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沾老爺子現在是電影公司大老板,拍戲賺錢是他的主職工作,寫歌、寫廣告詞、主持節目隻是業餘愛好,賺兩個零花錢而已。
所以見鄭棟漢找上門來,要他重新再寫幾首歌,不禁讓黃老邪大為不滿。隻收你一萬多港幣的稿費,你還要諸多的要求,真以為我閑著沒事,貪你那麽點錢如何?
鄭棟漢自然也曉得黃沾的脾氣,所以也沒多廢話,直接將《此情可待》與《showthemeaningbeinglonely》兩首歌丟給了黃老邪。那意思你看看這兩首歌,再看看你給我的那幾首歌,就知道差距在哪裏了,也就知道為啥我要你再寫幾首了。
黃沾起初並沒有多在意,才子嘛都比較自負,就好像倪眶那家夥一樣,每小時碼字五千多,而且還不是用打字機\電腦,而是全部都用手寫。這是啥概念呢,本渣渣用電腦碼字,速度最快的話是一小時兩千字。所以每小時五千字的手速當真是喪心病狂啊!
倪眶幫別人寫劇本一般都是一周的時間交貨,其實他三天之內就已經寫好了,還要故意在抽屜裏麵擺幾天,等到時候人來取時再拿出來。而且所寫的劇本、小說一旦售出,概不退貨連一個字都不肯改的。
倪眶一生為邵氏公司寫了數百部劇本,一直拍到邵氏歇業還沒有拍完。而且此人在邵氏的地位非常之高,是香港少有的幾個開戲師傅,編劇界的泰鬥級人物。而且估計也是純以寫稿致富的第一人。比金庸、古龍、梁羽生都要有錢的多。
所以此人腰杆也最硬。也最有底氣。賣出去的稿子概不退換。黃沾本來也想學倪眶來著,隻是他老爺子經濟經常出問題,到九零年代還差點破產,所以就底氣不足,最後還是乖乖地拿回來修改。
倪眶寫章的速度很快,而且他的章很賣錢,前世黃玉郎辦報紙,出千字五百買倪眶的章。以他老人家五千多的手速。一小時就是兩千五百元港幣。每天最多寫兩萬字,最少寫八千字,一個月就是二三十萬港幣。而同時期香港片酬最高的明星,如許貫傑、程龍、周閏發等等,也不過才兩三百萬片酬而已。
倪眶僅憑寫字一項就可以年入幾百萬,所以自然也就對其他工作不屑一顧。曾經大導演羅唯想教他拍戲,帶著他在劇組呆了好幾天,傳授他如何掌鏡、如何協調、如何運作等等,本來以為他都已經做好接手準備了,但倪眶卻來了一句。“我上輩子做了什麽孽,要來做拍電影這一行?”氣的羅唯差點要揍他。
倪眶身為香港四大才子之一。已經如此桀驁不馴了,同樣身為四大才子之一的黃沾自然也不遑多讓。
隻是這位才子一生涉獵頗多,既辦廣告公司,又寫歌寫廣告詞,還演戲拍戲投資戲,還投資房地產炒股票……結果就是雜務頗多,顧不過來,雖然一身才華,但卻命運坎坷。曾經一度淪落到無家可歸,逼得要到申請破產的地步。相比起來,其他三位才子金庸、倪眶、蔡斕就比他要幸福得多。
黃沾此時身為電影公司的老板,廣告公司的老板,無線電視台的監製……還剛剛拍了一部賣座電影《大家樂》,不進電影大賣而且專輯同樣大賣,正在誌得意滿的時候,所以對鄭棟漢遞過來的兩首歌並不感冒。
大咧咧的拿過來瞅了一眼,黃沾頓時就愣住了,前前後後在心中哼唱了幾遍,不禁拍了一下桌子,“你拿出這兩首歌來,不是讓我沒法活了麽?這種好歌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哪能像你想的那樣量產?拿去,我寫不出來!”
