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
這兩個字刺激的張坤瞬間清醒了過來,他目瞪口呆的望著半空中的老人。
“你兒子,要殺人?”
半空中的老人連忙點頭。
“怎麽回事?”張坤坐起身來問道。
老人卻忙道:“張大師您先跟我走,我們必須要在明天早上八點前趕到山西晉中,路程很遠,時間很緊,路上我再和您細說可以嗎?”
山西晉中?
張坤忙拿起床頭的手機,打開了手機導航,搜索山西晉中。
很快,導航推選出了最優路線,全程超過一千二百公裏,預計時間十三個小時。
張坤看了看手機上的時間,現在已經是夜晚十點,到明天早上八點隻有剛好十個小時的時間。
如果自己開車的話,這時間不夠啊。
張坤二話不說,打開手機支付寶,搜索是否有航班飛往晉中的。
結果晉中並沒有機場,離晉中最近的機場是太原機場。
但是張坤查了下南山市到太原的航班,航程時間倒是不長,兩個小時左右就到了,但所有航班都集中在白天,今天最晚一趟是下午六點二十的,這時候,飛機都到了太原了。
然後明天最早的航班要早上七點,到太原都九點了,更何況從太原去晉中,還要將近一個小時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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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坤再次搜索起了火車。
然後張坤發現,從邵西居然沒有直達晉中的火車,甚至到太原的火車都沒有。
張坤立刻改了出發站點,改為南山市。
然後很快顯示結果,從南山市到太原,每天隻有兩趟火車,一趟高鐵,一趟普通的綠皮火車。
可不管是高鐵還是綠皮火車,都不在這個時間段內,更別說,綠皮火車全程居然要27個小時,整整一天還要多三個小時。
這就速度,張坤趕到晉中,屍體都涼了。
高鐵雖然快一點,但也需要八個半小時,最主要的是,不在時間段內,唯一一趟高鐵,還要等到明天早上九點。
到太原的時候就下午,六點了。
那就是沒得選擇了。
張坤二話不說開始穿衣穿鞋,拿上手機鑰匙,快步下樓,關門,上車,點火,檢查油量,幾天前才加過的油,滿的,最後確定一下沒有遺落什麽後,張坤油門一踩,出發。
一千二
百公裏,十個小時,如果開快點的話,也不是沒有可能達到,不過,這一路上,光是超速扣分,恐怕都夠張坤考個清華了。
可是,此時此刻張坤卻已經顧不上考慮這些了。
殺人,事關一條人命啊。
張坤的小白駛出村子,然後快速向著高速路口方向開去。
同時,張坤目不斜視的望著車前道:“老爺子,具體事情說一下吧。”
飄在張坤副駕駛的老人苦笑點了點頭,然後慢慢說了起來。
老人名叫王中華,今年八十二歲,死於四天前,並非自然壽終,也不是病故,而是死於意外,更準確點說,是死於他殺。
而殺死他的人是一個名叫孫博的七歲小男孩。
是的,沒聽錯,凶手是一個七歲男孩。
那天是周末,下午,孫博在一個大樹下,拿著石頭扔樹上的一個鳥窩,然後此時,老人王中華正好從樹旁經過。
然後一個石頭,孫博沒有扔準,沒有砸到樹上的鳥窩,反而砸到了旁邊路過的王中華。
石頭不大,還沒有小孩子拳頭大,但奈何架不住王中華年級大啊。
八十有二,眼看就要八十三的年紀,老人本就身子骨弱,再加上這石頭偏偏還砸在老人腦袋上。
一石頭砸下來,王中華當場倒地。
旁邊有村民看到,立刻呼叫了兩邊家人,然後緊急送醫。
但奈何王中華本就身體不好,石頭砸中腦袋受了重傷,然後倒地的時候,腦袋又砸在了水泥地麵上又是一下。
這一重加一重的,就導致,王中華剛到醫院,就魂魄離體,撒手而去。
然後這一下就完蛋了。
王中華的兩個兒子立刻暴走,自己的老父親,這大早上的還好好的,然後這莫名其妙就沒了?
