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金砂。”看著這些微微泛青的大大小小的粗砂子,張裕在台燈下麵擺弄著:“不過就是純度不高,你從哪兒搞的這東西?”張裕用懷疑的眼光看著文飛:“幾天不見,莫不是你跑去挖礦去了!”


    文飛狠狠地比出一個中指,本地也有幾個小型的私人金礦。據說裏麵挖礦的工人老板都不給開工資的,都要靠工人自己偷偷摸摸的把金子給帶出去。而老板會派人檢查,大塊的都會沒收,小塊的藏的隱秘的,金礦老板就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算是給礦工發的工資了。


    據說,這般下礦幾年,就能蓋起一棟小洋樓來。而所謂的隱秘地點,大概就是**了……當然,這隻是不負責任的市井傳言,卻當不得真!


    “你小子早晚得痔瘡!”文飛狠狠地詛咒道。


    張裕也不惱火,得意洋洋的道:“你這金砂想賣出去,還不是得找我?這種東西,也不知道人家金店收不收?”


    文飛懶得和這廝廢話,直截了當的問:“怎麽樣?房子談下來沒有?”


    說起這個,張裕也正經起來:“二百八十萬,一分不肯少。實在不行,咱們買別的房子去。犯不著和那破房子較勁兒!”


    文飛很是鄙視的看了張裕一眼:“你開始的時候不是把那房子吹的天花亂墜麽?如今怎麽有變成了破房子?”


    張裕聳聳肩:“你還真要買啊?”


    文飛道神神秘秘的道:“看著吧,我這次做個大生意,估計就夠錢買房子了!”


    “大生意?什麽大生意?”張裕豎起了耳朵。


    “去,去,少打聽。對了你的那個小雨呢?怎麽沒有和你膩在一塊了?難道你們兩人這麽快就分手了?”文飛問。


    很鄙視的看了文飛一眼:“還沒呢,就算分手,也輪不到你補位。怎麽,找她有事?”


    若是其他時候,說不得文飛還要和張裕這貨貧一陣子。但是今天麽,卻沒有這般心情:“想買一點酒……便宜的。”


    “你不會去超市買啊,”張裕說著反應了過來:“難道這就是你所說的大生意?你要買多少?”


    “商業機密,無可奉告!”文飛很幹脆利落的拒絕了回答。他知道張裕這家夥沒心沒肺的,很快就能把事情忘掉。


    “我打電話把她叫來!”張裕聳聳肩,不怎麽在乎。對於他來說,隻有敢興趣的東西,他才有精力。而大多數感興趣的東西,熱度也不會持續太長時間。


    很快小雨就興衝衝的跑了過來,開著的是一輛紅色的polo,倒讓文飛自己自慚形穢了一把,也下定決心自己這次無論如何也要去買一輛車子……皮卡……


    “買什麽酒啊,隻管說。沒錢先欠著!”小雨大手一揮,很有氣勢的說著,絕對不符合她那清秀的外表和名字。


    “我就想買一些最便宜的酒,”說起這個文飛有些臉紅:“散裝的也無所謂,關鍵是農村地方喝不習慣好酒!”文飛撒氣謊來,臉上不帶一些紅的。


    “現在還有這麽貧困的農村麽?”小雨隨便一說:“好辦啊。酒精勾兌出來的,最便宜。我跟你說啊,你也甭到我家去買了。自己去買點酒精,香料什麽的,往水裏麵一兌,成了。配方我可以給你啊!”


    文飛有些傻眼:“這樣也行啊!”


    “這麽不行?”小雨很是不屑的道:“你以為現在外麵賣的那些高檔酒是怎麽做的,也是一樣勾兌出來的。不過人家多少用了一些釀製出來的原漿酒。現在的技術,就是你要茅台的口味,也都能勾兌出來,無非是用的香料不同而已……”


    莫說文飛了,就算是張裕那死胖子都被這內幕消息雷的裏焦外嫩:“不是吧,怎麽黑?”


    “你以為呢?”小雨聳聳肩。


    “那就這麽幹了!”聽到小雨這般說,文飛終於放下最後一絲困惑和良心。俺也是按照行業標準,提前讓千年前的同胞們嚐嚐天朝勾兌酒啊。尼瑪,大不了,道爺我多些良心,不用工業酒精而已……


    按照小雨的教導,文飛買齊了東西。有著小雨這個熟門熟路的內行帶著,買的東西都相當便宜,一斤酒勾兌出來,成本也才一兩塊錢而已。度數也不是很高,隻有二三十度,但是想來比北宋那時候酒糟一般的酒度數要高的多了。再高的度數,文飛怕古代人適應不來,不過五十度的高度酒也多少配了一些,香料一加進去,果然酒香四溢。在文飛這種不怎麽喝酒的聞起來,似乎和什麽五糧液茅台之類的沒什麽區別……


    準備了兩三天,把自己的要賣的東西準備齊全了。文飛心裏兀自沒底,對他這種宅男來說,生平還是第一次做這種違法之事,哪怕是一千多年前的法律。


    而且聽說那些番部野蠻,自真宗朝以來對這西夏和那些番部接連用兵,這些番部才老實了許多。以前遇到喜歡的東西都是直接動手開搶的……便是現在,遇著野蠻的番部,被搶走東西,打死的也時有發生。總之,和番部回易,利潤極大,風險也是極高。


    文飛考慮來去,還是把弩弓帶在了身上,隻是再沒有帶那把大蠻牛。那弩弓威力雖然大,但是重量都有十幾斤,用起來太不方便了。第一次遇到王知明的時候,文飛想翻臉動手,那弩弓在背後背著太不方便。恐怕還沒有讓文飛把弩弓從背後取下來,就已經被人打翻在地了。


    好在上次那弩弓用著專業的袋子裝起來的,王知明沒有看到實物。要不然以那小子的好奇寶寶的性格,說不定還就拿去研究一番。畢竟這鋼弩,可比北宋時候的弩弓要先進的太多。


    這次,他就沒有帶著那傻大黑粗的大蠻牛了,而是一把小巧的多的手弩。這是文飛在淘寶上買來的,威力雖然有限,但是卻方便許多了。實際上,文飛真正想的是去搞把槍來,可惜身為一個宅男良民,文飛真的不知道那種東西要到哪兒去搞。隻好又準備了一把匕首,看起來還算鋒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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