“沾哥,不要這樣子泄氣嘛,我是知道你的才華的。”鄭棟漢笑嘻嘻的誇讚道,“我也不需要非要像這兩首歌一個級別的好歌,隻要不是相差太多就好了。”
“沒有,寫不出來,你找別人寫去吧。對了,這兩首歌你從哪裏搜羅來的,再去找他要不就結了。我是寫不出來。”黃沾把腦袋晃成撥浪鼓道。
好歌,好曲本來就是妙手偶得,那裏說是想要就能馬上有的?一些音樂人一生能有一兩首好歌,就已經能夠名垂千古了,哪能像大白菜一樣的批發零售?當我們都是李白、杜甫、蘇東坡一樣的才子不成?那可是千年才出一位的能人。
“這兩首歌是許貫武先生寫的,他隻給了這兩首歌曲。”鄭棟漢笑了笑道,“他是大老板,又不是專業音樂人,我也不好每次發專輯都要找他幫忙啊。”
“這小子不是專業音樂人,卻比我們這些專業音樂人還厲害,好歌在他那兒就好像大白菜一樣便宜,隨便拿出幾首就能震住一片人。我是搞不懂世上怎麽還有這麽厲害的人。”黃沾聽了不禁撇撇嘴道,“就拿上次義演的歌曲來說,二十多首新歌,首首經典首首好聽,噗他阿母,他腦子裏麵是不是裝著外星人呢?”
“那我倒不知道,不過現在的問題是,他這兩首歌實在太好了,若拿一般的好歌來搭配,總顯得有些不夠檔次。所以沾哥,隻能再麻煩你一下了。”鄭棟漢笑了笑,“最多我多給你一點時間,多給你一點潤筆費,總行了吧?”
“多給錢,這是你說的啊,別耍賴。”一聽多給錢,黃老邪來了精神,“能多給多少?”
“如果比這兩首歌查不了太多,就一萬港幣一首如何?”鄭棟漢咬了咬牙,伸出一根手指來說道。
一首歌一萬塊,在當時來講已經創了天價了。其實香港別看唱片業發達,其實作詞作曲家的收入並不高,而且關鍵的是版權保護也並不到位。
在日韓歐美等地。之所以唱片業如此發達。經典好歌一首接著一首。是因為人家音樂人賺的多。開始的稿費可能並不太離譜,但是日後歌曲的收益都會有分成,無論是專輯的銷售、網上的下載、電台、電視台的廣播、卡拉ok、餐廳、舞廳的使用,都可以受到版權法的保護,唱片公司都可以從中獲取收益,而詞曲作者也同樣可以獲得收益。
據說給請網打滿分的還有意外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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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收益是長年累月細水長流的,熱門歌曲能給詞曲作家帶來數十萬、數百萬美元的巨額收益,所以有這麽多豐厚的收益。才會讓越來越多的人投身其中。創造出一首又一首經典歌曲。
而在香港、台灣等地,詞曲的版權費都是一次性買斷的,而且價格還相當的低廉。黃沾一首歌詞在九零年代的標準價是兩萬港幣,貨物售出概不退換。好也是兩萬港幣,一般般的也是兩萬港幣,以黃沾的節操當然不會故意往壞了寫,但是說到用心程度自然也要打折扣。
之所以如此之低廉,其實也跟華語歌的市場太小有關。八零、九零年代,香港歌手一張專輯最多賣幾百萬張,已經是頂天了。而同時期歐美如邁克爾.傑克遜、麥當娜、萊昂.裏奇等等都有幾千萬的銷量。而同時香港、台灣原創的音樂太少。太多翻唱歐美日本的流行音樂。
中島美雪,日本殿堂級的國寶歌手。有七十餘首原創歌曲被港台歌手反腐翻唱了三百多回,被稱為撐起華語流行歌壇半邊天的人物。當然這個說法是比較誇張的,但卻也反映出了華語歌壇原創音樂的尷尬。
六零年代,披頭四到訪香港,掀起一片組團的熱潮,七零年代粵語歌大興,唱片銷量頻頻創造銷量奇跡。但除了許貫傑這種可以自編自唱的創作型歌手之外,還有很多歌手其實是隻懂得演唱,而不懂得作詞作曲的。所以他們出專輯的時候,就要拜托其他人趕緊創作歌曲。
但是在唱片黃金年代,香港每年推出幾百張專輯,但知名的音樂人就那麽幾位,哪有那麽大的創作力去創作歌曲?所以翻唱就成了屢試不爽的法寶。
再加上六零七零年代,火起來的歌手,絕大多數都是靠翻唱英經典歌曲起家的,所以翻唱歌曲對他們來說也絲毫沒有心理壓力。連許貫傑唱作俱佳的歌手也要翻唱貓王、披頭四的歌曲,其他歌手就更不用提了。
香港歌壇一時間是翻唱成風,每張專輯都有那麽幾首翻唱歌曲。翻唱歌曲也大多選擇歐美最火的流行樂,這樣的音樂已經經過歐美市場的檢驗,所以自然不用發愁銷量。而且香港當時隸屬於英國,是中西方化交匯地,所以歐美音樂適合港人的口味,日本流行音樂也適合港人口味,翻唱歐美日本的歌曲,令人絲毫感覺不到化隔閡,所以銷量也十分的穩定。
