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7章 胡老板工地出事了(四)
師範大學就燕陽,離得近,死者的兒子徐軍一接到電話就火急火燎趕到了六院。
小夥子確實不錯,不然他的同學們不可能大半夜陪他來,韓朝陽最見不得生離死別,並且善後本來就是三建公司的工作,沒再陪他們去六院太平間,而是坐在警務室裏等消息。
吳俊峰喜歡湊熱鬧,全程跟著,是不是通過對講機匯報“進展”。
“韓大,徐軍不同意把他爸的遺體送殯儀館,說死因沒搞清楚之前不能火化。”
“他爸是突發腦溢血死的,死因很清楚,而且已經認定屬於工傷,他不同意又有什麽意義?”韓朝陽舉著對講機不解地問。
“可能是擔心賠償到不了位,這種事你知道的,有沒有屍體在完全不一樣。”吳俊峰探頭看看正在勸慰徐軍的幾個大學生,神神叨叨地說:“他那幾個同學全不是省油的燈,人不到主意不少,不讓把遺體送殯儀館,不同意火化,就是他那些同學提出來的。”
“三建公司的人怎麽說?”
“那個姓薑的說火不火化一個樣,反正一切都按照工傷事故的賠償標準來,說他們公司隻承當合理的喪葬費用,屍體存在六院太平間是要錢的,如果徐軍執意不送殯儀館,那這個費用就由徐家自己想辦法。”
“知道了,繼續盯著。”
韓朝陽放下對講機沉思片刻,拿起手機撥通三建公司負責善後的薑建興的電話。
“韓警官,你在哪兒,剛才光顧著跟徐家人磨嘴皮子,你什麽時候走的我都不知道。”
“我就在警務室,沒走遠。”韓朝陽抬頭看看蔣曉敏,緊握著手機提醒道:“薑經理,你是負責善後的,不是來激化矛盾的。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徐軍還是個孩子,你跟他說太多沒用。而且他父親剛走,正悲痛欲絕,現在要做的是安撫,要讓人家感受到你們施工單位不但沒撒手不管,而且富有人情味。”
薑建興愣住了,遲疑了好一會兒才低聲道:“韓警官,我薑建興不是鐵石心腸的人,主要是那孩子怎麽說也說不通。”
“說不通就暫時不說,工作留著慢慢做,先找個地方安排他住下。”
“在附近找個酒店開個房間沒問題,關鍵他不是一個人來的,來了七八個同學。”
“開一個標準間,能不能住下是他們的事,開完房間給他們叫點外賣,吃不吃也是他們的事。”
“好吧,我先問問。”
……
“韓大,這種事你也管?”剛放下手機,蔣曉敏突然不解地問。
“反扒經費主要來自工程指揮部,拿了人家的錢就幫人家幹活。”韓朝陽無奈地歎了口氣,再次拿起手機撥打張貝貝的號碼。
等了大約十幾秒鍾,電話那頭傳來張貝貝的聲音:“韓大隊長,這麽晚了,有什麽指示?”
“別開玩笑了,你是既是社區領導也是我嫂子,我哪敢指示你?”
“什麽嫂子,我有那麽老嗎?你不要睡覺我還要休息呢,有事說事,沒事掛了。”
“沒事我能給你打電話?”韓朝陽反問了一句,介紹起晚上發生的一切,隨即補充道:“你不是認識段律師嗎,可以幫段律師介紹個業務。”
“對方要打官司?”張貝貝反應過來。
“死者的愛人是個老實巴交的農村婦女,這會正在連夜往燕陽趕,但趕過來之後肯定一切都聽她兒子的,她兒子又不太信任三建公司,我們出麵做工作也不太合適。我感覺這件事想解決,最終還得走法律途徑。”
“我有段律師的手機號,段律師肯定也感興趣,關鍵怎麽介紹,畢竟人家還沒打算請律師。”
“這個好辦,聽俊峰說徐軍挺信任醫生的,我可以請醫護人員把段律師介紹給他。”
“好,我把段律師的手機號發給你。”
……
蔣曉敏糊塗了,禁不住問:“韓大,哪有你這樣當和事佬的?”
