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在不列颠》 第一章 “立正!” “向左向右转——” “给我按队列来你这个混蛋!你想吃鞭子吗?!” 公元1066年,冬,法兰克王国的法兰西岛,奥尔良地区,虽然没有日后那么繁荣昌盛,但是以当时时代的眼光来看,也已经算是一个不小,不,是排在欧罗巴第二序列,而且还是前几名的城市。 太阳初升,黎明的第一道曙光照射到地面上,静悄悄的城市仿佛是一瞬间就变得鲜活起来:扛着鸭嘴锄准备出城种地的农夫;驾着马车,准备去香槟地区赶集的商人;还有挎着篮子,想着去野外捡些蘑菇野菜,来补贴家用的妇女。 当然,少不了的是卖早点的小贩。 请注意,此早点非彼早点,中世纪除了那些大地主大贵族之外,其他人每天都是只吃两顿饭,一顿早饭一顿晚饭,因此早上这顿饭就是一天能量的保证。 事实上,不仅是中世纪,这个世界无论哪个地方古代都是一样,对于农民而言,一天能吃上两顿饱饭就是幸福的象征;倘若能吃上三顿饭,上帝啊,这里有个犯下了‘暴食’罪行的罪人! 然后,就是可想而知的偷工减料了。 做面包是要花钱的混蛋! 做面糊还是要花钱的混蛋! 小贩也不好当啊!一方面,他们要从地主的手中收购粮食,要花钱,另一方面,他们把这些粮食送到磨坊去,还要花钱——特么用个磨坊还要收税,私人搭建磨坊是会被抓去剁头的! 此外还有贡献给教会的什一税,贡献给国王的人头税,车税马税印花税,农税工税磨坊税,不偷工减料,他们这些小贩也就活不下去了。 再之后,即使是偷工减料也是有讲究的,至少这个量不能减,价格也不能加,那么就只能在原材料上下功夫了。 大麦换成冗麦,冗麦换成荞麦,荞麦再换成草皮树根,草皮树根还不过瘾,咱再来点锻炼牙口的小石头;颜色不好看?没关系,把石灰往上一抹,香喷喷白嫩嫩,仅卖五个铜板就能吃一天的‘长棍’就出炉了。 本地人都知道这个看起来美味的长棍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一般的农民也不会去买,但是,这些小贩都是有眼光的。 因为很重要所以说两遍,这些小贩都是有眼光的。 谁惹得起,谁惹不起,小贩们看的很清楚。 最次等的,掺了草皮树根还有石子的卖给外来的商人,荞麦做的卖给本地的农民,冗麦做的卖给铁匠或者木匠,最后,把最好的,大麦做的留给士兵。 特别是城外那一支,不是本地人,不是巴黎人,甚至都不是法国人,而是从遥远的海的另一端跑过来的,粗俗,无礼,并且嗜血的野蛮人士兵。 之所以要在野蛮人后面还要加上士兵两个字,是因为即使是心高气傲的法国人,也不得不承认,这群野蛮人训练的样子,要比他们所见过的,最精锐的士兵还要像模像样。 “王子殿下,这是我们训练的成果,请您视察。” 奥尔良城外的训练场,说是训练场,其实只是一处打扫的比较干净的空地,便于大规模的军队在这里演练,不过眼下这训练场里只有三百人,倒是显得有些空旷了。 “嗯,奥德加阁下,那就开始吧。” 被称为王子殿下的人,是一个看起来相当年轻,实际上也应该是相当年轻的人——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中世纪人因为营养不足,又或者是劳累过度,年龄轻轻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衰败之像,说的好听一些,就是少年老成,说的难听一点,就和俄罗斯大妈一样,过了三十就不能看了。 但是这位王子殿下完全不一样,他身材魁梧,手上布满了因为舞刀弄枪而遗留下来的老茧,却难得的没有一点衰败的样子;相貌自然说不上是清秀,但是也不粗狂,是那种宽厚老实,让人一见面就有好感,类似于老好人的那种相貌。 当然,我们都明白,这些都是从前;从前的王子殿下可能是一位老好人,但现在就完全不一样了。 “你们这群猪猡,都听到王子殿下的话了!今天做的好,所有人都有肉吃,有酒喝!做的不好,都给我滚去啃黑面包!” 这威胁还真是浅显直白…… 王子殿下在旁边听着,感觉自己的脑袋都快要冒出-_-||这个图像,但是你别说,这些大兵们就是吃这一套。 你对他好,给他吃好的穿好的,花着大笔钱养着他们,这些大兵就当做是理所当然,不但不领情,哪天要是突然不好了还要反你娘的;但要是一开始就高标准严要求,再把奖惩条例都设置好,就好像是在驴子面前挂了一根胡萝卜一样,不用催就自动的往前赶。 所以说,历朝历代,哪怕是以武力立国的国家,打压军队也不是没道理的。 更何况现在王子殿下的身体里面寄宿的是另一个截然不同的灵魂,练兵这种事,从前的王子殿下应该是接受过训练,但是现在的王子殿下能够提出一点建议就不错了。 准确来说,能够提出建议,这本身就已经是一项极其珍贵的天赋,至于具体的执行则交给手下人去做,才能干的又快又好,顺便免得在这个陌生的时代闹出笑话来。 就好像现在,老将,也就是奥德加就做的挺不错的。 “全体都有,迈步——走!” 奥德加对着士兵大声的吼道,作为眼前这三百人的指挥官,他在士兵眼中还是蛮有威信的,士兵们对于他是又敬又惧;更何况还有美酒好肉的诱惑,自然不敢有一点怠慢。 “准备——,一、二、一;一、二、一……” 王子殿下的脸瞬间就变成了囧字形,但是当他看着一脸严肃,甚至可以说的上是肃穆,就好像是在做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一样喊着口号的奥德加,马上就明智的闭嘴了。 不过,从事实上说,奥德加做的并不算错。 让古代人和现代人一同军训,肯定是现代人做的更好,因为现代人懂得纪律,而纪律,就是军队之魂。 纪律可以让懦夫变成勇士。 更何况现代人都识数,都读过书认过字,在成长的过程中还有着一定的基础,训练古代人,才真的是要从零开始。 不过训练古代人也有着一定的好处,那就是可以打骂,甚至说,打骂都是家常便饭,关小黑屋不给饭吃也算不得是稀罕事,必要时还可以剁下两个狗头以正军心。 在赤裸裸的鲜血威胁下,这三百人很快就明白了什么就做死守军令了。 就好像是他们现在正在做的一样。 他们步调统一,排出的方阵同样整齐划一,无论横排,竖列,或者斜排看上去都是一条线一样;他们走路的速度一样,抬腿的高度一样,摆动的频率一样,同时手持刀盾的姿势也一样。 百人好似十人,十人好似一人,一人正在迈步前行,假如说这世上有着克隆人军队的话,那么眼前的便应该是第一支了。 “勉强……还算是不错。” 嘴里说着敷衍的话,但是王子殿下兴奋当中夹杂着欣慰的表情已经完全出卖了他;不容易,实在是不容易,花费了整整两个月的时间,才算是让这群士兵学会按步调行军。 “但是这些都只是开始而已,我们只是勉强教会了他们怎么走路,真正的该怎么打仗,还一个子都没教呢。” “您所言极是。” 奥德加虽然有些不以为意,但还是一本正经的答道。在他看来,一支军队,一支有纪律的军队,这就足以完爆世界上八成的军队了,诸如亚历山大、查理曼、又或者是奥托一世,他们歼敌建国所凭借的也就是手中有着纪律的军队罢了;至于说杀人,那是每个人从出生的时候就铭刻在灵魂里面,根本就不用教。 不过,尽管如此,他还是答应道,不仅仅是因为面前的人是王子;更多的,还是他想看看,王子殿下到底改变成了什么样子! 第二章 王子殿下有所改变了。 这很好,这也很不好。 亦步亦趋的,沉默的跟在王子殿下身后的奥德加用充满忧虑的目光,看着眼前正在大步流星迈进的王子殿下。 这目光并不单单是一个臣子对于领主的忠诚,更多的却是包含着一个老人对待自己子孙的担忧。 时间,这可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就好像只是过了一瞬间,当年还整天跟在自己屁股后面,每天喊着‘奥德加叔叔,教我用剑’的小家伙,就已经成长到比自己还要高,比自己还要壮,甚至是比自己年轻的时候还要更强的地步了。 但是王子殿下变了,不是相貌,不是行为,而是性格,是心变了,变得就好像是另一个人一样。 “……这不能怪他,只是因为他肩上的担子实在太重了。” 事实上,王子殿下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每个人都是心知肚明的。 亡国太子。 这绝不仅仅只是一个简单的称呼,这个名词的后面,不知道潜藏了多少尸山血海、血雨腥风。人的尸体堆得山一样高,流出的血将大海都染成深红,那浓厚的血腥味随着海风吹过,几乎都快压的人喘不过气来。 特别是,当这些全部的压力,都压在一个年龄还不到成年,压在一个只有十五岁的孩子的稚嫩肩膀上的时候。 …… 但是天知道马格努斯是多么感谢那个威廉。 马格努斯,这是王子殿下的名,而威廉,则是那个击败了先王哈罗德,并且把他的脑袋挂在旗杆上威震四方的人。 如果非要说一个具体的时间点,现在是公元1066年,征服者威廉发动诺曼入侵。孤悬海外五百年的英格兰通过这一次入侵重回欧罗巴怀抱,并且一步一步的在诺曼人的掌控中成长为后世那个庞大到不可想象的日不落帝国。 但是这里不是历史课堂。 不,更准确来说,自从马格努斯穿越之后,过去的历史就不再算数,因为他不再是一个历史的看客,一个阅读者;而是一个亲身参与者,一个正身在历史当中的人。通俗一点来说,他存在的本身就是在创造历史! 然后,让我们看看这位王子殿下是怎么创造历史的。 穿越成为王子是种什么样的感受? 龙傲天又或是赵日天,幸运女神的微笑还有命运女神的眷顾,一朝掌握权势,天下尽在我手…… 个屁。 马格努斯王子殿下非常负责任的告诉你,穿越成为王子,特别是中世纪的王子,首先应该担心的就是不要被当成是魔鬼附身送到修道院去驱魔。 试想一下,数十个牧师把你结结实实的绑在床上,一边朝你撒着圣水,一边大声的朗诵着圣经,简直就活像数十只苍蝇在你耳边嗡嗡直响——而且你还不能说一句话,否则这些牧师就要大把大把的撒盐了——撒盐还不算什么,撒草木灰才是真要命呢。 不要问马格努斯为什么知道,因为这些他都已经亲身体会过了。 不过,实话实说,这已经可以称得上是vip待遇了,毕竟马格努斯是王子,即使是魔鬼上身也只能进行驱魔,要是某个不起眼的低贱农民,牧师大人才懒得管,直接就绑在柱子上烧死算了。 况且,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被绑在修道院里面,至少有一个好处是现实的,那就是不用上战场了。 不用上战场,也就代表着保住了一条命,不出意外的话,靠着逃跑时携带的钱财安心在法兰克当个富家贵族也足够了。人上人做不成,但是好歹衣食无忧,十辈子都不用奋斗了。 前提是,不会有人想要马格努斯王子殿下的命。 事实上,就在前几天,马格努斯才刚刚从一波刺客的手中捡回一条命。 说是捡回一条命也不恰当,那群刺客连王子殿下的面都没见着就被一锅端了,充分表明了马格努斯的情报网络是多么完善,以及他到底被刺杀了多少回。 