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亞馬孫熱帶雨林


    “該死,這是什麽鬼地方!”我們大名鼎鼎的綠林響馬頭子不禁地咒罵。


    任誰醒過來後發現自己到了一個莫名其妙的地方。


    砍死n個會噴火狼(寨主,那是毒火魔狼,xxxx級魔法生物),看見人頭馬身四隻蹄子的動物(那是人馬),還有頭上多了一隻角還會飛的馬(那是獨角獸,姑娘),以及被□就會發出難聽的尖叫的草(寨主,那是曼德拉草)後都不會感到愉快吧。


    究竟是在哪裏?一眼望過去,到處是叢林,樹木鬱鬱蔥蔥植物千奇百怪,動物也是千奇百怪,還有好多沒有修煉成型的“妖怪”(寨主,你自以為是了)。


    一開始她都以為自己在做夢,但是這種真實的感覺,可以聞得到的泥土的腥味,可以感覺得到心的跳動和使劍時體內的真氣流轉都告訴她這不是在做夢,這是真實的。


    這些日子裏,她一直在這座深山老林裏遊蕩,衣襟秘密麻麻的30個結告訴她:她已經在這個地方呆了整整一個月。


    這一個月以來,除了那些奇奇怪怪的動植物以外,她沒見到一個人,也沒人跟她交流,噬人的孤獨衝淡了那些刻骨銘心的愛和恨,滿頭的白發也不是那麽難忍受了。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錯覺,她感覺最近練功打坐後,都有一股奇怪的力量鑽進她的頭發裏,然後她發現她的發絲開始發光,最近她竟然發現,她的頭發已經不是一開始的如銀般的雪白,而是帶著一種淡淡的金色。難道在這個有妖怪的地方(寨主,那不是妖怪,那是神奇生物呀)呆久了也會妖化的嗎。


    確定短時間走不出這裏,她用自己肖鐵如泥的長劍把河邊上那棵像鐵塔一樣高大的樹打了一個大洞,撿了幹草撲在樹洞裏,做成一個簡易的床,以供平時的休息。


    身上的衣服已經不能穿了,好在她練霓裳雖不是琴棋書畫樣樣精通的大家閨秀,但是簡單的女紅還是會的。


    她按記憶中用木頭按照以前看過師父做的步驟做了一個簡單的紡織機,把在森林裏收集到的各種動物的毛發以及特意抓住的10頭帶角的馬從它們身上剃下的發光的白色毛發用內力搓成線,再紡成各種顏色的“布”。


    咳咳――巫師們會哭的,獨角獸的毛那是以根來計算的!


    身上用作暗器的銀針剛好可以用來把“布”縫合成衣物。


    先是兩套褻衣褻褲,當然是用那種柔軟的會發光的“布”;然後是兩套內襯,兩件夾衣,兩件腰褲,一條腰帶,和兩件外袍,還是用那種柔軟的會發光的“布”。


    最後發現種柔軟的會發光的“布”不夠做兩件披風,隻好再去抓了幾隻帶角的馬和會噴火的狼剃毛紡布做成了兩件灰色卻發著柔和白光的披風。


    寨主,乃實在是太過強大了,竟然能把毒火魔狼的毛和獨角獸的毛織在一起,如果是被巫師看見了,他們真的會哭的,要知道獨角獸就算了,毒火魔狼已經是傳說中的生物了。


    鞋子就用幹草織成簡單的草鞋,原來那雙繡花鞋她都不舍得穿。


    日子像流水一般劃過,練霓裳漸漸適應了叢林中的生活,每天打坐――練劍――打獵――休息。她發現自己的內力日益精進,曾經劍法中晦澀的地方現在漸漸清晰無比。


    她相信就算現在遇到曾經苦戰不下的紅花鬼母也能在20招之內打敗她。她讓自己忙碌起來,忙著收集動物的皮毛,忙著尋找食物,忙著練武,忙著給自己的衣物上繡上各種各樣的花紋和圖案。


    又一個月過去了,她以自己的樹洞為中心,不停地向四周探索,但是除了更多奇奇怪怪的動物以外,還是沒有人。


    “吱吱吱吱吱吱――”一隻巴掌大小的動物咬住了她的衣擺,練霓裳熟練的扯開它的爪子,把它抱起來,再塞過去一塊肉幹。


    這個小家夥也不知道是什麽品種,小小的像巴掌那麽大,渾身漆黑,兩隻綠豆大的小眼睛咕嚕嚕得轉。


    自從它偷吃了女寨主晾在樹洞口的肉幹被捉住後就死皮賴臉地賴上了她,走到哪跟到哪。


    不過它平時也會自己打獵,她就見過它一口咬住比它身體大了幾倍的外表豔麗的毒蛇,那毒蛇最多掙紮幾下就不會動了,然後這小家夥就會飛快地吸食毒蛇的毒囊,然後舔舔舌頭一副吃飽後心滿意足的樣子。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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