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備又沒買到東西,豬狗羊一頭沒買到。


    劉備回來告罪。


    而後劉備沒有立刻離開,而是和李孟羲談到了去買東西遇到的事。


    劉備說,讓遊騎前去,要是遇到村落,按李孟羲說的方法還好,遊騎多立旗幟,少舉刀槍,且可使兩騎前去交涉,另兩騎在後戒備。


    李孟羲想到的交涉方法已經很規範了。


    但是,李孟羲隻想到了遇到村落的情況,而未忽略了在半路遇到鄉人的情況。


    遇村再去交涉,跟半路遇到個人再上前交涉,這是兩回事。


    遊騎們並不都是口舌伶俐之人,也並不都是太通曉禮數之人,廝殺漢說話直來直去,往往少了點禮數。


    劉備有感於此,於是就想著跟李孟羲商量一下,看李孟羲能不能想出什麽好主意,就像若是遇到村落,交涉的次序如何,製定成法,讓士卒們依例遵守。


    看李孟羲能不能像前邊那樣,再想想路遇鄉人,騎兵上前交涉的流程應該如何。


    劉備也太看的起李孟羲了,他這一問,把李孟羲都問懵逼了。


    我咋知道半路遇到了個人,該怎麽交涉,李孟羲心裏直嘀咕。


    這玩意兒得靠情商的好嘛。


    就算一樣的交涉流程,偏偏就有些人,很有親和力,上去三兩句就能交涉成功。


    而有些人呢,哪怕他是滿臉堆笑呢,你一看就覺得不喜歡,這能交涉成功才怪了呢。


    因此,劉備問,若路遇鄉人,士卒如何交涉才好。


    李孟羲語滯半天,問劉備,“那依玄德公看,該如何交涉?”李孟羲把問題反丟給了劉備。


    劉備在馬上,沉思片刻。


    “路人半途遇我,我遊騎數騎,路人見之,必有驚慌。


    故,首要之舉,當安其心。


    可使一人下馬,徒步迎上問詢,餘者,停留在後,不使鄉民驚慌。


    而後,及交涉,需擇一麵目和善之人,溫聲細語,禮數周全,細細說明來意。


    再後,先把錢放於鄉人之手,再問,是否可帶我去方圓村落采買。


    如此,鄉人得我錢財,一者,不想舍財,二者,見我隻一騎下馬徒步而來,禮數周全,似無惡意。


    兩下相因,成算多已。”