先王哈罗德的仇家暂且不论,那群还在英格兰的渣渣现在自保都来不及,征服者威廉正在排着队的砍他们人头;然后是威廉,这个应该是最想要马格努斯的命的,毕竟马格努斯是王子,在撒克逊人当中还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力,他派刺客来并不稀奇;至于其他的,甚至连法兰克国王都有一些可能。 毕竟,之前也提到过,马格努斯从英格兰逃跑的时候,手上可是带着大笔的钱财的。 那是一整个国家百多年来的积蓄,纵使逃跑的时候只能带出最值钱的一小部分,那也是相当的让人眼馋。更何况马格努斯人生地不熟的,到时候法兰克国王一推二五六,直接栽赃到威廉身上,按照中世纪的物财法,凡是落在地上的物品,不管有没有主人均归领主所有,法兰克国王心安理得的就把那笔钱财接收了。 抬头四顾,举世皆敌啊。 正因为如此,马格努斯才会拼了命的去经营情报网,并且训练士兵,不为其他的,只是为了保命。 再之后,就是奥德加的问题了。 奥德加,奥德加,哦,为什么你是奥德加?(注:此处捏他罗密欧) 五代贤良,世代忠诚,其本人是先王最信任的人,担当禁卫军队长长达二十年之久;而且奥德加本人也丝毫没有辜负这份信任,在和威廉的那场决定国运的战争中,奥德加亲手把自己的儿子孙子送上战场。 并且无一归来。 之后,奥德加更是担负着托孤重任,力排众议,将王子殿下从修道院中接回,一路兜转来到法兰克,可以说,马格努斯的这条命,十成中有九成都是奥德加救回来的。 按理来说,这样的忠臣、贤臣,正是无数君主可求而不可得的,倘若怀疑这样一位忠臣,对自己都是一种极大的侮辱。 但是马格努斯就是没法信任奥德加。 这是人的本能。 举例来说,这就好像是易牙蒸子,为了表现自己的忠诚,易牙连自己的儿子都能杀了给齐恒公吃,却被管仲一句:‘杀子以适君,非人情,不可’轻而易举的给刷下来了。 因为实在是太忠诚了。 忠诚到连齐恒公都不相信,不敢相信的地步;忠诚到就算是国王,是一国国君都没法回报的地步,被猜忌和疏离,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再简单一点来说,这就好像是夫妻过日子,总要吵吵闹闹的生活才有情趣,要是一直都相敬如宾,那还不如直接分了算了。 但是奥德加比较幸运。 因为他是硕果仅存的老臣,而且还是流亡派的一面旗帜,一顶标杆,是不可或缺的人物。 所以马格努斯决定给奥德加一个机会,同时也是给自己一个机会。 一个用来验证奥德加是否是真正的忠诚,以及把自己的小秘密搬上台面的机会。 “就是这里了。” 位于奥尔良边界,旁边是广袤无际的黑森林,人烟稀少到连税务官都懒得来,正是用来隐藏秘密的最好地方。 “奥德加叔叔,请您做好心理准备,因为您在里面的所见,所闻,所观,会改变您的一生。” 微笑着说出好像是提醒,又好像是威胁的话,马格努斯推开了紧闭的房门,用一种奥德加从来都没有听过的语言高声喊道: “出来吧我的朋友们,今天是值得欢庆的一天,因为马上,又有一位朋友即将加入我们的队伍了。” 第三章 房间里面异常的……简朴? 还未踏进木屋之前,奥德加就已经开始窥探它的构造了。 简朴。 异常的简朴。 甚至可以说是穷酸。 实际上,在进屋之前,在一路上,奥德加就已经充分的发挥了自己的想象力。沃登在上,即使是看到拿着稀奇古怪的绿色药水的邪恶炼金术师,又或者是戴着黑色大帽、浑身都笼罩在黑袍中的女巫也不惊奇;残酷点说,即使是那里正在举行最为残忍的活人祭祀,奥德加也认为自己也已经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 (沃登woden,撒克逊主神,星期三wednesday就是从这位神明的名字上演化出来的。) 但是什么都没有。 不,这样说也不对,至少它有一张凹凸不平的石桌,除了结实之外别无特色;还有几张凹凸不平的石椅,奥德加看着就觉得自己的屁股要有痛的趋势。 除此之外就是木碗木盆,之后就是一无所有。 准确点说,与其说这是某个秘密基地,还不如说是那些苦修士的居所,至少在奥德加的印象中,那些居无定所的苦修士就是这样折磨自己的。 门打开,不出意外,一位身着粗布麻衣,留着地中海发型的神父走了出来,马格努斯立刻热情的迎了上去。 然后两个人开始打招呼。 “salvē!adolphus,utvalēs?” “optimē,grātiāsago。” 奥德加:“……nmb。” 完全听不懂好不好!完全就是在听天书好不好!你们两个聊的这么开心,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我站在这里好尴尬的!而且王子殿下你是什么时候也学会说这种天书的? “啊,抱歉。”仿佛是察觉到奥德加的处境,马格努斯转过身来,指着那个神父解释道:“这位是从伊比利亚半岛来的阿道弗斯神父,他只会说拉丁语。” 然后又背过身去,对着那个神父不知道说了什么,直说的那个神父连连点头,对着奥德加微笑:“salvē。” 奥德加:“……nmb。”x2 但是其实这句话相当好理解,前面马格努斯就是向阿道弗斯神父问好,然后神父回了一句‘fine,thank-you’,仅此而已。 寒暄过后,阿道弗斯神父邀请两人到屋中落座,马格努斯倒是毫不客气直接就坐下了;奥德加在掂量了一下自己的屁股所不能承受之痛之后,坚定的选择站着。 还美名其曰‘做守卫就要一丝不苟’,马格努斯翻译过去,引得阿道弗斯神父连连惊叹——当然,他说的话奥德加还是听不懂,但是从面孔上,还是能看出他是在赞扬的。 “不知道阿道弗斯神父从伊比利亚半岛,走这么远的路过来是为什么啊?” 阿道弗斯神父屁股还没坐稳,奥德加就好像是连珠炮一样一连串的问题喷出来了,幸好阿道弗斯神父也听不懂奥德加的问题,否则那才真是尴尬呢。 而且因为语言障碍,两边都是沟通不能,只能靠着马格努斯翻译——所以有时候翻译这个问题真的挺重要的,就好像是二战时候,日本战时首相铃木说“不回应”波茨坦公告,日本同盟通讯社将铃木的话说成“完全忽略”波茨坦公告,路透社和美联社更是将铃木的话翻译成“拒绝”,日本因此就吃了两颗原子弹——不过这种事,当个笑话看就得了,谁知道是不是日本又编出来的一个谎言呢? “阿道弗斯说他是从蒙天主赐福的阿拉贡而来,因为加泰罗尼亚的异教徒进攻并且攻占了阿拉贡王国,所以他们不得不逃难到此。” 马格努斯翻译着,阿道弗斯的一番话立刻就引起了奥德加的共鸣,倒不是因为什么异教徒,奥德加自己都还在信奉着撒克逊神明,按阿道弗斯神父的眼光看同样都是异教徒。但是国家沦陷逃难,同是天涯沦落人,大家都要互相理解嘛。 “另外,阿道弗斯希望你不要再喊他神父,因为他已经发誓要和意大利的教宗脱离关系了。” 这可是大件事! 奥德加立刻就惊讶了。 虽然他是个异教徒,但是天主教的这些东西他还是有些了解的,毕竟他跟着先王哈罗德抢劫的修道院实在不少,那个时候就是拿刀架在这些神父的脖子上,也没见他们改信过啊! 提及旧事,阿道弗斯的神色立刻就变了,安德里看得出来,因为他自己的脸上也经常出现这种神色,那是仇恨,以及无奈的景象。 “他们去求过教宗,嗯,你懂的,就是跑到意大利去,希望教宗能够发起号召,动员基督徒们收复失地。结果因为拿不出足够的钱财,连教宗的面都没见着就被红衣主教们轰出来了。” 不用阿道弗斯自己再说,马格努斯就已经提前回答了,毕竟,要是总是揭人伤疤,这可不是什么好习惯。 事实上,不用马格努斯再说,奥德加已经了然,天主教的那群神父都是个什么德行他一清二楚。如果不是因为天主教富得流油,那他何必要和先王哈罗德一块去劫掠修道院呢? “那么,您为什么会住的这么……朴素?” 前一个疑问刚刚解开,后一个疑问马上就出来了,奥德加看得出来,无论是举手投足间的气度,风度,还是说话间的神情,阿道弗斯,绝对曾经是一个身居高位的人物。 或许是主教,甚至是大主教也未所知呢。 问到伤心事,阿道弗斯又是黯然失色,但是这一次,阿道弗斯却是没有让马格努斯代为回答了。 大概在阿道弗斯的心中,这也是一种向过去诀别的方式吧。 “被红衣主教们赶出来之后,我们伤心欲绝,就打算回到家乡,回到阿拉贡,回到伊比利亚半岛去赴死,但是却连一艘愿意载我们的船都找不到了。” 阿道弗斯自嘲的说道,奥德加却是连连点头,这是很容易理解的。 毕竟那边已经成了异教徒的地盘,没人愿意去才是理所当然的。 “海路走不通,我们就走陆路,从圣城一路北上,经过利古里亚,再经过热内亚,就在普罗旺斯,在一个大雨倾盆、雷电交加的夜晚,我听见了主的声音!” “这是主对我们罪行的惩罚,同时也是主对我们的考验:因为贪婪,因为欲望,我们犯下罪行,我们就要被堕入地狱!但是主是仁慈的,主给予我们考验,主令我们贞洁,主令我们简朴,主令我们向世人传播真正的,而不是被教会撰改的福音!” 说到激动处,阿道弗斯从石凳上一跃而起,攥着拳头,慷慨激昂、斗志昂扬、甚至是竭嘶底里的咆哮着,就好像是那些殉道的圣者一样——大概在他的心中,真的把自己当成是殉道者了吧。 然而,在奥德加这个异教徒的心中,被阿道弗斯惊吓的只剩下了一个念头,那就是:“妈的智障!” 第四章 与虎谋皮…… 与虎谋皮啊! 纵使是坐在温暖的房间里,奥德加仍然觉得自己忍不住的一阵寒战,而屁股底下那种梗人的感觉,更是提醒他,这是真的。 与狂信徒合作,与虎谋皮何异! 基本上,撒克逊人对于信仰的态度是非常耐人寻味的。 一开始,撒克逊人信奉的是本土的撒克逊神明,这种神明几乎就可以看做是北欧神话的延伸,例如说沃登(woden),与北欧神话中的神王奥丁(odin)仅仅只是差了两个读音,再比如说索尔,这次连姓名都没有改,直接就是索尔了。 然后就是基督教登陆大不列颠,时逢七国战乱,肯特王埃特尔伯特敏锐的察觉到基督教对于自己统治的好处——和世界上任何一个流行的宗教一样,基督教强调血统天生,人生来就是要受罪的,要求农民逆来顺受以求赎罪——而这,对于当时正处于大规模农民叛乱当中的肯特王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 倘若要再往下数,等到了都铎王朝的亨利八世,天主教成了国王独揽大权的障碍,亨利八世立刻就建立了英国国教(也称新教)。 说了这么多,并不是要表现什么,而是要强调,撒克逊人和我们中国人一样,对于信仰,对于神明,抱着的都是实用主义。 实用主义者是没有信仰的。 或者说,实用主义者只信对自己有用的。 因此奥德加对于阿道弗斯的态度就可以理解了,更何况奥德加还是个异教徒,天主教对于异教徒的态度,在中世纪,不用多说,各位也都应该知晓。 “没有关系,他们实际上是很好控制的一群人。” 或许是看到奥德加有些心神不宁,马格努斯非常贴心的解释了一句,却未曾料想,这一声就恍如晴天霹雳一般,奥德加直接叫唤着跳了起来。 “冷静,冷静,他们听不懂我们在说什么,冷静。” 再次会错了意,马格努斯赶紧摆着手示意奥德加坐下来。虽然语言不通,但是动作这个东西却是通用的,一时的失态还可以掩饰过去,长久了就不好说了。 奥德加冷静下来了。 事实上,这算不得什么大事,只要看虽然不明所以,却还在保持着微笑的阿道弗斯就明白了。 “你和他说了什么?” 搞定了奥德加的事情,马格努斯再次扭过头去,只用了三言两语就和阿道弗斯相谈甚欢——这个相谈甚欢,并不是形容词而是名词,奥德加不由得就有些好奇了。 “没什么,我只是说你感觉自己的灵魂受到了拯救,自愿捐献一百特里斯金币,以求救赎自己的罪业。” 败家子!!! 要不是顾及到马格努斯是他的王子,现在奥德加就要提刀砍人了! 在撒克逊王国还没有被威廉征服之前,奥德加的年俸一共是20磅银——这个年俸,是包括了所有的田产,租金,工资,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税金——而且这已经是个相当了不起的价格了! 我这样说着可能不明显,那么换个说法,奥德加的这个20磅银的年俸,假如投资到房地产,足以买下100—150英亩的土地,请注意这里是英亩;然后就可以在家里面坐着,安心当个大地主了。 这里面固然有当时英格兰人口稀少,大片大片的土地都是荒地,统治者巴不得出售来换取金银的缘故;但最重要的,还是这20磅银实在是不少的一笔收入了。 而按照汇率,一磅银=20特里斯金币,马格努斯自作主张捐出去的100特里斯金币,就是奥德加四分之一的年俸了! 真是崽卖爹田不心疼。 怪不得阿道弗斯这会笑的眼睛都咪起来了,还说什么要甘守贫寒,也就是嘴里面说的痛快。 之后,马格努斯与阿道弗斯又聊了两句,就看见阿道弗斯点头,转身出去不知道做什么去了。 “好了,奥德加叔叔,拜会过主人,我们也该出去转转了。” “转转?” “对的,奥德加叔叔,你该不会忘了吧?我说过,这一次的见闻将会改变您的一生,只是见一个神父,这可算不上是改变啊!” 村子并不大。 这是理所当然的,一群流亡的神父,再加上村子里的原住民,即使是把老老少少都算上,顶天了也就不到五百人。 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呼呼做响的风箱伴随着叮叮当当的打铁声,这是铁匠铺的声音;驴儿的厮叫加上沉闷的石头挪动,这是磨坊的声音;圈养畜生的围栏中鸡鸭在四处追逐,脾气温和的牛羊在尽情啃食着干草;还有那些扛着锄头,在地里辛苦耕耘的农民,好一片童话般静谧美丽的景象。 但是太奇怪了。 实在是太奇怪了。 奥德加左右看着,心中的疑惑差不多就快达到顶峰了。 虽然专职是砍人,但是奥德加怎么说也做了二十多年的地主,所以他很明白,这可不是一个人口稀少的村庄该有的景象。 那些人口稀少的村庄都是什么样子呢? 破破烂烂的茅草屋,蓬头垢面、衣不裹体的农民,到处都是屎,不仅是鸡鸭的粪便,更多的是人屎……庄稼也不像其他地方长得好,全都歪歪扭扭的,一幅暮气沉沉的样子。 简而言之,那样的村庄正在死去。 而眼前的这个村庄,沃登啊,他们竟然奢侈的拥有铁匠铺!还有磨坊! 他们哪里来的这么多铁……不对,他们哪里来的这么多钱来买铁!而且竟然还没有亏损到关门大吉! ——和一般人想的不同,中世纪的村庄实际上是不太可能拥有单独的铁匠铺的。 因为消费力不够。 这是很现实的理由,铁并不像其他东西还有保质期,倘若保存的好,一柄铁制的锄头可以用上十年有余——更不用说农民压根就不会用铁做锄头,他们都是用木头的——在这个年代,铁可是硬通货,拿出去就可以换大钱的! 一般来说,村民们用铁,都是到城镇里去买,又或者等着行游四方的旅行商人带来的铁针;铁针,这就是农民们唯一要用铁的地方了。 但是这个铁匠铺,它不一样。 从出来都现在,叮叮当当的声音一直都是不绝于耳,哪怕是专门做样子给他看的,这成本也不小了。 还有磨坊,众所周知,在中世纪,用磨坊可是要交税的——但是你不会真的以为贵族老爷就会在磨坊门口站着,来一个人收一份钱吧? 事实上,倘若某个地方要建磨坊,它真正要交给贵族老爷的只有初期的建造费,至于每一次的使用税,那都是交给当地的管理者,例如骑士或者镇长之类,再由镇长统一交给贵族老爷。 交给贵族老爷的使用费并不算太多,毕竟贵族老爷也知道竭泽而渔的道理,但是中间再经一道手,那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而奥德加,他可不会认为就这么个人口稀少的村庄,就能供养的起一座磨坊了。 那么,要么这是黑磨坊,要么,就是有人替村民们出了钱的。 阿道弗斯吗? 不是不可能,一群流亡来的神父手里面有些积蓄也是正常,而且以那个神父神智不清醒的程度,哪怕是说他昏了头,抱着什么‘悲天怜人’的思想大笔的撒钱,奥德加也不会觉得意外。 但是眼前明显有一个人更符合条件。 马格努斯,王子殿下。 这个败家子!!! 第五章 经济与剑 不能怪奥德加看不过眼。 从英格兰逃离的时候,因为事出突然,而且是狼狈而逃,带出来的钱财并不算多。 ——这个不算多,指的是在15000磅银到20000磅银之间。之所以不能准确估价,是因为有一部分物品价格随时都在跟随市场变动。 从个人的角度来看,这是相当大的一笔钱,甚至可以说是富可敌国(据英格兰末日审判书,威廉国王的一年总收入为18000磅银),但是若是从国家的角度,从复国的角度,奥德加恨不得把一份钱掰成两份用。 一幅全副武装,包含了头盔、手套、护膝的皮甲,价格约为5特里斯金币,也就是四分之一磅银;这当然算不上是什么大钱,但是放到三百人身上就相当可观了。 然后是锁子甲,皮甲只能提供基础的防护能力,而我们前面就说过,跟随着马格努斯流亡到法兰西的一共就三百人,只要你不想让这最初的力量消耗殆尽,你就要给他们提供高档的防具吧? 得,重装步兵出现了。 这可是一笔大钱,基本上,这个年代骑士能拥有的最好装备也就是锁子甲了。一幅锁子甲的价格,以当前时代的生产力,价格为160特里斯金币,也就是8磅银——这个价格都足够买下一大片土地了! 怪不得那些中世纪故事里,一个富有的庄园主,拿他的庄园以及全部积蓄,也就只能换到一幅盔甲,还tm不带马的。 最后,则是雇佣兵的钱。 三百名士兵,哪怕他们再嗜血彪悍,武器盔甲全都武装到牙齿,你也不能指望用他们来征服一整个国家。 所以还是要有炮灰。 事实上,在奥德加的构想里,那三百名士兵应当是禁卫军,是精锐,只有在最关键的时刻才会被投入战场;一般的状况,例如说炮灰与炮灰对冲消耗的时候,这些都是要让雇佣兵上的。 而雇佣兵的价格,这个一直都没有定数。因为有的雇佣兵是精锐,有经验有盔甲,花的钱就多,有的雇佣兵除了一条命别无所有,花的钱就少——但是不管多少,终究还是要花钱。 而且雇佣兵的工资一星期一结,给现钱。 单单只是看着手中的积蓄越来越少,奥德加就已经心痛到心都在流血,而马格努斯,这个败家子竟然还在肆意挥霍! 那铁匠铺,还有磨坊,奥德加估摸着怎么着也得花个20磅银左右,这个价格足以再买两套半的锁子甲了! 虽然已经说过很多遍了,但还是要再强调,马格努斯,你个败家子!!! “这些钱都是必须花的。” 出乎意料,听了奥德加的抱怨,马格努斯不仅没有忏悔的意思,反而是义正言辞,一脸正气。 好!我就看你有什么理由! 奥德加感觉自己的鼻子都快气歪了。 “首先,盔甲的事,我们不能全靠买,全买迟早被人当做绵羊宰;其次,就算是全买,我也要知道制造一幅锁子甲的具体成本,知道了成本,还价的时候才能理直气壮不是?” 还算是有点道理…… 奥德加开始有些犹豫了。 他这一辈子干的都是杀人的买卖,手里面就没摸过除了刀剑之外的东西,论及到商业上的事情,实际上确实是一窍不通。之所以勉强接过财政大权,也只是因为王子殿下还没有成年,同时身边既没有可用之兵,也没有可信任的人,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 像刚才王子殿下提到的这个成本问题,奥德加就从来没有想过。 但是这仍然不是理由。 假如只是想知道具体成本,只需要随便找一个铁匠铺,凭借着他们高贵的身份,再花上一些小钱,那些低贱的铁匠是决计不敢欺瞒的。 “果然还是瞒不过你。” 看到奥德加回过神来,马格努斯用一幅理所当然的表情笑道。奥德加的优点就在于此:反应快。 如果不是因为奥德加反应快,马格努斯也不会让他掌管财政就是了。 “进来吧,我所说的颠覆你人生的东西,全部都在这了。” 在一般人的印象中,铁匠铺应该是个什么样子呢? 四溅的火花,烧的通红的铁砧,叮叮作响的铁锤,还有永远都在鼓着风,一刻都不停歇的鼓风机,当然,少不了的是有着壮实肌肉,****着上身,汗流浃背的铁匠。 实际上也相差不远。 即使是看到有陌生人进入店铺,挥舞着大锤的铁匠也完全没有搭理,这点让做惯了人上人的奥德加颇为不满。 但是他现在已经没有闲暇来责怪这个铁匠了。 因为他看见了一件武器,而这件武器是他从来都没有见过的。 剑长1.2米左右,剑柄双握,尾部有配重球,剑身上有血槽,头部尖锐,可劈可砍可刺,是一件足以让人看着就胆寒的杀人机器。 而且很美。 惊人的美。 至少以奥德加的眼光,他可以用自己四十多年的人生,二十多年的戎马生涯来保证,自己这一辈子就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剑。 “你可以拿着试试。” 光是漂亮不算什么,剑是杀人兵器,一柄剑只有能够杀人才能够算得上的好剑;听到了马格努斯的话,奥德加也没有犹豫,伸手就把眼前这把剑拿了起来。 手感很舒适…… 这是自然的,配重球平衡重心在剑十字护手前3英寸,使得剑身基本不需要人力额外矫正就能伸得笔直,单单是这一点,就已经超过市场上那些劣质剑无数倍了。 然后是锋利度,正好,铁匠铺里有无数可以拿来试剑的东西。 奥德加随手就从地上捡起一柄废剑,说是废剑,其实这剑也算得上是一般,拿到市场上还能卖几个钱,只是看这铁匠弃之如敝履的态度,估计他是没这个打算。 右手执剑而将残剑置于桌上,奥德加手臂挥圆,劲力十足,电光火石之间残剑应声而断。 这个锋利度…… 比想象中稍微差一点。 奥德加仔细端详着手中的漂亮剑,然后不出意外的在劈砍处看到有微小的裂痕。 “奥德加叔叔,感觉如何?” 看着奥德加试剑完毕,马格努斯自信满满的问道。而奥德加先是看了王子殿下一眼,接着小心翼翼的把剑又放回兵器架上,这才回答道: “不错的剑,极好的剑。” 先是不错后是极好,或许,这才能体现奥德加的矛盾心情吧。 确实是极好的剑,不论是外形,手感,都是一顶一的好剑,即使是锋利度,也不是那些劣剑可以比的。至于说传说中的削铁如泥,都已经说是传说中了,你还指望什么呢? “如果,如果当初我们能有这样的剑,我们也就不会输了吧?” 迟疑一会,奥德加又说出了这样的话。 那鲜衣怒马的诺曼骑士,如同铁墙一般冲锋,震撼大地、排山倒海的情景,成了奥德加永久的梦魇。 而那梦魇当中,诺曼骑士手中的剑,也曾不止一次的截断了他的剑,砍断了他的身体。 直到战败流亡法兰西之后,奥德加才打听到,那是被诺曼人称为骑士剑的武器,专门供马上的骑士使用,诺曼铁骑配上骑士剑,天下无双。 而现在,能与骑士剑匹敌的剑就在他的眼前。 ……事实上,奥德加所试的剑,就是骑士剑的进阶版本,杂种剑,手半剑。 手半剑最早出现在十五世纪,但是能够打造——注意这里是打造而不是锻造——的技术早在十一世纪就成熟了,只差那么临门一脚,这也是为什么马格努斯能够把它造出来的原因。 