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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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別》!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壺濁酒盡餘歡,今宵別夢寒。
這是《送別》,它的作詞作曲人正是李叔同,也是送別摯友許幻園的原創作品。
這首《送別》在前世的時候,也曾經流傳甚廣。
提筆寫完《送別》!
這一次,楊晨腦海中的白玉枝條搖動,把原本也要激蕩而起的文氣,吸收在了白玉柳枝中,使其異象不顯。
沒有異象?
萬忠良、幹海港、楊乃武,搖了搖頭!
心中暗自歎息一聲!
果然~
沒有異象,說明這首《送別》看起來極好,實際上,算不上好,隻能說是質量上乘而已!
與《雨霖鈴》相比,也許就是珠玉和泥瓦的區別!
若是以一字千金的價格買下這首《送別》的話,卻是虧大發了!
三個人,沒有人願意出手!
“怎麽?沒有人喜歡這首《送別》?”楊晨看了看萬忠良、幹海港、楊乃武三人。
“覺得這首《送別》不如《雨霖鈴》,是因為完成這首《送別》之後,沒有出現異象?”
萬忠良、幹海港、楊乃武一愣。
旋即想了起來。
來的時候,他們早已經把楊晨的資料調查的一清二楚。
楊晨寫的每一首詩詞,詩詞完成之後,幾乎是都有異象產生,而且都是不小的異象,驚動一處。
這首《送別》也是上乘之作,他們這點兒眼光還是有的,為什麽會沒有異象生成呢?
於是!
他們想起來另外一件事。
那就是,現在的楊晨已經覺醒了神道種子。
文人有了神道種子之後,便算是正式踏上了成神之路。
有了神道種子,就可以控製自己的作品中的文氣和異象,可以把作品產生的文氣、道韻、道痕納入己身,成就自己。
莫非……?
這也是一首偉大的作品?
隻是被楊晨吸收掉了原本屬於這作品的異象?
真的很有這種可能!
買了!
三人同時心中一動,伸出手來,異口同聲,“楊相公,你誤會了,這首《送別》我要了,一字千金,絕不改口。”
“哦?”楊晨眸子一轉。
“都要買?”
“你們可要想好,這可是一字千金,需要花不少錢的,你們要是覺得不合適,完全不需要買這首《送別》的,等我休息一下,寫幾首詩詞,你們挑挑選選?”
挑挑選選?
若是真的對楊晨的詩詞挑挑選選的話,這不是打楊晨的臉嗎?
萬忠良、幹海港、楊乃武都是做青樓的生意人,自然知道這樣的話,隻能當做是客氣話,若是真的當真了,就太天真了。
“合適,合適,怎麽不合適呢?”
“這首《送別》一看就是質量上乘,異象不異象什麽的,有什麽好在乎的,有些詩歌曲子,都是厚積薄發,開始的時候,或許看不出來底蘊,但是隨著傳唱,以後會聚集越來越多的人氣,到時候,說不準千古傳唱不衰,成為舉世經典的神曲呢?”
確實如此。
有些詩詞歌曲,一寫出來,便看的出來,是絕世好詞。
這樣的詩詞歌曲一經出世,便會引來天地異象降臨,使其名聲遠達;也有些詩詞歌曲出世的時候,不顯山不露水,可是隨著眾人傳唱,日積月累之下,卻有可能會流經數十年、數百年,甚至上千年後,仍有人在唱。
再說,不管這首《送別》是怎麽回事,但是這首曲詞隸屬上乘的質量這一點,卻是毋庸置疑,這一點眼光,三人還是有的。
所以,無論是楊晨施展了神道種子,吸收了這首《送別》的文氣、道韻、道痕,還是因為這首《送別》不是那種一鳴驚人的曲詞,而是那種可以厚積薄發的曲詞,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被人喜歡。
當然,就算是這《送別》沒有那麽高的水準,不值一字千金。
可是衝著楊晨的麵子,也得買下來。
這可是和楊晨打好關係的機會。
對於這些,楊晨念頭一動,便想通透了。
不過,他卻沒有說。
“也好,既然你們都喜歡,自己看著辦,就和那首《雨霖鈴》一樣,你們自己商量著來吧,這《送別》就是今天最後一首了,剩下的,隻能看明天了。”
說完不再理睬,而是細細的從旁邊拿起《三字經》的初稿,這部《三字經》書成之日,受天地元氣洗禮,內中刻畫著神秘的道痕,不時有著道韻流轉,蘊含著種種莫名的道理。
翻開《三字經》,神秘的五彩光芒照耀,楊晨半閉著眼睛,神魂出竅,細細的感受著其中蘊含的道韻,心靈不斷的得到升華。
一縷縷的純陽神火,也在《三字經》寶光的照耀下,變得越來越純碎。
神魂之力,也越來越強大。
“楊相公,這首《送別》我要了!”
最後,三人經過商定,這首《送別》被泉香班的幹海港拿下。
不過,這一次拿下,畢竟冒著風險。
萬忠良、楊乃武二人都有些不好意思,言語之間,都會幫著泉香班炒作一下這首《送別》的名聲,起碼不讓幹海港賠了本錢。
“哦,你要了啊,行!交了錢,這首《送別》就屬於你了!”
