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邦德很少栽在女人手裏,或者說目前為止沒有過,除了維斯帕.琳達。但他知道維斯帕是真心愛他的,所以這不能算在栽女人跟頭的敗績裏。如果真有,那一定是他假意投降,而且,這得要看對方是否能引起邦德的興趣,他本人當時是否雅興大起。


    “我說了,我要聽的是實話。”反正,不會是今天就對了,邦德沒有興致跟剛成年的小孩子周旋。不管她要做什麽,邦德已經沒有耐心,要怪就得怪黑寡婦,“你應該知道外麵的溫度隻有華氏十二度(零下十c),到了晚上會更冷,你不會想要在外麵過夜對吧?”


    邦德沒有心情,但林蘭卻有,她現在真是愛死威脅遊戲了:“我說了實話你卻不信,這就沒辦法了嘛。”男人雖然離她近在咫尺,但對方的每一寸肌膚都散發著防備,而不是他語氣裏的曖昧低沉。


    隻不過,林蘭早已從中看出破綻,並且,她還聞到了邦德之前使用的沐浴液的香氣,竟是和史蒂夫用的一個牌子。


    “詹姆斯,你還是少抽點煙吧。”林蘭雖然將他的病情誇大了些,但也不完全是瞎說,“如果你真的想多活幾年。”男人的確因某種打擊影響著多數內髒器官功能,又因為他長時間抽煙和酗酒,累積了太多隱患在身體裏。加上邦德的精神常年高度緊張,如果拿托尼跟他比較,前者簡直是健康天使的代言人。


    屋子裏充斥著香煙的餘味,邦德起碼在這個地方連續抽了整整兩盒煙絲。想必在幾小時前,他為了將味道驅散想了不少辦法。但林蘭嗅覺敏銳,依舊能聞到從牆壁裏散發而出的討厭人的味道,有些是以前的,有些還很新鮮。


    因為邦德用的沐浴乳和史蒂夫是一個牌子,所以林蘭才會“好心”的給予提醒。


    然而邦德卻不這麽想,他向來防備所有人,包括枕邊人。他現在的枕頭下都還放著38口徑的手/槍,每晚邦德在入睡前的最後一個動作就是把右手放進枕下摸索,直到觸到了金屬槍柄,才能安然入眠。


    “我數到三。”邦德道,“告訴我你到底是誰,誰派你來的,要做什麽。”


    他頓了一下後開始倒數。


    邦德不認為這樣對待一位可愛的女士有什麽失禮之處,或者神經過敏,自己是一個受過嚴格訓練的特工人員,而眼前的女士讓他倍感威脅。雖然她看起來好像很無害,但這樣的假象邦德見多了,正是由於他對自己生活的每個細節都很警惕,才能活到現在。


    哪怕女孩兒身上的香氣格外好聞,也不能打消邦德想要弄清楚她身份的想法。


    等等,香氣,他不記得在讓女孩兒進門前聞到過任何味道。


    “冷靜點,先生。”反觀林蘭,卻是愜意的喝了一大口杯子裏的紅茶,“我真的是你的保鏢,你是位私家偵探,打算著手一個危險的案子,有人隨時會要你的命,而我是來保護你的。”


    邦德也許真的會把這位東方臉孔的女孩兒扔到門外,因為他已經數到一了,雖然從這個角度俯瞰她的睫毛很長,粉色的嘴唇充滿誘惑,並且皮膚光滑,自己不該做這種殘忍的事。但起碼得讓她在門外待一分鍾,因為林蘭的謊言對他而言簡直太可笑。


    他是“007”,在邦德的職業生涯裏都是他在竭盡所能的保護別人,而眼前的女孩兒卻說是來保護他的。


    但詹姆斯沒有笑,依舊是冷酷無情的表情和沒有溫度的聲音:“小姐,你恐怕連自己都保護不了。”他開始朝她的臉靠近,帶著一點邪惡的眼神,一隻手已經背在身後,並且緊握槍柄。


    “你最好別再靠近,不然它會咬你,而我還得為你解毒,很麻煩的。”


    邦德感覺到脖子一涼,好像被一條冰冷的繩子纏住了頸項,耳邊傳來“嘶嘶”聲。


    蛇!?


