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內的兩個大案雖然完結了,但是其影響力還在繼續。鑒於兩案的嚴重程度,程宇華為了防止以後再次發生大規模的官員腐敗,他已經要求議會製定更加嚴格的法律,特別是在懲治貪官方麵的法律。
南寧實行的是********,首相工資最高,每月五百元,部級四百五十元,省級四百元,市級三百元,縣級兩百元,就是最低層的辦事員,也比普通民眾的月平均收入四十元要高20%,而南寧境內的日常基本開銷隻需二三十元。
也就是說,以官員目前的工資水平,完全可以輕鬆生活。稍微節儉一點的,幾年時間就可以有大額存款。
當初程傳民之所以在財政十分緊張的時候,還執行如此高工資政策,就是不想讓官員有基礎生活壓力。如果官員連基本生活都無法保證,不說在壓力下他們還能不能安心工作,就是能安心工作,也無法保證他們不產生歪心思。因此程傳民當初才固執己見的要求給予官員高工資。
當然,高工資也就伴隨著高風險,程傳民不是傻子,人都會有欲望,而且很多人的欲望還無止境,有了一千元,就會想著兩千元,即使是有了一萬元,他們也會想要兩萬元。為了防止官員因為貪戀而受賄腐敗,發生錢權交易,他也製定了比較完善的懲罰製度。
當初政府草創,缺乏人才,特別是懂法律的人才,因此程傳民隻好按照他自己的理解,專門製定了一部粗糙的******條例,規定了貪汙受賄金額和對應的懲罰力度,比如貪汙受賄一千元,判處一年,以此類推。
盡管有了法案,但是程傳民並沒有設置有力的執行單位,隻在各級政府的人事部門裏設立了紀律檢查單位,而且職權還不是很大,必須接受各級政府的領導。
這次出了這麽大的腐敗案後,程宇華也專門對這些製度進行了研究。之前雖然看似有懲有罰,但是這些紀律執行部門卻沒有獨立出來,將他們放在各級政府裏,幾乎形同虛設,就算這些單位發現了其同僚或者上級有問題,也不敢輕易展開調查,因為他們的升遷還掌握在政府手裏,一旦其調查的官員有後台,很可能打蛇不死反受其害,影響到自己的前途。
正因為有這些不足,所以這些紀律執行部門這些年來,總共也才查處了不到一千人,而且大部分還是低層官員,最高官員也隻是縣級。就是這個縣級官員,當初也是省級紀律執行部門查處的。
也就是說,要想讓紀律執行部門真正發揮作用,就必須將其完全獨立出來,不受政府掣肘,讓他們在辦案的時候沒有後顧之憂,沒有來自政府的任何挾製。因此程宇華就有了單獨設立廉政局的想法。
除了廉政局,還必須配套更嚴厲周全的法律,提高貪汙受賄的成本,高到那些有歪心思的人承受不起,不敢有任何僥幸和膽量和觸碰危險線,隻能老老實實的拿著工資過日子。
程宇華為了保證這部法律能夠盡快通過,他自己也按照後世的相關國家的法律,製定了一個初稿,將判刑的最低標準降到了官員各自工資的水平,也就是如果省級官員貪汙受賄了四百元,就可以直接判刑,以此類推。
除此之外,為了保證官員沒有漏洞可以鑽,今後官員的工資全部通過銀行發放下去,而且必須是實名製,所有的錢款往來必須本人進行,也就是說,今後官員如果想取錢存款,都必須本人去執行,任何人都代替不了。
這樣一來,既可以保證官員資產公開,任何官員的實際資產都可以在銀行查到。而且斷絕了官員使用匿名賬戶的可能,讓他們的公開資產沒有水分。
當然,如此嚴密的一套防貪汙製度,必然會引起部分官員的反彈,因為如此一來,肯定會給他們帶來不便,不是每個人都喜歡為了存取一筆錢,都去銀行排半天隊的,也不是每個人都可以保證隨時都有時間的。以前他們可以將資產交給家人處理,但是現在就算是首相許言諍,也必須親自去銀行,否則誰也動不了他的資產。更何況為了防止官員將他們的錢款放到其家人的賬戶裏,程宇華也要求對他們的家人進行監督。
為了方便銀行辨別他們的每一位客戶是否是官員,程宇華專門要求每一個開始從政的官員,都必須開一個特別的賬戶,賬戶裏的個人信息標明官員身份。當然,如果官員放棄從政了,就可以將此賬戶注銷。但是隻要他一天是官員,其金錢的往來都必須通過這個賬戶進出。
