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枪炮去大宋》 第一章 田横山 天才壹秒記住『愛♂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ps. 奉上五一更新,看完别赶紧去玩,记得先投个月票。现在起-点515粉丝节享双倍月票,其他活动有送红包也可以看一看昂! 大海的脾气总让人捉摸不透,总是那样的变幻莫测。 宋行只不过在海边钓钓鱼,用手机听听三国,暂离城市的繁华与喧嚣,却没料到突如其来的一阵怪风,将他刮入波涛翻滚的大海,卷入暗黑无边的涡流。 海底的水压很高,高到宋行连手脚都没法动弹,只得像死鱼般地随着这股汹涌的涡流翻滚,也不知过得多久,大海终于在发完脾气后安静下来。 而宋行也终于摆脱那股令人窒息的涡流,终于从涡流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在海水的挤压下慢慢地浮出水面,波光粼粼的海面照得人的眼睛都睁不开。 眯缝着双眼,正想分辩方向时,一张黑压压的渔网突然从天而降,将自己毫不留情地套在网中,跟着便被人像拖死鱼般地拖到一首破旧得有些腐朽的木质渔船上。 腥腥的海风里夹杂着死鱼般的味道,宋行很不习惯这种味道,从渔网里钻出来,还来不及察看周边的环境,便扶着船弦在那儿不停地呕吐,直到一只粗糙的大手搭在他的肩膀上。 捞他起来的是位头戴斗笠,身披蓑衣老渔夫。 他的衣服很破烂,就像几块烂布挂在身上,在海风中荡来荡去,黑皱皱的皮肤就像被熏过一样,见宋行转过头来,也没有说话,只是在那儿傻傻地笑着。【愛↑去△小↓說△網】 “老人家,多谢你相救,咱们能回岸边吗?我的手机还留在那儿。”宋行想站起身来,却发现自己浑身没有半点力气,只好倦缩在船头,对着老渔夫说着一些感谢的话。 老渔夫眯缝着双眼,显得特别的慈祥,却没有回答宋行的问话,将渔网收在一边,重新拾起双橹,有节凑地摇着,那渔船就像蜗牛爬似的慢慢地靠向岸边。 岸边是座只有几十米高的小山,山上虽然有人家,但住的却不是高楼大厦,而是那种风吹茅草满天絮的破草棚,那种只有在电视里才可以看得见的草棚。 眼前的一切让宋行感到很纳闷,难道这世上真的有传说中的世外桃园?看着眼前这位干瘦的老渔夫,还有这白茫茫的大海,宋行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甚至有点恐慌。 让他感到恐慌的不仅是眼前的人,也不仅仅是眼前的事,而是来自他的自身。 因为就在他用另种眼光打量着这一切的时候,突然发觉不但地理错位、季节错位,就连自己的身体也发生严重的错位,或者是严重的缩水。 这种只有在穿越小说中才发生的情节竟然活生生地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望着眼前那堆零乱的渔网,宋行突然有种想把它撕碎的冲动。 面对烦躁的宋行,老渔夫的双眼显得有些焦虑,神色也显得有些急躁,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都没说,只是不停地摇着双橹,以便让船行驶得更快些。 在老渔夫的不懈努力下,小船终于吱呀吱呀地停靠在山脚下的一处港湾,老渔夫首先从船头跳下来,用绳将船拴在一根树桩上,这才伸手拉着宋行走下船头。 从船头下来,虽然老渔夫双目中充满着期盼,但宋行却没打算跟他上山,而是坐在海边的岩上,看着近前的浊浪翻滚,远处的白浪滔天。 用手使劲地掐掐自己的大腿,很疼,不像是做梦,如果说上次带着辣椒穿越只是做梦,那么这次就是货真价实的穿越。 上次做梦好歹还有几枚辣椒,而这次实打实的穿越,却连只破手机都没给自己留下,面对波涛翻滚的大海,没人知道宋行到底在想些什么。 一动不动地坐在海边,就跟座泥菩萨似的,身旁不停地有人路过,也不停地有人来到他身旁问他,比如小兄弟,你是哪儿人,来自哪里,家里还有什么人之类的。 对这些路人的好心,宋行没有理会,不是没那个精力,而是没那个心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的好心,正深深的刺着一颗本来就受伤的心。 宋行没有回答他们的问话,只是在那儿傻傻地坐着,傻傻地想着,直到日暮西山,夜风清凉,一位年约二十来岁的青年撑着火把慢慢地走下山来。 来到宋行的身旁,非常诚恳地邀请道:“这位小哥儿,看你的样子好像也没地方去,不如跟我上山吧?那里至少有个挡风雨的地方。” 此时此景,除上山外,宋行也找不到更好的去处,默默地点点头,默默地跟在那人的身后,走在坑洼不平的山里上,高一脚低一脚的,很不习惯,好几次都差点要摔下来。 山上的人不多,稀稀落落地只有七八十户人家,大都被围在一个院落里,围墙既不是砖头彻的,也不是石头彻的,而是那种破旧的木栅栏,一头插在土里,一头削得尖尖的。 寨门也是用木头搭建起来的,寨门的正中挂着一块古老的木牌,木牌的正中刻着“田横寨”三个大字,木牌的上方还用绸布盖着,颜色显得有些老旧。 寨里的房屋基本是那种风吹茅屋满天絮的茅草棚,里面透出点点昏黄的灯光,寨里面不论大人小孩都穿得比较破烂,七八岁的孩童还光着屁股,在夜色中乱。 像青年这般虽然衣服已洗得发白,但没有破烂的情形,在这儿不是说没有,但很少,至少宋行除他之外,没见过第二个人有他这般整洁。 这里虽然大部份住的是茅草棚,但那青年将他引进的却是座木制的三合院落,古朴古香,屋顶的吊檐上还雕着图案,跟其他的房屋比起来,顿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院落的主人姓田,好像是田横山的村长或者族长,或者两者皆是,村里的人好像都叫他田大爷,宋行没有听明白,口音是个方面,心事重却是另一个方面。 山上的人基本上是以渔猎为生,晚上吃的让宋行有点咋舌,既有野味,也有海鲜。像大闸蟹这些被现代社会炒得沸沸洋洋的东西,在这儿就像烂萝卜似的随便吃。 不管是山珍还是海味,对现在的宋行来说,都勾不起他的胃口,而其他的人见他神情凝重,默然寡语,只道他是被今天的情形吓傻了,谁都没有往心里去。 宋行默默地吃着海蟹,自始至终都没有说过一句话,不是他不想说话,而是想说得要命,比如斯是何地,斯是何年,斯是何人,这些都是想极度想要了解的东西。 只是在他没有想好自己的说词前,闭嘴应该是最好的选择,既然他们都认为自己蒙了,那就索性再蒙久点。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这次起-点515粉丝节的作家荣耀堂和作品总选举,希望都能支持一把。另外粉丝节还有些红包礼包的,领一领,把订阅继续下去!】 第二章 野菜的味道 天才壹秒記住『愛♂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ps. 奉上五一更新,看完别赶紧去玩,记得先投个月票。现在起-点515粉丝节享双倍月票,其他活动有送红包也可以看一看昂! 整个晚餐,宋行一直没有说话,田大爷也一直眯缝着那双老花眼睛,一直没有放弃对他的打量,总觉得这个来路不明的少年哪儿不对劲。 但具体哪儿不对劲,自己又说不上来,好几次都想出口相询,但看宋行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到嘴的话又深深地咽回去,只是不停地招呼着他吃菜。 晚饭过后,又吩咐那青年给宋行找个住的地方,随后便回到自己的房间,山里也没啥娱乐,吃完就睡是他们的习惯。 那青年道声是后,便将宋行引领到一间破旧的茅棚前,说道:“这间房子原本是田狗儿的,如今他的人不在了,空着也是空着,如果你实在没有去处,就在这儿将就着吧。” 房子虽然破旧好歹也能栖身,此时的宋行也没那么多的要求。 只是这屋子的霉味让他有点受不了,不管是那快散架的竹床还是缺胳膊少腿的桌椅,因为长久没人住的关系,上面长满白毛毛,有着望而生寒的感觉。 油灯是破的,已经没油,青年在回去的时候,将他手中的油灯留给宋行,临走的时候还叮嘱他小心门窗。 门是竹篱笆门,窗是竹篱笆窗,宋行看着这四处漏风,破败得不能再破败的茅草棚,还真不知道哪儿应该小心的。 油灯的灯光很昏黄,也很微弱,微弱到既看不清眼前嗡嗡叫的蚊子,更看不清那些见缝就钻的黑油油的小虫子。 宋行整个晚上都没有睡觉,上半夜他在清理竹床上的白毛毛,下半夜他在跟蚊子谈心,谈心的结果便是双手变成血红血红,身上也起无数个疙瘩,痒得难受。 整夜没睡觉,起得自然早,不好意思再到田大爷家蹭早餐,就跑到后山,想弄些野菜。后山有块空地,有不少的青壮年在那儿练武,宋行想过去看看,却被人礼貌性地拦住了。 宋行笑笑,自己不是杨露禅,既没打算习武,就谈不上偷师,看或不看其实也没啥,当即转身,来到不远处的坡地,用树枝挑些野菜,用山泉水清洗干净后,这才回到住处。 这里长久没有住人,物件自然奇缺,宋行翻遍整个厨房,才从一堆乱草里掏出一口破铁锅,与其说它是口锅,还不如说它是块生锈的铁板。 铁锅的破烂并没有拦住宋行的雄心,相对小时候将邻家还没长老的胡豆偷来放进竹筒里烧着吃,将人家的鸡放在瓦片上烤着吃,他觉得现在的条件简直比那时候要强一百倍。 锅虽然不完整,总归是锅。拿着铁锅来到水塘边,用不太坚硬的石头反复地打磨,去掉表面的铁锈,经过他这番折腾,那口原本破破的铁锅竟然能放出点光来。【愛↑去△小↓說△網】 油盐之类自然是没有的,海水有盐但不能食用,只好用山泉水将野菜煮了,一根一根地硬往嘴塞,味道很苦涩,嚼起来跟嚼腊似的。 野菜的味道虽然比不上竹筒烧豆子,更比不上瓦片烤土鸡,但对现在的宋行来说,味道不是主要的,活下来才是。 山里的人总是忙碌的,天还没大亮,那些青壮年便开始结伴出去渔猎,年纪稍大的也扛着锄头开始摆弄着那仅有的田土,那些老得实在走不动路的也在自家的小院拾掇着柴火。 至于那些光屁股的小屁孩,不是在院坝里忙着打陀螺,就是背着个破竹篓到山里去打猪草,或者拿把破砍刀到山里去弄些柴火回来。 总之,整个田横山的人就像只飞速旋转的螺陀,从小到大都在忙碌,宋行走在他们中间,就彻头彻尾地变成一个大闲人。 老渔夫今天没有出海打鱼,而是坐在自家的茅草屋前补着他的渔网,在他的旁边,有位**岁的小姑娘在那儿半蹲着,干瘦的身体,破烂的衣服,欢快的笑容。 见宋行过来,老渔夫没有说话,只是冲着他咧嘴一笑,算是打声招呼,接下来仍是埋头补着他的渔网。而那位小姑娘见宋行过来,显得有点不好意思,跑到一旁跳方格去了。 宋行走到老渔夫的身旁,蹲下身来,一边帮忙牵扯渔网,一边说道:“老人家,我叫宋行,我今天来是感谢你的救命之恩的。还有我想问一下,咱们现在这个地方叫什么?” 老渔夫眯缝着双眼,看着宋行,仍旧没有说话,只是冲着他咧嘴笑,身上的每个细胞都充满着慈祥,给人一种非常舒服的感觉。 “咱们这儿叫做田横山,离登州府不远,爷爷是哑巴,他不会说话的!”小姑娘一边跳着方格,一边回答着宋行的问话。 “哑巴?”听到小姑娘的回答,宋行这才恍然大悟,难怪从昨天开始到现在,老人家除冲他咧嘴笑之外,就一直没说过话。 没有对话不代表没有交流,劳动就是最好的交流方式,哑巴爷爷在那儿补网,宋行做他的下手,帮他递递麻绳,递递工具类的,配和得倒也默契。 直到他的破网补好,已到午时,顾名思议就是吃午饭的时候,通常这个点上,宋行要么拿根破竹签挑着牙缝,要么爬在工作台上睡午觉,或者躺在石头上面晒太阳。 而山里的人吃饭似乎比较晚,这个时候也没见几家的厨房冒青烟,大部份的人都在外面干活还没回来,家里留的基本上都是老弱病残。 宋行没有在哑巴爷爷家久待,虽说山里人遇啥吃啥倒也不会少他口饭吃,但看看眼前这位瘦得只剩几根骨头的小姑娘,要让他在好家白吃白喝还真有点不忍心。 族长,也就是那个田大爷虽然叫人过来带话,说午饭在他家吃。但宋行同样没打算去,说到底在他的内心深处,总有那么一股莫名其妙的清高。 清高总是跟代价相伴,早上的那几棵野菜经过一系列的物理变化还有化学变化,到现在连渣都不剩,肚皮空空,如同鸽子般地咕咕地叫着。 前胸帖后背的感觉宋行还是第一次体会到,稍微有点饭香味就能勾出他腹内的各种虫,酸水上涌,那滋味真让他佩服自己的祖辈,在那个缺衣少食的年代是如何挺过来的。 看看天空懒洋洋的太阳,伸手摸摸那嫩滑如水的肚皮,站在田横山的最高处四处眺望,见南面不远处就是广宇连连,也就是传说中的登州府。 从田横山到登州府的距离并不远,目测亦不过五六里,宋行站在高处,想了许多,直到家家户户冒青烟,这才从高处跳下来,又回到那个发霉的茅草棚。 早上挑的野菜还剩下几棵,味道虽然不好,但仍旧勉强自己吃下去,每吃一口,还在心里念叨着:“苦不苦,想想红军二万五。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辈。”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这次起-点515粉丝节的作家荣耀堂和作品总选举,希望都能支持一把。另外粉丝节还有些红包礼包的,领一领,把订阅继续下去!】 第三章 先生与无赖 天才壹秒記住『愛♂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 人在逆境,有时还真需要一点阿扣似的精神胜利法,用时髦一点的话讲叫革命乐观主义精神。 宋行就禀着这种精神,以一种风潇潇兮易水寒的悲壮心情,将仅有的几棵苦涩的野菜全塞进嘴里,然后逼进胃里,这个时候他突然想起自己的学生时代。 学校的菜总是多盐少油,菜里那仅有的一点油水完全可以用摩尔来形容,而现在连摩尔都没法形容。 吃得虽然不好,但至少能将肚皮撑起来,宋行摸摸那略示突出的肚皮,轻轻地叹口气,也没跟乡邻们打招呼,正值在吃饭的点,这个时候跟他们打招呼,总觉得有点心机不纯。 登州府离这儿并不远,大概五六里的路程,权作饭后散步走,只是他下山没多久,便听到一阵“咯吱咯吱”破牛车的声音。 赶车的是田大爷,斜坐在车辕上,手中拿着根磨得光滑透亮的水竹条子,不停地在空中挥舞,发出嗖嗖的呼啸声,吓得老牛不敢回望,只顾前行。 牛车吱扭吱扭的来到宋行的身旁,田大爷那双浑浊的老眼再度望向宋行,有点不满意地道:“喂,我说娃儿,是不是嫌大爷家的饭不好吃,叫你好几次都不愿意过来?” 宋行翻翻空空如野的口袋,双手微摊,笑道:“大爷,您老人家真会开玩笑,您看我宋行现在这个样子,还有资格挑三捡四、嫌这嫌那吗?我这不是怕麻烦吗?” “麻烦?有啥麻烦的?添个人不就添双筷子吗?再者,我田大爷这辈子啥都怕,就不怕麻烦,看你的样子是想到登州城去吧,上来吧!”田大爷倒也不以为意,笑呵呵地道。【愛↑去△小↓說△網】 宋行见田大爷如此豁达,也不跟他客气,翻身跳上牛车,斜坐在车辕的另一边,从田大爷的手中接过水竹条子,二话不说就往那水牛的屁股上抽。 田大爷见状,心里一哆嗦,赶紧从宋行的手里将水竹条子抢过来,笑骂道:“你娃真是崽卖爷田不心疼呀?敢情这牛不是你家的呀?” 宋行搔搔头,不好意思地笑笑,第一次坐牛车,有点兴奋,难免忘乎所以,完全没有顾忌到古时候的牛那可是人家的命根子,自己要去抽人家的命根子,自然不被待见。 田大爷手中的水竹条子不过是象征,真正用来赶牛的反而是拴在牛鼻子上的那根略显生硬的用竹子编成的竹绳。 在他需要加快速度时,提起那根绳子稍微用力在空中一荡,在划出一段完美的弧线后,然后轻轻地落在牛肚上。 那牛倒也识趣,甩开四蹄便飞快地跑起来,所谓飞快那是对田大爷说的,对宋行来说,这老牛再怎么飞快,也快不过自己的那辆破自行车。【愛↑去△小↓說△網】 田大爷是到登州府办事的,宋行是随便闲逛的,所以,他没跟田大爷一起进城,而是在城门口就下了牛车。 登州府在历史上很有名,宋行在很小的时候就听说过登州府,他对登州府的印象主要来源于反秦琼的京剧打登州。 登州城的城墙并不高,城门也不宽,跟自己的想象相差甚远,也远不及自己爬过的西安古城墙,惟一让他印象深刻的是,是“登州府”那三个字带来的历史沧桑。 城门上方书着“登州府”三个大字,在风吹日晒中显得特别的破旧,城门口除零零星星的人进出外,还有几个士兵懒洋洋地站守在那儿,对过往行人既不盘问,也不过问。 不但是城门的士兵,整个登州府的人都似乎非常的慵懒,走起路来都是懒洋洋的,一脚下去都可以踩死几十只蚂蚁。 习惯快节奏的宋行走在他们中间还真有点异类,走在哪儿都引人侧目,这种感觉让宋行很难受,如芒在背,只得尽量放缓自己的脚步,尽量让自己看上去慵懒一些。 登州府最繁华的地方当数蓬莱阁,古代四大名楼之一,既是文人墨客附弄风雅之地,也是小商小贩的聚集地,卖艺的、看相的、卖小吃的可谓尽有尽有。 宋行对那些头顶破瓦缸、胸口碎大石的技艺可谓一点观感到都没有,他最想看的还是眼前这没经过任何现代修饰原汁原味的蓬莱阁。 古代四大名楼他已去过三个,第一次去的是腾王阁,当他走近阁楼的时候,看到一大帮人在那儿挤电梯,心里就有种揪心的痛,然后就出来了。 去黄鹤楼时正在装修,四周都是脚手架,然后就没有然后,直接出来吃碗景区面就走人了。至于岳阳楼,正值节假日,人山人海不说也罢,归根到底就没有让他舒心快乐。 蓬莱阁是不要门票的,但也不是谁想进就能进的。 这几天蓬莱阁似乎被一个叫田承嗣的占据了,据说是跟一帮有名望的读书人在里面吟诗赋词,还专门请来醉红楼的柳湘儿手抚琵琶。 阁前阁后都有家丁把守,没有田承嗣的请柬根本就不让人进,别说宋行这种无权势的外来人,就连本地人都只能望楼兴叹。 正所谓阎王好惹,小鬼难缠,宋行也懒得跟这些人置气,见东南处有位先生在那儿说书,说得是唾沫四溅,意兴横飞,可听众却只有稀稀拉拉的三五个人。 宋行觉得好奇,很自然地走上前去,听得半晌也没听出个所以然,一副关公战秦琼的样子,眉毛胡子一把抓,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往一块儿凑,这种水准有听众那才叫怪事。 摇着头正待往别处时,突听到旁边传来吵吵闹闹的声音,寻声望去,却见一个醉汉领着两个闲汉穿梭在一众小贩中间,不是在这儿拿两个铜板,就是在那儿拿两个水果。 沿途小商小贩,见此人过来,莫不满面堆笑,点头哈腰地像对自己的亲爷爷似的。一旦那醉汉走离,不是瞪眼就是啐口,如果神情可以杀人的话,那人估计早就死过十八回了。 宋行见此情景,不禁摇头苦笑,真是今有城管踢摊,古有无赖欺道,不管是在千年前,还是在千年后,要想找一条干净的街道,还真是种奢侈。 三人在收刮完那些小商小贩后,习惯性地走过来,说书先生见状,赶紧放下手中的醒木,屁颠屁颠地跑过去,点头哈腰地道:“赖八爷,你老人家来了,过来听听就好,过来听听就好!” “谁他娘的喜欢在这儿听你胡扯?他娘的少废话,今天的例钱准备好没有?”那个叫赖八的喷着酒气,对这说书先生根本就不屑一顾。 说书先生面有难色,回头看看冷清的说书场,苦笑道:“赖八爷,你老人家也看到了,今天来听说书的总共就这么几个人,你说……” “这他娘的跟老子有啥关系?老子关心的是你的例钱,如果你今天再不交上,老子可听说你家闺女油嫩水滑,说不得……那个啥……啊!” 赖八说到这儿,狠狠地吞着口水,脸上的横肉也显得狰狞起来。 第四章 把自己当了 天才壹秒記住『愛♂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 说书先生虽然极度的愤恨,但细胳膊扭过粗大腿,无奈地从袖中掏出那仅有的几个铜板,颤抖着双手,无声地递过去。 赖八哈哈大笑,毫不知耻地接在手中,随后又来到最里端的摊位前,对着摆摊的小姑娘双目一瞪,怒吼道:“你这小姑娘懂不懂规矩?没经过老子的允许,谁让你在这儿摆摊的?” 跟在身后的那两个闲汉见状,二话不说上前两脚,便将小姑娘的摊位踢得远远的,随后一把抢过那小姑娘手中的三个铜仔,怒吼道:“滚!” 那小姑娘的样子虽然害怕,但却没有滚的意思,反而上前抓住那闲汉的手,哭泣道:“这是给我娘亲看病的钱,你不能拿走,不能拿走!” 那闲汉见状,铁青着脸,冷哼道:“是给你娘亲看病,又不是给我娘亲看病,你在这儿叽叽歪歪地干啥?再不放手,小心老子一脚把你踢下海!” 说到这儿,手臂用力一甩,那小姑娘站立不稳,顿时跌倒在地,坐在那儿无声的哭泣起来,泪眼花花地显得特别的无助。 连小孩都欺负这个世道还真不是人过的世道,出于对弱者的同情,那些小商小贩终于在沉默中爆发,纷纷指责起来。 赖八见群情激情,顿时豹眼圆睁,霹雳一声大喝:“咋地啦?想打架?不怕死的就过来跟老子单挑,再这样叽叽喳喳明天的例钱加倍!” 例钱加倍这个后果并不是眼前这些苦哈哈的小商小贩们承受得起的,刚才犹如打鸡血般的激动,转眼间便如霜打的茄子,尽皆噤若寒蝉,谁都不敢多说半个不字。 不管是千年前,还是千年后,对这等无赖,宋行都是百般痛恨的,见此情景,一股怒火瞬间在胸中燃烧,正想上前打抱不平,身后忽地伸出一只粗壮的大手将他拉住。 一个低沉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娃呀,这是蓬莱阁有名的地皮无赖,跟刀鱼寨摆生死擂的雷霸天一样,都不过是苗福林养的两条狗,你一个小娃儿不知其中厉害,还是少惹些麻烦。” 说话的是田大爷,别看田大爷的年纪老迈,但他的力气却一点都不老迈,那手就跟铁箍似的,令宋行挣脱不得,只得眼睁睁地看着三个无赖耻高气扬而去。 田大爷见那三人走远后,这才松开宋行,来到那小姑娘的面前,将身上仅有的三十几枚铜钱尽数交到小姑娘手上,和声和气地道:“小姑娘,你别难过,这钱你拿去给你娘看病吧。” 善举总是令人感动,田大爷的举动顿时赢得满堂喝采,在场诸君顿有不少人纷纷解囊,你一文我一文的,很快便将小姑娘逗得破涕为笑,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 就连那说书先生也从自己的鞋底掏出几枚铜钱递过来,臭哄哄的顿时引来满堂大笑,“好你个秦秀才,竟然将私房钱藏在鞋底里,这事你家母老虎知道吗?” 秀才在宋代并不是功名,只是对读书人的尊称,那秦秀才的面色有点红,神情也显得极不自然起来,刚才只想着帮小姑娘,竟把这关键的点给忘了。 宋行看到此处,还真有点啼笑皆非,五味杂陈,刚才就是这些人,面对恶霸时,可怜到没人同情,如今他们面对比自己还要弱小的小姑娘时,却又能表现出如此可爱的一面。 守望相助,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宋行很高兴能看到这感人的一幕,望着眼前这些纯朴得尽乎懦弱的百姓,宋行突然觉得鼻头有点酸,突然觉得自己应该为他们做点什么,所以他决定明天来蓬莱阁说书。 田大爷见宋行的神情阴晴不定,害怕他惹出什么事端,当即拉着他来到拴牛的地方,说道:“娃呀,咱们回山吧?大爷家的饭菜虽然不好吃,但至少能填饱肚子!” “大爷你这是说哪儿话?”宋行摇摇头,呵呵一笑,“大爷家的饭不但好吃,而且非常好吃。但大爷,说句你老人家不爱听的话,别人家的饭再香,总不及自食其力地好。” 自力更生,丰衣足食。宋行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虽然现在相距千年,看不到红旗招展,但老人家的教诲却不敢忘怀。 “好,娃儿果然有志气!”宋行的话音刚落,田大爷顿时拍手叫好,仔细地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娃儿,好半晌又肯定地道,“娃儿果然有志气,大爷没看错人。” 宋行笑笑,当年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自己好歹也是血淋淋的杀出来的,如果来到这千年前,还要造施舍乞食,说出来都不好意思面对母校,不好意思面对江东父老。 目光慢慢地扫过充满木香味的登州府,征求意见道:“大爷如果没其他什么事的话,不如带着我在这登州府四处逛逛,说不定机会就在这不经意间?” 田大爷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微笑,伸手拍拍牛车,示意他废话少说,赶紧地上来。宋行也没客气,直接跳上牛车,习惯性地伸手去拿他手中的水竹条子。 有上次的经验,田大爷很自然地避过他伸过来的小手,没有将水竹条子给他,只是让他好好地坐着,赶车这样的脏活累活还是由他田大爷来做的好。 牛车咯吱咯吱地穿行在登州府的大街小巷,歪歪扭扭的车轮在泥土的街面上留下两道极不规则的痕辙,给这慵懒的城市增添一道独特的风景。 登州府虽然不大,但当铺却有好几家,每家的生意都不错,进进出出的人颇多,这也从侧面印证这大宋朝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繁华。 当然,繁华也是相对的,如果跟同时代的欧州比,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那时候的大宋火树银花,那时候的欧州还生活在树杈。 路过登州府最大的当铺“和生堂”时,宋行的脸上忽地露出一丝诡异的笑意,“大爷,把牛车停下,我进当铺瞅瞅,看能不能把自己给当了!” “这当铺都是当死物的,哪有当活物的道理,更何况你是人又不是活物。”田大爷很奇怪地打量着宋行,只当他是开玩笑,并没有依他的话将牛车停下来。 牛车的速度很慢,远不及现代的自行车,更皆没什么高度,宋行想也未想,起身跳下牛车,笑笑道:“大爷,你在外边等着,我这就进去把自己给当了。” “这娃儿做事咋就不靠谱呢?”田大爷叹息一声,将牛车停靠在旁边,也跟着进到当铺,见宋行正在后面排着队,顿时舒口气,上前拉起他道,“娃,咱们回去吧?” 宋行双目含笑地看着一脸焦急的田大爷,没有说话,他还不想当着众人的面跟田大爷理论这种方案的可行性。 掌柜的是个年红五旬的清瘦老者,留着一缕山羊胡子,看上去不像个掌柜,倒有刘半仙的风骨,尖细着嗓子在那儿不停地喊着:破衣服一堆,烂衣服一件,当钱多少的话语。 好不容易轮到宋行,站在柜台前,既不言也不语,那掌柜的见状,只得半俯着身,半探着头,有点不耐烦地道:“小哥儿,你要当就当,不当就别挡着后面的人。” “谁说我不当,我是来当我自己的,掌柜的你看看我能当多少?”宋行灵活地眨巴着双眼,似笑非笑地看着掌柜的,一本正经地道。 第五章 赌约 天才壹秒記住『愛♂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小屁娃,你开什么玩笑?咱这当铺的规矩只当死物,不当活人。如果你真缺钱花,不妨拿根稻草儿往脖子上一插,然后站在城门口,自会有人来买你。”掌柜的没好气地道。 对掌柜的讥讽之语,宋行也没放在心上,笑嘻嘻道:“我宋行只是来当自己,而不是来卖自己。这样吧,掌柜的,我看你双眼识货,但却不识人,这价就由我来开吧。” “你开什么价都没用,本当铺不当活物,这是规矩!”对宋行的死搅蛮缠,掌柜的明显失却耐心,说话的语气冰冷冰冷的,根本就没有商量的余地。 宋行捏捏鼻梁,耸耸肩,不以为然地道:“规矩都是人定的,既然是人定的,就得因人而异。自盘古开天以来,规矩不知凡几,如今又剩几何?当年刘邦贺寿,尚能以空言当万金,如今我宋行一个大活人站在这儿,难不成还不如一句空话?” 说到这儿,微微一顿,接道,“我的条件很简单,你当我一贯钱,十天之后,我以两贯钱赎回自己,如果做不到,就在你这店免费做工三个月。” “免费做工三个月?你还不如说是白吃白喝三个月还来得实际一点,看你小小年纪能做啥?还敢跟汉高祖刘邦相比,真不是知天高地厚!”掌柜的翻着二百眼,极为不屑地道。 宋行神色一收,冷笑道:“我能做啥?你们也是打开大门做生意的,自然需要算计。说到算术跟做帐,在这登州府,本人说第二,没人敢自称第一,你说我能做啥?” “牛皮谁都会吹,但成不成还得靠真本事,那我来问你,三十七乘七十三等于几?”掌柜的算盘打得溜溜转,听到宋行这样说,很自然地想出题来考他。 宋行标准的理工男,数学自然是不差的,更何况他的工作也涉及到大量的数学模型计算,脑海稍微转动,便轻描淡写地道:“不就是二千七百零一吗?这有何难?” 宋行将答案一说出,掌柜的赶紧用算盘在那儿噼哩啪啦地拔弄一番,当他以最快的速度算出最终答案时,顿时惊得目瞪口呆,要知道刚才的这道题,是他随口说的,而宋行也是随口答的。 田大爷原本是没精打彩的站在宋行的身后,听着那掌柜的句句讥讽,老脸胀得发紫,真恨不得地上有条缝钻进去,落个耳根清静。 如今看掌柜的神色,知道宋行的答案是对的,顿时喜上眉稍,伸出那铁钳般的大手,猛地抓着宋行那细嫩的胳膊,不停地摇晃,“娃呀,你读过书?你会算数?” “大……大爷……松……松手……疼……疼……”宋行只觉得两只胳膊似有钻心的疼痛,连说起话来都显得结结巴巴的。 田大爷见他的额头汗珠都流下来,赶紧松开双手,不好意思地道:“娃呀,你别怪大爷,大爷刚才太激动,太激动了!” 宋行双臂互捏,待疼痛感稍减,便对那掌柜的道:“来而不往非礼也,这样吧,我也来出道题,看看你能不能算出来。” 掌柜的见他不过是位十二三岁的小屁孩,出的题能高深到哪儿?自然没放在心上,双眼一番,非常不耐地道:“要出就快出,出完就赶紧走人!” 宋行嘻嘻一笑,不紧不慢地道:“我这题其实很简单,就是在登州城外有条打渔船,当船行驶在海中发现漏水,船仓中除积水外,还有水源源不断地涌进来。此时,如果是十个人来舀水,需要一个半时辰,如果是五个人来舀水,需要四个时辰,那么请问,如果要在一个时辰内将水舀完,需要多少个人?” 掌柜的刚听这个题目时倒也没觉得有啥难的,当他把算盘一摆时,竟发现自己无从下手,豆大的汗珠顿时从额头滚滚而落,双手不停地抹着汗,非常尴尬地站在那儿。 宋行还没达到自己的目的,自然不愿意放过他,笑着接道:“看来这道题对你来说还是有点深澳,这样吧,我说个简单的,一二三四五乘以五四三二一,如果你不用算筹跟算盘就能算出来,那就算你赢,今天你不用给我一文钱,十天后,我照常还你两贯。” 那掌柜的听宋行这样一说,脸色顿时吓得煞白,自己的斤两他是知道的,两个五位相乘,自己就算是打算盘也会打半天,离开算盘那是万万算不出来的。 宋行看着掌柜的狼狈样子,心底也自暗笑。 这《九九乘法诀》虽说在春秋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但阿拉伯数字却是在明初传入,乘法的竖式运算当在其后。自己让他不用算筹跟算盘,那就只能心算,还真有点欺负人的味道。 愿赌就要服输,古人的思想还是比较纯朴的,两人虽然没有明确赌约,但掌柜的既然出了题,宋行也接了招,在众人的心里那就是赌约了。 “啪!” 掌柜的将一串铜钱扔在柜台上,黑沉着脸正想吆喝几句,刚才那个人他是丢到佬佬家了,如今也只能在口头上找回点面子。 宋行知道他们这行没啥好话,什么东西到他们嘴里前面都会加个破字或者烂字,刚才把自己当了,如果在前面加个“烂人”就不太好了,当即笑道:“与人方便便是与自己方便,有些话还是闷在心里比较好!” 看着眼前这位小小少年,掌柜的心里可谓五味杂陈,作为登州府最大当铺的掌柜,向以精打细算闻名登州,没想今日竟败在其手,而且败得莫名其妙。 跟掌柜的沮丧不同,田大爷身上的每个细胞都是笑着的,他今天很开心,特别的开心,那种感觉就像是自己捡到宝似的。 宋行没有在当铺久留,毕竟来这里的人多多少少都有些尴尬,宋行还没八卦到要跟这些人分亨这份尴尬。 更何况别人不管是破衣服还是破裤头,总是有物可当,而自己却只能当这具臭皮襄,说到尴尬,却以自己为甚。 一贯钱换成人民币也就两三百块,精打细算那是必须的。 千年前的大宋物宝天华,火树银花,那是横向对比。在宋行的眼中,却是极度的溃泛,别说卫生纸这种高大上的东西,就是连洗衣服的肥皂都没有。 虽然想买些日常的生活用品,但能买的东西实在不多,买不到卫生纸,草纸是必须的,用竹片擦屁股,对宋行来说还是有难度的。买不到肥皂,胰子也是必须的。 至于油盐酱醋茶之类,每样都买点,原打算再买口铁锅的,但一问那价格,还是觉得家里的那口破铁锅可爱。 买不起铁锅,并不意味着他买不起铁管,来到铁匠铺,让铁匠用黄泥做模具,铸造一根拇指粗细,长五寸左右的铁管,还在他的指点下,打造一根不算好的弹簧以及撞针。 小时候宋行曾用自行车链条弄根火柴棍就能吓倒众多小伙伴,虽然现在的工业基础不行,弄不出大杀器,但要弄出个吓人的玩意儿来,估计是不难的。 必要时,这玩意儿,也许能救命! 第六章 蓬莱阁说书 天才壹秒記住『愛♂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山里的人起得总是特别的早,天刚蒙蒙亮,宋行便在一阵呼呼荷荷地的声音中惊醒过来,那是田横山的人在练武,有昨天的经验,宋行这次并没有去后山。 到野外挑几颗野菜,煮一碗野菜粥,味道还不错,完全可以赶上一般大排挡的水准,如果哪天落魄了,到登州府去开个粥蓬,到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摸摸油光水滑的肚皮,打着轻微的饱嗝,想起要到蓬莱说书,心里就有点小激动,对宋行来说,说书不仅仅是他来到异世的第一份工作,更是他的投名状。 就在他准备出门的时候,田妞探头探脑地出现在自己的茅草棚门前,见着宋行,哥哥长哥哥短地叫得特别的甜。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看着眼前这位活灵活灵的小姑娘,宋行心里突然冒出这么一句不合时宜的话,好半晌才问道:“田妞,你突然叫我哥,是不是有事要求我?” 田妞嘿嘿一笑,一双小眼睛一眨一眨的,偏着头道:“我听老哥哥说你要去蓬莱阁说书,我想跟你一起去,蓬莱阁很热闹,可是爷爷就是不带我去。” “带你去没问题,不过你得帮我吆喝,如果吆喝得好,等哥挣到钱,还可以买两个肉包子给你吃!”看着满怀期望的田妞,宋行的心情也是大好,逗着她道。 “不就是吆喝吗?那问题!”说完之后,一溜烟地跑进田大爷家里,从他家里拿出一面破铜锣,一溜烟地又跑回到宋行的面前,喜孜孜地道:“哥,咱们走吧?” 宋行摇头笑笑,从屋旁的杂物中拖出一块还算完整的木板扛在肩上,在下山的时候,又捡起半截青砖拿在手中,雄纠纠气昂昂地朝登州府进发。 田妞拿着破锣铜,蹦蹦跳跳地在他的身前身后跳来跳去,边走边确定道:“哥,你说咱们说书真能挣钱吗?我真能吃到城南的肉包子?” 一说到城南的肉包子,田妞的口水都快要流出来,神情间充满着无数的期待。在她的记忆中,三年前她吃过,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油,好吃极了。 “不管挣不挣钱,哥回山时都给你买两个!”宋行回头看着小姑娘一副依赖的样子,心里莫名其妙地升起一股暖流,非常肯定地道。 听到宋行的承诺,田妞的精神大好,将那破锣一敲,满心欢喜地道:“还是哥最好,待会儿敲锣的时候,我一定使劲儿的敲。” “使劲儿地敲那倒不必,要知咱们这锣还是借田大爷的,敲坏了咱们拿什么来陪人家?”宋行在说话的时候,从始至终都保持着淡淡的笑容。 能够照顾别人,对他来说也是种幸福! 两人说说笑笑来到蓬莱阁,作为登州府最热闹的地段,从来不缺三教九流的人,卖艺的、算命的、卖胭脂水粉的以及一些卖小吃的,可谓应有尽有。 两人是第一次来蓬莱阁说书,自然没有好的地段,只好在边角用乱石撑起两个支柱,然后将那个破木板放上去,搭起一个简易的书台。 宋行拿起一块青砖,重重地拍在那块破木板上,木板的材质真不咋地,发出的嗡嗡破响连自己都听不到,自然吸引不来路人。 “还愣着干什么?还想不想吃你的肉包子?”见田妞拿着那面破锣,像个门神似的立在书台的侧面,那副一本正经的样子让宋行有点忍俊不住。 田妞听到这儿,犹如得到圣旨,果真使劲儿地敲起那面破锣来。看得出田妞没受过什么专业的训练,没有丝毫的节凑,发出的躁音直震得耳朵嗡嗡作响。 至于吆喝什么的,田妞压根儿就不会,只知道在那儿喂喂喂,啊啊啊地乱呼乱叫,闹得半天,都不知她到底在叫唤些什么。 这一幕直瞧得宋行暗自摇头,故意叹口气道:“唉,你这种敲法,这种叫法,别说是人,就是只老鼠也得被你吓跑。你看看,你这吆喝半天有人来吗?” “谁说没人来,那不是有人来了吗?”田妞撇着嘴,指着前面那位匆匆而来的青年书生不服气地道。 人到是有人来,不过在宋行看来,不管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此人都不像是来听评书,反而是找渣的机率多些。 青年书生走得很急,怒气冲冲地来到摊位前,冲着田妞非常不满地道:“我说你这位小姑娘,在这儿大呼小叫的,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田妞的年纪毕竟幼小,见来人凶神恶煞的,直吓得往宋行的身后躲,非但如此,还将宋行衣服捞起一角,将自己的脸面遮起来,只露出一双小黑眼睛在那儿骨碌碌地转着。 那青年书生似乎没注意到这些,继续斥责道,“这是蓬莱阁,是吟诗赋词的地方,像你这般满大街的敲锣真是有辱斯文!” 宋行刚想反唇相讥,却见一位肩扛梨头的中年人走过来,对着那青年书生道:“承嗣少爷,两个娃儿不懂事,如果有打扰到的地方,还请息怒!” 这个肩扛犁头的中年人正是田横山的田承稼,说起来跟这个青年书生还是本家,只不过这青年书生家大业大,所以在他面前,便自觉矮上三分。 青年书生正是“蓬莱三公子”的财公子,叫田承嗣,是登州首富田有道的儿子。 适才跟几个朋友在“茗香居”喝茶聊天,谈诗说词,听柳湘儿手抚琵琶,不亦乐乎,没成想竟被这突如其来的锣声打扰雅兴,破锣的声响完全盖住柳湘儿的琵琶声。 田承嗣翻着个二白眼,对这个本家兄弟并没有放在眼里,对他的话理都未理,冲着宋行,盛气凌人道:“知道打扰,还不快滚?” 田承稼刚要再度陪罪,却见宋行慢慢地从摊位后转到摊位前,对着田承嗣似笑非笑,似嘲非嘲地道:“这位田公子说得没错,好好的蓬莱阁,到处都是犬吠声,的确有辱斯文!” 宋行这轻描淡写的一番话,听在田承稼的耳朵里,却无疑睛天霹雳,直吓得腿脚发软,哆哆嗦嗦地都说不出话来,只是不停地重复着:“你这个娃儿……你这个娃儿……” 田承稼怕得要命,田承嗣气得半死,铁青着脸,强压着心中的怒气,深深地吸口气,双目直逼宋行,缓缓地道:“听说前几天田横山捞起一个怪物,就是你吧?” “怪物?”宋行不禁哑然失笑,想起前几天被人捞起来时所穿的衣服,所说的话,还真有人把他当妖魔。 当田妞听田承嗣说宋行是“捞起来的怪物”时,也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从宋行的身后钻出来,大声辩解道:“什么捞起来的怪物?他是我哥!” 说到这儿,将那破锣一敲,接着道,“原来你就是田承嗣呀?睁大你的眼睛看看,就算你不认得我田妞,也应该认得我手中的铜锣!” 那田承嗣看到她手中的铜锣,顿时阴沉着脸,冷哼道:“你这小姑娘是谁家孩子?竟敢把祖上传下来的铜锣拿在这儿吆喝?” 第七章 蓬莱戏公子 天才壹秒記住『愛♂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宋行见田妞初见田承嗣时很害怕,当得知他的身份后,反而胆气十足,便猜想着这田承嗣肯定跟田横山有关联。【愛↑去△小↓說△網】 别看田妞的年纪虽小,但在田横山的辈份却不低,就拿眼前的田承稼来说,见着田纽都得叫声“姑”,这田承嗣跟田承稼既然是同辈,那自己就有文章可做了。 见田承嗣一副咄咄逼人的样子,冷笑道:“这位田承嗣田公子是吧?你刚才既然跟本少爷说斯文,想来也是位读书人,既然是读书人当知道百善孝为先的道理,你在这儿大呼小叫的,知道她是谁吗?” 宋行猜得没错,这田承嗣不但跟田横山有关联,而且关联还相当的深,只是他很少去田横山,自然不知道田妞的身份,听得宋行的质问,只好将目光投向田承稼。 田承稼肩上扛着犁头,着实有点累,将犁头放到一边后,这才对田承嗣解释道:“承嗣少爷,这位小姑娘不是别人,正是祖爷爷家的孙女,叫田妞,是咱姑!” “咱姑?”田承嗣的嘴角不自主地抽缩数下,在众目睽睽之下,冒范长辈,那就是不孝不敬,这在这古代就是忤逆之罪,被人戮脊梁骨都是轻的。 古代的宗亲思想非常浓厚,不管贫富贵贱,辈份在那儿放着,这是不可能逾越的,也是不可冒犯的,特别是对田承嗣这种自诩读过圣贤书,天天把仁义道德挂在嘴边的人。 打蛇打七寸,宋行自信拿捏到他的七寸,嘴角挂着一丝冷讽的笑意,冷冷地道:“知道她是谁,当知道怎么做?” 田承嗣的神色显得颇为尴尬,在恭恭敬敬地叫完一声“姑”后便想离开,却被宋行叫住,慢条斯理地道:“长辈在这儿,没让你走,你就走,不知这样算不算有辱斯文?” “你到底想怎样?”田承嗣眉毛一挑,对着宋行又恢复刚才的嚣张气焰,语气中明显带着怒气。 宋行嘻嘻一笑,指着田妞皮笑肉不笑地道:“这位田妞叫我哥,按理说我也是你长辈,作为长辈自然有教育晚辈的义务,别以为自己读过两年圣贤书便以为自己学富五车,对着谁都可以大谈斯文,我这儿有些字,看看你能认识几个?” 宋行说到这儿,也没理会田承嗣狐疑的目光,直接捡起颗小石头,就在沙地上刷刷写起来:吃喝、玩乐、觌氅、餮鼗、曩磲、蕤颥、鳎鹕、鲦鲻、耱貊、貘鍪、籴耋、瓞耵。 田承嗣见宋行写的字也没啥难度,便不自觉地读出来,神色间还颇为得意,心想就凭这些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地字就想难倒本公子,真是本年度最大的笑话。 只可惜,田承嗣未免开心得太早,就在他读完这两组字后,待到他再往下看时,却突然傻眼了,因为下面的字他一个都不认识。【愛↑去△小↓說△網】 宋行将石头丢在一旁,拍拍手上的灰尘,面带讥讽的笑意,不停地催促道:“读呀?为啥不往下读?是不是除吃喝玩乐外其他什么都不会?” 宋行的话音刚落,旁边的人顿时哄堂大笑,此时纵算是个傻子也知道宋行是在玩他,田承嗣的嘴角抽缩,脸色变得极度难堪,想要发作,却找不到发作的借口。 见那些看客在旁边起哄,阴冷的目光从他们的面上一一打过,一股寒气从脚底直透脊梁骨,原本哄笑的现场顿时变得静寂无声。 田妞见宋行难住田承嗣,心里当真是乐开了花,正想敲敲锣,再吆喝几句,却被田承稼伸手拦住,低声道:“我的姑奶奶耶,你就别在这儿起哄了。得罪承嗣少爷,你知道会给田横山带来多少麻烦吗?你知道咱们田横山欠承嗣家多少钱吗?” 欠田承嗣家多少钱,田妞还真不知道,她惟一知道的就是,整个田横山好像除田大爷家外,余下的没有不欠的,这其中也包括她家。 田承稼的话既是说给田妞听的,也是说给宋行听的,正所谓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在他的心里,田横山还真没有跟田承嗣叫价的资本。 跟宋行相斗,田承嗣从头到尾处处落在下风,此刻听到田承稼的话,顿时精神倍振,冷笑道:“宋行,看你小小年纪倒是狂得可以。但狂要讲资本,没有资本就得讲代价。三天之内,本公子要让你跪下来求我!” “求不求,跪不跪都是三天以后的事,这儿好像不欢迎你,碍着本公子的生意,你陪不起!”对田承嗣的威胁之言,宋行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啪!” 宋行的话刚落音,一锭白花花的银子便重重地落在破木板上,只听田随嗣冷冷地道:“不就是个破书摊吗?十两银子够不够?” 土豪的出手果然不一样,人群中顿时发出一片嘘声,无数的眼睛都在盯着宋行,都在等着接下来的热闹。 在这个为十五贯就能杀人的年代,十两银子买一个人的自尊那是绰绰有余。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宋行将为这十两银子折腰的时候,却见宋行非常干脆拿起银两,非常干脆地扔到旁边的臭水沟,非常干脆地道:“本公子做的可不是钱财生意,我说过你赔不起,那就是赔不起!” 说完之后,没再理会田承嗣,而是从田妞的手中接过破铜锣,轻轻地一敲,模仿电视里的广告词,以无限激*情地声音吆喝道: “走过路过,千万别错过。本人宋行,在此说书,凡是听书者,不要九佰九拾八文,也不要陆佰陆拾捌文,只要一文钱。没错,你们没有听错,只要一文钱,你们便可以听到脍炙人口、铁马金戈、荡气回肠的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人群中顿时有人议论起来,神色间非但没有兴奋的表情,反而有点失望,因为这三国演义的故事流传千年,就是旁边那老先生都说过不下十遍,早就没有新鲜感。 听到宋行叫喊着说三国,田承嗣的嘴角忽地挂起一丝嘲讽的笑意,不无讥讽地道:“我道你有什么新鲜的玩意儿,原来是说三国,拾人牙慧而已。” 宋行将那铜锣一敲,再次高声说道:“三国的确是三国,但我宋行说得绝对是不一样的三国,钱在你们的口袋,耳朵长在你们身上,听不听,给不给都由得你们。” 说到这儿,把那破砖头望木板上一拍,清清咽喉,便开始今天说书的开场白,高吟起三国演义的卷首词: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好词!”宋行刚一吟完,人群中便有人欢呼叫好,宋行寻声望去,却是位身着华服的中年商贾,见宋行望过来,对他颔首而笑,权作打声招呼。 第八章 大宋有病 天才壹秒記住『愛♂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田承嗣原想留下来看宋行笑话的,却没想到这脸被打得啪啪响,不管他接下为的说书如何,单凭这首词,便足以让他傲视整个登州府了。 不管田承嗣是如何地嚣张跋扈,但读书人终归是读书人,自己成天跟一班狐朋狗友在蓬莱阁吟诗作赋,说到底不过是些涂鸦之作,用来喝酒调笑尚可,但说到传承后世,是连想都不敢想的。 却没想到眼前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少年,随口吟出一首,便是如此的惊世骇俗,望着眼前这个乳臭未干的少年,可谓五味杂陈,心中那股酸味,比自家的酱缸还要还得浓烈, 作为蓬莱三公子中的财公子,从来都没像今天这般丢脸,先是莫名其妙遇到田妞这个长辈,接下来又被宋行百般看轻,特别是他刚才写的那些字,真是让他在众人面前丢尽了脸。 眼看蓬莱阁那些听众已被宋行吊足了胃口,自己如果再从中作梗,便是得不偿失,留在此处实属无谓,也没跟蓬莱阁那帮狐朋狗友打声招呼,便铁青着脸急匆匆地离开。 而田承稼见田承嗣一脸怒气的离开,心里极为忐忑,也没心思再卖犁头,更没心思听宋行的评书,也没跟田妞打招呼,便风急风火地跑回田横山。 他得将这件报告田大爷,以便早做准备。 田妞的心思在宋行身上,而宋行的心思却在眼前这些黑压压的听众身上,对两人的去留谁也没有在意。 宋行目光慢慢地扫过全场,见大家都在那儿静静地等候,复将那破砖头在木板上啪地一拍,续道:“咱们今天要说的是三国演义的第一回,宴桃园豪杰三结义,斩黄巾英雄立首功!”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汉朝自高祖斩白蛇而起义,一统天下,后来光武中兴,传至献帝,遂分为三国。” 不得不说,名著就是名著,宋行说书的水准虽然处在观摩阶段,但名著本身的震撼魅力则是无穷的,完全可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 短短的几句话,顿将全场的听众带进那个铁马金戈、荡气回肠的战乱岁月,整个说书场都只听见宋行那抑扬顿挫的声音,以及偶尔传来的沙沙的落叶声。 就在大家聚精会神、全神贯注听说的时候,就在宋行说到猛张飞要“提刀入帐、来杀董卓”时,忽地将那破砖头一拍,说书嘎然而止。 寂静还是寂静,在足足有半柱香后,这才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掌声过后,便是听众的不满足,不停地有人叫嚣:“喂,我说宋行,咋不说啦?说得好好的咋不说啦?” 面对喧嚣的听众,宋行再度拿起那破砖头再度一拍,随着“啪”的声晌,书场又恢复安静,大家都在那儿屏声静气等着宋行继续说下去。 却见宋行将砖头放下,对着众人拱拱手道:“诸位父老乡亲请了,正所谓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宋行跟小妹都是要吃饭的,还请有钱的帮个钱场,没钱的帮个人场!” “不就是要钱吗?你咋不早说?”那些听众在说完这些话后,顿时将铜钱如雪花般地扔向田妞手中的那个破锣铜中,发出一串串清脆的声音,此起彼伏。 直到最后一个铜钱飘进铜锣,田妞这才满心欢喜地将铜锣捧回到宋行的面前,喜孜孜地道:“哥,咱们今天有肉包子吃了!” 宋行伸手摸摸她的头,笑道:“看你今天表现不错,待会不但有肉包子,晚上还有五花肉吃,那味道我保证你从来都没吃过。” “喂,说书的,你这钱都收了,就别只顾着吃,也得顾顾咱们的心里感受,还是赶紧说书吧?”那些听众见宋行只顾着吃,根本就没有再往下说的意思,忍不住在那儿鼓躁起来。 宋行看着那满满的铜钱,表示对自己的成果非常满意,笑吟吟道:“人情势利古犹今,谁识英雄是白身。安得快人如翼德,尽诛世上负心人。毕竟董卓性命如何,且听下文分解。” “切!” 当听众听到宋行的这句话的时候,顿时觉得有种被坑的感觉,纷纷鼓躁起来,你一言我一语的,那副架式好像宋行不说下去,就要天翻地覆一般。 宋行却没管那么多,将那些铜钱收起,装进一个长条的布袋中,交给田妞。 见那些听众仍没有离去的意思,拱拱手道:“诸位父老乡亲,非是我宋行不愿意说,而是这天色不早。如果大家真想听的话,明天这个时候,这个地点,不见不散,不见不散哈!” 众人见宋行不愿再说下去,尽管心痒难耐,也只得作罢,纷纷离场而去,田妞提着钱袋不停地抖着,听着那清脆的碰撞声,无不兴奋地道:“哥,钱,好多钱。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钱!” 宋行笑笑,这点铜钱对他来说,还不如茶壶里的风暴,丢在水里,连个泡都不会冒。 当即让田妞将铜钱收起,想跟田承稼打声招呼,才发现人群中已没他的身影,也不知他是啥时候走的。 田妞嘿嘿一笑,甩手便将钱袋丢在肩上,虽然铜钱并不重,但她觉得扛在肩上有气势,身上有钱,说话都有底气,冲着宋行道:“哥,咱们先去城南还是菜市口?” 去城南买肉包子,去菜市口买五花肉。 田妞一直没有忘记宋行说过的话,一直惦记着她的肉包子还有五花肉,其它的似乎都跟她没有关系,在那个缺衣少食的年代,吃的诱惑力还真不是一般的大。 刚想离开蓬莱阁,一只粗壮有力的手忽地按在他的肩头,一位满脸横肉的家伙喘着酒气,粗声粗气地道:“想走?知道这个地儿是谁的吗?知道这蓬莱阁的规矩吗?”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蓬莱阁好像还在大宋境内,你说是谁的?”面对这满脸横肉的家伙,宋行不以为意,他今天来此说书,要等的原本就是这人。 “老子才不管什么王土王臣,在这蓬莱阁说书,就得遵守这蓬莱阁的规矩,你今天的说书所得,老子全要了!”赖八没跟他咬文嚼字,而是直截了当地说道。 宋行摇摇头,故意叹口气道:“唉,敲个破锣说是扰人诗兴,好好地说个书还有强人打劫,我看这大宋朝呀,还真是病了!”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第九章 有病得治 天才壹秒記住『愛♂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大宋有没有病跟老子没半文钱关系,老子只知道如果你再不把钱交出来,你很快就会生病,而且是大病!”