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份談話記錄:談話對象是張望高,談話地點在張望高家的後院,談話時間是一九六一年七月十九日晚六點――六點半,時間緊接在和花二麻子的談話之後。[]
問:請你回憶一下,七月十三號的下午,你在幹什麽?
答:吃過中飯以後,彭海來找我打麻將,我喊來了孫秉國,常和我們在一起打麻將的趙左撇子下圩打漁去了,我就到花家村喊來了花二麻子,他當時正在睡大頭覺,又喝了不少酒,不想來,我硬把他拖來了。
問:你們的麻將一直打到什麽時候?
回答:打到天快黑的時候,張望高的老婆來了――張望高怕老婆,我們就散了。
問:花二麻子中途沒有離開過你家嗎?
回答:老二中途沒有離開,哦,中途到茅廁小了兩次便。
問:小便多長時間?
回答:茅廁就在我們家後院,也就一兩分鍾的樣子。
這次談話的時間短,記錄少,下麵還有一段補充說明:張望高、彭海和張望高的老婆也證實,郭筱蘭出事的當天下午,花二麻子確實在張家煙酒店打麻將,其間離開過兩次,每次都不超過兩分鍾,其中一次,是和張望高一同如廁的。譚科長和向陽還走訪了在花家渡口擺渡的段高山,段高山證實,七月十三號下午一點多鍾,張望高到花家村去,一袋旱煙的功夫,張望高和花二麻子上了渡船,花二麻子滿嘴酒氣,晚上天快黑的時候,花二麻子回村去了。
最後的結論是花二麻子沒有作案的時間。
第五份談話記錄,談話對象是花家村小學的校長兼老師茅和平,談話地點在校長兼老師辦公室――也就是祠堂的禮堂。
問:你們學校有幾個班級?
答:有兩個班級?
問:兩個班級?是幾年級?
答:六個年級。
問:六個年級?兩個班,怎麽上課?我不明白。
答:兩個班是複式班,一個班是一、二、三年級,一個班是四、五、六年級。
問:三個年級在一起怎麽上課?
答:一個年級上課,另兩個年級安排預習,或者布置作業,好在學生不是很多。
問:這樣上課,老師不是很累嗎?
答:沒有辦法,就三個老師,學生也少,隻能這麽上課。
問:都是哪裏的學生?
答:我們大隊十幾個生產隊的孩子,還有附近幾個大隊的孩子。
問:學校開設哪些科目?
回答:一般學校有的課程,我們這裏都有。
問:照這麽講,三個老師都是全能教師了?
答:不錯,語文、算術、體育、音樂都能拿起來,好在,孩子們要求也不高,體育、音樂無非是帶孩子們玩玩――唱唱動動。
前麵這一段對話似乎和案子沒有什麽關係。
問:花長雲一直住在祠堂嗎?
答:對,我到這個學校來的時候,他就住在這裏了。
問:他平時都幹些什麽?
答:早上把祠堂的門打開,晚上,把門關上。就這些,他是一個瞎子,能做這些就已經不容易了。對了,有時候,他還幫我們掃掃院子。
問:他能掃幹淨嗎?
答:大差不離吧!
問:花長雲的眼睛看不見,他平時怎麽生活呢?
答:村子裏麵時常有人來,幫他縫縫補補,但主要靠他自己,做飯、洗衣、拎水,他都能做,習慣的動作。熟悉的路線,在我看來,和正常人沒有什麽兩樣,平時,孩子們也會幫他拎水,幫他燒火。
問:孩子們都喜歡他嗎?
答:孩子們下課和放學以後,都喜歡和他呆在一起。
問:他給孩子們東西吃嗎?
答:相反,孩子們時不時從家裏麵帶些東西給他吃。
問:這是為什麽?
答:他會講故事啊!還會拉胡琴――花長雲以前說過書。
問:七月十三號下午,在學校放學之後的一段時間,花長雲在祠堂裏麵嗎?
答:在祠堂,他在屋子裏麵拉胡琴,每天放學以後,學生都離開了祠堂,這時候,他就會拉一會胡琴。
問:另外兩位老師呢?
答:我們三個人都在辦公室裏麵批改作業,我們教的是複式班,在離開學校之前,必須把作業批改出來,要不然第二天沒法上課。
問:你們是什麽時候離開學校的呢?
