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牛大学生探险家》 飞毛腿命断唐古拉(1) 话说2010年的第一场雪,比以往时候来得更晚一些。 这场铺天盖地的鹅毛大雪过后,北京市金刚武校出色的武术教练——小戴宗,神秘地暴死啦! 而且死得悲惨至极,连冷冰冰,冻得硬邦邦的尸体,都变成支离破碎,泛着鲜红血冰的无头碎尸。 不过,他没有死在北京热闹的金刚武校里,更没有死在海淀区老保镖胡同12号,自家那座古老的四合院儿里。 而是死在数千里外的冥冥唐古拉山——某座诡秘可怕的幽深雪洞里。 乖乖,他去那么远的不毛之地干“神马”? 咱用大拇指想想!一名功夫高超的武术教练,怎么说死就死啦?而且他死的时候,没有任何人知道具体的前因和后果。 只知道他是唱着《亮剑》主题歌:“喝干这碗家乡的酒,壮士一去不复返”!一个人驾着切诺基小汽车,豪情满怀地一路走马扬尘去的。 他的师弟王子同学,曾在2010年夏天一个细雨飘飞的周末,在灯光幽暗柔和,飘满美国乡村音乐的皇城根儿附近——那家“爱琴海咖啡厅”内,旁若无人,自顾自地大抽浓烈刺鼻的荆州雪茄。 两根儿过后,他才酷酷地吐着袅袅飘升的青色烟圈儿,神秘地凝视着女友花含笑。 花含笑那双黑宝石般晶莹的美目,看上去心事重重,若有所思。 须臾,王子才神秘兮兮,意味儿深长,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阿笑啊!眼下这滚滚红尘,兵荒马乱的转型期社会,可是没有钱就没有现在,没有青春就没有未来,没有爱就不太痛快的时代啊”。 花含笑啜一口纯正的巴西咖啡,在香味儿飘散中,像《聊斋》里的聂小倩那样幽幽地说:“那是!本公主同意”。 不错!不论男女老少,咱谁都别装那辣乎乎的独瓣儿大蒜,更别做那牛鼻子老道般的假清高! 就算那清心寡欲的道士,如果没有香火的供养,恐怕他也活不过七天半。 还是那句大白话说得好:“国一日不可无主,家一日不可无钱”,这话既不打官腔,也不是套话和空话,丫更不装逼,实在,信然。 虽然大部分活蹦乱跳的大学生们,都有着花骨朵儿一样的青春和未来,以及万丈冲天豪情,但他们当中,相当一部分却囊中羞涩。 一句话!不给力的口袋里——干瘪缺钱。 还有的同学,甚至连食堂带碎肉丁的好菜都不敢打上半份儿,还得在课余搞搞家教,当个钟点工啥的,贴补自己那点儿可怜的日用零花钱。 看来,象牙塔内的天之骄子,也有着社会和家长们难以理解的苦衷啊。 他妈了个巴的,眼下许多同学们这份儿难言之隐(尤其是贫困生),岂能用广告里的洁尔阴一洗了之。 而且一旦毕业,莘莘学子们还要面对可怕的失业危险,和就业困难的尴尬境地哩。 所谓“一个钱憋倒英雄汉”!历史上曾迫使大唐猛将秦琼卖马,梁山好汉杨志卖刀”。 不少同学毕业后两三年内,工作都没戏没电没着落,不得不回家待业。 在这恼人的大气候小环境中,无可奈何,暂时做了宅男宅女啃老族。 因为好工作找不到,赖工作咱哥们儿又看不上。 而农村来的同学们,“取完四年本科佛经后,既然“骑着蹄儿朝西的白龙马来自东土大唐”,只好再次“骑着蹄儿朝东的白龙马,无精打采地回到大唐东土”。 在贫困落后的老家,务农修理地球。 运气好一点儿的,兴许还能混个村官儿当当。 有的实在不甘心或抹不开面子,只得抛弃所学专业,留在城里当保姆月嫂,“做了小孩的全职保镖”。 或者打个零工做个钟点工啥的,加入到庞大的北漂一族。 女生有时哼着西单女孩儿的“想家!想家”!徒增伤感。 男生声嘶力竭地吼着旭日阳刚翻唱的“请把我埋在!春天里”。 虽然北京欢迎你,但是首都房价房租贵的怕人! 他(她)们都像土地爷爷土地奶奶一样,暗无天日,灰头土脸,住在阴暗潮湿寒冷的地下室里,活像一群群可怜的土拨儿鼠。 少数女生被现实所逼,干脆做了一晚上要串好几个夜场,直唱到嗓子发哑的歌手! 甚至还有毕业于舞蹈学院,大跳钢管舞的舞女和夜场的坐台女。 反过来,且看那“有钱行遍天下”:两个肩膀扛着一张嘴,兜里揣着现金龙卡信用卡,屁股底下有车马轮船和飞机,手底下有人,入则有人跟班侍奉,出则前呼后拥八面威风!走四方吃住喝都他妈“一条青龙”来摆平的人们。 而且坐火车还得软卧包厢“隆中卧”,乘飞机还的vip头等仓,看到的全是服务人员迷人的笑脸,受到的都是五星级“最惠国待遇”。 反之则无钱寸步难行!即使宅坐家中不动,也有那老爸老妈愁眉苦脸的责怪,还不时发出两声富有代沟特色的唉声叹气。 再往后结了婚,更有老婆数落,和孩子的哭闹等着你丫,没准儿还有人像索命鬼一样堵着门口,高声慰问你家八辈儿列祖列宗,来讨孽债呢。 可是本书中的“男猪脚”王子同学,却是一头既有青春,也有“白花花银子的——校园钻石王老五”。 同学们仨饱俩倒,茶余饭后,喝着奶茶呲着牙,说起这小子,都认为他可是个白里透红,与众不同的传奇式儿人物儿哩! 他身上的探险传奇故事呦,足能装满一堆大肚子笸箩,就是套上膘肥体壮的马拉车,也未必能拉得动哩! 在这个讲究拼爹的时代!难道托塔天王李靖是他爹?他有兴风作浪,闹大海抽龙筋的三太子那么邪乎?究竟他有几个脑袋几条手臂?又有什么非凡的来头儿和非凡的本事呢? 靠!苍天在上,黄土在下! 这事儿还真他妈急不得,非要从事情的来龙去脉上抽丝剥茧,打着竹板儿嗑着瓜子儿,眯着三角眼儿细细说起不可。 飞毛腿命断唐古拉(2) 要说bei京体院的同学们大都知道,这小子在校园圈子里可是炙手可热,吃香得人物儿。 而且,王子同学不仅拥有真正的宝马香车,还拥有人人艳羡的校花做女友。 但大帅哥王子的银子,可不是像啃老族或月光族那样来自于衣食父母,更不是那非主流个别贪官小丑的官二代!而是自己课余和上海籍女友——花含笑同学共同创业的累累硕果。 王子同学不仅把“一亩地,两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当做重要的生活目标。 还把人生价值和追求,放在炒洋房和户外用品连锁店上,以及永无休止的探险之路上。 一条条未知的冒险之路,永远充满了新鲜刺激和激动人心的悬念,甚至充满了可怕的陷阱,和随时死亡的危险,。 即便如此,王子在寒暑假期间,也大都处于“扛起枪杆儿我就走,打起背包就出发的“特级战备状态”。 因为诱惑时刻就在远方!召唤他。 他喜欢把冒险和热情,统统打进沉重的行囊,淌着饱含青春荷尔蒙的汗水,过那种“走马飞尘,人在旅途”式儿的冒险刺激生活。 bei京体院的男女生们,都知道这个鼎鼎大名的——偶像派王子! 因为这小子帅到惊动中央,英俊的就跟三军仪仗队里的主刀手似地,具有体操运动员的身材,和硬派演员的脸。 是名典型的硬派俊朗小生,有着虎狼威武之躯,和绅士儒雅之气。 王子同学的音容笑貌,举止投足,和超凡脱俗的气质,无不彰显出一个时尚阳光帅哥的奕奕神采。 顾盼之间,英气逼人,行走更是龙骧虎步,令女生们放下矜持,禁不住含羞驻足回头侧目,怦然心动。 他曾惊世骇俗地说过:“人以群分,物以类聚!高尚者的生活就像天鹅戏水,翱翔蓝天;而低俗的追求者,无异于蝇营狗苟们追腐逐臭,就像化粪池里的蛆虫一样,翻滚挣扎,而不自知”。 他和女友花含笑,都喜欢并酷爱旅游探险,从中学起就十分叛逆,不喜欢应试教育,更厌恶一成不变的学习生活。 他认为高考是可恶的现代科举制度,是制约人发展的一种生锈的教育锁链儿。 他和女友被同学们艳羡地戏称为:“撒哈拉的大胡子荷西和三毛”。 那么,接下来!列位神圣的同学,我尊敬的“大虾”们,咱们这篇真实奇特,惊险浪漫,恐怖惊悚!不加“三聚氰胺注水猪肉和苏丹红”,只有忠实记录的探险传奇,就从王子在湖边与女友花含笑热烈亲嘴儿!和功夫精湛的武术教练小戴宗,在唐古拉皑皑雪山血淋淋死亡的离奇事件儿,来讲起。 飞毛腿命断唐古(3) 话说那天上午,正值发情期,并受了冷落的纯种大藏獒包包,在北京冻得硬邦邦的十渡湖边,正撅着硕大丰满的屁股,用俩只前爪愤怒的抓地。 包包刨起两堆白雪,和带着鱼腥味儿的冻泥土,张着宽阔的大嘴巴,冲着亲嘴儿的王子和含笑同学,正极为不满地呜呜吠叫呢。 在狗狗这极具情绪化的低嚎声中,王子和女友花含笑同学依然“旁若无狗”。 包包看到,这对儿活宝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死命捧着对方的脑袋,像蒜瓣儿一样紧挨在一起,狂热地乱啃一气。 活像一对儿饿草鸡了的酒徒,在争相啃热狗一样。 就在他们体内汹涌澎湃着大量荷尔蒙,忘我地,零距离亲嘴儿磨牙缠绕舌头的时候,王子腰中的三g手机,却收到一条来自大师哥小戴宗的搞怪短信。 正是大诗人徐志摩那首有名的“再别康桥”,其脍炙人口的诗文,早被篡改的支离破碎,面目全非。 想来地球人看了都会忍俊不禁!笑到东倒西歪吧!其噱头内容如下: “袅悄儿的我走了,正如我蔫啦吧唧的来;我得了八骚的招手,磨叽那西天的云彩。 那泡子边的金柳,是夕阳中的小媳妇儿;波光里的倩磴儿,在我的心头汩涌。埋了巴汰的青荇,油了巴叽的在水底赛脸;在康河的旮旯里,我甘心做一把蒿子。 那榆荫下的一座,不是蘑菇,是个猫楼;揉碎在浮躁间,沉淀着贼拉彩虹的多啦春梦。 嘎哈啊?划拉一把大笤帚疙瘩,向青菜贼青那嘎哒漫溯;整一兜子星辉,在星辉斑斓里嗷唠两嗓子。 但我不能嚎叫,悄悄是滚犊子的笙箫;扑勒蛾子都为我蔫儿啦,蔫儿啦是这宿儿的康桥!我傻了巴叽地走啦,正如我飚的呼的来啊;我得瑟得瑟油渍的衣袖,不他妈带走一嘎达云彩”。 看完这条阴阳怪气的恶搞短信,王子和含笑先是愣在原地,像丛林大猩猩一样发楞发呆。 最后!终于忍俊不禁,各自仰头朝天,歇斯底里般地哈哈大笑起来。把包包吓了一跳,瞪着大眼看着他俩直发呆。 含笑也不管什么淑女风范,笑不露齿啦,只笑得前挺后撅,魔鬼身材乱颤一气,“全家乐翻天”!反正除了包包和王子,谁他妈也看不见。 就在俩人乐得人仰马翻,喘作一团之际。 身边那条伟岸凶悍,硕大无朋的纯种大藏獒——包包!因不知二人何故发笑,依旧呆呆地瞪着乌溜溜的大黑眼珠子,摇着拂尘一样毛茸茸的大尾巴,虎视眈眈瞅着他俩。 那阵仗!活像二郎神身边被施了定身法的哮天怪犬一样,兀自发呆到出神入化的地步。 笑完,俩人依然搂抱在一起,“旁若无狗”!继续在包包“狗视眈眈”的怒视下,把四瓣红唇绞织在一起,就像吃肯德基麦当劳,或金汉斯烤肉那样,唧唧唧、幸福地啃个没完没了。 我们知道,狗狗们都是感情极其丰富,忠实有灵性的可爱动物,是人类除了伉俪以外最好的伴侣。 同时!狗狗们的嫉妒心也很大,它们甚至会嫉妒主人们喜爱的猫,或观赏鱼,嫉妒和主人任何过度亲热的人。 您别管什么原因,一旦主人惹得坏脾气的狗狗们生闷气不满,或者吃了猫的醋,“狗日的”往往会在屋里大小便,或者干脆把床底下各种各样的鞋子叼出来! 它可不管鞋子是耐克还是双星,全他妈摇头晃脑地给你咬烂!以泄私愤。 请回头想想你家的狗狗,像这种恶劣的破坏性行为,“有木有”。 飞毛腿命断唐古拉(5) 不错!只有鬼才会知道,功夫高强的“老户外“小戴宗,究竟遇到了什么天大的麻烦。 除了包包像姜太公钓鱼那样,稳稳地蹲坐在后座之外,三人一路上都感到十万火急,火烧屁股。 各自在心里为小戴宗默默祈祷,暴念救苦救难的南海观世音菩萨,和法力无边的阿弥陀佛,恨不得弄只佛脚,紧紧抱住不放。 其实,小戴宗在第一时间内,已向当地最近有关部门,打电话及时求救啦,还向飞毛腿俱乐部所有成员,都群发了短信。 此时此刻,性能优越的“越野之王——“大悍马汽车,正拉着三人一獒,一路呼啸着,朝遥远的唐古拉山风驰电掣。 为了节省时间,三人轮流驾驶,昼夜不停,就连吃饭睡觉都在车上解决,除了上“wc”以外。 