赖八很是嚣张,在他的眼里捏死宋行就跟捏死路边的蚂蚁差不多。 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这个道理似乎亘古不变,赖八能在这蓬莱阁横行,多半是个不要命的主。 如此莽夫吓吓普通百姓尚可,宋行可从来没将这种人放在心上。 先是对赖八好一番打量,然后故意叹口气道:“适才宋某连十两银子都没放在眼里,几百文铜钱送给兄台又有何妨?看兄台身壮如牛,额际间却黑线暗涌,可惜……怪可惜呀……” 说到这儿,殊为可惜地摇摇头,从田妞的肩上拿过钱袋,毫不犹豫地递过去,续道,“这就是宋某今天说书所得,兄台尽管拿去,有啥好吃的尽管买来吃,看你的样子……唉……” 宋行故意说得很夸张,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扰得人心慌意乱,赖八不知宋行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见他如此,不耐烦地道:“你在这儿唉声叹气,摇头晃脑地到底想说什么?” “兄台稍安勿躁,宋行刚才也只是猜测。如果想要确诊,还须搭脉,问问诊。兄台如果不介意的话,请伸出右手。”宋行说得一本正经,不容得别人不信。 赖八见宋行说得认真,不像撒谎的样子,再说在这蓬莱阁谁不惧怕自己三分?他一个小娃儿有多大胆,谅他也不敢对自己如何。 想到这儿,伸出右手,平放在木板上。宋行强忍心中的笑意,一本正经地伸出三指,轻压在赖八的脉搏上,神情阴晴不定,显得颇为古怪,口中还喃喃自语:“奇怪,奇怪……” “奇怪?奇怪啥?”赖八见宋行神情古怪,也有点不淡定起来,不无担心地问道。 宋行没有理他,仍旧微闭着双眼,学着电视剧里那些太医把脉的样子,摇头摆尾地故作高深状,好半晌才猛地一拍大腿,故意惊呼道:“哎呀!” 赖八在宋行一惊一呼间,心神也跟着一惊一跳,试探着问道:“咋样呀?你到是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呀?” 宋行缓缓地站起身来,微微叹口气,反问道:“不知兄台是想听真话还是假话,如果是假话,兄台身壮如牛,定能长命百岁,如果是假话……” 说到此处,故意停顿到这儿,赖八心里发急,不停地催促着他快说,宋行在吊足他的胃口后这才说道:“实不相瞒,兄台那强劲的脉搏下面,实则暗流涌动,此乃身患隐疾之兆,如果不及早诊治,恐怕性命难保。” “你他娘的,是不是看老子拿你的铜钱心里不爽,故事编排老子不是?”赖八听宋行说到命不久矣,很自然地想到这是宋行在咒他。 宋行见他张口骂娘,心里虽然火冒三丈,但面色却没丝毫的改变,语重心长地道:“这位兄台如果不相信的话,那就请伸出舌头,尝试用鼻孔呼吸,就知道本公子说的有没有错。” 赖八见宋行自始至终都没有开玩笑的意思,自始至终都说得非常认真,容不得他不相信,更何况今天他喝了点酒,也没有细究。 当即像个哈巴狗似的将舌头伸头长长的,非常努力地用鼻来呼吸,直涨得他面红耳赤都呼吸不得半分,心中害怕,整个个如同跌入冰窑,凉拔凉拔的。 伸出舌头,不能用鼻呼吸,这是常识,宋行看在眼里,心里暗自冷笑,明知故问道,“兄台是不是感觉呼吸有些困难?” “岂止呼呼困难,简直不能呼吸。”赖八爷将舌头缩回去,满脸胀得通红,待呼吸顺畅之后这才回道。 宋行见此人不知不觉进入到自己的算计中,并没有因此而罢手,而是接着道:“刚才的做法,只能证明你身有隐疾,七窃不通,并不能因此判断出你的病根所在。” 有了刚才的试验,赖八爷的心里是真的害怕,伸手抓起宋行的双手,急切地道:“这位小兄弟,那要如何才能判断出来,还请小兄弟告知哥哥。” 对宋行的判断,赖八可谓心服口服,说话的语气也变得和善起来,宋行略微沉思后答道:“要让你的隐疾彻底暴露出来也不难,你按我教的姿势站立半个时辰,或许能得出结果。” 说到此处,便向他示范一个不太标准的站岗姿势,赖八倒也听话,果然按照宋行教的一丝不苟地站在那儿,连蚊子咬着他的鼻头都不敢动一下。 半个时辰也就是一个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宋行可不愿节外生枝,让他看出破绽,不再跟他说话,而是跟其他的人聊天打屁,倒也不亦乐乎。 站岗有多累,当过兵或者军训过的人都知道,像眼前这位壮汉,身体虽然结实,却没有接受过这样的专门训练,站起来犹为吃力。 半个时辰后,宋行见此人摇摇晃晃的有点站立不稳,琢磨着时间差不多,再站下去如果这家伙撑不住,便前功尽弃了,当即说道:“这位兄台,抬起你的右脚,用劲你的力气,使劲地跺下去。” 赖八早已进入宋行的圈套,此刻哪疑有他,毫不犹豫地抬起右脚,猛地朝地上一跺,紧接着便是一声杀猪般的大叫,双手抱脚,痛得满头大汗。 宋行看在眼里,心里暗自冷笑,娘的,让你站岗半个时辰,全身血液都集中在下半身,再猛烈跺脚,毛细血管不破裂才是怪事。 这个时候,如果你认为宋行会就此罢手那就大错特错了,对宋行来说,这只不过是他整个计划的第二步,接下来才是重头戏,当即装着满怀关切地道:“兄台,你的脚是不是麻木异常,疼痛难耐?” 赖八尽管痛得满头大汗,仍旧点头称是,宋行点点头道:“麻木疼痛那就对了,兄台呀,实不相瞒,你这病有个名堂,叫福尔摩斯综合症,这可是重病,重病得用猛药。” 福尔摩斯是什么,赖八没有听说过,综合症是啥,同样也没有听说过,只觉得这病的名字有点长,而且有点怪,那一定是重病无疑,直吓得汗流如雨,不停地央求着宋行。 “要治你这病也不难,首先得通七窃,活经血。”说到这儿,转头吩咐田妞,“小妹,你去对面的药铺买二两砒霜来,顺便拿个药碗打点水,如果药铺老板不卖你,你就说是这位兄台要的。” 砒霜是毒药,但也能治病。 这点赖八是知道,虽不知宋行要砒霜干啥,但到此时此刻,出于对宋行的信任,也不疑有他,当即催促道:“这位小妹,你快过去吧,就说是赖八要的,那药铺掌柜的不敢不给你。” 药铺离说书的地方不过三五十步,这边如此热闹那药铺掌柜不可能不知道,见田妞过来,也没多说,便将二两砒霜如数交到她的手上,碍于赖八的银威,连钱都不敢收。 前后不到一分钟的功夫,田妞便拿着宋行要的东西满面疑惑地回到说书摊,宋行也没多说,而是将砒霜倒进水里,简单地混和后,伸出中指在碗里搅上三搅。 当着众人的面前手指放进嘴里,这一幕直吓得众人惊呼连连,所有人的眼睛都睁得大大的,都在等着宋行那七孔流血的惨景。 对众人的反应,宋行仿佛充耳未闻,只在心里暗笑,这个化学老师的标准动作不知骗过多少伙伴,更何况是眼前这些心情紧张的普通百姓。 将手指反复啜啜,末了,还吧唧吧唧地一副颇为享受的样子,“嗯,这砒霜的味道还真不错,兄台,把这砒霜都喝掉吧,保你七窍通畅,药到病除!”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第十章 柳湘儿 天才壹秒記住『愛♂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赖八虽然亲眼看见宋行吃砒霜,但要让他把这碗砒霜喝下,纵算借他十个胆都不敢,哭丧着脸道:“这位小兄弟,你看看没有其他的方法,这砒霜我真的不敢喝!” “真的不敢喝?”宋行眨巴着眼睛,似笑非笑,似嘲非嘲地看着赖八,直看得他心头发毛,头皮发麻。 刚想出声相询,却听宋行续道,“这样吧,你把那钱袋放在台上,然后用力抓住它,容我再仔细瞧瞧?” 此时的赖八已经完全相信宋行的话,还真当自己是得了绝症,依言将钱袋放在木板上,用力地抓住,直抓得青筋暴起,还嫌力气不够。 嘴里求着宋行,心里却暗自奇怪,见过把脉的,却没见过这样把脉的。 宋行伸出左手三指轻轻地搭在赖八的脉膊上,三指交替,轻轻地击打着他的脉膊,以转移他的注意思力,右手则趁其不备,提起那破砖头使劲儿地砸下去。 “啪!” 伴随着一阵毛骨悚然的骨头碎裂的声音,鲜血如喷泉般地涌出来,将钱袋染得血红血红,这是证据,宋行当即将带血的钱袋抓在手里。 赖八左手握着右手,杀猪般地大叫起来,躬着身子在那儿不停地跳着,跟在他身后的两个闲汉见状,正想冲过来作势欲打。 田妞忽地闪身而出,跳在木板上,举着她的铜锣一阵猛敲,人群中顿有两名田横山的村民腾空而起,在空中一个翻腾,稳稳地落在那两闲汉的身后,不由分说便将他们摁倒在地。 宋行高举着那个带血的钱袋,大声说道:“各位父老乡亲,大家都看到了,这位赖八在光天化日之下,置王法于不顾,公然抢劫,与强盗无疑,还请各位父老乡亲作个见证!” 那些在蓬莱阁的商贩对赖八早就恨之入骨,此刻眼见宋行一步一步地将赖八引进自己的陷井中,就算是个傻子都知道此刻是弄倒赖八的绝佳机会。 更何况大家都是生意人,多多少少还是有些聪明劲的。 既然有人牵头,自然当仁不让,纷纷在那儿振臂高呼,高呼声中,又有两名田横山的村民跑过来,将赖八扭住,大家敲锣打鼓地一路来到州府衙门。 宋行当仁不让,径直走到府衙旁的那面鸣冤鼓前,拿起鼓棒便使劲儿地敲打起来,声音在整个登州府飘荡,直震得人内心慌慌。 登州知府王师中高坐府衙,随着一阵威武声,便正式开堂,一人领头,百人作证,加上带血的钱袋,铁证如山。 群情激情,案情简单,登州知府王师中在简单问明案情后,也没容赖八多作辩解,既然赖八是苗福林的人,那就充军沙门岛,交由苗福林管教。 沙门岛离登州府并不远,在宋朝时那可是仅次死刑的第二大刑。赖八一听充军沙门岛,顿时吓得三魂不见七魄,不停地大堂上瞌着头,恳求知府大人从轻发落。 王师中来登州府做知府,那是带着皇帝老儿的秘密使命来的,对登州府的事务自然没有尽十分心,以致于让这等无赖在蓬莱阁胡作非为,心中早就不满。【愛↑去△小↓說△網】 如今好不容易有人出头,自然得逮住这个杀鸡敬猴的机会,重判那是必须的,根本就容不得他狡辩,判词落定,自顾退堂而去。 那些蓬莱阁的商贩见赖八得到应有的罪责,顿时如雨过天晴般地欢快地笑着,在高呼青天大老爷的同时,对宋行也是刮目相看,充满着感激之情。 不管何朝何代,老百姓的感情都是最纯朴的,宋行只不过做了他认为应该做的事,收获的竟然是满满的人心,经过此举,自己算是在蓬莱阁立足了。 就在宋行雄纠纠气昂昂地离开府衙不久,王师中便叫来青年将领马扩,吩咐道:“此人来路不明,而且心机深沉,手段毒辣,你得多注意一点,可别千万坏了咱们的大事。” 马扩点点头道:“此人是田横山的哑巴前天从海里捞起来的,昨天就跑到当铺把自己当了,据说他的算术能力比那当铺掌柜还要高。今天一首临江仙更是震惊蓬莱阁,把那个田承嗣整得团团转,如今又轻描淡写地搬倒赖八,的确不简单。” 王师中手捋胡须,沉吟着道:“听说他在蓬莱阁讲三国,所讲内容与之前的大不相同,你有空的时候也去听听,如今宋金辽三国对持,又何尝不是三国演义?” 王师中跟马扩如何在府衙论三国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在蓬莱阁的闹腾一定会给田横山带来麻烦,所以,从府衙出来后,也没在登州府久留。 到城南买完包子到菜市口买完五花肉后,便带着田妞回转田横山,火是自己烧的,自然得由自己来熄灭。 田承嗣那阴冷的眼神,田承稼那害怕的目光都给宋行留下深刻的印象,“田妞,咱们在这儿得罪田承嗣,估计现在的田横山都要乱成一锅粥了,咱们得尽快回去。” 田妞正啃着包子,没有回答宋行的话,只在那儿嗯嗯呀呀地算是回应,吃完包子后,还不停地啜着手指,贪婪地吸着包子的余味。 两人刚转过两条小街,便见前面停着一辆华丽的马车,在婢女的扶持下,一位绝色美人从马车里钻出来,看她身形苗条,体格风*骚,一张脸蛋如粉雕玉琢一般。 脚步轻盈,体带香风,缓缓来到宋行的面前,对着宋行盈盈下拜,皓贝轻启,“宋公子,小女子柳湘儿这厢有礼了。” 柳湘儿是谁?宋行刚来登州府真不知道,见她对自己颇为客气,眉头暗皱,心有所疑,“姑娘找在下,不知所为何来?” 柳湘儿黛目微皱,眼神中含有一种淡淡的忧怨,好半晌才期期地道:“实不相瞒,小女子乃醉红楼的姑娘,想参加东京汴梁的花魁赛事,奈何手中没有像样的词作,一直未能成行。” 醉红楼是登州府一等一的青楼,里面的姑娘都是卖艺不卖身的,卖身的那种不叫青楼,叫妓*院或者窑子。 宋行见柳湘儿虽落风尘,但身上却有股淡淡的清尘脱俗之气,远非那些庸紫俗粉可比,心里忽地升起一丝怪怪的感觉,沉吟半晌道:“莫非姑娘是想从宋某手中获取词作?” 柳湘儿轻轻地点点头,轻声说道:“没错,适才听小斯说公子在蓬莱阁随口吟得一首临江仙,因此想请公子割爱,容小女子独唱。” 见宋行有些犹豫,不免有些心急地道,“非是小女子强公子所难,实在是本次的花魁赛事高手云集,李师师琴清如溅玉,颤若龙吟,梁红玉的鼓杀伐天地,鼓角争鸣,如果小女子不能求得上佳词作,别说参加赛事,恐怕连东京汴梁都是不敢去的。” “李师师,梁红玉……” 宋行慢慢地咀嚼着这两个熟悉的名字,心神有些颤粟,待心神稍复,故作淡然道:“一首词而已,姑娘想唱就唱,宋行没意见。” “真的?” 柳湘儿没想到宋行答应得如此地爽快,神色显得特别的惊喜,语气也显得有些微颤,当即从袖中抽出一张纸来,“宋公子,这是你昨日的当票,小女子自做主张已经帮你赎出来了。” 宋行将票据拿在手中,心想这柳湘儿做事还真是细心,有心成全于她,“柳姑娘还真是有心,我这儿除这些首临江仙外,还有另首词,恐怕更适合姑娘。” 第十一章 来自雄鸡岛 天才壹秒記住『愛♂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还有一首词?”柳湘儿心神一颤,语气间难掩欣喜。 “这首词的词牌名是木兰花令,烦请柳姑娘仔细听听。”宋行微微一笑,反正这些词也不是自己的,用来作人情倒也不错,当即低声吟道,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霖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技当日愿。”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柳湘儿反复地吟着纳兰容若的这首词,两行清泪渐渐地从脸颊流下。 没人愿意流落风尘,这些人的背后多多少少都有些不为人道的故事,宋行没有打扰忧郁中的柳湘儿,暗暗地叹口气,带着田妞悄然地离开。 田妞虽是山村姑娘,没读过什么书,心性虽然纯朴,但却不笨。 从宋行的手中拿过当票,虽然斗大的字不识一个,却在那儿反复地翻看,“哥,这就是你当自己的那张当票吧?柳姑娘赎它应该花费不少吧?” “是啊,我当的时候是一贯,还的时候说好的是两贯,如果是他人去赎,估计得三贯左右。”宋行没想那么多,漫不经心地回道。 “三贯?”田妞的心里虽然有些准备,但还是被这三贯钱吓着了,“哥,你说咱们在蓬莱阁说书,辛苦半天亦不过两三百文钱,而你一首词竟然卖这么多,不如以后咱们就卖词吧?” “卖词?”宋行不禁哑然失笑,伸手摸摸着田妞的头,“你呀,还真是个傻孩子,这词偶尔填一两首还成,要真靠这个吃饭,以后别说肉包子,恐怕连野菜都吃不起。【愛↑去△小↓說△網】” 看来填词比说书要难,田妞听宋行的语气,顿时一吐舌头,“我看田承嗣天天在蓬莱阁谈诗说词,还以为很容易呢。” 就田承嗣那摇头晃脑的东西,填出来的那能叫词?宋行心里暗笑,却没有用言语去击穿田妞那美好的愿景,反正她以后都是要读书的,容易难否以后留她自己去判断吧。 说着说着,两人不自觉地回到田横山下,让宋行想不到的是,整个田横山看不到半点愁云惨淡的景象,反而充满着喜庆。 只见田大爷正领着乡邻们在山寨门口迎风而立,那场景如同迎接英雄凯旋似的,纵算宋行聪明绝顶,也搞不清楚田大爷闹的是哪出。 迎接英雄爆竹那是必须的,宋行对爆竹的印还停留在那句“爆竹声声除旧岁”的诗中,人生总有许多的第一次,这也是宋行第一次见识到真正的爆竹。 所谓真正的爆竹,就是让燃烧的竹子爆裂发声,噼哩啪啦的声响据说可以驱赶瘟神,作为现代人宋行当然不相信这些,让他享受的是那份热闹,那份喜庆。 除逢年过节,田横山从来都没有这么热闹过,待到爆竹声尽,田大爷这才将宋行请进自己的家里,正色地道:“娃呀,听说你在蓬莱阁所说书的字连承嗣都不识得,此事可真?” 想起自己在在蓬莱阁的戏耍田承嗣,宋行心里暗笑,见田大爷一本正经,也就一本正经地说道:“是啊,那个田公子目空一切,我只是让他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而已。” “这样说来,你不但读过书,而且读得精?”田大爷的双眼耀光,在问这话的时候,神情中充满着一股强烈的期待,那种期望的眼神可比田妞看到肉包子时要强烈的多。 仕农工商,宋朝有与仕大夫共治天下的传统,更何况现在的皇帝赵佶,也可以称得上是读书人的典范,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也是出自宋室皇帝真宗之口。 作为现代人,宋行当然知道读书在宋朝意味着什么,毫不掩饰道:“以前跟随家师游历的时候也曾读过几年书,其他的姑且不说,单以算术论,别说登州府,就算放眼大宋,估计也找不到几个比我强的。” 宋行毕业于海城理工大学自动化专业,毕业后从事的也是工业自动化控制方面的工作。他的数学纵算再不济,但在千年前,绝对算得上是个中翘楚。所以他刚才的话不但没吹牛,反而有点藏拙。 在得到宋行的肯定答案后,田大爷兴奋得就像个孩子,一双老眼泪眼花花的,激动地道:“娃呀,你来田横山都好几天了,大爷也没跟你好好地聊聊,走到大爷家去,陪大爷喝酒!” 这是宋行第二次来到田大爷的家,跟第一次的沉默不同,这次的话题明显多了许多,天南海北,凡是能谈的,都谈。 当然对田大爷来说,谈得最多的,还是东家的母猪下几个仔,西家的母鸡生了几个蛋。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田大爷终于试探性地问出他心中的问题,“娃呀,你能不能跟大爷说句实话,你到底来自哪儿?” “我住的地方离这儿比较远,估计有万儿八千里,那儿是个大岛,因为岛的形状像一只打鸣的雄鸡,因此又叫雄鸡岛。”宋行放下碗筷,说到家乡,眼睛有些湿润。 “雄鸡岛?”田大爷有些纳闷,这个地儿他还真没听过,当然,离田横山百里之外的地方他都没去过,更何况万里之遥的地方。 宋行没有理会田大爷的诧异,而是一本正经地接道:“家师姓度,叫度娘,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和,家师好游历,这次随家师遍游中土,在回去的时候,不曾想在海上遇到特大风浪,木船翻沉,家师不知所踪,而我却则被哑巴爷爷救到田横山。” 过去的人比较实诚,对宋行的胡扯,田大爷倒也没有多少怀疑,至于万里之外的人,说的是不是同一种话,用的是不是同一种文字,他还真不知道,探身问道:“娃呀,那你家里还有什么人没有?” 宋行的家里当然有人,只不过不是在千年前,而是在千年后,闻言眼圈儿微红,叹口气道:“宋行自小跟家人走散,从小便跟随家师,家师是中原人,自小便学中原话,习中原字。” 田大爷伸手抹抹眼角泪,对宋行的遭遇深表同情,叹口气道:“娃呀,你既然没有其他的去处,不如就留在咱们田横山吧?如果你没有意见,那大爷明天就帮你入籍?” 入不入籍对宋行来说虽然重要,但入籍在哪儿则不那么关心,听田大爷这样一说,也就顺水推舟道:“一切但凭大爷做主,以后我宋行不管走到哪里,都是咱田横山的娃。” “好好好!”田大爷听到宋行这样说,一连说三个好,“你个这娃儿还真有良心,事不宜迟,大爷这就去宣布。” 第十二章 田大爷的决定 天才壹秒記住『愛♂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得到宋行保证,田大爷再无迟疑,迫不及待地站起身来,拿起那面破锣,抡起膀子使劲儿地敲打起来。破锣的声响虽然不清脆,但在这静溢的山里,传得是相当的深远。 田横山的人似乎对这面破锣有着特殊的感情,每当这锣声一响,男人放下活计,女人放下哺乳,小娃儿放弃玩玩耍,大家都非常自觉地来到山上的宽敞处。 田大爷站在山里的最高处,左手持锣,右手叉腰,威严的目光从大家的脸上扫过,然后缓缓地道:“我刚才跟娃儿已经商量过,决定给他入籍,从此以后,他就是咱田横山的娃!” 威严的目光从众人的面上扫过,随后再次强调道,“从今往后,不管大人小孩,不管面对的是聋子还是瞎子,都要说宋行是咱田横山的娃。谁要敢乱嚼舌根,看我田大爷不一脚把他踢到海里喂王八!” 田大爷在说这话的时候,说得是斩钉截铁,容不得别人的半点反对。他说宋行是田横山的娃,那宋行从毛发到骨头都是属于田横山的。 田大爷的喜悦是刻在脸上,但田横山的愁云却深藏在每个人的心里,自田承稼回到田横山后,他们都在担心一个问题,如果真要收留宋行,那田承嗣会不会逼着他们还债? 亲兄弟明算帐,千古亦然! 就在田大爷宣布完这个决定,就在田大爷回到家里的时候,田承稼小心翼翼地走进来,对着田大爷不无担扰地道:“大爷,您老人家要收留宋行,大家都没意见,只是咱们这样做惹怒承嗣少爷,他要派人来收债咱们如何应对?” 对于这种担忧,田大爷不是没想过,而是一直在想,收留宋行必然会得罪田承嗣,以田承嗣的性格,必然会以收债为名逼着宗亲们赶宋行离开田横山。 毕竟,此时的宋行虽在田大爷眼里是个宝,但在宗亲们的眼中,却并不这样认为,田大爷目注田承稼,沉沉叹口气道:“承稼,咱们田横山自先祖田横之后,风风雨雨上千年,到现在都没出一个像样的人物。相信大爷,这个宋行不简单,咱们不能把这样的人往外推。” 田承稼颇感为难地道:“大爷您老人家既然发话,要把宋行留在田横山,我们做晚辈的自然不会反对。我的意思是能不能让宋行服个软,去给承嗣少爷赔个礼道个歉啥的,要知道得罪承嗣少爷,对咱们田横山可没有半点好处!” “承嗣少爷,承嗣少爷……”田大爷一听田承稼称呼田承嗣为少爷气就不打一处来,微火道,“承稼,以后在大爷面前,别少爷长少爷短的,要知你的辈份比他还高,他在你面前都得叫你一声哥。” “唉!”田承稼叹口气,知道没法改变田大爷的决定,心里也颇为不安,要知整个田横山,说到欠田承嗣家的债,就数他家最多,人穷志短,说来也没办法。【愛↑去△小↓說△網】 田大爷知道他的为难,缓和语气道:“承稼,大爷既然留宋行在田横山,那他就是咱田横山的娃,他的事咱们田横山说什么都得扛。” 说到此处,微微一顿,语锋微转道,“当然,你的担扰也是有道理的,这事我得跟娃好好商量,不管如何,咱们不能让娃刚到田横山就受委屈。” 既然要留下娃,就不能让娃受委屈,这是田大爷的底线。 田承稼看着田大爷,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好半晌才小心翼翼地道:“大爷,其实在回田横山的时候,承嗣少……承嗣就已经派他的书童过来传话,说咱们只要不留宋行在田横山,那咱们欠他家的债都可以一笔勾销。” 田大爷没说一句话,目不转睛地盯着田承稼,直盯得田承稼浑身发毛,好半晌才沉声道:“承稼,你什么话都不用说了,你去把宗亲们的欠债都登记一下,这钱我替你们还!” “这……”田承稼完全没料到田大爷会为一个外人做出如此决定,怔怔地半天都说不出话来,只道田大爷是老糊涂了,轻轻地口气,莫可奈何地退出田大爷的房间。 田承稼走后没多久,田承光便走进来,望着田大爷,不解问道:“爹,你真打算替宗亲们还债?为一个宋行咱们这样做值得吗?” “值,当然值!”田大爷没有丝毫的犹豫,非常肯定地道,“光儿,你看这宋行,刚来田横山两天,耍承嗣就跟耍猴儿似的。还有那个凶神恶煞的赖八,连马扩都拿他没办法,却被宋行这娃儿不动声色地弄进沙门岛,这人不简单呀。” “就因为这人不简单,做事让人摸不着头脑,指不定会给田横山带来什么祸害,所以孩儿才觉得不能留!”作为田大爷的长子,田横山未来族长的继承人,田承光不得不担心。 田大爷摇摇头,很肯定地道:“非常之人,必行非常之事。以后他会不会给田横山带来祸害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如果没有宋行,咱们很快就在田横山待不下去了。” 田承光的神色显得有些忧虑,好半晌才试探着问道:“爹是想用宋行来对付田有道?保住咱们田横山?” 田大爷点点头道:“没错,你真以为田有道借钱给田横山是在发善心?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呀,他真正在意的还是田横山族长这个位置!” “也就是说,不管有没有宋行这件事,他田有道都会发难?”田承光的脑袋不笨,闻言很自然地接道。 闻听此言,田大爷的神色顿时变得肃穆起来,“没错,田有道借钱给田横山,不过是想收买人心而已。宋行这件事,只不过让他找到一个把计划提前的借口而已。” 田承光不无担心地道:“如果真让他得到田横山的族长,那后果当真不堪设想,如果真是这样,他便可以名正言顺地将田横寨搬到登州府,将田横山转手让给官府。” “田横寨是祖宗留下的千年基业,岂可因一己之野心白白断送?”田大爷的眼光忽地变得深遂起来,双拳紧握,指骨间发出格格的声响。 自王师中来到登州府,便一心想将田横寨收归朝廷,因为田横寨离登州府的军事基地刀鱼寨实在太近,就像悬在刀鱼寨头上的一把刀,总让人觉得不舒服。 而田有道的商业遍布大江南北,在这个盗匪四起的年代,他也想将田横寨的精壮男儿编入他的护商队,为他田有道拼杀流血。 这两个结果不管是哪个都不是田大爷能接受的,无论如何都要保留祖宗基业,这是他心里的最低底线,“光儿,承稼已经去合计田横山的债务,这两天你也看看咱们有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拿到登州府典当了吧。” 田承光仍旧有些担心,叹口气道:“就怕咱家这点家当,跟田横山的债务比起来,不过是怀水车薪,难解这燃眉之急呀!” 田大爷目前也想不到更好的办法,在轻轻地叹口气后,深遂的目光显得更加的清澈,“他田有道想当这田横山的族长也没问题,但这田横山的族长就必须得留在田横山!” 第十三章 田承嗣的手段 天才壹秒記住『愛♂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虽然没人跟宋行说过田大爷要替大家还债,但当宋行看到田承光将大包小包的东西往牛车上扔的时候,心里也猜到十之**。 只不过看他往车上扔的那些东西,最值钱的恐怕要数那件九成新的羊毛袄子,那是田大爷六十大寿时做的,一直没舍得穿,其它的当垃圾焚烧都觉得在污染天空。 但宋行没有上前,虽然这一切在他看来都是自己引起的,自己火急火燎地赶回到田横山原本也是要给大家解决问题的。 但他知道现在还不到他出手的时机。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他要的是这个效果。自己既然打算在田横山扎根,那就得在田横山建立自己的威信。 锦山添花,不如雪中送碳,这个道理他懂。 所以,他装作什么都没看见,装蒙作傻地在茅草棚里做他的红烧肉。田妞在旁边帮他烧火,这种土灶他到现在都烧不好。哑巴爷爷在茅草棚外编着竹篓。 宋行的厨艺其实并不好,做出来的菜也说不上好吃。不是有点咸,就是有点过火,说起来是一回事,做起来又是另外一回事。 这种水准,别说跟那些酒店的大厨相比,就是跟楼下的大排挡比起来也不在同一个档次,只不过对现在的田妞来说,肉好不好吃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肉吃。 看着眼前肥腻腻的肉,田妞虽然不停地咽着口水,但吃的却并不多,她是将大部份的肉都留给她那个不会说话的哑巴爷爷。【愛↑去△小↓說△網】 而那个哑巴爷爷却是一边吃着肉,一边噙着泪,有时候还不停地冲着宋行傻笑。一口咬下去,满口是油,这种味道有多久没尝过了,在他的脑海里已经没有了记忆。 至于宋行,五花肉对他来说还真算不得什么美味佳肴,远不及那清水煮的濑尿虾吃着爽口,原汁原味,那感觉真是棒极了。 见哑巴爷爷一直端着肉,半天都舍不得咬一口,当即笑道:“阿爷,你老人家别客气,咱们今天有肉吃,全靠田妞的吆喝,而且我保证,只要有我宋行在,以后天天都可以吃肉!” 哑巴虽然口不能言,但心里却敞亮着的,知道宋行说的是客套话,指指自己,又指指田妞,意思很明白,就是感谢宋行的照顾。 宋行不需要他们的感谢,说到感谢,自己还得感谢这个哑巴。如果没有他,自己也不知道会漂在哪儿,受人点滴之恩,定当涌泉相报,照顾他们似乎就成了他的责任。 “哥,这肉真好吃,你也吃一点吧?”田妞见宋行自始至终都没有动吃那五花肉,忍不住出声提醒。 宋行夹起一块肉,放到田妞的破碗里,“你喜欢吃就多吃点吧,我还是觉得这些鱼虾好吃。对了,吃过饭后,你就扶阿爷回去,告诉他以后就不必出海打鱼了,你能养活他。【愛↑去△小↓說△網】” 田妞点点头,今天她跟着宋行去蓬莱阁,宋行竟然将大半的铜钱都留给她,在她的心里还真觉得她自己能养活她的爷爷,不让她的爷爷在风里雨里担惊受怕。 宋行有睡午觉的习惯,吃过午饭便让田妞将她爷送回去,然后就躺在那破竹床上,竹床很不结实,稍微动动,便咯吱咯吱地响过不停。 至于那些嗡嗡叫的蚊子,自从挂起蚊帐后,宋行也没有赶它们的意思,在这无聊的山村,有时候弄点声响出来,反而没那么无聊。 也不知过得多久,宋行在一阵吵闹声中惊醒过来,事实证明,田承嗣的手段远比宋行猜想的要来到激烈。 有钱的就是任性,在田承嗣的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就在今天下午,无论是去登州府卖鱼的,还是去登州府买盐巴的,都是高高兴兴地去,落落魄魄地归,整个登州府,几乎所有的商家都不愿意跟田横山做买卖。 田承光赶着摇摇晃晃的牛车,咯吱咯吱地走遍登州府的大小当铺,竟然没一家愿意给他典当,这让他感到非常的恼火,也非常的沮丧。 登州府的大门虽然对田横山是开放的,但登州府的商贩却毫无例外地对田横山关起大门,不再有买卖,田横山在千年孤独后,第一次迎来孤立。 府衙的大门仍然敞开着,进进出出办事的人那是相当的多,当田大爷怀着最后的希望跨进去的时候,才发现自己错了,而且错得非常离谱。 接待他的人员还是那样的满面春风,但任凭他说破天道破地,人家就是不给他办理那个入籍的手续,直急得田大爷眼泪花花,真想一巴掌煽死他。 一张无形的巨网将田横山罩着,虽然看不见也摸不着,但大家都能实实在在地感受到那种窒息的感觉,整个田横山都处在一片愁云惨淡之中。 面对田承嗣的前围后堵,宋行倒也没放在心上,因为田承嗣的手段很简单,就是利用他家的影响力,迫使那些商贩不跟田横山做生意。 当然,无利不起早,那些商贩跟他合作的结果便是能是双倍的补偿。 宋行是搞工业自动化控制的,工艺决定着自控,自然熟悉一些常规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如果他连这点破事都没办法突围,那还真是白穿越一回。 当田大爷垂头丧气地从府衙回来的时候,这种悲观情绪顿时在整个田横山漫延。虽然有田大爷撑腰,大家在嘴上没说什么,但在心里肯定是极度不爽宋行的。 田大爷坐在门槛上足足思考半个时辰,最终一拍大腿,做出一个他这一生最重大的决定,那就是把他家的那头老牛拉到乡下去卖掉。 人不求人一般大,田承嗣能够掌控那些小商小贩,那是因为这些商贩都有求于他家,而那些偏远的山村跟他家没有半文钱关系,自然不用看他家的脸色。 当田大爷想通这个问题后,整个人顿觉轻松许多,站起身来,慢慢地走到牛车前,将车架缷下,伸手在牛背上反复摩挲,泪水在老眼中打转。 如果不是田有道步步相逼,如果不是田有道要将田横山带向杀伐的边沿,自己又何须舍掉相伴多年的心头肉? 田大爷不是个婆婆妈妈的人,该舍的时候就得舍。相比一头老牛,宋行在他的心目中要重要得多。当即叫过田承光,让他到山坡弄些青草回来,这最后一餐草,总得吃些好的。 就在田大爷千万不愿,万分不舍的时候,宋行这才晃悠悠地来到他的家院子,来到老牛的身旁,帮着田大爷梳理着毛发,以及老牛身上的皮癣。 两人都没说话,田大爷是真的无话可说,他的心里正痛着。宋行是不想那么早说话,绝望中的稻草比希望中的小船还要让人印象深刻。 直到田承光背着一大篓青草过来,宋行这才问道:“大爷,咱们田横山到底欠田承嗣多少钱,需要卖老牛才能还债?” 田大爷一边梳理着牛皮,一边苦笑道:“咱们欠承嗣家的钱,原本砸锅卖铁也是还得上的,只是现在的情况,整个登州府都找不到愿意跟咱们做买卖的人。” “所以,你想把这头老牛拉到乡下去卖?”宋行眨巴着眼睛,似笑非笑地问道。 第十四章 高度酒 天才壹秒記住『愛♂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播报】关注「起点读书」,获得515红包第一手消息,过年之后没抢过红包的同学们,这回可以一展身手了。 田大爷那原本有点红光的神情也随之暗淡起来,苦笑着道:“这也是没办法中的办法,咱们整个田横山,也就这只老牛还有这件羊皮袄子值点钱。” 田横山主要靠渔猎为生,原本就不富裕。贫穷人家甚至找不到一条完整的裤子,一条新裤子都是好几个人穿,半大的小子都还光着屁股在山里跑,在海里游。 宋行知道田大爷说的是实话,见他如此煎熬,心有不忍,笑笑道:“大爷既然说砸锅卖铁还是还得起的,那就说明债务不高,这件事因我而起,自然得由我来解决。” 说到这儿,微微一顿,接着说道,“只是现在的登州城对咱们进行封锁,连基本的生活用品都买不来。所以,还请大爷派人走水路,到邻近的州县买些回来。” 田大爷神色凝重,点点头道:“这个没问题,等承宗、承祖打鱼回来,我就让他们明天一早去办这事。倒是你,这几天最好是留在田横山,以免出什么乱子。” 宋行笑笑道:“大爷的好意我心领了,只是我在蓬莱阁说书,不能说不去就不去。至于田横山欠的钱,我这儿倒是有个办法可以还上。” 听说宋行有办法还钱,田大爷那双老眼顿时瞪得如黄豆大小,充满着怀疑,毕竟现在的宋行穷得响叮当,连口像样的铁锅都买不起。 宋行知道他不相信,也没打算跟他解释,而是说道:“大爷,我听说田横山有个废弃的酿酒作坊,不知能不能带我过去看看?” “娃呀,你想通过酿酒来还债,这条路行不通的,酒盐都是官府控制的,咱们拿不到酒牌,纵算能酿出酒来,也不敢往外销。” 原以为宋行有什么好方法,却没想到他的方法竟是酿酒。这让田大爷很失望,如果酿酒都能还债的话,当年他建的这个酒作坊就不会废弃起来。 宋行笑笑道:“我酿的这个酒跟你们酿的酒不同,我酿的这个酒可是能燃烧的,如果渔民们能喝上咱的酒,大冬天都可以跳进海里去捞鱼。” 能燃烧的酒?酒还能燃烧? 田大爷表示不相信,他活这么大岁数,还没听说过酒能燃烧的。再者,如果酒能燃烧,谁还敢喝这种酒,那不是跟自己的小命开玩笑吗? 对田大爷的疑问,宋行只是笑笑,如果这种酒不能喝,那五粮液、茅台酒早就关门大吉,也用不着中央三申五令地发禁酒令了。 酒作坊虽然长时间没用,但里面并没有什么蛛丝灰尘,田大爷几乎每天都会派人来打扫,毕竟这里曾经承载过他的梦想,虽然这个梦想离他很遥远。 宋行酿的是高度酒,现有的酒作坊远远达不到自己的要求,他此番来酒作坊不过是个幌子,他要让自己的高度酒来自这个酒作坊,而不是厨房。 所以,酒作坊的本身并不是他关心的重点,在简简单单地转一圈后,对田大爷说道:“大爷,从今天开始,你安排四个信得过的人,天天十二个时辰把酒作坊守严实。” “守严实?”田大爷感到有点不可理解,诧异地道,“娃呀,这样的酒作坊根本就算不得什么,在沿海一带,基本上每个村都有,何须相守?” 宋行拍拍身上的灰尘,笑笑道:“正因为村村都能酿酒,咱们要想异军突起,就得弄点不一样的东西出来,找人看住酒作坊,制造神秘气氛,也是其中的一个手段。” 田大爷沉吟半晌,算是回过味来,点点头道:“娃说得没错,咱们的酒作坊虽然跟他们的一样,经人一把守,给人的感觉的确不一样。” 宋行笑笑,这田大爷人老成精,脑瓜子也不算笨,他喜欢跟聪明人打交道,这样至少交流起来不费劲。 按照宋行的吩咐,田承光将田横山大大小小的酒坛都搬进酒作坊,宋行没有利用酒作坊的设备,这些设备只能酿一些低度酒。 高度酒不是酿出来的,而是蒸出来的,虽然蒸馏器到汉代时就已出现,但更多的是用来蒸花露水,还有那些装神弄鬼的道士用来炼丹,根本就没有人用来蒸馏酒水。 真正的高度酒是到元朝时才出现,到明朝时才大规模的推广运用,但宋行要蒸高度酒,却并没有打算用这些现成的蒸馏器,因为这样一来,就失掉那层神秘的色彩。 劳动人民的知慧是无穷的,更何况咱中国人的逆天的逆向思维那是古有传统的,宋行初到异世,还不想去冒这种险。 他用的方法其实很简单,在酒作坊里支起一口锅,里面放上水,将酒倒进一个铜制的茶壶里,茶壶口连着一根长长的竹筒。 然后将茶壶放进锅里蒸煮,那时候还没有温度计,水温的控制全凭肉眼,小火慢煮,水温介于沸与不沸之间。 随着水温的上升,酒精还没从竹筒流出,室内已经弥漫着一股浓浓的酒味。 香,真香! 田大爷闻着这股酒味,顿时开心得手舞足道,山东人本来就好酒,这些靠海的渔民犹好这个,田大爷在年轻的时候也算得上是个酒缸子。 酒好不好,一闻便知。待到酒水从竹筒里流出,田大爷已经迫不及待,直接张嘴接着便喝,那副神情,哪像田横山的族长,反而像个调皮的孩子。 设备毕竟简陋,在蒸馏的过程中,带出大量的水气,酒精的度数其实并不高。 宋行的手中没有酒度计,自然不能科学地检测出酒的度数,舀起少许,在口中尝尝,酒味甚淡,绝对没有超过三十度。 如此反复,直到蒸馏出来的酒达到自己的口感要求,这才作罢。至于这酒的度数是多少,并不是宋行现在关心的问题。 将高度酒用酒葫芦装好,递过田大爷道:“大爷,你派人将这酒送给田有道,我相信他是个聪明人,会免除田横山的债务的,而且也不会再跟你争族长之位。” 高度酒的制作过程很简单,至少田大爷是这样认为的,以田有道那么聪明的人,他能想不到?田大爷表示怀疑。 如果不是看着田大爷的年纪比较大,换作田承光的话,宋行还真想一脚踢过去,如果他田有道连这么大的商机都看不到,那他就算不上真正的商人,也不是自己想要的人。 见田大爷仍处在怀疑中,只得信心满满地道:“大爷,你就把心放到肚子里,我保证他不但会免除田横山的债务,而且还会搭上田横山下的那间造船作坊。” ps.追更的童鞋们,免费的赞赏票和起点币还有没有啊~515红包榜倒计时了,我来拉个票,求加码和赞赏票,最后冲一把! 第十五章 谈判 天才壹秒記住『愛♂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最新播报】明天就是515,起点周年庆,福利最多的一天。【愛↑去△小↓說△網】除了礼包书包,这次的『515红包狂翻』肯定要看,红包哪有不抢的道理,定好闹钟昂~ 田大爷拿着酒葫芦,不停地在手中掂着,这种酒虽然很烈,但口感却并不好,喝起来不但有种苦涩的味道,而且还呛人,这样的酒能入田有道的法眼吗? 宋行见田大爷仍在犹豫,笑笑道:“大爷,你看呀,咱们田横山不是没有别的办法吗?不如你就死马当活马医一回,叫人把这个送过去吧?” 田大爷的嘴角挂着一丝苦涩的笑意,宋行说得没错,他现在的确没别的办法,整个田横山最值钱的东西就是那头老牛,可把它卖掉后又能如何? 在前思右想左思后想后,也只好抱着试试的心情,将田承稼叫过来,道:“承稼,大爷想让你把这葫芦酒送到有道家去。娃说,他接到这酒后,会免除咱们的债!” 田承稼接过酒葫芦,刚拔开塞子,顿时透出一股浓烈的酒味,满室飘香,田承稼也是好酒之人,虽然很想扬起脖子喝上两口,但碍着田大爷的面也只好作罢。 更何况这几天他一直被债务缠得焦头烂额,这酒既然是抵债的,那就更加大意不得,小心翼翼地将酒抱在手中,慢慢地退出房去。 田承稼走后,宋行也没有在田大爷家久待,上午在蓬莱阁说书,下午又忙着搞这些酒,着实有些累了,便回到自己家的茅草棚,美美地睡上一觉。【愛↑去△小↓說△網】 就在快要吃晚饭的时候,田横山忽地变得异常热闹起来,严格来说是宋行家的茅草棚变得特别的热闹,一辆华丽的马车就停在茅草棚旁。 田有道破天荒地钻进那间充满着霉味的茅草棚,坐在那条只有三条腿的破木凳上,目不转睛地看着竹床上的宋行,良久都没有说过一句话。 茅草棚非常狭窄,家里除那条破木凳外,也没有其它可以坐的地方,就连田大爷都只能坐在宋行的床头,至于其他的乡邻就只有围在外面看热闹。 “宋行,这酒是你酿的?”田有道目光如矩地注视着宋行,足足半个时辰才冒出这么一句话,当他说完之后,还不忘喝上一口。 酒的确够烈,这是他第二次喝这样的烈酒,随着一股火辣辣的感觉直透肠胃,仍然忍不住剧烈地咳起嗽来。 宋行从他的手中接过酒葫芦,拿在手中转来转去,当然别人喝过的东西,他是不会再喝的,过得好半晌,才从嘴角挤出一丝笑意,道:“这酒不是我酿的,难不成是你的酿的?” 田有道眉头微皱,面无表情地道:“这酒的确是田某见过的最烈的一种酒,却也是田某喝过的最难喝的一种酒,你以为就凭这种酒就能让田某免除田横山的债务?” “如果你心里真是你嘴上这样说,那就不会大老远地来到这茅草棚了!”宋行说得很轻松,他的脸上始终挂着一副淡淡的笑容,田有道能来这儿,那就说明自己没看错人。【愛↑去△小↓說△網】 酒精度的高低并不能说明酒质的好坏,不然也不会满大街的劣质酒,以田有道的身份地位,自然没将这种酒看在眼里。 他看中的应该是酿制这种酒的技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这个道理他比谁都懂。 宋行的嘴角挂着一丝淡淡的笑意,倒转酒葫芦,将酒尽数倒在地上,缓缓地道:“这种酒的确算不得好酒,以田横山现在的条件,也酿不出什么好酒,所以,我才会想到田老爷。” 田有道心里冷笑,面上却不动声色,缓缓地道:“这样说来,你早就看中我田家的那间酒作坊了,说吧,咱们到底要怎样合作?” 宋行拿着酒葫芦倒掉最后两滴酒,笑道:“田老爷,我想你搞错了,我虽然想跟你合作,但我宋行还真没看中你家的酒作坊,我看中的是海边的那间快要破产的造船作坊。” “造船作坊?你要那造船作坊干什么?造船可不是酿酒那么简单,他需要很大的成本,现在的田横山别说造船,就是想要酿一坛好酒都做不到。” 田有道感到有些意外,宋行送来的酒虽然很烈,但酒品很差。因此在他的想法中,是宋行想利用他家的酒作坊来将酒提纯,完全没想到他别有打算。 宋行沉吟道:“那间造船作坊对田老爷来说,不过是鸡肋。但对我宋行来说却意义非凡,至于我用来做什么,以后你们会明白,咱们现在还是来谈谈这酒的事吧。” 田有道原本就是冲着酒来的,闻言接道:“好,只要你告诉田某这高度酒的酿制之法,那我田某不但免除田横山的债务,你要的造船作坊,田某也可以免费赠送给你。” 宋行摇摇头,慢条斯理地道:“我想田老爷还是弄错了,这高度酒的酿制之法,我宋行是不会拿来交换的。这田横山以渔猎为生,风里来雨里去的,到头来别说吃饱饭,甚至连条像样点的裤子都没有,我宋行来到这儿,总得为他们谋条活路不是?” 说到这儿,忽地探身向前,逼视着田有道,皮笑肉不笑地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田老爷也是田横山的人,你在吃山珍海味的时候,是不是也应该想想那些在惊涛骇浪中求生存的宗族?” “宋行,想教训田某,你还没那个资格。你这高度酒虽然诱人,但远没达到要田某折腰的地步。”田有道的语气不急不缓,不焦不躁,不卑不亢。 说到此处,缓缓地站起身来,对一直没说话的田大爷缓缓地道:“大哥,不是我这个做弟弟的要逼你,既然你没法为田横山带来富贵,不如就把你那个位置让给我吧?” 田大爷冷眼看着田有道,冷冷地道:“有道,你想做田横山的族长,真的是为田横山好吗?你只不过是想让田横寨的人为你护院护商,流血拼杀,你说我会同意吗?” 田有道的嘴角轻微地抽动数下,田大爷说的正是他心里所想的,他家的商业遍布大江南北,的确需要人保驾护航,这田横山的人个个习武,正是他想要的人。 深深地吸口气,缓缓地道:“一个不愿意把酿酒的方法交出来,一个霸着族长的位置不放,那咱们还有谈判下去的必要吗?大哥,别怪做小弟的不讲情面,三天,我给你三天时间。”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田大爷黑沉着脸,心里变得异常的沉重,沉沉地叹口气,没有说话,只是把目光投向宋行,希望他能改变主意。 毕竟对田大爷来说,能够还清田有道的债,能够跟田有道撇清关系,真是太重要了。 宋行将酒葫芦交给田大爷,慢条斯理地道:“大爷,这古人说得好哇,千里马虽有,但伯乐却不常有。这田老爷既然不识货,那你明天就把这酒送给城南的柳老爷。” ps. 5.15「起点」下红包雨了!中午12点开始每个小时抢一轮,一大波515红包就看运气了。你们都去抢,抢来的起点币继续来订阅我的章节啊! 第十六章 生意就是这样谈成的 天才壹秒記住『愛♂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听到宋行的说话,田有道的身形微微一震,宋行酿的高度酒虽然酒品不行,那是因为他所用的本来就是劣质酒,如果用上等酒来提纯,其效果必将是别番风景。 田有道是商人,非常成功的商人,这其中的商业价值他看得比谁都明白,站在商人的角度,他所追求的无非是利益最大化而已。 在登州府,柳家跟田家有太多的商业重叠,他们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茅盾,作为柳家的掌舵人柳奉先,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压倒田家的机会。 所以,如果田大爷真将这高度酒送过去,他所开出的价码绝对会比自己开的高,站在田横山的角度,送给柳家才是最佳的选择。 宋行似乎知道他心中所想,仍旧慢条斯理地道:“田老爷,说句实话,这酒盐都是由朝廷管控,我宋行看中你的,既不是你家的酿酒作坊,更不是你家的酒,而是你手中的酒牌。” 说到此处,微微一顿道,“当然,更主要的还是你家的造船作坊,如果柳家也有如此规模的造船作坊,我宋行是绝对不会找你合作的。” 听宋行再次提到造船作坊,田有道的心里忽地升起种怪异的感觉,以自己现有的财力物力都没办法将这造船作坊打理好,那他宋行凭的是什么? 当然,这话他没说出口,而是缓缓地道:“在这黑漆漆的茅草棚里,连口茶水都没得喝,咱们也就别在这儿绕圈子,说说你的想法,看咱们能否继续谈下去。” “我的想法很简单,田横山负责酿酒,而你则负责销酒,不管你销售的价格有多高,田横山都只收取其中的一成利润。”宋行没再拐弯抹角,直接说出田有道最关心的问题。 “一成利润?”当听到宋行说的分成方式,田有道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条件远比自己想象中的要优厚许多,以致于都不敢相信宋行说的是真的。 宋行点点头,很肯定地回道:“没错,就是一成利润。当然,你也看到,目前的田横山负债累累,纵算砸锅卖铁也凑不出酿酒的启动资金。所以,宋行还得向田老爷借资三百贯。” 三百贯换作大团结,不过七八万块,相对田有道的身价,不过是九头牛身上的一根汗毛,根本就算不得什么,既然讲定合作,就没有不借的道理。 事情既然敲定,田有道那是一刻都不想在这破茅草棚里久待。 没有茶水喝倒在其次,最让他难以忍受的是到处都是嗡嗡叫的蚊子,咬起人来特别的狠,半柱香不到的功夫,脸上就起好几个红点。 最开心的当数田大爷,这么多年来他都想为田横山谋条出路,但限于能力有限,一直在原点打转,完全没想到自己这个看来没法实现的原望,在宋行来到田横山的第三天就帮他实现了。 送走田有道后,田大爷的酒兴大发,特意吩咐他的浑家炒几个可口的小菜,煮大盘赖尿虾,他要跟宋行彻夜喝酒,以示庆祝。 当田横山的乡邻得知田有道不但免除他们的债务,而且宋行还给他们谋条生路的时候。 对宋行的感激溢于言表,大家都不约而同地聚集到茅草棚,一茬接一茬地钻进茅草棚说的都是感激的话。 直到田大爷用族长的身份命令他们别再进来,情况才有所好转,吃着小菜,喝着小酒,畅淡人生,这个既不是田大爷的擅长,也不是宋行想谈的。 酒壮怂人胆,田大爷在喝掉几碗酒后,胆儿也壮起来,说出他心中的疑问,“娃呀,你能不能说给大爷知,你要那个造船作坊做什么?” 宋行放十酒碗,避实就轻地道:“要那造船作坊自然是造船呀?大爷,你大概不知道吧?咱们只需要用景德镇的泥巴,云雾山的树叶,运送到海外,就可以换回大量的金银财宝。” 因其地理位置的特殊,登州港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海上贸易那是相当的热络,瓷器跟茶叶拉到海外那都是抢手货,是绝对的高挡大气上挡次的东西。 作为土生土长的登州人,田大爷自然知道宋行所说的,只是听宋行那闪烁其辞的语气,总觉得他要那个造船作坊绝不仅仅是做海上贸易那么简单。 宋行既然不愿意说,田大爷也不追问,说出他心中犹如担心的问题,“娃呀,你说咱们要酿高度酒,还用那铁锅来蒸吗?这得要多少锅,多少人呀?” 田大爷说这话的时候,宋行正在喝汤,闻言差点没忍不住,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田大爷,直瞧得他心头发毛,额头冒汗。 好半晌,宋行才接着说道:“咱们这是要大规模的生产,自然不能用那种土办法。非但如此,咱们在酿这种高度酒前,还得把酒的品质提上去,否则酿出来始终难登大雅之堂。” 宋行说的问题,也是田大爷最担心的问题,酿酒他会,但要酿出好酒,他却不会,否则的话,他那个精心打造的酒作坊也不会淹没在尘埃中。 宋行虽然没有亲自酿过酒,却做过好几套酒精厂的全套自动化控制,对现代名酒五粮液更是情有独钟,无论从工艺还是配方都有所涉猎。 虽然他没能力酿出现代意义的好酒,但却有信心酿出宋时五粮液,毕竟那是千年前,只要自己做出来的酒稍微与众不同,便足以惊世骇俗了。 蒸馏塔的建造用不着宋行去操心,不管是千年前还是千年后,劳动人民的智慧是无穷尽的,只要自己画出一个蓝图,他们就能按图施工。 酒度计跟温度计这种在千年前绝对算得上高大上的高科技玩意儿,就得必须自己动手来做,这个假手不得他人,自己要在田横山立足,就必须要有自己的东西。 酒精度不同,酒的密度也不同,浮力自然不同。宋行做的酒度计很简单,就是做一根铜管,下面吊个吊坠,然后在铜管上刻上刻度就成了。 至于温度计,那时候没有电,更没有相应的电子元器件,热电偶、热电阻这种高大上的东西自然是做不成的。 所以,他只能利用热胀冷缩的原理,将两块不同材质的金属片帖在一起,做出来的也自然是那种机械式的双金属温度计。 酒是用五种粮食酿出来的,配方自然是宋行出的,酿酒的则是田大爷,在这方面他是行家好手,宋行要做的只是从旁指导而已。 至于酒的销售有田有道这个商业精英在此,宋行根本就没有过问。 虽然他知道凭自己的现代化知识,促销手段远比田有道要多得多,但他仍然懒得过问,因为这一切对他来说根本就不是重点。 他的重点是去蓬莱阁说他的三国,去海边指点田承宗打理造船作坊。 第十七章 无谓之人 天才壹秒記住『愛♂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田横山在沉寂千年后,终于迎来灿烂的笑容,开心写在每个人的脸上,幸福刻在每个人的骨头里。 五谷杂粮酒的销售远比想象中的要好,虽然只有一成的利润,却足以让田横山的老少爷们半个月吃上一次肉,大姑娘能穿上花衣服,半大小子不再光屁股。 这些都是拜一个叫宋行的所赐。所以,现在的田横山,宋行的话有时候比族长的都管用,特别是田妞,就像颗棉花糖似的走在哪儿都把宋死死粘住。 乡民们的思想是纯朴的,也是现实的,有时候纯朴得像傻子,有时候现实得像奸商。 