今後如果再有官員在日常生活中的行為,超出了其經濟承受能力,隻要被紀律執行部門察覺,或者是被人舉報,那麽就可以很方便到銀行調查他的資產情況。
這套製度肯定不會在官員當中受歡迎,不過程宇華也不打算讓步,而且他還想一直完善這套製度,社會在發展,這些製度遲早會有漏洞,再說了,就是現在他也不敢保證沒有漏洞。從有法律以來,人們就不停的在和法律做鬥爭,就算是再完善的法律,也會隨著社會的發展出現紕漏。
為了安撫官員對這套製度的抵製心理,程宇華打算再次提高官員工資,當然這次不會增加得很多,而且主要偏向於低層官員。高級官員現在的工資早就可以保證他們的生活無憂了,甚至是有點奢侈,但是低層官員卻沒有這麽好的境況。
而且根據內閣的報告,這兩年由於南寧擴張很快,加上允許民間資本涉入重工業後,各地都開始了大規模的投資和建設,社會經濟的活躍度提高得很快,各類商品都出現了緊缺的狀況,因此百姓的平均收入也將有一個大幅度的增長,所以提高低層官員的工資已經勢在必行了。
不過要想這些製度真正執行,還必須等待一段時間,隻有等議會裏的有關法律專家將程宇華的初稿完善了,程宇華才能將他的設想付諸實踐。
南寧的議會製度雖然還在摸索,沒有太大權力,但是卻有一個最大的功能,那就是按照越王府的提議,專門製定相關法律,南寧現在實行的大部分法律,都是出自議會。
因此議會裏也集中了大批法律專家,他們可以將程宇華的設想盡量完善,使其今後實行起來,不會出現太多漏洞。
而且提高工資到底提多少合適合理,也必須經過調查才知道,隻有經過了大量數據分析,才能得出一個可靠的額度,畢竟南寧境內官員這麽多,一旦提高額度太大,勢必會給政府增加一筆沉重的負擔。
議會和內閣都要等待一段時間才能有結果,這個可以慢慢來,但是這次查處了這麽多官員,就必須盡快將缺額補上了,否則將會影響當地政府的運轉。當然,程宇華不會關注低級官員的調動,但是此次有四名省級官員的缺額,必要經過他的同意後才能補上,所以在將反腐製度的事情忙完後,他開始考慮起哪些官員適合來填補這個漏洞。
南寧實行的是********,首相工資最高,每月五百元,部級四百五十元,省級四百元,市級三百元,縣級兩百元,就是最低層的辦事員,也比普通民眾的月平均收入四十元要高20%,而南寧境內的日常基本開銷隻需二三十元。
也就是說,以官員目前的工資水平,完全可以輕鬆生活。稍微節儉一點的,幾年時間就可以有大額存款。
當初程傳民之所以在財政十分緊張的時候,還執行如此高工資政策,就是不想讓官員有基礎生活壓力。如果官員連基本生活都無法保證,不說在壓力下他們還能不能安心工作,就是能安心工作,也無法保證他們不產生歪心思。因此程傳民當初才固執己見的要求給予官員高工資。
當然,高工資也就伴隨著高風險,程傳民不是傻子,人都會有欲望,而且很多人的欲望還無止境,有了一千元,就會想著兩千元,即使是有了一萬元,他們也會想要兩萬元。為了防止官員因為貪戀而受賄腐敗,發生錢權交易,他也製定了比較完善的懲罰製度。
當初政府草創,缺乏人才,特別是懂法律的人才,因此程傳民隻好按照他自己的理解,專門製定了一部粗糙的******條例,規定了貪汙受賄金額和對應的懲罰力度,比如貪汙受賄一千元,判處一年,以此類推。
盡管有了法案,但是程傳民並沒有設置有力的執行單位,隻在各級政府的人事部門裏設立了紀律檢查單位,而且職權還不是很大,必須接受各級政府的領導。
這次出了這麽大的腐敗案後,程宇華也專門對這些製度進行了研究。之前雖然看似有懲有罰,但是這些紀律執行部門卻沒有獨立出來,將他們放在各級政府裏,幾乎形同虛設,就算這些單位發現了其同僚或者上級有問題,也不敢輕易展開調查,因為他們的升遷還掌握在政府手裏,一旦其調查的官員有後台,很可能打蛇不死反受其害,影響到自己的前途。
正因為有這些不足,所以這些紀律執行部門這些年來,總共也才查處了不到一千人,而且大部分還是低層官員,最高官員也隻是縣級。就是這個縣級官員,當初也是省級紀律執行部門查處的。