於是所有的唱片公司自然就以翻唱作為主打,其它原創歌曲則能免則免,因為不確定會不會大賣,而且買一首原創的歌曲,要比翻唱一首歌曲的版權還要貴,所以自然而然原創歌曲也就賣不上價。
賣不上價又不受到重視,所以香港專業從事歌曲創作的音樂人很少,大多數都是兼職創作而已,也管給電視、電影配樂,也管給廣告歌配樂,也管給歌手寫歌,盡量涉足多方麵,多賺一點錢。
但其實給電視、電影配樂,廣告歌配樂與唱片歌曲是有很大不同的,一口氣涉足這麽多區域,自然不比歐美日本其他音樂人隻專心一個區域所耗費的心力大,所創作的歌曲質量自然也是頗有些不如。但是沒辦法,人總是要生活的,總不可能為了藝術把自己餓死。
……
黃沾拿到了鄭棟漢承諾的一萬港幣一首歌的允諾之後,馬上就開始絞盡腦汁的創作起來。
鄭棟漢雖然咬牙給出一萬一首的高價,但也知道有舍才有得的道理,而且相信黃沾所做的歌曲一定會物超所值。
果然,十天之後,鄭棟漢拿到了黃沾嘔心瀝血創作的七首歌曲,查探一番果然首首都好聽,雖然不一定有《此情可待》等那兩首歌經典,但是相比起來卻也不是太過遜色,不禁滿意的點了點頭,痛快的支付了稿費之後,拿著歌回公司準備讓許貫英錄製了。
但是進入到九月份,許貫英將所有歌都錄製完畢,唱片都已經製作好,都要開始進行宣傳預熱工作,結果北麵一個消息傳來,頃刻之間天地都變色。
許貫武臨時下令叫停了新唱片的推出計劃,同時命令《天天日報》七日之內采用黑白印刷,同時用八個版麵報道此事。
香港也隨著這個消息的傳播,而陷入到了一陣驚恐動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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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此人腰杆也最硬。也最有底氣。賣出去的稿子概不退換。黃沾本來也想學倪眶來著,隻是他老爺子經濟經常出問題,到九零年代還差點破產,所以就底氣不足,最後還是乖乖地拿回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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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眶僅憑寫字一項就可以年入幾百萬,所以自然也就對其他工作不屑一顧。曾經大導演羅唯想教他拍戲,帶著他在劇組呆了好幾天,傳授他如何掌鏡、如何協調、如何運作等等,本來以為他都已經做好接手準備了,但倪眶卻來了一句。“我上輩子做了什麽孽,要來做拍電影這一行?”氣的羅唯差點要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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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是這位才子一生涉獵頗多,既辦廣告公司,又寫歌寫廣告詞,還演戲拍戲投資戲,還投資房地產炒股票……結果就是雜務頗多,顧不過來,雖然一身才華,但卻命運坎坷。曾經一度淪落到無家可歸,逼得要到申請破產的地步。相比起來,其他三位才子金庸、倪眶、蔡斕就比他要幸福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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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倒不知道,不過現在的問題是,他這兩首歌實在太好了,若拿一般的好歌來搭配,總顯得有些不夠檔次。所以沾哥,隻能再麻煩你一下了。”鄭棟漢笑了笑,“最多我多給你一點時間,多給你一點潤筆費,總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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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香港、台灣等地,詞曲的版權費都是一次性買斷的,而且價格還相當的低廉。黃沾一首歌詞在九零年代的標準價是兩萬港幣,貨物售出概不退換。好也是兩萬港幣,一般般的也是兩萬港幣,以黃沾的節操當然不會故意往壞了寫,但是說到用心程度自然也要打折扣。
