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


    世界最著名的高科技產業區矽穀便坐落於此。


    在矽穀,幾乎聚集著全球所有的高科技公司或者分部。而大貓作為全球新興的頂級互聯網企業,其在矽穀同樣有著龐大的基地。


    公司與蘋果、穀歌、英特爾、臉書……等全球最頂級的互聯網巨擘分庭抗禮,堪稱華夏在北美的傳奇。


    第二世界目前在舊金山的辦事處,便暫時寄居在大貓所在的大廈中。


    負責來接機的是辦事處負責人黃明以及北美大貓總裁朱寧。


    兩人目前的身份雖然天差地別,一人隻是辦事處經理,管理著僅僅幾十人;一人則是跨國總裁,管理著北美數千名員工。但在林軒眼裏卻是同一級別。


    朱寧也不敢托大,而是和黃明兩人互稱老哥。


    車上。


    林軒問黃明:“黃總,北美這邊是如何看待我新專輯的?”


    雖然他在網絡上了解了大概的情況,但肯定比不上黃明在當地了解的深刻。


    黃明沉聲道:“首先是娛樂公司,北美這邊娛樂公司和各大唱片公司對您發專輯都持觀望態度,並沒有投入多少關注,估計這些公司判斷您的新專輯對他們沒有多少威脅,所以才不會上心。其次是媒體,媒體跟網絡上的態度差不多,為了熱度無所不及,隻要他們覺得能夠帶去流量,那麽就不吝嘲諷。最後便是歌手……歐美這邊不少歌手似乎在蹭您的熱度。”


    “蹭我熱度?”


    林軒皺眉,還有蹭他熱度的?他想了想,開口道:“怎麽蹭?”


    黃明道:“本來許多歌手不是在三四月份發布新歌或者新專輯的,但是因為您新專輯帶來了巨大的流量,所以不少歌手將新歌全都放到了最近發布,然後利用您的專輯和他們作品做對比,以此來為他們的作品引流。我收到的最新消息,這個月已經成了歌手發布新歌和專輯的熱門時期。”


    林軒麵無表情聽著。


    在華夏,所有歌手聽到他要發布新專輯,全都是避之不及。


    誰能想到在國外竟然反了過來,這些歌手居然一個個湧了上來蹭他熱度而牟利。


    “嗬嗬。”


    林軒忽然露出笑容:“還從來沒有人能夠薅我的羊毛。既然他們願意這麽做,希望他們不會後悔。娛樂公司沒動作,我們暫且不去管。至於媒體嘛……黃總,相信我來北美的消息很快就會傳遍全球,若是有媒體采訪我,讓他們全部都等到明天。”


    在林軒看來,一天的時間……足夠了!


    “是。”


    黃明雖然不清楚林軒這話的意思,但還是認真點頭。


    ……


    ……


    華夏。


    當上午十點到來的時候,整個娛樂圈無數人呼吸都變得急促,想知道林軒的第六首歌到底是什麽。


    “來了!”


    “出來了。”


    “什麽歌曲?”


    “臥槽?”


    “什麽?”


    接著,無數的驚呼聲響起,幾乎每一個人的眼珠子都瞪的滾圓。


    因為第六首歌,赫然是一首英文歌!


    同一時間。


    在北美spotify公司,也是一片熱鬧。


    不少人正在議論著。


    “嘿,林軒第六首歌曲到解鎖時間了。”


    “不得不說這部專輯是我看過的銷量最差的專輯之一。”


    “沒辦法,誰會對幾首華夏歌曲感興趣呢?而且專輯的名字還如此囂張,就連我都看不順眼。”


    這時,負責音樂網站運營的博格微笑道:“各位,第六首歌曲已經解鎖了,我去瞅一眼,這次林軒又給我們帶來了什麽樣的歌曲。或許是……咦?哦,上帝!”


    “怎麽了,博格?”


    旁邊的布魯斯詫異出聲,但下一秒同樣驚呼起來。


    然後此起彼伏的驚呼聲響起。


    “英文歌?”


    “我沒看錯吧?”


    “居然是英文歌!”