具有多年探险经验,受过特殊和搜救训练的大藏獒包包,和风流公公并排坐在后排座位,一动不动地用大眼珠子注视着前方,它很理解主人此时此刻的心情:一定是心急如焚。 当彪悍的车子翻过荡荡的祁连山,接近冥冥的唐古拉山时,地势已经变得十分高耸。 说起著名的唐古拉山脉,端的是非同小可哩! 它可是海拔五千米以上的大高原上,拔地而起的雄伟山脉,山顶是准平原。 这大名鼎鼎的唐古拉也叫“唐古喇”,藏语意思是“高原上的山”,!又叫“当拉山”,在蒙语中是“雄鹰都飞不过去的高山”之意。 它位于西藏东北与青海省交界,山上的刃脊和冰川地形,角峰都很普遍,是长江和怒江的特大分水岭。 还与喀拉昆仑山相连。东边是西藏和青海的界山,东南和横断山脉的云岭以及怒山相连,也是印度洋和太平洋的一道分水岭。 它整体海拔高度竟达六千米左右,山顶上终年是皑皑白雪!最高峰各拉丹冬,竟高达六千六百多米。 它还是长江澜沧江和怒江等大河的发源地,气温超低,一年四季平均下来,也只有零下四度,几乎能把人胡子拉碴的下巴给冻掉。 尤其是冬季气温,异常恶劣,相当严酷,一般都在零下几十度。 这里寒风凛冽,滴水成冰,万物肃杀。只要头顶随便飘过一片云彩来,不是雨雪,就是冰雹,您就等着变成圣诞老人吧。 这座西部雪域——极具梦幻和传奇色彩的神秘雪山,始终是世界各地旅行家、和大探险家们的魂牵梦绕圣地。 当年几乎踏平欧洲,善于弯弓射大雕的成吉思汗,曾牛哄哄地挥着特制马鞭,在马背上喝着火一样的烈酒,率领剽悍的蒙古大军,取道青藏高原!挥师欲进入南亚次大陆,却被冥冥的唐古拉山,悍然挡住去路。 恶劣的气候和高寒缺氧,致使他麾下能征善战的大批人马,纷纷倒毙,变成冰尸。一生所向披靡的成吉思汗,当时只能“望山长叹“!狼狈而归,从此一蹶不振,再没了到处征战,和弯弓射大雕的豪情雅兴。 直到十四世纪,西方人才第一次得到这片神山的自然信息。 接下来,出于各种难以叵测的背后目的,世界各地探险家、传教士、登山者!以各种美丽的借口,如灯蛾投火,接踵而至。 飞毛腿命断唐古拉(6) 这么高的海拔,氧气又十分稀薄,一般平原人陡然到此,都会感到头晕脑胀,双眼发花,犹如戴了一道弼马温猴头儿上那道可怕的紧箍咒。 即使东土大唐的糊涂圣僧唐玄奘格外开恩,不念那使人翻跟头竖蜻蜓的“紧箍密咒!你头皮也会骤然发紧,呼吸变得困难,胸口犹如硬塞进一团旧棉花套子,憋胀得难受!频频作呕,四肢也会疲软麻木无力,难受得死去活来,从而“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作为“本地土著”的包包倒是没事儿,因为高原雪山,本就是它的快乐老家嘛。 其余三人虽然年富力强,肺活量又大,还都是名牌学校武术系的高材生,到高原探险也不止一两次,但他们仍然有种缺氧的感觉,毕竟这里已是海拔五千多米喽。 估计包包此时也“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啦。吵醒了歪着脖子睡大觉的玉皇大帝,那可不是好耍的!这主儿要是发起飙来,会雷霆震怒,以最高统帅的顶级官僚派头儿,差遣雷公电母风娘娘,和天兵天将们做法突降暴雪,把他们困在原地.三人一獒又能哼啊咋地吧。 为了防止摔下万丈悬崖,酷酷的叼着大雪茄,吐着雪茄烟雾的王子,在风流公公的帮助下,给车子四轮儿都打好了防滑铁链子!车子顺着蜿蜒崎岖的山路,继续向上攀爬。 现在,车子由风流公公担纲驾驶,这小子的车技在飞毛腿俱乐部水平实属一般,但和寻常司机相比,那已经是“猴儿屁股了不得啦”。 “你是我的情人,像百合花一样的清纯”!随着一阵音乐彩铃响起,这小子仗着艺高人胆大,在陡坡转弯处,一手紧握方向盘,一手掏出手机,竟低头看起了彩信。 就在风流公公低头,眯着火柴棍儿一样的小眼睛,色迷迷地细瞅彩信照片儿时,由于笑得浑身肥肉发颤,方向盘一歪,车头猛然向悬崖边拐去,右车轮儿已大大超出路面,悬空在万丈悬崖上。 眼看车毁人亡,“杯具”即将发生,王子闪电般地站起,出左手把后座含笑拉向车体左侧,同时右手猛然向左打轮儿,自己整个身体重心也倒向左侧,只听呼的一声,大悍马顺着转弯的山路,呼啸着转了一百多度,又顺顺当当向山上爬去。 这一切都在瞬间发生,从车子脱轨到回归,都以梦幻般的速度发展。 这有惊无险的惊魂一幕,连惊声尖叫捂耳朵的机会都没得有,却让王子在刹那间化解。 风流公公此时也已缓过魂儿来,又聚精会神地双手握起方向盘来,只是脸上多了一丝惊魂未定的神色,和明显的歉意。 包包却依然像兵马大将军一样,见怪不惊,稳稳地蹲在后座上,瞪着闪亮的大眼珠子,一动不动。 此时,只听后排的含笑用夜莺一样动听的嗓音徐徐说道:“公公同学,好好开车子,不要整个‘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这救人不成,再把我们三人一獒的性命给搭进去,那可划不来洒”。 “嗯哪”!风流公公早已把三星手机像藏赃物一样,塞进登山服口袋儿里,此时正光着硕大的光头脑袋,口里嚼着口香糖,扑的一声,吹破了一个彩色的大泡泡。 “我擦你大爷,你个混账公公,你丫作死啊,还他妈有心情儿吹泡泡玩儿!把你那“爱慕屁三”也关了!再他妈分心,当心我在你那倭瓜脑袋上,敲个小倭瓜出来”。王子一边从嘴里挪开又粗又长的黑色大雪茄,一边把一大口青烟,直接喷到风流公公的头上说。 顿时,那一大团青烟,就像浓雾一样,围绕着风流公公的大脑袋壳子,袅袅飘动,活像一只烟雾弹。 飞毛腿命断唐古拉(7) 顿时,那一大团青烟,就像浓雾一样,围绕着风流公公的大脑袋壳子,袅袅飘动,活像一只烟雾弹。 悍马车内密封良好,温暖如春,不大的空间里烟雾缭绕。但是,三人一獒早已经习惯这种乌烟瘴气的车内环境了。 从远处看去,黑色的大悍马,正在穿过迷蒙的白色山雾,像一只大甲虫,沿着盘旋的山路,在白雪皑皑的崇山峻岭中,呜呜的快速攀爬。 在雪茄味呛鼻的车内,风流公公兀自还满不在乎地吹着鲜艳的彩色泡泡糖。 事实上,这家伙可是个典型的滚刀肉,平素就是个水火不进,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家伙!他早已习惯王子这种飞扬跋扈,蛮横无礼,带有侮辱性的攻击语言。 只见这小子漫不经心地把口香糖吐到透明的烟灰缸里,在嘴里翻卷着肥而且大,带有齿痕的舌头,磕磕巴巴地说:“哀母骚瑞!稍安勿躁,蛋蛋蛋定”。 随即,这小子就摘下耳机,关掉了“爱慕屁三”。 事实上,毫不张扬地说,王子绝对是个“帅到惊动中央的大帅哥儿”,就连古代洛阳城内经常拿着弹弓,推着特制小车儿满街游玩儿,由于美女和贵妇人爱慕帅哥,纷纷向他车内投掷水果和点心!回家时往往满载而归的潘安潘大帅哥儿,倘若生在今天,见了王子都会自惭形秽的。 此时,只见帅气俊朗的王子,白了一眼长相滑稽的风流公公,向车窗外极目远眺,因为他懒得再搭理这滚刀肉式的风流公公啦。 眼看就要到著名可怕的唐古拉山口了,王子看到109国道与进藏的铁路,已渐渐分离开来。 这里可是全世界海拔最高的冰雪公路,山口天气极不稳定,即便在夏天,路面也常会被大雪悍然封锁,冰雹和霜雪更是屡见不鲜,此处空气的含氧量,不到海平面的六成。 而且这里山顶的积雪,历经千年而不化,数十条巨大的远古冰川,如天外巨龙卧底下凡,纵横奔泻!此乃“远望是川,近看成山”也。 由于这里终年风雪交加,还有着“风雪仓库”的鼎鼎大名,是藏区传说中著名的神山。 赫赫有名的唐古拉山口,正是进入大西藏的重要门户,是青海进入西藏的必经关口,那是一枚英雄才可以悬挂的勋章,不是身心素质一般的人可以随便到此游历的,多少人由于种种原因,而命葬在此。 看看冥冥的唐古拉山口,视野要比巍巍的昆仑山口开阔许多。远处有晶莹剔透的雪山尖,如伟岸的哨兵那样,从古代到今天忠实的耸立着,太阳也比山那边更为刚烈,真正的雪域高山到啦。 风流公公把车子开到朔风呼啸的山口最高点,那里已经停有好几辆救援车,山口附近有不少穿着花花绿绿登山服的人,在寻找小戴宗本人或说他的尸体,远处也有人在徒步跋涉搜救。 其中就有不少“飞毛腿俱乐部”的同学,三人下车和他们简单打过招呼,哈着白色的冷气,在山风中使劲呼喊着了解情况,一阵风能把一句话像破风筝那样吹得很远。 其实,唐古拉山口,早已被层层搜遍,就连方圆十公里内的地域也都被梳理个遍,就差挖地三尺了。 但是毫无结果和线索,就连一只鞋子,或小戴宗驾驶的偌大切诺基都不见影子。 飞毛腿命断唐古拉(9) 藏獒不仅勇猛无畏,而且耐寒力极强,可以在零下四十多度的雪地里,酣然入睡。 还会在雪地下面刨洞睡眠,并巧妙地封住洞口,使任何人或动物都找不到它的踪影,而一旦睡饱了,风雪停了,它们还会从深雪层里破洞而出,重新变得精神抖擞,神气活现起来。 很多时候,“人不如狗”!人毕竟不是“藏獒土著”嘛。 在这种风雪肆淫的天气里,人在风雪中活动是极其危险的。这种鬼天气,藏獒能找到人,而人却不能找到藏獒。 为了避免勇敢的包包救人心切——擅自行动,为了保存整体实力,避免伤亡,和其他人一样,王子带着他们又回到密封良好,温暖如春的大悍马车厢内,等待风雪停止后,再行搜救。 因为常识告诉他,总不能为了一个人,再徒劳无益地搭上三人一獒的性命吧。 虽然在雪地上走路的狗蹄儿非常干净,但包包非常懂事,只见它在车外抖落一身白雪花,用右爪扒开车门,只纵身一跳,又跃回到宽大松软的后座上, 王子又点燃一根又粗又长的大黑雪茄,焦急地望着车窗外的鹅毛大雪,能见度极低,不知何时才会风住雪停。 两小时后,小腹告急的风流公公,不得不跳下车跑到车尾后面撒尿,那道冒着热气儿的淡黄色细细尿线,在肆虐的寒风中,瞬间冰冻成一道弯曲的黄色透明冰柱子,歪斜着摔倒在两米开外冰冷的路面上,碎成数段儿。 风流公公撒完尿打开车门,一股寒风夹杂着无数雪花,一头撞进温暖如春的车里,含笑不禁打了个冷战。 风流公公也许是着了凉,在后座落座的同时,下部就漏了气儿。只听一声怪响,放了个响屁! 乖乖里格龙,打开车门放气吧,外面又冷!要这样“能闻能捂”吧,他的臭屁又是出了名的,比黄鼠狼的臭屁香不到哪里去,又能把人熏个半死不活。 风流公公自知有经常放屁的“恶劣前科”!只好怯怯地,弱弱地问王子:“王子,车门开还是不开啊”?。 王子没好气地说:“我擦,全世界都讲究低碳生活了,你他妈还敢顶风作案,大放毒瓦斯,开。” 随着一声令下,车门足足开了有两分钟,直到雪花飘进来好几打,臭屁味儿才彻底释放干净。 这漫天的大风雪,足足下了四天三夜,才在第四天清晨停下来。 由于暴风太大,公路上倒是没积下多少新冰雪,人也没有咋地!但是,加了防冻液的车子,却出了点小毛病。 按照外出探险习惯,一般常规毛病,由风流公公发现并排除。 这小子只好跳下车,撅着肥硕的,两只南瓜似地圆屁股,跪在冰凉的冰雪上,脑袋努力钻进汽车底盘儿下边。 只听一阵裂帛之声,他那肥硕的屁股开花了,裤子裂开了十几厘米长的大口子,一片零星的雪花像醉汉一样跌跌撞撞地钻了进去,紧接着,一阵寒风就刮进他的裤裆,使风流公公生生打了个寒颤。 飞毛腿命断唐古拉(10) 王子闻声跳下车一看,不仅歇斯底里般地哈哈大笑起来!含笑闻声也跟着跳下车来,见此忍俊不禁,不仅掩嘴窃笑。此时,一向搞怪的风流公公,在含笑俊美的眼里,变得更滑稽“更有魅力啦”。 风流公公见此赶紧爬起来,讪讪地笑着,回到车上换崩了裆的裤子。 此时,所有的搜救人员,又开始了新的搜救工作,但估计戴总早已没命了,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人还是要找的。 悍马底盘上的小毛病,最后还是王子给处理好的。