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職調查完成了,審計和法律出具了詳細報告,除了一些無關大的需要規範財務製度、廣告協議條款、員工勞動合同等建議外,沒有實質性負麵意見。


    張家紅喜滋滋地等待森泰基金和大道投資的大手筆投資,以解燃眉之急。公司賬上的現金日益減少,財務經理報告說,最多隻能應付不到兩個月的時間了。


    結果還是出了意外,在進入簽署正式合資協議的階段,這讓張家紅心急如焚:“我x,玩兒我們啊!”


    投資方提出,如果按照之前簽署的協議,投資3000萬美元,受讓30%的股份,要跟原股東簽署對賭協議。他們的理由是,盡職調查完成,他們要對估值進行重新評估,之前已經明顯偏高。


    這讓張家紅很吃驚:“資本家們也有簽署好了協議事後不認可的嗎?”


    他們沒有派人過來,先期是通過電子郵件溝通。


    這種情況在秦方遠的意料之中。自從發生了媒體資源網點和銷售的陰陽合同事件,秦方遠發現自己談判起來沒有原來那麽理直氣壯了,總覺得有個東西堵在心口。


    對方提出,根據目前的測算,需要原股東拿出10%的股份對賭。他們的要求看起來理由充分:一是當前資本市場已經轉向,不景氣,國際金融危機後經濟還沒有完全複蘇,一些專家還放話出來說,不排除全球經濟會陷入長期的蕭條,不排除再一次探底,因此,現金為王,不得不慎重;二是他們評估,整體估值需要在原來的基礎上降低至少30%,如果原股東堅持原有估值,則建議對賭,如果在第一年達不到預期業績,原股東需向b輪股東轉讓10%的股份。


    最先對對賭協議表示強烈反對的不是張家紅,而是老嚴,b輪投資者所提出的原股東隻有張家紅和老嚴他們。老嚴派人過來說,他們堅決不同意這個條款。老嚴委派的人老謀深算地說:“對賭協議就像婚前協議,是不得已的下下策。誰結婚的時候就想離婚了?要堅持住,其實投資人更怕賭。萬一沒達到利潤指標,投資人就算把公司的大部分股權拿走,又有什麽用呢?而且,投資人想過沒有,如果把估值調低,一旦創業者覺得不合算,他不是照樣和你玩兒嗎?”


    張家紅很著急,她給李宏打電話,要求華夏中鼎出麵協調:“原來不是簽署了意向協議嗎?投資金額和出讓比例都談好了,怎麽現在變卦了?”


    李宏雖然認為投資方的要求有些不近人情,但對賭也是行業慣例。“我當然明白,離婚都是兩敗俱傷。為什麽結婚前父母都勸你談兩年戀愛?那是讓你做兩年的盡調。當然了,如果每個投資都做兩年盡調,lp早就把你給宰了!”李宏說,“我去協調協調。不過有一點需要提醒張總,在現實中,投資人即使簽署了正式的投資協議,最後不投了的情況也不在少數。”


    這句話讓張家紅心裏一緊。不過,她更關心的是:“對方報告不是無保留意見嗎?最後怎麽來了這麽大的變化?是不是中間出了什麽問題?”她暗指秦方遠。


    李宏說:“盡職調查報告我們也沒有看到,不過,我可以肯定跟秦方遠沒有多大關係。我個人認為,問題可能還是在大量應收賬款上,曾經聽到對方談到過這些內容,審計部門可能對這個進行呆壞賬計提損失,這樣的話,估值相應降低也能夠理解。”


    張家紅的聰明之處在於,在發現自己腦子不夠用的時候,借用別人的大腦。她想弄清楚對賭的本質,都說這個是華爾街的通用原則,什麽通用?我們中國人幹嗎用他們的?張家紅真想罵娘,但想起來當初設計這個融資方案時就提到未來的上市地是納斯達克,還是得在他們的地盤上玩,所謂入鄉隨俗,她當然懂得。


    於是,她又把秦方遠叫過來進行了一番洗腦。


    所謂對賭協議(valuationadjustmentmechanism,直譯為“估值調整協議”),指的是投資方與接受投資的管理層之間所達成的一項協議:如果公司的經營業績能夠達到合同所規定的某一額度,投資方在獲得投資股份大幅增值的前提下,將向公司管理層支付一定數量的股份;反之,如果公司經營無法完成合同規定的業績指標,則公司管理層必須向投資方支付一定數量的股份,以彌補其投資收益的不足。


    在這樣的對賭協議中,協議雙方賭的是公司的經營業績,而協議雙方手中所持的股份則成為這場豪賭中的賭注。


    作為一種新興的金融工具,投資方在選擇借助對賭協議對企業進行投資時,一般會為企業的發展製訂一個相對較高的經營業績目標,這也給接受其投資的企業的經營管理層提出了嚴峻的挑戰。如果能達到投資方製訂的目標,企業管理層不但可以獲得自身所持股份增值給其帶來的收益,還能夠獲得投資方額外贈予的股份;相反,如果無法達到投資方要求的經營目標,將喪失一部分自己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秦方遠認為,當前的企業現狀並不適合運用對賭協議。


    當年蒙牛與風投們的對賭是成功的,至於後來市場上出現的一些問題,那是發生在管理和營銷上。對於一個發展初期的工業企業,選擇對賭盡管具有一定的風險,但如果擁有一批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仍然會有相當大的成功概率,而成功達到投資方規定的業績時,管理層所獲得的投資方的股份贈予將成為對其辛勤工作的額外嘉獎。


    但對賭失敗的較多。永樂電器就是對賭失敗的案例,結果被國美電器收購。至於陳曉與黃光裕之爭,那是後來的事情,與對賭無關。永樂事件徹底打破了長期以來紮根於企業決策者們腦海中的“財務投資者不會幹涉企業運營和戰略”的觀念。


    張家紅徹底明白了,為什麽老嚴一再強調在本輪融資中他們屬於同一戰線上的老股東,這麽反對對賭,原來考慮的都是自己的切身利益。


    晚上,張家紅又失眠了。


    秦方遠之所以反對對賭,是因為他發現這次對賭是賭企業,而投資者受的影響很小。這種狀態對雙方的影響有著本質上的不同:對於投資方來說,其結果是穩賺不賠,隻不過是賺多與賺少的問題了;而對於企業管理層來說,對賭協議對其的壓力要沉重得多。贏了對賭,企業管理層自然可鬆一口氣;輸了對賭,不僅要割讓給投資者一部分股份,甚至會麵臨喪失企業控製權的風險。為了達到對賭協議所製訂的目標,企業管理層疲於奔命,在經營管理中往往更加被動,屈服於業績和資本,有時甚至會走向企業被並購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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