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平時期,李家的人在圈子裏算是小有名氣,有名的不是他們的功夫,而是戲法。
李家的曆史要追朔到唐代,據說是皇親國戚,後來沒落之後,李家的一個分支便淪為戲班子。
正是這個分支,通過班主的努力,走南闖北,練就了一身不俗的武藝,將這支分支延續了下來,並且慢慢發展成了一個了不起的家族。
這就是西北李家,李家的拳腳了得,戲法也不錯。
在圈子裏的人,基本上都知道李家的存在,也知道李家的戲法的厲害,李家的戲法是娛樂項目,但是在一些情況下,也可以殺人。
林爽眼前的李濁水,雖然看起來身手比較差,但是林爽見識過他的戲法的,知道他的戲法遠遠超過了他的身手,所以,林爽也就不敢小覷李濁水。
再加上,李濁水冒充了聖教的聖使,他的那一身衣服,是聖教的製式衣服,林爽不認為他會閑得那麽蛋疼,專門去定製一套那樣的衣服。
那麽,從這一點來看,李濁水肯定是殺了一個聖教的聖使的,然後才冒充的聖使。
從這一點上來看,李濁水的戰鬥力了就值得商榷了。
畢竟,在林爽的記憶當中,聖教的聖使都是覺醒者的,他們擁有一定的單屬性能力,並且不差。
李濁水冒充聖使被林爽點破之後,在外行走,林爽不知道有沒有遇到聖教的追殺。
但從他還能活到現在,便認定了李濁水不簡單。
看著眼前的李濁水,林爽感歎,能在末世生存下來的人,果然都有兩把刷子。
但是,此時的李濁水,毫無形象地拉著林爽的褲腿,哭天搶地的樣子讓林爽一陣無語,這樣子一點都沒西北李家的風範,簡直就是個潑皮小無賴的樣子啊,不過,林爽並沒有被李濁水的表象迷惑。
拍了拍李濁水的肩膀,林爽道:“喂喂喂,起來了,你的鼻涕擦到我的褲子上了。”
李濁水沒有聽林爽的話,依舊我行我素,眼淚稀裏嘩啦的弄得林爽的褲腿上到處都是。
林爽費力地將腿從他的雙爪之抽了出來,看著皮褲上麵的鼻涕,有些無語。
林爽運起元氣,將那些髒東西都震開,然後對李濁水講道:“李濁水,不要叫了,再叫喪屍都被你引來了。”
李濁水一聽,再次抓向了林爽的褲腿道:“別啊,讓我再哭會兒。“
林爽不著痕跡地讓開了李濁水的魔爪。
李濁水見林爽閃開,癟了癟嘴,小聲嘀咕了一聲:“放心吧,喪屍發現不了我們。”
聽到這裏,林爽瞥了李濁水兩眼,眼神有些飄忽,回味著李濁水的這句話。
這麽有信心,喪屍發現不了我們,是因為剛才在來的路上撒下的那些粉末嗎?
在先前,林爽帶著李濁水來到這裏的時候,李濁水曾經從衣袖裏抖落了一些白色的粉末,粉末數量少,無色無味,當時的林爽多了個心眼,以為是要針對他,所以在第一時間就屏住了呼吸,然後震開了那些粉末。
原來,那東西能隔絕喪屍。
林爽望向李濁水的眼神又不一樣了,帶著這貨在身邊,簡直就是一個定時炸dan啊,萬一他哪天想弄死自己了,那豈不是防不勝防?
想到這裏,林爽額頭就冒了一絲冷汗。
在活動中心四樓的四樓,自己拿著刀架在他的脖子上,希望他不會記仇吧。
林爽看了一眼坐在地上的李濁水,突然道:“李濁水,據我所知,西北一脈好像不止你一個人吧。”
李濁水愣了一下,隨即哭喪著臉道:“以前的時候是不止我一個人啊,但是末世來臨這麽久,那些家夥死的死,邊喪屍的變喪屍,沒消息的沒消息,現在這裏就我一個人,這不叫隻有我一個人嗎?”