特别是那些家有闺女的见田妞粘着宋行就心生嫉妒,但嫉妒之后又渴望她能粘住。 毕竟在他们那纯朴又现实的想法中,只要留住宋行就留住幸福,至于是谁留住的,反而没那重要。 如今的田横山对宋行已经不再设防,原先的禁地也不再是禁地,只要宋行愿意去,他哪儿都能去,如果不想自己走路,让人抬着去都没问题。 后山的那个练武场对宋行来说已是完全开放,领头的田承光甚至要教宋行骑马射箭,其热情程度吓得宋行都不敢去后山。 有肉吃的日子就是好,田妞的精力也是特别的旺盛,单是跳方格已不足以消耗她那旺盛的体力。 练武便成她新的选择,在田横山,田妞的辈份那是相当高的,身为晚辈的田横山总教头田承光,在教起来的时候也是不遗余力,开小灶那是必须的。 宋行冷眼看着田横山的变化,将内心的感触藏得深深的,不管刮风下雨,每天都雷打不动地去蓬莱阁说书,自从把赖八送进沙门岛后,那些小商小贩同样对他心存感激。 不少的商贩都商量着要给宋行腾出一块好的地段,但宋行没有接受,他觉得偏安一隅挺好,更何况说三国对他来说,不是说书,而是钓鱼。 钓一条很大的鱼! 田承嗣仍旧是隔三差五地会带一帮闲人来蓬莱阁吟诗作对,仍旧非常讨厌田妞敲出的破锣声,只不过现在的宋行连父亲见着都要点头加哈腰,自己还是别去触这个霉头好。 更何况田妞是他的长辈,田妞叫宋行哥,自己就得叫他叔,这在他的心里始终过不得这道坎,所以每次见着宋行都是绕道走。 宋行的说书场一直很简陋,连根木凳都没有,大部份的听客都是席地而坐,只有少数的几人搬来石头坐在前排。 随着田妞的一声锣响,原本在场中走来钻去的听客顿时安静下来,随便找个空地坐下,那些谈天说地的也顿时将嘴巴封得严严实实的,大家都屏声静气地等着宋行开讲。 宋行今天说的正是曹操煮酒论英雄,当他说到“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时,忽地风云突变,震天的惊雷一个接一个,豆大的雨珠狂飙直落。 来不及收拾书摊,更顾不得收钱,拉起田妞便跑进蓬莱阁,跟上次不同,这次没人拦他,当他如落汤鸡地跑进来时,正见田承嗣在那儿摇头晃脑地吟他的新词。 宋行听到半晌,也没整明白他吟的到底是啥,只有一帮马屁精在那儿拍手称好,尽说些阿谀奉承之言,让人听来浑身都起鸡皮疙瘩。 跟田承嗣相邻而坐的,是位年约十**岁的白衣公子,端着茶碗自顾品着茶,一副优然自得的模样,见宋行进来,冲他淡淡一笑,算是打个招呼。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蓬莱三公子中的武公子,武义大夫马政的儿子马扩,政和八年的武举人,在这登州府也算得上是响当当的名人。 对这个人的名字宋行只觉得在哪儿听过,或者以前看书的时候看到过,虽然印象不是特别的深,但能确信的是,这个名字绝对不是自己穿越后才听说的。 见他冲着自己笑,礼貌性地点点头,便跟田妞找处角落,自顾整理着衣衫,刚才跑得有点急,这长袖长衫的早就凌乱不堪。 狂风必然伴着暴雨,如今的蓬莱阁外,就是如此,狂风呼啸、大雨倾盆、乌云滚滚、雷电交织,整个天空黑压压的就像要落下来似的,令人窒息。 宋行只是来蓬莱阁避雨,没有去打扰田承嗣,田承嗣同样没有打算招惹宋行,只不过身为蓬莱三公子的财公子,身旁总不缺好事之人。 上次田承嗣在宋行的面前丢过脸,便有人想把这个脸找回来,一位胖乎乎的书生拿着酒樽歪歪斜斜地走过来,满嘴酒气道:“你就是田横山说书的宋行?知道来这儿的规矩吗?” 宋行只是想来躲躲雨,还真不知道有什么规矩,更何况宋行从来都不是一个懂规矩的人,特别是面对这些酒囊饭袋的时候更是如此。 自从宋行让田妞吃上肉后,田妞的胆子也比以前大许多,在田有道来田横山的时候,她都可以大大方方地叫他一声哥,而田有道竟然还乐呵呵地应承。 这要放在半个月前,她是连想都不敢想的。 当然,那个时候纵算她想叫也没机会,那时候的田有道一般是不上田横山的,除非一年一度的祭祖大典,才能看见他那略显肥胖的身影。 现在的田妞,她连田承嗣都不怕,更何况田承嗣身边的一条狗,当即跳上旁边的凳子,拿着破锣在他耳旁使劲儿地一敲。 咣! 震天的锣声就跟外面的惊雷似的,那胖书生猝不及防,直震得耳膜嗡嗡作响,伴随着一股酸酸痒痒的感觉,赶紧伸出小指头使劲儿地捣着。 那胖书生刚要对田妞发难,却发现田承嗣的脸色似乎有点不对。过去的人将辈份看到极重,不管他田承嗣在心里多不情愿,但在人前,田妞就是他姑,是他姑他都得护着。 胖书生不敢对田妞发难,只好将头扭回来,睁着双水泡眼,斜视着宋行,嗡声嗡声道:“你在外面说书,咱们管不着,但你要进这蓬莱阁,就得赋首诗或者填首词。” 宋行仍旧没有说话,田妞则显得不服气地道:“来这蓬莱阁避雨的人何其多,你为何单单为难我哥?我看你这个人就是没安好心。” “其他人不吟诗作对,那是因为他们不是读书人,这位宋公子既然在蓬莱阁说书,当日一首临江仙更是轰动登州城,如果他今日不应战,那他就是抄袭来的。”胖书生见宋行不应,仍在那儿紧紧相迫。 田承嗣见胖书生在那不依不绕,面上也不好看,刚想站起来制止眼前的闹剧,却被马扩用眼色止住,他也想看看这个宋行到底有多少斤,多少两。 胖书生见田承嗣站起来又坐下,甚至连马扩都站在自己这边,神色间显得更加的得意,言语之间则更加不客气,一副咄咄逼人的样子,的确令生好生讨厌。 宋行不愿意田妞跟这种无谓的人纠缠,冷冷地道:“不就是一首词吗?没什么了不起,你最好找根板凳坐下,免得把你惊得半身不遂。” “半身不遂?”胖书生忽地哈哈大笔起来,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他长这么大,还真没听过有人被诗词惊得半身不遂的。 第十八章 纵论三国 天才壹秒記住『愛♂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宋行嘿嘿冷笑两声,深深地吸口气,朗声吟道:“大雨落幽燕,白浪滔天,登州城外打渔船。一片汪洋都不见,知向谁边?” 随着宋行那非常具有磁性的声音抑扬顿挫地吟出,蓬莱阁里凡是读过两年书的人都禁不住站起身来,一副想拍掌又不敢拍掌的样子,生怕打乱宋行的思绪。 刚才那个发难的胖书生更是惊骇莫名,若不是双手撑住旁边的茶几,估计还真会被惊得半身不遂。 宋行在吟这首词的时候,内心深处也是激情澎湃,不知为何,随着这几年的阅历增多,对老人家的敬仰也倍增起来。 如今回到千年前,这种感情非但没有减弱,反而更加强烈。没有理会他人惊诧,继续朗吟着后半阙,“往事越千年,魏武挥鞭,东临碣石有遗篇。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 当宋行吟完后半阙的时候,人群中顿时爆发出热烈的掌声,这种不带任何功利的掌声,听在宋行的耳里,总感到特别的舒服。 古代盛行仕子文化,其中又以宋代最盛,朝野上下对读书人的尊敬都是发自内心的,宋行初时一首临江仙,大家还道是偷袭而来,如今听他的应景之作,殊惊为天人。 马扩站起身来,对冲宋行拱拱手,非常诚恳地道:“没想到宋公子小小年纪却心怀天下,让马某人实在佩服得很,不知宋公子能否移驾至此,大家畅谈痛饮如何?” 宋行微微一笑,倒也没啥拘束,慢慢地走过来,那些跟马扩、田承嗣同台的人见此,赶紧让出位来,让宋行坐在客座,而田妞则拿着破铜锣双手叉腰像个门神似的站在身后。 田承嗣见田妞俏生生站在那儿,心里也颇为尴尬,在这个孝道为先的时代,对他来说的确是种煎熬,好半晌才嘶哑着嗓子,低沉地说道:“小姑,你也过来坐吧?” 田妞没有过来坐,而是侧头看着宋行,直到宋行示意好过来,这才紧靠着宋行坐下,而田承嗣赶紧给她倒上一杯茶。 这场景看在宋行的眼里,不管这田承嗣是出于真心,或是在众人面前的表演,他突然觉得眼前这个田承嗣也没有自己想象中的厌恶。 毕竟在现代社会,他看到过太多贫困学子不认亲生父母的事例,更何况田妞跟田承嗣的关系,只不过出自同个宗族而已。 年青人总是容易交流的,不管是千年前或者是千年后,前后不到半柱香的功夫,大家都在那推盏把酒,海天阔地聊得不亦乐乎。 马扩在喝完一杯酒后,双目凝视着宋行,试探着问道:“宋兄,你既然在这蓬莱阁说三国,想必对三国故事颇有心得,那你能不能套用三国,来分析当今局势?” 听到马扩的提议,田承嗣也在一旁推波助澜道:“马兄所问正是我等心中所问,当今天下,辽金打得不亦乐乎,而宋室作壁上观,西夏则左右摇摆,以宋兄之见,当如何破局?” 历史上因言获罪者颇多,宋朝虽有不杀读书人的传统,宋行虽然读过书,也识得字,甚至还能填一些不入流的词,但在这古代,没有经过朝廷认可的读书人那就是个屁。 自己在这儿枉议天下局势,不好,非常不好,轻轻地喝口茶,笑道:“世上本无事,庸人自忧之。诸位兄台,宋行年轻识浅,何敢枉议天下大事?” “世上本无事,庸人自忧之。”这句话听在别人的耳旁里便也罢了,但听在马扩的耳中,心里总有种别样的滋味,在慢慢品尝后犹自追问道:“这天下人议天下事,宋兄但说无妨。” 宋行似笑非笑地看着马扩,心里也自暗叹,自己在蓬莱阁说书,原本就是为钓鱼,没想到大鱼没上钩,倒上来一只小虾米。 将茶杯放在桌上,端起酒杯,仰头便喝个干净,随后笑道:“醉人之语,当不得真。马兄既然想听,那宋行就斗胆一说。” 马扩将酒杯放下,轻笑道:“宋兄何必过谦,自打你到这登州府以来,所行都是非常之事,见解必然独特,我等洗耳恭听。” 宋行轻轻地咳一下,清清咽喉道:“这宋辽自澶渊之盟后,百年无战事,老百姓才能休生养息,安居乐业,如果妄动干戈,遭苦的必然是百姓。” 马扩轻点桌面,点点头道:“天下兴,百姓苦,天下亡,百姓苦。听宋兄的意思,是不希望战争,是希望在辽金之间保持中立?” “保持中立?”宋行在轻声反问后,又接着说道,“天下纷乱四起,大宋王朝自难独善其身。依我之见,大宋朝不但不能保持中立,而且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联辽抗金。” “联辽抗金?”这话一出,不但马扩感到惊讶,田承嗣也从旁不解地道,“如今金国势强,辽国势弱,咱们何不必联金抗辽,趁机收复燕云之地?” 联金抗辽,看来这事不但在朝廷,在民间同样有着巨大的市场,当宋行听到田承嗣说这句话的时候,内心深处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寒意。 作为后来者,他当然知道靖康之难,北宋灭亡,正是从联金抗辽开始的,而现在正是宣和二年,离靖康之难亦不过七年时间。 宋行深深地吸口气,待到自己的心情稍复,这才接着说道:“辽国自耶律阿保机建立以来,历经两百年。而大宋朝自太祖开朝以来,亦有百多年。如今辽帝荒%淫无道,民怨四起。而大宋朝亦是冗兵、冗政、冗费,同样是疲惫不堪,危如累卵。可谓唇亡齿寒。” 说到此处,一饮杯中酒,复将酒杯重重地放在桌上,“如今完颜阿骨打统一女真各部,建立金国,气势如虹,锋芒正锐,不管是辽国还是大宋,都不可以单独与之为敌。” 宋行后面的话没有说完,但大家都是极其聪明之人,知道他后面想说的是什么,如果宋金联手,辽国灭亡,大宋必将独立难支,宋辽联手,或可勉强相抗。 唇亡齿寒,这个道理并不深澳。 马扩心有所思,面色渐渐变得凝重起来,好半晌才叹口气道,“难不成咱们就眼睁睁地看着祖宗留下来的土地任他人蹂躏?” 自儿皇帝石敬塘将燕云十六州拱手让给契丹以来,从此在华夏神州这块神奇的土地上,就一直有那么一群人在默默地为收复燕云之地而奔波…… 宋行看着马扩,眼神中带着一丝古怪,神情坚定地道:“那倒不是,祖宗留下来的土地,没有一寸是多余的,但在收复的过程中,得靠自身实力,而不是与金联盟,与虎谋皮。” 作为政和八年的武举,马扩也是久经战阵,见惯战场斯杀,却没想到在面对宋行的时候,总感到心底有些发寒,总觉得自己缺乏一种底气。 田承嗣见气氛凝结,当即端起酒杯,转过话题,笑道:“你看咱们喝喝酒、品品茶不是很好吗?何必说如此沉重的话题自讨没趣?” 年轻人谁不喜欢热闹?在田承嗣的带动下,大家又将话题转移到风花雪月中。宋行跟马扩都没有说话,都在想着自己的心事。 蓬莱阁里的谈笑风生并没有影响外面的大雨倾盆,狂风越来越烈,暴雨越来越大,田妞坐在宋行的身旁,渐渐地不安起来。 第十九章 老天爷的脾气 天才壹秒記住『愛♂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老天爷的脾气最是喜怒无常,发怒时翻江倒海,地崩山裂。安静时却又温润如玉,静若处子。 狂风稍停,骤雨初歇。老天爷在发完一通脾气后,又变得安静与详和起来,登州府在狂风的肆虐中,在暴雨的摧残中,却变得满目疮痍。 枯枝落叶、残花败柳,堆积得满地都是,除少数的几个公职人员在那儿默默地打扫外,大部份的市民都在无声地打理着自己的家园,打理着自家那东倒西歪的房屋。 宋行跟田妞没有等雨停便离开蓬莱阁,特别是田妞,她的心里总有种不祥的预感,就在今天早上,几天没下海的哑巴爷爷拿着他那破渔网出海打鱼去了,拦都拦不住。 登州府离田横山只有五六里路,走路都不用半个时辰,但今天他们觉得这条路很长,很长。特别是田妞,心里总有种走不到尽头的感觉。 当宋行回到田横山,他终于明白为何田横山的人都住在这种简易的茅草棚,因为这样的茅草棚造价不高,就算吹倒了,也不用花多少钱就可以重建起来。 包括宋行住的茅草棚在内,整个田横山找不到一座完整的,田大爷家的那座木制的三合院,虽然在狂风暴雨中没有倒下,但满地的碎瓦片已足以让田大爷心疼三个月。 跟城里的市民不同,田横山的人并没有整理那些倒掉的茅草棚,更没有人去打扫那些落叶枯枝,大部份的人都集中在田妞家的门前门后,黑压压的都是人。 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着悲戚,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泪水,每个人都在无声的哭泣,连屋檐上的雨滴都是那样的有气无力。 田妞虽没读过书,但人却不笨,发疯似的推开众人,又最快的速度钻进去,紧接着便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声,听者伤心,闻者落泪。 当宋行推开众人进到里面的时候,却见田妞已哭昏在哑巴爷爷的身上。哑巴爷爷躺在一块破木板上,神态显得有点安祥,嘴角甚至还带着他那特有的略带天真的笑容。 看着安静祥和的哑巴爷爷,宋行的心突然有种猫抓般的难受。 这个半年都吃不上一次肉的老人,十年都没有一套新衣服的老人,好不容易有肉吃有衣穿,却这样无声无息地离开这个世界。 子欲养而亲不在,这是人生莫大的悲哀,也是莫大的讽刺。宋行跟哑巴爷爷虽没有血缘上的关系,但作为自己来到异世见到的第一个人,对他总有一种特别的感情。 作为田横山辈份最高的人,也是同辈份中最后走的一个人,他的葬礼是由田大爷亲自主持的,田横山不论男女老幼,都在为他披麻戴孝。 就连很少回田横山的田有道也急匆匆地赶回来,带着家人恭恭敬敬地来为他守灵、恭恭敬敬地为他磕头,有道媳妇还在那儿卖力地哭丧,态度极其虔诚。 在大家齐心协力的忙活下,一个简易的灵堂很快便搭建起来。请道士做法场,古来有之。田横山虽不富余,但这个程序说什么都是要走的。 宋行以前在农村的时候,不但见过这样的葬礼,也亲自参与过这种葬礼。丧葬习俗发展到今天,已跟迷信没有丝毫的关系,纯粹是对逝者的纪念,对逝者的缅怀。 作为哑巴爷爷的直系后人,田妞一直跪在灵前,不停地答谢着前来吊唁的乡邻。宋行反倒无所事事,站在悲悲戚戚的人群中,就像一个局外人。 看着忙忙碌碌的村民,宋行想过去帮点什么,但在里面转悠好几圈,都找不到需要自己帮忙的事情,田横山可以说是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闲人。 田妞的心是悲伤的,也是无助的,一个**岁的小姑娘,骤然失去赖以依靠的亲人,内心的茫然可想而知。 悲伤的气氛笼罩在整个田横山,宋行的心情也是极度的难过,外面的事情既然插不上手,只好待在灵堂,一来是为哑巴爷爷守灵,二来也可以陪着田妞,给她一点安慰。 一连三天,田横山都在凄凄惨惨戚戚的气氛中,直到三天后的清晨,在一阵杂乱的锁呐声以及悲悲苦苦的哭泣声中,送走了哑巴爷爷。 哑巴爷爷不在了,照顾田妞的责任就理所当然地落在宋行的身上。吃过早饭后,看着还处在悲伤中的田妞道:“我要去蓬莱阁说书,没事的话你就呆在家里。” 田妞没有说话,只是摇头,在她的心里,家是什么?宋行在哪里,哪里就是家,宋行要去蓬莱阁,她自然要去蓬莱阁的。 刚走出茅草棚,便见田大爷神情悲伤地坐在棚前的大石头上,刚想上前打声招呼,田大爷却倏地站起身来,急切地道:“娃呀,你是有本事的人,那个造酒作坊还有造船作坊能不能你亲自打理?” 看着悲伤中满怀期待的田大爷,宋行在心里沉沉地叹口气,他知道田大爷的意思,因为田大爷跟他说过好几次,希望他别去蓬莱阁说书,而是带着田横山的人奔向致富路。 宋行摇摇头,叹口气道:“大爷,不是我宋行不想打理,而是我宋行真的没时间去打理,我还得去蓬莱阁说书呢。” “娃呀……”田大爷看着宋行沉沉地叹口气,想说点什么,但最终什么都没有说,而是摇着头转身走了,留给宋行的只是一个孤寂的背影。 宋行想叫住他,同样没有叫出声,他的心里虽然有许多话,但这些话他不能跟田大爷说,甚至在整个大宋朝他都找不到一个可以说话的人。 再次走在去登州府的路上,宋行只觉得气氛跟以往明显不同,雨后的清新并没有驱散人们心头的悲伤,房屋倒塌还在其次,家人离去那才是真的伤。 如果说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袭击的仅仅是登州城,摧毁的只是有限的茅草棚,还有那些来不及躲进避风港的渔民。 那么接下来的政治风暴,它席卷的却是整个大宋王朝,波及的却是整个大宋的子民。 宋行站在蓬莱阁,扫视着被暴风雨肆虐过的登州城,脑海里闪过的却是一群衣衫褴褛的妇女在冰天雪地里哀嚎…… 第十九章 老天爷的脾气 天才壹秒記住『愛♂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老天爷的脾气最是喜怒无常,发怒时翻江倒海,地崩山裂。安静时却又温润如玉,静若处子。 狂风稍停,骤雨初歇。老天爷在发完一通脾气后,又变得安静与详和起来,登州府在狂风的肆虐中,在暴雨的摧残中,却变得满目疮痍。 枯枝落叶、残花败柳,堆积得满地都是,除少数的几个公职人员在那儿默默地打扫外,大部份的市民都在无声地打理着自己的家园,打理着自家那东倒西歪的房屋。 宋行跟田妞没有等雨停便离开蓬莱阁,特别是田妞,她的心里总有种不祥的预感,就在今天早上,几天没下海的哑巴爷爷拿着他那破渔网出海打鱼去了,拦都拦不住。 登州府离田横山只有五六里路,走路都不用半个时辰,但今天他们觉得这条路很长,很长。特别是田妞,心里总有种走不到尽头的感觉。 当宋行回到田横山,他终于明白为何田横山的人都住在这种简易的茅草棚,因为这样的茅草棚造价不高,就算吹倒了,也不用花多少钱就可以重建起来。 包括宋行住的茅草棚在内,整个田横山找不到一座完整的,田大爷家的那座木制的三合院,虽然在狂风暴雨中没有倒下,但满地的碎瓦片已足以让田大爷心疼三个月。 跟城里的市民不同,田横山的人并没有整理那些倒掉的茅草棚,更没有人去打扫那些落叶枯枝,大部份的人都集中在田妞家的门前门后,黑压压的都是人。 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着悲戚,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泪水,每个人都在无声的哭泣,连屋檐上的雨滴都是那样的有气无力。 田妞虽没读过书,但人却不笨,发疯似的推开众人,又最快的速度钻进去,紧接着便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声,听者伤心,闻者落泪。 当宋行推开众人进到里面的时候,却见田妞已哭昏在哑巴爷爷的身上。哑巴爷爷躺在一块破木板上,神态显得有点安祥,嘴角甚至还带着他那特有的略带天真的笑容。 看着安静祥和的哑巴爷爷,宋行的心突然有种猫抓般的难受。 这个半年都吃不上一次肉的老人,十年都没有一套新衣服的老人,好不容易有肉吃有衣穿,却这样无声无息地离开这个世界。 子欲养而亲不在,这是人生莫大的悲哀,也是莫大的讽刺。宋行跟哑巴爷爷虽没有血缘上的关系,但作为自己来到异世见到的第一个人,对他总有一种特别的感情。 作为田横山辈份最高的人,也是同辈份中最后走的一个人,他的葬礼是由田大爷亲自主持的,田横山不论男女老幼,都在为他披麻戴孝。 就连很少回田横山的田有道也急匆匆地赶回来,带着家人恭恭敬敬地来为他守灵、恭恭敬敬地为他磕头,有道媳妇还在那儿卖力地哭丧,态度极其虔诚。 在大家齐心协力的忙活下,一个简易的灵堂很快便搭建起来。请道士做法场,古来有之。田横山虽不富余,但这个程序说什么都是要走的。 宋行以前在农村的时候,不但见过这样的葬礼,也亲自参与过这种葬礼。丧葬习俗发展到今天,已跟迷信没有丝毫的关系,纯粹是对逝者的纪念,对逝者的缅怀。 作为哑巴爷爷的直系后人,田妞一直跪在灵前,不停地答谢着前来吊唁的乡邻。宋行反倒无所事事,站在悲悲戚戚的人群中,就像一个局外人。 看着忙忙碌碌的村民,宋行想过去帮点什么,但在里面转悠好几圈,都找不到需要自己帮忙的事情,田横山可以说是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闲人。 田妞的心是悲伤的,也是无助的,一个**岁的小姑娘,骤然失去赖以依靠的亲人,内心的茫然可想而知。 悲伤的气氛笼罩在整个田横山,宋行的心情也是极度的难过,外面的事情既然插不上手,只好待在灵堂,一来是为哑巴爷爷守灵,二来也可以陪着田妞,给她一点安慰。 一连三天,田横山都在凄凄惨惨戚戚的气氛中,直到三天后的清晨,在一阵杂乱的锁呐声以及悲悲苦苦的哭泣声中,送走了哑巴爷爷。 哑巴爷爷不在了,照顾田妞的责任就理所当然地落在宋行的身上。吃过早饭后,看着还处在悲伤中的田妞道:“我要去蓬莱阁说书,没事的话你就呆在家里。” 田妞没有说话,只是摇头,在她的心里,家是什么?宋行在哪里,哪里就是家,宋行要去蓬莱阁,她自然要去蓬莱阁的。 刚走出茅草棚,便见田大爷神情悲伤地坐在棚前的大石头上,刚想上前打声招呼,田大爷却倏地站起身来,急切地道:“娃呀,你是有本事的人,那个造酒作坊还有造船作坊能不能你亲自打理?” 看着悲伤中满怀期待的田大爷,宋行在心里沉沉地叹口气,他知道田大爷的意思,因为田大爷跟他说过好几次,希望他别去蓬莱阁说书,而是带着田横山的人奔向致富路。 宋行摇摇头,叹口气道:“大爷,不是我宋行不想打理,而是我宋行真的没时间去打理,我还得去蓬莱阁说书呢。” “娃呀……”田大爷看着宋行沉沉地叹口气,想说点什么,但最终什么都没有说,而是摇着头转身走了,留给宋行的只是一个孤寂的背影。 宋行想叫住他,同样没有叫出声,他的心里虽然有许多话,但这些话他不能跟田大爷说,甚至在整个大宋朝他都找不到一个可以说话的人。 再次走在去登州府的路上,宋行只觉得气氛跟以往明显不同,雨后的清新并没有驱散人们心头的悲伤,房屋倒塌还在其次,家人离去那才是真的伤。 如果说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袭击的仅仅是登州城,摧毁的只是有限的茅草棚,还有那些来不及躲进避风港的渔民。 那么接下来的政治风暴,它席卷的却是整个大宋王朝,波及的却是整个大宋的子民。 宋行站在蓬莱阁,扫视着被暴风雨肆虐过的登州城,脑海里闪过的却是一群衣衫褴褛的妇女在冰天雪地里哀嚎…… 第二十章 生死擂 暴雨刚过,今天来蓬莱阁听书的人不多,宋行在讲完一段后便带着田妞在城南闲逛,陪她散散心。 城门口,一位虎头虎脑的小哥儿直挺挺地站在城门口,在他的后脖子上插着一块破旧的木牌,上面写着“卖身葬父”四个大字。 这年头买个姑娘回去做丫环的挺多,做童养媳的也不少,但买个小子做小斯的则没那么热门。 宋行在城门口没站多久,便亲眼看见两个瘦瘦的小姑娘被大富人家买走,而那个虎头虎脑的小哥儿则自始至终都没人问津。 今天的说书收入少得可怜,将口袋摸得底朝天,也不过十来个铜板,将铜钱尽数拿在手中,走过去道:“这位小哥儿,看你站得半天,拿去买点茶水喝吧?” 那小哥儿看着宋行,再看看他手中的铜板,摇摇头,非常硬气地道:“我不要!” 语气很坚决,宋行点点头,对小哥儿的硬气颇为佩服。 就在他暗自寻思要如何帮他的时候,一位乡民打扮的中年人走过来,对着小哥儿道:“虎子,你不是力大如牛吗?刀鱼寨最近有个擂台,只要你能在擂台上坚持十个回合,便有一贯钱拿,如果你打赢了,还有十贯钱拿。” 刀鱼寨离蓬莱阁并不远,走路都不用半个时辰,那儿发生的事宋行也略有耳闻,刀鱼寨的门前有个招兵擂,但设擂至今,似乎都没有招过一个兵,反而打生死擂的人却不少。 最近的擂主是沙门岛的一个囚犯,手段甚为凶残,与他过招的,基本没超十个回合,不是断手便是断脚,设擂至今就没见一个完整的。 见这人什么主意不出,尽出这等馊主意,怕他头脑发热一时冲动,当即阻止道:“虎子,别听他的,那个生死擂不是一般的人能打的。” 虎子将脖子上的木牌摘下,木然地看着宋行,木然地道:“看你也是个好人,我不去打擂也成,那你能把我买下吗?我要的钱不多,十贯铜钱就成。” 十贯铜钱的确不多,换成大团结也就两三千,但在那个为十五贯便能杀人的年代,这个数目说大不大,说小却也不小。 宋行看着傻愣愣的虎子,心里也是暗叹,若不是前几天把钱尽数拿出来办理哑巴爷爷的丧事,十贯钱对他来说咬咬牙也是拿得出来的。 当即说道:“不就是十贯铜钱吗?跟我上田横山吧,我找田大爷借给你!” “这样说,你也拿不出来?”虎子叫吴虎,他的脑袋似乎是一根筋,见宋行拿不出,便不再理会宋行,而是默默地朝刀鱼寨走去。 宋行见他如此执拗,轻轻地摇摇头,带着田妞跟在他身后,在他的心里还真想看看这个号称力大无穷的吴虎,到底大到什么程度。 那个中年人见虎子前去打擂,边走边吆喝着,顿时有不少的好事之徒放下手中的活计,纷纷跟上前来。 还没到擂台,便有人在那儿高声叫喊着下注,一个回合倒下赔多少,两个回合倒下赔多少,三个回合倒下赔多少…… 买注的人很多,大多是买二三回合的,越往后就越少,超过七个回合的就没人再买了。 雷霸天在这儿摆擂已经半个月,在这儿混的人谁没见过他一拳打出,筋断骨折?别说是眼前这个十一二岁的少年,就是头老牛,都禁不住他的一拳。 打擂之前,签生死状这是必须的,虎子没读过书,自然不识得字,也没待中间人念完,便毫不犹豫地按下血红的手印。 待两人签下生死状,苗福林便放下手中的茶杯,从后台走上擂台,当即宣布打擂开始,根本就未曾在意过来打擂的只是个乳味没脱的未成年人。 苗福林是沙门岛的牢头,雷霸天正是他带来的,或许对他们来说,打擂的是谁并不是重点,重点是有人来打擂,只要有人打擂,便有人下注,有人下注,便有钱挣。 说到底,还是钱惹的祸。 雷霸天是刺配到沙门岛的,在宋朝时,刺配沙门岛那可是重罪,是仅次于死刑的重罪,宋行没有心思去探究雷霸天所犯何罪,他担心的是虎子的安危。 雷霸天身高一米八左右,满身横肉,望擂台上一站,就像一尊铁塔似的,纹丝不动。虎子站在他面前,就像一只小鸡站在老鹰面前,谁胜谁弱已经没有丝毫悬念。 惟一有点悬念的是,虎子倒底能挨雷霸天几拳?一拳,两拳还是三拳? 有悬念就有赌约,买注的时间只有半个时辰,半个时辰过后,随着一声清脆的铜锣声响,比武正式开始。 雷霸天果真凶残,也不管面前站的是否是小孩,沙锅般的拳头望着虎子的脑袋直掏过来。那架式,就像打的不是一个脑袋,而是一个西瓜。 这悲惨的一幕,宋行实在不忍再看,刚要闭上眼睛,却见虎子傻头傻脑地对雷霸天的拳头视而不见,猫着腰直扑过去,跟着双手环抱,抱住雷霸天,稍微用劲便将他摔到在地。 随后双手一探,抓住雷霸天的腰带。沉声低喝,又毫不费力地将他举过头顶,来回巡走在擂台上。 这一幕直瞧得众人目瞪口呆,好半晌才暴发出雷鸣般的吼声:“摔死他,摔死他!” 声浪滔天,一浪接一浪,虎子也没犹豫,将那雷霸天往擂台上狠狠地一摔,所有人都在欢呼,所有人都睁大着双眼,所有人都期待着那血溅五尺的血腥场面…… 好个雷霸天,武功果真不凡,就在快要落地的瞬间,只见他单掌在擂台上一按,整个人跟着平弹而起,并借着这一股力道,双腿连环踢出。 虎子原以为雷霸天会被自己像个死猪般地扔到擂台上,根本就没想到有此变故,等他想避的时候,已然不及,顿时被雷霸天踢在胸口上,跟着一阵翻滚落在擂台下。 快,实在太快,快得大家都没反应过来,全场没有声音,张着的嘴也忘记闭合,大家都不约而同的将目光投向擂台下那个躺着的少年。 擂台没有裁判,自然没人数一二三四,虎子是自己爬起来的,是自己爬上擂台的。 雷霸天没有再出拳,也没有再出腿,不管他的心性是如何地凶残,但面对这个稚嫩的少年,始终有点下不去狠手,见他上来,当即道:“你已掉下擂台,这场比武到止结束。” 虎子抹抹嘴角的鲜血,摇摇头道:“我还没死,这擂就不能结束,你们不是说过,只要我能坚持十个回合,就有一贯钱拿吗?” “你还想在我的手底撑过十回合?小娃儿,别在这儿做梦了,虽然你的力气不小,但打擂并不仅仅是凭力气的。” 雷霸天见虎子生受自己一腿,还能活生生的站在这儿,对他也是颇为佩服,不想让他就这样被自己活活打死。 现场那些赌徒们,如果说原先还在观望,如今已再没疑虑,纷纷跑去下注,下注的对像也由原来的三个回合变成现在的五个回合。 苗福林嘴角挂着一丝阴冷的笑意,走到雷霸天的面前,低声说道:“你最好三拳能将他打死,否则的话,老子将你丢在海里喂王八!” 第二十一章 赌注 雷霸天的嘴角不自觉地抽缩数下,双目中渐渐地燃烧起一股怒火,只是这股怒火他不敢冲着苗福林发泄,他惟一能发泄的对像就是眼前这个死活都要打擂的小孩。 苗福林在警告完田霸天后,又阴沉着脸缓缓地退到后台,端起茶杯,慢慢地拔弄着茶水上面漂浮物的油渍,一双眼睛就没有离开过擂台。 擂台上,两人在相互抱拳后又开始生死搏击,虎子的身形不高,只到雷霸天的胸口,跟雷霸天周旋的时候,始终矮着半个身子。 所以,不管雷霸天的拳势如何凶猛,限于出拳习惯,总比虎子的身形高出那么两三份,那种感觉就如同大炮打蚊子,始终找不准方位。 雷霸天连出三拳都没打着虎子,心里显得颇不耐烦起来,再看看后台那个面色阴冷的苗福林,后背顿时冒起白毛汗,凉嗖嗖的。 猛地一声大喝,右腿横扫,当真是疾如闪电,快若迅雷,虎子正********防着他的拳头,根本就没料到有此变故。 刚想跳跃躲避时,已被雷霸天横扫在地,几个翻滚便来到擂台边上。那雷霸天得势不饶人,又是一声暴喝,猛地腾空而起,举着那沙锅般的拳头猛地砸将下来。 这一击,石破天惊,眼看虎子就要被他砸成肉泥,宋行忽地抓住虎子的双腿,用力向擂台下一拉。 “轰”地一声巨响,那擂台竟被雷霸天砸出一个大大的窟窿。 这种在武打剧中才能出现的场面竟然活生生地出现在眼前,宋行不禁抹抹额头的冷汗,好在自己出手及时,若是慢上那半拍,那虎子的脑袋岂不是像西瓜般的被人拍碎? 雷霸天似乎没想到有人敢出手,从擂台上跳下来,也不分青红皂白,挥拳便向宋行打来,宋行没练过武,自然是躲不过的。 好在虎子见机早,猛地冲上去,双手抱着雷霸天的双腿,像头蛮牛似的,猛地直压过去,那雷霸天猝不及防,顿时被摔过四脚朝天。 雷霸天恼羞成怒,抓住虎子的衣襟,翻身倒骑在他身上,挥拳又将砸下,却听宋行猛喝道:“住手!” 雷霸天高举着拳头,怒视着宋行,狠狠地道:“小娃儿,老子跟这小娃儿擂台比武,要你多管闲事?” 此时,苗福林见这边徒生变故,也顾不得在后台装模作样的喝茶,匆匆走过来,冷冷地道:“你就是那个在蓬莱说书的宋行?本官劝你还是好好地说你书去。” 苗福林是沙门岛的牢头,严格来说只能算吏,而不能算官,只不过在沙门岛,在那帮犯人面前,有着绝对的生杀大权,不知不觉中,养成这种官威。 宋行倒也没有去计较他到底是官还是吏,对着他礼貌地拱拱手,道:“这位想必就是苗福林苗管营吧?在下宋行,想请苗管营看在虎子年幼的份上,饶他一次吧?” “饶他一次?”苗福林的神色忽地显得狰狞起来,嘿嘿冷笑道,“宋行,你把赖八送到官府衙门的时候,为何没想过饶他一次?” 宋行嘴角开始有点抽缩,自己原想帮虎子,情急之下没想到自己跟苗福林早已结仇,自己弄倒赖八,断他财路,看他的样子颇有副吃力人的味道。 当即深深地吸口气,缓缓道:“一人做事一人当,赖八的事跟他人无关,再说,这赖八不是你苗管营的人吗?我把他送到田管营的身边,你应该感谢我才对。” 苗福林铁青着脸,双眼中闪过阵阵凶光,冷冷地道,“不愧是说书人,果然能言巧辩。这样吧,只要你能说服朝廷,沙门岛的囚犯能按实额配济,那我苗某人别说是饶他,就是跪下来叫你爷爷都成!” 苗福林在说这话的时候,一直逼视着宋行,这沙门岛原定的刺配人数只有三百人,进岛的囚犯也完全由沙门岛的岛民供给。 但在实际运作中,刺配来的犯人则是成倍的增加,单凭岛上的居民根本就没法供给如此多的口粮,因此定期杀囚就变得心照不宣,以保证岛上的囚犯维持在三百左右。 有李庆杀囚的前车之签,自苗福林接管这牢营以来,便千方百计的想开源,在蓬莱阁收保护费,在刀鱼寨摆生死擂,都是不得已的选择。 刀鱼寨是正儿八经的水师营寨,他在此设擂,对外宣称的自然是招兵擂,掩人耳目,而登州知府王师中,对此也是睁只眼闭只眼,默认了。 宋行见他不依不饶,神色也变得冷峻起来,沉声道:“苗管营真是说笑了,宋某不过一介草民,自然不能进言朝廷。不过,苗大人既然想赌,不如咱们就赌场大的如何?” “赌场大的?”苗福林眨巴着那双水泡眼,不信地看着宋行,冷冷地道:“你一个说书的,每天的收入不过两三百文,凭什么赌大的?” 宋行见他心有所动,指着人群中那些蠢蠢欲动的赌徒,笑笑道:“宋某人初来乍到,的确没钱,虽说宋某没钱,但并不代表宋某没有赌博的资本。” “那你的资本是什么?”苗福利的语气有点咄咄逼人,同时在他的心里也有点好奇,如果宋行真有赌博的资本,那跟他赌赌又有何妨?自己在刀鱼寨摆擂,原本就是求财。 宋行的嘴角忽地露出一丝冷酷的笑意,冷冷地道:“咱们这个赌局很简单,就是你给我十天时间。十天之后,咱们仍在这儿打生死擂,我要让虎子在三柱香之内,将这个不可一世的雷霸天打趴在擂台上。” “打趴雷霸天?”苗福林看着眼前这个文弱弱的宋行,再看看那个仍在雷霸天跨下苦苦挣扎的虎子,忍不住狂笑起来。 宋行没有接他的话,只是冷眼看着苗福林,任他纵情狂笑。 苗福林的笑声一直没停,直到眼泪直流,这才止笑声,目光在人群中慢慢地巡视一番一道:“大家都听到吗?这位小娃儿口吐狂言,说十天之后,就是那位爬在地上不能动弹分毫的虎子可以打败雷霸天,不知大家相信不相信?” “不相信!”面对苗福林的问话,现场的观众几乎是异口同声在那儿回应着,虎子跟雷霸天的实力大家都是亲眼所见,在他们的认知中,这场比斗根本就没有丝毫的悬念。 苗福林将手一摆,压住全场的躁声,冷眼看着宋行,不阴不阳地道:“小娃儿,现场的情况你都看到了,你说十天后可以打败雷霸天,大家凭什么相信你?” 宋行目光一凛,冷笑道:“很简单,十天后,虎子跟雷霸天打擂。如果虎子断只手,那我宋行就赔他一只手。如果虎子断只腿,那我宋行就赔他一条腿。如果他因此送命,那我宋行就赔他一条命。总之一句话,十天后如果虎子输了,他身上少什么,那我宋行就赔什么!” 第二十二章 雷霆神拳 宋行是赌徒,苗福林同样是赌徒,当宋行将自己的命运跟比武胜负联系到一起时,这场赌局该如何设局在他的心里便已经有了完整的腹稿。 他现在惟一要猜度的便是现场赌徒的心理,惟一要把握的便是雷霸天何时将虎子打死,才能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在他的心里,完全有理由相信雷霸天,完全相信这个在连云寨连杀三十六人的催命神有那个能力掌控全局。 更何况从刚才的比武来看,这个虎子除力气大点,身形灵活点,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自然不能跟雷霸天这个身经百战的武夫相提并论。 宋行没有说话,而是来到雷霸天的身旁,使劲将他推倒一边,将虎子拉起来,拍拍他身上的泥土,道:“虎子,咱们先回田横山,找田大爷借点钱先把你父亲安葬。” 对虎子来说,自己的生死是小事,安葬父亲才是大事,此刻的他也没有别的选择,只好默默地跟着宋行来田横山。 刀鱼寨的赌约早已传遍登州府的旮旯角落,对宋行一向关心的田大爷自然有所耳闻,见宋行领着虎子来到田横山,什么话都说,只是轻轻地叹口气,便让田承光去办理丧事。 古人都有做棺材的习惯,田横山上就有现成的棺材,搬上牛车,套上老牛,咯吱咯吱地来到虎子的家。 虎子的家说不上家,一顶破茅棚早被大风吹得七零八落,剩下的只是一堆残渣。 事急虽说从权,但请道师做道场这道程序同样是没有少的,两个道士,敲锣打鼓地整整闹腾一个晚上。第二天清早,又在哭哭滴滴声中将虎子他爹安葬在一块山坡上。 回到田横山,田大爷已在他家的茅草棚等着,见着宋行,颇为不舍地道:“娃呀,船已经给你们准备好,你们连夜出海吧?” “连夜出海?”宋行看着田大爷,难怪昨天回来他一句话都没说,原来在他的心里早打定主意,当即笑笑道,“遇事逃避可不是我宋行的作风,赌约既然立下,咱们就只能面对。” “面对?拿什么面对?娃呀,你是没练过武功,像虎子这种空有一身蛮力,却无武功根基的人,别说十天,就是苦练三年,也不一定能打过雷霸天。”田大爷见宋行不为所动,苦心婆心地劝道。 事实胜于雄辩,宋行没打算跟田大爷解释,身为田横山的族长,田大爷本身就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他的担心自然有他的道理。 宋行从屋角边处找来块木板,对着虎子道:“虎子,听雷霸天说话的语气,你的力气似乎比他还大,他能一拳打穿擂台,你能不能一拳打破这块木板?” 说完之后,将木板交给田大爷,让他来掌握。虎子看着田大爷手中那粗厚的木板,摇摇头,很肯定地道:“不能!” 宋行正色道:“虎子,你给我听清楚,男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说不行。来,架起马步,用尽全身力气打过来。” 吴虎不再多言,当即按宋行说的,用尽吃奶的力气打在木板上,拳板相交,发出一声沉闷的声响,吴虎的拳头虽然感到生痛,但木板却完好无损。 宋行走上前去,指着那木板道:“虎子,知道你为何打不破这块木板吗?” 虎子摸着生痛的拳头,摇摇头,也非常的不解,因为他看到那雷霸天打穿擂台,也没用多少力气。 宋行摸摸着他的拳头,很认真地道:“你的力气是天生的,但速度却要靠后天苦练,所以,接下来的几天,你的训练会很辛苦。” 说到这儿,转身对田大爷道:“大爷,这几天我要教虎子一套拳法,你找几个信得过的人守住四周,咱这套拳法是不能外传的。” 田大爷见宋行又是速度又是拳法的,心里虽然不解,但也没有过问,至于找几个信得过的人,对他来说还真不是难事,当即道:“这几天你们就到后山去练,我让承光守着。” 时不待我,自然是说干就干,宋行教的拳其实很简单,就是在高中军训时学的那套军体拳,他的训练方法,说来就更搞笑,就是那几部手指头都数得过来的特种兵影视剧。 军体拳有没有用,宋行其实并不知道,因为自他练习这套拳法以来,从来都没有用过,当然,练拳不练功,到老一场空。 以他现在的身板,还有这鸡都捉不住的双手,纵算将这套拳法练得滚瓜烂熟也只能用来打蚊子,与其说是打人还不如说是给人搔痒。 这是宋行真实的内心活动,但面对虎子他却是这样说的,“虎子,我这套拳法叫雷霆神拳,招与招之间独立性很强,讲的是一击必杀,所以,与人对敌,切不可轻易使用。” 吴虎见宋行说得慎重,也没有插话,只是拼命的点头,那神情已然将宋行奉若神明,双拳紧握,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宋行虽然没有练过武功,也不是什么物理学大师,但最基本的力学原理还是知道的,因此把握住这个原理,再结合军训时教官的教导,此番指导起来倒也得心应手。 吴虎的力量很强,像宋行这副身板他只需要一只手就能提起来,这人要是生在现代,不去拿举重冠军还真是可惜了。 宋行第一天教他的不是什么拳法,更不是什么套路,而是出拳,就是体育老师教的那种简单的冲拳,在发力时还特别强调蹬腿扭腰的力量。 正所谓力由地起,他要让吴虎在练拳的时候,不但要脚蹬实地,而且还要求身体拳头适时扭转,并将这扭转产生的力道尽数用在拳头上,一拳出击。 说起来简单,做起来似乎很难,宋行在连续示范七八次后,便觉手臂发酸,使不出半分力气,只好从旁从口述。 如此反复,在教完吴虎冲拳发力后,宋行并没有守着他练功,而是按照雷霸天的身高做成一个稻草人,让他对着稻草人练人,做完这些,这才带着田妞来到蓬莱阁说书。 刚刚摆好书摊,便有不少的赌徒围上来,七嘴八舌的问长问短,旁敲侧击,宋行对他们的问题一概以微笑对之,毫无只言片语。 苗福林原本跟几个刀鱼寨的军吏在蓬莱阁喝酒,见宋行死到临头还来此说书,原本满脸堆笑的脸顿时变得阴寒起来。 第二十三章 最坏的打算 宋行没有理会苗福林,更没有理会那个毕恭毕敬地站在他身后的雷霸天,而是自顾地说着他的三国演义。 今天的听客大部份是赌徒,只有少部份追书的,赌徒的出手向来比较大方。所以,今天的听众虽然不多,但收入却颇为可观。 至于赌徒们的问题,宋行并没有因为多收他们几个铜板而出卖自己的良心,让田妞把铜钱收好后便来到菜市场。 这几天吴虎要高强度的训练,没有营养是万万不成的,原本牛肉是最好的,宋行走遍整个菜市场都没找到卖牛肉的,只好买来三斤精瘦肉,还有几根排骨。 在那个缺衣少食的年代,瘦肉跟排骨都是不值钱的,这点让宋行感到很满意,毕竟自己说书挣的钱很不容易,能省一点算一点。 回到田横山,却见田大爷正带着一帮后生在那儿磨着刀,心里虽然觉得他们这是多此一举,但对这份情谊,却是颇为感慨的。 吴虎仍在练武场傻呼呼地练着那记冲拳,田承光也老老实实地守着那练武场的进道,别说是那些练武的后生,就算是三岁小孩也不让他们靠近,不折不扣地执行着田大爷的命令。 宋行没有去打扰他们,而是提着瘦肉,拿着排骨自顾来到厨房,支起那口还剩半边的破铁锅,挽衣扎袖径直忙碌起来。 有肉吃的日子田妞总是特别勤快,也没等宋行叫唤,便非常自觉地坐在灶台前,烧起火来。 烧的是没有干透的杂草,烟特别的大,虽被熏得泪流满面,却没有丝毫的退缩,反而不停地往灶里堆柴草。 宋行笑笑,来到灶台旁,用火钳将里面的柴草拔弄出来一些,然后说道:“柴草不能塞满灶堂,这样燃烧不全,自然会有浓烟。” 田妞见灶堂里的柴禾减少,反而火势更旺,对着宋行一伸舌头,扮个鬼脸,不再大把大把的往里面塞柴禾,而是一点一点的添加,浓烟果然减少。 排骨原本是用来煲汤的,但看看那口破铁锅,实在没法煲汤,只好改为红烧,瘦肉是爆炸的,用掉不少油,心痛得田妞连眼泪都要流下来。 有好菜自不能独食,田横山其他人都可以不请,但田大爷却是必须的,自己来到田横山多承他的照顾,但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好好地请他吃过一次饭。 酒是田大爷自己带来的,正是宋行教他们酿的那种高度酒,田大爷很喜欢喝酒,一天不喝酒便觉得浑身不自在。 但今晚他喝的酒很少,整晚想的都是宋行的赌约,虽说宋行不让其他人去看吴虎练功,但作为田横山的族长似乎没这个禁忌。 所以,吴虎在练武场练整天的功,他至少在旁边观看半天,但看来看去吴虎自始至终都只有那一个动作,那就是出拳出拳再出拳。 这个动作别说是练十天,就是练十年都没什么鬼用,别说是用来打人,就是用来打蚊子都嫌生硬。 酒没过三巡,菜也没过五味,田大爷将手中的酒碗放下,目注宋行道:“娃呀,你还是听大爷的话,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吧,你跟虎子先离开田横山,其他的事让大爷来应付。” 宋行没有直接回答田大爷的话,而是端起酒碗,答非所问道:“大爷,你跟我说说,咱酿的酒好不好喝?咱炒的菜好不好吃?” 田大爷一直挂心着宋行的事,对这菜还真没有好好品味,听宋行这样一说,很自然地夹起一根排骨丢进嘴里,顿觉满口生香,味道好极了。 刚想夸赞两句,又觉得事情不太对,放下筷子,追问道:“娃呀,你说你酿的酒好喝,炒的菜好吃,这跟你们离开田横山有啥关系?” “不但有关系,而且关系大着呢,大爷,你想想呀,如果我宋行离开田横山,你到哪儿去吃这么好吃的菜?如果没有这么好吃的菜,你的酒酿得再好,也是食之无味呀!”宋行也没跟他说实话,尽在那儿东扯西扯。 田大爷见说不动宋行,也就懒得再说,只是暗自打定主意,如果吴虎打擂真的输了,无论如何都要让田承光将他们抢出来,送出登州城。 主意打定,喝起酒来反而坦然许多,几杯酒下肚,不免感叹道:“娃呀,君子远疱厨,没想到你这娃儿竟有这等手艺,咱们不到蓬莱阁开酒楼还真是可惜了。” 宋行则不以为然地道:“蓬莱阁开酒楼,天天跟油盐酱醋茶打交道,跟那帮油光水滑的吃货打交道,哪有我在蓬莱阁说书来得清爽?” 吴虎的话很少,从刀鱼寨回来后他的心里就一直充满着不安,他对自己的身死看得很淡,但不能因此连累宋行,这是他的底线,刚吃完饭,便想出去练功。 “练功?”宋行转头看着吴虎,当即阻他这种蛮干的行为,语重心长地道,“欲速则不达,今天就到此为止吧,好好休息,明天我再教其它的动作。” 田大爷也在一旁附和着道:“虎子,你哥说得没错,如你这般练法,万一武功没练成,反而把身体练坏了,就得不偿失了。” 田大爷嘴上是这样的,但心里却不是这样想的,他非常固执的认为,反正吴虎练来练去都没法改结果,与其这样还不如不练,到最后看的还是他田大爷。 见吴虎仍在犹豫,宋行将酒碗放下,笑笑道:“虎子,你就放心去睡吧,你家少爷是绝对不会拿自家性命开玩笑的。” 听宋行这样说,吴虎算是彻底放心,只是丧亲之痛未去,心情颇为沉重,回到刚做好的竹床上,闻着竹节的清香,眼泪不知不觉地沿着脸颊流下。 田妞在吃饱饭后,虽然极想睡觉,但宋行却要求她饭后百步走,如果走不到一百步,就不能回来睡觉。 有没有走到一百步,田妞其实并不知道,因为她反来复去的数,都没有数到一百,按宋行的说法,没有数到一百,就是没走到一百。 最后实在觉得无聊,趁着朗朗月光,就在茅草棚前跳起方格,直到宋行叫她回来睡觉,这才作罢。 田大爷虽然喜欢喝酒,但酒量真的不咋地,几碗酒下肚,便找不到东南西北,他是被田承光扛回去的。 宋行习惯晚睡,吃过饭后,坐在那昏黄的油灯下,看着面前那飞来飞去的蚊子,脑海里却在整理着明天的三国故事。 第二十四章 雷霸天的死 田横山的神秘,宋行的淡定,让原本毫无悬念的擂台变得扑朔迷离起来,谁都不明白宋行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谁都在猜测他到底想干啥。 这场擂台,不但关系着吴虎的胜败,也关系着宋行的生死,人都是自私的动物,没人会拿自己的生死来开玩笑。 看他每天都来蓬莱阁说书,看不到半点的焦急成份,莫非他真的有什么杀手涧? 赌徒最喜欢的就是猜人的心理,但这次他们自问谁都没有猜透宋行到底在玩什么,整个登州府似乎都被宋行的决定吊起胃口,整个登州府的话题都离不开宋行。 就在大家摸不着头脑的时候,在赌徒中突然传出一个令所有人都极度兴奋的消息,那就是吴虎在田横山根本就什么都没有干,每天只知道傻呼呼地练着那个连三岁小孩都会的冲拳,还有两个极其简单的动作。 这两个简单的动作简单到什么程度?无非就是蹬腿锁喉击腰,简单到连城门口卖豆腐的老太婆都不相信仅凭这几个动作就能打败那个如天神般的雷霸天。 这个消息虽然在登州府广为流传,但却没有掀起轩然大波,因为每个得到这个消息的人都以为是自己得到的内幕消息,既然是内幕消息,就绝对不可能外传的。 根据这个消息,再结合田大爷的磨刀霍霍,整个登州府,几乎所有的人都相信宋行是扮猪吃老虎,在那儿强撑欢颜。 那些原本想买宋行赢的人,在得到这个消息后,莫不暗自庆幸,要真相信宋行的鬼话,到时候只怕输得连妈都不认得。 几乎所有的人都将赌注押在雷霸天的身上,没人买吴虎赢,因为谁也不相信他会赢,在所有人的认知中,吴虎一定会像十天前那样毫无悬念地倒在雷霸天的拳头下。 打擂是在十天后的下午举行的,因为上午宋行要说书,虽然说书的收入很微薄,但在宋行的心里,说书不仅仅是说书,而是在钓鱼。 午时过后,整个刀鱼寨便被看热闹的观众围得水泄不通,在举头相望擂台的时候,还不忘议论纷纷。 当然,大家议论的焦点不再是输赢,因为对他们来说,讨论毫无悬念的输赢没有任何意义,他们讨论的是各自下注多少,苗福林有没有那个能力兑现。 敲锣的仍然是苗福林,仍然阴着脸,自始至终都没看到他有半点的笑容。 雷霸天仍然是那样的霸气,用他那可以蔑视一切的目光死死地盯着吴虎,用苗福林的话说,如果你今天不能一拳将吴虎打死,那么就别怪我把你扔到大海里喂王八。 吴虎直挺挺地站在擂台上,非常勇敢地面对雷霸天的眼神,没有半分的退缩,因为这次,他的身后站着宋行。 自己的生死无关紧要,但宋行却不能随他送命,所以这一战他只能赢,不能输。 随着铜锣声响,雷霸天那双看吴虎的眼神渐渐有了变化,慢慢地变得冷酷无情起来,一股浓浓的杀意似乎要把吴虎撕成碎片。 苗福林让他一拳打死吴虎,那他就不能出第二拳,因为哪怕他是一拳半将吴虎打死,其结果就是一定会被苗福林这只王八将自己扔进海里喂王八。 因为这种事在沙门岛可谓是家常便饭,而且他非常清楚地知道,如果自己不能一拳打死吴虎,那么这种事将会更多,将会有更多的老弱病残被扔进海里喂王八。 面对吴虎,雷霸天似乎已经没有别的选择,双拳紧握,发出咯咯的声响,每次声响都犹如重锤般地敲打着观众的心弦,每个人的后背都冒着寒意,都在为吴虎捏着把汗。 见吴虎一直傻傻地站在那里,并没有任何的准备动作,雷霸天深深地吸口气,心里暗暗地道:“小子,这是你自己找死,可怪得我心狠手辣!” 想到此处,将全身的力量都集中在右拳,“呼”地一声,以快得不能再快的速度击向吴虎的咽喉,以这拳的力道,吴虎若真被打实,断没活命之理。 当然,雷霸天也没想过让他活。 所有人都张大着嘴巴,所有人都竖着耳朵倾听,倾听那阵骨头碎裂的声音,倾听那血溅擂台的声音,当然他们更喜欢倾听的是铜钱哗哗的声响。 因为,只要雷霸天这拳不打偏,失去的只不过是吴虎的性命,而他们得到的却是大串大串的铜钱,这就是人性。 愿望是丰满的,但现实却是骨感的,甚至是残酷的,就在雷霸天的拳头快要接近吴虎咽喉的瞬间,吴虎忽地将身形稍微一偏,跟着欺身直进,右手成爪,快速锁向雷霸天的咽喉。 此谓来而不往非礼也! 雷霸天完全没想到吴虎不但躲过自己的致命一击,而且还能欺身反击,出自本能,身形很自然地向后一倾。 吴虎似乎早料到他有此一着,身形快速旋转,来到他的身后,双拳猛地出击,全力打在雷霸天的腰眼上。 正所谓借力打力,吴虎趁雷霸天向后倾倒之即全力一击,两股力道合成一股,纵是铁塔般的身躯也禁受不住。 雷霸天身形一个跄踉,顿时滚落在地,吴虎亦是得势不饶人,跟着右脚侧踏,一脚蹬在雷霸天的咽喉处。 随着一阵骨头碎裂的声音,一股血箭喷射而起,雷霸天双手扼着咽喉,瞪大着双眼,不解地望着后台那个端茶轻呷的苗福林,可谓死不瞑目。 锁喉击腰蹬腿,就是这套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动作,竟然将雷霸天送上西天,这个结果并不是人们喜闻乐见的。 所以,仅管吴虎赢了,赢得干脆利落,但现场没有掌声,更没有欢呼声,有的只是哭声,不少的人在那儿哭得呼天抢地,不停地用头撞着地球,这一次,他们输得妈都不认得。 