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話要說:


    終於按時開新坑了,提前祝一下大家新年快樂。(.好看的小說)老規矩,第一天開坑發三章,以後還是隔日更,請大家多多捧場啊……<hrsize=1/>有些老話聽起來沒什麽道理,比如說本命年要係紅腰帶;可是有些時候不聽老話你就是要吃點虧,比如說小麥,現在他真有點後悔,明明準備了紅腰帶,為什麽出差之前不係上呢?


    “姓名?”


    “麥喬。”


    “年齡?”


    “二十四。”


    “職業?”


    “呃,跑廣告的。”


    對麵的警察這會兒才抬起頭來看他:“是你撞人了?”


    “不是我撞的!”小麥鬱悶之極,“是小偷撞的,我本來在追小偷,好心過去扶一下,結果就說是我撞的了!”


    “……”警察也無語了,過了一會才說,“不管怎麽說,你也是有責任的?幸虧老太太沒什麽大事,剛才我們也給調解了,你賠個一千塊錢就把這事一次性結了算了,老太太年紀也大了,萬一後頭有什麽事,也算你頭上就麻煩了。這事……也算你倒黴。”


    倒黴?小麥覺得自己是夠倒黴的。本來他今天很高興,剛剛從萊西回來,賣出去一份廣告設計,掙了八千塊錢。錢雖然不算多,卻是他和魏炎的小公司開業半年多來做成的第一筆正經生意。銀行卡躺在懷裏,他不時地摸一下,就覺得幹勁十足。想想自己出去了兩天,魏炎不會做飯,肯定都是糊弄著吃,他就想今天晚上應該做點好菜,也慶祝慶祝。


    長途站那邊本來就有點亂,小麥一邊琢磨一邊擠車,光顧著懷裏的銀行卡了,就覺得手腕上被人擼了一把。開始他沒在意,後來快擠上車了往自己手上一看,才發現手鏈被人擼走了。


    要說小麥這條手鏈,其實真不值什麽錢。一條紅繩編了二十個小花結,頭上串了一顆黃豆大小的金珠子,還不是純金的,就是個18k,那能值幾個錢?不過因為是爸爸留下的東西,又是從四歲開始就戴的,所以一直沒摘下來過。要說這條手鏈也挺奇怪的,紅繩的長度正好繞小麥手腕一圈,不鬆不緊,還找不出接頭來,要不剪斷了還真拿不下來。小麥有時候也想回憶一下,小時候這手鏈戴著是什麽樣?不過記憶總是很模糊,隱約覺得那時候這手鏈似乎也正好圈著手腕,不過想也覺得不可能,小孩子的手腕才多細呢?說不定是繞了兩圈。


    就因為手鏈不值什麽錢,小麥也就一直放心戴著,誰想得到會在車站上被人扒了去?他回頭一看,就見一個十**歲的男孩一邊走,一邊做賊心虛地也回頭看他。這小子要是不回頭,小麥還真不知道是誰擼的,這一回頭,小麥反而認準了,喊一聲“站住”,擠出人群拔腿就追。


    小麥看著瘦,但從小到大都是學校田徑隊跑萬米的,自信追個小偷沒啥問題。想不到那小偷腿也很快,兩人一前一後追了轉眼就是八百多米,距離竟然一點沒縮短。長途站這邊人不少,兩人追到一個商場門口,有個老太太提著東西正好出來,小偷一頭就撞人家身上,兩人滾了個四腳朝天。小偷靈活得跟兔子似的,跳起來就跑了。小麥過去把老太太扶起來,就被扯住了,眼看著小偷混入人群不見人影,接著就有人打了110……


    “那小偷長什麽樣子?你被偷了什麽東西?你說一下,我們立案調查。”


    “算了。”小麥沒指望能把手鏈追回來。搶劫殺人的案子還來不及破哩,何況一個不開眼的街頭小混混搶一條不值錢的手鏈,“那小偷――也沒什麽特點,看著像個高中生,我覺得就是一般的小混混,就是跑得比兔子還快。我看你們是抓不著他的。”


    警察聽了最後一句話,表情有些尷尬:“你這樣說,我們是比較難辦,不過我們會盡力的。幸虧老太太沒什麽大事,這樣你就先回去。”


    出了派出所,居然下起雨來了,小麥叫聲晦氣,也在旁邊的商場裏買了些熟食,趕緊跳上了公交車。


    小麥住在浮山後,是和男友魏炎一起租的房子,既是住處,又是公司。房屋兩室一廳,租金不低,一個月一千塊。其實依著小麥的意思,兩個人的小公司,又是剛起步,根本沒必要租那麽大的房子,但魏炎說交通方便環境好,硬是要租,還一下子就簽了一年的合同。現在這房租算是他們的一大開銷,挺頭疼的。


    天已經黑透了,公交車上人不多,所以有人說話聲音就顯得特別的清楚“喲,鄭工你今天怎麽也坐公交車了?”


