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日收到老婆老家電信委托的律師事務所的電話,說是有一個以我身份證辦理的寬帶賬戶產生了滯納金。通知說,該賬戶於2011年就已經停用了,但因為沒有銷戶,一直在持續產生滯納金。五年累積下來,已經達到了1200多大洋。
律師事務所說,讓老米盡快去辦理,以免影響個人的信用記錄。
老米問,為啥過了五年才說呢?電信早幹嘛去了?
律師事務所說,他們隻管幫電信通知用戶,其他的管不了。
今天下午去附近的電信營業廳一問,說是查不到。營業廳說,像這種早已過期的業務查詢,需要去主營業廳查。又跑到幾公裏外的主營業廳,一查,確實有1200多大洋的滯納金。
老米問,為啥過了五年才通知?能不能把當時的合同拿來看看?主營業廳的妹子說,這個是從下麵的營業廳報上來的,如果要看當時的合同和明細的話,都再回到以前經辦此業務的營業廳去查。
老米懶得費勁,就說,那把滯納金交了,把事情給了了把。
妹子說,每個月1號是電信的結賬日,賬目都不準,要明天才能繳費。
老米當時就暈了,問:過了5年了,你們都來追滯納金了,現在說賬目還不清楚?
妹子一臉無奈地說,規定就是這樣,她也沒辦法。
老米真是被徹底打敗了。
啥時候俺們這些老百姓才能被這些個企業當成“客戶”而不僅僅是“用戶”啊?
律師事務所說,讓老米盡快去辦理,以免影響個人的信用記錄。
老米問,為啥過了五年才說呢?電信早幹嘛去了?
律師事務所說,他們隻管幫電信通知用戶,其他的管不了。
今天下午去附近的電信營業廳一問,說是查不到。營業廳說,像這種早已過期的業務查詢,需要去主營業廳查。又跑到幾公裏外的主營業廳,一查,確實有1200多大洋的滯納金。
老米問,為啥過了五年才通知?能不能把當時的合同拿來看看?主營業廳的妹子說,這個是從下麵的營業廳報上來的,如果要看當時的合同和明細的話,都再回到以前經辦此業務的營業廳去查。
老米懶得費勁,就說,那把滯納金交了,把事情給了了把。
妹子說,每個月1號是電信的結賬日,賬目都不準,要明天才能繳費。
老米當時就暈了,問:過了5年了,你們都來追滯納金了,現在說賬目還不清楚?
妹子一臉無奈地說,規定就是這樣,她也沒辦法。
老米真是被徹底打敗了。
啥時候俺們這些老百姓才能被這些個企業當成“客戶”而不僅僅是“用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