三人开着车,先是在山口一带梭巡,之后为了更仔细,便跳下车,开始徒步搜救。 这场大风雪,雪倒是不小,但是风力更大,因此山口并没有存住多少新雪。他们踩在坚硬的雪地上,并不觉得十分费力。 就这样人工徒步仔细搜索,一时也并无结果。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当地驻军还出动了直升飞机,在唐古拉山口附近方圆一百公里内,像直升机的祖宗——蜻蜓一样超低空盘旋搜索,差一点儿撞在山尖上,但是丝毫发现不了戴宗和他的切诺基越野车。 就连来自深圳的国内著名专业搜救队员们,都站在雪地里兀自叹息着,无计可施。 十天后,除了藏獒敢死队的三人一獒,所有的团体和个人,都放弃了对戴宗的寻找。也就是说,即使侥幸找到了他,也必然是一具冰封的死尸了!何况这种侥幸,也是没有保证的。 偌大的唐古拉山口,除了一辆白色世界里黑色的大悍马,就是极远处像甲虫一样的三人一獒了。 所幸的是,犬类的嗅觉是非凡的,况且包包还受过专业搜救训练,这一点,三人十分清楚。除了感情的因素,这也是三人不放弃搜寻的重要原因,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是探险俱乐部队规精神里很重要的一条。 三人知道,包包的特点是:无论你躲在哪儿,它都能找到你,它可是犬类中超级捉迷藏的“大内高手哩”! 就连你长时间不洗澡,它都会知道得一清二楚,即使离人二三百米远,它都能闻到你身上汗腺散发出来的臭味儿,即使在你走开三天后,它那灵敏的狗鼻子,还能在车内闻见你留下的臭汗味哩! 若是在北京城那座著名的学府,即使王子还要经过几座大楼,包包都能闻到主人快来啦。 它的鼻子又大又湿,嗅觉比人要灵敏一百万多倍。它会悄悄地埋伏在楼角,像狙击手那样一跃而起“袭击主人”。王子一看有惊无险,往往会和包包热烈地拥抱在一起,包包乘机就用宽大的狗舌头,一下一下地舔王子那整洁的下巴,连含笑都会看的醋意萌动。 这就是动物界中不可思议的犬类现象!比方说,人要等到五百万个物体分子进到鼻腔里,才会闻得出气味儿。 而像包包这样的狗狗,只需要五个气味分子进入鼻腔里,就能轻松分辨出气味来,可见“人不如狗”。 包包还会用嗅觉来察觉危险、寻找同伴和好吃的。包包们还会用身上的气味来标识地盘,让其它的狗狗知道接近它的地盘时,应该回避。 想想从小到大,你是不是经常看到狗狗们在路上对着电线杆子,或者大树根部,大模大样地抬腿撒尿呢?不用说,它们是在用尿骚的气味儿做路标,和领地霸权的记号哩。 飞毛腿命断唐古拉(11) 事实上,王子的二叔,以前在部队是专门管理并训练军犬的一名上尉,王子从小就从叔叔那里学到不少专业训犬真经,并能学以致用。 六年来,除了学习和探险,王子一直没忘对包包进行特别的综合训练,每年他叔叔还要专门儿带包包三个月!所以,勇猛善战,嗅觉超强,除了具备军犬的过硬素质和本领外,包包在搜救方面,还有着特殊和出色的技能。 “苍天既然不负人,也不会负狗”!又过了几天后,包包对着唐古拉山口百里之外的一座山洞,咆哮着狂吠起来。 包包在前,王子在后,三人一獒慢慢进入洞内,顿时惊呆了。 只见切诺基车翻倒在地,四轮儿朝天,轮胎全都暴了,车窗玻璃也被砸得稀烂,车上的喷漆也被刮的一块一块儿的,车内一片狼藉,座椅全都变了形,残破不堪。 车内,只见可怜的戴宗,半倒立着靠在驾驶座上,衣服全被撕破,身上血迹斑斑,惨不忍睹,更可怕的是,他的脖子着地,脑袋却没了。 风流公公瞪大惊恐的小眼睛,吃惊地看着这一切,木然无语。 含笑不禁失声尖叫起来,猛然捂住双眼,从指甲缝里往外偷看。 包包只管对着戴宗的尸体,一个劲儿地狂吠不止,还用爪子不停扒拉戴宗,看上去非常激动。 王子和风流公公使劲儿把戴宗的尸体从倒立的车上弄下来,发现戴宗的无头尸体,早已被冻得跟史前冰人儿似地。 包包依然对着尸体愤怒地,不安地狂吠,王子看得出它的悲伤和气愤。 他们惊讶而悲伤地望着戴宗那具无头惨尸,看到他支离破碎的猎装,就像破墩布一样,变成了一条条没有本来颜色的破布。 被挖出体外的心脏和肚肠,肺叶,破裂的肝脏,胆囊,以及残破流出糊状食物的胃,和肾脏以及胰腺混合在一起,甚至膀胱也被掏扯出来,全部冻结成块。 他的气管也被挖断,左肩锁骨断裂,露出筋骨肉,左手参差不齐地折断,左腿的膝盖骨和左脚也没了,屁股上的肉几乎全都不见了。 看到戴宗如此惨不忍睹的尸体,三人的眼泪在眼眶里开始打转,表情僵硬木然,默默无语,脸色都像死人一样难看。 终于,含笑滚烫的眼泪夺眶而出,汹涌成两道小瀑布!不久,眼泪就在她脸上结成两道纵向的冰凌,人也抽泣颤抖着,像风雨中一片可怜的树叶。 虽然她跟随王子,三年假期里探险无数,但是像这样悲惨的场面,她还是头一次看到,毕竟女孩子心软嘛,哪受得了这个。 就连风流公公,看见大师哥死得如此凄惨,也不禁痛彻心肺,连脊梁骨都感到隐隐的冒凉气。 和大师哥戴宗私交甚深,感情赛铁的王子同学,更是感到天旋地转!不禁泪花闪烁,肝胆俱裂,先是像雕塑一样表情僵硬,继而长时间发呆,默默无语,随即像疯了一样捶打着地面,直至拳头出血,变得血肉模糊。 这口洞就像牧民常用的大肚子铜壶,口小内大,里面雾气蒙蒙,显得神秘莫测,扑朔迷离!里边有不少奇怪的大石头和几副骨头架子。 惊呆了的王子,抱着戴宗残缺变形的无头尸体,嚎啕大哭。 自从三年前认识王子一来,这是含笑第一次见这哥们儿哭鼻子,而且哭得如此凶悍,稀里哗啦,泪水横飞,毫不顾忌男子汉的尊严。 但是,凡人回天无术,人死岂能复生!哭过后,戴宗的尸体被王子轻轻放在地上,三人合力把切诺基给囫囵反过来。 这才发现,车顶也严重变形,方向盘也被卸掉了,车内还有一大坨子黑色的冻粪,看样子不大像是人的排泄物,但又极其类似人的粪便。 王子吃力地打开变形的后备箱,里面除了三大桶备用的93号汽油外,没发现任何其它有价值的东西,不禁大失所望。 【下章预告——神秘的大脚印】 神秘的脚印(2) 大悍马一路呼啸,载着三人一獒,碾出两道雪辙,身后留下风流公公无休无止的絮叨咒骂声。 回到山洞口时,他们进去从石缝里看了看戴宗的尸体,旁边的雪人儿还像哨兵一样,依然无言地挺立着,在和死去的戴宗做伴,从洞内足迹上看,没有任何野兽来过。 于是他们走过报废的大切诺基,跳上悍马,顺着那两双奇特而神秘的脚印,一路狂追下去。 那两双脚印并排着,一大一小,时深时浅,而且脚印间的步伐很大,可见这两个生物的个子着实不小。 王子双手紧握方向盘,眉心锁成一个疙瘩,嘴里依然叼着冒烟儿的黑色大雪茄。 悍马进入西藏境内的羌塘高原,但见两旁雪山连绵,蓝天和雪野相映,天地一片苍茫,呈现出“天苍苍,野茫茫,风吹雪地无牛羊”的荒凉寂寥景象。 戴宗这场意外的悲剧,对他们的刺激实在是太大啦,就像被锋利的刺刀穿了个透心凉。 那所谓悲剧!就是活生生把最美好的人或事儿、残忍并彻底地撕碎,然后再血淋淋地给你看。这其中最悲剧最让人难以接受的事儿,莫过于活人变死人的悲剧了。 曾经四年连任学校飞毛腿俱乐部队长,在国内探险圈中名气极大,具有丰富探险经验的戴宗,就这样白白地,悲惨地断送了年轻的卿卿性命,死在不明生物之手。 在戴宗毕业前几年里,四人情同手足,常在假期里一起驾车“驴行天下”!浪迹天涯,踏遍大江南北,了解各地人土风情,探秘采风。 在这漫长的三年中,含笑发表的摄影图片,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王子也撰写了很多“驴行随笔美文儿”,在草根博客空间上影响巨大,每天都有上万的点击率。 唯独胖胖的风流公公胸无大志,只是一味地喜欢“人在驴途”!浪迹天涯的感觉,以探险,寻求新鲜感和刺激为乐事,贪婪地饱览野外风光的原始之美,遍尝各地的美食和风味儿小吃。 至于戴宗,他酷爱美术写生,在四年半的“沿途驴行”中,创作了许多惊世骇俗,令人震撼的美术作品,号称国内的“小毕加索”。 神秘的大脚印(3) 他先后在首都开办了五次个人画展,在国内引起巨大轰动,其作品多次荣获国家级大奖,并被海内外许多艺术家和著名收藏家收藏,其中一幅【嘶鸣的藏野驴】!更是像一枚炸弹一样,震撼了国内外画坛,被爱尔兰博物馆收藏。 他们曾经朝夕相伴,“驴行天下”,留下了多少难忘的快乐时光,如此有才的大师哥,竟这样意外地惨死在荒凉冰冷的雪域山洞,令三人悲伤至极,心情简直像几天前的风雪天气那样,坏到了极点儿。 王子心情越坏,大雪茄就抽的越凶,车内充斥着雪茄辛辣刺鼻的味道,最倒霉的还是包包,包包老家在青藏高原的无边雪野,那里空气清冽甘甜。 但是,作为大藏獒的包包平日生活在首都的大学校园里,它那比人类嗅觉灵敏一百万倍的黑鼻子,整天嗅到的不是臭烘烘的味道,就是女生们搽的各种令它眩晕的化妆品香味儿,这使得可怜的它,一天到晚不停地被各种夸张的人造气味儿团团包围,以至于频繁打喷嚏,搞得晕头巴脑。 现在,由于浓烈的雪茄味儿造成的强烈刺激,包包又开始打起喷嚏来,而且一下比一下响,最后变得山响。 车子已离开宽阔的国道,跟着神秘的脚印,一会儿爬上白雪皑皑的高山,一会驰入低谷,一会儿又顺着干涸的,雪下布满鹅卵石的河道颠簸,完全没有想象中的道路,好在大悍马越野性能极好。 何况悍马的前身,本来就是美军二战时用来作战驰骋的,它被称为世界越野车之王,在美国悍马有句口号叫做:“没有路?好!那就开他妈一条路出来”。 如此牛逼的大悍马,其动力来自一台六点五升的马达引擎,它位于车子中部,使整台车的重量分布相当均匀。 它还装有一种密封的中央稳压装置,能保护主要零件不受污染。每个部件上的通气软管,都集中到一条牛逼的中央软管!该系统能使悍马在近一米深的污泥水中,开一整天而不必担心进水,更不必担心沙子和泥巴的侵袭。简直就是一辆海湾战争时的作战越野坦克,或水陆两用军车。 它焊接而成的强悍钢梁上,有五条重负荷的横梁,能充分吸收在恶劣路况下,满载货物行驶时遭受的重压,其完美无缺的超经典结构,赋予悍马车无与伦比的力量,和灵活的越野机动性。 它的自动箱,被广泛认为是有史以来最好,最耐用的四挡变速器。而大多普通越野车的后轮,都采用落后的鼓式制动,因此倒车下坡时,可怜的车子很容易人仰马翻,把人摔得鼻青脸肿。 神秘的大脚印(4) 而悍马采用的内置四轮刹车系统,不论是倒车下坡,还是向前行驶,都能从容不迫,操纵自如。它极高的传动系统设计,使该车的底盘离地面高约半米,所以高速行驶嘶鸣中,从无不幸不爽的,该死混账的卡滞现象。 悍马在丛林或山野中,和在城市车流穿梭中一样敏捷,如战国时代的良种战马,横行天下,独步江湖。 它独特的助力转向,独特的四档变速器,搭配着小得惊人的转向半径,使悍马驾驶时异常灵活,操控起来不像卡车,而更像跑车,赛车或者卡通车。 就是这样一辆牛逼的越野之王,在车技精湛,抽着大黑雪茄的王子手中,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顺着那条神秘的脚印,一会儿马达嘶鸣地窜上山岗,一会又开进低谷,隐没在崇山峻岭之中。 这种在雪山里飞车玩儿命的时候,集王子同学,女友、和徒弟于一身的含笑,真正理解了什么叫做人车合一的最高境界。 其实,对于驾车高手王子来说,这种雪山飞车的绝活儿,根本就不是什么玩儿命。因为不会玩儿的人才玩儿命,把生命当玩具来玩儿。仗着一腔澎湃的青春热血,盲目无知,毫无意义地挑战人体极限,向别人来证明自己,或者干脆没有把握地,冲动地为冒险而冒险。 而会玩儿的,有能力有信心有稳操胜券的把握,那叫玩活儿,这个,性质就大不一样了。 