為人子女,沒有誰能受得了這個。
然後他們就要凶手償命。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這是自古流傳下來的道理。
可問題是,孫博才七歲啊。
而且孫博家裏人肯定不可能看著自己兒子孫子,就這麽償了命。
然後王中華家人和孫博家裏人一起鬧到了警局,警察好辦也難辦。
好辦是,殺人償命是沒錯,可是孫博年紀太小,七歲,妥妥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範圍之內,再加上孫博是
意外致王中華死亡,非主觀性犯罪。
所以,讓孫博償命,在法律上來說是絕對不可能的,未滿十四歲,是不承擔刑事責任的,這樣的情況下,想拘留都難,最多就是送少管所。
甚至,孫博年紀實在太小,送少管所的可能性都不大,更大可能還是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
所以,最終,警察給出的建議是,兩家協商解決,由孫博一家賠償王中華家人精神損失費,並支付王中華喪葬費用等。
對此,孫家一致同意,願意盡最大可能,賠償費用。
可是,王中華兩個兒子不同意。
賠錢?
人都沒了,他們拿錢要什麽用。
兩個兒子一致表示,錢,不要,他們就要一個公道,一命償一命,天經地義。
這就是警察難辦的地方了。
殺人償命,這確實是自古就一直傳下來的規矩。
而且現代法律,也一定程度上沿用了這個規矩,在法律規定上,但凡涉嫌故意殺人的,基本都是死刑。
可問題是,一,孫博年紀太小,同樣適用未成年人保護法。同時,孫博也不是故意殺人,最多也就是個事故致人死亡。
所以,想要孫博償命是肯定不可能的。
但又考慮到王中華兩個兒子是被害人家屬,他們也需要體諒兩人的心情,所以很多話就不好說的太直接。
警察也隻能想辦法從中勸解。
然後,孫家也是發動了一切關係,想盡辦法找到了村裏的老人,還有和王家有關係的人,想辦法說和。
最終,在多方的關係下,王中華兩個兒子好像是聽勸了,最終同意了和解。
孫家支付王中華的喪葬費用,並支付三十萬的精神損失費,同時,在王中華下葬那天,孫博必須披麻戴孝,親自送王中華老人上山。
至此,這事似乎是向著好的方向發展。
可是,王中華的靈魂,卻在兩兄弟的一次密談下知道,這隻是自己兩個兒子的拖延之計。
他們兩兄弟始終堅持自己那個觀點,殺人,就必須償命。
尤其是這個死的還是自己的父親。
兩兄弟決定,既然法律不能幫他們父親討回這個公道,那麽,他們就自己來。
然後,今天下午的時候,孫博,突然失蹤了。
這兩個字刺激的張坤瞬間清醒了過來,他目瞪口呆的望著半空中的老人。
“你兒子,要殺人?”
半空中的老人連忙點頭。
“怎麽回事?”張坤坐起身來問道。
老人卻忙道:“張大師您先跟我走,我們必須要在明天早上八點前趕到山西晉中,路程很遠,時間很緊,路上我再和您細說可以嗎?”
山西晉中?
張坤忙拿起床頭的手機,打開了手機導航,搜索山西晉中。
很快,導航推選出了最優路線,全程超過一千二百公裏,預計時間十三個小時。
張坤看了看手機上的時間,現在已經是夜晚十點,到明天早上八點隻有剛好十個小時的時間。
如果自己開車的話,這時間不夠啊。
張坤二話不說,打開手機支付寶,搜索是否有航班飛往晉中的。
結果晉中並沒有機場,離晉中最近的機場是太原機場。
但是張坤查了下南山市到太原的航班,航程時間倒是不長,兩個小時左右就到了,但所有航班都集中在白天,今天最晚一趟是下午六點二十的,這時候,飛機都到了太原了。
然後明天最早的航班要早上七點,到太原都九點了,更何況從太原去晉中,還要將近一個小時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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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坤再次搜索起了火車。
然後張坤發現,從邵西居然沒有直達晉中的火車,甚至到太原的火車都沒有。
張坤立刻改了出發站點,改為南山市。
然後很快顯示結果,從南山市到太原,每天隻有兩趟火車,一趟高鐵,一趟普通的綠皮火車。
可不管是高鐵還是綠皮火車,都不在這個時間段內,更別說,綠皮火車全程居然要27個小時,整整一天還要多三個小時。
這就速度,張坤趕到晉中,屍體都涼了。