    劉備按自己所想,娓娓道來。


    李孟羲聽的直點頭。


    劉備所說,大致包含三條交涉規範,一個是,半路遇了鄉人,立刻把馬停在道上,別嚇到人家。


    二是,讓一個麵目和善的士卒下馬步行,前去交涉。


    三是,說完來意後,直接給錢,給完錢,再說,能否帶著去附近村落買點東西。


    這三步一套做完,大致能把交涉成功率提高很多。


    但凡涉及到人情世故,劉備的水平高極了,李孟羲很是佩服。


    劉備說這一通交涉的方法,李孟羲認為很好了,麵麵俱到的。


    就按這個就行了。


    所剩的問題,好像隻有一個了,那就是懂禮數,善言談,並且麵目和善,能讓人信服的人去哪裏找。


    李孟羲到此時,才突然意識到。


    本以為,讓遊騎離隊四處采買,是一件商業行為。


    沒想到,不僅僅是單純的商業行為,更是外交行為。


    本來,李孟羲之前特意搜羅了一些幹過小商小販的通曉物價的人才,好在交易的時候更專業一點。


    現在跟劉備這麽一交流,李孟羲突然就發現,外交人才好像比單純的商業人才,現下更有用。


    遇到路人,總得跟人家交涉好,才能接下來的交易不是。


    若交涉不好,人家不願帶你去,無法促成交易,準備再多的小商販也不行了。


    想及前世,難怪,好多公司,銷售人員拿的錢比研發人員多多了。


    畢竟,東西做的再好,沒辦法打開銷路,是斷然不行的。


    外交一詞,用於遊騎商隊,恰如其分。


    再往大了想,若是日後,軍隊規模大了。


    出發時,若是糧草啥的帶的不夠,大軍跨州越境,人生地不熟的,有時會需要向當地勢力買糧食啥的。


    要是沒有優秀的外交人才,派一個愣頭青去買糧食,人家要是不賣,或者態度惡劣了一點,愣頭青跟人家起了衝突。


    買不到糧食倒也罷了,萬一,腦子一熱,跟人家起了衝突。


    然後,幾個士兵的毆鬥,本地勢力氣不過,帶兵來攻打我軍,如此,一戰下來,我軍就算能贏,也勢必死傷眾多。


    這種事端,極有可能發生,而不是危言聳聽。


    特別,如果是負責買糧的是張飛張三將軍,那危險了。張飛帶著幾車財貨,跑了好遠,天熱的不行,心情也煩躁的不行,到了城下,說要買糧。


    恰逢守城的是個混人,見城下一黑廝說買糧,這黑廝打擾了弟兄幾個吃酒,這混人也喝了幾兩酒,膽氣上湧,指著城下黑廝就罵,“哪裏來的餓狗!我幾時要賣糧於你!”


    以張飛張三爺的暴脾氣,被這麽一罵,還忍得了?


    然後,哪怕僅帶著幾十個押運錢財的士兵,他張飛都敢攻城。


    不管衝突為何而起,一旦戰端開啟,就不受控製。


    一場大戰,在所難免。


    而我軍初衷隻是為了買糧,糧沒買到,還打了一仗,無論勝負,都虧大發了。


    讓張飛去幹外交,會是災難。


    而此事,正確的處理方法是什麽呢?


    買糧隊到了城下,向城頭說,我軍要買糧。


    然後,守城的混人,因為打擾了其吃酒,趁著酒勁,對城下我軍將領破口大罵。


    此時,負責交涉的人,應該麵色如常,根本不把這件事放在心上,管他怎麽罵,就當沒聽見。


    不管被怎麽罵,我軍頭目依然禮數周全,朝城頭上喊,勞煩通秉上官,幫忙問下,是否可賣給我軍糧食。


    然後,後續發展可能是這樣。


    城頭混賬依然在破口大罵,過了一會兒,有高級將領聞聲過來巡視,聽到有人叫罵,便過去看看是怎麽回事。


    過去一看,自己的人對人家破口大罵,人家不僅不在意,不僅沒有回罵,反而禮數周到。


    高級將領一看,忙去回稟上官。


    當上官聽聞此事,聽說有誰人的大軍路過,人家帶著錢,想買點糧食,可守城士兵不由分說的罵人家餓狗。


    這下,城中守官嚇出了一身冷汗。


    人家大軍過境,何苦觸怒人家,一個不慎,城毀人亡。


    遠道是客,可守城士卒不堪,辱罵在先,人家不僅沒有回罵,禮數恭敬依舊。


    自知失了禮數在前,又怕惹怒過境大軍,此城主官為了彌補過失,不僅同意了賣糧,而且因為理虧,為了彌補過錯,還把糧價壓的比較低,賣的也比較多。


    這樣一來,糧不就買到了嗎。


    一個是張三將軍買糧,糧沒買到,還打了一仗,我軍死傷無數。


    一個是專業的外交官前去買糧,不僅買到了糧,買糧的價錢竟然還很便宜,而且神奇的是,買到的糧相當多,幾千斤,足以解大軍一時之急。


    這兩種截然不同的結果,於大軍而言,孰好孰劣,已有定數。


    李孟羲得出一個重要結論——大軍在外,外交工作,首忌張飛。


    忌,忌諱的意思。


    讓張飛負責買糧之事,太嚇人了。


    需要一個專業的人,此人需要臉皮厚,不會別人罵一下就炸了,能忍辱,並泰然處之,唾麵自幹。


    李孟羲想起,三國曆史中,確實有這麽一個人物,比較適合作為大軍行軍時采買的外交官。


    此人便是——司馬懿。


    司馬懿這家夥,諸葛孔明嘲諷他穿女裝,都能穿的下,把諸葛孔明氣的不行。


    這廝女裝能穿得,去買糧被罵兩句,根本不會頭腦發熱就要屠城。


    司馬懿還真的很合適當個外交官的。


    讓司馬懿當外交官,這個想法也就想想,不可能。


    司馬懿找不到,如司馬懿臉皮一般厚的,也少有。


    漢人尚武,比比皆是血性之士,一言不合,便拔刀相向。


    入眼望去,皆血勇之士,要找出一個有足夠的交涉和領導能力,並且如果被辱罵,被惡意以對,能處之泰然的人,好像軍中找不到這麽一個人物。


    哪怕是李孟羲,李孟羲自認,要是被人罵了,不一定忍得住。


    既然,隱忍之才難找,便隻能以軍律律之,立軍規,規定但凡外出采買,不管當地勢力如何辱罵和敵對我軍,隻要他不率先襲擊,我軍就應盡力避免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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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番熱烈討論,隻討論的沒有別的可討論的,思維的多番碰撞,劉備收獲頗多,李孟羲同樣收獲不菲。


