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長一段時間裏,淳淳都重複著這樣的生活。(.無彈窗廣告)


    早上遲到,上完課中午和一群拿刀的兄弟去遊戲廳,打到下午上課前。如果下午第一節課是數學課,那就逃掉不上,語文課可不能逃。他們的語文老師應該是體育老師轉職而成,一腳可以把淳淳這種孩子踹出20米。而且語文老師直接掌握著淳淳父親的call機號碼,一看語文老師辦公室的電話,淳淳的父親就會立即收了魚攤,在放學前趕來,在校門口等待淳淳放學。[]如果語文老師左腳將淳淳踹出20米,淳淳的父親就會用右腳把淳淳踹回去。而淳淳是不願意當做一隻足球的。


    繼續說淳淳的一天,他在下午放學之後先去和牛月月手拉著手走到體育場,然後刷一段雙節棍給她看。隨後,送牛月月回家,並在牛月月家裏買3個包子,然後放到冰箱裏,作為第二天早上的早餐。


    日複一日的生活,平淡,又很美好。但青春禁不起平淡,而是要折騰。


    淳淳的棍技在許多學長的眼中得到了認可,但淳淳自己深以為憾的是,自己並沒有在實戰中發揮過任何的威力。這並不是因為淳淳膽小,也不是因為七十二中的和平主義者比較多,而是七十二中的猛將太多,任何群架一發生,人群就直接湧去,在淳淳還沒有趕到現場時,已經迅速結束,地上隻剩下滿身是血的對手和一旁無聊圍觀的群眾。


    當警察推開人群一看有人又躺在地上時,警察會離開現場,叫上120,然後警察會四處詢問,有沒有看到誰幹的,誰知道現場情況。


    然後周圍的人就說我們都是群眾,來到現場時就已經這樣了。


    警察就無奈地說,那這人躺在地上關你們啥事,散了散了。不要圍觀,破壞現場了,影響我們破案了。


    哦,對了,我公安局的大伯告訴我的數據是,那幾年,七十二中附近砍死人的破案率不到1%%u3002唯一一個被抓到的是一個啞巴,他在砍死人後圍到現場裏去看,發現地上都是刀和肢體。他拿起刀來看看這刀是什麽型號,結果被趕來的警察拉去調查。


    由於啞巴一直不說話,被認為是負隅頑抗,必須抗拒從嚴。最後啞巴被各種手段逼得在一張紙上寫著:“人是我砍的”之後,這案就破了。


    當然,這是傳說,是謠言,我們是不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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