人群中,宋行的神色仍旧非常淡然,望着后台的苗福林,嘴角挂出一丝冷嘲的笑意,田有道匆匆忙忙地来到宋行的身边,什么话都没说,只是交给他一张底单。 后台上,苗福林正在清点着那些赌据,只有这个时候,他的眉头是舒展的。 整个登州府几乎所有的赌徒买的都是雷霸天赢,如今雷霸天死了,获益最大的自然是庄家,而他苗福林,就是这背后最大的庄家。 收拾好这些赌据,对擂台上的雷霸天连看都懒得看一眼,随便叫过两随从,将雷霸天的尸体像拖野狗似的拖走了。 离摆台不远的地方,马扩低声对着身旁的中年商贾略微感叹道:“这个苗福林真是够狠,为几个臭钱,竟然连雷霸天这样的人物都舍得。” “不是他狠,是宋行狠。早在十天前,就已注定雷霸天的死期。苗福林不过是配合宋行在演一场戏而已。”中年商贾摇摇头,并不认同马扩的看法。 站在中年商贾右边的是蓬莱三公子中的文公子王环,闻言叹息道:“在沙门岛,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当三天前田有道花三百贯钱买他赢的时候,便注定雷霸天是活不成了。” 中年商贾的嘴角挂着一丝玩味的笑意,“如果这件事的结果仅仅是因为田有道的三百贯,那他宋行就不是咱们心目中的宋行了。” 第二十五章 十万贯 吴虎站在擂台上,神色间显得有点茫然,虽然宋行一再强调,只要练好这三个动作,便一定可以杀掉雷霸天。 当他真的把雷霸天杀死的时候,却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茫茫然地站在擂台的中央,茫茫然地看着台下哭得呼天抢地的赌徒,茫茫然地不知自己身在何方。 跟吴虎一样茫然的还有田大爷,今天在他亲自坐阵指挥下,让光宗耀祖带着田横山的村民暗藏利刃分守擂台的四个角落,凝神戒备,随时准备着上台抢人,根本未曾料到会是这样的一个结局。 直到宋行过来跟他打招呼,这才从刚才的惊愕中惊醒过来,见吴虎还在擂台上发呆,又叫田承光上去将他拉下来。 宋行见他仍没有从杀人的恐惧中脱离出来,拍拍他的肩膀,故作轻松地道:“除恶即是扬善,这个雷霸天恶贯满盈,人人得而诛之,你杀他,可谓天经地义。” “虎子,你不是想要那十贯铜钱吗?苗福林就在上面,找他要去。”田有道有意转移他的注移力,望着后台的苗福林,提醒着道。 经此一提,吴虎这才想起此次打擂的真正目的,侧头望着宋行,征求他的意见,宋行微微一笑,道:“走吧,跟我去找他。” 苗福林端起茶杯,喝掉杯中的最后一口茶,随后站起身来,拍拍有点发皱的衣服,正待离开后台,却见宋行皮笑肉不笑地走上前来,刚迈开的腿又缩了回去。 吴虎从宋行的身后闪出来,对着苗福林瓮声瓮气地道:“雷霸天已经被我打死了,那十贯铜钱什么时候给我?” 苗福林一拍脑袋,故作恍然大悟道:“哎呀,你看我这记性,怎会把这事给忘了。”说完之后,当即让旁边的随从将那十贯赏钱递过吴虎。 吴虎将钱接到手上,数都未数便递给宋行道:“哥,这是安葬我爹的钱,从此咱们两清。” 这是吴虎的骨气,也是他的硬气,宋行没理由消磨他的硬气,当即将钱接到手中,道:“咱们的事算是清了,不过我跟这位苗管营的帐却没有清。” “我跟你的帐?我跟你有啥帐?”苗福林感到有点奇怪,不解地望着宋行,在他的记忆中,好像跟这人也的确没什么瓜葛。 宋行走上两步,来到桌前,那张赌据反手拍在桌子上,似笑非笑地道:“苗管营不必把话说得太早,先看过这张赌据再说。” 苗福林冷眼看着宋行,慢条斯理地从宋行的手底抽过那张赌据,当他看清上面的数目时,整个人顿时瘫痪在刚才坐的凳子上,冷汗如黄豆般地从额头滚落。 宋行也没等苗福林打招呼,自顾拖过一张板凳,翻开一只茶杯,倒上杯茶,慢慢地呷口后,这才缓慢地道:“苗管营,这张赌据应该没问题吧?” “这……”赌据的确没问题,苗福林根本就用不着辩认,只须看一眼便能确认,而且从字据上的墨汁来看,应该是临近打擂时才买的。 宋行吹吹茶水,复喝上一口,清清咽喉道:“赌据既然没问题,我这一万贯买的是吴虎赢,按照事先的规定,你应该赔我十万贯。” “十万贯?”苗福林的语气有点颤抖,别说十万贯,就是一万贯对他来说都是天文数字,否则的话,他也犯不着带那些囚犯来此打黑擂。 宋行嘴角向后微扯,嘴角露出一丝不屑的笑意,非常肯定地道:“没错,十万贯,当然,如果一时拿不出这么多的铜钱,银两或者黄金什么的,我更喜欢。” 苗福林阴沉着脸,显得特别的难看,伸手摸到桌上的茶杯,慢慢地端起来,送到嘴边的时候,这才发现茶杯是空的。 将空茶杯重重地放到茶几上,不阴不阳地望着宋行,一股浓浓的杀意在眉宇间若隐若现,嘴角也不受控制般地轻微抽缩,对宋行的咄咄逼人,感到非常的气恼。 深深地吸口气,缓缓地道:“宋行,做人做事得有个度,如果不是我苗某人针对吴虎的练拳,强烈要求雷霸天用指定动作,你以为这位小哥儿还能活蹦乱跳地站在擂台上?” “如果吴虎倒在擂台上,按照赌约我宋行也是死路一条,这样说来,我宋某人还应该感谢你的不杀之恩不是?”宋行轻轻地喝口茶,不紧不慢地道。 苗福林见宋行的语有些松动,遂道:“不杀之恩倒也谈不上,咱们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宋行,这事咱们还是见好就收,你看如何?” 宋行嘴角忽地挂出一丝冷酷的笑意,双目冷冷地逼视着苗福林,丝毫不退地道:“如果我宋行不答应呢?” 苗福林神色一收,双目中顿时升起一股浓浓的杀意,冷冷地道:“宋行,你要知道你这样做,断的可不是苗某人的生路,而是沙门岛上千囚犯的生路,你确信要这样做?” “唉……”宋行轻轻地叹口气,将茶杯放在茶桌上,又倒上半杯茶,摇摇头道,“苗管营这是在威胁我?可我宋行从来不接受任何威胁。” 苗福林看看宋行,又看看那个在擂台旁张望的田大爷,冷哼道:“别以为你的背后站着田横山就可以肆无忌惮,要知道我苗某人身后站的可是大宋朝廷。” “没错,你的身后的确是站的大宋朝廷,在这登州府最大的官就是王知州,依宋行愚见,苗管营不如先跟王知州商量商量,看看如何才能赌宋某这笔赌资。” 宋行冷笑起身,在说完这句话后,不再跟苗福林废话,“苗管营,你也知道我每天都在蓬莱阁说书,等你们商量出结果以后,烦请告之一声。” 苗福林看着宋行一副盐油不进的样子,面目慢慢变得狰狞起来,身为沙门岛的牢头,一生可谓杀人无数,但不知为何,面对宋行的时候,内心总有一种不安的情绪。 宋行没有跟苗福林多说废话,虽然苗福林在沙门岛有着绝对的生杀大权,但在登州府却只能算是小鱼小虾。 苗福林同样没跟宋行多说话,不是他不想说,而是宋行根本就不给机会他说,在宋行离开擂台后,他也没敢耽搁,而是直接来到府衙,找到知州王师中。 按照朝廷的惯例,沙门岛的囚犯供济只能由沙门岛的岛民负责,而以沙门岛的居民基数根本就撑不起千的囚犯,因此苗福林在刀鱼寨打黑拳,也是王师中默许的。 毕竟作为自己的管辖范围,如果沙门岛出事,他王师中也是有责任的。 如今宋行不给沙门岛活路,那他苗福林自然不会给他宋行留活路,苗福林来到府衙的时候,王师中正在后堂喝着茶。 对堂下毕恭毕敬的苗福林连看都懒得看上一眼,慢慢地呷口茶,懒洋洋地道:“说吧,你心里到底是如何想的?” 苗福林额头冒着汗,连擦试的胆量都没有,仍旧拱着手,弓着腰,嘶哑着道:“卑职想给宋行安排个罪名,到时还请王大人能将他刺配沙门岛。” 第二十六章 见面礼 听到苗福林说要给宋行安排个罪名,王师中的一口茶差点没喷出来,对着苗福林轻篾一笑道:“如果你真有哪本事,倒也省却本官不少的心。” 见苗福林诚惶诚恐地站在下面,心里颇感烦躁,将手挥挥,有点不耐烦地道,“下去吧,宋行是不会找你麻烦的。” “不会找我麻烦?”苗福林不解地看着王师中,心里却在苦笑,“一来就是十万贯,这个麻烦还不够大吗?” 苗福林是登州最大的赌徒,赌徒得有赌徒的规矩,如果这次赖帐,估计整个登州府那些输钱的赌徒都不会放过他。 见王师中说得轻描淡写,云淡风轻的,虽然充满着狐疑,却不敢出声相询,只好佝偻着身躯,慢慢地退出后堂。 待苗福林走后,屏风后便转出那个中年商贾,看着王师中,沉吟道:“看来这个宋行有点意思,改天还真想去会会。” “宋行搞这么多,不就是想引起咱们的注意吗?十万贯的见面礼都已经送了,咱们不去见见他,好像也说不过去。”王师中将茶杯随手放在右手边的茶几上,笑笑道。 随后转出来的马扩神色则显得有些凝重,略显担心地道:“根据下官的观察,此人在蓬莱阁说书,总觉得另有目的,对咱们联金抗辽的事好像也知道一些。” “知道一些?”这次轮到那中年商贾犯疑了,“咱们的事做得如此机密,他一个山野中人,纵算有些心机又如何知晓此事?” 马扩接着说道:“当日王大人命下官多注意宋行,下官不敢马虎,因此对他的言行多有留意,也曾在蓬莱跟他论过三国,听他的语气好像极不赞同联金抗辽。” 听完马扩的述说,中年商贾的神色显得有点惆怅,不禁叹道:“不赞同联金抗辽的又何止他宋行一个?朝中的蔡京蔡大人,虽然说得比较隐晦,但意思却很明白,同样不赞同此事。至于郑居中等人,则更是直言上书,所以咱们这事不但要办成,而且还要办好。” 王师中神色一收,愤愤不平地道:“自那后晋儿皇帝将燕云十六州拱手让给辽国以来,凡我汉家子弟莫不引以奇耻大辱。本朝太祖太宗虽有收复之志,但奈何天不佑我。如今大好机会放在眼前,又岂能错失良机,再遗恨百年?” 听完这话,中年商贾跟马扩几乎是同时出声附和,特别是马扩,少年成名,正是满腔热血之时,如今有如此大的舞台摆在眼前供自己展现才能,自是殚精竭虑,全力以赴。 王师中在发表完这番感慨后,又说道:“赵大人后天便要离开登州府回京复命,不如明天就由王某做东,在蓬莱阁好好地聚上一聚,顺便听听宋行之三国。” 上次在蓬莱阁跟宋行论完三国后,马扩也常常处于沉思中,心里虽然极想建不世之功,但对宋行的话,在内心深处却也是相当认可的。 如今听王师中建议,自然没有反对之理,更何况,眼前这两人正左右着谈判之大局,让他们跟宋行见面,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王师中在府衙如何议论宋行,田大爷不知道,他只知道苗福林不是善茬,他担心的是宋行的安危,不无焦虑地道:“娃呀,那十万贯钱咱不要了行不?跟大爷回田横山。” 在田大爷的心里,吴虎打死雷霸天,已经跟苗福林结上死仇,如果再强要那十万贯,无疑于寿星公吃砒霜,活得不耐烦了。 在世人的眼中,宋行不但是个文弱的书生,而且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正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如果苗福林真要对他动手,还真是头疼,自己总不能十二个时辰都跟着他吧? 对田大爷的担心,宋行也是颇为感激,但他并不是一个将感激放在表面的人,当即笑道:“回田横山没问题,不过在回去之前,咱们还得到城南给田妞买两个肉包子。” 田妞喜欢吃肉包子,特别是城南的肉包子,可说是百吃不厌,或许在她的心里,吃的不是包子,而是一种幸福。 这个愿望很微小,宋行没有理由不满足,田大爷见此,也不好多说,一行人前呼后拥般地来到城南的包子铺。 宋行天天来包子铺买包子,彼此间早有默契。老远见宋行过来,包子铺的老板也没打招呼,便自顾包好两个,而宋行也没多说,放下三枚铜钱,一笔生意便在无声的默契中结束。 一路上宋行是满不在乎地跟田大爷有说有笑,而吴虎则是一句话都没有说,因为他到现在都没有想明白,明明是自己打死的雷霸天,为何大家都说雷霸天不是死在自己手中的。 回到田横山后,田大爷还特意吩咐田承光这段时间留多个心眼,千万要保护好宋行,人都是感恩的动物,宋行的一个点子不但让田横山还清债务,还让田横山的人吃上肥肉。 这个恩情对田大爷来说,比天高,比海深。所以,保护宋行的安危,便顺理成章地成为田横山的首要责任。 相对田大爷的慎重,宋行却显得满不在乎,吃过饭后,便叫过吴虎,慎重其事地道:“虎子,有个事我必须得跟你商量,你对今后的生活有什么打算?” “打算?” 吴虎显得很茫然,有点不明白宋行的意思,宋行不但帮他葬父,还帮他赢得擂台,在他的心里,早就跟定宋行了,“虎子生是哥的人,死是哥的鬼,以后就跟定哥了。” “如果要跟着我,那就得听我的,你的身体不错,是个练武的材料。所以,我打算把你好好训练,尽可能地将你的潜能挖掘出来。” 宋行的双眼闪着光,吴虎的话正是他想要的,自己如此处心积虑,所求的正是如此。 说到此处,语锋一转,接道,“前几天的训练只不过是小把戏,未来的训练才是真的苦,你能吃得那种苦吗?” 练武本就是吴虎的梦想,以前自己想练,却苦于没人教,如今有宋行这个名师,自是求之不得。 当即拜身下去,对着宋行咚咚地连磕八个响头,连宋行想阻止他都没来得及,磕完之后,额头已隆起一个大青包。 宋行见此,赶紧将他扶起,正色地道:“虎子,你看咱们的年纪也差不多,在这个世上也没其他的亲人,以后咱们就是一生的兄弟,以后你就叫我哥吧。” “哥!”吴虎倒也乖巧,起身后便叫一声,这个称呼他已叫过好几天,如今叫来更显得自然不做作。 田妞正在厨房洗碗,听到他们的说话,非常高兴地跑过来,拍着湿漉漉的小手道:“好耶,以后我不但有个大哥,还有个二哥了。” 宋行点点头,轻轻地应声道:“今天你也累了,好好休息,哥还要画一些草图,让田承稼布置一个训练场出来。” 听说宋行要画训练场,吴虎哪里肯休息,要知宋行随便指点自己几个招式,便可以轻易打死雷霸天,自然想一赌为快,以解心中之痒。 第二十七章 宋时隆中对 鸡叫三更狗叫亮。 鸡刚打鸣,狗还没叫,吴虎便再也睡不着,茅草棚的蚊子多并不是主要原因,主要的是他心里一直挂着宋行的雷霆神拳。 昨天晚上,宋行给他示范过一招,招式很简单,就是军体拳第一套的第一式“弓步冲拳”,连田妞都说这动作简单过她跳方格。 但吴虎却并不这样认为,自从昨天用那几个简单得不能简单的动作打死雷霸天后,他对宋行的雷霆神拳可谓奉若神明。 宋行睡得正沉,却被院外呼呼喝喝的声音惊醒,起床一看,果见吴虎在练拳,这拳法虽然是自己教的,但此番由吴虎打来,其速度、力度比起自己何止天渊之别。 对这个结果他还是比较满意的,田妞还小,洗洗碗涮涮筷子摘摘菜尚可,做早餐这些粗活宋行是从来都不让她做的,她这个年龄就得像公主一样去照顾。 早饭很简单,仍旧是稀饭加野菜,野菜是田妞用镰刀在山坡上挑的,田横山的人在最穷的时候都不吃野菜,因为这些菜对他们来说就是喂猪的。 所以,田妞背着背篓在山坡挑野菜的时候,总被一些异样的目光盯着,总有一种如芒刺背的感觉。 每当这个时候,她就想到隔壁去买两个猪仔,至少可以在她挑野菜的时候找到一个合适的借口。 吃惯那些反季节的大棚菜,以及用化肥农药催生出来的菜,对这些天然的野菜,宋行总有一种特别的感觉。 对吴虎来说,吃不吃得好并不是重点,重点是能不能吃饱,宋行那口破铁锅用来炒菜倒也没啥,但用来煮粥却显得捉襟见肘。 以前只有两个人吃,茅盾还不明显,如今吴虎的饭量明显比他跟田妞两个人加起来还要多,是时候把这口破铁锅扔进历史的垃圾堆了。 吃过早餐,来到田承稼的家,将那个训练场的图纸交给他,让他先消化消化,最好是能做个预算出来,他好提前作准备。 去蓬莱阁说书,是他每天的必修课,虽然田大爷反复强调,这几天别出门,免得那个苗福林挟私报复,但宋行却不信这个邪。 吴虎原想跟着,宋行没同意,他的任务是练功,对宋行来说,这不但重要,而且非常重要。 田妞的手中仍然提着田横山那面特有的破锣,仍然蹦蹦跳跳地走在宋行的前面,对田大爷的担心她是一点感觉都没有。 田大爷见拗不过他们,只得派几个村民暗中跟着,以防不测。 登州府并不大,从南走到北从东走到西,前后都不用半个时辰,中间还可以到刘氏茶楼去喝茶,顺便还可以看看刘家傻儿的俏媳妇。 对这个长年没有啥新闻的登州府来说,昨天的打擂那绝对是爆炸性的新闻,所以今天一大早,大家不管是听书的还是来看宋行的,总之整个蓬莱阁是人山人海。 田妞很高兴,看到蜂涌的人群,她已经闻到城南的肉包子香,虽然早上的野菜味道不错,但跟城南的肉包子比起来,还是包子里的肉沫更吸引人。 今天的蓬莱阁显得有点特别,少些欢笑,多些深沉。 田承嗣每天都要跟一帮狐朋狗友来蓬莱阁喝酒,但今天却没来,不是他不想来,而是以他的身份,今天还没资格来。 今天的蓬莱阁是属于王师中的,严格来说是属于那个中年商贾的,王师中跟马扩只能算是作陪。 吃的东西比较简单,都是登州府的一些土特产,还有海鲜之类,喝的酒却是田横山酿的那种高度酒,王师中原本就是身在燕地的汉人,喜欢喝这种烈酒。 见宋行来到蓬莱阁,便吩咐马扩过去相请,他们今天来蓬莱阁,原本就是冲着宋行来的。 宋行正在搭建那块破木板,跟最初的说书不同,木板虽然是那块木板,但木板上这次铺上红布,而醒木也不再是破砖头,换成真正的木头,这是田承稼专门为他定做的。 见马扩过来,只是冲他笑笑,算是打招呼,仍自忙着。 马扩冲宋行拱拱手,礼节性地打完招呼后,便直说王大人有请。 宋行撑好木板,拍拍手中的灰尘,然后拿起那块破砖头,在破木板上轻轻一拍,笑道:“马兄来得真是不巧,宋行现在要说书,有什么事稍后再说。” 见宋行不为所动,马扩的眉头暗皱,暗道这小子真是不识时务,连王大人的面子都想驳,正待好言相劝,却见宋行已在那儿开讲。 马扩亦是蓬莱阁的常客,自然知道宋行一旦开讲至少得有半个时辰,心中暗叹,只好回到蓬莱阁复命。 王师中见宋行一介草民,竟然不卖他这个知州大人的面子,纵算他诚府极深,此刻也有点挂不住,正想站起身来,却被旁边的中年商贾压住。 中年商贾提起茶壶,为他斟上半杯茶后,看着阁外滔滔不绝的宋行,笑道:“他既然处心积虑地花十万贯作见面礼,所谈之事必然不凡,咱们不妨等等。” 王师中端起茶杯,吹吹茶杯边沿的漂浮物,轻轻地喝口茶道:“赵大人既然如此说,倒显得下官急躁些。” 对马扩的相请,宋行的内心还是有点小激动的,因为他来蓬莱阁说书,原本就是钓鱼,如今这条鱼儿主动上钓,激动自然在情理之中。 只不过宋行并不是那种喜怒形于表面的人,跟这些当官的打交道,该端的架子还得端着,以体现自己跟别人的不同。 这次他讲的故事很精彩,因为从这个章回后,一个智力近妖的人物横空出世,开始登上历史的舞台,这一回正是三国演义的第三十八回“定三分隆中决策,战长江孙氏报仇”。 蓬莱阁与宋行说书的地方原本隔着一段距离,只是宋行说得太过精彩,不管是坐在旁边听的人,还是从旁边路的人,尽皆屏声静气,生怕打扰到他说书。 所以,王师中他们尽管在阁内,听得虽不及外面清楚,但也知道大概,中年商贾听得半晌,不禁轻拍手掌,叹道:“这诸葛孔明不愧为天下奇才,未出隆中而知天下三分,智谋超绝,品德高洁,我辈实难望其项背。” 王师中亦叹道:“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诸葛丞相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的确是我辈之楷模。” 出师未捷身先死,出自杜甫的《蜀相》,此时王师中将这首诗的后两句掉过来念,听来却别有一番味道。 马扩少年成名,可谓意气风华,在感叹古人的时候,不禁加上一句:“依属下之见,赵大人的平燕策,实不亚于三国时的隆中对。” 王师中轻轻地放下茶杯,从旁附和道:“燕云十六州自后晋儿皇帝拱手让于契丹以来,凡我汉家男儿莫不魂牵梦萦,此番若能顺利收回,那不世之功当首推赵大人。” 第二十八章 三座大山 宋行平常在蓬莱阁说书,从来都是只说一个章回,但今天,面对王师中的邀请,却破天荒地说上两个章回。 王师中明显没有中年商贾那般沉得住气,见宋行在那儿没完没了的说过不停,好几次都想叫马扩将他架上来,但都被中年商贾制止了。 两个章回,加上中间休息及收钱的时间,差不多一个半时辰,等宋行说完之后,已到中午时分,这才慢吞吞地随着马扩来到蓬莱阁。 王师中他是见过的,当日在公堂上将赖八送进沙门岛,马扩不但见过,还在一起喝过酒,这位中年商贾虽然没有近距离的接触,但也有点印象。 因为他在蓬莱阁说书,并搞那么多事,原本就是做给此人看的,原本就是要让他看到自己与别人的不同,从而走条历史的捷径,投身历史的滚滚洪流。 只是让他想不到的是自己要钓的这个人,竟然是自己第一次说书时,台下拍手叫好的人,这让宋行多多少少感到有些意外。 宋行在一愣之后,也没做过多的迟疑,便在马扩的引领下来到饭桌,先对王师中跟王环打声招呼,随后对着中年商贾诚声道:“草民宋行,见过赵大人!” “赵大人?”中年商贾有点疑惑,目不转睛地看着宋行,“听宋小哥的语气,莫非识得本官?” 宋行没有立刻回答,而是看看旁边空着的位置,王师中见此,当即吩咐他从旁坐下,并让跑堂的弄些碗筷过来。 说书半天,早已口舌冒烟,宋行也没客气,自顾翻开面前茶杯,倒上半杯茶,轻轻地喝上一口后,只觉入口生津,果然是好茶。 放下茶杯,清清咽喉,这才回道:“实不相瞒,草民幼时随家师游历天下,闲暇时亦谈论天下英雄,言语中多次论及大人之才,故尔多有留意。” “哦?”中年商贾原本正在漫不经心地喝茶,闻言颇感好奇,将茶杯端在手中,看着宋行道,“不知令师是何许人,对本官又作何评价?” 宋行神色冷峻,慨然道:“家师原本是山野中人,姓度名娘,说来大人亦是不知。对大人之智家师虽极为推崇,但对大人之主张却是多有诟病。” “多有诟病?”中年商贾感到有点好奇,身体很自然地向前趋,颇为诧异地道,“听宋小哥的语气,赵某应该跟令师素未平生,多有诟病又从何说起?” “从何说起?”宋行再度端起茶杯,轻轻地喝口茶,跟这些当官的说话,不管有没有道理,架子总得端着。 如此过得好半晌,这才漫不经心地接道,“如果家师估得不错,童贯童大人所提的平燕策真正的首倡者应该是大人您吧?” 听到宋行的说话,中年商贾的神情顿时僵住,瞪目结舌地半天都说不出一句话来,自己回归大宋,一直跟随童贯,此事亦是在极其隐密的条件下进行,却不知眼前小儿如何得知? 这位中年商贾不是别人,正是燕人马植,后随童贯归宋改名李良嗣,因献策有功,宋皇赵佶便踢国姓,故名赵良嗣。 公元一千一百一十一年,此人趁着童贯使辽的机会,暗中求见童贯,提出收复燕云十六州的计划,这个计划相对于北宋王朝的震撼力,绝不亚于三国时的隆中对。 自澶渊之盟后,宋辽罢兵已有百年,大宋与女真中间隔着一个契丹,为避人耳目,跟女真族的来往都是从登州入海,此次会盟亦叫海上之盟。 跟马植一样,王师中同样是出生在燕地的汉人,同样怀有收复燕云十六州之志,赵佶将他放在登州这个前沿阵地,自然是想确保会盟能顺利进行。 宋行费尽心思用十万贯做见面礼,在他们的心里原本也料到所见所求之事必然不凡,但一见面就提出这件事,却是相当的出乎意料。 赵良嗣目注宋行,处于半沉思状态,他的脑瓜子向来好使,当宋行一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便以最快的速度将此事从头到尾的理过一遍,都没发现自己哪儿有漏洞。 如果说真有漏洞那便是朝中的那帮反对的大臣,如郑居中之流,还有就是宋行在说谎,他的师父绝对不是他口中的山野中人,而是跟朝廷重臣有关联。 跟赵良嗣不同,王师中的眼中明显带着一股浓浓的杀意,有杀错,没放过,这是他来登州府做知州时就立下的规矩。 在他的心里,收复燕云十六州才是大事,才是不世之功,为此事的顺利进行,他不惜杀掉任何他可以杀的人。 很明显,宋行无权无势,又洞悉其中隐秘,正是他可杀之人。 面对赵良嗣的诧异,面对王师中的杀机,宋行倒也显得泰然自若,慢悠悠地端起茶杯,慢悠悠地呷上口茶,再慢悠悠地道:“我宋行向来不打没把握的仗,我既然敢在这儿等你们,就不会没有准备。” “如果我宋行有个什么冬瓜豆腐或者莫名其妙地从人间消失,我敢担保,不出半个月,你们正在进行的秘密任务,便会像雪片似的散落在神州大地的每个角落。” 说到这儿,宋行轻轻地喝口茶,将茶怀重重地放到到茶几上,冷眼看着赵良嗣跟王师中两人,说不出是嘲讽或者是其他什么味道,总之,盯得两人很不舒服。 赵良嗣在第一次面对童贯时,也曾经历过宋行这样的毛遂自荐,因此对宋行的行为是相当认可的,更何况他们刚投大宋不久,缺少人脉资源,像宋行这样的人才,如果能为他用,何乐而不为? 学着当初童贯见自己的样子,深深地吸口气,缓缓地道:“你既然想方设法地让我们来这儿见你,想必有所虑,说出你的真实想法吧?” 宋行见赵良嗣如此直接,也不再拐弯抹角,从桌上拿起三根筷子,用绳子将其中的一头捆绑住,将其立于桌面,问道,“三根筷子能正常屹立,不知去掉其中的一根能立否?” “三足鼎立这个道理谁都懂,倒也用不着你在这儿多废辱舌。”对宋行的故弄玄虚,王师中显得特别的不耐烦,特别的没有耐心。 一直没说话的马扩也在旁边附和着道:“宋行,你就别在这儿拐弯抹角,燕云十六州直石敬塘拱手让出,至今已有两百多年,如今金人气势如虹,正是咱们联合收复的大好时机。” 宋行冷笑道:“远交近攻的确是个了不起的外交策略,当年秦国就是基于这份国策,近攻魏赵韩,远交齐楚,从而统一六国,建立不世之功。” 语不惊人死不休,对宋行的这番话,不管是王师中还是赵良嗣都是相当赞许的,赵良嗣不停地在那儿点头晃脑,而王师中也是手捋胡须,在那儿故作高深状,从中也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宋行说这些话,并不是获得他们的赞美,只是陈述一个事实,随后语峰一转道,“但远交近攻的策略,却要以强大的实力做后盾。如今的大宋王朝,历经百年,冗兵、冗政、冗费,就像压在大宋王朝头顶上的三座大山,稍有不慎,便将粉身碎骨。” 第二十九章 虚肿的胖子 宋行说的话可谓掷地有声,不管是赵良嗣还是王师中,都陷入短暂的沉默。 说到底,大家都是聪明人,宋行所说的问题也正是他们担心的问题。不但他们担心,皇帝赵佶同样担心,否则在谈判过程中就不会一波三折。 作为平燕策的首倡者,担心虽然有些,但这点担心跟收复燕云十六州这件盖世奇功相比,却又显得那样的微不足道。 此时的赵良嗣与其说他是战略家,是策划家,不如说他是赌徒,既然他成功地将大宋朝臣拉上赌船,说什么都得好好地赌一把。 深深地吸口气,缓缓地道:“宋小哥此言差矣,想我大宋王朝,沃野千里,物尽天华,军队十倍于女真,人口百倍于金国,整个女真族人加起来不足我一个开封府,有何惧哉?” 宋行不以为然地冷笑道:“现在的大宋就是一个虚弱得连路都不走动的胖子,别说是女真这般虎狼之师,就算是个十来岁的小孩,拿把镰刀就可以要他的命。” “宋行你少在这儿危言耸听,国之大事岂是你这等黄毛小儿可谈的?”面对宋行的冷嘲热讽,王师中很显然失掉耐心,开始用他的身份还有官位来压人了。 “危言耸听?”宋行的嘴角忽地挂出一丝冷酷的笑意,冷冷地道,“猪长得再肥他仍然是猪,老虎再瘦他仍然是老虎。” 赵良嗣的城俯明显高于王师中,到目前为止,除他的脸色有点阴沉外,倒也看不出他其他的表情。 闻言缓缓地道:“联金抗辽,已是国策,别说尔等白身,就算朝中大臣如蔡太师、郑大人都不可能更改,如果你是想劝我们进谏皇上,收回成命,恐怕是找错了人。” 这项国策原本就是赵良嗣提出来的,宋行倒也没打算劝他,只是想提个醒道:“赵大人亦知草民在此说三国,当知诸葛丞相成也隆中对,败也隆中对。联金抗辽,夺取燕云,愿望是美好的,就怕现实是骨感的。” 什么是骨感,赵良嗣还真有点懂,但意思却是明白的,成也隆中败也隆中,千百年却颇多争议,这个他是知道的。 同为天才般的策划家,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时常在想,诸葛丞相未出茅庐而知天下三分,而他自己,在女真族最贫弱的时候提出扶持女真,联合抗辽,同样算得上是伟大的预知。 只不过诸葛亮的隆中对,最终目标是统一乱世,再造汉室,这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诸葛孔明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便注定他“壮志未酬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了。 而自己的收复燕云之策,可谓占尽天时地利人和。 天时,如今的辽朝皇帝荒*淫无道,可谓天怒人怨,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而金国势强,铁蹄所到之处,莫不摧枯拉朽。 地利,辽国地处宋金中间,如果两强联手,南北夹击,就算辽国强如金刚,也架不住两线开战。 至于人和,自儿皇帝石敬塘将燕云之地拱手让出,汉家男儿莫不引以奇耻大辱,莫不以收复燕云为己任,更何况本朝至太祖太宗以来,历任皇帝都念念不忘。 宋神宗甚至还留下“能收复全燕之地者以封地、给以王爵”的遗训,所以,联金抗辽,虽然反对者甚众,但仍然挡不住这些膨胀的**。 自平燕策提出来后,赵良嗣就从来不认为自己的策略有什么不对,也从来都不认为此策不可行,相反,在他的认知中,收复燕云已如囊中取物般简单。 至于说到女真入侵,他虽有少许担心,但从来都不认为这是一个大问题,以金国如此贫寒之地,只要将以前进贡给辽国的货物再转供给金国,还不让他们感恩戴德? 所以,当宋行说到成也隆中,败也隆中时,赵良嗣的心弦虽有震动,却不过是小小蚊虫叮咬一下,根本就没当回正经事。 宋行看着被**冲昏头脑的两个赌徒,又是沉沉一叹道:“适才草民进蓬莱阁时,两位大人可谓春风得意,想来这盟约之事已是板上钉钉。” “那是当然!”赵良嗣的神色显得颇为自豪,盟约既成,那就意味着不出数年,便可将自己天才般的构想变成现实。 这事若成,那自己在大宋王朝就有了立足之根本,不但身前可享尽声誊,亨尽荣华,身后更是能名留青史,千载流芳。 他要让后人提到三国就能想到诸葛亮,想到隆中对,提到大宋时,就能想到他赵良嗣,想到平燕策。 当赵良嗣一想到此处时,便觉得精神倍儿爽,这宋行既然知晓此事,只要不对他谈论盟约的细节,其他的倒也无妨。 宋行在心里一声冷笑,面上却不动声色,自己既然没能力改变国策,那就只有退而求其次,争取在盟约过程中,取得更大的利益。 深深地吸口气,尽量使自己的语气变得平和,缓缓地道:“赵大人既然跟金国缔约,却不知除却燕云十六州外,是否包含平州、营州?” 赵良嗣的神色有点变,并没有直接回答宋行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他的确没法回答,在跟完颜阿骨打的谈判过程中,他也曾提过这个问题。 但完颜阿骨打却以赵佶的御笔中只提及燕云管辖之地为由,认为这两个州并不属于此,故而无情地拒绝了。 宋行的脸色显得有点难看,慎重其事地道:“金国以骑兵为主,来去如风,而大宋兵丁则以步战为主,处于防御地位。如果不能收复平州营州等长城以南的所有故地,失却长城这道屏障,在面对疾速如风的金军铁骑时,咱们可有抵挡之策?” 马扩是行武出身,政和八年的武举,对此深有感触,闻言从旁感叹道:“宋小哥的顾虑不无道理,如果金朝不遵盟约,挥军南下,只要撕开一道口子,便可直抵开封,其势必危!” 平营二州的重要性,赵良嗣同样深知,闻言微微一叹,颇感无奈地道:“非是赵某不愿力争,而是皇上在出御笔之时,只提燕云之地,而不提平营两州,以致谈判处处受阻。” “亡羊补牢,未为迟也!”宋行沉声接道,“如果草民猜测不错,大人此番使金,只是粗谈盟约事宜,并未签定正式国书,还望大人回朝之后,将个中厉害向皇上呈明。” 赵良嗣看着宋行,对他能有这番见解感到非常的满意,在他的心里,宋行跟他应该是同类人,同样的睿智,同样的毛遂自荐。 当然,让他更加感到满意的大家都在为同一件事弹精竭虑,虽然大家的观点有些不同,但目的却是一样的,那就是收复幽州。 具有相同目的或者信仰的人谈起话来总是特别的投机,也特别的亲切,现在的赵良嗣对宋行就有这种感觉,并没有因为宋行的年轻而对他有所看轻。 当即点点头,心有戚戚地道:“本官虽是平燕策的首倡者,但最终拍案定板的还是当今圣上,本官回京之后,自会将个中原由奏明,不敢藏私。” 说到这儿,还不忘补充一句,“以你小小年纪,却有如此见解,待面见官家时,自当为你充当说客。” 第三十章 男儿从军行 对赵良嗣而言,也希望这事能尽可能地圆满,这样方显他策略的伟大,收一半不收一半的,对他而言,同样是种损失,同样是种痛。 因此,对宋行直言不讳地指出其中的弊端,他非但没有介怀,反而感到特别的欣慰,知音能求,赵良嗣的心情是激动的,就差拉着宋行跑到高山瀑布前弹奏一曲。 一群有理想的人聚集在一起,谈论的话题总是那样激*情四射,有宋以来,历任帝王似乎都对燕云十六州有点变态的追求。 而当这个追求传到赵佶这一任时,上天终于为他打开一抹暑光,赵良嗣说得没错,虽然他是平燕策的首倡者,但作最后决定的是赵佶。 如今女真族人在完颜阿骨打的带领下,节节顺利,打得辽国毫无脾气,这对赵佶来说,就是个绝佳的机会,一个建立丰功伟业的绝佳机会。 联金抗辽如同一股历史洪流,在这股洪流面前,试途以身相挡的,莫不被冲动粉身碎骨,宋行的身板很弱小,还禁不起这样的冲击。 没能力制定规则,那就去适应规则,宋行在说三国的时候,其实也仔细地思考过整个海上之盟到靖康之难的历史过程。 说到底,就是在收复燕云十六州的时候仗没打好,让金兵窥探出虚实,放着一块肥肉在旁边,吃是道理,不吃是仁慈,大宋王朝不需要这样的仁慈。 这次蓬莱阁见面,总体来说是相见甚欢的,赵良嗣也好,王师中也罢,都是归宋不久的燕人,在大宋的根基原本就不深,急需方方面面的人才,来实现他们伟大的抱负。 在联金抗辽这件事上,宋行的观点虽然跟他们不尽相同,但总体来说还是积极的,对这样的人,能拉拢就拉拢,这是赵良嗣的意思。 送走赵良嗣后,王师中单独将宋行叫到府衙,“宋行,本官深夜沉思,也觉得你的见解颇有道理,接下来说说你的打算,还想在蓬莱阁说书吗?” “现在的金国气势如虹,攻辽如摧枯拉朽,如果宋行猜测得不错,朝廷必将加快谈判的步伐,这次赵大人回京,相信很快便会有圣旨传来,王大人,咱们还得做如出使的准备。” 面对王师中,宋行没有藏着掖着,而是将他心中所想和盘托出,“至于蓬莱阁说书,在出海之前,宋行是不能断的,以免引起他人不必要的猜测。” “你让我们做好出使的准备,你的意思,接下来的谈判赵大人不会参与?”王师中心里有点奇怪,试探着问道。 宋行点点头,很肯定地道:“不会,如果再派赵大人前往,那咱们在谈判中就失掉主动权,再想加入平营二州那就难上加难了。” 王师中手捋胡须,点点头道:“你说的有道理,官家将本官放在登州,原本就是为谈判提供便利,你想让本官如何准备,说说你的看法吧?” 这件事关系到大宋国运,关系到大宋朝政的未来走向,宋行自然不敢马虎,“海上谈判之路,是由马政马大人而始,这次谈判,我想也应该由马政马大人而终。” 王师中有点发愣,他实在猜不透这宋行到底何许人,不但意识到这次的谈判主帅不会是赵良嗣,而且还猜度到马政的身上。 说到底,马政只是个中级武官,虽然第一次是由马政主导,但那只是试探,如今谈判已到紧要关头,派他过去合适吗? 王师中的心里有所怀疑,毕竟有宋一朝都是重文轻武,如此大事交由一个中级武官,王师中有点想不明白。 宋行似乎料到他心中所想,微微一笑,很认真地续道:“联金抗辽,夺取燕云,本就是一次军事行动,由马钤辖做使,原也在情理之中。” 王师中没有立即附和,因为出使的人选并不是由他来定,也不是由赵良嗣来定,主导这次大事件的,说到底还是皇上跟童贯等人。 宋行没有理由王师中的惊诧,而是接着往下说道:“这次的谈判能否取得最大的成功,在某种程度上还要取决于随从人员,人可以不多,但必须得精。” 对这个提议,王师中非但没有异议,反而从旁补充道:“谈判是讲对等的,不但身份要对等,实力同样要对等,这次派武官前去,既是谈判,也是立威。” 话到此处,王师中对朝廷可能会派马政前往,心里总算找到一个立足点,如果真是基于这层考虑,派马政前去,还真是最合不过的人选。 “没错,咱们要让每个前去谈判的人员,上到主帅,下到马夫,都要让金国人产生敬畏之心,只有产生敬畏,才能让步,才能打消他们觊觎大宋王朝的野心。” 宋行这话说得是掷地有声,“所以,关于这次随从的人选,宋行打算亲自挑选,不知王大人是否同意?还有一点,宋行想在军中补个缺。” 大家既然站在同一条船上,王师中对此同样无异议,“宋行,谈完话后,你就去找马扩,一来在军中给你挂个缺,以便名正言顺地参与此事,二来人员挑选,就由你跟马扩负责。” 马扩是政和八年的武举,可谓文武全才,如果从军营中挑人,他的确是最合适的人选。 对于王师中的安排,宋行同样没有异议,此次谈话,两人都相对坦诚,目标既然相同,那就同心协力地把这件事做好。 从府衙出来,宋行哪儿都没去,而是直奔军营,马扩对他的印象向来极好,对他的要求自然满口答应,宋行是文人,在军队中补的自是文职的缺。 宋行要的只是一个军人的身份,至于是什么样的缺反而没那么关心,这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必须得踏好。 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话不管是千年后,还是千年前,都是至理名言,宋行相信这句名言。 午饭是在望海楼吃的,请客的自然是马扩,酒饱饭足后,宋行笑笑道:“马兄,有空不?随我去趟沙门岛?” “去沙门岛干什么?难不成你还掂记着苗福林那十万贯吧?”马扩眨巴着双眼,开玩笑地道,“沙门岛那可是苗福林的地盘,咱们估计还没开口,就被他扔到海里喂王八了。” 当人被逼到绝路的时候,当真是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得出来,对这点宋行并不怀疑,当即笑道:“把我们扔到海里,这点宋行是相信的,但那些王八敢不敢吃我们,宋行表示怀疑。” “都说沙门岛是人间地狱,宋兄既然有兴趣,那咱们就不妨去这个地狱闯一闯。”马扩含着笑,嘴上虽然说得严重,但神情却是满不在乎。 作为政和八年的武举,蓬莱三公子中的武公子,他的身份地位可比苗福林要高得多,纵算借苗福林十个胆子,也不敢把他扔到海里喂王八。 第三十一章 沙门岛 (ps:三七年的爱是剑道在起点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应他要求,从今天起,尽量双更,以全朋友之义,书友之情,剑道在此也感谢各位朋友的支持!) 沙门岛从五代起都是朝廷重犯的刺配地,到这儿的犯人,十有**都会被虐待至死,能活下来的,那都是钢筋铁骨,或者人中龙凤。 宋行跟马扩是坐打渔船来的,上岸后简单问明方向,便直奔牢城营,苗福林没在营城内,当他听说宋行跟马扩来沙门岛时,早吓得躲起来了。 不能把他们丢到海里喂王八,那躲起来就是惟一的选择。 宋行随手抓住一个狱卒,点燃一只香,冷笑道:“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在一柱香之内,把苗福林给我找出来,否则我就拉走沙门岛所有粮食,权作抵押。” 沙门岛的粮食本就不多,要养活这里面的七八百囚犯,早就伤透苗福林的脑筋,在蓬莱阁收保护费,在刀鱼寨打生死擂,都是不得已的选择。 事实上,当宋行放出这句狠话的时候,远没到一柱香的时刻,苗福林就战战惊惊地出现在两人的面前,他的身体有点胖,原本就怕热,此刻更是汗湿衣衫透。 宋行眨眨那双小黑眼睛,似笑非笑地道:“你躲我干啥?难不成你真以为我会把你吃了,再说人肉酸酸的,吃起来总让人反胃。” “哇……啊……”宋行的话刚说完,苗福林跟那个狱卒就在那儿不停地呕吐起来,连胆汁都吐出来了,还收不住。 “哇……” 这次是轮到宋行吐了,娘娘的,这苗福林到底是人是鬼?自己只是随便说说,他娘的却是真敢吃,宋行看着苗福林真想一脚把他踢到海里喂王八。 马扩少年从军,曾随父亲征战沙场,战争的残酷远比这个要厉害得多,对此并没有丝毫的不适,伸手扶着宋行的后背,调侃道:“这有些人呀,总喜欢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这个地儿乌烟瘴气的,走在哪儿都有股尿酸味,宋行还真不想再待,从牢城营出来,来到东面的小酒馆,赶紧让掌柜的打两斤米酒来去去味。 米酒的度数很低,跟喝啤酒似的,连喝两斤除有点胀肚皮外,没有其他的反应,苗福林虽也是酒鬼,却不敢像宋行这样喝,或者在宋行面前,他压根就不敢喝。 当得知宋行带着马扩来到沙门岛的时候,他的心中就一直有个疑问,那王师中不是说宋行不会再找他的麻烦吗?这不,麻烦不但来了,而且还挺大。 挺大的意思是他的身旁有个武举人马扩,如果没有他在这儿,那他宋行一个没权没抛没背景的文弱书生,那还不是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比如让他见识沙门岛的十大酷刑,什么压袋儿、喂锯末……每样都让他见识一点,保证让这个文弱书生吓得尿裤子,哪敢向自己讨债? 喝完酒后的感觉就是好,沙门岛的尿酸味早被那股酒味掩盖,宋行从袖中掏慢慢地掏出那张赌据,不怀好意地笑笑,“苗管营,你玩意儿你还认得不?” 在刀鱼寨摆生死擂,原本就是苗福林一手操盘的,他才是背后最大的庄家,对这玩意儿自然比谁清楚明白,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他是天天抱着这玩意儿睡觉的。 “宋公子……不,宋兄,我也不怕跟你明说,这钱我苗福林是还不起的,你看我就这么大一陀,你看中哪陀拿把刀来,我割给你就是了。”躲是躲不过,干脆耍起横来。 宋行摆摆手,笑笑道:“我刚还说……” 后面原想说“人肉酸酸的”,但一想到刚才的样子,话到嘴边又生生地吞回去了,“我要你的臭肥肉干什么?实不相瞒,我这次来沙门岛是来买人的。” “买人?” 苗福林忽地苦笑起来,“宋兄,你就别难为兄弟了,你也知道咱这沙门岛都是些重囚犯,这里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一贯钱就可以让他们做你的练拳沙袋,三贯钱就可以让他跳海,你说这十万贯……” 宋行见苗福林有些为难,当即说道:“十万贯我只要二十人,严格来说是只要十三人,因为这二十人中,我必须得淘汰掉七人,苗兄,话咱也不多说,你把这些人中武功最好,最能打的前五十人的案宗给我,这十万贯就算清了。” 他今天跟马扩前来,原本就是来挑人的,在来之前他去军营看过,那就那帮缺乏训练的老弱病残还真没入他的法眼,用那些人做随从,还不如拉两头猪去。 用二十个囚犯换十万贯铜钱,这个生意很划算。 苗福林的数学虽然是武术老师教的,但这个帐还是能算清的,完全没有不同意的理由,这次他没有假手他人,而是亲自出马,亲自在那些尘封的案宗里挑选。 他挑得很仔细,不敢有半点的马虎,生怕挑得错了,宋行会反悔,反正为沙门岛的囚犯源源不断,以后来几个能打的也说不准。 这次,他没有藏私。 最后的人选是宋行亲自决定的,二十人直挺挺地站在营内的校场,高矮胖瘦都有,他们的身上带着一股野性,眼中带着一股杀气,他们都是杀过人的重犯。 沙门岛就是人间地狱,要想在这地狱里活下去,那就必须采着别人的尸骨,踩着用尸骨堆彻成的阶梯一层层地往上爬,因为只有爬到顶层的人才能活下来。 适者生存,这是动物界最原始的本能,在这儿每个人都是动物,每个人都是凶猛的食肉动物,绵羊在这里是没法生存的。 宋行要的就是他们的野性,要的就是他们的杀气,只是让他感到意外的是,这里面竟然还有两个女的,一个叫陆小青,一个叫叶灵山。 在这个连男人都难以生存的地方,两个女的却能完好地保存自己,没点手段是万万不成的,宋行相信自己的判断。 缓缓地走到他们的面前,指着蓬莱阁的方向,冷冷地道:“想不想从这里走出去?想不想过上人的生活?” “想!”没有人犹豫,几乎是异口同声地回答着他的问题。 “如果你们想从这里活着出去,过上人的生活,那就得听我的,因为你们的命就是我的,是我宋行用十万贯钱买的!” 宋行的话很冷漠,没带丝毫的个人感**彩,“你们这二十人当中,我只要十三个人,从今天开始,你们都要接受我的培训,通过的留下,不通过的,重回沙门岛。” 对宋行的决定,没人有异议,也没人敢有异议,沙门岛是人间地狱,他们做梦都想逃离这人间地狱,如今,上天好不容易给他们一个逃离的机会,他们得抓住。 马扩缓缓地走出来,目光冷峻,冰冷的目光如刀锋般地在他们的脸上扫过,冷冷地道:“你们都是朝廷重犯,别想着逃跑,否则我马扩保证让你们生不如死。” 这是威胁之言,沙门岛的囚犯从来都不怕威胁,因为在这里有比言语的威胁更可怕的东西,对此他们早已麻木。 对这些每天都在生死边沿挣扎的人来说,宋行从来都不相信马扩的话会起作用,不起作用的话对宋行来说就是废话,废话他是不说的。 第三十二章 学雷锋 做好事 对宋行宁愿在沙门岛挑这些亡命徒而不愿意在军营中挑人,这点在马扩的心里是颇不认同的,将联金抗辽这等最高机密的军国大事托付给这些人,马扩的心里很不放心。 带着这些人回到登州府,宋行没把他们安排在军营,而是安排在田横山,之前让田承光做的那个训练场,如今已做得差不多,再有几天便可以投入训练。 “宋兄,你真打算让这些人陪我们去金国?你就不怕……”怕什么,马扩没有明说,担心写在眉宇间。 宋行轻轻地耸耸肩,习惯性地捏捏鼻梁,不以为然地道:“**************,这些人在沙门岛,没有尊严的活着,当有个重拾尊严的机会摆在他们面前,你认为会怎样?” “尊严?这些人杀人放火,无恶不作,还能有什么尊严?”马扩并不认同宋行的说法,杀人犯就是杀犯,在马扩的心里对这些人有着严重的偏见。 “杀人放火是不错,但也得看他们杀的是什么人。”宋行的神色一收,目光凛然,随后接道,“在我看来,他们不但不是杀人犯,而是替天行道的英雄。” 见马扩还想争辩,当即转过话题道,“马兄也别如此急躁,每次去谈判,随从的人选都是马兄在军营里挑的,这次也不例外,大部份的人马还是你去挑,这些囚犯则由我来训练。 赵大人刚刚回京复命,等到新的旨意下达时,估计得有三个月,咱们有的是时间,到时候马兄如果再看这些人不顺眼,可以不用。” 马扩想想也是,宋行此番毛遂自荐,虽说获得赵良嗣的赏识,但他身不在朝廷,最多作为普通随从前行,具体如何安排还真轮不到他。 想到此处,点点头,沉吟道:“既然如此,那咱们就比比,我这就去军营里挑人,到时候再看看谁的人更合适。” 跟金国谈判从政和年间就已经开始,第一次打开这个海上通道的正是他的父亲马政。 按照宋行的推算,谈判已达到白热化的阶段,能不能谈成已不是问题,能不能要个好价钱则是另一个问题。 在这点上,他赞同宋行的实力说,之前的几次谈判,最终的随从人员都是从军营里随意挑选的,并没有经过精心的准备。 这一次,他的心里也鼓着劲。 宋行没有跟马扩较劲的意思,对于联金抗辽的事,他的心里总有种不安,他现在还没那个能力去改变国之大势,他现在能改变的只是细节。 这二十个人的资料他都看过,这些人都是自小习武的,习武的人手重,仗着自己能打,年轻气盛,好打抱不平,失手伤人便是常有的事。 二十人中竟有七八人是打死当地的地皮恶霸,这让宋行感到有点意外,其他的人有打家劫舍的,有占山为王的,也有小偷小摸的,就是没有强*奸杀人的。 宋行的目光在他们的面前缓缓扫过,沉声说道:“我叫宋行,从今天开始,便是你们的教官,我不管你们是杀人犯、强奸犯还是偷鸡摸狗犯,在我这儿都是一视同仁的。” 过去的人尊卑观念比较浓重,他们是宋行用十万贯从苗福林手中买来的,虽然他们都没签什么卖身契,但在他们心里,很自觉得便将宋行当然主子,把自己当成下人。 这是阶级使然,宋行没去改变他们的想法,也没打算改变他们的想法。 从袖中拿出苗福林给他的卷宗,“这是你们的资料,上面详细地记录着你们的罪行,今天,我就当着你们的面,烧掉你们的耻辱,我希望你们每个人都能挺起胸脯接受我的训练。” 说到这儿,让虎子搬来一个火盆,将所有人的犯罪资料都付之一炬,拍拍手上的烟灰,目光再次在他们的面前缓缓扫过,“从今天开始,我希望能看到一个全新的你们,所以,咱们训练的第一课,便是帮助普通的老百姓做好事,学雷锋。” 做好事,他们知道,但学雷锋是啥,他们还真不知道,宋行也没打算让他们知道,“我给你们三天时间到外面去做好事,我不管你们是帮人砍柴也好,还是挑水也罢,总之在这三天之内,要有十个以上的老百姓来我这儿表扬你们的好人好事,低于这个数的,就回沙门岛。” 宋行的训练安排很奇怪,那些人莫不面面相觑,他们都是沙门岛最能打的人,他们原以为宋行弄他们来,肯定有什么攻城掠寨之事。 在他们的心里甚至还存着一个念头,如果宋行真的让他们去送死,那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弄死他,然后再跑路。 如果因此被官府再度抓住,大不了是个死,反正在沙门岛也是生不如死,如果不被官府抓住,下半生也活得逍遥。 宋行没有理会他们的疑惑,而是接着说道:“我虽然烧掉你们的犯罪资料,但去不掉你们脸上的烙印,所以不管你们表现得多和善,普通的老百姓还是会怕你们的。 所以在这儿,我还有个要求,那就是你们出做好事的时候,不能吓着老百姓,否则的话,只要有三个老百姓来投述你们,这样,不管你们做多少好事,都给我滚回沙门岛。” 对宋行的这些提议没人有异议,也没人敢有异议,都在那儿静静地思索着,都在那儿想着要做什么样的好事,才能让老百姓接受,才能到田横山为他们说好话。 宋行没有理会他们的内心思想,而是让虎子抓只小老鼠来,变戏法似的从袖中掏出数十个蜡丸来,然后剥开其中的一个腊丸,将里面的固体物喂进老鼠的嘴中。 没过多久,那只小老鼠四脚翻蹬,脖子一挺,七窍流血而死,这一幕直看得所有人心惊胆寒,冷汗直冒,不知宋行玩什么把戏。 宋行将其中的一个腊丸捏在手中,转来转去,漫不经心地道:“这些腊丸都是宋行亲自做的,它的皮很薄,放进水里,三天便可溶化,你们都是犯过重罪的人,我宋行还真不敢保证你们在这个期间会不会逃跑,所以……” 说到这儿,目光再次在他们的面前扫过,这才接着刚才的话道,“所以,你们每个人都必须服下这枚药丸,三天之内必须回到田横山,否则就将肠穿肚烂而死。” “宋……宋公子,如果这腊丸没到三天,在肚里烂掉怎么办?”一个囚犯鼓足勇气,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来,试探着问道。 “这个问题提得好,其实我宋行也没把握这腊丸到底能撑几天,因为谁也没吃过。”宋行的神色显得有些冷漠,“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宋行也没办法,只能怪你们的命不好。” “其实……其实,我倒是有个办法,可以防止大家逃跑,不知宋公子同意不同意?”那人没有死心,仍旧小心翼翼地说着。 第三十三章 做人的尊严 “说说你的想法吧,我宋行也不是个不讲道理的人,只要觉得合理,还是可以采纳的,对了,以后你们别叫我宋公子,直接叫我公子吧。” 宋行将腊丸收起,饶有兴趣地看着他,让他们别叫宋公子,改叫公子,虽然只是个称呼的改变,但远近亲疏还是有区别的。 这人叫张毅,人称鸳鸯刀,闻言立即接道:“其实,我们完全可以采用连坐法,就是我们当中,如果有谁私自逃跑,公子完全可以将我们送回沙门岛,或者全部处死。” 这次张毅没叫公子,而是改口称公子,完全将自己放在从属地位,叫得很顺口,也很自然,在他的心里,已完完全全将自己当成下人。 “连坐法,互相监督,你这个提议不错,不过你们到是说说,我宋行能相信你们吗?”宋行嘴角挂着一丝冷诮的笑意,目光在他们的脸上扫来扫去。 “能!”这次他们都没有畏惧,每个人都在那儿叫着能。 “好,那宋行就信你们一回,你叫张毅是吧?那这件事就由你来牵头,他们的好人好事就由你来登记,虎子,将帐簿给他,三天后再交给我。” 宋行显得很干脆,这个主意既然是他们自己提出来的,那就由他们自己来执行,自己也乐得清闲。 张毅颤抖着双手,接过吴虎递过来的帐簿,望着宋行,双眼里竟有点点泪花,“公子,你信得过我?