“什麽和事佬,這就不是調解能解決的事!”韓朝陽摸著嘴角,解釋道:“事情已經發生了,肯定是要解決的,指揮部領導隻需要結果不在乎過程。走法律途徑多好,有理說理,去法院說去。”
蔣曉敏醍醐灌頂般明白過來,喃喃地說:“這倒是個辦法,反正打官司也是跟三建公司打,跟指揮部沒關係,隻要別在咱們這兒鬧事就行。”
與此同時,胡鬆平正在朝陽橋西邊的一家咖啡館裏,一邊同陶總、楊前進喝茶一邊給去年幫他打過官司的楊律師打電話。
“怎麽以前可以,現在不行?”
“以前是以前,現在是現在,以前那一套現在真行不通了。”
胡鬆平抬頭看看陶總,又回頭看看楊前進,緊握手機問:“怎麽就行不通了?”
楊律師耐心地解釋道:“建築施工人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以前的普遍做法是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意外身故後,施工單位向其近親屬支付賠償時,要求近親屬轉讓受益權。然後施工單位再持受益權轉讓的書麵材料,向保險公司主張保險金,保險公司在此情況下將保險金支付給你們施工單位。
但今年的幾個判例,法院都強調《保險法》第39條投保人為與其有勞動關係的勞動者投保人身保險,不得指定被保險人及其近親屬以外的人為受益人。什麽叫‘不得’,不得就是法律明令禁止。你剛才說的那些在其它地方我不知道,但在燕陽肯定不行。”
“可是……”
“胡老板,真沒什麽可是,因為就算以前的做法行得通,保險公司也不會賠。”
“我上了保險,保險公司憑什麽不賠!”
“你幫民工上的是意外險,意外險是指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的死亡、殘疾、醫療費用支出或暫時喪失勞動能力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險種。必須是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非疾病的突發事件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或身故,既然醫院的ct報告和死亡證明顯示那個民工死於腦溢血,那就是非意外導致死亡,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肯定不予理賠。”
“可是勞動局都認定是工傷!”
“勞動局的認定跟保險公司的認定是兩碼事……”
律師解釋的很清楚,胡鬆平怎麽也沒想到幫民工上的保險居然沒用。
陶總不想再浪費時間,抬頭道:“胡總,賠幾十萬不是什麽大事,但公司有公司的規定,承包合同上也寫得清清楚楚,該爭取的我一樣會幫你爭取,不過不要抱太大希望。”
以後還要幹三建公司的活兒,胡鬆平不想得罪財神爺,幹脆轉身道:“老楊,我們當時的合同是怎麽簽的?”
楊前進豈能聽不出他的言外之意,苦著臉道:“胡總,我手下的人出事,我是應該負責,但這個工程做下來能賺多少錢你不是不知道,而且我剛給兒子買了房,沒那麽多錢。讓我一個人出,我真出不起。”
現在工程難接,施工隊一樣不好找。
胡鬆平不想因為這事讓跟著一起幹活的小包工頭們寒心,低聲問:“你能出多少?”