现在的王子,为了抓紧时间搜寻大师哥戴宗,就是在用青春的生命,冒着危险“玩活儿”。 然而,王子那高傲而悲哀,仿佛就要赴死的悲壮表情,一直凝固在英俊冷酷的面孔上。紧握方向盘的大手,和踩油门儿的大脚,支配着高速的行驶,把同样是探险队员和车手,有了三年多驾龄的风流公公,吓得心惊肉跳,半死不活。 “大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劲头”。 任风流公公变脸失色,带着哭音儿地劝说减速,王子依然像铁人儿机器人儿一样,面无表情!加大油门儿,置之不理。 只看见黑色的大悍马在白雪地上左冲右突,在深深的高原雪山里,神出鬼没,时隐时现。 只有面部长满厚厚长毛的包包脸无惧色,不为所动。瞪着一双乌溜溜的大黑眼珠儿,惬意地盯着车子前方的脚印,目不转睛。 估计这条彪悍的狗狗,也在他妈感慨——悍马车比它自己在老家用四个狗蹄儿跑得还快哩。 神秘的大脚印(6) 因为山上的植物,被皑皑白雪覆盖的严密,没有破坏,有些地方从远处看去,就像人的皮肤那么细腻莹白,甚至有种格林童话般的诗意和美丽。 然而,就是这样一座充满原始魅力的山脉,却是一座典型的大型墓场,自古至今,埋葬了无数试图翻越它的人们,就连“老户外”戴宗,都不能幸免,从而梦断唐古拉,变成孤魂野鬼,致使英魂难返故乡。 至此,唐古拉山的可怕,凶险和狰狞,可以窥豹一斑。 不错,千百年来,除了当地人,它一直是生命的禁区,就连飞鸟都难以逾越。 它们不知道,前方有无数意想不到的凶险,正像野兽一样张开了血盆大口,随时准备将他们连皮带骨头一起吞噬。 说话间,性能卓越的大悍马,已经和包包一前一后的爬上了唐古拉山最高峰——格拉丹东。 但是,山顶绝不是平原人想象中的尖峰峭壁,而是比较平缓宽阔的准平原。在山顶上,王子生出一种“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迈之情。 太阳像怕冷的老头儿,无力地躲到云彩后面取暖去了,车子外面越来越冷,几乎能让人的血液停止流动,也几乎能让血管内活泼的热血,变成比血栓还厉害的血冰。 万物肃杀!除了三人一獒,雪山上一个有机的生命都看不到。 包包倒是绝对不怕冷的主儿,它本来就是这雪山的“主人”,但毕竟温度太低了,由于超长途追踪,快速奔袭,它的脚趾间因为积雪而结了冰。 为了避免冻坏自己的本钱——狗蹄儿,它不得不每隔二十多公里,就停下来!仰躺在冰冷的雪地上,歪着大脑袋,费力地咬掉脚趾上结成的坚冰。 虽然它那宽阔的大嘴巴,撕咬起狼或者雪豹来牛逼得很,但咬起自己的狗蹄儿来,就显得笨拙至极。 所以,当包包又跑了二十多公里,再一次四脚朝天,仰躺下来,笨拙而费力地咬自己狗蹄儿坚冰的时侯,王子就跳下车,活像北极圈儿里的爱斯基摩人照顾雪橇狗那样,亲自捧着包包雪地上干净的狗蹄儿,用自己嘴中洁白整齐的牙,努力地为它咬掉坚冰。 包包虽然只会吠叫!不会说句人话,但它的眼神儿告诉王子,它对主人感激涕零!然后回报给王子的,是它风一样的速度。 那两双雪地上一深一浅,一大一小的神秘脚印,断断续续,时隐时现,但无论如何,有包包非凡的嗅觉,他们就不会失去追踪的目标。 神秘的大脚印(7) 这就是王子的过人之处,他亲手训练出来的准军犬式儿藏獒,自然为他们提供准军犬式儿的服务!这就是每次探险,王子都要坚持带上包包的重要原因。 否则,单靠指南针,罗盘,和汽车里的全球定位系统,在这复杂多变的恶劣雪山里,保不准就会迷路,单单是强烈的地磁场,就足以让指南针和罗盘彻底失灵。 神秘的雪域,千年的冰川,气象和地质结构极其复杂,没有包包这个非凡的向导,还真是不方便哩。 所以,靠着王子的徒弟包包那非凡杰出的鼻子头,神秘的脚印就不会因为坚实的冰雪地带而遁形,神秘的凶手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不会逃出他们的铁血追踪。 其实说白了,大部分的气味儿都是各种不同物体分子,在空气中组合的飘动。 比如,仅你腋窝下的汗腥味儿就有二百五十种之多,包包的鼻子,能够根据特种组合的分子来查知任何气味儿,有点儿像是你的头脑能够分辨出一首歌曲,或某个哥们儿的声音一样。 根据权威专家们测定,狗能感觉到二百万种不同物质发出的不同气味儿。 这么说吧,一般每立方厘米空气中,往往就含有二百六十八亿亿个气体分子,只要其中有九千个油酸分子,狗狗们就完全能够嗅得出来。 只要在一桶水中滴入数滴碳酸,狗狗们也能分辨出来。 还有人发现,狗对人脚汗中的脂肪酸相当敏感,如果每天人的每只脚分泌的汗液气味儿,挥发为十六立方厘米,其中仅有千分之一穿过鞋底儿,或者鞋帮子透出来的话,则每个脚印上就会留下两千多个脂肪酸分子,狗狗就足以嗅出人的行踪,而不必非要去看脚印儿。 全世界的狗狗们都算起来,共分为一百六十八个较大的类型,总共七百多个品种!而藏獒是狗狗全体家族中素质最高的佼佼者。然而,此时怪事发生了。 当包包爬上一座坡度平缓的山梁时,望着四通八达的雪山,怅然若失,茫然地翕动着鼻翼,睁着疑惑的大眼睛,四顾环视,踟蹰不前,不知该向哪里走了。 神秘的大脚印(8) 只见包包低着大脑袋,用黑鼻子在白雪地上,漫无目的地嗅来嗅去,足足有十几分钟,最后,它夹着尾巴,耷拉着耳朵和眼皮儿,趴在地上,冲着王子无助地呜呜起来。 藏獒先生似乎在为难地说:“对不起主人,我实在闻不到那神秘脚印的臭汗味儿啦,而这里冰雪坚硬,又没有脚印儿,我实在没办法了,你说这可怎么办啊”。 其实人有人言,兽有兽语!王子懂得包包的语言,因此在车里吐出一口烟雾,叹了口气,隔着挡风玻璃望着它说:“嗨包包!不怪你,这个基本上!很难啊。 王子因此不得不跳下车来,四处查看,广阔平缓的山梁上,雪硬得像坚冰,没有半只脚印,只好上车在高高的山梁上兜圈子。 车子像没头的大绿豆苍蝇,在山梁上转了两个多小时,依然没有发现一个脚印儿,包包再也嗅不到脚印的气味儿。 在这高高的山梁上,由于空气流通极为迅速,那些微弱的气味儿早已被吹的烟消云散,飘散到遥远的雪山各地去了,包包只是条狗狗,又不是神仙,能有个甚脾气。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包包愁眉苦脸地呜呜叫时,一阵小型龙卷风从西北方袭来,把包包刮得打了一个“狮子滚绣球”,随后,包包转身向来风方向,快速跑去,大悍马紧紧跟上。 跑了不到三公里,包包停下来,对着雪地开始狂吠,并用爪子飞快地猛扒,只扒得冰雪飞扬,迅速把它的黑毛罩在一片白雾当中。 乖乖里格龙,究竟包包发现了什么呢。 他们好奇地把车子熄灭火儿,跳下车,弯腰撅屁股地低着头,看包包快速刨雪。 很快,一坨子“地雷”(粪便)就出现在他们的视野里。 由于气温极低,那坨子地雷早已被冻得比冰还要坚硬,完整地地被包包刨了出来。 三人蹲下来细细查看,发现那坨粪便类似于人的排泄物,但又不是太像,看了半天,也没有定论。 含笑是上海人,阿拉十分爱清洁,虽然辨认粪便是为了追踪凶手,但是她依然还是嫌脏,终于起身捂住冻得通红,像圣诞老人似地小鼻子,“放弃了辨认粪便的权利”。 “别管他是人是鬼,只管追”!王子说完这句话,就跳上了车子。 包包依然在前边领路快跑,大悍马呜呜地跟在后头。 翻过一道山梁,他们发现一些三三两两的岩羊,盘羊,藏羚羊和著名的藏野驴,正在雪峰的雪层下,找干草吃哩。 此时,包包开始加速度,车子也紧紧地跟在包包身后五丈开外的安全距离内,并加大油门儿。【下章预告——手毙雪豹】。 手毙雪豹(2) 此时,包包由于长途跋涉,早已经累得不行不行的,甚至是大汗淋漓,由快速奔跑改成慢沓沓的步伐。所以豹子很快就追上了汽车和包包。 这只雪豹也许是怒火万丈,也许是气昏了头,竟梗起脖子,一头超汽车撞来,只听咚的一声,大悍马竟被它撞得山响,它自己也眼冒金星,双眼发花。 这下子,包包可不大乐意啦,包包是准军犬,深通人性,十分护主,见斜刺里杀出这么个二百五,还敢撞主人的汽车,不由的满腔怒火!狂吠一声,凌空跃起,自上而下,朝豹子扑来。 那豹子猝不及防,被包包扑了个滚儿,一骨碌爬起,趁包包立足未稳,张开血盆大口,露出四颗锋利的獠牙,恶狠狠地反扑过来。 包包可不是一般的狗狗,它只朝旁边一跳,就灵活地闪开,又像一阵风那样扑过去,把雪豹一头撞了个人仰马翻,包包刚要张嘴咬住雪豹裸露的喉管儿,豹子一掌拍过来,包包忙朝一边儿闪过。 两只猛兽热血沸腾,互不服气,都怒气冲冲,打得难解难分,战在一起,真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啊”。 若在平时,一只藏獒能斗败五六条雪狼,即使豹子,也不是藏獒的对手,它能活活地把雪豹给撕喽。 因为自然界中,藏獒本身就是狼和豹子的天敌,就是虎背熊腰的狗熊,由于身手笨拙,笨里笨气,竟也不是藏獒的对手。 可此一时彼一时,凡事没有绝对的理儿,包包“长途拉练”实在是累极啦,所以体力不支,英雄末路,渐渐地竟占了下风。 王子在车里眼见它就要在白雪地里吃大亏,情急之下,急忙跳下车打了声呼哨,包包就闪啦,蹲在一边儿“坐山观虎斗”。 其实雪豹是一种濒危猛兽,是促进山地动物多样化的旗舰,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典型象征!又叫艾叶豹。 这种家伙脑袋非常圆,身长达一米三左右,尾巴又粗又长,几乎和身体长度相等,体重大约一百三十多斤。 与平原豹不同的是,它的前掌超级发达,作为山地动物,前腿主要是用来攀岩越涧的。 这家伙全身还长着厚厚的皮毛,上面有许多黑色圆环,酷似凶猛吓人的老虎。 而且它专门儿生活在雪山,被誉为世界上最美的猫科动物。它行踪诡秘,喜欢在夜间活动。专家推算出,目前全世界大概只剩下三千多头野生雪豹了。 这只硕大的雪豹,吐着长有许多锋利倒刺儿的大红舌头,迈着五个脚趾的大前掌,四个脚趾的大后掌,露着尖利可怕的獠牙,瞪着目眦欲裂的黄绿眼睛,流淌着滴滴答答的涎水儿,一步步向王子逼来。 手毙雪豹(3) 凝固的空气中,似乎弥漫着烈性炸药,充满了爆炸前的紧张感。 含笑和风流公公虽然都是毫不含糊的武术系本科高材生,但还是第一次遇见这样凶猛的原生态雪豹,一时间,双双躲在钢壳车里不敢出来,两人的心也都提到了嗓子眼儿。 含笑眼睁睁地看着那头雪豹凌空跃起,以梦幻般的速度,在空中划出一道灰白色的影子,直扑王子长着脆骨的咽喉。 其实连七八岁玩儿弹弓的孩子都知道,没有金刚钻的人,是从不揽瓷器活儿的! 而王子正是那自恃有金刚钻儿的人。 说时已迟!那时奇快!含笑眼见王子像大风车一样,向后来了个漂亮的,令人眩晕的后空翻! 这头凶猛唬人的雪豹,几乎是贴着王子的肚皮跃了出去,看得含笑和风流公公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又咕咚一声落回到肚里,那一瞬间,端的是电光石火,有惊无险。 而包包却颇有大将风度,如金刚一样蹲在原地,纹丝没动!因为它十分信赖自己骁勇的主人,何况包包自己都不把雪豹放在眼里,它只是太累了。 在中型猛兽之中,豹子的杀伤力仅次于山林老虎或者草原狮子,以及雪域藏獒!因为它能攻善守,奔跑如风,就连黑熊和野猪都不敢招惹它。若不是它的块头小于老虎和狮子,非让二者俯首称臣不可。 而习武者的战斗力,需要苦练一年才能打胜一名常人,三年才能打败一只普通的狗。 倘若没有精湛的武功,人类断然不是豹子的对手,因为越来越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现代人,和凶猛豹子的尖牙利爪实在不是一个级别。 