    “別動哦,保持這個姿勢,挺帥的。”林蘭輕輕動了一動手指,翠蛇便將頭立了起來,與邦德來了個麵對麵,“打個招呼吧。”


    邦德幾乎毫不猶豫地肯定這是條毒蛇,它的顏色綠得發亮,紅色的眼睛就像死神的瞳孔,它居然神不知鬼不覺地爬上了自己的背:“她是你養的?”但邦德不想表現出太過驚懼的樣子,那會很難看,“不冬眠嗎?”


    “他是男孩兒。”林蘭從邦德空出的右側離開了座位,然後將蛇收了回來,“不跟你玩兒了,其實我也沒有要玩兒,是你在疑神疑鬼。”


    “我叫林蘭,是神盾局的羅曼洛夫特工介紹我過來的,他說你正在調查一起恐怖襲擊案,需要有人保護。”林蘭想了想,繼續道,“她還說你最近身體狀況欠佳,希望我順便做你的私人醫生,我不知道你這邊是什麽情況。”


    “娜塔莎給你說,我是私家偵探?”邦德的臉上冒出細微汗液,他還沒有改變動作,而是緩了一陣後才坐到了剛才林蘭落腳的位置。但這次,他直接將手/槍拿在了手上。沒有上膛,也沒有將槍口對準任何人。


    “哦,看來你剛才就是想試試我,原來你也是娜塔莎聯係的。其實你是什麽職業我倒不在乎,我也不會問。我隻想順利完成自己的任務,保護你不受傷害,替你調理不太健康的身體,時間是半個月。”


    “你不怕自己找錯了人,我是冒名頂替的,你都不認識我。”邦德依舊沒有放鬆警惕。


    “我相信娜塔莎,她說是這裏,就是這裏。”


    邦德笑了:“你居然會相信她?好吧,那麽,如果我真是假的,你要怎麽做?”


    “這很容易,幹掉你就好。”


    於是,邦德默默地將槍上了膛。


    “別緊張,我是說笑的。”林蘭馬上道,“我相信我要保護的對象就是你,你也是真的。”


    “憑什麽相信。”


    “不憑什麽,女人的直覺。”林蘭指了一指放在桌上的合同,“那上麵把我們的合作內容寫得很詳細,我推薦你最好現在就看,如果你執意不需要我,我現在是可以離開的,但我還是建議你先看了合同再下逐客令。”林蘭做事很少靠直覺,她的準確判斷向來靠的是敏銳的感官,邦德至始至終都沒有透露出一絲殺氣,雖然他現在好像有點不高興,但即便凶器在手,隨時能給林蘭來一顆子彈,從邦德骨子裏散發而出的也僅僅隻是不高興罷了。


    邦德不喜歡被女人擺布,而林蘭卻在威脅他後還對他指手畫腳,邦德當然不會乖乖就範:“我想我不需要你,你可以走了。”


    在這樣的大雪天,趕走一名可愛的少女不會給真正的紳士帶來快感,邦德隻是覺得應該給對方一個教訓。哪怕讓她出去感受新一輪的降雪也好,反正她也走不遠。


    “你確定嗎?”林蘭聽她這麽說的時候,倒完全沒有任何不滿,她連眉頭都沒皺一下,音量也沒提高,“如果我離開這裏,那麽我們的合作就取消了,若是你還想跟我繼續合作,可就要收錢了。”


    邦德注視著對方那雙狡猾、清澈的眼睛,做了個請的姿勢:“我確定,小姐。”他在她身上找剛剛那條綠色的毒蛇,卻一無所獲。


    林蘭點了點頭,沒再多說一句話,將手裏的杯子擱在桌上,便拖著兩箱行李準備出門了。邦德看了看她單薄的穿著,倒是很貼心的丟給她一件自己的黑色長風衣,但林蘭沒有領情,而是對他展露出意味不明的笑容後,說了一句再回。


    邦德做事習慣於了解周圍所有的一切後再著手去布局,了解自己,了解敵人,甚至於了解自己的搭檔,那是保證自己能活著完成任務的基本保障。而眼前這位,他全然陌生,不但如此,林蘭的行為舉止包括談吐都讓他覺得奇怪,如果是以前,邦德可能還會繼續與她遊戲,也不會把她趕出去,但今天不行。


