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


    黃昏。


    古道。


    “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千裏孤墳,無處話淒涼。縱使相逢應不識,塵滿麵,鬢如霜。”


    “夜來幽夢忽還鄉。小軒窗。正梳妝。相顧無言,惟有淚千行。料得年年斷腸處,明月夜,短鬆岡。”


    縱使超凡脫俗如坡仙,十年之思,尚且讓他淚千行,更何況是常人呢?


    大漠中的黃昏,狂風大作,飛沙走石,便是天邊的紅日,也是被襯得有些昏黃,多了一分暮氣。


    這的確算是一條古老的道路了,似乎自漢代的張謇通西域以來,這條路便是這茫茫大漠之中僅有的人煙留跡的地方。雖然千百年來的風沙肆虐,世事變遷,但這條路依舊依稀可辨,上麵還有一排排駱駝的淺淺的腳印。


    駝鈴響起,自一個小沙丘的下麵,拐出了一行商客。他們穿的是漢人服飾,看來是來蒙古經商的。


    “自從十年前,俺答圍攻京城,雖然迫於各地的勤王部隊陸續集結,蒙古鐵騎孤軍深入,被迫撤退,但是蒙古人依舊在北京城郊外大肆地燒殺搶掠,並且逼迫大明開放了互市。”


    “所謂的互市,也就是大明和蒙古都讓出一塊地方,讓蒙古人和漢人進行商業往來。蒙古人雖然是草原霸主,但是原始的放牧生活並不能夠滿足生活的需要。而他們,雖然經常出兵進犯大明邊境,通過掠奪獲取財物,但是這也讓他們損兵折將。”


    “俺答雖然有野心勃勃,想要入主中原,恢複往日大元的威風。但是此時漢蒙的實力差距還是有目共睹的,再加上他本人也並非忽必烈一般的雄才大略,所以隻能退一步,隻求開放互市,好讓自己的損失也降低一些。”


    這一連串的聲音,出自一個黑衫中年男人之口,他身高八尺,方臉寬額,留著一截羊角胡,看上去雍容大度,這沙漠之中,周圍的人都或是滿頭大汗,或是無精打采,唯有他始終氣定神閑,好似隻是在郊外散布一般。


    “可是,爹爹,這樣不是對雙方都有好處嗎?蒙古人可以從漢人那裏買到東西,漢人也可以從他們那裏買一些馬匹之類的,這樣不用打戰,大家都能夠和和氣氣地做生意,不是很好嗎?”


    話剛說完,男子微微一笑,看著自己左邊一臉興奮的女兒,她如今已經十八歲了。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四處張望著,白皙的臉蛋上多了一絲被烈日炙烤後的嫣紅,一身白衣於這風沙之中,猶如一朵盛開的白蓮。


    第一次從江南來到塞外,見識到了大漠風光,讓這個天性活潑的姑娘高興不已,卻也想不到她也有這種見識。


    “爹爹,你笑什麽?”那女子顯然察覺到了父親那種略帶輕蔑的笑容,有些不高興。


    男子輕輕拭去了女子肩頭的沙粒,道:“蕁兒,這你就有所不知了。表麵上看,正是如你所說,這個互市對於漢人和蒙古人來說,都是互利共贏,可是,這畢竟是大明簽訂的城下之盟,所以互市才會定在離大明邊境稍遠一些的草原上。而要到那個草原,就必須穿過這一條沙漠。”


    “我明白了。”秋蕁仰著頭,看著比自己高出半個頭的父親,道,“俺答雖然答應成立互市,但是他必定會派人裝作強盜打扮,沿途劫掠客商的財物。客商的戰鬥力顯然不如軍隊,這樣他就可以獲得最大化的利益了。”


    男人這次終於露出了滿意的笑容,道:“不錯,正是這樣。雖然俺答處於優勢,但是他不敢名義上直接動用軍隊,而是命一些殺手前去殺人越貨。等到人全部死光或者逃跑的時候,他再派人前去接應。這樣,他既不會落下口實,又能夠得到最大的利益。如果不是有幾個死裏逃生的客商回到大明,隻怕誰也不知道這些。”


    秋蕁哼了一聲,俏臉上多了一絲慍色,喃喃道:“哼,這些蒙古人,果然都不是什麽好東西。隻是,我聽說這路上不是也有鏢師押運的嗎?難道連他們也勝不了那些殺手?”


