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扬天下》 第一章 大宋,你好! 三月春光明媚,正是东京汴梁最美的时节。 新燕啄泥,草长莺飞,汴河水波滔滔,两岸杨柳垂条,东风轻拂,柳色如烟絮如雪。柳外桃花三两枝,竞相绽放,桃红柳绿,当真是美不胜收。 隋堤烟柳,与大河春浪、繁台春色皆属汴梁八景,是东京城春天最美的所在,引来无数游人流连忘返。 不少文人雅士,春衫单薄的少年男女相约出游,踏青赏春。碧油轻车驶过,窗纱随风轻扬的瞬间,隐有姣美的容颜一闪而过,引得些许少男伸长了脖子,心痒难耐。 这本该是个好日子,兴许能诞生几篇咏春佳作,或有桃红柳绿的丹青妙笔,抑或是促成几段小儿女情缘…… 然而谁也没想到,天气说变就变,乌云自天边滚滚而来,瞬间便笼罩了汴河两岸,大有黑云压城城欲摧之势。 天地色变,狂风骤雨不期而至,打落桃花柳叶,逐水飘零。 岸边的游人猝不及防,仓皇寻找避雨之所,狼狈不堪。文士摔倒,满嘴泥水,娇美的小娘子跑丢了绣鞋,撕破了裙摆,一时间乱作一团。 紧接着,汴河上风起浪涌,来往的船只急忙落帆沉锚,州桥旁的码头也是一片纷乱。 一道闪电凌空劈下,电光亮起的瞬间,风急浪高的汴河之上,似有一人正随波起伏,拼命挣扎…… …… 风雨来的快,去的也快! 不过半个多时辰,适才狂风暴雨的东京汴梁又恢复了风和日丽,屋檐和青石街上的水渍正在快速蒸发,汴河波涛也逐渐平息。 许多人谈论着适才莫名其妙的鬼天气,各种揣度抱怨,也有许多狼狈的游人匆匆往家赶去,洗漱换衣。 州桥下的码头上,船工们正在整理货物,清点损失,突然一名船工高喊一声:“水里有人!” 循声望去,一片漂浮的桃花瓣中似有一人,或者一具尸体,也许是适才风雨大作时失足落水的游客。 本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态度,两名船工不畏春水犹寒,跳入河中将那落水之人拖上岸,顿时引来一片围观。 一身粗布蓝衣,皮肤白净的少年,看模样不过才十四五岁,身体尚有余温,可惜已经没了气息。 船工们不禁觉得可惜,也不知是哪家的孩子,年纪轻轻竟然落水送了命,实在可惜。 围观的人群里有人瞧了瞧,迟疑道:“像是五柳巷薛家那个小呆子……” “那快去呼他家里人过来啊!” “嗨,这薛家啊……如今小呆子去了,薛家算是彻底完了。”那人叹息一声,说道:“等等,我这就去喊他祖母过来。” 没过多久,便瞧见几个人匆匆跑来,为首的是一个头发半白的老妪,手边牵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 瞧见躺在地上的少年,顿时扑了上去,老泪纵横,嚎啕大哭。小女孩也上前不断摇晃少年的尸体,呼喊道:“纵哥哥,你怎么了?你起来啊!” 随同而来的几位街坊都捂着鼻子,或低声啜泣,或长吁短叹,此情此景,实在让人伤感。 有人不忍看下去,连忙转过身去,却猛然听到一声惊叫,回过头去瞧见地上的少年惊坐而起,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众人,眼神有些可怖。 诈尸了? …… 落水的那一刻,薛乘风心中尽是悔意。 既名乘风,自当破浪万里! 他怎么也没想到,出海前轻率喊了一句豪言,竟然一语成谶。 当快艇撞上暗礁的时候,一切变成了噩梦,爆炸的冲击波直接将他掀入大海,一块零部件正好砸中脑袋,整个人顿时昏昏沉沉。 浪头一个接着一个打来,海水不由自主灌入口中,薛乘风努力地保持清醒,拼命地游动,力求争取一丝生机。 沉浮间,碧蓝的海水变得有些浑浊,波浪似乎越发汹涌。不过模糊的视线里似乎隐约有陆地出现,恍惚间他似乎看到了柳树,看到了一座拱桥…… 再然后一个浪头打来,眼前一黑,便没了意识。 昏迷中,好似被人拖动摇晃,再后来似有东西压在胸口,呛水与浊气正好被压出,他下意识地挣扎着起身,并连连咳嗽。 却不想一抬头,瞧见一老一小两个人正痴痴地看着自己,脸颊上都挂着泪珠。周遭一群汉子也盯着这边,似乎都是一脸难以言说的惊诧,好似见鬼一样。 可问题是,活见鬼的不应该是自己才对吗? 眼前这幅景象…… 薛乘风瞪大了眼睛,他看到了一条碧波荡漾的河流,河边杨柳依依,有木船从不远处的桥洞里驶过…… 细思极恐! “祖母,纵哥哥活了!” 小女孩清脆的呼喊声响起,一旁眼眶泛红的老妪才回过神来,一边擦拭泪水,一边颤声道:“活了就好,活了就好!” 嚓,什么情况? 薛乘风却不禁有些莫名,纵哥哥是谁?眼前这两人又是谁?自己这是在什么鬼地方? “纵儿,你怎么了?”老妪似乎察觉到了薛乘风的异样,神色顿时又有些许紧张。 “我……”薛乘风张了张嘴,想要说点什么,脑袋却突然疼痛无比,再次晕了过去。 与此同时,包含了无数画面的记忆洪流涌向他的脑海。 他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无比真实的梦,梦里的主角是个名叫薛纵的少年,梦境是他生活的点点滴滴。 薛纵,年十五,祖籍河东绛州,据说祖上是唐朝名将薛仁贵,后因战乱迁居东京汴梁,就住在汴河州桥旁的五柳巷,传到他父亲薛鹏举这一辈时,家境已经落败。 更为可怜的是,他的母亲因难产而死,薛纵自小就是个没娘的孩子。幸好有个疼他的祖母薛孟氏,用米汤将他养活大。 为了奔前程,其父薛鹏举凭着一身武艺入了禁军,前几年随某个将领前去西北驻守。 本以为只是驻守一年半载,谁知薛鹏举一去不归,两年前党项李元昊进犯边疆,守军好水川迎战遭遇大败,薛鹏举为国捐躯。 薛纵彻底成了孤儿,与祖母相依为命! 也许是双亲早亡受了刺激,以前的薛纵性子略微孤僻,不善言辞,且时常发呆,故而被某些人称为呆子。 今日大概又是在汴河畔发呆,结果遭遇突起的风雨,坠落河中,幸好有薛乘风穿越而来,才有了诈尸的一幕。 …… 梦境很真实,自然也就是现实! 再次醒来的时候,薛纵躺在一间木椽青瓦,墙壁斑驳的房子里,手中捧着一块铜镜看了101次后,他不得不接受这个略微有些荒诞的现实。 快艇触礁,自己殒命身死,但灵魂不知怎地穿越时空,借尸还魂,重生在恰好溺水的薛纵身上。 穿越,然后重生! 岸边等着自己返航的比基尼美女们是见不到了,如今见到的所有人都身着粗布麻衣,古装打扮,说着有些晦涩的古代汉语,不是穿越又是什么呢? 罢了! 这个结果总比直接死在触礁事故中强,换个方式重活一次,而且还年轻了十几岁。有道是寸金难买寸光阴,十几年的时间能做太多事情,仔细算算似乎还赚到了。 哼哼,薛纵嘴角挤出一丝笑意,有些苦涩。 对于新的生活世界还有几分陌生,记忆里父亲薛鹏举投军入伍,在西北对抗的异族是党项,也就是西夏人,那么如今应该是宋朝。 去年那一战发生在好水川,这事好像在北宋仁宗庆历年间。没错,脑中薛纵的记忆恰好是庆历三年三月。 庆历,好熟悉的年号! 《岳阳楼记》开头第一句“庆历四年春”,以及历史课本上的“庆历新政”使得这个年号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哼哼,自己一个乘风破浪,竟神奇地破空千年,来到了北宋,老天爷这个玩笑开的当真有点大。 不管愿不愿意,那个快艇出海的薛乘风已经不在,如今只有一个名叫薛纵的北宋少年郎。 老爹薛鹏举似有望子成龙之心,薛纵这个名字起的颇有气势,似乎是希望儿子能够纵横天下。 薛纵倒是没想那么远,能够衣食无忧,生活惬意就行,如果与一两个美娇娘人约黄昏后,花前月下,情意绵绵那最好不过。 但是…… 天生注定的劳碌命,两辈子投胎都没生在富贵人家,薛纵虽说也是名门之后,可惜家道中落,如今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穷小子。 薛家,一穷二白! 唉!想想前世自己辛辛苦苦赚了那么多钱,还没来的花人死了,可以说是人世间最悲剧的事情。 现在少不得要重头来过! 倒也不打紧,无论古今,赚钱对自己的都不是什么难事,薛纵看着铜镜里的自己,信誓旦旦。 薛纵的本身的相貌倒也不错,英姿挺拔,只是气质实在一般,还有点呆,并不活泼伶俐。 不过身体却颇为结实,这与早年随父亲薛鹏举习武有关,印象里似乎还是个练家子。 挺好! 只要基础好,气质因人而异,完全是可以改变的。往后勤加锻炼,身体在健壮点,不影响耍帅撩妹,便有足够的底气说一句: 大宋,你好! * ps:开头的情节做了修改,故事从东京汴梁开始,更快切入主线内容,麻烦已收藏的读者重新看下。 新书上传,求收藏,求推荐票! 第二章 知恩图报 “纵哥哥,吃饭了!” 清脆的童音在门口响起,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冒出头来,干干净净,头发扎着个小辫,相貌清秀俊俏,很有礼貌,乖巧可爱! 小女孩名叫芸儿,不是薛纵的亲妹妹,而是表妹。 祖母娘家的亲戚不知出了什么变故,将芸儿寄养在薛家,虽然家中拮据,老祖母还是欣然接受。好似是担心呆孙子娶不上亲,所以当孙媳妇养着。 想起这一茬,薛纵心里顿时有些不好了,老祖母心真大,这算是童养媳还是萝莉养成呢? 掰着指头算算,萝莉养成需时太久,恐怕是等不住啊! 薛纵不及再多想,被芸儿拉着走出门,厅堂里,老祖母已经准备好了晚饭。 直到此时,薛纵才直观认识到薛家贫穷的程度。 三间陈旧的老宅破屋,门前一个很好的院子,仅此而已。厅堂里的陈设极为简单粗陋,一张破损掉漆的木几,几个颇有历史的坐具,空空如也。 墙边摆着一个绣架,上面有华丽的丝绸,绣着精美的图案,只是尚未完工。 那是薛家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老祖母薛孟氏一手刺绣功夫十分了得,以此贴补家用,父亲孟鹏举去世后,更成为薛家的主要经济来源。 老祖母真不容易! 薛纵心中暗叹一声,年近花甲的年纪,眼神肯定大不如前,却要穿针引线刺绣。一个老太太做年轻女子的活计,着实辛苦。 再看木几之上,摆着几个粗瓷碗盘,米粥、面饼、简单的小菜,薛家的饭食很朴素,也是拮据的侧面反映。 “纵儿,好些了吗?” “好多了,祖母放心!” “那就好,坐下吃饭了!”薛孟氏的眼神里尽是关切和疼爱。 年近花甲的老妇人,丈夫和儿子都已亡故,唯独守着一个孙子相依为命,要是有个闪失,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好在上天垂怜,孙儿起死回生,平安无事,薛孟氏又是欣喜又是后怕。 薛纵心中一暖,前世孑然孤身,哪里感受过这等亲人的关切和温暖?更不曾有过这般家的感觉,哪怕是成员稀少,支离破碎。 与此同时,他也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对于这个家庭的重要性,他就是薛孟氏和芸儿的依靠和全部希望。 在祖母的招呼下,薛纵坐下动筷,饭食入口,口味只能说一般吧! 前世的工作比较特殊,作为吃喝玩乐体验家的薛纵吃过的美食太多,眼前这些东西的口味远远不如。 个人厨艺是一方面,更多是与烹饪技术落后有关联,北宋初年炒菜似乎才刚刚兴起。 不过眼下饥肠辘辘,且是老祖母一片爱心,倒也吃的香甜。尤其是面饼咬开之后,薛纵惊奇地发现里面竟然是肉馅的。 薛孟氏笑道:“这是巷口的曹婆婆送的,知道今日你呛了水,过来探望时,特意给你送点好吃的。” 原来如此,原来这肉饼还有邻居的爱心。 一家人正在吃饭的时候,门口有呼喊声传来,紧接着一个中年大叔出现在门口,笑道:“呦,吃饭呢?” 薛纵脑海里立即反应过来,此人姓丁,是个屠夫,在州桥附近的集市上开了个肉铺子。 “丁叔!”薛纵赶忙打个招呼。 “纵哥儿,身体还好吧?” “有劳丁叔挂念,并无大碍。” “看着是挺好,纵哥儿今天话多了不少。”丁屠夫似乎察觉到薛纵不再呆滞的变化,笑道:“到底是落水受惊,还是要好好休养几日才行。 今日剩下些许骨头,我带了回来,薛家婶子,你拿着熬了汤,让纵哥儿补补身子。” 说话间,将一块羊骨递过来,上面还连带着不少羊肉。显而易见,骨头或许是剩下的,但肉是丁屠夫特意送的。 “谢谢他丁叔,又让你破费了。”薛孟氏上前连声道谢,很是感激,孙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不见荤腥怎么行?偏生家里拮据,实在捉襟见肘。 “哪里话,以往多亏了鹏举兄,否则我那个肉铺子哪里还开的下去?如今鹏举兄不在了,多照顾着点您和纵哥儿应当的。”看得出来,丁屠户是个热心肠,早年得过父亲薛鹏举的恩惠,如今也算是知恩图报。 这边丁屠夫告辞离去,芸儿看着那条带肉的羊骨已经开始舔嘴唇,显然小家伙是嘴馋了。 薛纵笑道:“别着急,明天一早就让祖母炖给你吃!” “嗯!”芸儿刚点点头,旋即又摇头道:“不,纵哥哥生病了吃,补身子。” 嘿,小小年纪还挺懂得关心人,真懂事! 正说话间,又有人上门了,却是个半大小子,年纪比薛纵略微小一半岁,提这个筐子站在门口,笑嘻嘻道:“薛婆婆,纵哥,我爹娘让我送些山楂来,给纵哥和芸儿健脾开胃。” 小孩子容易积食,在没有健胃消食片的年代,山楂无疑是开胃的好东西。 薛孟氏上前道:“有劳冰哥儿,只是这山楂太多了,纵儿和芸儿吃不了这许多的。” 冰哥儿倒也实在,沮丧着脸道:“不瞒薛婆婆,去岁秋冬有个大户人家的娘子有了身子,喜食酸果,派了仆从来我家采买,且要的斤两极多,可等我爹进货回来,那位娘子却不幸小产,这山楂自然也没人要了。 铺子里积压了不少,眼看着今年的山楂树都开花了,再卖不出去就坏掉了,所以多带些来与纵哥和芸儿。” 冰哥儿走后,薛纵才听祖母说起,他家姓刘,经营一家果铺子,卖些干果和时令水果,人称果子刘。 小本生意本就不容易,偏不凑巧,看样子在这单山楂生意上恐怕损失不少。 薛孟氏放下箩筐之后,悠悠道:“都说远亲不如近邻,这话是一点不错,这些年多亏了这些邻居帮衬。早年作难的时候,你可以说是吃百家饭长大的。 今日你落水,多亏了邻里帮扶,才把你送码头上送回来。各家各户都来探望,这肉饼、山楂和羊骨都是邻里相送,刚把你送回来的时候,药铺的仇先生还特意来了一趟,说你没大碍我才放心的。” “邻居们当真都是热心肠!”薛纵以往的记忆就不说了,单说今日这半天时光,便有深切体会。 “是啊!这五柳巷的人都是早年从外地迁居而来,不少人家都是几辈子的交情了,都是相互帮衬着过来的。” 薛孟氏道:“早年间,他们做生意受地痞欺负,你爹身在军伍,也曾帮过他们,大家都记得彼此的恩惠,如今对我们多有帮助。纵儿啊,做人得知恩图报,你也莫要忘了,得记得人家的好。” “那是自然,孙儿记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自打前世起,这便是薛纵为人处世的原则。 五柳巷的邻里们不见得有五柳先生陶渊明的淡泊,却有孟尝君般的仁义和朴实的善良,实在难得啊! 遇到这样一群邻居,薛纵甚觉幸运。他们对薛家,对自己有恩,自然得记在心上,寻机报答。 比如果子刘家的山楂滞销问题,得想个办法帮他们尽快解决才是! 第三章 冰糖葫芦 山楂有开胃健脾,活血化瘀的功效,属于可以入药的果子。 因华夏自古有酸儿辣女的说法,所以妇人怀孕后多喜食口味酸甜的山楂,不管将来生下的是男是女,先让夫家高兴十个月再说。 当然了,孕妇自己也能金贵十个月。 在果子刘家订购山楂的那位富贵娘子大概就是这么想的,可惜不幸小产,以至于山楂留滞,坑了小本经营的刘家铺子。 有鉴于此,薛纵决定帮忙! 解决滞销问题,最直接的方式是市场需求增大,山楂这玩意不是生活必需品,且自己根本没有能力影响东京汴梁的山楂行情。 所以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包装,将山楂换个模样卖出去,古往今来,山楂最好的衍生品是什么呢? 薛纵嘴角露出一丝淡淡笑意,颇为自信! 次日一早,薛孟氏给两个孩子准备好早饭便出门了,刚完工的刺绣得送去绸缎店,顺便领回下一次的活计。 家中无人,薛纵便直接进了厨房,翻箱倒柜半天才找到半罐子砂糖,质地略微粗糙,好像还有一点受潮。 不过似乎是祖母的珍藏,平素不怎么舍得喝,家中拮据,想来买点糖也不容易。 旋即便被薛纵很败家地全部倒进了锅里,点了柴火加水融糖,而后再找来几根竹签,将洗干净的山楂串起来。 一旁的芸儿瞪大了眼睛,好奇问道:“纵哥哥,你在做什么?” “做好吃的,待会你就知道了。” “嗯,好!” 小馋猫一个,很有吃货潜质啊,这样下去,萝莉养成个小胖妞可就…… 薛纵轻轻摇头,专注地在锅台上捣鼓着,砂糖已经全部融化,水分蒸发得也差不多了。见锅里已经有密集的小气泡出现,拿筷子一挑,已经能拉出长长的糖丝。 是时候了! 薛纵当即串好的山楂放入锅中,快速转动,让山楂上均匀地裹上一层薄薄的糖水。 然后放置在砧板上晾了半刻钟,再拿起来的时候,红红的山楂果上裹着一层亮晶晶的糖脂,大宋简易版冰糖葫芦诞生了。 薛纵先咬了一个,因缺了些许材料的缘故,虽然有些美中不足,但味道也已经算不错了。 递过一串给芸儿,小姑娘先轻舔一下,然后咬开了山楂,连续吃完三个之后才嚷道:“纵哥哥,好吃!” “好吃就行!”薛纵将几串冰糖葫芦装进框里,将锅灶砧板洗濯干净后,说道:“我们去一趟果子刘家的铺子,芸儿知道怎么走吗?” 穿越重生,虽然继承了以前的记忆,但多少有些混乱,薛纵不免担心在东京汴梁城里迷了路。 “知道!”芸儿嘻嘻一笑,然后取了铜锁来,让薛纵锁好门之,将钥匙塞进门口的石缝里。 “放这里,祖母回来能找到!” 薛纵轻轻一笑,前世他也这么干过,不过后来小区发生盗窃案后便不敢了。人常说古代民风好的时候,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也不知道大宋的治安与民风如何? 其实也没什么好担心的,薛家一穷二白,有什么可偷的? 出门瞧见五棵依次排开的大柳树,巷名来历一目了然,等出了巷子,拐过几个路口,便瞧见远处碧波荡漾的汴河。 河边仍旧是桃红柳绿,河面上画舫货船来往不绝,两岸的街市也十分热闹,人流熙熙攘攘。 “那边是码头,经常泊着好多船,相国寺在那边,可热闹了……”芸儿又指着西边道:“那边是州桥,宽宽的大路是御街,经常有长帽子穿袍子,还有长胡子的人坐车过,我们不要去乱走……” “芸儿真聪敏,知道这么多啊!”薛纵忍不住夸赞一句。 “都是纵哥哥你教我的啊?”芸儿等着大眼睛,反倒有些奇怪了。 薛纵干笑两声,不禁有点尴尬,怎么把这茬给忘了,真是…… 不过,听到芸儿的说法之后,薛纵心里也泛起了一丝疑惑。御街是东京汴梁中轴线,汴河是交通动脉,对岸不远处便是相国寺,那是著名景点兼商业中心,且汴河两岸风景优美。 那么五柳巷的地理位置应该很好,相当于后世京城二环以内的绝佳好地段。薛家在这区域有几间房,一个小院子,这要是放在后世,怎么着也是身价八位数的拆二代才对。 可是附近这一带却鲜少有公侯官邸,深宅大院也不多见,主要都是些寻常低矮房舍,根本没有拆迁迹象。 似乎有点不合常理啊? 关于这个问题,薛纵暂时有些疑惑,一段时间之后才偶然弄明白。 果子刘家的铺子就在离汴河不远的集市上,不大的门面房,里面一多半算作库房,前面临街摆着摊位,多少有些占道经营的意思,不过这年头似乎不违规。果子刘夫妇正在忙着装点称斤两,儿子刘冰则站在一边叫卖揽客。 “纵哥儿,芸儿、你怎么来了?” “刘叔、刘婶,冰哥哥好!”不等薛纵开口,芸儿便抢着招呼,俨然一个小甜嘴。 薛纵问道:“刘叔、刘婶,生意都还好吗?” “凑合,还算过得去,今个天气好,沿河看柳的人多,能都卖上些许果子。”果子刘道:“纵哥儿虽无大碍,但到底惊险,该在家里多休养几日才是,怎么跑到这来了?” “有劳刘叔记挂,不打紧的。”薛纵笑道:“过来是给冰哥儿送点吃的,也请刘叔、刘婶尝个鲜。” 说话间,薛纵将三串冰糖葫芦分别递了过去。 “纵哥儿,这是何物?” “尝尝就知道了!” “甜的!”刘冰先抿嘴一舔,等再咬下去的时候,眼睛一亮,诧道:“山楂?” 薛纵点头道:“刘叔,昨天听冰哥儿说你家山楂存货不少,有些滞销,我呢想了个办法,把山楂做成这个样子,不知道好不好卖?” 果子刘吃了两颗之后,连连点头道:“酸酸甜甜,倒是很不错,兴许是个好法子。” “嗯,我做的不多,您试卖几串,看看效果如何,再作打算如何?”薛纵倒是不急,经过市场检验才是硬道理。 “好,不过此物叫什么名字呢?” “山楂成串像一个个连起的葫芦,外面裹了糖……糖葫芦?”薛纵看着吃的正香的刘冰,笑道:“这糖看起来像冰晶一样,不若就叫冰糖葫芦吧!” “好!”嵌入了刘冰的名字,果子刘婶自然很是高兴。 名字是愉快地定了下来,冰糖葫芦也插在最显眼的位置,前来购买果子的客人倒是好奇,有人会问上两句,却暂时无人购买。 这让薛纵很受伤,经过上千年实际证明,冰糖葫芦味道上佳,深得喜爱,绝不至于无人问津才对。 是宣传问题,新品上市需要宣传,需要口碑才行…… 薛纵当即把为数不多的冰糖葫芦拿上,带上芸儿向远处河边的人群走去,免费发放试吃。 当然了,肯定是有选择地发放! 芸儿负责卖萌,前去找那些年轻男女试吃,一口一个姐姐叫的很甜;薛纵负责耍帅,有选择地找到一群小孩,发给冰糖葫芦,并教他们学唱歌。 不一会儿,汴河岸畔便有童声歌谣唱起: 都说冰葫芦儿酸,酸里面它裹着甜 都说冰葫芦儿甜,可甜里面它裹着酸 糖葫芦好看它竹签儿穿,象征幸福和团圆 把幸福和团圆连成串,没有愁来没有烦…… 第四章 冰糖,奶糖? 随着歌谣在汴河两岸唱响,冰糖葫芦立即成了抢手货。 不得不说,大宋消费者的好奇心和试吃欲望还是蛮强的,自然而然供不应求。 当天晚上,果子刘夫妇便带了几筐山楂来到薛家,请薛纵再做冰糖葫芦,需要什么材料也全由他们准备。 薛纵也不客气,当即算了需求之后,让他们购置砂糖和蜂蜜,倒是这冰糖……这年头似乎还没有的,好像又是个不错的商机。 材料备齐之后,薛家连夜挑灯,果子刘和冰哥儿两个人负责清洗山楂,串成串,刘婶则跟着薛纵学习如何裹糖风干。 本就不是什么秘密,工艺也不复杂,薛纵更没打算藏私,所以全程教授。刘婶是个心灵手巧的女人,很快便学会上手,不一会一串串的冰糖葫芦便新鲜出炉了。 果子刘按照薛纵的说法,找来稻草扎成小捆,将成品插在上面,芸儿见状拍手道:“冰糖葫芦树啊!” 积压滞销的山楂总算是有了销路,而且还能卖个好价钱,赚上一笔,刘婶自然是喜笑颜开。 “纵哥儿,你是从哪里知道这个法子?” 这一问,其他几人探寻的目光全都落在薛纵身上,尤其是老祖母薛孟氏。她已经盯着细瞧,不动声色地看了半晚上了,心中的大问号也已经憋了许久。 午间出了一趟门,再回来的时候,家里的情形完全变了。或者说,自打昨天落水有惊无险之后,孙子好像发生了些许难以名状的变化。 人还是那个人,性情有些变化,话多热情了,脑子似乎聪明了许多,竟然弄出了这个所谓的冰糖葫芦的奇思妙想。 薛纵不免有些尴尬,黯然道:“这个…我……我以前经常在河边的码头上坐,是听一个西番人说的,那人自称是西番的智者,懂得不少稀奇之事。” “西番人?”果子刘诧然道:“东京城里确实有一些西番人,其中有一二个智者倒不奇怪,比如那些一赐乐业人就很精明,特别会算账。” 一赐乐业人?薛纵读了一遍这个略微拗口的说法才反应过来,原来是流落到大宋的犹太人! 犹太人在商业方面的天分那自然不用说,后世有目共睹,只是他们确实是命途多舛,竟然从万里之外的耶律撒冷流落到了大宋…… 不过幸好如此,果子刘才能欣然联想到他们,让自己有些蹩脚的说辞显得不那么荒诞,倒是让薛纵轻松了不少,笑道:“以往听西番人说时没在意,昨日呛了水,这头脑像是开窍了一般,亮堂了许多。” “就说嘛,大难不死必有后福,难怪纵哥儿越发聪慧活泼了。”刘婶下意识附和一句,便彻底坐实了此事。 薛孟氏虽然心下还有那么一丁点疑惑,却已经不很在意了,谁不希望自家孙子平安聪明呢?高兴还来不及呢! 上百串糖葫芦准备妥当,天色已经很晚了,众人都比较疲累,所以都匆匆洗濯睡去。 薛纵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的时候,大概是心疼孙子落水受惊之故,薛孟氏没舍得叫醒孙子。 等薛纵吃过饭来到集市的时候,远远便瞧见果子刘一脸喜色,几个稻草一捆上的冰糖葫芦几乎已经售卖一空,婶与冰哥儿暂时不见人影。 果子刘瞧见薛纵之后,笑道:“纵哥儿,你来了啊,给你说啊,这冰糖葫芦卖的很好,冰儿和他娘已经回家加紧赶制了。” 薛纵道:“那就好,只是……这冰糖葫芦其实完全可以边做边卖的,不必如此麻烦的。” “那怎么行?”听到薛纵的话,果子刘立即义正言辞道:“这可是我们的秘方,岂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让别人学了去? 你是不知道道,周围的果子铺都眼红我们的人很多,都想着法子打探冰糖葫芦的情况呢!” 薛纵心中一笑,冰糖葫芦本来就没什么技术含量,哪里有什么秘密可言?想必过不了多久汴梁城里,应该能看到许多扛着冰糖葫芦走街串巷的小贩。 果子刘见薛纵不说话,连忙道:“纵哥儿莫要担心,这秘方是你弄出来,所以这次卖冰糖葫的所得有你一半。” “刘叔客气了,小子想这法子也是报答您这些年对我家的帮助。”薛纵没想到果子刘如此客气,如此朴实诚信。 果子刘笑道:“哪里的话?咱们巷子乡里乡亲的,相互帮衬那都是应该的。一码归一码,这事就这么定了。 你是不知道,做成冰糖葫芦之后,这山楂多赚了几倍的钱,分成给你是理所应当的。你祖母年纪大了,家里也不容易,不过好在纵哥儿磨长大了。” “那好,既然刘叔这么说,小子也就不推辞了。”薛纵笑道:“不过这冰糖葫芦没什么稀奇的,过上几日旁的商户容易依样画葫芦,我们也没办法!” “这…可如何是好?”果子刘知道冰糖葫芦的制作方法,材料和方法都十分简单,确实容易仿制,防不胜防。 “所以我们得做点别人仿制不来的东西!” “哦,纵哥儿又有什么奇妙的东西?”果子刘顿时眼前一亮。 “不错!”薛纵笑道:“刘叔可知我为何将此物称之为冰糖葫芦?就是以为其表层形似冰晶,那么我们若造出一种冰糖来……” “冰糖?” “没错,就像是结晶的小冰块一样,但是甜甜的糖块。”薛纵道:“小孩子素来喜欢甜食,砂糖松散易洒,蜜果虽甜,却终究比不上纯正的糖果,所以这冰糖造出来销路肯定是不愁的。” “那这冰糖如何制作呢?纵哥儿可是懂得?”果子刘是做这一行的,自然很快想到了其中的商机。 “那是自然,虽然工艺麻烦一些,却也做得来。”薛纵笑了笑,不忘补充一句道:“此法也是那位西番的智者教我的。” “哦,那好需要什么原料器皿尽管说,这些我来准备,纵哥儿你只需想办法制作便是。”果子刘爽快道:“此物要是销路好了,到时候再谈分账之事。” “五成,还是五五分账。”薛纵很慷慨,摆明不占便宜的态度,很大方地将自己的专利技术拿出来,和五柳巷的邻里共同致富。 “那行,有劳纵哥儿了。”果子刘脸上的笑容很灿烂,薛纵的出面,无疑让自家生意大为好转,且前景广阔。 “刘叔客气了,麻烦采买些许砂糖等物,对了,从哪能买到牛乳?我顺便尝试着做做奶糖!” “冰糖?奶糖?”果子刘瞪大了眼睛,这糖还有这么多的种类? 第五章 宋朝大龄剩女 不得不说,大宋的孩子们不够幸福。 吃不上冰糖葫芦也就罢了,大白兔都没得吃,真是遗憾! 言归正传,冰糖此物宋时还不曾有,前世作为一个资深吃货,薛纵经常研究一下食物的来源,凑巧在宋应星的《天工开物》上看到过冰糖制作方法。 薛家的院子里支起了一口大锅,几十斤粗制的砂糖被倒了进去,加适量水搅拌彻底融成糖水。 用夹层锅加上植物油,开始熬煮,开锅两刻钟后,加上适量溶解的白矾水,与糖水充满搅拌均匀。 其中自然而然会发生一系列的化学反应,而后会有结晶现象出现。当然了,温度也是个很关键的方面,这年头没有温度计,所以火候和时间完全凭经验把控。 薛纵试验了好几次,终于掌握到一个合适的时机,然后将糖液盛放在盆里的,然后用干净的棉被盖起来。 自然结晶是个很漫长的过程,大约需要七八天时间,每天需要让棉被内的温度降低十度左右,直到七日之后便会有冰糖出现。 至于奶糖,想法很美好,制作的时候才发现不是那么容易。缺东西啊,这年头没有可食用的明胶。 不过也有意外的收获,当牛乳快要敖干的时候,竟然出现了些许固体状的奶块,稍微捣鼓之后有点类似于奶粉的东西出现。 只可惜产品质量实在不怎么样,这年头的人牛乳都喝不习惯,更别说是奶粉了,暂时没有什么商机可言。 当然,如果有冰箱的话,那自然就完美了,眼看着夏天就要到来,要是做成雪糕、冰激凌什么的,想必市场广阔。 大宋自然是没有冰箱的,但是制冰并非没有可能。薛纵灵机一动,让冰糖放置好了以后便出门去了。 硝石制冰,是最为原始的一种制冰手段,简单可行,便于操作,只是这原料硝石该当到何处去寻找呢? 薛纵在巷子里好一番打听,但大多数人对此无所知,还以为是建筑雕刻的石头,让他去找石匠问。 不过幸好在巷口遇到了卖饼的曹婆婆,听到薛纵的问话后沉吟道:“纵哥儿说的可是地霜?” “地霜?”薛纵愣了一下,硝石有这个别名吗? “那年我这腰腹疼痛难忍,仇大夫给我用了一味火龙丹,乃是地霜制成,当时听他提过一句,好似是硝石制成。” “这样啊?”薛纵没想到硝石竟然还有药用价值。 曹婆婆笑道:“你去药铺里问下仇大夫,他清楚,说不定那能买到。” “好的,谢谢婆婆,对了,上次您给的肉饼很好吃。” 曹婆婆道:“哪里,比相国寺那边几家店的味道差远了,昨日踏春的太学生好一番嫌弃呢!” “那是他们不识货!”薛纵安慰一句,旋即问道:“对了婆婆,您家的肉饼为何不用豚(猪)肉呢?” 曹婆婆笑道:“豚肉腥臊,煮出来口味不好,东京城里没人爱吃,饼里若不是羊肉馅,是没人买的。” 是这样吗? 再问几句薛纵才搞明白,原来华夏古代肉食排行榜上牛羊肉为第一档次,皇帝贵族们皆是喜食。 到了唐宋时期,因为牛是重要的生产工具,所以官府命令禁止屠牛,所以羊肉成为主流肉食。 据说大宋皇宫里每天都要宰杀上百头羊,五柳巷的丁屠夫贩卖的也是羊肉,所以给薛纵送了羊骨熬汤。 至于豚肉也是有人吃的,主要是寻常百姓,要不然陆游也不会写下“丰年留客足鸡豚”的诗句。 但天子脚下,富足的东京人在饮食上自然是向士大夫阶层看齐,哪里看得上粗鄙的豚肉呢? 原因好像就是曹婆婆所谓的豚肉腥臊,没道理啊?不是羊肉才有膻味的吗?也许大宋的豚肉和后世有所不同吧! 但只要烹制手法得当应该也能解决,苏轼有过“富家不肯吃,贫家不解煮”的说法,结果最后捣鼓出了流传千古的东坡肉。 所以呢,办法肯的是有的,对于资深吃货而言这不算什么难事,薛纵决定有空的时候试试。 如此多少能帮到曹婆婆,似乎也能帮到丁屠夫一家! 不过当务之急是弄到硝石,薛纵辞过曹婆婆,摸索着往州桥附近的仇记药铺而去。路过果子刘家的时候,顺手拿了几串冰糖葫芦,算是伴手礼吧! 仇家原也住在五柳巷,家传的医术颇为不错,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如今在州桥附近开个药铺,在东京也算是小有名气。 富裕之后仇家却也不曾忘记五柳巷的邻里,平素谁家有个伤病什么的,都会前去诊治开药。 薛纵落水那天,仇大夫闻讯立即赶了过去,亲自瞧过确认无碍之后,众人才得以放心。 今日上门,虽说主要是为了询问硝石之事,却也算是登门向仇大夫致谢。 薛纵走到药铺门口的时候,正好赶上有人仇大夫出门送要紧的病人,瞧见薛纵之后立即笑道:“纵哥儿,身体好了些吗?” “已经完全没事了,今日前来专程向仇叔道谢的。”作为一个十五岁的少年,薛纵很有礼貌。 “哪里,是你福大命大,本就无碍,我不过走了一遭而已,连药方都不曾开。” 时至今日,仇大夫还在啧啧称奇,那般落水的情形下,侥幸生还也就罢了,薛纵竟然连一点伤病都没有,着实幸运。 “好歹劳烦仇叔走了一趟,何况过往没少麻烦仇叔。”薛纵笑道:“这几****和果子刘叔捣鼓出些许冰糖葫芦,带了些给您尝尝鲜。” 仇大夫接过礼物,招呼薛纵进屋,品尝两颗后眉头一动道:“山楂?” “确实是山楂制成,裹了些蜜糖,卖的不错。” “果子刘肯定舒心畅快了,他那些滞销的山楂我是知道,一直想帮忙,我这铺子里也卖不了多少。” 仇大夫笑道:“倒是纵哥儿你有办法,稍微加工,山楂值钱了不少吧?” “嘿嘿,小子也是瞎捣鼓,瞎猫撞上死耗子罢了!”薛纵见仇大夫吃的开心,笑问道:“仇叔,问您件事,您铺子里可有硝石出售?” “硝石?你哪里不舒服吗?”仇大夫眉头一动,关切询问。 “没有,有别的用处。” “你要多少?” 薛纵笑道:“先要个三五十斤,往后的话…多多益善。” “你要那么多硝石作甚?”仇大夫诧然道:“我铺上备有硝石入药,大半年也不过卖出去几斤而已。” 呃…… 薛纵讪讪道:“不瞒仇叔,小子是想用硝石做点特别的东西,弄好了能赚不少钱。” 赚钱? 仇大夫一脸狐疑地看着薛纵,语重心长道:“纵哥儿,你家拮据我也知道,你能想着赚钱帮补你祖母这是好事。 但不要觉得山楂裹糖赚了钱,就瞎折腾,我帮你在附近铺子里找个活计,你去好好做,学点手艺是正经。” “仇叔,您误会了。”薛纵满头黑线,大宋好邻居压根不理解自己啊! “误会?那你告诉我,买硝石做什么吗?” 薛纵正不知该如何解释时,有伙计前来呼喊:“仇大夫,有人抓药,您去瞧瞧吧!” 来到前堂时,瞧见一个模样整齐的女孩站在柜台前,十三四岁的年纪,经验老道的仇大夫一眼便看出来,这是富贵人家的侍女。 仇大夫问道:“是姑娘身体不适?还是贵主人需要什么药材?” “是我家娘子,近来有些心情沉郁,不思饮食,需买几味开胃健脾的药!” “你家娘子多大年纪,成婚与否?”仇大夫轻声询问,显然这个症状也可能是有了身孕,不见病人的情况下,必须要询问清楚。 那侍女神色微微紧张,似有几分犹豫,吞吞吐吐道:“我家娘子双十有余,不……不曾成婚。” 仇大夫眉头微动,一旁的薛纵也有几分诧异,虽然重生大宋不过数日,但他知道这时代女子成婚都早。 十三四岁,稍微晚点也不过十六七,若非如此,老祖母也不会动心思把芸儿当孙媳妇养了。 但这位娘子已经二十有余,却不曾婚配,着实少见,在大宋俨然已经是大龄剩女。 仇大夫问道:“这个……你家娘子可有别的侯征?缘何心情沉郁,不思饮食呢?” “这个…娘子一直这样,好多年了!” 薛纵心中感慨,感情是个林黛玉式的富家千金,整天伤春悲秋,多少善感,身体能好吗? “姑娘抱歉,没见到病人,不曾诊脉,在下也不敢冒昧开药。”仇大夫低声道:“不知能否请你家娘子前来就诊,或者在下前往府上诊治亦可。” “这个……恐怕不太方便。”没想到侍女一口拒绝了仇大夫的妥当提议。 话出口后,侍女似乎也觉得有些不妥,低声道:“娘子不想让……担心,否则自有大夫前去诊治,所以……不行……烦请大夫开几味开胃健脾的药就行。” “姑娘抱歉,万一你家娘子有别的侯征,随便用药可能反有害处,请恕在下不能开药。”仇大夫十分谨慎。 “大夫帮帮忙吧,我去了好几家铺子了,都是这个话……”侍女红着眼睛,颇有哀求之意。 “这……” 薛纵见状,笑道:“仇叔,要不让姑娘带几串冰糖葫芦回去吧?这是果子吃食,不是药物。” 仇大夫略微沉吟道:“这倒是个办法,山楂开胃,蜜糖甜润,食疗或有用处。” 第六章 肉夹于馍 汴河之北,御街以东,靠近皇宫的地方有一所道观,名曰会灵观,建于先帝真宗年间。 除了供奉三清神像的殿堂庄严恢弘之外,亭台楼阁,精舍静室亦错落有致,精巧美观,风景甚是优美。 春日里绿柳垂条,碧竹新笋,一片桃花开的正好,春风吹过,落花漫天,飘落在东边潺潺的水池之中。 会灵观在东京虽颇有名气,但香火并不旺,平如出入的香客更是极少,十分清幽。 曲径通幽的花园里,桃花树下,有女子临水而立。一头青丝挽作道髻,不施脂粉,却难掩清丽,杏黄道袍随风微扬,袍下是玲珑曼妙的身姿。 这是一位道姑,一位姿容清丽的年轻道姑。 如果换上一身锦衣纱裙,薄施脂粉,定是个姿容俏丽的美人儿,如果嘴角再有一丝淡淡的微笑,定然迷倒东京无数少男。 可惜女子表情冷淡,眉间似还有一二分愁绪。许是因道袍一穿多年,误了佳期,蹉跎青春,双十年华,仍孑然一身之故。 如此憾事,少不得让人慨叹,尤其是从小照顾她的老嬷嬷,远远地看着道姑,忍不住又是一声叹息。 “嬷嬷,我回来了!”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进门快步而来,正是先前在仇记药铺买药的侍女。 “莺儿,药买回来了吗?” “药…没买到,大夫们都说见不到病人,不敢贸然开方售药。” “唉!这些大夫倒是谨慎,只是娘子身份贵重…”老嬷嬷叹道:“若是请医问药,内中知晓,少不得要担心,肯定又是一番折腾,娘子最不希望如此。” 侍女莺儿兴奋道:“嬷嬷莫急,药虽没买到,但婢子带回来些许新鲜吃食,大夫说此物或有食疗之效。” “哦,何物?” “此物叫冰糖葫芦,乃山楂制成,有开胃健脾之效。” 老嬷嬷仔细瞧了瞧,沉吟道:“也好,新鲜的吃食,娘子说不定愿意用。你先试吃,妥当了再给娘子送过去。” “是!”侍女喜滋滋地吃了两粒,口味确实不错,她却不敢再多吃,连忙装在精致的青瓷盘里送到池边的小石桌上。 “娘子,奴婢今日外出,瞧见一样新鲜吃食,带回来给您尝尝鲜。” “何种吃食?”清丽道姑转过身来,眉目微动,不疾不徐问道:“此为何物?” “冰糖葫芦,乃是东京城里新近出现的吃食,酸甜可口,开胃健脾,娘子试试吧!”莺儿少不得一番劝谏。 “看着倒是不错,我试试!”道姑的胃口不怎么,看到新鲜东西倒是颇有兴趣。 从侍女莺儿手中接过一串,轻轻咬了一颗,咀嚼片刻后眉宇微微舒展,点头道:“酸甜可口,山楂裹了蜜糖,如此做法倒是新鲜!” “娘子喜欢便好!”莺儿顿时眉开眼笑。 “此物叫冰糖葫芦?也不知是何人心思如此巧妙?”道姑轻声询问。 “是个颇为有趣的少年郎。”莺儿道:“那人说吃冰糖葫芦,笑口常开,只是得小心虫儿蛀牙。” “是吗?”道姑淡淡反问一句,嘴角隐约泛起浅浅的酒窝,轻声道:“改日买些送福康送去,小孩子肯定喜欢。” …… 毫无征兆,正在家里整理冰糖的薛纵猛然打了两个喷嚏。 “谁这么念叨我?”薛纵嘀咕一声,将冰糖晶体装进一个瓷罐之内。 第一次实验,效果还是相当不错的,美中不足的是晶体不是那么的晶莹剔透。这与材料的纯度,火候和温度都大有关联,往后的制作中还需不断摸索完善。 捣鼓出冰糖之后,薛纵便将样品和工艺全部交给了果子刘,生产和售卖的事情就交给他了。 至于将来的利润分成,薛纵也只要了三成而已,毕竟具体干活的人才是真正辛苦,自己做个甩手掌柜,不过是坐享其成。 三成的利润,已经足够安养祖母和芸儿了,要是再多几项发明专利,小康不在话下,假以时日还能成为富商巨贾。 薛纵本来想着捣鼓硝石制冰之事,仇大夫也告诉了他的购买硝石的地方,可惜暂时没有足够的资本。 再者,天气尚不是很炎热,冰块冷饮生意还没到火爆的时候。何况初夏时节,汴梁城里肯定有人出售去岁冬天的存冰,硝石制冰没什么价格优势可言,所以还需静候时机。 倒是豚肉烹制可以尽快着手,有丁屠夫这样的邻居,想要买到上好的豚肉自然很方便。 不想丁屠夫却皱眉道:“纵哥儿想吃肉,叔给你留一刀羊肉便是,何故为了省几个钱要豚肉呢?” 大宋好邻居显然又误会了,以为薛纵是因为家中拮据,才舍贵求贱买豚肉。 “丁叔莫要误会,家中虽不富裕,但买肉钱还是有的。”薛纵笑道:“我偶然得了个做豚肉的法子,要是做好了,兴许能小赚一笔,到时候丁叔也能……” 丁屠夫眼前一亮,笑道:“听果子刘说你从西番的智者那里学了些稀奇东西,看来是真的,其中还有豚肉烹制之法?” “是呢,容我试试!” “好,你婶子在家闲着,需要帮忙了就吱声。”丁屠夫很爽快地给薛纵弄了七八斤上好的豚肉,肥瘦适中,肉质上佳。 随后薛纵又到集市上采买了不少调料,甘松,山奈,良姜,砂仁,白蔻,白芷,肉桂,丁香,大小茴香、草果这些香料必不可少。 熬煮之时再加上盐和料酒,这年头没有辣椒,加上些许山茱萸替代,肉里便多了一股辣味。 没错,薛纵要做的正是腊汁肉。 前世曾在长安居住过一段时间,对当地的腊汁肉情有独钟,基本的烹制方法也学到一手。 曹婆婆说豚肉腥臊,但用腊汁汤煮过之后,自然就没了其他味道,且肉质紧实,爽口美味。 当晚,薛纵将煮好的腊汁肉给五柳巷的邻居挨家挨户送去,品尝之后尽是叫好之声,赞不绝口。 如此薛纵便放心了,当晚便喊了曹婆婆和丁屠夫的浑家(妻子)帮忙,做了不少白饼,准备次日来个早市促销。 …… 州桥附近有个码头,许多从两淮和江南来的船只都要在此停泊装卸,自然就需要许多的工人苦力,人流量没的说。 翌日一早天未亮的时候,薛纵便和曹婆婆、丁家婶子在此摆摊,免费向船工们赠送早食。打出的旗号是,感谢那日船工救自己性命,今日是来报恩的。 船工们对这等知恩图报的行为自然多有赞赏,路过的时候都会驻步瞧上一眼,送上一份早食更是满心欢喜。 但瞧见白膜里夹着些许肥瘦相间的肉后,船工们都问道:“哥儿,这是何物?” “肉夹于馍,就叫肉夹馍了,各位叔伯大哥们尝尝!” “是豚肉?”有人尝了一口大声喊道。 薛纵点头道:“没错,是豚肉,味道如何?” 面前若是位富贵公子,可能早就将肉夹馍随手扔掉,但船工们不会。 羊肉是高贵,但对于收入微薄的他们而言,价格不菲,除了逢年过节哪能吃得上? 能吃上一口豚肉就不错,何况是这般美味的肉夹馍,一口咬下去,腊汁油水入口,那滋味简直是美滴很! “好吃,比正店里的羊肉饼都好吃。” “真想不到,豚肉还能这般美味,太好吃。”朴实的船工们立即赞不绝口。 “嘿嘿,这是曹婆婆家独有的腊汁肉。”薛纵笑道:“来,大叔,再来一碗胡辣汤暖暖身子。” “胡辣汤?” “快快,来一碗……” 后世长安经常见的早餐,就这样被带到了大宋,一筐肉夹馍,一桶胡辣汤没一会便送完了,良好的口碑也随即产生。 普通百姓不会嫌弃豚肉,尤其是这些下苦出力的码头船工,每日需要消耗极大体力,需要补充肉食油脂。 美味廉价的肉夹馍无疑让他们喜出望外,再喝上一碗胡辣汤,一早上干活都格外有劲。 听到这样的说辞,薛纵笑了,从明天早上起,曹婆婆肉夹馍将开始声名鹊起,风靡东京…… * ps:求收藏,求推荐票! 第七章 四门馆 自打这天开始,曹婆婆的肉饼店便生意火爆,经济实惠,味美质优的肉夹馍与胡辣汤成为市井工匠们的最爱。 每日从天不见亮开始,铺子前便有人排队购买。甚至午间歇息,傍晚下工的时候也有不少工匠前来就餐,好似一天三顿都吃不腻。 曹婆婆一个人根本忙活不过来,丁屠夫的浑家便入股一同经验,除此之外还特意请了两个中年女工帮忙。 在肉夹馍的基础上,店里开始售卖腊汁酱肉,有不少人便买了酱肉回家下酒,或者分与妻儿享口福。 看到肉夹馍生意火爆,汴河两岸也有不少饮食铺子模仿,但没有腊汁肉的烹制方法,总是不得其味,与曹婆婆手艺相去甚远。 这样一来却有个好处,是卖豚肉的屠夫们生意好了许多,丁屠夫占得先机,自然小赚一笔。 豚肉虽暂时未登大雅之堂,但已经在市井间站稳脚跟,薛纵相信再开发新的吃法,豚肉肯定会普及如后世。毕竟才只是一个小小的肉夹馍,在博大精深的华夏饮食中只有很小很小一席之地。 照旧,三成的利润归居功至伟的薛纵所有。 对此,丁屠夫两口子,曹婆婆及其家人都没有异议。在他们看来,烹煮腊汁肉的方法足可以为成为传家之宝,成为几代人赖以生存的仰仗。 就如同樊楼、任店大厨们的炒菜神技一般,从不外传。薛纵却愿意将这样宝贝的秘方拿出来分享,毫不藏私,三成的利润完全是应得的。 如此一来,薛家一穷二白的状况也有了相应的改善,日子过的也就不那么紧巴了,渐有小康之家的趋势。 薛纵自然不愿意祖母再辛苦,劝说道:“祖母,往后家里有孙儿,钱粮的事情您不必操心,刺绣就不要再做了,您年纪大了,该安享晚年才是。” “好好,纵儿有出息,祖母高兴,辛苦了大半辈子,总算是有盼头喽!”薛孟氏感慨道:“不过这块绣品是沈家夫人订的,已经应下了,怎么着也得绣完有个交代。” “好,完工之后祖母便歇着吧!” 薛孟氏点头道:“嗯,歇着,然后就等着你娶妻,希望能在活着的时候见到重孙,到时候还能拿得动针线给小重孙绣老虎鞋。” “祖母长命百岁,定能有那一日。” “嗯,明年你爹的孝期就过了,婚事也可以趁早。” 薛纵全然没想到老祖母来了这么一句,逼婚来的如此突然,如此之早,当即满头黑线道:“祖母,我才十五。” “明年就十六了,还小吗?”薛孟氏振振有词道:“前头街口的李家哥儿才十四,前日孩子满月。” 好吧!薛纵顿时无言以对。 薛孟氏道:“所以呢,明年家里有了积蓄,你的婚事便得抓紧了。” 听到这话的时候,薛纵下意识扫了一眼远处的芸儿,心里总觉得怪怪的。 