答:我們走的時候,天快黑了,對了,我走到前村的時候,看到郭隊長正帶著人朝花家大塘走。我就隨郭隊長一塊去了。
問:另外兩位老師呢?
答:他們一個住在文俊大隊,一個住在街上,離開祠堂以後,一個往後村方向去了,一個往渡口方向去了,他們沒有撞到這件事情――他們是第二天早上知道這件事情的。(.無彈窗廣告)
問:你們離開祠堂的時候,花長雲還在拉胡琴嗎?
答:在我們就要離開祠堂的時候,花長雲正在灶膛裏麵燒火做飯。
從這段談話來看,譚曉飛心事還是非常細密的,他連根本就不具備作案條件的瞎子花長雲都沒有放過,順便還了解到了三位老師的活動情況,從茅校長提供的情況來看,在郭筱蘭遇害的時間段裏,三個老師都在辦公室裏麵批改作業。
為了證實茅校長所提供的情況,譚曉飛和向陽在結束和茅校長的談話以後,迅速趕往文俊大隊和徐集去見兩外兩位老師,他們的說法和茅校長完全一致。他們甚至還提到了花長雲所拉的曲子,就是他在說書的時候常拉的曲子。花長雲回到花家村以後,大隊為了解決花長雲口糧的問題,一遇到農閑的時候,就會讓花長雲到各個村子去說書,每次說書,生產隊都會給一些糧食。
第六份談話記錄,談話對象是徐建國,談話地點在徐集鎮徐建國家――徐建國是另外兩位老師之一,談話時間是七月十九號晚上七點――七點一刻。
問:你們的放學時間一般是在幾點?
答:四點半鍾左右。
問:七月十三號下午放學以後,學校裏麵都有哪些人?
答:三個老師都在辦公室處理作業。
問:什麽時候離開祠堂的?
答:天快黑的時候。
問:三個人一陣走的嗎?
答:我們一起離開學校的。
問:除了你們三個人,祠堂裏麵還有誰?
答:沒有人了,對了,還有瞎子花長雲。
問:花長雲在做什麽?
答:放學以後,他開始拉胡琴,我們走的時候,他在做飯――在灶膛燒火。
在這份談話記錄的下麵,譚曉飛和向陽做了一些補充說明,大家都知道,和另外兩位老師的談話的目的就是從側麵印證茅校長的話。
第七份談話記錄,談話對象是馬迎忠――馬迎忠就是第三位老師,談話地點在文俊大隊劉馬生產隊馬迎忠的家,談話時間是一九六一年七月十九日晚七點五十――八點二十分。
問:馬老師,郭筱蘭的事情,你怎麽看?
答:我們很震驚,在花家大塘,這種事情已經不是一次了。
問:你指的是花三妹之死嗎?
答:對。花三妹是一個非常愛讀書的孩子,七八歲的時候,她經常跑到我們的教室窗戶外麵去看我們上課,茅校長和我到她家去過,可他父母說什麽都不同意讓三妹讀書,我們好說歹說,他爹才勉強同意她來念書,可,讀了一年多,三妹就輟學了。不過,三妹家裏麵確實太窮,茅校長說不收學費,可花長鬆還是沒有領我們的情――那是一個冥頑不靈認死理的人。
問:你是不是覺得花三妹死的蹊蹺?
答:以前,我們沒有往這方麵想,自從發生了郭筱蘭的事情以後,我覺的花三妹的淹死一定有問題。你們能從郭筱蘭的案子想到花三妹的死,說明你們一定能把這個案子弄一個水落石出。這幾天,我們一直在談郭筱蘭的死,她是從我們這裏考到徐集中學的,後來又考上了縣中學,他在我們這裏讀書的時候,我們手上文學方麵的書籍都被她讀完了。那可是一個品學兼優的學生,她可是我們學校和花家村的驕傲,沒有想到會出這種事情。
問:郭筱蘭出事的那一天下午――四點半鍾到天黑之前,你在學校嗎?
答:我們三個人都在學校,我們是天黑之前離開學校的。
問:祠堂裏麵除了你們三個人,還有其它人嗎?