你就不怕我在帐簿上做手脚?” 宋行神色一正,“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连坐法是你们提出来的,你们每个人都答应过的,那我宋行就没有理由不相信你们。” 这群在沙门岛的囚犯,每天都在生存的边沿挣扎着,每天都面临着生死的威胁,不是被狱卒想方设法的折磨死,就是被同牢的人莫名其妙的弄死。 因为在粮食紧缺的沙门岛,每死一个人都将增加自己的生存机会,残杀牢友的事屡见不鲜,而且管营的也是挣只眼闭只眼,不会受到任何的惩罚。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也乐见其成,不用自己动手,就能解决自己的问题,如果上头追究起来,随便拉出一两个做替罪羊,何乐而不为呢? 杀人的成本是如此的低,以至于每天都有牢囚死亡,然后被人像拖死狗一样地拖出去,扔进海里,不会激起任何的浪花。 每天就这样行尸走肉般地活着,人与人之间也缺乏最起码的信任,张毅见宋行如此任信自己,只觉得心里堵得慌,若不是当着众人的面,定会嚎啕大哭起来。 这些人都是宋行从沙门岛带出来的,他们身上穿的还是囚衣。 以宋行现在的财力,虽然可以为他们添加新衣,但却没有这样做,只是每人发放三十枚铜钱,以保证这三天他们不会被饿死,剩下的事就交给张毅去做吧。 宋行走后,张毅便将这些人召集在一起,声音很低沉,但掷地有声,“公子既然如此信任我们,那我们就不能给公子丢脸,每个人不是有三十文钱吗?都收集起来,咱们到农家去买些破旧的衣服来。” “钱都上交了,那咱们吃啥?”说话的这位身形瘦小,年龄亦不过十六七岁,看上去就跟猴子似的,如果让他来演大师兄,估计六小龄童都得让位。 “野菜野果,树皮树叶,总之,能吃的咱们都吃,对了,你以前是梁上君子吧?管好你的手,否则,不等公子动手,我第一个剁掉你。” 不得不说,这个张毅还是有些威望的,虽说是拿着宋行的鸡毛掸子当令牌,但大家都没任何的反对意见,默默地将那三十文钱尽数上交过来。 初到农家,那些农户见这些人身着囚衣,面带凶相,尽皆吓得不敢开口,还是张毅好说歹说,就差拉着他们一道跪下,这才让那些农户消除戒心。 这年头的农户,也只有缝年过节的时候才穿好一点的衣服,从他们手中买的破旧衣服,穿在身上就跟路边的乞丐差不多,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管如何,这样的衣服穿在身上,总比囚服要舒心,在面见老百姓时,他们的抵触心理也远没有穿着囚服那样强烈。 对张毅提出用伙食费换囚服的事,从心里上他们已接受这个建议,做完这些,张毅便开始分配具体的搭配人手,以及他们做好事的区域。 这样做,既可以达到相互监督的目的,又可以做到互不干扰,免得大家因为抢着做好事而产生内部茅盾。 并且规定每过两个时辰,不管你在做什么,都必须回到田横山进行一次点名。 张毅将这些安排好,没有立即去做好事,而是带着猴子回到田横山,因为他这一组就是他跟猴子两个人,回到田横山的目的自然是向宋行汇报他的工作安排。 这个张毅曾经占过山,为过王,自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宋行见他把事情安排得头头是道,表示非常满意,“这些事情你不必天天向我汇报,我不看过程,只看结果。” “感谢公子对小人的信任,小人一定会尽心尽力地为你办好这件事。”张毅说话的语气很谦卑,小心翼翼地抓着这个难得的可以逃离沙门岛的机会。 宋行轻轻地点点头,轻轻地挥挥手,“我给你们每个人的机会都是相等的,并不会因为你在帮我做这些管理方面的事而有所松懈,如果你在三天内得不到老百姓的认可,我同样会让你滚回沙门岛。” “那是自然!”张毅想也未想,“公子能将此事交由小人负责,已是对小人莫大的肯定,其他的事,小人非但不敢奢求,反而要比其他人做得更好。” 宋行在田横山的所作所为,尽数看在田大爷的眼里,待到张毅走后,对宋行竖起大拇指,发自内心地感叹,“娃呀,你这收买人心的方法,还真是高呀。” 宋行习惯性地推推鼻梁,让这些人做好事,只是他训练的第一步,后面的路还长着呢,“大爷,我这哪是在收买人心,我是在帮他们找回做人的价值,找回做人的自尊。” “助人为乐,人乐亦乐,没有比获得别人的认可更容易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娃呀,你这事办得地道,大爷没看错你。” 田大爷呵呵地笑着,虽然他不明白宋行找这帮人回来,具体想干些啥,但基于对宋行的理解,他没有过问。 第三十四章 香飘田横山 三天的时间并不长,宋行布置的任务也不多,布置任务的目的并不是要为难他们,而是让他们在助人为乐的过程中,获得老百姓的认可,让他们觉得他们还是有用的人,在别人的认可中找回做人的自尊。 每个人都是超额完成任务,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笑,发自内心的笑,大家回到田横山,都是有说有笑的,相互间的戒备,相互间的隔核,在潜移默化中渐渐变淡。 对他们的表现,宋行表示很满意。 有罚就有奖,奖罚分明,是宋行的一贯作风,今天的奖品很简单,那就是吃他亲自做的菜。 他做的菜很简单,就是找田大爷借来几口大锅,用几块不太规则的石头支在茅草棚的外面。 然后放上从药材铺买来的底料,比如五香八角狗枸类的,待到水沸后再将那些乱七八槽的鱼呀肉呀野菜什么的都扔进锅里,眉毛胡子一把抓。 这些都是好鱼好肉呀,像宋行这般煮法还真是白瞎,田大爷见宋行不停地往里扔,心疼得连眼泪都要流出来。 宋行没有理会田大爷的心情,如果有人在他面前说火锅不好吃,他一定会一脚踢到海里喂王八,绝对不客气。 田大爷拿起一根树枝,在锅里搅搅,俯着身子,凑在锅边闻闻,此时的味还没有煮出来,闻起来自没有丝毫的感觉,站起身来,满怀疑惑地道:“娃,这菜能吃吗?” “谁说不能吃?哥煮的饭最好吃!”对田大爷的怀疑,田妞首先表现出不满,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短,这段时间她一直吃宋行煮的肉,很自然要维护宋行的尊严。 宋行没有把田大爷踢下海里喂王八,在田横山,田大爷就有着绝对的生杀大权,除非他活得不耐烦,自己跳下去,还没人敢把他踢下海喂王八。 那帮囚犯见宋行不停地往锅里扔着鱼肉猪肉,偶尔还会扔些鸡肉,每个人都将眼睛睁得像水牛般大小,目不转睛地盯着锅里,生怕一转眼,里面的肉都被别人吃掉。 当宋行将最后一块肉扔进锅里,然后盖上用竹叶做成的锅盖,随着时间的推移,一股股香气便从锅盖的边沿渗出,弥漫着整个田横山。 田大爷使劲地咽咽口水,将身体俯身过去,再度用他那比狗还灵的鼻子使劲地闻闻,“香,真香!” 揭开锅盖,香飘更浓,每个人都绿着双眼,一眨不眨地望着鸡肉鸭肉,鱼肉猪肉在锅里翻滚,不停地流着口水。 猴子实在忍不住,刚想靠近锅边,闻闻那醉人的香气,却被田大爷一脚踢得老远,“臭小子,滚一边去,别让你的哈喇子浪费一锅好汤。” 猴子不好意思地站起来,抹抹嘴角的口水,期期地看着田大爷,战战兢兢地道:“我……我只是想闻闻,没想过偷吃。” 神态很可爱,却没有人发笑,相反他们的心里在滴血,如果不是在沙门岛那段非人的生活,有谁会因一锅菜而失掉尊严? 有好菜必须得配好酒,田横山可以说啥都缺,就是不缺好酒,酒是田承光挑来的,纯高度酒。 这种酒在田大爷眼里就是宝贝,原没打算让这帮犯人吃的,认为是白瞎,但闻到这股菜香味后,又主动让田承光去挑酒,这么好的菜,不配好酒才真是白瞎。 僧多粥少,两大锅菜远远不能满足大家的胃口,宋行也没打算满足大家的胃口,自然不能管够。 分菜的是张毅,每个人的碗里分两块猪肉,一块鸡肉还有鸭肉,鱼在田横山不值钱,到可以多吃两块。 剩下的菜都是田横山的,分菜的自然是田大爷,跟那些囚犯相比,每个人又多分两块猪肉。 汤是用来泡饭的,很多,管够。 每人有碗高度酒,当宋行将酒碗端起来的时候,便听到一阵哇哇的哭声,彼此起伏,传遍整个田横山。 哭声来自那二十名囚犯,自从来到沙门岛,别说是酒肉,就连米香味都闻不到,每天吃的都是糠菜,稍微有点不听话,还被人强灌锯木碎末。 严重的腹胀而死,然后被人像拖死狗般地拖到海边,扔进波涛翻涌的大海,每个人都这样眼睁睁地看着,没有任何的同情,没有任何的反晌。 张毅端着酒碗,来到宋行的面前,泪眼花花,双眼通红,端起酒碗便咕噜噜地喝得干干净净,然后一抹眼泪,又回到自己的位置。 整个过程是一句话都没说,有时候,无声的承诺远比高喊口号要来得真诚,更能让人感动,更能让人放心。 宋行让吴虎再给张毅倒上一碗酒,再将自己的酒端得高高的,“各位兄弟,这碗酒,这顿菜是我宋行犒劳你们的,因为你们通过自己的努力,都圆满地完成任务,值得我犒劳。” 说到这儿,目光缓缓地从他们的脸上扫过,慢慢地提高语气,“以后,只要你们好好地跟着我干,我宋行在这儿保证,以后只要有我吃的,就绝不会饿着兄弟们。” 张毅端起酒碗,站在最前面,经过这几天的磨合,严然已成这群人的首领,高声回应道:“公子,是你把我们带离沙门岛,是你把我们事出人间地狱,以后不管刀山油锅,只要你一句话,哪个敢皱眉头,我张毅第一个不放过他。” 宋行仍然高举着酒碗,神情有些动容,“我宋行把你们从沙门岛带出来,不是让你们上刀山,更不是让你们下油锅,而是要让你们活着,只有活着才有希望,只有活着才能办大事。” 不得不说,宋行的话还真有点煽情,这群被视为蝼蚁不如的人,莫不被感动得稀里哗啦,尽皆平举着酒碗,望着宋行恨不得立即为他去死。 什么叫士为知己者死,这就是! 宋行没再说煽情的话,再说就显得矫情,随着一个干干脆脆地“干”字,每个人都毫不犹豫地喝掉碗中酒,随后非常干脆地将酒碗狠狠地甩在地上。 随着劈里啪啦的声响,一个个精致的瓷碗顿时变成碎片,田大爷再也没忍住,心疼得眼泪直流,多好的碗呀,败家也不是这样败的呀。 菜很香,酒也浓,相对喝酒时的豪情,大家吃菜时却显得有些压抑,每个人的眼里都含着泪,每个人的心里都想着事。 特别是那些能力不太出众的,心里更是七下八下,因为他们清楚地记得,宋行在带他们出来的时候,说过一句话,他只要十三人,也就是说还有七人得回沙门岛。 谁回谁不回,在他们的心里,这都是绕不过去的一个坎。 第三十五章 白马银枪 昨天晚上喝的酒有点多,宋行起来的时候头有点疼,早餐已经做好,是猴子做的,粥里面加些青菜,还有些瘦肉。 粥的味道不错,宋行刚刚喝掉一碗,便见那些人毕恭毕敬地站在下首,不禁笑道:“你们站在这儿干什么?都过来吃早餐吧,吃完后去造船厂找田承光,他会安排你们的工作。” “是!”没人提出反对意见,默默拿起自己的碗,默默地吃着早餐。 宋行放掉碗,站起身来,对着张毅道:“做完事后,晚上早点回来,我讲故事给你们听。” “讲故事?”张毅感到有点莫名其妙,自从被宋行带出沙门岛后,总觉得他的身上透着某种神秘。 “一个关于过雪山爬草地的故事,这个故事很重要,你们以后会不会回到沙门岛,就取决于你们对这个故事的看法。”宋行说得很平淡,平淡之中却有种令人无法抗拒的威严。 张毅见宋行说得慎重,除唯唯诺诺的称是外,不敢有多余的话,吃完早餐,收拾好碗筷,便带着大家去海边的造船作坊。 宋代的船基本都是木制的,田承光交给他们的工作也很简单,就是伐木。 吴虎这段时间没有跟随宋行,他每天的生活很简单,除掉吃饭睡觉就是练功,自从一拳打死雷霸天,他对宋行教的雷霆神拳几乎痴迷,每天就是苦练苦练再苦练。 去蓬莱阁说书的,永远都只有宋行跟田妞两个,宋行说书,田妞吆喝,两人配合得倒也不错,说完书后,照例给田妞买两个肉包子。 今天说的是正是三国演义的第四十一回,刘玄德携民渡江,赵子龙单骑救主。 当他讲到赵子龙身着白袍,手提银枪在长板坡七进七出,杀得曹军人仰马翻时,田妞忽地在他的旁边低声道:“哥,你看那个人。” 宋行正说得起劲,听到田妞忽然打岔,口虽没停,但眼睛却不自觉地跟着她手指的方向,却见一位身着白袍,手执银枪,骑着白马的少年郎从说书场一闪而过。 就在那人闪过没多久,便听蓬莱阁那边传来一个清脆而低沉的声音:“你大爷的,这蓬莱阁又不是你家的,你家爷爷要上蓬莱阁谁敢阻拦?” 话音刚落,便听到砰砰两声,接着便有人在那杀猪般地嚎叫起来,“杀人啦,杀人啦……” 蓬莱阁有热闹看,大家自然没心思在这儿听说书,几个年轻人在那儿一吆喝,大家便一窝蜂似的朝蓬莱阁跑去。 等宋行收拾好书摊,跑过去看时,整个蓬莱阁已被围得水泄不通,仗着自己身材瘦小,七挤八钻的挤到前面,却见一少年郎正跟田承嗣在那儿对持。 而在田承嗣的脚下,却有两个家丁正疼得在地上翻滚,看他们满头大汗,面色苍白的样子,显然受伤不轻。 “哪来的野小子,也不打听打听这蓬莱阁是什么地方?你也不看看我田承嗣是何等样人。”田承嗣怒视着少年郎,双眼鼓得很大,似乎要喷出火来。 “蓬莱阁号称仙山楼阁,自然供游人游玩的地方,至于你田承嗣是阿猫阿狗,你爷爷可没兴趣知道。”少年郎的嘴角上扬,挂着一丝冷诮的笑意,根本就没把田承嗣放在眼里。 田承嗣见少年郎不给自己半点面子,以阿猫阿狗相称,一张脸顿时涨得通红,转瞬又变得铁青,冷冷地道:“你得罪我田承嗣,便是得罪整个田横山,这是你自找的。” 说到此处,眼光从少年郎的身上移开,转而在人群中搜来扫去,终于在人群的角落看到田承稼,“承稼大哥,承稼大哥……” “来咧!”田承稼放下肩头的犁头,以最愉的速度拔开人群,来到田承嗣的面前,点头哈腰地道,“承嗣公子,你叫我?” 田承嗣的嘴角露出一丝冷酷的笑意,从袖中掏出十两官银,递过田承稼道:“承稼大哥,这人太狂妄,简直不把咱们田横山放在眼里,你教训教训他。” 田承稼将银两拿在手中,反复地抛抛,随后收进怀里,大大咧咧地道:“好咧,承嗣公子,今天我就要这少年郎吃不了兜着走。” 说到这儿,将腰际间的腰带紧紧,冲着少年郎冷冷地道:“小子,你给我听着,在这登州府,还没人敢对田横山无礼,识相的就跪下来磕三个响头,否则……” “否则怎样?”少年郎的嘴角仍旧上扬,只是那冷诮的笑意比刚才更浓,话音刚落,突见银光一闪,众人还没看清他的出手,银枪已搭在田承稼的肩头。 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田承稼的武功在田横山也算得上中等,但面对眼前这位十六七岁的少年郎,竟然连躲避的能力都没有。 “滚!”少年郎目光冷峻,两道眼光如刀锋般地盯着田承稼,直盯得他心惊胆寒,站在那儿,双腿不自主地颤粟起来。 田承嗣也没料到少年郎竟然如此武功,直吓得往蓬莱阁退缩,双腿发软都感觉不是自己的,苦不是扶着围拦,几乎瘫痪在地。 少年郎银枪微沉,压着田承稼的肩头,跟着稍微用力一回,一股强大的力道顿时作用在田承稼的肩上,带着他像个陀螺似的在原地打转。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田承稼在旋转数十圈后终于定下来,用手抹抹额头的冷汗,见田承嗣瘫在那儿,生怕少年郎对他有所不利,刚想踏步,突见枪尖闪动。 速度很快,快到连闪避的功夫都没有,便觉咽喉处一丝冰凉,双眼满是惊惧,望着寒光闪闪的枪尖,头皮一硬,“这位少侠,你……你不能伤害承嗣公子。” “就他?”少年郎的非常厌恶地看一眼田承嗣,言语中充满着轻视,“就他那副熊样,骂他嫌脏口,打他嫌脏手。” 说到此处,银枪一收,没再理会田承稼,更没理会快要瘫痪的田承嗣,提着银枪,一步一步地登上蓬莱阁,望着眼前烟波浩瀚的大海,嘴角露出一丝淡然的笑意。 “白马,银枪,少年郎……”望着蓬莱阁气定神闲的少年郎,宋行忽地灵光一闪,心里倒吸一口凉气,“莫非此人便是马踏三关十六寨的白马银枪杨再兴?” 第三十六章 光宗耀祖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像杨再兴这样的猛将,自己是无论如何都要结交的。 刚想登上蓬莱阁,便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却见田承光正带着他的三个兄弟气势汹汹地走过来,在他们的身后还有大帮田横山的村民。 田承嗣一见这些人来到,双腿顿时恢复些力气,从阶梯上爬起来,指着回廊上的少年郎,对田承光道:“承光大哥,就是这个人侮辱咱们田横山的威名?” 田横山自田横以来,历经千年,在这个以义气传承的封建社会,田横山在登州府亨有极高的声誉,上至朝庭下至庶民都表示极大的尊重。 像少年郎这般视田横山为无物的还是第一次碰到,这也难怪田承光会铁青着脸,强压怒气,拱拱手道:“在下田承光,敢问英雄高姓大名?” 少年郎缓缓地回过头,他的神情显得异常的冷峻,或者是说异常的高傲,非常轻视地看着田承光,从牙缝里冷冷地迸出几个石破天惊的字:“杨再兴!” “杨再兴,果然是杨再兴!”蓬莱阁下的宋行心情突然变得激动起来,双拳紧握,手心竟然渗出丝丝汗渍。 “哥,你害怕吗?”田妞见宋行身形在颤抖,还道是他心里害怕,当即拦在他的面前,“哥,你放心,有我保护着你,没人敢伤害你。” “你保护我?”宋行不禁哑然失笑,望着田妞一本正经的样子,又连连点头,“对对对,是你保护我。” 说话间,吴虎也挤到他的旁边,低声问道:“哥,那人真那么厉害吗?我在田横山练功的时候,便有人跑回来说,这人只一招便将承稼大哥打趴了?” 田横山离蓬莱阁并不远,就在他们刚刚冲突的时候,便有田横山的村民跑回去报信,这才有田承光带着人来兴师问罪。 “刚才听村民回报,你在蓬莱阁对田横山出言不逊,可有此事?”在相互通报后,田承光开始兴师问罪起来。 杨再兴只是淡淡地看他一眼,没有理他,说到底自己只不过来蓬莱阁看看海,感受一下这人间仙境,被人莫名其妙地刁难,心里也憋着一肚子的火。 见田承光在这儿没完没了的拦住自己不放,眉头微皱,冷冷地道:“兄台既然是田横山的人,当知义为先的道理,莫把小爷惹急了,否则休怪我杨家银枪不认人!” “好,很好!”田承光怒极而笑,“杨小哥既然如此看低我田横山,那就说明是武功高强之人,田某不才,想领教领教。” “领教?”杨再兴的嘴角露一丝轻视的笑意,目光一扫田承光及他的三个兄弟,冷嘲道,“一个一个地打,太麻烦,一起上吧!” 说到此处,反执银枪,双足轻轻地一点,整个身形便如燕子掠水一般轻飘飘地落在田承光的面前,双手抱枪,拱拱手,“既然如此,那就请吧。”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田承光的嘴角不停地抽缩,好半晌才深深地吸口气,“既然杨小哥如此盛情,那我光宗耀祖就恭敬不如从命,特来领教了。” 上阵亲兄弟,打仗父子兵,田承光的话刚落,田承宗、田承耀、田承祖相互间也没打招呼,呼啦一声,各展身形占据有利位置,将杨再兴团团围住。 杨再兴站在核心,银枪指地,白雪胜雪,衣袂飘飘,犹如天神一般,一股凛然的杀气自身体的每个角落透出,逼得光宗耀祖虽然围着他转个不停,却不敢出手攻击。 吴虎见状,从地上操起一根枯枝便要上架帮忙,却被宋行一把拉回来,没好气地道:“你上去干嘛,送死吗?” “哥,这杨再兴真有这么厉害?”吴虎表示不相信宋行的话,他原本就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愣小子。 宋行神色一正,点点头,“他是谁?他是杨家将的后人,武功能不厉害?待会打起来时,你得好好看看他的枪法,杨家枪法不是谁都可以看得到的。” 吴虎见他说得慎重,再不敢擅自主张,田妞则对他一吐舌头,老气横秋地道:“愣小子,听哥的话,好好看着。” 敌不动,我不动,这不是杨再兴的性格,银枪一点地面,身形忽地快速旋转,枪尖寒光到处,光宗耀祖无人敢捋其锋,纷纷向圈外滚落。 四人练的好像是套合击之术,兄弟间的配合也是相当的默契,趁着杨再兴身形落地,立足未稳之即,又各展兵刃纷纷攻上。 田承光身形修长,手执鸳鸯刀直攻上三路,田承祖身形矮小,双手各执一把短刀,帖着地面,不停地扎着杨再兴的脚面。 田承耀的兵器是长刀,身处外围,横劈树砍,招招不离要害,至于田承宗轻功不错,此刻更是一展所长,在众人的头顶中掠来跳去,主攻方向自然是杨再兴的头顶。 四人充分利用自身所长,从不同的角度,展开不同的攻击,刹那间便构成一道天罗地网,将杨再兴团团围住斯杀起来。 这套合击之术在田横山有个名堂叫“四象天罗阵”。 没人会相信杨再兴会在这四象天罗阵中全身而退,因为人们看到的全是光宗耀祖的刀光剑影,看到的全是杨再兴东躲西藏的身形,听到的全是光宗耀祖的喊杀声。 吴虎见此,伸手在胸口摸摸,长长地嘘口气道:“哥,还以杨再兴有多厉害,看他的样子,不出三招,必将为四位哥哥所制。” “杨家枪法因战争而生,杀伐果断,是在战场上用人命换来的,不出手则己,一出手必将惊天地泣鬼神,杨再兴之所以被困,是因为他现在还不想杀人。” 对吴虎的话,宋行并不同意,他虽然不会武功,但他深信眼前四人是绝对困不住杨再兴的,否则就没有历史上的万人敌。 吴虎的思想很单纯,从来都不怀疑宋行说的话,听到此处,亦是瞪大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五人相斗。 杨再兴忽地一声清啸,银枪抖动,如天际游龙,点点寒光如漫天梨花,先是一枪挑住田承宗的腰带,顺势一荡将其甩出三丈开外,跟着长枪横扫,将田承耀的长刀格落。 身形轻跃,一脚踏在田承祖肩上,跟着返身快速回击,长枪如灵蛇般地从腋下钻出,直点田承光的咽候。 整个过程一气呵成,毫无半点的拖泥带水。 眼见枪尖距离田承光的咽喉不及三寸时,说是迟,那是快,一块巨石忽地横里飞出,将杨再兴的银枪碰开少许,跟着一条黑影如天际流星落入斗场中。 第三十七章 杨家男儿 一代战神杨再兴自然不是易与之辈,见对方来了帮手,银枪微震,击打在飞石之上,竟能生生地将飞石反弹回去,直击来人胸口,这种力道当真匪夷所思。 来人的武功也颇为不弱,眼前飞石将至,伸掌在飞石上轻轻地一按,身形在空中一个半旋,擦体而过,那飞石去势未竭,轰地一声,将地面砸出一个大坑。 刚避过飞来之石,忽觉劲风袭体,眼见杨再兴的银枪如影随形而至,赶紧喝止,“杨小哥且慢!” 话音刚落,银光不再,杨再兴已收枪静立,他的杨家枪法早练到收枪自如,随心如形,见来者是位农夫打扮的老者,也不好意思再行追击。 来者正是田横山的田大爷,一改平时老实巴交的农民形象,就像座雕塑似的威风八面地站在场中,回身对田承光低喝道:“丢人现眼的东西,还不快给杨小哥赔礼道歉。” 田大爷的话就是命令,在田横山是没人敢违抗的命令,就算田承光是田大爷的亲儿子,也不例外,更何况刚才若非田大爷及时赶到,自己这条小命估计得交待在这儿。 伸手抹抹额头的冷汗,带着其他的三位兄弟,跨步上前,对着杨再兴深深地施上一礼,极不情愿地道:“在下有眼不识泰山,让杨小哥见笑了。” 杨再兴的心里也颇觉郁闷,都说蓬莱阁是仙山楼阁,自己只不过想来此观观海,却没想到竟遇上这等无聊之人,冷哼一声,也没说话。 反手执着银枪,翻身上到白马,便欲离开这个无谓的地方,宋行见此,赶紧上前,拦住马头,微微笑道:“在下宋行,在蓬莱阁说书,想与杨兄借一步说话。” 刚才宋行在讲常山赵子龙时,杨再兴曾在外围聆听过,对他颇有些印象,闻言勒住马,冷冷地道:“我与你素未平生,有何话好说?” “驰骋雁门关,冰铸铁遂城,宋某对杨家将向来敬仰有加,还请杨兄赏个薄面,咱们到望海楼小斟一番如何?”宋行一边拦着杨再兴的白马,一边笑着说道。 伸手不打笑面人,杨再兴此时的年龄亦不过十六七岁,见宋行随口说出自己先祖的英雄事迹,心里顿生好感,当即翻身下马,笑道:“宋兄如此盛情,杨某却之不恭。” 宋行将田妞打发回田横山,自己则带着吴虎领着杨再兴,来到望海楼,将白马拴在楼前的拴马桩上,随后上到二楼雅间,点几道精致的小菜,要两壶新酿的高度酒。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眼见时候差不多了,便让吴虎守在门口,不让闲杂人等靠近,随后端起酒杯笑道:“杨兄白马银枪,武功超凡,真是不减令先祖当年。” 杨再兴有些不好意思,脸色微红道:“当年先祖号称金刀无敌老令公,雁门一战,以五千兵马激战十万辽军,刀劈萧咄李,活捉李重海,我何德何能敢与先祖相比?” 宋行端起酒壶,为他倒上满满的一杯酒,不以为然地道:“杨兄枪法出神,何必妄自菲薄?如今朝廷欲联金抗辽,夺取幽州,复我汉地,大战来临,正是我等男儿大显身手之时。” “朝廷欲收幽州与我何干?我一不想从军,二不想从政,只想做个浪迹江湖的游侠儿。”杨再兴不以为意,在他的心里还真不愿为此等朝廷卖命。 宋行拿起桌上酒杯,一仰脖子便猛干一杯,随后重重地放到桌上,正色道:“收复燕云十六州,如果说跟别人没关系,我信,但说跟杨兄没关系,我不信。” “何以见得?”杨再兴侧身望着宋行,对他的说法颇觉好奇,自己游侠江湖,还真没想这些问题。 宋行接着说道:“杨家将自北汉开始,便担起北拒辽国之重任,老令公驰骋雁门关,兵败两狼谷,杨六郎冰筑铁遂城,病逝瓦桥关,杨文广临死不忘收燕云,并献复幽之策,杨家世代都有收复幽州之志,杨兄身为杨家后人,跟辽国既有家恨,又有国仇,岂能说与你无关?” 杨再兴的脸色有点发白,白里又透着红,一红一白之间,额头也渐渐地冒起冷汗,宋行的话的确让他无法辩驳,杨家世代的确是这样一路走来的。 好半晌才叹口气道:“大宋立国之初兵强马壮皆不能收复燕云,如今国势微弱,却立志北伐,无疑于以卵击石,痴心妄想。” 宋行神色微正,轻轻叹息,“杨兄说得没错,大宋式微,此时大动刀兵,的确有损国体,但联金抗辽,夺取幽州已是既定国策,我等既然无力改变,亦只有尽己之力,以期在此过程中,将损失降到最低。” 杨再兴目注宋行,缓缓地道:“宋兄身居市井,却心忧朝堂,的确让杨某佩服,但当今朝廷**不堪,穷欲极奢,这样的朝廷值得我等卖命吗?” “位卑不敢忘忧国,大宋王朝非一家一姓之江山,我宋行再不济也不会为赵家皇室卖命,我所做的,只是希望像田妞这样的小丫头,能有包子吃,能有衣服穿。”宋行目光坚毅,说得斩钉截铁。 “位卑不敢忘忧国,位卑不敢忘忧国……” 杨再兴反复地咀嚼着这句话,神情显得有些动容,很明显宋行的这句话触及到他内心深处的那股热血,那股属于杨家男儿的热血。 这股热血一旦唤醒,会让他的意志更加坚定,忽地抬起头来,坚定地道:“宋兄说得没错,我杨再兴空负一身武功,却报国无门,说吧,你想让我做什么?” 对杨再兴态度的转变,宋行并不觉得奇怪,杨家男儿,从来都是胸怀天下,“自政和八年始,朝廷数次遣使出海,商谈抗辽之事,此番赵良嗣自金国归来,已达成初步协议。” “联金抗辽,在坊间早有传闻,却没想到此事竟然是真的。”杨再兴望着宋行,不无感叹,感叹之余,又颇觉奇怪,像这等机密大事,此子年纪轻轻如何得知? 宋行似乎看破他的疑虑,笑笑道:“杨兄对宋行之言是不是觉得不可思议?实不相瞒,家师度娘虽是山野中人,却关心天下大事,关于联金抗辽之事,亦是家师推断而出,由在下证实而已。” 度娘是谁,杨再兴并不关心,他比较关心的还是协议之事,当即问道:“刚才听宋兄所言,已达到初协议,不知咱们还能做些什么?” “这话问得好!”宋行没打算向杨再兴隐瞒,“前些日,赵良嗣从金国归来,宋某曾与之相见,得知协议之事,只含幽州之地,不含平营二州,如若辽国灭亡,失却缓冲之地,那平营两州的金兵,就是悬在大宋头顶的一把利剑。” 杨再兴出身将门,对这些军事要地自然了然于胸,心有所虑,“宋兄担心得是,无论是辽国还是金国都是以骑兵为主,来去如风,如果失却长城,大宋门户大开,将直接面对比辽国更为强大的金国,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咱们在做最后谈判之时,必须将长城以南的所有地区都包含进去。”宋行目注着远方,神色显得特别的坚毅,容不得别人半点的置疑。 第三十八章 洗脑 这些都是祖宗留下来的土地,没有一寸是多余的,宋行的一番慷慨激昂,说得杨再兴热血沸腾,全身就跟打完鸡血似的,显得特别的兴奋。 虽说谈判是国之大事,宋行不但是布衣还是个少年郎,但杨再兴没问他为何会参与谈判,有些事,信了就不必多问。 对于将杨再兴带回田横山的事,田大爷心里虽然觉得有点梗,但却没有说什么,只是吩咐田承光,没事少去惹他。 宋行也没有去解释,因为很多事他没法去解释,在他的心里虽然感激田大爷对自己的照顾,但田横寨的威严跟他现在所做的事相比,根本就算不得什么。 张毅他们回来的比较早,今天他们在造船作坊主要是伐伐木,抬抬木头,关于杨再兴的事,他们也有听说,但谁都没有离自己的岗位。 晚餐是由张毅带着醉龙神做的,他们那双耍大刀的手,如今拿起菜刀来,也是得心应手,宋行对吃原本也没啥讲究,只是田妞总觉得吃不惯。 晚饭过后,宋行将杨再兴隆重地介绍给大家,“诸位兄弟,这位兄弟姓杨,叫杨再兴,以后就是你们的教头,他的话就是我的话,若有违背者,送回沙门岛。” 宋行的话很简单,但大家都听得很明白,再说以杨再兴今天在蓬莱阁的表现,以他马踏三关十六寨豪气,大家对他也是十分的服气。 张毅站起身来,走到杨再兴的面前,恭恭敬敬地道:“杨教头,以后你的话就是公子的话,我等兄弟绝不敢有二心。” “好!”杨再兴当仁不让,回答得很干脆,“我杨再兴只敬英雄,不管你们以前做过什么,只要以后行的是正大光明之事,就是我杨再兴的兄弟。” 说到这儿,目光在他们的面前遂一扫过,神色颇为冷峻,“如果以后谁敢为非作歹,我这把杨家银枪,不但杀辽狗,还杀小人。” 宋行见气氛有点严肃,当即转过话题,笑笑道:“大家都围过来吧,我早上不是说过吗?要给你们讲一个爬雪山过草地的故事。” 这个故事有点长,宋行在月光下足足说了两个时辰,也只是说了个开端,这个故事很励志,也很神奇,大家都没想到,人还可以这样活着。 杨再兴出自武将世家,家国情怀远比这些囚犯来得重,但对故事中的人,却颇多怀疑,“宋兄,你说这世上真有这样的一群人?” 宋行点点头,很肯定地道:“这世上不但有这样的一群人,而且还有很多,他们有的出身高贵,有的出身贫赛,但他们的心中都有一个共同的梦想,那就是让天下普通的老百姓有饭吃,有衣穿,为这个梦想,别说是雪山草地,就算是烈火炼狱,也无所畏惧。” 张毅点点头,略有所思地道:“难怪公子这段时间要让我们去帮老百姓做事,原来你跟他们是一样的人。” 宋行笑笑,“我倒是想成为他们那样的人,也希望你们能成为他们那样的人,说说吧,你们以后有什么打算?” “打算?”张毅有点发愣,这个问题他真没想过,“我们都是在沙门岛等死的人,是公子把我们带离沙门岛,公子的打算就是我们的打算。” “没错,公子的打算就是我们的打算,如果不是公子带我们离开沙门岛,猴子就是做梦也想不到这辈子还有机会吃饱饭。”猴子见张毅在那儿表忠心,也不敢落后。 宋行摇摇头,“你错了,猴子,不是我让你们吃饱饭,而是你们自己让自己吃饱饭,今天的这顿饭钱,就是你们在造船作坊的劳动所得。” “那也得公子给我们机会不是?”猴子搔搔头,有点不好意思,“如果我们还留在沙门岛,估计我们连养活自己的机会都没有。” 宋行没有就这个问题再纠结下去,因为从他们目前的境况而言,也不可能得到全部的心里话,洗脑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并不是讲两个故事就能改变得了的。 当即转过话题,“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这是老人家教导我们的。从明天开始,上午你们去造船作坊干活,挣足你们的伙食费,下午随杨兄训练,晚上我给你们讲故事。” 杨再兴接过话题,“既然是训练,就离不开兵器,枪是百兵之王,最适合战场斯杀,宋兄,我希望明天你能帮我弄些大枪回来。” “我不喜欢枪,我喜欢锤!”说话的是吴虎,他自小就力大无穷,总觉得枪拿在手中轻飘飘的极不过瘾,更主要的是他觉得擂拿在手中有气势,如同说书先生口中的李元霸。 “好,哥以后给你弄个大锤!”没等杨再兴回答,宋行便抢在他的前头,“他们每个人都会武功,杨兄,你看能不能根据他们自身的特长来训练?” “战场讲究的是整齐划一,讲究的是群体作战,个人能力在千军万马面前根本就不足为道,宋兄,你既然要将这些人交由我训练,那就得听我的。”杨再兴没有让步。 宋行没有跟他辩驳,因为杨再兴说得有道理,而且他也明白这些道理,虽然他的心里有些反对意见,但总不能说,我要把他们训练成一支特种部队,保留他们的特长是必须的吧? 这件事得慢慢来,急不得,“既然杨兄如此坚持,那我就听你的,至于兵器,你不用担心,明天我就去军营找马扩,他那儿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枪。” “如此甚好!”杨再兴站起身来,目光在众的面前扫来扫去,语气特别的坚决,“我杨再兴军人出身,教你们的自然是战场杀敌的本领,至于你们各自的擅长,闲暇时自行练习。” 马踏三关十六寨,白马银枪杨再兴在江湖上的名号早就是响当当的,由他来训练大家,自然服气,并且每个人的心里都暗暗地憋着气,一定要好好训练,决不再回沙门岛。 至于吴虎不想练枪想练锤,特殊问题自然是特殊对待,回过身来,拍拍他的肩膀,笑眯眯地道:“你想练锤?哥哥这儿正好有套天妒锤法,一并教给你!” “天妒锤法?这套锤法是不是很厉害?”吴虎扬着头,问出他心里最关心的问题。 杨再兴嘴角上扬,神态夸张,“连天都嫉妒的锤法,你说厉害不厉害?” 第三十九章 横空出世 生活似乎过得很平淡,飞鸟不惊。 每天早上,猴子都会按时煮好早餐,张毅也会按时带着他们去造船作坊做工,吴虎每天都会到训练场去练武,杨再兴每天下午都会教他们枪法,当然教他们的不是杨家枪法。 至于宋行跟田妞,每天都会到蓬莱阁说书,每天都会到庆丰包子铺买两个肉包子,对田妞来说,她现在吃的不是包子,而是一种幸福。 自从跟赵良嗣见完面后,宋行也变得忙碌起来,每天到蓬莱阁说完书后,便将自己关在小屋子里,他要趁这段时间,做出一只枪来。 虽然他现在身旁有杨再兴这样的战神,也有吴虎这样的猛将,但作为一个现代人,在这个战争纷起的岁月,没有这东西在身上,心里总觉得不踏实。 按照他最初的计划,原想是做枝鸟枪的,因为这玩意儿在他小的时候,曾跟随他那个打过朝战的大伯父做过,里面装的是铁砂,用来打兔子特别的好使,一枪打出,一片一片的。 只是这东西不好携带,在这个连钢铁都不能随便买卖,都要由朝廷掌控的年代,如果真弄出这么个显眼的东西,也只能是为他人做嫁衣。 更何况鸟枪的制作相对简单,要求也不高,在劳动人民的智慧面前,根本就算不得高大上的东西,山寨起来毫无难度。 在不需要大规模使用的时候,这东西就是鸡胁,所以打造短枪才是必须的。 短枪的工艺虽然复杂,但对他这个从小就玩仿真枪,长大后又从事机械跟自动化控制的人来说,真的不是很难,至少原理他是懂得的。 难的是千年前的工业水平,那时候没有车床,更没有现成的模具,别的不说,单是那个枪管的镗线,就已经花掉他不少的功夫。 自己做的那个模具,不管是用铁打的,还是用陶瓷烧的,做出来始终都是变形的,远远达不到自己的要求,最后没办法,只能参照过去的木钻,一点一点钻磨出来的。 火药的发明非常的早,最早是炼丹士在炼丹的过程偶然发现的,到唐代末年时已在军事上应用,就是把火药做成环状,绑在箭杆上,点燃后射出去。 到宋代时已取得长足的发展,兵部令史冯继在箭杆前端绑上火药筒,利用火药燃烧时喷出的气体将箭簇射出,做出世界上最早的喷射火器。 随后又有神卫队长唐福,冀州团练使石普先后制成火箭,火球,火蒺藜等火器,并且做了表演,只是那时候的火药也只能是火药,跟现代的炸药还是有相当大的差距的。 所以,对火药的改良也是必须的,相对于枪械的制作,这个却要简单许多,只要高中的化学还没有完全还给化学老师,只要平常稍有留意这方面的知识,要改良还是挺容易的。 接下来让宋行头大的反而是那个子弹的制作,他虽然请来登州府最好的铜匠,但做出来的效果始终不尽人意。 先别说火药的填装,弹头的密封,单是子弹的规格就耗掉他不少的脑细胞,以致于他的脾气变得非常的暴躁,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就想跑到大海边去吼上两嗓子。 制作短枪是如此的艰难,以致好多次,他都想放弃,但一想到七年后,那些在冰天雪地里哀嚎的妇人,宋行的心里便觉得堵得慌,只得拿起铁锤,轻轻地敲打起来。 皇天不负有心人,老天总是眷顾那些勤劳又智慧的人,两个月后,宋行终于做出这个世界上第一把短枪,连发式的,装一次弹匣,可以打五发。 训练的过程也是非常的艰苦,而且子弹的制作极其不易,都说神枪手是用子弹喂出来的,宋行现在还没那个条件把自己喂成神枪手。 他的训练方法很简单,主要来源几部特种兵的影视剧以及这读书时接受过的军训知识,所以每天要做的就是双手握枪,并在手碗处吊一砖头,所做的也是瞄准瞄准再瞄准。 瞄千次,打一发,以此来纠正自己的准度,并掌握短枪的后坐力,瞄枪倒没啥,只是打枪的动静太大,关于自己拥有大杀器这件事,他还不想让太多的人知道。 这种心理就如同一个全副武装的壮汉拿着一个金元宝在闹市里招摇,那是炫富,如果是个乞丐拿着金元宝,那就是找死。 当世人真正意识到枪炮的威力时,别说是朝廷容不下他拥有这样的武器,就是那些在刀口添血的强人也容不下他,在没有大规模装备之前,低调才是王道。 所以,他有短枪这件事,整个田横山也只有杨再兴吴虎张毅他们知道,田横山也只有田大爷跟田承光知道,其他的人则是能瞒就瞒的。 这不是说宋行不相信他们,但人多嘴杂,小心一点总是好的,所以,他每次练枪,都有田大爷跟吴虎守着,并且练枪的地点也选择在海边。 利用海潮的声音来掩盖枪声。 宋行在海边练枪,杨再兴是极少过问的,这天他实在忍不住了,提着银枪过来,看着他手中那个黑乎乎的东西,好奇地道:“宋兄,你这玩意儿真的管用吗?” “真的管用吗?” 宋行将抬着的双手放下,眨巴着那双小黑眼睛,似笑非笑地看着杨再兴,并没有正面回答,因为他现在这把短枪的有效射程不到五十米。 而当年吕布辕门射戟,百步开外射中画戟,换算成现代的单位,大概在一百八十米左右,单就射程来说,宋行手中这把短枪还真有点相形见拙。 更何况杨再兴的箭法虽然不及他的杨家银枪,但百步穿杨的本事还是有的,如同当初的满清皇帝看不起火枪一样,杨再兴同样看不起这玩意儿。 宋行在反问完这句话后,并没有跟杨再兴去争辩什么,因为后来的事实证明,正是满清朝臣都看不起的火枪,最后把满清砸得稀巴烂。 现代科技有多强大,自然不是杨再兴可以想象的。 宋行对杨再兴没有看到这枪的价值并不觉奇怪,在反问完后,又笑笑道:“你看我手无缚鸡之力,既舞不动枪,也拉不开弓,有这东西在身上刚刚好。” 杨再兴也看到过他手指头一动,便可以打碎三十步开外的坛子,的确不需多少力气,对他这样的文弱书生来说,用来近距离的防身也是不错,并非全无用处。 宋行看着一脸天真的杨再兴,心里也是暗暗地一声叹息,“你武功盖世,能躲得过射来的箭矢,但能躲得过这速度比箭矢快得多而且看不着的子弹吗?” 第四十章 马扩的用心 时间在点点滴滴的飞逝,转眼已到深秋,正是菊花盛开百花凋零的时节,马扩再一次来到说书场,他是来通知的,王师中要见他。 王师中没有在府衙的大厅,而是在后堂,跟他坐在一起的,还有马政,也就是马扩的父亲,再往下则是他的儿子王环,蓬莱三公子中的文公子。 见宋行来到,王师中首先站起跟他打声招呼,随后让他坐到旁边,神色间显得有些兴奋,“宋行,这事还真让你猜对了,皇上圣旨已到,着马政为正使,犬子为副使,不日就将出使金国。” 马政放下手中的茶杯,心中不无感叹,“宋小哥,还是你有先见之明,这次赵大人回京,一切决议都在按你的预想中进行,正因如此,我跟王大人才有时间做充分准备。” 王师中端起茶杯,轻轻地吹吹茶汤上的飘浮物,语重心长地道:“关于随从人员的安排,本官知道你跟马扩都在暗中训练人手,不过你的那些人……” 王师中说到这儿,没有立刻接下去,而是看着宋行,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很明显是不太相信他们。 马政行武出身,说话喜欢直来直去,当即接过话题,“他们都是囚犯,此事事关重大,以我们的意思,还是想用军营中的人。” 宋行没有立刻回答,跟这些官场中人打交道,该端架子的时候,就得端着。 身体略微前倾,慢慢地端起茶盖,轻轻地拔弄着茶水,漫不经心地道:“正因为这件事关系着家国安危,所以在随从的人选上,我们才不敢掉以轻心。” “这样说来,你是相信你挑的人?”宋行的话虽然没有点明,但话语中的意思还是非常明显的,王师中将茶杯放在茶几上,俯身相询。 “那当然,人是我宋行挑选的,也是我宋行训练的,我不相信他们,谁还能相信他们?”宋行这次回答得很肯定。 “宋行,我记得咱们去沙门岛挑人的时候曾说过,只要十三个人,其他的人都得回沙门岛,不如你把这个消息公布出去,看看那些没法入选的人会做何选择。”一直没说话的马扩接过话题。 宋行轻轻地呷口茶,眯缝着眼,似笑非笑地看着马扩,自嘲地道:“你的意思,那些自认为没法入选的人会选择逃跑?” “谁都知道回到沙门岛那是生不如死,逃跑是他们最好的选择,逃得掉以后的日子就海阔天空,逃不掉,最多是送回沙门岛,换作是你会如何选择?”马扩亦是似笑非笑地看着宋行,非常坚信自己的认知。 “嗯!你说的好像有点道理!”宋行轻轻地放下茶杯,语带妥协地道,“这样吧,马兄,人既然是咱们一起去沙门岛挑的,不如咱们就一起去宣布这个结果?” “那好,咱们现在就去宣布,让他们做好准备,明天咱们再决定他们的去留,如果今天晚上他们没人逃跑,那我就给他们一次机会。” 王师中摆摆手,笑着道:“两位稍安勿躁,赵大人这次回京复命,官家亦赞同宋小哥说的,能战方能言和,能战方能谈判,所以这次的人选,都必须是强中强。” “关于随从的人选,扩儿跟宋小哥在两个月前就已着手,本官倒是觉得这件事就交给他们俩去办比较好,咱们几个还是得着眼于谈判的大局。” 马政不想在这个问题上浪费过多的时间,更何况对自己的儿子,他是充分的任信,由他去办理这件事,那当然是再好不过。 王师中点点头,“按照官家的意思,燕云十六州是底线,平营两州及长城以南的其他地汉地,是能争取则争取,不能争取就只能放弃,前堤就是不能让谈判破裂。” 没有破釜沉舟的勇气,还没谈判便矮人三分,宋行在心里暗叹,这句话并没有说出口,说到底,他只是个打工的,他们才是老板,现在必须顺从他们,等到金国后再见机行事。 王师中在说这话的时候,还不忘强调一句,“这不但是官家的意思,也是赵大人跟童大人的意思,还望诸位同心协力,不辱皇命。” 作为这次出使的副使,王环的心情还是有些小激动的,见王师中说得慎重,当即表态,“父亲大人请放心,此番使金,必不让官家失望。” 说到此处,稍为停顿少许,又接着道,“再者,赵大人在前番使金时,已谈好协议的内容,咱们只需要在他的基础再进一点,便是不辱皇命。” 宋行看着王环这个白面书生,真想上前狠狠地抽他一巴掌,这种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人,还真不适合当谈判代表。 王环见宋行似嘲非嘲,似怒非怒地望着自己,心里总觉得怪怪的,不禁探身问道:“宋小哥,莫非本官提的不对?” “哪里哪里?”宋行当即笑着回道,“王大人提的非常在理,咱们此番使金主要落实前番赵大人跟完颜阿骨打的既定协议,至于另外两州,等到收复燕云之后,还可缓缓图之。” 宋行在说完这话的时候,真想狠狠地抽自己一大嘴巴,娘娘的,为在这次谈判中做个随从,自己还真是拼了。 这次的谈话主要是传达上意,等大家把上意领悟透彻之后,便各自回去准备,至于底下的随从人选,则按马政说的,让马扩跟宋行自行决定。 从府衙出来,马扩怕宋行护短,提早通风报讯之类的,当即拉着他回到田横山,杨再兴正带着大家在那儿练枪,见两人来到,赶紧过来打招呼。 宋行笑指着马扩,“杨兄,让他们都停下来吧,这位马兄有事要向他们宣布。” 从沙门岛出来后,这是大家第二次见马扩,大家见他神色有点肃穆,预知事情不太妙,都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聚集成一排,等着马扩训话。 马扩没有训话,只是简单地说道:“各位,当初我跟宋行带你们出沙门岛时曾说过,你们二十人当中,我们只留十三人,其他人则无条件地返回沙门岛。” 该来的终归是来了,大家有的昂着头,有的弯着腰,神态各异,心情复杂。 说到此处,稍微少许,目光慢慢地从他们的脸上扫过,缓缓地接道,“关于人选问题,我跟宋行还没有想好,待今天晚上,我们商议之后,再行宣布。” 马扩说完之后,根本就不容宋行说多句话,便拉着他还有杨再兴又重新回到登州府,今天晚上他们得通霄喝酒。 喝酒不过是手段,不设防才是目的。 第四十一章 十三太保 昨晚的觉大家都没睡好,天刚蒙蒙亮,当登州府的城门在晨阳中缓缓打开时,宋行马扩杨再兴三人便匆匆出城回到静悄悄的田横山。 天色尚早,连田大爷都只是刚刚起床,田妞仍在草棚里呼呼大睡,吴虎的精力很旺盛,一大早起来便在茅草棚前练着石敦,全身是汗。 宋行从沙门岛带出来的二十个,除猴子在默默地煮着早餐外,其他的人都在张毅的带领下,默默地坐在院坝中,谁也没有说话。 昨晚,他们一夜未睡。 见宋行他们回到,默默地站起身来,默默地站成两队,等着最终的结果。 该来的终归要来。 宋行深深地吸口气,缓缓地走到他们面前,沉声道:“闲话我也不多说,当初带大家出沙门岛的时候就说得很明白,没有规矩便不成方圆,接下来请杨兄宣布人员去留。” 杨再兴天天训练他们,对他们的了解程度也是最深的,由他宣布当然是最合适的。 踏步上前,冷凝的目光在他们面前缓缓扫过,缓缓地道:“虽然你们每个人都很优秀,虽然我杨再兴很想把你们都留下,但规矩就是规矩,也希望没留下来的别怨天怨地。” 说到这儿,微微一顿,接下来便开始宣读留下来的人员名单,他们分别是: 冒雪,性格冲动,为人仗义,武器是烟火棍,自称是杨排风的遗物,对火器情有独钟。 浪花,江湖人称飘过的浪花,自认轻功天下第一,能在水中飘,但每次都掉落水中,虽以飘过的浪花自居,却不会水性,在江湖上闹过不少笑话。 柳三刀,善使柳叶刀,江称人称袖中乾坤,因杀人杀三刀而闻名。 二胡,姓名不详,二胡只是他的武器,性格孤傲,永远只会拉一首自编的菊花残。 快剑小瓦,善使软剑,江湖人称无影杀手,出剑的结果永远是一剑贯喉。 羽庸龙,江湖人称白衣神算,武器是一把铁算盘,精打细算是他的性格特征。 陆小青,江湖人物青衫磊落,武器是把内藏暗器的铜笛。 叶灵山,师出鬼谷神医,江湖人称鬼谷圣手,医术高超,善使金针,杀人于无形。 史小龙,号称白衣神箭,善于弓弩制作。 古龙龙,江湖人称怀中神游醉龙神,好酒,善使醉八仙,醉枪,醉刀,醉棍。 独狼,出身姓名不详,自称独狼,喜欢独来独往,善使走线铜锤。 张毅,人称铁面判官,善使鸳鸯刀跟判官笔。 猴子,姓名不详,江湖绰号妙手摘星瘦猕猴,以神偷之名闻于江湖。 没有掌声,没有欢笑,也没有惊喜,大家的神情都差不多,特别的平静,这个结果似乎早在他们的意料之中。 马扩来到那帮未入选的人面前,满怀奇怪地问道:“叫什么名字?” “林大同!” “知道自己不能留下来吗?” “知道!” “知道不能留下来为何不跑?昨晚的田横山没有设防,你们随时可以跑掉。” “公子把我们当人看,给我们做人的尊严,如果我们逃跑,连最后的尊严都没有了,与其这样苟且偷生地活着,不如痛痛快快地死去。” “我们没打算让你们死,只想把你们送回沙门岛。” “沙门岛是没有尊严的,我们好不容易找回自己的尊严,自然不会再回去。” “不会回去?” “是的,不回去,我们已经商量好,留下的固然开心,不能留下的也不能气馁,黄泉路上不孤单。” “有怨气吗?” “没有,这个结果是公平的,早在我们的意料之中,我们的确比不过他们。” 简简单单地对话,几乎颠覆掉马扩所有的三观,这帮人在沙门岛,为使自己能够活下来,手段之残忍,骇人听闻。 可如今却能如此平静地看破生死,为的只是那份少得可怜的自尊,宁愿死也不愿逃跑,这个结果的确让马扩感到深深的震憾。 宋行缓缓地走上前,望着眼前这帮早已下定决心自杀的人,缓缓地道:“一个人如果连死都不怕,那这个世上还有什么值得可怕的?如果我要你们活下来,回到沙门岛,你们做何选择?” 林大同挺挺胸,斩钉截铁地道:“公子以诚待我,我必以诚待人,我们的尊严是公子找回来的,公子要让我们活,我们不敢言死!” 对林大同的回答,宋行表示满意,真不枉自己这三个月来,天天跟他们讲雪山草地的故事,当即点点头,朗声说道:“既然如此,那我就要求你们活着,挺直腰杆的活着。” 说到后面一句话时,还特别加重语气,以林大同为首的七个人,几乎同时挺直腰杆,异口同声地道:“我们一定遵守公子的教诲,挺直腰杆地活着。” 说话间,田妞揉着醒忪的睡眼从茅草屋里走出来,见宋行要将这些人送回沙门岛,心有不忍,这几个月的相处,早将他们当成自己的家人。 当即跑上前来,拉着宋行的衣角,一边摇晃一边央求道:“哥,你别把他们送回沙门岛?” 宋行伸手摸摸她的头,不无遗憾地道:“没有规矩便不成方圆,规矩是哥订的,哥总不能再头破坏自己的规矩吧?” “哥,你就听田妞的,他们对田妞都很好,田妞舍不得他们走,你就留下他们吧?最多田妞以后不吃肉包子。” 田妞使劲地摇着宋行的衣角,泪眼花花地望着宋行,心中有万分不舍。 “知错能改,善莫大蔫。娃呀,你就给他们一个机会吧?”不知何时,田大爷来到近前,也帮他们求起情来。 这三个月来,杨再兴一直在训练他们,对他们的品性甚至比宋行都要了解得多,如今要把他一手训练的人送回沙门岛,还真有种割肉般的感觉。 走上前来,说情道:“宋兄弟,田大爷的话没错,就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吧?” “田大爷,杨教头,田妞,你们不要为难公子,是我们没有把握机会,怨得不他。”林大同不愿意宋行为难,主动为他开脱。 当宋行要求去沙门岛挑人的时候,马扩压根就不相信能把这些人改造好,所以,自打从沙门岛回来,便对他们不闻不问,如今见他们个个忠肝义胆,心中也不免佩服起来。 “宋兄弟,规矩是人定的,自是因人而异,我看那造船作坊也需要人手,不如就把他们安排到造船作坊,说不定以后还有大用呢。” 马扩说得对,这些人对宋行来说的确还有大用,之所以强硬要求送回沙门岛,不过是在马扩面前做个姿态而已,他要的就是马扩对这些人的认同。 “既然马兄也认为这些人该留下,那我宋行就恭敬不如从命,大同,这帮兄弟以后就由你来带领,好好地做事吧,我宋行既然决定留下你们,就绝不会亏待你们。” 柳暗花明,林大同哪敢迟疑?顿时带着兄弟们齐刷刷地跪下来,感谢宋行的额外之恩,“感谢公子的再生之恩,以后但凡公子有只言片语,纵刀山油锅,我等亦万死不辞。” 林大同的谢恩举动,也感染到张毅等人,单膝跪地,双手抱拳,不停地感谢着宋行的再造之恩,声音此起彼伏,显得颇为壮观。 田妞见宋行同意他们留下,高兴得拿起那面破锣,不停地敲打起来,吓得邻家的老母鸡满院子的乱窜,也惊得田横寨的乡邻连衣服都没有穿好,赶紧跑出来集合。 这个结果早在宋行的意料之中,将马扩拉到一边,笑问道:“马兄,这些人的品德你也看到,能力也不用我说,接下来还有比试的必要吗?” 这些人都是马扩陪同宋行到沙门岛挑的,他们的武功如何,作为武举出身的马扩,反而比宋行更为清楚,自然不是那些普通的军士能比。 对这些人的能力他从来没有怀疑过,惟一信不过的只是他们的出身,如今见这些人颇值得信赖,自然没有再比的必要。 随从人员的安排既然定下来,马扩也没必要留在田横山,当即吩咐宋行道:“根据家父的安排,咱们后天出海,烦请宋行提前做好出发的准备!” 第四十二章 出海 深秋九月,正是菊花盛开,百花凋零的季节。 宋行没有心思去欣赏眼前的黄菊花,而是将吴虎、田妞叫到面前,“虎子,田妞,哥要出一趟远门,这段时间你们要相互守望,如果有自己解决不了的事情就去找田大爷。” 