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少強被逮捕第二天,也就是元宵過後一天,不知是誰散步的消息,嗅覺敏銳的媒體很快便得知了這一消息,紛紛前來公安局,希望搶到第一手的勁爆新聞。一時間,支局門口擠滿了前來報道的媒體記者。


    隨著消息的進一步擴散,很快,曹飛洪的父母也得到了這一消息,聽聞警方已經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於是,曹飛洪的父親立即動用自己的關係,希望盡快能夠將嫌疑人繩之以法。在媒體和死者父母的多方施壓下,鄭少強很快便被押到了市公安局,由市局進行審查。


    根據之前支局的調查,死者曹飛洪身上除了自己的指紋外,一共留有三個其他指紋。通過指紋比對得知,其中兩個指紋是曹飛洪的好友李誌文和趙軍的。由於曹飛洪在月1日晚上喝醉酒,是這兩人送他回寢室的,所以留下了他們的指紋。而且,這兩人在曹飛洪遇害時並未去過火車站附近的犯案現場,且都能提供相關的人證。所以,警方認為,他們兩人作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也不具有作案的動機。故被警方排除。


    至於另外一個指紋,通過之前在支局的指紋比對,確定是嫌疑人鄭少強的。首先,在李誌文和趙軍送曹飛洪回寢室時,據兩人指證,那晚正好碰到鄭少強去過曹飛洪的宿舍樓,且在樓道上見過麵;其次,鄭少強在死者遇害的時候,並不能提供行之有效的不在場證明,也沒有相應的人證;再次,鄭少強與曹飛洪曾經發生過過節,具有相當充分的作案動機。


    種種跡象表明,鄭少強既具有犯罪動機,也具有犯罪可能。故而,在市局的審問中,很快便被確定為重大犯罪嫌疑人,可謂證據確鑿。


    由於媒體的外部壓力和上層領導的內部壓力,這一係列的工作隻在短短一天時間便匆促完成。因此,通過簡單的再次審訊後,市局認為此案已經非常明了,犯罪嫌疑人鄭少強就是殺害曹飛洪的真凶。由於兩人去年發生的過節,導致鄭少強被學校處以記過處分,心懷不滿的鄭少強便利用學校放假的大好機會,精心策劃並實施了這起看似火車事故的故意謀殺案,可謂性質惡劣,殘忍至極。


    在確信沒有任何疑點的情況下,市局便將此案移交檢察院,以待後續法院擇日審判。雖然警方對外宣傳此案已經完全偵破,可是,在警察的整個審訊過程中,鄭少強始終咬緊牙關,自始至終都沒有認罪,也沒有承認殺過人,更沒有蓄意謀殺。不管警察怎麽逼供,甚至動用武力,他都拒不認罪,拒不簽字,也絕不屈服。


    在這一天,張振生一大早便出了門。他沒有去支局,並不知道今天早上市局已經來人將鄭少強押走,也不知道這個案子將由市局的人接手。


    此時此刻,他拿著周東升提供的火車票,正獨自一人去火車站進行調查,想確認周東升是否真的乘坐了1月8日的火車回家。既然現在嫌疑人已經鎖定在鄭少強和周東升兩人身上,必須搞明白他們中到底誰在說謊,誰才是真正的凶手。


    從票麵的安檢印章來看,這票應該是真的,似乎可以證明周東升進過車站。但是,安檢印章隻能說明他曾經進入過車站,並不能代表他就乘坐了火車,也並不代表他就回了家。為了確定周東升是否真的上過這趟火車,張振生找到了火車站的負責人,向其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並讓這趟列車負責票麵上車廂的乘務員前來問話。


    乘務員是一名三十來歲的女性。他們的談話是在火車站的一間工作室進行的。張振生把火車票遞給乘務員,讓她幫忙確認該人是否乘坐過該趟火車。乘務員拿出自己的登記簿,核實了票麵上的信息,確認該人的確上了火車。至於此人是否是周東升本人,乘務員並不能確定,畢竟00年的時候火車票還沒有實行實名製,對持票人的長相、年齡之類的也沒有任何印象。


    未實名製購買的火車票,單純從票麵上並不能得知購票人的身份,這也給了很多違法分子不少可乘之機。而真正的實名製購票是在010年才開始推廣施行的。有了火車票實名製後,就能從火車票獲知購票人的身份信息。這也減少了不少違法犯罪的產生。


