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麽說,他還算是英雄好漢了?”紅色鎧甲的騎士端著銀色的大碗,將烈性的瑙樂酒一飲而盡。他的肩膀上紋飾著扶盾的白虎,背景是一把出鞘的長劍。這個標識意味著盔甲的主人是一名子爵。酒液滾滾湧入騎士的喉嚨,酣暢淋漓之極,直到碗裏再找不到一滴酒液,騎士才長舒口氣,側身詢問伊莎貝拉。女孩子現在就像隻溫順的小貓,懷裏捧著羊皮酒囊,繼續咕嚕嚕地給他倒酒。


    這裏是獄雷的獵場,塔夏草原的南端。數百計的獄雷騎士伊莎貝拉下了大營,遊走在草原上盡情的捕獵。


    閔采爾正在帳篷外看著馬,等待著伊莎貝拉的命令。卡捷琳?鬼月和他就像是老朋友,不時親昵地打著響鼻,用碩大的腦袋蹭他。


    “這小子有點意思。聽你這麽說,他既有事前的判斷,沒有莽撞行事;又能在關鍵時刻玩命,居然還被他達成目的了,嗬嗬。無論放在哪裏,隻要領主不是瞎子,這樣的人都需要重點籠絡啊!你是怎麽把他撿回來的?”子爵饒有興趣地打量著帳外的男人,伊莎貝拉卻撇撇嘴,狠狠瞪了他一眼。


    “不過這樣的男人是很難徹底讓他忠心的。”子爵輕歎口氣,“他有誌向,有想法,又不會對表麵的東西太多執著。他不太在乎臉麵,時刻都在計算著自己的利益,嗬嗬,這樣的人,如果你能滿足他的誌向,他會像狗一樣聽命於你,可一旦你沒法給予他更多,他就會反目了!是個危險的家夥!”


    “哥哥你是害怕了?”伊莎貝拉橫了兄長一眼,“沒想到啊,鼎鼎大名的卡薩子爵居然會怕一個平民!”


    “嗬嗬,”子爵沒有跟妹妹計較。他深深吸了一口酒水,又望望帳外的閔采爾,“說起來,他從哪裏知道卡捷琳是我的酒友?”


    “不止如此,連你的酒袋都弄到手了。”伊莎貝拉沒好氣地哼了一聲,”哥哥,這個家夥雖然有點小聰明,可盡喜歡吹牛,還大言不慚地說要做領主,我就偏要他當個馬夫,好讓他改改這壞毛病!”


    “要做領主?那不可能,做個騎士已經是極限了。有誌向是好的,可太大的野心,隻會毀了自己和別人。”子爵搖搖頭,示意妹妹給自己添酒。伊莎貝拉卻把酒囊藏在了懷裏,裝出一副可憐模樣。


    “哥哥,這個馬夫一點都不好玩!本來想給他出點難題,要他好求著我。可他這麽容易就解決了,人家也太沒麵子了。一個臭強盜還這麽囂張,你讓人家以後怎麽使喚他嘛……”


    “這城裏還有你打不過的家夥?”子爵露出個意味深長的笑容,戲謔地望著脹紅臉的妹妹,“馴服卡捷琳?鬼月的情景讓你印象深刻啊!”


    “胡說!哥哥,你就幫我想想辦法嘛!這樣下去這家夥都要翻天了,好像就沒他做不了的事情。哥哥,你讓他知道領主沒那麽好混的,還是先安心做好乖乖的馬夫吧!”


    “嗬嗬!”子爵伸手愛憐地捏捏女孩子的臉頰,稍稍盤算了一會兒。


    “武藝大會吧。”他說道,”也該看看有沒新的豪傑好漢了。”


    背著翎毛的騎士很快拿著大將的手令奔出了營帳,向整個獄雷所轄地區奔去。所有的農夫、商人、士兵、手工匠,甚至雇傭兵,部落成員,強盜,山賊,隻要期望在獄雷軍隊服役的人,都可以在武藝大會上一顯身手,謀個自己感興趣的職位。很快的,子爵所在的寧河城就聚滿了各地趕來的人們,才三天功夫就有兩百人之多。不論什麽技藝,隻要能壓服眾人,就有可以成為獄雷的部眾,甚至能越級提拔為騎士。


    這屆大會舉辦得稍微匆忙了些,能讓寧河的卡薩子爵和伊莎貝拉伯爵小姐稍微提起點興趣的,除了呆瓜閔采爾,就是一個叫蘭斯的雇傭兵。這人據說是破敗的小貴族後裔,刺槍術相當不錯,也有為獄雷效力的經驗。這人所在的小隊不僅有過追捕地行龍――一種大型食肉猛獸的經驗,這個蘭斯還曾親自擊殺過一頭。這種經曆足以讓其他參會者黯然失色,伊莎貝拉也暗暗動起了歪腦筋。


    “喂,呆瓜!聽說你吹牛說曾經是金花軍的百人長吧?”她風風火火地跑去找馬夫閔采爾,一臉無害的攛掇他。


    “不是吹牛,主上,我真的在金花軍呆過。不過現在是逃兵身份,再也回不去了。”閔采爾有些黯然。


    這些都被伊莎貝拉直接無視了。她假裝思考著轉了兩圈,忽然對閔采爾說道:“那你還想做騎士嗎?”


