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附近的超市就出現了代售點,買的時候登記一下你的身份證就行了(小孩子也有身份證號的,戶口本上就有,所以代小孩子買,要出示戶口本,一是為了錄身份證號,二是為了確定代領人的身份,不是誰都能隨便代領的),現在是網絡時代,不管你是在哪個代售點買的,反正隻要輸入係統了,全網都看的見,不存在你在這兒買了,再去另外一個地方再買的可能。
想到這兒,安然慶幸當初原身跟第一任丈夫離婚時,不但將自己的戶口遷走了,也將妙妙的戶口遷走了,要不然沒遷走,這會兒讓第一任丈夫拿著妙妙的戶口買糧,那要膈應死,畢竟人家當年重男輕女,看妙妙是小姑娘就離婚,之後也沒養過小姑娘,現在要還能因為是小姑娘的父親,就能靠著她買糧,過更好的生活,可不是要膈應死。
由於代售點很多,所以不需要排隊。
不用擔心代售點會給自己家親戚朋友開綠燈,明明買了不登記的事,都是你上報了多少人在你那兒買了大米或其他糧食,上麵就給你發多少,想做手腳都難。
國家的糧食儲備按正常消耗量,能撐一年,現在每個月發出來的那麽少,自然沒達到正常消耗量,按這個消耗量,國家的糧食儲備夠發三年。
三年後,國家糧食儲備雖然沒了,但不少有先見之明的人,在這期間省吃儉用,頗存下了一些糧,還能撐一會兒。
說膈應,安然這天還真膈應到了——安然也是沒想到,原身第一任丈夫丁濤後來娶妻生的兒子,竟然跟妙妙在同一個幼兒園。
——雖然生活條件越來越不好,但幼兒園還是開著的,幼兒園的收費並未漲價——敢漲價,沒人讀了怎麽辦,開幼兒園的也是要賺錢糊口的啊——所以每家為了孩子的前途,還是送孩子讀書的。
那孩子三歲,今年才念幼兒園,之前都是那孩子的媽媽送來的,所以安然一直沒想過那孩子就是原身第一任丈夫的孩子,直到這天,原身的第一任丈夫丁濤過來接孩子,安然才發現,原來原身第一任丈夫的孩子也在這個幼兒園讀書。
這在原身世界,是沒發生過的事。
這也很正常。
原身雖然極力挽回王新國,但這會兒已經跟王新國離了婚。
離了婚,手上物資又全給了王家,再加上手上沒錢,在城裏便呆不下去了,於是便帶著妙妙回到了鄉下,靠父母養著去了。
至於妙妙讀書,自然也因沒錢而沒讀了。
既然沒讀書,自然就不會在這兒碰到她的第一任丈夫,所以沒發生這樣的事,很正常。
看到原身的第一任丈夫丁濤,安然不由惡心。
雖然王新國耳根子軟,王母說什麽就是什麽,但丁濤比王新國更極品,重男輕女,馬上跟生了女兒的老婆離了不算,之後孩子成長,也沒盡過一天撫養義務,要不是安然懶得跟他搞事,要不然就他這行為,都能夠上遺棄罪。
王新國那樣的,還不算特別極品,這樣的人,才叫真正的極品呢!