老祖母见状道:“原来家里穷,你过于憨厚,我担心给你娶不上媳妇,所以才动了这个心思。 但现在不同了,芸儿毕竟还小,没必要凭白让你多等几年,明年我便托媒人给你留意着,找个好姑娘。” “祖母,你也忒着急了。” “家族传承,香火血脉,这是大事,若见不到重孙,我哪能安心走呢?到了地下又怎么向你祖父、父亲,还有薛家列祖列宗交代?” 老祖母一下子上升到死后能不能瞑目,家族血脉这样的层面,薛纵也不好再争辩什么,华夏古代最讲究这个,上到帝王,下到庶民都是头等大事。 君不见,皇宫里大宋皇帝赵祯勤政之余,时常在后妃宫女的床榻上辛苦耕耘,不也是因为这个烦恼嘛! “到时候…听祖母吩咐便是,再说…再说!”薛纵只好先糊弄过去,到时候再看怎么着吧! 反正这所谓的媒妁之言,盲婚哑嫁实在让人有些发憷,万一娶回个河东狮或无盐妇,人生可就成悲惨世界了。 好在还在父亲薛鹏举的孝期内,老祖母也没再多说,转而却动了别的心思,打算让薛纵去读书上学。 “读书?” “没错,前程和婚事一样要紧!” 薛孟氏道:“如今朝廷重文轻武,你父虽有的一身武艺却没有奔出个前程,且英年早逝。你学得武艺强身健体即可,不必太过用心,唯有读书入仕,方能前程似锦。” “这……”一想到孔孟之道,之乎者也,薛纵不免有些头大。 薛孟氏道:“如今你虽赚了些许钱财,但终究是微末伎俩,难登大雅之堂,你总不能一直混迹于市井之间吧? 我薛家当年是钟鸣鼎食之家,你父亲那般拼搏,为的就是恢复先祖荣光,可惜……如今只能靠你了。” 呃…… 薛纵也不知道说什么好,确实,在这年头除了读书做官,市井商贾确实地位低,难免被轻贱。 何况薛家还有个牛逼的先祖薛仁贵,是以重振家业,恢复荣光成了每个薛家子弟的责任。 只是谈何容易? 薛仁贵当年可爵封平阳郡公,左骁卫大将军,大宋军功难混,作文官的话最起码得到参知政事(副宰相)那个级别才行,任重而道远啊! “祖母,可我没读过几天书,根基浅薄,如今再从头学起,恐怕有些晚了吧?”入仕做官薛纵不反对,但读书科举嘛…… 不想薛孟氏却皱眉道:“怎么,都浑忘了?自小我教你识字读书,你也算学了不少,怎能说的根基浅薄呢?如今你聪慧敏达,想来不是什么难事。” 呃,怎么把这茬忘了? 原来老祖母是教过自己识字读书的?!嘿,薛家还真实底蕴丰厚,祖母竟然识字懂学问,这在市井妇人之中恐怕很是少见。 也对,祖母平日里本就端庄稳重,将芸儿也教的乖巧可爱,知书达理,足可见是有学问见识的,不同于寻常市井村妇。 虽说以前识得几个字,但这读书的事情,之乎者也…… 不管薛纵怎么想,老祖母非常认真,语重心长道:“今日路过开封府,看到朝廷的告示,诏录将校死王事者子孙,其眷属无依者养于宫中,我和芸儿有你为依靠,自不必朝廷奉养,倒是前者。 你父战死沙场,为国捐躯,官府都有记录,你是有资格的。前些日子我听说前唐狄仁杰的子孙被朝廷招录,我薛家先祖仁贵公亦是前唐名臣,你同样系出名门,不比狄家子孙差。” 好吧,原来有个厉害的祖宗,还有这样的好处! 薛孟氏续道:“我打听到朝廷新开了四门馆,祖母已经托人前去官府开具文书,等寒食节过了,你便去考吧! 第八章 女扮男装与人工呼吸 四门馆,又称四门学,始于北魏,兴于隋唐。 自残唐五代之后渐渐荒废,大宋立国之初的这些年,主要的官方教育机构是太学。 但而今太学的招生规模实在有限,不过区区二百人而已,且要求是七品以上官员的子弟。 但实际呢? 五品官以下官员根本就不要想了,毕竟东京汴梁天子脚下,宰相尚书满街走,皇族公侯多如狗,一个个大都是妻妾成群,子弟自然不计其数。 如此情况下,太学入学名额的竞争可想而知,不啻于后世北上广重点学校的入校难度。 为了让家族子弟们有个读书胜地,混个好出身,士大夫们自然要想办法了,在太学扩招暂时未果的情况下,效仿前唐重开四门馆无疑是个好办法。 唐时四门学规模大概一千三百人,其中五百人为勋贵之后,八百人为庶民子弟。如今大宋重开的四门馆暂时没有那么大的规模,头一年招生也不过五百人而已。 名额有限,其中相当大一部分肯定落到了勋贵官员手中,但是大宋朝廷还是要兼顾公平的。 皇帝赵祯也许是为了彰显仁德,特意下诏匀出部分名额给将校死王事者子孙,以慰功勋英灵。 父亲薛鹏举乃是一名校尉,战死于好水川,为国捐躯,薛纵自然是有这个资格的。 只是这些年大宋对外战争不顺,在西北和党项人在延州、好水川、定川寨,三战皆败,阵亡将校不在少数,子孙就更多了。 所以谁能进入四门馆,少不得要有竞争,招生考试是必不可少的。 已经多少年没考过试了,考的还是孔孟之道,之乎者也,想象薛纵就觉得头大! 好在考试定在寒食节后,暂时还能轻松几日,至于临阵磨枪这种事……薛纵完全不屑一顾,听天由命好了。 寒食转眼便至,除了不能生火需吃冷食之外,要紧的便是祭祀了。 可怜父亲薛鹏举战死好水川,尸骨都不曾找回,故而只是东京城外,母亲陈氏的坟旁建了个衣冠冢而已。 到每逢年节,薛孟氏都会带着孙子前来祭奠,哪怕尸骨无存,却也不能让儿子在天上做孤魂野鬼。 今年自然也不例外的,尤其是家境好转,薛孟氏特意备了不少祭品,一大早便带着孙子孙女从卫州门出城。 薛家的坟地面向西北,本意是望故乡绛州之意,偏不巧薛鹏举死在了更为西北的好水川,所以少不得一份面西朝北的祭拜。 薛鹏举离家较早,是以薛纵对父亲的印象和感情都比较淡,但到底是血脉亲情,少不得难过伤感。 出奇的是薛孟氏并没有哭,可能是觉得孙子已经长大,薛家未来可期,从而彻底走出了丧子之痛。 祭祀之后,便启程回家。 唐诗有云: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后者确实不假,路上眼睛红肿,行尸走肉般的人见到不少,但是这春雨嘛…… 晴空一片,万里无云,压根没有一丝一毫阴雨迹象,天气似乎有那么一丝反常。 城里或许感知不明显,但城外的老农们早就注意到,自打去年冬天那场雪后,就没怎么见到过雨水。 好似就三月初,那个风和日丽的上午,风云突起,下个半个时辰大雨,而后便一直是晴好天气。 四野绿树成荫,花草遍地,风景很美,但田间地头得老农却已经皱起了眉头,今年说不定要有旱灾的。 别的不说,远处的五丈河水位已经下降不少,咦……有船触礁,有人落水了? 薛纵一家三人返回时沿着五丈河一路慢走,颇有散步舒心之意,不想突然看到河中有船倾覆,然后看到水中游人扑腾挣扎。 薛纵几乎没有多想,扑通一下便跳进了水里,留下薛孟氏和芸儿大声惊呼。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事自然不能旁观,毕竟当初要不是有人救自己,早就淹死在汴河里了。 薛孟氏很意外地看着孙子,见他在五丈河中却游的那般顺畅,心中浮起一个大大的问号——他什么时候懂水性的?为何自己一点不知? 薛纵很快便到了最近的落水者跟前,似乎是个少年书生,正在水中惊慌失措地扑腾,显然已经呛水不少。 薛纵颇有经验,绕到落水者的身后,避免被其拖下水,一起悲剧。 右手伸过去的时候,好似触碰到一个很柔软的东西,薛纵也没在意,见落水的书生已经有昏迷之势,赶忙拖着往附近的岸边游去。 落水的人一旦昏迷或死去,身体就会比较重,十五岁的薛纵费了很大力气才把人拖上岸。 确是个落水的书生,已经昏迷过去,薛纵连忙将人放在岸边的草地上,清理口鼻。 看样子是喝的水太多,薛纵只得急忙按压起腹部,果然吐出来些许河水,只是人还是没有醒来的趋势。 按照溺水急救步骤,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就显得十分必要。 薛纵不敢迟疑,两只手便往书生的胸口按下去,不按不知道,一按吓一跳,软绵绵的感觉,手感很好…… 感情是女扮男装啊! 虽说是男女有别,但救人重要,也顾不得许多,薛纵只好勉为其难地按上去,心中难免有些波光荡漾。 按了片刻,似乎有点效果,但是并不十分明显。 手再触及那软绵绵的部位时,他猛然发觉一个问题,有点平……峰峦耸立程度不够。天生飞机场?也可能为扮男装特意裹了束带? 这可要不得,溺水者最忌讳便是喉部、胸部紧迫挤压,必须得保持呼吸顺畅,男的要解开领带,松领口,女性则要注意想松开文胸,这是当年急救课上老师专门强调过的问题。 所以现在…… 为了尽快救人,薛纵是在另一边上的岸,祖母并不在跟前,身边也找不到个女子帮忙。 再者说,性命在旦夕之间,哪里顾不得上那么多! “失礼了!” 薛纵当即伸手进了“书生”的外衣,很快果然摸到一根束带,伸手解开的瞬间,能够清晰地察觉到胸口微微一弹,峰峦耸立了不少。 等双手再按上去心肺复苏的时候,不经意触碰到,那手感……实在让人忍不住心猿意马! 落水的女子又吐出了些许河水,好像有了点反应,但人还是没有醒过来。没办法,不得不祭出大杀器——人工呼吸。 薛纵低下头,瞧见那张扮作男装的脸,清秀俊逸,俨然一个美男子……哦不,应该是个姿容不俗的美女才是。 紧闭的樱唇此刻有些发白,若是恢复了血色,稍加装饰,点绛唇必定风情万种。 罢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遇到的还是个漂亮美女,沾点便宜也算是赚到了。 所以,薛纵俯身,低头,吻上樱唇,两口相对,吹气…… 效果很明显,第三下的时候,“书生”便睁开了眼睛,然后杏目圆睁,怒意十足的眼神随即朝薛纵射来。 “你醒了?” “书生”惊坐而起,低头看了一眼胸口,顿时花容失色,顺手便是一个耳光,重重地抽在薛纵脸上。 * ps:求收藏,求推荐票。 第九章 登徒子 “流/氓!” 伴随耳光的还有“书生”的娇叱,只见书生发髻渐松,紧捂着胸口的衣襟恶狠狠地盯着薛纵。 “嘿……” “登徒子!” “你……” 薛纵刚要说话,啪的又是一个耳光,“书生”正在擦拭嘴唇,估计是刚刚回过神来被人夺走了吻,也许还是初吻。 “谁流/氓了?谁是登徒子?讲道理,我是在救你!”莫名挨了两耳光,薛纵经不住有些生气。 救我? “书生”微微迟疑,才想起来自己落水之事,现在被拖上岸,显然是被此人所救,这没错。 但救人需要解人衣衫,抚人胸口,亲吻嘴唇吗?何况男女有别,这般行径实在是过分,实在无礼之至。 “书生”一想到这便十分恼怒,皱眉道:“救人便趁机占便宜,还说不是流/氓?” 薛纵大为无奈,苦笑道:“讲道理,我要真是流/氓,会这么快让你醒来?肯定得该看的看个遍,该摸得地方摸个遍。 也不会只解一条勒着你胸肺,有碍你呼吸的束带。再往下点,某些人的清白保得住与否都难说呢!” “你……”少女没想到薛纵这般反唇,偏又是事实,顿时涨红了脸。 “我怎么了?” 薛纵呛道:“一片好心,冒着生命危险救了你,结果狗咬吕洞宾也就算了,还恩将仇报,打人不打脸知道吗?” “哼,救我也不必那般流/氓行径。” “不必怎样?”薛纵反问道:“喝了一肚子水,不让你吐出来,昏迷不醒,呼吸不畅,难道让你就此一命呜呼? 我一个大男人,冒着被人说成龙阳断袖的风险,给你心肺复苏,人工呼吸,结果你倒好……别觉得我占你便宜了,要知道你是女的我还不救呢!” 恰好一阵风吹过,“书生”的发髻彻底散开,湿漉漉的青丝垂下,水痕依旧的雪白肌肤和俏丽的容颜顿时让人眼前一亮,如果不是略微狼狈,俨然一个刚出浴的绝色美人。 薛纵看在眼里,不禁微微一呆,天生丽质的美女啊,年纪也就十五六岁,身材也很好,这一点是亲手验证过的…… “看什么看?还说不是登徒子?”女子虽仍旧冷言相喝,但态度已经和缓了许多,显然是觉得薛纵的话有些道理,是自己误会了。 “娘子沉鱼落雁之姿,在下……失礼了。”薛纵赞美一句,然后有些许歉然。 这年头讲究非礼勿视,盯着一个姿容俏丽,湿衣裹身,身材玲珑曼妙的女子确是不礼貌的举动。 “算你……”女子刚要说话,却连声几个喷嚏,三月间气温不算很高,河水冰冷,一个女子哪里能承受? “娘子家住哪里?在下送你回家,或在附近找人家借件干衣更换,天气衣湿,着凉就不好了。” “不用,我家里人来了!” 顺着女子的目光敲过去,远处有灰尘腾起,只见一行人护着几辆马车飞驰而来。薛纵回头看了一眼地上的女子,感情是个大户人家的小娘子啊?! 而这位小娘子正忙着整理衣衫,挽长发,那情形很像是刚做完羞羞的事情,生怕被人瞧见一样…… “不许看!”小娘子瞪了一眼薛纵,低声道:“记住了,待会不许多嘴,否则有你好看!” “谨遵娘子吩咐!”薛纵笑着应答,颇有许仙和白娘子的既视感。 …… 马车很快便来到河边,车窗里一个须发花白的老者探出头来,仓皇问道:“妍儿,你还好吧?” “外公,多亏了这位公子相救,我没事!”女子快步上前,向外公禀告。 “万幸,没事就好,快去换身衣服吧,别着了风寒!”老者长出一口气,悬着的心总算是放下了。后面还有空余的马车,有仆妇已经准备好干衣物,伺候自家娘子换衣。 “是!”女子应了一声,匆匆往后面去了。 老者随即在扈从的搀扶下从马车上下来,看看薛纵,笑吟吟道:“少年郎如何称呼?多谢救了老夫的外孙女。” “小子薛纵,长者不必客气,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正好遇到,应该的。” “哪里,河水湍急,少年郎义无反顾下水救人,善心可嘉。”老者笑道:“春寒犹重,少年郎一身尽湿,若不嫌弃,先随敝仆换件干衣再说如何?” “长者客气了,多谢!”三月里,一身湿漉漉的衣服当然不好受,薛纵自然不会反对。 只是他换衣却没有马车这等待遇,好在附近有一片树林,从老者的仆从处取了一件干衣匆匆换过。 再回来的时候,落水的小娘子也已经出现在老者身边,一袭长裙的,迎风而立,楚楚动人。顾盼生姿,自有一种别样的魅力,可惜的是轻纱覆面挡住了那绝美的容颜。 不过薛纵已经看到过那娇美面庞,自动脑补,心神荡漾,仍旧忍不住一呆。 少女伶俐的眼神顿时如飞刀般而来,显然先前的亲密举动误会颇深,至少小娘子本人十分介意。 “妍儿,还不快谢过少年郎救命之恩。” 老者吩咐一声,少女无奈上前,显然十分不情愿。薛纵见状道:“举手之劳,不必客气……何况小娘子适才已经道过谢了。” 也罢,酥/胸香唇就算是道谢了。 少女白了薛纵一眼,略微一福便退到了后面,大有远离流/氓,珍爱生命的意味。 老者似乎察觉到什么,却不动声色,笑道:“少年郎可是东京人氏?此刻随同我等一起回城,到寒舍用酒食,再行表示感谢。” “举手之劳而已,老者客气了,小子的祖母与妹妹尚在等候,就此告辞了。”薛纵指了指河对岸翘首以盼的薛孟氏和芸儿,拱手告辞。 “也好!”老者抬头看了一眼,取出一张名帖,轻声道:“少年郎来日若有什么需要,持此帖来惠和坊,老夫或可臂助一二,敝姓李。” “多谢长者,有机会定前往拜访!”薛纵应声接过名帖,告辞离去。老者特意安排了船只,送他回到河对岸。 渡船之上,薛纵打开名帖,装裱十分精美,邀客姓名处是空白,落款处是“李濮阳”三个字。 薛纵知道古人有以地名称呼人的习惯,比如韩愈称韩昌黎,柳宗元称柳柳州,这位濮阳的李老先生又是何人呢? 从谈吐气度,和适才的出行排场来看,应该是个达官贵人。惠和坊在皇宫东华门外,确也是勋贵大夫们聚集区,只是姓李的应该是哪一位呢? 薛纵想了半天,毫无头绪。 …… 见薛纵远去,少女上前道:“外公啊,何必给他名帖?” “人家救了你性命,送张帖子来日报答难道不应该吗?” “是该报答,可……” 老者低声道:“怎么了妍儿?你对这少年似有成见?” “呃,没有……”少女微微脸红,没有再说下去。 老者似有察觉,但外孙女不愿意说,自然也不会多问,也没有丝毫担心,转而道:“让你带我受苦了,这船…恐怕!” “怎么?外公的意思是?”少女顿时神色一紧,表情凝重了许多。 “我在河北恐怕惹人不痛快了,也许这船……不过得查过之后才能确定。也是外公大意,让你打前站,险些害了你。” 老者颇为自责道:“幸好有那少年相救,否则你……你可知跟随你的侍女全都…放心,我已命人厚葬,抚恤其家人。” “嗯,多谢外公。”少女神色微微黯然,轻轻点头。 “应当如是。” “外公,你往后要当心啊!”少女似有些许不放心,连声叮嘱。 老者笑道:“放心,东京城里,天子脚下,他们不敢胡来,倒是你…回去好好待在家里,莫要轻易外出。” 少女摇头道:“我不回家,我要继续照顾外公。” “胡闹!”老者道:“先前去河北代你母亲尽孝照顾我还说得过去,如今我回了东京,你在待在我身边不回家怎么能成?” “外公,我……” 老者笑问道:“怎么?怕你爹娘又逼你嫁人?” “爹娘还好,那些勋贵夫人老是上门,烦死了……” “谁让我家妍儿貌美如花,芳名远播呢?只是那些架鹰走马的纨绔确实配不上我家妍儿。” 少女不说话,对此颇为烦恼。 老者笑道:“也罢,那我就拉下这张老脸和你父亲说说,若你看不中,不轻易许婚。等来年锁厅试,东华门外状元唱名时再为你选佳婿如何? 我说话,你爹娘多少能听一些,不过万一你姑母出面指婚,那我也无能为力。” “外公放心好了,姑母素来疼我,不会胡乱指婚的。”少女笑了笑,对此很是自信。 老者笑道:“唉,你也年纪不小了,不嫁人也不行,将来成了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你爹娘得怪我啊!” “那也得我看的中才行,那些纨绔子弟不过是冲着我的容貌家世来的,都是登徒……”说到这里,少女心中突然想起薛纵。 东京城里那些纨绔顶多是有无礼之心,却无实质登徒浪举,但适才的少年却对自己有那般轻薄无礼,甚至有肌肤之亲…… 少女下意识地捂了下胸口,轻掩香唇,抬头往河对岸看去,眼神里颇有幽怨暗恨生…… 第十章 马蹄急,冰糖落 老者和少女过了河,对岸早有人驾马车迎候。 上车,再启程,向东京城而去。 窗帘垂下,少女不想看窗外,哪怕外面春光明媚,风景如画。她怕万一看到那个登徒子,她试图尽快忘掉刚才那段不怎么愉快的经历。 只是她仍旧时不时擦拭嘴唇,下意识会去捂胸口的衣襟,想要忘掉似乎有点难…… 老者则气定神闲地坐在车厢里,闭目养神,似乎在思索什么。车厢外,一个驭者驾车而行,身旁则是一个刚刚跳上车的中年男子。 “李公,可以确定,不是单纯触礁,船被人动过手脚,沈娘子先行一步,凑巧遇险。” “哼!”车厢内老者冷哼一声,验证了心中猜想后,越发恼怒。 “是属下大意了,没有保证周全,幸好沈娘子无碍,否则罪该万死。”中年男子低声请罪。 “罢了,要说大意,也是我……低估他们的胆大妄为程度,竟然敢在东京下黑手。” 老者沉声道:“妍儿是替我这把老骨头挡了个危险,幸好这孩子福泽深厚,否则真不知如何向她爹娘交待。” 中年男子道:“沈娘子吉人自有天相,平安无事,李公不必介怀,回东京后属下会安排人注意,保证沈娘子的安全。” “嗯,我这个外孙女很好,可惜是个女孩,要是个男孩该多好,比我那几个孙子强多了。”老者感慨一声道:“说起来,今日还真得感谢那个少年郎。” “是,多亏那位薛小哥出手相救,很凑巧。” “果真是凑巧吗?” 老者这么一问,中年男子顿时神色一紧,皱眉道:“怎么?李公是觉得那个少年郎有问题?” “不好说,也许是我多疑了,你去给我查查,如果没问题最好,李沈两家都会奉若上宾。若有问题,哼!”老者没有说下去,但语气已经是极明确的讯号。 中年男子心中了然,点头道:“属下遵命!” …… 薛纵猛然打个喷嚏,他万万没想到,自己见义勇为的行为竟然被人怀疑。 老祖母听到之后,十分紧张道:“纵儿,莫不是适才下水着凉了?” “不要紧,没什么,祖母不必担心。”薛纵揉了揉鼻子,并不觉有什么不妥。 薛孟氏道:“纵儿,你何时学会的浮水?适才太过冒失了,万一你……” “哦,以往夏日里偷偷下河戏水,怕祖母担心,所以没敢告诉您。”薛纵搪塞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当日若非有人下水救我,孙儿可能就……今日既然遇到,岂能袖手旁观?” “嗯,不过你千万小心些。”薛孟氏叮嘱一声,问道:“那边似是富贵人家?” “是的!”薛纵应了一声,但并未告诉老祖母自己刚才救了一个女孩,还有很亲昵的动作,让人家小娘子恨得咬牙切齿。 薛孟氏并非那种贪小便宜,攀附权贵之人,故而并无非分之想。 …… 回家之后,薛孟氏便督促起薛纵读书复习。 四门馆的考试就在清明之后,薛孟氏对此十分重视,很希望孙子经此途入仕,将来能有个好前程。 薛纵本身是拒绝的,奈何架不住老祖母再三劝说,只好硬着头皮答应。只是专门托仇先生带回来的经史子集压根就看不进去,这四门馆招生考试更多可能是打酱油。 士农工商,虽说这年头入仕是最好的发展路径,只是难度也不低,除非四门馆招生考试和将来科举都能作弊。 薛纵相当后悔,当年怎么没有好好看看《古代科举作弊的99种方法》这样的佳作,否则必定轻车熟路,易如反掌。 现在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听天由命了。 相比看书,薛纵更为惦记硝石制冰之事,据说今年的天气比往年热的早,市面上已经有人开始出售去岁的存冰。 而且薛纵还打探到一个利好消息,去年东京汴梁好似经历了暖冬,结冰不厚,存冰量并不是很多。 加之今年天气早早炎热,消耗速度自然会加快,到时候整个东京的冰块需求有多大? 尤其是将冰块略微加工,提高附加值,比如冰激凌,冰镇豆沙,各种冰饮,必定大受欢迎。 商机啊,可是大把的铜钱啊! 四月里,皇帝貌似会亲临金明池校阅水军,然后搞各种游乐活动,东京百姓在那日是有资格进入皇家园林与帝王将相同乐的。 这可是绝好的机会,节日营销必不可少,所以薛纵打算提前早做准备,好让自家的特色产品和品牌名扬东京,人尽皆知。 眼下冰糖葫芦,冰糖和肉夹馍系列都卖得不错,薛纵来到集市上的时候,果子刘家铺子前挤了不少人。 如今生意那是相当兴隆,冰糖葫芦这玩意小孩子喜欢吃,没几日又有冰糖问世,喜食甜食的小孩自然喜欢。 父母们买了来哄孩子,甚至渐有一股风气,亲戚好友走动会称上一半斤冰糖、些许果品作为伴手礼,带给孩子。 果子刘佳自然生意兴隆,据说他已经有打算将旁边的铺子盘下来专门卖冰糖,他家儿刘冰如今已经有了冰糖刘的称呼。 对此,薛纵相当高兴。 一个是自己也有钱赚,另一方面也算是对互助友爱的邻居予以报答。 见到薛纵到来,果子刘一家满脸堆笑,欢迎至极,连忙招呼薛纵进屋。 “纵哥儿快来,你婶子托人从马行街买回来的米酒,快来尝尝!” “好嘞!”薛纵应了一声,正要往前走,却突然被人拉住了衣襟。 转过头去,是个十三四岁的姑娘,很面熟,片刻的迟疑后,薛纵便想起来是在仇记药铺见过的那个富家丫鬟。 “公子,我等你许久了,你果然来这了!” “哦,不知姑娘找我有何贵干?” 侍女道:“公主上次推荐的冰糖葫芦,我家娘子吃个颇有效果,胃口好了许多。” “所以你打算再买点吗?这里很多,老客人给你打点折。” “是要买,不过不是给我家娘子,而是……”侍女停顿道:“今天来找公子是有旁的事情想要请教。” 薛纵笑道:“请教不敢当,姑娘有什么需要但说无妨,在下尽力而为。” 侍女低声道:“是这样,我家娘子最近时常有些咳嗽,却不愿意请医问药,不知公子可有冰糖葫芦那般的食疗之法?” “贵主人病了该找医者才对,找在下是不是有些……” “我去药铺了,仇大夫并无对策,我想着那日冰糖葫芦是公子推荐的,便在街上打听找到这里来,正好等到公子。” 侍女低声道:“冒昧问问公子,有法子最好,没法子也就算了……” “呵呵!”薛纵轻笑道:“好吧,承蒙姑娘看得起,法子确实有一个。” “真的?” “自然!”薛纵笑了笑,从果子刘佳的摊位上拿过几个雪梨和一包冰糖,说道:“雪梨去核,将冰糖放入其中放入笼屉蒸,冰糖全部融化后吃下雪梨与汤汁,润肺止咳。 回去可以让你家娘子试试,若无效用,尽早请医问药,不可大意。” “好,谢谢公子!”侍女不多想,完全信任薛纵的说法,当即取出荷包付钱。 薛纵也不客气,让冰哥儿算账收钱,然后送侍女离开。 侍女再三道谢之后转身离开,谁知片刻之后马蹄声与惊呼声同时响起,一包冰糖飞起,洒落满地颗粒…… 第十一章 西贼猖狂 汴河之旁,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几匹快马飞驰而来。 这情形好比在后世的外滩南京路上,开着一百二十码的跑车急驶而过。 结果可想而知,路人纷纷惊慌躲闪,好在还算及时,并无人受伤遭祸。 但刚刚买到冰糖雪梨的侍女就不那么幸运了,一步三顾地辞别薛纵,满心欢喜地准备回去。 不想快马飞奔而来,几乎来不及反应,惊慌下急忙想要往路旁闪躲,脚下一崴,手中的雪梨和冰糖也脱手飞了出去。 危险,惊险! 下一秒侍女或许就会跌倒,然后被踩在马蹄下,除了她本人,路旁许多围观者都发出了惊呼之声,有人甚至闭上眼睛,不忍目睹惨剧。 然而片刻之后,只听到勒马的嘶鸣声,却不曾有悲剧发生,究竟发生了什么? 有人看得分明,就在侍女跌倒的那一瞬间,旁边扑出一个飞快的身影,一拉、一抱、一滚,一气呵成。 几乎是贴着马蹄从地面上掠过,然后滚落到路旁,两人安然无恙。惊慌失措的侍女站起身来,才瞧见身边站着的救命恩人正是薛纵。 “多谢公子救命之恩!” “举手之劳,不必客气。”薛纵嘴上虽然客气,但心里却仍旧有些难以置信,适才出手可谓是本能反应。 他没想到的是,以前的薛纵跟随父亲薛鹏举学过些功夫,身手竟然敏捷到了这个地步,着实让人惊喜。 道路两旁则是一片叫好之声,对薛纵的见义勇为和好身手鼓掌喝彩。果子刘夫妇是一边叫好,一边心有余悸地上前关切。 而远处汴河畔,一个中年男子目睹此举后也经不住叹道:“好俊的身手!” …… 侍女谢过薛纵之后,转身恶狠狠地看向马背上的骑士,正准备质问喝骂。可是只看了一眼,小姑娘便下意识地住口,并且怯生生地往后退了两步。 马背上的几个骑士全都身着皮袍,剃发露着头顶,周围的头发则是扎着小辫垂下来,完全不似中原人模样。 加之表情凶神恶煞,没见过异族人的小姑娘见到,难免惊讶畏惧。 “汉家少年有些身手,与我党项六岁孩童有一比。”马背上的骑士态度十分倨傲,赤果果地嘲讽随口而出。 党项人,原来是西夏! 在场之人顿时一片哗然,原来在东京街头纵马的竟是西夏党项人,真是蛮夷之辈,狂妄无礼…… 指责声四起的时候,薛纵的表情也变得很不自然,但不等他有任何言行,不想果子刘却抢先一步拉住了薛纵,连声道:“纵哥儿,冷静,冷静!” 是啊,确实需要冷静! 薛纵很快反应过来,适才的嘲讽是小事,要紧的是父亲薛鹏举战死好水川,死在西夏人手中。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果子刘是怕薛纵不冷静,当场起了冲突会吃亏,要知道党项人素来凶残,他们的马背上是挂着弯刀的。 当此之时,突然有人喊道:“开封府来人了。” 众人抬头看过去,只见一众开封府的差役匆匆忙忙跑过来,多少有些姗姗来迟的嫌疑。 “怎么回事?”为首的一名捕头。 “西贼嚣张,街头纵马险些伤人。”有路人第一时间提出控诉。 “伤到谁了?” “我……”侍女第一时间上前,貌似是希望开封府为自己做主。 “你不是好好的吗?哪里受伤了?”开封府的捕头貌似不大热情,态度甚至有些过分冷淡。 “要不是这位公子相救,我可能就不是受伤了……”侍女略微怒道:“这些西贼狂妄无礼,行止无状确实事实,你们开封府倒是管管。” “小丫头说话仔细了,我等是你大宋皇帝请来的客人,岂容你这般侮辱?”马背上的西夏人突然发声,很是不悦。 “西贼就是西贼……”小丫头对此颇有成见。 西夏人不依不饶道:“开封府的差役是吧,你们大宋的小女娃辱及我大夏国使臣,该当如何?” “你这小娘子,言语无状,冲撞使臣,真是不知天高地厚。”谁也没想到开封府的差役竟然这般态度,公然偏向西夏人。 “怎么叫我不知天高地厚了?明明是这些西贼无礼,险些伤到我,雪梨和冰糖也全都撒了,你等可这是买给……”侍女说到这里,急忙住口不言。 差役问道:“买给谁的?” “不管买给谁的,总之是他们无状险些伤人,你反倒来寻我的不是?”小小侍女虽然委屈,却似底气十足,不卑不亢。 “嘿,你一个小丫头片子,真是不懂事。” “差役大哥,恐怕是你不辨是非吧?” 薛纵终于忍不住出言道:“一个小姑娘被一群无状的粗野蛮汉欺负,险些受伤甚至殒命,你们却反而向她问罪,这合适吗? 相反这几位,并非是我大宋递送加急军报的红翎急使,有什么资格在东京街头纵马疾驰?你们不问问罪吗?” “他们是西夏使臣,自然另当别论。” “哼,大宋素有王子犯法与民同罪之说,何况不过是西酋的使者,别忘了西人自始至终乃我大宋臣属。 即便是李元昊亲来,都没资格在东京城里纵马,更别说是他派来的几个籍籍无名的下属。” “少年徒逞口舌之利,沙场上刀枪说话才是正经,凭我党项铁骑天下无敌,我大夏皇帝自可与宋帝平起平坐。” “你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莫要在此胡搅蛮缠。”开封府的差役也嫌麻烦,连忙喝阻。 薛纵冷冷道:“差役大哥仔细了,如今这位西人使者口出大逆不道之言,公然表露不臣之心,你还要视若无睹吗?” “哼,你们宋人没能耐,只是徒逞口舌。我就是大逆了怎么着?要不我这就回横山,和你们宋人再打一架。” “好啊,回去吧!”薛纵道:“西贼复返,今后的岁赐正好免了。” 马上的党项人冷冷道““哼,好大的口气的,你们的宰相都不敢随便开口,你一个乳臭小子竟敢口出狂言。” “就是,你一个无知少年岂可乱谈国是?”捕快明显有所偏颇,好似从一开始就觉得党项人惹不起,想要尽快息事宁人。 “是吗?”现场的怒意和深埋心底的杀父之仇一起上涌,薛纵顾不得许多,大声道:“身为大宋子民,怎么就说不得?要不我这就去开封府击鼓,问问府尹大人,或者直接去皇宫门口敲登闻鼓,请教官家和两府的相公们?” 捕快没想到薛纵这般沉着,且头头是道,公然场合之下,提到了皇帝和宰相,自然不敢过分,一时间唯唯诺诺。 党项人本来十分嚣张,但见事情有闹大趋势,气焰也下去不少。 领头之人冷冷道:“口舌之利罢了,有本事沙场上较量。还有,我不是籍籍无名之辈,我乃西平府第一猛将野利擒虎,比你们的汉将韩擒虎强多了。” 说完之后,打马而去,不过速度慢了许多,已经不似先前那般嚣张。 开封府的差役见事情平息,也不再多说,瞪着看了薛纵和侍女两眼,哄散了人群,好似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纵哥儿好生厉害,只是往后切莫冲动,西贼凶残,这样会吃亏的。” 果子刘低声道:“还有那些开封府的差役,平素就习惯了媚上欺下,对权贵多有讨好,只会欺负我们小老百姓,没必要得罪他们。” 作为摆摊的市井小民,果子刘如此想法自然没错,薛纵心里虽不敢苟同,却也轻轻点头。 与此同时,薛纵心底里也泛起一个念头,在大宋单单富有恐怕不行,也许四门馆的考试该上点心才是…… 那厢侍女走上前道:“多谢公子救命之恩!” “没事,不必客气。”薛纵道:“雪梨和冰糖撒了,我重新包给你。” “谢公子。”侍女再次致谢,旋即问道:“对了,我叫阿莲,还未请教公子大名,回去好说与……” “薛纵!” 侍女施然行礼,告辞离去,与此同时,河畔的柳树下,中年男子也消失不见…… 第十二章 欧阳修的无题 侍女阿莲回到会灵观有点晚,和嬷嬷打过招呼后便立即进了厨房。 傍晚时分,一盅冰糖雪梨便送到了杏黄袍的道姑面前,轻声道:“娘子,此乃冰糖雪梨,有清热去火,润肺止咳之效。” 道姑看了一眼精致的白瓷盅中那别样形状和色泽的雪梨,取过小银勺尝了两口,先点点头,旋即好奇道:“这也是先前那人告诉你的法子?” 阿莲颇为兴奋道:“是呢,是一位名叫薛纵的少年公子,今日好不容易才找到他,他也果有如此特别的食疗之法。” “哦,你还专门问了他姓名?”道姑淡淡问道。 “嗯,这位薛公子不只是献出食疗之法,今日还救了奴婢的性命。” “发生何事?”道姑的神色顿时多了几分凝重。 阿莲这才一脸委屈地将街头遭遇道来,重点自然是西贼猖狂,以及薛纵见义勇为和那番振振有词。 道姑的眉头渐渐皱起,沉声道:“西贼是越发猖狂了,竟然敢到汴梁来撒野,开封府也真是窝囊。” 阿莲道:“可不是,那些差役捕头似畏惧西贼,待人不公,着实让人生气,多亏了薛公子,否则今日奴婢可能就回不来了。” 道姑淡淡道:“照你所言,此人确有非凡之处,小小年纪,能有那番见地和胆魄,着实少见,堪称少年英才了。” 阿莲大着胆子道:“就是就是,薛公子确实不错,乃是少年才俊,娘子若有机会,不妨举荐一二…… “我素来不掺和这些,你知道的。”道姑的回答十分冷淡。 阿莲心里咯噔一下,连忙道:“奴婢失言了,娘子恕罪。” “嗯!”道姑淡淡应了一声,轻声道:“朝廷有选才之道,只要这少年是人才,肯定会有人慧眼识珠,肯定能出人头地。” “是,娘子说的是!”阿莲点点头,对此十分认同。 …… 与此同时,中年男子也回到了惠和坊的一所府邸之中。 “李公,属下已经调查过了,那日相救沈娘子的少年薛纵,确是土生土长的东京人士。年方十五,父母双亡,独自奉养祖母幼妹,家世清白,交际简单,并无不妥。” “这就好!”须发白了大半的老者没有丝毫质疑,完全相信中年男子的结论。 “不过今日属下凑巧目睹了一桩趣事。” 老者饶有兴趣道:“什么趣事,说与老夫乐呵乐呵。” 中年男子道:“有一伙西贼在东京街头纵马,险些伤到一个女子,正是这位少年郎薛纵飞身相救。且此后义正言辞力驳西贼,质问开封府差役……” 听过详细描述后,老者缓缓道:“有点意思。” “此子身手不错,属下特意打听过,应是家传的武艺。其父薛鹏举乃是一名禁军校尉,前年战死于好水川。” 老者恍然道:“原来是忠烈之后,和西贼算是仇人见面啊!” “主要是西贼过于猖狂,开封府竟坐视不理,实在有失我大宋威严。”中年男子忍不住抱怨一句。 “开封府是有些过了,但缘由不在他们,西贼前来名为朝贡,实为和谈,岁赐方面李元昊更是狮子大开口。” 老者叹道:“谁让两府的相公们皆有厌战之意,在西贼面前根本毫不强硬,甚至软弱,以至今日局面。” 涉及朝政大局,中年男子自觉身份低微,不敢多嘴。 老者却自顾自道:“老夫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但河北这两年水旱灾害频繁,百姓困苦,需要钱粮赈济乃不争事实,老夫自当如实上奏陛下。” “李公,如此…两府的某些相公会不会不高兴?”中年男子微微有些担心。 老者轻轻一笑,摇头道:“不必担心,别忘了老夫过去也在两府待过,凭着从潜邸开始的老脸,说句话官家还是会听的。 何况我只是据实而言,只说我分内之事,老夫绝不越俎代庖,给西贼多少岁赐,不会置喙。” 中年男子想了想老者的身份,也便没什么可担心了。 老者则是悠悠一声叹息:“当今这朝政……吕夷简虽致仕,但在朝中影响仍大,章得象、晏殊之流都是书生出身,不够强硬。 几十年来,边军多败,花钱买平安已成习惯,一个个都想息事宁人。如今朝中啊,还真缺个寇莱公(寇准)般的人物……” 老者偶尔会在家对朝政有一二句议论,作为亲信的中年男子永远只是听听,绝不敢多言,更不会泄露半句。 “罢了,老夫虽有请旨镇守西北,奈何陛下不允,如今已是古稀之年,也管不得许多了。” 老者叹道:“但愿天佑大宋,早日平定西贼之祸,老夫在家好好教教子侄孙辈,青年才俊才是大宋真正的希望。” “几位公子入四门馆读书之事妥当,李公不必担心。” “我李家子弟,没能入国子监而去四门馆已算是耻辱,但愿他们知耻而后勇,将来能东华门外唱名。” 轻叹一声,老者悠悠道:“他们啊,要都能像妍儿一般,那我就省心多了,必可含笑九泉。” …… 四门馆招生,勋贵公侯家大都给子弟安排好门路,考试基本上就是走个过场。 关于这一点,上到皇帝,下到国子监的官员博士都心知肚明,都是默许的态度。 自打太祖年间杯酒释兵权之后,大宋对将门格外优渥,其中就包括对其子弟的优待。除了恩荫,国子监和四门馆都会给些许名额,让这些将门子弟有个光彩的出身,将来也好混前程。 寻常将校子弟就没那么容易了,他们得靠着父祖沙场捐躯,也仅仅只能获得一个机会,想要入四门馆还得考试。 这几年大宋对外战事不顺,将校死王事者甚多,子侄自然也不少,竞争自然比较大。 但是寻常将校兵卒出身大都不高,子侄识字读书的人也就相对少,其中不少都是半吊子,所以这考试嘛难免就…… 考试当日,薛纵来到位于锡庆院的四门馆时,发现这里已经聚集了不少人,大都是十几二十岁的年轻人。 自打那日在汴河畔与党项人有过冲突之后,薛纵便对此事颇感兴趣,毕竟是一条入仕之途。 看人脸色,动不动被小小差役蹬鼻子上脸的日子真不好过。 大宋是个重文轻武的时代,若没有点文采,当不上个文官,想要混得体面当真不容易。 只是这考试内容,经史子集自己大都是皮毛浅见,未必能应付啊,眼下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锡庆院门口已经排起了长龙,接受差役的检视,不得携带书籍与其他杂物。却没有像史书记载的明朝科举那般检查严格,至少没有搜身检查夹带这些举动,相对来说书生们更加体面。 有什么小抄能带?反正薛纵是不知道的。 宋朝的科举貌似与明朝八股模板不同,天知道考官会出什么题目,想提前准备几乎是不可能的。 进门之后,院落中是个大广场,已经摆好了数百张案几,庆历三年四门馆的招生选拔考试就在此间进行。 薛纵找到自己的座位,刚刚落座,便有几个衣冠楚楚的博士簇拥着一个气度不凡的中年男子走来。 一把长胡子乃时代特点,这年头男人都向往做美髯公,但此人年纪应该不很大,也就三十五六岁。从官袍上来看好似乎级别不低,且此人给人一种文雅渊博,沉稳庄重之感,应该很有学识,说不定还是名人了。 一名博士上前道:“本次四门馆招考,是知制诰,翰林欧阳学士主持。” 翰林学士知制诰? 这可是了不得的身份,宋朝的翰林学士相当于皇帝的顾问智囊,实权不大,却是天子近臣。何况他还有另外一层身份——知制诰,负责为皇帝起草诏书。 其身份之高,可见一般。 薛纵留意到的是他的姓氏——欧阳,大宋出名的学识渊博,且复姓欧阳的……不会是大名鼎鼎的欧阳修吧? 中年文官上前道:“诸位学子,本官欧阳修,今日奉命主持考试。” 果然是欧阳修! 薛纵好奇地抬头观察,唐宋八大家之一,青史留名的大文豪啊,那句“醉翁之意不在酒”可是千古名句,不过此时好像还没有诞生。 台阶上的欧阳修并没有注意到,台下有一道钦佩兼好奇的目光,兀自朗声道:“今日考试,并无题目,各位考生尽己所长,写一篇文章便是。 可谈诗论道,可论史言志,抑或对天下之事有什么看法,或对朝廷有什么建议,都可以论述一二,请诸位考生畅所欲言。” 第十三章 六国论 无题! 这就是欧阳修所出的考题! 想写什么都行,范围那是相当的宽泛,只需要上交一篇文章即可。 仔细想想,好像很有道理,前来应考的子弟水平参差不齐,命题还真不好办。从什么《尚书》《国语》里随便选一段,可能很多人都没看过,全然不知来历含义,那岂非尴尬了? 倒不如不设题目,每个人可以写自己最擅长的文章,能够体现出每个人的学问水平和文才,十分直观。 大部分考生听到欧阳修这么说,顿时轻松了不少,一个个都开始低头奋笔疾书,将近期练过,或是东拼西凑的文字誊写在卷纸上。 无题,这样的考题已经足够简单,但薛纵有些不知所措,该写什么呢? 对经史子集毫无感觉,至于宋代文学……总不能填几首词上去吧?貌似这年头词还难登大雅之堂,柳永就是个例子,奉旨填词,被皇帝断了科举的希望,算是大宋读书人的前车之鉴。 青楼瓦肆里的姐儿们喜欢又如何?除了留下风花雪月,青楼薄幸之名外,有什么实质用处?想想柳永的下场便知,薛纵可不想死后由妓/女集资安葬。 且不说那么远,单说现在,欧阳修能看得上吗? 唐宋八大家之一,一代文豪,貌似发起什么古文运动,比较欣赏引经据典,论古说今的扎实文章。 别问薛纵是怎么知道,就在穿越的前两天,一张欧阳修徒弟曾巩的亲笔帖子拍出了天价。薛纵正好在网上看到,并看到些许延伸报道。 古文,秦汉之古文,而非两晋南北朝那些只求华丽,不求内涵的骈体文。 如果写一篇古体议论文,必定很对欧阳修的胃口。 可这样的文章,单凭自己肯定是写不出来的,借鉴倒是可以,只是做文抄公似乎有些不那么光彩…… 罢了,人不无耻枉少年嘛,必要之事,只能厚脸皮一回了。 感谢中学语文老师,感谢超好的记忆力,薛纵还记得些诗词文章,这会正好能派上用场。 但写那一篇呢? 宋朝以前的肯定不行,以后的……八股格式太生硬,也没记住几个,若说最合适的似乎就是还未面世的宋代文章。 好比苏洵的《六国论》,这位先生如今应该正当盛年,好似还在蜀中老家,只是这篇文章到底诞生与否?“文抄公”要是变成了赤果果的剽窃就不好了。 仔细想想,貌似苏洵是两个儿子都长大后才出蜀到的东京。算算时间,苏轼、苏辙兄弟如今应该还只是孩童,那么入京少说还有十多年,所以应该是安全的。 对不住了,苏老泉! 薛纵随即提笔,写道: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 以前的薛纵虽然识字,但估计没怎么练过书法,所以字迹难免有些丑,欧阳公你到时候将就这点看吧! 文章写完,卷子上交,静候佳音便是,对此薛纵很有信心。 回家之后,也是这般告诉老祖母的,凭一篇《六国论》考进士估计都够了,入四门馆绝对没问题。 眼看着四月里,金明池校阅水军的盛会快要临近,硝石制冰之事需当抓紧了…… …… 欧阳修前去主持四门馆招考,是临时委任,因他学识出众,曾在馆阁任职。 如今他的本职事翰林学士,知制诰,所以少不得参议机要,出入宫禁以备皇帝垂询,出谋划策。 最近一段时间,朝廷最要紧,争议最多的麻烦事无疑是与西夏的和谈。 西北三战皆败,党项人自是有恃无恐,嚣张狂妄,李元昊的使者完全是狮子大张口。 竟然提出了银二十万,绢二十万匹,茶十万斤的岁赐要求,说是岁赐,但哪里是赏赐?分明就是被人勒索的岁币。 大宋每年给辽国已经送去不少岁币,那是澶渊之盟定下的,双方互为兄弟之国,辽国占据幽云十六州,实力雄厚,至少军事实力比大宋略占上风。 力不如人,花钱买得一时和平,倒也说得过去。 但西夏不同,党项人自打唐末开始占据西北,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定难军节度使。大宋立国之后也都是一项称臣的,但这些年地盘不断扩大之后,便可开始有些膨胀了。 当初李继迁割据一方也就罢了,只要仍旧称臣不反,大宋其实一直都睁只眼闭只眼的。 然五年前,李元昊竟悍然称帝。 对大宋而言,这无疑是赤果果的叛乱,最后一块遮羞布被彻底撕掉,自然忍无可忍。奈何可惜多次的军事征讨胜少败多,以至于落得如今的地步。 君主竟然要向一个叛臣贼子支付大笔的钱物,目的是为了买个臣子的名分,买得边疆安定。 怎么看,都觉得这件事很讽刺。 但偏偏就发生了,西夏的使者有恃无恐,十分猖狂,在东京城里纵马险些伤人,即便是朝拜皇帝陛下时也多有倨傲。 在岁赐问题上更是倨傲贪婪,偏生谈判的两府宰相们露出了退让之意。 晏殊厌战之意表露无遗,章得象垂垂老矣,早已没了雄心锐志,看准了这一点,参知政事贾昌期息事宁人的做法便更加大胆,据说已经有应允之意。 但以范仲淹和韩琦为首的一些官员们则坚决反对,两府八公和些许近臣为此没少争执。 皇帝赵祯则始终没有发声,这位官家仁义,明明手握天下至高大权,但在为政方面似有垂拱而治的态度。 很少会有乾纲独断的时候,所以大宋这些年的风气相对轻松,即便是给西夏岁赐这等大事也没轻易发话。 不只是默默看着宰相们吵架,欧阳修入宫请见的时候,赵祯也压根没提及此事,只是随口问了问四门馆的事情。 欧阳修如实回答后,便告退出宫了。大事暂时掺和不上,官家既然问起了四门馆,那阅卷招生自然就不敢懈怠。 回到锡庆院的时候,多位国子监的博士已经忙活的七七八八,考卷的初次筛选已经基本完成。 大部分语句不通,错字连篇的卷子直接被淘汰,只要是识字,稍微有点学识文采便有很大机会。 当然了,最终决定权是属于欧阳修的,卷子怎么着也得他过目,尤其上佳之佳作,其中甚至不乏可以东华门外唱名的好文章。 欧阳修进门的时候,已经有二十张卷子放在桌上,等候他的审阅。 算是例行公事吧,欧阳修一张张看起来,到时候这些学生会是四门馆的好苗子,需要重点关照。 还别说,真有不错的文章,看来考生之中不乏潜质上佳之人,在四门馆着重培养两年,将来会是国之栋梁。 尤其是看到接下来的一片文章,欧阳修顿时双目放光,完全被吸引。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 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 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秦也。 …… …… 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 苟以天下之大,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国下矣。 一口气看完这篇文章,欧阳修只觉心潮澎湃,忍不住击掌拍案,连声高喊道“好、好、好!” 第十四章 这是唱哪出? 四门馆内,诸位博士大眼瞪小眼,全都惊呆了。 欧阳修是什么人?乃当朝学问第一等,连神童出身,才华横溢的晏殊相公都要叹服之人。 能让他击掌拍案,连着大喊三个好字的文章,那得精彩到什么程度? 有批阅过薛纵文章的博士心里明白,必定是那篇《六国论》无疑,确实是好文章啊,考进士恐怕都能直接东华门外唱名了。 甚至可以说有状元之才! 欧阳修心中隐约认可这样的想法,他最为欣赏的便是战国秦汉时的文章,不够华丽,却字字珠玑,文理通透。 这篇文章无疑就是如此,最为难得的是针砭时弊。 出题时自己随口说了一句,论史或论时事,这篇文章无疑兼而有之,而且写得十分到位。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 开门见山,写得多好啊!尤其是“弊在赂秦”四个字更是堪称一针见血,不正是这几日朝堂上的情形嘛! 一个少年学生,竟然能看得如此清楚,有如此通透的见地,可偏偏朝堂上衮衮诸公却是那般态度。 想想真是…… 欧阳修叹息一声,然后心中涌起无限的好奇,到底是怎样一个学生,写出了这样透彻精彩的文章? …… 翌日,乃是每旬的大朝会。 本次最要紧的议题便是给西夏的岁赐,以及西北军事策略。 欧阳修作为知制诰肯定是要出席的,当朝要是有什么决议出现,皇帝一旦应允下诏,他就需要草拟诏书的。 不止如此,作为翰林学士,欧阳修一直秉持食君之禄,担君之忧的原则,作为大宋臣子,有些事情该说的还是要有谏言。 宣德楼上的钟声敲响的时候,参加朝会的大臣们依次入宫,前往紫宸殿。 领衔的自然是晏殊、章得像、陈执中、贾昌朝等宰相,随后欧阳修又看到了几位熟人范仲淹、韩琦,相互寒暄着一起往里面走去。 对范、韩二人,欧阳修还是相当欣赏的,颇有几分志同道合的意味,还有余靖和蔡襄等人都比较谈得来。 其中范仲淹和韩琦都在西北待了不少时日,对那边的情形比较了解,在对待西夏的问题上颇有经验和见解。 一路走过去了,交谈之时欧阳修还无意间看到了一个人,天雄军节度使,河北路宣抚使李迪。 这位老大人已届七旬高龄,曾经也担任过宰相,早在今上为太子的时候,此公便以参知政事的身份为太子宾客,身份不是一般的贵重。 再有便是汝南郡王赵允让,作为宗正寺卿,他也前来参加朝会。虽然没有什么其他要紧的职务,但很多朝臣见到汝南王的时候都相当的客气。 盖因这位王爷身份非同小可,话说当年真宗皇帝无子,曾把他这个侄子接入皇宫抚养,意思自然是再明白不过,这是要过继为养子承嗣继位的。 可惜十分不巧,几年之后李宸妃生下皇子赵祯,赵允让被以绿车旄节送回王府。 仔细算起来,他只是今上的堂兄,但因赵祯没有亲兄弟,赵允让又曾被抚养宫中的缘故,在宗室之中的地位自然特别。 去岁官家亲叔叔周王赵元俨辞去宗正寺卿之后,赵允让理所当然接任,成为宗室第二人。 这只是官员们尊敬他的原因之一,另外一个缘故是如今的官家赵祯至今同样无子。尤其是今年初鄂王赵曦早夭之后,三个皇子全部夭折,皇位继承人的问题一下子又变得很突出。 虽说今上春秋正盛,但没有存活的皇子也确实让人担忧。所以不少大臣劝谏官家,尽早从宗室中择一子养于宫中,好使国本早立,其中汝南王赵允让的第十三子赵宗实最为关注。 早年间,如今的皇后曹氏担心子嗣问题,曾把赵宗实接到宫中养在膝下,皇子出生之后才送回王府的。 如今宫中皇子尽数夭折,赵宗实的身份一下子就又十分耀眼的,所以百官自然而然对赵允让要客客气气,甚至多有巴结。 不过呢,只是一部分,大部分朝臣还是表现很理智。 可以向皇帝提早立国本以安天下,但具体到哪个人却不能擅言,更不敢私下接触,否则用心就值得商榷猜忌了。 百官入朝,官家赵祯在宦官的簇拥下,出现在御座上,朝会随即开始。 首先发言的是天雄军节度使,河北路宣抚使李迪,作为外派归朝的大臣,且德高望重,先让他述职自然是有道理的。 李迪出班道:“陛下,河北边防稳固,并无不妥。然河北民生却一片凋敝,前年的蝗灾,去年的水灾,今岁又露出旱灾迹象,河北农户连续三年收成欠佳或绝收。 为赈灾,河北路各州县常平仓几尽耗尽,急需钱粮甚众,另外黄河堤坝加固也许钱粮材料。” “先生辛苦了,河北路上报的奏疏朕已经看过,着三司主持调配钱粮之事。”赵祯对这位潜邸时就跟随的老臣十分尊敬客气。 “臣替河北千万百姓谢陛下。”李迪谢恩之后便很识趣地退下。 要钱! 所有人都听的清清楚楚,李迪这番话是要钱,要的合情合理。然而负责大宋财政的三司使却已经眉头大皱。 河北赈灾要钱,修黄河堤坝要钱,西边党项人的岁赐也在要钱,可钱就那么多啊,可谓是捉襟见肘。 果然,第二项议题,也是最重要的议题便是西夏岁赐之时事,宰相晏殊本来说话的声音不高,甚至有些低沉。 也难怪,本来没什么,但李迪提及河北路赈灾之事后,岁赐的问题一下子就显得不那么理直气壮了。 晏殊说完之后,垂垂老矣的章得象道:“党项人要岁赐银二十万,绢二十万,茶十万……” 尽管这个数字很多人都知道,可当说出来的时候,紫宸殿里还是一片耸动。 “陛下,党项人欺人太甚,断不可答应其无理要求。”立即有御史谏官出生反对。 参知政事贾昌朝干咳两声道:“此数值已是交涉后的结果,割地、不称臣、弛盐禁、至京市易、自立年号等无礼之举自然断不可答允,唯岁赐必不可少。 本官已经和枢密院,三司算过了,若要教训西北猖狂的党项人,需要调动的兵马和耗费的钱粮远不止这个数。” 言下之意十分明显,我们已经据理力争了,这样的情况已经不错了,原本晏殊是要全部答应的,幸好我拦住了。而且我这是在给大宋省钱,要打仗的话,花费更为庞大。 有人道:“贾相公所言不假,但如此有失国体,党项人叛逆不敬,若不讨伐,而一味以岁赐安抚,实有损我大宋天威。” “言之有理,但西北三战,将士用命,却战果不佳,阵亡的将士不计其数……如今西贼兵锋正盛,不可与之争锋。不若先以岁赐安抚,待我大宋边军修养重整,来日再行讨伐。” 不用贾昌朝出面,便有下面的官员为之辩解,岁赐只是一时缓兵之计,暂时多给点不算什么。 “敢问来日是何日?”曾驻守西北的范仲淹出面质问,声音不大,却掷地有声。 “王师重整之日,自然是宜早不宜迟。”章得象的回答几乎等于没说。 “如此恐怕不妥,一味岁赐,一来于我大宋财赋收支不利,二来恐养虎遗患,反倒助长西贼的实力和野心。”这次发声的却是枢密副使韩琦。 “韩枢相,话虽如此,阁下也曾率兵伐西贼,然好水川战败……”贾昌朝毫不客气道:“如今再让尊驾率兵讨伐,就定能获胜吗?” 韩琦顿时涨红了脸,好水川之败是他所指挥,无意是个重大污点,难免为之语塞。 “当今西北,当以防守为策,但却也不能过分纵容西贼,岁赐安抚并非不可,但数额却不宜过大。”同为枢密副使的范仲淹出言赞同。 “范枢相,西贼兵锋强盛,这岁赐之事若不早允,恐西北再生兵戈之祸。”贾昌朝言之凿凿,背后又有晏殊等厌战重臣的支持,附和之人不少,范仲淹和韩琦顿时落了下风。 御座上的大宋官家赵祯始终只是听着,并不言语,表情始终波澜不惊,许久之后才淡淡问道:“众卿还有旁的谏言吗?” 当此之时,一直沉默不语的欧阳修出列道:“陛下,臣近日奉旨主持四门馆考录之事,见到一篇上佳文作,请陛下鉴赏。” 第十五章 闻达于庙堂 欧阳修这是唱的哪一出? 满朝文武正在讨论给西夏的岁赐问题,他突然让鉴赏四门馆的试卷是几个意思? 简直是不分主次,莫名其妙嘛! 很多人心里这么想,然抡才选士也是国家大事,欧阳修说的虽然不合时宜,却也不算错,还得看看官家的态度。 皇帝没有发言之前,其他人都不好冒然,否则就是君前失礼。 有心思通透之人不免在想,欧阳修是明理通达之人,怎么会信口胡说,行止无状呢? 所谓的鉴赏试卷恐怕不那么简单,也许其中还有旁的门道,还是先看看再说吧! 皇帝赵祯似也饶有兴趣,平静道:“哦,永叔认定的佳作,必定是精彩文章,朕自当好好鉴赏一番,呈上来吧!” 欧阳修取出随身的试卷,立即有内侍上前呈递,放到了御案之上。 赵祯接过试卷立即开始阅览,底下的大臣们看得分明,官家第一眼便眉头一动,神色也凝重了不少。 于是乎,众人纷纷揣测,这不简单是一份试卷,恐怕有非同小可之处。 半柱香后,官家赵祯意犹未尽地放下试卷,轻声道:“果然佳作,我大宋有此等才俊,朕心甚慰。” 呃,怎么顺势谈起了人才问题? 几位宰相,尤其是适才占了上风的参知政事贾昌朝等人神情不免有些不自然。 御座上的赵祯略微沉吟,平静道:“奇文共欣赏,如此佳作诸位卿家也看看吧!” “陛下,上朝之前,臣让四门馆的博士们抄录了些许。”欧阳修不是时机地补上一句。 有人已经清楚地意识到,欧阳修这是有备而来,那么这篇文章就越发不简单了! 赵祯微笑道:“如此甚好,呈上来分发给各位卿家共同欣赏。” 很快,殿前的小黄门便送来了一叠子文稿,分发给当朝官员。众人接过之后立即低头诵读,想要看看到底是怎样的奇文。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 当看到第一句的时候,许多人瞬间反应过来,为什么欧阳修这时候要弄出一份试卷来,原来这篇文章果然大有门道啊! 宰相晏殊看完文章后脸色低沉了不少,贾昌朝同样如此,几乎要吹胡子瞪眼。那边韩琦和范仲淹则露出了笑容,欧阳修这一手助攻着实玩得漂亮! 范仲淹叹道:“此文确乃佳作,论秦亡之失,见地堪比贾长沙的《过秦论》。” 贾长沙,贾谊是也! 汉时大学问家,著有《过秦论》一文,颇为人称颂,已经流传千载。这篇《六国论》已经能与贾谊的过秦论相提并论,足可见范仲淹给出的赞誉有多高。 文采明显不是讨论的重点,内容才是要害,这篇文章的要点是那几个字——“弊在赂秦”是也! 当年六国在贿赂秦国,那么今日的大宋对辽国和西夏又是怎样的行为呢? 大同小异啊! 昔六国给秦国割地赔款,今日大宋虽在疆土问题上寸步不让,但失地不曾收回,每年还要送出去大量的岁币,这与当年的六国有什么区别? 结果呢? 当年六国皆亡,所以按照文章的意思,推导出的结论该是:大宋再继续这样下去,会有亡国之险! 危言耸听是肯定的,但岁赐策略是否真的存在问题,立即成为一个很值得商榷的问题。 即便是辩论占了上风又能如何?在这篇文章出现之后,那些厚重的岁赐无疑成为赤果果的贿赂行为…… 这样做真的好吗? 而且官家虽然没有直接就岁赐问题表态,但是对这篇文章赞誉有加,是不是也算一种态度呢? 仔细想想,很多官员们都心里有数了。 但贾昌朝心里却不怎么是滋味,在这件事上他也算花费了很大力气,把晏殊几乎要全部答允的要求无理要求拒绝,只剩下岁赐问题,只要搞定便平安无事了,自己也算立下一功。 岂料横生枝节,本来已经理由十足,在庭辩中占了上风,却因为一篇突然冒出来的文章急转直下。 这怎么能行呢?是可忍孰不可忍! 六国论! 这篇文章是相当精彩的,字字珠玑,深度与力道都堪称绝妙,主旨更是于今日的庭辩无比契合。 说这是一个四门馆考生的手笔,贾昌朝是不相信的,如果说这是欧阳修连夜捉刀代笔,专门为针对自己而写的文章还差不多。 “欧阳学士,四门馆的考生学识着实惊艳,不知这篇文章是怎样的青年才俊所写?” 贾昌朝还是忍不住问出声,质疑的意味十分浓重,众人都挺的清清楚楚。 如果坐实了是欧阳修捉刀代笔,那可就是居心叵测,堪称卑劣了。 欧阳修笑了笑,轻声道:“已经查过了,作出此文的学生名叫薛纵,乃是东京五柳巷一个少年,年方十五!” “十五岁的寻常少年…能写出这样的文章?能对史学了解的如此通透?考试之时怎么就偏偏写了这样的文章?”贾昌朝显然是不相信的,质疑继续,而且一连好几个问题。 欧阳修问心无愧,所以理直气壮道:“怎么不能?今日考试是让所有考生随意作文,可以论史言志,可以时文见解,甚至向朝廷献言献策。 此子虽只有十五岁,但文采出众,见识多广有什么奇怪的?兴许又是一个神通也未可知,当年晏相公文采斐然的时候可比他年龄小。” 大宋多神童,立国以来当真不在少数,尤其是宰相晏殊这样代表性的例子就在眼前,贾昌朝顿时为之语塞。 “如此看来,我大宋又出了一个神童啊!”御座上的大宋官家赵祯轻轻一笑,问道:“永叔,此子的家世出身可都了解了?” “回陛下,已经了解过了,据说是前唐薛礼(仁贵)之后。” 欧阳修道:“其父薛鹏举乃是禁军出身,前赴西北驻守,阵亡于好水川。正因如此,薛纵作为阵亡英烈之子报考四门馆。” 薛纵! 先前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李迪便心中一动,那日在五丈河畔,见义勇为的少年就自称此名。 再说他其家世背景,便完全确定了,正是救了他外孙女,让属下人调查过的那个少年。 不曾想,那少年除了有仁慈善心,极好的身手之外,竟然还有这番惊世的文采与见解,当真是少年了得。 只是这篇文章被拿到了朝堂之上,难免就有了被利用的嫌疑,少年郎也算是无端卷入了朝廷纷争。 对一个少年而言,兴许不是好事! 李迪不由暗叹一声,那边官家赵祯点点头:“原来是英烈之后,其父死于西贼之手,此子对此多有关注,颇有见解也有不奇怪了。” 官家如此态度,那么岁赐的问题少不得就要重新商榷了。贾昌朝少不得十分郁闷,而一旁的韩琦同样吊着一张脸。 胜利了吗? 没有! 占到上风了吗? 也没有! 提到薛纵之父死于好水川的那一刻,他便低着头,久久沉默不语。 谁都没想到,朝堂纷争不休的问题因为一篇文章而改变,诸多朝臣们都不免有些好奇,这个十五岁的少年郎到底长什么样? 当此之时,刚刚运了两袋硝石回家的薛纵打了两个喷嚏,他只当是着了风寒,全然没想到自己已经闻达于庙堂。 第十六章 道姑的兄长 五柳巷的小院中,薛孟氏和芸儿好奇地看着薛纵。 看着他把硝石粉碎提纯,然后放在一块木盆之中,然后在上面放置一块铜盆,加上清水。 随后缓缓在硝石粉末上加入清水,没一会便有奇迹出现了,看到铜盆里开始有冰晶出现的时候,芸儿惊喜不已。 “纵哥哥,结冰了。” “没错,结冰了。” 暮春时节,东京的天气已经相当炎热,清水却能结冰,不得不说神奇。 薛孟氏没有问为什么,只是静静地看着孙子,自打那日落水险死还生之后,孙儿变得越发神奇了。 没错,神奇! 也有不少古怪之处,那个所谓的西番的智者到底存在与否,薛孟氏的心里其实一直有个问号。 但她没有多问,孙子不说应该有他的道理吧,反正也没什么不好的,谁不希望自家子孙有出息呢? 也许是他父母在天之灵保佑吧,家中的光景是越来越好了,薛家复兴有望,也算无愧列祖列宗了。 这就足够了! 硝石制冰效果不错,薛纵随后尝试在清水中加入砂糖,果汁,牛乳等。还用小木片格出一个个小方块,加入一个竹签,结冰之后便简易版雪糕和冰棍便出现了。 或者把冰块敲碎了,加上些许果糖乳酪,红豆一类的东西,也是口味极好的解暑佳品。 从此之后,薛家又多了一门赚钱生意,薛纵从巷子里找了个帮工仆妇打下手,老祖母决定发挥余热,亲自打理这门生意。 在州桥附近租个铺子,售卖些许冰产,销路还是很好的,除此之外薛纵更为在乎的是四月里,金明池的水军操演。 这不是只是一场军事演习,更是一场年度盛会,皇帝宗室勋贵朝臣大多会出席。 平素风景优美,颇为神秘的皇家园林会在这一天向老百姓开放,每年这个时节,金明池都会人山人海。 到时候少不得会有一些吃食商贩进入,在官府划定的区域内摆摊售卖,正是广告和扬名的大好时机。 薛家的冰激凌造价低,若因此而一炮而红,那么顺势开个制冰厂,在东京城里再开上些许冷饮连锁店都不在话下。 州桥的这家铺子主要算是试验以及初期的口碑,不过开张之后生意还是蛮不错,尤其是价格上优势,立即引起了存冰销售商贩的警惕。 商贩心里都在嘀咕,去年是暖冬,存冰本就不多,竟然卖这么便宜? 即便是想狠赚一笔,也该等到六七月里,大部分存粮消耗掉的时候,这时候便宜卖是几个意思? 这不合常理啊?难不成是谁家去年存冰特别多?还是故意来捣乱的? 商贩们各种揣度,然后冷眼旁观,大有我看你有多少冰可卖,我看你能嚣张到几时的架势。 薛纵自然不以为意,照旧售卖自家各种冰制品,午后正忙活的时候,有一个熟悉的身影登门了。 “薛公子好!”侍女阿莲站在木质的柜台前,笑靥如花。 “阿莲姑娘啊,今日又出门逛街?”薛纵笑着打个招呼。 “嗯!”阿莲微笑道:“我今日是来道谢的,公子推荐的冰糖葫芦和冰糖雪梨果是好东西,我家娘子用过之后颇有效用。” “那就好!” 阿莲问道:“这次公子又调制出什么好东西呢?” 薛纵道:“些许冰制品,加了牛乳和果汁果肉,我称之为冰激凌。” “很美味的样子,我买一份带回去吧,娘子肯定会喜欢的。” “好啊,姑娘是熟客了,我再送一份冰的红豆沙。”薛纵配制完成后,先用细瓷碗装起来,然后放在大一些的瓷罐中,夹层里放上冰块降温,这才递给阿莲。 “多谢公子!” 薛纵笑道:“不必客气,姑娘赶紧回去吧,冰块容易化,不要担心,尽快待会去请你家娘子品尝。” “嗯!”阿莲点点头,笑着告辞离去。 人前脚一走,老祖母便凑上来问道:“纵儿啊,这是哪家姑娘啊?” 那眼神,那语气,俨然是高度重视,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孙媳妇人选的架势。 “一个大户人家的侍女,见过几次而已。” 薛孟氏悠悠问道:“模样周正,年纪倒也合适,性子也温柔,却不知她是家生子,还是活契?” 大户人家的仆婢有的是祖祖辈辈的家仆,也有签活契招募的寻常百姓家的子女,前者大多一辈子为奴,后者契约到期便能恢复自由之身。前者完全不考虑,后者则是有机会娶回家做孙媳妇的。 “祖母,你想哪里去了……”薛纵瞬间明白过来,一脸无奈。 薛孟氏哈哈一笑:“怎么,你看不上侍女出身?也是……那么她家娘子呢?” 她家娘子?那个可能像林黛玉一般,伤春悲秋,身体不怎么好的宋朝大龄剩女?薛纵想都不想便摇摇头。 …… 侍女阿莲回到会灵观的时候,发现里外明暗之处多了不少身材魁梧精悍之人。 这种情形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阿莲早就见怪不怪,心下了然是怎么一回事。 验证过身份之后,阿莲进入观内,嬷嬷早已等候多时,见到她手中的瓷罐,问道:“这是何物?” “冰激凌和红豆沙,薛公子新做的好吃食,带回来与娘子。” “哦,娘子的兄长来了,吩咐你回来了就过去觐见。” “好!”阿莲答应一声,当即端着瓷罐子往内院的精舍而去。 内院门口,一个肤白无须,体态略旁的中年人拦住了阿莲,仔细检查了瓷罐内外,又取了银针探过无碍后才放行。 精舍厅堂之内,杏黄袍的道姑正在和一个温文尔雅的中年男子交谈。 阿莲见到之后忙要行礼,中年男子却摆摆手,问道:“听小妹说,她身体不适,都是你外出寻到的法子?” “是……奴婢知罪。”阿莲应了一声,扑通一下便跪了下去,好似犯了大错,好似十分畏惧。 “阿兄,不怪她们,是我不让说!”道姑连忙从中劝说,厘清责任。 “胡闹!”温文尔雅的中年男子似微有怒意,却终究没有发脾气,缓和片刻后道:“知道你是怕我担心,但总得要知会一声? 外面的寻常大夫大多庸碌,胡乱给出的法子怎可轻信?万一误了病情,伤了身体该当如何是好?” 道姑轻声道:“是小妹的不是,阿兄切莫生气,不过阿莲寻到的并非寻常药石,而是食疗之法。只是些许吃食罢了,冰糖葫芦开胃,冰糖雪梨润肺止咳,都是极好的。” “罢了!”中年男子摆摆手,问道:“冰糖葫芦便是你送给福康的那些玩意?” “是呢,福康喜欢吗?” 中年男子神情缓和不少,脸上多了些许宠溺的笑容,点头道:“喜欢,膳房的人却不知如何制作,福康为此嚷嚷了好几日,今日知道我来你这,还央着给她带呢!” 道姑点头道:“福康喜欢就好,阿莲,今日可有采买冰糖葫芦?” “娘子,没有……但带回来一样新美味。”阿莲嘻嘻一笑,将瓷罐子递了上去。 “这是何物?”不止是道姑,中年男子心中亦颇为好奇。 * ps:这两天事情比较多,耽搁了更新,抱歉! 第十七章 最高标准 “这是薛公子最新制作的冰激凌和红豆沙,消暑解渴。” 阿莲解释一句,上前打开瓷罐,取出两个小瓷碗,补充道:“都已经验过了,可以放心用。” 见碗中混着牛乳、果汁果肉的小冰块,以及红豆盖顶的一万冰屑,道姑眉头微动,轻声道:“看着倒是不错,既然已经验过了,阿兄也试试吧!” “有意思,看着是比膳房做的冰食好!”中年男子轻声赞叹,端起小瓷碗后沉声问道:“此物是哪位薛公子做的?” 道姑轻言道:“街上的一位寻常商贩而已。” “果真吗?”中年男子端着红豆沙,悠悠道:“红豆生南国……只是巧合吗?莫不是小妹的良人出现了?” “阿兄,你想哪去了?”道姑顿觉有些无奈地尴尬,脸上闪过一丝慌乱的羞涩。 “真不是?” “素未谋面,不信阿兄可以问阿莲。” 中年男子转头看过来的时候,阿莲忙道:“这位薛公子名叫薛纵,家宅大约就在汴河州桥一带,十五六岁的样子。” “薛纵,十五六岁!”中年男子低声自语,脑中已经浮现出一个素未谋面,但印象深刻的人来。 道姑讶然道:“怎么,阿兄知道此人?” “名字相似,却不知是否乃同一人。”中年男子道:“这些稀奇的吃食都是此人制作?” “是呢!”阿莲道:“薛公子不仅会烹制美味,身手、口才、学识都十分了得?” “噢?”中年男子顿时满心好奇,问道:“何以见得?” “那日在汴河畔……”阿莲随即将那日与党项人遭遇的事情道来。 中年男子听在耳中,先是眉头紧皱,颇有怒意,最终却不知为何浮现出一抹恍然神色。 “阿兄……”道姑察觉到些许异常,轻声询问。 “没事,看来这个少年有点意思!”中年男子哈哈一笑,饶有兴致。 道姑心领神会,笑道:“阿莲当时提及,我便知是位少年俊杰,明珠光辉,迟早会被阿兄发现,没想到这么快!” “没想到啊,来小妹这里也能听到此子的名号,看来有些不同寻常,得好好留意一下了。”中年男子哈哈一笑。 道姑笑道:“能让阿兄注意到,定然非同一般,这样的人才,烹制美味实在有些大材小用了。” “是人才,定然不会让他埋没的,倒是小妹你……”中年男子轻叹一声道:“早年间那些事毕竟已成过往,你何苦再耿耿于怀,苦了自己呢?父母在天之灵有知,定会责怪为兄,没照顾好你。” “阿兄不必介怀,现如今这般也挺好的,我很喜欢。”道姑不喜不悲,语气格外平静,神色里却有一丝淡淡的哀愁。 中年男子看在眼里,心中感慨,轻声道:“尽管如此,为兄还是希望你能得遇良人,能够开心快乐。” “嗯!”道姑轻轻点头,或许只是单纯的敷衍,或许确实有这样的期盼,然后端起红豆沙默默喂入口中。 一股甜蜜和清凉顿时充满口腔,直入心田…… …… 自从那日朝堂上的争辩之后,尽管没有明确的旨意,没有明确的决议。但给西夏的岁赐问题必须重新讨论,需要重新谈判。 按照原来那个数字答允,那可就是贿赂,一篇《六国论》已经给这件事定了个基调,现在谁也不敢轻越雷池,以免留下话柄。 两府的宰相们尽管心中很不痛快,却也不得不硬着头皮重新和西夏人谈判。鸿胪寺的礼宾院中,此事的争吵已经进行了好几日。 不可一世的西夏猛将野利擒虎自然不肯答应,反应十分激烈,声称大宋要是不答应岁赐要求,那就只能沙场上见了。 原本以为能够唬住畏战的大宋宰相,但这一遭结果却有些不同,那些胆小怕事的宰相们不说话了。反倒是几位新晋升的枢密院副使态度坚决,气势丝毫不弱,毫不让步。 这种反常的举动让野利擒虎有些莫名和疑惑,心下也多了些许不安,冷哼道:“你们大宋到底是什么人主事?” “天下之事,自然是官家圣裁!” 范仲淹出声回答,其中“天下”二字用的十分巧妙,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西夏也是大宋的臣属。 “那你们几位还是不要聒噪了,换了赵官家来谈吧!”野利擒虎看似态度恶劣,出言不逊,但已经不如先前那般嚣张。 “哼!”韩琦冷哼一声道:“无礼,凭你是什么东西,有什么资格与官家对话?” “你……”野利擒虎虽然不服,但台面上确实如此,他很清楚但凡涉及到国家和皇帝的尊严,那就是侵犯大宋的底线,也就没有谈下去的可能了。 “我等奉旨前来商谈,已经是给足了你面子,别不知足。”参知政事贾昌朝冷冷一句,算是表明了态度。 “银二十万、绢二十万,茶十万,不能少一斤一两。” “银五万、绢十万,茶三万,不会多一钱一毫。” 野利擒虎强调数额后,范仲淹抢先一步给出还价,这是昨日宰相们商讨后最期望的结果。 期望很美好,但现实或许很残酷,所以诸位宰相也没有报太大希望,是打算在这个基础上讨价还价的,尽可能少出点就行。 “不行,如果这样,只能沙场上见了。”野利擒虎冷哼一声,态度貌似坚决。 “好啊!” 尽管一旁的晏殊和贾昌朝的表情不怎么好看,但韩琦却故意装作没看见,依旧强硬入故。 “手下败将而已,还敢这般自视甚高?”野利擒虎认得韩琦,少不得拿好水川旧事来贬损。 韩琦眉头紧皱,额上隐见青筋,最终紧握拳头,掷地有声道:“哼,正打算为好水川阵亡的英灵们复仇,好让你知道大宋王师的厉害。” “好,我这就回西平府整军备战,沙场上见吧。”野利擒虎一副已经没有耐心,要拂袖而去,刀兵相见的架势。 “将军走好!” 范仲淹全无阻拦挽留之意,沉声道:“现在走了,一匹绢,一斤茶都拿不到,没有钱粮,党项兵卒饿肚子还能打吗?别到时候我们胜了,又嚷嚷着说我们胜之不武。” “你……” 野利擒虎貌似恼羞成怒,待涨红的脸平静少许后,吐出一句话来:“银十万、绢十万,茶五万,决不能再少!” “银五万、绢五万,茶三万,多一钱都没有。”一下子减少了一半,已经足够让人惊喜,眼看着晏殊和章得象动容,有应允之意时,范仲淹抢先一步,坚持先前的“最高标准”。 野利擒虎不客气道:“大宋这般没有诚意,定时要刀兵相见才行是吗?” “将军要是定要如此认为,那边是吧,我们解释什么也是徒劳,是去是留,是战是和,将军请便。” 韩琦态度十分坚决,党项人既然有了第一次松口,说明他们是外强中干,并无必战之心,必胜之把握,如此情形,有什么道理不坚持强硬呢? “好…你…” 野利擒虎突然发觉自己有些骑虎难下,他很好奇究竟是什么缘故,导致前后几日,大宋宰相态度变化如此之大,简直判若两人。 难道是因为那日在汴梁街头疾驰,惹出风波之故?野利擒虎心头顿时浮起一层阴霾,和谈没有达到国主的“最高标准”,回去有些不好交差啊! 第十八章 八大王 春光易逝,岁月匆匆。 转瞬间便是四月间,春花大多已经凋谢,天气越发的炎热了。 不过这并不妨碍东京百姓的热情,四月里金明池水军校阅的日子越发临近。一年一度,唯有这一天平民百姓才有机会进入皇家园林,自然是格外期盼和珍惜了。 同样,薛纵等一天也很久了,薛家系列美食一炮而红的好机会,自然格外在意。 按照惯例,这一天金明池畔会搭起些许临时的竹棚,会允许一些商家前来售卖吃食手工品。 摊位有限,自然只能准许一部分商户进入,谁有资格,谁没资格……这事吧,薛纵本来还有些犯难。 但四门馆的招考结果发布之后,里正亲自跑了一趟开封府,直接帮薛家办妥了相关手续。 原因无他,四门馆招录名单薛纵位列榜首! 对于薛纵而言,这个结果算是在情理之中,苏老泉的《六国论》算得上千古名篇,得到考官青睐,通过考试完全不在话下。 只是没想到高居榜首,这多少还是有点意外,至少没有成为榜首的心理准备,不免觉得有些仓促突然。 也罢,也没什么不好的,至少老祖母很开心。 自打听说薛纵成为榜首之后,老祖母开心的直接合不拢嘴,原本薛纵说没有问题,她还有所疑虑,却没想到竟然这般优秀。 这个结果着实让人欢喜,老祖母连称是祖宗保佑,至于孙子才学为何莫名出众到这种地步,她的猜疑只是一闪而过,并未放在心上。 还是那句话,谁不希望自家孙子有出息呢?只要孙子优秀,原因什么的还重要吗?还有必要刨根问底吗? 孙子以这样优秀的成绩进入四门馆,将来的前程着实可以期待啊!将来若有机会,说不定能够东华门外状元唱名呢。 虽说薛家祖上是靠军功起家的,先祖薛礼更是大唐名将,英明永垂。 但大宋重文轻武,儿子在禁军打拼了那么久,都没什么进展,在大宋,武人压根没有什么地位和前程。儿子半生碌碌无为,最终还不幸丢掉了性命,尸骨无存。 现在孙子能够进入四门馆,好好读书,将来考个进士,光宗耀祖自是再好不过。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不曾想到的好处,便是里正,乃至开封府县的差役小吏态度都有明显变化。 四门馆招考,虽不是进士皇榜,但四门馆是与国子监相似的高等学府,第一批的榜首学子无疑是才学出众,前程远大的青年才俊。 这样的人物,即便是不上赶着巴结,也得客客气气,能给点方便自是要尽力的。过几年薛纵要是能够高中,也算早早结个善缘,否则将来也不好见面。 这样的结果算是皆大欢喜,薛纵当即动员五柳巷里各家各户,开始做相应的准备。 有了先前赚钱的经历,加上薛纵这次的“高中”,五柳巷里人家都对薛纵十分信任,纷纷称赞纵哥儿有本事,前程远大。 薛纵的吩咐自然不折不扣地执行,只等一炮而红,名扬东京,好赚的更多,过更好的日子。 随着金明池校阅水军之日渐渐临近,众人的心情也越发的迫切。 …… 五柳巷里一片欢腾,大宋朝堂宫宇间气氛也缓和了不少。 和西夏最终的谈判有了重大进展,最终的结果是大宋只需要付出——银五万两,绢五万匹,茶三万斤。 这个结果是先前数额的三四成而已,暂时环境下,岁赐是必定会存在的,能有这样的结果已经算很不错。 省钱,也在西贼面前难得强势了一回。 数额确定之后,三司使长长松了一口气,这点子数额大宋的府库勉强刮一刮还是有的。 与此同时,范仲淹和韩琦的沉着与强势气魄也已经传开,甚至堪称佳话,已经被朝野和早知风声的东京百姓津津乐道。 大宋需要的正是这样的官员,在前线能够杀贼防御,在朝堂上能够口若悬河,迫得西贼让步,扬我大宋国威。 至于正经的宰相晏殊、章得象和贾昌朝,脸上自然是黯淡无光,没有被人说是丧权辱国已经算是不错了。 总而言之,一时间范仲淹和韩琦大出风头,连带着欧阳修也的露了一会脸。不过归根结底,似乎和那篇《六国论》的试卷密不可分。 “多亏了永叔及时推荐了那篇文章。”三人在宫中见面时,范仲淹连忙道谢。 欧阳修拱手道:“哪里,为国谏言乃是理所应当,至于那篇文章也算是凑巧。” “对了,那个学子呢?” “已经被四门馆招录。” 范仲淹笑道:“恭喜永叔得一上佳弟子,此子是可造之材,千万好生培养,将来必可为国之栋梁。” “确实好苗子,四门馆上下都会尽心尽力的。”欧阳修轻笑一声,旋即叹道:“只是此番恐怕也得罪了不少人,此子将来的前程……” 薛纵的文章是导火索,确实引发很多人不快,哪个肚量小的心有记恨也不奇怪。即便上面不动声色,下面也会有宵小自以为是,故意刁难,以示讨好也是常态。 韩琦闻言,立即道:“若有此等情形,我韩琦第一个不答应。” 范仲淹和欧阳修对望一眼,心领神会,好水川之战虽然朝廷不曾怪罪,但韩琦仍旧心有愧疚。 薛纵作为好水川阵亡英烈遗孤,韩琦触景生情,少不得要多有关照。 “什么时候有机会,当真想要见见此子。”范仲淹对薛纵似乎颇有兴趣。 欧阳修亦道:“是啊,虽已经招录,但不曾开课,我也尚不曾见过。” …… 皇宫垂拱殿里,官家赵祯也正在念叨。 “八叔,这个结果还算不错吧?” “如此已算是难能可贵,韩范二人功劳不小啊!”说话之人是一个花甲之年的老头,衣饰华贵,玉带金扣,头戴金冠,气度非同一般。 大宋官家赵祯对他客客气气,恭敬地称一声八叔,足可见他的身份。 他便是荆南、淮南节度大使,行荆州、扬州牧,尚书令兼中书令,荆王赵元俨。 头衔很长,重点在于最后,在乎他的名字,赵元俨乃是太宗皇帝第八子,当年大宋皇帝赵祯的亲叔叔。 因排行第八的缘故,人称八大王。 演义里赫赫有名的八贤王,一说是以太祖之子赵德芳为原型,但不免有些牵强和过度演绎,正经的原型该是这一位八大王赵元俨才是。 作为太宗皇帝唯一在世的儿子,赵元俨的皇叔身份非同小可,在朝中地位堪称超然,享“入朝不趋”待遇。虽没有什么实权,但地位尊崇,有些时候说句话或许比宰相更管用。 今日赵元俨入宫,赵祯便和他谈起了近日朝中之事,因为一些不足为外人道的原因,官家对这位皇叔他是完完全全的信任和尊敬。 “是啊,韩琦和范仲淹立功了。”赵祯轻叹一声,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赵元俨悠悠道:“听说此事与一篇名为《六国论》的文章有些关联,是四门馆考生所作?” “确是如此!”赵祯道:“本来朕也怀疑,会不会有人捉刀代笔,但那日去会灵观看小妹,不想也听到了此子的名号。” 待赵祯描述了所闻内容后,赵元俨叹道:“如此说来应该错不了,这个薛纵或许真是个人才。” “人才好啊,大宋如今缺的就是人才。”赵祯轻轻点头,眼眸一动,思绪似乎很深沉。 赵元俨看在眼里,但什么都没说,他的身份,有些时候沉默是很必要的。 赵祯续道:“八叔,你有空的是多往会灵观走走,帮朕劝劝小妹,你说话,她没准会听的……” “唉!志冲这孩子,真是苦了她了。”赵元俨轻叹一声,似乎也很是惋惜。 赵祯更加伤感,轻声道:“如今这般,将来到了地下,该如何向父皇与小娘交代呢?当初是大娘和郭氏先后有愧于她,朕深以为憾。 如今只希望她尽早走出,能够开开心心地活着,能嫁个如意郎君自是最好不过,可惜任我百般劝说全无作用,又不能用强,所以只有请八叔出面了。” “官家放心,老臣会尽力了。”赵元俨点头道:“这样吧,金明池校阅临近,到时候我带志冲去散散心吧!” 赵祯面露喜色道:“如此甚好,有劳八叔了!” 第十九章 金明池畔 金明池位于东京顺天门外,是一处人工开凿的湖泊,始建于后周显德年间,太宗太平兴国元年最终完工。 最初的目的是为了训练水师,当年大宋灭南唐,曹彬的水师战船最早便是在此处训练的。 等到大宋一统江南之后,水军几无用处,金明池的军事作用便下降了,逐渐演变成一所风景优美的皇家园林。 平素主要是皇室贵族出入游玩,每次科考东华门外状元唱名之后的琼林宴也大都在此举行。 久而久之,金明池在东京,乃是大宋百姓心目中的地位便非同小可。 大宋是华夏历史上少有的风气宽松的王朝,皇帝素来仁慈,对百姓十分宽厚,也愿意做些与民同乐的事情。 除了上元节在宣德楼上与百姓共同赏灯之外,每年在特定日子也会开放金明池这等皇家园林供百姓参观游玩,时间大约在四月里水军校阅之日。 多年下来,几乎已经成为惯例,今年自然也不例外。 四月里,东京天气格外晴朗,正是水军校阅的好日子。一大早,金明池上战船舟艇都已经准备妥当,水军将士整装待发。 其实呢,自打灭了南方诸国之后,大宋的水军在某种程度上没什么用处,有时候甚至像个摆设。 每年金明池校阅说起来是重视武备,尚武精神的体现,但更大程度反而像是表演。 真正的重视武略,应该是提高武将地位,增加军旅的投入,给将士更好的待遇和鼓励才是。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缘故,大宋在边疆的战事的结果才那么糟糕,让人唏嘘。 不过这种喜庆的时刻,提这些就显得有些不合时宜。尤其是范仲淹和韩琦重挫西夏使者的锐气,将岁赐压到了最低程度,上下正为此满心欢喜,就更加不能煞风景了。 皇帝赵祯似乎心情不错,从年初到四月总算有点开心事,让他可以从三皇子赵曦夭折的阴霾中走出来。 此刻正站在金明池畔的五殿之中,更衣休憩,准备稍后的水军校阅和群臣宴会。 “臣妾参见陛下!”一个凤冠华服的贵妇人进门欣然施礼。 赵祯客气道:“皇后不必多礼。” 没错,来者正是大宋如今的皇后曹氏,开国大将,济阳郡王曹彬的嫡亲孙女。 曹皇后轻声道:“官家,臣妾来是禀奏您一声,难得今日盛会,所以臣妾冒昧邀了诸位太妃一同前来金明池散心。” “今日盛会是与民同乐,朕的家人更不能例外,皇后做的很好。”赵祯轻声道:“诸太妃侍候父皇多年,都是朕与你的长辈,虽说在宫中赡养,颐养天年,但难免闷得慌,趁此良机让她们出来赏景游湖也是好的。” “谢陛下!” 赵祯道:“不过朕待会要在临水殿设宴群臣,恐不能前去请安,就由皇后率后宫侍奉好诸位太妃。” “臣妾遵旨,稍后会请诸位太妃登上臣妾的凤舟游湖。”曹皇后应了一声,轻声道:“陛下,听闻今日长公主也来了,臣妾要不要……” “皇后有心了,小妹是来了,不过是跟着八叔一起来的,你就不必费心了。”赵祯的表情没有变化,但语气已经略有冷淡。 “那皇叔那边要不要问安……” “不用了。” 曹皇后清楚地察觉到赵祯的冷淡态度,连忙告辞离去,出门的时候心里不免还有几分忐忑和莫名的失落。 明明是夫妻,但是皇帝对自己从来只有客气或尊重。 人都说夫妻之间举案齐眉,相敬如宾是怎样的好,但曹皇后却觉得这也许是一种悲哀,自己这样的经历已经持续很多年。 或许连仅有的相敬如宾都是表面功夫,更不要提涉及一些敏感问题的时候,身为母仪天下的皇后,却不得不小心翼翼,有时候还有些许如履薄冰的感觉。 这种感觉真的不好! 身为堂堂皇后,背后还有强大的曹家为奥援,可当略带寒意的湖风吹来时,曹氏竟无一丝安全感可言…… …… 金明池东岸已经搭起了一连串的草棚,这里是供百姓休憩的地方,其中有不少商家的摊位。 其中一间是属于薛家的,七八个人忙活了大半个早上准备各种原材料,装饰铺子,只等着游客蜂拥而至。 刚好准备妥当的时候,听到金明池上有鼓声传来,几乎所有的游客都被吸引到了湖边。 水军校阅开始了! 薛纵攀上草棚前的一个树梢上,瞧过去的时候不免有那么点失望,哪里有一丝一毫军事演习的味道? 不就是赛龙舟吗?有必要搞的架势这么大,规则这么高?不能因为皇帝和百官来看,换个夺标之名便成了校阅。 貌似张择端,没错,就是画《清明上河图》的那位还画了一幅《金明池夺标图》,也堪称名作。 唉!不得不说,这校阅的场面和水准和后世相比差远了,也许这就是大宋的特点吧! 不过也好,只要大宋君臣百姓都能图个开心热闹,也是好的。 没一会,有一支队伍夺标之时,整个金明池畔响起了震天的欢呼声。 随后这些水军将士得到了皇帝的赏赐,校阅也就结束了,皇帝前去临水殿设宴款待群臣。 老百姓们则在岸边游湖赏景,乘船入湖游览却是不行的,毕竟眼下湖中尽是皇族贵胄的船只,皇帝陛下的龙舟虽然停泊在“龙奥”岸边,但皇后的凤船却在湖中。 能有资格同游湖中的,只有为数不多的皇亲国戚,勋臣贵族之家,老百姓是想都不要想。 也好,百姓们都在岸上,前来购物吃饭的人才多,钱才有的赚嘛! 果然,不多一会草棚一带便聚集了不少游人,装饰新颖醒目的薛家铺子无疑最为引人注目,已经聚集了不少人。 按照薛纵的意思,本来是要敲锣打鼓,请个舞狮或者秧歌队什么的,或者从青楼瓦肆请个当红行首(名/伎)前来表演助兴。 和后世开业庆典,商业宣传走一个套路,奈何开封府明确禁止,皇帝亲临,贵人无数的情况下,不允许喧哗张扬。 没办法,不能扰了天潢贵胄们的清幽,所以只好作罢! 不过效果还是蛮不错的,醒目别致的装饰起到了一定作用,加之薛家出售的都是新奇美味,引来不少人的好奇,争相购买试吃。 这正是薛纵想要的局面,所以七八个人开足的马力,忙活的不可开交。 曹婆婆炖肉,刘婶夹馍,果子刘卖冰糖葫芦,丁婶盛胡辣汤,老祖母调制红豆沙和冰制品,后面几个雇佣的帮工打下手。 冰哥儿站在前面收钱,薛纵自然不能当甩手掌柜,肩负起宣传重任兼颜值担当。 效果还是蛮不错的,远处侍女阿莲一眼便瞅到了薛纵,连忙对身旁衣着素雅的女子指道:“娘子快看,那就是薛公子!” 女子抬头看过去的时候,身旁一个花甲之年的老者也抬头看了过去。 与此同时,湖面之上,一个紫衣长裙,迎风而立宛若仙子的少女也抬头看向这边,那双清澈动人的眸子似乎正透过人群,盯在薛纵身上…… 第二十章 姑侄,叔侄 湖光荡漾,清风吹拂,紫纱衣裙随风清扬,绝美的容颜若隐若现,宛如踏波临帆的仙子,动人心魄。 只是站在湖畔惊鸿一瞥,甚至看不见全部的容貌,只能瞧见那一抹楚楚动人的倩影,岸边已经有不少少年公子目瞪口呆,几欲流涎。 再想看仔细的时候,倩影已经回到船舱,画舫轻舟也已经离岸渐远,留下一群久久凝望,心心念念的痴心男。 这般美艳动人的谪仙子究竟是谁家女儿?很多人在打听身份,想方设法靠近却是不敢的,更不敢轻易生出亵渎之心。 只见紫衣佳人乘坐的画舫逐渐靠近了湖中的凤舟,通过两船之间搭起了木板,登舟上船。 凤舟是皇后娘娘的座船,这女子能够登上去,想必身份非同小可。于是乎众人纷纷揣度,到底是哪家王公贵族,皇亲国戚家的女儿? 有消息灵通之人道:“兴许是才貌姿容冠绝汴梁的沈娘子!” “对呢,早几年沈娘子才貌双全之名已经传遍东京,不过这两年淡了不少。” “听闻是沈娘子这两年不在东京。” “可是早年沈相公之孙?” “该是曾孙女才对,凤舟之上的沈贵太妃是她的姑母。” “难怪……” …… 湖边的闲言碎语随风而散,湖中的凤舟上紫衣少女正俯身施礼。 正中的座位上正是皇后曹氏,一边是作陪的嫔妃,另一边则是宫中有名有位的太妃。 “沈娘子快快免礼。” 曹皇后笑道:“早就听说沈太妃有一位国色天香的侄女,今日总算有机会得见,果然是个只应天上有的妙人儿。” “皇后娘娘谬赞,臣女不敢当。” “沈娘子过谦了。”曹皇后笑道:“姿容秀雅,冰雪聪明,着实惹人爱怜,也不知怎样的好男儿才能配得沈娘子?” 在众多身份高贵的女子注视下,话题又这样敏感,身处中间的紫衣佳人不免有些许尴尬和难为情,脸上也泛起了一丝薄薄的红晕。 曹皇后瞧见之后,轻声道:“好了,人见过了,改日进宫向沈太妃请安的时候再聊,今日你们姑侄久别重逢,说说体己话,我们就不叨扰了。” “多谢皇后!”说话间,一个五十岁左右的贵妇人缓缓起身,向皇后道谢。 “太妃不必多礼。”即便贵为皇后,曹氏对此人仍旧十分客气。 原因嘛,自然是因为其太妃的身份,更要紧的是其在太妃中高人一等的身份。 (昭)静贵太妃沈氏,乃是太宗朝宰相沈伦的孙女。是出身高贵的大家闺秀,才貌出众。当初真宗皇帝的皇后郭氏病故之后,新任皇后的人选十分要紧。 当时的朝臣集体推举的便是出身高贵,淑惠典雅的沈氏,可惜当时真宗皇帝对刘娥百般宠爱,任凭朝臣们如何反对,也要坚持立已经嫁过人的刘娥为皇后。 沈氏落选,但成为仅次皇后的静贵妃。 后来真宗病故,皇太后刘娥垂帘掌权,沈氏的身份略微尴尬,但因为其出身之故,刘娥对其仍旧客客气气。 随着前些年章献太后刘娥病故,沈太妃自然也成为宫廷中格外尊贵的长辈,皇帝赵祯和皇后曹氏都对其恭恭敬敬。 平素沈太妃为人低调,并无子女的她在宫中难免孤寂,唯一的慰藉便是娘家亲眷入宫探望,方能感觉到一丝亲情温暖。 其中沈太妃最为宠爱的便是侄女沈妍,可惜因为一些缘故,将近两年的时间里,她都没能见到侄女。 今日盛会,她受邀前来游湖,姑侄俩恰好都在金明池,正是见面的良机。曹皇后不知从哪得知消息后,亲自做了安排,这才有了沈妍登船一幕。 见过了皇后与两代嫔妃之后,姑侄俩才得以走到船尾处吹吹风,说说话。 看着与自己相貌相似,更加美艳动人的侄女,沈太妃满脸欣慰,笑道:“两年不见,妍儿出落的越发漂亮了。” 沈妍低头道:“姑母…你也打趣我!” “本来就是嘛!” 沈太妃笑道:“不过漂亮似乎快成了我们妍儿的烦恼,为了避开那些提亲之人而远走河北,去你外公那一躲就是两年,让姑母好生想念。” “姑母见谅!” “没什么,你开心就好,有你外公照应,我没什么不放心的。只是在你外公身边久了,我们的女诸葛是不是越发精进了?” “姑母莫要打趣,我不过是自小随父亲在秘书监,多看了几本书而已。” “可惜了,你没生作男儿身,否则沈家必定能再现昔日荣光,你曾祖父泉下有知也会很高兴的。”沈太妃笑道:“对了,你外公是不是也这般觉得?” “生作男子有什么好的?”沈妍小声嘀咕一句。 沈太妃笑了笑,转而问道:“怎样?去河北避了两载,回来之后有人上门求亲吗?” “还没有!”沈妍道:“外公替我做主,爹娘便不敢多提……” “哼哼,都是我和你外公自小把你宠坏了。” 沈太妃笑道:“不过呢,女大当嫁是不可避免的,只是要怎样优秀的男子才能配得上我家妍儿?” 沈妍含羞低头,默然不语。 “那些将门勋贵之地你自然是看不上的,只是……”沈太妃忧心道:“寻常人提亲以你爹和你外公的身份都能拒绝,但若……你可知今日我本是不想让你上凤舟的。” “姑母,你是说……”兰心蕙质的沈妍立即心领神会。 沈太妃无奈摇头道:“谁没几个子侄亲眷。谁又没点九转心思呢?不过妍儿放心,拼着我这张老脸,断不会让你受委屈了。” “麻烦姑母了。” “傻丫头,你是我亲亲的侄女,不疼你疼谁?” 沈太妃笑道:“对了,你也不小了,此番外出可有遇到中意的男子?