也正因为如此,含笑和风流公公的心才像越王勾践的那只苦胆一样,又悬吊了起来。 因为此时雪豹张着流涎水的血盆大口,龇着四颗瘆人的獠牙,又回身猛扑王子的喉咙,速度快得令人炫目,凶残的像只地狱魔鬼。 矫健的王子临危不惧,左腿一弓,就侧身让过这致命一吻。而王子回身时,凶悍的雪豹再次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转身,瞪眼、鼻孔大张、竖起三角短刀似地耳朵、喷着热气!凌空扑向他俊朗的面门。 王子轻盈地一拧右腿,再一次潇洒地闪过这一击致命的豹扑。 三扑不中,雪豹锐气受挫,大怒若狂。 只见“豹兄”昂起圆圆的脑袋,在呼啸的风中嘶嚎一声,圆睁怪眼,吐着带倒刺儿的大舌头,须发皆张,绷紧了全身健美的肌肉,尾巴像青锋剑一样高高竖起,撅着浑圆的屁股,把脑袋放低,暴躁地用前爪刨着雪地,眼睛像刀子一样死死盯着王子这块儿肥肉。 手毙雪豹(4) “男生为阳,女生为阴,智者为山,慧者为水”!王子像大山一样伟岸阳刚,傲然挺立在白雪地中,如玉树临风,纹丝不动,智慧犀利的眼神儿,轻蔑地扫过这头大逞匹夫之勇的猛兽。 王子的轻蔑,不是没有原因的。 这小子六岁开始跟随爷爷习武,天生异禀,十六岁时就身高一米七八,体重八十公斤,胳膊像软鞭一样灵活,拳头像流星锤般坚硬,练得一身稳马硬桥,能把沉重的石锁舞得虎虎生风,犹如泥丸儿乱飞,百合飘舞。 在老家沧州一带,被称为武状元小铁桥三!一拳击出,可达四百多斤的力量。 那时的王子同学,已经是肩宽体高,人高马大!虎背狼腰,膂力过人,站着像一座铁塔,坐下如一尊石雕。 还是他奶奶说得好:“我家小王子坐着就跟乐山大佛似地”!不错,王子同学立着如铁塔临风,走起路来如风卷山岗,睡觉时如卧龙夜寐。 当时,十六岁的他,已经是沧州市有名的少年武士,在全市民间武术大赛中,曾两次夺冠,一拳能打倒一头黄牛,出脚甚至能踢中飞舞的苍蝇,和趴在爷爷身上吸血的蚊子,脚落处却并不伤人。 乐得他爷爷胡子一翘一翘的,当时他祖奶奶也依然健在,但已经九十多岁了,是一位满清时期出生的小脚老太婆,弯着腰眯着眼,瞅着它的曾孙子,瘪着下巴,用说话漏风的嘴说:“这孩子,可比苍蝇拍好使得多哩”。惹得王子大笑着唱到:寂寞男孩的苍蝇拍,我左拍拍右拍”。 泱泱中国有两大武术之乡,分别是河北沧州,和广东佛山。有着:“北沧州,南佛山,武术之乡天下仙”的武林美誉。 所谓“拳是两扇门,全凭脚打人”!他双脚犹如战斧,膝盖能顶碎三寸厚的红松木板!出扫堂腿扫人,就像联合收割机割麦子,肘部能击碎六块青砖!让沧州市老一辈武术家为止连连惊呼:“后生可畏”。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京油子,卫嘴子,保定勾腿子”!这“保定勾腿子”!可不是误传的“保定狗腿子”!它是“保定快跤”中著名的腿法,是说勾腿出脚像大铲子一样,一脚能把人像秫秸一样铲翻在地,准保你三袋烟的功夫都他妈站不起来。 别忘了,王子的姥姥家,是保定府的,他深得摔跤高手舅舅的真传。 其实古今的武林高手们尖峰对决,往往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没有谁会擅自乱动,因为那只会白白消耗力气,还容易露出空当破绽,增加被对方一击致命的危险。 近年来,二十多岁的王子年纪虽轻,但却是典型的高手,不说沧州流派的中国功夫,单说他的跆拳道品级,就已达到了黑带段位!而黑带,正是跆拳道高手的象征,象征不畏强暴和黑暗势力,具有制服黑暗势力的过硬功夫。 眼前这只豹子,不过是一只野兽,在人类的智慧和功夫面前,不过徒逞“匹夫之勇”罢了。 王子就像玉树临风一样站着,逼视着这头怒不可遏的豹子,心里在冷冷地笑着。 这头雪豹见王子一动不动,轻蔑地瞪着自己,更加恼羞成怒!事实上,这家伙天生就是个好猎手,那些黄羊啦,岩羊啦、山羊以及善于奔跑跳跃的斑羚们,无论头脑多么机警,身体多么灵敏,从没从它爪下逃走过。 手毙雪豹(6) 王子双手着地,身体向后猛倒,如足球名将贝克汉姆踢球一样,来了个漂亮的倒钩,一脚把雪豹踢了个“豹啃雪”。 出人意料的是,雪豹起身,回身、助跑、跃起、高空猛扑,一连串的动作快得令人炫目。 王子惊讶间,赶紧侧头偏让,谁知雪豹身体在空中一转,大屁股就狠狠地撞在他的肩上,把他掀了个结结实实的筋斗,狼狈地倒在地上。 接下来,雪豹趁王子还没站起,又返身用双掌按过来,王子却掀起一阵雪雾,来了个懒驴十八滚儿,轻松化解掉了。 但雪豹又粗又长的大尾巴,在转体中,却像钢鞭一样,打在王子俊朗的脸上,王子的脸立刻就肿了起来。 剧疼中,王子急忙跃起,来了个勾腿,他那大铲子一样的右脚,把雪豹铲了一个趔趄。紧接着,又迅速下蹲,出左脚,把雪豹扫得重重地打了一个滚儿。 四条腿儿的雪山之王——雪豹,这才知道王子的厉害。而王子也意识到,这雪豹可不是浪得虚名,可真他妈不好惹啊!他实在是太轻敌喽。 其实在平时,人和吃饱喝足的猫玩耍时,真的分不清人在玩猫,还是猫在玩儿人。 此时也一样,搞不清王子在玩儿雪豹,还是雪豹在玩儿王子,就看谁更会玩儿啦! 那豹子的身手,可不是王子看到的一味儿猛扑,它有许多天生的捕猎技术、外加后天练习的捕猎绝招,那可是雪豹长期实战,赖以生存吃饭的看家本事哩。 其实在雪豹眼里,王子不过是一个猎物,一道生猛美餐而已!它那三次猛扑,不过也是在试探王子的本事罢了。 现在看来,这头花斑畜生!不仅能逞匹夫之勇,也他妈猴儿精着那。 看来,二者真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各有千秋,势均力敌啊!犹如张飞赤膊战马超!一时间,打的是雪雾横飞,难解难分。 接下来,必定是更为难以预料,更为凶险的生死搏斗,究竟鹿死谁手,就是料事如神的西天如来佛祖,也不敢妄下断言。 也许列位常识丰富的看官大人,您还不知道吧?雪豹可是高原地区著名的岩栖性猛兽,常常生活在海拔六千米以上的高山上。这家伙感官敏锐,性情机警,行动超级敏捷,极善于攀爬和高空跳跃。 由于它粗大的尾巴,是身体掌握方向的“舵”,所以在跃起时,竟然可以在空中潇洒地转弯儿,因此捕猎能力超强一级棒,性情凶悍异常,常人难以近身,一般动物都是它爪下的“肯德基或麦当劳式儿快餐”。 这家伙以猫科动物特有的猎杀方式儿为主,并配以短距离百米冲刺式儿的快速追杀。专门儿捕食善于奔跑跳跃的鹿,藏羚羊,机灵的黄鼠,和长跑健将雪兔等。 上述种种,皆属于它的拿手好戏和雕虫小技。而且雪豹还有各种不为人所熟知的“奇技淫巧”!实在不是个吃素的善茬子。 手毙雪豹(7) 正“所谓艺高豹胆大”!雪豹在很多时候,竟敢袭击成群的生猛牦牛,而一头牦牛的战斗力,就足以击败好几只雪狼,牦牛的两只犄角,会让牛叉的雪狼们血肉横飞,暴尸雪野。 雪豹还善于在高低不平,险象环生的山岩峭壁上轻盈地跳跃。有时它能把身体蜷缩起来,像一个雪球,隐藏在错综复杂的岩石当中,由于它身上的花纹颜色,与裸露的岩石斑点很相似,野羊们很难辨认。 当猎物们吃饱喝足,大模大样地经过时,它就像二战时期最优秀的侦察兵,或者善于远射近博的狙击手,突然跃起袭击,往往是一招制敌!咬断猎物的喉咙,接下来,就是“一豹独享式儿”的大快朵颐啦。 一般雪豹会先吃猎物的肚子、内脏,然后再吃身体瘦肉,最后吃脑袋。 它们吃猎物时会像小猫一样,蹲着用前爪抓住肉,以嚼牙撕裂咬食吞咽。 雪豹的轻功也不坏,像五六米宽的壕沟或无底山涧,它能像小飞侠彼得那样,一跃而过。从平地上甚至可以纵身跳到一丈多高的岩石上,乖乖!简直就是飞檐走壁的山大王嘛。 说时迟,那时快,凶悍的雪豹一骨碌爬起来,像一团狂风中的大雪球,飞速滚向王子。 王子穿着陆战靴,陆战靴外面套着鹿皮靴子,行动自然就不如光脚的雪豹方便快捷,脚下只一滑,身体就失重打了个趔趄。 就在这一瞬间,雪豹的爪子已扑到了王子的双肩,锋利的爪子撕破了他的登山服和肩部肌肉,鲜血染红了他的双肩。 王子如一段朽木,颓然倒在地上,一百多斤的雪豹骑在他的身上,嘴里喷出的热气直喷到王子脸上,那腥燥的气味儿,险些令王子作呕。 若不是王子倒地时双手卡住雪豹的脖子,他脆弱的喉管儿非得被雪豹咬断不可。 雪豹奋力摇晃着粗大的毛尾巴,后脚在雪地上使劲儿蹬踏着,双掌紧紧抓着王子的双肩,拼命地低头欲咬王子的喉咙。只需要一口,王子的鲜血就会喷涌而出,喷到雪豹贪婪而腥臭的嘴里,断送他年轻的卿卿性命。 含笑几乎惊呆了,她不顾一切地冲出车子,飞奔着跑过去,要拯救心上人。 手毙雪豹(8) 包包也像箭一样冲过去,直扑雪豹,胆怯的风流公公惊呼过后,手握藏刀,冲在最后。 然而,一切都在煞那间发生,还没等三人赶到,雪豹就从王子的头上飞了出去,重重地摔到雪地上。这一跤摔得着实不轻,雪豹顿感天旋地转,眼前“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与此同时,王子一个倒卷帘站将起来,鲜血洒了一地,他像雄狮一样扑向晕头转向的雪豹,飞起一脚,踢得百多斤重的雪豹打了一个滚儿。又飞起一脚,雪豹就像死鸭子一样翻了两个滚儿,仰躺在雪地上,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哀嚎声,口吐白沫。 王子飞身跃起,落地时肘部朝下,一记霸王肘顶在雪豹心窝上,倒霉的雪豹发出一声凄惨的哀嚎声,身体一阵痉挛。 紧接着,王子挥起铁掌,一掌砍在雪豹的喉咙软骨上,只听咔嚓一声脆响,雪豹就命断气绝,归于极乐。 在动物界很有骑士风度,向来不咬死物的大包包还不解气,冲过去,一下就咬断了雪豹的脖子,只剩皮肉相连。 那人在年轻时,从物理和力学角度来说,直立的小腿骨完全可以承受一辆奥迪小汽车儿的重量,足可见腿骨之坚韧!而藏獒却能把人的小腿骨一嘴咬断,不带含糊的。所以包包咬断雪豹的颈椎骨,实在是稀松平常得很。 包包冲着死去的雪豹依然狂吠着,发泄着心中的愤怒。 而风流公公,此时的脸色却像土一样,眼瞅着毙命的雪豹发呆,似乎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含笑赶紧扶着快虚脱的王子回到车里,撕开急救包为他包扎。所幸伤势不太严重,厚厚的衣服为他减低了锋利豹爪的威力。 别忘了,这是在高原,王子的肺活量虽然超大,但是经过这一番生死搏斗,此时的肺部就像风箱一样呼呼狂喘,难受得几乎要把肺和胃一块儿吐出来。 只见王子脸色苍白像蜡纸,眼睛不再有神,弯着腰低着头,大张着嘴,不停地吐着口水儿,干呕着,样子十分吓人,唬得含笑手忙脚乱,不停为他捶背。 王子好不容易喝了口水,差点儿连水和黄疸一起吐出来,还险些呛进气管儿里!含笑心疼地抱着他的头,几乎就要掉金豆豆。 到过高原的人都知道,别说和野生雪豹生死搏斗,就是走路久了都会气喘如牛,浑身无力。多亏王子年轻力壮,心肺功能超强,肺活量大,心脏就像大功率发动机,换了别人,肺脏非得炸裂不可。 半小时后,王子终于平静下来,身体基本感觉正常。 含笑心里的石头落了地,由包包领路,风流公公驾驶车子,继续向前搜寻。 转过一道雪坡,包包突然对着一处侧面的乱岩石堆咆哮狂吠起来,三人下车一看,原来岩石中隐藏着一个石洞,就在王子低头欲进入时,只见一道灰白色的影子从岩石后面一跃而起,朝他前胸扑来,王子猝不及防,呀的一声跌倒在地。 神秘的唐古拉野人(1) 能发出各种骇人的叫声,最典型的是像婴儿一样尖叫,这叫声足以撕裂人三人跑到洞口一看,顿时惊呆了!我的天,含笑和风流公公齐齐瞪大了惊恐的双眼:原来包包正和两只神秘的野人生死搏斗,双方都急红了眼,打得难解难分。 