安然看到了丁濤,丁濤自然也看到了安然。
看安然似乎過的很好,皮膚依然白裏透紅的,他的女兒妙妙小臉兒也同樣白裏透紅,一看就營養充足,長的很好,再看看自己,已經因長期吃不飽,麵黃肌瘦,就算是他疼著寵著的兒子,吃的飽,但因吃不到好的,也顯的幹瘦,根本不像妙妙長的那樣好,丁濤就不由判定,安然肯定吃的好。
想起對方出身農村家庭,父母都種田,丁濤不由明白了兩母女這會兒能吃的很好的原因,想著肯定是她父母有存糧,她吃的好的緣故唄——其實不然,李父李母雖然有米有菜,但自己種的菜,品種有限,安然能帶著孩子吃的好,是因為她空間裏存有各種各樣的菜,營養豐富才好的。
想到了這一層,丁濤當下不由轉起了眼珠子,想著,李安然過的好,要是自己能蹭到好處就好了。
不過李安然是成年人,不好蹭,找她隻怕不行,隻能找妙妙。
妙妙還小,一聽說自己是她父親,隻怕肯定會乖乖聽自己話的,到時哄著她從家裏偷東西給他,豈不是好,五歲的小孩,應該聽的懂他的指揮了。
丁濤越想越美。
……可惜的是,丁濤猜到了開頭,沒猜到結尾。
他以為妙妙一聽說自己是她父親,就能好控製,幫自己從安然家裏偷糧食,但……他忘記了一件事,安然跟他離婚後,很快就結了婚,當時妙妙年紀還小,根本不記事,所以,在她看來,她的爸爸是王新國,這個新冒出來說是她爸爸的人,她覺得,肯定是冒充的。
於是丁濤好不容易瞅到空,跑去跟妙妙說是她爸爸,想讓她偷東西給自己,結果是,妙妙根本不認他。
而妙妙回去後,便將有個陌生叔叔冒充自己爸爸的事說了,安然一問,馬上就知道是丁濤找上了妙妙。
其實不用妙妙說,安然也能知道,就是要翻看一下錄像罷了——安然怕有人傷害到妙妙,所以是在妙妙身上放有微型監視器,還有防禦道具的,雖然在幼兒園,別人並不能害到她,畢竟老師不會讓陌生人將孩子接走的,不過為防萬一,安然還是做了這樣的準備。
現在看這準備還是應該的,畢竟要不是準備妥當,這會兒丁濤萬一對妙妙如何了,還真是防不勝防。
當下安然並未跟妙妙說丁濤的身份,畢竟妙妙還小,安然不想這時候說這樣複雜的事,讓孩子產生錯亂,況且,也怕孩子知道丁濤真是她的親生父親,會因年紀小,不懂事,被丁濤哄騙,所以當下安然隻跟她道:“妙妙真聰明,咱們離陌生人遠一點。”
不過,既然丁濤出現了,隻怕不會善罷甘休的,是肯定會想辦法,逼自己在妙妙跟前承認,他是妙妙爸爸的,到時要是說了當年的真相,這麽小的孩子,聽說親生父親拋棄自己,隻怕對孩子的心理不好,於是當下安然便決定將丁濤收拾一頓,讓他不要出現在妙妙跟前。
想到這兒,安然慶幸當初原身跟第一任丈夫離婚時,不但將自己的戶口遷走了,也將妙妙的戶口遷走了,要不然沒遷走,這會兒讓第一任丈夫拿著妙妙的戶口買糧,那要膈應死,畢竟人家當年重男輕女,看妙妙是小姑娘就離婚,之後也沒養過小姑娘,現在要還能因為是小姑娘的父親,就能靠著她買糧,過更好的生活,可不是要膈應死。
由於代售點很多,所以不需要排隊。
不用擔心代售點會給自己家親戚朋友開綠燈,明明買了不登記的事,都是你上報了多少人在你那兒買了大米或其他糧食,上麵就給你發多少,想做手腳都難。
國家的糧食儲備按正常消耗量,能撐一年,現在每個月發出來的那麽少,自然沒達到正常消耗量,按這個消耗量,國家的糧食儲備夠發三年。
三年後,國家糧食儲備雖然沒了,但不少有先見之明的人,在這期間省吃儉用,頗存下了一些糧,還能撐一會兒。
說膈應,安然這天還真膈應到了——安然也是沒想到,原身第一任丈夫丁濤後來娶妻生的兒子,竟然跟妙妙在同一個幼兒園。
——雖然生活條件越來越不好,但幼兒園還是開著的,幼兒園的收費並未漲價——敢漲價,沒人讀了怎麽辦,開幼兒園的也是要賺錢糊口的啊——所以每家為了孩子的前途,還是送孩子讀書的。
那孩子三歲,今年才念幼兒園,之前都是那孩子的媽媽送來的,所以安然一直沒想過那孩子就是原身第一任丈夫的孩子,直到這天,原身的第一任丈夫丁濤過來接孩子,安然才發現,原來原身第一任丈夫的孩子也在這個幼兒園讀書。
這在原身世界,是沒發生過的事。
這也很正常。
原身雖然極力挽回王新國,但這會兒已經跟王新國離了婚。
離了婚,手上物資又全給了王家,再加上手上沒錢,在城裏便呆不下去了,於是便帶著妙妙回到了鄉下,靠父母養著去了。
至於妙妙讀書,自然也因沒錢而沒讀了。
既然沒讀書,自然就不會在這兒碰到她的第一任丈夫,所以沒發生這樣的事,很正常。
看到原身的第一任丈夫丁濤,安然不由惡心。
雖然王新國耳根子軟,王母說什麽就是什麽,但丁濤比王新國更極品,重男輕女,馬上跟生了女兒的老婆離了不算,之後孩子成長,也沒盡過一天撫養義務,要不是安然懶得跟他搞事,要不然就他這行為,都能夠上遺棄罪。
王新國那樣的,還不算特別極品,這樣的人,才叫真正的極品呢!