    倒也不反感,他從不反感漂亮姑娘,哪怕是敵人。


    可能兩分鍾後門外就會有敲門的聲音,最多三分鍾,就像先前那樣又輕又柔的。然後他會為那位年輕小姐開門,接著就會看到一張鼻頭被凍得通紅的可憐兮兮的麵孔。


    林蘭的眼睛很明亮,有點像維斯帕,但沒她驚豔絕倫。


    邦德突然覺得自己似乎解決掉了一次大危機,他把槍重新放回桌子下麵,站起身後,摸了摸被蛇爬過的後頸,起碼有一點他可以肯定,林蘭的職業確實跟生物有關。


    不過,黃色的室內燈光和心不在焉的思緒讓他忽略了一件事,林蘭從外麵進屋之前,就沒有挨凍的表現。


    他拿起了那份可笑的合同,隨意地翻看著。


    邦德喜歡單幹的原因是,不用在意自己的搭檔是什麽性格,是否容易相處,會不會給他的任務拖後腿。而如果真的必須合作的話,他期望這個人能聽他的話,既不愚蠢,也不要有野心,有野心是最糟糕的合作對象。


    林蘭顯然不夠資格做007的搭檔。


    -


    林蘭此時正坐在之前那位熱心女士的家裏,享受著溫暖的熱可可帶來的美妙滋味,還有一隻漂亮的金毛尋回犬坐在她的旁邊一直專注地盯著林蘭手裏的杯子。漂亮的黑眼珠充滿了渴望,就像在說“嘿,它看上去很好喝,也給我來點。”,金毛犬吞咽了好幾次唾沫,但林蘭卻無動於衷。


    “真是太過分了!”那位女士又為林蘭端來一盤現烤的曲奇,“身為你的舅舅他怎麽能夠做出這種事,簡直是種族歧視,他該上法庭,你不用擔心,我丈夫是律師,他能為你打贏這場官司!”


    林蘭以哀怨的口吻回道:“謝謝,如果不是你,我早已凍死在街頭了。”


    她從詹姆斯.邦德家出來後隻拐了個轉角,就遇到了在大街上撒開腿奔馳的成年金毛尋回犬,它趁著主人把門拉開一條縫的時候“逃”了出去。它當然不是衝著林蘭去的,隻不過,林蘭正好在金毛的必經之路上。


    金毛站在她的麵前不斷的擺著尾巴,然後就這麽坦誠的將她領回了自己的家,或者說,是自己主人的家。


    而不偏不倚,它正是之前那位好心女士的狗。


    女士見林蘭還沒有找到住處,不免擔心她的小身板是否挺得住,於是,她邀請林蘭進屋來坐坐。因為她終於不用打電話給訓狗師幫忙一起找狗了,這是她的活潑狗第一次主動回家。


    林蘭告訴女士,自己是中英混血,父母因車禍去世,她是來英國投靠母親的哥哥,也就是自己舅舅的。舅舅是本地人,就住在街道另一邊,但他不能接受混血的侄女,說是給家族蒙羞,她現在不得不去機場回中國。


    那位女士顯然是真的熱心腸,而且心地善良,她無法接受世上竟有這種人存在,竟然放任自己的親侄女流落街頭,還是在如此寒冬時節。如果不是林蘭阻止她報警,那這事可就真的難以收場了。


    女士的門鈴響了起來,金毛是第一個衝到門口,並且吠叫的。


    詹姆斯.邦德出現在了這家人的門外,他拿著長風衣,嘴裏喘著大氣:“打擾了夫人。”他對前來應門的好心女士說,“我是來找……”他隔著門縫,看到了正在撫摸金毛的林蘭,“她。”


    “看來你就是那位狠心的舅舅了吧。”


    “什麽?”


