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3.9


    莫箏所在的戲劇社新出了一部戲,傳統話劇,懸疑偵探,莫箏的角色是其中一個案件的真凶,一位反社會型人格障礙患者。


    莫箏為這個角色頭痛不已,反社會型人格障礙,太大了這個範圍。


    本子拿到手那天她泡了一天圖書館,研究反社會型人格障礙患者的特征。


    不好把控,這個角色不好把控。


    她心裏都知道,但是她無能為力。


    排練時已隱隱顯出力不從心,正式演出時果然搞砸。


    意料之中的被評委批評——“壹壹貳零劇社的精神病患者的扮演者,對於角色把握不到位,建議你們這部戲下一場換人來演。”


    到也是一針見血直至心頭。


    換了替補演員上來,才入社不久的大一新人。


    卻是手到擒來。


    “演得不錯,看來莫箏也有栽跟頭的時候。”第二場演出後導演笑著開她們的玩笑。


    莫箏笑得不太好看,她努力的擠出一絲微笑,十分勉強:“我也不是全能的。”


    話鋒一轉,說到新人的演技問題上來:“你怎麽能演得這麽到位?”


    新人看了看莫箏,確定這位風頭一時無兩的學姐在跟自己說話,不好意思的笑,“我從小就喜歡看懸疑電視劇和書。”


    對於新人說的話裏有幾分真假,莫箏無從分辨,總之不管原因是什麽,她第一次發現,原來自己是有短板的。


    沒有內心戲的內心戲,太考驗演技。


    她的閱曆和天分做不到盡善盡美。


    這出懸疑劇是壹壹貳零的參賽作品,編劇是一位才畢業兩年的學長。


    這場比賽之後的流程裏,少了莫箏的參與。


    比賽在上海,莫箏本可以回香港看看家人,不過這時候回去,無疑是告訴他們,自己被換下去了。


    麵上無光,莫箏拉不下這個臉。


    索性買了飛美國的機票,在那裏留學的朋友邀請她一同參加音樂節。


    “你不來會後悔的,第二天的那場是近幾年陣容最強的。”朋友在電話中誇下海口,莫箏想,去了也就去了,當是散心就好。


    “好啊,我明天就飛過去。”當機立斷,莫箏掛下電話就買了機票。


    去音樂節的路上朋友絮絮叨叨的對著莫箏說這次來的樂隊裏有她的最愛,樂隊的專輯張張大賣,演唱會座無虛席。


    “搖滾?”莫箏挑眉看向朋友。


    “當然,搖滾萬歲。”朋友的右手撞撞左胸的心髒位置,一臉自豪。


    莫箏看著車窗外疾速的車流,心不在焉的應了一聲,“嗯,你愛搖滾,就是搖滾不愛你。”


    被揭穿了事實的朋友撇撇嘴,“你別說話,我不想理你,好心邀請你來玩,你就這樣對我。”


    莫箏轉過頭看她,拍拍她的肩膀:“我也是啊。”


    “什麽?”朋友不解的問她,眼中一片混沌。


    “我愛戲劇,戲劇不愛我。”莫箏自嘲的笑,點了一根煙。


    “什麽時候開始抽煙了。”朋友伸手握住她的打火機,讓莫箏失去了點燃它的可能性。


    “才學會,我演砸了的那晚。”彼時的莫箏還沒有學會將所有的事藏在心中,也就沒有她後來的所向披靡和戰無不勝,眼角溢出兩抹晶瑩,朋友細細看了看,確定那是眼淚。


    “安啦安啦,我家莫箏這麽勤奮,沒有你駕馭不了的人物。”朋友安慰的拍她肩膀,攬她入懷。


    莫箏笑得慘淡,聲音顫抖:“是嗎……”


    然後到了音樂現場,莫箏眼角的淚漬已被擦掉,補了眼妝才進入。


    看不出她剛剛哭過一場。


    “啊啊啊啊!!!莫箏你看!!!!”朋友抓著她的胳膊一頓狂喊亂叫,蹦跳著指給她看。


    莫箏被朋友抓得生疼,忍痛順著她的手看過去,幾個男歌手在台上唱得歇斯底裏。


    這就是朋友喜歡的樂隊。


    現場氣氛很好,觀眾們十分熱情。


    莫箏卻沒什麽感覺,搖滾,不是她喜歡的音樂類型,不過也不討厭就是了。


    她站在人群裏,像個誤闖了聖地的人偶,看著所有人的狂歡,唯獨堵不上她心裏的那個缺口。


    她承認她過於敏感,她不能麵對失敗。


    可換個人來試試,誰又能做得完美。


    入學時就加入戲劇社的莫箏一帆風順,評委的點評無一不是“配角很出彩,搶戲。”


