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中央實施反腐敗戰略,由此落馬的中高級官員一年比一年增多。這些出問題的官員經黨和政府的紀檢、監察部門審定,一旦移交司法部門處理,進入司法程序,在正式批捕後,都會暫時拘押在這裏;等法院審理完畢,宣判有罪,定下刑期後,才會送往監獄服刑。為了便於管理,市局看守所把這些“前官員們”都集中關押在三樓的那三條筒道裏。這三條筒道中,有一條是專門關押前廳局級以上的高級幹部的。其餘的兩條筒道,一條關押中級以下的官員,另一條則是專門用來關押“死刑犯”的。有個常識性的問題可能並不為多數讀者知道:犯罪分子一旦被判死刑,就留在看守所裏等待最後的執行,不再往監獄送了。因此,自殺那人這一年多一直被關在三樓那間被稱作“c-10”的監室裏,等待最高法院下達最後的死刑執行命令。那天突然接到最高院暫緩執行死刑的命令,也許是太興奮了,他突然感到胸悶,左心前區劇烈疼痛,渾身乏力,臉色蒼白,渾身冒冷汗,被緊急送往看守所的醫護室治療。看守所的醫護室在一樓。當時有一名管教帶著兩名法警監護著他,往一樓走去。據當事人回憶,快要走到樓梯口時,他突然推開身旁的法警和管教,急速向筒道盡頭跑去。等兩名法警追趕上去,他已經縱身躍出窗外,墜下樓去。其中一名法警跑得快,還拉了他一把,叫了聲:“你別這樣……”但還是沒拉住。


    由於大夥一開始就沒往“他殺”上想這件事,現場保護得並不好。揭開覆蓋屍體的床單,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撞擊的致命傷出現在頭部。那人躍出的那個窗口的下方,恰好有一塊大石頭,掉下來以後,他的頭就撞到這塊大石頭上。後來的屍檢報告也證實,造成死亡的惟一原因,就是頭部的這個撞擊傷。(.)


    事情似乎是很清楚的。所有到場的領導在認真聽取了事發現場幾個當事人的陳述後,又根據屍體檢驗結果,一致都認定造成這位汪董事長死亡的原因為“自殺”。


    可是,“汪董事長”早不自殺,晚不自殺,為什麽偏偏要在最高人民法院對他的死刑下達了暫緩執行的命令後,才去結束自己的生命呢?你不結束我的生命,那就讓我自己來結束它吧。難道他那麽盼望死?如果他認為自己罪該萬死,又非常想死,為什麽當時對死刑判決還提出了上訴?他上訴,就說明他覺得自己罪不該死,至少說明他還不想死。他既然認為自己不該死也不想死,為什麽偏偏要在最高院給他一線生機時,卻又突然去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完全不符合常情和常理啊。


    當然,如果不是自殺,又不是其他原因造成的正常死亡(如病故等),就隻能是他殺了。如果真的定為他殺,這問題就複雜了。因為他殺就得有凶手,就得有殺人動機,就得是有人從窗口把他推下樓去的。誰會是這個“凶手”呢?他(他們)為什麽要殺害這位汪董事長?事發現場除了“汪董事長”,隻有三個人:兩個年輕的法警和一位從基層派出所調來看守所已經工作了五年的中年管教。三名司法人員集體“謀殺”一名死刑犯,可能嗎?他們又為什麽要這麽幹?這……這……這如果不是天方夜譚,也絕對是荒謬之極的曠古奇聞……


    坐在觀眾席上,先前還在仔細觀察場上情況的人有些坐不住了,他緩緩站起來,和先前與他說話的人一起向大廳外走去。


    “何博?怎麽會是他?”醉飲狂俊就坐在後麵,為了了解肖嵐等人情況,醉飲狂俊早早就來到了觀眾席,並且挑選了一個相當好的位置。


    而對於何博,醉飲狂俊同樣非常熟悉,當年他也曾拉攏過何博,但醉飲狂俊怎麽也弄不明白,他出了上萬的人民幣,怎麽就還是讓肖嵐把這個人搶去了呢?


    “今天早晨我剛回到天津就聽說這事兒了,還沒來得及歇腳就開始處理。”那人擦了擦汗,說道。


    “你怎麽看這件事?”何博問先前來報告情況那人。


    “嗯……”那人猶豫了一下。


    “別跟我‘嗯’。照直說。”


    “很難說。”


    “啥叫‘很難說’?你不認為‘汪董事長’是自殺的嗎?”


    “他們(指看守所那幫人)都處理過那麽些命案了。您說,‘汪董事長’在這個時候‘自殺’,說得過去嗎?”