    “玄德公稍等,我把所議一一記下。”李孟羲拿出了筆,拿出了墨,從車後翻出了一卷布。


    大軍采買,應當歸屬後勤部分。


    於是,李孟羲便抻開布卷,接著昨日寫下的采買注意事項後麵,繼續寫到。


    【行軍采買細則之二。


    路遇鄉人,交涉要則有三。


    一者,遇鄉人立駐馬道中,勿使鄉人懼我。


    二者,使和善健談之士,下馬步趨上前交涉。


    三者,交涉將畢,先拿錢予鄉人,而後,問詢是否可帶往方圓村落以成交易。


    如此三法並施,交涉可成。


    大軍行軍在外,沿途補給,或為常態。


    我軍就外補給,不單為商事,更為外交重十。


    外交第一當以不起衝突為要。


    例,我軍至城下問詢,城上之人或有敵意,若事不可為,可一走了之。


    亦可禮數周全,稍懇請之,若再不成,可去。


    若城頭罵我,禁回罵之,以免滋生事端。


    外交之人才,以隱忍性沉穩,喜怒不形於色之人為優。】


    這些寫完,最後,李孟羲在最後補充了一句,【行軍采買,出而交涉之事,當萬分謹慎,不可交於張三將軍。】


    算是寫完了。


    但這時,劉備提起還有一點。


    劉備說,若日後大軍沿途采買,我軍帶錢財至城下,城頭士卒得知我軍來意,無法自己做主,必要回稟上官才能回複。


    劉備問,人心不測,不知城中主官,是願意賣糧於我,還是不願,亦或是猶豫不決拿不定主意,因此遲遲未有回信。


    我軍未知城中主官意圖,那該在城下等待多久。


    劉備越來越“難纏”了,說劉備難纏,不是貶義,而是劉備不知怎麽搞的,可能被李孟羲影響了,開始從稀奇古怪的角度考慮問題了。


    李孟羲皺眉思索很久。


    “城有大小,城頭士卒知我來意,再去回稟上官。


    若是乘馬離去,半刻便足夠一個來回。


    縱是步行,一刻,也足夠一個來回。


    若一刻過去,可再問城頭之卒,可有回信。


    城頭之卒若說無有回信,便可再等。


    再一刻後,再問。


    三刻之久,足夠城中主官得曉消息,城中主官是賣糧或是不賣糧,應已思慮成熟,此時應有答複通傳於我知曉。


    而三刻之久,若無答複,此時便可料到,城中主官,正遊移不定,遲遲難下決斷。


    彼即無意賣糧於我,我軍再待許久,或許,其迫於我大軍壓力,會賣糧於我。


    但,強人所難,豈不不美?


    況且,采買車隊若耽擱太久,若我大軍走遠,追之不及,卻是不妙。


    故,玄德公問我,於彼城之下,靜待多久為宜,某以為,以三刻之久為佳。


    逾此時,可去也。”


    李孟羲緩緩答道。


    劉備麵帶笑意,連連點頭。


    李孟羲所言,劉備極認可。


    劉備問的問題,李孟羲是解決了。


    李孟羲倒是又想到了一個新問題。


    關於行軍,以及采買隊離隊跑出很遠去買東西。


    如果,買東西耽擱時間長,大軍就得停下來等著離隊的采買隊跟上來。


    那麽,有沒有一種方法,讓大軍不用停下,正常行軍,而又讓離隊很遠的采買隊能夠跟上呢。


    答案是有的。


    大軍正常行軍,而采買隊能正常跟上,其關鍵在於,利用好速度差。


    大軍行軍,各部分中,最慢的是什麽。


    答案是,步兵。


    不管何人的軍隊,在漢末,沒有任何一支軍隊奢侈到全部都是騎兵,必然有步兵隊。


    大軍整體的速度,被步軍的行軍速度限製了。


    而隻要,采買隊速度比步軍行軍速度快,那麽,哪怕離隊較遠,離隊時間較長,依然能輕鬆追上不停步的大軍隊伍。


    第三百二十一章 隨軍采買,原來是外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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