    小麥扭頭看了一眼,上車的是兩個二十七八歲的年輕人,前麵那個穿著印有某某公司字樣的工作服,後麵那個卻是西裝革履,正有點尷尬地咧了咧嘴:“車壞了,送去修還沒拿回來呢。”


    前麵那人噗哧笑了一聲:“是嗎?王大小姐沒來車接呀?我說,好事快到了?什麽時候請大夥喝喜酒啊?”


    小麥就算是局外人,也聽出來這話裏的諷刺意味。那個鄭工自然也聽得出來,勉強笑了笑沒再說話。[]車廂裏很快就恢複了安靜,公交車關上前後車門,繼續向前開。小麥一晃眼,忽然發現後門不知什麽時候上來了一個年輕女人。昏暗的光線下看不清她的臉,倒是身上穿著的一件連衣裙白底紅花十分鮮豔。她就站在後門口,車廂裏有很多空座,她也不去坐。


    小麥忍不住又看了兩眼,心想司機今天怎麽也不提醒後門上的人投票了?這一班車的司機都特別能吆喝,一旦後門有乘客上,就會扯著嗓子喊投票,今天倒反常。女人頭發長長的,身上的裙子似乎是被雨淋濕了,那大團的紅花像血似的醒目。小麥用眼角瞥著她,感歎女人為了漂亮真是不要命。雖然濱海冬天比別的地方暖和,但這女人穿的卻是夏末穿的那種薄裙子,腳上好像還穿了雙露趾的魚嘴涼鞋,這也太美麗“凍”人了?


    汽車安靜地行駛,很快到了小麥要下的車站。他站起來的時候看見剛才上車的那個鄭工也走到了門口,女人往旁邊閃了閃,抬頭看了他一眼。車廂的燈光下,小麥看見她還很年輕,五官秀美皮膚白皙,隻是額角上有一大塊青黑色,像是摔出來的傷。


    車門一開,小麥跟在那個鄭工身後下了車,到十字路口去過馬路。正遇紅燈,一群人都擠在路邊上等著。眼看紅燈轉為黃燈,離路口還有一段距離的車輛開始拚命地趕,想搶在綠燈之前衝過去。這裏是個大斜坡,上麵沒有減速帶,從坡上衝下來的車速度一般都很快,尤其是在搶燈的時候。


    吱――


    等著過馬路的人一片驚叫。一輛轎車緊急刹車,在濕漉漉的地麵上拖出長長一條痕跡,差點整個橫過來。不遠處,一個男人躺在路中間,像被丟棄的布娃娃,頭毫無生氣地歪在一邊,身下一灘鮮血正漫開來。


    人群騷動,有人掏出手機開始打110和120,小麥卻隻顧著看那個男人剛剛站著的位置――那個男人正是車上的那個鄭工,而他剛才站的地方正有個穿白底紅花裙子的年輕女人,默默地看著地上的屍體。小麥不知道她是什麽時候下了車並且跟在他們身後的,但他看得很清楚,剛才轎車衝過來的時候,就是她在那個鄭工身後用力推了一把,把人推到了車前。


    男人在馬路中間抽搐了一下,沒了動靜。女人臉上浮起一絲微笑,轉身要走。小麥情急之下脫口喊了一聲:“抓住她!”


    旁邊的人驚訝地轉頭看他:“抓誰?”


    小麥眼看那女人已經擠出了人群,急得用手直指:“就是那個穿紅花裙子的女人,剛才是她把那個人推出去的!”


    旁邊的人用奇怪的眼光看他:“你說什麽呢?哪有人推他?還有,哪有什麽穿紅花裙子的女人?剛才我就站那人後頭,根本就是他自己找死搶出去的,哪有人推他?你可別胡說!”


    小麥顧不得跟那人爭什麽,擠出人群去找那個女人,但他一抬頭就愣了――人不見了。也就是說了這麽幾句話的工夫,而這條路是一通到底的,那個女人走得再快,也不可能這麽快就走出他的視野?


    110來得很快,120也來了,但地上的男人顯然已經沒得救了,直接就被蓋上了白布。司機急赤白臉地在跟警察辯白,旁邊有幾個愛管閑事的人給他證明,確實是死者自己衝出去的。小麥聽了半天,終於還是說:“不是他自己衝出去的,是有人推了他一把。是個穿白地紅花裙子的女人。”


    剛才跟他說話的那人不耐煩地說:“小夥子眼花了?都跟你說了,剛才就我站在他後頭,哪有什麽穿紅裙子的女人?”


