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美國最大的城市以及最大港,同時也是世界最大的城市之一。它位於美國東海岸的東北部,地理位置優越,人口稠密,是美國人口數量最多的城市,也是個多族裔聚居的多元化城市,擁有著來自97個國家和地區的移民,在此使用的各種語言就有超過了800多種。


    每次一談論到這座國際化大都市,給人留下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其商業和金融方麵在全世界經濟中所發揮出深遠的影響。聞名遐邇的“華爾街”就坐落在紐約的曼哈頓下城,那可真正是如雷貫耳,它是引導著全球金融市場走向的風向標。


    當然除了商業與金融之外,這座城市在其他方麵也絲毫不遜色,它不但擁有著哥倫比亞大學、紐約大學、洛克菲勒大學等諸多名校,還有那令人眼花繚亂的百老匯、第五大道、林肯中心以及全球聞名的紐約時裝周等等,這些都標誌著它同樣在教育、娛樂與時尚等領域都有著非同一般的影響力。


    紐約這座城市還有許多別稱,美國人口中所常說的“大蘋果城”指的就是它,至於這個稱呼的由來這裏就不再多敘述,不外乎就是官方所帶來的宣傳效果罷了。比起“大蘋果”這個土的掉渣的昵稱來講,“高譚市”這個高大上的名稱可能更為眾人所熟知,這名字原本是出自dc漫畫中的一座虛擬城市,也就是超級英雄“蝙蝠俠”的故鄉。


    而在原漫畫內容中並沒有明確說明“高譚市”到底指的是美國的哪座城市,各種猜測臆想也很多,後來也不知道那些漫畫粉絲們是怎麽想的,反正就是對比來對比去,發現紐約市與高譚市在契合度上最為接近,所以到了最後,紐約就莫名其妙的多了一個“高譚市”的新昵稱,還被廣泛認可。


    實際上比起這兩個稱謂,紐約被叫做“不夜城”還更為恰當,正如字麵上的意思來理解,標示著整座城市的繁華程度,不過現在全世界超大型城市都有著類似的稱呼,所以也就並不顯眼了


    當然既然被稱作為“不夜城”,自然也就說明這裏的夜生活是極其豐富多彩的,各類的ktv、酒吧、迪吧、歌舞廳、夜總會等等都是徹夜狂歡,而白天裏那些被工作和生活壓力折磨的快喘不過氣來的人們,在這喧囂的夜晚找到了盡情釋放壓抑情緒的場所。


    震耳欲聾的音樂、觥籌交錯中的酒類飲料、瘋狂舞動身軀的男男女女、甚至還有暗地裏所隱藏著某些醜惡,共同組合成了這個有別於晴天白日下的另類世界。


    不過好像也並非所有人都沉迷於這紙醉金迷的世界,一位留著長發,身材高挑妖嬈、穿著淺米色長風衣、腳蹬高筒長靴的年輕女子穿梭在摩肩接踵的狂歡人群之中,她踮起腳跟,轉動螓首,似乎是四處在尋找著什麽人。


    直到她的目光落在了角落處的一排卡座上,看到了想尋找人物之後,她才嫣然一笑,邁著優雅而有節律的步調,繞過那些想上前搭訕的無聊男士,悄然走向了找尋多時的目標人物。


    當她走到近前,隻見這排卡座位置上坐著三人,共一男兩女,他們完全不顧周圍,自娛自樂的正high。而其中這男人一看就是個亞裔,在三人中也最為顯眼,一頭清爽利落的短發下,襯托著一張臉部輪廓鮮明,卻不失俊朗的麵容,一雙不斷閃動的桃花眼給這個男人身上帶去了幾分柔和與玩世不恭的氣質,而他嘴角處帶著的那一絲邪笑,似乎又讓那些女性們感覺到他骨子裏散發出來的那有些壞壞的本質,平添了一分男性魅力。


    此人身著一件天藍色的休閑襯衫,兩隻袖管卷起到小臂處,領口以下有兩顆紐扣並未扣上,隱隱約約能夠看見裏麵微露出來的胸肌,當然他這胸前的鼓起還沒有那些歐美的健美人士來的那麽誇張,純以東方人的身材和體型來看的話,卻也是正合適。如果是把那些歐美的大塊頭比作是狗熊的話,那麽這個男人就如同花豹,健壯中又不失優雅。


    不過這個花豹式的男子此刻表現的有些放蕩不羈,左右各摟著一個前凸後翹,身材爆好的金發美女低聲說笑著,麵前的茶幾上擺放著幾瓶酒,其中兩個已經空了,看來這三人都已經喝了不少,連跟前多了一人都未察覺到。


    “就知道你在這裏鬼混!”風衣女子輕啟朱唇,語帶著撒嬌的說道。


    “你怎麽來了?”男子詫異的看著對方,緊接著就識趣地拍了拍身邊兩位金發美女的臀部,笑著說道:“很抱歉了~兩位大美人兒,我們今天的狂歡可能要提前結束了,你們看到了我有朋友來,要談一些比較私密的事情,所以非常抱歉!你們可以去吧台上多叫一些喝的吃的,都算我的!”


