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馬莉莉的闡述,秦方遠分析,這位鄭先生的整個陰謀計劃分成了三步:
第一步:境外人士鄭先生投資設立並百分之百控製境外公司中國石油重工,中國石油重工又設立兩家境外(bvi)公司,即中股投公司和海鼎公司,而海鼎公司在國內設立外商獨資企業鄂東海鼎科技有限公司,即鄂東海鼎。
第二步:中股投公司與湖北大地簽訂股權轉讓及增資合同,以2000萬元的價格受讓湖北大地70%的股份,再向湖北大地增資4000萬元,成為湖北大地控股股東,擁有90%的股權。鄂東海鼎則與鄂東大地簽署《業務合作框架協議》《獨家技術支持與技術服務合同》《獨家管理及谘詢服務合同》,通過合同綁定方式,將鄂東大地產生的利潤計入鄂東海鼎的報表,通過這種“類新浪模式”,鄂東大地間接被鄂東海鼎控製。湖北大地和鄂東大地也因此被中國石油重工間接控製。
秦方遠說,這兩步是典型的紅籌模式的操盤。為規避商務部10號對“小紅籌模式”上市的限製,鄭先生製訂了將鄂東大地和湖北大地捆綁,借殼納斯達克上市公司興旺發展控股有限公司上市的計劃。
第三步:選定納斯達克上市殼公司興旺發展後,中國石油重工以反向並購的方式置換進興旺發展,並更名為中國石油重工集團有限公司。按此重組方案,在收購完成後,馬新政及管理層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為25%,鄭先生持股30%,興旺發展的老股東35%,來自配售的新股東持有10%。
馬新政及其團隊就上市事宜前往投資銀行進行路演時,第一次看到了鄂東大地和湖北大地與興旺發展換股上市的方案:淨資產2億元的鄂東大地和淨資產1億元的湖北大地捆綁上市,獲取興旺發展支付的相當於20億元的對價。
然而,上市後的利益分配出乎馬新政的意料:興旺發展收購中國石油重工的對價是用現金加股票和可轉換票據的組合方式支付的。馬新政及其團隊持股比例是2%,可轉換票據的鎖定期是2年,其間無投票權;而鄭先生通過其殼公司持股6%,獲5億港元現金,可轉換票據的鎖定期隻有6個月。即使在全麵行使可轉換票據兌換權之後,馬新政及其團隊持股比例也隻有25%,而鄭先生通過其殼公司持股比例是30%,仍是興旺發展的控股人。
這時候馬新政才知道自己掉入了別人早已挖好的陷阱,當即拍案而起,向投資銀行提出中止上市。他認為,該方案並未取得他作為鄂東大地和湖北大地實際控製人的同意,明顯有損其及團隊的利益,也有悖其尋求上市的初衷。
隨後,馬新政向鄭先生發出《關於中止合作的通知》,當時路演尚未完成。在上市實體有意退出的背景下,興旺發展仍公布了收購中國石油重工百分之百股份重大事項的公告。
為這件事,馬新政及其團隊兩度赴紐約談判,鄭先生拒絕調整股份分配方案,談判破裂。之後,鄭先生與興旺發展簽署了終止契據,興旺發展亦發布了收購流產的公告。
鄭先生等人提前在二級市場上買入3億元的興旺發展股票,希望在收購完成後獲得暴利,上市終止的事實令老鼠倉損失慘重。在運作上市的過程中,興旺發展的股票短期內由進入時的最低每股0.089美元暴漲至停牌時的1.5美元,股價翻了近20倍。然而,伴隨著借殼夭折,興旺發展的股票價格急轉直下,跌幅超過80%。
“為了對納斯達克和投資者有所交代,一定要把馬新政送進監獄。”事後,這位鄭先生放出話來。
第一步:境外人士鄭先生投資設立並百分之百控製境外公司中國石油重工,中國石油重工又設立兩家境外(bvi)公司,即中股投公司和海鼎公司,而海鼎公司在國內設立外商獨資企業鄂東海鼎科技有限公司,即鄂東海鼎。
第二步:中股投公司與湖北大地簽訂股權轉讓及增資合同,以2000萬元的價格受讓湖北大地70%的股份,再向湖北大地增資4000萬元,成為湖北大地控股股東,擁有90%的股權。鄂東海鼎則與鄂東大地簽署《業務合作框架協議》《獨家技術支持與技術服務合同》《獨家管理及谘詢服務合同》,通過合同綁定方式,將鄂東大地產生的利潤計入鄂東海鼎的報表,通過這種“類新浪模式”,鄂東大地間接被鄂東海鼎控製。湖北大地和鄂東大地也因此被中國石油重工間接控製。
秦方遠說,這兩步是典型的紅籌模式的操盤。為規避商務部10號對“小紅籌模式”上市的限製,鄭先生製訂了將鄂東大地和湖北大地捆綁,借殼納斯達克上市公司興旺發展控股有限公司上市的計劃。
第三步:選定納斯達克上市殼公司興旺發展後,中國石油重工以反向並購的方式置換進興旺發展,並更名為中國石油重工集團有限公司。按此重組方案,在收購完成後,馬新政及管理層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為25%,鄭先生持股30%,興旺發展的老股東35%,來自配售的新股東持有10%。
馬新政及其團隊就上市事宜前往投資銀行進行路演時,第一次看到了鄂東大地和湖北大地與興旺發展換股上市的方案:淨資產2億元的鄂東大地和淨資產1億元的湖北大地捆綁上市,獲取興旺發展支付的相當於20億元的對價。
然而,上市後的利益分配出乎馬新政的意料:興旺發展收購中國石油重工的對價是用現金加股票和可轉換票據的組合方式支付的。馬新政及其團隊持股比例是2%,可轉換票據的鎖定期是2年,其間無投票權;而鄭先生通過其殼公司持股6%,獲5億港元現金,可轉換票據的鎖定期隻有6個月。即使在全麵行使可轉換票據兌換權之後,馬新政及其團隊持股比例也隻有25%,而鄭先生通過其殼公司持股比例是30%,仍是興旺發展的控股人。
這時候馬新政才知道自己掉入了別人早已挖好的陷阱,當即拍案而起,向投資銀行提出中止上市。他認為,該方案並未取得他作為鄂東大地和湖北大地實際控製人的同意,明顯有損其及團隊的利益,也有悖其尋求上市的初衷。
隨後,馬新政向鄭先生發出《關於中止合作的通知》,當時路演尚未完成。在上市實體有意退出的背景下,興旺發展仍公布了收購中國石油重工百分之百股份重大事項的公告。
為這件事,馬新政及其團隊兩度赴紐約談判,鄭先生拒絕調整股份分配方案,談判破裂。之後,鄭先生與興旺發展簽署了終止契據,興旺發展亦發布了收購流產的公告。
鄭先生等人提前在二級市場上買入3億元的興旺發展股票,希望在收購完成後獲得暴利,上市終止的事實令老鼠倉損失慘重。在運作上市的過程中,興旺發展的股票短期內由進入時的最低每股0.089美元暴漲至停牌時的1.5美元,股價翻了近20倍。然而,伴隨著借殼夭折,興旺發展的股票價格急轉直下,跌幅超過80%。
“為了對納斯達克和投資者有所交代,一定要把馬新政送進監獄。”事後,這位鄭先生放出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