包包的肩部竟然挂了彩,一块带血的皮毛翻卷着,但是它毫无胆怯之意,而且愈加愤怒勇敢,就像狮子一样勇猛,和两只野人猛烈地对抗撕咬着。 那两只野人一黑一白,黑的似碳,白的似雪。黑的看起来像是公的,白家伙看起来应该是母的,因为他有一对儿硕大无朋而又下垂的乳房。 这俩家伙都长得人高马大,身体魁梧,个子大约有一米九左右,只不过白色野人比黑野人略微矮一些。 两只野人都用一种坚韧的枝条粗粗地围着腰部和裤裆的私处,黑野人腰上赫然还挂着一个骷髅头,白野人腰上竟挂着一个汽车方向盘。 王子顿时大吃一惊,难道那骷髅头是戴宗的脑袋?方向盘是从戴宗切诺基汽车上卸下来的?三人顿感头皮一阵发麻,不敢再想像下去。 这俩野人都是大脑袋,长发披肩!大脚,双眉骨突起,眼窝很深,大鼻子大耳朵,嘴唇很厚,太阳穴也比较深,他们的脸都是碳一样的黑色, 看上去,俩野人有点山地大猩猩的特征,而且十分凶悍骁勇。 白色野人也受了伤,小腿肚子被包包撕开一个口子,鲜红的血流了一地。 惊呆的三人回过神儿来,刚要出手助拳,那两只野人就猛然出脚把包包踢了一个大跟头,撒开丫子就跑。 刚开始用两条腿,很快就俯下身用四肢狂奔起来,比直立奔跑足足快一倍!跟一阵风似的,眨眼间就转过一道山坡,眼瞅着就没了踪影。 待包包跳上车,王子好不容易发动引擎开动大悍马狂追时,雪地上空留下四行深深的大脚印子。 这里的山势比较复杂一点,不再平缓,而是逐渐变得起伏连绵。所以,追踪野人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山峰和巨岩都能挡住人的视线,山洞和大石头都能使野人藏身。 现在唯一的办法,还是顺着大脚印子猛追。而野人的速度,也实在是不可思议。 要命的是,山上的雪地有时软绵绵的,有时候会坚硬无比!追了不到五里地,地上的雪已经变得坚硬无比,就连大悍马都压不出车辙。 眼前的路段,实际上已是坚实的冰雪,所以地上的野人脚印,也随之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神秘的唐古拉野人(2) 野人们食性很杂,但基本上是以肉食为主的高级动物,他们体味儿很重,既有狗熊的气味儿,又带有强烈的狐臭。 这些家伙们视力很好,极其喜欢夜间活动,还们的耳膜,使人耳穿孔。 他们最大的特点是,善于逃跑和隐蔽。 此时包包的鼻子可派上了用场,王子让包包跳下车,车子跟着它灵敏的鼻子走。 多年来,包包超人的嗅觉能力,从没让王子无端失望过,因为狗的嗅觉神经,是和它大脑的神经直接相连的,而且它灵敏的嗅觉神经,密布在鼻子内部,感应度相当惊人。 狗狗们的嗅觉灵敏度,一直稳居动物界之首!它的嗅觉感受器就是鼻内的嗅粘膜,位于鼻腔上部,表面有许多奇特的皱纹,其面积相当于人类嗅粘膜的四倍,嗅细胞竟高达两亿多个,。 而且包包仅凭嗅觉信息,就能识别主人,分辨同类的性别,发情状态,母仔识别,辨别道路和方位、食物、猎物等。 因此,一直以来,人们还利用狗狗嗅觉灵敏的绝对天赋,培养了军犬、警犬、搜救犬、导盲犬等!进行刑侦、缉毒、搜爆、救援和帮助盲人外出等工作,作了大量人类自己无法作到的特种工作。 所以,王子掌握着圆圆的方向盘,圆圆的方向盘指挥着浑身铁甲的大悍马,大悍马冒着白色的尾气,亦步亦趋,紧紧地跟在包包的屁股后面,也不管什么追尾和安全距离了。 包包低着大脑袋,翕动着大大的鼻孔,捕捉着空气中野人独特的气味儿,摇动着毛茸茸的大尾巴,在雪地上“一狗当先”地奔跑在大悍马前面,自豪地担任着开路先锋官的重要角色。 透过车窗玻璃,王子看到,包包那条毛茸茸的大尾巴,一直高高翘起,在前面不停地挥舞跳跃着,就像一面胜利飘扬的旗帜。 此时,王子的眉毛拧成了一个疙瘩,野人腰部那个圆圆的方向盘,和那颗光秃秃的无肉骷髅头,一直在他的脑海里晃动。 王子在心里一万个不希望那就是戴宗的脑袋,可事实上,那颗脑袋很可能就是戴宗的项上人头,而两只野人,也很可能就是直接杀害戴宗的凶手。 不过在找到野人并抓获他们以前,事情也不能妄下定论。 风流公公和含笑一语不发,王子心里突突跳着,车头几乎顶住了包包的屁股。 神秘的唐古拉野人(3) 关于野人的资讯,多年来,喜欢极地探险的王子,在有关科考书中了解过很多:他们是一种界于人和野兽之间的巨人!早在一八九八年就有人追踪过他们的足迹了。 一九七二年,一些生物学家也发现过野人的活动足迹。早在六十年代初期,尼泊尔政府就已经立法保护野人,严禁对他们捕猎。 一九七四年,在尼泊尔北部纳木切巴扎以北的马切尔摩小村里,一个谢尔巴少女就受到过野人可怕的攻击。当时甚至还杀死了五头公牛,当地警察也证实了这次报道,并介入此事的调查。 王子还记得一份记载:一八四八年,中国西藏自治区的墨脱县西宫村,一名叫做桑达的牧民被雪人活活儿抓死,而且留在桑达身上的气味臭不可闻,令人几欲作呕。 一九五一年的一个阴暗天气,英国珠穆朗玛峰登山队,拍下了第一张雪人清晰的照片。 一九四一年,前苏联医术精湛的军医,在今天塔吉克斯坦的帕米尔地区一个小山村里,捕捉到一个混身披毛的大脚野人,他不会说话,却只会疯狂的咆哮。 后来,前苏联边防哨所年轻的卫兵,干脆自作主张把这名野人枪杀了,这令军医十分伤心,耿耿于怀。 这位军医的名字就叫做“维斯长捷斯蒂夫”!数天后,他满怀悲悯的心情,将这件事情写成数千字的通讯.发表在前苏联一份国家级权威医学杂志上,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继他不久后,一个叫维克莱翁第亚的狩猎检查官报告说,他曾追踪过一个全身毛茸茸、扁脸孔的两脚怪物,并在距它五六十米的隐蔽处进行了长达三小时的详细观察。 后来这位洋仁兄不幸被野人发现,招致猛烈进攻,险些送掉卿卿性命!此后一直到死,他的脸上都留有一道长达十六厘米,活像大蚯蚓一样触目惊心的疤痕。 综合以上信息,王子意识到,这是一种动作超级迅速,力大无比,性情凶悍,行踪不定,极具危险和杀伤力的神秘家伙。 而且根据印象中的观察对比,这两只野人的大脚印和小戴宗尸体旁边的脚印基本一致,凶手正应该是野人才对。 那么,寻找并抓住野人,缴获头颅和方向盘,就能确认野人到底是不是杀死小戴宗的凶手。 这也是目前唯一的重要线索,和迫切需要搞清的问题。 可是,车子已经追了两个多小时,依然不见野人的踪影,担当先锋官的包包,由于连日来长途奔跑,速度也越来越慢了。 王子手握方向盘,不禁急躁起来,眼里的神色越来越不耐烦。他急于抓住凶残的野人,好给大师哥小戴宗的在天之灵有一个交代。 可是,欲速则不达,风一样的野人依然是毫无踪影。 包包的速度也越来越慢,最后耷拉着脑袋和耳朵,下垂着眼皮儿,尾巴也低垂下来,显得无精打采,几乎就是人类行走的速度。 也难怪,包包这些天一直是用汽车的速度疲于奔命的,就算是机器人儿或机器狗,也需要检修调整,和充电涂油啊。 王子是个关键时刻脾气暴躁的人,双手徒劳地拍打着方向盘,毫无办法地放慢了油门儿。 风流公公也无聊地吹起泡泡糖,扑扑作响。 含笑则无所事事地嗍起了棒棒糖,半眯着俊俏的双眼。 王子直想对二人发火儿,想了想又忍下来,点起一支大雪茄,兀自喷云吐雾,百无聊赖地慢慢抽起来,能有什么办法呢,包包如果再快速奔跑,肺部非得累炸了不可…… 就这样,茫茫的崇山峻岭中,一只大藏獒像一个小黑点儿,领着一个比它大一些的大黑点儿,一前一后的慢慢移动着。 这样慢慢地追寻着,也不知过了多少时间,包包的体力在缓慢中得到了恢复,突然支棱起耳朵,瞪大了双眼,张大了鼻孔,在风中像雷一样地吼起来。 神秘的唐古拉野人(5) “看来,这野人可轻视不得啊,他们的智慧不可小觑哩,我擦他大爷”!王子暗暗思索咒骂着。回身就招呼包包上了车,绕了一个巨大的弯子,开到了山顶峭壁上。 但见山顶白雪皑皑,一片苍茫,哪里还有半点野人的影子?连根儿野毛都没得见。 狡猾的野人,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在这氧气稀薄,气温极低,气候恶劣,一片苍茫的银白色世界里,要想找到奔跑如飞,狡猾异常!并善于隐蔽躲藏的“土著野人”,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哩。 山顶的冰雪尤其坚硬,雪人因此不会留下半点脚印,在这种情况下,要想跟踪和捕捉野人,人还得仰仗嗅觉超人的狗狗。 王子有点生气和急躁,使劲儿抽着大雪茄,吐出一股股浓重的烟雾,然后随风飘散。 他用询问的眼神儿看着包包,包包也在看着他,然后包包仰起头张开嘴巴,冲他呜呜叫了几声,就断然掉过大屁股,颠颠地顺着悬崖边,向西南方平缓的地方跑去。 包包在示意主人跟着自己,王子于是发动车子,信任地跟在包包的屁股后面。 半小时后,山路开始崎岖不平起来,汽车在颠簸中很不容易地爬动。 包包凭着非凡的嗅觉,相当自信地领着王子们跟踪追击!事实上,在有些时候的有些方面,的的确确是“人不如狗”的现实情况。 此时天空板起巨大而严肃的脸孔,迅速阴暗起来,比娘们儿的脸变得还快哩。 唐古拉的恶劣天气,一般是“从无三日晴,不是大雪,就是暴风”。 包包抽动着鼻子,一溜小跑的领着大悍马,追寻着野人的气味儿。 其实野人也叫雪人,只是不同的地方叫法不同而已,他们是一种介于人和猿之间的神秘动物。 通常野人们也被叫作“夜帝”,意思是生活在岩石上的奇怪动物。而喜马拉雅山雪人儿(简称雪人儿),则是地球人谈论最多的一个分支。 多年来,在人们印象中,雪人儿时而温柔善良,乐于助人!时而凶猛剽悍,残忍暴戾,甚至还会吃人,令人爱恨不得,胆颤心惊,捉摸不透。 此时,唐古拉的天气越来越坏,天气越来越暗,风也越来越大,天空中又飘起了大雪。幸亏包包的老家就是高原雪山,若是平原一般的狗狗,早就被被冻翻了。 雪越来越给力,不知怎么的,王子竟有种“林冲雪夜上梁山”的奇怪感觉。 但是,当年的豹子头林冲是又累又饿,走投无路,既没有娘子照顾,也没有鲁提辖陪伴,甚至连匹马也没有,而他们的坐骑却是现代版的越野之王——大悍马。这个!怎可同日而语哩 但是,一场比当年林冲遭遇的更大灾难在等待着他们,而他们还浑然不觉。 车子爬过一道大阪,隐隐约约传来一阵阵雪人的啼啸声。 一个声音沙哑苍凉,似乎充满了哀愁和愤怒,应该是雄性雪人。 另一个声音则比较尖细一点儿,嗓音呜咽,十分凄厉,听起来如泣如诉,应该是那个雌性野人。 含笑用白嫩的右手,赶紧从嘴里抽出圆圆的棒棒糖,支棱起耳朵,听得毛骨悚然。 就连风流公公,也不再吹彩色泡泡糖,呆呆地侧耳倾听,这小子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因为他们知道,雪人可不是武侠小说中那些行侠仗义,除暴安良的大侠客,他们是行踪诡秘,飘忽不定,令人捉摸不透的另类雪人,自然界中危险万分的超级杀手。 现在,超级杀手们的啸叫声,是越来越近了!包包边跑边愤怒地吼叫回应。 同时!一场可怕的自然灾难,也在悄悄地威胁并接近他们。 从小就胆大包天,此时紧握方向盘的王子,却兴奋的涨红了英俊的脸蛋儿,眼睛放光,大口地吞吐着雪茄烟,变得极度亢奋起来。 因为那一阵阵尖利刺耳的嘶喊啼啸声,此起彼伏,震荡着他们的耳膜,并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了。【下章预告——害人的雪妖】。 骇人的雪妖(1) 此时,王子看到包包更加愤怒了,它支棱起耳朵,须发怒张地咆哮吼叫,作为对野人的威胁恐吓,和剧烈回应。 