    那份合同的最後寫明了林蘭的真實身份,雖然她現在不像以前那樣默默無名,但也並不是眾人皆知。就像一個網紅,當她出現在網絡上時,就會贏得很多關注和粉絲,但一旦在線下,能夠認出她是洛蘭.斯塔克的寥寥無幾。何況這裏還是英國,詹姆斯.邦德已經很久沒注意國際動向了,特別是與他毫不相幹的那些超級英雄的事情。


    所以,當邦德看到合同最後一頁時,他馬上用手機搜索起洛蘭.斯塔克的名字。然後,他很快接到了娜塔莎的電話,如果這次任務沒有林蘭加入,那麽就將取消,他依然還欠娜塔莎一個人情。


    看來自己的動向被黑寡婦徹底監視著,而之前的聯係不上也是對方故意為之,但他現在沒空去找屋子裏是否裝有竊聽器和針孔攝像頭,他得去找鋼鐵俠的妹妹!


    怪不得女孩兒臨走之前說了那句再回,想必,她早已料到自己會回頭。


    邦德被好心女士教育了很長時間,而林蘭一直在逗狗,連看都不看他一眼。邦德甚至都沒辦法辯解自己根本就不是她的舅舅。好吧,他認輸,007總算真正意義上的栽在女人手裏了,還有一隻狗。


    “你覺得這很好玩兒嗎,你一開始就該告訴我你是誰。”邦德的不愉快寫滿一臉,但他還是將手裏的外套披在林蘭身上,因為當他牽著自己“侄女”走出那位女士家門口的時候,邦德感受到的那雙柔暖的女人的手傳來的冰冷觸感。


    雖然林蘭戲弄了他,但她確實凍壞了。


    “奇怪,我一開始就告訴你看合同看合同,是你自己不看還賴起我來。”林蘭其實一點兒都不冷,而且,她喜歡在冰天雪地裏散步,這樣能鞏固內息在體內的持續沉澱。但她依然披著邦德的外套,因為男人已經快凍僵了,而林蘭不喜歡他的趾高氣昂,“你對我百般試探,我就不能試探試探你?”


    她說的很對,而且,林蘭的口氣有點像才從特工學校畢業,還沒正式做過任務,謹遵學校那套守則的新丁。


    “好吧,是我的錯。”邦德從來不跟女人爭論是非,那會變成無休止的吵架,而男人永遠是錯誤的一方,“你想要多少錢?”他是指林蘭再次跟自己合作的事。


    “一百萬。”她頓了一頓,“英鎊。”


    “不可能。”


    在邦德的意識裏,女人一直是供消遣用的,當然,他很尊重女性,隻是覺得,女性應該擺在溫馨安靜的地方,而不該在戰場。因為在在執行任務的時候,女人通常很礙事,性別和自尊心以及所有的感情負擔,都是讓任務趨向麻煩的根源,最後男人們既要照料好她們,還要保護她們。


    但自從遇到維斯帕,他覺得可愛的女人會成為幫助男人完成任務相當好的助力。


    可他覺得不會是眼前這位。


    一百萬英鎊,那是他的全部家產。


    “那就算了。”林蘭立刻脫下他的外套,扔在了男人的頭上,這一扔並不是隨便的動作,而是暗使巧力,讓邦德無法躲開。接著,她從男人手裏提過自己的行李,朝反方向走去。


    邦德扯下外套:“你是斯塔……我不認為你缺錢用。”映入他眼簾的,是林蘭黑色的長發和單薄的背影,這又讓他想到了他的摯愛,因為維斯帕也是這樣的黑發,隻不過更濃密,更卷曲。


    林蘭不答,也不回頭,她之所以要這麽幹目的自不在錢,隻是,被人試探來試探去的,總得讓他付出點代價吧。而凡事能靠錢解決的問題,應該不是問題才對,何況,既然對方已經知道自己是誰,不出點血,怎麽請得動斯塔克家的人。


    就像托尼曾經說的,錢是好東西,它能測量你的價值。


    “好吧,成交。”邦德非常無奈,林蘭卻沒有停下的意思,“行了,維斯帕!”


