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土洞怪屍


    那一夜,大澤鄉下起了暴雨……


    當地警方接到群眾報案,連夜進行了現場勘驗,次日上報公安部。


    白景玉將照片發放給特案組,他說:你們隻看現場照片,推理一下這個案子。


    蘇眉仔細端詳照片上的屍體,說道:死者是個年輕人,看衣服,他生活水平不高。


    畫龍說:他殺,有人用什麽東西在死者腦袋上砸了個洞,還插了根草進去,奇怪。死者褲子拉鏈沒拉上,鞋帶緊係,可能是上廁所時被人殺害,或者強奸時被殺。死者顱骨損傷嚴重,凶器具有易揮動、較重,有突出前端的金屬特征。


    包斬看著照片上的屍體說:屍體腐敗自溶,衣物表麵沾有泥漿,這具屍體是從土裏挖出來的,褲腿上縮,這說明有人在野外拖行過屍體。


    梁教授說:凶手殺人埋屍之後,又將屍體從地下挖出來,轉移到這個土洞裏。


    白景玉說:不錯,埋屍現場就在附近,土洞不遠處有個窪地,窪地裏又發掘出七具屍體……


    當地警方勘驗現場時發現,土洞附近一處窪地的泥土聯苯胺呈強陽性反應,這說明土壤中含有血液,他們本來以為此處就是殺人現場,結果從窪地裏一連挖掘出七具屍體,屍體都有明顯的被害特征,皆是頭部遭受重創擊打死亡。案情震驚了當地警方,他們立即匯報給最高公安部門,特案組緊急奔赴大澤鄉,協助當地警方偵破這起非同尋常的特大凶殺案!


    八人被殺,埋屍荒野,這是特案組


    接手的死亡人數最多的案子。


    省公安廳和當地警方聯合成立專案指揮部,由特案組梁教授統一調動,因為擔心涉及政治因素,有關部門也主動介入了此案。


    勘驗負責人先講了一下案發現場的情況,此案有三個現場:殺人現場、埋屍現場、移屍現場。殺人現場未知,移屍現場遭到群眾破壞。土洞前較為開闊,西北側有高低不等的雜草,河堤外坡長滿蘆葦,土洞位置很隱蔽,距離土洞百米處有一窪地,即埋屍現場。因雨水衝刷,泥漿橫流,窪地裏積了水,辦案人員沒有在第一時間發現埋屍處。勘驗後,從窪地裏挖掘出七具屍體,加上土洞內的那具,共有八具屍體埋在此處。八具屍體都為男性,下麵四具屍體和上麵四具屍體都呈“井”字碼放,碼放整齊,頭足交錯,碼放方式有點兒像農村碼柴火垛一樣。


    法醫分析報告結果顯示,八名死者被害時間不等,有的是半年前死亡,有的是三個月前遇害,死因皆是頭部遭受重擊,創口也不同,看來凶手使用了不同的凶器。埋屍時間至少三個月,屍體皆有不同程度的腐敗。土洞內的怪屍為一年輕男性,長褲內穿著手工編織的線褲,窪地裏發掘出的另一具屍體也穿著同樣的編織線褲,初步認為,倆人為父子,需要通過DNA檢測才能下結論。土洞怪屍兩手間結了蛛網,顱骨內插的蘆葦尚未幹枯,結合屍體風化特征分析,移屍時間在三天左右。屍骸肋骨斷裂,裂口嶄新,是死後形成,這說明凶手移屍時曾毆打屍體。


    大家紛紛討論,此案疑點頗多。


    畫龍說:凶手掩埋屍體是為了掩蓋犯罪事實,為什麽又挖出一具屍體轉移到土洞裏?這不符合常理,凶手有可能不止一人。


    蘇眉說:插入屍體顱骨內的那根蘆葦是隨意所為,還是象征著什麽?


    包斬說:埋屍人是否就是移屍人,那人為何毆打屍體,又將其拖行至土洞之內?


    大家腦海裏產生這樣一個令人驚悚的畫麵:


    夜色中,一個人挖掘出一具腐屍,拽著腐屍的腳腕在野外拖行,那人對著屍體拳打腳踢,用石塊或者棍棒狠狠地毆打屍體,最終將屍體拋棄在河堤上的一個土洞裏。


    梁教授說:埋屍之處地域偏僻,平時人跡罕至,而且交通不便,基本上可以排除外地人流竄埋屍的可能。埋屍人熟悉此處的地理情況,埋屍地周圍還種了高粱,河堤上長著蘆葦,距離公路較遠,外地人不可能了解這些,應為本地人作案。


    鄉長高日德介紹:周邊有四個村莊,都屬於大澤鄉,分別是——東石鼓村、西石鼓村、上石鼓村和下石鼓村。距離埋屍處最近的是東石鼓村。


    梁教授分配任務,首要工作是搞清屍源,對比當地失蹤人口,確認八名死者的身份。


    所有民警分成四個工作組,進駐案發地周邊的四個村莊,展開全麵調查。特案組負責距離埋屍現場最近的東石鼓村,省廳方麵負責西石鼓村,當地警方和有關部門分別對上石鼓村和下石鼓村進行詳細摸排。大澤鄉政府協調配合,讓四個村子的村委會通知村民,近期不要外出,防止凶手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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