    得到這樣的結果,令張振生既意外,也不意外。以他對周東升的了解,此人心思縝密,性格沉穩,既然對方毫不猶豫便將火車票給他,一定是經過仔細的考量,不太可能單純從一張火車票上暴露出什麽端倪的。這一點其實張振生在來之前就已經想過,不過他還是抱著一絲希望,前來調查,希望能夠有意外的收獲。


    在火車票上一無所獲後,張振生本打算直接回局裏的;但是,在返程的路上,他突然想到,鄭少強和周東升兩人的口供惟一存在分歧的地方,便是在月1日早上是否給對方打過電話或者說是否接過對方電話這點上。他不禁想到,似乎可以從電話這點上進行調查,來證實兩人口供的真偽。


    於是,他沒有返回局裏,而是開著車直接前往市裏的電信營業廳,希望能夠查詢到月1日早上他們兩人的通話記錄。為了節省時間,在路上的時候,他打電話讓學校宿舍的管理員提供鄭少強和周東升寢室的電話號碼。


    到了營業廳後,張振生出示了自己的警察證件,讓工作人員查詢月1日早上鄭少強和周東升兩個寢室電話號碼的通訊記錄。沒過多久,工作人員便調出了兩部座機號碼的通訊記錄。


    張振生仔細地瀏覽著月1日早上兩部電話的通訊記錄。突然,他在通訊記錄上看到鄭少強寢室電話在早上7:04時撥打過周東升寢室的號碼,而且對方也接聽了電話,通話時長分14秒。看到這一信息,張振生渾身的血液都在湧動,令他激動不已。於是,他讓工作人員打印了這份通話記錄。


    張振生知道,僅憑這份通話記錄,並不能作為非常有利的犯罪罪證,也不能就此確定周東升就是犯罪嫌疑人。但是,這份通話記錄至少讓張振生之前的懷疑方向是正確的,也能夠說明周東升在說謊。月1日早上,鄭少強的確給周東升打過電話,兩人的談話內容或許正如鄭少強所說,是關於晚上九點去他寢室看機器人的畢業設計的。


    現在,可以憑這份通話記錄證明鄭少強所說的話是真的,說明他月1日晚上去找的不是曹飛洪,而是周東升。既然證明了鄭少強所說是真的,那麽周東升所說便是故意撒謊,而他說謊的動機就是為了隱瞞自己犯罪的事實。


    有了這一重大的進展,張振生開著車馬上趕回局裏。當他精神昂揚地到達局裏,才得知市局的人已經押走了鄭少強,而且此案也已經移交市局接管。這樣的消息,如同一個晴空霹靂一般,令張振生沮喪不已。


    想到鄭少強可能麵臨的結果,張振生不禁悲痛不已,內心仿佛跌入冰窟一般。他揣測,市局的人肯定會根據既有的犯罪證據來草草結此案的。這樣的話,在既有的罪證麵前,鄭少強可謂是最大的嫌疑人;如果再不能找到其他罪證為其擺脫嫌疑的話,那麽對方很可能麵臨法律的嚴懲。


    一想到此,張振生不禁感到心灰意冷,也感到一種極大的挫敗感。而且,這種挫敗感是他從未有過的。明知對方不是凶手,如今卻隻能眼睜睜看著對方含冤入獄,還有比這更加令一名警察感到痛苦的嗎?明知凶手是別人,自己卻找不到任何可以將其定罪的罪證,還有比這更加令一名警察感到挫敗的嗎?


    此時此刻,張振生開始感到,法律的所謂公正和嚴明,有時也並不能一定能夠將凶手繩之以法,有時甚至可能將含冤之人送上斷頭台。


    不過,他還是在心裏告誡自己,絕不能就此放棄,一定要堅持到底,隻因為自己是一名身穿製服、維護正義公正的警察。這份神聖而莊嚴的職責,驅使著他絕不能讓任何真凶逍遙法外,也絕不能讓任何無罪之人含冤入獄,更加不能眼睜睜看著一個本來前程似錦的無辜大學生就此而斷送美好的未來。


    他必須堅決地捍衛法律的神聖尊嚴,必須為了心中的公正和正義而繼續戰鬥!(未完待續)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雙胞胎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uu小說網隻為原作者遲黎才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遲黎才並收藏雙胞胎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