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我對她隻有厭惡,隻有鄙視。一個那麽低賤的‘女’人,竟然可以成天出現在我心愛的人身邊,近距離地接觸到他的一切,這讓我嫉妒不已,所以我用毒打她,折磨她來傾瀉我的憤怒。


    後來,很多很多證據都表明,這個低賤的下‘女’,竟然慢慢侵入了他的心靈。他們毫無顧忌地攜手同遊,把南浦渡口變成了他們在全城人麵前表演恩愛的舞台。這挑戰世俗規範的著名的一對,成了我的恥辱,我的夢魘。


    我一直想除掉她,讓她從這世上消失,可又怕他恨我。因為我的嫌疑太大了,隻要她出了事,就算不是我做的,別人也會算到我頭上。


    而他,本來就夠討厭我了,要是還有這樣的事,我和他這一生絕無可能了。父皇是可以指婚,可以‘逼’他娶我,可沒法‘逼’他寵我愛我。我就算要到了名份,守著一個冰冷的軀殼,一雙含著恨意的眼睛,又有什麽意義?


    後來,機會總算來了,我哥也喜歡上了她。.1-6-k,手機站ap,.於是我努力為他們製造機會,甚至想辦法把她帶到前線,親自推進我哥的懷裏。如果他們成了好事,她失貞了,變節了,高攀了,他會深受打擊,會失望,會憤怒,最終,會忘掉她。


    可惜老天作‘弄’,她沒成我哥的‘女’人,反而成了我的朋友。在我最危險的時刻,兩次都是她救了我。最讓我震撼的一次,是在通往戲王村的山路上,我們再次遇匪,她用自己的血‘肉’之軀擋在我麵前,稱我為她的妹妹,不惜豁出一切也要保護我。


    這一次,我真的感動了。


    皇室之人,其實是最孤獨的人,別說真愛難尋,就連真正的友誼也同樣是奢侈品。不管她當時是出於一種什麽心態,我的信條是:危難時刻不辜負我的人,我一生都不辜負她。


    於是,我隻好眼睜睜地看著她嫁給我心愛的人,束手無策,無計可施。


    讓我意想不到的是,居然還有人以無恥的手段搶到了他身邊一個“兩頭大”的正室名份。這本來就已經讓我無法容忍了,那該死的‘女’人還伸手打她。


    那一刻,我怒不可遏。打狗還要看主人呢,全大晉誰不知道她是我的“患難之‘交’”,是我最好的朋友?欺負她,就等於是欺負我。


    正好那時候庾暢來找我,提出了一個絕妙的方案----之所以說絕妙,是因為它滿足了我心靈深處最大的渴望----我求父皇頒下詔書,一腳踢走了那個無恥的‘女’人,成了他名義上的妻子。她也和我們在一起,不,是我和他們在一起。


    我知道他還是討厭我,我知道即使有這一紙詔書,我還是得不到他的絲毫愛憐。


    但,請容許我停留片刻,請容許我假裝自己是他的妻子。我愛了他十幾年,請稍微耐心一點,讓我打擾幾個月,隻要幾個月就好。


    幾個月後,我就會對父皇說,我發現我們‘性’格不合,難以相處,我要休夫!


    是的,幾個月後我就休夫!我把他還給她。


    這樣,好歹,我今生做過他的妻子,最後,是我不要他哦,是我拋棄了他。


    我是大晉的公主,隻有我不要的男人,沒人男人能不要我。


    最後的最後,我會嫁給桓濟嗎?也許會,也許不會,看那時候的心情吧。別忘了我是大晉的公主,太子的親妹妹,我要誰不要誰,視心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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