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軍火帝國 第九章 國家代言人(二更求月票)


    1月20日,美國首都華盛頓。


    上午1c點30,當選總統弗雷德裏克與當選副總統霍華德在國會大廈的露台上宣誓就職,隨後參加國會舉行的宴會。下午,弗雷德裏克攜第一夫人蒂姆沿賓夕法尼亞大道步行前往白宮,與離任總統羅迪克舉行權力交接儀式。


    接過象征美國最高權利的總統徽章時,弗雷德裏克給予了羅迪克最大的好處。


    當天,弗雷德裏克以總統身份簽署了第一份文件:羅迪克的刑事赦免令。


    雖然美國各大媒體高度讚揚弗雷德裏克赦免前任總統羅迪克,宣稱這是兩黨“和解”的象征,是全美國人民團結一致、迎戰金融危機的開端,但是所有人都知道,弗雷德裏克赦免羅迪克是一筆不折不扣的政治交易。


    作為交換條件,羅迪克沒有將部署在海灣地區的軍隊撤回國內。


    晚上,弗雷德裏克召集三軍參聯會主席薩利文上將、中央戰區司令斯克菲爾德上將、太平洋戰區司令桑普拉斯上將、第二艦隊司令傑克遜中將、第七艦隊司令阿加西中將,以及剛剛上任的國務卿萊斯利、國防部長伯克利、國家安全顧問斯托克頓與還沒有正式上任的cia局長特雷杜伊,商討攻打伊朗的軍事行動。


    此時,共和國已經進入了211日。


    北京時間上午9點3c,“中國重型裝備進出口責任有限公司”在京掛牌成立。


    在對外公布地資料中,這家注冊資金的外貿公司主要經營軍用與民用重型設備出口貿易,公司法人代表是+慕華。


    公司地成立儀式很簡短。沒對外進行大肆宣傳。


    當天下午。+彥博啟程前往福建。前去處理“三堅集團”與“華勝集團”地相關事務。


    讓+慕華出任“中重公司”董事長。+彥博做了很久地思想鬥爭。


    紀佑國在月初提出由+彥博、李成文、葉永畿等人出資成立軍火貿易公司地時候。+彥博想都沒想就答應了下來。隨後還說服李成文與葉永畿。最後。龍譽騰與書濤也答應出資。隻有尤明鈞沒有入夥。


    5個人中。+彥博把從日本與國內金融市場上賺到地所有資金都投了進來、總共1200李成文也投入了1200葉永畿投了1c00億。龍譽騰投了80c書濤投了600總共集資元!


    因為這些錢大部分是“非法所得”。所以+彥博等人也沒辦法花到別地地方。


    確定由誰來管理經營的時候,+彥博等人為難了。因為在日本搞了太多的事情出來,+彥博等人一直受到西方國家地高度“關注”,加上都有各自的經營業務,無法分心經營軍火買賣,所以決定選一個合適的晚輩經營軍火生意。葉永畿地子女都還年幼,李成文的子女要麽在幫派混、要麽在政壇上打拚,龍譽騰的子女沒有回國,龔書濤的獨生子要準備接班。選來選去,隻有早就想脫離家族單獨發展地+慕華比較合適。


    如果不是潘雲生為+慕華的安全做了擔保,+彥博絕不會讓女兒幹這檔子買賣。


    為了讓+彥博下定決心,潘雲生還找來了剛剛退役的康曉霆,逼著他簽了雇傭合同,擔任+慕華的私人保鏢。


    +彥博不相信其他人,卻對曾經救過+慕華的康曉霆青眼有加。


    搞定了私人問題,公司的細節問題由+慕華與紀佑國派來地王元慶磋商。


    按照紀佑國的意思,“中重公司”主要經營軍火出口貿易。


    國務院總理龐興龍親自出麵,讓32家國營軍火生產企業與“中重公司”簽署合作協議。


    協議對軍火銷售地方式做了兩種規定。


    一是由“中重公司”提前向軍火生產企業預支購買款項的50%,分擔軍火銷售風險。收到客戶支付地款項後,“中重公司”按照合同具體規定,抽取銷售總額的5%到15%作為營銷推廣費用。


    二是由“中重公司”代銷,不向軍火生產企業預支購買款項,按照合同具體規定,抽取銷售總額地作為營銷推廣費用。


    兩種合作方式,能夠確保合作雙方都獲得可觀利益。


    對共和國的各大軍火生產企業來說,由“中重公司”代銷,解決了各大企業的營銷問題,避免了企業間惡性競爭,不但能讓“中國牌”武器裝備在國際市場賣出更好的價格,還能使軍火生產企業旱澇保收,減少了營銷環節產生的額外支出。


