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運與不幸,冥冥之中自有定數。


    體內誕生出魔靈,對冒險者來說,是件值得高興的事。


    可對普通人而言,就是一場災難,稍不注意,就會被魔靈控製,往往會給身周的人,帶來不幸!


    普通人覺醒魔靈的概率,是非常低,但還是不得不防。


    為解決此種隱患,城主府有做些應對,好比四道城門前的布置!


    城門人來人往,很少有人注意起,牌匾上的發光裝置。


    此裝置由大魔法使親設,能探測惡意的對象。


    比如,當有惡人進城時,此裝置會發出訊號,事後會有人去盯住目標,如果確定意圖不軌,那人會被強行帶走。


    魔靈是負麵情緒的聚合體,普通人體內隻要出現,不管是好人,還是壞人,此裝置都會發出警報。


    若是在某方麵具有天賦,城主府則會試著去招攬。


    要是被魔靈所控製,根本不用等進城,守衛會把人直接帶走。


    此部分人,若是還有挽救的可能性,城主府會盡力去救,畢竟擁有魔靈,是件稀罕事,隻要用心培養,不難成為一名強者。


    然而,有些魔靈非常狡猾,極其擅於偽裝,竟能騙過探測器的監測。


    哪怕用心找,也很難發現到它。


    此類情況,魔靈已多半噬主,是個不安定因素,會給社會帶來極大的危害,好比鬼童子!


    “不勞你費心!說吧,你是怎麽找到這來的?”


    半個多月前,鬼童子冒險脫離宿主,為的是殺死某個家夥。


    沒錯,對方就是凶殘的馬哈德。


    準確的說,是藏在他身體裏的某個家夥:“嘰嘻嘻,你要是沒受傷,我還真不好找到你!”


    “哦?你還想跟我打?前幾次,要不是我讓著你,你以為你能逃得了?勸你最好別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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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目連,別以為你找了副新軀殼,就能打贏我!信不信我一口噴死你?”


    三目連,跟鬼童子一樣,也是魔靈,就藏在馬哈德的心髒位置。


    它的本體,是隻三眼烏鴉,能操控屍體進行作戰。


    它很強大,光是不懼魔法攻擊,就可讓它逍遙於世。


    它們之間,有些淵源,宿主間的關係,竟是爺孫倆。


    是的,它們的宿主,正是阿飛爺孫倆!


    其中,阿飛爺爺段的魔靈,是三目連。


    早在他們進城之前,段就已被控製住。


    三目連性格扭曲,非常喜歡殺戮,連環殺人案發生時,附近都有出現段的身影!


    至於鬼童子,阿飛並不知曉它的存在。


    為解救他爺爺,雙方暗暗較量了不少次。


    一周前夜晚,在鬼童子的拚命解救下,意識不清的段,總算恢複些意識。


    結果不言而喻,三目連一怒之下,就把他給殺了!


    事情就是如此荒唐,阿飛的爺爺,是被他的魔靈殺死,並非他人所殺!


    殺了宿主後,三目連了解到一件事,隻要完成兩步驟,它的實力,就能獲得質的提升!


    首先,它得要吸收掉鬼童子。


    完成之後,再去殺死阿飛,吃掉他的心髒,就可成為完美生命體!


    兩步驟不能亂,要不然,它豈會放過阿飛!


    知道它的野心,鬼童子沒敢回到阿飛身邊。


    可在沒成長起來前,魔靈長時間離體是大忌,時間越久,力量就會越弱。


    為不被三目連找到,鬼童子四處躲藏。


    昨天時,馬哈德會出現在榴蓮小區,便是猜測它躲在裏頭,結果還沒開始認真找,就被賈羅、紅蓮給攪了!


    “我的老朋友,沒必要這樣吧?你確定要自爆?”


    要是把狗逼急了,啥好處都沒,隻好費勁去勸住:“自爆就自爆,你能奈我何?你我本就不該存在,還是跟我一起下地獄吧!”


    很遺憾,虛弱的鬼童子,可鬥不過三目連。


    自爆?那是不可能的!


    被強行鎮壓的它,啥也做不成:“不錯,就是這種感覺!隻要等我們融合完畢,再吃掉那臭小鬼的心髒..!”


    “奇怪,我怎麽感應不到他的氣息?他(阿飛)難道出事了?”


    正準備大肆搜索,不料院子被包圍住了。


    率先趕到的,是魔法部隊:“最近的連環殺人案,就是你幹的吧?”


    魔法部隊並非個個都會魔法,其中過半是普通人,隻是借助魔法道具作戰。


    隻有正、副隊長,才是真正的強者。


    他們的到來,絲毫沒讓三目連害怕,反而有些興奮。


    剛獲得到的新力量,總得試試有多強。


    可接下來的事,讓它相當困惑,它竟在魔法部隊的攻擊下,受了重傷!


    按理說來,我應該不懼任何攻擊才對,那這到底是什麽情況?


    一定是還沒融合完畢的關係!


    該死!我不能死在這!


    “那家夥往那邊逃了,給我追!”