答:沒有了,就我們三個人。
問:不是還有一個花長雲嗎?
答:他是一個瞎子,我沒有想到他,對,他也在學校裏麵。他先是拉胡琴,我們走的時候,看到他在廚房裏麵弄晚飯。
其它幾份談話記錄沒有什麽實際內容,歸納起來,尋覓不到一點案件的線索,這三份談話記錄涉及到人一共又五個人,他們分別是郭隊長、趙大炮的三兒媳婦魯柳葉、趙大炮的堂嬸梁曹氏、桂子家的鄰居――住在村西頭第一家的花紅旗的母親花張氏,還有花老二――即花二麻子的老婆馬雙雙。
對於這幾個人,筆者還要說明一下,在案子的偵破過程中,這些人還會出現。
魯柳葉是趙大炮家剛過門的兒媳婦,七月十號結的婚,七月十三號的下午,她四點多鍾的時候――郭筱蘭應該是在這時候遭遇毒手的,魯柳葉曾經和小姑子到大塘去洗衣服,經過實地勘察,魯柳葉所在的碼頭和郭筱蘭出事的碼頭被一片蘆葦擋住了視線――魯柳葉所在的碼頭的位置在大塘北岸最東邊一個碼頭,整個大塘像一個“s”型,這姑嫂倆什麽都沒有看見,也沒有聽到什麽動靜。不過,他們提到了一個比較重要的細節,在他們離開碼頭之前,在祠堂方向――在蘆葦蕩的上空,有一群鳥突然起飛,譚曉飛和向陽估計,這應該是郭筱蘭遭遇不測的時間。細心的譚曉飛還特別詢問了姑嫂倆看到群鳥亂飛的時間。魯柳葉說,大概在五點鍾左右,他們姑嫂倆在大塘耽擱的時間大概在半個小時左右。
這也就是說,郭筱蘭出事的時間應該是在五點鍾左右。
梁曹氏是一個年近古稀的老人,她沒有下地幹活,四點多鍾的時候,她到自己家的菜地挖蘿卜和青菜,她家的菜地距離案發地比較近,在她家的菜地,能看到祠堂的屋脊和蘆葦蕩裏麵的老榆樹,而老榆樹距離郭筱蘭出事的碼頭隻有五十幾米的樣子。在蘆葦蕩裏麵有很多雜樹,但獨有這棵老榆樹最為顯眼。梁曹氏也看到群鳥驚飛的畫麵,在此期間她隻看到一個人從祠堂方向走過來一個人,此人是徐集街上人,此人姓閔,名寶亮,此人每天走村串戶,專門販賣油條,當時,在村民的眼裏,這油條可是精貴的東西,一般人家都用魚和雞蛋換,一個雞蛋可換一根油條,魚根據大小長短,可換一根、兩根、三根不等。鄉下娃,沒有零食吃,用油條打發他們,可是上上之選。
後經過調查,閔寶亮確實是從祠堂方向過來的,時間在五點半鍾左右,譚曉飛和向陽沒有去找閔寶亮了解情況,而是到前村走訪了兩戶人家――因為,閔寶亮既然路過祠堂,肯定要走前村。無巧不成書,住在前村西頭第一家的徐長水的母親證實,她不但見到了閔寶亮,還請閔寶亮在自己家的院子裏麵坐了將近半個時辰――半個時辰就是一個小時,從學生放學的時候開始,一直坐到天快上黑影子了,這樣算來,和梁曹氏見到閔寶亮的時間是吻合的。那閔寶亮之所以在徐家水家坐了半個時辰,是徐長水的母親想請閔寶亮給自己的小兒子張羅一門婚事,徐家的鄰居――郭侉子的老婆也在徐家,閔寶亮還在徐家吃了一碗葷油雞蛋麵。
桂子家的鄰居――花紅旗的母親花張氏,在自己家門前編蘆席,除了放學的孩子,她看到兩個人從她家門口經過,這三個人是閔寶亮和馬迎忠。
下麵,我們再來看看“61。7。16”案的有關實物。
實物有兩類,共七件,一類就是前麵提到的那根毛發,另一類是衣物――是郭筱蘭入殮之前換下來的衣服,還包括死者生前穿過的鞋襪,鞋襪隻有一隻,至於另一隻鞋子和另一隻襪子,郭家人始終沒有找到。
問:請你回憶一下,七月十三號的下午,你在幹什麽?