王子兴奋到了极点儿,这雪人(野人的别名也叫雪人儿,或者叫做雅各布)终于自己找上门儿来了,他连点雪茄的手都因为兴奋而颤抖起来。 含笑和风流公公则有些紧张,面部表情明显有些僵硬。 啼啸声迅速逼近,在寒气逼人的空气中恣肆地流窜,似乎就在身边。但是,却始终不见雪人的出现。 王子冷峻着一张英俊的脸,紧握着方向盘,跟着包包一起放慢了速度,疑惑地思忖着,搞不清雪人在玩儿什么鬼把戏。 雪人虽野,既没受过现代文明社会的熏陶浸染,也没受过现代文化的洗礼,但却是智商最接近于人类的高智商动物,他们的智慧不可小觑。 可是雪人的大脑究竟发达到什么程度呢?因为多年来科学家从没有面对面对他们进行过研究,也没有人捕获豢养过他们,所以就连科学界也说不太清楚。 但是1907年到1911年之间,年轻的前苏联动物学家卡克卡,在高加索山脉,却搜集到被当地人称为“吉西吉依克”的野人原始材料。 1914年,卡克卡在圣彼得堡皇家科学院将之公之于众,此后直到1958年,前苏联人类学家波尔恰洛夫先生——重新研读了这些材料后发现,当年卡克卡为“吉西吉依克”描绘出一个相当丰满的原始复原像: “吉西吉依克”像小骆驼那样高大彪悍,全身长满棕色的长毛,长胳膊短腿儿,就连爬山奔跑时都会健步如飞。 他的脸部阔大无比,颧骨突兀,嘴唇宽阔而又肥大,脸上皮肤黢黑而无毛,既吃鸟蛋、蜥蜴、乌龟和一些小动物,又吃树叶和浆果。 这些怪异恐怖的家伙,甚至还吃树枝呢!总之食性极其复杂,真是牙好胃口就好,吃嘛儿嘛香啊。 神秘的“吉西吉依克”!甚至还会骑着野驴骇人地奔跑,并善于隐蔽自己。 他能像骆驼那样睡觉,用胳膊肘和膝盖支撑住身体,额头对地,双手像犯人一样放在后脖颈上。 “吉西吉依克”居无定所,时常搬家,行踪诡秘无常,狡猾多端,令人捉摸不透,没人敢于接近他,因为他简直就像一头杀人的机器 其实吧,不论从高加索山脉,还是帕米尔高原,还是从蒙古高原或者喜马拉雅山,传来的多数原始信息,统统都证明了雪人属于人科动物。 你像英国女人类学家——玛拉谢克雷博士,就认为野人是尼安德特人的后代。 其实这就是说.野人们介于人和猿之间。 谢克雷博士还研究过雪人留在雪地上深深的大脚印子,并特别指出;他们的大脚趾非常短.还略向外翻。 这和王子他们发现的大脚印比较类似。 然而更给力的是!前苏联人类学家切尔涅茨基,也认为雪人是尼安德特人的后代。 他说尼安德特人在与智人(现代人的直接祖先)的残酷搏斗中,节节败退。 其中的一支逃进高山雪峰,最终发展成现在的雪人。 骇人的雪妖(2) 就连中科院、以及北京自然博物馆的一些专家们都确切地认为:雪人(包括神农架野人等“类人动物”,都极有可能是巨猿的后代,甚至可能连接着古猿与现代人之间的中间环节!他们虽然不比现代文明人的智商和情商,但和当今生活在北美的丛林土著人的智力,其实并不相上下)。 王子在皱浓眉思考这些问题时,车子已经爬到一个巨大的山坡脚下。 只见山坡坐南面北,坡度大约在四十五度左右,山坡上满是厚重的皑皑白雪,就像披着一件魔法师的巨大白袍子。 经常探险的王子知道,过于平缓的雪坡不容易雪崩;相反,那几乎垂直的悬崖,由于雪花自身重量的作用,平时也很难存贮在峭壁上,所以也没有雪崩条件。 但是!像这样四十多度陡峭倾斜的雪坡,那就另当别论了,它是可怕雪崩最好的天然条件儿。 当积雪内部的凝聚力,抵抗不了它所受到的重力吸引时,便会向下滑动,引起大量雪体崩塌。 这种超可怕的自然现象,就是令探险者魂飞魄散的雪崩!也叫“雪塌方”、“雪流沙”或者“推山雪”。 它还能引起山体大面积滑坡、山崩和泥石流等超可怕的自然现象。属于极其严重的大规模自然灾害。 由于雪山日夜都在进行着一种可怕的较量:重力一定要将雪向下拉,而积雪的内聚力呢,却硬要把雪留在原地上。 这样问题就来啦!当这种较量达到高潮时,哪怕是一点点外界的力量,比如动物的奔跑啊、滚落的石块啦、刮风啦、轻微地走路震动啦,甚至在山谷中大喊一声,或者有谁不小心放了个响屁,就可能听到咔嚓一声,一小块冰雪被破坏出裂缝,紧接着,剩下的部分就会迅速崩裂,像一盘散沙或多米诺骨牌一样,迅速产生连锁反应,最后以排山倒海之势,飞速下滑,沿途无坚不摧,席卷摧毁一切。 如果要从不稳定的冰塔,悬空冰川或这样的雪坡下通过,速度一定要快!再快! 因为老户外王子知道,这种路线可真他妈超级危险! 就在王子准备加速通过时,一黑一白两只雪人神秘地转过山坡脚,赫然出现。 王子怕他们发疯胡来,从而引起雪崩,导致大家送掉性命!所以赶紧把车子开到一坐小山峰下面隐蔽起来,并一步跳下车,飞快地向他们跑去,想把野人引到安全地带,好活捉他们。 两只雪人距他们大约有一百多米,疯狂地挥舞着带毛的手臂,嗷嗷尖叫着!其中公野人右臂一挥,一颗石子嗤嗤作响,破空而来,竟然飞到悍马车结实的车顶上。 随着车顶咚的一声响,紧接着,就听巨型雪阪咔嚓一声,断了一条小小的裂缝。 眨眼间,裂缝越来越大,山顶的整个雪阪面临全盘崩溃。 骇人的雪妖(4) 雪妖丝毫没有停止的意思,遮天盖地,呼啸着掠过小山包两侧和山顶,声势浩大地继续下冲,由于巨大的惯性,数百万吨的积雪冲到谷地,仍然刹不住车,一直冲到对面的山峰,又翻过山顶,向下一个雪峰冲去。 含笑心系王子,望着四周呼啸而过的白雪,几乎晕厥过去。 风流公公在车里瑟缩着,一动也不敢动,庆幸着自己没有贸然下车。 包包则担心地瞪着大眼发直,心想主人这回可完了。 几分钟后,雪崩停止了,南面山坡上所有的积雪都集体乔迁新居搬了家,露出光秃秃的山岩们,无辜地裸露在太阳底下。 悍马车顶上,也存了一层厚厚的积雪。 含笑疯了似地拿着折叠铲子和雪镐,向山下猛冲,就连风流公公也追不上,包包四条腿儿则跑得更快,已像子弹般朝山下射了出去。 因为含笑深知:一旦人不幸被雪崩活埋,只有短短15分钟的获救希望。一旦雪埋时间超过15分钟,生存的希望就会变成绝望。 其实含笑的担心是有惊无险,因为王子随身带着雪崩信标机。信标机能发送王子所在的位置信息给含笑等人。 根据信标机提供的信号信息,含笑很快找到了王子被掩埋的地点,就在山谷的一个低洼处。包包正使劲用爪子刨着,屁股后面腾起一股雪雾。 此时风流公公也提着铲子赶到了,狠狠地一锹就挖了下去。 含笑惊叫一声:“死公公,你想铲死王子毁尸灭迹啊”。 风流公公一愣,先是用锹把在里面划了个一米深的十字,没有遇到障碍,这才放心地挖了起来。 挖到一米深的时候,风流公公又用锹把在雪里划了个十字,确认没有触及到王子后,又大锹地挖了起来。 很快,在挖到两米半深时,他们发现王子抱着头,像一个仙人球一样蜷缩在雪中,安静地躺着。 王子在这场雪灾中,始终保持着这种姿势,因为圆球形的身体能最大程度减小积雪对身体的伤害。 含笑哭喊着跳进雪坑,扑在王子身上,用手指头放在他鼻子眼儿前,感到王子还在出气儿,这才破涕为笑。 其实三人都穿着雪崩背心。雪崩将王子埋住时,他能通过位于背部的进气口呼吸,从而防止出现“死亡面罩”。能将存活期延长五倍以上。为含笑等人的寻找和挖掘,争取了更多时间。 此时从雪崩停止到挖出王子,已经用去了三十多分钟,如果不是有雪崩背心儿,王子同学必死无疑。 除了雪崩背心儿,其实他们三人都还穿着另一种雪山救生品,那就是雪崩安全气囊。 这种雪崩安全气囊跟汽车安全气囊有异曲同工之妙,它可以膨胀出两个巨大的气球,可帮助王子在空翻积雪中“漂浮”在上面,不至于被雪埋葬了。 但是,这次雪崩太厉害了,以至于王子被埋了两米多深,但要不是这种气囊,他还会被埋到更深的雪底,那样就是雪崩背心儿,也救不了他啦。 此时,王子从晕厥中醒来,看看梨花带雨的含笑,紧张的风流公公,和冲他使劲儿吠叫的包包,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王子笑什么?因为他看见两人这紧张劲儿,就是想笑!而且这小子天生就不怕死,还庆幸自己命大福大造化大呢。 不错,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他们爬出雪坑,四下张望,只见两只野人在山脚转弯儿处,正朝他们做鬼脸儿,随即闪了一下,就不见了踪影。 “混账王八蛋,狗日的我擦他大爷,这野人比我这文明人还狡猾得多”!王子跳起脚来,很不文明地骂了一句。含笑和风流公公也有点小气恼。 三人一獒吃力地返回那座小山峰下边,所幸大量流雪都跑到山脚下很远处,和对面山坡上去了,否则大悍马非得被“活埋”不可。 三人跳上车顶满是积雪的车子,跟着包包的屁股,转过山脚,继续追去。 远远地,他们又听到野人时高时低的啼啸声,似乎是在嘲弄和调戏他们。【下章预告——喋血大金雕】。 喋血大金雕(1) 其实,藏獒包包四蹄如狮!奔跑如风的速度,是相当惊人的。 但无论如何,包包的血肉之躯所用的燃料,不过是胃里那几块肉骨头而已,靠得是四支狗蹄玩儿命奔跑。无论如何也不能和用汽油作燃料,具有钢铁之躯的越野之王——靠四轮儿奔驰的大悍马相媲美啊。 这就是原始力量和现代科技的巨大差别!包包的狗蹄儿和膝关节,无论如何也不如悍马车的轮胎和轴承牛叉。 由于包包连日来超长途奔袭,速度不可能始终维持在百米冲刺的状态,这段坚硬的雪地上又没有野人的脚印儿,所以大悍马只能跟在包包的屁股后面追击。 而雪人儿的速度又很神速!所以一时半会儿要想抓到这俩狡猾异常,诡计多端的雪人儿,这个!基本上很难。 车子翻过两座山包,野人的啼啸声始终在风中忽远忽近地嘶喊着,就是看不到影子,王子有点急躁,一个劲儿地猛抽雪茄,狠狠地捶打着方向盘。 开着开着,对面出现了一座断崖,高约一百多米。 崖顶上是戴着白帽子似地积雪,三人惊异地看到那一黑一白两只雪人儿,正站在崖顶跳着一种奇异而疯狂的舞蹈,一边还龇牙咧嘴,并朝山崖下边扔石子,用以取乐。 王子见状大怒,猛踩油门儿,车子就接近断崖,然后猛按高音大喇叭,这一声太突然啦,把两只雪人儿吓了个半死,呆呆地垂首朝下望着,不敢再撒野。 王子不顾含笑和风流公公的劝阻,腰里系上一团绳子,就要攀崖。 其实三人都是多年的攀岩高手,但是像这样陡峭险峻,崖顶上又有雪人儿的情况,单靠人力向上攀爬,那无异于玩儿命。 可王子暴脾气上来啦,谁也拦不住!他一把将含笑推倒在雪地上,又一脚把风流公公蹬得坐在地上,待两人站起身来,人已经爬了两米多高。 包包攀爬的能力也是很高的,但是作为攻击性超强的一种雪山神兽,它的主要特长不是攀岩,这点儿包包还不如岩羊呢,只好坐在雪地上吠叫,为主人助威。 崖顶上全是积雪,估计没啥大石头,雪人儿朝下面扔了几颗石子,就开始扔雪球,但他们太没准头儿啦,都砸在山崖突出的石头上,摔的粉粹。 包包昂着头,眼珠子瞪得通红,打雷似地朝崖顶狂吼着!可是狡猾的雪人得意洋洋,置之不理,又挑衅地跳起了奇异的舞蹈。并把一个圆圆的雪球砸到包包身边,把包包气得够呛。 此时唐古拉山的气温,在零下三十多度,还刮起了风,崖顶上的雪人,还指不定用什么狡猾的手段对付他们呢。 为了王子的安全,含笑和风流公公腰里也缠上绳子,开始向上攀爬。 当爬到八十多米高时,他们忽然发现山腰中那颗大柏树上,有一座像儿童版的小房子那样巨大的鸟窝。 三人不禁惊呆了,虽然他们年纪轻轻,但已经是不折不扣的老户外,多年的户外探险生涯,已把他们打造磨练成见多识广,阅历颇深的探险者,但是像这样巨大的鸟窝,他们还是大姑娘上轿头一遭遇到哩。 但他们知道,这就是自古藏民眼中的高原神鸟——大金雕的巨型鸟窝。 喋血大金雕(2) 百闻不如一见,这样造型巨大的超级鸟窝,着实令仨人叹为观止。 金雕向来体型巨大,自然鸟窝也就巨大无比!它们可不喜欢蜗居,其建房技术和功夫也很牛,不亚于土木工程师或泥瓦匠! 