    就在這時,一名金發女子鄙夷道:“有什麽值得驚呼的?顯然林軒也知道華夏歌曲在國際上是行不通的,所以他在專輯中定然會有英文歌來衝擊歐美市場。隻可惜,估計依然沒有多大作用。若歐美歌壇隻是幾首英文歌曲就能夠衝擊的話,那麽華夏歌手早就衝擊成功了。在我看來,華夏歌手的英文歌曲,就是套了一層皮的華夏歌,改變不了本質,該撲還得撲。”


    旁邊幾人紛紛附和。


    “說的沒錯。”


    “一首英文歌而已,不值得大驚小怪。”


    “若是林軒的專輯裏麵沒有英文歌,我才奇怪。”


    “……”


    在大家議論紛紛的時候,博格卻是眼裏透露出了好奇,他的目光定格在了這首英文歌的名字上:《somethingjustlikethis》。


    翻譯成華夏語:僅此而已。


    “僅此而已?”


    博格喃喃自語,他戴上耳機坐到了電腦麵前,想認真聽一下這首歌。作為一個音樂發燒友,每一次有新歌來的時候他都會聽一下,過過耳癮。這也是他來到spotify工作的原因之一,可以借著職務之便,聆聽任何音樂而不收費。


    很快,博格就點開了音樂播放難。然後閉上眼睛,摒棄了周圍一切的嘈雜靜靜等待著。


    隨著前奏音樂結束。


    略帶一絲低沉的歌聲響起:


    “i''vebeenreadingbooksofold


    我曾飽覽古老的書籍


    thelegendsahs


    那些傳說與神話


    adhisgold


    阿喀琉斯和他的戰利品”


    博格臉上露出微微的詫異,這首歌似乎並沒有多少東方的韻味,而是帶著濃濃的西方氣息。尤其是阿喀琉斯,就是西方神話中的人物……看來林軒為了寫這首歌,費了不少的功夫。


    他繼續聽了下來。


    當然,林軒將蜘蛛俠和蝙蝠俠的部分改成了其他的英雄,畢竟這個世界可沒這玩意。


    接下來的歌曲出乎意料的流暢。


    讓博格心中微微臉上的訝異越來越濃。


    “butshesaid,where''dyouwannago?


    她說,你想去何方?


    howmunarisk?


    你甘願承擔多大的風險?


    i''mnotlookingforsomebody


    我並不渴求”


    當聽到這裏的時候,博格臉上已經現出了震撼。身為音樂發燒友,他對於音樂的鑒賞能力比許多歌手還要深,不然他也不會勝任這個工作。而此刻他發現這首音樂的韻律、歌詞、曲調全都在無形中開始撼動他的心靈。


    他一顆心開始加速。


    直到高潮來臨的時候。


    直到他聽到耳機裏響起林軒似乎對著天空傾訴和宣泄的聲音。


    “ohiwahingjustlikethis


    噢我想要的僅此而已


    iwahingjustlikethis


    我想要的,僅此而已”


    那一瞬間,博格感覺自己身上雞皮疙瘩都泛了起來。


    很久……似乎已經很久很久,他在聽歌的時候沒有這種悸動了。


    怎麽會這樣?


    博格沒有說話,但心中卻開始翻滾。


    每一次旋律響起的時候,他都有種似乎發現新天地的感覺,讓他身體上每一個細胞都跟著自己的情緒開始顫抖。


    當第二遍的旋律響起的時候,他依然沒有停止傾聽的念頭。而是腦海中開始跟著旋律走了起來。因為這首歌似乎帶著某種特殊的魔性,讓他在第二遍的時候就開始對它變得熟悉。這種感覺很不可思議,但就是如此。


    有的歌曲,你聽十遍都感到陌生。


    但有的歌曲,你隻要聽一遍就覺得融入了自己的靈魂。


    而現在,博格就是這種感覺。


    一遍。


    兩遍。


    直到過了十多分鍾後,他才被人拍了一下肩膀,讓他渾身一激靈睜開了眼,剛好看到旁邊的布魯斯正一臉訝異看著他。


    博格連忙暫停音樂,然後問道:“布魯斯,怎麽了?”


    布魯斯奇怪道:“博格,我已經喊你三遍了。你怎麽回事?”