吴虎双拳紧握,很肯定地道:“哥,我要跟你一起去,自你沙门岛带人回来就知道你在做一件大事,我得在你的身边保护你。” “你保护我?你还是个没长大孩子,放心吧,我的身边有再兴兄弟,没人伤得了我。”宋行摸摸吴虎的头,对他的决心既感动又觉得可笑。 吴虎将头一扬,很不服气地道:“我为何不能保护你?再说我的年纪跟你差不多,又怎会是孩子?” 说话间,杨再兴推门而进,建议道:“宋兄弟,让虎子去吧,他的雷霆神拳练得不错,一招必杀,完全可以近距离的保护你。” 得到杨再兴的夸奖,吴虎显得特别的兴奋,“哥,你看杨大哥都说话了,你还是让我去吧?再说我的力气也比较大,这点连杨大哥都比不过我。” “哥,你让虎子哥去吧,我会照顾我自己的。”田妞虽然不知道他们想干什么,但见大家争得面红耳赤,都在为宋行安全着想,很自然地提出心中的想法。 宋行没有说话,看看田妞,看看吴虎,“好,既然你们都让他去,那就去吧,杨兄,你去把张毅他们都叫来,咱们去军营找马扩挑兵器。” 跟金国谈判,一直是秘密进行的,打的都是到金国买马的旗号,这次也不例外,马政跟王环都是扮着商人模样,而宋行等人则是扮作随从。 服装是统一的青色衣服,但兵器却不是统一的长枪,而是根据自己的使用习惯,尽量挑自己拿手的兵器。 张毅选的是大刀,陆风选的则是子母连环锤,吕方选的则是鸳鸯刀,其他的人大部份选的是朴刀,而猴子则什么都没选。 吴虎想选锤,但把军营里的锤选个遍,也没找到自己想要的,小的太轻,重的太大,选来选去都不合适。 马政见吴虎虎头虎脑,心里甚为喜欢,当即吩咐马扩,“扩儿,你找人把家中那对擂鼓瓮金锤抬来,如果虎子能舞得动,就送给他吧。” 为这次谈判,马政也是豁出去了,要知这擂鼓瓮金锤正是汉朝伏波将军马援的兵器,传到马政这一代,已经历经千年了。 马扩虽然是武举出身,但要让他舞动这擂鼓瓮金锤还真是难为他,闻言看着吴虎,笑道:“虎子,你有福了!” 锤不是扛回来的,是真的抬回来的,四个亲兵,两人各抬一个,锤是金锤,看上去不大,但特别的重,两只锤共重三百二十斤。 四名亲兵将锤放在马政的面前,喘着粗气各自退回到自己的岗位,马政指着金锤道:“虎子,这就是先祖用的擂鼓瓮金锤,历经千年,如果你能舞得动,那就拿着这对锤去建功立业。” 吴虎一见这对锤,两只眼睛当时就直了,如今听说马政要送与自己,哪敢怠慢,当即下场,双手各执一个。 “砰”地一声,双锤合在一起,顿时发出震天的响声,如同晴天巨雷,直震得众人耳鼓嗡嗡作响。 跟着挥舞双锤,但见锤影重重,重重叠叠,将自己围得水泄不通,锤风到处,飞沙走石,刹那间,飞起的泥沙铺天盖日,大地顿时变得昏暗起来。 这套锤法正是杨再兴教给他的三十六路“天妒锤法”,连天都要嫉妒的锤法,自然是厉害得了不得。 待三十六路使完,吴虎反背双锤,面不红,心不跳,如战神般地站在当地。 “好!”马政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激动,快步上前,将虎子抱在怀里,“虎子,我马家历经千年,终于找到一位能将此锤再度发扬光大的人,好,很好!” 宋行知道吴虎的力大,当初教他军体拳时,只希望他能做一个近距离的格斗高手,根本就没想到他的力竟有如此大。 整个校场,只有杨再兴显得很淡定,因为这套锤法是他教的,吴虎有多大力,能扛多少斤,他比谁都清楚,这也是他极力推荐吴虎跟随的原因。 作为这次谈判的主要代表,检阅随从是马政的职责,赵良嗣当初曾对他说过,“女真好骑射,要想获得他们的尊重,必须要有善骑之人。” 如今看宋行挑的这些人,个个龙精虎猛,这就是资本,谈判的资本,马政行武出身,跟赵良嗣这些文人相比,自然更崇尚武力。 挑选完兵器,张毅等十人没回田横山,他们都住在军营,回田横山的只有宋行、杨再兴跟吴虎三人。 回到田横山,吴虎仍然舍不得放下双锤,而是将这对擂鼓瓮金锤扛在肩上,就在田横寨走来走去,这是他的荣誉,他得让田横寨的每个人都见证他的荣誉。 吃过晚饭后,宋行将自己这段时间的说书收入一部份交给田妞,大部份交给田大爷,让他替田妞好好保管,以备不时之需。 宋行其实有点晕船,所以必须保证充足的睡眠,在交待完这些事后,便早早地睡觉去了,当第二天起床的时候,田妞已经做好早餐,她要向宋行证明,她能照顾自己。 宋行摸摸她的头,只是说好好地照自己,没再说更多的话,吃过早餐后,便带着杨再兴吴虎来到刀鱼寨。 马扩正在指挥张毅装船,王环则带着他的书僮站在船头,而马政则在船仓里养神,他的脑海里想的都是军国大事,对装船这种琐事还由马扩来做比较好。 来相送宋行的除田横山的田大爷外,还有登州首富田有道,相送是一方面,更主要的是他们按照宋行的要求,送来几十坛最好的高度酒。 无论是马扩还是马政,都只带一个亲随,自田横山选将之后,对张毅这些人,他们是完全的信任,更何况挑这些人马扩也有份。 除几十坛高度酒处,装船的东西并不多,很快便装完这些,划船的同样是张毅等人,整只船只配有一个掌舵的老船夫。 宋行站在船头,望着眼前烟波浩瀚的大海,望着海岸上漫山遍野的黄菊花,脑海里突然想起黄巢的赋菊诗: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第四十三章 冷遇 坐船的日子很无聊,没有娱乐,没有书看,空间狭小,还有股挥之不去的腥臭味,坐在里面,总有种无所事事的感觉。 马政将王环、马扩、宋行召集到船仓,围着一张茶几坐下,从行礼箱中掏出一个木匣子,从里面掏出一份书卷,小心翼翼地展开道:“这就是国书,大家看看有什么意见?” 上次去府衙,大家虽有商量,但为保密起见,并没有将国书公诸出来,此番出海,只有这首木船孤零零地飘泊在碧波深涛的大海里,完全没有这种顾虑。 宋行缓缓地展开书卷,见里面明确地提出收得失地并不限于当初石敬塘敬献给辽国的幽州之地,而是包括五代以来的所有长城以南的地区。 看来朝廷已意识到上次谈判内容的垢病,在这份国书里面关于每一个要收复的地方都有明确的说明,不再模糊不清。 国书里不但包含燕云十六州,自然包括辽国的西京,也就是现在山西的大同,如果宋行记得不错,靖康之难时,其中的一路金兵就是从大同起兵的。 对于这份国书,宋行表示非常满意,因为国书的内容基本是自己想要的,但是不是金国想要的,并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当即强调道:“咱们此番前去,务必遵守朝廷旨意,不敢有一处遗漏。” 王环在看完国书后,则心事重重,面露难色,沉沉叹口气道:“此国书内容详尽,倒也不错,但与前番所议,相距颇大,金国恐难接受,亦不过是我方一厢情愿矣!” “事在人为!”宋行显得很乐观,在他的心里,如果不能收复这些险要之地,还不如不合作,至少这样还可以有辽国做缓冲,不致于直面金国,尚有苟安之日。 对于宋行的心事,马政多少知晓一些,毕竟在初次见宋行的时候,对他的政治主张也有所了解,在他的内心深处,其实并不希望大宋与金国会盟的。 他后面的表现只不过是不得已而为之。 如果说宋行坚持收复这些险要之地,来源于支离破碎的历史知识,那么马政对这些地方的坚持则源于自身的军事修养。 以纯军事的眼光来看待此次的会盟,他的心里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跟宋行是一致的,如果不能尽收这些地方,那么会盟不会也罢。 马扩少年英雄,文武全才,他的想法倒跟宋行差不多,官家既然下达任务,总不能完成一半,不完成一半,对王环这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想法是极不认同的。 在大海上漂泊数日,终于在辽时的苏州靠岸,接待他们的是个千夫长,马政第一次使金时就是他接待的,算得上老熟人。 在得知他们的来意后,千夫长也没敢耽搁,直接为他们备好快马,备好干粮。 宋行是现代人,小的时候虽然骑过洋马,但洋马不是马,骑马的日子比坐船还要难受,几天下来,屁股是火辣辣的痛,走起路来也是一腐一拐的。 金国的都城在会宁府,也就是现在的哈尔滨阿城区,整个会宁府都没有座像样的建筑,说是府,亦不过是草原里多些帐篷而已。 来到会宁府,作为本次谈判的正使,马政也算得上尽职尽责,顾不得长途跋涉的鞍马劳顿,携着国书便去见完颜阿骨打。 马政走后没多久,便有金国小吏为宋行等人安排帐篷,帐篷是临时搭建的,中间搭建一个大的帐篷用于议事,而周边又搭建一些小帐篷用于住人。 帐篷很简陋,前后不过半个时辰便搞定这些,马扩指挥着众人将行礼从马上卸下,悉数搬进帐篷里。 刚刚安顿好,便见马政黑着脸回到驻地,他没有见着完颜阿骨打,接待他的是阿骨打的弟弟叫完颜吴乞买,在接收完国书后,至始至终都没有说一句话,随后便打发马政回来了。 一路上,大家都雄心勃勃,一路都在揣摩谈判说词,一路都在摸拟谈判现场,雄辩滔滔,哪知来到金国的第一天,便受如此的冷遇。 与金会盟,亦不过是大宋王朝的一厢情愿,剃头挑子一头热。 这让马政很受伤,也很无奈,将宋行等人召集到中间帐篷,将会见的情况向大家详加说明后,说道:“大家都说说各自的看法吧?” 作为副使,王环是第一个发声的,“与金会盟,原本就是我朝的一头热,会盟对金国而言,本就是可有可无,所以,咱们要完成官家的重托,只能小心翼翼。” “小心事金,这个意见我不赞同,我们作为大宋使臣,不论何时何地,都不能失却气节,否则蒙羞的不是我们,而是大宋朝廷。”马扩没有同意王环的意见,在他的心里,气节比会盟更重要。 宋行接着说道:“我同意马兄的意见,气节比会盟重要,无论何种处境都要坚持自己的底线,否则谈判未开,便自弱三分,这谈判不谈也罢。” 军人自有军人的血性,在马政的内心深处,虽极认同宋行跟马扩说的,但他们现在办的是皇差,就得上体天意,至于下体民情,则没那么重要。 不能让谈判破裂是官家的底线,作为谈判正使,也是马政的底线,如果真按宋行的意见,那么现在就可以打道回府。 因为吴乞买的傲慢,他的自尊心本就受到伤害,沉沉地叹口气,颇感无奈地道:“你们都下去好好休息吧,主动权不在咱们手上,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走出中间帐篷,马扩拉住宋行,问道:“宋兄,你说这金国葫芦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咱们来到这会宁府的第一天便受如此冷遇?” 宋行笑笑道:“我又不是神仙,哪知道这么多?我觉得马大人说得对,咱们还是走一步算一步吧,国书修改的内容过大,他们总要消化接受不是?” 说话间,见刚才那位小吏正带着一群妇女朝这边走来,女真部落时期有伴宿的习俗,这些女子便是来伴宿的。 坐牢正三年,母猪变貂禅,张毅等人刺配沙门岛,三年不知肉味,个个都是血气方刚,当他们得知这些妇人是来给他们伴宿的,个个眼睛都乏着绿光。 宋行先将这些妇人挡在帐篷外,然后来到马政的帐篷,说道:“马大人,帐篷外有金国官员带着妇人前来伴宿,被宋行挡在帐篷外了。” 过去的妇女不论是金国还是大宋朝,地位都不高,马政听闻宋行的建议,将兵书微放,不以为然地道:“这是女真人的习俗,你就让兄弟们笑纳吧。” “笑纳?”宋行还真没想到马政会出此语,冷冷地道,“如果咱们这样做,那跟契丹的银牌天使有何区别?” 不再理会发愣中的马政,径直掀帐而出,让那金国官员将妇女们都带回去了。 第四十四章 射雕的女孩 自从那官吏带走妇人后,数天都没人过问,马政数次前往皇帝帐,都不得入内,只好无功折返,除垂头丧气外,没有丝毫的对策。 王环开始在那儿怪罪起宋行来,不停地在马政面前冷嘲热讽,说宋行擅作主张没让那些女真族人伴宿,是典型的看不起她们,惹女真人生气,故尔不理会他们。 还说契丹的银牌天使是巧取豪夺,强行索要,而他们则是由女真指定,表示友好之意,而宋行没领情,伤了女真人的心。 对王环的这些谬论,宋行不可置否,淡然处之,反倒是马政在那儿苦口婆心地劝说王环,“当年辽国的银牌天使强索女真伴宿,无论贫富贵贱,只要看上便不能幸免,金国上下莫不深恶痛绝之,而金国皇帝完颜阿骨打,崇尚大宋文化,对这一陋习同样是深恶痛绝之。” 马政用两个深恶痛绝之,目的自然是想说宋行的做法是对的,因为这那晚后,他也暗中走访过那些普通的女真族人,他们对此莫不称手为快。 但金国傲慢,不见自己,这个局该如何破,他到现在都没有一点头绪,“王大人,伴宿这件事就到底为止吧,咱们总不能还没见着正主便自乱阵脚,咱们还是多想想要如何才能让金国皇帝接见我们。” 马政没头绪,王环同样没头绪,如果他有头绪,也不会把气撒在宋行的头上,故作深沉地道:“此事还须从长计议,马大人稍安勿躁。” 马王二人如何在帐篷里焦头烂额暂且不管,马扩也没打算找他们商量,而是来到宋行的帐篷,“宋兄,咱们在这儿静等,太过被动,得想办法把主动权抢回来。” “车到山前必有路,水到滩头必有沟。”宋行颇不以为然,“马兄,左右无事,不如咱们去打猎吧?” “打猎?”马扩感到不可思议,自己等人已被料到这儿三天,不闻不管的,哪有什么心思去打猎。 宋行见他有点犹豫,笑道:“这儿反正有马大人跟王大人,就算要谈判首先也不会找我们,咱们去打点野味回来,由我亲自操刀,保证味香会宁府。” 宋行很乐观,并没有被眼前的愁云遮住望眼,这几天大家都很无聊,宋行的这个提议顿时得以杨再兴为首的附和。 这几天的气氛有点窒息,马扩在宋行的感染下也想出去透透风,沉吟道:“这样吧,这儿不能没人,张毅,你就带着众兄弟留守在这儿,我跟宋兄、杨兄以及虎子出去。” 四人当中,杨再兴的武功是最高的,吴虎的力气是最大的,马扩的年纪是稍长的,但发号施令的却是宋行,这种关系是无形中形成的。 吴虎拿的是双锤,杨再兴跟马扩都出身武将世家,不但枪法出众,而且弓马娴熟,十八般武艺可谓样样精通。 打猎嘛,自然是弓箭好过长枪,杨再兴的银枪是不离手的,而马扩则只带一张弓,四人兴致勃勃地来后山,这里是片原始的山林。 来到山林中的一块空地,宋行望草地上一躺,晒着懒洋洋的太阳,笑道:“打猎的事就靠你们了,我得在这儿好好地晒太阳。” 宋行是书生,手无束鸡之力的书生,随便一只狼过来就能要他的命,听说要分开,吴虎将头摇得像货郎鼓似的,“不行,哥,要么你跟我们一块,要么我给你守着。” “这儿离驻地不远,哪来的虎狼?再说,如果真有危险,我也可以爬到树上,你们就放心去吧,一个时辰后再回到这儿,到时看看谁打的猎多。” 随后又拍拍袖中的短枪,笑笑,“再说,我还有这个,一般的野兽能奈我何?” 宋行的短枪马扩也见过,虽说远距离射杀还不如现在的弓箭,但近距的缠斗却是方便得多,而且威力也大得多。 因此,对他的安危反倒没什么担心,“虎子,这些女真族人都是捕猎高手,如果真有虎狼豹之类的,早被他们捕没了,咱们能捕几只野鸡,射几只飞鹰就算不错了。” 杨再兴看一眼吴虎手中的双锤,轻笑道:“这对擂鼓瓮金锤,当年随着伏波将军南征北战,立下赫赫战功,如今用来打野鸡,还真是有趣得很。” 吴虎不好意思地笑笑,“两位哥哥休要取笑于我,你们用弓箭射飞鹰,看我用双锤给你们打头野猪回来。” 三人分成三个方向转眼便消失在山林中,宋行闲得无事,斜躺在草地上,翘着二郎腿,嘴里含着一根枯草,喝着含糊不清的东风破。 唱到尽兴处,忽听“噗”地一声,一只花雕从天而降,刚好砸在他的胸口,一只长箭贯胸而过,血淋淋的。 宋行将花雕捧在手中,心里喜不自胜,小时候用火烤过麻雀,那味道到现在还残留在口中,想想都流口水。 拿起花雕,正想找个地方拔毛去脏,忽听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宋行别说是闪避,甚至连头都来不及回。 便觉腰间一紧,连人带雕被人横在马背上,宋行头脸朝下,看到的只是花色的裙边,还有一只精致的绣花鞋,闻到的是一股淡淡的幽香,少女特有的体香。 宋行能判断的仅止而已,想动动身体,但那少女实在压得太紧,根本就动弹不得分毫,想张口喊人,如此荒山野岭也只有杨再兴他们三个,如今都跑得不知去向了。 宋行有点后悔,早知如此,刚才就应该让虎子留下,有他在身旁,这少女敢抓自己,还不被他那大锤一锤砸掉半个马头。 那马跑得很快,如旋风般地向前飞驰,马蹄声处,草泥飞溅,转瞬间,便跨过两道山梁,几处河沟,具体到了哪儿,连宋行都不知道了。 一路上没有帐篷没有人影,走的倒像是密林深处,宋行实在忍不住,拍打着那少女的小腿,叫道:“喂,我说你谁呀?把我放下来?” 那少女忽地格格一笑,真的把宋行扔下马背,宋行是书生,文弱书生,没练过武,马的冲劲加上那少女的一掷之力,落地后根本就站立不稳。 好在他初中学的物理知识没有完全还给老师,知道缓冲的道理,没有跟这两股力道去硬扛,落地之后,就在草地上顺势翻滚,虽然姿式有点难看,好歹没有受伤。 那马在一阵嘶鸣后忽地回转,停在宋行的面前,伴随着银铃般的声音,一张清秀的小脸出现在面前,“喂,小南蛮,你不知道这雕是本姑娘射的吗?” 第四十五章 晚上有鬼 “这雕是你射的?”宋行的声音有些严厉,双目极寒似冰,逼视着清秀少女,“你再说一遍,这雕是你射的?” 清秀少女忽见宋行神色凄厉,心里突然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发寒,连她自己都想不明白,自己为何为害怕眼前这位年纪跟自己差不多的南朝书生。 “是……是我射的,那……那又怎样啦?”心底的害怕直接表现在语气上,说起话来竟有轻微的颤抖。 “那又怎么啦?小姑娘,你知不知道这雕是我养的?我足足养它三年呀,它通人性呀,它临死都要扑向我怀中呀?” 宋行想吓吓她,说得声泪俱下,那副悲伤的样子简直惊天地,泣鬼神,可谓风云色变,草木含悲。 清秀少女见宋行神情颇为夸张,心中反而没有刚才害怕,不以为然地道:“不就是一只雕吗?至于这呼天抢地?改天我让我四哥抓两只赔你。” “你四哥?你四哥是谁?我凭什么相信你?再说雕能赔,感情能赔吗?”宋行眨巴着眼睛,古灵精怪地看着眼前这位少女,这几天实在闲得太无聊了。 清秀少女眉毛微扬,嘴角露出一丝自豪的笑意,“我叫完颜兀鲁,我四哥是草原上第一勇士,他叫完颜兀术,对了,他还有个汉名叫完颜宗弼。” 完颜兀术?不就是金兀术吗? 宋行心念忽动,脑海中突然起另外两个英雄,一个是刚在刘韐手下做敢战士的岳飞,还有一个就是大破黄天荡的梁红玉。 没想到眼前这位少女竟然是金兀术的妹妹,也就是完颜阿骨打的女儿,嘿嘿冷笑道:“小姑娘,你是不是不想赔我的雕,所以拿完颜兀术来吓我?要不这样,你带我去见他?” “好!”完颜兀鲁还没等宋行的话说完,跟着单手微探,拉起宋行,随即将他横在马背上,“你不是要见我四哥吗?我这就带你去见他,等见到他时,你可千万别被吓得尿裤子。” “你这小姑娘说话能不能文雅点?喂,我说你这是往哪儿?这不是回去的路。”宋行对完颜兀鲁的话极度不爽,刚责备完便觉得方向不对。 完颜兀鲁双腿一夹马腹,银铃般地笑道:“谁说我们要回去啦?你不是想找我四哥吗?最近有猛虎出来伤人,他进山猎虎去了,咱们这是去找他。” “哎呀,我的姑奶奶,你这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呀,咱们还是回去吧,万一在路上没遇到你四哥,反而遇到那猛虎,估计咱们的小命都得玩完。” 宋行虽然不畏死,但却不想事业未成之时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死掉,规避危险那是生物界的本能,更何况宋行是死过一次的人,对自己的生命可谓倍加珍惜。 完颜兀鲁在他的屁股上猛地一拍,嘿嘿嘲笑道:“都说南朝人胆小,果不其然,如果你怕死的话,就叫我三声姑奶奶,我们这就回去。” “哟嗬,没想到你这小姑娘胆儿蛮大的,行,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吧,我宋行陪着就是。”虽说这猛虎可怕,但在这密林里也不见得没有对付之法。 完颜兀鲁没再说话,只顾打马前行,也不知跑得多远,宋行忽然觉得不对劲了,“小姑娘,是不是搞错了,这地方咱们好像来过。” “来过?”听到宋行提醒,完颜兀鲁这才打量着四周,的确有相识之感,“好像是来过,咱们好像迷路了。” 拔出手中的弯刀,忽地砍断一根树枝,跟着又打马前进,那马在狂跑一圈后果然又回到原地,连转几个方向,结果都是一样。 面对眼前的状态,完颜兀鲁顿时变得气馁起来,“喂,小南蛮,都说南朝人诡计多端,你来想个办法咱们要如何才能出去?” 一路奔来,宋行一直都是头面朝下,利用现代知识,东南西北他到是分得清楚,只是会宁府在这片密林的何方,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见完颜兀鲁满脸焦急,一张小脸已涨得通红,看上去显得特别的可爱,就像一只熟透的苹果,水灵灵的,如果不是男女有别,宋行还真想在她的脸蛋儿上捏一把。 “小姑娘,你想让我想办法,你总得先放我下来吧?咱们这一路奔来,差点连我的黄胆都颠出来了。”宋行侧着头,望着完颜兀鲁,似笑非笑地道。 完颜兀鲁翻身下马,随后伸手将宋行扶下马背,没有像上次那般直接将他扔在地上,随后问道:“刚才我跑得太急,一时半会儿没有注意,也不知咱们跑到哪儿来了。” 一路颠簸,宋行只觉得全身酸痛,坐在旁边的土埂上,捶捶腿,揉揉腰,对完颜兀鲁道:“小姑娘,你过来帮我捏捏肩,哎呀,真是酸痛死啦。” “我没听错吧?你敢让我帮你捏肩?”完颜兀鲁一双小黑眼睛顿时睁得比铜铃还大,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在整个大草原,还没人敢这样对她说话。 “你没听错,如果你还想出去的话,就过来帮我捏捏肩捶捶背,这样呢,我就能想出办法带你出去了。”宋行只觉得全身酸痛得不行,只好用言语逛住完颜兀鲁。 完颜兀鲁的嘴角忽地露出一丝她这个年龄不应该有的奸奸的笑意,飞身上得骏马,似笑非笑地道:“小南蛮,别忘了,我有马,我就不相信我跑不出去。” “这样说来,你是想把我丢在这儿?”宋行处变不惊,神情显得特别的淡然。 “那当然,如果你不能想出办法,我只能这样,小南蛮,你可别怪我,都是你逼的。”完颜兀鲁俯身靠着马头,洋洋自得地看着宋行,“我有马都跑不出去,你没马就更跑不出去。” “看来你也不笨,知道拿马来威胁我,看这天色,就算有马你也跑不出密林,小姑娘,知道这荒山野岭,晚上最让人害的是什么吗?”宋行的神色仍旧那样淡然,仍旧那样从容。 完颜兀鲁打小就生活在白山黑水间,自然知道这密林中最让人害怕的猛兽,当即说道:“猛虎、豹子,还有狼,都是让人害怕的东西。” “非也,非也!” 宋行摇头晃脑地道,“其实晚上最让人害怕的不是这些,而是那些孤坟野鬼,每到晚上,她们都会披着长长的头发,伸着长长的舌头,穿着白色的衣服,在这密林里飘呀飘呀……” 宋行的声音很恐怖,一边说,一边用手在那儿不停地比划,听得完颜兀鲁毛骨悚然,加上风吹树叶发出的沙沙声响,就好像真有厉鬼往自己身上欺似的。 吓得完颜兀鲁赶紧跳下马背,以最快的速度冲到宋行的身后,还没等宋行说话,纤纤玉手便在他的肩头捏来捏去,真是舒服极了。 第四十六章 陷井 舒服归舒服,但正事还得做,站起身来,轻轻地叹口气道:“看来今晚咱们是走不出这片密林了,得找个地方住下来。” “住……住下来?”完颜兀鲁那双小黑眼睛在树林里小心翼翼地扫来扫去,宋行刚才讲树林里有鬼,这个阴影她到现在还没有挥去。 宋行没有理会完颜兀鲁,在这荒山野岭里走夜路,如果真遇到豺狼虎豹什么的,在没有提前做准备的情况下,那就不是一般的麻烦。 与其这样,还不如找个安全的地方先安顿下来,见左前方有片竹林,当即说道:“咱们到那边去看看吧,说不准还能找个山神庙什么的。” 山神庙之类的破屋子只是出在武侠电视剧中,宋行找遍整个竹林,别说山神庙,就连一个像样的山洞都没有。 在这样的原始山林,原本住在树上是不错的选择,咱们的祖先就是这样走过来的。 可惜北方的深秋已经非常寒冷,没有足够的御寒之物,宋行并不相信以他们的身板能抵挡深夜的极寒。 找来找去都没找到最合适的地方,只好找处背风的大石,在大石底下安顿下来,大石呈凹形,相对来说有三面是安全的。 正面没有任何的遮挡物,在这原始山林里露营,晚上最令人不放心的自然是野兽类的袭击,必须得搞个掩体,最好弄个陷井类的。 宋行是搞工业自动化控制的,同时也搞点机械制造,对他来说,要搞个掩体或者布置个陷井什么的,还真不是难事,难就难在没有工具,还有就是时间。 “把你的弯刀借我用用。”宋行见她的腰间一直挎着一柄弯刀,刀鞘很精致,上面竟然嵌有宝珠之类的装饰品。 完颜兀鲁见宋行的眼睛贼贼的,赶紧捂住她的弯刀,决绝道:“不行,这弯刀是阿玛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不能乱用的。” “我说完颜姑娘,这个时候你就别任性了,没有弯刀我没法布置陷井,晚上真有鬼过来,咱们如何应对?”宋行说得一本正经,没有半点的玩笑之意。 完颜兀鲁毕竟是小姑娘,加上过去的人都比较迷信,对宋行的话可谓深信不疑,只得将弯刀交给宋行。 弯刀是黄金打造的,猛一抽出,顿觉寒茫四射,锋利无比,的确是把不可多得的宝刀,用来砍竹子,还真是得心应手。 完颜兀鲁见宋行把她的黄金宝刀当砍柴刀用,心疼得眼泪都要流下来,好几次都想制止,但一想到晚上那飘来飘去的厉鬼,话到嘴边又生生的咽回去了。 宋行将那些楠竹砍成一段一段的,然后将其中的一端削得尖尖的,以三根为一组,用藤条捆绑在一起,做成一个简易的军事掩体,挡在大石的前面。 完颜兀鲁见宋行在那儿忙碌,也不好意思在那儿呆坐着,走过来道:“小南蛮,有什么事让我做的吗?” 宋行看看眼前这些掩体,总觉得有些单薄,拍拍手上的灰尘道:“单是这些掩体还不够,咱们还得做些陷井类的,你去砍些楠竹来,我来布置。” 完颜兀鲁自小就跟随父兄习武打猎,能单手将宋行抓上马背,力气自然不小,此番由她亲自操刀,砍起竹来自然快捷许多。 这次相约出来打猎,宋行原打算在野外来个烧烤什么的,所以在他的身上带有火石,眼见天色不早,捡来一堆枯枝,升起一堆火。 做完这些,见完颜兀鲁砍的竹子差不多了,利用竹子的弹性还有周边的环境,做成竹弓竹箭,以三步为距,布置成一个简易的竹阵。 完颜兀鲁虽然带着有弓箭,但她那弓箭射程不远,杀伤力也不够,射射天上的飞鸟,射射地上的小兔还勉强可以,但说要射杀一些凶猛的野兽,是万万办不到的。 弓的力度虽然很小,但箭却是好箭,箭头非常的锋利,宋行将部份箭安装在竹弓上,布置在掩体的后面,做为最后一道防护。 完颜兀鲁的金刀很锋利,对此时的宋行来说,是仅次于短枪的大杀器,须得好好利用,不到万不得已,他并不想将短枪暴露在完颜兀鲁的面前。 把刀柄插在竹筒里,用藤条固定好,安置在正中的竹弓上,前有竹阵,后有掩体,中有黄金刀,有些这些东西,心里踏实许多。 做完这些,天色早已黑定,肚子也饿得咕咕叫,好在刚才的花雕没有扔,用箭头破开腹部,利用山泉水,拔毛去脏,然后串在树枝上,放在火上慢慢炙烤。 完颜兀鲁看着宋行的这些布置,心里虽然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在她的心里还真有层深深地担心,“小南蛮,你说说这些东西真能挡住鬼吗?” “我说能就能。”宋行一边烤着花雕,一边说笑着,“小姑娘,你说你四哥去猎虎,他带多少人去?” “多少人?就他一个呀!”完颜兀鲁觉得很奇怪,为何宋行会问这么个白痴问题,作为草原上的第一勇士,他每次都是单独行动。 一个人就敢去猎虎,宋行不禁对这个草原上的勇士暗暗佩服起来,见花雕烧烤得差不多了,扯下半边递过去,“吃完这个就睡觉去吧,我帮你守夜。” 花雕的味道还不错,只是个体不大,两个人都没吃饱,完颜兀鲁看着黑茫茫的四周,不无担心地道:“小南蛮,你说如果咱们不能走出去,会饿死吗?” “不会!”宋行回答很肯定,在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神不是看着完颜兀鲁,而是看着旁边那匹小红马,眼神邪邪的。 完颜兀鲁似乎意识到什么,猛地站起来,双目死死地盯着宋行,“你可不能打这匹马的主意,我可告诉你,小南蛮,如果你敢打它的主意,我第一个杀掉你。” 宋行淡然一笑,没有说话,走出掩体,抱些枯草回来,紧挨着大石铺成一个窝,对完颜兀鲁道:“小姑娘,你先睡,说不定后半夜我没法坚持,得换你守夜呢。” 完颜兀鲁点点头,刚才宋行的眼神让她有点害怕,真怕他半夜趁她睡着的时候把她的马杀掉,睡着的时候死死地抓着马的缰绳。 宋行见她这般,不禁摇头笑笑,“真是个单纯的孩子。” 来到外面,将刚才做的东西再仔细地检查检查,该加固的地方加固,该添加的地方添加,总之,就算做不到万无一失,也要增加安全系数。 “小南蛮,小南蛮……”宋行正在外面忙着,忽然听到完颜兀鲁的叫唤,语气带着颤粟,显得特别的害怕。 丢掉手中的藤条,回到掩体里,却见完颜兀鲁倦缩成一团,在那儿瑟瑟地发抖,见着宋行,眼泪都快要流下来,“小南蛮,我刚才没见你,还以为你不要我了。” “女孩就是女孩!”对完颜兀鲁的依赖,宋行在叹息的时候心里还是蛮受用的,“我在外面干活呢,你好好睡吧,我说过不会离开你,就不会离开你。” 完颜兀鲁抱着膝盖,不停地摇着头,“我睡不着,我刚才睡觉的时候,眼前到处都是飘来飘去的鬼。” 第四十七章 杀虎 鬼怪故事宋行是从来都不相信的,刚才亦不过是随便说说,却没想到竟把眼前这位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姑娘吓成这样。 见她在那儿瑟瑟发抖,心里有些不忍,斜靠着大石,慢慢地坐下来道:“小姑娘,你好好的睡吧,我就坐在这儿,哪儿都不去了。” 夜风清凉,也不知是冷的还是吓的,完颜兀鲁的小脸煞白,轻轻地摇摇头,将身体移过来,偎依在宋行的身旁,只有这样才能给她最大的安全感。 两个人就这样坐着,面前烧着一堆火,火光映在完颜兀鲁的脸蛋上,白里透红,显得特别的妩媚,小鸟依人般地依偎在宋行的身旁。 夜是宁静的,两人谁也没有说话,谁也不愿打破这份宁静,宋行也只是偶尔移动身子,往火堆里加些枯枝。 时间在点点滴滴的过去,快到三更时分,那马突然不安份起来,宋行还没闹明白是怎么回事,完颜兀鲁的脸色却开始变了,“小南蛮,估计是老虎要来了。” “老虎?”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宋行几乎是从地上弹起来的,手中拿着一枝利箭,将完颜兀鲁拉在身后,双眼直勾勾地盯着暗黑的前方。 完颜兀鲁取出弓箭,不愿意宋行涉险,一个闪身来到前面,弯弓搭箭,“小南蛮,你不会武功,待会我跟猛虎缠斗时,你骑上小红马,有多远就跑多远。” 当危险来临,怕鬼的完颜兀鲁又恢复平时的冷静,宋行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从小接受的思想就是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五十六个民族是一家。 中国男人是天生保护中国女人的,不管是千年前还是千年后,这种思想可谓根深蒂固,一把将完颜兀鲁拉到身后,粗声粗气地道:“在男人没死光前,女人都给我往后站。” 宋行这话说得有些粗暴,粗暴到完颜兀鲁都没做出任何反应,只是傻傻地站在他的身后,傻傻地看着宋行那高大的背影,鼻头酸酸的差点连眼泪都要掉下来。 云从龙,风从虎,这话说得没错,随着猎猎劲风越来越近,一只吊金白额大虎正以旋风般的速度朝这边呼啸而来。 路过竹阵时,不可避免地触动机关,顿时五六只削尖的竹筒夹着尖锐的破空声激射而出,成波浪起伏状射向老虎。 宋行的计算很到位,六只竹筒至少有三只打在老虎的身上,其中还有只钉在老虎的屁股上,飙出一缕鲜血。 老虎的屁股摸不得,宋行的竹阵虽说计算得巧妙,但竹筒的威力同样只能射伤老虎而不能射杀,他做这些,原本就是想纵算不能射杀猛兽,也能把它们吓走。 结果事与愿违,发了狂的老虎根本就顾不自己身上的伤痕,狂啸着朝掩体扑来,完颜兀鲁见状,突然从宋行的身后闪出来,嗖嗖两箭激射而出。 两支利箭都射在老虎的头上,没有刺穿头骨,受的不过是皮外伤,非但没有起到作用,反而更加激怒老虎。 宋行见此,再度将完颜兀鲁拉在身后,跟着一拉藤条,原本拉弯的竹杆顿时反弹回来,打在各自的箭尾处。 很可惜,箭尾狭小,竹杆在反弹的过程中准头尽失,射出的箭更是没有方向感,虽然嗖嗖声不停,但射出的五六只箭都没有射在老虎的身上。 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那柄绑在竹筒上的金刀,根据刚才的经验,竹杆反弹之时,打在竹筒上远比打在箭尾上的准度要高。 此刻的宋行也只能孤注一掷,拉着完颜兀鲁来到金刀的正后方,将完颜兀鲁藏在自己的身后,尽量缩小目标的范围,方便吸引老虎。 与此同时,左手拉着用藤条做成的机关,而右手则早己将短枪握在手中,藏在宽大的衣袖中,露出黑黝黝的枪口,如果金刀不能凑效,那就只能用枪了。 老虎要伤人,必须越过前面的掩体,再往前冲过一段距离,才能接触到二人,这段距离刚好适合手枪的射击。 那老虎倒也聪明,回走一段距离后,忽地掉转虎头,发力狂奔而来,在距离掩体一丈左右距离的时候,猛地向前一窜,腾空而起,直朝宋行扑来。 “去死吧!”宋行一直盯着老虎,见它飞扑而至,算好距离,松开机关,竹杆快速弹回,重重地击打在上方的竹筒上。 “嗖!” 那竹筒推着黄金刀在间不容发之即没入那老虎的咽喉,紧接着一道银光长驱直入,匹练般地没入虎头,枪尖自另侧穿出,点点鲜血自枪尖滴下,血红血红的。 与此同时,一柄乌漆麻黑的猎叉闪电般地激射而至,插在老虎的右颈,鲜血狂喷,在火光中显得特别的触目惊心。 电光火石间,便有三柄利器从不同的角度没入老虎体内,这老虎纵算有十条命都是禁不住扛的,随着银枪抽出,顿时从空中跌落,重重地跌落在地上,溅起满天的尘土。 杨再兴收回银枪,火光照在他的脸上,显得特别的英武神气,他的眼睛没有盯着宋行,而是盯在那个从黑暗中缓缓走来的身穿兽皮的青年人。 完颜兀鲁一见那人,如燕子掠水一般飞扑过去,极尽委屈地道:“四哥,你终于来了!” 来人正是完颜阿骨打的四子,人物四太子的完颜兀术,只见他铁青着脸,对着惊鼓起魂未定的完颜兀鲁冷哼一声:“胡闹!” 完颜兀鲁没有说话,对他扮个鬼脸,拉起完颜兀术的手臂,便朝这边飞奔过来,她要以最快的速度将宋行介绍给自己最敬重的四哥。 宋行也没料到杨再兴会追踪至此,从掩体后面走出来,不无惊异地道:“杨兄,你怎么来啦?” “我是寻着马迹来的,还好来到及时。”杨再兴在说这话的时候,忽地看见老虎咽喉处的黄金刀,又笑笑道,“就算不及时,宋兄也是有惊无险。” 此时,完颜兀术也朝这边走过来,也看到老虎咽喉处的黄金刀,再看看眼前这个还没长大的文弱书生,最后将目光落在那些掩体上。 见这些掩体看似随意摆置,但总觉得哪儿不对劲,但哪儿不对劲,自己又说不上来,不知不觉竟在那儿看得呆了。 宋行见状,对着杨再兴一打眼色。 杨再兴会意,根枪横扫,顿将那些掩体扫得乱七八槽,“宋兄,你真以为用这些破竹筒能挡住猛虎?还好有这位姑娘的黄金刀,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这儿只有宋行跟完颜兀鲁两人,这黄金刀不是宋行的,自然是那位姑娘的,来到老虎旁边,伸手将黄金刀拔出,递给完颜兀鲁。 完颜兀鲁从腰间解开一块绸布,将刀上的血迹擦试干净后,这才将黄金刀插入刀鞘。 完颜兀术来到宋行的面前,将手横放在胸前,身体略微前倾,说道:“完颜兀术,不知两位如何称呼?” 宋行对着他拱拱手,笑道:“在下宋行,这位是白马银枪杨再兴。” “好功夫!”刚才在黑暗中,完颜兀术亲见杨再兴出手,对他的枪法当真佩服得五体投地,宋行刚一介绍完,他便在那儿称赞。 “好说好说,完颜兄的武功同样不赖!”刚才完颜兀术的那一叉,同样劲大力沉,不可小窥,杨再兴这话倒也没有恭维的意思。 说话间,吴虎扛着擂鼓瓮金锤,马扩提着弓快步来到场中,见宋行安然无恙,这才长长的舒口气。 第四十八章 英雄的待遇 女真人善骑射,从来都崇尚英雄,宋行杀虎的事前后不到半个辰,便传遍整个会宁府。 一个连鸡都不能杀的人,竟然能杀虎,这事在普通的老百姓眼中就是传奇般的存在,不论是大人小孩,都以目睹宋行为快。 整整一天,宋行就像被关在笼子里的猴子,在被人观赏的同时,还要接受别人的指指点点。 而完颜兀鲁就站在他的旁边,对着前来观看的乡邻笑脸相送,笑脸相迎,直到晚上才发现,自己的脸部肌肉,竟然完全僵硬。 会宁府军中大帐,吴乞买铁青着脸,坐在中间喝着闷酒,宋行杀虎这件事,在他的心里产生的压力是巨大的。 完颜兀术坐在下首,正啃着羊腿,两人很长时间都没有说话,一直这样静静地坐着,无聊地吃着东西。 直到一坛酒喝尽,吴乞买这才放下酒碗,他到现在都不相信事情的结局,“兀术,你跟我说实话,这虎真是那文弱书生杀的?那个什么杨再兴真能一枪贯穿虎头?” 完颜兀术心情也很沉重,闻言点点头,很肯定地道:“没错,这虎的确是宋行杀的,而那杨再兴的武功的确深不可测,据说此人乃是金刀无敌杨业的后代,还有那个马扩据说是南朝的武举,那个叫吴虎的小孩,手执擂鼓瓮金锤,重逾千钧,这些人都不是善茬呀!” “嗯……”吴乞买长长地呼口气,神色显得有点凝重,“南朝送来的国书我都看了,真是狮子大开口呀,看他们这次选派的人员,一来是真为谈判,二来也是在向咱们示威。” 完颜死术沉吟道:“高庆斋曾说过,辽国之所以强大,而且一直压着南朝,就是因为有燕云这些汉地,还有那些汉人,这就像是悬在南朝头顶上的一把利剑,随时威胁着南朝。” “那依你的意思咱们该如何处理?”吴乞买端起酒碗,凝视着这个草原上的第一勇士,征询着他的意见,“他们现在要的地方,都是兵家必争之地,对咱金国何尝不是至关重要?” 完颜兀术目光坚毅,神色冷峻,接过他的话道:“所以,依小侄的意思,咱们先不必跟他们谈判,等咱们尽起金国之兵,收复这些汉地之后,手中便有谈判的筹码。” “这事关系重大,我也不敢擅作主张,皇上正在上京休整,要不把这些南朝使者送往上京,让他们跟皇上面谈?”吴乞买喝掉碗中酒,说出他心中的想法。 “如此甚好!”完颜兀术沉吟道,“听闻辽帝正避难中京,待军队休整完毕,必将直取,我亦准备到上京向父皇请命,这护送使者的任务就交给我吧。” 完颜兀术虽然号称草原上第一勇士,但因其年幼,在前期的攻辽战争中,并没有参与多少,也没什么功绩,如今是磨拳擦掌,跃跃欲试,在这乱世之中大展身手。 完颜吴乞买点点头,同意完颜兀术的意见,“虽然上京已被攻破,但仍有零星的辽人聚队反抗,一路上要多加小心。” 叮嘱完后,又命令亲随去报知马政,让他们做好第二天开拔的准备,马政得知要去上京,连夜让张毅他们将行礼收拾妥当,只等完颜兀术的命令。 宋行的东西用不着收拾,虎子早就为他代劳了,自己乐得清闲,闲来无事,便早早地钻到帐篷睡觉了,这一觉睡得很沉,直到第二天清晨虎子过来叫他吃早餐这才起身。 早餐很简单,每人就是喝一碗羊肉汤,随后便整顿行装随着完颜兀术向上京进发,刚走出十里地,便见完颜兀鲁骑着快马疾追而来。 完颜死术眉头微皱,又是一句胡闹,便没见说别的,完颜死鲁同样报之嘿嘿一笑,也没理他,径直来到宋行的马前,“小南蛮,你们这是去上京吗?我陪你们一起去。” 这完颜死鲁是完颜阿骨打的女儿,金国的长公主,因为她的腰间长年挂着一个金铃,走起路来叮叮铛铛的,民间就叫她金铃公主。 马政自打来到会宁便被人凉在一边,正愁找不到突破口,见她自愿相陪,正是求之不得,当即笑笑道:“如此就有劳金铃公主。” 马政是这次使团的正使,在称呼上自然要比宋行他们客气许多,完颜兀鲁嘻嘻一笑,没有理会马政,而是跟宋行并马而行。 在这群人中,马政他们都是武将,只有宋行跟王环是文人,但王环自小在燕地长大,后随其父王师中投奔大宋,虽不能说上马杀敌,但骑术还是有的。 而宋行则是真没骑过马,从登州过来,骑马数天,屁股到现在还疼。 完颜兀鲁见他骑马的样子颇觉好笑,很是别扭,童心一起,探手就将宋行拉过来,一脚踢在宋行那马的屁股上。 那马吃痛,一声嘶鸣,甩开四蹄,转眼便跑得不知去向了。 完颜兀术回头见她两人共乘一骑,嘴里又是一句胡闹,却没有去管她,自顾前行,女真族人性格豪放,对男女授受不亲之类的并没有那么看重。 反倒是宋行被完颜兀鲁这样半抱着,心里总觉得有点别扭,特别是那马一颠一簸的,不时撞在身后还没有发育完全的小笼包,总觉得有种怪异的感觉,“小姑娘,放我下来。” “放你下来?你的马都跑不见了,难不成要走路去上京?”完颜兀鲁格格娇笑,非但没有把宋行放下来,反而抱得更紧了。 吴虎有脑瓜子有点愣,听完颜兀鲁这样说,有点不解风情地纵马上前道,“哥,要不你乘我的马,我走路?” 完颜兀鲁双眼一翻,狠狠地瞪他一眼,没好气地道:“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别在这儿瞎搅和!” 吴虎搔搔脑袋,自己明明是好心,咋就变成瞎搅和呢? 马政看在眼里,笑在心里,他虽是武将出身,却是人精中的人精,如今的金国傲慢无礼,无形中宋行便成为他们惟一的突破口。 见虎子在那儿愣头愣脑地瞎搅和,当即冲他招招手,“虎子,过来,陪我一起走!” 完颜兀鲁觉得跟大家一起,慢吞吞的颇觉无聊。 双腿一夹马腹,那马一声嘶鸣,电闪而出,带着二人绝尘而去,远远听到完颜兀鲁的笑声,“四哥,小妹先行一步,到上京等你们!” 完颜兀术见她如此任性,沉喝道:“胡闹,回来!” 完颜兀鲁又是格格地一声娇声,非但没有回来,反而快马加鞭,“小南蛮,咱们不跟那些纠纠武夫一起,一身的臭味,熏得连饭都吃不下。”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宋行真是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远远看见杨再兴提枪跟在后面,就是不靠前,真有种跟他划地绝交的冲动。 第四十九章 姑娘的心思 不愧是草原上的儿女,完颜兀鲁的骑术真心不错,两个时辰的风驰电掣,便将大部队远远地抛在身后,只剩下杨再兴一个小白点远远地跟着。 只是苦了宋行,全身就像要散架似的,加上北方的深秋已经很寒冷,自己挡在前面,冷风在脸上刮过,就跟刀割似的,“小姑娘,你能不能停下来,咱们休息一阵子?” “好呀!”完颜兀鲁甜甜一笑,纵马驰上山岗,将马勒住后翻身下马,跟着将宋行扶下马背,也没把马拴住,而是任由它自行觅食。 如此疯狂的奔骑,宋行还是第一次,此刻只觉得腰酸背疼腿抽筯,下马后,便躺在草地上一动都不想动。 完颜兀鲁的精神却是非常的好,开心写在脸上,蹦蹦跳跳的一点都不觉得累,从背上取下弓箭,笑道:“你在这儿好好休息,我去射两只大雁回来。” 大雁的老家在西伯利亚一带,每年的秋冬季节,便会成群结队的向南迁飞,现在是深秋九月,正是大雁南飞的季节,完颜兀鲁说要打雁,还真不是件难的事。 前后不过盏茶功夫,便提着一只大雁回来,随后又找些枯枝枯草生上一堆火,将这些雁拔毛去脏后穿在树枝上,放在火上炙烤起来。 完颜兀鲁打猎的本事不错,但烧烤技术明显不如宋行,烤出来的大雁总有股糊焦味,当然,现在的宋行只想好好地躺在草地上舒展身体,根本就没那个心思去烧烤美味。 待大雁烧烤好后,完颜兀鲁将大部份递给宋行,而她自己则只留下小部份,宋行见杨再兴停留在不远处,招手叫他过来,但那家伙只当没看见,自顾吃他的干粮。 两人的胃口都不大,一只大雁都没有吃完,宋行想将剩下的留下来,但完颜兀鲁却觉得没必要,如果想吃的时候,她去射就成,如果宋行嫌她烧得不好,也可以自己动手。 宋行有午睡的习惯,此刻正值晌午,太阳照得人暖洋洋的,也懒洋洋的。 完颜兀鲁从马背上取下包裹,从里面掏出一件皮袄披在宋行的身上,而她自己则坐在宋行的旁边,咬着青草,看着他熟睡的样子,轻轻地哼起歌谣。 午睡的时间并不长,宋行很快便在酥酥痒痒的感觉中醒来,刚睁开眼睛,便看见完颜兀鲁那张笑眯眯的脸,还有她手中那根毛毛草。 见宋行醒来,丢掉手中的毛毛草,笑盈盈地道:“小南蛮,咱们得赶路了,再不走的话,四哥他们都追上来了。” 宋行坐起身来,朝后看看,果见天空中飘扬着尘土,在他心里还真不想跟完颜兀鲁单独同行,懒洋洋地道:“他们追上来更好,我刚好有事跟他们商量。” 跟他们商量那是借口,完颜兀鲁虽然天真,但却不笨,一声忽哨,那小红马便甩开四蹄跑到近前。 完颜兀鲁格格一笑,抓起宋行便将他甩在马背上,跟着翻身上马,继续前行,“小南蛮,你是不是不喜欢跟我单独同行呀?” 宋行没有理她,也没跟她讲道理,有时候跟女人讲道理那是非常麻烦的一件事,完颜兀鲁见他不吭声,又格格笑道:“不管你喜不喜欢,反正我喜欢。” 一路走来,也没见什么像样的乡镇,稍微繁华一点的地方,就是草地里多几座帐篷,晚上住在牧民家里,吃的是涮羊肉。 完颜兀鲁的精神特别的好,吃过晚饭后,还跟牧民们烧起一堆火,大家围着那火跳来跳去,充满着欢歌笑语。 赶一天的路,宋行只觉得整个身体就像要散架似的,就算有心思跟他们唱歌跳舞,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得爱惜自己的身体。 杨再兴仍然没有跟他们靠近,而是住在隔帐的牧民家里,宋行真想上去狠狠地踢他两脚,但见他风餐露宿一路都是为自己,又觉得心里有点不忍。 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点,鸡蛋碰石头的事,自己是说什么都不会去做的。毕竟以杨再兴那钢筋铁骨,自己去踢他,跟踢铁板没啥区别,受伤的只会是自己。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完颜兀鲁便早早起床,为宋行准备好早餐,宋行望着眼前满满的一碗羊肉汤,苦笑道:“这早餐能不能换点别的?” 这段时间他天天吃羊肉,很不习惯那种膻味,开始慢慢地怀念起田横山的野菜味来。 完颜兀鲁见他有些不开心,解释道:“我知道你们南朝人都喜欢吃米饭,只是这牧民家里没有,我都问过好几家了。” “问过?”宋行放眼打量四周,见这帐篷里除几件野兽皮外,可以说是啥都没有,心里也在暗暗感叹,这袁老爷子为何不早生千年? 完颜兀鲁见宋行在那儿叹气,又接着说道:“小南蛮,你放心,这些牧民家里虽然没粮食,但在军营里是有的,等咱们到达临潢府,我天天给你做白米饭吃。” 宋行笑笑,没有就这个话题继续下去,在这个吃白米饭都是奢侈的年代,很多时候都是无话可说。 将碗中的羊肉汤喝掉后,掀开帐篷,却见杨再兴早已起身,正在远处涮他的马,见宋行出来,只是冲他笑笑,并没有过来。 宋行虽然很不习惯跟完颜兀鲁同乘,但在完颜兀鲁这个草原公主面前,自己的力量还真是有点微不足道。 如果不想自己像昨天那样被完颜兀鲁扔上马背,那就识实务一点,自己上马,这样看上去,至少体面点。 都说习惯是养成的,完颜兀鲁确信宋行已养成一个好习惯,心里极为高兴,翻身上马,将宋行抱得紧紧的,在他的耳旁轻轻地道:“小南蛮,我只想这样抱着你,抱你一辈子。” 对完颜兀鲁的直言表白,宋行没有回应,也没法回应,未来的路实在太长,长到他自己都没法把握,长到他根本就没法给出任何回应。 两人就这样晓行夜宿,越往后走,就越显得荒凉,刚开始还能见到牧民,还能看到牛羊,晚上还能在牧民家借宿,如果不累的话,还能围着火跳上那么一圈。 但现在,别说是人,连天上的大雁都只是零零散散的飞过,好几次完颜兀鲁要弯弓射雁,都被宋行阻止了,它们已经够孤单了,自己又何必再制造更多的孤单? 此刻的宋行,虽然还没见证战争,却已闻到战争的味道。 第五十章 赤血黄沙 辽上京位于内蒙古东林镇,初名皇都,后改名上京,并设临潢府。 临潢府由汉城跟皇城组成,城墙由黄土夯成,看上去像个“日”字,汉城在南,皇城在北,完颜阿骨打住在北面的皇城。 完颜兀鲁来到皇城后,并没有立即去找阿骨打,而是兑现她的承诺,跑到军营为宋行煮上大锅白米饭,对完颜兀鲁来说,能让宋行吃饱饭比什么都重要。 宋行吃完饭后,虽然有完颜兀鲁这层关系,却没有直接去见完颜阿骨打,毕竟这次出使金国的正使是马政,他得等马政,这是礼仪,他得遵守。 马政跟完颜兀术是下午才到的,因为事先有人通报,住处早已安排好,该有的东西都有,他们只需要放下行礼便可入住。 联合谈判是大事,完颜兀术不敢耽搁,简单地洗漱后,便带着国书来面见完颜阿骨打。 如同预想中的一样,完颜阿骨打的脸色很不好看,对马政的到来明显有成见,“这南朝人也太过无礼,如此国事谈判仅派一个登州钤辖前来,这不是藐视我大金国吗?” 翻看国书,完颜阿骨打的脸色更是难看到极点,交给宗翰、宗望等人传阅,大家一看内容,顿时引起众将官的强烈不满。 完颜宗翰上前两步,“咱们已攻下上京,不日将直取中京、西京,不需要他南朝助力,便可以获得燕京之地,这和谈不谈也罢。” 完颜宗望亦道:“等我大金灭掉契丹,尽收辽国之地,进可杀,退可守,他日若想南拓疆土,则可尽起南京、西京之兵,分两路进取南朝,以南朝兵马之怯懦,何以挡我军?” 一直没说话的完颜兀术此时也附和道:“两位哥哥说得没错,平、营、滦之地,山势起伏,向为兵家必争之地,如果我大金国失却这些地方,必将退出长城以北,他日再与南朝交锋,必处于被动之地。” 不管是完颜宗望、完颜宗翰还是完颜兀术都是好战之人,更何况现在的大金国正如日中天,兵力强盛,攻打辽国,如同摧枯立朽一般。 战场上的节节胜利,就如同一剂剂兴奋剂,将这些人的野心催爆到极点。 完颜阿骨打自幼习汉文,接受汉文化,从来都不敢小瞧南朝,见他们个个被战争的胜利充昏头脑,神色间也显得凝重起来。 “大宋国四面临边,拥兵百万,若无战力,早为他国吞并,岂能强大如斯?更何况他与辽国早结为兄弟之邦,如果咱们不与之结盟,他转而支持辽国,对咱们的攻辽计划也多有阻滞。” 此言一出,大家都面面相觑,都觉得完颜阿骨打的话很有道理,大金国立国以来,之所以势如破竹,那就是南朝人作壁上观所致。 以南朝的人口,以南朝的经济,如果转而支持辽国,后果还真是难以承受,至少不是目前的大金国能承受的。 大家商议来商议去,都没有一个具体的结果,最后还是按照完颜斜也的意思,把这事先放放,等大军攻下中京并西京再说。 对完颜斜也的折衷之法,完颜阿骨打是赞成的,只是苦了马政,大家辛辛苦苦地从会宁赶到上京,结果还是落得个不闻不问。 作为这个使团的正使,马政首先沉不住气,将大家召集到一起,说道:“这金国人到底什么意思?在会宁时把我们晾在一边还情有可原,可如今咱们来到上京,他们的皇帝竟然连见都不见?” 宋行推推鼻梁,慢悠悠地道:“不是他们不愿见,而是他们也没有商量出个结果来,让出燕云十六州,咱们已在割他们的心头肉,更何况是五代以来的所有汉地?” 马扩随即附和道:“宋兄说得没错,这些地方都是战略要地,可进可退,既连着物宝天华的大宋,又连着肥沃的草原,他们不舍得也在情理之中。” “话虽如此,但咱们也不能这样干坐着,那个金铃公主不是挺看重宋兄吗?不知宋兄能否通过金铃公主去面见金国皇帝,把咱们的意思传达传达。”王环看着宋行,说出马政心中的想法。 “传达什么?”宋行斜眼看着王环,似嘲非嘲地道,“莫非以王大人的意思,咱们抛开国书,按前番双方的既定协议来谈?” 王环也没料到宋行会当面冷讽他,脸色虽然有点难看,但一想到谈判大业,只得放低身段,接着他的话道:“你的猜测没错,本官正是这个意思。”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咱们何必千里迢迢跑到这儿来,咱们又何必在登州府大费周章的训练武士?”对王环未谈先妥协的立场,马扩第一个不同意。 马政轻轻地端起茶怀,轻轻地呷口茶,缓缓地道:“既来之,则安之,他们既然没有商量妥,那咱们就不要自行设置底线,以误官家的大事。” 完颜阿骨打他们没有商量出结果,宋行他们同样没有形成统一意见,双方都这样耗着,直到完颜兀鲁过来找宋行,说是完颜阿骨打要单独见他。 