聽到李濁水的話,林爽扶了扶額頭,道“我在理工的時候,曾經聽人說起過,在理工好像還有一個叫李闖的人活著。”
這次,林爽回學校的時候,在琪琪那裏見到了白秀秀,通過和白秀秀的聊天當中,知道了在理工有個獨行的覺醒者,叫做李闖,是西北李家的人,林爽當時聽到這個消息也沒在意,畢竟和他沒有交集。
不過,在這裏見到了李濁水之後,林爽才想起了白秀秀說的那個人來。
李濁水聽到林爽的話,猛地從地上爬了起來,然後雙手抓向了林爽,有些驚訝道:“什麽什麽?誰還活著?”
林爽再次閃身,讓開了李濁水的雙手,道:“李闖,西北李闖。”
李濁水一聽,立即高興得蹦了起來,興奮地大笑了兩聲道:“哈哈哈,他居然還活著,真是太好了,我就知道他不會死,哈哈哈哈……”
看著大笑的李濁水,林爽拍了拍額頭,這個李濁水,貌似不好對付啊。
李濁水在笑了兩聲之後,然後突然收聲,喃喃道:“哎呀,好激動,我要去找他,好久沒看到他了,知道他還活著的消息,真是讓人激動啊。“
說完,李濁水便轉過身,開始往外走去。
林爽見狀,一把拉住了李濁水,道:“喂喂,等等,你要去哪裏?”
李濁水抬頭看了林爽一眼,道:“找我大哥。“
聽到這裏,林爽算是明白了,那個叫做李闖的人居然是李濁水的大哥
李濁水一個人在這裏生活了這麽久,突然聽到自己大哥還活著的消息,整個人都有些激動,恨不得立馬飛到大哥身邊,整個人顯得非常的亢奮。
林爽看著李濁水,便知道他這個樣子非常危險。
再說了,要是李濁水就這麽跑了,上哪裏去找這個好的一個向導啊,如果沒有一個好的向導,林爽要想在醫科大學這麽大的學校找一個人,談何容易啊,即便是最終能找到表妹,所花費的時間肯定不少,畢竟自己要一個地方一個地方的查看。
雖然李濁水比較危險,但是據他自己說,他對四周的環境非常了解,結合他在末世之後到處跑的情況,他還真有可能對四周的環境和幸存者非常熟悉,有了他,那麽在尋找的過程中,所花費的時間,肯定會大大減少。(未完待續。)
李家的曆史要追朔到唐代,據說是皇親國戚,後來沒落之後,李家的一個分支便淪為戲班子。
正是這個分支,通過班主的努力,走南闖北,練就了一身不俗的武藝,將這支分支延續了下來,並且慢慢發展成了一個了不起的家族。
這就是西北李家,李家的拳腳了得,戲法也不錯。
在圈子裏的人,基本上都知道李家的存在,也知道李家的戲法的厲害,李家的戲法是娛樂項目,但是在一些情況下,也可以殺人。
林爽眼前的李濁水,雖然看起來身手比較差,但是林爽見識過他的戲法的,知道他的戲法遠遠超過了他的身手,所以,林爽也就不敢小覷李濁水。
再加上,李濁水冒充了聖教的聖使,他的那一身衣服,是聖教的製式衣服,林爽不認為他會閑得那麽蛋疼,專門去定製一套那樣的衣服。
那麽,從這一點來看,李濁水肯定是殺了一個聖教的聖使的,然後才冒充的聖使。
從這一點上來看,李濁水的戰鬥力了就值得商榷了。
畢竟,在林爽的記憶當中,聖教的聖使都是覺醒者的,他們擁有一定的單屬性能力,並且不差。
李濁水冒充聖使被林爽點破之後,在外行走,林爽不知道有沒有遇到聖教的追殺。
但從他還能活到現在,便認定了李濁水不簡單。
看著眼前的李濁水,林爽感歎,能在末世生存下來的人,果然都有兩把刷子。
但是,此時的李濁水,毫無形象地拉著林爽的褲腿,哭天搶地的樣子讓林爽一陣無語,這樣子一點都沒西北李家的風範,簡直就是個潑皮小無賴的樣子啊,不過,林爽並沒有被李濁水的表象迷惑。
拍了拍李濁水的肩膀,林爽道:“喂喂喂,起來了,你的鼻涕擦到我的褲子上了。”
李濁水沒有聽林爽的話,依舊我行我素,眼淚稀裏嘩啦的弄得林爽的褲腿上到處都是。
林爽費力地將腿從他的雙爪之抽了出來,看著皮褲上麵的鼻涕,有些無語。
林爽運起元氣,將那些髒東西都震開,然後對李濁水講道:“李濁水,不要叫了,再叫喪屍都被你引來了。”
李濁水一聽,再次抓向了林爽的褲腿道:“別啊,讓我再哭會兒。“
林爽不著痕跡地讓開了李濁水的魔爪。
李濁水見林爽閃開,癟了癟嘴,小聲嘀咕了一聲:“放心吧,喪屍發現不了我們。”
聽到這裏,林爽瞥了李濁水兩眼,眼神有些飄忽,回味著李濁水的這句話。
這麽有信心,喪屍發現不了我們,是因為剛才在來的路上撒下的那些粉末嗎?