若是有,尽早告诉我,不论出身,姑母都替你做主,只要我们妍儿开心就好。” 说到最后一句时,沈太妃的言辞中明显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哀愁与感慨。 “嗯!”沈妍下意识轻轻点点头。 “那是有还是没有呢?”没想到沈太妃随即立即追问。 “没有!” 沈妍回答的很坚决,但是下一刻,从船舷看向远处,她看到了一片草棚,看到了其中最热闹的一间。 恰好从人群闪过的缝隙中看到了一张面孔,一张想要忘记,却又印象深刻的面孔。 那日在五丈河畔的情形顿时浮上心头,她几乎下意识想要去捂胸擦嘴,脸上也多了一层红晕,先前斩钉截铁的回答也顿时有些动摇了。 沈太妃看在眼里,心中淡淡一笑,小儿女心思就是这般,不足为奇。 再一抬头,她的目光也被岸边了两道身影所吸引,那是一个花甲之年的老者,带着一个双十年华,静柔恬淡的女子,正往岸边最为热闹的那个草棚而去…… 第二十一章 看“风景”的人 金明池畔的游客着实不少,薛家铺子的生意也好到爆棚。 几百串冰糖葫芦销售一空,最后的山楂存货全部消耗殆尽,秋收之前想吃上冰糖葫芦变得不那么容易。 除此之外,上好的肉夹馍已经卖出去好几百块,胡辣汤和豆腐脑一类自然也不会少。 提前准备两木箱冰也卖的差不多了,七八个人忙活的十分劳累,收益也相当可观,最为要紧是名声打出去了。 就好比后世,某样产品在著名博览会上亮相,广受关注,然后广为传颂是一个道理。 在繁华富足的大宋,尤其是东京汴梁,人们对吃的兴趣还是颇为浓厚的。待口碑传遍东京之日,薛家美食便可独树一帜,彻底站稳脚跟,然后生意兴隆,逐渐的兴旺发达。 就在客人渐渐稀少,薛纵已经打算提前收拾铺子,专心准备逛逛金明池看风景的时候,门口却来了两位客人。 一老一少,一个是花甲之年的老者,气度儒雅,却有种难以言说的沉稳威势;身后是一个年轻女子,不施粉黛,装扮素雅,年纪约莫二十岁上下,有种比之青葱少女更加别致的美感。 老头的身份不一般,薛纵一眼便做出了判断。 要么是地位显赫,要么则是学识不凡,气度和修养这种东西不会有假,想要隐藏也很难。总而言之,肯定是某一个领域内德高望重的人物。 薛纵自然不敢怠慢,连忙邀请老者和身后的年轻女子落座。 “两位来点什么?” “看你这生意兴隆,似有不少新奇物事,连往日里被人嫌弃的豚肉都上了台面,大受欢迎,以至于老夫馋虫大动啊!” 老者哈哈一笑道:“来一块肉夹馍吧,老夫尝尝,另外再给老夫的侄女来一份冰饮,天气怪热的。” “好的!”薛纵笑道:“敢问娘子,冰沙里面是加水果牛乳,还是加红豆呢?” “我要红豆沙!”年轻女子回答的很迅速,仿佛心中早有答案。 薛纵本来没有在意,但是把红豆沙递到女子面前的时候,心中却泛起了一个疑问,此女何以对红豆沙如此熟悉? 听过?还是吃过? 这种话自然不好当面问,老客户登门自是求之不得,尤其是这种看起来身份颇为高贵的客户。说明薛家产品有资格,有可能,或者说正在进入高端市场。 女子低头默默盛了一勺红豆沙入口,好似在品尝,又好似在回味,吃的很优雅,很细腻。 老者则相对随意,肉夹馍入口后连连点头,然后笑道:“不错不错,少年郎很有想法,此等春秋先秦便有的烹肉古法,被你改良之后,竟成了这般美味,当真不错。” 薛纵笑道:“一看您老便是有学问之人,小子确实是从古籍上得了启示,又听京兆府(关中)的客商说起当地有锅盔馍一说,尝试着将两者结合,没想到滋味不错,所以便推广出来。 要仔细说起来,此物确实古来有之,并非小子我最新独创。” 老者笑道:“勤于钻研,推陈出新,不错,少年郎不简单啊!” 薛纵连忙道:“些许庖厨口舌的小伎俩,长者谬赞了。” “这话不对!”老者坚决道:“世人都觉得君子远庖厨,看不起庖厨烹饪之事,然民以食为天,烹制美食有什么丢人的? 再者说,在烹饪方面都能勤于钻研,推陈出新,学问上就更加不用说了。看得出来,少年郎是个聪慧之人,志向前程肯定也不会在庖厨和市井之间。” 薛纵道:“长者谬赞了,晚辈确实胸怀大志,目下刚参加过四门馆的招考;不过呢,人总要脚踏实地,还得在市井之间自食其力,养家糊口。” “少年郎很有志气,确当如此。” 老者笑了笑,问道:“敢问少年郎如何称呼?来日老夫在家中或许还能听到阁下东华门外唱名,也算是一段佳话。” “小子薛纵,蒙长者如此期许,甚感荣幸,不过东华门外唱名却不敢轻易奢望……”薛纵心中苦笑,没办法,谁让这个年代大宋文坛名家辈出呢,科举遇上怎能是人家的对手? “薛纵?”老者似乎略微沉吟,轻声问道:“可是四门馆榜首《六国论》的作者薛纵?” “正是小子,浅见拙作而已,榜首更实属侥幸,小子愧不敢当。”薛纵已经完全适应了古人的行事风格,低调谦虚是必须的,这种事必须要低调。 “薛……”老者开口时不觉有些为难。 知道姓名后,自然不能继续喊少年郎;直呼其名不礼貌,但以他的身份自然不能称呼薛公子;纵哥儿这等小名也不是他这种外人随便能称呼的所以不免有些不方便。 于是问道:“少年郎可有表字?” “这个啊…”薛纵沉吟道:“尚未及冠,自用不上表字,然家父当年离家时曾预留二字,可惜不等我及冠,家父便已故去。” “哪两个字啊?”老者似乎颇为好奇。 “乘风!”学总分轻声回答,语调清晰地吐出两个字。 “乘风破浪,嗯好,少年郎来日乘风纵横,必定……”话说到一半,老者突然有些迟疑,脑海里突然蹦出些许片段来,一个年代久远,有些残破,有些模糊不清的片段。 究竟是什么,老者暂时想不起来,记不清楚,但是他清楚地确定,这件事肯定与面前的少年,尤其是他的表字有关,而且这个片段很重要。 究竟是什么呢?老者扶眉深思,但或许是因为年纪大了的缘故,好半天都没有头绪。 “长者怎么了?可是有什么不适?”薛纵倒是被吓了一跳,老者的情形很像是心脑血管疾病突发。 真要是有个三长两短,那可就麻烦了,薛家美食吃死人这种话题一旦产生,口碑就彻底砸了。 说不定还会因此惹上人命官司,尤其是眼前这位老者的身份恐怕不简单,要是稍有闪失,后果都不堪设想。 好在“有惊无险”,老者很快缓过神来,笑道:“年纪大了,精神不济,思绪偶然中断而已,不打紧。” “那就好!” 一旁的年轻女子似也颇为诧异,放下半碗红豆沙,疑惑地看了一眼老者,然后又看了看薛纵。 似乎清楚察觉到某种古怪,八叔显然是在明知故问,此行的目的或许大有深意。不过眼前这个少年郎倒确实有点意思,阿莲说的倒也不错。 薛纵没有很在意年轻女子的表情,毕竟这年头直接盯着一个女子的面庞很不礼貌,所以自然也不知道年轻女子复杂的内心戏。 只顾着与老者交谈的薛纵并没有注意到,池上凤舟船侧,有一双眼睛睁默默盯着自己。也不知道她站在船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远处看她…… 第二十二章 久别邂逅 日头偏西的时候,游湖的船只大都纷纷靠岸,临水殿内皇帝仍旧在设宴款待群臣,五殿之中曹皇后则在招待诸位太妃。 湖边仍旧游人如织,对于百姓而言这样的机会不多,趁此机会多看看风景,多点乐趣。 对于能时常进入皇家园林的王公贵族而言,也是为了多看风景,只是他们眼里的风景不是荡漾的湖水,不是亭台楼阁,更不花草树木。 一艘刚刚靠岸的游船上,几个衣着华丽的贵公子凭栏远眺,目光始终盯着远处靠岸的凤舟,盯着那一抹紫色的倩影。 “四哥是看上沈家娘子了?” “难得的美人儿,娶回家一亲芳泽总是好的。”一个贵公子轻摇手中折扇,轻轻一笑,眉眼间几分纨绔风/流尽显无余。 “那是,早在两年前便有人说此女乃东京第一美人,两年不见,越发出落的漂亮了,比如虫二楼的红袖的更为动人。” 一个更为年轻的少年附和道:“如此佳人,配得上四哥。” 又有人道:“沈娘子不仅貌美如花,艳冠汴梁,难得的是出身高贵,天生优雅,相府曾孙,外祖亦是宰相,还有个做太妃的姑母,这样的出身有几人能比得上? 怕是与十三弟亲梅竹马的高家娘子都比不上,更别提出身风尘的尹红袖了,压根是不能比的。” “是啊,娶了这样的女子为妻,不仅是抱得美人归,背后的得益也是不少的。虽说沈伦已经故去多年,沈家大不如前,但李迪可是宰相出身,官家为太子时的宾客,身份非同一般。” “沈太妃在宫中,地位尊崇,必要的时候也是能说上话的。娶了她,至少父王肯定会高兴的,如此十三身上的砝码又能重一些……” “感情我们费心费力都是为了十三弟啊?” “话不能这么说,要是你当初年纪合适,被皇后娘娘养在膝下,我们也会全力支持你的。都是手足亲兄弟,十三弟若有来日,能少了你我的好处吗?” “好了,父王说过了,咱们家行事,一切都以十三为重,将来大家都有好处,切莫因此而多心。”最为年长的四哥叮嘱告诫,语气郑重。 “四哥说的没错,那你就把沈家娘子娶回家吧!” “可不容易,这几年明里暗里向沈家求亲的人还少吗?可沈家搭理过谁?” “话不能这么说,他们能和四哥你比吗?大不了让皇后娘娘出面提亲,沈家总不能驳了皇后的面子吧?” “这事啊,如果换作别家自然没问题,但沈太妃若是不赞同,加上李迪的身份,恐怕也难。皇后娘娘凭什么轻易帮我们?别忘了曹家也有不少青年子侄。” “那怎么办?” “不若这样,待会找个机会和沈娘子来一场邂逅,以四哥的玉树临风,温文尔雅,若能俘获其放心… 只要拿下了美人儿,到时候再让父王请动皇后娘娘再出面,沈太妃那边还能说什么,还会再反对吗?四哥,你说是不是?” “先有个美好的相遇,彼此熟悉一下自是最好不过。”被称为四哥的年轻男子淡淡一笑,有些得意,也有些邪荡。 …… 薛纵这边送走了老者和年轻女子,心里仍旧在嘀咕,这究竟是怎样两个人?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不过有点意思,那个老者看起来倒真像是贵人,连老祖母都这般认为。说什么越是平易温和之人,身份地位,学识修养越是厉害,老者便是其中一类,身份定然非同小可。 遇到贵人了? 可是老者什么都没有说,也不知姓谁名谁,更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再见到? 再者说了,见到又能如何,还真能得到贵人相助不成?传说与戏剧中的桥段都不可信,在这方面薛纵并没有什么过多的奢望。 老老实实盘点一下今天的收益,然后趁着今日盛会还没结束,出去转转,看看风景是正主意。 “纵哥儿四处去看看吧,你大概也是头一回来这,金明池的景致美着呢!”果子刘笑着附和一声。 “好嘞!”薛纵一声,随即便出门了。 此时此刻,金明池上仍旧是水波浩浩,湖畔游人依然不少,毕竟皇家园林开放的日子不多,来一趟不容易。 若不尽兴,谁肯轻易离去呢? 尤其是临水殿方向突然传说了消息,官家有旨,请在场之人赋诗填词,信手作文。若得佳作,将会有所赏赐。 消息一出,整个金明池顿时沸腾了。 大宋重文轻武,像东京这等繁华富足之地,百姓识文断字者不少,文采斐然者也不少。也正是这等人物最有雅兴游湖赏景,吟诗作赋。 官家一道旨意,无疑是激起了一众读书人澎湃的心情。 这等机会当真是千载难逢,先不说赏赐了,如果能因此得到官家的赏赐,会不会飞黄腾达呢? 自古以来,这样的例子还少吗? 因为一篇文章,一番论断而得幸君王的人着实不少,谁不想成为下一个幸运儿呢? 即便是不能得幸,今日也是个扬名立万的好机会,一朝名扬东京,那也是很不错的结果,也能引得无数人羡慕,至少东京所有的风尘女子都会奉若上宾,也是莫大的殊荣不是。 所以湖畔顿时有人摩拳擦掌,争相寻找笔墨纸砚,准备吟诗作赋,填词作文,然后让四周站立的禁军将士送去临水殿。 五殿之中,有后妃笑道:“沈娘子乃是出名的才女,何不露一笔呢?” 一众后妃虽然颇为期待,沈妍本人却全无兴致,婉言道:“诸位谬赞了,臣女才疏学浅,哪敢献丑,见谅!” 后妃见状,也不好再说什么,皇后曹氏本要开口,但最终还是欲言又止,笑道:“还是待会听听旁人的佳作吧!” 五殿之中,气氛略微沉重,沈妍无意再待下去,婉言告辞离去,沿着湖畔缓步而行。 不想远远地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正向自己走来,下意识便有些许不自然,更没有注意到有人尾随在后。 …… 薛纵对于这等吟诗作赋的事情兴趣一般,凭真实水准,自然是上不得台面。除非是“借鉴”某一佳作,只是若无必要,着实没有这个必要…… 所以,想想还是算了吧! 风景这么好,错过了多可惜,不只是风景,还有美女…… 没错,很正点的美女! 薛纵一抬头便瞧见那一袭随风飘动的紫衣,随后看见了那张堪称绝美的容颜,算不上很熟悉,却并不陌生。 至少胸前的峰峦和秀口樱唇不陌生,毕竟有过一次亲密接触,清晰的感受犹再心间。 今日又在这金明池畔不期而遇,也不知该算是邂逅还是重逢呢? 第二十三章 美女别客气 金明池畔,紫衣飘飘的沈妍也同样看到了薛纵。 见到这个让她恨得咬牙切齿的恩人,她本能地想要避开,毕竟那日的回忆似乎有点不愉快。 碰面会越发觉得尴尬! 可是当她转过身的时候,几位衣衫华丽的贵公子恰好摇着折扇,迎面而来。 “沈娘子,幸会!” 更让她意外的是,当先的一位贵公子直接向她拱手施礼,且面带笑容,看起来倒是彬彬有礼,只是眼神和表情…… “我们认识吗?”沈妍警惕询问。 “沈娘子或许不认识在下,但在下对沈娘子却已经倾……仰慕已久。” 为首男子说话笑语相答,倾慕与仰慕二字无意或刻意的口误,某种程度上暴露他的居心。 “抱歉,小女子才疏学浅,仰慕实在不敢当,告辞!”身为一个美女,沈妍对这等搭讪之举似乎不陌生,所以拒绝的斩钉截铁。 沈妍转身,仍旧朝着原来的方向走去,恰好遇到盯着他,向她迎面走来的薛纵。 “沈娘子不必这般拒人于千里之外吧?”为首的贵公子快步上前,笑道:“在下赵……” “人家说了不认识你,何必死缠烂打呢?” 前有狼,后有虎,沈妍正觉尴尬时,却没想到迎面走来“色/狼”薛纵开口替他解围。 “在下仰慕沈娘子的风采,今日有缘相逢,想要认识一下而已。”锦衣贵公子对这种突然打岔,坏好事的行为颇为恼怒,不客气道:“此事与尊驾没什么关系吧?” “这样的泡妞手法是不是太老套,太不绅士?”薛纵先嘲讽一句,然后才笑道:“至于关我何事?我想应该有关系吧,毕竟我和沈娘子认识,看到你们几个陌生人骚扰,自然不能袖手旁观。” “你也不站在湖边照照,凭你也能和沈娘子认识?”贵公子身后一个纨绔当即冷笑一声。 薛纵虽然相貌还算清秀俊朗,但一身寻常粗布蓝衫,在铺子里忙活了大半天,看起来皱巴巴的,还有几分烟尘气息。 与气质高贵,宛若仙子般的沈妍相提并论,似乎相差甚远,这样的两个人怎么可能认识呢? 薛纵心中暗笑,轻声道:“认不认识你说了不算,得问问沈娘子。” 为首的贵公子当即道:“请问沈娘子认识这位小哥吗?他叫什么名字?” “薛纵!”沈妍略微沉吟,冷淡地给出了答案。 “怎么样?她知道我的名字,但不认识你!”薛纵微微一笑,转身向沈妍道:“五丈河一别多日,一直不得空前去惠和坊拜访李公,失礼之处,还请娘子代为转达歉意。” “没事,薛公子诸事繁忙,外公都知道,并无怪罪。”沈妍的意思很明确,自己和外公都曾关注过他,至少知道他高中四门馆榜首之事。 但锦衣贵公子们却听出了别样的意味,本来还想质疑沈妍信口胡诌名字,但此刻事实似乎显而易见——薛纵和沈妍真的认识,与其外祖李迪似乎也颇为熟稔,说不定关系还算得上亲密。 但那又如何? 衣着气度已经出卖其身份,一个出身寻常的少年郎,他们根本不放在眼里。 更何况沈妍这样的绝色美人不理会他们这些贵公子,却与一个寻常少年如此熟稔亲昵,心中嫉妒心顿时升腾。 “认识又能如何?一个粗鄙少年如何能与我四哥相比?”纨绔道出一句完全符合其价值观和平素行为逻辑的话,为首的贵公子闻言微微色变,但想要阻拦已经来不及。 沈妍眉头微蹙,看了一眼薛纵后,淡淡道:“那好啊,别的不说,几位就和薛郎君比比才学?不若就以适才官家金口玉言的题目,如何? 只要几位的文采比薛郎君略胜一筹,小女子自当请教诸位高姓大名,洗耳恭听。” “这……” “这有何难?”为首的贵公子似乎颇为自信,笑道:“这位小哥既得沈娘子这般看中,想必才学不凡,先露一手让我们拜读,本公子随后献丑如何?” “好啊!”薛纵本来无疑参与,但既然出头为美女帮忙,就少不得要费心费力。 “请!”锦衣贵公子招招手,随即便有禁军将士取来笔墨纸砚。 沈妍静静地看了薛纵一眼,眼神里微微有些担忧,不只是担心薛纵不配合,还是才学不足。 薛纵淡淡一笑,也不客气,上前提笔,用不敢恭维的字迹写道: 琼苑金池,青门紫陌,似雪杨花满路。云日淡、天低昼永,或三点两点细雨。好花枝、半出墙头,似怅望、芳草王孙何处。更水绕人家,桥当门巷,燕燕莺莺飞舞。 怎得东君长为主,把绿鬓朱颜,一时留住?佳人唱、《金衣》莫惜,才子倒、玉山休诉。况春来、倍觉伤心,念故日情多,新年愁苦。纵宝马嘶风,红尘拂面,也则寻芳归去。 写完之后暗自庆幸,幸好以前没事翻过几本宋词方面的书,恰好有一首是写金明池的,略微改动几个字,倒也应景。 薛纵落笔,一旁的沈妍顿时眼前一亮,显然适才的冒然之举成功了,且结果超乎想象的好。 两人都不说话,只是看着湖畔石桌上的笔墨纸砚,等着贵公子提笔,如今的局面可以算得上胜券在手了。 为首的锦衣公子看过薛纵的作品后,脸色微变,拱手道:“阁下大作,赵宗辅自愧不如,今日暂且别过,后会有期。” “唉,四哥你怎么走了?不过几个长短句而已,以四哥的才学……”愕然的纨绔连忙跟上去,颇为不解,且边走边说道:“薛纵?好熟悉的名字,好像在哪里听到过……” …… 湖畔的薛纵也有同样的感受,赵宗辅这个名字似乎颇为特别,好像在哪里听到过……至少听说过类似的。 而一旁的沈妍却眉头微蹙,脸色也微微有些变化,看着远去赵宗辅的背景,再看看面带微笑的薛纵,心中不禁生出歉意来。 两人都没有在意,禁军将士拿走笔墨纸砚的同时,顺便带走了薛纵那张略微有些潦草的作品,送去了临水殿。 “薛……” “不用谢,举手之劳,不足挂齿!”沈妍刚要开口,薛纵抢先一步道:“只要那天的误会,娘子莫要再记恨在下便是。” “谁要谢你啊?哼!”沈妍闻声,想起尴尬旧事,再联想到薛纵作品中的几个字眼,顿时一脸嗔怒。 薛纵无奈道:“不带这样的吧?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啊,早知道不帮你解围了。” “对不起!” 薛纵讶然道:“呦,这么快就转了性子?我就说说而已,不用这么认真,道歉就不必了。” “不是,我是说……”沈妍郑重道:“你可知适才那赵宗辅是什么人?” 第二十四章 消失的无名氏 “赵宗辅,何许人也?” “汝南王府四郎君!” “哦,皇亲国戚?” “不止如此!” 沈妍看着薛纵,似乎对他的孤陋寡闻颇为不解,轻声补充道:“汝南王府十三郎赵宗实的亲兄长。” “赵宗实?!”这一次,薛纵听明白了,也反应过来了。 虽然作为一个大宋东京人氏,他是有些孤陋寡闻,但他有着旁人无法比拟的远见博识。 难怪适才听到赵宗辅的名字,有似曾相识的感觉,那是因为“赵宗实”这个名字太响当当。 汝南郡王赵允让十三子赵宗实,后来改名为赵曙,过继了大宋天子赵祯,继位登基,便是后来的宋英宗。 不过现在,他只是个曾经被帝后养在宫中的孩子,一个比较特别的宗室子弟。年纪也不过十几岁。 但是因为今年年初官家的三皇子再次夭折,朝野又起了些许呼声,所以赵宗实的身价又升高了许多。 连带着汝南王府的诸多公子似乎也高人一等,成为宗室中的特别存在,勋贵朝臣们见到或多或少都比较客气。 当然了,即便不巴结,这等人也不宜得罪,毕竟万一将来官家无子,赵宗实上位的话,汝南王府诸多子嗣少不得鸡犬升天,成为大宋新贵。 适才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得罪了赵宗辅,沈妍不免觉得有些麻烦,尤其是还把本不想干的薛纵牵涉进来。 好歹自己还是宰相之家的孙女,赵宗辅未必敢怎么样,但薛纵出身普通,不说将来了,以赵宗辅现如今的地位,想要使绊子也很容易。 是以沈妍心生歉意,觉得有些对不起薛纵。 而薛纵本人更清楚,如果历史轨迹一成不变,赵宗实是要当上皇位,汝南王府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自己如今得罪了赵宗辅,好像后果很严重的样子…… …… 临水殿里,皇帝赵祯正在与大臣们畅饮,难得喜庆的好日子,君臣上下的心情都不错。 适才也不知道谁起的头,搞起了以文行令的比划,推波助澜之下,兴致高涨的皇帝赵祯索性推广到整个金明池畔。 但凡有好诗文祝酒兴,自有重赏。 皇帝悬赏,士子才俊自然争先恐后,不一会便有不少的稿子被送到了临水殿。 满朝文武大臣充当起临时评判,毕竟百官都是进士出身,学识渊博,其中还有不少是学问大家,比如晏殊和欧阳修等人,评判些许诗词文赋还是绰绰有余的。 不过看过诸多文稿之后,却没有几篇中意的,尤其是宰相晏殊,文采飞扬的大家眼光自然也就高些,拿到手的文稿压根入不了眼。 是大宋文风黯于往昔,过于缺乏人才,还是今日不曾前来金明池,抑或不愿意提笔参与呢? 晏相公少不得一声感慨,看着内侍新送过来的文稿,也没有多少兴趣,尤其是一眼看过去,字迹潦草,毫无章法。 读书人首要便是练字,由字观人,想来学问也好不到哪里去,晏相公心中首先打了一个差评。 但文稿还是要看的,哪怕只是走个形式。 不看不要紧,低头一看,晏相公的脸色随即变化,先是有些诧异,随后有些惊喜,到最后经不住拍手道:“好!” 此情此景,如果国子监的博士们看到,一定会想起那日四门馆评卷时欧阳修也是这般反应。 不过一个“好”字已颇为震撼,尤其是从文采飞扬,名满大宋的晏相公口中说出来。 是以临水殿中君臣都被吸引过来,皇帝赵祯笑道:“怎么,晏卿看到佳作了?” “回陛下,不错,臣看到两阙长短句,字迹虽然潦草,但文辞却堪称上佳。” “是吗?”赵祯顿时饶有兴趣。 晏殊很识趣地文稿递给内侍,转呈皇帝,赵祯接过仔细看了片刻,笑道:“这字迹确如晏卿所言,十分潦草啊,不过文辞倒是不错,晏卿已然称赞,众卿看看,要是没有异议,今日便以此篇为魁首了。” 随即,内侍将文稿传递给在场了官员大夫们浏览,皇帝和晏相公都已经叫好,加上文辞本就上佳,自然没有人反驳。 “既如此,此篇便是魁首,朕当有所赐,赐什么呢?”赵祯笑着反问一句,沉吟片刻道:“不若就赏赐一套文房四宝吧,有好文采,该好好练练字才是。” “陛下所言甚是!” “对了,此文是何人所作?”直到此时,众人才发现这张文稿上并未署名,皇帝的赏赐总不能发给无名氏吧? 召来禁军将士询问,也不知姓名,只知道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当时还有一位紫衫美貌女子在旁。 得到这样一个讯息,在场有那么两个人顿时眉间微动。 一个是欧阳修,因为他见过这个潦草的字迹,看着与四门馆招考中薛纵的字迹颇为相似,但因不曾署名的缘故,所以他不敢贸然确认。 但而今听到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所作时,心下便已了然,猜想着八九不离十可能就是薛纵。 能写出《六国论》的少年,文采不会差几乎可以说是必然的,出身平民小户人家,自小没怎么好好练字似也不奇怪,是能够说通的。 只是他为何写出了好诗文不留名呢?忘记显然是不会的,难道是故意不留名,担心出风头太大,故意低调? 年纪小小便已经有这么七窍玲珑心思,欧阳修也不知道该说好还是坏?既然如此,还不如完全不参与,弄出这等无名氏所作……是不是还有别的什么缘故呢? 另外一个便是河北路宣抚使李迪了,光是看字迹和文辞,他肯定猜不出来是何人所作。但听到紫衫美貌女子的时候,他下意识想到了自家外孙女,今日正是这般打扮。 虽说穿紫衫的人很多,但说到美貌,李迪还是相当自信的,自家外孙女的姿容可没几个人比得上。 如果说外孙女写出了这样的作品,他也不会觉得奇怪,沈妍完全有这个才学,但禁军将士却说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还是和外孙女在一起。 李迪沉吟半天,用排除法想了一遍,似乎只得到一个结论——五丈河畔遇到了那个少年郎。 外孙女在东京熟稔的男子本就很少,年纪合适的似乎就他一个,而且作为四门馆入考榜首,写出这样文辞优美的作品也不奇怪。 只是他为何不署名,弄出个无名氏呢?适才究竟发生了什么? 找不到作者,这赏赐一时也发不下去,赵祯轻叹一声,嘱咐禁军将士外出寻找,然后和众臣继续饮酒。 饮酒的间隙,赵祯的目光落在文稿上哪略微潦草的字迹上,脑海里似乎在思索文辞意境。 随后不动声色地向身旁的亲信内侍叮嘱一声,内侍随即收起文稿,悄然除了临水殿,不知去往何方? 至于文稿作者无名氏仍旧是毫无头绪,据说禁军将士找遍了整个金明池也不见人影,包括那个紫衫女子。 其他人都没当回事,金明池地方大,错过了或者离开了都不奇怪。但不知为何,李迪的右眼却下意识开始跳动,心中隐约间升起一种不安…… 第二十五章 奔跑吧,美女 当匕首抵在腰眼时,薛纵怎么也没想到,陪着美女在皇家园林里散步,竟然会突然遭遇杀身之祸。 为了彻底绝了赵宗辅的搭讪心思,薛纵“勉为其难多”留了一会,和沈妍沿着湖畔的路径散步,有意无意地闲聊。 能与绝色美人一道漫步,自然是羡煞旁人,少不的也有些许烦恼,引来无数青少年,未婚已婚的男子侧目,眼神里对薛纵自然多有嫉妒。 薛纵倒是没觉得怎样,沈妍不知道是因为羞涩,还是避免他人的误会,所以两人特意选了湖畔相对偏僻的路径行走。 谁知走过一片树林的时候,发现了几个人影,貌似还有禁军将士在此,似乎正在搬运东西。 两人不禁微微诧异,禁军将士搬运物品光明正大,何必如此鬼鬼祟祟?而且这些人看到自己二人的一瞬间,眼神里分明闪过了惊慌与畏惧神色。 显然有鬼,是非之地,不可久留。 只是想要离开时已经晚了,不等他们挪动脚步,利刃出现在腰眼后。 薛纵顿时有些紧张,更为惊诧的是,皇家园林之中,皇帝后妃和朝中大臣勋贵都在,禁军将士四处巡视的情况下,竟有歹人携利器出现在金明池畔的树林里。 是的,歹人! 薛纵第一时间已经给这个持刀的禁军汉子贴上了歹人的标签。 本来他第一瞬间怀疑到了赵宗辅,但仔细想想他一个宗室子弟,不会不知轻重,行此等无状之举。 如果不是他,那么…… 形迹可疑之人与禁军将士一道鬼鬼祟祟,难不成……是有人里应外合要刺王杀驾? 薛纵心里顿时泛起这样一个最为可怕的念头。 古往今来行刺的事情多了,大宋虽然是太平盛世。但保不齐有人意图对君上不利,若是契丹或者党项意图行刺乱宋,都是有可能的。 但愿是自己想多了,却不得不做最坏的打算,毕竟从种种迹象来看,好像是八九不离十。 唉,这种事都能让让自己赶上了,真是倒霉! 一旁的沈妍也微微花容失色,但不知是天生稳重,还是见过大世面,美人的表现的并不慌张。 然而如何化解眼前的危局,却毫无头绪。 薛纵一颗心跳得很快,他知道如果再迟疑片刻,后果一定不堪设想。如果这些歹人当真有所图谋,一定会杀人灭口。 自己来到大宋不过才两个月时间,好日子还没过呢。更何况,自己要是死了,祖母和芸儿该怎么活呢? 危急时刻,心念电转,脑海中闪过几个念头后,薛纵笑道:“禁军大哥饶命,我们是城中普通百姓,不是坏人。” 说话间,又看向沈妍,埋怨道:“看吧,给你说了陛下在此,明暗岗哨无数,不可乱走,假山后面就行了,你偏要扭扭捏捏,说此处僻静好办事……看吧?” “你…”沈妍脸一红,嗔怒非常,薛纵的话相当污秽不堪,好像是自己和他来此偷情一样。 不过很快,兰心蕙质的她便反应不过来,只好硬着头皮配合,低头红着脸骂道:“还不是……怪你!” “感情是少年男女偷鸡摸狗啊?”本来表情极为严肃的禁军将士表情略松,沉声追问。 薛纵笑道:“大哥,不要说的这么难听嘛,只是许久不见,今日难得有机会……所以那啥!” “嗯,话虽如此,可你们这身份似乎相差甚远?”禁军汉子盯着薛纵和沈妍的衣着,沉声询问,颇有狐疑。 “是啊,她是公侯小姐,我只是个平头百姓……若非如此,何必偷偷摸摸?”薛纵的解释虽然苍白,却也合乎情理。 这年月里,富家千金与拼命少年来往的例子不是没有,好了会成为佳话,不好了那就是丑闻,反正算不上奇怪。 “原来如此!” “大哥,那就放过我们了吧?闹大了,她家里人会打死我的……”薛纵尽量扮演好一个高攀富家千金的穷小子。 “哼哼!”禁军汉子冷笑一声道:“好,不声张,你们去吧!” 大概是觉得没什么威胁,所以禁军汉子选择了放薛纵和沈妍离开。 “好嘞,谢谢大哥!”薛纵赶忙拉起沈妍的手,匆匆离去。 …… “李大哥,就这么让他们离开?” “两个小屁孩,能知道什么?没看把我们当成是巡查的禁军暗哨吗?既然是偷情,他们又如何敢往外面说呢?现在动手,反而节外生枝。” “也是!” “赶快干活,晚了就来不及了。”禁军汉子吩咐一声,走出密林到路口处放风。 恰好对面走过来一个士兵,笑道:“李大哥可见到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并一个紫衣美貌女子?” “怎么?找他们作甚?”那禁军汉子顿时微微色变。 “我也不知道,临水殿陛下召见呢!” 听到这句话,禁军汉子瞧向远处快步离去的薛纵和沈妍,顿时脸色大变。 “李大哥,怎么了?”那名将士顺势看过去,突然眼前一亮,笑道:“就是他们,在那呢!” 可惜不等他惊喜出声,利刃瞬间抹过脖颈,顿时成为被抛在树葱下没有呼吸的尸体,脸上甚至没有来得及露出惊恐。 “快些,提亲动手,我去追那两个少年。”姓李的禁军将士吩咐一句,快步而行,朝着薛纵和沈妍离去的方向,快步追了过去。 …… “快跑!” 本来已经蒙骗过去,可以顺利离开,天知道突然冒出一个傻傻的禁军将士,还道出皇帝召见之事,不是害人嘛。 那持刀的禁军汉子能动手杀人,显然不是什么好人,多半会有不轨之举,如此情势下焉能放过自己? 此刻冲过来显然是要杀人灭口! 真是闹心,好好地突然遭遇了杀人之祸,好不容易骗得逃生机会,又被人突然破坏,看来是天意如此,命中有此一劫啊! “小子,很不错嘛,险些骗过了你哥哥我!” “大哥说笑了!”事到如今,否认已经没有意义,薛纵索性表现的很镇定。 禁军汉子道:“果然,能被官家召见的少年定然非同一般,说说吧,是什么人?哥哥我不想杀无名小卒。” “姓谁名谁还重要吗?” “也是,既然你们见到我杀人,那么……你们就必须死。”禁军汉子道:“这个小娘们倒是个难得的美人儿,就这么死了,真是可惜了!” 薛纵道:“要不这样,我把她送给你,你放我走,如何?” “你……”沈妍顿时恨的咬牙切齿,满脸恼怒。 “真是个负心薄情郎啊,为了活命,竟然不顾你的小情人……”禁军汉子笑道:“美人我自然是想要的,不过看样子她更喜欢你,所以还是你让你们一起死,黄泉路上也好风流快活。” “如此说来,多谢大哥了。”薛纵略一低头,飞起一脚,踢出一颗石子,与此同时大喊道:“还愣着干什么,快跑啊!” 第二十六章 火光与冷箭 那禁军汉子没想到薛纵会武,更没想到会突然飞石袭击,以至于险些被偷袭成功。 不过也就是他闪身避让的瞬间,薛纵一把拉去沈妍,往树林外跑去。动作少不得有些粗鲁,危急时刻已经顾不上怜香惜玉。 此刻,他有些埋怨。 是谁在金明池边种了这么多树,弄出这么大林子的?怎么没有就寂寂无人,没有禁军侍卫前来巡逻呢? 当此之时,一个人或许能跑的快些,但是拉着一个娇滴滴的美人儿,想走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禁军汉子快步追了上来,恶狠狠道:“小子,有两下,还会偷袭啊?” “没办法,想活命呗!”薛纵一边玩笑,脸上的神情却格外凝重。 “不过伎俩还是差了点!”禁军汉子嘲讽一句,便举着利刃冲了过来。 “愣着干什么?快跑吧!” 薛纵向愣神的沈妍呼喊一声,然后朝禁军汉子冲了过去,狭路相逢,避退不得。 跟随老爹薛鹏举学的功夫在这时候正好派上用场了,即便不是这个人的对手,至少也能抵挡一阵子,为沈妍争取逃生的机会。 此等场合之下,或许是出于男人本性,绅士品格,薛纵首先想到的便是掩护身为女子的沈妍安全逃离。 沈妍微微错愕,但随后便匆匆提着裙摆朝远处跑去。 真是个果决的女子! 薛纵心中轻叹一声,随即徒手和禁军汉子扭打在一起,即便他有利刃在手,咱也并非不堪一击。 禁军汉子显然没想到薛纵年纪轻轻,貌似文弱,功夫却如此了得,以至于微微有些惊讶,有些猝不及防。 同时他也清楚地意识到,沈妍逃走已成必然了。 只要逃走一人,且看到过自己的脸,那么自己在禁军中隐藏多年的身份将彻底暴露。 一想到这里,汉子恼羞成怒,杀意陡生,痛下杀手,大有必杀薛纵而后快之意! …… 沈妍没有迟疑,没有婆婆妈妈,读过很多书籍,懂得些许谋略的她很清楚迟则生变的道理。 在当时那种情形下,她很清楚薛纵那般拼命是为了给她求生的机会。 心存感激,心有挂念是必然的,但迟疑犹豫全无意义,自己在场帮不到他,反而会使累赘。 稍微的迟缓便是辜负薛纵拼命换来的好意。 快跑,不只是自己逃生,同样也是为呼救帮助薛纵。 然而当她终于跑出那片小树林,绕过假山回到湖边时,她才惊讶地发现,金明池畔的草棚火光冲天。 今日晴朗干燥,再加上风助火势,瞬间竟有燎原之势,大火已经朝着不远处的临水殿席卷而去。 聪明的沈妍顿时便反应过来,显然起火不是偶然,也不会如此简单,更糟糕的情形可能还在后面。 湖边已经乱作一团,禁军已经出动,一边保护皇室成员,一边灭火,游湖的百姓也受到惊吓,正四处乱窜,导致局势越发纷乱。 如此情势下,即便是声嘶力竭地呼喊,也未必有人听到前来救援。 沈妍回头看了一眼幽深的树林,突然有些无助,强烈的担心也从心底涌起。 她甚至想要冲出去,但人潮突然涌来,她瞬间被卷入其中…… …… 临水殿中,本来正觥筹交错,大宋君臣酒酣耳热,气氛正好。 谁知突然间远处为百姓搭建的草棚竟然起火了,且有顺风蔓延而来,君臣纷纷受惊,凝神观望。 君王不立于危险之地,顿时有大臣们劝谏,上前准备簇拥着皇帝离开。 但赵祯身旁一个内侍却闪身出来,劝阻道:“陛下莫急,若只是走水倒也无碍,情形不明,此处反而安全。” “好,速速灭火。”赵祯一声令下,禁军将士立即出动。 大量的兵卒护在了临水殿前,另外一部分则前去拆断草棚,防止大火蔓延。加之临湖搭建,取水十分方便,所以灭火并非难事。 起火原因短时间很难调查清楚,众人首先并未往坏处想,认为只是寻常失火。毕竟那边有不少售卖饭食的铺子,一不小心失火不足为奇。 所以待大火熄灭之后,一群禁军便簇拥着皇帝和大臣们离开临水殿,朝另一旁的五殿而去。 那里相对安全,汇合后妃之后,一并护卫返回皇宫。 然而谁没想到,刚一出临水殿,迎面便有两支劲箭飞来,直奔皇帝赵祯。 好在御前侍卫都是精挑细选的高手,反应很快,也有充分的献身精神,冲上去用身体为皇帝挡住一箭。 如此情形,性质完全就变了。 没有人再觉得失火是意外,显然是有人图谋不轨,意图行刺。 “护驾!” 内侍尖细的嗓音高喊一声,便有一队御卫冲上来,手持盾牌将皇帝围在正中心,然后快速转移。 也有一队侍卫朝着羽箭飞来的方向急速跑过去,追杀捉拿刺客。 至于皇帝身后的百官则无人保护,完全暴露在刺客的伏击之下,以至于很多人战战兢兢,抱头鼠窜,全无风度。 当然了,也有不少大臣临危不断,快步跟上去护驾,是的,护驾! 大火加上刺客,金明池畔完全乱了。 禁军将士横冲直撞捉拿刺客,皇帝百官仓皇避险,游湖也百姓们不免惊恐,四散奔逃,以至于乱作一团。 乱则水浑,自有人浑水摸鱼。 …… 在刀下殊死搏斗的时候,薛纵才知道薛家家传的武功有多好。 当面临死亡威胁的时候,老爹薛鹏举交的那些功夫下意识便使将出来,即便是赤手空拳,也只是稍落下风,不至于一败涂地。 不过随着战斗时间延长,情况便不妙了,十五岁的少年体力显然不如一个壮汉,且战斗经验严重不足。 更何况受伤没有兵器,搏斗中显然是要吃亏了,连续两招落败,胳膊和肩膀上已经留下了两道伤口。 还好闪的比较快,伤口并不是很深,但已经开始冒血。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再这样下去,这条命可就丢掉了。 算算时间,沈妍早已经脱险,却一直没人前来救援。 薛纵心中暗想,总不会是适才言语无状惹怒了美女,故意见死不救吧?或者是光顾着自己逃命忘记了? 但愿是后者吧,否者就是个蛇蝎美人,必须避而远之。 没有救援,不是此人的对手,那么只有逃命了,以薛纵的身手,尽力逃奔还是有一线生机的。 尤其是看到禁军汉子又有几个帮手奔过来的时候,薛纵想都没想,躲开一刀之后,从地上抓起一把尘土撒过去。 然后想也不想,闪身便跑…… 第二十七章 歪打未必正着 突出重围,绝地奔逃。 薛纵终于体会到了这几个字的意味,从几个歹人的围堵中逃出来绝非不易,代价便是背上血淋淋的两道口子。 止血全然顾不上,稍微慢上一步,落在这些人手里,将必死无疑。 是以薛纵拼尽了全力,往外逃奔,仓皇之间似乎走错了方向,一直没能回到金明池畔。 不过还算不错,当他逃奔到树林之外时,发现了一条林荫道路,更为巧合的是有一队禁军将士护卫着一辆马车,匆匆由此经过。 眼看着追兵在后,情况万分危急,薛纵没有丝毫的犹豫,当即朝着马车扑了过去。 …… 大宋自从失了燕云十六州和西北陇右之后,也就失去了牧马之地。 整个大宋十分缺少马匹,骑兵都少的可怜,能够乘坐马车的人就更少了,通常来说,非富即贵。 尤其是用完全可以作战马的好马拉车,身份地位自然非同一般。 此时此刻,马车之上以一个衣着朴素的减轻女子正在低头品读手中的文稿,一旁的侍女也凑过去瞧个仔细。 “娘子,这长短句填的不错呢,配上曲子唱出来,肯定很好听。” “是吗?” “是的,娘子怕是忘了,奴婢祖籍江宁,自小便熟悉唱词……尤其是江宁秦淮河边,至今还有许多人唱李后主的词呢!” “是吗?那你觉得这篇写的如何?” “诵读倒是不错,很是顺口优美,不过奴婢读书少,其中更深的韵味就不知道了。”侍女道:“不过官家既然特意遣人送来,想必是不错的好作品。” “佳人唱、《金衣》莫惜,才子倒、玉山休诉。况春来、倍觉伤心,念故日情多,新年愁苦。纵宝马嘶风,红尘拂面,也则寻芳归去。” 女子低头注视这这几句,沉吟不语,心中已然明白,皇兄为何如此费心将这篇文稿送过来,堪称是用心良苦啊! 这般已经上佳的作品也不知道是何人所作,竟然不曾署名,更为特别的是,上面的字迹歪歪扭扭,全然不像是一个才子的手笔,说起来倒真是奇怪。 正在此时,外面的禁军侍卫突然喊道:“什么人?” “怎么回事?” “回长公主,一个人受伤了……” 侍女探出头去,瞧见外面一个满身是血的男子倒在马车之旁,女子胆小,本能是有些害怕。但是下一刻,侍女的脸色变了,惊讶道:“薛公子,是薛公子。” 侍女正是那个曾去薛家购买恩冰糖葫芦的阿莲,她自然认识薛纵。 车上被侍卫们称之为长公主的女子同样也探出身子,看了一眼满身是血的男子。 几个时辰前,她在他家吃过红豆沙,所以她也认识。 然后不过几个时辰不见,英姿翩然,侃侃而谈的少年郎就成了这般模样,少不得让人惊讶疑惑。 “长公主殿下,怎么办?” “抬上来,速去太医署。” “呃…是!”侍卫们略微迟疑,把一个满身是血的男子抬上长公主的香车,尤其是长公主还……似乎有些不合适。 但长公主殿下既然已经下令,他们自然不敢违拗,连忙将满身是是血的薛纵抬上马车。 “薛公子,你这是怎么了?”阿莲小声轻声询问。 “阿莲姑娘……”薛纵已经有些迷糊,抬头看了一眼,认出了阿莲,也看到了年轻女子,却不知她是大宋的长公主殿下。 “薛公子,你怎么伤成这样了?”有过汴河畔那次救命之恩,阿莲对薛纵相当关心。 “我……” 薛纵刚要说话,那个追杀薛纵的禁军汉子便快步奔了上来,站在车前恭恭敬敬道:“长公主小心,此人是禁军正在通缉的刺客……” “什么?”马车之旁的侍卫们首先惊诧万分,回过头来,一个个如临大敌。 “哦?”衣着素雅大宋长公主轻声质疑。 禁军汉子道:“回长公主,金明池畔大火,有人行刺陛下,末将正奉命捉拿刺客。” 也许是走的早一些,长公主主仆和随行侍卫似乎都不知道临水殿的情况,听到皇帝遇刺的消息,都下意识色变。 马车上满身是血的薛纵是刺客?是被禁军追击捉拿所致?话从一个禁军将士口中说出来,似乎合情合理。 就在侍卫们狐疑的时候,侍女阿莲却坚定道:“你胡说,薛公子怎么会是刺客?” 喊声很大,禁军汉子一瞬间便脸色变了,他显然是没想到长公主和侍女认识这个普通的平民小子。 那么自己这套说辞就显得很蹩脚,诬陷自然是没用的,不过却并非毫无意义。 就在侍卫们惊疑不定,长公主和侍女露出质疑神色的时候,他扑了上去,手中的利刃朝着长公主的胸膛刺了过去。 因为禁军衣着,又指认凶犯,所以他站的离马车很近,距离长公主也很近。 侍卫们也因此被他蒙蔽,没有防备,因此在第一时间压根就没反应过来,阻止自然是来不及了。 几乎所有人都大惊失色,侍女阿莲已经尖叫出声,长公主也已经面色惨白,下意识有惊恐神色。 眼看着利刃就要刺入胸膛,长公主就要因此而香消玉殒。 明为禁军将士,实为刺客的汉子已经露出了狰狞的笑容,没想到被这小子撞破,险些功败垂成的事情。 又这样误打误撞,阴差阳错地实现了,临水殿暂无进展,若这边得手,也是极好的,也能对上面有个交代。 但是,就在一刹那后,鲜血确实飞溅而出,利刃也刺入什么停住了。 不过却不是长公主美丽的胸膛,而是薛纵的手掌和肩膀。 躺在马车上的薛纵及时翻身而起,他用手掌握住了利刃,但因为受伤之后力气不够,并未能及时阻止利刃前进。 为了避免伤到身旁的年轻女子,他下意识用自己的肩膀挡住了利刃。 本来就受伤的他自然而然就伤的更重了,见到这一幕,侍卫们全都愣了,长公主的面色惨白,而侍女阿莲因为年纪小的缘故,此刻惊恐不已,下意识又是一声惊呼。 第二十八章 佳人悬心 阿莲的惊呼彻底惊醒了侍卫,谁是刺客,谁在保护公主已经一目了然。 侍卫们第一时间拔刀,朝着那个身着禁军服饰的汉子围了上去。 绝好的机会,可惜一击不中,汉子别提有多恼怒。 一瞬间,愤恨的眼神几乎可以杀死薛纵,哪里想到这个少年先无疑撞破了好事,现在又坏了致命一击。 这一刀,没有直接杀死长公主,似乎也不能要了薛纵的性命。 汉子对此十分懊恼,却也只能是懊恼,是惋惜。 侍卫们行动之后,他已经没有第二次动手的机会,而且逃命要紧,否则片刻的迟疑都会有性命之忧。 汉子急速逃避的瞬间,他的同伙也冲了上来助他逃离,侍卫们一边护卫在马车四周,一边准备前去追捕。 但被马车上的长公主及时喝止:“莫追了,速速离开这里。” 显然是这个道理,是非之地不宜久留,车上的长公主乃是千金之躯,断不敢有丝毫的闪失。 何况车上还有一位重伤的薛公子,适才薛纵为长公主挡刀的情形他们都看在眼里,而且长公主和阿莲明显认识此人,貌似还十分关心,想必身份也非同小可。 如今这情形下,自然是长公主和伤者重要。 已经得知了临水殿皇帝遇刺的消息,所以金明池自然是不能回去了,长公主沉吟片刻道:“回观里。” “是!”侍卫们当即应了一声,护送马车返回会灵观。 这个时候,身受重伤的薛纵已经完全失去意识,迷迷糊糊的他也许知道适才救了大宋的长公主。 而且现在,这位长公主殿下正在不顾体面地位自己止血,正在为自己忧心忡忡,眼眶泛红。 马车回到会灵观,按理说太医已经早就等候在此,可结果却是太医署上下全都去了金明池伺候。 皇室成员有伤亡吗? 长公主殿下少不得有些担心,但是现在她却顾不上许多,薛纵的生死安危才是当务之急。 “去外面找个大夫吧!”当此之时,只能病急乱投医。 好在侍女阿莲虽然心急如焚,但心思还算灵透,说道:“对了,药铺的仇大夫……医术不错,似乎和薛公子也是认识的。” “快请!” 长公主吩咐一声,看着放在卧榻之上那个满身是血的男子,忍不住揪心非常。 已经很多年了,她几乎古井不波的内心又泛起了涟漪,甚至有浪花溅起…… …… 混乱之中,沈妍几乎被人潮裹挟出了金明池地界。不过她很快便想办法,找到了匆匆赶来救援的捧日军。 昔日宰相李迪的外孙女,沈贵太妃的侄女,如此高贵的身份,美丽的姿容,通常来说是没有人会拒绝的。 捧日军指挥使高继宣二话不说,就要送沈妍回家。 但是沈妍拒绝了,她坚持要返回金明池,高继宣劝说再三,见她十分坚决,也便不好拒绝,便答应下来。 早就听说沈娘子替母尽孝,照顾外祖父两载有余,感情深厚,如今看来是一点不假。 临水殿方面遭遇了行刺,沈娘子关心外祖父完全在情理之中,或者也可能是去面见姑母沈贵太妃吧? 反正无论哪一位,自己这边行点方便都是有益无害的,高继宣心如明镜。 “高将军,有件事小女子应当告知您知晓,千万小心,有刺客假扮成了禁军将士……” “什么?”