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很正常,畢竟曹氏的孫子要能做皇帝,理論上她就是太皇太後,既然是太皇太後這樣高的地位,她還能將誰放在眼裏?


    看曹氏那樣得瑟,多多少少也能知道她那孫子,會是什麽樣的吧。


    但那時的宣平郡王可說過一句曹氏的不是?不但沒說,連他自己都縱容著她。


    所以這會兒前宣平郡王罵李河不知道低調,前宣平郡王妃才會覺得諷刺,說他是馬後炮,因為他的確就是個馬後炮,畢竟連他自己看李河在宮中混的不錯,也挺得瑟的呢。


    連自己好幾十歲的人都這樣得瑟,更何況隻有十幾歲的孫子了,突然地位提高了,會得瑟成什麽樣,會飄成什麽樣,還用想嗎?


    那時候不知道管教李河,現在倒知道罵了,前宣平郡王妃覺得,新帝有一件事倒沒說錯,那就是,前宣平郡王對李河,的確管教不力。


    雖然覺得前宣平郡王這會兒是在放馬後炮,但前宣平郡王妃現宣國公夫人自然不敢說自家丈夫,當下便將宣國公的意思傳達了下去。


    很快,曹氏和李河便被趕出了家門,哪怕曹氏是宣國公的姬妾,宣國公一想到爵位降了,生氣,也不要了,趕出去了。


    當然了,在被趕出去之前,宣國公府上下給李河列了賠償清單,讓他賠償他們多少多少錢,要是不賠償,就別怪他們將他禁閉在府中,天天一頓打!


    李河被宣國公一頓打,已是打的嚇破了膽,哪敢再天天挨打,於是便給姐姐發了求救信,讓姐姐拿錢救他。


    李縣君聽說了李河的現狀,便跟韓楓說了這事,想讓韓楓救救她弟弟。


    但,今時不比往日,李河失去了大位,現在甚至被新帝盯上了,廢為了平民,還被宣平郡王府,不,宣國公府趕了出來,完全失去了利用價值,比韓楓本人混的還差了,且眼看著,隻要李淆在位一日,李河是再也不能起來了,屬於已經沉了的船,韓楓既然是商人,商人逐利,怎麽可能再在他身上花錢,畢竟那不是純粹浪費麽。


    再加上李縣君最近經常跟家裏其他女人吵,他對她也有些厭煩了,畢竟後宮小說裏,寫男主角對每個美人都好,那是小說裏,現實還是不一樣的,人都是有七情六欲的,怎麽可能對哪一個人一直好,現實中男人都沒做到的事,也就是在小說中做到罷了,而韓楓是現實中人,怎麽可能做到像後宮小說男主那樣對每一個美人憐香惜玉,看誰處在危難之中就解救,所以這時看李縣君為了她弟弟向自己求救,要自己花一大筆錢幫她弟弟,自然就不幹了。


    不過韓楓到底自詡自己是憐香惜玉的人,所以當下也拿了一筆錢出來,然後向李縣君表示,因錢都投進了生產,所以手頭沒多少流動資金,隻能給她這麽多。


    李縣君看韓楓隻拿出了千把兩銀子給她,還不夠她給宣國公府哪一房的索賠,如何願意,隻是,無論她怎麽吵,韓楓也不給她,她也沒辦法了,隻能暗恨,想著韓楓你真是好樣的,這樣的勢利眼!當初看我出身王府,而你自己的生意還剛發展起來,需要找一個大靠山,就對我那叫一個熱絡,尤其是看我弟弟成了皇儲候選人,對我更像是舔狗一樣巴結著,現在看我弟弟沒當成皇帝,還被廢為了庶人,又被宣國公府趕出來了,你就這樣對我!真是太過分了!


    雖因韓楓對她不好,她起了和離的念頭——她可是有爵位的宗室女(雖然李淆將李河貶為庶人,但並未取消李縣君的爵位,所以她還是縣君),和離後還是有大把人願意娶她的,畢竟能跟著升為縣君儀賓,也是有爵位跟俸祿的,是一般落魄的勳貴之家次子最愛聯姻的對象,所以她不怕自己嫁不掉——但到底沒和離,因為她跟韓楓已生了一兒一女兩個孩子,看著孩子稚嫩的眼神,她也舍不得撇下孩子離開。


    既然不能離開,又要不到錢,李縣君沒辦法了,隻能拿出自己的私房,幫弟弟了。


    她當初嫁過來時,韓楓為了討好宣平郡王府,是給了不少聘禮的,然後她的俸祿,韓楓也沒要,畢竟韓楓有的是錢,她那點俸祿,他還是不看在眼裏的,自然不會找她索要,甚至在一開始要討好宣平郡王府,以及覺得她弟弟會上位時,捧著她,還給了她不少錢用。


    也因此,李縣君嫁給韓楓這麽多年,雖因買買買也花了一些錢,但還是存了不少的,這時便拿出了不少,搭救弟弟。


    當然了,她不可能按宣國公府上下人等要求的那樣,給那麽多錢,隻說韓楓不給錢,她沒錢,隻能拿自己的嫁妝還,這是她全部的嫁妝,他們要是還不滿意,她也沒辦法了,那她就不要弟弟了,錢也就不給他們了,讓他們看著辦。


    其實當然不是全部的嫁妝,而隻是一半罷了,這還是她怕給的少了,宣國公府的人不滿意,不放她弟弟出來,才給的,要不然她根本不想給,畢竟韓楓不是人,現在對她不好了,她除了俸祿,得不到什麽外快,這樣一來,她將錢也就慢慢看的緊了,自然不願意花掉大筆錢,來救弟弟。


    宣國公府的人自然也會打聽,的確是聽說韓楓不打算救李河,不由不快,畢竟他們本打算就著這個機會,宰韓楓一頓的,沒想到韓楓不上鉤,不讓宰,隻給一千兩銀子,這讓他們自然不快,想著這是打發叫花子嗎?隻給一千兩,他也給的出手!


    雖然不快,但因宣國公府如今落魄了,還得罪了新帝,卻也不敢拿韓楓如何的,所以這時聽李縣君這樣說了後,雖對韓楓很不滿,但還是接受了李縣君給的錢,按大家先前訂的額度,大家按比例分了下錢,然後將李河和曹氏趕了出去。


    好在李縣君身為縣君,宗人府在她結婚時,是有給一所小宅子的——本朝皇族就是這樣,隻要有分封,宗人府包生老死葬——於是李縣君便將弟弟和祖母,還有母親,安置到了她的小宅子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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