其实,在手半剑之前,还有一种劈刺剑,这种剑流行于十三到十四世纪,实际上就是骑士剑与手半剑的过度体。不过马格努斯考虑到既然可以造出来手半剑,那干脆就一次到位,不麻烦。 “不过,稍微有些脆了。” 光说优点也不行,奥德加在思考之后,把他所发现的唯一一个缺点也说了出来,而马格努斯也只能苦笑了。 这是太过于超前的代价。 手半剑诞生的年代,欧洲人通过十字军东征,以及与阿拉伯人的交流,已经掌握了一些基础的冶炼原理,并且把它融入到了手半剑的制作当中;而在现在这个时候,这群欧洲蛮子恐怕连什么是淬火都不知道呢! 要不是马格努斯手把手的指导,这柄剑真的要在三百年后才能出现了。 即使是如此,因为先天条件的不足,它也只是在几个关键位置做了淬火处理,脆,这是理所当然的。 “没办法,工艺达不到,只能先将就着用了。” 耸耸肩,马格努斯这样说道,奥德加点点头,深以为然。 有一把能劈能砍的剑,这就已经超越时代至少一百年了,鱼和熊掌不能兼得的道理,他好歹还是懂的。 “那么,这种剑,它的成本,我是说要多久才能制造一把出来?” 顿了一下,奥德加又问出了这样的问题,而且这个问题才是他最关心的。 成本,以及制作周期,这是武器能否大规模装备的前提。 “放心吧奥德加叔叔,我既然能够用这么一个铁匠铺就把它造出来,那么制作就不成问题。” 虽然没有正面回答问题,但是看着那把还挂在武器架上的手半剑,好吧,还是有些说服力的。 奥德加点点头,算是同意了马格努斯的说法。 “那么我们就继续前进吧,我听过一种说法,龙的宝库中处处都是神兵利器,凡人只需拿上一把便可受益一生;但是我这里,呵呵,恐怕就是真龙来到我面前,它也必须承认不如呢。” 第六章 我们的计划 “奥德加叔叔,请看这个,这个是高桥马鞍,诺曼骑士能够在马上犹如在平地上一样,靠的就是这个东西。” “这个东西,它的名字叫马蹬,是从原始的马脚扣进化而来的;任何人,哪怕是一个从来没骑过马的人,只要用上高桥马鞍和马蹬,他就能瞬间变身一个骑马好手。” “还有这个,早在公元前一世纪,耶稣基督诞生之前就由罗马人发明的东西,马蹄铁,不仅可以保护马蹄,还能使马蹄更坚实地抓牢地面,即使是在泥土路上也不至于摔倒……” 简直就像进了巨龙的宝库一样。 不,这里比巨龙的宝库,还要来的……震撼人心? 毕竟,巨龙的宝库再庞大,它的受益人也只有一个,顶多是勇者一行,更不用说大量的金币流入市场会带来的震荡效应,货币贬值、物价飞涨给其他无辜的民众带来的不幸……而眼前的这些武器,却是足以支撑的起一个国家的百年安宁! 武器所带来的变革是绝对性的。 军人出身的奥德加无比坚信这一点。 就好像是诺曼骑士使用高桥马鞍一样,第一次解放了骑兵的冲击力,从此骑兵再不是只能使用弓箭和投矛作战的骚扰兵种,而是真真正正的,足以主宰战场、践踏大地、无可匹敌,无数人终其一生都未能摆脱的终极梦魇! 而现在,这样变革性的武器,一共三样,每样都能改变这个世界,就放在他面前。 ——哦,马蹄铁不算,毕竟这玩意发明了都快一千年,早就不是什么新鲜玩意。但是自罗马帝国灭亡之后,黑暗时代的到来磨灭了不知多少发明创造,马蹄铁这东西,也只能在故纸堆里面才能刨到了。 也不能说完全失传,九世纪欧洲用牛马耕地的时候,农民会给牛穿上某种‘细茎针草鞋’,甚至会给牛脚套上用荨麻绑住的铁块;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就是近代马蹄铁的雏形。 只不过这些劳动人民在日常生活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却很少能入奥德加这类‘高贵人士’的法眼就是了。 震惊过后,奥德加却感到了疑惑和恐慌。 这些东西,这些足以改变整个世界,改变战争局面的东西,是怎么被王子殿下发明出来的? 又或者说,王子殿下发明的这些东西,为什么没有在那场灭国之战前拿出来,反而要等到灭国之后才出现? ……马格努斯当然不能在那个时候拿出来,一个是因为他刚穿越,还处于混乱状态;再一个,他那时候被关在修道院里面,每天都由十几个神父伺候着,绑在床上动都动不得,想拿出来也没办法啊。 当然,这些话是不能和奥德加说的。 从前的王子殿下是个样子,马格努斯不知道,但是想也能想明白,生长在英格兰这等蛮荒之地,又没有接受过文化教育,八成也是大字不识的文盲一个,真要说是他自己发明的这些东西,那‘魔鬼附身’的名头,是无论如何也摆脱不掉了。 虽然说以他的身份,即使是挂着这个名头也没什么大不了;但是在基督世界里面,还是低调一点比较好。 而且,完美的替罪羔羊就在眼前。 马格努斯凭什么养着阿道弗斯这帮子闲人,不就是为了现在准备的嘛! 论身份,阿道弗斯是神父,整个时代都少有的文化人,高级知识分子;论科研,教会建立的学校几乎是黑暗的中世纪唯一还能够推动技术进步的地方;再有最重要的…… 语言不通。 语言不通,马格努斯的谎言才不会被拆穿。 况且这也算的上是一件好事,高桥马鞍,马蹬,马蹄铁,这些都是注定要扬名天下的东西;到时候马格努斯把阿道弗斯神父‘发明’这些东西的事迹传扬出去,再记到书里,白纸黑字,青史留名,多少人想要这个待遇还没有呢! 因此,现在就只剩下一个问题了。 “王子殿下,您是什么时候学会了那种奇怪的语言的?” 只有这一个问题是无论如何都绕不过去的。 拉丁语可不比其他,这种号称可以跟神沟通的语言实在是繁琐到了极点,单单是动词就有26种形态变化,普通人想要运用这种语言,非得要经过长期并且艰苦的学习才行。 实际上,这个问题连马格努斯自己都没法回答。 在他的感觉里面,明明自己说的还是中文,到阿道弗斯神父听着就是拉丁文,奥德加听着就是撒克逊文,与街边的小贩说话的时候,小贩也会听成法兰克文,还有其他的语言,虽然没有实验过,但是也应该是同样的。 大概,这就是他唯一的金手指了。 (有什么鸟用?搁到未来,我还能去做个翻译,放到现在,我能干什么?) 马格努斯也不止一次的腹诽过自己这个没用的金手指,但是没办法,生活,活着就要学会接受,与其抱怨,不如想想怎么才能变得更好。 毕竟,马格努斯是个蛮乐观的人,接受能力也挺强,要不然早就在这个愚昧的时代郁郁而终了。 “唔,大概是我学得快吧。” 关于这个问题,马格努斯压根就没打算与奥德加详谈,说的越多破绽就越大;而且,为了应付这种局面,他还特地做好了准备。 出来吧!转移话题大法! “说起来,奥德加叔叔,关于复国这件事……你是怎么想的?” 直击要害! 奥德加的注意力立刻就被吸引,不再去考虑语言的问题了。 在奥德加的眼里,复国,这可是比讨论语言重要一百倍,一千倍的大事;况且自从流亡以来,这还是王子殿下第一次和他讨论复国,奥德加激动的眼泪都快出来了! “咳咳,王子殿下……”奥德加张嘴欲说,却猛的发现自己实在是太过激动,竟然连话都说不出来。 不过,正是因为这个小插曲,奥德加才能平复情绪,并且把他的思想用具体的言语组织起来。 “武力,王子殿下,我们必须要有足够的武力才行。” 该说不愧是脑子里面只有杀杀杀的蛮子吗…… “训练士兵,是为了有足够的武力;使用雇佣兵,也是为了有足够的武力;但是仅凭着我们,武力还是不足以与那个杂种1对抗,所以我们还要暗中联系国内的贵族,就算是北地的那些蛮子2也一样。” 这就有点意思了。 马格努斯惊讶的看着正在侃侃而谈的奥德加,觉得自己有必要重新估测他的智商了。 毕竟,二十多年的老兵,也不是这么容易糊弄的。 还有,你有什么资格把人家叫做蛮子啊。 “我听说那个杂种正在大肆的分封他手下的将领,这样势必会和原先的贵族产生冲突,我们就趁机和贵族们缔结密约;待到起兵之时,我们从南边跨海而攻,他们则从北面吸引敌人主力,到时候我们双面夹击,定能一战而胜,恢复江山,一雪前耻!” 注1:征服者威廉是私生子,因此在许多不服他的人嘴中就是‘杂种威廉’。 注2:北方蛮子,这里涉及到一个历史事件,因为维京入侵的缘故,以约克至兰开斯特为分界线,向南为撒克逊人所有,向北却被维京人占据。虽然后来杰出的撒克逊国王阿尔弗雷德收复了失地,但是双方的风俗习惯甚至语言都有些不一样了,南方人更是看不起被打败的北方人,蔑称为蛮子。 第七章 计划与计划 该怎么说呢…… 公平的来讲,奥德加的这个计划还是有些可能性的。 征服者威廉大肆分封手下的诺曼人将领,引发传统的撒克逊贵族不满,这个是事实,没什么好辩驳的。 同时,马格努斯也相信,倘若自己登高振臂一呼,不说万人来投,至少重新拉起一支杂牌军,再配上那些贵族的军队,和威廉国王打打擂台还是可以的。 但是然后呢? 然后呢? 自己这边是用禁卫军、雇佣兵、杂牌军以及贵族私兵组合起来的大杂烩,对面却是人种统一,服装统一,装备统一,甚至是战斗力也统一的虎狼精锐。 这场战争的结果,马格努斯认为,自己不用打就已经知道了。 况且…… 马格努斯回头看了看还沉浸在自己的伟大构思,幻想着复国成功之后如何如何的奥德加。 终究只是个大兵出身,虽然对于战争很在行,但是对于政治,对于宫廷斗争,还是太过于天真。 “抱歉奥德加叔叔,在我看来,你的这个计划至少有三个重大缺陷。” 马格努斯伸出三根手指,横在奥德加面前。 “暂且,我就先把你的计划称为三步走吧。根据你的描述,第一步,我们训练士兵并且与国内的贵族取得联系;第二步,举兵,南北夹击;第三步,战争,胜负各安天命,是这样吗?” 总结的还是蛮到位的。 虽然相当的,十分的不爽,但是面前的人是王子,奥德加再不爽也不能跳起来一剑劈了他,只能点头同意。 而且奥德加也想看看,你说我有这么多的缺点,我倒要听听,你能说出个什么子午丑卵来。 “首先是和贵族联系,我就明说了吧,我不信任他们。” “我父亲(指先王哈罗德)率领着大军和威廉作战时,怎么不见这些贵族出来帮一把?现在他们有难了,就想到我们了?” “王子殿下,我知道您的痛楚,但是这些贵族的武力是我们必需的……” “我明白,奥德加,我很明白,而且我没有感情用事。” 虽然嘴里面说的是冷静,但是马格努斯却是粗暴的打断了奥德加的话,胸口还在一起一伏,显然是十分愤怒的表现。 实际上,马格努斯正在努力完善‘亡国王子’这个角色。 那些面对着诺曼入侵仍然无动于衷的撒克逊贵族,严格意义上同样是马格努斯的杀父仇人;试问,一个失去了父亲的孩子,面对着他的仇人,会冷静到借用仇人的力量吗? 虽然现在的马格努斯确实对哈罗德没什么感情就是了。 但是该演的还是要演,特别是面对着奥德加,这个从小就看着马格努斯长大的人物,就更应该小心,不露出马脚来。 飙了一段演技,马格努斯又深呼吸两口,做出一幅好不容易才平静下来的样子,这才继续往下说道: “我不信任这些贵族是有其他缘由的,那就是利益,没错,利益。现在这时候他们向我们示好,是因为威廉侵犯了他们的利益,那么为了利益,他们会不会同样把我们卖了?” “再明确点说,万一等我们回到了英格兰,这些贵族们以‘威廉不许再侵犯我们的权利’作为条件,把我们交出去怎么办?难道幸运女神还能够再眷恋我们一次,让我们顺利逃生吗?” 奥德加无言以对。 他肯定也想过,也思考过这些问题,心里面肯定也有过这样的担忧,但是他能有什么办法?!他只是一个老兵,一个战士,能想出和贵族结盟,都已经是数日冥思苦想的结果了。 