高鐵雖然快一點,但也需要八個半小時,最主要的是,不在時間段內,唯一一趟高鐵,還要等到明天早上九點。
到太原的時候就下午,六點了。
那就是沒得選擇了。
張坤二話不說開始穿衣穿鞋,拿上手機鑰匙,快步下樓,關門,上車,點火,檢查油量,幾天前才加過的油,滿的,最後確定一下沒有遺落什麽後,張坤油門一踩,出發。
一千二
百公裏,十個小時,如果開快點的話,也不是沒有可能達到,不過,這一路上,光是超速扣分,恐怕都夠張坤考個清華了。
可是,此時此刻張坤卻已經顧不上考慮這些了。
殺人,事關一條人命啊。
張坤的小白駛出村子,然後快速向著高速路口方向開去。
同時,張坤目不斜視的望著車前道:“老爺子,具體事情說一下吧。”
飄在張坤副駕駛的老人苦笑點了點頭,然後慢慢說了起來。
老人名叫王中華,今年八十二歲,死於四天前,並非自然壽終,也不是病故,而是死於意外,更準確點說,是死於他殺。
而殺死他的人是一個名叫孫博的七歲小男孩。
是的,沒聽錯,凶手是一個七歲男孩。
那天是周末,下午,孫博在一個大樹下,拿著石頭扔樹上的一個鳥窩,然後此時,老人王中華正好從樹旁經過。
然後一個石頭,孫博沒有扔準,沒有砸到樹上的鳥窩,反而砸到了旁邊路過的王中華。
石頭不大,還沒有小孩子拳頭大,但奈何架不住王中華年級大啊。
八十有二,眼看就要八十三的年紀,老人本就身子骨弱,再加上這石頭偏偏還砸在老人腦袋上。
一石頭砸下來,王中華當場倒地。
旁邊有村民看到,立刻呼叫了兩邊家人,然後緊急送醫。
但奈何王中華本就身體不好,石頭砸中腦袋受了重傷,然後倒地的時候,腦袋又砸在了水泥地麵上又是一下。
這一重加一重的,就導致,王中華剛到醫院,就魂魄離體,撒手而去。
然後這一下就完蛋了。
王中華的兩個兒子立刻暴走,自己的老父親,這大早上的還好好的,然後這莫名其妙就沒了?
為人子女,沒有誰能受得了這個。
然後他們就要凶手償命。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這是自古流傳下來的道理。
可問題是,孫博才七歲啊。
而且孫博家裏人肯定不可能看著自己兒子孫子,就這麽償了命。
然後王中華家人和孫博家裏人一起鬧到了警局,警察好辦也難辦。
好辦是,殺人償命是沒錯,可是孫博年紀太小,七歲,妥妥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範圍之內,再加上孫博是
意外致王中華死亡,非主觀性犯罪。
所以,讓孫博償命,在法律上來說是絕對不可能的,未滿十四歲,是不承擔刑事責任的,這樣的情況下,想拘留都難,最多就是送少管所。
甚至,孫博年紀實在太小,送少管所的可能性都不大,更大可能還是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
所以,最終,警察給出的建議是,兩家協商解決,由孫博一家賠償王中華家人精神損失費,並支付王中華喪葬費用等。
對此,孫家一致同意,願意盡最大可能,賠償費用。
可是,王中華兩個兒子不同意。
賠錢?
人都沒了,他們拿錢要什麽用。
兩個兒子一致表示,錢,不要,他們就要一個公道,一命償一命,天經地義。
這就是警察難辦的地方了。
殺人償命,這確實是自古就一直傳下來的規矩。
而且現代法律,也一定程度上沿用了這個規矩,在法律規定上,但凡涉嫌故意殺人的,基本都是死刑。
可問題是,一,孫博年紀太小,同樣適用未成年人保護法。同時,孫博也不是故意殺人,最多也就是個事故致人死亡。
所以,想要孫博償命是肯定不可能的。
但又考慮到王中華兩個兒子是被害人家屬,他們也需要體諒兩人的心情,所以很多話就不好說的太直接。
警察也隻能想辦法從中勸解。
然後,孫家也是發動了一切關係,想盡辦法找到了村裏的老人,還有和王家有關係的人,想辦法說和。
最終,在多方的關係下,王中華兩個兒子好像是聽勸了,最終同意了和解。
孫家支付王中華的喪葬費用,並支付三十萬的精神損失費,同時,在王中華下葬那天,孫博必須披麻戴孝,親自送王中華老人上山。
至此,這事似乎是向著好的方向發展。
可是,王中華的靈魂,卻在兩兄弟的一次密談下知道,這隻是自己兩個兒子的拖延之計。
他們兩兄弟始終堅持自己那個觀點,殺人,就必須償命。
尤其是這個死的還是自己的父親。
兩兄弟決定,既然法律不能幫他們父親討回這個公道,那麽,他們就自己來。
然後,今天下午的時候,孫博,突然失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