“三十萬,最多三十萬。”
“行,讓薑建興先跟徐家人談,不管談到最後要賠多少,你出三十萬,剩下的我來。”
“謝謝胡總。”
“別謝了,誰讓我們會遇上這倒黴事呢。”胡鬆平長歎口氣,起身準備叫服務員買單。
陶總跟胡鬆平打了很多年交道,雖然胡鬆平在私生活上很不檢點,而且好賭。但有工程還是先想到他,不是因為別的,就是因為他夠義氣,想到他確實很倒黴,冷不丁來了句:“明天我再跟錢總他們說說,看看公司能不能幫你們分攤點。”
師範大學就燕陽,離得近,死者的兒子徐軍一接到電話就火急火燎趕到了六院。
小夥子確實不錯,不然他的同學們不可能大半夜陪他來,韓朝陽最見不得生離死別,並且善後本來就是三建公司的工作,沒再陪他們去六院太平間,而是坐在警務室裏等消息。
吳俊峰喜歡湊熱鬧,全程跟著,是不是通過對講機匯報“進展”。
“韓大,徐軍不同意把他爸的遺體送殯儀館,說死因沒搞清楚之前不能火化。”
“他爸是突發腦溢血死的,死因很清楚,而且已經認定屬於工傷,他不同意又有什麽意義?”韓朝陽舉著對講機不解地問。
“可能是擔心賠償到不了位,這種事你知道的,有沒有屍體在完全不一樣。”吳俊峰探頭看看正在勸慰徐軍的幾個大學生,神神叨叨地說:“他那幾個同學全不是省油的燈,人不到主意不少,不讓把遺體送殯儀館,不同意火化,就是他那些同學提出來的。”
“三建公司的人怎麽說?”
“那個姓薑的說火不火化一個樣,反正一切都按照工傷事故的賠償標準來,說他們公司隻承當合理的喪葬費用,屍體存在六院太平間是要錢的,如果徐軍執意不送殯儀館,那這個費用就由徐家自己想辦法。”
“知道了,繼續盯著。”
韓朝陽放下對講機沉思片刻,拿起手機撥通三建公司負責善後的薑建興的電話。
“韓警官,你在哪兒,剛才光顧著跟徐家人磨嘴皮子,你什麽時候走的我都不知道。”
“我就在警務室,沒走遠。”韓朝陽抬頭看看蔣曉敏,緊握著手機提醒道:“薑經理,你是負責善後的,不是來激化矛盾的。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徐軍還是個孩子,你跟他說太多沒用。而且他父親剛走,正悲痛欲絕,現在要做的是安撫,要讓人家感受到你們施工單位不但沒撒手不管,而且富有人情味。”
薑建興愣住了,遲疑了好一會兒才低聲道:“韓警官,我薑建興不是鐵石心腸的人,主要是那孩子怎麽說也說不通。”
“說不通就暫時不說,工作留著慢慢做,先找個地方安排他住下。”
“在附近找個酒店開個房間沒問題,關鍵他不是一個人來的,來了七八個同學。”
“開一個標準間,能不能住下是他們的事,開完房間給他們叫點外賣,吃不吃也是他們的事。”
“好吧,我先問問。”
……
“韓大,這種事你也管?”剛放下手機,蔣曉敏突然不解地問。
“反扒經費主要來自工程指揮部,拿了人家的錢就幫人家幹活。”韓朝陽無奈地歎了口氣,再次拿起手機撥打張貝貝的號碼。
等了大約十幾秒鍾,電話那頭傳來張貝貝的聲音:“韓大隊長,這麽晚了,有什麽指示?”
“別開玩笑了,你是既是社區領導也是我嫂子,我哪敢指示你?”
“什麽嫂子,我有那麽老嗎?你不要睡覺我還要休息呢,有事說事,沒事掛了。”
“沒事我能給你打電話?”韓朝陽反問了一句,介紹起晚上發生的一切,隨即補充道:“你不是認識段律師嗎,可以幫段律師介紹個業務。”
“對方要打官司?”張貝貝反應過來。
“死者的愛人是個老實巴交的農村婦女,這會正在連夜往燕陽趕,但趕過來之後肯定一切都聽她兒子的,她兒子又不太信任三建公司,我們出麵做工作也不太合適。我感覺這件事想解決,最終還得走法律途徑。”
“我有段律師的手機號,段律師肯定也感興趣,關鍵怎麽介紹,畢竟人家還沒打算請律師。”
“這個好辦,聽俊峰說徐軍挺信任醫生的,我可以請醫護人員把段律師介紹給他。”
“好,我把段律師的手機號發給你。”
……
蔣曉敏糊塗了,禁不住問:“韓大,哪有你這樣當和事佬的?”