但是马格努斯完全不打算给奥德加缓口气的空闲。 “然后就是密谋,贪生怕死的贵族我见多了,但是英勇无畏的贵族,呵呵……” 这个也是实话,正所谓钱越多人越怕死,贵族们在这个时代是仅有的人上人,吃的是肉穿的是绸使唤的是奴隶,不是被逼到极限,谁愿意豁出命来去叛乱? ——这可是叛乱! 而且威廉一向是以残暴闻名,输了就是要砍头挂旗杆的! 当然,马格努斯也知道,威廉再这么倒行逆施下去,不堪其统治的贵族肯定要起来反抗,但说不定人家威廉就等着你来反抗呢。 反抗好啊,反抗就一口气杀干净,国内就安宁了1。 然后,就是第三点了。 而且这第三点才是最致命的,因为前面的两个都是假设,而第三点,则是现实。 “我们,没有船。” 听起来很搞笑,但是是很严酷的现实。 毕竟人可不是鱼,能够游着跨越海峡,即使只是一条窄窄的海峡也是同样的。 不服的人都已经下海和波塞冬玩争霸去了。 “奥德加叔叔,您要搞清我们现在的身份,我们是流亡者,已经没有权利再要求农民们无偿的把他们的渔船交出来;如果我们想要强征的话……”马格努斯双手一伸,做出一副无辜的样子:“那我们就只能先和法兰克的贵族们打一场了。” …… 船啊。 奥德加也只能叹息了。 船不像其他玩意,好像武器装备什么的,只要有人力就能造,造船,前提就是要有木头。 而且还不能是普通的木头,例如说大名鼎鼎的维京龙船,就是用橡木制作,橡木砍下来还必须要经过数年的风干,才能当做船体使用。 威廉国王之所以能够跨海远征,也正因为他是诺曼人,维京人的一支,从祖宗那一辈开始,就一直不停的在造船。 “那么你说我们该怎么办?” 自己的计划被完全反驳,说实话,奥德加已经有些万念俱灰了。一直以来,在艰难困苦中支撑他的都是复国的信念;当这个信念也被贬斥的一文不值的时候,他就再没有活下去的动力了。 “冷静,奥德加叔叔,冷静,我们仍然还有着其他办法。” 刚刚是奥德加让马格努斯冷静,现在这会就完全反过来了。 从侧面讲,这是个好的开始,代表着马格努斯已经完全掌握了这次谈话的主动权。 “不管我们是要复国还是要做其他的什么,首先,我们要有个立足地才行。” “立足地?” “是的,立足地,奥德加叔叔,您该不会以为,就奥尔良这么一小块的地方,还是别人借给我们的,我们就能够安心的在这里立足了吧?” 准确的来讲还不是奥尔良,法兰西国王借给马格努斯的只是奥尔良周边的一小块地方,毕竟奥尔良是法国重镇,更是国王手中仅有的力量之一,真要借出去,就是国王也不舍得呢! “……你继续说。” 长大了,真的长大了。 隐约间,奥德加甚至在马格努斯的身上看到了先王哈罗德的影子。 “英格兰暂时是回不去了,法兰西这边,路易七世自己都是朝不保夕,即使是宣誓向他效忠,对我们也没有太大的助力。” 面对着奥德加,马格努斯侃侃而谈,第一次将他心中的智谋全部都展示出来;而且,他敏锐的注意到奥德加的眼神开始转变。 仍然是那种独有的老人对于孩子的溺爱,但是其中,已经开始掺杂了一些封臣对于主君的尊敬。 (到底还是五代栋梁,只要展现出自己有被效忠的价值,他就会毫不犹豫的给予支持。) 心里面这样想着,同时,马格努斯的嘴也没停下。 “这个世界很大,但是能够让我们立足的地方却不多;英格兰、法兰西一旦排除,剩下的就只有爱尔兰,以及……” 马格努斯吐字清晰,一字一句。 “这里,布列塔尼。” “这里就是我预想中的地方,完美的立足之地,我们一切的起点。” 注1:指1070-1071年之间英格兰的北部大叛乱,征服者威廉毫不留情的镇压并且将北部城镇屠杀一空,国内遂平。 ps:另外,咳咳,给点面子嘛,老书已经重新开始更了,就不要叫我太监了。 第八章 真正的计划 英格兰与法兰西。 宿敌。 假如抛开其他的客观因素,只谈英法,这就好像是下象棋,英法表示楚汉,英吉利海峡则是那一道浅浅的河界,双方排兵布阵,运用着卒、炮、车、马,在这方寸之地舍命厮杀。 但是大国相争注定不能像下象棋那样简单,不如说,象棋本身就是一种极端简易化的表现,是为了扩散才做的处理。真正的国家争锋,除了身为当事国的两国之外,我们还需要引入旁观者,引入第三方第四方甚至是第五方的势力。 而在这场英法之争中,第三方势力是教会。 “至于我们,我们顶多只能算是一颗棋子,和这些下棋的棋手完全比不上。” 仍然是在铁匠铺内,马格努斯席地而坐,面前分别放了一把斧头,一柄剑,以及一个十字架。 “我用这把斧头代替威廉。” 马格努斯把那把斧头放倒在自己身前。 “然后用这柄剑代替法兰西。” 接着,马格努斯又把剑放在斧头的正对面。 “最后,用这个十字架代表教会。” 奥德加同样席地而坐,即使是身上华丽的长袍染上尘灰也不在乎,因为他有种预感,王子殿下所说的这番话,才是真正能改变他一生的东西! 而且这三样东西选的丝毫不差,威廉是诺曼人,诺曼人是维京人的一支,擅使斧头,即使是诺曼铁骑,除了一支用来冲阵的长矛外,近战武器多用的也是战斧。 而法兰西,骑士之花绽放的国度,长剑便是骑士的标准装备。 至于十字架,这个就不用再多说了。 “为什么说威廉和法兰西是宿敌,你明白吗?” 马格努斯将斧头往前一伸,正好可以让斧柄碰到剑尖,然后对着冥思苦想,不知道王子殿下这样做有什么涵义的奥德加问道。 “是诺曼底啊,诺曼底。” 等了许久都没有等到答案,无奈之下,马格努斯也只能自己揭晓了。 “威廉当了英格兰国王——不要不服气,我们必须承认现在是他比较强——他当了英格兰国王,那么他在法国内的领地要怎么算?是算在法国头上,还是算在英国头上?” 奥德加豁然开朗。 没有一个君主会容忍自己国家的国土被人分裂,即使是这个君主被困在法兰西岛上,只能掌控全国十五分之一的土地也是一样。 但是,以威廉的性子,鬼才相信他就会心甘情愿的放弃诺曼底。 那可是他的老巢! 百多年来,诺曼人将诺曼底经营的固若金汤,超前的管理方式以及一套行之有效的训练体系,使得诺曼人随时都可以在诺曼底拉出一支超过三千人的大军——还都是经过了基本训练,有着不俗战斗力的那种! 对威廉来说,倘若让他在英格兰和诺曼底之间做二选一的抉择,他宁愿放弃英格兰也不能把自己发家的老巢给丢了;英格兰丢了还能再打回来,诺曼底丢了,他就连征兵都找不到地方了! 这是不可调和的矛盾,为了这一块地方,威廉和法兰西迟早要做过一场。 “但是我们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打,甚至不知道在我们的有生之年他们打不打,因此法兰西只能作为盟友,却不能作为依仗。” 马格努斯说着,奥德加突然发现,自己除了点头之外什么都做不了了。 “然后是教会。” 接着,马格努斯将象征着教会的十字架拿起来,然后放在一个很微妙的位置。这个位置,距离英格兰很近,距离法兰西也很近,通俗一点来说,这就是一个等腰三角形。 “不要忽视教会的力量,农民们对于信仰的虔诚和他们的贫穷程度成正比,士兵也是同样,一旦教宗发出开除某人教籍的教令,在开战之前,那人就必须要先安抚手下的军心民心了。” 来自欧陆乡下地方,出身异教徒的撒克逊人奥德加表示,对你们的信仰,咱真的是搞不太懂啊。 “以及,最重要的这一点。” 说着,马格努斯将十字架的位置稍微向下挪了一些,偏移到了法兰西的方向,三角形的平衡被打破了。 “威廉在前天,公开拒绝了教宗要求施行‘教会授职法’的请求。” 自由授职与教会授职,这是中世纪教权与王权的分界点。 简单一点来说,倘若施行了教会授权,那么就相当于教会在这个国家拥有了法外治权,并且可以凭借着这个法外治权一步步的操纵国家形式,最终达到教权高于王权的目的。 当然,这原本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教会的力量虽然不俗,但是也不可能强迫欧陆的每一个国家全部都实施教会授职。有这个力量,教会干脆直接统一好了,还耍这些阴谋诡计干什么。 但是,关键在于,威廉请求教宗给予他攻打英格兰的名分的时候,这些条件可都是全盘答应的。 玩宗教的,靠的就是嘴和脸,这让教宗的脸往哪搁! “最后,这里是我们。” 马格努斯从地上捡起一颗不起眼的小石子,放在斧、剑、以及十字架的中间,奥德加的脸皮顿时猛的抽搐了两下。 “不要以为这很夸张,和他们相比,我们的力量就是这么的弱小。” 敏锐的察觉到奥德加的变化,马格努斯抬眼解释了一句,继续说道: “我们到现在还能存在,完全是三方博弈的结果,法兰西和教会保住了我们,但是这也让我们成了他们的人质;一旦他们不需要了,或者开战了,我们立刻就成了弃石,成了探路子,倾覆都只在旦夕之间。” “因此,当务之急,是从这个棋盘当中跳出去,转变自己的身份,从棋子转变为下棋者;布列塔尼,就是我选择的最为合适的地方。” “攻占布列塔尼,向北,我们可以威胁到英格兰本土,向东,我们还可以辐射到诺曼底地区,一旦战端开启,只要一支奇兵就足以逼的威廉首尾不能相顾;而且我们还可以向法兰西国王投诚,即使是暂时的效忠于他、向他进贡也没有关系,路易七世一定也会相当乐意看见威廉再多一个强大的敌人,更何况他还有税金收;最后,我们和教会保持良好关系,对教宗做出百依百顺的假象。一旦时机到来,三方同时发力,转瞬之间威廉便要灰飞烟灭了!” 精彩…… 太精彩了! 奥德加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这样的计谋、这样的计谋……即使是沃登大神亲自下凡,也想不出比这更好的计谋了吧? 奥德加看着王子殿下蹲坐在地下的身影,虽然是蹲坐着,却是如此的伟岸,突然间眼泪就出来了。 陛下啊!王子殿下如此聪颖,复国有望!有望了啊! ……说实话,看着奥德加在自己面前哭的跟个小孩一样,马格努斯的眼角也有些湿润了。 这不是感动,仅仅是对于一个老兵,一个忠心耿耿的臣子的致意罢了。 “殿下!为了完成这个计划还需要做什么,您尽管吩咐!只要能够复国,哪怕您让我去送死,我奥德加也绝对不退后一步!” ps:为了符合逻辑,这一章写的是真·头疼。 ps:另外,求一波推荐票,即使是懒散如我,偶尔也是想冲冲榜的,这也能让本书早点签约,给我一点写书的动力嘛。 第九章 卑鄙如我 “只要能够复国,就算是让我去送死,让我去干任何事,我都绝对不后退一步!” 奥德加这样说了。 因此这就轮到马格努斯感到羞愧了。 之前就说过,马格努斯之所以带着奥德加来这里,既不是为了展示自己的谋略,也不是想把新式装备显摆给谁看,而是为了测试奥德加的忠心。 现在忠心,大概已经是可以确认了,剩下的,就是看奥德加能够为了这份忠诚做到什么地步。 (我是不是有些太卑鄙了?) 在心底,马格努斯也不止一次的骂过自己,但是骂过之后,该做的还是要做。 不要怪马格努斯,当一个人穿越来到陌生的时代,举目无亲,放眼四顾无一不是想要他性命的敌人,即使是对着唯一一个可以信任的人,还要小心翼翼不露出破绽来的时候,人真的是会被逼疯的。 马格努斯能到现在还没疯,都已经是他天生乐观的性格在起大用了。 “嗯,首先,你先接受洗礼吧。” 洗礼,这是一个比较好听的说法。 撕开那一层表面的温情,露出里面血淋淋的真面目,马格努斯就是在逼着奥德加改信! 