这些超级怪鸟们,尤其喜欢在树上,特别是山谷的峭壁,以及山壁凸出的岩石上大兴土木,“盖房造屋”。 有时也筑巢于悬崖峭壁、凹处石沿、侵蚀裂缝、浅洞等处,鸟窝的上面大都有突起的岩石可以遮雨,而且大多数还避风向阳,位置险峻,常人难以攀登接近。但这三个善于探险攀岩的家伙就例外了。 王子三人又向上爬了爬,发现巨型鸟窝由大量枯树枝堆积成飞碟形状,体积结构十分庞大,外径近两米多,高约两米,窝内铺垫着许多草茎、毛皮等,看上去十分柔软舒服。 金雕有时还要建造一些备用的鸟窝,以防万一,最多的竟有十二个之多。 有时候也有使用旧鸟窝的习惯,每年使用前都要像建筑工人一样辛勤地进行修补,可以用好多年。 因此鸟窝也变得越来越大,最大的“巨型鸟窝”!就象一座标准大小的房子那样,令人叹为观止。 王子出于好奇,又向上爬了两米多,扭头一望,顿时目瞪口呆。失声叫道:“我擦他大爷”。 风流公公在王子屁股底下看不到鸟窝内部情况,见状吃惊地问:“怎么了老大”? 王子啧啧地说:“里面有两只小金雕,正在练习打架玩耍,好看得很哩”。 风流公公好奇地说:“是吗?那我老人家也得看看”。说着,就手脚并用地向上爬去。 “等等,我也看看”!说着,含笑也手脚并用,超过了王子和风流公公。 含笑喘着大气,她们惊讶地看到,两只半尺来长的小金雕正在窝里惬意地打斗玩耍,爪子,嘴,翅膀一起上,凶狠异常,直斗得羽毛乱飞,难解难分。 王子心想:这金雕这么小就如此厉害!长大了那还了得。 心里想着,突闻耳边一阵风声,急扭头一看,一只身长一米多,翼展两米还多的大金雕,从半空中朝他猛冲过来。 王子一惊!只听啊呀一声,头一偏,身子一歪,大金雕贴着他的身体,呼啸而过。 与此同时,风流公公也受到了袭击,另一只金雕抓破了他的耳朵,只听风流公公哎呀一声,顿时魂飞魄散,差点儿松手摔下高高的悬崖。 含笑定睛一看,两只特大的金雕在半空中正盘旋着,并尖声嘶叫,准备再一次发动猛攻。 两只金雕之所以没有袭击含笑,估计是它们“重男轻女,也懂得性别歧视吧”。 “注意了,它们还会袭击我们!我们离鸟窝太近了”!王子担心地看了一眼含笑,大声吼道。 喋血大金雕(4) 王子心想!他们离鸟窝太近了,威胁到了小金雕,这才惹恼了空中霸主大金雕,这回够他们喝一壶的。 往下退是八九十米高的悬崖,已经来不及了。 往上爬还有三十多米高,而且上面还有雪人,爬上去也会筋疲力尽,面临被野人和金雕合伙攻击,活活撕碎的危险。 “怎么办?如今进退不得,只能拼死一搏,或许还有点生存的希望”! 想到此,王子大喊一声:“含笑,快靠近我!公公,你也凑近点儿”。 说完,王子可着嗓子大吼一声,如乳虎啸谷,试图吓退金雕。并使劲抠出一小块青色的石子儿,用力朝它们扔去。 就是这一嗓子和这块扔出去的青色石子儿,可把在空中盘旋的两只金雕给惹火了。 这俩恼羞成怒的家伙急剧煽动翅膀,骤然升高,然后一左一右,,如战斗机一样笔直地向下俯冲,速度高达每小时300公里,比中速行驶的汽车还高五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天而降。 “当心”!王子急喊一声,就在这一喊之间,俩金雕已经收拢起翅膀,分别用铁钩似的尖嘴,啄向风流公公和王子。 王子并不闪避,持刀在手,迎面刺去,那金雕不傻,身体一偏,擦着王子的身体,呼啸而过。 风流公公身强体壮,功夫不弱,可胆子却不是很大。 见状急忙攀住岩壁向右一躲,那巨大的金雕一翅膀闪过去,风流公公身体晃了两晃,差点儿像铁扇公主芭蕉扇儿下的弼马温,险些被扇下高高的悬崖。 只听这小子嘴里哎呀一声,身体晃了两晃,顿时脸色煞白,紧紧地抠住石缝,双脚蹬住突出的岩石,嘴里的藏刀也差点儿掉下去。看上去如藏考妣,失魂落魄。 “我擦,你个孬种,为什么不还击,你手里不是有尺把长的藏刀吗”?王子一手攀住山岩,一手使劲捶打着岩石说。 “大怒伤肝,大恐伤肾”,风流公公恐怖所致,冷汗直流,差一点儿就当场尿了裤子,那可要飞流直下三千尺的,呵呵。 他顾不得搭理王子,歪着头,脑袋像摇摆的雷达一样,用目光追随着金雕,唯恐再次遭到空袭,这里可没有防空洞啥的。 “混账公公,真他妈孬种,你以为你那颗脑袋是棵向日葵啊”。王子怒骂一声。一边招呼着含笑靠近自己,继续向上爬,因为在山腰中恋战,那无异于等死。 三人抓紧时间,不顾一切地向上爬去。 爬了不到三步,两只金雕自下而上,呼啸着冲上来,临近王子和风流公公时,突然身体翻转,肚皮朝上,伸出利爪抓向二人。 功夫精湛,胆大包天,被含笑平时戏称为亡命徒的王子右脚一蹬,就把一只金雕踹下悬崖,但那只金雕在空中下坠了只有六米,就又振翅飞了起来。 大金雕就是大金雕!它们不是正月里,正月正,或者每年三月三纸糊的风筝。 风流公公如法炮制,也一脚踢去,但由于担心摔下山崖,力道和速度都不够,那金雕朝旁边一闪,就躲过了这一脚。 紧接着,两只金雕又呼呼地飞到他们头顶二十多米的高处,盘旋了两圈儿半,突然又像闪电一样俯冲下来。 两只疯狂的金雕,临近王子和风流公公头顶时,齐齐伸出四只利爪,如钢钩一样当空劈面抓来。 金雕这种猛禽凶鸟,爪子是三趾向前,一趾朝后,趾上都长着锐利如狮虎般又粗又长的角质利爪,内趾和后趾上的爪尤其锋利。 这种空中死神似地猛禽之王!抓获猎物时,它的爪子能够像利刃一样,同时刺进猎物的要害部位,撕裂皮肉,扯破血管,甚至扭断对方的脖子。 这两只发疯的金雕,此时是“人挡杀人,佛挡杀佛,势在必得”!非要把他们活活撕碎不可。 喋血大金雕(5) 强悍的王子眼都不眨,右手闪电般地挥出去两刀,一刀划落金雕一把羽毛。一刀刺伤另一只金雕小铁锚般的爪子。 风留公公硬着头皮,同时也闭着眼挥出去一刀,但只是划破了含氧量很低的空气而已。 两只金雕大搞性别歧视,根本不搭理含笑那个茬儿。因此含笑倒是最安全的。 但是无论如何,在峭壁上和号称空中霸主的金雕搏斗,都是玩儿命的事情,因此三人抓紧一切时间——向上爬。 没想到呼的一声,掉下来一大堆雪,纷纷扬扬地落在三人身上,把他们罩在一片雪雾当中,原来是崖顶上的雪人在作怪。 金雕不断的袭击他们,雪人不停地朝下推雪,三人以顽强的意志,艰难地向上爬去。 当三人爬到崖顶时,却发现雪人早已逃之夭夭,只有两只金雕在他们头顶兀自盘旋。因为无所畏惧的雪人虽野,但他们却最怕金雕。 这两只金雕还不放过仨人,玩儿命地向他们冲击,用嘴啄,用翅膀扇,用镰刀般锋利的爪子勾抓,还不停地啸叫着,摸样凶悍而且吓人。 金雕们都有牢牢抓住猎物的脑袋,并将利爪戳进猎物头盖骨,使其立即丧命的过人本事。 时间久了,必定凶险,而且王子还惦记着追击雪人,想速速结束这场毫无意义的被动战斗。 无奈金雕厉害得很,三人作为“攀岩的步兵”,跑又跑不过,躲又躲不开!“身为空军”的金雕玩命攻击他们,一时半会儿仨人占不到半点便宜。 混战间,含笑被凶残的金雕抓破了手腕儿,筋和腕部动脉也差一点儿被挑断。 王子见状心疼已急,大怒若狂!本能地暴喝一声,抖擞起精神,恶斗金雕。 关键这两只大鸟来去自由,善于飞翔,三人苦于身无双翼,只能在崖顶上被动还击。 牛逼哄哄的金雕还善于长途追杀雪狼,等狼疲惫不堪时,一爪抓住狼脖子,一爪抓住狼眼,使狼丧失反抗能力,然后生擒活捉。 史载,曾经有一只金雕先后抓狼14只的惊人记录。 在抓到较大猎物时,就干脆在地面上碎尸,将其大卸八块儿,吃掉好肉,心、肝、肺等五脏六腑。然后,再将剩下的残肉打包带走,留着日后慢慢享用。 所以这空中霸主,空中死神的称号,绝不是浪得虚名。谁要想杀死金雕?切!这个基本上很难。 当那只体型最大的金雕,再一次自上而下,弩箭一样射下来时,王子在后空翻的同时,双脚重重地踢在金雕的肚子上。 可怜那只大金雕颓然倒在雪地,羽毛乱飞。 王子一步赶上去,用藏刀切断它的脑袋,顿时一股鲜血喷溅而出,白雪地上一片血红,但很快冻成红色的血冰。 胖胖的风流公公,和含笑同学,见状大受鼓舞,一时间忘了胆怯,手握藏刀,抖擞起精神,迎战金雕。 剩下的那只金雕见同伴被王子杀死,凄惨地尖啸一声,刺人耳膜! 同时,如一只炮弹那样,从半空中俯冲而下,要为伉俪报仇雪恨。 这只大鸟怪眼圆睁,目露凶光,金色羽毛倒竖。 接近王子的一霎那,双爪像铁钩一样,电一样抓向王子的双眼,含笑只听啊呀一声惊叫。 喋血大金雕(6) 原来是风流公公发出的惊呼,同时这家伙大张着鲶鱼嘴,像稻草人儿一样呆立在原地. 然而!就在这一霎那,王子果断地侧头,转身、出刀! 动作流畅,优美神速,金雕不但扑了个空,而且还险些栽倒在地上,一只爪子也被削掉半拉。 金雕哀嚎着,趔趔趄趄,歪歪斜斜地在王子三米外的半空中兜了个圈子,滴着鲜血,重新飞回了高空。 三人以为金雕失去了伴侣,受了伤,会伤心太平洋,胆怯地飞走。然而,这百鸟之王的猛禽大金雕要是飞走了,它就不是他妈的鸟王了。 这只大鸟飞到两千多米的高度时,变成一个小黑点儿。 然后在空中伸展开两米三的大翅膀,孤独地盘旋了足足四圈儿,突然鸟头朝下,如一根箭一样笔直地直射下来,其势锐不可挡。 含笑和风流公公惊恐地望着天空,金雕很快就飞到头上,振巨翅一扇,雪地立即腾起一阵白色的雪雾,含笑就站立不稳,跌坐在地。 风流公公缩起脖子,晃了两晃,侥幸没有摔倒。 这一刻,王子让过锋芒,出刀直削金雕的左翅,那只偌大的翅膀,竟被藏刀从根部齐齐斩断,空中有几根羽毛纷纷落下,鲜血洒在地上,斑斑点点。 金雕失去了平衡,身体一歪,单翅扑来! 王子只一刀,就刺破金雕的肚子,鲜血喷溅而出。 金雕颓然倒在崖顶上,有气无力地哀嚎了几声,蹬了几下爪子,把脖子一歪,死球了。 鲜血淌了一地,但很快就冻结起来,冻成鲜红刺目的血冰。 王子的脸上,也溅满了斑斑点点的血污,就跟麻脸儿一样! 刀上的血也凝固了。可怜王子提刀站着,大口地喘着粗气,肺部喘得就像破风箱一样。 此时含笑才注意到,王子的嘴上,竟然还叼着一截子带血的雪茄头,不过早已被金雕的鲜血浇灭了。 她不禁眼圈儿一红,一把抱住魁梧高大的王子,紧紧地箍着不放!失声痛哭起来。 由于含笑的死劲儿致命楼抱,王子呼吸更加困难了。 他挣扎着,费力地腾出左手,抚摸着含笑的长发,轻声安慰着她。并用右手打着防风打火机,把雪茄头重新点燃。 王子哆嗦着,好不容易使劲儿吸了一口,却呛的半死不活,连连咳嗽,差点儿背过气去。 现在嘛,该看风流公公的啦,只见这位肥头大耳的胖同学,此时倒是神气活现起来。 他扭着肥大的肉屁股,笨拙地走到断翅的金雕身边,以胜利者神乎其神的姿态,抬脚踢了踢金雕巨大的尸体。 同时咧嘴呵呵笑着说:“切!哭什么哭?不就一只傻鸟嘛,还能把你的郎君给吃了啊?我们王子是谁啊”。 “谁要你多嘴,死公公”!含笑擦干眼泪说。 “好了好了,我死不了,唐古拉不相信眼泪”!王子使劲嘬了一口雪茄屁股,满不在乎地说。 三人拼命地打起精神,四下一张望,只见莽莽苍苍,群山无言!哪里还有半点雪人的影子?连根儿毛都没得见。 看来,一时半会儿,想要找到俩狡猾的雪人,彻底揭开杀死大师哥小戴宗的凶手之谜,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啊。 车子又在崖底下,单靠脚力跋涉是不行的。 就在三人相互对视的时候,突然,从断崖下传来包包响彻雪谷的震天吼叫声。 (近日,由于网站编辑的全力推荐,本书逐渐为大家所认识,得到很多读者的支持和青睐,甚至还有很多中年女性也在看,在此,我感谢编辑和广大读者的厚爱与青睐,谢谢您们,本书将会越来越精彩!所谓探险无极限,娱乐读书哇哈哈,嘿嘿!下章预告——再现神秘雪人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