高继宣的脸色微变,显然是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远比预料的可怕。 “此乃我亲眼目睹,另有一位四门馆的学子也目睹此事,此刻十分危险,还请将军速速派人前往湖东树林相救。” “好!”高继宣应了一声,这才反应过来,感情沈娘子坚持返回金明池是为了一个书生学子? 这些都已经不重要,前去护驾才是头等要紧大事。 高继宣带人捧日军的将士匆匆往五殿而去,另外吩咐了一位校尉带着二三十个人陪同沈妍,前往湖东的树林里。 虽然适才十分慌乱,但沈妍对路径却记忆犹新,十分清楚,很快便回到与薛纵分别的地方。 曲径两旁的草木杂乱不堪,打斗痕迹明显,地上和树葱上甚至有清晰的血迹可见,他受伤了吗?沈妍顿时有些紧张。 捧日军将士四处搜寻,却始终没有薛纵的身影。 没找到人! 沈妍绝美的俏脸上顿时蒙上了一层阴影,冷若冰霜。 此时此刻,唯一的一丝安慰就是也没有发现尸体,说明他可能还活着,可能还平安无事,但愿如此吧! 只是他去了哪里呢? 素来镇定从容的沈妍也不免有些慌乱,俏脸之上写满了担忧与挂念。 至于先前的恼怒和愤恨似乎早已经荡然无存,至少她想起来的时候,已经不会觉得愤怒…… …… “臣高继宣护驾来迟,请陛下恕罪。” 金明池畔,五殿之前,高继宣带着捧日军将士赶到,见到皇帝赵祯好端端地活着时,总算是松了口,连忙跪下请罪。 请罪是必要的,但只要皇帝没死,没受伤,这罪过就怪不得自己头上来。毕竟先前金明池的护卫并不是自己安排的,混入刺客与自己关系不大。 “嗯!” 大宋皇帝赵祯淡淡应了一声,心情显然不好,看似平淡的脸上隐约可见愤怒。 倒也不奇怪,堂堂天子,前来校阅水军,与民同乐,却遭遇行刺,险些丢了性命…… 龙颜大怒是必然的,到现在为止没有大发雷霆,足可见如今的官家是古往今来第一温厚仁慈之君。 “秩序稳定了吗?”赵祯沉声询问。 “回陛下,捧日军已经和开封府联合疏导百姓,金明池秩序趋于稳定。” 高继宣道:“捧日军也抓捕了不少闲杂疑似人等,稍后会严加审问筛查,绝不放过一个刺客。” “陛下,草棚处的商户也都已经被控制,起火原因,以及是否混入刺客,臣会尽快查清楚。”开封府尹颤巍巍地补充一句。 赵祯轻轻点点头,没有多说话。 一旁的大臣们都认为皇帝陛下是受到了惊吓,纷纷劝道:“陛下早些回宫去歇着吧!” 高继宣也道:“陛下,此间仍旧混乱,危机四伏,您是天子,万金之躯,臣护送您回宫。” “好,不过不是朕……诸位太妃也受到不小的惊吓,朕当侍候她们回宫修养。”赵祯轻声回答,似乎已经回过神来,天子尽孝,为天下表率。 但是下一刻,当贴身内侍在他耳边低语两句之后,大宋官家的脸色顿时又变了。 第二十九章 前程似锦 皇帝铁青着脸,在高继宣的护送下返回了皇宫。 天子万金之躯,身系天下,安全十分要紧,何况还有诸位太妃和后妃身在是非之地,返回皇宫十分必要。 捧日军是大宋京畿之地最倚重的精锐,指挥使高继宣率军亲自护驾,安全自然是没有问题的。 不管刺客是什么人,偷袭可以,但这时候再出手无疑是自寻死路,相信只要脑袋没有被驴踢,断然不会犯傻。 文武大臣们也都一脸肃穆,宰相们自动跟随前往宫中值守,随时等候皇帝垂询。 其余的官员们也不敢轻易回家,而是回到了自己的衙门岗位上去,今日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呢? 万一待会宫中有什么旨意,也好及时执行,皇帝陛下肯定正在气头上,这时候要是掉链子,会是什么后果难以设想。 不要触霉头,这是所有官员的共识。 …… 至于整个东京城里,秩序更是一片混乱。 本来有数万百姓前来金明池畔赏春游玩的,现在全都四散奔逃,返回家中,以至于东京城中秩序也是一片纷乱。 捧日军和开封府的差役全都出动了,自然是为了搜捕刺客,但是搜捕了半天似乎毫无所得。 抓住的人虽然不少,但大都是平日偷鸡摸狗的城狐社鼠,真正和行刺有关的要犯也许一个都不曾抓到。 反正一时间城中风声鹤唳,气氛好不紧张,有不少百姓也被波及,被顺便抓进了大牢之中。 尤其是金明池畔草棚里摆摊的商户,其中就包括薛家铺子,冰糖刘作为临时主事之人,被完全不讲道理的开封府抓了起来。 反抗是无用的,当此之时只能寄希望于薛纵来救自己,冰糖刘相信聪明的纵哥儿一定有办法,所以他如是叮嘱妻儿和薛孟氏。 可惜薛纵出去闲逛,许久不归,他是去了哪里呢? 薛孟氏比他更为担心,湖边突然出了这么大的乱子,孙子久去不归,逃过了开封府的抓捕算是一件好事。 可是会不会有危险呢? 想到这里,薛孟氏不禁有些担忧,他们在湖畔了等了很久,等到整个金明池几乎空无一人,官兵已经开始清场的时候,还是没有见到薛纵。 薛孟氏脸上的担忧神色越发浓重了,孙子究竟去了哪里?难不成是被开封府的人抓走了?不会遭遇什么危险吧? …… 会灵观里,仇大夫已经来了。 两名身材高大的汉子突然出现在药铺,让他带上治疗外伤的药材,前去疗伤。 仇大夫本能是拒绝的,东京城中正一片纷乱,这时候出门不是明智之举。尤其是给人疗伤,天知道伤势如何,治不好是容易砸招牌的。 更为可怕的是,万一救治的是刺客凶徒,那时候是要按照帮凶论处的,就算是有一千张嘴也说不清楚。 可是两名汉子人高马大,几乎将他挟持,但再三保证他的安全,仇大夫无奈,只好跟着两人一同外出。 等到来到会灵观的时候,才发觉有些异常之处,东京城里的佛寺道观他大都知道,很多也都去过。 但这座会灵观是例外,寻常不曾向寻常百姓开放,貌似这座道观与皇家有着极为深刻的关系。 是谁召自己来这里?又做什么? 仇大夫正满心惊疑的时候,一个神色仓皇的身影探出头来,慌慌张张道:“仇大夫,你总算是来了。” 仔细看了看,仇大夫觉得眼前的少女有些面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但一时间却想不起来。 “姑娘,不知让仇某前来有何吩咐?” 侍女阿莲仓皇道:“薛公子受伤了,快请大夫救命。” 薛公子? 听到这个说辞,仇大夫下意识有些迟疑,或者说没反应过来薛公子是哪位? 可当他见到床榻上满身是血,面色苍白,陷入昏迷的年轻人时,他的脸色顿时变了。 “纵哥儿,你怎么了?” 薛纵怎么会在这里?他怎么会伤的如此之重?仇大夫心中又太多疑问,但是任他如何询问,薛纵都毫无反应。 一旁的阿莲焦急道:“仇大夫,薛公子伤得很重,已经昏迷了,还请尽快施救。” “好,好!”仇大夫也是五柳巷里的老人,算是从小看着薛纵长大的,自然不忍看他受伤丧命。 所以当即取出外伤药,为薛纵止血包扎伤口。 算是不幸中的万幸,薛纵身上虽然有好几处利器所伤,但所幸都没有伤到要害,只是失血稍微多了些罢了。 性命之忧是没有的,如此仇大夫便稍微安心,否则真的不敢想薛家会怎么样? 见仇大夫松了口气,侍女阿莲连忙问道:“大夫,薛公子情况怎样?” “并无性命之忧,只是要苏醒恢复恐怕需要些许时日。”仇大夫轻声道:“我这就开方子回去配药。” “太好了。”阿莲长松一口气,脸上多了一丝放松的微笑,说道:“烦请仇大夫开方子,我去去就来。” 看到阿莲离去的背影,仇大夫心下明了,没猜错的话应该是去禀报主人了。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个侍女曾在自家店里买过薛纵的冰糖葫芦,她家主人貌似是一位双十有余,尚未出阁的老姑娘。 薛纵怎么和她们扯上关系了?难道是因为当初的那几串冰糖葫芦? 还有就是……如果会灵观里居住的人与皇室有关,那么此间的主人会是谁呢?薛纵的伤势又是从何而来? 一连串的问号浮上心头,仇大夫不禁有些蒙,深感此事恐怕不那么简单。 就在他疑惑的时候,侍女阿莲返回道:“请仇大夫去配药吧,不过须得记住,此间情形不能告知任何人。” “包括纵哥儿的家人吗?”仇大夫小声询问。 “这个……”侍女阿莲道:“暂时先不要说吧,以免薛公子的家人担心……如此也是为了薛公子好。” “好。”仇大夫想了想,确实有些道理。 阿莲继续道:“请仇大夫千万仔细,好好来这里为薛公子疗伤便是,事后必有赏…感谢。只是记住,不要对外人说起,以免扰了薛公子静养。” “是,是!”仇大夫听的清楚,侍女提到了赏赐二字,那是贵人们才说的词汇。 贵人的叮嘱也便是警告,如果不遵从,后果会很严重,仇大夫深以为然。 自己是个大夫,专心疗伤治病就是了,至于薛纵的事情暂时还是不要多打听。 看得出来,纵哥儿已经不是五柳巷里那个寻常少年郎了,他如今是四门馆榜首的学子,身后还有贵人扶持,将来定然前程似锦…… 第三十章 下落不明 垂拱殿里,皇帝赵祯的神情依旧严峻,脸色铁青,让人有些害怕。 回到皇宫之后,皇后曹氏先安抚好诸位太妃后曾前来问安,但是被皇帝赵祯拒之门外。 宰相们已经请了好几次旨意,请求面圣,但皇帝赵祯同样不理会,只是一个人待着。 遇刺受惊之故? 但此时此刻的垂拱殿里,赵祯的脸色虽然不好,但更多的似乎是凝重和愤怒,并未有惊慌神色。 自从十来岁坐上龙椅之后,赵祯早就养成了处变不惊的习惯,平日赵祯给人的印象虽然安静沉稳,但绝对不是柔弱。 今日出事,着实称得上突然,也够震惊。 堂堂天子脚下,皇帝亲临的地方,竟然有人杀人放火,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大事。 尤其是这些行为本身可能就是针对皇帝的,是的,只能说可能,赵祯在这件事上十分理智严谨。 侍卫已经明确告诉他,飞过来的两支羽箭有些草率,如果准备的足够充分,刺客隐藏的足够好,在不动声色的情况下或许真的可以一击必中。 所以,这事就不好说了。 究竟是刺客失手,或者是受到了什么因素的影响,抑或是从一开始,目标就不是自己也未可知。 赵祯有些愤怒是真的,愤怒有人敢于这样挑战自己的权威,更愤怒到现在为止调查竟然毫无头绪。 高继宣哪里没有进展,开封府现在还是无头苍蝇,这些赵祯都不意外。 但是皇城司这边也是一头雾水,这就让人愤怒了,身为大宋皇城保卫兼密谍机构,堪称是大宋的军/情六处。 出事这么久了却全无头绪,实在有些不应该。 “王守忠,看看你调教的这些人,太让朕失望了。” “陛下恕罪。”最亲新的内侍垂首而立,满脸愧色。 “恕罪有何用?尽快给朕交代个交代才是。”赵祯怒道:“还有,皇妹那边情形究竟如何?” “老奴已经安排人去会灵观了,长公主那边很快就有消息了。”虽然先得到了一些不利消息,但王守忠是个很聪明的人,在没有确认之前坚决不报忧。 “嗯!”赵祯淡淡应了一声,显然有些担心。 正在此时,小黄门走到门口在王守忠耳边低语几句。 “陛下,李迪到了,称有关乎金明池变故之事来奏报陛下。” “宣!”赵祯没有多想,当即应允。 一来李迪是当年在潜邸时的亲信,二来李迪是做过宰相的人,年纪大,资历老,即便是越过了诸位宰相也合乎情理。 “参见陛下!” “李先生着急来见朕所为何事?”哪怕时隔多年,赵祯私下里仍旧以学生姿态称呼李迪。 “陛下,臣得到一些关乎金明池刺客的消息,事关重大,所以当即前来面圣,唐突之处还请陛下见谅。” “李先生言重了,有什么话尽管说就是了。”赵祯相当客气。 那边王守忠脸上却经不住有些许尴尬,皇城司庞大的网络都没有查出来什么要紧事,李迪一个垂暮老臣是如何知晓的? 没记错的话,他那时候一直在临水殿里伴驾才是,哪里能知道什么消息呢? 不管王守忠没有对李迪有任何不满,一来是身份摆在那里,没效果没必要,也不敢啦! 更何况他现在巴不得多得到点消息,尽快追查刺客,要是皇城司上下仍旧毫无头绪,那才真正可怕。 “回陛下,臣的外孙女沈妍当时在湖畔的林间散步,凑巧目睹到了有歹人与禁军将士勾结。” “禁军将士?” “是的,那人是禁军打扮,与歹人鬼鬼祟祟,被发现之后要灭口臣的外孙女。”李迪道:“好在运气好,侥幸逃走了。” 王守忠脸色铁青,显然这个情况很糟糕,也十分严重,护卫皇城和皇帝安全的将士之中竟然有刺客。 这个情形想想都让人毛骨悚然,看来随后禁军之中进行一次排查是很有必要的。 李迪谨慎道:“被撞破之后,这些歹人似乎提亲动手了,据臣的外孙女讲,她逃回金明池畔刚好见到火起,说不定两者之间有些关系。” “是吗?”赵祯点点头,问道:“此事千真万确,不会是小姑娘看花眼吧?” “不会!”李迪信誓旦旦道:“当时除了臣的外孙女之外,还有一人在场亲眼目睹。” “何人?” “薛纵!” “四门馆榜首的薛纵?”赵祯诧然道:“这个薛纵与你家有关联? “有过一面之缘。”李迪道:“前些日子返回东京,臣的外孙女在五丈河落水,就是薛纵英勇施救的。” 没想到今日在金明池畔遇上,臣的外孙女也便和薛纵一起闲聊,谁知遭遇此等飞来横祸?不过好在薛纵为人勇武,掩护臣的外孙女先行一步返回安全之地。 “原来如此!”赵祯轻轻点头,貌似对薛纵和沈妍的偶遇颇感兴趣。 “也就是说,薛纵也目睹了所有经过?”很显然听见了薛纵的名字后,赵祯顿时来了兴趣。 “是的。” 李迪点点头,旋即沉吟道:“可是他掩护臣的外孙女之后,自己可能脱身不得,从现场的情形来看,薛纵可能受了伤,如今也不见了踪影。 如今究竟是生是死,去了何处,全然不知,事关重大,臣特来奏报陛下。” 话虽然这样说,但是李迪心中却暗暗一叹,此举又何尝不是为了探寻薛纵的下落呢? 外孙女匆匆忙忙地找到自己,描述完那段惊险的经历之后,脸上没有多少惊恐,却写满了担心。 他这个外公看在眼里,少不得有些担心,自己的力量寻找毕竟有限,所以特意进宫来找皇帝。 在大宋想要找到一个人,没有人比皇帝更容易做到,尤其是在东京城里。 赵祯听说之后,眉头也皱了起来。 李迪的话似乎解答了一些疑问,或许正是因为薛纵和沈妍的撞破,那些刺客才会提前动手,显得仓猝,粗制滥造吧! 听得出来,薛纵应该与那些刺客交手多一些,如果他在场,定然可以探知到不少消息。 可是如今他却踪影全无,是去了哪里呢? 正在此时,王守忠走上前来,轻声在他耳边低语几句,赵祯当即道:“还真是凑巧……李先生放心,薛纵暂时无碍。” 第三十一章 刺客真相 李迪走了,该说的说完了,想要打听的也打听到了。 下落不明的薛纵找到了,在会灵观。 外边的人或许不知道会灵观是什么地方,但李迪却最清楚不过,大宋卫国长公主一直就在那处清修。 是的,清修! 卫国长公主是其出身,但如今另外一个身份却是清虚灵照大师,算是方外之人。 皇室公主出家古来有之,但为数不多,通常来说都是有特殊缘故的,卫国长公主也不例外。 作为当年的东宫旧人,李迪多少知道一些原因的,仔细想想卫国长公主也算是可怜之人。 出身高贵,幼年却没少受苦,如今更是孑然一身,纵然皇帝对他疼爱备至,也显得孤寂落寞。 李迪心中少不得有些同情,但更为好奇地是薛纵为何会在会灵观?为什么会与卫国长公主在一起? 皇帝只是说了一句,并未解释,自己也不方便问,此事更不能外泄。 身在中枢多年,老成持重的李迪心里很清楚,皇帝能对自己说出会灵观几个字就是莫大的信任。 同时也意味着自己必须守口如瓶,毕竟卫国长公主是清修之人,又是云英未嫁之身,收留一个男子在住处,少不得会有闲话,有可能对长公主的清誉有损害。 保密是应该的,可是回去之后该如何向外孙女解释呢? 看得出来,沈妍十分着急,颇为挂念薛纵。 这个出身普通的平民小子已经两次救了外孙女,也算是凑巧,按照佛家的书佛啊,或许可以称之为缘分吧! 还有这个名叫薛纵的少年也有点意思,原以为只是个寻常平民之子,而今却不断给他惊喜。 汴河畔英勇救人,舌战党项人让人刮目相看;随后又高中四门馆榜首,成为才子,出人意料。 今日在金明池畔,又误打误撞阔窥破了刺客的阴谋,救了自家外孙不说,还救了卫国长公主殿下。 如此一来,皇家少不得感恩,如此因缘际会,加上他本人的才学能力,将来前程似锦似乎并非难事。 这个少年,着实可以期待啊! …… 垂拱殿里,皇帝赵祯依旧冷淡,但表情已经不如先前那般冷峻。 会灵观传来的消息还算不错,皇妹卫国长公主无碍。 这件事他已经担心了很久,金明池遇袭击的时候,卫国长公主应该是刚好离开,很可能遭遇危险。 当时捧日军和侍卫们在金明池一代没有找到人,反而在卫国长公主离开的那条道路上发现了血迹,以及激烈的打斗痕迹。 这些消息传到赵祯耳朵里的时候,是剧烈的震惊,难不成妹妹出了什么闪失? 出于某些特殊原因,赵祯对这个妹妹异常宠爱和关心。 所以一颗心一直悬在半空中,好在现在有人带回来消息,确认妹妹安然无恙,这才渐渐放下心来。 可是…… 随后心中又泛起了强烈的震惊和愤怒,已经证实刺客曾经向妹妹发动袭击,险些被行刺身亡时,赵祯心里一阵阵的后怕。 如果不是薛纵挺身而出为妹妹挡了一剑,后果会怎样呢? 这么说的话,真的感谢这个少年,是他无意间撞破了刺客的行迹,适才与王守忠推断的因素就是这个。 是这个少年意外打乱了刺客的部署,无意间也救了自己和妹妹,因此而身受重伤,当真应该感谢,加以赏赐。 “薛纵的伤势如何?” 王守忠道:“据长公主称,已经请了大夫诊治,并无性命之忧,但需好生安养。” “嗯!”赵祯点点头,吩咐道:“派两名太医前去帮忙,需要什么药材尽管从宫中取,务必要治好此子的伤势。” “是!” “要是没有他,皇妹只怕……”赵祯轻轻一叹,仍有些许后怕。 王守忠轻声道:“陛下,根据侍卫的描述,当时薛纵受重伤被追杀,看到长公主的马车后呼救。 长公主似乎认识薛纵,施救之时,刺客假扮禁军,险些行刺长公主成功……” “你什么意思?”赵祯眉头一动,沉声询问。 “陛下恕罪,老奴没有别的意思,并非是诋毁薛纵。”王守忠道:“老奴想说的是行刺长公主一事……” “哦?”赵祯眉头一动,轻声道:“你好生说说。” “陛下,此事貌似是刺客追杀薛纵,恰好遇到长公主着手行刺,貌似凑巧,但是……”王守忠沉吟道:“薛纵不过是个无关紧要之人,既然事情已经败露,即便是斩杀此子又有何意? 即便是为了泄愤,也没必要冒险才是,当薛纵被长公主殿下所救之后,刺客仍旧要冒险的追击,这就奇怪了。” “你的意思是,他们本来的意图不是薛纵,而是为刺杀皇妹?”赵祯心里咯噔一下,吐出这个推测之后,神色又凝重了几分。 “极为可能。” 王守忠道:“刺客按地准备的地方是在树林里,一旁是金明池,一旁是专供皇族勋贵使用的林荫马车道。不过那日真正从那里走过的只有八大王和长公主。 刺客在树林里做准备,可以说是准备偷袭金明池畔,准备行刺陛下。但如果没有被撞破,他们有没有可能在林荫车马道上偷袭长公主呢?” “他们本来的目的就是为了皇妹?”皇帝赵祯轻声疑惑,似乎觉得有些难以置信,毕竟当时临水殿遭遇袭击,而他正在那里。 按照正常逻辑,几乎所有人都认定这是一次刺王杀驾的行动,是为了暗杀皇帝陛下。 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恐怕不见得! 至少现在王守忠有了不同的答案,从残缺微弱,并不很详实的信息里,他看出了异样,开始怀疑凶徒做这件事的背景和真实目的。 这个猜测和分析是可能的,但其中还是有些部分相当匪夷所思,刺客们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最终的结果竟然只是为了行刺一位无关紧要的长公主。 是不是有些太儿戏了?不知道皇帝赵祯会不会因此而伤感。 对于一个久经风浪的帝王而言,或许这不算什么,但是……究竟是谁想要谋杀自己的亲妹妹呢? 第三十二章 你以为呢? “陛下,会不会是……”王守忠小声提醒,但话到嘴边却又停了下来。 “直说!” “是否可能是平卢?” 王守忠的声音很小,但赵祯听的很清楚,听到那两个字的时候,明显神情微微一滞。 “真的会是他?” “老奴也只是猜测。” 王守忠轻声道:“如果刺客本来的目的是长公主殿下,似乎不无可能。毕竟普天之下,与长公主有恩怨的恐怕也只有他们了。” “哼!”赵祯冷哼一声,愤然道:“朕当年没有赶尽杀绝,也算是对得起他们,而今却这般变本加厉,意图伤害皇妹,简直不可饶恕。” “陛下息怒。”王守忠劝解一句后,说道:“这些也只是老奴冒昧揣测,兴许长公主遇刺纯属碰巧……刺客另有他人也未可知。” “这事就交给你了,务必给朕查清楚。”赵祯怒道:“别人已经打到了家门口,朕不能不动声色。” “是,老奴会尽快追查。” “还有开封府,太让人朕失望了,京畿之地治安竟然如此差劲。” 赵祯来垂拱殿里来回踱着步子,轻声道:“也许开封府尹该换个人了。” 王守忠心中咯噔下,额上冷汗直流。 开封府尹看样子是要被革职,而自己……身为皇城司负责人,竟然没有察觉到如此大规模,影响恶劣的行刺,着实有些失职了。 不过好在作为天子近侍,官家还算信任,也得感谢今日没有出现伤亡,否则真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如此说来,似乎应该谢谢那个名叫薛纵的少年郎。 …… 会灵观里,御医带着上好的药材来了。 诊断过后,赞同了仇大夫的看法,认为薛纵伤势并无性命之忧,要紧的还是修养恢复。随后和仇大夫一起斟酌滋补药方,然后亲自烹煮上好药材。 身为御医,他们不敢托大,也不敢轻视仇大夫。 一来是仇大夫的诊断与见识不比他们差多少,二来是长公主脾气特别,又深得皇帝宠爱,生恐稍有拂逆,惹得长公主不开心,纯属给自己找不痛快。 几位大夫全都如此态度,长公主和阿莲也都放下心来,眼下薛纵虽然还昏迷着,但苏醒还需时日。 带血的衣衫已经全部换掉,阿莲端着一盆水为薛纵擦拭头脸,长公主就站在一遍静静地看着。 即便御医端着药进来的时候依旧如此,甚至下意识从御医手中接过药碗,轻动汤匙,似乎有亲自喂药的意思。 御医们看的目瞪口呆,平日里冰冷如霜,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长公主殿下竟然变得如此温柔体贴。 双十年华,云英未嫁,带发修行的长公主留一个男子在自己住处养伤也就罢了,甚至还要亲自喂药,这…… 见过,听过无数宫廷秘闻的御医们心中忍不住泛起了八卦之火,难不成…… 这个少年籍籍无名,年纪看着也小,驸马估计是没机会当了,难不成是…长公主蓄养的面…… 念及此处,御医下意识一个哆嗦,不敢再多想这等大逆不道,诽谤公主的揣测。 只是这一哆嗦也惊动了长公主,也不知道是从未有此打算,还是太多人在场不好意思的缘故,她顺势将药碗递给阿莲,然后转身离开。 …… 东京城外,五丈河东流之处。 趁着黑夜笼罩,几个人从树林里冒出来,匆匆赶往五丈河畔的芦苇荡里,那里停泊着一艘小船。 悄无声息地登舟,船只轻轻离岸,然后顺着河水向东而去。 船舱里点着一盏灯,黄豆一般,灯光昏黄微弱,随着船只的轻微晃动而的飘摇。 昏黄的灯光轻微晃动,映照在灯旁的一个中年人身上,面无表情,面色有些阴郁,流露出来的气息更让人觉得阴冷可怖。 在气氛的烘托下,看到这样一幕,几个登船的人脸色都不禁变了,开始很微妙,渐渐变得有些畏惧,有些害怕。 “彭叔,我们错了,愿受责罚。” 抢在中年人开口之前,几个人登船的人首先承认错误。 “错了?!”中年人淡淡回应,语气又像是叹息,又像是反问,还有几分戏谑与嘲讽的感觉。 “是,我们错了。” 中年问道:“错在哪了?” “行动失败,辜负了您和阿郎的期望。” “是啊,行动失败了,阿郎与我筹备了许多年,原本是要一击必中的,结果……失败了。” 中年感慨一声,看着其中一个人,低声道:“李四,我最没想到的是你也回来了……想当初我们费了多大的功夫才把你送入禁军,得以接近宫阙,你却……” “彭叔恕罪,今日发生些许意外,属下被人识破了身份,着实没办法继续待下去,所以…不得不逃离,望彭叔庇护。” 汉子身体魁梧,一身便装,早就脱去了禁军服饰,但那张脸却改变不得,赫然正是在金明池畔的树林里追杀薛纵的那一位。 “你在禁军中潜藏多年,素来机变,怎么就…?” 汉子李四刚想要辩解,不想刚要开口,中年男子便摆手制止,语气冰冷道:“我不想听解释,相信阿郎也不想听。” 听到这句话,包括李四在内的几个登船人心里顿时又是咯噔一下,脸色变得很差,畏惧之情直接流露出来。 “求彭叔帮忙求情!”看到杀机,意识到危险,几个人连忙恳求。 眼前之人虽然不能决定他们的生死,但只要他愿意说一半句好话,略微帮忙求情,那么阿郎也多半会高抬贵手。 只是中年男子似乎无动于衷,冷冷道:“帮你们求情不是不可以,只是……闹了半天,你们连哪里错了都不知晓。” “啊……”几个人脸上都有几分迷惘和不解,面面相觑。 最后,还是那个李四反应快,颤巍巍道:“彭叔,你的意思是……我们……我们不应该行刺卫?” “哼哼,你以为呢?”中年男子冷哼一声,低声反问。 “我……”李四似乎突然间想明白了什么,旋即轻轻摇头道:“彭叔,他们未必会想到,何况他们也没有证据。” “哼,未必会想到?但若想到了,那就是万劫不复。”中年男子冷冷道:“至于证据,谁说没有,你们不就是证据吗?” “啊?” 伴随着一声惊呼,刀光闪过。 第三十三章 八品芝麻官 薛纵醒来已经是两天以后。 身上的几处伤口还隐隐有些作痛,脸色也仍旧苍白的厉害。 睁开眼,他首先看到的是并不华丽,却足够雅致的绸帐。 微微侧头,屋子里的陈设简单,却都十分精致,墙边几上一对插花的瓷瓶貌似是名窑出产。 日光熹微中,窗边有个人影,有些模糊。 等到渐渐习惯了光线,视力恢复之后,薛纵才看清楚,那是个青春俏丽的女子。 等了许久,那个女子才转过身来,走到床榻前看到薛纵睁着眼睛,正盯着自己,不禁一惊。 手中的托盘险些掉落,不过旋即惊喜道:“薛公子,你醒了?” 薛纵这才看清楚,眼前之人正是购买冰糖葫芦、冰糖雪梨的阿莲姑娘,怎么是她在照顾自己? “这是哪里?”薛纵一边努力回答当日情形,一边沉声询问。 “此处是会灵观。” “会灵观?”薛纵有些莫名,他记得当日有歹人追杀自己,遇到了禁军护送一辆马车。 然后自己被抬上了马车,再然后……貌似那个凶徒要刺杀车上的女子,自己挡了一刀…… 印象里,那个女子貌似是…长公主? 是的,昏迷之前,薛纵听见了禁军对其称呼,应该是错不了,而阿莲当时也在。 这么说的话,阿莲一直口中所称的娘子,那个宋朝大龄剩女,实际是大宋王朝的长公主,皇帝的亲妹妹? 还有,当时虽然有些迷糊,但依稀还是看了一眼,长公主殿下似乎很面熟,难不成先前在那里见过? 另外,自己所在的会灵观是什么情况?听起来像是一座道观的名字,与长公主有什么关系吗? 满脑子的疑问,薛纵下意识摇摇头。 侍女阿莲看在眼中,连忙道:“薛公子,不舒服吗?” 不等薛纵回答,阿莲似乎意识到了什么,连忙道:“薛公子稍等,我去请大夫过来……” 大夫来的很快,薛纵很意外在这里见到仇大夫,诧然道:“仇叔,是你?” “嗯,是我!” 仇大夫应了一声,转身对阿莲道:“劳烦姑娘移步,我看看纵哥儿身上的伤口。” “哦,好的。”阿莲羞羞的应了一声,连忙外出。 仇大夫二话不说,上前打开薛纵身上的白布,验看过伤口才道:“到底是从小和你爹练过武,底子好,伤口恢复的很快。 不过也是运气好,没伤到要害,就是流了许多血,得好好养一段时日。幸好你祖母不曾看见,否则不知有多担心。” 听到仇大夫这么说,薛纵心中一动,问道:“对了仇叔,祖母和芸儿都还好吗?” “放心好了,都好着呢,只是不知道你的下落……有些担心你。” “不知道我的下落?” “是的。”仇大夫点头道:“当时你伤得很重,长公主殿下命我前来给你疗伤……但不准我外传,所以……” “长公主……不允?” “是啊!”仇大夫道:“听话里话外的意思,是纵哥儿你救了长公主是吗?” 薛纵摇头道:“不知道,当时的情况……我并不知马车上是长公主。” “哦!”仇大夫应了一声,没有过多追问,以他的年龄和阅历,很清楚这等关乎行刺皇族的紧要之事,什么都不知道最好。 至于薛纵无意间卷入其中,也不知是福是祸?从目前的情形而言,也许是好运吧?但愿如此。 那厢薛纵问道:“仇叔,我为什么会在道观里呢?长公主的侍女为何也在此间?” “你不知道啊?” 仇大夫轻声道:“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听御医们话里话外的意思,好像长公主殿下在此间带发修行。” “哦!”突然之间,薛纵好像明白了点什么。 “我家娘子双十年华,尚未出嫁……”侍女阿莲当日在仇记药铺的话再次浮上心头,薛纵心下了然,看来这位长公主殿下也是个有故事的人。 薛纵问道:“仇叔,我的伤势还要多久能恢复?” “伤口愈合需要半个月,彻底康复则需一个多月,这得多亏了长公主请御医从宫中弄来不少上佳药品。” “哦!”薛纵轻声道:“祖母不知我的下落也好,否则也是要担心的,这几日劳烦仇叔帮忙照料。” “家里你不必担心,我会帮你照料。” 薛纵道:“嗯,待伤势稍微好点,我便回去,在此之前,我会请求长公主,好歹带个口信,让祖母安心。” “如此也好!”仇大夫深以为然。 话虽如此,但请求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养在榻上养伤的时候,根本没有见到长公主的机会。 侍女阿莲也忍不住有些奇怪,明明薛公子昏迷的时候,长公主每天都要来探看的,为何苏醒之后反而不来了呢? 至于薛公子的请求,她自然是不能做主的,只能如实转达给,可是即便是贵为大宋的长公主,又哪里能决断此等“大事”呢? …… 垂拱殿里,王守忠垂首而立,低声道:“陛下,今晨渔夫在五丈河发现了几具尸体……经查应该都参与了那日金明池的行刺。” “都死了?” “大部分,不过混入禁军中的李四并不在其中,已经逃脱。” “哼!”皇帝赵祯冷哼一声。 王守忠仓皇道:“陛下恕罪,老奴无能,线索也自此断了……” “罢了!”赵祯闭眼片刻,淡淡道:“线索虽然断了,但照样大张旗鼓地查下去,哪怕是敲山震虎也是好的,你懂吗?” “是!” “必要的时候,找个替罪羔羊结案便是,这些账往后再算。”赵祯的表情始终平淡,但语气里透着强烈的怒意,甚至是杀机。 “老奴遵旨。” “另外,禁军之中是否还有别的奸细,务必查清楚,朕不希望身边不安生。” 皇帝一句话,宫廷内外,少不得掀起一场严格的审查,有多少人会离开,多少人莫名其妙死去尚都不得而知。 “是!”王守忠答应一句,轻声道:“陛下,长公主那边派人问,薛纵想要向家里报平安,不知可否?” “可以,此子是清白的。” 听到赵祯的感慨,王守忠心念微动,原来皇帝怀疑过此子,以为他是玩苦肉计吗? “薛纵之事就不要对外公开,朕不希望皇妹因此受到影响。”赵祯轻声道:“只是此番薛纵也算有功,不能不赏……” 王守忠小声道:“陛下,此子入了四门馆,将来多半会是朝廷栋梁,赏赐总有机会。” “往后是往后,今次……先赏他个承奉郎吧!” 从八品的散官,但对于一个十五岁的少年郎而言已经不小了,毕竟那些新科进士最初也不过七八品的官职,不过多是实职。 王守忠道:“陛下厚爱是薛纵的福气,可是以什么理由呢?若是公开,岂非要扰了长公主清静?” “笨!” 赵祯轻啐一声,说道:“年初朕刚录用了前唐狄仁杰的子孙,薛家祖上是薛仁贵,父亲又为国捐躯,给个承奉郎不行吗?” 第三十四章 道姑公主 第五天的时候,薛纵已经勉强能够下床。 身在会灵观养伤,还得到了御医的照料,自然该去拜见长公主殿下才是。 男女虽然有别,但长公主是出家的方外之人,礼教倒也不是那么严重,要不她怎么会留自己在这住着呢? 当表达了这个想法之后,侍女阿莲没有立即答允,大概是去向长公主请示吧,直到晌午的时候才带来了肯定的答复。 长公主召见! 薛纵跟着阿莲来到了后院的一处泉水边,桃花自是早已落尽,树枝上挂满了即将成熟的蜜桃。 桃林之旁,泉水之侧是一处凉亭,亭前垂了轻纱。 隔着轻纱仍旧能够看到后面的人影,至少看得见杏黄色的道袍,但长公主背向而立,看不见其面容。 不过薛纵有种感觉,这个身影似乎很熟悉。 想要再看得仔细一些,站在一旁的老嬷嬷却瞟来一个冷峻的眼神,警告意味十足,似乎在说皇家御前失仪后果很严重。 “小子…啊,臣薛纵参见长公主殿下。”临了,薛纵才想起来自己得了一个承奉郎了官职。 虽然是八品芝麻官,但好歹也进入了大宋公务人员行列,已经不是原来的白衣平民了。 “免礼!”轻纱之后,杏黄道袍轻轻摆手。 “谢长公主!” “薛纵,那日多亏你相救长公主殿下。”老嬷嬷脸上多了一丝淡淡的笑意,可是看着却比哭还难看。 “不敢当,应该是臣谢过长公主才是,若非长公主相救,臣已经死在凶徒刀下。”薛纵倒也没说谎,当时的情况也确实如此。 不过他并不知道的,这次行刺或许从一来是就与大宋长公主有着密切关系。 “过去的事情就不必再提,金明池什么事都不曾发生,还望薛公子谨记。”长公主,清虚灵照大师仍旧没有发话在,只有老嬷嬷沉声叮嘱。 薛纵是聪明人,略微沉吟便心中有数,当即点头道:“臣明白。” 皇家辛秘之事,人家要你不知道,你最好什么都忘掉。 想想这个承奉郎的来历就该知道,不是有功赏赐,而是因为先祖薛仁贵是前唐郡公,所以得了赏赐,被朝廷所录用。 想想这样的理由,当真是有意思啊,作为一个聪明人,更应该心里有数了。 老嬷嬷道:“好了,薛公子再好好将养几日,待身体完全无碍之后在回去吧!” “谢长公主!”薛纵道谢一声,转身便要离开,但临走之时,下意识问道:“长公主殿下,不知臣的冰糖葫芦与雪梨如何?可和您胃口。” 轻纱之后,杏黄道姑轻轻点头,老嬷嬷随即道:“薛公子有心了,些许吃食甚合长公主胃口。” 薛纵道:“能得长公主喜爱是臣的福气,往后臣会多多进献美食,还望长公主殿下不嫌粗陋。” “薛公子有心了。” 这次是阿莲抢先一不道谢,虽然此举有那么些许不合规矩,老嬷嬷自然是不开心的。 但是长公主肯定不会反对,作为最亲近的贴身侍女,阿莲心中有数,所以才敢如此胆大妄为。 …… 又过了半个月,眼看着五月初五端午节就要到来。 薛纵的伤势也已经好了大半,继续留在会灵观显然不那么合适,加之挂念家中祖母和妹妹,所以辞别回家了。 进门的那一刻,老祖母老泪纵横。 孙子失踪了许久,她还以为是不是遇到了什么灾祸,甚至怀疑过孙子是否还在人间,如今安然回来,简直没有比这再让她高兴的事情了。 前几日,倒是有人捎过信赖,声称孙子安然无恙,不日就会回家。 那时候薛孟氏才多少安心一点,但很长一段时间,一颗心还是悬在半空中的,不知道孙子到底身在何处,又是什么情形? 直到今日回到家中,好端端地站在自己面前,薛孟氏也终于安心,泪珠经不住地落下来。 “祖母莫哭,孙儿不孝,让您担心了。”薛纵赶忙认错道谢。 “说,这些日子去哪了?”薛孟氏一遍抹泪,一遍神情凝重,语气颇为严厉地质问。 “孙儿这些天……”薛纵刚要说话,经不住咳嗽几声,下意识地捂住了胸口。 薛孟氏看在眼里,连忙道:“纵儿,你怎么了?” “没事,就是受了点伤……” “啊?”薛孟氏顿时大惊,忙问道:“伤到哪里了,要紧吗?” “没事,已经快好了。”薛纵道:“那日在金明池边遇到了歹人,受了些伤,怕您担心就没敢和您说,悄悄去了仇叔的药铺,请仇叔给我疗伤,养的七七八八了这才回来的。” “是这样?”薛孟道:“养了大半个月,怕是伤的不轻啊!” “也不那么要紧,加上仇叔医术好,孙儿如今不是好端端站在您面前嘛!”薛纵笑了笑,这件事只能这么编故事。 发现刺客,以及在长公主出家清修的道观里养伤这种事,还是不要说得好。 一来是长公主那边的叮嘱,或许也是皇帝的意思;二来也是不想让祖母担心,更不想让他们卷入是非之中。 “果真好了?”薛孟氏仍旧有些不放心。 薛纵笑道:“好了,祖母信不过我,也得相信仇叔的医术不是,不信您过后问他吧!” “自然是要问他,明明知道你在哪,还受了伤,还不来告诉我一声,故意瞒着我,看我不跟他算账。”薛孟氏不依不饶,仿佛还是很生气。 “祖母,您老人家不能不识好人心,怎么能恩将仇报呢?这些年,仇叔对咱们家还是很不错的,这次又救了我的命……治好了我伤。您不谢谢人家就算了,怎么能上门去找麻烦呢?” 薛纵笑着打个哈哈,希望这件事尽快过去。 “还说呢,你以后千万小心了,这不朝廷刚因先祖仁贵公之故,赏了你承奉郎的职位。”薛孟氏道:“你又进了四门馆,眼看着薛家门楣兴旺在即,可千万不敢有什么闪失……” “是是,孙儿往后一定小心,不再让祖母担心。”薛纵连忙答允。 薛孟氏本来还想再说点什么,只听见门口有急促的脚步声而来,有个女人扯着嗓子在门口喊道:“是纵哥儿回来了吗?” 第三十五章 黑,真的很黑 哭声来自于刘婶,冰哥儿默默跟随在后,没哭,但是表情足够低沉。 果子刘被开封府抓了,到现在都没有放出来。 虽然这件事已经很久了,但鉴于身在会灵观养伤的情况,直到此时,薛纵才得知这个消息。 刘婶一把鼻涕一把泪,哭的十分伤心。 当初金明池畔的草棚着火,开封府认为可能与售卖餐食的店铺有关,所以抓走了不少人。 有的铺子是所有人都抓走,薛家铺子还好,鉴于大多是妇孺的情况,开封府只是抓走了主事人。 不过很不凑巧,真正的主事人薛纵当时不在,唯一的成年男子果子刘便成为替罪羔羊,被抓进了开封府。 此后刘婶曾经多次前去开封府询问,得到了回答就是官府排查清楚后,若无嫌疑,自会放人。 但这个排查已经持续了大半个月,似乎仍旧没有什么进展,可是放人的话却从来不说。 刘婶去开封府问的次数多了,已经有些招人烦,压根就没有人理会。 原本唯一指望的是薛纵,可惜很多天薛纵都没有回来,甚至是生死不知,下落不明,刘婶除了跟着担心之外,也没有什么可以指望的。 今日终于听到薛纵回家,还得了朝廷赏赐,担任了什么官职。虽然只是小小的从八品承奉郎,但在普通百姓眼里已经算是大官了。 如今纵哥儿回来,肯定能帮忙将自家男人就回来了,所以刘婶便哭天抢地地跑了过来,声声哀求。 “刘婶放心,刘叔是代我受过,焉能坐视不理?”薛纵当即道;“这样吧,我这就前去开封府,为刘叔鸣冤。” “好好好,有纵哥儿在,我就放心了。”刘婶对薛纵几乎是毫不保留地信任。 薛纵虽然觉得压力有点大,但相救刘叔是义不容辞的事情,先不说是为自己受过了,就是看在街坊的面子上,也应该出面相救。 人是开封府抓的,理由是怀疑与金明池畔草棚起火有关。 但实际上呢?薛纵比任何人都清楚那把火是怎么起来的,和商贩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们扣着冰糖刘是没道理的。 想要以此讹诈? 官府里或许有这等黑勾当,但薛纵认为在这件事上他们还是不敢的,因为关系到皇帝遇刺的问题,毕竟事关重大,也正是因为事关重大。 朝廷关于行刺案的调查还在继续的,而且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自己相救长公主的事情都不让说,也不知道还隐瞒了些什么重要线索,关乎到政治和皇家的阴谋,历来都是这么复杂,薛纵无意去探究。 但正是因为这样,朝廷迟迟没有定调子,开封府这边的调查哪怕明知没有进展,也会不遗余力地做下去。 哪怕只是向朝廷,向官府做个姿态,所有的线索自然不能放松,其中就包括哪些无辜者被牵连之人。 最近一段时间,开封府的牢房已经人满为患。 触霉头的城狐社鼠全部被抓进了牢狱,其中还包括了果子刘这样的无辜者,牢房里几乎住不下。 但在没有绝对的证据,上面也没有发话的情况下,开封府的态度很坚决,那就是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 谁也不放,即便是家属到开封府查询请求又能如何? 搞清楚这个情形之后,薛纵大概心里有数了,也觉得这件事并不难办。 首先果子刘是清白了,这是原则问题,开封府不会过分为难,定罪也无从说起。 何况自己现在好歹也是个承奉郎,且是这件事的亲历者,知道很多来龙去脉,出面想必是能够解决问题的。 可是,当薛纵来到开封府,却碰壁了。 没错,碰壁了! 大概是因为在天子脚下,开封府管辖着整个东京城,也管辖着城里无数的皇族和勋贵,所以开封府的人还是蛮自大的。 毕竟当年太宗皇帝当皇帝之前担任过开封府尹,在大宋要是哪个皇子权知开封府,某种程度上就是储君的讯号。 有鉴于此,开封府尹在大宋有着特殊意义,开封府也有其特殊地位。 薛纵一个少年书生,从八品的承奉郎人家根本都不看在眼里,毕竟东京城里品阶职爵高的人太多太多。 素来喜欢陪笑脸,甚至是卑躬屈膝的小吏们都是如此,难免眼高于顶,甚至很不客气。 薛纵前来询问,压根就没有被当回事,甚至是爱答不理。 这让薛纵很受伤,人救不出去可不行。 出来的时候信誓旦旦,等于是牛皮已经吹出去,现在说不行,回去之后很没面子不说,该如何交代呢? 何况大半个月没消息,牢狱又是这世上最肮脏纷乱的地方,果子刘在里面还好吗?人一直出不去,安全着实是个让人担心的大问题。 所以,薛纵难免有些着急! 可是任他怎么说,开封府门口的小吏就是爱答不理。薛纵十分无奈,甚至动了心思要不要前去会灵观求助,借助长公主的身份? 但是…… 这位长公主情况如此特殊,轻易还是不要麻烦的好,毕竟情况比较复杂,最好是自己能够解决。 虽然救了长公主一名,但皇家的恩情最好还是不要记在心上,否则是容易出问题的,这是一个为臣子,或者说生活在君主制时代必须要懂得的潜规则。 更何况皇帝已经给了自己承奉郎的赏赐,要是还不知足,那就有些过分了。 可是该当如何呢? 薛纵对此不禁有些苦恼,在开封府门口徘徊之时,恰好遇到一个轿子从远处抬过来,两边还有差役护卫。 见到此情此景,开封府门口的差役小吏们立即行动起来,神情变得肃穆恭敬,乖乖侯立在两旁。 貌似是迎接,迎接谁呢? 薛纵的耳目还是比较聪慧的,远远听到差役们低声道:“新任的府尹大人到了,听说是个严厉之人,务必打起精神……” 原来是新的开封府尹到任啊! 这也不奇怪,毕竟金明池出了那么大的乱子,原本的开封府尹少不得是要负责的,被免职一点都不奇怪。 至于新上任的这位,想必多少有些非常之能,他也是接下来自己要找的人。 薛纵兴致勃勃地看着,见轿子在开封府门口落下,然后轿帘掀开,一个官员探出头来。 除了官帽上忽闪不停的那一对长翅之外,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他的肤色——黑,真的很黑! 第三十六章 开封府尹 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身材微胖,重点是皮肤黝黑,长翅忽闪的官帽下隐约可以见到一个半月形的痕迹。 看到这副模样,薛纵心中一动,岂能还认不出眼前之人? 《三侠五义》、《铡美案》等传奇小说与戏曲,以及各种影视剧的普及,使得眼前这一位的青天形象深入人心,千百年被人称颂。 黑如碳,月牙痕,包青天,后世几乎没有人不知道。 包拯,除了他还会有谁呢? 开封府尹,包拯也确确实实担任过这个职位,具体是什么时间段薛纵不知道,但肯定是仁宗年间。 如今包拯出现在开封府门口,差役们又说是新任的府尹大人到了,那应该是错不了的。 包拯以刚正不阿著称,又是出名的青天,自然是不会冤枉好人的,果子刘的冤屈应该可以尽早解除。 原本可以等等,但果子刘被抓进去时间已经不不短,今日既然来了,又恰好遇到包拯,如果能直接解决,自然最好不过。 “包公!”那边开封府的官吏差役们还未认清楚新任府尹大人时,薛纵率先冲了上去。 皮肤黝黑的中年官员转身看着薛纵,目光炯炯问道:“你认识本官?” 废话,大名鼎鼎的包龙图谁不认识?包公真是过谦了。 薛纵当即道:“包公大名,如雷贯耳,晚生早有所闻。” 狐疑,没错,是狐疑! 包拯满脸狐疑地看着薛纵,开封府的差役们同样一脸懵逼,眼前这位脸色黑如碳的新府尹真的很有名吗? 他们也只是听到消息之后才开始打听,知道这位新府尹是监察御史里行,突然之间就被皇帝陛下看中,调任开封府尹。 怎么说呢? 自打金明池出事之后,开封府尹会换人是所有人意料之中的事情,但换成谁没有人说得好。 至少谁都没想到会是籍籍无名的包拯,是的,可以说是籍籍无名,监察御史里行这样的级别在东京汴梁算不上高官,更算不上出名。 包拯突然高升,出任看似级别不那么高,却至关重要的开封府尹,多少有点出乎意料。 这个道理,除了少数熟悉内情之人,大部分是不懂的,差役们甚至还不是很清楚保证到底是何许人也。 这个黑脸的汉子便已经来到开封府,要接任府尹之位。更为惊诧的是号称东京消息最灵通的他们尚且不是很清楚,一个少年却说包公大名如雷贯耳。 这是什么情况? 保证本人似乎也是这么想的,他并不认为自己在东京,在大宋有那么高的知名度,尤其是被一个貌似寻常百姓家的少年所知晓。 薛纵略微沉吟道:“端砚足贡,不废民力,不交权贵,包公在端州所为学生有所耳闻,甚为敬佩。” 包拯不禁微微错愕,他之前确实是在端州任知州,当地出品的端砚是一等一的佳品,每年都要上供给朝廷,作为皇室贡品。 但实际上,每年端州开采的端砚不在少数,除了贡品之外,很大一部分都作为赠送给朝廷大员,勋贵们的礼物。 