也就是說,要想讓紀律執行部門真正發揮作用,就必須將其完全獨立出來,不受政府掣肘,讓他們在辦案的時候沒有後顧之憂,沒有來自政府的任何挾製。因此程宇華就有了單獨設立廉政局的想法。
除了廉政局,還必須配套更嚴厲周全的法律,提高貪汙受賄的成本,高到那些有歪心思的人承受不起,不敢有任何僥幸和膽量和觸碰危險線,隻能老老實實的拿著工資過日子。
程宇華為了保證這部法律能夠盡快通過,他自己也按照後世的相關國家的法律,製定了一個初稿,將判刑的最低標準降到了官員各自工資的水平,也就是如果省級官員貪汙受賄了四百元,就可以直接判刑,以此類推。
除此之外,為了保證官員沒有漏洞可以鑽,今後官員的工資全部通過銀行發放下去,而且必須是實名製,所有的錢款往來必須本人進行,也就是說,今後官員如果想取錢存款,都必須本人去執行,任何人都代替不了。
這樣一來,既可以保證官員資產公開,任何官員的實際資產都可以在銀行查到。而且斷絕了官員使用匿名賬戶的可能,讓他們的公開資產沒有水分。
當然,如此嚴密的一套防貪汙製度,必然會引起部分官員的反彈,因為如此一來,肯定會給他們帶來不便,不是每個人都喜歡為了存取一筆錢,都去銀行排半天隊的,也不是每個人都可以保證隨時都有時間的。以前他們可以將資產交給家人處理,但是現在就算是首相許言諍,也必須親自去銀行,否則誰也動不了他的資產。更何況為了防止官員將他們的錢款放到其家人的賬戶裏,程宇華也要求對他們的家人進行監督。
為了方便銀行辨別他們的每一位客戶是否是官員,程宇華專門要求每一個開始從政的官員,都必須開一個特別的賬戶,賬戶裏的個人信息標明官員身份。當然,如果官員放棄從政了,就可以將此賬戶注銷。但是隻要他一天是官員,其金錢的往來都必須通過這個賬戶進出。
今後如果再有官員在日常生活中的行為,超出了其經濟承受能力,隻要被紀律執行部門察覺,或者是被人舉報,那麽就可以很方便到銀行調查他的資產情況。
這套製度肯定不會在官員當中受歡迎,不過程宇華也不打算讓步,而且他還想一直完善這套製度,社會在發展,這些製度遲早會有漏洞,再說了,就是現在他也不敢保證沒有漏洞。從有法律以來,人們就不停的在和法律做鬥爭,就算是再完善的法律,也會隨著社會的發展出現紕漏。
為了安撫官員對這套製度的抵製心理,程宇華打算再次提高官員工資,當然這次不會增加得很多,而且主要偏向於低層官員。高級官員現在的工資早就可以保證他們的生活無憂了,甚至是有點奢侈,但是低層官員卻沒有這麽好的境況。
而且根據內閣的報告,這兩年由於南寧擴張很快,加上允許民間資本涉入重工業後,各地都開始了大規模的投資和建設,社會經濟的活躍度提高得很快,各類商品都出現了緊缺的狀況,因此百姓的平均收入也將有一個大幅度的增長,所以提高低層官員的工資已經勢在必行了。
不過要想這些製度真正執行,還必須等待一段時間,隻有等議會裏的有關法律專家將程宇華的初稿完善了,程宇華才能將他的設想付諸實踐。
南寧的議會製度雖然還在摸索,沒有太大權力,但是卻有一個最大的功能,那就是按照越王府的提議,專門製定相關法律,南寧現在實行的大部分法律,都是出自議會。
因此議會裏也集中了大批法律專家,他們可以將程宇華的設想盡量完善,使其今後實行起來,不會出現太多漏洞。
而且提高工資到底提多少合適合理,也必須經過調查才知道,隻有經過了大量數據分析,才能得出一個可靠的額度,畢竟南寧境內官員這麽多,一旦提高額度太大,勢必會給政府增加一筆沉重的負擔。
議會和內閣都要等待一段時間才能有結果,這個可以慢慢來,但是這次查處了這麽多官員,就必須盡快將缺額補上了,否則將會影響當地政府的運轉。當然,程宇華不會關注低級官員的調動,但是此次有四名省級官員的缺額,必要經過他的同意後才能補上,所以在將反腐製度的事情忙完後,他開始考慮起哪些官員適合來填補這個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