安然看到了丁濤,丁濤自然也看到了安然。
看安然似乎過的很好,皮膚依然白裏透紅的,他的女兒妙妙小臉兒也同樣白裏透紅,一看就營養充足,長的很好,再看看自己,已經因長期吃不飽,麵黃肌瘦,就算是他疼著寵著的兒子,吃的飽,但因吃不到好的,也顯的幹瘦,根本不像妙妙長的那樣好,丁濤就不由判定,安然肯定吃的好。
想起對方出身農村家庭,父母都種田,丁濤不由明白了兩母女這會兒能吃的很好的原因,想著肯定是她父母有存糧,她吃的好的緣故唄——其實不然,李父李母雖然有米有菜,但自己種的菜,品種有限,安然能帶著孩子吃的好,是因為她空間裏存有各種各樣的菜,營養豐富才好的。
想到了這一層,丁濤當下不由轉起了眼珠子,想著,李安然過的好,要是自己能蹭到好處就好了。
不過李安然是成年人,不好蹭,找她隻怕不行,隻能找妙妙。
妙妙還小,一聽說自己是她父親,隻怕肯定會乖乖聽自己話的,到時哄著她從家裏偷東西給他,豈不是好,五歲的小孩,應該聽的懂他的指揮了。
丁濤越想越美。
……可惜的是,丁濤猜到了開頭,沒猜到結尾。
他以為妙妙一聽說自己是她父親,就能好控製,幫自己從安然家裏偷糧食,但……他忘記了一件事,安然跟他離婚後,很快就結了婚,當時妙妙年紀還小,根本不記事,所以,在她看來,她的爸爸是王新國,這個新冒出來說是她爸爸的人,她覺得,肯定是冒充的。
於是丁濤好不容易瞅到空,跑去跟妙妙說是她爸爸,想讓她偷東西給自己,結果是,妙妙根本不認他。
而妙妙回去後,便將有個陌生叔叔冒充自己爸爸的事說了,安然一問,馬上就知道是丁濤找上了妙妙。
其實不用妙妙說,安然也能知道,就是要翻看一下錄像罷了——安然怕有人傷害到妙妙,所以是在妙妙身上放有微型監視器,還有防禦道具的,雖然在幼兒園,別人並不能害到她,畢竟老師不會讓陌生人將孩子接走的,不過為防萬一,安然還是做了這樣的準備。
現在看這準備還是應該的,畢竟要不是準備妥當,這會兒丁濤萬一對妙妙如何了,還真是防不勝防。
當下安然並未跟妙妙說丁濤的身份,畢竟妙妙還小,安然不想這時候說這樣複雜的事,讓孩子產生錯亂,況且,也怕孩子知道丁濤真是她的親生父親,會因年紀小,不懂事,被丁濤哄騙,所以當下安然隻跟她道:“妙妙真聰明,咱們離陌生人遠一點。”
不過,既然丁濤出現了,隻怕不會善罷甘休的,是肯定會想辦法,逼自己在妙妙跟前承認,他是妙妙爸爸的,到時要是說了當年的真相,這麽小的孩子,聽說親生父親拋棄自己,隻怕對孩子的心理不好,於是當下安然便決定將丁濤收拾一頓,讓他不要出現在妙妙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