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他挑著沒賣完的擔子打算收攤子的時候,這位婦人叫住了他,遞給他了一個小包袱。


    “你將剩下的糖給我吧……


    最近家中的事兒比較多,待客可以用的上。”


    說完也沒等麥凡反應過來,就將剩下的那包糖拿走了,而這個包袱皮卻塞到了麥凡的懷中。


    那婦人將門關的很快。


    麥凡有些懵的站在門前,轉身挑著擔子離開,之後才打開了這個包袱。


    包袱裏邊是足足的一兩銀子。


    比他剩下的糖多多了。


    而且這當中還有一包用牛皮紙抱著的肉餅。


    是那種肥瘦相間的肉餡,白麵調和的餅皮。


    皮上的白芝麻一粒粒的密密麻麻,不用吃就知道入口後會有多香甜了。


    摸著這個溫度,還是滾燙的。


    這餅子大概自打他來了這裏,就烙在了鍋裏。


    至於為什麽給他吃的緣由,麥凡心裏也是明白的。


    這婦人在當宮女之前,家中也是有個半大的弟弟的。


    實在是活不下去,想要讓女兒有口飯吃,才將她送進了宮中。


    隻是宮外的家人們運氣不好。


    拿著這點錢想要返鄉,卻在路上一家人全都病沒了。


    隻剩下她一個人孤零零的。


    麥凡現在的年齡與她的弟弟差不多大。


    大概是由著他想起了自己的弟兄,心裏的那點溫情就轉移到他身上了。


    這還挺好的,她生活有了盼頭,一切都是新的開始了。


    麥凡將自己租賃的擔子還了回去,將京城的房子退回到了牙行。


    甚至沒有等過一晚上,在天擦黑的時候,就騎著馬兒往雲闕城的方向趕了。


    至於為什麽會這麽著急。


    因為完成了這兩個任務之後,他讓日記本這些天一直搜尋的那個采花賊,也就是叫做蜂腰的家夥,突然有了信息了。


    一個忽然暗又忽然亮起來的小點,在日記本上麵浮現出來了。


    這是蜂腰要再次出動的信息。


    至於之前的日記本為什麽搜尋不出來。


    那是因為這蜂腰不動手,日記本就追尋不到。


    平常這個通緝犯很是謹慎。


    如果不出去作案的話,輕易不會使用到作案的工具的。


    這作案工具中最重要的一環就是迷煙。


    迷煙的味道很是特殊,是蜂腰自己調配的。


    麥凡拿到的那些證據與線索。


    最後指向的都是這種味道。


    隻是有些時間長了,味道早已經淡漠了,等閑人是無法追蹤的。


    再加上他從來不在一個地方駐足,就算是犬類這種敏捷的動物,也因為距離的太遠,找不到他的蹤跡。


    一來二去的,找到他反倒成為了最困難的一條了。


    費時費力不說,連目標都沒有,這讓人怎麽下手。


    這就讓這小子逍遙法外了許久。


    甚至一些小家的姑娘連案子都不敢往衙門報,這讓官方的人得到消息的時候,什麽都來不及了。


    也就麥凡這樣的,敢接這個案子。


    大家其實都在暗搓搓的看這個新人菜鳥的笑話。


    看看到底有幾個人被這個任務的描述給騙著了。


    可是這些困難對於升級後的日記本來說根本不是難事兒了。


    它現在定位了,就意味著這個采花賊又開始動了。


    看看對方出現的方位,怎麽就那麽巧,正在他的老家雲闕城。


    上一次這小子出來作案的地方,可是幾千裏之外的邊城呢。


    真的是賊的很。


    真的是賊的很。


    他現在日夜兼程趕過去,說不定還能將其攔截在雲闕城中。


    若是等到他作案完畢,洗去了這一身的味道……


    那下一次還不知道要等到什麽時候。


    麥凡騎著的馬兒還算是給力。


    來的時候跑了六天,是晃晃悠悠的。


    回去的時候基本上就是日夜兼程了。


    等到回到雲闕城的時候,這馬躺在院子裏的馬棚子中是打死也不起來了。


    不過無所謂,進了城之後,可以代步的工具實在是太多了。


    現在的麥凡先回去將另外兩個任務交了。


    轉手他就拿到了這兩份任務的銀錢。


    說實在的丁級的任務,錢再多能多到哪裏去。


    可是這兩個任務卻是不同。


    這兩個任務在丁的原因,是因為它們的性價比低,卻不是因為錢給的少。


    麥凡既然完成了,那就可以拿到所有的。


    這兩個任務給的錢一點都不比丙級的任務少。


    他隻進去轉了一圈,再出來的時候,手中的現金就足有六百多兩之多了。


    這還是已經給了滅這個組織兩成的抽成之後的數。


    可見一開始,這種任務給的就不會少。


    既然有錢了,養上兩匹馬他也是養的起的。


    不但是如此,收拾馬的小工需要一個。


    給自己看屋子順便漿洗的女工還需要一個。


    這些他一並都交給牙行的人來處理了。


    有了新的馬接下來就要將這個煩人的采花賊找到了。


    也不知道這個小子是膽大還是怎地。


    他選擇落腳的地方竟然是雲闕城的青樓一條街。


    在這條街上有大大小小的九十家妓館。


    大的如同紅會樓這種,夜夜笙歌,人潮鼎沸了。


    小的卻隻有一院子一門落,當中房間若幹,姑娘幾個,隻是接一些私活罷了。


    而這個小子選的地方竟然是這樣一個地方。


    這真正是色中餓鬼,一刻也不得放鬆。


    這誰能料到,采花賊竟然在青樓住。


    要知道那邊的鶯鶯燕燕如此之多,是什麽毛病還要跑到人家院子中冒著危險,尋那種不知道好不好看的姑娘的。


    就麥凡看資料的時候,真的被這位采花賊的不挑食給驚到了。


    他好像就是盲選一樣,碰到啥就是啥了,真的一點規律都不見的。


    所以當時辦案子的差役大概也是沒想到吧。


    還有騎馬找馬的怪人存在。


    不過,就算是他藏的再好,在日記本的標記下也是無所遁形的。


    麥凡將馬在青樓一條街的街口拴好,隨意找了一家吃羊雜的館子。


    要一碗熱乎乎的羊雜湯,選了一個靠窗戶的地方,一邊喝著一邊觀察著路口的情況。


    不多會的時候,日記本上那個紅色的小點就動了。


    看看時間,正是普通人家都已經歇息下的時候。


    這小子在青樓中花花夠了,趁著人熟睡的時候出來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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