    現在被人直白的戳穿還真不太適應。


    豈止是不適應,簡直就是羞愧難當。


    莫箏忘不掉她那天是怎樣的麵無血色的回到酒店,就像現在,她站在草地上,看著台上的表演,不用動腦就聯想到了那天的自己。


    那天劇院裏坐著的觀眾,也有幾百人了吧。


    莫箏格格不入的站在那裏發呆,對台上已換了歌手這事都渾然不覺。


    待她從走神中回到現實,看著台上的那個女人,“這誰?”她下意識的問朋友。


    “一個小眾樂隊的歌手,叫什麽來著……念……念什麽吧。”朋友答得很敷衍。


    莫箏哦了一聲,像是突然想起什麽,“那怎麽就她一個人?”


    “原來是一個樂隊的,不過不知道為什麽解散了,我買票的時候上麵還報著她樂隊的名字呢。”


    “那這不就是欺騙觀眾嗎?買的時候說是樂隊,來了以後發現就一個歌手。”


    朋友好笑的看她,“莫箏,你幹嘛這麽激動啊,反正不過是個不入流的小歌手而已,她那樂隊也就唱唱地下。”


    “她不是搖滾嗎?”莫箏疑惑的看她。


    “是搖滾,我看不上她的而已,三流。”朋友譏笑著說。


    莫箏張了張嘴,還想說點什麽,朋友已然閉了嘴打開手機刷社交軟件。


    她還是閉口不提未說出口的話。


    閑的發慌,莫箏了然無趣的抬頭看那女歌手唱歌。


    一開口,驚為天人。


    莫箏第一次聽到這樣幹淨的嗓音,用來唱搖滾,著實可惜了點吧。


    或者說,有點不搭調,和搖滾不搭調。


    她看著台上的那個人,濃妝豔抹,耳垂上掛著碩大無比的耳環,一頭長發全部被編了小辮,黑色眼線厚重,倒襯得那張臉越發白皙了。


    她沒聽過這歌,那個年代也沒有搖一搖搜歌功能,她隻能用心的記住這個旋律和這個聲音。


    猝不及防的想起,可以錄音。


    她打開手機,開啟錄音功能,讓她著迷的音樂和現場嘈雜的噪音一同被錄入麥克風,此後這半段歌曲被她反複播放,陪她度過每一個失意的夜晚。


    現在莫箏又打開了這段音樂,這段音樂一直死死地跟著她的每一支手機,每一支。


    她插上耳機,繼續回憶。


    聽完這首歌後,無論是朋友還是莫箏都有了離場的意思,也就順勢一道去了餐廳吃飯。


    “剛才那個歌手的樂隊,叫什麽?”莫箏隨意的問起,沒有任何刻意的痕跡。


    朋友聳聳肩,“忘了,我幫你查查。”


    “嗯。”


    一時無言,朋友拿著手機探索起來,半晌,一隻手遞過來一支白色手機,泛著亮光的屏


    幕上是樂隊的基本資料。


    “念,就叫念?”莫箏拿著手機,自言自語。


    “怎麽,你喜歡上她了?”朋友打趣的問她,一臉看她笑話的意思。


    莫箏抬起頭,對上朋友的眼睛,心境澄明:“她的嗓音我很喜歡。”


    “隻是這資料也太少了,就介紹了幾個人的名字和成名曲。”


    朋友從莫箏手裏拿回手機,“不然呢?我說了是不入流的歌手了,又不是主流音樂人。”


    莫箏回了國,耳邊還縈繞著念的聲音。


    一晃六年,莫箏險些都要忘了當年還有這麽一個讓她心心念念的歌手。


    那日回到朋友家,她就訂了次日回國的機票。


    “這麽急?不再待幾天?你還沒有去66號公路。”朋友勸她留下來多玩幾天。


    莫箏拒絕:“不了,還是回去練習吧。”


    “練習?”


    “下個月我有演出。”


    “對啊,下個月,現在還沒到。”


    “謝謝你這幾天的照顧,回國我帶你爬長城。”莫箏禮貌的微笑。


    “切,誰要爬長城,又曬又累,不如請我去看你的話劇。”


    “一言為定。”


    回程的飛機上,莫箏心情大好。


    因為什麽呢,大概是因為念這個歌手吧。


    那歌聲很讓她心動,讓她可以安靜下來,想想自己的將來的現在。


    後來的歲月中,她變得更加成熟,更加穩重,她知道自己需要什麽,知道自己不應浪費時間在感情生活上。


    她周旋於形形□□的人中間,不談感情,不談喜歡與愛。


    她的心中還有一個位置,留個念這個歌手。


    可惜了她一片癡心,過了幾年她又去了這個音樂節,念早已不在了。


    向已經穿著正裝奔走在辦公樓的朋友問起這麽個人,朋友迷茫的看她:“誰?念?”


