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初,聯邦宇航局正式宣布星際探索技術公司成為聯邦龐大的阿爾特彌斯登月計劃中唯一的一家登月艙承包商,貝佐斯還有點不相信。


    因為那是一個極其不成熟的技術,卻擊敗了由藍源+洛克希德馬丁+諾思羅普-格魯曼公司+德雷珀公司組成的全明星“國家隊”。


    自己的技術明明最成熟,成功率最高,並且自己的合作勢力還那麽強大,敢叫“國家隊”就是因為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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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竟然輸了!


    至於那個什麽“小企業隊”,名字就解釋了, 二十多個公司組成的團隊來湊熱鬧,被pass掉也正常。


    隻是貝佐斯實在是想不到,自己為什麽會輸?


    任務架構上,SLS將發射三名宇航員乘坐獵戶座飛船進行為期多天的月球軌道之旅,隨後兩名宇航員將轉移到登月艙著陸器,這是他們前往月球表麵的最後一站。


    著陸之後經過大約一周的月麵探索,他們將乘坐登月艙著陸器重新起飛,返回軌道上與獵戶座飛船對接,然後返回地球。


    要知道埃瑪隆的“登月飛船”可是非常不成熟的,甚至研發測試的過程中就炸過好幾次。


    所以這個結果令人震驚和意外。


    按照通常思路,埃瑪隆的“登月飛船”頂多在“三選二”的環節裏中標,就是中標了也會成為備份。


    三選一能中標,相當於把聯邦的重返月球大業最後環節完全交給了埃瑪隆,成敗在此一艦。


    這個決定從技術上可謂相當冒險。


    因為另外兩家是傳統的阿波羅式登月艙,登月艙可以通過成熟的商業火箭或者SLS運送至環月軌道或者環月空間站停泊組裝,實際工作段隻是著陸並飛離月球表麵。


    但基於“登月飛船”是個異類,其高達50米,重達約100噸,一個“登月飛船”大到能把另兩家登月艙都塞進去還有富裕,即使強如土星五號或者SLS火箭都無法將其送至月球軌道。


    那怎麽辦?


    難道瞬移過去?


    而埃瑪隆就有自己的辦法,那就是他的公司正在研發中的“超級火箭”助推器, 隻要它成功了, 就可以把原計劃中的“星艦”和由星艦改裝成的“登月飛船”發射到太空。


    所以實際上聯邦宇航局是拿錢資助了一款超級火箭太空飛船的研發。


    本來埃瑪隆要自己掏錢研發,現在好了,國家支持了。


    至於登月什麽的,都是順便。


    可又一個問題出現了,那就是“超級火箭”助推器隻能把“登月飛船”送到太空軌道,不能直接送到月球軌道。


    那麽唯一的辦法就是登月飛船自己飛到月球。


    可這就需要完整的可重複使用星艦係統完成開發並且成熟。


    還需攻克大規模低溫推進劑在軌加注技術並使之成熟。


    甚至一次加注還不行,登月飛船和加油用的星艦需要多次在軌加注。


    另外也得攻克星艦載人需要麵對的一係列安全、技術和政策問題。


    加注好幾次才能登月一次,說實話挺麻……不,相當麻煩!


    總而言之,都是登月,其他兩家充其量算個“普通”難度,而埃瑪隆就是“地獄”難度。


    偏偏聯邦宇航局就選擇了這個。


    也有人說,研發中的星艦每次試飛都有宇航局的評標團隊親臨現場觀摩,可能正是這種屢敗屢試的精神和強大的執行力打動了宇航局,讓他們做出了決定。


    嗯,就當真的聽吧。


    另外,大統領登子對登月艙經費撥款嚴重不足可能也是埃瑪隆的“登月飛船”中標原因之一。


    前兩年,載人登月艙預算一路狂砍,以至於最後的撥款隻能滿足一家全力工作。


    要是維持原有的“三選二”方案……那就是誰家拿到的錢都不夠用。


    那最終抱歉了——隻能價低者得!


    於是登月艙的研發合同被獨家授予了星際探索技術公司,巨頭雲集的國家隊和小企業抱團隊顆粒無收。


    但這遠不是故事的結束,而隻是一個開始!


    這個結果,敗選的兩家很不甘心。


    兩家對招標公開表示質疑,並表示進行申訴。


    “你特麽早說誰價格便宜就選誰啊,我們都是按照技術成熟和可行性高去了!”


    “畢竟按照常理來說,登月這麽重要的事,肯定是這兩個指標最優考慮啊,誰知道你特麽最後選了便宜的。”


    “你要早說,我們報價更便宜。”


    反正等、等中選了,項目進行到一半……咳咳,再漲價就好了。


    別看我啊,大家都這麽幹。


    由於聯邦法律規定投標申訴需在開標後30天內進行,所以兩家在采購申訴期壓線向“聯邦政府問責辦公室”提交了長達175頁的申訴申請。


    抗訴點在於稱聯邦宇航局對方案的各個方麵進行了不當評估,且沒有留給另外兩家適應性修改報價和標書的機會。


    然後,聯邦宇航局就迫於壓力暫停了對星際探索技術公司的合同執行,所有流程都“凍結”,直到問責辦公室作出最終裁決。


    而按照問責辦公室的工作流程,要在100天內做出決定。


    既然不讓我滿意,那大家就都別玩了。


    當時還有很多人都對聯邦宇航局獨寵埃瑪隆一家不滿。


    首先眾議院科技委員會主席直接表示失望,同時稱聯邦宇航局不應在新任局長尚未任命的前提下宣布招標結果,且強調載人登月級別的任務應保有必要的備份。


    聯邦“深空探測聯盟”對宇航局宣布開標結果表示禮節性祝賀,卻隻字未提中標方。


    後來新任聯邦宇航局局長上任,他表示無論“國家隊”和“小企業隊”對“登月飛船”的申訴和抗議是否成功,他後續都將嚐試頒發第二份“登月艙”合同。


    目前國會的撥款的確不足以支撐兩家的登月艙研發,所以他需要做一些工作。


    也就是如何要錢。


    其實國會目前也傾向於選兩家研發登月艙,畢竟那樣更保險一些,隻不過他們的想法是就用那點錢投兩家。


    但宇航局清楚技術問題,它知道那點錢根本就不夠投兩家,於是全部給埃瑪隆,價值近30億聯邦幣。


    國會說不行,宇航局說你又不給錢,那我隻能選最便宜的一家。


    從報價來說,埃瑪隆的“登月飛船”報價29億確實最便宜。


    “國家隊”登月艙由藍源航天+洛克希德馬丁+諾思羅普-格魯曼公司+德雷珀公司組成,報價60億。


    “小企業隊”登月艙由達因技術公司領頭,牽頭25家分包商,報價99億。


    就那麽點錢,你說宇航局會選誰呢?


    那次招標熱鬧的一批,大家也好奇,拋開政治和賭氣因素,宇航局為何執意選擇埃瑪隆?


    而投標結果公布後,宇航局就公開了評標文件,公開解釋了評標過程、方式、策略和結果。


    宇航局要讓大家看看,它到底選錯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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