答:吃過中飯以後,彭海來找我打麻將,我喊來了孫秉國,常和我們在一起打麻將的趙左撇子下圩打漁去了,我就到花家村喊來了花二麻子,他當時正在睡大頭覺,又喝了不少酒,不想來,我硬把他拖來了。
問:你們的麻將一直打到什麽時候?
回答:打到天快黑的時候,張望高的老婆來了――張望高怕老婆,我們就散了。
問:花二麻子中途沒有離開過你家嗎?
回答:老二中途沒有離開,哦,中途到茅廁小了兩次便。
問:小便多長時間?
回答:茅廁就在我們家後院,也就一兩分鍾的樣子。
這次談話的時間短,記錄少,下麵還有一段補充說明:張望高、彭海和張望高的老婆也證實,郭筱蘭出事的當天下午,花二麻子確實在張家煙酒店打麻將,其間離開過兩次,每次都不超過兩分鍾,其中一次,是和張望高一同如廁的。譚科長和向陽還走訪了在花家渡口擺渡的段高山,段高山證實,七月十三號下午一點多鍾,張望高到花家村去,一袋旱煙的功夫,張望高和花二麻子上了渡船,花二麻子滿嘴酒氣,晚上天快黑的時候,花二麻子回村去了。
最後的結論是花二麻子沒有作案的時間。
第五份談話記錄,談話對象是花家村小學的校長兼老師茅和平,談話地點在校長兼老師辦公室――也就是祠堂的禮堂。
問:你們學校有幾個班級?
答:有兩個班級?
問:兩個班級?是幾年級?
答:六個年級。
問:六個年級?兩個班,怎麽上課?我不明白。
答:兩個班是複式班,一個班是一、二、三年級,一個班是四、五、六年級。
問:三個年級在一起怎麽上課?
答:一個年級上課,另兩個年級安排預習,或者布置作業,好在學生不是很多。
問:這樣上課,老師不是很累嗎?
答:沒有辦法,就三個老師,學生也少,隻能這麽上課。
問:都是哪裏的學生?
答:我們大隊十幾個生產隊的孩子,還有附近幾個大隊的孩子。
問:學校開設哪些科目?
回答:一般學校有的課程,我們這裏都有。
問:照這麽講,三個老師都是全能教師了?
答:不錯,語文、算術、體育、音樂都能拿起來,好在,孩子們要求也不高,體育、音樂無非是帶孩子們玩玩――唱唱動動。
前麵這一段對話似乎和案子沒有什麽關係。
問:花長雲一直住在祠堂嗎?
答:對,我到這個學校來的時候,他就住在這裏了。
問:他平時都幹些什麽?
答:早上把祠堂的門打開,晚上,把門關上。就這些,他是一個瞎子,能做這些就已經不容易了。對了,有時候,他還幫我們掃掃院子。
問:他能掃幹淨嗎?
答:大差不離吧!
問:花長雲的眼睛看不見,他平時怎麽生活呢?
答:村子裏麵時常有人來,幫他縫縫補補,但主要靠他自己,做飯、洗衣、拎水,他都能做,習慣的動作。熟悉的路線,在我看來,和正常人沒有什麽兩樣,平時,孩子們也會幫他拎水,幫他燒火。
問:孩子們都喜歡他嗎?
答:孩子們下課和放學以後,都喜歡和他呆在一起。
問:他給孩子們東西吃嗎?
答:相反,孩子們時不時從家裏麵帶些東西給他吃。
問:這是為什麽?
答:他會講故事啊!還會拉胡琴――花長雲以前說過書。
問:七月十三號下午,在學校放學之後的一段時間,花長雲在祠堂裏麵嗎?
答:在祠堂,他在屋子裏麵拉胡琴,每天放學以後,學生都離開了祠堂,這時候,他就會拉一會胡琴。
問:另外兩位老師呢?
答:我們三個人都在辦公室裏麵批改作業,我們教的是複式班,在離開學校之前,必須把作業批改出來,要不然第二天沒法上課。
問:你們是什麽時候離開學校的呢?