    “我大學時候來聽過音樂節,她在你喜歡的樂隊的後麵出場,你說她的樂隊解散了,臨時通知換了主唱一人前來。”生怕朋友記不起來,她描述著每一個細節。


    可惜朋友的眼睛仍然是迷茫不解:“搖滾嗎?”


    “嗯。”


    “早不聽了,那時候年輕躁動,現在玩不起來了,改聽古典樂,下周的新年音樂會去聽嗎?我買了前排的票。”


    莫箏覺得心髒裏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什麽轟然崩塌,渾渾噩噩的說:“不了……”


    念真的存在過嗎?


    她去查了資料,甚至比當年的介紹更加簡單。


    要不是手機裏的錄音,她甚至懷疑這樣一個歌手是否在這個世界上存在過。


    “莫箏,柳總最近在謀劃著簽了念展顏,看來是培養下一個一姐。”今年年初,李海洋將這個消息帶給她。


    莫箏扯下耳中的耳機,按了暫停鍵,念的歌聲也隨之消失。


    “念展顏,誰?”不聽歌的莫箏對這個名字十分陌生。


    李海洋對莫箏的不與時俱進沒表現出任何情緒,報賬單般將資料說出來:“25,巨像音樂簽下的歌手,美國長大,隻身一人來內地發展,出道三年已經得過最佳專輯和最佳女歌手。”


    “還是不知道。”莫箏隨手拿起手機查了她的名字。


    闖進視線的這張臉讓她有些不太確定。


    “念展顏,英文名叫什麽?”她問李海洋。


    “不知道。”


    很像多年前的那張臉,可沒有了眼線和耳環,又覺得也不那麽像。


    所以到底是不是她一直在找的那個歌手,她不能夠確認。


    “她快開演唱會了。”莫箏說了一句沒頭沒尾的話。


    李海洋應聲:“嗯。”


    “想辦法搞幾張票,我去聽聽現場。”莫箏的這個決定下的簡單而隨意,李海洋難以置信的看她。


    “搞什麽,看她唱歌幹嘛?”


    “知己知彼。”莫箏幽幽的笑。


    “也是。”


    後一句不是李海洋以為的“百戰百勝。”


    可到底是什麽,莫箏想了想,也不知道她到底想做什麽。


    她去了演唱會現場,念展顏一身白衣從升降台上出現,唱著她的抒情歌曲。


    落在莫箏眼中,是無法靠近的陌生感。


    嗓音是她的,歌曲和長相……


    她不敢相信。


    她以為她還是會像從前一樣唱著搖滾,唱著與傳統搖滾格格不入的風格的歌曲。


    她以為她還是會陷入這聲音中無法自已。


    隻是這些都是她以為罷了。


    念展顏變了,即使莫箏知道了她的名字,聽了她的專輯,看過她的采訪和演唱會。


    失落感襲來時她沒有承受得住。


    何況還請了張琪音來做嘉賓。


    那個白蓮花張琪音,她的對頭。


    莫箏生氣的離場,收到香蕉周刊的主編打來的電話。


    “開個價吧。”她說。


    並沒有什麽,她光明正大的去看她的演唱會,可她就是不想讓別人知道。


    怕什麽呢,不過是難以接受那個存在在腦中六年的人有朝一日變了樣,變成了她最討厭的類型而已。


    怕念展顏成為第二個張琪音,或者,已經成了第二個張琪音。


    她覺得自己的眼光有待提高,打開微博,想刪除自己的那個小號。


    動了動手指,還是沒下得去手。


    背叛自己的追求和執著,是一件難以啟齒的事。


    但是如果繼續喜歡下去,又和自己的心理不符。


    還真是一件苦惱的事情。


    還是看看吧,走一步,看一步。


    看看念展顏到底是一個怎樣的人。


    無奈,還沒有看清楚,自己似乎依然,淪陷了。


    再次淪陷。


    她為她的反複無常和糾結的心境而煩躁,打開窗戶看了看外麵,點了根煙。


    猛地抽一口,被嗆出了眼淚。


    煙這東西,可是有些日子沒有接觸了。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獨家頭條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uu小說網隻為原作者望春風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望春風並收藏獨家頭條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