关于谈判之事,宋行有自己的底线,这点马政很放心他,而王环仍然坚持他的意见,希望宋行在面见阿骨打的时能考虑考虑。 完颜阿骨打五旬上下,慈眼善眉的背后含着一股令人难以抗拒的威严,端坐上首,见宋行进来,冲他微微一笑,“宋公子,请到旁边坐下吧。” 宋行没有客气,按照女真人的礼节,将手放在胸脯对着完颜阿骨打施上一礼,随后跟完颜兀鲁坐在阿骨打的下首,再往下就是完颜宗望,完颜宗翰等人。 完颜阿骨打对着宋行好一番打量,最后凝视着他道:“果然是英雄出少年,没想到宋公子小小年纪竟能猎杀猛虎,真让人刮目相看呀。” “猎杀猛虎算不得本事,攻城掠地,赤血黄沙,才是大丈夫所为。”面对眼前这个头顶着天,脚踏着地的盖世英雄,宋行说出了自己心里最想说的话。 “果然是豪气冲天,好!”完颜阿骨打目注宋行,发出心底最真诚的赞美,“你们送来的国书,我们都传阅过了,朕在这儿倒是想问问,你们如此狮子大开口,凭的是什么?” “凭的自然是千千万万像宋行这般的大宋子民,凭的是这千千万万的大宋子民可以为这个国家抛头颅,洒热血的盖世豪情。”宋行回答得铿锵有力,不卑不亢。 “好,说得好!”完颜宗望首先赞喝起来,随后语锋一转接道,“攻城掠地,赤血黄沙,才是大丈夫所为,这是宋公子说的,我倒是想问问,你一介书生,如何攻城掠地,赤血黄沙?” 宋行微微一笑,胸有成竹地道:“听闻皇上正秣兵历马准备攻打中京,宋某不才,想兵不刃血拿下中京,作为这次谈判的见面礼,不知诸位意下如何?” 第五十一章 狐假虎威 “哈哈哈……”完颜宗翰忽地一阵大笑,好半晌才止住笑声,冷冷地道:“小娃儿不知天高地厚,也不怕风大闪到舌头,你们在大辽境内没有兵马,拿什么去攻城掠地?” 完颜宗翰是完颜撒改的长子,拥立完颜阿骨打称帝,南征北战,立下赫赫战功,在大金国是仅次于完颜阿骨打的实权人物。 很明显,他既没把宋行当回事,更没把宋行的话当回事。 完颜兀鲁对宋行的印象那是极好,容不得他受半点委屈,见完颜宗翰对他如此轻视,心里也觉得不是个滋味,刚想站起来据理力争,却被宋行拉回到座位。 “一个小小的中京,又何须大队兵马?此番使金,含宋行在内,总共有十几个随从,人数足矣!”宋行的嘴角挂着笑,说得很自信,也很淡然。 “噗!” 完颜兀术正在喝酒,一口没忍住,顿时喷得满地都是,上次杀虎时,宋行的布阵他看过,虽说独具匠心,但凭此就说他能攻打中京,那就不是一般的狂妄了。 完颜宗翰正端起酒碗准备喝酒,闻言复将酒碗重重地放在桌上,嘿嘿冷笑道:“说我粘罕狂,没想到这世上还有比我更狂的人,小娃儿,如果你真能拿下中京,一切好谈!” 完颜兀鲁见他们话赶话的说到这个份上,急得连眼泪都是掉下来,十几个人去攻打中京,那不是攻城掠地,那是送死。 对宋行的狂妄之语,完颜阿骨打同样皱起眉头,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这中京如果真那么好打,他早就挥师南下了,何必在此浪费时间? 深深地吸口气,双目凝视着宋行,缓缓地道:“军中无儿戏,话可不是随便说的,如果宋公子觉得有难度,朕倒是可以派兵协助。” 宋行淡淡一笑,不以为然地道:“当日皇上亲征,曾让赵大人观摩贵国人是如何打仗的,我大宋乃礼仪之邦,来而不往非礼也,宋某不才,也想让贵国人看看我们宋人的本事。” “好一个来而不往非礼也,看来这次你们真是有备而来,不过,上京到中京有六七百里路,朕是没法观摩你如何打仗了,不过朕的大将军倒是可以。” 夺取中京,原本就在完颜阿骨打的计划内,宋行提出倒也合他的心意,“完颜类室,命你带五千精骑兵,随宋使前往中京,只可观战,不可助战,如果宋使打不下来,另行定夺。” 完颜兀术此次前来上京原本就为请战,眼见皇上点兵,当即起身请战道:“皇上,本次儿臣愿意追随粘罕前往中京。” “好,宝刀终究要出鞘,你是我们草原的第一勇士,也应该上战场杀敌立功了。”对完颜兀术的出战请求,完颜阿骨打感到非常欣慰。 事情既然定下,留在这儿也没什么必要,当即起身告辞,完颜兀鲁想跟着,却被宋行打发回去了。 回到住的地方,却见马政、王环、马扩以及杨再兴他们都心事重重地坐在自己的房间,见宋行回来,马政还没等他喝口茶水,便迫不及待地问起会见的情况。 当宋行将面见阿骨打的情景向众人一说,王环直接不淡定起来,手中的茶杯顿时跌落在地,打得粉碎,不满地道:“宋行,这么大件事你为何不与咱们商量商量?如果真凭咱们十数人便能拿下中京,那咱们还千里迢迢跑到这苦寒之地干什么?” “不是咱们,是我们!” 宋行的神色显得有些冷嘲的意味,“马大人跟王大人是这次出使的正副使,你们得留在上京,等候消息,马兄弟武功高强,留在这儿保护你们,其他的人则跟我走。” 马扩摇摇头道:“两国交兵不斩来使,更何况咱们是跟金国结兄弟之盟,所以家父跟王大人留在这儿必不会有危险,咱们都是从登州府出来的兄弟,自然是同生共死。” 马政亦点点头道:“扩儿说得没错,咱们这次使金坐的是同一条船,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多个人就多份力量,宋行,你就让他去吧。” “大人,宋行疯了,难道你也疯了?攻打中京,岂可儿戏,你让马扩前往,这不是把他往里死送吗?”王环有点发急,他跟马扩同称蓬莱三公子,相互间还是有些感情的。 “瓦罐不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前亡,谁让他是我马政的儿子呢?” 对王环的担心,马政不以为意,“再者,能不能打下中京,我马政不知,但有一点,如今的辽国就是惊弓之鸟,此番攻打中京,如果方法得妥,也并非全无可能。” 宋行见马政分析问题独到,自己之所以敢于攻打中京,看中的就是这点,更何况在他的记忆中,金国攻打中京时,根本就没有发生什么大战,这就是他此次攻打中京的底气。 更何况在紧随他们的,是完颜娄室的大军,这也就是传说中的狐假虎威,宋行利用的不过是完颜娄室的赫赫威名。 杨再兴出身将门,将手中银枪一摆,很干脆地道:“沙场征战地,马某裹尸还,咱们既然来到金国,岂能再畏生死?宋兄弟,我是你找来的,你说打咱就打,至于生死,各安天命!” “好,不愧是杨家将的后代!”宋行先是对杨再兴一番称赞,随后对王环道,“王大人,咱们从登州府身怀国书来到金国,一路上可曾有过礼遇?” “你这是明知故问!”王环的神色有些难看,自打来到这金国,无论君臣,对他们都是爱理不理,爱谈不谈的。 宋行点点头道,继续说道:“咱们这次来到金国,所见所闻,这些金国的老百姓虽说不上民聊生,但也极度贫寒,跟我大宋王朝相差何止道里计,但为什么他们看不起我们?” 王环本来就是燕地长大的汉人,这些游牧民族为何看不起汉人,他当然知道一些,因为在这些普通的老百姓眼里,看不到宋朝文化的先进,他们看到的只是宋朝人的懦弱,而没有看到流淌在骨血里的那份尚武精神。 沉思半晌,这才抬起头来道:“他们看不起我们,那是他们的无知,他们把我们的谦卑恭让,温文尔雅,看成了懦弱,殊不知我们汉人也曾出过汉之去病,唐之李靖!” 宋行也没料到王环这个白面书生也能说出这番话,当即接道:“所以,这场仗我们必须打,不但要打而且要打得精彩,我们要让这些女真人看看,我们是来结盟的,而不是来乞盟的,我要让他们明白,如果不跟我们结盟,损失的只会是他们金国,而不是我们大宋!” 战争是政治的延续,马政虽然没听过这句话,但道理他是懂得的。 宋行刚才这番掷地有声的话可谓说他到的心坎里,当即一锤定音,“这件事就这么定了,这场仗既然是宋行提出来的,怎么打就由宋行来指挥吧!” 第五十二章 出征 宋行将人都召集到大厅,将自己的想法跟他们都说了,然后目注着张毅他们,缓缓地道:“这次去攻打中京,生死难料,如果大家都不愿意跟随,我宋行不强求。” 张毅走上前来,双手抱拳,单膝跪倒在地,沉声道:“公子,张毅是个粗人,不会说话,但有句话我得料在这儿,我张毅生是公子的人,死是公子的鬼,公子让我上刀山,我绝不下油锅。” 猴子等人见张毅跪下,纷纷抱拳道:“公子,我们的命都是你的,以后,不管你去哪儿,咱们都跟着,谁要敢跟公子耍心眼,我第一个捅了他!” 面对眼前这帮热汉子,宋行的心也是莫名地感动,“既然大家都执意追随我宋行,那咱们以后就是生死与共的兄弟,打中京不是件容易的事,咱们还得好好地合计合计。” 马扩对宋行有着病态般的信任,闻言淡然一笑,“宋兄既然敢在完颜阿骨打面前夸下海口,想必心中已有对敌之策,这儿也没外人,说来听听,咱们都听宋兄安排。” 宋行无奈地耸耸肩,很实诚地道:“对敌之策我还真没有,我只知道这仗咱们必须打,而且咱们还得赶在完颜类室的前面打,不能让金国人看咱们的笑话,否则咱们的谈判就是镜中花,水中月!” 马扩沉吟道:“从上京到中京有六七百里路,完颜类室带着大部兵马,就算他们轻装简骑,每天的行军也不会超过五十里,而咱们快马加鞭,每天跑百五十里肯定没问题,这样算来,咱们可以提前七八天到达。” 一直没说话的杨再兴试探着道:“问题在于咱们到达中京后,这仗应该怎么打,直接攻城是肯定不行的,就算咱们打下城门,也没人把守,更别说城内百姓的安抚,更是没人手。” 宋行微微一笑,随口吟道:“挽弓当用强,用箭当用长。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杀人亦有限,列国自有疆。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马扩慢慢地咀嚼着这句话,忽地心神一跳,神色间显得颇为兴奋,“听说辽帝耶律阿果正避难中京,莫非宋兄想擒住他?” 宋行习惯性地推推鼻梁,开玩笑地道:“如果他不跑的话,咱们未必擒不住他!” 杨再兴晒然一笑,“金辽大战数年,如今的辽国已如惊弓之鸟,从上京到中京,不知有多少斥候往来其间,这完颜娄室的兵马一动,估计耶律阿果早跑得连影都没了。” 宋行知道杨再兴说的是实话,因为在他仅有的历史知识中,知道辽上京之战后,接下来的中京之战根本就没打,守城的将军连金兵的影子都没见到,便焚城而逃了。 这也是宋行为何敢说用十三人取中京的底气所在,不管这辽国将领有没有逃,但至少可以证明此人绝非耶律大石那样的善战之才,而是一个贪生怕死的草包。 对自己的判断失误,马扩倒也没放在心上,接着说道:“如果不是辽帝耶律阿果,那就一定是中京留守耶律白斯。” “耶律白斯?”宋行对这个人没什么印象,不由自主地追问起来。 马扩点点头,很肯定地道:“没错,就是这人,据说金兵攻打上京时,耶律阿果曾令此人率三千兵马驰援,只是此人行军拖拖拉拉,还没走到一半,上京便失守了。” “果然是个草包!”宋行心里暗想,随后叫过猴子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猴子,我交给你个任务,你连夜出发,先去中京打探消息,我跟马兄、杨兄明日出发。” 这是宋行第一次安排任务,猴子根本就没想到会落在自己身上,顿时欢喜得了不得,“谢谢公子,猴子就算拼却这条老命,也保证完成任务。” 宋行敲敲他的猴头,正色道:“你这是打探消息,只有活着才能完成任务,虽然上京已被金国占领,但这一路都是辽国的地盘,路上千万小心。” “公子尽管放心,猴子这条命是公子的,没有公子的命令,谁都拿不走。”说完之后,转身走出房间,到厨房拿些干粮,便骑马上路了。 中京是什么情况,大家并不熟悉,再商量下去也只有徒耗精力,等猴子走后,便吩咐张毅将马匹照顾好,该带的行礼准备好,尽量轻装简出。 随后带着虎子来到汉城,这儿有个中药铺,买些八角桂皮之类的中药材,随后又来到牧民家里,买些生牛肉,生姜大蒜什么的。 回到住处,宋行提着这些东西来到厨房,让吴虎守在门口,不让其他人进来,自己亲自动手,将这些牛肉全部制作成牛肉干,每人一包,以备不时之需。 弄完这些,天色渐渐变暗,吃过晚饭后,大家便各自回房睡觉,第二天一早,就在大家整装待发的时候,完颜阿骨打亲自来送行,说完几句鼓舞人心的话,喝一碗壮行的酒。 客套话也没多说,大家翻身上马,杨再兴提着银枪在前开路,紧随其后的是张毅,宋行走在中间,而吴虎则提着他的擂瓮金锤紧随其后。 虽然这次的指挥使是宋行,但无论是杨再兴还是马扩都在私底跟吴虎打过招呼,不管战场的情况如何变化,他都不能离开宋行左右。 跟在吴虎后面的则是冒雪浪花等人,再往后就是马扩,他的兵器也是枪,跟杨再兴的银枪不同,他的枪是那种普通的大枪,就是白蜡杆上加个枪头的那种。 大家风驰电掣,刚出临潢府,便见完颜兀鲁穿着汉人的衣裙,骑着她的小红马站在高高的山岗上,大漠的风沙吹得她的衣裙飘舞,长发飞扬。 见着宋行出来,也跟着策马从山岗上冲下来,来到宋行的身旁,大声说道:“小南蛮,我跟你们一起去中京。” “傻丫头,你没发烧吧?知道我们去中京干什么吗?别在这儿胡闹,你跟我回去!”宋行没有买她的帐,只是不停地催促她回去。 完颜兀鲁很倔强地道:“我就知道你们不愿意我去,所以昨天晚上我就跑出来了,我告诉你,小南蛮,你愿意也好,不愿意也好,我跟定你了。” 说到这儿,语锋忽地一转,不无刁钻地道,“如果你不愿意我跟着,那我就一个人走,如果在路上出什么事,都是你害的。” 第五十三章 战争的苦难 对完颜兀鲁的刁钻,宋行只是淡淡一笑,完颜娄室的大军就跟在他们身后,前后相距不过三五天,如果连这几天他们都撑不过,那这仗就不用打了,集体跳海得了。 赶路的速度比原计划中要慢,等他们赶到中京时,已是第六天的下午,随着金兵的铁蹄渐渐逼近,中京城的气氛显得特别的压抑,进出城的盘查也相当的严格。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宋行还不想那么快就打草惊蛇,跟众人略一商量,便决定先不进城,而是来到城南郊找处废弃的农家住下。 战争还未来临,但战争的苦难已处处凸显。 普通的老百姓他们没能力去改变战争,他们惟一能做的便是逃避战争,舍弃自己赖以生存的地方,带着微薄的资产拖家带口到陌生的地方谋求生存。 在战争面前,他们能求的也仅仅是生存。 望着眼前十室九空,家徒四壁的农家院落,宋行的鼻头感到酸酸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一句话,“为什么我的眼睛常含泪水,是因为我深爱着脚下这片土地,深爱着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们。” 宋行曾经以为这句话很矫情,当他真正面临眼前的一切时,突然明白这句话的深层含义,突然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很重,重逾千钧。 完颜兀鲁见宋行的精神不是很好,只道是他连日赶路疲劳所致,并没有体会到宋行心里微妙的变化,毕竟宋行跟他们不同,宋行是文人,他们是武将。 将旁边的卧室收拾整洁,将宋行拉进来道:“小南蛮,这是你住的地方,我已经帮你收拾好,如果你真觉得累,就先睡会儿,等吃晚饭的时候再叫你。” 宋行摇摇头,来到院落前的土岗,眺望着远处的中京城,城门处,陆陆续续地有人背着大包小袋,赶着牛车马车,拖家带口地朝西逃难。 城内到处都有火光,浓烟四起,遮天盖日,给原本压抑的中京城平添一股阴森的气氛,也给宋行的心头压上一块巨石,因为他突然想到花园口,想到战长沙。 根据事先约定好的信号,猴子很快便找到宋行的落脚处,还来不及喝上口热茶,便向宋行汇报起中京城的情况:“到处都在放火,到处都在逃离,到处都在哀嚎。” 说到中京的无绪与混乱,猴子的眼里含着泪水,“那些达官贵人根本就不管平民百姓的死活,只顾着自己逃命,自己逃命也就算了,临走的时候,还不忘放把火。” 宋行沉沉地叹口气,道:“这些情况我们在城外都已看到,说说重点吧,中京城里现在有多少兵马,还有他们的将官是谁?” 猴子端起茶桌上的茶壶,连喝三杯后这才说道:“辽帝耶律阿果早在半个月前就已跑到西京,现在中京城的大小事务都是由中京留守耶律白斯在主持,不过……” “不过什么?把你的所见所闻都说出来吧,别在这儿吞吞吐吐的。”马扩显得有些不耐烦,在那儿催促道。 猴子再度端起茶杯,喝口茶后,这才接着刚才的话题道:“我在夜探耶律白斯的府邸时,看见他们都在暗中收拾东西,看样子他们是想不战而逃。” “不战而逃?”马扩跟杨再兴都觉得有些奇怪,不约而同地在那儿追问道。 猴子点点头,接道:“具体的情况我也打探不出来,现在的城门口虽然盘查甚严,但在城内则显得极为松懈,而且那些当官的还在四处搜刮民财,不像力战的样子。” 这个信息超出杨再兴跟马扩的认知范围,这中京城好歹也是辽国的都城之一,中京留守耶律白斯好歹也是一员战将,纵算不能马革裹尸,但也不致于望风而逃吧? 兵败如山倒,墙倒众人推的道理,宋行多少还是知道的,更何况在他前世的记忆中,也没有金辽在中京大战的记录,望风而逃是最合理的解释。 沉默,短暂的沉默后,宋行忽地抬起头来,问道:“你刚才说到过耶律白斯的府邸,他的府邸都有些什么人?” “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有,好大的一家子人。”猴子在说这话的时候,眼神里既有不屑,也有羡慕,不屑他们不顾百姓死活,不战而逃,羡慕他们好大的一个家。 宋行长长地舒口气,缓缓地道:“猴子,你的这些信息很重要,这次咱们能顺利拿下中京,你居功至伟,张毅,去给猴子记上头功。” 张毅道声是后,便在功劳薄上记下猴子的功劳,猴子虽然不认识字,但白纸黑字在那儿写着,直高兴得手舞足蹈。 马扩沉吟着道:“完颜娄室的精骑兵,按最新的估计七天后便可到达,如果耶律白斯真打算不战而逃,他的逃跑时间最迟不会超过三天,到那时留在中京的兵马定然不多。” 杨再兴接着道:“守城的主将既逃,留下些老弱病残自是不足为惧,再加上军心不振,咱们要攻破中京城可谓手到擒来。” 张毅比较老成持重,提出自己不同的看法,“这一切只是猴子的猜测,如果耶律白斯只打算送走自己的家眷,而自己留此死拼呢?咱们又当如何?” 宋行微微一笑,接道:“在此死拼不可能,但留在此处象征性地打一场还是有可能的,毕竟身为中京留守,如果不象征性地打一仗,就这样逃回去也没法向他们的皇帝交待。” 说到这儿,忽地眨巴着小黑眼睛,望着马杨二人脸上忽地露出一丝怪异的笑意,“如果我是耶律白斯,一定会先送走家眷,然后留在这儿虚张声势地打一仗,再然后给自己弄点彩,再将兵丁们的衣服弄得破烂些,跑到耶律阿果那儿再哭诉一番,你猜耶律阿果会如何对待他?” “那自是英雄般地对待。”马扩想也未想便回答宋行的猜,随后又哑然失笑道,“只是那耶律白斯有这么聪明吗?” 宋行仍旧眨巴着他的小黑眼睛,笑笑道:“他叫耶律白斯又不叫耶律白痴,这种情况不是没可能,而是非常有可能。” 对宋行的推断,张毅深表认同,略显担扰地道:“如果真等完颜娄室的大军赶到,再象征性地打一场,那功劳就得归完颜娄室,而不能归咱们。” 杨再兴见他们议论来议去,忽地将银枪一摆,豪气冲天道:“咱们何必在这儿婆婆妈妈,他耶律白斯不就三千怨军吗?咱们这就冲进城去,杀他个落花流水。” 第五十四章 引蛇出洞 也许是受杨再兴的豪情感染,马扩也从旁坚定地道:“杨兄说得没错,咱们的人数虽少,但贵在精壮,中京城的怨军虽有三千,但他们既要守城门,又要维护城内安定,力量相对分散,正好各个击破。” 众人听说要打,个个磨拳擦掌显得特别的兴奋,张毅他们固不待说,他们原本就是罪人的身份,也想在这件大事中建点功,立点业,以洗脱他们身上的罪名。 至于吴虎,自从打死雷霸天后,就把宋行当神看,只要宋行点个头,让他打玉帝,他不会打王母,将那对擂鼓瓮金锤提在手中,不时的撞撞,发出嗡嗡的声响。 面对众人高昂的请战热情,宋行显得很淡定,端起面前的茶杯,轻轻地喝口汤茶,缓缓地放回桌面,这才说道:“咱们现在的问题并不是能不能攻占中京的问题,而是如何攻占的问题。” “这样说来你有更好的办法?”杨再兴对宋行向来敬服,并没有因为他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而有所看轻。 宋行的神色显得有些凝重,分析道:“现在完颜娄室的大军远在三百里开外,而中京城就已乱成一锅粥,到处都在焚烧,受苦的只会是那些无依无靠的老百姓,如果咱们强行拼杀,只会加深中京城的混乱,对这些老百姓而言,无疑雪上加霜。” 一行人中,惟有马扩是经过战争洗礼的人,见惯战场斯杀,也见惯百姓流离失所,沉沉一叹道:“城门失火,秧及池鱼,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咱们惟有等战争结束,对他们多行安抚。” 宋行双手一摊,故作无奈地道:“咱们现在身无长银,拿什么来安抚城中百姓?就算把金铃公主那柄黄金刀卖掉,也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宋兄弟,这个节骨眼上你就别卖关了,想怎么打不妨直说,我这杨家银枪早就等得不耐烦了。”杨再兴的性子急,见宋行在那不紧不慢地分析,再度催促起来。 宋行叹口气道:“咱们要保证中京城不混乱,就得生擒耶律白斯,利用原有的官员来维持城中的安定,如果咱们在城中一番冲杀,姑且不论耶律白斯会不会望风而逃,但死伤却是在所难免的,所以,我们必须将耶律白斯引至城外,再行生擒。” 马扩沉思半晌,随即摇摇头道:“这耶律白斯早如惊弓之鸟,诚如猴子兄弟所说,他现在正忙着逃离中京,不可能主动出城跟咱们交战。” 张毅从旁补充道:“纵算他出城交战,必然会调齐整队人马,到时候来个万箭齐发,一来咱们的人手少,二来没有盾牌类的阻挡物,恐怕难以凑效。” 宋行微微一笑,“猴子不是说过,耶律白斯的家眷正准备撤离中京城吗?这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的一家子,混在军营极为不便,所以他们要撤离,必然会在耶律白斯撤离之前,仅派小队人马护送。” “你是说咱们将他们劫下,然后威胁耶律白斯?” 宋行点点头道:“没错,离中京不远,有处山寨,专门从事打家劫舍的勾当,咱们先把这山寨劫了,然后再冒充山寨的人马劫走耶律白斯的家人。” 张毅原本就是山寨盗匪出身,闻言笑笑道:“耶律白斯虽然惧怕金人,但对小小的山寨自然不放在眼里,更何况劫走的是他的家人,定会亲率亲兵摸黑潜入山寨。” 后面的话,张毅没说,其结果是显而易见的,杨再兴将他的银枪一提,笑道:“这劫寨之事,就交我去做吧,马兄,张兄等人,只须占据各个要道出口,防止寨匪逃窜,走漏风声。” “好!”对杨再兴的能力,宋行是百二十个放心,随后复对猴子道,“猴子,少爷再交给你个任务,在天黑之前,务必将寨中的地形情况打探清楚。” “没问题,保证不误少爷的事。”猴子拍拍胸脯,拿些牛肉干权作干粮,连午饭都没吃,转身离开农家院落,消失在茫茫苍穹之下。 一旦做出决定,就没必要再行讨论,连日的赶路,宋行只觉得全身都要散架似的,午饭也没吃多少,在交待完张毅注意安全后,便跑到床上睡大觉去了。 完颜兀鲁虽是女儿身,但自幼骑马射箭,反倒不觉得累,见宋行在那儿睡觉,也不打扰他,而是静静地坐在房中的茶几旁,静静地看着宋行,嘴角露出一丝淡淡的幸福的笑意。 杨再兴跟马扩望望熟睡中的宋行,不禁相视一笑,两人也没多说话,自顾找个破房间各自休息去了,大战前夕,得保持体力。 安全巡逻这等粗活,自然是张毅等人负责,从登州府到会宁府再到中京城郊,他们已习惯这种分工,没人觉得这种分工有什么不对。 人的等级划分往往都是在不经意间形成,对张毅他们来讲,能为宋行服务那是他们得来不易的福分,他们很享受这种福分。 吴虎没打过仗,整个下午都显得特别的兴奋,一直站在村落口,一直在等着猴子的归来,一直等到日落时分,才看见猴子拖着疲劳的双腿慢慢地回到村落。 不得不说,让猴子做斥候还真是选对了人,他的观察可谓细到极致,不但打探到山寨里有几口人,出寨的路有几条,甚至寨里有几头老母猪,几条大黄狗都打探得一清二楚。 寒主有三人,大寨主叫许文龙,善使双枪,二寨主叫许文强,善使流星镗,三寨主叫许文寒,为人阴险善使暗器。 出寨的路亦有三条,除寨门一条大道外,还有两条小道,都算不得隐密,只要出得山寨,便是一马平川,极易逃窜。 杨再兴曾经马踏三关十六寨,自然没将眼前这个小小的山寨瞧在眼里,当即提起银枪道:“这攻城掠寨之事就交给我吧,断人后路的事则由马兄负责。” 宋行笑笑道:“攻城夺寨自然少不得杨兄,不过许氏兄弟经营山寨多年,盘根错节,容不得咱们小瞧,以我之见,还是杨兄跟马兄同往,相互间也好有个照应。” 第五十五章 夺寨 杨再兴虽然觉得无此必要,但宋行既然如此安排,他也不好意思拒绝,只是对马扩道:“如无必要,还请马兄作壁上观。” 马扩笑笑,没跟他争论,因为他相信杨再兴有这个实力。 安排完马杨二人,宋行的目光收落到吴虎等的人的身上,继续安排道:“虎子,你跟冒雪、二胡、小羽、龙龙守正门,张兄,你跟三刀、小瓦、小狼守东面小路,浪花、小龙、青青、灵山守北面小路,猴子跑得最快,相互间传递消息。” 对宋行的安排,杨再兴首先提出反对的意见,不无担心地道:“宋兄不会武功,留在此处亦是危险重重,截杀逃窜之人,有郭大路他们三人足矣,虎子还是留在你身边吧。” 宋行捏捏鼻梁,不以为然地笑笑,“如果耶律白斯真的探知咱们动向,前来偷袭,到时万箭齐发,就算虎子在旁边也于事无补,这事就这么定了,大家各自准备去吧。” 见大家还想说什么,完颜兀鲁忽地拔出她的黄金刀,满不在乎地道:“你们别忘了,这儿还有我这个大金国的金铃公主,谁要敢对小南蛮无礼,首先得过我的黄金刀。” 宋行见完颜兀鲁的神情颇为可爱,真想伸手在她的嫩嫩的脸蛋上捏捏,看看能不能捏出水来,笑笑道:“没错没错,咱们谁都能忘,就是不能忘掉这大金国的金铃公主,用黄金刀杀人虽然有点小题大作,不过用她的小红马来逃命,却是不错的选择。” 打不过,逃得过,宋行虽然没经过游击战的正统培训,但长期的影视渲染,多少还是知道的。 小红马的脚程,杨再兴他们都是见识过的,对此也比较放心,商议既定,大家便各自去做准备。 月黑风高杀人夜,用来形容此时的情景还真是再好不过,杨再兴提着银枪,骑着白马走在前头,紧随其后的便是马扩等人。 等到吴虎张毅等人把退路封死,杨再兴跟马扩一前一后,相互缠杀着,慢慢地靠近寨门,守寨的见两人打得不亦乐乎,尽皆高举着火把,站在高处看热闹。 两人杀得性起,杨再兴忽地策马奔腾,银枪挥舞,如天际游龙,枪头颤动,如梨花飘雪,呐喊着冲向马扩。 而马扩也是奋起神威,抖着长枪如一道匹练,闪电般地刺向杨再兴的左腋下,杨再兴似乎没料到马扩会如此拼命,顿时被刺个正着,枪尖从身后穿出,露出点点寒光。 杨再兴当真凶悍,左手死死地抓住长枪,用力向身前猛带,跟着银枪出击,同样从马扩的腋下穿过。 随着一声凄厉的惨叫,两人几乎同时滚落下马,几个抽缩,便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杨再兴的死相似乎有点难看,他胸前的衣服敞开着,胀鼓鼓的,隐隐约约地有金光闪出。 寨里住的都是盗匪,眼光自然独到,仅凭点点金光便可以判定杨再兴怀中的必须是金银无疑,两人一路斯杀,想必与此有关。 没有盗匪是不贪财的,守寨门的见两人半天都不动弹,只道是同归于尽,当即打开寨门,跑出三五个寨匪,直奔杨再兴而去。 还没到杨再兴身旁,忽见杨再兴的身形猛地从地上弹起,飘落在马背上,跟着双腿一夹,那马一声嘶鸣,还没等众人回过神来,便已冲进山寨。 马扩见此,也不敢怠慢,单掌一按地面,连人带枪地拔地而起,跟着长枪横扫,便将近前的几个喽罗扫翻在地,跟着骑上快马,也跟着冲进寨门。 如此深夜,大部份的寨匪都已熟睡,那些守夜巡逻的人自然不是眼前这个马踏三关十六寨的杀神的对手,刚一照面,便被杨再兴的银枪横扫在地。 这也是杨再兴遵遁宋行的意见,没有大开杀戒,枪扎一条线,棍扫一大片,如今的杨再兴并没有把银枪当枪使,而是当棍来使用。 那些被银枪扫中的人,虽然断筯断骨,却没丢掉小命,也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转眼间便杀到聚义堂,杨再兴忽地一挺银枪,指着其中一个喽罗的咽喉,冷酷无情地道:“说,许文龙在哪儿?” “直娘贼,什么人如此大胆,敢闯你爷爷的山寨!”随着一阵骂骂冽冽的话语,一位满脸横肉手执双枪的彪形大汉张牙舞爪地从后堂奔跑出来。 杨再兴一看此人跟猴子描述的许文龙有七分相像,当即舍却那些喽罗,从马背上腾空而起,在空中一个翻身便落在那人的面前。 还没落地,银枪在空中一划,顿时将来人的双枪打落,跟着银枪横摆,便压在来人的肩头,枪头锋刃处正对着那人的颈动脉,看这架式,只要银枪回收,便可要却来人的小命。 离马、挥枪、制人,整个动作一气呵成,没有半点的拖泥带水。 来人也算是在大风大浪中打过滚的人,却没想到眼前这个看似弱不禁风的少年,却有如此高深的武功,直吓得双腿大颤,几乎站立不稳。 杨再兴的嘴角上翘,露出一丝冷酷的笑意,冷冷地道:“你就是许文龙?爷爷杨再兴……” “扑通!” 杨再兴的话还没说完,许文龙便似一瘫肉泥似的跪倒在地,胆战心惊地道:“你就是马踏三关十六寨的杨再兴?小的有眼不识泰山,不知在哪儿得罪了爷,还请爷明示?” 杨再兴见他如此脓包,银枪一收,神情冷漠,冷哼地道:“你没得罪爷,是爷要借你的地盘劫个道,识相的就乖乖听话,否则的话,爷就踏平你的破山寨。” “哎呀,杨大爷,你要借兄弟们的山寨只须说一声便是,何必如此大动干戈?”说话间,一位精瘦的汉子从里堂转出来,满脸堆着笑。 来人正是三寨主许文寒,对着杨再兴又是打拱又是作揖,神态极其谦卑,跟传说中的阴冷毫不搭边,极有亲和力。 杨再兴见此人对自己如此客气,只道是自己的威名把他们阵住了,年轻人嘛,诚如杨再兴,多多少少还是有些虚荣心的。 面对热情似火的许文寒,也不好意思再板着个脸,嘴角含着一丝自嘲的笑意,道:“非是杨某要为难诸位,只不过此事关系重大……” 刚说到这儿,忽见许文寒猛地弯腰下去,一点寒星自他的劲后射出,闪电般地射向杨再兴的咽喉…… 第五十六章 千钧一发 千钧一发之即,忽见杨再兴以不思议地速度将银枪横在咽喉前,刚好挡住射来的暗器,随着“铛”的一声脆响,暗器在碰撞后掉转方向,“哚”地一声钉在旁边的柱子上。 杨再兴铁青着脸,银枪横扫便欲结果许文寒的性命。 许文寒的暗器功夫不错,其它的功夫可谓稀松平常的紧,自然躲不过杨再兴在盛怒之下的雷霆出击,眼见银光闪到,直吓得面如死灰,冷汗直流。 眼见许文寒就要命丧在杨再兴的银枪之下,说是迟,那是快,横里忽地钻出一道匹练,在间不容发之即将杨再兴的银枪顶得失去准头,从许文寒的耳旁刺过,斩断一缕长发。 出枪救人的正是后发而至的马扩,收回长枪,抹抹额头的汗珠,道:“还好赶得及时,杨兄弟,这些人对咱们还有些用,能不杀就不杀吧。” 杨再兴银枪一收,面寒似冰,冷声道:“看在马兄的份上,暂且饶你一命。” 都说死过一回的人特别的惜命,许文寒就是这样的人,刚才的情景若非马扩及时出现,那现在的自己就是一具冰冷的死尸。 见杨再兴收回银枪,虽然一肚的坏水,却再也不敢往外倒了。 跟那个早被吓成肉泥的许文龙不同,他的心思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细腻的,虽在极端的恐惧之中,却仍能从马扩的话中体会到他们攻山夺寨另有目的。 当即拜谢道:“多谢两位的不杀之恩,如果两位觉得我许家兄弟还有些用处,不妨说出来,但凡我兄弟能做到的,纵刀山油锅也绝不皱眉。” 刀山油锅不过是场面话,如果他们真有这等英雄气概,刚才也不会被吓得尿裤子,那个许文龙到现在都站不起来,到现在都说不出一句话来。 现场的气氛有些紧张,马扩笑笑,故作轻松地道:“要诸位做的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我等兄弟初到中京,人生地不熟的想找个落脚的地儿而已。” 马扩的语气说得很轻松,但许文寒的心思却并不轻松,奶奶个熊,如果真是只想找个落脚的地儿,用得着这般大动干戈,攻山掠寨吗? 心思略微转动,算是明白过来,“几位爷想在这儿住多久就住多久,如果有人敢泄露半点风声,我敢保证他们全家人都会从山寨莫名其妙地消失。” 马扩上前半步,拍拍他的肩头,轻笑道:“你很聪明,我们就喜欢跟聪明的人打交道,我也跟你保证,如果真有人走漏风声,你们这个山寨恐怕连鸡都不会剩一只。” 在山寨里,许文寒自认是个狠角色,如果他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如今当他面对笑容满面的马扩时,心里突然感到一股少有的寒意,就像掉到冰窑似的。 说话间,许文强手执流星镗,衣衫破烂,浑身血污,气急败坏地跑过来,当他看见眼前的情景时,顿时愣在那儿,前进不是,后退也不是。 刚才他在寨里巡视,听说出寨的路被人封死,只准进,不让出,真是强盗遇见打劫的,顿时火冒三丈,拿着流星镗便气势汹汹地跑去找人算帐。 算帐的结果令人很不理想,搞得浑身是伤,这还是对方手下留情,否则就算他是猫,有九条命都得摞在那儿,刚想回来搬救兵,却没想到这儿的结果比他的更遭。 许文寒示意他别轻举妄动,又将许文龙扶起来坐在旁边的椅子上,这才对马扩道:“两位大哥请放心,我这就传令,禁止寨中兄弟外出,一切都听两位大哥的。” 马扩见这边的情况得到控制,复对杨再兴道:“杨兄弟,你去把宋兄弟接过来吧,接下来怎么做,还得听他的。” 杨再兴点点头,没有说话,飞身上马,旋风般地冲出寨门,刚到一处隘口,突觉脑后生风,身体本能地伏向马背,跟着银枪倒转,枪头自腋下钻出,闪电般地刺向那人咽喉。 这招正是杨家枪法中的经典招式,驰名沙场的回马枪,那人身在半空,根本就没法变身回避,直吓得惊呼连连。 杨再兴银枪出击,跟着侧头回望,这一回望不打紧,顿时惊得冷汗连连,他没有看清来人的脸,不仅仅是因为天黑的缘故,而是因为他的脸被一对大锤挡着。 但这大锤他是再熟悉不过,天底下除吴虎那对擂鼓瓮金锤外,还没有第二人拥有此锤,此时收枪已然不及。 再说吴虎的招式已经用老,如果自己冒然收枪,那受伤的必将是自己,天底下没人能承受这对大锤的直接锤击,自己亦不例外。 电光火石之间,手腕微震,枪头忽地从吴虎的耳旁穿过,跟着银枪横摆,压在吴虎的颈脖处,以自己的身体为轴心,一个半旋,将吴虎连人带锤甩在地上。 亏得杨再兴经验老到,心思敏锐,刚才用的如果不是压,而是直接击打,恐怕吴虎那细嫩脖子也是承受不起,不当场折断才怪。 饶是如此,吴虎的脖子仍旧留下一条深深地血痕,脖子稍微扭扭便疼得难受。 从地上爬起来,扭扭脖子,对着杨再兴不好意思地道:“杨大哥,来的还是好是你,要是换成马大哥,恐怕……” 后面的话吴虎没有说,就刚才的情景,不是他死便是我亡,根本就没有第二个结果。 杨再兴勒住马,不满地道:“虎子,你下次的时候能不能小心些?要是刚才我反应不及时,你知道是什么后果吗?” 吴虎地脸蛋胀得有点发红,喃喃地道:“如果刚才杨大哥如果变招不及,那虎子现在就是一具冰冷的尸体,不过,好在杨大哥没事,不然虎子就是百死莫赎了。” 此时,冒雪浪花等人也从旁边的隐蔽处闪身出来,对着杨再兴道:“杨大哥,都怪兄弟们没有将虎子看住,你要怪就怪我们,千万别怪他。” 杨再兴抹抹额头的冷汗,好在刚才是自己下的山,如果换作马扩,多半是人亡马废,后果不堪设想,当即对郭大路道:“好好看住虎子,不到万不得已,别让他出手。” 说完之后,双腿一夹马腹,那马一声嘶鸣,甩开四蹄绝尘而去,前后不过半个时辰便带着宋行完颜兀鲁回到这儿。 这次吴虎变得非常怪,老老实实地站在路口,宋行在他的小脑袋上一个爆粟,“你呀,太过蟒撞,下次再这样绝不轻饶。” 完颜兀鲁白他一眼道:“虎子还是个孩子,你别这样吓他。”说到这儿,安慰吴虎道,“虎子,你也别往心里去,下次注意点就是。” 那神情就像是嫂子呵护小叔子。 第五十七章 示弱 四人回到山寨,虽说许氏兄弟对宋行是服服帖帖,对宋行的一个示意,一个眼神都要揣摩半天,但宋行仍旧只撤回虎子跟张毅两人,其他的人仍旧守在各个要道。 小心驶得万年船,这是他人生的第一仗,不但要打赢,而且要赢得漂亮,山寨龙蛇混杂,自然不能将如此重要的保密任务交给这些强人。 作为宋行亲点的斥候,自宋行来到山寨后,猴子便一直跟在他的屁股后面,随时等候着宋行的差遣。 宋行将大家召集到大厅,其中也自然包括许氏兄弟,既然要利用他兄弟做事,那自己所做的事就没必要向他们隐瞒。 对着三人拱拱手道:“三位大哥请了,在下宋行,想借贵寨做一件大事,如今完颜娄室大兵压境,中京城的达官贵人正四处逃离,咱们这次要做的,就是劫耶律白斯的家属。” “耶律白斯?” 真是人的名儿,树的影,耶律白斯做中京留守多年,他的手段如何,整个中京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可谓睚眦必报,光棍眼里容不得半粒沙子。 许氏兄弟虽然占山为匪,但从来都不敢劫中京城的客商,他们劫的大部份都是那些来自扶桑高丽等远方的皮货商,而且每个月还会在暗中送些银两与他,这才保住山寨的安全。 在面对耶律白斯时,许氏兄弟可谓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今要让他们去劫耶律白斯的家眷,无疑太岁头上动土,打死他们都是不敢的。 特别是许文龙,若不是有许文强从旁扶着,恐怕刚才的情景又会重演。 好半晌才镇定住心神,无不害怕地道:“非是许某兄弟不愿相助诸位好汉,只是咱们劫道之后,诸位好汉拍拍屁股走人,那我这许家寨百年基业还能保存吗?” 三人的畏缩,早在宋行的意料之中,非常强硬地道:“宋某来此山寨,不是跟你们打商量的,而是来知会的,当然,如果你们配合得好,事成之后,还可以留你们一条活路。” 后面的话宋行没有说,言下之意,如果你们配合得不好,好就怪不得我宋行要让你们寨废人亡,也不必等耶律白斯动手了。 宋行的语气很冷漠,没有半点的商量余地,对许氏兄弟的生死,看得是相当的轻,如同飘浮在空中的羽毛一般。 当然,许氏兄弟身为寨匪,平生不知做过多少伤天害理的事,宋行也完全没必要迎合他们,杀他们是正经,不杀他们是天恩。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许氏兄弟横行乡里多年,第一次深深地感受到受人制锢的难受,好半晌才无奈地叹口气道:“宋公子,想怎么做,就尽管吩咐我等兄弟吧。” 对许文龙的表态,宋行表示满意,点点头道:“完颜娄室的大军,估计在三天后赶到,而耶律白斯家大业大,其家眷如果是随军转移,必然多有不便。” “金国虽然占据上京,但中京毕竟是辽国的控制范围,所以,家眷只要提前转移,耶律白斯完全不用担心,依我的推断,他这次派兵护送的人员必不会多。” 宋行说得很明白,但许氏兄弟却越听越糊涂,许文寒心机深沉倒也罢了,许文强的脑子就是一条筋。 双手搔头,不解地道:“宋公子,就算我许家三兄弟捆在一块儿,也打不过这位姓杨的小兄弟,既然耶律白斯不会派重兵护送,为何还要找我兄弟?” “找你们兄弟,不是为示强,而是为示弱。”宋行说得很简单,也很直接,见他仍旧有些不明白,继续说道,“因为你们兄弟在耶律白斯的眼中,连只猫都算不上,你们胆敢劫他家人,在他的认知中,必然是因为完颜娄室的大军杀到,你们趁火打劫而已。” “正因为我等兄弟在耶律白斯的眼中连屁都不是,当他知道是我们劫他的家人时,必不会引起重视,一定会轻装简出地来寨中救人,而宋公子正好来个瓮中捉鳖。”许文寒叹口气,接着宋行的话道。 宋行深深地叹口气,轻笑道:“你说得没错,我要的正是这个效果,所以在你们劫道的时候,一定要表现很勉强,绝不能让对方看出破绽,当然,为安全起见,我会让张毅等人化装成你的手下共同进行。” 许氏三兄弟中,以许文寒的心思最为多疑,听宋行表面说得冠冕堂皇,实际是对他兄弟等人不放心,心里除掉苦笑外,没有任何的良策。 张毅是强盗出身,对他来说打个舍,劫个道,还真是轻车驾熟,没有半点难处,当即恭声说道:“少爷但请放心,张毅保证完成任务!” 张毅是宋行从沙门岛带出来的,对他当然放心,他不放心的是许氏兄弟,摄于耶律白斯过去的银威,劫道的时候故意放水。 马扩见许氏兄弟一直哭丧着脸,忧心重重,遂道:“诸位兄弟不必担心耶律白斯,如今的辽国已是强弩之末,连上京都没去守住,更何况这小小的中京。” 言下之意,这里以后将是金国人的天下,他耶律白斯就算想报复,也没那个胆再回来。 完颜兀鲁见许氏兄弟在那儿犹犹豫豫,极不爽快,非常不满地道:“我就是金国的长公主完颜兀鲁,你们只管按小南蛮的话去做,如果你们办事利索,我自会饶恕你们。” 许氏兄弟听两人如此说话,悬着的心总算放低部份,畏畏诺诺地站在一旁,不再吭声。 完颜兀鲁见他们如此脓包,眉头不禁暗皱,不明白宋行为何要找他们领头,与其让他们劫道,不如让张毅化装后前往,不是更加干脆。 遂不知,做戏做全套,宋行要的正是他们的脓包,如果不脓包,他还不想用呢。 对完颜兀鲁心中的疑问,他没做任何的解释,转身对猴子道:“猴子兄弟,依我的推算,耶律白斯的家眷撤离,最迟不会超过后天,但这事为安全起见,还得辛苦你跑一趟。” 猴子一直跟在宋行的身后,他等的就是宋行的这句话,在接到任务后满心欢喜地道:“为少爷办事,是猴子的福气,不辛苦,不辛苦的!” 说完之后,又带走一包牛肉干,连夜走出山寨,望中京去了。 第五十八章 少女的心思 宋行的推断没有错,猴子的打探细微到极致,许氏兄弟的劫道虽然有些波折,但有张毅坐阵,倒也有惊无险。 耶律白斯的家眷不少,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加起有四五十人,他们带的细软也挺多,足足有八大车,见着宋行,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惊诧与惊慌的神色。 宋行没有跟他们说话,因为没那个必要,吩咐许文龙收拾好一处院子,将他们全部赶进院子里,看守的人除许文龙的人外,还有宋行的人。 说到底,在他的心里还是不太相信这帮看到母猪双眼都会放光的土匪,耶律白斯的这批女眷虽然大部份都是普通人,但总有几个姿色不错的,他还真怕出什么幺蛾子。 劫道上山后,许文龙的神情就显得特别的紧张,毕竟耶律白斯也曾经威震一方,对他是相当的忌禅。 在他的亲自过问下,三步一哨,五步一岗,将整个山寨布置得像天罗地网一般,连只苍蝇都没法飞进来。 对此,宋行完全不以为意,制造紧张气氛,加多岗哨,是必须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给耶律白斯一种假象,但固定岗哨则完全没有必要。 宋行虽然对这盗匪没有好感,但要让他白白去送死,也做不到,杨再兴跟马扩都是军人世家出身,见宋行这个文弱书生安排起来,可谓头头是道,对他不禁竖起大拇指。 安排完这些,已是中午时分,吃过午饭后,宋行照例跑去午觉,有杨再兴马扩张毅三人坐阵,只要他耶律白斯敢来,就断没有擒不住的道理。 这几天每个人都在忙着,最无聊的当数完颜兀鲁,不但他们谈的事她插不上口,连他们做的事也插不上手,而宋行只要一谈完事,要么是吃饭喝酒,要么就是蒙头大睡。 这让她很受伤,所以当宋行刚躺下没多久,她便偷偷地溜进宋行的房间,拿着一根不知从哪儿捡来的羽毛,轻轻地掏弄着宋行的鼻头。 宋行在一阵酸酸痒痒中醒来,看着完颜兀鲁那张调皮的脸,还有那不怀好意地笑,心里就觉得有气,“大中午的,你不好好睡觉跑这儿干什么?” 完颜兀鲁坐在他的床头,单手托着腮,对着宋行左看看,右看看,轻轻地嘟咙道:“小南蛮,我睡不着,你起来,我教你骑马射箭!” 教宋行骑马射箭,完颜兀鲁突然找到一件事做,心里显得特别的开心,也不管宋行同意不同意,拉起他便往演武场跑。 刚出门口,便撞着杨再兴,宋行正想跟他打招呼,让他来解困。 可杨再兴平时看着挺聪明的一个人,总在关键的时候变得傻呼呼的,对宋行的遭遇视而不见,自顾跑到马扩的房中喝酒去了。 宋行感到很无助,也很无奈,只好跟着完颜兀鲁来到演武场,演武场的场地其实并不大,完颜兀鲁的小红马根本就跑不开。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终于可以单独跟宋行在一起了,连那个对宋行形影不离的傻头傻脑的虎子都没有来打扰。 这让完颜兀鲁很满足,宋行能不能学会骑马同样不是重点,重点是又可以名正言顺地抱着宋行,抱着宋行在这块十丈见方的空地策马奔腾。 宋行其实很不习惯这种男在前,女在后的骑马方式,好几次都想挣脱下来,但每次都是事倍功半,这个时候,他才想起练武其实也有好处的。 在演武场中连跑十来圈,完颜兀鲁见玩得差不多了,再玩下去,宋行估计得散架了,如果因此引起他的反感,那就得不偿失了。 当即勒住小红马,随后从马背上轻飘飘地跳下来,再将宋行接下马背,说好的是教宋行骑马射箭,马已骑过,接下来自然是教他射箭了。 宋行瞧一眼完颜兀鲁那只用精铁打造的弓箭,双手微摊,笑笑道:“你看我这拿笔的手,连鸡都杀不死,能拉得动你这条弓吗?” 射箭是个技术活,也是个力气活,宋行最不喜欢做的就是这些力气活,不管完颜兀鲁如何央求,宋行就是不愿意做这种力气活,直气得完颜兀鲁眼圈儿红红的。 宋行见她一副委屈的样子,心里又有些不忍,但要让他真去苦练射箭还不如一刀杀掉他,沉默好半晌才叹口气道:“我是真的不能练这个,再说练这个对我也没什么呀。” “谁说对你没用?”完颜兀鲁轻咬着嘴唇,小脸蛋显得有些微红,期期地道,“你以后是要娶我的,如果你不能骑马射箭,如何能过阿玛这一关?” 草原儿女的性格就是这样的率爽直接,完颜兀鲁觉得自己喜欢他,在哪儿都可以骄傲地说出来,没有丝毫的扭捏之态。 难怪她动不动就要自己骑马射箭,原来存的是这种心思,宋行看着略显凄婪的完颜兀鲁,心里突然充满着一种爱怜,伸手摸摸她的脸蛋,笑道:“你呀,真是个傻姑娘!” 完颜兀鲁既漂亮,又爽真,有着草原儿女那种天然的美,宋行其实很喜欢这种美,因为他在跟完颜兀鲁在一起的时候,有的只是愉悦,没有任何的心里负担。 更何况完颜兀鲁虽然喜欢粘着自己,但在自己做正事的时候,她总是默默地站在一旁,从不加以过问,不管自己的决定是对还是错。 完颜兀鲁见宋行说出这么句莫名其妙的话,不着天,不着地的,心里也颇为着急,追问道:“你到底是学还是不学呀?” 对完颜兀鲁来说,她教的不是宋行骑马射箭,她在精心谋划着自己的幸福。 宋行没有直接回答她的话,而是看看天色,微微叹口气道:“天色不早了,咱们还是回去吧,今天晚上咱还得会会那个耶律白斯呢。” 完颜兀鲁见宋行没有明确的回答自己的问话,心里也是感到一股淡淡的忧愁,轻咬着嘴唇,略有不甘地道:“今天你骑下午马,也的确是够累的,这箭咱们改日再学吧。” 宋行笑笑,没有说话,既没点头,也没摇头,而是接过马缰绳,牵着马往马棚中走,拴好之后,又回到聚义厅,杨再兴他们正端坐在两旁等着他。 见宋行进来,杨再兴首先站起来道:“猴子刚刚传来消息,说今天下午耶律白斯就已点齐兵马,看样子今天晚上肯定会摸上山寨。” “今晚摸上山这就对了,如果再行拖延,等完颜娄室的大军一到,到时他就算救得家人,也跑脱不掉。”宋行点点头,表示对这个消息的认可。 耶律白斯要摸进山寨,虽然早在许氏兄弟的预想中,但这次由杨再兴亲口说出,宋行亲口确认,神情又不免紧张起来。 许文龙霍地站起身来,刚想吩咐再加岗哨时,却被宋行拦住了。 第五十九章 请君入瓮 月黑风高,并非都是杀人夜。 山寨的巡逻看似很严,巡逻的队伍川流不息,但队伍与队伍之间则有不少的空隙,对一个稍微有点观察能力的人都能找到这个漏洞。 耶律白斯是中京留守,也是久经沙场的战将,其观察能力来源于长期的征战,像这样看似严密却又漏洞百出的巡逻方式,很适合山寨的土匪。 对于这种疏漏,耶律白斯没有丝毫的怀疑,毕竟许氏兄弟只是占山为王的土匪,不是久经战场的将军,相反如果没这些疏漏,那才叫不正常。 兵在精而不在多,耶律白斯对许氏兄弟还算有些了解,虽然说不上脓包,但绝对称不上英雄,若不是看在他兄弟三人月月给自己上供的份上,早就派兵将他们剿灭了。 他的大队人马在山脚,摸黑进寨的人不多,只有十来个亲兵,按照他的想法,只要找到家人的关押处,然后凭他们十几个人就完全可以据守。 这时再发信号给山下的部队,便可以一举踏平山寨。 想法是美好的,但现实却是骨感的,看守小院的人不多,只有两个,一个是拿银枪的少年郎,一个是拿锤的小屁孩。 耶律白斯自然没将这两屁孩放在眼里,吩咐手下的亲兵,待他出去跟这两人缠斗时,他们趁机抢占小院,那这件事就结束了。 守院的小屁孩不是别人,正是杨再兴跟吴虎,许氏兄弟早将耶律白斯的像貌向他们详细地描述过,所以当耶律白斯从黑暗中走出来时,他们一眼就认出来了。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是杨再兴的行事准则,所以当耶律白斯刚一露头,他的银枪便如一道匹练闪电般地抵在耶律白斯的咽喉处。 跟着小院的四周火把通明,在一片火把中,宋行从黑暗中缓缓地走出来,看着耶律白斯似笑非笑地道:“你就是耶律将军吧?在下宋行,在此恭候多时了!” “宋行?”耶律白斯打量着眼前这个嘴巴都没长毛的少年人,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完全没法接受自己会败在这样的一个少年人手中。 宋行微微一笑,很肯定地道:“没错,我叫宋行,请耶律将军来此,自然是有事想同你打个商量。”说到这儿,转头对杨再兴道,“杨兄弟,把枪收起来吧。” “这……”杨再兴有些犹豫,毕竟宋行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而耶律白斯是久经战场的将军,两人相距三尺,如果耶律白斯突然发难,自己想救援都不及。 宋行知道杨再兴的担心,淡淡一笑道:“放心吧,耶律将军是个明事理的人,绝对不会拿他家人的性命来搏宋行一条命的。” 宋行的话很明白,杨再兴想想也觉得有些道理,遂将银枪收回,静立在宋行身侧,以防耶律白斯挺而走险,孤注一掷。 “你的家人都在里面好吃好喝地待着,耶律将军可以进去瞧瞧,宋行就不作陪了!”宋行稍微侧身,指着身后的院落对耶律白斯道。 耶律白斯半信半疑地看一眼宋行,随后一言不发地走进院落。 刚一进去,便听到一阵呼天抢地的哭声,过得好半晌,哭声才慢慢消停,耶律白斯则铁青着脸从里面再度慢慢走出来。 宋行没有伤害他的家人,这点让耶律白斯很安慰,缓缓来到宋行的面前,缓缓地道:“说吧,你如此处心积虑地将我引到此处,究竟想让我做什么?” 耶律白斯的确不是耶律白痴,见宋行到现在还在善待自己跟家人,必然是有所求了。 耶律白斯是聪明人,宋行很喜欢跟聪明人打交道,先是让张毅把耶律白斯那十几个亲兵都带下去,随后又将耶律白斯引到聚义厅。 待到大家都安静下来,这才说道:“宋行要你做的很简单,就是在完颜娄室的大军到来之前,你得协助本人管理好中京城,等到完颜娄室的大军一到,咱们再做移交。” 宋行说得轻描淡写,但耶律白斯却听得心惊肉跳,“宋公子,我耶律白斯虽然笨,但却并不糊涂,等到完颜娄室的大军赶到,我跟我的家人还有那三千将士还有命在吗?” “为什么没有?”宋行感到很奇怪,反问道,“只要你协助我把中京城管理好,我敢保证等到完颜娄室的大军一到,你们不想留在中京的任何人都可以安然离开。” “我凭什么相信你?就凭你的一句话我就视三千将士的性命如儿戏?”耶律白斯的声音有些嘶哑。 金国人的凶狠他是领教过的,虽然他们在攻城之后,对城中的百姓进行怀柔,但对契丹的官员及将士则从来都没有手下留情过。 宋行淡淡一笑,道:“此时此景,你也只能相信我,你跟你的家人都在我的手中,你的将士正处于群龙无首的阶段,如果我要杀进城去,还不是易如反掌的事?” “你们既然能杀进中京城,占据中京城,那又何必多此一举,处心积虑地将我引至此处?”