    博格定了定神,才道:“我剛才在聽林軒的這首新歌。”


    布魯斯更奇怪了:“啥情況?你聽他的歌能聽得這麽癡迷?我記得你對音樂可是很挑剔的,很少歌曲能夠讓你上心。”


    博格認真道:“林軒這首歌,似乎不一樣。你可以去聽聽。”


    說完,在布魯斯呆滯的目光中,博格點開了《no.1》的專輯頁麵,點下了購買按鈕。


    叮~~~


    幾秒鍾後,支付成功。


    布魯斯徹底傻眼了:“你……”


    博格眼裏露出複雜的表情:“真的,你去聽一下。作為一名ins上有著數十萬粉絲的音樂博主,請相信我的眼光。林軒的這首音樂,真的不一樣,它值得我購買……僅此而已,是的,僅此而已。”


    說完後,他登上了ins。


    他已經有幾個月沒有在自己的主頁推薦歌曲了,但今天他覺得自己似乎要做點什麽,就為了那句此刻依然盤旋在他腦海中的“iwahingjustlikethis”。


    ……


    ……


    【林軒現身舊金山】


    【震驚:林軒現身北美】


    【林軒來北美,意欲何為?】


    【林軒:我將專輯取名為《no.1》的目的隻是單純為了自己的執念】


    【林軒:專輯成績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努力了……僅此而已】


    【林軒:我想要的,僅此而已】


    在林軒第六首歌曲發布的時候,國際上依然沒有多少人關注此事。


    反而是全網鋪天蓋地的新聞再次冒了出來,剛才林軒現身舊金山的消息終於被記者們爆料了出去。


    直到這時候,大家才知道林軒居然去了北美!


    “林軒想幹什麽?”


    “他對專輯的銷量和成績並不在意?”


    “他在意的隻是自己努力過了?”


    “他又在搞什麽?”


    “嗬,別被他的表麵迷惑了。專輯銷量慘淡是事實,他這是給自己台階下吧?”


    “哈哈哈,笑死我了。專輯失敗就開始找理由了。”


    “……”


    便在此時,忽然有人爆料。


    某個歌迷:“林軒那番話似乎有別的意思,你們快看他專輯的第六首歌!”


    眾人定睛一看,愣住。


    第六首歌:《somethingjustlikethis》!


    不僅僅是英文歌帶來的視覺衝擊,關鍵是第六首歌的名字,赫然跟新聞上采訪林軒時候說的話一模一樣:somethingjustlikethis(僅此而已)。


    幾乎所有人心中泛起驚濤。


    這個時候,他們才明白林軒剛才麵對媒體時說的話是什麽意思。


    什麽狗屁對銷量不在意!


    什麽狗屁不關心專輯的成績!


    什麽狗屁隻要從心即可!


    原來林軒的采訪內容,就是為了宣傳他的新歌,而且還以一種如此巧妙的方式讓全世界都在為他第六首歌打廣告。


    皮特便是一名歐美記者,當看到林軒新歌名字的時候,他便意識到自己被林軒利用了,不過他心中沒有生氣,而是冷笑:“有用嗎?”


    是的!


    有用嗎?


    歌能否火看的是質量,並不是這種投機取巧。若是林軒的新專輯能火,那麽在全球地毯式的廣告轟炸和媒體播報下,早已經火了。


    還能到現在才四萬出頭的銷量?


    他心中嗬嗬,便想將這個笑話發到一個記者群裏,然後再次撰寫一片諷刺的新聞。


    然而打開某個記者群。


    他忽然愣了愣,隻見群裏不知道何時已經熱鬧了起來。


    派恩:“你們聽了林軒的新歌嗎?”


    彼得:“沒聽,有必要聽嗎?而且聽歌還得花8美元,我有這個錢去買丹尼爾的專輯不美嗎?非得聽幾首完全沒感覺的華夏歌?”


