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在一個仙俠世界,為了生活安寧,修行自然就成為了宋臻的選擇。隻是這事情雖然排上了日程,距離真正實行,卻還不知道有多遙遠。


    首先是因為宋臻還生活在人類社會,在考慮諸多非人事件給他未來可能造成的影響之前,先解決人類社會的生活問題,繼續科舉揚名才是第一位的。其次則是在詢問之後,趙紅妝和夏侯給出的答案都是,他們的修行方式宋臻根本用不了,而宋臻也不敢隨便在路上找一本秘籍亂練。


    隻是宋臻決定了,之後如果有機會的話,一定要想辦法走上修行的道路。


    而現在嘛,作為被知府大人讚賞有加的才子,整個臥龍府有名的青年才俊,身上附加著“刻苦練字”、“謙遜溫柔”等等光環的宋臻,應雲孫之邀,去到雲孫府上作客。


    雲孫和宋臻這兩人,從喜雨亭之後,彼此都有意接近。這自然是一拍即合,在短短的時間裏變得熟稔起來,倒像是認識了多年的摯友一般。隻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勾肩搭背之類的事情都不可能有,加之宋臻越發明白雲孫是個正直過分的人,自然在舉動上多加注意了。


    “宋臻來了!”熟稔起來的第一例證,就是雲孫終於在直接稱呼宋臻的時候,不會公子公子地叫了。雲孫在大門處迎宋臻,臉上掛笑。


    “雲孫相邀,宋臻怎敢不來?怎能不來?”笑著走上去,宋臻卻從袖子裏抽出一支卷軸,雙手遞給了雲孫,“上門做客,不敢不帶禮物。隻是我家貧,送不得金玉珠寶,隻好自己敷衍幾個字,聊表寸心了。”


    雲孫卻露出了驚喜的表情,連忙說著:“你說得哪裏話!金玉珠寶之流,怎麽能和你這一手瘦金體相比!你要真送了那些俗物,我可不敢再與你相交了。倒是你的字,如今可是整個臥龍府相求也不可得,倒是第一個送了我!”


    宋臻自然明白這個道理,現如今,瘦金體的名聲可不算小,不少人都想要求宋臻寫一兩幅字,然而宋臻卻一一推拒了。


    一則,現在這瘦金體還是宋臻獨一份的東西,隨意送人之後,再珍貴的東西也會貶值,即使宋臻看著那些拿著錢上門的人很是心動,可是他知道這樣做對未來沒有好處,而現在他既然不愁生活,何必這樣毀壞自己的錢途?


    二則,既然宋臻未來想要成為文人雅士之流,如今架子就應該端起來,隻為特別的人寫字,隻在自己有想法的時候寫字,這才算派頭。


    他甚至沒有給知縣知府寫。不過知府那邊是拿走了宋臻的詩稿,而知縣,如今宋臻得罪得起了。更何況如果宋臻上趕著給知縣寫字的話,豈不是給人一種他在討好對方的味道?這可不成,畢竟文人雅士還得要有氣節才算完美。


    然而,如果宋臻一直都不寫的話,也不對。因為除了當天那幾人之外還沒有人見過宋臻的瘦金體,旁的人總會猜測是不是吹捧過頭,是不是有什麽陰謀之類的問題。那麽,送一幅字給雲孫,借這位雲家大少爺的手讓自己再度揚名,那就是最好的選擇了。


    倒不是宋臻勢力,而是現實如此,他如今看似春風滿麵,卻沒有根基。隻要行差踏錯一點,未來就絕對不會是他所想象的美好明天,而要背負惡名當個窮書生了。


    和宋臻那如今住了兩人和兩非人的寒酸小院子不同,雲家才是真正的大家宅邸。如今天氣尚冷,雲孫就把兩人聚會的地方定在了花園一角的暖閣裏,而沿著曲曲折折的走廊前行的時候,宋臻就見識到了什麽叫做五步一景,對比一下自己院子裏如今還長著的諸多野菜,他充分認識到了生活質量的差距。而這樣的生活,也是宋臻努力的方向。


    雲孫還在說話:“今日我非得介紹一個人給你,想來你們兩個理應合得來!”


    “介紹一個人給我?誰呀?”宋臻配合地詢問。


    “我表兄。他近日前來做客,暫居於府上。表兄自來愛才,當時聽我說了你的詩詞文章,又耳聞瘦金體,早恨不得能與你一見。今天倒是遂了他的願啦!”