这个过程少不得有以权谋私,巴结显贵的意味,还无形中给端州当地百姓造成了很大了压力。 包拯到任之后,端州每年只需要生产出可以供给朝廷需要的贡品即可,杜绝了给显贵们赠送的风气。 这件事在民间得到了好评,朝廷某些人也是看在眼里的。 庆历三年,包拯从端州调任东京,出任殿中丞。 御史中丞王拱辰十分看中包拯的品行,推荐其出任监察御史里行,也就是大宋御史台的一名普通官员。 在御史台这个需要熬资历或者拼气节的地方没待多久,包拯便被皇帝陛下看中,直接出任开封府尹。 某种程度上真的算是籍籍无名之人突然间一鸣惊人,以至于很多不熟悉,或者消息不那么灵通之人根本不知道包拯的履历经历。 但是在开封府门口,一个普通的少年郎开口便道出了他在端州的举措,貌似十分熟悉,甚是敬佩。 这事多多少少有那么些许不合常理,到底是这个少年消息格外灵通?还是……差役们不免都在想,是不是自己真的孤陋寡闻? 至于先前为难过薛纵的那些差役不禁都有些许担心,原本没有把一个从八品的承奉郎放在眼里,但现在看来……难不成他与新任的府尹大人有关系? “些许小事而已,当不得少年郎如此夸奖?”包拯谦虚一句,问道:“端州距离东京千里之遥,少年郎缘何知晓本官事迹?” “包公您忠直无私,乃天下学子仰慕之人,学生偶尔听闻甚是荣幸。” 包拯问道:“少年郎是太学学子?不知如何称呼?” 听薛纵一口一个学生自称,包拯下意识想到了太学,也唯有太学之中的学生才能接触到很多事情,才能消息灵通,通过师长或者家中长辈知晓自己的一些情况。 薛纵笑道:“在下并非太学学子,是四门馆尚未入学的新生薛纵,偶然听闻过包公您的事迹。” “薛纵,是你?”显而易见,保证是听说过这个名字的,而且那个表情也相当惊讶,还有些许复杂。 好似在他眼中,薛纵不简简单单是个优秀的学生,好似还有许多其他因素。 “正是学生。”薛纵自己心中也生出些许疑问,难不成包拯知道自己在金明池的作为了?倒不是没有可能,作为新任开封府尹,少不得要调查相关事情,皇帝告知他此等机密倒也不足为奇。 “原来如此。”包拯点点头,好像虽有的事情顺理成章一般,也不再觉得奇怪,旋即问道:“你来开封府所为何事?” 显然,薛纵在这个时候呼喊,叫住自己肯定不是为了认识寒暄几句,所以包拯下意识猜想起他的来意。 “不瞒包公,学生有一邻居因冤被抓进了开封府……”薛纵沉声道:“就是金明池生乱那日,这位邻居大叔正好在我家店铺帮工,被开封府的差役大哥们误会……” 第三十七章 读书郎 庆历三年的夏天,比以往时候更热一些。 端午节的时候,已经是烈日炎炎,汗流浃背,在没有空调和电风扇的年代,大宋人民只能靠折扇、沐浴等屈指可数的方式纳凉。 勋贵富豪之家则好一些,可以用冰纳凉,不管是食用冰饮,还是用冰块降温,多少能舒坦一些。 其实这些本来普通百姓也是可以享受到的,至少往年如是,但因为去年东京汴梁异常暖和,存冰很少。 今年天气有过早炎热,以至于大部分靠贩卖存冰的商户提前开售,早早便被抢购一空。 如今汴梁城里,除了皇室贵胄,勋贵高官家中,市面上已经没有冰块售卖。 不过有一个地方却是例外,那就是州桥附近刘家铺子,“果子刘”如今在汴梁城里很出名,就是因为冰块。 他被释放了,因为薛纵的缘故,包拯入主开封府的第一件事,就是审理金明池失火案,蒙冤者被陆续释放,首先一个便是果子刘。 回来修养了几日,果子刘便立即开始忙生意。得知了来龙去脉之后,对薛纵他没有任何怨言,毕竟事出意外,薛纵自己也受了重伤,且不知情。 生意还是要做的,赚钱是一方面,果子刘更是在薛纵身上看到了希望。四门馆高居榜首的才子,小小年纪还得了承奉郎的官职,往后进公门,入朝为官不在话下。 别的且不说,单说薛纵在开封府与府尹大人相谈甚欢,那可是自己亲眼所见。 自己一家跟着他,将来少不得有好处,自己年纪大也没什么指望,但自家儿子和薛纵年岁相当,将来肯定大有好处。 因为要入学,且有了官身之故,生意上的事情薛纵自然不方便出面,自己少不得需要多担待。 果子刘自然是义不容辞,大块的制冰送过来,很快便销售一空,门口甚至排起了长队。如此火爆的场面,让不少人都好奇,薛家究竟是从哪里来的这么多冰块? “真是奇怪,绝对不可能是存冰,如今东京,即便是宫里恐怕都没有这么厚实的冰块,难不成是现冻的?” “怎么可能,炎炎夏日,水怎可能凝固结冰?除非是有神仙手段。” “马汉,你这么说就不对了,事实就在眼前啊!” “包公,您怎么看?” 汴河畔,一个皮肤黝黑的中年男子微微一笑,正是便装巡访的新任开封府尹包拯。 “也许那个少年确实凝水为冰的手段!”包拯轻声说道,目光里似乎有些许沉思。 “那天在开封府前阻拦包公您的那个少年,他有这么大能耐?” “不错,是他!”包拯道:“王朝、马汉,你们或许有所不知,近几个月,这几个月东京城里出现了不少新鲜玩意,都与那个名叫薛纵的少年有关。” “哦,卑下只知他是四门馆的学子,没想到他还有这许多稀奇……”名曰王朝的汉子笑了笑,看向刘家铺子的目光也多了些许好奇。 包拯道:“你们和本官一样初到东京,很多事情尚不熟悉,但往后……本官主持开封府,你们必须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是!”一左一右,两个扈从当即点头。 沉默了片刻,马汉轻声道:“包公,您把金明池岸有关的人员全部释放,这样会不会……” “都是些无关之人,继续关押又能如何?”包拯显然对此不以为然。 马汉道:“可是我们如今的调查毫无进展,您新官上任,各方都盯着呢,要是……” “不必担心,此事…朝廷自会有论断的。” 包拯似乎对此信心满满,王朝与马汉见状,也便不好在多说什么。 …… 果然,朝廷的圣旨很快下达,对此事有个明确的定论——沂州逆贼所为。 事情很凑巧,沂州虎毅卒王伦起兵谋反,闹出的动静有点大,于是乎这桩行刺皇帝的惊天大案就落到了他的头上。 弑君和谋反都是天大的罪过,枢密院立即下达了调兵军令,京东路的大军随即调动,齐州和淄州驻军,以及平卢节度使郭中和麾下人马,前去平叛。 一场小叛乱而已,大宋每隔三五年就会有这样的情形出现,只要大军调动,很快就会结束,重归安定。 所以在东京城里,没有人当回事,依旧开开心心地过端午节。 挂艾草,裹粽子,龙舟比赛也有,往年本来是在金明池的,但除了前几日的事情后,改到了铁塔湖。 很多东京百姓都暗暗猜想,也许今后皇家不会再开放金明池了,但谁也没想到,皇帝赵祯却格外大方。 从今往后,不仅仅是水军校阅之日,从三月开始到了四月初春光明媚的时候,金明池开门迎客,供百姓踏春游玩。 消息一出,皇帝赵祯顿时赢得一片赞誉之声。 …… “金明池,往后还是不要再去了。”端午家宴上,薛孟氏不免碎碎念。 这次在金明池虽然赚了不少钱,也闯出了名头,但是孙子遭遇生命危险,果子刘牢狱之灾,让她心有余悸。 “好,我们以后不去了。”薛纵点头答应,笑道:“来,祖母,尝尝孙儿包的粽子。” “纵哥哥,我也要!”本来已经满嘴美食的芸儿伸手讨要,俨然一个小吃货。 薛孟氏宠溺地看了一眼孙子孙女,笑道:“纵儿,往后这些庖厨之事你就不要亲自动手了。” 君子远庖厨,是这个年代固有的观念,尤其是薛纵现在已经是官身,所以老祖母对此颇为在意。 “祖母,在家里没关系的。” “纵哥儿,薛婶说得对,今时不同往日,以后你就说法子,具体进厨房的事情就交给我们来做。”五柳巷相熟的邻里们聚在一起,几位婶子连声劝说。 好似自打得了承奉郎的官职,所有人看自己的眼光都不同了,八品芝麻官而已,有必要认真吗?说到底,自己不过是个四门馆的学生,而且还尚未入学…… 想到这里,老祖母随即便道:“纵儿初十就要去四门馆,给先生的束脩还得劳你们准备一下。” 果子刘笑道:“薛婶放心,纵哥儿的束脩已经在置办了,肯定妥妥当当。” “纵儿啊,去了四门馆,定要好好读书……”老祖母连声叮嘱,满眼期待。 薛纵却忍不住暗叹,时隔多年,又得上学读书,得整日里孔孟之道,之乎者也,想想不免有那么点烦恼啊! 第三十八章 天字一号班 五月初十,四门馆开学了。 盛夏时节,天气这般炎热的时候,本该是放暑假的日子,也不知道是谁选的这个日子,简直违背人性嘛! 虽然很多学生不满,但大都敢怒不敢言,顶着似火骄阳前来乖乖地做个读书郎,薛纵便是其中一个。 要是早一些得到承奉郎的职位,有了进阶大宋官场的途径,何苦劳什子去四门馆读之乎者也? 现在,作为榜首之人,退学肯定是不能的,引起的动静太大,要是被人盖上骄傲自大的帽子可就不好了。 大宋是一个及其重视名誉的年代,这方面是万万不可马虎的,毕竟在这方面吃亏的人可不少。 再者,老祖母肯定是不会同意的,八品芝麻官与薛家祖上的地位差距很大,还得不断提高。 读书学习,将来东华门外状元唱名才是正经路子,才能够走的更远。但她并不知道,至少当状元薛纵已经没有机会了。 按照大宋的惯例,但凡有官身的人是不能成为状元的,作为承奉郎的薛纵显然已经没有这个机会。 不过状元与否并不重要,或许连是否考中进士也不那么重要,是金子总有发光的机会…… 怀着略微复杂的心情,薛纵进了四门馆。 分班! 进入四门馆的第一件事竟然和中小学入学后的步骤如出一辙,需要分班,四门馆的分班是按照千字文排序的。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薛纵本来还头大,还不知道在何处才能找到自己的名字,尤其是告示栏前站了很多很多人的情况下。 不过呢,待走近了之后才发现担心完全是多余的,自己的名字排在最前面,天字一号班第一个。 按照排名分班?大宋也这么现实,果然自古以来都没有素质教育的传统啊! 唉! 本来是想低调的,但如此一来,想要低调谈何容易? 农历五月的天气热的难受,谁也不愿意在太阳地里多呆一分钟,薛纵自然也不例外,他几乎是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走进了天字一号班。 学霸班? 按照后世的经验,很可能会面临这样的情景,薛纵已经做好心理准备面对一群学习很薄的学霸。 但是走进了天子一号班的教室之后,薛纵才发现,自己似乎想错了。 一棵柏树之下,一间清凉的房子里已经聚集了不少人,薛纵走进去的时候,发现里面尽是些衣着华丽的少年人。 这什么情况? 一点不像是学霸班,倒像是个富贵二代聚集的班级吗?这是什么情况? 思索半天之后,薛纵才想起来,四门馆招生考试除了为国捐躯的烈士子弟之外,其中还有不少勋贵与士大夫家的子弟,想必眼前这些就是吧! 真是封建社会,少不得对这些特权阶层子弟搞一些特殊照顾,这往后和一帮富贵二代们做同学,真不知道会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兄台,也是天字一号班的同窗?”薛纵正在思索的时候,身后传来了一声询问。 “没错,是的!” “哦!”那少年点头道:“在下石庆春,不知兄台如何称呼?” “在下薛纵!” “薛纵,你就是《六国论》,高居榜首的薛纵?”石庆春听到薛纵的名字相当兴奋。 薛纵尴尬一笑,轻声道:“呃……侥幸而已,不值一提。” “怎么不值一提,你的文章……我家西席先生看过之后连声说好,称赞不已呢!”石庆春似乎对薛纵颇为推崇,也颇为敬佩。 “些许浅见而已,见笑了。”薛纵打定主意,人得低调,摸不准这些人的脉络之前还是谦虚一些比较好。 “看看,我的榜首多谦虚……俨然一副谦谦君子做派啊!” 薛纵回过头来,看到一个皮肤白皙,面如冠玉,却不免有点脂粉气息的青年盯着自己,眼神似乎不那么友好,语气貌似称赞,却又酸酸的。 什么人?何必如此态度? “吕公孺,何必如此刻薄?见不得有人比你有才吗?”石庆春很不客气道:“可惜现实就是如此残酷,如果是科考,你注定只能是榜眼,这位薛兄才会是状元郎。” 哼,想不到竟然是因为排名这种虚无缥缈的事情对自己不友好,真是……也不知是哪家子弟儿郎,堪称极品。 “哼,侥幸而已,将来比拼的机会多了去……我吕家家学渊博,岂会是他一个无名小子可以相比?”那个名曰吕公孺的青年很不服气。 薛纵倒也不否认,如果自己不是“借鉴”了苏洵的文章,肯定不如这位青年。只是,此子看着学识倒是不错,但是这心胸气度,似乎…… “吕兄,此言差矣。”又一个身材挺拔的少年站起身来,语带讥讽道:“你吕家确实家学渊博,令尊吕公也曾是当朝宰相,学识那是没的说,连陛下都曾时长请教。 令兄公著的学问也时长被人称道,可是怎么轮到你……没能考入太学也就罢了,连四门馆也……哼哼,家学出身都比别人好,却不如别人,如今这般,何谈将来?羞也不羞?” 宰相家的儿子?这个阴柔美的青年究竟是何许人也? 薛纵这边正在疑惑的时候,石庆春侧头过来道:“薛兄,这位是吕夷简的小儿子……” 来大宋这么久,薛纵当然知道吕夷简是何许人也,那可是辅佐仁宗皇帝成长的宰相,大宋曾经数一数二的人物。 见薛纵神情有所迟疑,石庆春当即道:“薛兄不必担心,吕夷简已经致仕,且身体不好,估计没多久好活了,不必担心。更何况,不是还有我和行云嘛!” “高行云,你什么意思?为何总是和我过不去?”吕公孺恼怒不已,指着后面出现的少年郎连声质问。 “就是要和你过去,那又怎样?”名为高行云的少年笑着反问,神色颇为轻蔑。 “哼,果然是一群有勇无谋的匹夫之后,武人之后,果然粗鄙如故。”吕公孺冷冷道:“道不同不相为谋,在下只好敬而远之了。” “你,你说什么?”高行云和石庆春为首,顿时有几个少年跳起来,反应十分强烈。 第三十九章 将门子弟 直到听到其他人的窃窃私语,薛纵才彻底弄明白,为什么吕公孺与高行云、石庆春等人不和睦。 这是要论其根源,似乎得从太祖赵匡胤时便开始的重文轻武的国策有关,其中还牵涉到一件著名的历史大事——杯酒释兵权。 开过之初,太祖赵匡胤担心武将兵权过大,重蹈前唐五代武人专权,动辄叛乱的覆辙,所以呢和一群兄弟出身的大将喝了顿酒,其中大概有石守信、高怀德等人。 反正一顿酒后,这些大将们都称病辞去了兵权,不少还与皇家结为姻亲,成为地位崇高,家境富足的勋贵。 久而久之,被统称为将门。 自此之后,大宋基本上都是文官当政,将门虽然富贵,除了在一些军旅任职之外,并无多少权势。 将门难免与掌权的文官们有摩擦,不是很待见出身平凡的文官,文官们则看不起将门子弟不学无术,纨绔嚣张,仗着祖宗功劳恩荫的行径。 所以这矛盾们,自然是由来已久的,朝堂上隐有争斗,就连少年子弟也暗暗较劲。 吕公孺是宰相吕夷简的儿子,当初官家赵祯年纪尚幼,吕夷简可谓是权倾朝野,他家的儿子少不得眼高于顶,风度翩翩的佳公子。 高行云是高怀德后人,其父便是那日金明池护驾的捧日军指挥使高行云。石庆春乃石守信的后人,因为生在立春之日,老祖母给取了这个吉祥名。 平日在东京汴梁城里,文武两拨子弟相处不是那么友好,暗地里多少都较着劲,或大或小的摩擦不少。 奈何大宋文风鼎盛,东京城里,天子脚下,将门子弟舞刀弄枪的本事根本没机会施展,所以难免吃瘪的时候多。 高行云、石庆春二人便没有被吕公孺压制,今日好不容易逮到机会,自然借着薛纵来反唇相讥。 当然,接近并交好薛纵,兴许还有旁的什么缘故吧! 吕公孺喊出这么一句,高行云和石庆春等一群将门子弟爆发也在情理之中。 大宋虽然重文轻武,文官也确实可以轻视武将,比如当年参知政事韩琦对武将狄青所说的“东华门外状元唱名者才是好汉”。 但是这对于将门,哪怕心底里再看不起,也断然不能直言讥讽。毕竟将门子弟都是开国元勋之后,没有人家的老祖宗帮着太祖皇帝打天下,大宋朝在哪都不知道呢? 即便到了今天,将门子弟在军中还是有些势力的,连皇室都多有笼络。 真宗皇帝的头一位皇后潘氏乃是潘美之后,当朝曹皇后则是曹彬的嫡亲孙女,且不说皇室还有多位公主、郡主嫁入将门。 即便是宰相吕夷简,也不敢公然说将门怎么样,但吕公孺就因此嘲讽,难免就有点过火。高行云已经跳将起来,拿起一个砚台就要砸过去。 眼见要动手,两旁的学子赶忙拦住,劝说道:“大家都是同窗,莫动手,莫要伤了和气。” “君子动口不动手,唯有武夫莽汉才如此粗鄙。”吕公孺挺了挺腰杆,轻摇折扇,显得文气十足,傲娇无比。 “你!”高行云再次被激怒,又要跳将起来动手。 薛纵伸手拉住高行云,轻声道:“高兄,何必与人一般见识?自古讲究文治武功,岂会因旁人的几句无知狂言,就轻贱了武人呢? 试想若无武人守在燕云,河北之地恐怕早就成为契丹人的牧马之地;若无武将士族血洒西北,西贼会不会已入京兆长安呢?武将、武人保家卫国,都是英雄豪杰,焉是几句狂言就能轻贱抹杀的?” 吕公孺冷哼道:“哼,强词夺理也改变不得粗鄙的武人出身。” “哼哼!”薛纵冷冷道:“没记错的话,太祖皇帝未登基前也是武将出身,也曾率部抵御外侮;太宗皇帝随太祖起兵陈桥驿,曾亲率大军北伐契丹。 先帝也曾御驾亲征澶州,阻击契丹南下,如今官家也励精图治,文韬武略,敢问吕兄,武人出身真的就粗鄙不堪吗?” “呃……” 吕公孺顿时为之语塞,薛纵提到的都是大宋诸位皇帝,不敢如今风气是如何的重文轻武,都改变不了太祖皇帝武将立国的根本,改变不了大宋皇室乃武将后裔的事实。 轻薄武将出身,岂非也轻薄皇室血统,辱及历代先帝和当今官家?薛纵三言两语将他绕到这样一个逻辑里,吕公孺顿时无言以对。 “怎么了,吕兄你倒是说啊,继续说啊!”石庆春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态度,满面得意,不断挑衅。 薛纵淡淡一笑,转身回到自己的座位上,那边吕公孺涨红了脸,很不服气地落座。 高行云和石庆春则满脸得意,凑过来低声道:“薛兄不愧是榜首才子,口才果然了得。” “薛兄今日让那吕三郎哑口无言,实在是大快人心,若蒙薛兄不弃,交个朋友吧!”高行云凑在跟前,态度相当友好,也低调非常。 低调到让石庆春都有些惊讶,素来眼高于顶的高行云今日竟然这般礼贤下士,虽说薛纵刚才帮了忙,但是……高行云则姿态也着实放得低,看得出来他是非常想结交薛纵。 薛纵笑道:“既为同窗,自是朋友。” “好,今晚丁香阁,我坐东。” 不等薛纵答应,石庆春上前道:“薛兄,丁香阁可是个好地方,东京城里男人们都梦寐以求的去处。” “呃……”薛纵心中暗想,怎么有点烟花柳巷的意思。 高行云道:“薛兄,保准你去了不后悔…嘿嘿,要是吕三那家伙也去,那就最好不过了。” “为何……与他有什么关系?”薛纵有些不解,不知高行云为何突然提起吕公孺。 “是因为薛兄你去啊!”石庆春笑道:“薛兄莫要多想,去了就知道,保准你不虚此行。” “呃……”薛纵再想要多问的时候,听到有人喊道:“博士来了!” 一个峨冠博带的老夫子缓步而入,进了天子一号班的教室,薛纵在大宋的学生时代也正式开始。 * ps:最近工作很忙,下班比较晚,回家已经很累,基本没时间写文。接下来……反正只要有时间我就会写,尽量吧!周末还得加班的苦逼,望体谅! 第四十章 丁香阁 和后世一样,开学第一天往往都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课程。 天子一号班上课的博士已是花甲之年,姓单,学生们都尊称一声单先生。 单博士大概讲解了一下子四门馆的规矩,以及未来一段时间的课程,随后也就是点了个名。 虽然早有准备,但点名的时候薛纵还是不免吃了一惊。 听过石庆春的一一介绍,薛纵才确定,天子一号班里除了自己之外,基本上全都是勋贵士大夫家的子弟。 这是什么情况?这分班也忒有点…… 高行云那边却笑道:“薛兄莫要奇怪,你可是官家御封的承奉郎,这些很多人可不如你呢!”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 勋贵子弟大多因袭爵或恩荫的缘故,身份自然特别一些,自己虽然不是将门子弟,但因为承奉郎的缘故,或许被人误会,被划归到这一类。 看看这个班级的状况,老祖母期盼的好好读书什么的,多半是没什么指望了。不过也没什么不好的,对于之乎者也的那些东西,薛纵本来就没什么兴趣。 倒是天子一号班强大的人脉关系,潜在的好处还是很大的。 这不,下午一放学,刚刚认识第一天的高行云坐东,拉着薛纵、石庆春和一帮将门子弟,前去丁香阁夜宴。 丁香阁是什么地方薛纵并不知道,起初他以为是比较雅致的酒楼,但见到众人古怪的表情之后,薛纵心里边大概有数了。 不出意外,多半和风月有关,果然是勋贵纨绔子弟的做派啊! 石庆春一路上更是神神秘秘道:“薛兄莫急,到了你就知道了,保准你大开眼界。” 开毛线的眼界,老子什么没见过?薛纵少不得心中鄙视。 不过到了铁塔湖畔的一所院子后,薛纵惊讶地发现,兴许自己想错了。 宋朝时的东京汴梁河湖众多,除了汴水、蔡河、五丈河和金水河这些水系之外,还形成了不少湖泊。 都是碧波荡漾,杨柳依依的好地方,比之皇家园林金明池也只是略逊一筹,是东京城里风景优美之所。 湖畔是不少的宅院楼阁,不出所料大多都是富贵之家所有,但是其中有一处临湖的好地方却显得格外幽静雅致,但门口的客人却络绎不绝。 这是什么情况? 完全没有风月场所的脂粉味啊,难不成自己想错了?可是看这些纨绔子弟的表情,分明一个个都带着浪笑。 “薛兄,可闻到什么气味?”石庆春笑着询问。 薛纵轻轻嗅了嗅,说道:“一股淡淡的香味,好似什么花香。” 石庆春笑道:“这就对了,是丁香花……此处便是丁香阁了。” “丁香阁?有什么讲究吗?”薛纵疑惑问道。 石庆春脸上顿时浮现出些许“连着都不知道的”的“鄙视”,高行云凑过来笑道:“薛兄不知丁香阁倒也不足为奇。” 石庆春道:“薛兄,这丁香阁啊,是目下东京男人们最想来的地方,不过呢,只有极少数人才能进得了这丁香阁的院子。” “哦。”薛纵点点头,轻声道:“难不成此间居住了一位仙女不成?” “当然了,薛兄算是说着了。”高行云道:“此处乃尹行首,也就是东京最美艳绝伦的红袖小姐的居所。” 行首这个概念薛纵是知道的,是大宋风月行业的术语,大概类似于后世的花魁或头牌。 这位行首应该姓尹,芳名大约是红袖二字,高行云称其为小姐也算是指明其身份。这个年代,官宦家的女子都称呼娘子,至于“小姐”二字还真就是那个意思。 一个风尘女子,引来了这么大的关注? 石庆春笑道:“薛兄你有所不知,红袖小姐虽处风尘,确实冰清玉洁的妙人儿,知书达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弹的一手好琵琶,舞姿更是优美动人,有不少王孙公子为她一掷千金,想要将其纳入私房,但是红袖小姐压根不为所动。 一直就在这丁香阁中居住,素日迎客会有些许奏乐或舞姿表演,东京男子趋之若鹜,想要一睹为快。” “是吗?”薛纵当即明白了,感情是个美女兼女歌舞手,还是当红热捧的那种。 高行云道:“单单是这丁香阁的大门,不是那个人压根就进不去……要么是出身高,要么…… 里面则要分内外,想要见到尹红袖,则必须要进入内侧阁楼,想要进去必须要有所考较。以往的日子里…大多数时候……” “呦,你们也来丁香阁了吗?” 一声冷笑在身后响起,众人回过头来,瞧见吕公孺正站在身后。轻摇折扇,摆出一副翩翩佳公子的做派,只是怎么看都少了些阳刚之气,娘炮味道哦十足。 “嘿,还真是冤家路窄啊!”石庆春和高行云难免有些冒火。 “怎么?在红袖小姐香闺前还要动手吗?武人果然……”恰好迎到薛纵的眼神,所以吕公孺硬生生将“粗鄙”两个字咽了回去。 但他终究不怎么甘心,冷笑道:“罢了,就凭你们这些人,进丁香阁或许不难,但想要见到红袖小姐……还是不要痴人说梦了,来也是白来,丢人现眼。” 吕公孺说完之后便轻摇折扇,大摇大摆地往里面走去,留下一群人愤愤不平。 “怎么回事?”薛纵不解地问道。 石庆春黯然道:“不瞒薛兄,红袖小姐会客是有规矩的,需要有所考较的,可惜我们都才疏学浅……倒是这个吕三郎得了不少便宜,没少在我们面前得意。” 原来如此! 如果条件是这样的,那么吕公孺这样的书香子弟,自然是比不学无术的将门纨绔们强很多。 高行云道:“实不相瞒,薛兄……今日邀你青睐,我自己是没底的……不过薛兄文采出众,乃是榜首才俊,或许可以帮我们……” “呃……”薛纵顿时满头黑线,搞了半天不是什么接风洗尘,也不是什么大家认识认识的饭局,而是拉着自己当枪使,来帮他们泡妞的! 石庆春见薛纵面色有异,赶忙道:“薛兄莫要生气,你要是表现出彩,得了红袖小姐的青睐……那可是天大的美事,不知道要羡煞多少男人呢!” 第四十一章 一席之地 话到此处,薛纵基本上已经明白了。 不出所料,这应该就是所谓的名妓风范,明清时期这样的女子不少,比如秦淮八艳的柳如是、董小宛等。 这位红袖小姐或许就是此类人物,当然了,兴许只是类似于后世只卖艺的清倌人,或许只是歌舞伎。 风尘行业里时常会有些通晓文墨的女子出现,有的是为了抬高身价,鸨妇自小培养的。有的则是书香门第的女子不幸沦落风尘。 在文风鼎盛的年代,这样的女子身价无疑会高很多,往往会受到纨绔子弟,以及为人骚客们的热捧。 很显然,这位丁香阁的红袖小姐就是这样情况,作为东京汴梁的行首,俨然名声很大。 夜幕已经降临,偌大的铁塔湖畔,此处最为热闹不过,丁香阁更称得上是宾客络绎不绝。 其中很多人似乎风尘仆仆,看样子像是从南方的富商巨贾,大约是听闻到尹红袖的芳名,特意慕名而来的。 不过很可惜,他们大都是拒之门外了。 丁香阁不是什么人都能进的,石庆春已经说过这句话,看来果然不假。 将门子弟自然是例外,当高行云和石庆春过来的时候,门口的仆从侍女愤愤施礼,而且很自然地叫出了两人的姓名。 由此可见,他们应该是此间的常客。 侍女招呼过二人以及随行的纨绔子弟,目光落在薛纵的脸上,微微有些错愕,显然是觉得面生。 高行云笑道:“这位是薛公子,乃是在下同窗。” “原来是薛公子,请!”侍女见到薛纵衣着不甚华丽,但高行云与石庆春却对其客客气气,想必不是寻常之人,自然也就不敢阻拦,客客气气地迎了众人入内。 步入厅堂,适才在外面闻到的丁香气味更加浓了,却也恰到好处,那股子幽香堪称是沁人心脾。 灯烛高照,厅中已经坐了不少人,从衣着上看大都是非富即贵,有些看上去不那么华丽的人骨子里也都透着一股清雅,大概是文人雅士吧! 高行云目光从厅堂中扫过,轻声道:“吕三郎已经上去了……” 薛纵顺势瞧过去,确实已经不见吕公孺身影,如此看来应该是已经上楼去了,石庆春少不得有些愤愤。 厅中座位也已经不多,侍女下意识引着薛纵一行人往角落的桌子走去,不想石庆春却摆手道:“慢着!” “石公子有何吩咐?” “我们要去楼上!” “啊!”侍女微微错愕,轻声道:“石公子,你们平素不都是……” 看来平日里石庆春和高行云虽然经常来此,但只是坐在楼下,没资格上楼,貌似在此顶多是能听到琵琶声,连尹红袖的面都见不到。 想想,真是有点可怜。 “平日是平日,今日我们要上楼。” “石公子,丁香阁的规矩您是知道的。”侍女忍不住小声提醒。 另一边也有人喊道:“石庆春,别做梦了,你凭你也想上楼?” 大抵是相熟的纨绔子弟,很清楚石庆春的水平达不到丁香阁的要求,认为这是痴人说梦之举。 “哼,那可未必!”石庆春自信一笑,转身换了表情,凑近了薛纵道:“薛兄,看你的了。” “呃……” 高行云笑道:“薛兄,你现在知道,他为什么热心拉着你了吧?其实啊……我们都是想借你的光。” “好吧,在下尽力而为。”薛纵也搞不清楚这里面究竟是什么规矩,所以确实不敢贸然托大。 “好嘞,薛兄出手,我们上楼不成问题,今晚终于可以见到红袖小姐的舞姿了。”石庆春对此抱有很大希望,格外的得意兴奋。 “不知如何才能上楼?” “就在那里,自己看!”厅堂之中有人不耐烦地提醒一声,也不知是讥讽薛纵等人不自量力,还是吃不到葡萄嫉妒之故。 薛纵顺着众人的指引看过去,之间楼梯之旁挂着一道卷轴,上面写着:“下楼来,金钱卜落;问苍天,人在何方;恨王孙,一直去了;詈冤家,言去难留; 悔当初,吾错失口;有上交,却无下交;皂白何须有,分开不用刀;从今莫把仇人靠,千言相思一撇消。” 侍女上前道:“我家小姐说了,看到这两段文字,若心有所悟,便可上楼。” “心有所悟?”石庆春抬头看着卷轴,瞅了好半天,轻声道:“莫不是红袖小姐有了心上人,千言相思是不是这个意思?” 薛纵淡淡一笑,看来石家真是白请了教书先生,石庆春这学问还真是…… “怎么样?我说错了吗?”石庆春见几人都不说话,转身轻声询问。 “行了,别丢人现眼了。”高行云没好气地呵斥一声,说道:“还是看薛兄的手段吧!” 幸好,这道题目不是很难。 薛纵笑了笑,上前楼梯前的侍女耳畔轻声耳语几句,那侍女微微错愕,旋即面带微笑道:“薛公子请!” 厅堂之中,众人顿时为之侧目,原本以为薛纵只是石庆春带来伙伴,衣着朴素,看样子也很一般,所以难免轻视。 且能与石庆春和高行云这些将门纨绔结交的,都是什么人显而易见,指望他能答红袖小姐的问题? 但是万万没想到,薛纵几乎不费吹灰之力,轻轻松松答对了。 “薛纵出马,果然非同凡响,好好好!”石庆春见此状况,最是得意。 那边高行云也眉梢一动,看薛纵的眼神有多了一抹亮色,却也变得更加深沉。 “姑娘,我想带我的朋友们一起上去,可否?”薛纵轻声询问。 “可以!”侍女轻声道:“但凡能够答对者,便可在楼上有一席之地,是一人独坐还是邀朋友共席,全凭公子决定。” “好,如此,多谢了。”薛纵笑了笑,顺手招呼一声,邀高行云和石庆春等人一起上楼。 石庆春顿时一脸喜色,激动不已,率先冲了过去。高行云也面带笑容,上前拍了拍薛纵的肩膀,轻声道:“薛兄果然厉害!” “哪里!” 石庆春回头问道:“薛兄,红袖小姐这阙长短句……到底是什么意思?” “啊!”薛纵凑上去,低声在耳边说了几句。 石庆春再仔细瞅了瞅卷轴,顿时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我怎地就没看出来呢?唉,你们等等我啊!” * ps:今晚加班了,回来很晚,现在才写完,抱歉! 第四十二章 衣如其名 上了二楼,薛纵才彻底搞清楚丁香阁的布局。 二楼是个回廊设计,楼梯所在的中间等若是个天井。 楼上和楼下的客人唯一的区别,就在于二楼有机会看到出场的尹红袖本人,但一楼只能闻其琵琶声。 薛纵等人上楼的时候,瞧见为数不多的几张桌子上基本都已经有人落座,其中就有吕公孺一行。 瞧见薛纵、石庆春和高行云的时候,吕公孺微有错愕表情,似乎颇为惊讶。 不用问,显然是骨子里仍旧看不起他们,认为不学无术的将门子弟没有这个本事上楼。 事实上,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确实也是如此,这正是他引以为傲,嘲讽将门子弟的资本,但今天却是个例外。 不过很快,当薛纵出现的时候,吕公孺便什么都明白了。 石庆春笑道:“吕三郎,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们,薛兄的才学……榜首实至名归,你别不承认。” 吕公孺自然是不服气的,冷冷道:“几个数字谜题,要是答不上来,那才正经是笨蛋,至于别的……怎么就实至名归了?” “嘿?”石庆春先是微有恼怒,随后坏坏一笑,走到楼梯处向下喊道:“你们可听到了,吕三公子说你们都是笨蛋。” 楼下答不上题目的人本就难受,听到这般直接的嘲讽之言,难免觉得羞辱,所以顿时愤愤不平,多有责骂之声。 吕公孺愤然道:“石庆春,你忒过分了?” “我怎么过分了?是吕三郎你自己说的,答不上来的是笨蛋啊,我只是原封不动地抓大,难道说错了吗?”石庆春一脸无辜,存心故意挑事,让吕公孺全无奈何。 “好了,别和某些人废话,坐吧!”高行云笑着招呼众人落座,没有人理会生气之余,脸色堪比包拯的吕公孺。 吕三公子自然是满脸不快,气冲冲的全无风度,那厮似乎有想要上来继续理论的意思,但听到帘子之后环佩轻响之后,顿时换了一副神色。 似乎在强行按捺喜滋滋的情绪,挺了挺腰杆和胸脯,好像要尽力表现出一股子文质彬彬的儒雅气度,适才的气愤好似抛到了脑后。 在场的人大都如此,石庆春两只眼睛紧紧盯着,微微有些放光,难免有那么点色色的感觉,脸上尽是期待。 倒是旁边的高行云,相对淡定稳重一些,也许这是个性格使然的问题吧! 环佩再响,先是两名侍女引路,随意一道亮丽的倩影从帘后出现。 名为红袖,衣如其名。 雅致并不妖艳的红衣,轻轻扬起衣袖,然后映入眼中的便是雪白的肌肤,娇娆的身姿款款而来。 在场的男的眼睛都直勾勾地盯着,多多少少都有些许失态,尤其是甚少来,或者初次来此间的男子,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薛纵自然而然也跟着看了过去,但见款款女子转过身来,正式面向众人。也正是到了这个时候,才有机会看到此女的正面。 眼耳鼻口,单单说某一处的话,或许此女没有什么特别突出的,但是五官聚合在一起,却构成了一张楚楚动人的面庞。 尤其是配上一头青丝长发,在一身红衣裙的映衬下,微微装扮,风姿卓越的美人儿跃然眼前。 难怪东京城里的男人们都趋之若鹜,看来确实是有原因的。 只见尹红袖轻轻福了一福,点头想众人致意,然后脸上露出了浅浅的微笑。这一笑,似乎起到了沁人心脾的作用。 薛纵明显察觉到,有那么几个人有吞咽口水的动作,似乎有些把持不住的感觉。 不至于吧? 薛纵看了一眼身旁不争气的石庆春,怎么看这厮都不像是勋贵家的纨绔子弟,按理说该从小见惯了女人。 虽然年纪不大,但是房里应该养了不少才是,应该算得上风月老手?何至于如此? 难道仅仅是因为尹红袖漂亮? 漂亮这不假,美则美矣,但真就美到无可挑剔,或无人可比的程度? 薛纵自己并不这么认为,因为他见过美女,见过也许比尹红袖更美的女子……比如在五丈河畔,在金明池边的那个沈家小娘子。 当然了,美女比容貌,尤其是美女比容貌,和文无第一是同样的道理,并无绝对。大多数时候,应该说是气质各有不同,宛如春兰秋菊,各有千秋。 尹红袖施礼之后,秀眸扫过,尽管吕公孺眼巴巴地想要打招呼,可惜美人儿直接越过了他,目光最终落到了薛纵脸上。 “这位公子,初次见面,不知如何称呼?” 轻声细语入耳,如沐春风,一双眸子里隐有秋波闪动,算不上勾魂摄魄,却有一种风姿卓越,别样风情在里面。 不得不说,对男人还是相当有吸引力的。 由此可见,此女着实魅力十足,兴许还有一点风尘之所特有“撩”汉技巧。 “红袖小姐,薛纵有礼。”出于礼貌,薛纵站起身来,轻声回答。 尹红袖款款道:“原来是四门馆榜首的薛公子,红袖失敬。” 薛纵自己微微错愕,这个尹红袖似乎知晓自己?不只是薛纵,高行云和石庆春也唯有错愕。 前面的吕公孺则是一脸不忿,对于薛纵又抢了自己的风头的行为感到郁闷。。 “哪里,何来失敬之说,小姐言重了。”薛纵谦虚一句,随后便直接落座。 尹红袖嫣然一笑,转身走向台子中间,侍女捧着一把琵琶上前,似乎表演就要开始。 石庆春有些失落道:“红袖小姐,你当真不问问我是谁吗?” “石公子,抱歉!” 尹红袖当即道:“没与公子正式打个招呼是我的不对,石公子、高公子你几位,红袖认得……” “认得就好,可惜我们一直无缘得见小姐芳容,好在今日有机会,占了薛兄的光……” 石庆春一点没有生气的意思,反而和尹红袖相谈甚欢。 “石公子请坐吧!”尹红袖淡淡一笑,轻轻落座,侍女当即捧着琵琶递了过去。 美女抱琵琶,低眉信手,红衣袖口下如葱般白皙的手指,只待续续弹起…… 第四十三章 琵琶嵇琴私语多 佳人垂首而坐,红袖玉手,缓缓拨动琴弦。 琵琶声随后在阁楼里响起,很多人都屏住了呼吸,甚至开始有陶醉的表情出现。 尤其是一楼那些人,见不到尹红袖本人,最大的享受便是这琴声,自然格外享受。 只是楼上的人,难免就有点…… 琴声确实优美婉转,但是否好听到那个程度,闭目倾听,如痴如醉有点过分了吧? 像吕公孺那般所谓的文人雅士,也许装逼的成分更多;至于石庆春,这厮到底能不能听得懂都是个问题,那般陶醉的模样也许只是为了掩盖无知。 薛纵则是一知半解,他并不知道弹的是什么曲子,讲述的是什么故事,只能把握到些许氛围和情绪变化。 他知道五线谱,但搞不清楚宫商角徵羽,不过听起来倒是算得上优美,清秀雅致。 在这个年代应该算得上好听了,毕竟乐器的种类,技术,甚至乐理都与后世无法相比。尤其是薛纵曾经接触过一些乐器,算得上有一定专业性。 所以薛纵表现的很淡定,几乎是面无表情听完了整个表演。 表演结束时,几乎所有人都仍旧沉浸在优美的琴声中,片刻的宁静之后,热烈的掌声在丁香阁响起,然后便是一片赞誉之声。 “余音绕梁,三月不知肉味啊,红袖小姐果真琴艺精湛。” “白乐天曾云,大珠小珠落玉盘,嘈嘈切切错杂弹,红袖小姐的琴艺犹在其上。” 那厢吕公孺拍手道:“国初南唐大周后据说善音律歌舞,一把烧槽琵琶名扬江南,如今想来……恐怕不如红袖小姐二三啊!” 尼玛! 这马屁拍的也忒有点无耻了,南唐大周后善音律乃史籍明确记载之事,但那已经近百年前的事情。 当世恐怕没有一个人听过大周后弹琵琶,凭什么能得出不及尹红袖二三的结论? 为了捧场,博美人一笑,也忒有点无耻了。以至于薛纵不得不怀疑,这厮真是吕夷简的儿子?以吕夷简的为人,吕家家风,不该有这样没脸没皮的不肖子才对! 如果照单全收,那这个尹红袖也就是个浮于名利的寻常烟花女子,也就没什么特别了。 好在尹红袖还算明理,听到这个说辞之后立即起身道:“吕公子言重了,红袖万万不敢当,小女子岂敢与南唐昭惠后相提并论。” 不错,还算识趣! 吕公孺似也觉有些不妥,干笑两声想要遮掩过去,随后又是一句句溢美之词。 尹红袖礼貌性一笑,转身招呼其他人,最终目光落在了薛纵身上,因为当此之时,唯独薛纵没有赞誉,不曾开口,甚至没有多看自己。 这种情况着实少见,丁香阁开门以来似乎还从未有过如此状况。 这一瞬间,尹红袖突然微微有点失落和不自信,自己的魅力下滑了吗?东京城里的少年郎们不说拜倒在自己石榴裙下,至少也都是倾慕有佳。 尤其是费尽心思来丁香阁的纨绔子弟们,从来不曾有过这等反应,这般不在意自己。 是自己的容貌不够漂亮?还是琵琶弹得不够好? 如果是别人,尹红袖或许不在意,但薛纵有才子之名,而且此刻看起来也确实不同于寻常纨绔子弟。 “薛公子,不知小女子的琴声可还能入耳?”尹红袖轻声询问。 “啊,还好!”突然被询问,薛纵先是微微错愕,赶忙回答。 还好…… 尹红袖的脸色微微有些变化,她的演奏素来被人赞誉惯了,哪一个不说好?余音绕梁这些词太常见,天上仙乐的说辞也不是没听过。 这是第一次听到“还好”两个字,“还好”是什么?就是很将就的意思,不怎么样,堪堪达标而已。 这…… 是薛纵艺术修养太高,还是自己弹得当真不好? 尹红袖尚在思索,吕公孺却先一步站起来,质问道:“红袖小姐琴艺超凡,乐曲优美动人,薛兄却说还好,如此未免……有些过分了。” 呃…… 薛纵随口回答一声,没想到竟被这般解读,除了吕公孺刻意挑事之外,貌似确实引起了些许误会。 唉!这些人啊,就像后世某些追星的脑残粉一样,容不得旁人说半句自家偶像的不好。 罢了,薛纵暗叹一声,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准备解释两句遮掩过去。 不想吕公孺却抢先道:“难不成薛兄除了才学出众,也是音律大家?不妨当场演奏,让我等见识见识? 要不然,这还好二字,可就是对红袖小姐的羞辱,在场的朋友们恐怕都不会答应。” “红袖小姐确实琴艺超凡,只是……琴声诉人心,讲究声情并茂……” 吕公孺很不客气地打断了薛纵的解释,大声道:“休要掩饰,说那些无用的,有本事当场演奏,否则立即向红袖小姐点头认错。” “吕三郎,你休要过分。”高行云第一个站起来维护薛纵,虽说他们都捧着尹红袖,但要向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风尘女子低头道歉,那是万万不能的。 “在下只是据实而言,薛兄信口开河,轻薄红袖小姐乃是事实。”吕公孺言之凿凿,咄咄逼人。 尹红袖见状,似乎有上前打圆场的意思,但不等他开口,便听到薛纵平静道:“有二胡吗?” “二胡?那是何物?”石庆春不由有些懵。 “呃,就是……这样的,也许叫胡琴吧!”薛纵一般描述,一边比划。 “公子说的可是嵇琴?”尹红袖轻声询问。 “呃……”薛纵也不知道这些乐器的古称都是什么,所以不免尴尬。 好在尹红袖吩咐一声,立即有人送来一把嵇琴,与后世的二胡并无多少诧异。 “若红袖小姐许可,在下就献丑了。”薛纵淡淡一声,托着二胡落座。 吕公孺见薛纵答允了表演,微微有些惊讶和慌乱,但想到薛纵出身平民,哪有过什么音律熏陶?连嵇琴都不认识,更别说弹琴了。 但是…… 薛纵落座之后微微拉动琴弦,调试完声音后,悠扬的二胡声便在丁香阁中响起。 当听到第一声的时候,吕公孺的脸色就微微变了,一旁的尹红袖也同样如此,花容微凝,一双秀眸紧紧盯着薛纵,已然被琴声所吸引。 第四十四章 焉知今日非佳话 楼下的客人并不知道二楼的情况,他们只是听到了一曲美妙的乐曲,仿佛在讲述一个美妙的故事。 所有人都如痴如醉,听的很入神,时间仿佛过了很久,仿佛又是极为短暂的瞬间。 总之,当一曲终结的时候,楼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他们的掌声是送给演奏者的,也许他们以为的演奏者是尹红袖,但实际上却是薛纵。 而二楼上的情形比较反常,大多数人是目瞪口呆的表情,他们万万没想到薛纵不止是文采极好,而且还是位音律大家。 虽说文人墨客对音律多有研究不奇怪,但那大多是书香门第,或者正经的文人雅士。 而薛纵的出身实在平凡,小门小户子弟,听说之前还是个充满铜臭的商贩,竟然有这么一手好本事。 更要紧的是,他的一手嵇琴拉的似乎比适才尹红袖的琵琶还要美妙动听,这情景实在是…… 在场之人不知道是因为震撼,还是其他什么缘故,一个个都有些愣着。倒是石庆春第一个反应过来,当楼下掌声响起的时候,他立即跟着拍手叫好道:“好,没想到薛兄还有如此高妙手段。” “是啊,我虽不甚懂音律,却也能听出如泣如诉,让人颇有触动。”高行云也跟着赞赏一句, “有什么了不起,嵇琴不过是街头卖艺手段,实在难登大雅之堂。” “吕三郎,你……”石庆春刚要发脾气。 那边尹红袖已经率先站起来,说道:“此言差矣,古虽有阳春白雪,下里巴人之说,然并非祭颂场合,音律何来高低之说? 薛公子适才演奏的堪称是天籁之音,红袖多有不及。” 吕公孺脸上无光,颇为尴尬,似乎想要插嘴说什么,但是尹红袖压根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美妙在于音律,在于故事,而不在于乐器。相信同样的曲谱,换一种乐器也能演奏出同样的美妙了。” “是的,此曲无论乐器皆可表演,只是风格手法略有差异罢了。”薛纵笑道:“其实啊,此去最适合交响曲……呃,就是很多种乐器在一起演奏。” “交响曲……”尹红袖微微错愕,问道:“对了,敢问薛公子不知这是一首什么曲子,红袖窃以为是一个故事。 前面欢快明媚,但是后面却有些凄,扣人心弦,让人心有所感,还请薛公子帮忙解惑。” “啊,此曲名曰《梁祝》,说的是南朝之时有一个书生叫梁山伯,遇到了一个名叫祝英台的士族之女……” 薛纵将《梁祝》的故事娓娓道来,轻声道:“梁山伯三年不知祝英台是女儿身,等到发觉的时候呢,两人才发现已经深爱。 只可惜,祝父打算将女儿嫁与太守之子马文才,不惜棒打鸳鸯,但是两人情根深种。梁山伯得知祝英台出嫁的消息,深受打击不行去世。 祝英台出嫁之日呢,途径梁山伯墓地祭拜,两人深情感天动地……最终双双化为蝴蝶,共舞花间。” 薛纵娓娓道来,尹红袖则听的格外仔细,入神,到最后竟有几分如痴如醉。 很美的曲子,很美的故事,但是总有人大煞风景。 吕公孺毫不客气道:“三年不知女儿身,那个梁山伯究竟是瞎子还是傻蛋呢?化为蝴蝶更是无稽之谈。” 薛纵淡淡一笑,三年不知祝英台的女儿身这确实过于戏说,想当初在五丈河畔,自己几乎是第一眼就看出了沈妍的女儿身。 至于化蝶嘛…… 薛纵笑道:“庄周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前有庄周,后有李义山,有些许美好的祝愿又有什么奇怪的? 不管是男女长相厮守,还是化为蝴蝶共舞花间,无论是漫漫一生,还是短短数日,只要四彼此深爱,其他的重要吗? 有情人终成眷属是天下最美妙的事情,何必认真计较,去做那些无畏的揣度呢?” 吕公孺自然是不服气的,可惜当此之时基本没有他开口说话的机会。 尹红袖福了一福,点头道:“薛公子所言甚是,红袖受教了,不知是否有幸,随薛公子学习《梁祝》之曲呢?” 此言一说,在场之人纷纷侧目,看薛纵的眼神瞬间有了变化,有惊叹,有羡慕,但更多的似乎是嫉妒。 