之所以如此之低廉,其實也跟華語歌的市場太小有關。八零、九零年代,香港歌手一張專輯最多賣幾百萬張,已經是頂天了。而同時期歐美如邁克爾.傑克遜、麥當娜、萊昂.裏奇等等都有幾千萬的銷量。而同時香港、台灣原創的音樂太少。太多翻唱歐美日本的流行音樂。
中島美雪,日本殿堂級的國寶歌手。有七十餘首原創歌曲被港台歌手反腐翻唱了三百多回,被稱為撐起華語流行歌壇半邊天的人物。當然這個說法是比較誇張的,但卻也反映出了華語歌壇原創音樂的尷尬。
六零年代,披頭四到訪香港,掀起一片組團的熱潮,七零年代粵語歌大興,唱片銷量頻頻創造銷量奇跡。但除了許貫傑這種可以自編自唱的創作型歌手之外,還有很多歌手其實是隻懂得演唱,而不懂得作詞作曲的。所以他們出專輯的時候,就要拜托其他人趕緊創作歌曲。
但是在唱片黃金年代,香港每年推出幾百張專輯,但知名的音樂人就那麽幾位,哪有那麽大的創作力去創作歌曲?所以翻唱就成了屢試不爽的法寶。
再加上六零七零年代,火起來的歌手,絕大多數都是靠翻唱英經典歌曲起家的,所以翻唱歌曲對他們來說也絲毫沒有心理壓力。連許貫傑唱作俱佳的歌手也要翻唱貓王、披頭四的歌曲,其他歌手就更不用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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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不上價又不受到重視,所以香港專業從事歌曲創作的音樂人很少,大多數都是兼職創作而已,也管給電視、電影配樂,也管給廣告歌配樂,也管給歌手寫歌,盡量涉足多方麵,多賺一點錢。
但其實給電視、電影配樂,廣告歌配樂與唱片歌曲是有很大不同的,一口氣涉足這麽多區域,自然不比歐美日本其他音樂人隻專心一個區域所耗費的心力大,所創作的歌曲質量自然也是頗有些不如。但是沒辦法,人總是要生活的,總不可能為了藝術把自己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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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沾拿到了鄭棟漢承諾的一萬港幣一首歌的允諾之後,馬上就開始絞盡腦汁的創作起來。
鄭棟漢雖然咬牙給出一萬一首的高價,但也知道有舍才有得的道理,而且相信黃沾所做的歌曲一定會物超所值。
果然,十天之後,鄭棟漢拿到了黃沾嘔心瀝血創作的七首歌曲,查探一番果然首首都好聽,雖然不一定有《此情可待》等那兩首歌經典,但是相比起來卻也不是太過遜色,不禁滿意的點了點頭,痛快的支付了稿費之後,拿著歌回公司準備讓許貫英錄製了。
但是進入到九月份,許貫英將所有歌都錄製完畢,唱片都已經製作好,都要開始進行宣傳預熱工作,結果北麵一個消息傳來,頃刻之間天地都變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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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也隨著這個消息的傳播,而陷入到了一陣驚恐動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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