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被我虐死的賤受重生了 作者:三唐海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盛醒盯著電腦發呆,連同事成綺敲門進來都沒聽見。
“看啥這麽認真呢。” 成綺湊過來,泛著清香的長發拂過他的耳邊,盛醒不著痕跡地往旁邊側了側身,“別這樣。”
“別哪樣?”慵懶的笑聲響起,“盛少你以前不是挺花的麽,怎麽現在年紀大了,膽子反而慫了?”
盛醒怎麽也想不到,他剛剛回國工作沒幾天,就在公司裏巧遇了自己的前女友。
他們十八歲相戀,彼此都見過對方家長,因為要各奔前程而分開,沒想到七年不見,當年的乖乖女已經出挑成一個成熟嫵媚的女人了。
盛醒一開始是拒絕的,畢竟吃回頭草是不好的習慣。
不過自己的母親對成綺的印象相當好,因為成綺是他成年後第一個帶回家的女人,家裏條件好,性格獨立自主,是一位工作能力非常優秀的都市白領。
最重要的是,成綺是女的,有生育能力,做父母的表麵說著尊重孩子的選擇,卻還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走上和正常人一樣的軌道。
他今年二十五了。
雖然聽起來離三十歲似乎還有一定的差距,可已經過了那個有資格任性瘋玩的年齡了。
在國外的那三年,和以前留學過的經曆不同,留學的時候知道遲早能回家的,在外工作卻不同,不知道會出現什麽變故,頗有種“獨在異鄉為異客”的感慨。
他決定和成綺處處看。
多麽好笑,三年前有個人用盡辦法想逼婚,可那個人可能怎麽都料不到,改變一個不想結婚的浪蕩子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經曆時間的洗禮。
他並不愛成綺,成綺也不愛他,兩個人都少了年輕時轟轟烈烈燃燒的熱情,他家夠有錢,有能力給一個女人充足的物質保障,成綺夠明事理,和那些初出社會還滿腦子都是不切實際幻想的小姑娘不一樣,無非是各取所需罷了。
不過……畢竟太久沒相處,還需要一定的時間來磨合。
他們家的傳統是主張孩子成家後就要搬出去住的,就連大嫂和他的侄子東東,孤兒寡母的,照樣住在外麵。
女人是一種缺乏安全感的生物,對於房子這種能夠安家的建築總有一種特殊的執念。
盛醒帶著成綺來到新開的樓盤轉悠。
畢竟已經出來工作了,也不好意思跟家裏多要錢,盛醒自己的意思是反正就兩個人住,就隨便挑個150平米的小複式得了,不巧跟來介紹的幾位經理都是知道他家情況的,一個勁推銷旁邊那棟麵積更大裝修更豪華的,成綺眼巴巴瞅了半天,還是懂事地笑笑,“不用了,我覺得這套挺好的。”
盛醒被她的賢淑體諒感動,隨口說了句,“總向家裏要錢實在不好意思,等我以後賺大錢了就買套比這更好的。”
說完後,他恍惚中覺得這句話耳熟,想了一會才憶起,當時那個人抱著自己說,“小醒,我知道這裏比不上你家,等我以後有錢了,就帶著你去看更好的,想要哪套隨便你挑。”
他是得天獨厚的富二代,不管做什麽都有家裏人作為後盾,所以他可以很輕鬆的在女人麵前保證,那麽當初的方天曉,又是抱著什麽心情做出這種保證的呢?
自從那晚宴會後,方天曉就再也沒有纏著他了。
盛醒一開始覺得心慌,今時不同往日,他真的會怕現在的方天曉做出什麽偏激的事情。
幸好,沒有。
也不知道方天曉是不是和他一樣變得成熟了,不再堅持那麽偏執的感情。
不過他始終搞不懂,方天曉為什麽要對自己做出那件事。
他還記得,那個時候他和方天曉剛剛認識,尚未發展成情侶,他還調戲了方天曉幾次,也許那個時候方天曉覺得自己受到了侮辱,就懷恨在心想報複?
不對……記憶有點亂,那麽久遠的事情,他真的記不大清楚了。
他隻記得,在自己三年前出國時,哥哥親口對他說過,方天曉不是一個正常的人,甚至在他還不知道的時候,方天曉就已經在暗中報複他了。
暗中救過他的保鏢還給他看過那個時候拍下的照片,方天曉在跟蹤自己。
不管方天曉是出於什麽原因才這麽做的,他都不能再繼續和一個不正常的人在一塊了。
所以他選擇出國,躲避方天曉的糾纏。
所以他應該和其他二十幾歲的正常男人一樣,娶妻成家,讓方天曉徹底死了這條心。
成綺過來想挽他的手臂,盛醒歎了口氣,問她,“就這麽將就不後悔嗎?”