这并不是说马格努斯就多么笃信基督了,对于基督,马格努斯只有一句话,想要我信你,你先展示个奇迹给我看啊! 但是对于奥德加,这就完全不一样了。 每一个宗教,即使是在中世纪已经日渐没落的多神教,对于叛教者的惩罚也是相当严重的。 并不是生前的惩戒,而是死后的刑罚,毕竟人活着只有几十年,而人死了,却有着永恒的岁月可以在痛苦中哀嚎! 这就是为什么,所有历史上有名的叛教者,不管他是背叛哪个教,得势之后一定会对原来的教友展开屠杀——总要给新老大做出一点功绩来,死了之后新老大才会罩着自己,免得被旧老大拉到地狱里去受苦啊! 况且,这里还有个时间问题。 基督教登陆大不列颠已经超过三百年,在时间的伟力下,即使是那些最虔信的人也都已经纷纷改信,但是奥德加,却还一直保持着原始的撒克逊信仰。 这足以证明奥德加是多么的虔诚。 但是现在,马格努斯就要逼着奥德加改信!不是威胁,不是恳求,而是用着复国的大义! “你知道的,在我的计划当中,教宗是很重要的一环……假如我的宫廷当中出现了一个异教徒,那……” 虽然话没说完,但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马格努斯的宫廷,将来没有异教徒的容身之地。身为异教徒,要么改信,要么,就只能交出权利被一脚踢出去。 事实上,这都是马格努斯计划好的,倘若奥德加愿意改信,这就代表着他为了复国,为了王子殿下付出一切也在所不惜,那么马格努斯就能信任他,可以放心的把所有事情、所有秘密都交给他;倘若他不愿意改信,那么为了复国,他也只能交出手中的一切。 包括兵权与财政大权。 (真是卑鄙的我,我啊……!) 但是这都是必须的。 马格努斯所做的一切,从来都没有脱离过他的初衷:活命。 一个亡国王子,一个流亡王子,假如除了这么一个尊贵的头衔之外连自己的兵权都不能完全掌握,那么他离死也就不远了。 更何况奥德加手里面还有着财政大权。 说句不好听的话,要是哪天奥德加突然起了歹心,想弄死马格努斯,那马格努斯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当然,现在马格努斯知道奥德加不会,所以他给奥德加的条件也宽松许多。 只要改信,只要向我证明你的忠诚,那么这一切都还是你的,兵权、财政大权,我一样都不会拿走,放在你手里就和放在我手里一样放心;即使你不愿意改信,交出兵权财权之后,你也一样可以留在我身边干些闲散活,如果不想留下来,我也可以给你一大把遣散费,包你剩下的岁月过得无忧无虑。 实际上,如果奥德加不是那么忠诚,那么他现在就还有着第三个选项:跳起来一剑砍死眼前这个狗-日的。 但偏偏就是因为他太忠诚,所以他不能做。 马格努斯刚刚所拿出来的那些装备,讲的那个计划,无一不让他看见了复国的希望,复国有望,他又怎么能为了一己之私,在这个时候拖后腿? 而且,最关键的是,他还看到了王子殿下饱含着挣扎、不忍、羞愧、以及痛恨自己无耻的眼神。 这种眼神,是从小看着王子殿下长大,把王子殿下当做他亲生孩子的他绝不要看到的。 所以他选择答应。 “王子殿下,请不要太过于担忧,只不过是用冷水洗头罢了,又能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听说北方那些异教徒,那些维京人,他们在攻打修道院的时候,同样是假装归信来骗开修道院的大门。更何况,这改信也只是一时的,复国之后我再重新回归撒克逊信仰就好,这都是为了复国,沃登大神一定会原谅我的!” 你这是在骗谁呢? 宗教这东西,要是弄的跟娼妓大门一样,想进就进想出就出,那还有谁去信这个宗教?再说,就是娼妓,你上了人家也总得给人家一点小费吧,更不用说是宗教了。 奥德加说这话,纯粹就是为了安慰马格努斯罢了。 多么崇高的灵魂。 和他一相比,马格努斯越发的感觉自己的渺小和低劣。 竟然利用别人对自己的忠心,真是太卑鄙了。 “请问这里出什么事了吗?” 也许是这君臣二人双眼对望竟无语凝噎的场景太富冲击力,专程到来的阿道弗斯神父在门口站了半晌,最终才犹犹豫豫的打了招呼。 “不,并没有什么事情。” 这句话是对阿道弗斯神父说的。 “奥德加叔叔,去接受洗礼吧,阿道弗斯神父已经准备好了一切,你捐赠的那100特里斯金币,可是连这洗礼的费用都包含进去了。” 第十章 情报网 奥德加跟随着阿道弗斯神父接受洗礼去了。 虽然神父已经发誓和教宗脱离了关系,但是传教,这种简直就是本能一样印刻在神职人员灵魂当中的东西,特别是在这异国他乡的土地上,能再增加一个教友,是应当欢庆的大喜事! 因此这值得隆重操办,阿道弗斯神父刚才出去,便是去准备关于洗礼的一切事宜,包括让奥德加净身。 好吧,看来奥德加的改信之旅,不是只用冷水浇浇头那么简单,也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够回去的了。 不过,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这就意味着,马格努斯有充分的时间来做一些他并不想见人的事,或者来弥补一些因为说谎而遗留的空缺。 例如说,情报工作。 马格努斯与奥德加说的并不是谎话,倘若要以小博大,以这幅残兵败将之躯来对抗如日中天的威廉国王,立足点,盟友,以及教宗的支持,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 关键是,怎样才能获得他们的支持。 这就需要情报了,法兰西国王路易七世喜欢什么,讨厌什么,他对于诺曼底到底有多么渴求,是否愿意为了诺曼底来发动一场战争…… 练兵的事马格努斯并不懂,况且奥德加已经得到了他的信任,那么就按照之前所说的,把兵权全部都交给他也未尝不可;马格努斯要做的,就是处理政务——情报工作也勉强算是政务的一种——实际上,如果不勤勉一点,马格努斯自己都感觉对不起奥德加的一片忠诚了。 那么,情报的来源从哪里来? 他们是街道上的乞儿,是流窜的惯匪,整个城市再没有比他们更熟悉这个地方的人,福尔摩斯也曾经用过他们来收集情报,他们就是——流浪儿。 越穷的人家越是喜欢生孩子,生了养不起,养不起还要继续生,这是一个跳不出去的怪圈。 特别是在中世纪,既没有什么避孕措施,也没有任何娱乐活动,天一黑就只能回家造小人。 因此,这个年代一家、哪怕是最穷的连饭都吃不上的农奴,家里面有个四五个小孩也算常态——这已经算少的了,毕竟农奴们营养不足,干了一天活也没什么体力——要是那些稍微富裕一点的,八九个孩子也不算多。 但是养不起。 因为很重要所以再说一遍,他们养不起。 八九个孩子,就算算少一半,四五个,那也是四五张嘴,四五张胃,即使是搁到现在物资丰富的时代也是一个巨大的压力,更不用说是那个黑暗世纪了。 因此儿童的夭折率相当的高,甚至经常会有‘做母亲的不小心,睡觉的时候把孩子压死了’这样惨绝人寰的事情发生。根据历史记载,即使是到了维多利亚时代,那个大不列颠称霸全球的时候,穷人家的孩子也只有一半能活到五岁。 而一旦孩子长到五岁,他们就不得不自己更生了。 侍童、酒馆侍卫、小偷、路匪、强盗……他们什么都干,也什么都敢干,无数的流浪儿编织成一道密集的网,在一个城市内,想要打听某些情报,再没有比这些流浪儿更合适的人选了。 前面曾经说过,有一波刺客想要刺杀马格努斯,结果连马格努斯的面都没见着就被一锅端了,这就是这帮流浪儿干的好事。 当然,和这群流浪儿合作也要小心,他们可都不是什么善茬,别被骗了还要帮着数钱。 “大人,您找我们。” 这次的场景可不是在铁匠铺内,那个地方的秘密太多,马格努斯可不敢轻易就暴露给人看,因此他现在已经回到了奥尔良,在他平时所居住的住所里,接见了这群流浪儿。 或者说是流浪儿的首领。 “哦,你们这回打扮的挺干净的。” 中世纪,有一个最令人忍受不得的地方,他们不洗澡。 一是他们认为洗澡会得病,你没看错,他们认为洗澡会生病;二是教宗也号召人们不洗澡,所以马格努斯刚穿越那会,整天整夜的做噩梦,不是被吓得,纯粹就是被臭气熏的。 ——他还应该庆幸这里是十一世纪而不是十四世纪,十一世纪的人一年好歹洗四次,十四世纪的欧罗巴人,才是真正的一辈子都不洗澡。 因此这回,他看到前来的流浪儿身上干干净净的,确实是很惊讶。 “您的要求,大人,让您感觉舒适就是我们的荣幸。” 领头的流浪儿首领鞠躬,他这个动作明显是从那些达官贵人那学来的,做的不伦不类,特别是那一口暴露出来的黑牙,顿时把马格努斯的好心情破坏的无影无踪了。 不过,他们也算是可怜了。 马格努斯可以想象,只是因为自己爱干净,这群流浪儿在到来之前就要先跳到河水,忍着彻骨的冰冷把自己冲干净,这可是在大冬天! 虽然法兰西的冬天并不是太寒冷,但这也十分了不得了。 讨生活,就是这么艰辛,大不了,多给些钱就是了。 马格努斯这样想着,然后从钱袋中掏出两枚特里斯金币,一上一下的来回抛动着。 这亮晶晶的小家伙立刻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你们上次做的很不错(指抓刺客),而且我知道你们冬天都过的很不容易,所以我这次可以给你们多一些。” 那群流浪儿立刻做出了感激涕零的神色,至于说真假,只要他们能带来准确的情报,马格努斯才不在意呢。 “但是,我这一回要的情报可是大家伙,你们一定要给我做好,如果糊弄我……你们都是知道我身份的,哪怕是你们躲到天涯海角,也逃不过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 说道最后,马格努斯已经是声色俱厉,这些街上的混皮子,除了要用钱收买,还得用势压迫,要不然他们迟早把你当冤大头。 “是的,您尽管吩咐。” 领头的老大顿时神色一肃,他能够在成百上千的流浪儿当中混到这个位置,自然不是没眼色的,要不然,他也不会专门为了讨好马格努斯,大冬天的去冲凉了。 “法国王室……嗯,你们的国王,你们对他知道多少?” “我们的……国王?” 几个流浪儿面面相窥,差点连国王这个单词都拼错了。 别开玩笑了! 国王?法国农民眼中压根就没国王这个概念,就连他们的民族意识都是被英国在百年战争中生生打出来的,你跟他们说贵族老爷,都比说国王靠谱。 “我有几个兄弟在骑士老爷那里当侍童,或许可以从他们那里打听到一些情报。” 犹豫了半晌,领头的流浪儿开口说道,有人开了头,场面顿时就热闹了。 “我,我的一个朋友在担当王宫采办的西维亚婆婆那里当仆佣,他可能也知道什么。” “还有我,我的一个弟弟给宫廷乐师担当助手,他们说话从来不瞒着他的。” “……” 很好,很好。 马格努斯满意的点点头。 没人会在意这些流浪儿,没人会防备这些流浪儿,他们的情报,有时候会让人大吃一惊呢! “啪啪——”马格努斯拍拍手,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很好,现在,去工作吧孩子们,只要你们做得好……” 马格努斯伸手,把背后的钱袋拿到身前,里面叮叮咚咚的声响就好像是天籁之音。 “这些全部都是你们的。” 