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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將鎖匙扔到辦公桌上,從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冷眼看著我,“你沒得選擇。”


    沒錯,我確實已經沒得選擇。可是我在想,既然江言那麽厲害甚至能查到我弟弟,為什麽就不能查到我當初被威脅的事情呢?難道不知道我一直都在香港很少呆在上海嗎?這和孟瑤不是有著天差地遠。這麽簡單的事情為什麽他查不到?


    但是事實擺在眼前,他就是不知道我是替身孟瑤,而他也認定了就是要為當年的事情報仇。[]男人,當變得瘋狂的時候,心眼也好小好小。


    不過他說的對,我沒得選擇。我可以跳槽離開,但是我走到哪裏都不能擺脫我弟弟,弟弟,是我最致命的弱點!如果我現在不是用被人強迫而流露出憤恨的眼神,我一定不是林墨。


    可是,他卻病沒有因為我的眼神兒有所改變,隻是將眉頭一挑,“給你一個很優惠的條件,一旦你答應我會盡快將你弟弟接到香港讓他擁有香港戶口。”


    我很不屑的看了他一眼,我寧願我弟弟不要來,他來了也不過是一個棋子,一個讓江言控製我的棋子。


    “不滿意?ok,那我再加一條,不在我的住所,你都是自由人,我們的關係我可以保密。”


    最後一條似乎更有誘惑力,但是在我看來保密和不保密都沒有什麽大不了的。不過是做一個替身情人而已...“我還有一個條件。”


    “說。”他應該以為我是因為他說的保密而答應的吧?事實上我根本沒有選擇的餘地。


    “你的情人是孟瑤,僅僅是孟瑤,希望在你住所的時候不要提到林墨兩個字。”我討厭他把我的名字給玷汙了。既然他那麽喜歡孟瑤,想要孟瑤做他的情人,好,那就叫孟瑤好了。至少做地下情人的是孟瑤而不是我!


    多麽可悲的想法,但是有什麽辦法呢?我除了自欺欺人還能做什麽?他很爽快的答應了下來,而我也很爽快的拿走了鑰匙和合同。


    今天的天氣不錯,可是我卻覺得陰暗無比。從此我將做一個白天是人晚上是鬼的妖孽,這就是我林墨的命嗎?未免也太悲慘了一點。


    中午我沒有回公司,心情不好做什麽事情都沒勁。看著手中的鑰匙,他的話仍然在耳邊,“半山別墅,晚上會有人開車來接你,不用帶行李,隻帶你平時需要的就行。”


    好囂張的話,特地強調住在半山別墅,呼,有錢人又如何?用錢來壓死我嗎?我下次把自己的所有存款拿出來換成硬幣,照樣可以壓死他,哼!賭氣發發牢騷,還不是一樣被人給控製,我就是這麽沒膽!


    ps:喜歡請收藏~~~第二更在晚上7:3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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