    派恩:“林軒這次發布的是英文歌曲。”


    彼得:“英文歌又如何?華夏歌手唱的英文歌,說實在話,比華夏歌更沒特點。要氣勢沒氣勢、要特點沒特點,聽得相當尷尬。”


    派恩:“可是這首歌似乎不同,而且它有mv版本,建議大家去聽聽。怎麽說呢,這首歌似乎有點上頭。”


    彼得:“哈哈,派恩莫非你收了林軒的廣告費?這麽為他說話,而且我記得你可不懂音樂,這話說的太假了。”


    西裏爾:“@彼得,派恩說的好像沒錯,我剛才聽了兩遍,也是越聽越上頭。”


    伯尼:“上帝!這首歌真的不一樣!”


    西裏爾:“確實如此,這首歌好觸動人心,我隻是一介平凡人,我沒有超然的力量和神的能力,我要的僅僅隻是做自己一些力所能及的士氣,僅此而已……僅此而已……我有點想哭。”


    彼得:“???”


    怎麽回事?


    這些人的話,讓他懷疑自己是不是走錯了片場,有種不現實的錯覺。他感覺自己應該找幾個歌迷了解下真正的情況。


    彼得並不知道,此刻不少歌迷群已經沸騰起來。


    在某個北美音樂愛好者群裏,平時沉寂的群此刻變得躁動。


    “上帝,強烈推薦林軒的新歌《somethingjustlikethis》,越聽越上癮。真的沒想到林軒居然真的唱出了一首好歌。”


    “我剛剛也聽了,吊炸天啊!”


    “意外的好聽,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


    “是我華夏的朋友推薦給我的,原本我以為是跟前麵幾首華夏歌一樣沒感覺,可是剛剛聽了幾遍,登時喜歡上了。為了這首歌的無損音質版本,我幹脆買下了整首專輯。”


    “我也是,因為一首歌而買了整張專輯,八美元,聽這首歌,值了!”


    “唱的太好了,很少有能夠給讓我單曲循環的歌,但現在我已經聽了無數遍。”


    “或許大家都小瞧了林軒啊,就憑這首歌,他真的能夠在國際歌壇站穩根基。”


    “黑林軒的媒體要傻眼了,他們估計沒想到林軒真的寫出了一首好歌。”


    “嗬嗬噠,前兩天你們也沒少黑林軒吧?”


    “有嗎?我怎麽不知道?”


    “啊呸!”


    “……”


    歌迷們都是牆頭草,隻要聽到了好歌,大家瞬間就會將之前不好的記憶忘記。


    罵過林軒?


    抱歉,不記得。


    他們隻記得眼前這首《somethingjustlikethis》的歌曲,讓他們激動,讓他們驚豔。


    這就夠了。


    尤其是許多音樂發燒友,在聽到一首歌後都會將它分享給自己周圍的好友。能夠給自己的朋友分享一首好歌,是他們最得意的時光。就憑這一點,當《somethingjustlikethis》發布出來後,就在一個小範圍內開始悄然發酵。


    哪怕此刻這首歌並沒與在任何音樂榜單上有成績,但大家要的就是這種發現好歌的悸動,猶如發現了寶藏一般,小心翼翼守著自己的驚喜。


    某個歌迷的小群裏。


    有人奇怪道:“我看到好幾個歌迷群在分享這首歌了,甚至還有不少音樂發燒友對其大肆讚譽,說明這首歌質量絕對不錯。這種情況怎麽沒有音樂博主出來推廣它?”


    一般來說,若是有人發現了一首好歌,很快就會傳到某些音樂博主的耳朵裏,若是對方同樣認可的話,就會對歌曲進行點評分享,以此來吸引人氣。


    畢竟,音樂博主就是幹這事的。


    “對啊,好像沒看到。”


    “莫非音樂博主覺得這首歌不好?”


    “不太可能,那麽多音樂發燒友都沉迷了,他們的眼光不可能錯。你要知道那些音樂發燒友一個個都眼高於頂,既然這次他們那麽多人推薦此歌,定然是歌曲得到了他們的認可。”


    “應該是時間太短,許多人來不及撰寫文章。”


    “……”


    但正當大家議論的時候。


    某個歌迷喊道:“各位,ins上已經有音樂博主推薦此歌了。大家快去看看,是一名叫‘音樂森林’的人發的。哦,上帝,這人對《somethingjustlikethis》的評價好高!而且他粉絲似乎也不少,有著足足八十多萬。有這樣一名音樂博主大力推薦,看來林軒這首歌真的要出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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