    “……”那人沉吟了一會兒,突然從記事本裏取出一張皺皺巴巴的小紙條放在何博麵前。


    “啥玩意兒?”何博問。


    “你瞧瞧唄。”那人不動聲色地說道。


    何博展開紙條。隻見紙條上沒頭沒腦地隻寫著這樣一句話:“石頭是事發頭天晚上才挪到現在這個位置上去的”。


    “有意思……”何博仔細地研讀了兩遍紙條上的那句話,又翻過來倒過去的,查看了一下這紙條紙張的大小、質料、樣式,問道,“這是誰給你的?”


    “有人偷偷地夾在我記事本裏的。”向何博報告情況的那人答道。


    “夾在您記事本裏?”


    “看完現場,我們不是全都去了看守所那個會議室喝茶休息嗎?當時我抽空上了趟廁所。因為瞧著會議室裏全都是我們自己人,我就把背包、記事本什麽的全撂在會議室的桌子上了。等我上完廁所回來,發現記事本裏夾著這麽張紙條。我當時覺得就有問題,所以馬上買了機票就過來了。”


    “他啥意思?那塊石頭是事發前被人有意挪到現在這個位置上去的,整個事件是有預謀的……”何博分析道。


    “三個司法幹警聯手謀殺一個死刑犯,你覺得可能嗎?”


    “……的確有點玄。”


    “就算有人在事發前搬動過這塊石頭,那搬石頭的動機和起因多了去了,比如,有人在那兒幹活兒累了,搬塊石頭過來坐會兒歇歇,沒想到第二天讓汪董事長碰了個頭彩。不一定非得是一種殺人的預謀,安排好了就是讓汪董事長的腦袋往上砸的。”


    “是的,各種可能都存在……應該趕快找到這個寫紙條的人。這個人應該不難找。他首先應該是看守所內部的人。不是看守所內部的,不可能對石頭的位置發表看法。他又應該是那一會兒能進入會議室的。進入不了會議室,也不可能在那兒把紙條塞到您的記事本裏。而當時,能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的人並不是太多,應該不難查。”


    “……”與何博對話那人不作聲了,沉默了一會兒,突然收起那張紙條,告誡何博道,“這件事,暫且不要對外聲張。一切都等我向上邊兒匯報完了再說。我們也得再看看廳領導的意思。”


    “那當然。那當然。”何博忙答應,然後他又說,“這件事還有一個地方有點蹊蹺。你既然是今天一早回到天津就知道汪董事長出事了,當時天還沒怎麽大亮。那麽,汪董事長真正出事的時間要比這還要早。但通知我們去看現場,都是什麽時間了?中午以後了。中間隔了多少小時?!事情發生在看守所。都是懂法的人。按要求,發生這麽大一件事,必須立即報警,保護好現場,並通知刑偵部門盡快派人勘查現場和確定死因。為什麽隔了這麽長時間才通知我們去看現場?而且現場破壞得那麽厲害。那天井裏人來人往,光亂七八糟的腳印就踩了六七十個。這些都很難解釋得通。”何博一口氣說下來,見那人隻是怔怔地聽著,不作任何反應,又坐了一會兒,見那人還是悶坐著不作聲,知道自己該走了。


    回到大廳內,場上的比賽還在繼續,神器牧師的發揮卻是出色,雖然很快便被葉水幽殺掉了一個隊友,但剩下的人依然依靠神器牧師的出色走位來和肖嵐等人周旋。


    “哼!用不了多久,他能讓你哭。”何博似乎對對方玩家很不看好。


    “你說誰啊?就那個貌似是原來似水流年的隊伍?”身邊座位的一個玩家看到何博這樣說稍微有些不滿,他扭過頭來問道。


    “怎麽了?那幫人不就是靠著神器混飯吃的麽?要是沒有那玩意兒,早滾回家去了。”何博頭也不回的說道。


    在剛剛從大廳外麵回來的時候,何博也曾經猶豫過,到底要不要將汪雪父親“自殺”的事情透漏給肖嵐等人,但猶豫的結果,他決定暫時不告訴,最多也隻是和肖嵐透漏一兩句。


    自己也是剛剛聽別人說起過這事情,這中間到底是怎麽一回事何博還沒有弄清楚,汪雪父親的事情他之前雖然有所聽說,但真正介入其中還是因為肖嵐的那次邀請。


    總之,現在的何博腦子當中所想的隻有一條,確認當前得到的消息。以便他能夠在今後的行動當中更有把握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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