答:我們走的時候,天快黑了,對了,我走到前村的時候,看到郭隊長正帶著人朝花家大塘走。我就隨郭隊長一塊去了。
問:另外兩位老師呢?
答:他們一個住在文俊大隊,一個住在街上,離開祠堂以後,一個往後村方向去了,一個往渡口方向去了,他們沒有撞到這件事情――他們是第二天早上知道這件事情的。(.無彈窗廣告)
問:你們離開祠堂的時候,花長雲還在拉胡琴嗎?
答:在我們就要離開祠堂的時候,花長雲正在灶膛裏麵燒火做飯。
從這段談話來看,譚曉飛心事還是非常細密的,他連根本就不具備作案條件的瞎子花長雲都沒有放過,順便還了解到了三位老師的活動情況,從茅校長提供的情況來看,在郭筱蘭遇害的時間段裏,三個老師都在辦公室裏麵批改作業。
為了證實茅校長所提供的情況,譚曉飛和向陽在結束和茅校長的談話以後,迅速趕往文俊大隊和徐集去見兩外兩位老師,他們的說法和茅校長完全一致。他們甚至還提到了花長雲所拉的曲子,就是他在說書的時候常拉的曲子。花長雲回到花家村以後,大隊為了解決花長雲口糧的問題,一遇到農閑的時候,就會讓花長雲到各個村子去說書,每次說書,生產隊都會給一些糧食。
第六份談話記錄,談話對象是徐建國,談話地點在徐集鎮徐建國家――徐建國是另外兩位老師之一,談話時間是七月十九號晚上七點――七點一刻。
問:你們的放學時間一般是在幾點?
答:四點半鍾左右。
問:七月十三號下午放學以後,學校裏麵都有哪些人?
答:三個老師都在辦公室處理作業。
問:什麽時候離開祠堂的?
答:天快黑的時候。
問:三個人一陣走的嗎?
答:我們一起離開學校的。
問:除了你們三個人,祠堂裏麵還有誰?
答:沒有人了,對了,還有瞎子花長雲。
問:花長雲在做什麽?
答:放學以後,他開始拉胡琴,我們走的時候,他在做飯――在灶膛燒火。
在這份談話記錄的下麵,譚曉飛和向陽做了一些補充說明,大家都知道,和另外兩位老師的談話的目的就是從側麵印證茅校長的話。
第七份談話記錄,談話對象是馬迎忠――馬迎忠就是第三位老師,談話地點在文俊大隊劉馬生產隊馬迎忠的家,談話時間是一九六一年七月十九日晚七點五十――八點二十分。
問:馬老師,郭筱蘭的事情,你怎麽看?
答:我們很震驚,在花家大塘,這種事情已經不是一次了。
問:你指的是花三妹之死嗎?
答:對。花三妹是一個非常愛讀書的孩子,七八歲的時候,她經常跑到我們的教室窗戶外麵去看我們上課,茅校長和我到她家去過,可他父母說什麽都不同意讓三妹讀書,我們好說歹說,他爹才勉強同意她來念書,可,讀了一年多,三妹就輟學了。不過,三妹家裏麵確實太窮,茅校長說不收學費,可花長鬆還是沒有領我們的情――那是一個冥頑不靈認死理的人。
問:你是不是覺得花三妹死的蹊蹺?
答:以前,我們沒有往這方麵想,自從發生了郭筱蘭的事情以後,我覺的花三妹的淹死一定有問題。你們能從郭筱蘭的案子想到花三妹的死,說明你們一定能把這個案子弄一個水落石出。這幾天,我們一直在談郭筱蘭的死,她是從我們這裏考到徐集中學的,後來又考上了縣中學,他在我們這裏讀書的時候,我們手上文學方麵的書籍都被她讀完了。那可是一個品學兼優的學生,她可是我們學校和花家村的驕傲,沒有想到會出這種事情。
問:郭筱蘭出事的那一天下午――四點半鍾到天黑之前,你在學校嗎?
答:我們三個人都在學校,我們是天黑之前離開學校的。
問:祠堂裏麵除了你們三個人,還有其它人嗎?
答:沒有了,就我們三個人。
問:不是還有一個花長雲嗎?