    對“中重公司”來說,在不需要考慮生產的情況下,達到了壟斷經營軍火出口貿易的目的,為推銷“中國牌”武器裝備奠定了基礎,也為今後向軍火


    軍火生產領域進軍打下了基礎。


    雖然紀佑國最初的想法是利用民間資本解決國家遇到的難題,替國家分擔風險,在國際市場上推廣共和國生產的武器裝備,但是誰都知道,紀佑國的主要目的還是整合國內的軍火企業,借此推進國營企業改製。


    軍火行業與其他生產製造行業有很大的區別。


    不說別的,某些先進武器裝備的研製費用高達數十億、甚至數百億,最終的產量卻少得可憐。比如,美國在研製f-22戰鬥機的時候,投入300多億美元的研製經費,產量卻不到200,平攤下來,每架的研製經費就超過2元。雖然很多研究成果會在其他武器裝備上得到利用,或者在民用領域得到推廣,但是高昂的研製費用能讓任何一個國家望而卻步。研究f-35的時候,美國就以“共同開發”的名義邀請其他國家參與研製工作,分攤研製費用。


    擴大出口,成為分攤研製費用的最佳辦法。


    仍然以美國為例,美軍采購的f-16戰鬥機的價格僅為出口價格的50%。通過大規模出口,不但能夠以量產的方式降低製造成本,分攤研製費用,還能從中賺取高額利潤,刺激軍火企業開發新技術的積極性。


    除此之外,整合軍火企業也是縮減費用的有效手段。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美國有數百家軍火生產商,僅製造軍用飛機的企業就有波音、格魯曼、道格拉斯、共和等十多家企業。經過數十年發展,美國的軍火生產商減少到了十多家,生產軍用飛機的隻剩下了波音、洛馬、諾斯羅普與通用電氣四家。企業越大,資本越雄厚,投入研發的費用越多,開發新裝備的能力越強,競爭力越高。


    共和國要想成為軍火生產與出口大國,必須盡快整合國內分散的軍火製造企業。


    由國家來做,不但效率低下,還與即將出台的《政府行為規範法》相抵觸。


    在此情況下,隻能由民營企業來做,通過聯合、收購、吞並等方式逐步將各家軍火製造商整合到一起,最終形成一家或者幾家超級軍火生產商。


    當然,改革要一步一步的走,軍火領域也不例外。


    紀佑國讓+彥博等人出資成立“中重公司”,隻是軍火企業改革的第一步。


    了解了紀佑國的想法後,+彥博不再擔心什麽。


    按照“中重公司”與國資委簽的合作協議,參與合作的32家國營軍火生產企業在“中重公司”各擁有1%的股權,國資委以技術入股的名義擁有17%的股權,另外51%%的股權中,+彥博與李成文各占125%、葉永畿占05%、龍譽騰占85%、龔書濤占6%、剩下的1%歸+慕華。


    最初,李成文與葉永畿並不讚同國私聯營。


    在他們看來,國家入股的直接後果是分散了股權,對公司經營非常不利。


    與政府談判期間,李成文與葉永畿提出了他們的想法。經過磋商,最終在合作協議中明確規定,國資委與國營軍火生產企業隻有“分紅權”,沒有公司決策權。除了由國家安全部門負責技術保密工作之外,其他事務由+慕華代表的董事會全權決策。


    簽署了協議,剩下的事情就好辦得多了。


    5天之內,“中重公司”的審批工作全部完成,董事會也宣告成立。雖然+慕華隻有1%的象征性股權,但是在其他六人都無心過問公司的情況下,賦予+慕華全權決定公司經營事務的權力,由+慕華擔任董事長。


    除了日常經營外,公司的另外一項關鍵工作就是技術保密。軍火貿易與國家保密工作有密切關係,特別是各項先進軍事技術。不管在哪個國家,哪家軍火公司都與政府簽署了相關保密協議。


    什麽武器能賣,能夠賣給哪個國家,不由公司決定,由政府等國家權力機構決定!


    因此在“中重公司”中,軍情局扮演了極為重要的角色。


    按照紀佑國的吩咐,潘雲生派了兩個最“可靠”的人去“中重公司”負責營銷與技術保密工作。不但是最“可靠”的,還是最“神秘”的兩個手下。畢竟,軍情局不能明目張膽的經營軍火買賣。


    +彥博乘坐的私人飛機剛剛從機場起飛,李存勳與劉曉賓就來到了“中重公司”總部。


    對兩個“職業間諜”來說,這不是一件輕鬆的工作。


    兩人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就是:服從女老板的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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