“什麽和事佬,這就不是調解能解決的事!”韓朝陽摸著嘴角,解釋道:“事情已經發生了,肯定是要解決的,指揮部領導隻需要結果不在乎過程。走法律途徑多好,有理說理,去法院說去。”
蔣曉敏醍醐灌頂般明白過來,喃喃地說:“這倒是個辦法,反正打官司也是跟三建公司打,跟指揮部沒關係,隻要別在咱們這兒鬧事就行。”
與此同時,胡鬆平正在朝陽橋西邊的一家咖啡館裏,一邊同陶總、楊前進喝茶一邊給去年幫他打過官司的楊律師打電話。
“怎麽以前可以,現在不行?”
“以前是以前,現在是現在,以前那一套現在真行不通了。”
胡鬆平抬頭看看陶總,又回頭看看楊前進,緊握手機問:“怎麽就行不通了?”
楊律師耐心地解釋道:“建築施工人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以前的普遍做法是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意外身故後,施工單位向其近親屬支付賠償時,要求近親屬轉讓受益權。然後施工單位再持受益權轉讓的書麵材料,向保險公司主張保險金,保險公司在此情況下將保險金支付給你們施工單位。
但今年的幾個判例,法院都強調《保險法》第39條投保人為與其有勞動關係的勞動者投保人身保險,不得指定被保險人及其近親屬以外的人為受益人。什麽叫‘不得’,不得就是法律明令禁止。你剛才說的那些在其它地方我不知道,但在燕陽肯定不行。”
“可是……”
“胡老板,真沒什麽可是,因為就算以前的做法行得通,保險公司也不會賠。”
“我上了保險,保險公司憑什麽不賠!”
“你幫民工上的是意外險,意外險是指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的死亡、殘疾、醫療費用支出或暫時喪失勞動能力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險種。必須是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非疾病的突發事件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或身故,既然醫院的ct報告和死亡證明顯示那個民工死於腦溢血,那就是非意外導致死亡,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肯定不予理賠。”
“可是勞動局都認定是工傷!”
“勞動局的認定跟保險公司的認定是兩碼事……”
律師解釋的很清楚,胡鬆平怎麽也沒想到幫民工上的保險居然沒用。
陶總不想再浪費時間,抬頭道:“胡總,賠幾十萬不是什麽大事,但公司有公司的規定,承包合同上也寫得清清楚楚,該爭取的我一樣會幫你爭取,不過不要抱太大希望。”
以後還要幹三建公司的活兒,胡鬆平不想得罪財神爺,幹脆轉身道:“老楊,我們當時的合同是怎麽簽的?”
楊前進豈能聽不出他的言外之意,苦著臉道:“胡總,我手下的人出事,我是應該負責,但這個工程做下來能賺多少錢你不是不知道,而且我剛給兒子買了房,沒那麽多錢。讓我一個人出,我真出不起。”
現在工程難接,施工隊一樣不好找。
胡鬆平不想因為這事讓跟著一起幹活的小包工頭們寒心,低聲問:“你能出多少?”
“三十萬,最多三十萬。”
“行,讓薑建興先跟徐家人談,不管談到最後要賠多少,你出三十萬,剩下的我來。”
“謝謝胡總。”
“別謝了,誰讓我們會遇上這倒黴事呢。”胡鬆平長歎口氣,起身準備叫服務員買單。
陶總跟胡鬆平打了很多年交道,雖然胡鬆平在私生活上很不檢點,而且好賭。但有工程還是先想到他,不是因為別的,就是因為他夠義氣,想到他確實很倒黴,冷不丁來了句:“明天我再跟錢總他們說說,看看公司能不能幫你們分攤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