答:他是一個瞎子,我沒有想到他,對,他也在學校裏麵。他先是拉胡琴,我們走的時候,看到他在廚房裏麵弄晚飯。
其它幾份談話記錄沒有什麽實際內容,歸納起來,尋覓不到一點案件的線索,這三份談話記錄涉及到人一共又五個人,他們分別是郭隊長、趙大炮的三兒媳婦魯柳葉、趙大炮的堂嬸梁曹氏、桂子家的鄰居――住在村西頭第一家的花紅旗的母親花張氏,還有花老二――即花二麻子的老婆馬雙雙。
對於這幾個人,筆者還要說明一下,在案子的偵破過程中,這些人還會出現。
魯柳葉是趙大炮家剛過門的兒媳婦,七月十號結的婚,七月十三號的下午,她四點多鍾的時候――郭筱蘭應該是在這時候遭遇毒手的,魯柳葉曾經和小姑子到大塘去洗衣服,經過實地勘察,魯柳葉所在的碼頭和郭筱蘭出事的碼頭被一片蘆葦擋住了視線――魯柳葉所在的碼頭的位置在大塘北岸最東邊一個碼頭,整個大塘像一個“s”型,這姑嫂倆什麽都沒有看見,也沒有聽到什麽動靜。不過,他們提到了一個比較重要的細節,在他們離開碼頭之前,在祠堂方向――在蘆葦蕩的上空,有一群鳥突然起飛,譚曉飛和向陽估計,這應該是郭筱蘭遭遇不測的時間。細心的譚曉飛還特別詢問了姑嫂倆看到群鳥亂飛的時間。魯柳葉說,大概在五點鍾左右,他們姑嫂倆在大塘耽擱的時間大概在半個小時左右。
這也就是說,郭筱蘭出事的時間應該是在五點鍾左右。
梁曹氏是一個年近古稀的老人,她沒有下地幹活,四點多鍾的時候,她到自己家的菜地挖蘿卜和青菜,她家的菜地距離案發地比較近,在她家的菜地,能看到祠堂的屋脊和蘆葦蕩裏麵的老榆樹,而老榆樹距離郭筱蘭出事的碼頭隻有五十幾米的樣子。在蘆葦蕩裏麵有很多雜樹,但獨有這棵老榆樹最為顯眼。梁曹氏也看到群鳥驚飛的畫麵,在此期間她隻看到一個人從祠堂方向走過來一個人,此人是徐集街上人,此人姓閔,名寶亮,此人每天走村串戶,專門販賣油條,當時,在村民的眼裏,這油條可是精貴的東西,一般人家都用魚和雞蛋換,一個雞蛋可換一根油條,魚根據大小長短,可換一根、兩根、三根不等。鄉下娃,沒有零食吃,用油條打發他們,可是上上之選。
後經過調查,閔寶亮確實是從祠堂方向過來的,時間在五點半鍾左右,譚曉飛和向陽沒有去找閔寶亮了解情況,而是到前村走訪了兩戶人家――因為,閔寶亮既然路過祠堂,肯定要走前村。無巧不成書,住在前村西頭第一家的徐長水的母親證實,她不但見到了閔寶亮,還請閔寶亮在自己家的院子裏麵坐了將近半個時辰――半個時辰就是一個小時,從學生放學的時候開始,一直坐到天快上黑影子了,這樣算來,和梁曹氏見到閔寶亮的時間是吻合的。那閔寶亮之所以在徐家水家坐了半個時辰,是徐長水的母親想請閔寶亮給自己的小兒子張羅一門婚事,徐家的鄰居――郭侉子的老婆也在徐家,閔寶亮還在徐家吃了一碗葷油雞蛋麵。
桂子家的鄰居――花紅旗的母親花張氏,在自己家門前編蘆席,除了放學的孩子,她看到兩個人從她家門口經過,這三個人是閔寶亮和馬迎忠。
下麵,我們再來看看“61。7。16”案的有關實物。
實物有兩類,共七件,一類就是前麵提到的那根毛發,另一類是衣物――是郭筱蘭入殮之前換下來的衣服,還包括死者生前穿過的鞋襪,鞋襪隻有一隻,至於另一隻鞋子和另一隻襪子,郭家人始終沒有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