    等到這兩位美女一走,男子順手拿出一個幹淨的玻璃酒杯,放了幾顆冰塊後,倒入了威士忌,順帶著還開口抱怨一句:“拜托了!請你不要用這種捉奸在床的語氣跟我說話,o.k?你又不是我的女朋友,憑什麽來管我!”


    聽到這話,風衣女子輕笑了一聲,將外套脫下放在一旁,接著又好不客氣的一屁股坐在男子斜對麵,拿起酒杯淺淺抿了一下之後,又開始調侃起對方來:“你就不怕我把你今天所作所為都告訴西卡嗎?”


    “不要在我麵前提這個名字,她已經跟我沒有任何的關係了!”男子望著手中搖晃著的酒杯,語氣平淡的說道。


    “哼~信你說的才怪!要是你真這麽不在意的話,那為什麽當初我提議我們兩個交往試試的時候,為什麽你就堅決不同意呢?難道是說我沒西卡她漂亮嗎?”


    “拜托!我們倆可是親故啊!是那種友達以上,戀人未滿的好朋友!o.k~如果今天你能摸著自己的心口,向上帝起誓,就說一句‘我ste已經完全忘記崔始源,從今天開始我一心一意愛著崔珍龍!’,那樣的話我倒是可以勉勉強強把你給收了,你敢嗎?”


    “切~那麽你同樣也摸著心口,向上帝發誓‘我崔珍龍已經不再愛鄭秀妍,從今往後都愛著ste,而且至死不渝!’,如果你能這麽做,那我也能!”


    “很遺憾,我可不信上帝!”


    “哼~狡辯!我就知道你心裏還惦念著西卡!”


    這次男子沉默了下來,沒有再反駁對方,他一口喝幹了杯中酒之後,最後感慨了一句:“我們兩個真可以說是同病相憐啊!”


    看到這裏,各位書友們應該都能猜到了,這對互相爭執中的男女就是本書的主人公崔珍龍,以及當初在s.了。


    他們能在紐約重逢多少也有些巧合,在崔珍龍05年9月份順利進入紐約大學斯特恩商學院就讀之後的第二年,也就是在06年的秋天,退出了“時代寵兒”選拔並且飽受失戀打擊的ste也回到了她出生地美國,然後通過一年時間的努力學習,她也順利考入了紐約大學斯特恩商學院,成為了崔珍龍名副其實的學妹。


    這兩人是在一次韓國同鄉會上再次相遇的,因為本就相識,再加上各自相似的感情經曆,所以這兩個人很快就成為了很好的朋友,比起當初在韓國國內,關係上進了一大步。


    “珍龍,你過幾天真的打算回韓國嗎?”ste歪著腦袋,盯著對方眼睛詢問道。


    “恩~我已經快四年沒回韓國了,要是再不回去,估計我偶媽她就要親自飛來美國這邊,然後打斷我的雙腿拖回去了!”崔珍龍點著頭,苦笑道。


    “那你的學業怎麽辦?”


    “碩士研究生的論文我已經交給史密斯教授了(ps:史密斯教授是杜撰人物),就等著最後的答辯,如果能順利通過的話,那麽我還將作為交換生到韓國首爾大學繼續攻讀博士學位。”


    對此,ste理解的點了點頭,她作為崔珍龍在美國為數不多的女性好友之一,當然知道對方這幾年在紐約大學是多麽的努力,在那些美國人看來,崔珍龍過的生活完全就像是苦行僧一樣,每天的睡眠時間嚴格控製在四小時以下,剩餘的時間大多都用在學習上麵,就連過年以及寒暑假期間都是找了各種借口留在了美國,除非是一些重要的或者無法推諉的社交活動需要參加時,他才會為此改變自己的作息時間。也正是這麽近乎於苛刻的要求,所以他才能在短短三年的時間裏修習完了金融學專業本科與碩士研究生階段的所有課程。


    不過近半年多來,崔珍龍的生活卻是有了一些改變,不再一味枯燥的學習學習再學習,很多社交場合,以及聚會party上也能看到他穿梭其間的身影,當然像走馬燈式的各種女人也是少不了的,起碼就ste所見到過的,出現在崔珍龍身邊的就不下十來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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