    當這話從邦德嘴裏脫口而出時,連自己都不敢置信,他咽了咽唾沫,掩飾著尷尬。寒風將他結實的身體擊打得直哆嗦,他知道自己最近的身體變得有點不那麽如從前,他已經站在零下十度的冰雪地裏快接近半小時了,而自己隻穿著一件薄毛衣,腳下是一雙棉拖鞋,連襪子也沒穿,根本抵不住刺骨的冷風往身體裏麵灌。


    邦德走了過來,即便瑟瑟發抖,他也能表現得相當得體:“我為我之前的行為道歉,林蘭,希望你能跟我一起合作。”邦德的聲音帶著微顫,嘴唇紫的發烏。


    林蘭歎了一口氣,她是最見不得有人因他受苦的,特別是,男人還對著她喊出了別人的名字,那應該是女人的名字吧。


    他們又回到了詹姆斯.邦德的那棟具有英式格調的房子裏,這次,男人是怎麽也不可能趕林蘭走的了,他不想再欠黑寡婦任何人情,哪怕損失一百萬英鎊也在所不惜。邦德一回到屋裏便將暖氣片的溫度調高,然後走進浴室開始朝浴缸裏放水。


    “我去旁邊的浴室洗淋浴,這地方給你用。”然後,邦德又指著左手邊的房間,“那是你的臥室,明天上午我們去爆炸現場。”也許林蘭身上有很多神秘之處,但邦德已經疲憊不堪,也許是喝了烈酒,也許是被凍得渾身僵硬,有點頭暈,灰藍色的瞳仁盡是倦態,他今天不想去了解林蘭的故事。


    反正,他已經知道她是那位成天在美國的領空盤旋的紅色英雄的妹妹了,這還有什麽好擔心的。


    邦德依稀記得自己睡下去的時候還是下午一點,但當他醒過來時已經是半夜十二點,他不知道為什麽今天會睡得這麽沉。但整整十一個小時的睡眠卻沒有讓他放鬆下來,反而頭痛欲裂,渾身無力。


    該死,他在發燒。


    一定是喝太多烈酒又在雪地裏挨凍的關係。


    邦德抬起胳膊摸了摸額頭,是一張冰涼的毛巾,他又聞到了那種令人舒適的香氣,從他右側傳來的。


    “醒了?”林蘭坐在邦德的床邊,“你剛才很危險,忽冷忽熱,燒暈了頭,要是我晚來一步,你就真的得去見上帝了。”她做好了晚餐,敲了幾次對方臥室的門都沒有回音,兩小時前她終於忍不住將緊鎖的門一掌拍開,才看到邦德抽搐的蜷縮在被窩裏。


    “我在發燒。”邦德道。


    “很有自知之明嘛。”


    “我要聯係我的私人醫生。”邦德繼續說,他朦朧地雙眼看到了手機屏上顯示的幾十條未接來電。


    “我現在就是你的私人醫生。”林蘭將冰涼的毛巾從他額前拿了下來,“相信我吧,你明天一早就會生龍活虎。”


    一陣急促的敲門聲響起,林蘭正要起身,手腕便被滾燙給扣住:“我枕頭下有槍。”邦德吃力地說。


    “看來你仇家不少。”林蘭在他的手背拍了拍,“放心吧,我不會用槍。”


    邦德可真是完全無法放心,哪怕聽懂林蘭的這句話是表達的兩個意思,前者是為了安撫他,後者是在解釋,也不禁一陣心驚。說什麽來當保鏢的,關鍵時刻不也還得自己上。


    他仇家確實不少,但基本上已經在任務中就結果了對方的命,但現在,幾個月前的連環陰謀使他心有餘悸,邦德不確定自己是否在那次真的做的幹淨利落。是以,當林蘭出去後,邦德撐起身,摸出枕頭下的槍,歪歪扭扭地來到門邊,渾身戒備。


    床頭櫃上擺著的空盤子吸引了邦德幾秒注意,難怪他現在雖渾身無力,卻不覺得餓,原來自己在不知不覺中吃過了。應該是那女孩兒喂他的吧,邦德竟還能從模糊的記憶中想起一點食物的味道。


    門開了,該死,邦德想,為什麽女人就不能稍微有點戒備心,萬一開門後敵人直接給她一槍,或是抓住她當人質,以邦德現在的狀態,他真的覺得力不從心。


    如果他讓鋼鐵俠的妹妹有任何閃失,一百萬英鎊恐怕不夠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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