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五號在祝家母女的期待田家一家子的煎熬和白詠華的忐忑中終於到了。


    開庭當天,原告方隻有祝庭瑜田一米和姚律師三人,而被告方卻來了十幾口人,除了田父田母田家兄弟田老二媳婦兒外,田家七大姑八大姨的來了至少七八口人,旁聽席上一眼看去都是田家親戚,孰強孰弱一目了然,就是審判長來了看到的時候也忍不住皺了下眉。


    庭辯的中心論點就是現有財產——房子服裝店應該歸誰所有,還有就是田一米的歸屬問題,最後就是田一米自己提出的,要與田家斷絕法律關係。


    田老太太的透過田致遠表達的意思是房子店子包括孫女兒都是田家的——因為她聽說孩子判給哪一方另一方要付撫養費,養孩子又不花什麽錢,反正有他們吃的就有田一米喝的,總不會餓死她,這樣祝庭瑜一個月至少要給他們二三百塊錢吧?她閨女兒在這兒養著呢——反正他們是沒錢給撫養費的。


    姚律師有個上小學的女兒,疼的跟眼珠子似的,公公婆婆也把小丫頭片子當成了寶貝,最看不慣的就是虐待孩子,因此一聽就怒了,這種事情聽別人說再多次,也不如親耳看到一回,她壓抑著心頭怒火說道:


    “反對!”


    “反對有效,請原告陳述理由。”


    “謝審判長。”


    “七月八日上午,被告母親曾經說過一句話:‘你算個什麽東西?大人說話哪有你插嘴的份?怪不得這麽野,什麽樣的娘教出什麽樣的丫頭片子,你娘沒本事籠住自己男人怪得了誰?當年要不是你娘不要臉纏著致遠,致遠也不至於跟詠華分開十幾年,害的詠華受了這麽些年的罪,自己生了個丫頭片子,咱從來就不認你。’”


    “我想請問被告,您的母親當初是不是說過這句話?我說的話可有一個字的刪減?”


    田致遠有些頹然:“當時的情況很複雜,當時……”


    姚律師打斷了他的話:“被告請注意,請不要多做無用敘述,您隻需要回答是還是不是,有還是沒有即可。”


    “……”


    田母豁然從旁觀席上站了起來嚷道:“你瞎說,我根本沒說過這話,你這是汙蔑,你個不要臉的,祝庭瑜給你了什麽好處你要幫她說話?”


    旁觀席上田家人頓時開始交頭接耳,整個法庭亂成一團。


    審判長不得不敲了敲法槌揚高了聲音道:“肅靜,肅靜,旁聽人員如果再擾亂法庭秩序即刻趕出法庭,警告一次!”


    一聽要被趕出去田母趕緊坐了下來,隻是臉上還是有股憤憤之色。


    法庭重歸安靜之後被告方律師也叫了反對:


    “請問原告有什麽證據證明我的當事人的母親說過這句話?”


    當時田一米已經關上了門,除了祝庭瑜母女剩下都是田家人或者與田家一條線的比如白詠華,而門外偷聽的人也隻能模模糊糊聽到根本做不得準,田致遠請的律師也是個門清的,一看就知道這官司必敗無疑,況且田家父母不僅說了過激的話還動了手,但他沒辦法推脫,田家跟他是拐了不知道多少彎的親戚,中間人情托人情的,根本沒法兒拒絕,隻能讓他們對某些不利的言語行為一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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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陸是說審判長,港台是法官大人,具體庭辯的我參考了一些tvb的司法電視劇,當然跟實際還是有很大出入的,考據黨慎拍,當架空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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