耶律白斯越来越糊涂,他到现在都弄不明白宋行到底要他干什么。 中京城他们原本就打算弃守的,宋行他们原本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便可以占据中京城的,他们这样做,跟脱掉裤子放屁有什么区别? 宋行冷冷一笑道:“很简单,我要的中京城是个秩序井然的中京城,而不是哀鸿遍野的中京城,你站在寨门口好好地看看中京城,这完颜娄室的大军还没到,整个中京城便已乱成锅粥,到处是烧杀,到处是抢掠,到处都焚烧,这些都是你们的杰作。” 不用站在寨门口,就可以看到中京城的火光,而且这些火大部份都是他耶律白斯下令烧的,因为辽帝耶律阿果在逃往西京的时候就说过,不能留下一座完整的城给金国。 从某种程度来说,耶律白斯也是在遵照圣旨办事,宋行看着远处的火光,冷冷地道:“我留你们下来,很简单,扑灭大火,救助灾民,安抚百姓,还一个安宁祥和的中京城!” 第六十章 杀人立威 宋行的话就是命令,耶律白斯身在屋檐下,不得不接受宋行的命令,更何况这把火是自己放的,宋行要求他去灭火,也是理所应当。 见耶律白斯不吭声,算是默认自己的说法,当即安排起下面的工作来,“马兄,你带着张毅等人留守在山寨,看好耶律将军的家人,我跟杨兄、虎子随耶律将军一同回中京城。” “不行!”完颜兀鲁第一次在宋行商量大事的时候提出反对意见,“我不能让你孤身涉险,我得陪着你!” 简简单单的几句话,表达的是生死与共的意愿,宋行没有拦住她,因为自己如果连个女人都护不住,那就白来这世上走一遭了。 这次,马扩没有争着跟宋行同行,因为他知道,宋行的安全不在中京城,而在这山寨,所以,看守山寨,必须得自己亲力亲为,许氏兄弟是靠不住的。 这几天最辛苦的当数猴子,但他乐在其中,为宋行跑腿,就算跑折腿,就算跑掉命,他都觉得是值得的。 因为相对在沙门岛,他现在至少是一个人,一个堂堂正正的有用的人! 事情既然决定,便没必要再哆嗦,以耶律白斯为首,宋行紧随其后,完颜兀鲁则不离宋行的左右,众人回到中京城。 中京城的大火仍在继续,失去家园的百姓正缩在街头的角落无声的哭泣,当耶律白斯的身影露过他们的眼前时,每个人的眼中都不约而同地射出极度怨恨的目光。 那目光恨不能将他撕得粉碎,只不过这些无权无势手无寸铁的百姓虽然怨恨,却没有几人敢于直面反抗的,最多是冲着他的背影狠狠地吐上一口唾沫,狠地来句干你老娘。 这便是他们最大的发泄,留守的将官没有维护城内的治安,他们在阻止百姓们救火,他们在城中制造混乱。 他们的目的很简单,他们要留给完颜娄室一个破碎的中京城,以此来耗费他们精力,拖延时间。 夜色虽然很深,但宋行没有睡意,他来到中京城原本就不是来睡觉的,来到军中帐后,第一次事便是让耶律白斯下达命令,让城中留守的将官们前来大帐听令。 传令的方式很简单,也很粗暴,就是擂中军帐前的那面战鼓,随着震天的鼓声响起,那些将官们连衣服都没有穿戴整齐便匆匆来到帐前。 耶律白斯坐在帐中,旁边坐着的是宋行,在宋行的旁边站着完颜兀鲁,黄金刀已经出鞘,握在手中,双目充满着警惕。 在宋行的身后,站着的则是杨再兴,他的神情显得有些冷峻,目寒似冰,在人群中不停地扫来扫去,以防止意外发生。 至于吴虎则是手持擂鼓瓮金锤神威凛凛的站在阶下,作为宋行的第一道防护,将他跟那些将官们分隔开来。 事关身家性命,耶律白斯也不敢怠慢,见众位将官都来得差不多了,轻咳两声,清清咽喉后,便将宋行的想法跟大家说了。 “不行!”耶律白斯的话音刚落,一位副将便站起身来反对道,“咱们不能在这儿坐以待毙,等完颜娄室的大军赶到,咱们这些人将死无葬身之地。” “将军的话没错,咱们凭什么相信这个黄口小儿的保证?”事不关己,关己则乱,既然有人带头反对,其他的将领们也开始鼓躁起来。 耶律白斯看一眼宋行,见他面无表情,看不出任何的表态,当即问道:“那依你们的意思,咱们该当如何?” 那副将嘿嘿冷笑道:“事情很简单,这四人胆敢独闯军营,那咱们就把他们拿下,然后再来个走马换将,换回大人的家眷。” 说到这儿,目光又慢慢地转到完颜兀鲁的身上,接着说道,“再者,这位姑娘虽然身穿南朝人衣服,但她手执黄金刀,身上还有马奶的清香,如果我卑下猜得没错,此女就是完颜阿骨打的女儿,人称金铃公主的完颜兀鲁。” “完颜兀鲁?”耶律白斯一路都在惶恐中,对这些细节反而没有这些将官们留意,此刻经人提拔,这才留意到完颜兀鲁手中的黄金刀。 这柄黄金刀他见过,当年举行鱼头宴时,辽帝让完颜阿骨打脱衣跳舞,完颜阿骨打誓死不从,所以印象是相当的深刻,如果他没记错的话,那时候完颜阿骨打所佩的就是这柄黄金刀。 眼见这些将官不服耶律白斯的决定,眼见耶律白斯在得知完颜兀鲁的身份后,心思有所动摇,宋行的目光变得越来越阴冷,对着阶下的吴虎一打眼色。 吴虎轻轻地点点头,也没说话,忽地腾空而起,手上的擂鼓瓮金锤照着那副将的头顶直砸而下。 这一锤是何等的威力,那副将甚至连妈都来不及叫一声,便被金锤砸成肉泥,事出突然,这个结果几乎惊呆所有人。 这位副将也曾跟耶律白斯出生入死,可谓情同手足,见他死得如此凄惨,刚想移步上前,却被一道冷若刀锋的目光拦了回来。 这道目光不是来自别人,而是来自那个文弱的书生,宋行,连耶律白斯也想不明白,自己也算是久经沙场的人,为何会怕眼前这位嘴上连毛都没有的文弱少年。 再看杨再兴时,却像天神般地站在宋行的身后,他的神情显得有些冷漠,一副随时听候宋行命令的样子,让他的心里感到更加的寒冷。 完颜兀鲁从来没见过如此的宋行,担心他会出什么事,很自然地紧靠着他,心里暗暗打定主意,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他出事。 对于眼前的血腥,宋行没有任何的表情,缓缓地道:“在我看来,杀人可以分成三种,一种是靠武力杀人,一锤下去,血肉模糊,一种是靠嘴杀人,巧舌如簧,借刀杀人,还有一种就是用眼神杀人。” 说到这儿,微微一顿,接着道,“而我,就属于第三种人,眼神杀人,所以,你们在跟我说话的时候,千万要小心,最好不要引起我的眼睛不经意地抖动,以免我这两位兄弟会错了意!” 宋行的这番话主得很慢,也很轻,但听在众人的耳中,却无疑于响鼓重锤,不时地敲打着他们那原本就脆弱的神经。 耶律白斯近距离地接触到宋行,甚至连冷汗都冒出来了,他们都是从战场上下来的,原以为自己狠,却没想到眼前这个文弱书比他们还狠。 见大家禁若蝉,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轻咳数声,叫过两名亲兵,将尸体拖出去。 随后目光缓缓地从众将官的面前扫过,有气无力地道:“诸位如果没什么异议,那就按照宋公子的要求去做吧。” 第六十一章 安抚 有吴虎的立威在前,有耶律白斯的命令在后,眼前这些人,无论是军队里的将官,还是朝廷里的行政官员,都是敢怒不敢言。 宋行没空理会他们的激愤情绪,因为他的眼中,只有中京城的火光,眼中只有那些无声哭泣的灾民。 作为军人,不能保一方百姓,对宋行来说,这不是军人的荣誉,而是军人的耻辱。 耶律白斯所率的三千怨军,招募的都是辽东的饥民,所以怨军,就是报怨女真之意,说到底,他们都是贫困的人家。 除一些守城的士兵,宋行让耶律白斯将那些仍在放火或者正在阻止别人救火的怨军全部集中于校场,看着他们灰头灰脸、垂头丧气的样子,宋行真想狠狠地踢上一脚。 军人就得有军人的样子,缓缓地走上前去,凝视着最近的那名士兵,沉声问道:“为何当怨军?” “战争让我们失去家园,战争让我们失却家人,如果不做怨军,我们早就被饿死了。”那士兵虽然不知宋行是什么人,但见耶律白斯都对他毕恭毕敬,也就老老实实地回道。 连问数人,得到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宋行深深地吸口气,缓缓地退回到将台,目光凛然,在众将士的面上缓缓扫过,“我叫宋行,很高兴能跟大家在这儿见面。” 介绍完自己,目光炯炯地盯着眼前这些军士,“刚才这几位兄弟也说了,你们之所以当兵,是因为战争让你们失却赖以生存的家园,让你们失却守望相助的亲人,你们是饿得没办法,这才选择当兵,你们当兵的理由虽然有很多,但是……” 但是之后,语气忽地变得严厉起来,“但是,军人得有军人的样子,军人得有军人的本份,军人得有军人的职责,你们既然选择了当兵,就应该遵守军人的本份,作为军人,不能守护一方百姓,那不是你们的荣誉,而是你们的耻辱。” 人不管贫富贵践,大都有颗羞耻之心,有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宋行说得没错,虽然他们当兵的理由不同,但有一点是他们共同遵守的,那就是军人的职责。 面对宋行的严厉指责,每个人都将头埋得低低的,没人敢跟宋行的目光对接,宋行在说话的时候,虽有停顿,但却没停顿多久,而是指着外面的大火,接着说道: “你们看看外面的大火,听听百姓的哀嚎,难道在你们的心里,就没有一点点内疚?他们跟你们一样,都是苦哈哈的百姓,当官的不顾他们的死活,难道你们就要助纣为虐吗?” “中京城的大火是你们放的,难道你们就不知道,当你们放火的时候,会有多少像你们一样的人失却家园?会有多少像你们一样的人妻离子散,难到这就是你们喜闻乐见的?” 宋行在说这番话的时候,尽量将外面的百姓跟他们等同起来,尽量让他们明白,他们放火的对像,跟他们是同类人,同类相怜,这是动物界的本份。 “宋公子,这外面的大火的确是我们放的,但这不是我们的本意,如果没有当官的下令,纵算借我们百个胆子,也是不敢的。”宋行的话音刚落,底下就有人开始辩解起来。 宋行目注那名士兵,沉声问道:“当官的让你们放火,你们就放,那我宋行让你们救火,你们救是不救?” “救!当然救,不救都不是人养的!”那名士兵眼中含泪,神情显得特别的愤慨,“自从放火之后,我们走在大街上,都不敢抬头见人。” “好,知错能改,善莫大蔫,废话我也不多说,大家早一点投入救火的行列,就能让中京城的百姓少一份痛苦。” 说到这儿,复对耶律白斯道,“耶律将军,放火的命令是你下的,救火的命令也由你来下吧?” 面对宋行,耶律白斯已经没有丝毫的脾气,当即将军队分成四组,分别由四位将军带着,奔赴东南西北四个方向。 军队是有纪律的,军令一下,便可以同心协力地去做同一件事,由他们去救火,自是再好不过,对同是贫困人家出身的他们,只要动员到位,宋行是充分信任的。 如今的中京城是满疮痍,救火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要安抚好城中的百姓,就得让他们没饭的有饭吃,没衣的有衣穿,有病的看病,没病的也得预防。 现在虽然是深秋,还没到立冬,但在北方已经是非常寒冷,冻死街头的事,每天都在发生,犹其是晚上,更是如此。 所以,在安排好那些救火的士兵后,宋行又让耶律白斯衙门里的捕快,衙役,哪怕是扫地的阿姨都召集起来。 衙门里的人相对于军队,他们跟老百姓打交道较多,让他们来组织百姓,自然是再合适不过。 宋行没有让他们扎堆,同样将他们分成几组,每组的分工也各自不同,对中京城的灾民来说,温饱永远是摆在他们面前的第一个难题。 所以,宋行分的第一个组,便是负责搭建帐篷,辽国自耶律阿保机建立以来,历经两百年,虽然从最初的原始游牧部落发展到现在的城市村落。 但游牧民族的本色多少还是有的,不少的人家都有帐篷,当他们看到宋行是在实实在在的为老百姓做事的时候,不少的家庭都主动献出自己的帐篷。 守望相助,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不管是千年前,还是千年后,宋行对此都深具信心的,对这个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人是铁饭是钢,三顿不吃饿得慌,所以宋行分的第二组则是负责搭建粥棚,现在的粮食奇缺,他能做的也只能是粥棚。 第一批粮食来自军营,还有州府衙门的仓库,开仓放粮,宋行没有征求耶律白斯的意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宋行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 至于那些大富人家的粮食,宋行没有亲自去征集,而是让耶律白斯负责,如何从那些富户的口里掏粮食,耶律白斯比他有经验。 第三组,则是由军队的军医,还有城中的大夫组成,这次兵灾,有不少的人被烧伤,不少的人被冻伤,救治他们同样刻不容缓。 考虑到叶灵山的医术,宋行还专门派人将她从山寨调过来,救死扶伤的事,她最在行。 第六十二章 杀机暗伏 当完颜娄室的大军如期到达中京城时,眼前的情景连这个金国的战神都震惊不已。 在他的大军刚启程没多久,便收到斥候的报告,说是耶律白斯心惧大军压境,正下令焚城,整个中京城都处在一片混乱跟火海之中,无辜的百姓正流离失所。 所以,当他入城之后,没有看到战时的满目疮痍,没有看到逃难的百姓,没有看到街头伏尸,没有看到焚烧的房屋,整个中京城都显得那样的井然有序。 大火早已被扑灭,街道早已被清扫,小商小贩正在吆喝着做生意,大姑娘小媳妇正在街头挑着她的胭脂水粉,无家可归的难民也被分批集中起来,进行集中的管理救助。 那些要撤离的达官贵人,一律不准出中京城,凡是超过三年口粮的富户,留足三年的口粮,余者全部充公,对那些普通的富户,如果要征集粮食,全部按照市价进行购买。 交接仪式是在城外进行的,整个过程非常的简单,那就是耶律白斯带着他的三千兵马离开中京,完颜娄室则带着他的五千精骑兵进驻。 至于城中的达官贵人,愿意留下的,欢迎,不愿意留下的,欢送,整个过程都显得极度的平和,有条不紊,既合理也合情。 完颜娄室作为女真族战神级人物,少年从军,弱冠之年继承七水部部落长,后随完颜阿骨打起兵,平生攻城夺寨无数,像今天这般还是第一次遇到。 夺城之后的第一件事是安抚百姓,宋行在这方面做得滴水不漏,不由完颜娄室不佩服,“宋小哥兵不血刃拿下中京城,我完颜娄室定当遵守承诺,同意让出平营二州。” 宋行搞这么多,要的就是这句话,谈判就跟放水库里的水一样,只要打开缺口,余下的事就好办得多。 中京城既然完完整整地交给完颜娄室,宋行的使命便算完成,再留此处,就是浪费时间,浪费生命,跟完颜娄室告别后,便带着众人走出中京城。 刚出中京城,顿时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只见城外黑压压的到处都是跪着的老百姓,见宋行出来,莫不在那儿呼天抢地,感激涕零。 这些都是中京城的老百姓,是这个社会最底层的人,也是感情最纯朴的人。 当战争来临,就在他们快要失去家园,准备四处流离时,是宋行又重新让他们找到生活的希望,是宋的知慧,保全他们的家园。 所以,当他们得知宋行即将离开中京城时,他们则以一种最传统也是最粗暴的方式来感谢宋行,来挽留宋行,在他们的潜意识里,只要留住宋行,就能留住幸福。 望着眼前这些纯朴的百姓,宋行鼻头有酸,十里相送的情景他曾在电视里看过,无论是那场史无前例的大洪水,或是翻转天地的大地震,都给他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 从马背上跳下来,来到就近的几位年纪苍老的百姓面前,伸手将他们扶起,不无感慨地道,“大爷,大娘,您们都起来吧,我宋行何等何能,敢受你们如此大礼呀?” “公子,你千万别这样说,你救了中京城,救了中京的老百姓,你让我们没有失却家园,你就是我们的再生父母呀,你受不起还能有谁受得起?” 中国的老百姓就是天底下最好的老百姓,这是古有传统的,宋行做的,只不过是他自己认为自己该做的,却没想到收获的竟然满满的民心。 眼前的一幕,看在完颜娄室跟完颜兀术的眼中,完全可以用震惊来形容,完颜娄室的神情显得特别的凝重,“兀术,咱们也算得上攻城无数,可曾遇到这等场景?” “没有!”完颜兀术回答得很明确,“咱们以前攻城掠寨,莫不杀得血流成河,敌我双方莫不死伤无数,双方的仇怨哪能在短时间内化解?” 完颜娄室面色凝重,不无感慨地道:“此人不愧是天纵其材,小小年纪便能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他日羽翼丰满,必将是我金国的心腹大患。” “所以,谈判仍可继续,但谈判之后,此人能留则留,不能留,杀之!”完颜兀术说到后来,双目中渐渐地涌现一股浓浓的令人心寒的杀意。 完颜娄室目光如炬,神情坚定地道:“英雄所见略同,哥哥也有这个意思,如今,中京已无战事,你这就返回上京,将哥哥的意思向皇上呈明。” 离开中京城,完颜兀术没有跟宋他们一道,而是自顾策马前行,单枪匹马,速度自然快捷,没过多久,便将宋行他们远远地甩在身后。 夺取中京,获得完颜娄室高度称赞,这让完颜兀鲁感到特别的开心,因为她突然觉得,宋行虽然不会骑马射箭,但他却比那些会骑马射箭的人要强太多太多。 宋行既然能获完颜娄室的高度称赞,就一定能获阿玛的青睐,那自己跟他的婚事就不会再有障碍。 完颜兀鲁一路上都在打着自己的算盘,想到高兴处时,还禁不住唱起草原上的歌谣。 宋行见她不时地偷偷发笑,每次问她在想什么开心的事,但完颜兀鲁总是报以银铃般的笑声,对宋行的问话总是不正面回答。 快到上京时,又是猴子一马当先,先行进城向马政跟王环报告这次的中京之行,对宋行在中京取得的成就,马政同样惊诧不已,当即与王环离城三里相迎。 众人刚回到中京,完颜阿骨打不但送来大批的牛羊供他们食用,还传话给他们,让他们今晚好好休息,明天进行正式的谈判。 果然是能战才能谈,完颜阿骨打前后态度的变化尽看在王环的眼中,打内心里开始认同起宋行主张,也终于明白为何赵大人跟父亲都要极力推荐宋行作随从。 而且还主动提出,既然完颜阿骨打如此看重宋行,那么这次谈判的主角就由宋行来担当,而他跟马政只负责谈判的合理性,按现在的话说是签签字,盖盖章。 家和万事兴,对王环的态度变化,作为这次谈判的合法代表,马政感到很欣慰,以他对宋行的了解,这次谈判,绝对不会吃亏。 他是武将出身,上阵杀敌尚可,像谈判这种饶嘴的事,还真不是他的擅长,所以朝廷才派王环这个文人相助,而王环又是一个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家伙。 如今大家意见一致,谈判以宋行为主真是再合适不过。 第六十三章 谈判 这次是正式的会面,会面的地点没有在完颜阿骨打的皇帝帐,而是在军营的演武场。 参数的人员除宋行处,还有马政跟王环,杨再兴马扩跟吴虎只是作为他们的跟班,站立在他们的身后。 至于金国这边,都是些重量级的文武大臣,自完颜阿骨打以下,还有完颜希虚、完颜宗望、完颜宗瀚、完颜兀术等人。 这次是正式的谈判,完颜兀鲁没在军中,而是站在军帐外,探头探脑的向这边张望。 完颜阿骨打神情肃穆,目注着宋行足足有半个时辰都没有说话,没有说话不代表不是谈判,他打的是场心里战。 宋行兵不刃血拿下中京,着实让他很意外,更让他意外的是完颜娄室的意见:不能留,杀之! 这个意见所带给他的震憾力是巨大的,巨大到他都不敢相信眼前这个文质彬彬的少年,何来如此大的能力,连草原上的战神都对他敬畏三分。 完颜阿骨打的静默,压得马政王环喘不过气来,好几次都想出声打破这种压抑得快要发疯的气氛,但见宋行仍旧稳如泰山地坐在那儿淡淡地喝着草原上特有的马奶酒。 宋行虽然喝不惯这种带着奶味的酒,但此时此刻,除喝酒之外,他实在想不到其它的方法能缓解这种无形的压力。 完颜阿骨打也没料到宋行能如此沉得住气,要知道以他现在的身份,以这种眼神看人,就算是他手底的大将都会坐立不安,这时候,他突然理解完颜娄室的建议。 端起面前的酒碗,首先打破沉寂,“来,咱们用手中的酒欢迎来自远方的客人!” 酒中虽然有股奶味,但酒的浓度实在不高,这对喝惯高度酒的宋行来说,喝这种酒就跟喝啤酒似的,只要上多几次厕所,完全可以做到千杯不醉。 喝过酒后,完颜阿骨打终于切进正题,缓缓地道:“马大人,你们递来的国书,我们传阅过了,对国书的内容不敢苟同,当初赵大人来谈判时,咱们已经商定内容,怎能出尔反尔?” “非是我们出尔反尔,而是这些地方都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作为后代子孙,纵算肝脑涂地,也要把失去的东西给抢回来了。”宋行放下酒碗,说得很坚定。 “要抢回来,也得靠本事,你们南朝人只会舞文弄墨,耍耍嘴皮子,如果真有这种本事,就不会千里迢迢来得上京跟我们谈判。”完颜宗瀚很不习惯宋行这种傲气,出言讥讽道。 在这些游牧民族的眼里,南朝人跟待宰的糕羊没什么两样,所以经常跑过来打草谷,抢完就跑,南朝人就算想追也追不上,屡屡得手之后,便对那些以农耕为主的汉人产生轻视之心。 这只是完颜阿骨打他们的想法,但在宋行的眼里却并不这样认为,正是因为有这些舞文弄墨之人,中华民族才能屹立五千不倒,因为这里有种深层次的东西叫做文化。 作为千年后的人,宋行对女真人没有像对岛国人那样有着深仇大恨,但不论站在哪个角度来说,游牧民族对农耕文明的摧残那就是历史的倒退,宋行不允许这种倒退。 拿起旁边的皮酒袋,倒上满满地一碗酒,慢慢地端起酒碗,缓缓地道:“那不叫舞文弄墨,那叫文化,璀璨的文化,如果你们硬要把这种文化当成软弱,那就是大错特错。” 说到这儿,一口喝掉碗中酒,随后将酒碗重重地放回桌上,接着说道,“不是我们南朝人不尚武,而是我们的尚武精神刻在我们的骨髓里,不到危难关头,不展现而已。” “不展现而已?”完颜宗瀚的嘴角忽地挂出一丝冷诮的笑意,语气中充满着不屑。 见完颜宗瀚如此傲慢,宋行一声冷笑,“君不见霍骠骑,纵模大漠八千里,君不见唐李靖,三千铁骑逐北狄,君不见薛仁贵,马踏天山望南泣,君不见杨六郎,冰铸遂城似铁壁……” 宋行一口气连数几个对抗外族的英雄人物,随后又放低语气,目注完颜宗瀚,缓缓地道:“在南朝的历史上,像这样的人物不知凡几,不知贵族的历史上,像这样的英雄人物又有几何?” 女真建国不过五六年时间,像霍去病这般的家喻户晓的英雄人物还真没几个,完颜宗瀚顿时被宋行说得哑口无言,默默地坐在座位上喝着他的闷酒。 完颜阿骨打崇尚汉文化,当然知道南朝人在历史的长河中,因为应对外来民族的侵略,的确涌现过不少能征善战之人。 而且在他的认知中,纵算外族能在短期内对汉人形成压制,但从长远来说,那些外族,要么被汉人同化吸收,要么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因此,跟完颜宗瀚他们不同,在他的潜意识里,从来都没有小看过南朝人,闻言缓缓地道:“此一时,彼一时,没错,在你们的历史上,的确有涌现过许许多多的善战之人,但是……” 说到这儿,目光缓缓地在宋行他们的面上扫过,随后接着道,“如今你们的大宋王朝,就是一个虚弱的胖子,早不复汉唐之雄风,我们之所以跟你们联盟,无非是看在大家都有共同敌人的份上,就算没有你们,我们一样可以灭掉辽国!” 完颜阿骨打的语气虽然很轻,但听在众人的耳朵里却是那样的豪气干云,特别是说到后面那句话时,可谓掷地有声。 “我看未必!”宋行的神情显得有些冷漠,冷冷地道,“大宋跟辽国原本就是兄弟之邦,可谓唇亡齿寒,如果不能与贵国缔盟,大宋便没有保障,支持辽国将成必然。” 宋行说到这儿,目光慢慢变得深遂起来,自问自答道:“战争打的是什么?打的是人力跟物力,以大宋的物力加上辽国的兵力,如能精诚合作,不知贵国能支撑多久?” 完颜阿骨打没有立刻接话,因为宋行说的正是他担心的问题,在攻辽的过程中,如果宋室不再作壁上观,从登州出兵,与辽国形成前后夹击之势,到时鹿死谁手,难以预说。 宋行见他们不接话,又接着说道:“所以,不是我们大宋朝没有谈判的资本,而是想趁着这个机会,以最小的代价取得原本属于我们的东西!” 说到此处,缓缓地站起身来,以退为进地道,“燕云之地,是老祖宗留下来的,早晚必取之,这个盟要不要缔结,还请皇上早拿主意,宋行等人在此静候三天,三天之后,不管结果如何,都将返回大宋!” 第六十四章 较艺 完颜阿骨打坐在虎皮做的椅子上的,他的表情很沉稳,宋行说的话虽然难听,但却在理,辽宋自澶渊之盟开始,有长达百年的时间无战事,宋朝因此而繁荣。 如果宋金不能结盟,那么金在灭辽之后,谁都不敢保证金国不会挟势南下,趁机灭宋,所以宋行说得对,相助辽国便是必然。 但如果尽归长城以南的地区,那么对金国来说,同样失却保障,以大宋的物力人力,如果再出一两位像霍去病、李靖这样的人物,那对金国来说,同样是灾难。 完颜阿骨打表面很沉稳,内心实在很煎熬,大金刚刚立国,不管是人力物力都极度溃泛,这几年的仗虽然打得顺风顺水,但只要有一仗失利,对大金来说都是致命的。 说得简单一点,就是如今的大金输不起,跟大宋结盟,并不想从中获取大宋的支持,更主要的是稳住大宋,以解自己在吞辽过程中的后顾之忧。 但大宋国的使臣一而再,再而三的毁掉前约,要求的价码一次比一次高。 特别是这次的宋行,不但尽要南朝之地,而且连以前给辽国的五十万岁币也不再转赠,这个条件着实让他很纠结。 宋行没有理会完颜阿骨打的纠结,因为这种纠结是必然的,自己刚才已经把话说得很死,基本没有回旋的余地,现在能解这个套的只有马政。 因为从官方来讲,马政才是这次谈判的主要代表,这也是宋行跟马政在谈判之前商量好的,自己再怎么硬气都无所谓,但马政得圆滑。 这就是谈判中的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 马政见宋行作势欲离,知道是自己唱红脸的时候到了,当即伸手将他拉回坐位,呵呵笑道:“谈判,谈判,有谈才有判,宋小哥到底年轻识浅,还请皇上莫怪!” 完颜阿骨打忽地一笑,故作轻松地道:“马大人说得没错,这结盟之事牵涉甚多,的确非一朝一夕才能谈成,朕看大家谈得挺累,不如骑骑马,射射箭,轻松轻松?” 完颜阿骨打话音刚落,完颜兀术便离席而起,来到中央请命道:“儿臣听闻这位杨再兴杨将军乃金刀老令公之后,前几天杀虎,曾有幸见识他的枪法,今次想与他校场较艺,以搏大家一笑。” 完颜阿骨打没有立即回答,而是目注杨再兴,仔细打量着这个英伟不凡的少年郎,杨再兴一枪贯穿虎头之事,他曾听完颜兀鲁讲过,虽说完颜兀术是他得意的儿子,但说能战胜杨再兴,他表示怀疑。 对自己的儿子表示质疑,这是件非常痛苦的事,完颜阿骨打不想面对,但却不得不面对。 宋行见完颜兀术主动请战,正和心意,当即对杨再兴道:“这位完颜将军既然如此盛情,还请杨兄下场,去献丑献丑!” 谈判的过程甚为无聊,杨再兴站在宋行的身后,颇感无聊,闻此言语,当即转身出来,向完颜阿骨打深深地施上一礼,郎声说道:“再兴愿与完颜将军一战!” 完颜兀术是主动请战的,杨再兴既然应战,那自己就没有再阻止的理由,当即说道:“刀枪无眼,拳脚无情,还请两位将军点到为止。” 完颜兀术跟杨再兴应命之后,双双来到校场,杨再兴手中握的自然是杨家银枪,而完颜兀术拿的则是一把大刀。 随着一通战鼓声后,两人各使本事,纷纷抢上,完颜兀术刀大力沉,刀刀生寒,舞得风生水起,劲风猎猎,刮起的飞沙走石铺天盖地。 而杨再兴则是枪如游龙,枪尖到处,寒星点点,如风吹梨花,漫天飞舞,直瞧得人眼花零乱,若非绝对功夫之人,根本就看不出他枪从何出,指向何方。 两人斗得十来个回合,正值难分难解之即,完颜阿骨打忽地命令身旁亲随敲响铜锣。 擂鼓而进,鸣金收兵,这是战场惯例,杨再兴跟完颜兀术虽然斗得兴起,却也不能破此惯例,两人几乎同时收住刀枪,各自退回自己的阵营。 完颜完骨打见两人落定,微微一笑,道:“自古道两虎相争必有一伤,朕看两位不相伯仲,如果再斗下去,伤着谁,朕都难心安,不如就此作罢。” 见宋行面有不愤,权作没有看见,端起面前的酒碗,声如洪钟道,“两位将军为咱们校场较艺,甚是辛苦,来,咱们都端起酒碗,为两位将军干上一碗。” 对完颜阿骨打的偏袒之言,宋行除骂句老狐狸之外,还着实没话可说,毕竟自己是文人,对这些武人相争,在没有明显分出胜负之前,自己说出来的话就跟放屁没什么两样。 端起酒碗,一口喝掉碗中酒,将目光投向马扩,见他微微地点头示意,当即提议道:“女真族人以渔猎为生,人人善骑射,不如让我们的马将军为大家射上三箭,看看能否入方家法眼?” 宋行这次带来的人个个武艺非凡,而且术有专攻,这点完颜阿骨打早在宋行他们没到上京之前,便由完颜吴乞买派出信使通报过。 如今宋行咄咄逼人,很明显是在向自己示威,以表明宋朝人并非都是舞文弄墨的文弱之人,同时也有能征善战的纠纠武士。 杨再兴少年英武,枪法如神,马扩气宇轩昂,从容信步,都是不可多得的将帅之才。 完颜阿骨打的目光从宋行的身上转到杨再兴的身上,再从杨再兴的身上转到马扩的身上,心中也不免感叹,当即说道:“听闻马将军乃政和八年的武举,朕也想开开眼界。” 刚才宋行已经说明让马扩射箭,而校场上的箭,都是普通士兵训练所用,算不得强弓,硬弓,当即让人将他的弓箭抬出来。 他的弓箭的确是被人抬出来的,这是一柄打造的异常精致的铁胎弓,是完颜阿骨打年轻时的标配,曾随完颜阿骨打南征北战,立下赫赫战功。 这是一柄三石弓,非勇武之人莫能拉,完颜阿骨打将弓拿在手中,力贯双注,用力一拉,顿时拉出个满月来。 随即松开弓弦,一阵龙吟之声不绝于耳,不无感叹地道:“这柄弓曾随朕征战南北,如今十年未用,弓依旧,人已老,马将军,如果你能开此得弓,朕便赠送于你。” 第六十五章 尘埃落定 马扩跟杨再兴跟然都是少年英雄,虽然都是出身武将世家,但马扩跟杨再兴不同。 杨再兴是从毛发到骨血都充满着武将的气质,而马扩看上去更像个文人,他的身上总有那么一股淡淡的书卷味。 这张铁胎弓是三石弓,用现在的话说,需要三百多斤的力气,才能将这弓拉成圆月,完颜阿骨打见马扩身形单薄,拿出这张弓让他来射,很明显有欺负人的味道。 对马扩的能力,宋行非常的清楚,作为政和八年的武举,虽然不及杨再兴这等战神级的武将,那也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枪法比不过杨再兴,但箭法却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果是普通的弓,宋行可以说是一点都不担心,但这弓毕竟是完颜阿骨打的得意收藏,以他单薄的身体能拉得动这柄强弓吗? 来到草原这么久,宋行的心里第一次感到有些后悔,不知让马扩射是对是错,如果马扩在这场射箭中落于下风,那自己在前面所建立起的底气也将大打折扣,容不得他不担心。 毕竟完颜阿骨打把会谈的地点设在校场,自然不是在这儿让大家吹风沙的。 见宋行将目光投向自己,马扩也只是微微一笑,他的神情充满着自信,端起酒碗满满地喝上一碗,缓缓来到校场,将弓箭拿在手中轻轻地掂掂,不由脱口而出,“好弓!” 宋行见他把弓拿在手中,虽说不上轻如鸿毛,但也说不上重如泰山,一颗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下,端起酒杯,对旁边的马政笑道:“马大人,咱们喝酒吧!” 相对宋行的轻松,马政明显要紧张许多,现在是深秋,他的鼻尖甚至冒出丝丝微寒,见宋行向自己敬酒,当即端起酒碗以掩饰内心的惶恐。 至于王环从谈判至今都没见他轻松过,好在这次他能恪守自己的本份,既然在出发之前就把谈判的大权交给宋行,那就只能信任到底。 草原的天空什么都缺,惟独不缺的是飞鸟,现在虽然不是大雁南飞的最旺季节,但天空中仍然有零零散散的大雁飞过,发出的凄鸣之声,总能拔动人们的心弦。 马扩少年从军,经历过战场斯杀,见惯了金戈铁马,自然不会对几只大雁抱有同情心,从旁边的箭袋中抽出三枝利箭。 弯弓搭箭,左脚虚踏地面,将全身的重心都集中在右腿,曲蹲矮身,成望月之势,慢慢地拉开弓箭,对准天空中最后的几只灰雁。 “嗖嗖嗖!” 随着一声清吟的弓弦声,三枝利箭破碎虚空,夹杂着一股尖锐的破空声,激射而出的利箭几乎同时从大雁的胸腹透穿而过,没入天际之中。 “噗噗噗!” 三只大雁几乎同时呈品字形落地,女真族人向以渔猎为生,都是天生的神射手。 三箭连发射几只大雁容易,但要像马扩这般,大雁落地所摆的造型如此规矩,却不是人人都能做得到的。 更何况马扩所使的弓还是那种三石的铁胎弓,若非天生神力,纵算能拉出圆月,也会准头尽失,哪像他刚才那般轻松自如。 真是人不可貌相,完颜阿骨打也没料身形单薄的马扩竟能拉开他赖以自傲的铁胎弓,着实让他从内心深处改变对南朝人的看法,“马将军不愧武举出身,果然英雄了得。” 完颜阿骨打是英雄,英雄自然重英雄,在这次来谈判的宋使中,宋行用他的智慧不但兵不刃血的拿下中京,更难得的是他在中京城所做的一系列安抚措施,堪称前无古人。 杨再兴枪法如神,放眼整个草原,能与他一战的不会超过一只手,那个吴虎虽然年纪幼小,但天生神力,别的不说,单是那对擂鼓瓮金锤,就足以惊世骇俗了。 完颜阿骨打仍然端坐在那儿,自始至终都没看到他神情的变化,其他的人虽然震惊于杨再兴的枪法,马扩的箭法,但完颜阿骨打没有说话,其他人也不敢越疽代苞。 “我们汉族人崇尚儒家文化,讲的是中庸之道,我们爱好和平,不喜欢战争,但这并不代表我们不能打仗,关于这次会盟,我还是希望宋金两国能各取各需,各有退让。”宋行见气氛有些沉闷,首先出言打破。 国事谈判,讲的是实力对等,宋行他们的出色表现,深深地触动完颜阿骨打的内心,都说南朝人软弱无能,但宋行所带的这批人,对南朝来说,亦不过是些普通人。 窥一斑而知全豹,从宋行这帮年轻人的身上,完颜阿骨打似乎看到大宋朝的未来,在沉默好半晌后,完颜阿骨打才缓缓地道: “你们想尽收长城以南的所有汉地,朕答应,不转赠辽国的岁币,朕也答应,但有一点,这些汉家之地,必须由贵国自取,若要我国相助,则视为各取各得。” 这次会盟说得直白点就是两个流氓分猪肉,分多分少当然要看各自的实力跟刀法,完颜阿骨打提出的这个意见很中肯,说到底就是大家一起用兵,各取所需。 对完颜阿骨打提出的意见,宋行没有半点的反对,历史上的大宋朝就是因为在对辽作战中,处处失利。 这才让金国窥探到大宋的虚弱,加上张觉事件,使得郭药师等降将降臣心灰意冷而投金,最终导致靖康之难。 所以,这场仗要么不打,要打就要打好,不管大宋王朝是如何的软弱,但她创造的文化,却堪称整个封建王朝的顶峰,甩同时代的欧州万儿八千里。 所以,他不能容忍这块文明的土地,任由野蛮民族来贱踏。 所以,在他的内心深处,其实并不愿意看到这次会盟的成功,故尔从谈判未始,便怂恿赵良嗣向皇上进言,狮子大开口。 原以为完颜阿骨打一代枭雄,不会同意宋室所开的条件,却没想到他答应得如此的爽快,当即对马政道:“马大人,你是这次会盟的正使,接下来的事当你做主。” 接下来的事情很简单,那就是双方的主要人物相互确认后,互换国书,会盟之事算是尘埃落定。 王环手捧国书,他的内心委实开心不已,虽然这次的谈判主角不是他,甚至他在这个过程中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但,作为这次谈判的副使,他的功劳是天注定的。 第六十六章 去留 人逢喜事精神爽,历史两年的谈判终于结束,对完颜阿骨打来说,协议的内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这次谈判,免除他攻辽时的后顾之忧。 对马政来说,不仅仅是对皇上有个好的交差,更主要的是燕云十六州自儿皇帝石敬塘拱手让给契丹以来,在神州大地上就一直有那么一群人在为收复失地而奔波着…… 对深知历史进程的宋行来说,却是喜忧参半,喜的是自己通过这次的谈判,终于走进历史的舞台,或者说是捞到人生的第一桶金。 忧的是自己真的改变历史的进程?每当想起靖康城破,那些在冰天雪里哀嚎的妇人,心里就有种钻心的痛。 杨再兴跟马扩都是少年英雄,显得意气风华,这次谈判之所以取得进展,完全是武力跟智慧的对决。 是他们让完颜阿骨打感受到****上国并不都是那些只会之乎者也的文弱书生,还有力能扛鼎的纠纠武夫,还有能为这个国家舍身忘死的热血男儿。 单凭这一点,他们都是高兴的。 女真人立国不久,他们的生活习惯基本没有多少改变,到现在都不习惯围在桌子旁吃饭。 遇到喜事的时候,大家都喜欢烧起一堆火,然后打起三角架,上面吊着一口锅,将牛肉呀羊肉什么的都往锅里扔。 吃得高兴的时候,大家就围着火堆跑呀跳呀唱呀的,只有这个时候,他们会忘掉岁月的沧桑,会忘掉生活的困苦,这个时候,他们是开心的,欢快的。 完颜阿骨打虽然贵为皇上,却非常喜欢这种围着篝火跳舞的庆祝方式。 天还没黑,便让完颜兀术带着人杀牛捅羊,在空旷的草地上燃起篝火,在篝火的四周搭起三角架,吊起大铁锅。 民族的舞蹈虽然跳起来欢快,但宋行却没有加入跳舞的队伍,而是跟完颜阿骨打等人围成一圈,在那儿吃肉喝酒。 一向喜欢唱歌跳舞的完颜兀鲁这次也是破天荒的没有去,而是静静地坐在宋行的旁边,双手托腮,静静地看着宋行,眼神中含有一丝淡淡的忧郁。 谈判结束,对其他来说,或许是好事,但对完颜兀鲁来说,绝对不是个好消息,因为这事的结束,就意味着她跟宋行的分离。 离别总是多愁善感的,完颜兀鲁还没有品尝爱情的滋味,却先尝到了离别的苦涩。 火光映着她的脸,白里透红,晶莹剔透,迷离的眼神中显得特别的妩媚,期期地望着宋行,轻咬着嘴唇,轻声道:“小南蛮,你……能不能不回去?” 宋行望着她那粉雕玉琢般的脸蛋,闻着她身上散发出的阵阵幽香,轻轻地叹口气道:“你既然叫我小南蛮,当知我的家是在南方,大雁尚且知道南飞,何况人乎?” 这个结果虽然在完颜兀鲁的预想之中,但由宋行的亲口说出,听在她的耳中,还是没觉得很不是滋味,只觉得柔肠百转,泪水不知不觉在眼眶中打转,在火光显得特别的晶亮。 这种气氛很压抑,宋行从锅里捞起一块羊排递给完颜兀鲁,故作轻松地笑道:“宋金两国不是已结兄弟之邦吗?你想我的时候完全可以到南朝来看我,我想你的时候,也可以到会宁去找你,不是挺方便吗?” 不管是从南到北,还是从北到南,完颜兀鲁都没觉得哪里方便,知道宋行的去意已决,只好无助地将目光投向完颜阿骨打。 对宋行这样的人才,完颜阿骨打也是百般的珍惜,他是过来人,早从完颜兀鲁的眼神读出她内心那层深深的爱意。 当即俯身探前,试探着道:“宋小哥天资聪慧,堪称一代人杰,你来我国已有少时日,不知你对我国有何看法?” 宋行既不掩饰,也不夸张,而是实话实说道:“大金立国虽然不久,但兵强马壮,牧民归心,而皇上雄才大略,广施仁政,如今的大金国就像是早上冉冉升起的太阳。” “像早上升起的太阳,好,说得好!”完颜阿骨打忍不住内心的喜悦,端起酒碗便一饮而尽道,“如果朕想留你在大金国,不知宋小哥是愿意,还是不愿意?” 宋行也端起酒碗,一饮而尽,淡淡地道:“汉人有句古话,叫落叶归根,我的根在大宋,在登州,迟早是要回去的。” “你回大宋有什么好?以你的能力,出将入相都不为过,可如今却只是一个随从,依我之见,你不如留在我大金国,这里才是你施展才华的地方。” 一直没说话的完颜兀术,抢过话题,不自觉地当起说客来。 完颜阿骨打点点头道:“兀术说得没错,这里的确可以为你提供你所需要的一切,让你尽展才华,要知道,你在中京城所表现的不仅仅是你的军事才能,更主要的是你的内政才能,短短几日,便能将一片混乱的中京城治理得井然有序,这等能力,朕自信做不到。” 说到这儿,忽地一指完颜兀鲁,续道,“你也知道,金铃公主是朕最心爱的女儿,而朕的女儿对你可谓一往情深,只要留在此处,朕定当封你为金刀附马,此生将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完颜兀鲁听父亲提到自己,并且有意将自己许配给宋行,小脸儿羞中带红,眼神中却又充满着无限的期待,一颗心顿时扑通扑能的如小兔般乱撞。 宋行轻轻地放下酒碗,轻轻地叹口气道:“皇上的心意宋行领了,只是汉人还有句话,叫做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宋行的根在大宋,宋行的事业在大宋,又怎能不回大宋?” 语毕,又让吴虎倒上满满地一碗酒,续道:“比如这马奶酒,喝起来虽然甘甜,温润如玉,但宋行还是喜欢喝自家酿的五谷杂粮酒。” 宋行表面上看起很文弱,但在他的骨子里有种与生俱来的傲气,就是这种无形的傲气让完颜阿骨打很是折服,英雄重英雄,或许都是英雄,才能体会到宋行此时的决心跟心境。 “宋小哥刚才提到自家酿的五谷杂粮酒,不知这次你们带来的是不是这种酒,如果是,咱们不妨换着喝喝,看看味道有何不同?” 完颜阿骨打见宋行的离意已定,不想再就这个问题讨论下去,听宋行说得到酒,很自然地便将话题转移到酒上。 第六十七章 交锋 完颜阿骨打要换酒喝,这正是宋行求之不得之事,当即让张毅带着猴子他们去搬酒。 酒是那种瓦坛装的,每只瓦坛差不多有二十斤重,缸口用红绸布包着细沙封着,免得酒气外泄,张毅先将两坛酒入到宋行的旁边,随后又带着猴子将酒分散到其他的地方。 宋行手指酒坛笑道:“这酒便是宋行在田横山酿的五谷杂粮酒,酒性极烈,入口辛辣,就像火在燃烧一般,特别适合英雄饮用。” 草原汉子天性粗旷,长期生活在极寒之地,喝酒便成为他们的天性,如今听宋行在这儿瞎吹胡侃,神情颇为夸张,个个跃跃试,好像不喝点这酒,就不是英雄似的。 宋行也没跟他们客套,伸手便揭开酒坛上的沙封,一股浓郁的酒香味顿时喷射而出,转瞬间便弥漫着整个欢乐场。 好酒的汉子哪能禁受住如此酒香的诱*惑,纷纷停止舞蹈,不约而同地围上来,完颜兀术更是一拍大腿,冲口而出道:“好酒,好香!” 宋行刚要叫张毅过来倒酒,完颜宗望早吩咐十来个亲兵,一人抱着一坛,挨下倒下去了。 马奶酒对高度酒,犹如啤酒对二锅头,对宋行来说真是一点难度都没有,区别就在于跑多几次草堆而已。 这些草原上的汉子没有喝高度酒,正所谓无知者无畏,端起酒碗在那儿大碗大杯的碰着,那豪气,如果不是这样,就不是英雄似的。 只不过,豪气归豪气,酒气归酒气,刚碰上两碗,便有不少的人就像一滩肉泥似的,倒在草地上,嘴里还不服气地喊着喝喝喝。 五谷杂粮做的高度酒虽然很香,但完颜阿骨打自始至终都喝得很少,一直端坐在那儿,神情肃穆地打量着眼前的一切,眼前的宋行。 完颜宗瀚跟完颜宗望就坐在完颜阿骨打的旁边,见他很少喝酒,便自觉地在那儿节制,毕竟这酒太烈,是他们从来都没有喝过的。 完颜兀术的酒量真不错,跟杨再兴连碰三杯连眼都不还眨一下。 白天跟杨再兴较武,斗到分际处时被完颜阿骨打分开了,但他的心里明白,他的武功跟杨再兴相比,总是差那么一点点。 男人嘛,总有一股不服输的勇气,战场上输了,就要在酒桌上找回来。 在田横山时,杨再兴就经常跟田大爷喝这种高度酒,对酒的烈性自然是知晓的,见完颜兀术一碗接着一碗的喝,对他的这份海量,也不禁暗暗喝采。 篝火晚会终于在大家的东倒西歪中结束。 完颜阿骨打跟宋行都没有醉,完颜兀鲁同样没有醉,因为今天晚上她压根就没有喝,就是怕自己喝醉了,等她醒来的时候,宋行不见了。 整个晚上,完颜死鲁就坐在宋行的旁边,双手衬着膝盖,托着香腮,静静地看着宋行,整个晚上连眼睛都很少眨,生怕眨眨眼,宋行就飞走了。 虽然在她的必里知道宋行是迟早要飞走的,但在他没飞走前,能多看两眼总是好的。 宋行在面对痴情如斯的完颜兀鲁,要说心里没感动那是不可能的,他的心到现在都堵得慌,就像被人抓住在那儿捏来捏去似的,总有一种疼的感觉。 “小南蛮,阿玛让你留下来,你就真的不愿意考虑一下?你就真的那么讨厌兀鲁吗?”完颜兀鲁仰着小脸,泪眼婆娑的望着宋行,凄凄地道。 望着火光中的完颜兀鲁,宋行轻轻地叹口气,语气略显苦涩地道:“不是宋行不愿意留下来,而是宋行不能留下来,宋行从毛发到骨血都是大宋人,又怎能背判大宋?” “如果朕非要你留下来呢?”完颜阿骨打面色凝重,神色间显得特别的威严,双目逼视着宋行,就像一座泰山似的压过来,令人窒息。 “惟死而已!”宋行端起酒碗,拿在手中转来转去,他的语气很淡然,也很冷,没有丝毫的商量余地。 “就算是死,我们也要留下你!”完颜兀术歪歪斜斜地走过来,他的嘴里满是酒气,但是他的眼神很凌厉,根本就不像个醉汉的眼神。 宋行的嘴角轻微地抽缩数下,知道金国人有扣留人质的习惯,马政第一次来金国时,就带有几个小校,如今仍被扣留在金国。 完颜兀鲁虽然很想让宋行留下来,但在她的心里却不愿意宋行受半点的委屈,她宁愿自己饱受相思之苦,也不愿意宋行半点的不开心。 见自己的父兄不停在地那儿逼迫宋行,她的心里很不开心,刚想说两句公道话,却被完颜阿骨打用眼神逼回去了。 宋行没有直接回答完颜阿骨打的话,而是叫过杨再兴,缓缓地道:“杨兄,这位完颜兄要留下我们,你说我们该怎么办?” 杨再兴神色一凛,傲然道:“那咱们就杀出去!” 吴虎还是孩子,整个晚上他都没有喝酒,而是拿着那对擂鼓瓮金锤站在宋行的身后,俨然战神般地守护着宋行。 如今听到宋行这样说,将那那金锤一摆,粗声粗气地道:“哥,你放心,纵算血流成河,我也要保你周全!” 马扩的嘴角挂着一丝慵懒的笑意,淡淡地道:“咱们既然是一起来的,就得一起走!” 这些人的回答早在宋行的意料之中,放下酒碗,目注完颜阿骨打,冷冷地道:“汉人有首古诗叫煮豆燃豆箕,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说到这儿,语锋一转,接道,“宋金两国结盟不易,还请诸位且行且珍惜,今日强留宋行在此,他日若宋金反目,战场上少宋行这样一位强劲的对手,诸位岂不是很寂寞?” 这一行人,除宋行跟王环是文人外,其他的可都是武将,特别是杨再兴、马扩、吴虎三人,那都是万人敌,而张毅他们虽然稍微,但也不是任人宰割的庸手。 如果真是杀伐起来,大家拼死力战,必将血流成河,伏尸百万,必将冲击到宋金两国那原本就薄得可怜的信任基础,的确是得不偿失,于双方都没好处。 完颜阿骨打虽然认同完颜娄室的不能留就杀之的建议,但他也知道,目前的金国仍在为生存而战,远没到傲视天下的地步,他们还需要宋室的袖手旁观。 “朕留宋小哥在金国,为的自然是兀鲁,却没想到宋小哥宁死都不愿意,这……也只能怪兀鲁福薄。”完颜阿骨打很巧妙地将强留宋行的事,变成他与完颜兀鲁的儿女私事。 宋行虽然心如明镜,但却什么都没有说,看着泪眼汪汪,楚楚可怜的完颜兀鲁,除了在心里一声叹息外,还真的没法许诺什么。 第六十八章 回归 离别总是伤感的,对于宋行的离去,完颜兀鲁破天荒地没有来送行,因为她不想让宋行看到她哭泣的样子。 跟来时的沉重不同,归去的心情是愉悦的,特别是作为这次的正使马政,虽然没能要回当初被扣为人质的几个小校,但开心仍旧写在眉宇间。 手捧着沉甸甸的国书,马政不由感叹道:“宋小哥,若非你未雨绸缪,早有打算,咱们也不会取得今日之功,待回到东京汴梁,本官定当在皇上面前为你请功。” 宋行淡淡一笑,道:“请不请功对宋行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既然要联金抗辽,那就一定要积极备战,要知辽国灭亡之后,咱们所面对的将是比辽更加强大的金国。” 马政的神色显得有些凝重,他曾服役的西军算得上是宋军的精锐,在面对实力较弱的西夏时,同样是胜负参半,未来的路是不是如宋行担心的,他真的没法想象。 一行人各怀心思,走七天旱路,八天水路,小木船终于在夕阳的映照下,摇摇晃晃的停靠在刀鱼寨,迎接他们的是登州知府王师中。 自宋行他们离开登州后,他每天都在刀鱼寨翘首以盼,深秋的风沙,吹白他的头发,相较一个月前的意气风华,明显苍老许多。 自燕地归来,皇上就对他出奇地信任,将他安置在谈判的第一线,一直以来都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今日终于可以放下心中的巨石,如释重负地向皇上交差了。 接风的地点是在蓬莱阁,吃的不但有山珍,还有海味,喝的自然是田横山特有的高度酒,席间,王师中在赞赏马政等人的同时,还向他们透露出一个石破天惊的消息。 就在他们走后不久,摩尼教教主方腊聚众反叛,在短短一个月时间,便席卷整个江南,夺取六州五十二县,目前童贯童大人尽召西军将领,准备征讨。 听此传言,马政跟马扩不由面面相觑,他们原本就出自西军,曾随童贯征过西夏,如今童贯去江南平叛,征召西军将士,自然是要去报到的。 宋行在军中挂的是闲职,去不去则由他自己选择,作为这次谈判的正使,护送国书,面呈圣上这件事,原本应该是马政亲力亲为,但军情紧急,只好交由副使王环了。 对马政的高风亮节,王师中表示特别的感谢,毕竟皇帝深居深宫,连方面大员都不是谁想见就能见的,这对王环来说,是个机会,绝佳的机会。 虽说这次谈判起主导作用的是宋行,但在接风宴上,除马政象征性地说过几句公道话外,无论是王师中还是王环都闭口没提,在他们的眼里,宋行就是随从。 从蓬莱阁出来已经很晚,回到田横山时就更晚了,虎子一路上都不服气,不停地晃着他的金锤,气鼓鼓地道:“哥,要不是看在你的面上,看我不一锤将那王大人砸成肉饼!” 宋行笑笑,伸手摸摸他的后脑勺,却没有说话,这年头,争功的事他看到多了,如果事事在意的话,就算有再多的富士康都不够跳的。 整个田横山的村民在田大爷的带领下,人人撑着火把,站在山寨门迎接英雄们的归来。 田妞远远看见宋行的身影,如燕子般地飞扑过来,刚叫一声哥,便禁不住鼻头一酸,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 宋行伸手抚摸着她的后脑勺,笑笑道:“真是个傻妞,哥这不是回来了吗?哭啥?” 田妞抹抹眼角的泪水,刚想说两句话,田大爷已端着酒碗来到宋行的面前,“娃呀,喝掉田大爷的手中酒,咱们入寨吧?” 宋行没有客气,端起酒碗一饮而尽,回头看着杨再兴他们,显得特别兴奋地道:“还是咱们田横山的酒好喝,你们还客气啥?都过来喝呀!” 没等宋行的话说完,杨再兴跟张毅等人早就从乡亲们的手中接过酒碗,在那儿大喝海喝起来,田大爷乐呵呵地瞧着这一幕,眼角渐渐地露出一丝泪花。 连日奔波,大家虽然觉得很累,但回到田横山就像是回到家一样,人人都没有睡意。 宋行看着干干净净的茅草棚,知道这是田妞在自己不在的日子里小心翼翼地在维护着这个家,心里也颇为感动。 乡邻们不愿意散去,田大爷也没打算回去,而是让田承光炒几道小菜,今天晚上他要跟娃喝酒,最好是不醉不归。 田横山自田横以后,沉寂千年,现在眼瞅着就要出一人物,这也难怪田大爷兴奋,跟宋行推杯置盏,喝得老泪纵横。 宋行见酒喝得差不多了,这才对田大爷道:“大爷,实不相瞒,宋行这次去金国,所谈的正是联金抗辽,夺取燕云十六州,这战端只要一开,未来的形式如何,谁都不敢预料。” “啥?要打仗了?”田大爷放下酒杯,不解地望着宋行,大宋自澶渊之盟后,宋辽罢兵已有百年,在他们的脑海里已经快没战争概念了。 宋行神情很凝重,面上已看不到笑容,微微叹口气道:“没错,联金抗辽,满足的只是某些人的野心,受苦的却是天下的百姓,只可惜,宋行人微言浅,无力回天。” “既然你不赞同联金抗辽,为何要想方设法跟他们去金国?而且大爷听他们说,这次之所以能顺利谈成,你在其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作为田横山的族长,田大爷的脑子并不笨,对宋行这样茅盾的行为,他着实有些想不通。 宋行的嘴角挂出一丝苦涩的笑意,缓缓地道:“联金抗辽,那是国策,有没有我宋行,这盟约都能缔成,与其做个旁观者在旁边指点江山,不如投身洪流来个中流击水。” 对宋行内心中那种充满茅盾的想法,田大爷虽然不是很明白,但他知道宋行的所作所为一定有他的目的性。 端起酒杯猛地喝一口道:“娃,你有什么要大爷做的,就尽管说吧,只要大爷能做到的,总会为你做到。” 宋行点点头,说出自己心中的想法,“大爷,过几天我就要跟杨兄他们去东京汴梁,短时间内回不了田横山,那高度酒虽然挣钱,却不是宋行想要的,我想大爷把精力放在造船作坊上,以后我有大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