    男子苦笑了一聲,搖了搖頭,道:“聽說三個月前,河北第一鏢局龍行鏢局替一個商業大賈押運一批貨物前往互市。龍行鏢局極為重視,將鏢局總舵舵主楊虎親自帶領一批骨幹前往。”


    “那結果怎樣?”秋蕁睜大了眼睛,好奇地問道。


    男子道:“結果,他們至今都還沒有消息,好似人間蒸發一般。可是,這偌大的沙漠,又該去哪裏找呢?估計已是全軍覆沒了吧。”


    秋蕁訝道:“想不到他們蒙古人這麽厲害。”


    男子目光抬起,望了一眼那沉沉將墜的殘陽,歎了一口氣,道:“是啊,如今我大明主上昏庸,一心沉醉於修道成仙,親小人,遠賢臣,致使朝綱敗壞,民不聊生,大明軍隊的素質,也在漸漸下降,不可和我太祖開國時同日而語。”


    這時,旁邊一個虯須大漢道:“秋明大哥,話可不能這麽說,朝中的人,管得了我們江湖上的事嗎?據那些邊民說,那些劫掠的殺手中,卻是有一個人不像其他人使的大馬刀,而是用劍的。”


    “劍?”秋蕁來了興趣,道,“莊威叔叔,你說其中有個殺手是用劍的,我聽說蒙古人很少用劍,難道說,這個人是漢人?”


    “秋侄女果然聰明伶俐,”莊威哈哈大笑,道,“不錯,傳聞那群殺手中,唯有這個用劍的漢人最為恐怖厲害,據說他用劍殺人,劍身上從來都不滴血。”


    “要想殺人,卻從來都不滴血,這怎麽能做到?”秋蕁想了好久,沒有想出來,便迫切地延伸看著莊威。


    莊威被他這個冰雪聰明的侄女看得有些不好意思,咳嗽了一聲,道:“傳聞,此人練劍,已是達到了至臻的境界,練出了傳說中的劍氣。長劍揮出,便有一道劍氣橫貫敵人的咽喉,登時斃命。”


    秋蕁一臉不可思議地看著莊威,道:“劍氣?這個人這麽厲害嗎?”


    莊威常年跟隨自己的大哥秋明遊曆四方,對於一些江湖上的傳說十分了解,看見自己這個侄女十分想聽,便說道:“這十幾年來,據說江湖上練出了劍氣的,隻有兩個人。”


    “哪兩個人啊,莊威叔叔?”


    莊威道:“這第一個人,便是殺手排行榜上排名第十的,號稱暗河第一殺手的劍客逍遙子,他的流風回雪劍早已爐火純青,劍氣也已練出,隻是,在一次刺殺行動中,他為了救自己的徒弟,用身體擋住了唐門公子唐鍥的劇毒暗器,身中誅心草之毒而亡。”


    秋蕁怔怔地聽著,忽然說道:“那第二個人,是不是他的徒弟呢?”


    莊威先是一愣,隨即點頭道:“不錯,這第二個人,正是他的徒弟熊楚。此人本是九道山莊的奴隸,後來被逍遙子救下,收其為徒。據說此人奇遇連連,不單單自身還未習得武功之時就有一身渾厚內力,後來更是得高人以十幾年的內力全部傳授,更有人傳說,便是少林寺的至寶《易筋經》也被他習得了。”


    秋蕁道:“既然是這樣,那麽那個殺手就是叫熊楚的人嗎?”


    莊威聳了聳肩肩,一邊前行,一邊道:“這個不確定,傳說十年前,他於北京城中一個名叫獅子林的地方,與仇家血戰,最後他的妻子蘇雨柔為了救他身亡。他不肯獨活,便引頸自殺。”


    “啊!”秋蕁大呼一聲,讚歎道,“想不到天底下還有這樣至情至性的男子,真是好生讓人佩服。”


    莊威接著說道:“不過,也有人傳說,說熊楚並沒有死,而是在關鍵時刻,被高人所救。而且,那天晚上,有人發現,有一群蒙古人突然來到了京城裏麵。”


    “這麽說,他是沒有死了?”秋蕁說道,口氣中滿是歡喜。


    莊威道:“這……這也隻是傳說而已,侄女,具體傳說,我也不知道。隻是知道,那個帶劍的殺手,如今已是有了一個令人畏懼的稱號――劍狼。”


    “劍狼,一匹用劍的狼麽?”秋蕁喃喃道,她不經意一瞥,隻見自己的父親始終沉默不語,隻顧著走路,道:“爹爹,你最近是怎麽了?怎麽好像變得冷淡了許多,是不是有什麽心事啊?”


    秋明這才回頭,衝自己的女兒微微一笑,道:“沒什麽,隻是旅途有些勞累罷了,等過了這片沙漠,我們再好好地休息。”


    莊威也說道:“大哥,我也覺得你最近有些奇怪,咱們好端端地,為什麽要突然來到這鳥不拉屎的荒漠,而且,連一個人都沒見著,你又要回去了,要知道,莊子裏還有很多事情要處理呢。你……你該不會真的隻是帶秋侄女出來見見世麵的吧?”


    秋明沒有說話,隻是眼神中露出了一絲警惕,他看著前麵一片狂沙卷積的地方,濃眉一皺,道:“小心。”


    話剛說完,狂風散去,那片地方,赫然出現了五個人。


    四個威武的大漢,隻有中間一人身材略顯瘦削,而他手中所握的,是一把劍。


    劍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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