从钱袋中流淌而下的金币顿时晃瞎了流浪儿们的眼睛。 ps:这是昨天的。 第十一章 定策 “‘年轻的’路易七世,次子出身,对基督教极端虔诚,离过一次婚,第二任妻子早逝,只有一个儿子……有趣,真是有趣。” 金钱的力量是无穷的。 特别是对于在冬天,吃不饱穿不暖的流浪儿们更是如此。 仅仅是过了三天,路易七世,连同他的亲人,他的日常行为,他的八卦,这些所有的情报就已经全部由流浪儿们的首领转述给马格努斯了。 ——之所以是转述,是因为这些流浪儿们都不会写字。这也是多亏了马格努斯的那个‘语言精通’的金手指,才能在一团乱麻的描述中摸出头绪来。 说起来,马格努斯和路易七世还能攀上那么一点亲戚关系。 马格努斯的老爹,哈罗德,曾经娶了威廉的妹妹为妻1,而威廉的祖父,理查二世则娶了法兰克王国王室的公主;真算起来,马格努斯还得喊路易七世一句……大叔伯? 但是这也都无所谓了,那种偏离到不知道哪个旁系的血脉,即使是把宗谱摆在路易七世面前他也不会在乎。 就好像是前面所说的,哈罗德还是威廉的妹夫,威廉该杀还不是一样杀了?不仅杀了,哈罗德的头现在还吊在旗杆上,风吹日晒着呢。 但是这些情报,当真是有趣。 次子出身,从小时候开始就窝在修道院里,对基督极端虔诚……换了三个老婆,一共就四个孩子……从男人的角度,再联想到基督教某些不能启齿的传统……还能想到什么? 这年头,就是个普通男人,起码也有个五六个孩子呢! 好吧,多少也是个国王,马格努斯给他留些面子,不谈这个问题了。 但是,另一个地方就相当有意思了。 路易七世的第一任妻子,阿基坦的艾莉诺,和路易七世离婚之后,迅速的投入了普瓦捷王子雷蒙德的怀抱2。 这不算什么,本来就是一桩政治婚姻,夫妻之间也没什么感情,离就离了。但是离婚,艾莉诺这个‘法国最有权势的女人’却是带着自己的嫁妆,整个阿基坦大公领离开的! 那可是占了整个法兰西大概八分之一土地的大公国! 再加上普瓦捷王子雷蒙德,这位王子是普瓦图大公领的继承人,夫妻二人合力,竟然能够掌控法兰西大概六分之一的地盘,而路易七世,他自己的手下一共就才掌控了十五分之一,法兰西岛这么一小块的地盘呢! 老婆跟人跑了,还是带着嫁妆一起跑,而自己不仅对这对奸夫****毫无办法,甚至还要委曲求全以保安宁……这样的屈辱,只要是个男人,都会受不了吧? 况且路易七世本身也不是个多么安分的人,继位之初就攻打曼恩伯国,未成;再攻打香槟领,失败;简直就是衰到家了。 不仅成了外国的笑柄,就连本国的贵族,本国的民众,也没几个看得起他的。 不过,这对马格努斯而言或许是个好消息。 根据情报显示,这位路易七世已经在位了快三十年,三十年一事无成,他的心里面难道就没有一丁点的不满? 越是老实人越能忍,但是当老实人都忍无可忍的时候,那就不只是一两条人命就能解决的问题了! 特别是,当这个老实人还是国王,足以拉着一个国家和他一同陪葬的那种。 “所以我们就要从这个地方着手——建功立业、光宗耀祖,三十年不鸣一鸣惊人……当然,绝对不可以提到他老婆。” 明明是很严肃的在商量对策,不知为何,马格努斯总有种想笑的感觉。 对面的安德加已经忍不住笑出声了。 “好吧好吧,认真点谈……说起来,你的这个发型,相当别致啊。” 这下就轮到奥德加苦着脸了。 马格努斯所说的发型,到底是什么发型呢? 是传说中的地中海式。 就是头上秃顶的那种。 不过可不要认为这是阿道弗斯神父故意整奥德加,事实上,如果奥德加是个懂基督教的人,他还应该感到荣幸。毕竟,这可是象征着耶稣受难的荆棘冠,一般人想剃还没这个待遇呢! 但是奥德加是个异教徒,虽然洗礼了,他还是个异教徒。 当时要不是马格努斯拦着,他就要当场和神父翻脸了。 “不要太伤心嘛,头发而已,还是能长回来的,况且既然路易七世是个虔诚的基督徒,你的这个发型,说不定还能给我们带来一些好处呢。” 实在是不忍心看奥德加太过伤心,毕竟,这里面也有着他的一份。马格努斯只能忍着笑,先行安慰奥德加了。 把事情扯到复国上,奥德加的脸色好歹是好看了一点,又能继续说下去了。 “那么,我们详细应该怎么做?” 这句话是奥德加说的。 这是从那天起,从铁匠铺回来之后的变化:奥德加遇到什么犹豫不决的事情,再不是一个人处理,而是处处都询问马格努斯的意见了。 这是一个好的开始,代表着奥德加再不把他的王子殿下当做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而是当做他的领主,值得他效忠的人了。 “国王的欲望是什么?”没有正面回答奥德加的问题,马格努斯反问道:“或者说,身为一个国王,他最想要什么?” “在农民们看来,国王吃得饱喝的暖,就应该别无所求了;在贵族们看来,国王有仆佣有土地,就应该满足了——但是,可能吗?” “人的欲望是无穷的,有钱,想要更多的钱,有土地,想要更多的土地;而路易七世其实是个相当好懂的人,从他的行动中就能看出来,他攻打曼恩伯国,攻打香槟领,目的只有一个,他想要土地。” “那么,我们就给他土地。” 注1:关于这一点,文献上相当的混乱,有的说哈罗德娶得是威廉的妹妹,有的说哈罗德娶得是威廉的女儿……我认为应该是妹妹,要不然这个年龄差距…… 注2:阿基坦的艾莉诺,这是个相当传奇的女人,她和路易七世离婚是真的,不过和雷蒙德结婚是假的……虽然雷蒙德同样是她情夫就是了。 有兴趣的人可以看一看她的生平,我已经是尽量的在合理的基础上做历史推演了。 第十二章 谈判 从基本上来说,眼下这个时代,想要面见法王还是相当简单的。 只要蹲在巴黎往返奥尔良的道路上,持之以恒,总有一天你会碰到的。 况且也不用持之以恒,顶多半年,路易七世就得跑一趟,不是从巴黎到奥尔良,就是从奥尔良回巴黎。在位三十年,行程可绕法国三十圈,路易牌老马,你,值得拥有。 那为什么路易要跑的这么频繁? 因为法王并没有专门的宫殿。 ——对的,你没看错,很抱歉要让那些憧憬着王子公主华丽宫殿的孩子们失望了。法兰西王朝最初的王宫,卢浮宫建立在十三世纪初叶,在这个时代,就算是贵为国王,路易七世有时也得天为被地为床,欢欢喜喜睡一场。 可能有朋友就要说了,他不是有城堡吗?身为国王,王宫没有,城堡总得有两个吧?那干嘛不住城堡呢? 问的好。 路易七世不是只有一两个城堡,他是有许多城堡,但是他宁愿打地铺,也不要到城堡里去睡觉。 为什么? 这个问题很复杂,一个是舒适度的原因,这些城堡原本的用途就是用来打仗的,建的地方都陡峭的要死,尤其是因为设计不完善的原因,一味的只追求防御力,把城堡建在山上,结果连个喝水的井都没有1! 连喝口水都要跑下山一趟,谁愿意在这城堡里面住啊! 况且,既然连喝水都要下山,那冲厕所的水……城堡里面是个什么情况,应该不用我再说了吧…… 真的,我是好心的,我怕你们吃不下饭。 当然,最重要的,是法兰西王国到现在为止还·没·有·首·都! 连首都都不确定,那你还建个毛的王宫,睡个毛的觉啊! 直到十二世纪为止,法兰西王国的首都也仍然是在巴黎和奥尔良之间摇摆不定——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纯粹是生活所迫。 如果可以的话,路易当然也想建立一座宏伟的王宫,有一个稳定的办公场所,一个稳定的政治中心……但是他不能。 国王及其亲属,以及国王的廷臣,国王的骑士,国王廷臣的亲属,国王骑士的亲属,再加上服侍以上这些尊贵人物的侍从,还有数目庞大的禁卫军以及常备军……这么多人口压在一起,光是吃,就能把一个城市给吃破产。 如果只是吃破产也就算了,关键是,路易七世没那么多粮食给他们吃啊! 这里可不是未来,有着发达无比的物流网络,可以用全国来供养一座城市——就算是有,以路易七世这个悲剧王,他也指挥不动那些大贵族,更不用说找他们征粮了。 因此他就只能打秋风,巴黎有粮就跑巴黎,奥尔良有粮就跑奥尔良,等把一个城市吃干抹净了就赶紧跑下一个,然后等着来年粮食丰收再回来。 法王,就是这么悲催。 怪不得艾莉诺不跟路易七世过了,人不解风趣也就算了,过个日子还这么颠沛流离,搞得跟难民似的;人家艾莉诺可是阿基坦的公主,不论是地盘还是财富都比路易多了几倍,什么时候吃过这种苦的! “陛下,有几个修道士想要见您。” 再一次奔波在道路上,夜晚,大部队安营扎寨,路易七世正窝在他的帐篷里伤春悲秋呢,一个负责守夜的骑士突然走进来说道。 “修道士?” 路易七世诧异道,这个地点、这个时候怎么会有修道士来找他,难道又是拉赞助的? 想到这,路易七世就觉得胸闷的慌,他是修道院出身,虔信基督不错,但是当国王的,有几个能和宗教一直都保持良好关系的? 路易虽然糊涂,但好歹也安安稳稳的坐了三十年国王,足以超越这颗星球上绝大部分的君主;三十年经验的积累,谁敢把路易当傻子,谁才是真傻子。 “不,陛下,他们说……他们是来给您送钱的?” 说到最后,连骑士自己都不确定了,事实上,要不是他问了好几遍确认自己没听错,他都不敢进来和路易通报。 “……请他们进来吧。” 有趣,实在是有趣,不可否认,路易感觉自己的兴趣已经完全被这几个修道士给勾起来了。他觉得,就算这是个骗局,大不了到时候给些钱就是了,身为一个国王,他连这点任性的权利还没有吗?! 然后,他就失望了。 进来这三个人,他都见过。 阿道弗斯神父就不说了,身为虔信者的路易当然知道,只不过当时神父刚被教宗拒绝,还处在信仰的迷茫期,哪有这个闲心搭理他的。 至于马格努斯和奥德加,你们两个,以为换个发型我就不认识了? 我还没老糊涂到那个地步! 不过,还没等到路易怒不可遏的说话,马格努斯就已经抢先开口了。 “尊敬的陛下,请容我开口介绍,这位是阿拉贡的阿道弗斯神父,神父远道而来,见识到法兰西风景优美人杰地灵,是天主赐福的地方;神父想要在这里建立一座修道院以便传教,为此,神父愿意付出五千磅银的代价。” 路易七世刚刚站起来的身子立刻就坐下了。 五千磅银呢…… 路易七世一年也没有这么多收入呢2…… “你们想要在哪里建修道院?” 仔细思考过后,路易觉得这是一笔好买卖,五千磅银哪里是一个神父能拿出来的?肯定是马格努斯借着神父的名义来给自己购买土地……但是,一个修道院又能有多大?一个骑士领?一个男爵领? 那可是五千磅银! 实际上,奥德加这会眼睛都快急得冒火了,王子殿下啊,你可真是王子殿下,不食人间烟火,那五千磅银,能是说给就给的?给了,我们复国怎么办? 要不是马格努斯早就强调,这次会谈,除了他之外任何人,所有人都不许插嘴,这会奥德加就要跳起来了。 “阿道弗斯神父希望,能把这个修道院建在布列塔尼。” 所有人,只要能听懂这句话含义的人,立刻就愣住了。 “呵呵……” 路易七世敲着桌椅,在在场众人当中,他应该是最早明白马格努斯意思的,即使是一早就知道王子殿下到底想做什么的奥德加也没有他明白的早。 也正是因为如此,路易才会感到震惊,为马格努斯的野心感到震惊。 “勒菲弗尔骑士,你先出去吧。” “可是,陛下……” “无妨,你先出去。” 转过头,路易先是把自己的贴身护卫给赶了出去,因为接下来的这些话不是一般人能听的。 马格努斯之所以扮作是修道士,也正是因为要隐藏身份,防止消息走漏。 