    警察詢問了一下旁邊的人,都表示沒看見有這麽個女人,於是警察用警告的眼光瞪了小麥一眼:“請不要妨礙我們執行公務,胡亂說話也是不行的!”


    小麥再次鬱悶了,而且他很奇怪:穿著那麽紮眼的一個女人,怎麽就會沒人看見呢?


    不過鬱悶也罷,奇怪也罷,屍體被搬上車拉走,人群也就散了。小麥拎著菜往家走,剛剛走到門口,正在掏鑰匙,門自己開了,屋裏的人拉著個特大號旅行箱出來,跟小麥打個照麵,兩人都愣了一下。


    “你幹嗎?要出差?是上次膠州那個公司談成了?”小麥看魏炎手裏拖著行李箱,有點失望。好歹他才剛回來。


    “我,我――”明明是很正常的一句問話,魏炎卻結巴起來,表情也變了。小麥奇怪了:“你怎麽了?出什麽事了?”他一邊說,一邊想進屋,魏炎卻堵在門口沒有讓開的意思。


    小麥心裏忍不住懷疑起來,一側身,硬是擠了進去。隻看了一眼他就發現:魏炎最心愛的吉他不在原來的地方了。小麥的心忽一下懸了起來,看著那旅行箱:“魏炎,你這是去哪?”


    魏炎嘴唇動了幾下,終於垮下肩膀:“麥子,我,我要回家了。”


    回家這兩個字像一記悶棍敲在小麥頭上,他一時居然沒反應過來:“什麽?”


    魏炎放開行李箱蹲了下來:“麥子,我爸今天叫我回去,說我媽檢查出心髒病了。他說我現在回去,他還認我這個兒子……”


    小麥愣愣地看著抱住頭的年輕男人,覺得自己腿也有點軟了:“你要回家了?還――”他把後麵的半句話咽了回去,很顯然的,魏炎是不準備回來了,否則怎麽會連招呼都不打就走?如果他再晚幾分鍾回來,麵對的就隻是一間空蕩蕩的房子。


    魏炎不敢看他:“麥子,咱們這一年太難了。再說我爸那脾氣,要是這次不回去,他可能真永遠都不會認我了。還有我媽,她身體不好。麥子,你從小沒爸媽,不知道我的感覺。麥子,我要是回去,想開個公司什麽的比在這容易多了。等我經濟上能獨立了,我回來找你,我……”


    小麥出神地看著他的嘴唇一張一合,忽然覺得想笑。魏炎是第幾個了?第四個?果然還是沒超過一年啊……難道真被他第一個男朋友說中了――男人之間本來就是玩玩,非要什麽天長地久,就隻有被人甩的命!明明追他的時候也說得信誓旦旦,可總是沒有一年,就帶著各種各樣的原因離開了。就連魏炎,為了他跟家裏出櫃決裂,跑到濱海來自己創業,算是堅持時間最長的了,現在也要離開。是因為同性之間的感情本來就脆弱?還是他的保鮮期,就隻有一年?一時間他的腦子亂紛紛的,無數莫名其妙的想法都在裏麵擠:他媽媽臨終時拉著他的那隻冰冷的手;第一個男朋友手機裏跟別人的曖昧照片;大學同學或鄙視或憐憫的眼神;魏炎悄悄遞過來的一支紙玫瑰;他學的是廣告設計可是一直在做業務員和會計的工作,專業都要廢了,魏炎一走,公司開不下去,他得去另找工作;房子是租了一年的,現在還有半年,要是提前退房要賠違約金,應該找個人合租;買的菜一個人吃太多了,幸虧天氣還沒熱否則要壞了……林林總總,每個想法都像隻蜜蜂,肚子上帶著個尖刺進進出出。


    魏炎見他半天沒有反應,悄悄看看表,磨磨蹭蹭地站起來:“麥子,我,我飛機到點了。我留了張卡,咱們剩下的錢都在裏頭,我就隻有這些了。還有手機,我也給你留下了,你總用小靈通,也不方便……等我回去有了錢,我再打給你……我,我走了……”


    小麥仍然呆呆地站著,魏炎拖著行李箱從他身邊擠過去,身上的溫熱氣息撲上他的臉,是他所熟悉的。可是在這種倒春寒的天氣裏,這點熱氣很快就消散了,隻留下他的臉頰在道的冷風裏吹得冰涼。過了好一會,他才拖著腳步慢慢進了屋,木然地把手裏的菜放到廚房去,再走出來,坐在桌子旁邊發呆。桌子上擺著個台曆,小麥無意識地看著:2008年4月17日。他忽然想起來,今天是他24歲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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