    雲孫的表哥?宋臻如今也對許多事情有所了解了,當下就明白,這一定是雲家嫁到了楚地封家的大小姐的兒子了。


    楚地封家,楚侯封家,比起雲家而言更是厲害了,能夠在這麽早的時候接觸一個世家子弟,而對方對自己的文名還有點興趣,宋臻覺得挺好的。如果給對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或者將自己的作品借對方的手在楚地傳揚一番,那就更好了。


    隨著雲孫走入暖閣,宋臻就見桌旁椅上坐著一個男人。因為對方低著頭看書的緣故,宋臻並沒有第一時間看見他的麵孔。然而他一眼就看見了那絕對價值不菲的玉冠,果然是世家公子的做派。倒是和多日之前宋臻在府河旁遇見的戴金冠的公子哥兒有某種相似的味道了。


    “表兄!”雲孫一聲喚,就見男人抬起頭來。


    這倒是個十分英俊的男人,即使平日裏因為科舉的篩選作用,見多了俊美之人,宋臻也不禁覺得對方實在是俊俏。而和大部分宋臻見過的俊俏卻小白臉兒的公子們不同,這位封家的少爺膚色稍暗,身材頎長有力,一看就知道必定是懂得武藝的。此刻他帶著一層淡淡的笑容站起身來,饒是眉峰鋒利,卻也給人一種溫和的感覺。


    “這位就是宋臻宋公子!”雲孫盡心地為兩人介紹著,“宋臻,這位就是我表兄,封晟封公子了。”


    兩人對視一眼,然後封晟衝著宋臻一拱手,“在下封晟,幸會。”


    好像不緊不慢的語氣,隻是宋臻總有一種對方搶先了的感覺,也不太在意,回禮道:“在下宋臻!”卻不敢說什麽久仰對方家族大名之類的話,誰知道會不會引起什麽誤會呢?


    “封晟因表弟的緣故,幸而拜讀過宋公子的詩作文章,心中佩服不已,今日冒昧請表弟容我一見宋公子,隻是有些冒犯了。”


    “哪裏哪裏!”宋臻連忙謙道,瞥了一眼雲孫然後說:“雲孫的才學,宋臻一向十分佩服。既然是雲孫的表兄,想必封公子自然也是不凡。能得不凡之人欣賞,宋臻高興尚且來不及,何況與公子相識呢?”


    連捧帶誇的場麵話,說著沒營養,卻還是要說。


    一番來往之後,方才進入正題。


    “表兄,今日宋臻送了我一副字,你可要一觀?”興衝衝地拿出之前宋臻給他的卷軸,雲孫有些迫不及待。


    望了宋臻一眼,封晟笑道:“怕是你自己想看了吧?趕緊展開,趁著宋公子這書寫之人在,當能品得其中妙味,說不定,更可以偷師一二?”


    雲孫不好意思地眨了眨眼,還是在桌上展開了卷軸。


    那上麵,是宋臻抄錄的“春江水暖鴨先知”那首詩。不論它從前叫什麽名字,如今這首詩被傳成了《題喜雨亭》,好歹這個名字不算太差,比起宋五步和《五步詩》都好聽多了。


    不是宋臻不能新弄出一首詩來,隻是想想看宋臻那點子墨水,三天兩頭這麽做,豈不是要倒空了?可持續發展才是王道,等到宋臻的積累真正到達自己可以做出這麽好的詩的時候,還有老長的一段時間呢。


    不過雲孫和封晟此刻並不關心內容,他們兩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這卷軸上文字的字體上。


    所謂的瘦金體。


    當日雲孫一見這瘦金體,就覺這字體奇絕,當世罕見。今天再度一看,更覺得心下讚歎不已,一想到這卷軸屬於自己,更是樂得嘴巴都快合不上了。


    而封晟,一眼看見這廣為稱讚的瘦金體的時候,第一感覺是名不虛傳,就憑著這首創的字體,這位宋臻宋公子也當成為一時之傑。加上詩詞文章,隻要人不太蠢,前途可想而知。


    然而封晟畢竟不是個純粹的文人或者愛好者,他並沒一心一意沉醉在這瘦金體的美妙之中,如同雲孫一樣用手指點著淩空書寫的模樣。


    他發現了一件事。


    雖說這瘦金體世所罕見,但封晟怎麽看這字,怎麽有一種莫名的熟悉感。


    不是身邊的人寫過,但就是熟悉,好像……好像這字和他之前得到的那陶盆上,如今已經徹底模糊的字跡是一脈相承的!


    這麽巧?在李管家嘴裏還是再深山之中,甚至要進山挖掘花木補貼家用的窮書生,和如今已經是縣案首,前途一片光明,詩詞文章書法無一不精的宋臻,是一個人!?


    還是因為封晟自己運氣十足,才會在剛剛到達蜀地之後不久,東皇太一大神就把他想要找的人送到了他麵前來?


    這種問題,隻要問就是了。


    “宋公子,冒昧問一句,半年之前你可曾於一陶盆上題寫過一聯詩?”封晟問道。


    宋臻一時之間有點茫然,差點就下意識地搖頭了,幸而他飛快反應過來,這不就是說當初自己賣掉那株海棠的事情嗎?當時的他,哪裏知道自己賣掉的居然是趙紅妝特意培育她自己的本體,分出來的枝椏?


    “想來,是那商人提過我?”還不知道當時買走海棠花的商人其實是封家的管家,也不是封晟這邊的人,宋臻自然認為是商人把海棠賣給了封晟,還邀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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