“可我都二十五了啊。”成綺理了理自己的發鬢,她正處在一個女人最適合結婚的階段,一旦花期過去了就再也輸不起了,起碼對於盛家的家底和大方她知根知底,哪怕做最壞的打算離婚,也照樣能得到很好的補償。
盛醒笑了,“如果那個時候沒有分手就好了。”
也不至於像這樣相敬如賓,各自的利益都算得清楚明白。
成綺略微感傷,“那個時候你太不成熟了,從來不關心我真正想要的是什麽,像現在這樣多好啊。”
盛醒嗆了她一句,“那個時候你也是個傻妞,三言兩語就被所謂的暖男騙走了,我就算毀了容也比他帥,就算破了產也比他有錢,你說你們女人到底圖什麽啊?”
一路無言。
經過一家珠寶行的時候,成綺突然攥了攥他的手,“進去看看吧。”
她看的是鑽戒,各種款式擺在櫃台裏,奢華得很。
店員一看他們俊男美女,氣質出眾,立刻殷勤地來介紹。
盛醒拿起其中一款,突然想起以前,小方同學半夜趁著他睡覺的時候開著夜光燈,把自己偷偷買好的戒指戴在他手上,一遍遍地吻著他的手背,神態虔誠而專注……
他曾經和方天曉把一對情侶結婚前所有能做的事情都做遍了,所以成綺現在所感興趣的每一件事,都讓他不自覺地想起方天曉。
“算了,下次吧。”成綺挑不中自己滿意的款式,習慣性地挽起他的手臂,像是在向那些店員秀恩愛似的,“我們走吧,啊——方總——”
她突然張了張嘴,禮貌地朝店門口突然出現的男人頷首,“您好,這位是我未婚夫。”
方天曉剛才已經在門口觀察了好一會兒了。
他看著兩個人挽手挑選鑽戒,他看到盛醒雖然因為挑選過程稍繁瑣而不耐煩地偷偷皺起眉頭,卻始終對女伴保持著禮貌的風度。
如果是在以前,盛醒麵對這種事一定是嫌煩掉頭到外麵抽煙,直接給錢讓女伴慢慢挑,反正有錢的男人隻要負責結賬就好了。
他的小醒已經長成了一個懂得負責的男人,可站在身邊一起挑選鑽戒的人卻不是他。
“方總,抱歉,我們還有點事。”盛醒禮貌地衝他點了點頭,“再見。”
再見,願再不相見。
作者有話要說: 感謝投雷的小天使們~
主角是受扔了1個地雷投擲時間:2016-08-05 19:50:26
七彩糖扔了1個地雷投擲時間:2016-08-06 12:14:57
夜雨聲煩扔了1個地雷投擲時間:2016-08-06 12:51:30
夜雨聲煩扔了1個地雷投擲時間:2016-08-06 12:51:37
“看啥這麽認真呢。” 成綺湊過來,泛著清香的長發拂過他的耳邊,盛醒不著痕跡地往旁邊側了側身,“別這樣。”
“別哪樣?”慵懶的笑聲響起,“盛少你以前不是挺花的麽,怎麽現在年紀大了,膽子反而慫了?”