    “想……”閔采爾覺得似乎有點怪異,“主上,難不成……”


    “呐,現在有個機會,寧河馬上要開武藝大會了哦!你隻要贏得比賽,我就向哥哥推薦你,考慮讓你做個騎士。”伊莎貝拉如是說,為了防止閔采爾起疑心,她有補充說道,”不過對外你要換個名字哦,我們家族畢竟明麵上還是服從林卡家的封建權,如果被人知道獄雷用了金花軍的逃兵,那就不太好了!”


    “多謝主上栽培!”這話多少讓閔采爾有些激動。如果能在獄雷繼續自己的夢想,那實在是在好不過的事情。望著欣喜若狂的馬夫,伊莎貝拉忽然覺得有些愧疚,不過兄長再三強調的用人術縈繞在腦中,讓她咬咬牙又去了第二處地方。


    她接見了這次最有實力奪冠的蘭斯,給他了另一番交待。


    “我的馬夫閔采爾不聽話,不安心幹活,老想當騎士,你替我好好教訓他!”


    風華絕代的伊莎貝拉伯爵小姐居然要委托自己這麽一個小人物,蘭斯未免有些受寵若驚。一個卑賤的馬夫居然敢違逆高貴的伯爵小姐,怕不是活膩了吧!再說了,自己和一個馬夫同台競技,豈不是侮辱了自己的身份?蘭斯熱血衝頭,信誓旦旦地表明了一定要為伯爵小姐排憂解難,給那個叫閔采爾的蠢貨點顏色看看。


    武藝大會很快就在寧河城過節般的氣氛裏拉開了帷幕。淘汰賽的第一場,滿懷希望的閔采爾就遭遇到了最大熱門的蘭斯。雇傭兵穿著自己最好的半身甲,肩扛著出自矮人工匠的輕戟槍,叉開雙腳傲視著對手。而準備低調行事積攢實力的閔采爾絲毫沒有想到這是伊莎貝拉伯爵小姐精心挑選的敵手。他穿著一件半舊的皮甲,用布帶束著額頭,雙手拿著一把步兵常用的拒馬刺槍,足足有三米長。這把武器頓時引起圍觀人群的訕笑,連蘭斯的表情都輕鬆了很多。


    “馬夫也想當騎士?這年頭還什麽人都有,真是太瘋狂了!”蘭斯大聲嘲笑起對手來。這麽長的武器,使用起來想必是極其不方便。而自己的輕戟槍不過一米六七,重量才是對手的一半不到。這種輕型武器一旦貼身,就如同自己的胳膊一樣好使,那三米多的拒馬刺槍肯定是使用不來了。不過蘭斯也曾聽人說起對麵閔采爾曾經是個山賊團的頭子。能混到那個位置,不管怎麽樣,至少應該還是有點真本事的。而且敢在對戰中選擇這麽不方便的武器,也是信心和實力的象征。想到這裏,他謹慎的倒拖著槍,觀察著閔采爾的動作。


    他其實高估閔采爾了。之所以選擇拒馬刺槍,是因為閔采爾不會使用別的武器。金花軍中不同兵種分工鮮明,閔采爾入伍就是拒馬刺槍隊的隊,連續作戰積功到了百人長;之後戰敗逃到獄門山成了山賊頭子,純粹是因為他手下有幾十號來自金花軍的舊部。所以說,閔采雖然對武器配合了解很深,可他自己壓根就不會用別的武器,單挑本身也不是他的強項。不過被伊莎貝拉伯爵小姐這麽一忽悠,熱血上頭報名參加了武藝大會。


    拒馬刺槍的弱點他也知道,閔采爾賽前倒是想了很多法子。


    蘭斯的嘲諷聽起來有點奇怪。


    “他怎麽知道我想當騎士的?難道我的誌向已經在這裏出了名?”閔采爾竭力回想了一下,除了伊莎貝拉的家仆之外,自己不記得曾經和其他人打過交道。不過既然是對手,開戰前罵兩句陣,提升自己的士氣倒也無可厚非。不過想想自己是未來的騎士,和一個粗人對罵實在太丟麵子了。他側臉瞅瞅背後,伊莎貝拉伯爵小姐正被一大堆紫色披風的騎士簇擁著,似乎對場上局麵饒有興致。閔采爾立刻轉變形象。他左手將拒馬刺槍扛在肩膀上,右手輕輕捋起有些散亂的額,回身衝女孩子行了一禮:“臣下為了主上的榮譽,此戰必定全力以赴!”


    這下子蘭斯懵了。這馬夫典型就是個流氓!這話一說,他來這裏是為了伊莎貝拉伯爵小姐伯爵小姐作戰,如果打贏了,那就是伊莎貝拉的保佑,他是順帶立了功;如果打輸了,好吧,你這個對手是不是不把伊莎貝拉伯爵小姐放在眼裏啊?把二殿下的家臣給打了,你還指望在獄雷混飯吃?什麽叫無恥?這就叫無恥!扯虎皮做大旗,賣了你害得幫他數錢啊!


    想到這裏,蘭斯也把求援的目光投向觀看席上的伊莎貝拉伯爵小姐。女孩子正笑得開心呢,似乎把之前的事情給忘記了。


    “閔采爾,你要全力以赴!如果你真的奪得冠軍,我一定不會食言!”伊莎貝拉止住笑,一本正經地對閔采爾回禮道。隨即她又望向蘭斯,不為人覺察地微微頷。蘭斯這才放下心來,將輕戟槍倒持手中,等待比武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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