楊晨笑著,把手裏寫好的《送別》遞給了幹海港。
“你放心好了,相信我,你買下的這首《送別》定然會物超所值的。”
“也許雨霖鈴的文學價值、文學藝術,確實是《送別》所無法比擬的,甚至會有更多的讀書人喜歡雨霖鈴,但是相信我,會有更多的普通人喜歡《送別》!”
“《送別》這首曲詞,讀起來朗朗上口,而且還更白話一些,很容易理解。”
一聽這話!
幹海港的臉,一下子就垮了。
要知道,能夠照顧青樓的生意的,大多都是有錢人,有本事的人,而在這群有錢有勢的人中,除了商人之外,就是讀書人了。
任何東西,隻有讀書人喜歡了,才能夠大賣特賣。
一首普通人喜歡的曲詞,有什麽值得高興的啊!
畢竟,普通人根本沒有能力去泉香班中消費!
給泉香班帶不來實實在在的利益。
聽了楊晨這樣說,幹海港自己都不知道怎麽接這話。(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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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麽?沒有人喜歡這首《送別》?”楊晨看了看萬忠良、幹海港、楊乃武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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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忠良、幹海港、楊乃武一愣。
旋即想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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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晨寫的每一首詩詞,詩詞完成之後,幾乎是都有異象產生,而且都是不小的異象,驚動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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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
他們想起來另外一件事。
那就是,現在的楊晨已經覺醒了神道種子。
文人有了神道種子之後,便算是正式踏上了成神之路。
有了神道種子,就可以控製自己的作品中的文氣和異象,可以把作品產生的文氣、道韻、道痕納入己身,成就自己。
莫非……?
這也是一首偉大的作品?
隻是被楊晨吸收掉了原本屬於這作品的異象?
真的很有這種可能!
買了!
三人同時心中一動,伸出手來,異口同聲,“楊相公,你誤會了,這首《送別》我要了,一字千金,絕不改口。”
“哦?”楊晨眸子一轉。
“都要買?”
“你們可要想好,這可是一字千金,需要花不少錢的,你們要是覺得不合適,完全不需要買這首《送別》的,等我休息一下,寫幾首詩詞,你們挑挑選選?”
挑挑選選?
若是真的對楊晨的詩詞挑挑選選的話,這不是打楊晨的臉嗎?
萬忠良、幹海港、楊乃武都是做青樓的生意人,自然知道這樣的話,隻能當做是客氣話,若是真的當真了,就太天真了。
“合適,合適,怎麽不合適呢?”
“這首《送別》一看就是質量上乘,異象不異象什麽的,有什麽好在乎的,有些詩歌曲子,都是厚積薄發,開始的時候,或許看不出來底蘊,但是隨著傳唱,以後會聚集越來越多的人氣,到時候,說不準千古傳唱不衰,成為舉世經典的神曲呢?”
確實如此。
有些詩詞歌曲,一寫出來,便看的出來,是絕世好詞。
這樣的詩詞歌曲一經出世,便會引來天地異象降臨,使其名聲遠達;也有些詩詞歌曲出世的時候,不顯山不露水,可是隨著眾人傳唱,日積月累之下,卻有可能會流經數十年、數百年,甚至上千年後,仍有人在唱。
再說,不管這首《送別》是怎麽回事,但是這首曲詞隸屬上乘的質量這一點,卻是毋庸置疑,這一點眼光,三人還是有的。
所以,無論是楊晨施展了神道種子,吸收了這首《送別》的文氣、道韻、道痕,還是因為這首《送別》不是那種一鳴驚人的曲詞,而是那種可以厚積薄發的曲詞,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被人喜歡。
當然,就算是這《送別》沒有那麽高的水準,不值一字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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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卻沒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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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縷縷的純陽神火,也在《三字經》寶光的照耀下,變得越來越純碎。
神魂之力,也越來越強大。
“楊相公,這首《送別》我要了!”
最後,三人經過商定,這首《送別》被泉香班的幹海港拿下。
不過,這一次拿下,畢竟冒著風險。
萬忠良、楊乃武二人都有些不好意思,言語之間,都會幫著泉香班炒作一下這首《送別》的名聲,起碼不讓幹海港賠了本錢。
“哦,你要了啊,行!交了錢,這首《送別》就屬於你了!”
楊晨笑著,把手裏寫好的《送別》遞給了幹海港。
“你放心好了,相信我,你買下的這首《送別》定然會物超所值的。”
“也許雨霖鈴的文學價值、文學藝術,確實是《送別》所無法比擬的,甚至會有更多的讀書人喜歡雨霖鈴,但是相信我,會有更多的普通人喜歡《送別》!”
“《送別》這首曲詞,讀起來朗朗上口,而且還更白話一些,很容易理解。”
一聽這話!
幹海港的臉,一下子就垮了。
要知道,能夠照顧青樓的生意的,大多都是有錢人,有本事的人,而在這群有錢有勢的人中,除了商人之外,就是讀書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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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普通人喜歡的曲詞,有什麽值得高興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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