这个念头,文人墨客,才子俊杰出入秦楼楚馆备受优待,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有才,能够有佳作妙词。 好比那位柳永柳三变,科举不得志,但在东京汴梁城里却也个名人。没有什么营生,却根本不会饿肚子,满城风尘女子都争相养着他,哪怕如今已经算是个糟老头子了,但依旧受人追捧爱戴。 原因无他,就是柳三变擅填词,无论是哪个红尘女子,只要独有柳词可唱,大多能够红极一时。 所以说,姐儿爱俏这句话不见得对,但一定爱才子。很多时候,为了得到好诗词,或者说作为报,以身相许。 烟花女子,说以身相许可能有些不恰当,但芙蓉帐里侍寝是常有,甚至已然成为不成文的规定。 尹红袖自从出名一来,虽然有不少才子争相献作,但还没听说过红袖小姐对谁格外侧目,更不曾有过主动索求的情形。 最为重要的是,尹红袖素来只表演,并不留客,是众所周知冰清玉洁的美人儿。 也正是因此,才有这么多的勋贵子弟,文人骚客前来捧场,目的少不得都不纯洁,甚至有几分龌龊。 所以此刻,当尹红袖声称要向薛纵求教,学习《梁祝》的时候,在场之人少不得有些惊讶。 纷纷揣度,尹红袖是否就是那个意思,要留薛纵作入幕之宾。 虽然只是见第一面,但自古才子美人多佳话,前唐才女薛涛守了大半生的清白,但一见到元稹,便毫无保留。 焉知今日薛纵与尹红袖不会成就一段来日的佳话呢? 所以一个个都瞪大了眼睛,那边吕公孺更是着急万分,大喊道:“不可,万万不可。” “有何不可?” 薛纵反问一声,不疾不徐道:“红袖小姐既然有兴趣,在下自也不会吝啬,美妙的曲子,美丽的故事,本来就应该让更多人听到。” 第四十五章 红袖添香伴读书 “多谢薛公子!” 薛纵答允的很爽快,尹红袖当即欣然道谢。 在场的很多年轻公子哥们少不得有些许心碎的感觉,难不成佳人自此…… 真是凭白便宜了薛纵,谁曾想这等天大的好事,会落到这样一个出身平凡的少年头上? 羡慕,嫉妒,甚至恨意十足。 但是薛纵却浑然不知,不过一片乐曲而已,算得上什么大事。就像他说的,好的乐曲,好故事就该传播开来。 而且这种事,对自己而言也是有好处的,算是扬名立万的好机会。 至于别的,他根本不知道所谓的“以身相许”,也压根没有往那边想。 所以上一时间气氛难免有那么一丢丢的尴尬,有些人甚至还有些许云里雾里。 石庆春看在眼里隐约有点着急,想要出声提醒薛纵,但是那厢吕公孺却抢先道:“薛兄最为出众的仍旧是才学,既赠曲,难道不打算留词吗?” “对对,让我等见识一下薛兄文采……” “名曲配佳作方能与红袖小姐这等佳人相衬,才能堪称佳话。” 一群人顿时附和,红袖似乎也有点此等想法,轻轻摆手,很快就有侍女送来了笔墨纸砚。 唉! 真是无聊,早知道这么麻烦,适才就不显山不露水了。 二胡是凑巧会拉,这填词算不得什么强项,“借鉴”一二倒也不是不可以,只是诗词讲究意境,未必刚好有契合场景的佳作。 生搬硬套,反而不美。 问题是笔墨纸砚都给你端上来了,吕公孺又在一遍不断怂恿,自己要是不留下两笔,这厮少不得要趁机生事。 少不得有些为难啊! 想要仔细思索好像都是不行的,吕公孺等一行人就像是苍蝇一样在一旁嗡嗡直叫,不断催促,目的就是想要薛纵出丑。 薛纵抬头,目光掠过众人,最终落到了尹红袖和身旁的侍女身上。 长裙红袖,站在一袭绿衣的侍女之前,更衬托的妩媚清丽,摇曳生姿。 薛纵沉吟片刻道:“想了半天,只有两句……” “两句?薛兄可是四门馆榜首,以才思敏捷著称,大半天功夫竟只有两句……是不是有点说过去啊?” “是啊,如此可是有欺世盗名之嫌。”吕公孺一方的人少不得立即出口数落。 石庆春立即瞪大了眼睛要帮腔,不过在他张嘴之前,尹红袖轻声道:“想必薛公子想到的必是两佳句,不妨写与红袖。” “好吧!”薛纵取了毛笔,用不太敢恭维的书法,笔走龙蛇写下了两行字。 字迹确实不大好,甚至可以说难看,但看到上面的两行字之后,便再也难以张嘴吐糟了。 见围在旁边的几个人不动声色,石庆春走了上去,轻声诵读道:“绿衣捧砚催题卷,红袖添香伴读书。” 短暂了沉默之后,石庆春拍手大声道:“妙啊,实在是妙!” 可不是吗?绿意侍女站在一旁,手中端着笔墨纸砚等着薛纵吟诗填词,后半句更是堪称绝妙。 红色的衣袖,还讲尹红袖本人的芳名巧妙地嵌入,虽然当场并未有添香伴读之事,但此举似乎完全可以理解为——一种愿望。 焚香是雅事,这年头寻常人家也根本没有焚香的条件,丁香阁里的除了花香之外,熏香也是少不了的。 但这些事情通常都是侍女来做的,根本轮不到尹红袖本人动手,除非是……她侍候人的时候。 尹红袖侍候谁呢?答案似乎显而易见,有这样一位红粉佳人陪伴读书,想想那场景真是…… 石庆春一脸秒懂的意思,盯着薛纵一脸笑意,哪里用得着自己提醒,薛兄什么都懂,而且套路更深,已经更高。 那边吕公孺的脸色也很不好看,搞了半天想要阻拦薛纵的,结果两句诗一下子就暴露了本性,甚至当场堂而皇之地提了出来。 什么红袖添香伴读书,风姿绰约的俏佳人在身边,哪里还读的进去书呢?焚香静室私密之时,会发生些什么呢? 无耻,薛纵当真是无耻。 尹红袖本人也是微微错愕,不得不说这两句写的当真不错,相当契合意境,文辞也是极美的。 但是…… 薛纵是什么意思呢?这个暗示意味似乎十分明显…… 说什么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自己虽然算得上天鹅,但薛纵也不是癞蛤蟆。看着是衣着朴素,听说出身也不高。 但尹红袖却看得非常分明,薛纵不同于寻常纨绔子弟,有才华,有前程的那种。 只是这等手段,似乎有那么点…… 不过好像也不过分,人家刚才可是刚刚送给自己一首绝世曲子,尹红袖心里比谁都清楚《梁祝》的乐曲和故事的魅力。 将来传唱出去,那就是自己的招牌,名声地位会更上一层楼。现在东京汴梁当红的行首有好几位,自己不过是其中之一。 有了《梁祝》之后,往后的情况可能就完全不同了,所以薛纵这份礼物当真不算小。 按照惯例,自己是该给相应的报酬,如果是金玉钱财那肯定就俗气了,最合适的方式似乎就是…… 虽说深处风尘之中,整天面对的都是些纨绔子弟,就是处在这样一个边缘。但是尹红袖素来谨守分寸,仍旧是个冰清玉洁的人儿 骤然面对着这样的情形,脸上经不住有些泛红,有些许不自然,少不得有几分尴尬。 然而谁也没想到,薛纵落笔之后,笑道:“好了,今日已然十分尽兴,天色不早了,在下尚需回向祖母问安,先告辞了。” 呃,什么情况,薛纵竟然告辞? 刚刚提出一个看起来有那么点什么的愿望,甚至可以说要求,然后就没有下文,直接告辞离开了? 这算唱的哪一出呢? 更何况即便是按照常理,丁香阁的好戏尚未结束,尹红袖还会有一支舞蹈的,这可是多少人梦寐以求想要一睹为快的。 但是薛纵仿佛毫不在乎,压根没有想看的意思,就这么直接告辞离去了,这事实在是…… 石庆春瞪大了眼睛完全不理解,吕公孺脸上的表情微微有些复杂。 尹红袖则有几分错愕,看着有些看不透的薛纵,心中不由自主泛起几分失落感来…… 第四十六章 新政 薛纵回家了,今日的场合他已经没有兴趣继续待下去。 尹红袖诚然是漂亮,也有才艺,但还没有到美若天仙,让人流连忘返的程度。 那些公子哥们前去捧场,都安得什么心他也再清楚不过。 将美人儿收入私房谁人不想呢? 不过天下可没那么简单的事情,薛纵尤其不想做一个围绕在石榴裙边的“追星族”。 看看吕公孺那副表情,实在是把吕夷简的脸丢光了,也不知这位生病的老相公究竟是怎样感觉?有没有恨铁不成钢? 反正薛纵是不想与这些人为伍的,奈何在四门馆大家都是同班同学,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想想也真是伤脑筋。 薛纵轻轻摇摇头,在丁香阁外与高行云和石庆春告别,径直返回家中。 十五岁的年纪,夜逛青楼,回去的太晚可不好,老祖母会责怪的。 …… 丁香阁里本来应该略微旖旎的夜晚,就这样草草收场了,因为薛纵的闪耀和提前离场,场面变得有些尴尬,索然无味。 尹红袖有些看不懂薛纵,她不是很清楚,面前这个少年郎到底是本性纯良正直,还是压根看不上自己? 一时间,尹红袖竟有种不自信的感觉。 这是他从来没有过的微妙感觉,往日里多少公子名士向她示好,拜倒石榴裙下,她从来都不屑一顾的。 但是今天,这个对他没有丝毫恭维的少年,却让她忍不住想多看几眼,然后心心念念。 薛纵走了,尹红袖也突然没了兴致。 接下来的舞蹈表演也被取消的,理由是身体不适,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此事多多少少都和薛纵是有些关系的。 没能看到红袖小姐的曼妙舞姿,很多慕名而来的客人十分遗憾,不过觉得能欣赏到薛纵的嵇琴,见识到那两句明日会传遍东京的佳句,也算是不枉此行了。 但有的人心里却有些不舒坦,觉得是薛纵坏了他们的好事,以至于没能看到尹红袖的舞姿。 尤其是有些心眼小的人,甚至觉得吃了苍蝇一般难受,比如吕公孺。 …… 吕公孺有些悻悻地回到家中,曾经显赫一时的宰相府。 进入院中,看到书房里灯火通明的时候,他心里顿时咯噔一下,这是父亲没有安睡的讯号。 父亲吕夷简是个很自律的人,以前即便是执掌天下大事的宰相,只要没有紧急公务,也会早睡早起的。 但凡父亲没有睡觉,留在书房里,往往就是有事,要么是和朝廷有关,要么就和家里有关。 难不成是因为自己夜不归宿的问题? 吕公孺下意识猜想着,吕家的家教也算是比较严格的,父亲最近一段时间对自己确实有些许不满。 今晚该不会是在等候自己吧?唉,自己今晚明明回来的不算很晚啊?此时此刻,吕公孺隐约有种想要谢谢薛纵的意思。 若非薛纵早早离开,自己回来的再晚一些,焉知会是什么情形。 吕公孺满心忐忑,听到书房的们吱呀之声响,一颗心顿时突突直跳。 “三弟,你回来了?” “啊,是大哥!”吕公孺回头,见到一个将近而立的青年走过来,正是他长兄吕公著。 “这么晚,是去哪了?” 听到吕公著的问话,吕公孺赶忙道:“今日四门馆开课,结识了不少新朋友,傍晚大家一起小酌了几杯。” “原来如此,你去了四门馆当好好学习,速有进益才是,且不可辜负父亲对你的一片期望。”吕公著小声提醒叮嘱。 “啊,是!”回答过后,吕公孺才回过神来,大哥这语气不对啊,难道…… 吕公孺顿时心中一喜,轻松了不少,然后小声问道:“父亲还好吗?这么晚书房里依旧亮着灯,可是有什么要紧事?” “朝政上的事情,我们就别管了。” “朝政?父亲不是已经退养告老了吧?”吕公孺不解地询问。 吕公著轻声道:“父亲毕竟曾是宰相,与官家感情颇深,关心朝政有什么奇怪的?” “怎么?难不成是朝廷出了什么大事,需要父亲出马?”吕公孺揣度着询问,好奇心十分强烈。 “朝廷大事,你就别多问了,快些回去休息,明日好好取四门馆读书。”吕公著摆摆手,一副完全将弟弟打发的态度。 吕公孺虽然好奇,但他总算还知道事情的轻重,有些要紧的大事确实不是自己该参与的。 而且此情此景也没什么不好啊,也就没有人在意自己夜不归宿,在外胡天胡地的事情了。 何乐而不为呢?吕公孺心中暗笑,当即跑开了。 吕公著看着弟弟远去的背影,又看了一眼灯火通明的书房,忍不住轻轻叹息一声。 确实是出事了,但这事吧…… 大宋近几日并不曾有大的灾害和战事爆发,所以这出事也肯定只是内政,能放父亲这般关注倒也不足为奇。 盖因这件事足够大,也足够惊人。 今日官家赵祯突然宣布了一件事,朝廷发生了一个比较大的人事调整,范仲淹、富弼、韩琦这个人突然被重用。 参知政事的职位已经不低了,但官家似乎不满足于此,在某种程度上支持他们越过宰相去执政。 目的则是为了搞所谓的新政。 欧阳修、蔡襄、王素、余靖几人则被任命同为谏官,官家赵祯雄心勃勃,俨然一副要重振朝纲,兴旺大宋的架势。 希望依靠重用的这些人来搞新政,改变大宋目前的弊端不少的局面。 消息一出,满朝震动,皇帝这是要高新政啊。 新政意味着什么?变革,是肯定要有了。 自古以来,变革都不是件容易事,变革就得做出改变,就势必要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 争吵和争斗是必不可少的,到最后或许还会因为各自的利益大打出手。 秦国当年的商鞅变法就是个很好的例子,结果怎么样呢? 大宋虽然向来文明温和,但变革一旦开始,无论最终失败还是成功,都会是一场轩然大波。 难怪已经离开朝堂的父亲还是如此关心,这是风雨将起的节奏啊! 第四十七章 皇帝的期许 新政开始了! 吕夷简深夜未眠,是因为接到了不少门生故吏的信函,提出了对新政的种种看法和担忧。 而皇宫里,皇帝赵祯同样也没有入眠。 励精图治,雄心勃勃,大概是赵祯此刻心情最准确的写照。 他想要做个有作为的君王已经很多年了,可惜登基之后的那些年,嫡母刘太后执政,他就是个“傀儡”。 当然了,说傀儡或许有些过了,毕竟当年他还只是个懵懂的少年,需要有人辅佐主政。 但如今不同了,自己已经年过而立,赵祯觉得自己已经足够成熟,已经有足够的能力和权威掌控大宋江山。 毕竟章献太后刘娥已经死了,当年“权倾朝野”的辅政宰相吕夷简也已经致仕荣休了。 赵祯觉得自己已经彻底走出当年为“傀儡”的影子,完全成为大宋江山的主宰。 而大宋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改变,是变革。 对契丹人的弱势那是自太祖、太宗朝就开始的,当年太宗赵光义雍熙北伐失败,没能收复燕云十六州,十分遗憾。 但毕竟时间已经长了,大宋上下,万千臣民,尤其是皇帝本身已经接受并默认了这个事实。 没有人会因为此事而指责为难皇帝,赵祯也很清楚燕云十六州不会成为自己身后名的污点。 但是西北党项人的作为却更为可恶,尤其是几年前李元昊曾直接悍然称帝。 哪怕自从大宋初年,西北就是军阀割据的情形,但终究在名义上是属于大宋,割据定难五州的党项人也实力有限,不足为虑。 但如今党项人已经能够独立建国,雄踞一方,成为心腹大患。 虽说这其中很大程度是父亲真宗朝的失误,比如灵州的丢失,可身为人子,自然是不能指责父亲过失的。 再者说,党项人真正坐大,造成如今这般祸患还是出现在自己在位之时。 好水川之战、定川寨之战,这些都会青史之上自己的污点,若不洗刷,百年之后少不得被后人恶评。 赵祯不想这样,无论是生前还是身后,他都想要做个强大的人。明明是天下最尊贵的人,却对荣誉有着超乎想象的执着。 此次党项人前来东京谈判是对赵祯很大的刺激,仗着军事实力强大,李元昊的使者可以信口开河。 这样就罢了,可怕的是朝堂上诸位当政的宰相竟然准备答允。 若非薛纵一篇《六国论》误打误撞的刺激,让范仲淹和韩琦等候能够强硬起来,焉知会是什么结果? 大宋过于软弱了! 皇帝赵祯已经有了明显的体会,重文轻武是太祖开始就定下的国策,他不能也无意更改。但赵祯已经清楚意识到文人当政,身上少了些许胆气。 尤其是当权的这几位,在他们的影响下,大宋越来越多的文人、越来越多的官员都有如此。 赵祯隐约有种担忧,若长此以往,国之脊梁恐怕会越来越弯,不堪重任。 必须要做出改变了,重用武人肯定是不行的。 一来是有违大宋一直以来的国策,二来根子处在朝廷中枢,解决之道还是应该在文官中想办法。 范仲淹和韩琦等人的崛起,以及近期来的一系列表现,让赵祯很满意,也看到了希望。 能力是不消说的,韩琦和范仲淹在西北设立堡寨,步步为营,让党项人难以前进,暂成对峙之势。 此番和谈,范仲淹和韩琦也立场坚定,态度强硬,最终取得了还算满意的结果,遏制了党项人狮子大张口的嚣张。 终于这几个方面,赵祯觉得变革的时间到了。 所以他立即做出调整,重用范仲淹、韩琦、欧阳修等人,想要革新朝政,清除积弊,富国强兵。 在他的暗示之下,晏殊和章得象等人都暂时装聋作哑了,几位参知政事也就能够彻底放手推行新政,而欧阳修和余靖等谏官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新政的前景是可以期待的,赵祯对此抱有很大期望。 但是他也清楚,新政的推行少不得会遇到阻力,但是为了大宋的富强,为了山和完整,江山永固。 任何人和事都不能阻止新政的推行,赵祯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 …… “官家,刚接到消息,今日有多人向吕府求见。”一个内侍悄然上前,低声禀报。 “是吗?”赵祯听到后轻轻一叹,笑问道:“那吕夷简呢?” 内侍道:“吕相公谁都没见,来客只得留书而去,夜里吕府书房灯火通明,想来是吕相公未能安枕。” “哼哼,朕知道了。”赵祯淡淡应了一声,仿佛胸有成竹。 “官家,夜了,你也该安寝了。”内侍略微沉吟后,轻声道:“皇后娘娘派人来过,说给您准备了清热去火的莲子羹,请您过去享用。” “嗯!”赵祯轻轻应了一声,说道:“你派人去告诉皇后,她有心了,不过这莲子羹朕今日就不喝了。” “呃……是!”内侍虽然觉得稍稍为难,但最终还是点头称是,旋即又小声问道:“那官家今晚在何处安寝呢?” “云锦阁吧!” “是,奴婢这就派人知会张美人准备。” “不必了,她怀有身孕,不必折腾,朕直接过去探望便是。”赵祯轻叹一声,心情微微有些沉重。 年初的时候,第三子赵曦夭折了。 自己今年已经三十有三,膝下却寂寥无子,着实让人惆怅。在这个年代,民间寻常百姓无子都是大事,更何况是堂堂天子。 虽然惆怅,但赵祯却不是特别担忧。 毕竟自己正当盛年,宫中那么多能够生育的嫔妃,指不定什么时候机会有好消息。 比如云锦阁的张美人,自己青梅竹马的贵妃,相识于少年时,感情甚笃。之前已经给自己生下两个女儿,可惜先后都不幸夭折了。 张贵妃因此悲伤不已,更为养不住皇女而自责,自请降为了美人算是责罚惩戒。 但她的运气很好,三月初的时候竟再次有了身孕,成功怀上了第三胎,如今已经有三四个月身孕了。 前面夭折了两个女儿,而今这第三个孩子自然是倍加珍贵,尤其是皇帝赵祯,对此更是珍视异常。 他很希望两个早夭的女儿能带来一个弟弟,能为自己和大宋带来万众期待的四皇子…… 第四十八章 长夜几人未眠 几上的莲子羹已经凉了,但皇帝没有来。 曹皇后呆呆坐在榻边,脸上难掩失望神情。 她是大宋的皇后,也是一名妻子,她素手调羹,为的就是等丈夫忙碌之后享用,滋养身体。 她想要做一个贴心的妻子,可惜皇帝压根没有给自己这个机会。 她没有问,但心里很清楚丈夫去了哪里,肯定是在云锦阁的张美人那里无疑。 张美人有了身孕,官家珍视,也在情理之中。 但对于此女,丈夫赵祯的珍视程度却远远超过其他妃嫔,其中原因,她也是知道的。 张氏自小入宫,由宫人贾氏抚养,出落的漂亮且擅歌舞,自打那年的酒宴上被陛下看中,便深得宠爱。 听说当年立后之时,赵祯的本意是要立张氏的,奈何刘太后执意选中了平卢节度使之女郭清悟,张氏只能屈居贵妃之位。 后来郭皇后被废,赵祯大概也是动过立张氏为继后的心思,但为了安抚将门,这才将自己迎娶入宫。 曹皇后对自己的身份和定位,心里始终是有数的。 自己的存在就是皇家与将门之间的纽带,维持曹家为首的将门恩荣,保障皇家对武将勋贵的控制。 但曹皇后却不止满足于此,她想要扮演好一个妻子的绝色,想要母仪天下。 那么首先,急需解决的问题便是子嗣问题,丈夫已经三十多岁,膝下去没有一个皇子,这很危险。 对她而言更可怕的是无子可以作为废后的理由,初入宫的那几年,肚子一直没动静,她当真慌张过。 这几年,她一直都在努力地调理身体,毕竟今年才二十七岁,仍就是一个女人生育的黄金年龄。 几年的调理,身体已经好了很多,今日也特意算好了日子,只要丈夫来同床共枕,受孕的可能还是极大的。 可惜丈夫去了张氏那里,去守着那个还未出世的孩子,哪怕只是陪着有孕不能侍寝的张美人,却不给自受孕生子的机会。 也许,丈夫赵祯是故意的。 曹皇后忍不住这样揣度,也许丈夫是在用这样的方式表达对自己的不满,甚至是惩罚。 自己当年力主将汝南王府第十三子赵宗实接入宫中抚养,丈夫似乎一直心存芥蒂。 回忆起当年旧事,曹皇后承认自己是有私心的,担心一直无子,自己的皇后之位不稳,所以才效仿真宗抚养汝南王旧事。 但后来几个皇子出生后,赵祯立即将赵宗实送回王府,她才清楚地认识到,丈夫一直想要有个自己的孩子。 为此她一直在努力,请了名医调理身体,可是丈夫这两年对自己算的伤冷淡,鲜有宠幸如何有孕? 如今已经二十七岁,想要生育就越发艰难了,只能看着其他嫔妃,尤其是张氏一胎接一胎地生。 因为两个公主夭折,张氏自请降为美人,但只要这一胎生下个儿子来,就会立即恢复一切荣宠,甚至母凭子贵…… 念及此处,曹皇后突然紧握拳头,心中微微一颤,不敢再继续想下去。 …… 赵祯来到云锦阁的时候,张美人匆忙在侍女的搀扶下下出来迎驾。 二十岁的年纪,出落的清新雅致,如果不说完全看不出来她已经生育过两个孩子,如今肚子里还揣着一个宝贝疙瘩。 出身并不甚高,但在宫中多年,又深得皇帝宠爱,所以张氏身上多了几分雍容贵气。只是此刻,她的脸色显得略微苍白,并不十分明显罢了。 “你怎么了?”赵祯看到这一幕,顿时脸色凝重了许多,立即关切询问。 “没事,陛下不必担心,只是天气有些热,神思倦怠罢了。”张美人轻轻摆手,表示不碍事。 “请御医过来瞧瞧吧,你现如今有身子,不可大意。” 张美人道:“不必了,晌午的时候御医来过,为臣妾看了些许消暑开胃的方子,已经吃过一剂,只是见效还需时候。” “嗯,天气热,你又有身子,没胃口自然差些。”说着说着,赵祯突然住口,凝神道:“怎么你这寝殿里这般热?没有用冰吗?” 一旁的内侍赶忙道:“陛下,今年宫中存冰不多,各宫的份额都少些……” “少是少,岂能少了这里?” “陛下恕罪,娘娘如今……”内侍没有说下去,张氏如今只是个美人,地位确实不算高。 赵祯刚想说什么,张美人摆手道:“陛下,臣妾有身孕,寒气太重反而不好……御医也是这么说的。” “那可以在外殿多放冰块,隔着珠帘纱窗来一点凉意,你也能舒服些。” “陛下,去年冬天那般暖和,今年又热得早,宫里哪还有那么多冰……”张美人道:”除了陛下您的垂拱殿,皇后娘娘把冰都匀给了有身孕和孩子的宫室,怕是没有多余的了。“ “这样啊!”赵祯淡淡应了一声,一下子就心里有数了,沉吟片刻之后,吩咐道:“明日派人去打听,城中谁家冰窖里有存冰,让内府多购些进来。” “是!” …… 薛纵夜里回家,老祖母果然尚未睡去,看样子是对孙子高度关心。 “孙儿回来晚了,让祖母挂心了。” 薛孟氏小声问道:“没事,头一日开学便课业繁多?” “让祖母见笑了。”薛纵讪讪一笑道:“并不是,今日认识了几位同窗,夜里一起小聚一阵。” “原来如此,你年纪大了,交际是得有的。”薛孟氏点头道:“只是交友须得慎重,你自己小心着点。” “孙儿省得。” “还有,你年纪也不小了,夜里和朋友小聚,出入些许什么地方没关系,不过要有度,也不能认真。” 老祖母还真是火眼金睛,竟然看出自己去哪了?问题究竟出在哪呢? 身上绝对没有什么脂粉唇印之类的明显痕迹,倒是……闻到那淡淡的丁香花味时,薛纵猛然醒悟过来。 闻香识人啦,薛纵无奈只好尴尬一笑。 薛孟氏见状,笑道:“你如今是大人,等你爹忌日过了,我便托人好好给您说门亲事是正经,我薛家子嗣单薄,等着你……” 呃,怎么又说到这来了?薛纵对此深感无奈。 “好了,休息吧,明天一早还要进学呢!”薛孟氏满脸含笑,目送薛纵回了房间。 …… 一觉到天亮,醒来的时候正好朝阳初升。 夏天白昼长,日出早,上学倒也不着急。 薛纵慢条斯理地在家吃完早饭,特别监督芸儿吃下一颗鸡蛋,一小碗牛乳,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营养千万不能缺失。 尽管芸儿不怎么喜欢牛乳的味道,但在薛纵的逼迫下,还是一脸幽怨地喝了下去。 “乖乖听话,喝了才能快快长大。”薛纵安抚一句,这才在芸儿“幽怨”和不舍的眼神中出门。 汴河两岸的柳树风姿摇曳,景致相当的优美,河上的舟船已经往来不绝,船工们一边抱怨着,一边小心翼翼地操舟。 自从开春,东京附近就没有下过像样的雨,如今这汴河水位比往常却低了不少。 水浅了,行船自然就要小心,否则一不小心就会下面淤泥和石块所影响,轻则搁浅,重则船毁人亡。 船工们当真有些担心,如果这样的情形继续持续下去,秋日里还能不能行船? 行走在岸边的薛纵并不知道船工们的担心,也没有太注意汴河水位情况,毕竟他才来到大宋几个月时间,对往年的汴河水位不甚了解。 天气热倒是感觉明显,不过这似乎没什么不好啊,这几天家里的冰块生意可以出奇地好,求之不得啊! 第四十九章 欧阳修的叮嘱 来到四门馆的时候,教室里熙熙攘攘吵成一片,似乎正在议论什么事情。 昨晚丁香阁中的情形自然是热门话题,这种与美女有关的争风吃醋之事,向来是纨绔公子们喜欢的谈资。 富贵子弟,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对风月之事难免兴趣浓厚。 尤其是昨晚发生的事情并不寻常,焦点竟然不在尹红袖,而是薛纵,这就更为新鲜了。 《梁祝》到底有多好听,没有前往的人自然是不知道的,但尹红袖能够主动学习,可见是非同一般的。 最引人关注的则是薛纵那两句诗,“绿衣捧砚催题卷,红袖添香伴读书”现在已经传开了。 一下子就让众多公子哥们有种你说到我心坎里的感觉,红袖添香伴读书,这不正是男人的梦寐以求的好事吗? 直说难免唐突了佳人,但是这样文雅的描述却丝毫没有不礼貌,而是恰到好处,甚至会让佳人心里波澜微动。 很多人都很佩服,看出来薛纵不仅学问好,撩妹也很有一手啊! 不过很多人也心生不解,昨天那架势,本该是与尹红袖好好相处,拉近关系的时候,薛纵到底哪根筋不对,竟然早早离场了? 看着也不像是不解风情的撸男子啊?真是莫名其妙。 饶是如此,他们看薛纵,更多的还是羡慕,美人主动亲近,这是寻常人没有的好福气。 然而薛纵的福气似乎不简单于此,四门馆开课第二日,招生主考官,刚刚升任右言正、知制诰的欧阳修来了。 虽不是四门馆的山长,但四门馆招考是欧阳修一手负责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和招募的学生之间算是有师生之谊。 这种关系在古代,尤其是官场之上是蛮重要的,不过比之后世的明朝还是差一些。而且四门馆招考到底不同于科举,所以这层“师生关系”的亲密程度也就十分有限了。 不过既然有这个名义,欧阳修还是抽空前来四门馆和“学生”们见见面,讲几句话勉励一下,略加训导也都是应该。 原本昨日四门馆开学之日,欧阳修就该来的,但是昨天朝堂上有更大的事情,所以推迟到了第二天。 在文风鼎盛的大宋,对有学识的文官大都比较崇敬,哪怕是这些勋贵子弟,也都保持着起码的尊敬。 当欧阳修进入天子一号班的时候,所有人都主动起身,向“师长”行礼。 此前是只闻其名,未见其人,如今总算是见到真人了。唐宋八大家之一,知名大文豪,能够当面见到总是相当荣幸的。 大概也就三十多岁,只不过由于这个年代普遍蓄须的缘故,看起来更为成熟一些。相貌没什么特别出奇的,看起来比如温厚。 进门之后脸上始终带着笑容,是发自内心的笑容,算得上平易近人。不过…… 也许是因为有什么好事吧,薛纵能够明显感觉到,步履和神态之间,欧阳修自然而然透露出些许春风得意的感觉来。 “欧阳先生好!” “诸位少年郎,欧阳修有礼了。” 欧阳修客气拱手,笑道:“诸位都是我大宋的青年才俊,先祖长辈都曾有功于国,故而遴选入四门馆读书,以期将来成为国之栋梁。 本官没什么多说的,现如今官家励精图治,正是我大宋用人之际,诸位好生读书,增长学识,将来好为国效力。” “是,谨遵欧阳先生教诲。”众人齐声回答。 “你就是薛纵?”人群之中,大概因为薛纵的衣着相对最为朴素,所以欧阳修直接上前询问。 “是,学生薛纵见过欧阳先生。”能与名垂青史的大文豪当面对话,薛纵还是蛮激动的。 “嗯,你的文章很好,很有见地,难得啊!”欧阳修拍了拍薛纵的肩膀,轻声道:“用心读书,将来国仇家恨都是要报的。” “先生教诲,学生必铭记于心。”虽然对这种迅速上升问题高度的行为,薛纵不是很苟同,但老爹薛鹏举确实死在党项人手里。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自己要是无动于衷那可就是不孝了。 “不光是要铭记于心,更要化为行动。”欧阳修温言道:“好好读书,若学问上有什么不解之处,尽可到寒舍来,本官会尽力解答。” 不愧是有修养的大文豪,俨然名师大家风范啊! 薛纵尚未有什么反应的时候,身后已然是无数双羡慕嫉妒的眼神,欧阳修主动说可以为你解答问题。 这意味着什么? 要知道,欧阳府门前不知有多少人拜访无门,薛纵却就这么轻飘飘地得到了欧阳修的指导。 某种程度上,欧阳修也算是在暗示,愿意收薛纵为弟子,对于年轻书生而言这可是天大的好事。 欧阳永叔的弟子这一个名头,便足以成为名士,好处简直不可言说。 即便没有明确的师生名分,能得到欧阳修的赏识与指点,那也是莫大的荣耀,很容易被人认可,将来可以说是前途无量。 所以顿时引来无数人羡慕,哪怕是勋贵子弟,这样的好名声和好前程谁不想要呢?更何况欧阳修今时今日的地位,想想薛纵当真是好福气啊! “谢先生,日后必定向先生请益。”薛纵不见得真的需要,但如今只是个学生,大文豪一番好意自然不好拒绝。 “嗯,好生用心,将来必定前程似锦。”欧阳修再叮嘱两句,又和所有学生说了两句话,便告辞离开了。 但天子一号班里,却仍旧一片火热,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声不绝于耳。 有人凑过来笑道:“薛兄当真好福气啊,欧阳先生亲自指点,这可是求之不得的好事。” “看样子,往后薛兄就是欧门高徒了,和曾子固一样成为东京名士,青年才俊。” 曾巩,自子固! 二十出头的太学生,曾上书欧阳修献《时务策》,甚得欧阳修赏识,多有教诲,如今已是东京汴梁出名的青年才俊。 而今,薛纵也即将获得此种待遇。 一旁又有人道:“不止如此,昨天的事情你们可听说了?欧阳先生如今可是更上一层楼啊!” 第五十章 真不是什么好事 “薛兄能得到欧阳先生的赏识,若有幸成为其高徒,实在幸甚。” “是啊,涨了学问,得了美名啊,两全其美。” “欧阳先生才学出众,没准过几年科举之时,有担任主考之可能,到时候薛兄……啊,哈,是吧?” 这事貌似真有可能,别的薛纵没把握,但是这一件却觉得可能性极大。 以前看过一篇文章,貌似是说苏轼科举的时候写了篇文章非常好,当得上状元之才。 但是身为主考官的欧阳修看到之后,认定是自己的学生曾巩的试卷,怕别人说自己徇私,以至于让苏轼丢掉了状元。 这种阴差阳错的故事真假已经无从考证,但欧阳修当科举主考官应该确有其事,只是作为他的学生,着实是占不到一点便宜。 尽管薛纵自己并不想成为苏轼第二,但是天子一号班里,你一句我一句,很多人对薛纵羡慕不已。 “不止如此呢,昨天的事情你们可都知道,欧阳先生可今非昔比了。”有人冷不丁地冒出一句话来,顿时引起众人关注。 “昨日发生何事?” 很多人要么没有关注,要么是昨晚去风花雪,来不及关注,所有大部分人都不知清楚。 薛纵也竖起了耳朵,现阶段在这方面自己确实存在信息落后的问题,平民之家自然不如这些勋贵官宦人家消息灵通。 只听某一位官宦子弟道:“我是昨晚无意间听到父亲和兄长的谈话,才得知的,听说官家重用了范相公、韩相公还有彦国先生(富弼),还任命了好几位台谏官员,其中便是以欧阳先生为首的。 而且啊,欧阳先生现在可是在中枢担任知制诰,知制诰啊,你们想想?” 知制诰,负责帮皇帝草拟诏书,这个薛纵是知道的。 其中权力和地位可想而知,那绝对称得上是皇帝的亲信,天子近臣。 难怪他们说欧阳修今非昔比,担任了这个职位,那就不简简单单是个谏官了,可以说是正经位居中枢要地的大臣。 如此一来,被欧阳修看中,与其保持着紧密的关系,似乎确实是一件大好事,前程似锦几个字一点都不过分。 不过那个官宦子弟续道:“听我父亲的意思,是官家要推行新政,所以重用这些人……欧阳先生说官家励精图治,大宋需要人才可能就是指的这件事。” 新政?! 薛纵顿时一个激灵,脑海中顿时蹦出了四个字——庆历新政。 这个实在是太有名,历史书上是专门强调过的,如今正是庆历三年,范仲淹当朝为参知政事。 如此说来,眼下庆历新政已经开始了? 听这些官宦勋贵子弟话里话外的意思,似乎庆历新政是以范仲淹和韩琦为首的,欧阳修也是参与其中的。 薛纵心里通透的同时,一直不屑一顾的吕公孺也一下子反应过来,难怪昨天晚上书房灯火通明,父亲深夜未睡,原来当真是出了大事。 新政?到底怎么个新法?父亲又是什么态度?吕公孺心下开始揣度起来。 至于薛纵,他压根没有放在眼里,被一个知制诰看中算得了什么?别忘了自己可是宰相家的公子,岂是他可以比的? 但旁人却不同,那边有人道:“薛兄,欧阳先生现在身居高位,你若拜在他的门下,必定是大有好处的。” “是啊,欧阳先生似是对你寄予厚望,是希望你成为新政的后续栋梁吧!” “我听说薛兄的《六国论》名扬东京,好像范相公看过之后也赞不绝口,如此说来,薛兄着实是前程远大啊。” 远大个毛线! 搞清楚状况之后,这是薛纵的第一反应。 原因很简单,历史上的“庆历新政”是以失败告终的。 范仲淹因而有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感慨,才有了: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欧阳修也正是因为此事才被贬谪到了滁州,在山上修建了一座亭子,写下了很有名的句子:醉翁之意不在酒! 时间不会很长了,庆历四年春,滕子京就该重修岳阳楼了,那么范仲淹的《岳阳楼记》还会远吗? 如此说来,庆历新政持续不了多长时间,掺和进去能有什么好事呢? 而且欧阳修现在看着是风光,但这风光似乎持续不了多长时间,所以呢,被他看中,赏识还算是一件好事吗? 赏识没有错,但若成为他的学生,或者与关系密切,那可就尴尬了。 毕竟这个年代,新政失败这种事一旦发生,后果会怎样不言而喻,受牵连几乎不可避免,而师生关系尤为敏感。 尽管大宋相对比较温柔,不会像汉朝和唐朝那样,只要失败就要付出生命,甚至祸及家族的代价。 饶是如此,被贬谪或者其他牵连也是不好的。 当然了,贬谪或许只是一时的。 欧阳修后来也被调回东京,貌似还出任过参知政事,韩琦和富弼就更不用说了,都是后来的宰相,国之重臣。唯独范仲淹运气不好,没几年就死在了任上,没能等到起复的机会。 但薛纵不想这样,十几岁的年纪,前程似锦的时候,何必趟这趟浑水,走那么多弯路呢?家中老祖母年纪大了,妹妹年纪还小,让她们担惊受怕就更不好了。 从长远看也不是什么好事,要知道庆历新政之所以失败,就是损害了当权勋贵们的利益。这些人在大宋根深蒂固,势力庞大,得罪了他们有什么好处呢? 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人现在已经是枝繁茂叶的大树,可以不在乎狂风暴雨,熬过去之后还能继续长成参天大树。但自己现在只是一棵幼小的小树苗,稍微一阵风就可能折断。 这风险完全不是自己能承担的,所以欧阳修的好意只能心领了,庆历新政也须得避而远之,轻易掺和不得。 毕竟现在自己年纪还小,只是四门馆里一个普通学生,不参与这等朝廷大事才在情理之中。 恪守本分总是没错的,想必欧阳修也不会有什么微词…… 第五十一章 神秘买家 庆历新政,薛纵是一点都不想掺和的。 所以旁人眼中天大的好事,对他而言实在不值一提,甚至会成为累赘和负担。 事物是有两面性的,老子说福兮祸之伏,祸兮福之依,可见确实是有道理的。 要不是自己未卜先知,知道庆历新政的下场,轻易投机,或者只是与他们保持亲密关系,将来还不知道遭遇什么呢? 虽然从长远来看,未必一定是祸事,但如果可以少走点弯路,还是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欧阳修的到来,为四门馆带来了一点波澜,却引不起薛纵丝毫的兴趣。 尤其是接下来夫子讲起之乎者也的东西,薛纵就更没什么心思了,一直熬到晌午放学,才长松了一口气。 看着一众勋贵子弟兴奋的样子,估计又是要去什么地方鬼混,但薛纵今日并没有什么性质,所以早早就回家了。 年纪小小,总是在外面流连风尘,老祖母可能要怪罪的,于个人名声似乎也不很好。 在路上,薛纵特意买了些许点心,蜜饯之类的准备回家孝敬祖母,以及哄哄芸儿那个小馋猫。 却没想到喜滋滋回到家的时候,却发现院子里几个人却一片沉寂,似乎愁眉苦脸。 果子刘坐院子里的小石桌前,显得有些郁闷,神色凝重,瞧见薛纵回来之后,立即站起身来。 “纵哥儿,你可回来了。” “刘叔,怎么了?发生何事?”瞧见果子刘的神情,薛纵便有种不好的预感。 果子刘沉声道:“纵哥儿,今日有人到店里来……说是要盘我们的店,还要……” “还要什么?” “还要制冰的秘方。” “是吗?”薛纵对此并不觉得奇怪,最近这段时间东京天气炎热,正是制冰销售最火热的时候。有人眼红自家生意,想要收购,不足为奇。 “对啊!” “那对方出多少钱呢?”制冰只是微末伎俩,并非不可以转让,薛纵从来不觉得这个秘方可以保留多久,更没有想要作为传家宝的打算。 呃…… 果子刘微微错愕,显然没想到薛纵是这样的反应,毕竟这年头人对秘方还是很重视的。比如马行街陈家的豆腐做得好,据说是三代祖传的手艺,从不向外人展示。 像薛纵这样满不在乎的人着实很少,但很快果子刘就释然了,在这方面薛纵从来没向他们隐瞒过什么。 与外人共享秘方赚钱,薛纵恐怕是东京城里第一个。 果子刘气恼道:“关键就在这,对方出价不高,甚至可以说是讹人……” “哦?”薛纵神情微动,低价恶意收购,这就有问题。 果子刘点头道:“那人只给三百贯,看起来倒是不少,但几年下来,我们赚的会比这更多更多。” 薛纵点头道:“嗯,做生意当然不能只顾眼前利益,三百贯确实有些少了。” “我也这么说,奈何那买家根本不听,说什么不卖也得卖……” “哦,什么人这样霸气,东京天子脚下竟然敢强买强卖?” “暂时不知对方来历,只是听说咱们这一片有不少地方已经被对方买下来。”果子刘道:“我听说给的价钱都不高。” “还有这种事?”薛纵顿时对此来了兴趣,大片的购买民居房产,这是要做什么?大宋也在搞房地产开发吗? 怎么听起来这手法好像很熟悉,低价从百姓手中拿地,然后怎么样呢? 果子刘道:“东边周家铺子,据说是三司度支司简判官的表弟,这不也乖乖卖了。还有林家,据说是御史某位监察里行的小舅子,也没敢吭声……” 这个举例很有意思,度支判官和监察御史里行在朝堂上算不上什么高官,但在市井百姓眼里地位已经很高了。 想当初薛纵只是得了个八品芝麻官,都被人另眼相看,何况是这几位了。 想必果子刘能拿他们举例,显然是认为他们地位比薛纵高,人家都屈服了,那我们就很危险了。 这话倒也没错,“高官”亲眷屈服,显然都是有道理的,至少对方他们根本得罪不起。度支判官就不说了,监察御史里行可不一般。 御史言官在历朝历代都是个特殊的存在,有风闻奏事的权力,动不动就可以举报弹劾,可是让宰相们都不敢轻视的一伙人。 但是眼下这位监察御史里行却乖乖屈服了,原因不外乎有三,要么这位是个软骨头,没什么“以下犯上”的勇气,往后想要在御史台混出息很难。 其二,这位得罪不起背后的买家,所以不得不屈服,抑或者是背后买家麾下之人,或者有其他利益交换。 所以无论怎么看,这个想要购买汴河附近民房商铺的买家都不是一般人,多多少少应该是有些地位和实力的。 到底是怎么人呢?薛纵心中不由泛起了狐疑。不过相比之下他更好奇对方买地的目的? 这个年代的人,购置土地,要么是为了作为耕种的田产,东京城里自然是没有这种可能了。 其次就是用来修建房舍院落,房产和田产是这年代人们最贵重的两样东西。 从对方买地的规模来看,要修建的工程可不小,是要修建什么大别院之类的吗? 薛纵对此是持否定态度的,这是位居东京城中心地带,区位很好,交通便利,这一点都没有错。 在此之前,薛纵也认为这里该是寸土寸金,该是豪宅林立的,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这里只是一片市井小民居住的寻常房舍。 存在即合理,既然事实是这样那就一定有其道理,薛纵仔细观察过后发现,其实原因很简单,只是一直被自己忽略了。 那就是汴河,这条河流是东京城里最大的河,也是东京军民赖以生存的交通命脉。 汴河畔风景好,交通便利没错,但遇到大雨的时候,这里恐怕是有水灾危险的,毕竟这里地势相对低洼。 所以没有什么豪门大户在这里修建房舍,原因就在这里,现在有人却在这里购置大片的土地,那么他究竟是想要看到干甚呢? 第五十二章 昙爷谋地 汴河是东京城里最大的河流,自然也是地势最低的地方。 州桥附近还好,再往五柳巷这边,则很容易受到“洪水”侵袭。 一个河湖众多的城池,夏天遭遇暴雨的时候,状况可想而知。后世鄂省大雨,城市内涝的情形薛纵可都是看在眼里的。 整个一楼都泡在水里,损坏物品无数,出行极为不便。那还是后世科技与基础设施建设完备的情况下,要是放在如今的东京城,简直不堪想象。 整个东京人口在百万左右,房屋全都是低矮的砖木结构,正经遇到大雨天气,后果就是低洼处被淹没几乎避免。 所以历朝历代,城池之中身份尊贵之人的房屋都是在最高处,比如皇宫大庆殿就是整个东京的最高处。 而达官贵人们也都住在皇宫附近,地势比较高的地方,汴河以北的相国寺等地,地势也要高很多。 但是汴河以南的地方就低洼了很多,所以明明地段很好,却偏偏是市井平民居所。 现在有人要在这里买地,是想要做什么呢? 薛纵着实想不明白,但有一点,对方给出的价格太低,尤其是涉及制冰秘方的前提下,这买卖肯定没得做。 “刘叔,不必理会,咱们不卖,照旧做生意便是了。” “好,我知晓了。”果子刘虽然忐忑,但做主的终究是薛纵,他既然这么说了,自然是要照办的。 薛纵看出了果子刘的担心,轻声道:“刘叔不必担心,现如今开封府坐堂之人是包拯,此人刚正不阿,不畏权贵。 想来纵然这背后的买主是什么权贵也不要紧,大不了我去开封府击鼓告状。” “纵哥儿说的是,你如今在四门馆,先生同窗也都不是寻常人,自然……是没事的。” 薛纵淡淡一笑,先生是不能靠,同窗都是一帮酒肉朋友,恐怕也都靠不住,自己就从来没有想指望他们。 不过为了让果子刘安心,薛纵还是轻轻点头,叮嘱道:“五柳巷同为一体,若是谁家也遇到此等情况,请刘叔务必告知我。” “好嘞,有纵哥儿在,我们就放心了。”果子刘心神安定地走了,但薛纵心里却仍旧有个阴影,也许这事还没完…… …… 今年汴河的水位虽不如往年,但绿荫杨柳,依旧是东京城里风景优美之地。 汴河北岸的一座酒楼上,一个男子正坐在窗户边品茶,时不时隔着竹帘看向外边,那里是汴河对岸,是一片低矮的民房。 河边临街的地方则是一排商铺集市,颇为繁华,客商往来不绝,熙熙攘攘。至于河畔的码头,男子却一眼不曾多看。 竹帘轻动,又一个衣着朴素的男子进门,向窗边的男子颔首一礼,轻声道:“昙爷!” “事情半的怎么样了?” “河边那几家铺子和房舍大都盘下来了,尤其是当个有官府背景的人家,费了好大功夫才搞定,但是……” 窗边的男子本来和颜悦色,甚至微有喜色,不过听到但是这个转折词的时候,脸色瞬间就起了变化。 “怎么回事?” “有一家果子铺不愿意转卖。” “果子铺?是因为钱没给到位?”窗边的男子微微皱眉,显然觉得有些意外。 “铺子的价格算不低了,不过那家生意很好,卖些什么冰糖葫芦一类的吃食,除了东京别处没有。 还有便是卖冰块,据说东京城里现如今冰块缺乏,价格极高,但是他家的存货却不少,一直有得卖。” “是吗?” “是,所以我还专门出价三百贯算是补偿,请教藏冰之法……但对方还是没答应。” “冰块?你何故多此一举?”窗边男子微微皱眉,显然是觉得房舍土地远比冰块重要。 “昙爷有所不知,我也是刚刚知晓,如今达官贵人的府邸,甚至是皇宫中都缺少冰块,倘若我们手上有了这东西……” 后来的男子微微沉吟道:“凭借此物,我们的耳目人手进入公侯之家,甚至重重宫门也不是没有机会。” 窗边的男子暂时没有说话,似乎是在思索这件事的可行性和价值。 “只是对方没有答允,想来是觉得我们给出的价格不够高……我准备再去一趟,和那家铺子真正的主人谈谈。” “真正的主人?” “是的,那家铺子现如今是个姓刘的中年汉子经营,但据属下观察,做主的恐怕并非此人。” “罢了,此事到此结束。”窗边的男子一摆手,很霸气地拒绝了。 “为何?”后来的男子本来信誓旦旦,听到这么一句话,脸色瞬间起了变化,颇为不解。 “你自己来看!”