    調查小組趕到時,狼藉的院子,早沒了人的蹤影。


    根據戰鬥痕跡來看,肯定不是鬼童子的傑作,那會是誰?


    “大人,沒有任何發現,還要繼續再找嗎?”


    西蒙很頭疼,即將趕到前,他收到了消息。


    魔法部隊已跟目標接觸上,還打了兩三次,不出意外的話,天亮前,就能把人逮捕歸案。


    跟他們搶功勞,吃力不討好,既然有人代勞,他不介意偷會懶:“不用!時間不早了,都回去吧!”


    “至於明天嘛,如果沒接到通知,你們就不用來了!”


    “哈?確定不用再來了嗎?”


    這樣就結束了?200錫尼未免太好賺了吧?


    也不能這麽說,那隻會吐冰的雙頭犬,太危險了!


    要是再碰到,我就算手段盡出,估計也沒法贏!


    “既然這樣,那我們分頭走吧!”


    時間還早,賈羅沒想著急回去。


    與火旋風分別後,他發了好一會呆:是這個方向?


    鬼童子、馬哈德雖沒找著,不過,他感應到了某種氣息:會是黑暗生物嗎?


    出於好奇,他走著走著,發覺目標竟在列車站附近!


    “好巧,又見麵了!”


    能在車站外碰見格雷,確實挺巧的。


    賈羅詫異的是,他要離開,咋不讓人送送?羅曼怎麽沒來送行?


    “你咋穿成這樣了?”


    “唉,我好歹是名人,出門當然得精心打扮一番!”


    “也是!雷克斯,上回比較匆忙,這回你們好好認識下!”


    “賈羅閣下,我們又見麵了!看你出了一身汗,該不會真來給我們送行吧?”


    魔力越精進一步,賈羅就更能感受到惡意。


    雷克斯看似笑眯眯的,其實對他懷有極大的敵意。


    覺著應該是因為傳聞的關係,他倒沒怎麽在意。


    既然要走,怎麽也得送送人。


    格雷坐的列車,發車時間時晚上11點多,還有兩個多小時,足夠讓人好好道個別。


    三人在附近的奶茶店,坐了會,礙於雷克斯在,賈羅沒想敞開地聊。


    “阿蒙,馬上就要說再見了,你咋隻顧著吃?”


    阿蒙的日子,過得相當滋潤,就這些天,他就長了一圈。


    看上去圓鼓鼓的,很不符合審美觀。


    為恢複原有的身材,為避免被人嘲笑,尤其是布魯,他下定決心,今後得多多鍛煉。


    可他是個吃貨,過上奢侈的日子,估計怎麽鍛煉,都很難瘦下!


    時隔些天,再見到賈羅,他發覺對方變了好多。


    至於是哪變了,他說不上,總之就是變了。


    反複看著賈羅、格雷,他忽然有個大膽的猜測:他們難道是失散多年的兄弟?


    越看阿蒙,賈羅越有種感覺:我感應到的,難道會是他?


    阿蒙算是黑暗生物?不可能吧?


    “我們要走了,你就沒點表示嗎?”


    如今有錢了,為不失麵子,賈羅出手倒是挺大方的。


    他的挎包裏,有不少好貨。


    阿蒙的話,給點新品零食,應該就能搞定。


    珍藏版的兩顆雷積石,格雷應該會喜歡!


    倒是雷克斯,這胖子有啥興趣愛好?


    等等,聽格雷說,他的料理水平很高,那就..!


    “哇哦!真沒想到,你連這東西都能搞到!”


    “可真是讓你破費了!”


    雷積石,蘊含大量雷電的寶石,屬於高危險品。


    對其他人來說,它危險得很,但對格雷來說,卻是不可多得的充電寶!


    受羅曼啟發,格雷超想大肆收購雷鳥符,奈何市麵上很少賣,他讓人四處打聽,就隻收到兩張。


    雷積石更加珍貴,用完了,隻要再補充好能量,還可以再用,他心動得不行...


    收下一大堆的新奇零食,阿蒙嚴重懷疑,賈羅對他有什麽企圖。


    果不其然,他那根掉落的羽毛,竟被惦記上了!


    一想起羽毛是怎麽掉落的,阿蒙就好想揍揍格雷。


    好在他忍住了:“啾啾啾!”


    能搞到阿蒙的羽毛,也不枉此行了!


    給雷克斯的金之廚具,本是打算給夏爾的。


    根據介紹,它屬於高端的魔法道具,用它料理出的東西,不僅會更加美味,還可縮短烹飪時間。


    賈羅對這不了解,看出雷克斯挺喜歡的,他覺得算是送對了。


    至於夏爾的那份,改天再補上!


    “我得走了,記得替我向其他人問好!三個月後,咱們王都見!”


    就這麽走了嗎?


    時間太晚,叫不到車,目送格雷走進車站後,賈羅便要抓緊回去。


    然而,當快走到牛鬼大道時,他竟被一個家夥襲擊了:“怎麽是你?”


    (TO BE 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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