在先前,林爽帶著李濁水來到這裏的時候,李濁水曾經從衣袖裏抖落了一些白色的粉末,粉末數量少,無色無味,當時的林爽多了個心眼,以為是要針對他,所以在第一時間就屏住了呼吸,然後震開了那些粉末。
原來,那東西能隔絕喪屍。
林爽望向李濁水的眼神又不一樣了,帶著這貨在身邊,簡直就是一個定時炸dan啊,萬一他哪天想弄死自己了,那豈不是防不勝防?
想到這裏,林爽額頭就冒了一絲冷汗。
在活動中心四樓的四樓,自己拿著刀架在他的脖子上,希望他不會記仇吧。
林爽看了一眼坐在地上的李濁水,突然道:“李濁水,據我所知,西北一脈好像不止你一個人吧。”
李濁水愣了一下,隨即哭喪著臉道:“以前的時候是不止我一個人啊,但是末世來臨這麽久,那些家夥死的死,邊喪屍的變喪屍,沒消息的沒消息,現在這裏就我一個人,這不叫隻有我一個人嗎?”
聽到李濁水的話,林爽扶了扶額頭,道“我在理工的時候,曾經聽人說起過,在理工好像還有一個叫李闖的人活著。”
這次,林爽回學校的時候,在琪琪那裏見到了白秀秀,通過和白秀秀的聊天當中,知道了在理工有個獨行的覺醒者,叫做李闖,是西北李家的人,林爽當時聽到這個消息也沒在意,畢竟和他沒有交集。
不過,在這裏見到了李濁水之後,林爽才想起了白秀秀說的那個人來。
李濁水聽到林爽的話,猛地從地上爬了起來,然後雙手抓向了林爽,有些驚訝道:“什麽什麽?誰還活著?”
林爽再次閃身,讓開了李濁水的雙手,道:“李闖,西北李闖。”
李濁水一聽,立即高興得蹦了起來,興奮地大笑了兩聲道:“哈哈哈,他居然還活著,真是太好了,我就知道他不會死,哈哈哈哈……”
看著大笑的李濁水,林爽拍了拍額頭,這個李濁水,貌似不好對付啊。
李濁水在笑了兩聲之後,然後突然收聲,喃喃道:“哎呀,好激動,我要去找他,好久沒看到他了,知道他還活著的消息,真是讓人激動啊。“
說完,李濁水便轉過身,開始往外走去。
林爽見狀,一把拉住了李濁水,道:“喂喂,等等,你要去哪裏?”
李濁水抬頭看了林爽一眼,道:“找我大哥。“
聽到這裏,林爽算是明白了,那個叫做李闖的人居然是李濁水的大哥
李濁水一個人在這裏生活了這麽久,突然聽到自己大哥還活著的消息,整個人都有些激動,恨不得立馬飛到大哥身邊,整個人顯得非常的亢奮。
林爽看著李濁水,便知道他這個樣子非常危險。
再說了,要是李濁水就這麽跑了,上哪裏去找這個好的一個向導啊,如果沒有一個好的向導,林爽要想在醫科大學這麽大的學校找一個人,談何容易啊,即便是最終能找到表妹,所花費的時間肯定不少,畢竟自己要一個地方一個地方的查看。
雖然李濁水比較危險,但是據他自己說,他對四周的環境非常了解,結合他在末世之後到處跑的情況,他還真有可能對四周的環境和幸存者非常熟悉,有了他,那麽在尋找的過程中,所花費的時間,肯定會大大減少。(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