窗边的男子站起身来,高大的身材骤然间凸显,与他那一身儒雅的文士打扮有些不那么相称。 后来的男子赶忙走到窗边,隔着竹帘的缝隙看过去,只见一队官兵护送着几辆精致的马车停在了汴河畔的集市上。 “官兵怎么来了?”后来的男子微微有些错愕。 身材高大,被称之为昙爷的那个男子冷冷道:“不是寻常官兵,可能是宫闱侍卫。” “啊?”后来的男子大为惊讶,仔细看了片刻低声道:“是啊,东京最精锐的兵卒确实在宫里……” “还有马车,宋朝马匹奇缺,东京能骑马,乘坐马车的也就是为数不多的王公勋贵,但用马拉货车,还是如此精致的货车的,除了皇宫还有谁家?” “是啊!”听完“昙爷”的话,后来的男子豁然开朗。 “你刚才所说了,皇宫里也缺冰,也许他们就是冲着冰块来的,所以去的可能就是那家店,人家不卖也就不奇怪了。” “可惜,早知道我价格出高些,宫里这单生意要是我们做……” “不,事有反常必为妖,若我们高价买一片本不十分值钱的地,反而容易被人盯上。”昙爷道:“别忘了临走时公子的叮嘱,拿到地固然重要,但要紧的是不动声色,不能打草惊蛇。” “是!” “东京不比别处,天子脚下,难免水深些,往后行事需当小心。” “是,可是昙爷,那这块地……” “再想办法吧,总是有机会的。” …… ps:昨晚太困,睡着了,抱歉。 第五十三章 冰冻一尺 当禁军护送着宫廷马车来到刘家铺子的时候,整个汴河岸边都惊讶了。 刘家铺子这段时间生意好是有目共睹的,冰糖葫芦和冰糖雪梨,以及各种各样稀奇的吃食,都是别家没有的。 偏巧这些东西都是孩童们喜欢的,生意自然格外好。最近一段时间,冰块的销路自然是没的说。 从四月里开始,刘家铺子就开始有冰块出售,而且价格都不是很高。当时很多存冰的商贩都嘲笑刘家铺傻,都等着囤积居奇卖个好价钱。 事实上似乎也是如此,因为今年东京的存冰着实是太少,天气又格外炎热,所以确实卖出了好价钱。 但当他们的冰块全都售罄的时候,刘家铺子照旧售卖如常,难道他们的存冰更多?而且似乎冰块的个头也更大,好像是冬天新结的冰块一般。 这有些太过匪夷所思了,难不成天下还能结冰不成? 现如今,更让他们意外的是,皇宫竟然也前来此处购置冰块,这可是莫大的殊荣啊! 暂时成为皇商不说,往后这招牌可就不同了,毕竟是皇家用过的,品质和名声自然没的说。 这可比那些托古杜撰的美食故事要强得多,毕竟汴河两岸成千上万双眼睛都是见证! 果子刘震惊不已,万万没想到皇家内侍竟然前来自家店铺,他脑子里很快浮现起一个念头,难不成前日前来盘店买地之人有皇家背景? 一想到这里,果子刘心中就七上八下,极为忐忑地迎了上来。 “你是此间掌柜?”一个嗓音略尖细的内侍站在门口,四下打量了两眼,眉头高扬询问。 “是的,小人是此间长官,请问公公有什么吩咐?”果子刘态度十分恭敬,丝毫不敢得罪来自皇宫的贵人。 “听说你家一直有冰块出售?” “回公公,是的!” 内侍似乎没有太多兴趣多做停留,直接到:“好嘞,看见门口的几辆车没有,都是裹了棉絮的,将你家的存货都装上去。” 果子刘抬头往门口瞧了两眼,低声道:“公公恕罪,今日殿中存冰不多,最多装上小半车。” 内侍道:“哦,你家铺子里没有了,那冰窖在哪?爷我直接去冰窖装车。放心好了,宫里采购,钱财是不会少你们一分一厘的。” “呃……回公公,小店并无冰窖。”果子刘支支吾吾地回答着。 “没有冰窖?”内侍先是一惊,旋即皱眉道:“怎么可能?没有冰窖,你家的冰块如何储存?” “这……”冰块自然是当天制作的,但这是薛纵的不传之秘,果子刘哪敢直言。 “回公公,小店确实没有冰窖。”果子刘低声回答。 “难不成如此不巧,你家冰块刚好全部售罄了?”内侍皱起眉头,脸色已经不怎么好看。 果子刘支支吾吾道:“没有,明日、后日都是有的……” “你……”内侍怒道:“当真是无商不奸,虽说如今东京冰块紧俏,限量售卖也是有的,但皇家采购,你也敢如此奸诈?” 果子刘赶忙解释道:“不不,公公恕罪,小人岂敢,只是小店确无冰窖……这冰块,只能是每日供应。” “怎地说?”内侍皱起眉头,不悦道:“难不成你家的冰块是当天结的不成?” “呃……嗯……”果子刘支支吾吾没有明说,但也算是默认了。 内侍显然是不相信的,怒道:“皇家采购,休得戏弄?” “小人哪里敢戏弄公公,实在是……”果子刘十分无奈,赶忙朝着避退一边的儿子冰哥儿使个眼色。 内侍瞧见之后,皱眉道:“挤眉弄眼是要做什么?” “回公公,小人虽是此间掌柜,但……些许事情做不了主。”果子刘无可奈何,只得道出一句实话。 内侍道:“这是让你儿子去请东家?” “是!” “就在左近吗?” “不远,请公公稍后,东家稍后就到。” 冰哥儿得了颜色,瞧见父亲汗流浃背,万分紧张的模样,自然格外着急,一路飞奔到了薛家。 也是凑巧,今日正好是四门馆的休沐之日,薛纵是不用上学,恰好就在家中。听说情形之后,来的到也快。 瞧见门口莫大阵仗的时候,薛纵也有几分惊讶,不过相对来说是见过世面的,所以比较镇定。 “公公到访,不知有何吩咐?” 瞧见薛纵,内侍翻起一个白眼,疑惑道:“你是此间东家?” “是!” “你一个毛头小子……”内侍显然是不信的,但转念一想,可能是少东家也未必,所以不再纠缠,直接问道:“你家冰块是怎地情形?宫中采购也如此敷衍?” “非是敷衍,只是本店冰窖储存,所有冰块都是当日产出,数量不够,怕是难以一次满足公公需求。”薛纵没有任何隐瞒,开门见山,直言不讳。 内侍脸上写满了惊讶,不屑道:“夏日炎炎如何结冰?莫要信口开河,否则往大里说可就是欺君之罪。” 薛纵淡淡一笑道:“岂敢,在下所言句句属实,虽是盛夏之日,但冰冻一尺却并非不能。” “哼,你……”内侍本来不信,但见薛纵表情严肃,丝毫不像是玩笑,心下顿时生出了疑问,遂问道:“你是何人?” “在下薛纵,四门馆学子是也!” “薛纵?”内侍微微蹙眉,好像有种熟悉的感觉,却又想不起来,但四门馆却是知道,那里的学生也许真有什么奇才也未可知。 “你结个冰给爷们看看?要是真的,爷们就信了。” 薛纵道:“此乃秘法,不便展示,还望公公见谅,不过这冰块……公公每日派人前来,倒是尽可供应。” “你……”内侍略有不悦,但想到自己的主要目标是冰块,随意强压怒火道:“好,你这铺子关门便是,每日产出的冰块全都送到宫中。” “公公见谅,每日保证您的需求,但本店还是要开门做生意的。” “你个毛头小子,别给脸不要脸,宫中采购冰块是为陛下和各位娘娘纳凉……你家铺子至少今夏只能专供内中; 你这班不知趣,推三阻四,莫不是在戏耍爷们?你好大的单子。” 内侍十分生气,尤其是见到薛纵一直不卑不亢,对他只是基本的礼貌,没有丝毫的恭敬可言,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眼见薛纵不配合,心中更觉可能被戏弄,难免心中不快。 可惜的是他的发怒,薛纵似乎压根没当回事,摇头道:“怕是不行,别的生意可以不做,但是……会灵观那边,小店可不敢怠慢。” 第五十四章 社稷之福 听到“会灵观”三个字,内侍的脸色顿时有了些许变化。 薛纵心中一笑,长公主居住在会灵观外界没几个人知道,但是宫中内侍想必都是之情的。 眼下这情形,应该八九不离十,薛纵续道:“会灵观的莲儿姑娘时常来小店采购,最近这冰块也是一直在送…… 公公,您说小店要是就此关门,会否不太妥当?” “会灵观的冰块也是你送的?”内侍狐疑地打量着薛纵,见他衣着并不华贵,但是气度却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 “那是自然,在下亲自去送过。” 内侍在宫中主要是负责冰块,会灵观今夏不曾送冰,他自然是心知肚明。 原来还以为是因为宫中存冰极少的缘故,直到此刻才弄清楚,原来长公主的日子比宫中后妃凉爽多了,长公主的恩宠果然非同一般。 “哦,你……当真能在盛夏之日,冰冻一尺?” “自然,在下不是在开玩笑。” “果真神奇……”内侍是聪明人,从薛纵的眼色和只言片语中已经察觉到,这个少年与长公主似乎有渊源。 如此自然也就不敢再过分强势,随即道:“那好,每日准备好冰块,宫中回派车马来取。” “好,公公留个妥帖的数量,小店自当效力。”薛纵点头,果子刘那边立即动手装车。 内侍也不多待,当即告辞离去,在门口临别之时,对薛纵的神色已经改观很多,甚至还有几分客气。 原因嘛,自然是薛纵与长公主的渊源;再者,盛夏之时,能冰冻一尺的奇人异事,岂敢轻易得罪? 到底是宫闱中人,尤其是这等自尊心格外强烈,心眼又特别小的内侍,所以薛纵还是客客气气将他们送出门外。 集市上的人大都知道刘家铺子的背景,也知道薛纵小小年纪得了承奉郎的事情,本来就客气。如今见到薛纵与宫中人这班熟稔,心中的敬畏自然又多了几分。 此情此景恰好被汴河对岸,酒楼竹帘后的两双锐利的眼睛瞧得仔细。 “注意到这个少年否?”身材高大,一身儒雅装扮的昙爷轻声说道。 “看到了,这个少年似乎才是此间的主人,而且与宫闱关系非同寻常啊。” “这就对了…此间事我们从长计议,至于这个少年,稍微留意下……”昙爷吩咐道:“汴梁的事情先交给你了,我去襄阳见公子。” “是!” “切记,不可轻举妄动,坏了公子大事。”昙爷似乎有些不放心,又叮嘱了两句。 “属下省的。”男子应了一声,沉吟片刻续道:“红姑娘那里……” “公子吩咐过,除了他和音娘子之外,其他人均不得打扰。” “是!” 竹帘之后,再无声响,两双眼睛又盯着对岸看了片刻,随着薛纵背影的离开,也悄然消失。 …… 整个夏天,天气都十分炎热。 很多人都盼望着能几场雨,哪怕只是小半个时辰的雷雨也能清凉许多,可惜龙王爷惜雨如金,半滴雨都不曾落下。 东京城里的各条河流,湖泊水位虽然都低了许多,但到底清凉,里面泡着不少的青壮汉子,半大孩童。 女子们难免有些辛苦,最多也只是临水乘凉,或在家中沐浴。勋贵人家的日子也不好过,往年都是有存冰的,但偏生今年奇缺。 如今东京城里,售卖冰块的只剩下刘家铺子,很多人都好奇刘家的冰块从何而来。盛夏冰冻一尺的说法虽然满城流传,但所有人都觉得匪夷所思,所以成了一件奇闻异事。 渐渐地,甚至连皇宫里都开始津津乐道,皇帝赵祯入夜之后来到云锦阁,张美人恰正挺着开始显怀的孕肚,站在不近不远的地方围观一方冰块。 “爱妃瞧什么呢?” “陛下来了,臣妾有失远迎……” “你有身孕,哪里需要那么多繁文缛节?”赵祯摆摆手,轻声道:“这几日胃口可否好些?睡的如何?” “多谢陛下挂怀,一切都好,陛下应该感觉到了,臣妾这里凉快多了。” “嗯,看来用冰还是蛮有效果的。”赵祯看了一眼窗边铜盘里正在融化的冰块,轻声道:“陈恩很会办事啊,不知从何处弄来这班大的冰?” 张美人轻声道:“是啊,前些日子宫中冰窖都没有这般硕大的冰块,臣妾也啧啧称奇……仿佛听人说这不是冬日的存冰,而是盛夏有里结出的寒冰……” “哦?盛夏结冰?”赵祯也不免好奇。 张美人转身问道:“采薇,是这般说的吗?” 云锦阁的贴身侍女采薇恭敬道:“是呢,陈公公每日来送冰时,无意间听那些小黄门说起的。” “果真如此?是何人有此神奇之能?”赵祯只是吩咐,让人到宫外寻找冰块,至于结果他只当是哪个公侯之家冰窖中的存货,却不想还有这样一说。 采薇轻声道:“听陈公公说,是自汴河州桥附近一集市购得,那家店主很年轻,是四门馆的学生,好像是姓薛……名字是什么我却想不起来了。” “薛纵!”赵祯听着听着,神色微微有些变化,当听到汴河畔、四门馆、年轻、姓薛这些关键信息之后,薛纵的名字脱口而出。 “对对,就是叫薛纵……”采薇有些惊喜,声调自然高了少许,话出口后才觉得有些失仪了。 “奴婢失仪,陛下恕罪!” “无妨!”赵祯轻轻摆手,轻声道:“没想到他还有如此能耐,哼哼!” 一旁的张美人不禁微微惊讶,问道:“陛下知道此人?” “啊,知道,四门馆的学生,曾有一篇文章十分如此……”赵祯轻声道:“却没想到他还有这般神奇的本事。” 张美人是个心思聪慧的女子,加之相处日久,所以清楚地把握到赵祯没有什么话没说出来。 她自然是不能问的,但已经清楚记住了薛纵的名字,一个能得到皇帝这般关注的少年,恐怕不是一般人。 “看来又是一位少年英才,此乃社稷之福,恭喜陛下!”张美人嫣然一笑,轻声道贺。 “是个人才,不过说起社稷之福……朕倒是希望你为大宋添些喜气。”赵祯看向张美人微微隆起的肚子,满眼企盼。 第五十五章 光化军叛 赵祯的眼神里满是企盼,这年头二十多岁已经算得上是老来得子。 自己如今已经三十三岁,却还没有儿子,着实是个大问题;寻常人家是莫大的问题,更别说是帝王之家了。 朝堂上不时有请立太子的声音,这已经是一种讯号,让赵祯有莫大的压力。 尤其是年初三皇子去世,更让这种压力与日俱增,也让他倍觉难受。如今张美人身怀有孕,无疑让他十分期待。 张美人何尝不是这般想的,母以子贵这是自古以来的道理,尤其是大宋如今这个局面,只要自己生下的是皇子,地位必定水涨船高。 在这后宫之中将只仅次于皇后,来日的地位说不定…… 只是连生了两个女儿,张美人自然也没把握,所以只能心中难免没底,一切只能等到孩子顺利落地方知分晓。 “爱妃安心养身体,好好生下孩子便是。”大抵是怕张美人有压力不宜安胎,出言轻声安慰。 “会的,臣妾会照顾好自己,陛下不必挂怀。”张美人轻声道:“夜了,臣妾不方便侍候,陛下去别的姐妹出歇着吧! 嫔妃宫人都盼着陛下雨露恩泽,好为陛下诞育皇子,为大宋绵延血脉。” 赵祯静静地看了张美人片刻,轻轻点头,安慰道:“你好好养着,朕先走了。” 作为一个皇帝,赵祯很懂得分寸,他宠爱张美人,却也心里有数。当务之急是子嗣问题,能让多一个嫔妃受孕,多一份希望总是好的。 目送赵祯离开,采薇轻声道:“娘娘,也许陛下本来是要陪你的,何必……” “我有孕在身,已经恩宠过剩了,如今如此侍候却还留下陛下,别人会怎么想?”张美人轻声道:“何况,陛下如今最大的心愿便是子嗣,岂可让陛下在此空耗精力呢?” “娘娘当真大度,您这般……要是其他娘娘有了身孕,生下皇子……” “傻丫头,皇家枝繁叶茂才好,如今宫中子嗣艰难,陛下正忧心呢!”张美人轻声道:“我虽身怀有孕,却未知男女,何况孩子落地养大也非易事。” “娘娘别说丧气话,两位公主是可惜……但您腹中这一胎必定是有福气的。”采薇急忙出声安慰。 张美人轻声道:“嗯,他两个姐姐的福气都给他了,肯定是个有福的。” 采薇道:“嗯,等小皇子出声,陛下肯定会重赏娘娘,连同您的娘家也会得赏赐的。” “但愿吧,爹和叔伯若是能有所进益,总是好的。”张美人轻叹一声,脸上浮现出些许羡慕神色。 她是当真羡慕,宫中后妃的地位来源无非三个方面,恩宠、子嗣,这两样自己多少占了一些。 但是还缺一样至关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家世。 宫中妃嫔很多都是勋贵家的女儿,曹皇后没有子嗣,但在后位稳固,皇帝也十分重视尊敬。 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曹皇后乃是曹彬之后,背后有整个曹家,甚至是将门的支持。 还有前代的沈贵太妃也是个很好的例子,小小年纪几被群臣推举为皇后,如今在宫中也是地位超然。 原因就是有个当过宰相的父亲,兄弟子侄也十分争气,多少有些官爵影响,也算是不小的臂助。 但是自己出身平凡,父亲族人只是寻常官员,当年还是因为自己貌美被选中宫中,由宫人抚养长大。 更为幸运的是,皇帝看中了自己,而且多有恩宠,才有了今日的地位和荣耀,这正是一个为家族争取利益的好时候。 就像汉朝的那些皇后妃子们一样,为自家的家族带来荣耀和地位,然后让父兄族人成为自己的臂助。 自小入宫,听的故事多了,明白的事理也就多了,加之恰好处在这样一个位置和机缘之下,张美人自然也就有些想法。 采薇自然是不懂得,但是无意之间的有些话,恰好说到了张美人的心坎里,难免就多说了几句。 话一多,张美人顿时意识到些许不妥,立即改口道:“对了,你还真别说,这些冰块当真是凉快了许多。” “那是自然,娘娘您说,当真是有人盛夏里结的冰?” “想来是不会有假的,世间之大,能人异士不少,倒也不足为奇。”张美人轻声道:“看得出来,陛下是知道那个叫薛纵的少年,小小年纪能得到陛下关注,能是寻常人吗?” 采薇应道:“娘娘说的是,想必这位薛公子确有非凡之处。” “这次也算是得了他的恩惠,将来有机会……得向他道谢才是。”张美人淡淡一声,秀眸微动,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 却说皇帝赵祯离开了云锦阁,本来是打算却探望苗贤妃和女儿福康公主的。 迄今为止,赵祯活着养大的孩子没几个,福康公主无疑是其中一个,所以深得宠爱。其生母苗贤妃自然也就跟着受宠,年初的时候还诞下了三皇子赵曦,可惜早早夭折了。 赵祯难免深以为憾,苗贤妃也很是伤心,加之是产后,将养了好一段时间才恢复过来。赵祯今日前去探望,一来是看看女儿,二来也是有留宿之意。 或许因为无子的现状,赵祯比较喜欢那些有过生育的嫔妃,尤其是像张美人和苗贤妃这样的。认为她们身体好,福泽深厚,容易受孕生子。 所以除了张美人腹中那一胎,赵祯又在苗贤妃身上动了心思,希望最近一段时间好好努力一番。让宫中再闻喜讯,毕竟苗贤妃曾诞下过男婴,所以希望还是蛮大的,赵祯也算是寄予厚望。 难得张美人很懂事,很识趣,赵祯便兴致勃勃而来,养精蓄锐很多天,正是大干一番的好时候。 但可惜就是那么不凑巧,当他路过宫廷长街的时候,一片云彩恰好遮住了皎洁的月光。两盏灯笼从远方快步而来,片刻之后,气喘吁吁的王守忠赶到了。 “陛下,急报!” “发生何事?”赵祯的脸色瞬间就变了,显然意识到有大事发生。 “京西路急报,光化军叛乱……” 第五十六章 非常棘手 叛乱自古以来都是大事,无论规模大小。 自从刘邦从一个混混小亭长成为汉高祖之后,小人物趁乱而起,时势造英雄的例子数不胜数。 对于朝廷而言,任何一丁点的叛乱火苗都有可能蔓延,最终由燎原之势,一发不可收拾。 尤其是唐末藩镇割据,黄巢起义,朱温叛唐这些血淋淋的教训殷鉴不远,所以大宋对叛乱格外重视。 前段时间沂州虎毅卒王伦叛乱,京东路几乎一片糜烂,朝廷急忙调动大军,好不容易才将叛乱平定。 前前后后,当真是费了很大的功夫。 没想到京东路情况才刚刚好转,光化军起兵叛乱,闹出这么大的乱子,情况远比京东路沂州的情况更为糟糕。 如果叛乱的只是流民,或者地方豪强匪徒,那倒并不可怕,朝廷官府只需要派出兵马清剿即可。 但如果叛乱的是官兵,那情况就相对复杂了,毕竟官兵受过专业军事训练,持有兵器军械。 战斗力更强悍,一旦叛乱不容易立即剿灭,且破坏力也更大。所以历朝历代,对士卒哗变,武将叛乱都十分重视。 尤其是大宋这个重文轻武,强干弱枝的朝代,尤其如此。 但是万万没想到,京西路襄阳附近的光化军宣毅卒五百多人,在其校尉邵冲的带领下反叛了。 自秦开始,五十人以上的军队调动都必须严格审批,否则就视为叛乱,就是因为军队叛乱的危害非常之大。 五十人这个数字,自然也有其道理,某种程度算是个警戒线。 现如今,光化军却有五百兵卒集体叛乱了,严重程度可想而知。 更糟糕的是,叛乱地区十分敏感,襄阳一代算是大宋东西南北的核心区域,东西连接中原与川陕,南北沟通两湖,扼守汉水中游,距离东京并不遥远。 如果****规模偏大,将会波及四方,威胁京畿中枢。偏偏不巧,今年大宋遭遇了旱灾,东京汴梁如此,整个汉水流域也是如此。 从襄阳光化军往西北而去的汉水上游,商州与金州早有流民聚山为寇,这两者要是合二为一,后果将会如何? 正是如此,京西路在得知这一消息之后,立即上报东京枢密院。 枢密院不敢耽搁,第一时间将消息传递入宫,以至于素来稳重的王守忠都有些许不淡定。匆匆前往云锦阁奏报,不想半道遇上了赵祯。 叛乱是十万火急的军情大事,任何一个皇帝都不敢掉与轻心,赵祯听闻之后,眉头一皱,吩咐道:“回垂拱殿!” …… 皇帝在后庭打个转,又回去处理公务。 这样的消息,皇后曹氏自然是有所耳闻的,皇帝没有在张美人那里留宿,这一点倒是让她稍微顺心。 怀着身孕不能侍寝还要留着皇帝,那就是恃宠而骄,这种专房独宠的女人……哼哼。 可惜皇帝离开了云锦阁不是来自己这,而是前去见苗贤妃,曹皇后得闻后只是心中一叹,十分羡慕那些能生育的妃嫔。 然而很可惜,苗贤妃似乎也是空欢喜一场。不过再怎么说,苗氏膝下还有个福康公主,那可是皇帝赵祯仅有的长女。 有这么一颗掌上明珠,苗贤妃此生已然无忧,倒是自己…… 如果继续这样下去,只怕是生子无望了,那么想要稳固自己的地位,就只能靠别的了。 皇帝为何匆匆赶回垂拱殿,曹皇后在第一时间就知道了,后宫不能干政这种话意义相对有限,有些时候就是个摆设。 毕竟章献太后刘娥开了了不怎么好的头,曹皇后即便是不能干涉朝政,打听些许消息总是可以的。 光化军叛乱了! 作为母仪天下的皇后,皇帝的焦虑和担忧她该感同身受,并且想办法为君分忧,为国祈福。 但是作为一个将门之女,曹皇后突然笑了,叛乱这种时候对她个人而言也许是好事。 天下承平日久,将门的作用逐渐淡化,长此以往是要逐渐被冷落,甚至慢慢失去权势的。可一旦有战事,那情况就不同了。 如今各地起了叛乱,正是用人之际,对将门而言正是绝好的机会。 其实机会一直都有,但是面对凶悍的契丹人和党项人,将门子弟大都畏首畏尾,不愿意冒险。 但是大宋境内几个叛乱的兵卒和流民,平定起来应该不在话下,平叛便是立功。这样唾手可得的功劳,曹家岂能错过? 只要曹家树大根深,功勋卓著,自己纵然是没有儿子,这后位也会稳如泰山。 很凑巧,自家好像有个堂兄恰好在京西路为将,此时不战,更待何时? …… 次日清晨,并无大朝会。 宰辅大臣在第一时间被召到了垂拱殿,其中枢密使杜衍最为焦急,额上已然是一层汗珠。 “陛下,昨夜京西路急报,叛军先是有向东北方向移动的迹象。”杜衍的一句话,让在场君臣脸上都蒙上了一层阴影。 襄阳往东北方向就是中原腹地,难道叛军是想要直接进攻京畿吗?东京城里重兵驻守,叛军也不过区区数百人,虽说怎么看都像是笑话,但这绝对不是一个好趋势。 杜衍续道:“叛军吸纳,或裹挟,如今人数已经超过三千,仍在持续增加。叛军虽有意东进,但资政殿(大学士)王举正现知许州,已经高度警惕,叛军是无论如何也过不了许州的。” “嗯,如此甚好!”晏相公顿时松了口气。 皇帝赵祯虽然仍旧面无表情,但已经相对不是那么阴沉,毕竟都城东京平稳是最要紧的。 参知政事范仲淹问道:“杜枢相,那叛军如今改道何处?” 杜衍道:“眼下仍旧在汉水岸边活动,枢密院已经在安排兵马调动围剿……” “那叛军有无沿汉水往西的趋势?”范仲淹继续询问,问题更是堪称一针见血。 “有!”杜衍抹了一把额上的汗水,低声道:“这是眼下最为棘手的事情,商州郭邈山占山为寇已有时日,官军迟迟未能围剿,若其南下与邵冲合兵一处,沆瀣一气,恐怕将非常棘手!” 第五十七章 悄然危机 发生叛乱,平叛乃十万火急之事。 枢密院已经做出了相关安排,只要得到诸位宰相和皇帝的认可,就能立即调兵遣将,付诸实施。 但在垂拱殿的朝会上,范仲淹在询问了相关问题之后,立即提出一个担忧。 光化军叛乱在襄阳没错,但已经波及到了汉水上游的商州,而隔着一座秦岭北边就是京兆府(关中)。 京兆府陕西四路是对抗西夏的最前线,李元昊是个嗅觉极为灵敏之人,一旦他得知宋境发生叛乱,焉知会不会动歪心思。 虽然已经送去了那么多的银钱绢茶,但这些绝对无法让李元昊那只饿狼彻底满足。 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送大宋身上撕下肉的机会,如果大宋内生叛乱的消息传过去,焉知会不会又兴兵闹事? 范仲淹首先看到了这一点,所以当即提出了宣抚陕西路的请求,防备西夏也不仅仅是为了一时,也是一个长期工程。除此之外,也是为了防止叛乱蔓延到京兆府。 防备要有,平叛则是第一要务。 枢密院直接负责安排相关事宜,枢密院杜衍忙的不可开交,调兵遣将是一件很费心的大师。 到底哪位将军堪当大任,调派那支兵马前去围剿,从何处进军,人数多少这些需要做详细的规划。 鉴于前唐藩镇割据,武将专权,大宋在这方面规定格外严格,枢密院的调兵权必须慎之又慎。 其他的都还好说,但平叛主将的人选,一时间尚未有合适的人选。 所谓合适,除了本身适合之外,少不得还有一些其他因素,纵然杜衍为人中正,有时候也少不得要考虑许多。 不过让他意外的是,正在发愁之际,竟然有人毛遂自荐。 回东京探亲的汝南防御使曹仪突然登门,表达了立即赶回前线,率军平叛的愿望。 这个结果,多少有点让人吃惊! 叛乱这种烂摊子,愿意处理的人不是很多,尤其向来喜欢安稳获利居功的将门子弟,鲜少有主动请缨上前线的情况。 曹仪如今却一反常态,主动的让人有点意外。 而且曹仪身份十分特殊,开国大将曹彬的亲孙子,将门子弟,当今皇后的堂兄,这么一个人自请前去平叛。 曹仪是否合适?杜衍肯定考虑过,但相比于这个问题,能不能拒绝,才是更大的问题。 况且,这件事似乎并不关乎责任问题。 枢密院指派某个战将需要慎重,但如今曹仪是主动请缨,至少一番为国征战的热情直接拒绝自然是不大好的。 加之曹仪身份特殊,所以杜衍顺水推舟,将曹仪的请缨书上奏垂拱殿,交给皇帝陛下圣裁。 赵祯接到奏疏的时候,先是微微错愕,旋即便是神色如常,好似洞穿一切的感觉。 昨晚消息传到东京,今日枢密院调兵遣将,半日之后曹仪便主动请缨,这速度不可谓不快。 当然了,武将有这班为国效力的决心总是好的,可曹仪有吗? 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对所有臣子的动向都有大概的了解,是一个皇帝的基本素质。对这个所谓的大舅哥,赵祯也是有所耳闻的。 借着曹家老夫人寿诞,已祝寿的名义从汝南回到东京至少已经一月以上,丝毫不着急赶回去赴任。 显然是想想趁机在东京多享乐,有点乐不思蜀,一听到前线叛乱,突然间判若两人,实在是…… 赵祯冷冷一笑,如果曹仪只是匆忙赶回汝南,坚守好自己的职责,倒可以认为是忠于职守。 但现在这般请缨出战平叛,做法如此一反常态,动机就必须值得玩味了。 赵祯是聪明之人,顷刻间便心里有数,他也明白杜衍的为难之处,裁决必须由自己做出。 拒绝吗? 将门难得有这班主动的时候,要是拒绝,岂非打击了将门的积极性?往后有人以此为借口推诿之时,又该当如何呢? 何况,曹家毕竟是后族,代表了将门,这班行径都有些许意味深长的东西在内。虽然赵祯很不喜欢,但作为皇帝他必须容忍。 这道请缨疏,得批! 曹仪会上交一份怎样的答卷,到时候他们又该是怎样的表情呢?赵祯对此拭目以待。 …… 战争是世界上最敏感的消息,稍有风吹草动就立即可能风声鹤唳。 光化军叛乱,意图进攻许州的消息传开,东京城里虽然还算安稳,基本秩序还算井然,但惊慌不可避免。 最直接的反应就在于粮价,民以食为天,遇到战争和天灾的时候,潜在饿肚子的风险就很高。 俗话说的好,家中有粮心中不慌,这种时候多储存点粮食是非常有必要的,当很多人开始买粮的时候,粮价自然不避免地开始上涨。 薛纵是从刘婶那里得知的,老祖母年纪大了,薛家所有的柴米油盐都是刘婶帮忙代购的。 大概是担心老祖母误会自己贪钱,买米归来的刘婶对东京粮价飞涨之事好一番抱怨,恰好被下课归来的薛纵听到。 光化军叛乱,这事薛纵是知道的,四门馆里消息还是比较灵通的。不过似乎勋贵子弟怎么都没有将此事放在心上,叛乱这种事大宋每年都有,他们早就习以为常,以为这次和往常没什么两样。 但得知粮食价格涨的离谱时,薛纵才意识到这件事恐怕不那么简单,明明战事没有威胁到中原,距离到东京还那么遥远? 东京百姓的危机感就如此迫切吗?粮食价格上涨的如此离谱,莫非是有人故意操纵的结果? 薛纵本来也是这样认为的,但是当他站在汴河畔,看到大量船工坐在绿荫之下休憩,闲来无事的情景,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粮价飞涨绝不只是叛乱的缘故,供需关系才是最核心的决定因素,汴河上往来的船只明显不如往日多。 再低头看看,汴河水位已经下降了数尺,恍惚间薛纵才意识到自己从未在大宋有过淋雨的感觉? 东京已经很久没有下过雨,汴河水位因干旱而下降,让这个拥有百万人口,物资运输完全依赖运河的城池陷入了危机之中。 第五十八章 问计百官 汴河水位下降,水运效率下降,已经被有司注意到。 其中一个是三司,另外一个则是开封府。 三司类似于大宋的财政总部,负责管理赋税钱粮,完全仰仗运河运送的东南财富有所延误,三司自然有所察觉。 还有便是开封府尹包拯,大宋的东京驻军和百姓相加,人口过百万之众,一天一月下来要消耗的粮食简直不敢想象。 而东京附近的土地并不那么肥沃,产出并不高,且经常性遭遇各种灾害,所以粮食基本上都是仰仗东南了。 但是这条自从隋朝就开通的运河,如今却水位不断降低,运力大大下降,这粮食储备可是噌噌噌不断往下掉。 最初或许并不明显,或者期待着后续下雨,水位上涨,运力恢复。 可是眼看到了**月,老天地还是没有下雨的迹象,三司衙门开始有些慌了。 包拯担任开封府尹有点突然,或许还有那么一丁点临危受命的意味,接手之初包拯将主要精力都放在了整顿治安方面。 等到逐渐厘清各项事务的时候,才陡然发现,东京百姓的口粮似乎出现了危机。 这样的大事断然不能隐瞒,不能耽搁,所以三司和开封府的奏报几乎第一时间送到了皇帝赵祯的案头。 庆历三年,对赵祯而言注定是不愉快的一年。 儿子夭折了,自己和妹妹遇刺,党项人寇边,赶上了严重的旱灾,各地均有不同程度的叛乱出现。 内忧外患的情况下,如今东京汴梁又出了粮食危机,实在让人不安生啊! 垂拱殿里,三司使陈执中和开封府尹包拯虽被赐座,但实际上他们刺客都如坐针毡,哪里能坐的安稳? 赵祯沉声道道:“陈卿,东京还有目下还有多少存粮?” 陈执中回答道:“回陛下,自太祖朝开始,东京至少储备半年以上的粮食,单论官衙和禁军,并不成问题。” “希仁,你有什么要说的?” “回陛下!”包拯说道:“东京常平仓虽有储存,但储量不多,民间粮行鉴于储备和货值流动,储量也不会很大。 如今吹风草动,集市上粮价已经开始上涨,粮行或有囤积居奇之心,常平仓虽能平抑,但终非常法,时日长了会使民心不安。” 赵祯沉吟道:“陈卿,官仓能够给开封府提供多少支持?” “陛下,官仓之粮自是为官军民所用,但若全都考量的话,怕是朝廷官仓、常平仓和粮商私仓加起来,也支持不了几个月。” “几个月!” “四个月,即便朝廷严格分配供给,也至多五个月” 陈执中说出这个回答的时候,赵祯的脸色明显阴沉了许多,一个城池若是缺粮会使怎样的后果? 那种饥饿的滋味他肯定没有经历过,但史书上的记载却是历历在目。 隋末洛阳城被围困,到了最后时日城中无粮,即便是公卿贵族也都遍寻不得食,境况惨不忍睹,甚至出现互相残食的惨状。 如果东京这座百万人口的城池缺粮,简直不敢想象后果会如此,大宋王朝将会是怎样一个局面? 都城一乱则天下大乱! 这样的情景是绝对不能出现的,赵祯绝不容许。 但一低头,看到陈执中和包拯似乎心有戚戚,欲言又止,似乎还有未尽之言。 “有什么话,两位卿家但说无妨!”赵祯到底是个温和明理的皇帝,即便是面对如此严重的事情,也能够很好地克制自己的情绪。 “回陛下,今岁中原旱灾,歉收已是不可避免,甚至有不少地方颗粒无收,如此少不得有灾民出现。” 接着陈执中的话茬,包拯补充道:“如果灾民涌向东京,赈灾之粮将又是一笔莫大的开支,粮仓就越发紧张了。” “粮食补给呢?”赵祯算了算粮食开支,确实巨大,但如果能够及时补给,或许没有那么糟糕。 陈执中摇头道:“淮南转运使已经奏报,运河水量不足,难行大船,今夏运粮本就不及往年。 秋日里即便有些雨水也无济于事,毕竟秋冬是枯水期,且天气寒冷之时,运河会封冻无法行船。 所以历年都是抢在十月底前将粮食运送如东京的,但今年这情况肯定是来不及了,这也是东京缺粮的根本所在。” 赵祯面色阴沉,低声道:“想不到情形竟如此严重?” 陈执中立即从座位上弹起来,直接跪倒在地,俯首道:“陛下,臣舔掌三司,竟未能提前察觉,在做准备,臣罪该万死。” “罢了,天不下雨,这是你也不能料到的。”赵祯摆摆手道:“何况,即便你早日察觉又能如何?运河水浅,又能多运送多少粮食?眼下不必自责,还是想想如何寻求解决之道吧?” “谢陛下宽恕,臣感激涕零。”陈执中觉得很幸运,虽然事实好像确实如此,但作为三司使,承担这样的罪责却也在情理之中。 但是赵祯没有怪罪,虽说是为了大局,让自己戴罪立功,但也足可见皇帝之仁慈,古来少有。 “陛下,若说这解决之道,最好便是恢复汴河运力。” 包拯道:“至少在九月底前,运河能够通行大船,江南与淮南的船只载粮入东京,倒也不足为虑。” “希仁所言甚是,但老爷天已经数月不曾降雨,谁知道这秋雨何时能来?”陈执中忧心忡忡道:“来得早了万事大吉,若迟迟不来,则后果” 陈执中没有说下去,但君臣几人都心中有数! 赵祯低声道:“朕会让司天监测算雨期,朕还会亲自主持求雨只是不知上天是否会应朕所请。” 包拯轻声道:“陛下,臣冒昧以为,除了祈雨之外,或许还应集思广益,寻求其他解决之道。” “集思广益?” 包拯低声道:“是的,朝野民间能人众多,没准就有人想到什么法子” 陈执中担心到:“可若宣之于众,岂非引发百姓恐慌担忧?” “宣之于众自然是不能的,不过满朝文武大臣或有法子,也都省的轻重,不会随便泄露了消息。” 听到包拯这班说辞,赵祯轻轻点头道:“好,明日朝会,朕就向百官问计。”.. 第五十九章 隆中问 朝堂上问计百官,但赵祯并未说出东京粮食危机的真相。 只是对外宣称,汴河水位下降,不利于漕船运输,让众臣思考应对解决之法。 舟行水上,水浅则船只搁浅,这是自古以来的道理,也是人所共知的常识。 想要解决,就只能是往运河里注水。 注水无非是两条路,一条是老天爷给面子,下场大雨补水另一条则是从附近的河流里引水。 可是近乎半年的少雨干旱之后,即便不考虑引水工程旷日持久,是否可行,单单是水源都让人无可奈何。 除了汴、蔡等四条大河之外,东京附近的大河似乎只有黄河,但引黄河水俨然是不大现实的。 一来是如今黄河水位也很低,二来黄河泥沙太重,大水之后运河必定严重淤塞,完全是饮鸩止渴,甚至可能导致情况更为严重,清淤将会是个格外艰难的过程,反而误了大事。 所以 在官员们看来,似乎唯一的办法只有祈雨! 这一点皇帝赵祯已经在做了,鉴于干旱的世间比较长,此次求雨不是在惯常的,卫国长公主清修的会灵观,而是选在了相国寺。 相国寺乃是东京城中第一大寺庙,佛门重地,皇帝选在此求雨,足可见对此事的重视程度。 至于百官,似乎暂无解决之法。 有的官员是精明之人,看出了此事非同寻常,省的事情的严重性,不敢在外乱说,也想为官家分忧,可惜苦思良久并无对策。 也有人回家之后掩盖事实,变着法向幕僚或者近亲问计,可惜暂时也没有什么靠谱的法子。 如此一来,赵祯显然有些许郁闷。 偏生这件事乃是朝廷一等一的机密,只有宰执大臣和一些关键人物知晓,身为皇帝其中为难和惆怅更加难以对外人言说。 赵祯虽然不说,但别人未必看不出来。 尤其是同床共枕,心思细腻的枕边人,张美人能够清楚感受到,赵祯来探望自己时的心不在焉和满腹愁绪。 即便赵祯自己觉得掩饰的很好,但是在和他相处时间最长,最熟悉的她的张美人面前,这些无所遁形。 皇帝到底在担心什么,打听到是很容易的,曹皇后做得到,张美人也做得到。 运河水浅,船只难行? 皇帝陛下在担心这件事,朝廷官员似乎对此束手无策,据说陛下要亲自斋戒去相国寺祈雨,还特意告诉自己可能有几日无法过来。 这件事到底是什么缘故?张美人不知道,她只知道这件事格外严重。只要顺利解决,必定是大功一件。 这件功劳 自己肯定是无能为力的,河工漕运的事情女人家哪里懂,何况如今怀着身孕是最忌讳费心思的。 可如果这件事是张家人想到了法子,为皇帝解了危难麻烦,结果会怎么样呢? 自己本来就比皇后的家世差很多,听说最近皇后的堂兄前去平叛,回来又将是战功赫赫,曹家的声望必定更胜往昔。 如此一来,自己和曹皇后之间的差距将越来越大,这是张美人完全不希望看到的局面。所以自己的娘家人必须要尽可崛起,只有显露才能,立下功劳,皇帝才有机会看在自己的份上提拔他们。 所以张美人悄无声息地给娘家送了一封信,让娘家人想办法寻求解决之道。 张美人的伯父和父亲,张尧卿、张尧佐兄弟接到消息,也有些犯难了,这件事他们隐约有听说。 但之前并未放在心上,直到看到女儿的信函,兄弟俩才清楚地认识到这件事非同一般。 可是汴河水位这一难题,皇帝、宰执大臣和工部的诸多工匠都无可奈何,岂是自己可以解决的? “如今看陛下的意思,似乎朝廷暂时无人有解决之法,所以才集思广益的。” “是啊,集思广益我们也派人去民间寻找,说不定能有聪明之人想到办法,然后我们重金求得” “此法可行!”张尧佐点头道:“我会派人前去城中寻访些许聪慧智者,看是否有巧妙法子而且还得赶在朝廷和其他人找到之前。” 张尧卿道:“嗯,我会吩咐希甫他们,四门馆中竟是些许少年英才,没准就有奇思妙法。” “兄长所言极是,这是个好主意,但愿能找到此法,也好为娘娘平添臂助。” 张尧佐没什么本事,所以心底时常愧疚,不能给女儿足够的臂助,如今有这样的机会,自然格外重视。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朝廷问计百官自有风吹草动,何况民间也有不少明眼人,总能察觉异样。 汴河水浅,已经没有多少大船通航,码头上的帮工们大多闲着,只要稍微看上几眼,就能发现这些异常。 这件事意味着什么?或可能意味着什么呢? 汴河畔,正对刘家铺子的那间酒楼上,竹帘之后的一双眼睛散发出深邃的光芒,然后转身奋笔疾书。 很快一封书信送到了数百里之外,那里有座城叫南阳,附近有个地方叫隆中。 “没错,就是这里,诸葛孔明当年就是在此初见接刘备,留下隆中对的。”一个羽扇纶巾的青年人看着遗迹早已不见,独留荒野的隆中,感慨良多。 “此处似乎还叫卧龙岗,那诸葛孔明虽然才智卓绝,但明明只是一个谋臣,称之为卧龙似乎有些过了。” 说话之人是个高大的男子,正是那日在站在汴河畔酒楼上,窥视刘家铺子的昙爷。 “卧龙”不知为何,羽扇纶巾的男子听到这个词,不由自主扯了扯嘴角,表情有些古怪,但什么也没说。 “公子,属下无能,汴梁的事情本能办妥” “罢了,不凑巧而已,地方还在那,往后总会有办法的。” “谢公子宽恕!”昙爷轻声道:“今日有消息传来,邵冲曾往许州试探,但被王举正所阻,眼下该往何处呢?” “何处去?”羽扇纶巾的男子轻吟片刻,恰在此时有亲信来报:“汴梁急报。” 男子打开看过之后,哼哼笑道:“去哪,有答案了!”.. 第六十章 音娘子 羽扇纶巾的青年放下从汴梁而来的信函,嘴角露出一丝淡淡的笑容,准确说是似笑非笑,也许只是嘴角肌肉抽动吧! 不过对于向来表情冷峻的他而言,这已经是明确的心情愉悦的表现,以至于昙爷诧然道:“公子,何喜之有?” 纶巾青年轻声道:“汴梁来临,运河水浅,船只难行,东京只怕是要缺粮了。” “东京缺粮?”昙爷凝神沉吟片刻,低声道:“即便是船只难行,不过也是一时不便,东京城中存粮仓储众多,想必能够支撑许久。” “不然,如今宋庭已经在问计百官,可见事情已然相当严重,否则赵祯断不会如此,只怕是储粮也不足以应变。”羽扇纶巾的男子轻轻摇头,给出了另一种判断。 昙爷点头道:“公子之言不无道理,若汴梁真缺了粮食,那可就有意思了。” 显然可以预见的场景必然凄惨,对他们而言却是个很难得的机会。 纶巾青年轻摇折扇,嘴角轻轻扬起,轻声道:“今岁北方天旱,这可是老天爷送上的机会,否则邵冲那也难有所为。” “适才公子说方向有了?不知是打算让邵冲前往何方?”昙爷轻声询问。 “粮食!” 纶巾青年道:“家中有粮心中不慌,有了粮食才能聚集人气,才能有所图谋。所以呢,邵冲该去谋取一块鱼米富饶之地。” “公子是说汉水两岸?”昙爷见纶巾青年面无表情,眉头不禁移动,讶然道:“难道公子是说蜀中?” 大概是觉得这个想法过于宏达,说出来的时候昙爷自己都有些不能确信,但是纶巾少年笑而不语,淡定的神情又恰好是极大的肯定。 “本来退而求其次,只能在汉水之间谋一席之地,学当年的张鲁。但哪里想到有这许多天时地利人和的好事凑在一起,蜀中或许就不是痴人说梦,也许我们可以学刘备。” 纶巾青年沉声道:“让邵冲西进,吸纳商州叛军,由兴元府经过利州入蜀,只要成功抢占剑阁古道,则蜀中” 昙爷兴奋道:“想当年王小波占据蜀中,险些成大事,可惜后来” 言及此处,昙爷方觉有些许失言,赶忙改口道:“王小波和公子相差甚远,且今时不同往日,若邵冲能够入蜀,则公子大事可成。” “哼,得陇望蜀,昔年诸葛孔明未竟之事,或许”纶巾青年没有继续说下去,但是言下之意其实已经十分明了。 “公子所言甚是。”不知道真的是信心满满,还是拍马屁,昙爷立即出声表示附和。 纶巾青年吩咐道:“谋取蜀中并非易事,你前去通知邵冲,让他尽快行动回头你再去一趟汴梁,若真是缺粮,,趁机弄出点事来,争取把汴河旁那块地弄过来。” “是,属下遵命!” 昙爷低头应允,转身扬长而去。 走下卧龙岗的时候,他恰好遇到了一个衣裙迤逦,面带轻纱的女子往岗上走去。 “音娘子!”昙爷见到女子的时候,赶忙躬身示意,对着女子相当尊敬。 “昙大哥!”清丽的声音从面纱后传出,轻纱女子礼貌招呼一声,轻声问道:“许久不见,昙大哥一切都好吧?” “有劳音娘子挂心,一切都好。” “这就要走了吗?” 昙爷轻声道:“是的,公子有吩咐,属下要出门办事了。” “辛苦了,我替大兄谢过了。”轻纱女子相当客气。 “娘子不必客气,都是属下分内之事,公子仍在岗上,娘子上去便是,属下告辞了。”昙爷欠身的时候,瞧瞧看了一眼音娘子美丽动人的身躯,他隐约有些恋恋不舍,想要再多看一两眼。 但是终究没有回头,他不敢冒犯,更不敢有丝毫亵渎之心,否则很可能死无葬身之地。 音娘子并未留意到昙爷那一抹细微的感情变化,她的心思全都在山岗之上,在岗上之人身上。 隆中卧龙岗上,亭子大概是为了方便凭吊诸葛孔明之人休憩而建的,羽扇纶巾的青年就坐在亭子里。 小石桌上的红泥火炉燃烧正旺,壶里的水正好煮沸,纶巾青年刚刚想要动手自己烹茶,一双手指如葱的玉手便先一步伸了过来。 音娘子没有说话,只是站在桌前,取了茶盏,开始将茶叶捣碎,嫁入肉蔻,盐巴和各种调料,最后才用滚水冲泡。 当一切停当之后,将一杯浓浓的茶汤送到纶巾男子的面前,整个过程几乎一句话都不曾说过。 “大兄,茶!”音娘子吐气如兰,却只简单说出了三个字,言辞神态和适才遇到昙爷全然不同,但明明此亲彼远,这般神情不免有几分古怪。 “嗯!” “你何苦跟过来?”纶巾男子面色低沉,表情甚至还有些许阴冷,似乎还有些许不悦。 “大哥在来了,我自然要随同前来照顾。”音娘子的回答很简单,但又透露出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来。 纶巾青年摆手道:“不用的,有人会侍候。” “近来大哥事多,定然辛苦,我不放心他们。”音娘子的话很朴实,似乎也没什么说服力,却让纶巾男子无言以对。 “适才我看到昙大哥了。” “嗯,他来过。” “是从汴梁来吗?”音娘子小声试探着询问。 “是!”纶巾青年轻轻点头。 音娘子欲言又止,最终还是鼓起勇气,问道:“红儿她还好吗?” “很好!”纶巾青年的回答始终很简单,本来好像有些许不耐烦,但看到音娘子企盼的眼神后,似乎心有不忍,补充道:“她很好,你不用担心,我有过吩咐,没有你我的同意,没有人会轻易去打扰她。” “谢大兄!”音娘子轻轻点头,好似十分满足。 纶巾男子道:“有机会的时候,我会去汴梁,你也去,你们姐妹俩见上一面。” “嗯!”这次音娘子没有道谢,但嘴角的微笑道出了她全部的心情,如果不是眼前的男人这般冷冰冰的,拒人于千里之外,一切就完美了。.. 说明 一个周没有更新,必须说明一下情况。 这本书到今天刚好三个月,写了十几万字,这是自从我开始写文从未有过的低产。 三个月前,我轻率地开始这本书,当时看起来时间是的。但没想到五月下旬,工作有调整,我的业余时间和精力几乎被挤占一空。 尤其是最近,我每天都想着有时间多少码点字,可惜分身乏术。当睡觉都变得有些奢侈的时候,实在没有多余的精力和时间码字。 毕竟我只是个业余写手,尽管很喜欢写作,但工作始终是第一位,尤其是一个不上不下的年纪,必须考虑事业和生活。 接下来的两个月这种状态大概还会持续,断断续续我写着累,大家看着也累。 所以就暂时不更了,先放着,等有空的时候再说吧! 说声抱歉,望大家理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