盛醒怎麽也想不到,他剛剛回國工作沒幾天,就在公司裏巧遇了自己的前女友。
他們十八歲相戀,彼此都見過對方家長,因為要各奔前程而分開,沒想到七年不見,當年的乖乖女已經出挑成一個成熟嫵媚的女人了。
盛醒一開始是拒絕的,畢竟吃回頭草是不好的習慣。
不過自己的母親對成綺的印象相當好,因為成綺是他成年後第一個帶回家的女人,家裏條件好,性格獨立自主,是一位工作能力非常優秀的都市白領。
最重要的是,成綺是女的,有生育能力,做父母的表麵說著尊重孩子的選擇,卻還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走上和正常人一樣的軌道。
他今年二十五了。
雖然聽起來離三十歲似乎還有一定的差距,可已經過了那個有資格任性瘋玩的年齡了。
在國外的那三年,和以前留學過的經曆不同,留學的時候知道遲早能回家的,在外工作卻不同,不知道會出現什麽變故,頗有種“獨在異鄉為異客”的感慨。
他決定和成綺處處看。
多麽好笑,三年前有個人用盡辦法想逼婚,可那個人可能怎麽都料不到,改變一個不想結婚的浪蕩子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經曆時間的洗禮。
他並不愛成綺,成綺也不愛他,兩個人都少了年輕時轟轟烈烈燃燒的熱情,他家夠有錢,有能力給一個女人充足的物質保障,成綺夠明事理,和那些初出社會還滿腦子都是不切實際幻想的小姑娘不一樣,無非是各取所需罷了。
不過……畢竟太久沒相處,還需要一定的時間來磨合。
他們家的傳統是主張孩子成家後就要搬出去住的,就連大嫂和他的侄子東東,孤兒寡母的,照樣住在外麵。
女人是一種缺乏安全感的生物,對於房子這種能夠安家的建築總有一種特殊的執念。
盛醒帶著成綺來到新開的樓盤轉悠。
畢竟已經出來工作了,也不好意思跟家裏多要錢,盛醒自己的意思是反正就兩個人住,就隨便挑個150平米的小複式得了,不巧跟來介紹的幾位經理都是知道他家情況的,一個勁推銷旁邊那棟麵積更大裝修更豪華的,成綺眼巴巴瞅了半天,還是懂事地笑笑,“不用了,我覺得這套挺好的。”
盛醒被她的賢淑體諒感動,隨口說了句,“總向家裏要錢實在不好意思,等我以後賺大錢了就買套比這更好的。”
說完後,他恍惚中覺得這句話耳熟,想了一會才憶起,當時那個人抱著自己說,“小醒,我知道這裏比不上你家,等我以後有錢了,就帶著你去看更好的,想要哪套隨便你挑。”
他是得天獨厚的富二代,不管做什麽都有家裏人作為後盾,所以他可以很輕鬆的在女人麵前保證,那麽當初的方天曉,又是抱著什麽心情做出這種保證的呢?
自從那晚宴會後,方天曉就再也沒有纏著他了。
盛醒一開始覺得心慌,今時不同往日,他真的會怕現在的方天曉做出什麽偏激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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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記憶有點亂,那麽久遠的事情,他真的記不大清楚了。
他隻記得,在自己三年前出國時,哥哥親口對他說過,方天曉不是一個正常的人,甚至在他還不知道的時候,方天曉就已經在暗中報複他了。
暗中救過他的保鏢還給他看過那個時候拍下的照片,方天曉在跟蹤自己。
不管方天曉是出於什麽原因才這麽做的,他都不能再繼續和一個不正常的人在一塊了。
所以他選擇出國,躲避方天曉的糾纏。
所以他應該和其他二十幾歲的正常男人一樣,娶妻成家,讓方天曉徹底死了這條心。
成綺過來想挽他的手臂,盛醒歎了口氣,問她,“就這麽將就不後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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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綺略微感傷,“那個時候你太不成熟了,從來不關心我真正想要的是什麽,像現在這樣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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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的是鑽戒,各種款式擺在櫃台裏,奢華得很。
店員一看他們俊男美女,氣質出眾,立刻殷勤地來介紹。
盛醒拿起其中一款,突然想起以前,小方同學半夜趁著他睡覺的時候開著夜光燈,把自己偷偷買好的戒指戴在他手上,一遍遍地吻著他的手背,神態虔誠而專注……
他曾經和方天曉把一對情侶結婚前所有能做的事情都做遍了,所以成綺現在所感興趣的每一件事,都讓他不自覺地想起方天曉。
“算了,下次吧。”成綺挑不中自己滿意的款式,習慣性地挽起他的手臂,像是在向那些店員秀恩愛似的,“我們走吧,啊——方總——”
她突然張了張嘴,禮貌地朝店門口突然出現的男人頷首,“您好,這位是我未婚夫。”
方天曉剛才已經在門口觀察了好一會兒了。
他看著兩個人挽手挑選鑽戒,他看到盛醒雖然因為挑選過程稍繁瑣而不耐煩地偷偷皺起眉頭,卻始終對女伴保持著禮貌的風度。
如果是在以前,盛醒麵對這種事一定是嫌煩掉頭到外麵抽煙,直接給錢讓女伴慢慢挑,反正有錢的男人隻要負責結賬就好了。
他的小醒已經長成了一個懂得負責的男人,可站在身邊一起挑選鑽戒的人卻不是他。
“方總,抱歉,我們還有點事。”盛醒禮貌地衝他點了點頭,“再見。”
再見,願再不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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