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起來,祁淩揉了揉發脹的腦袋,痛苦的皺眉。


    又做噩夢了,這次很清晰,夢見了小時候的事。


    她記得媽媽說過,曾經她走丟了幾個月。小時候她也經常會做噩夢,夢見那條對年幼的她來說,無比寬闊恐怖的街道。


    但是她卻是第一次夢見那個女孩——不對,是男孩。


    小時候沒看明白,沒想明白的事,現在不需要人提醒,也知道自己原來不是走丟,而是被拋棄。


    她的記性不差,小時候學什麽都比別人快,難怪她記得三歲從橋上掉到河裏的事,卻怎麽也記不清五歲那年發生的事。其實那時候,自己也知道媽媽不要自己了,隻是不願意承認。


    被父母拋棄的事實,對當年幼小的她來說,是世界上最悲慘的事。在找到媽媽後,她再也不願意回想那段記憶,也忘記了何鋒。


    昨天她按照何鋒的要求進入遊戲,映入眼簾的場景就是那條大街。


    九十年代初的風格,破落的街道,不停的吆喝聲,嬉笑著奔跑的孩子,低矮視角中高大的人群,祁淩當時就覺得眼熟。


    根據任務提示,她需要做的就是幫小女孩找媽媽,同時從她身上獲得報酬。


    祁淩感到煩躁,她隻打了一會,就決定去睡覺。她一向如此,隻要碰到不喜歡的,讓她感到心煩的東西,她就會避開。睡覺對她來說,是唯一的避風港。別管會不會做噩夢,至少醒來她的心情會好很多。


    隻是沒想到,自己會夢到小時候的事,也會記起何鋒。


    那時候,她怕像丟了媽媽一樣,把何鋒弄丟了,所以問到何鋒名字後,一直牢牢記著。而當她選擇遺忘那段記憶,也忘掉了何鋒。


    她隱約記得,後來兩人去了很多地方尋找她媽媽,還經常有年紀大的乞丐來驅趕他們,要搶他們的錢。


    為了保住錢財不餓肚子,他們隔幾天都要換地方。


    ***


    吃早飯的時候,祁淩食不知味的喝完一碗稀飯,就放下筷子。


    “那時候,我媽媽要帶你一起走,你為什麽不肯一起?”


    祁淩痛恨拋棄,在她被媽媽拋棄以後,好不容易找回媽媽,求媽媽帶上姐姐,卻被何鋒拒絕了。當時她覺得是何鋒拋棄了她,為甩掉她這個包袱高興。


    他們相依為命過了幾個月,那幾個月對她來說,原本應該是最為難忘的日子,卻成了她最想逃避的過去。


    “你記起來了?”何鋒有些意外,“遊戲打到了那裏,做到第幾個任務?”


    “第一個,沒做完。”祁淩煩躁,“你還沒回答我,為什麽不跟我一起走!”


    “以什麽名義?”何鋒猛的站起來,踢開椅子,“你家人連你都會丟掉,你以為他們還會養一個跟他們毫無關係的孩子!”


    何鋒恨她,大半的原因就在於祁淩選擇了她的父母,拋下了他。


    “當時媽媽同意了……”祁淩越說越小聲。同意了又如何,她回去以後,過的日子就不如以前。如果何鋒跟她一起去,隻會跟著她挨餓。


    至少她跟何鋒一起流浪的那段時間,兩人沒有餓到過。


    發現是自己太過天真,讓何鋒為難,祁淩眼睛發酸:“對不起,是我把事情想太簡單了。後來你還好嗎?”


    何鋒不爽的嗤笑:“你看我現在,能不好嗎。”


    “……”的確比自己好太多了,祁淩覺得自己擔心他,是沒事找事。


    賭氣的話說完,何鋒意識到自己不該這樣對祁淩,畢竟那時候祁淩確實什麽都不懂。而他又怎麽能要求祁淩和他一樣,選擇當一個流浪兒。


    “你走了以後,我就離開了那。你知道那些人很眼熱我們手裏的錢,我必須得離開。後來我用那些錢,開始擺小攤做生意,等我長大一些,我其實去找過你。但是你媽媽留下的地址是騙人的……那裏根本沒有你們一家,也沒有你媽媽說的那個山村。”


    祁淩愧疚的低下頭:“對不起。”


    媽媽騙她不是一兩次了,她其實早已經習慣。


    回想起來,她已經知道自己被拋棄的原因。因為媽媽懷孕了,爺爺奶奶想要抱孫子,媽媽如果不生個兒子,在家裏永遠抬不起頭。那時候二胎政策很嚴,父母要生二胎,就會被罰錢。那不是小數目,是幾萬,等於現在的幾十萬甚至百萬。而且父母當時吃的都是鐵飯碗,生二胎,會讓他們失去那份引以為豪的工作。


    所以她才會被丟掉了!


    但是紙掩不住火,她畢竟已經五歲了,所以她的失蹤被有心人報了案,家人不得已裝模作樣回來找她。也幸好她一直在那一帶找人,附近的居民都知道這有一個和家人走散的女孩。


    媽媽找到她的時候,抱著她失聲痛哭,當初她以為是媽媽為她心疼。現在想來,大概父母巴不得自己已經離開,隻是他們都沒想到她會在那等他們。媽媽,是在為她未來的苦日子哭吧?


    祁淩記得後來,爸爸媽媽總說是她亂跑,走丟了,害他們辛苦找了一年。而回家才沒幾天,她就丟到了農村老家,交給爺爺奶奶帶。


    因為二胎,父母丟了工作,生活條件一落千長,這事一直被奶奶記在她頭上,罵她害人精,討債鬼。


    明明弟弟才是二胎,為什麽爸爸媽媽爺爺奶奶都怪她。明明是弟弟搶走了寵愛她的爸媽,為什麽大家還要她讓著他!


    因此即使理智告訴她,弟弟比她小,是無辜的,她也無法跟他親近起來。


    “別說對不起,其實是我欠你更多。你離開的時候,還把藏在鞋子裏的一百也給了我,我才知道你其實一點都不傻。”


    那時候,何鋒覺得祁淩真的厲害,無論是他,還是周圍的人,都被祁淩的天真的外表給騙了。當他還在為祁淩被他利用得意的時候,祁淩卻用那一百元告訴他,她也防著他,隻是不跟他計較。而那一百,代表了她對他的在乎,她是真的關心他。


    祁淩說,那是她走丟的那天,媽媽塞她口袋裏的,她怕丟了,一直藏在鞋子裏。也是那一百元,讓祁淩一直堅定自己隻是跟媽媽走散了,媽媽的錢還在自己口袋呢。


    同樣也是那一百元,終於讓何鋒接受了祁淩成為自己的家人。一個聰明的,真正關心他,卻不讓他討厭的女孩子。


    其實當祁淩發出邀請,讓他去她家的時候,他真動心了。但是他感受到祁淩媽媽對他的厭惡,也知道她媽媽不過是在那麽多人麵前,顧著麵子,不能丟下他不管。他不想拖累祁淩,也不想祁淩對自己愧疚,所以沒有同意,還故意說最討厭愛哭鬼,現在愛哭鬼要走了,他高興得很。


    後來他卻後悔了,如果早知道祁淩回家會受到那樣的對待,他一定不會讓她回家,應該早早帶她離開才是。


    誰能想到在被家人拋棄前,白白嫩嫩,跟著他流浪一段時間依然白嫩的小姑娘,重新回到父母身邊,會餓得又黑又瘦,孤零零的一個人守著鬧鬼的老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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