文鬆悔改,立刻翻供,自己也有數不清的人證物證可以當作證據!


    全場人都被宋飛言的氣勢震得說不出話來,其中也包括上麵的王審判長!可是,即使在一個如此劣勢的情況下,為什麽宇文鬆還能保持一份如此鎮定自若的神采?為什麽柳寧月……她的嘴角,能夠發出一絲冷笑?


    “嗯……這樣看來,我的當事人當年的確是觸犯了刑法呢~~~”


    柳寧月幽幽站起,從她的話聽來,似乎一點也沒有幫宇文鬆辯解的意思。


    “王審判長,我的當事人犯了法,所以,請您立刻下達判決吧。就下達……”


    “‘將犯罪嫌疑人宇文鬆,當庭釋放,的判決!”


    此言一出,原本已經‘亂’成一鍋粥的旁聽席上再起‘波’瀾!所有人都感到萬分的詫異!為什麽犯了罪,還會要求法庭作出“當庭釋放”的判決呢?


    柳寧月清了清嗓子,表情不再冷若冰霜,更像是帶著一種嘲笑!一種好像看到了什麽非常有趣,非常低智商的人做出一件最為愚蠢的事情一樣的嘲笑!


    “宋飛言,我萬萬想不到,你竟然到現在還能保持一份常勝不敗的記錄?到底是你之前運氣太好,還是你的對手全都太弱,弱的連大學裏的學生都不如呢?”


    “我的當事人當年的確犯了拐騙兒童罪沒錯,可你是不是忘了,拐騙兒童罪最多隻能判幾年?”


    柳寧月毫不遲疑的‘抽’出一本刑法典,翻開,高聲念道:“根據《刑法》第262條的規定,犯拐騙兒童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你到底理不理解這裏麵的意思?”


    宋飛言不說話,他似乎想到了什麽,雙目一怔,呆呆的望著柳寧月手中的那本《刑法》。


    “哼,如果你還是不理解的話,那不如讓我們再念一段……根據《刑法》第87條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得在繼續追訴。其中,關於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隻要經過五年。而如今,當時的罪數已經過了十五年。我的當事人早就已經脫離追訴時效所規定的時間,他還需要負什麽法律責任?坐什麽牢呢?”


    一番話說的幹淨利落,擲地有聲!柳寧月雙手捧著《刑法》,將其恭恭敬敬的放置在自己案幾之上,神態悠然的坐回被告席。她沒有再看對麵的宋飛言一眼,或者說,她已經不屑於再去看他了?


    王審判長捏著木椎,雙目如電般‘射’向那邊做出這個簡直可笑到極點的錯誤判斷的宋飛言。此刻,他的表情猶如遭到雷轟!原本猖狂至極的麵容刹那間變得比紙還白!而一旁的雪音在聽到自己律師的錯誤判斷之後,也是‘露’出震驚莫名的表情!


    “原告方律師,請問你對被告方的這項反駁有什麽意見嗎?”王審判長道。


    “不……我……我沒有意見……”


    “那麽,你還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犯罪嫌疑人犯有拐賣兒童罪的犯罪事實嗎?”


    宋飛言的頭立刻低下,變得無比沮喪……


    “我……我沒有證據了……我沒有任何……還能夠證明犯罪嫌疑人……宇文鬆……犯有拐賣兒童罪的……任何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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