要不然,打一个毫无防备的大公国,和打一个武装到牙齿的大公国,这个概念可是完全不一样的。 “让我们直接把话说明白吧,马格努斯王子殿下。”路易站起身来,如鹰般的目光直指马格努斯,浑身凝结的厚重几乎压的人喘不过气来:“假如你想要得到我的支持,仅仅是五千磅银……哼、仅仅是五千磅银,这可是完全不够的。” “是的,国王陛下,我无比赞同这一点。” 既然路易想要敞开了说,那就敞开了说,马格努斯一把摘掉自己的兜帽,对着路易深施一礼。 “但是,陛下,我也想提醒您,对于一个父亲被杀害,国家被夺取,只能孤苦伶仃的流落在外的流亡王子来说,当愤怒已经填满了他的心胸的时候,这世上再没有什么代价,是他所无法承受的。” 注1:这里是夸张写法,不过有的城堡确实是这样。 注2:据《末日审判书》,英格兰国王威廉的一年总收入为18000磅银,但是这已经是威廉施行中央集权,确保全国大中小贵族都要向他交税之后的数据了……至于说路易七世……说实话,五千磅银还是高估他了。 第十三章 勒菲弗尔 康沃尔、普利茅斯、多切斯特、南安普顿、哈文特、克劳利、金斯顿……这些都是耳熟能详的英格兰城镇名称。 路易七世的胃口大的出奇,自伦敦以南,以泰晤士河为分界线,几乎半个英国南部全部都被他一口吞下了肚! 恒古以来,自葛德温家族掌控英格兰以来,从未有过如此丧权辱国之条约! 当年阿尔弗雷德大帝收复英格兰北部,名震天下、志得意满的时候,恐怕都没想过,百年之后自己的老家都要被后人给割让出去了! 但是马格努斯就是答应了。 不仅答应了,还答应的十分痛快,颇有几分甩锅的意味。 这让奥德加十分的不满。 祖宗之地不可轻废,欧罗巴虽然没这个说法,但是英格兰的那些土地,奥德加的祖上也是曾经为之抛头颅洒热血过的。这些浸透了祖先的鲜血,寄宿着无数英灵英魂的土地,岂是能说放弃就放弃的? 这件事情,一个处理不好,奥德加和马格努斯之间刚刚建立起来的脆弱互信,说不得立刻就得要灰飞烟灭了。 “不用担心,奥德加叔叔,这些土地我们终究还是能拿回来的。” 策马前行,马格努斯好不容易才追上独自生闷气的奥德加,拉住他的衣袖解释道。 实际上,奥德加的感觉没有错,马格努斯就是在甩锅。 前文提过,马格努斯的目标始终都只有一个,那就是活命。 但是活命,悲惨的活也是活,快乐的活也是活,只不过在黑暗世纪,倘若是悲惨的活那还不如死了好。毕竟就算是地狱,也要比这世间的悲惨好上千万倍。 所以马格努斯想要快乐的活。 而一旦打下布列塔尼,马格努斯觉得自己的目标就完成的差不多了。 不是狂妄自大,不是自吹自擂,马格努斯敢放话说,只要给他三年,不,五年时间,他就有把握将布列塔尼变成全西欧最富裕的地方。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只要有钱了,那还不是吃香的喝辣的——哦抱歉喝不了辣的,辣椒这玩意要等到十五世纪才能传入欧洲——但是还是那句话,有钱了,什么干不成? 养兵要用钱,养马要用钱,买装备要用钱,维护装备更要用钱,但是咱,不缺钱! 到时候直接武装一只人数超多装备精良的大军,复国也好收复失地也好,甚至是哪怕最后和路易翻脸也罢,脏活累活流血活杀人活全部都有奥德加干;他马格努斯只需要安心的躺在后方醉生梦死就好…… 这就是马格努斯内心的真实想法。 不得不说,实在是太过于天真。 而且这个锅貌似还可以推到奥德加身上,都怪一直以来奥德加实在是把他的王子殿下保护的太好,才让马格努斯的思想至今都还没有转变过来;还停留在那个大家都讲台面上的规则,只是偶尔才下黑手,资本决定一切的时代里。 不过这也没关系,只要上过战场见识过真正的死亡,我相信,马格努斯脑中的那些小资主义思想很快就会得到强制矫正—— “……” 奥德加抿了抿嘴唇,决定再相信王子殿下一次。 毕竟那些土地如今都不在他们的控制之下,拿一堆不存在的土地换取了盟约,严格来说,他们应该还是赚了才对。 这一点,奥德加冷静下来之后还是能想明白的。 奥德加唯一生气的,是王子殿下又败家了。 而且是一口气败掉了他们存款的三分之一! 一想到这,奥德加就恨不得抽出根棍子来把王子殿下的屁股狠狠的抽一顿。 “不要那么生气嘛,你看,花了五千磅银还是有点用的不是?至少,路易七世支持了我们一百骑兵对不对?” 马格努斯不说这个还好,一说,奥德加更来气。 要是这支骑兵部队完全服从他们的控制也就算了,五千磅银换一百名武艺精通的骑兵,这笔生意做的还不算亏。 但是,关键是,这支骑兵它是自带指挥官的。 你这是什么意思?什么意思?!什么意思?!! 还能有什么意思,不想你把自己的骑兵当炮灰用呗。 而且,这支骑兵还有其他的用处,例如说,监军,再例如说,抢战利品。 奥德加已经可以想象,假如自己得到、收到、抢到什么值钱的玩意,绝对少不了这些名为骑兵实为强盗的家伙的一杯羹。如果他要是不给…… 古典时代的骑士老爷,长剑磨得雪亮雪亮的,家里的田产地产,有大半都是靠着这把长剑抢回来的! “好了好了,与其抱怨,不如想想怎么才能和这支骑兵的指挥官搞好关系,毕竟,他看上去还是个小年轻,应该好骗的很。” 嗯,小年轻。 以马格努斯的年龄,实在是不应该说这话。 但是如果用奥德加的眼光看来,那就真是一个小年轻了。 勒菲弗尔,一个连毛都还没长齐的小骑士。 这个毛都没长齐并不是形容词,而是大实话,以勒菲弗尔的年龄来说,他成为骑士实在是太早。 一般人——这个一般人指的都是贵族,至少也是骑士家庭出身——一般人成为一名骑士,年龄最小也要等到二十一岁,但是勒菲弗尔,他估计连十八岁都还不到。 当然,规矩这个东西生来就是要被人打破的,就好像大仇人威廉,一样是还没成年就被封了骑士1;但是,马格努斯实在是想不出,勒菲弗尔有什么显赫的背景,可以让路易七世破这个例。 “请问两位有什么事情吗?” 或许是马格努斯和奥德加投向勒菲弗尔的目光太过于炙热,仅仅只是一小会,年轻人的脸皮就挂不住,主动上前来问道。 顺带一提,勒菲弗尔说的竟然还是撒克逊语,虽然语音相当的别扭,但是瞬间就让奥德加的好感度增加了十个百分点。 看不出来,还是挺多才多艺的嘛。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在商量着怎么才能和你搞好关系。” 嘻嘻一笑,马格努斯毫不避讳的把刚才的所想都说了出来,奥德加的眼睛马上就瞪的和铜铃差不多大。 但是这就是奥德加不懂了,和年轻人说话就是要直来直去,千万不能绕弯子,只要不是背地里搞阴谋,就算是当面说要打他,两个人打完之后说不定还能来一句不打不相识呢。 “不不不,您完全不用这样。”果不其然,听到了马格努斯说这样的话,勒菲弗尔慌乱的连连挥手:“陛下吩咐我来辅助你们,倘若二位有什么需要,直接说就是了。” 好家伙,一下子就漏老底了。 辅助,什么样的辅助才算做是辅助?有友军惨遭围困,我自不动如山的辅助,也有为友军舍生忘死的辅助,这明显是路易不好意思说的太明白,让勒菲弗尔自己判断来着。 但是勒菲弗尔这一句‘直接说就是了’,就等于是把主导权交到马格努斯手里了。 马格努斯和奥德加对视一眼,顿时更热情了。 “来来来,你怎么能这么说呢!你看,再不久我们就要一起上阵杀敌,那我们就是战友了吧?” “姆……” 完全不知道什么叫做套路的勒菲弗尔,在马格努斯超乎想象的热情下完全不知如何抵挡,只能迷糊着点头。 “你看,圣经上都说过,你要视你的同袍为兄弟手足,既然是战友,那咱们就是兄弟了不是?哥哥与弟弟之间搞好关系,这有什么不对的?要我说,咱们还更应该亲上加亲,来,今天哥哥就带你去好好爽一爽。” “……” 完全不明白什么叫做爽一爽的勒菲弗尔,完全沉默中。 注1:威廉是十五岁受封的骑士。 ps:今天好累啊……还要码字……还有两章……好想死…… 另,想稍微尝试一下轻松的写法,请书友们发表一下意见,如果有不合适的,我就再改回来好了。 第十四章 比武与两三话 “叮当——” 剑与剑互相撞击的声音。 这并不能称得上是多么清脆悦耳,非要比较起来,就好像是铁匠在打铁一样,枯燥,机械,并且嘈杂。 但就是能抓住男人的心。 在场中比试的二人是马格努斯以及勒菲弗尔,此刻两人都穿着标准的比武装扮,即皮盔、皮甲、亚麻布细织的手套、护膝以及皮靴,还有束腰的上衣和束腿的马裤。 唯一不同的是两人所选择的武器,勒菲弗尔所持的是传统的长剑,只能用于刺,用于劈砍则显得较弱;而马格努斯所拿的则是新打造出来的手半剑,可劈可砍可刺,当然,因为剑身的强度不足,劈砍的次数多了,会断掉也说不一定。 但是就算再怎么脆,铁终究还是铁,至少一场战斗不会让它夭折。 因此,就装备上来说,马格努斯是有优势的。 但是局面却是对他压倒性的不利。 欧罗巴与中国并不同,中国自从发现了刀这种便宜好用的武器之后,剑就开始逐渐丧失了在战场上的统治地位,只能作为身份荣誉的象征使用;但是欧罗巴不是,骑士的武器就是剑,只有剑,这几乎是印在欧罗巴人灵魂上的真理。 因此欧罗巴人的剑术是实用剑术,从战场上总结而来,招招式式都只为了杀人。 就好像是勒菲弗尔现在,每一剑都是专朝下三路招呼,一点骑士精神都没有。 即使是马格努斯手持着盾牌——真剑比武必须要有盾牌,否则结局必然是一死一伤——即使是手拿着盾牌,单手持的盾牌又能有多大?常常是顾头不顾尾,刚刚才把盾牌放下去,勒菲弗尔的下一剑就直冲着眉心来了。 很危险呐。 真的是很危险,真剑比武的危险性不用多说,那长剑,寒光闪闪,锋芒毕露,只要刺中那么一下,顿时身上就是一个窟窿! 更不用说,勒菲弗尔这个呆子,每一剑都是直冲要害! 事实上,在原本的历史里面,英国曾经全面禁止任何比武活动,原因就是真剑比武死亡率太高,让国王都找不到足够的有经验的战士使用了。 因此,马格努斯能够站在这个演武场中,能够面对真剑也毫不怯场,能够冷静的判断哪里要防,这已经是相当了不起了! ——只是苦了身旁的奥德加,不仅要紧盯着两人的剑路,还要在王子殿下有个什么万一的时候舍身挡剑;奥德加身上套着的锁子甲,就是为了这才准备的。 “不行了不行了,不打了,我认输。” 再一次的招架住勒菲弗尔的一次攻击,趁着他收剑回防的时刻,马格努斯一把将手中的盾牌扔到地上,在比武中,这个动作就有投降的意味。 既然马格努斯已经认输,那勒菲弗尔自然就不好再追击,漂亮的挽了个剑花,收剑入鞘。 “这个笨蛋,连放水都不会——” 看着勒菲弗尔潇洒至极的收剑动作,只能一点一点用眼睛盯着才能推剑入鞘的马格努斯,不由得在心中腹诽道。 嗯,不要看刚才马格努斯和勒菲弗尔还能打的有声有色、有来有往的,但是在场的每一个人心里面都清楚,勒菲弗尔是放水了。 而且是放的大水,洪水。 比武这件事情,是勒菲弗尔先提出的。 人勒菲弗尔是个多么纯洁的孩子,马格努斯要带他去爽一爽,知道这个爽一爽是个什么意思,勒菲弗尔差点没翻脸。于是马格努斯就问了,你们平时都有什么娱乐活动?勒菲弗尔就说,比武。 得,那就比武。 第一次比武,勒菲弗尔只用两招就让马格努斯败下阵来。 一招挑歪了马格努斯的剑,再一招直指咽喉,比武结束。 然后到了第二天,马格努斯就能和勒菲弗尔打的有来有回。 到现在,两人基本上已经变成了缠斗,靠着消耗对方的体力,谁先体力不支谁就输。 毫无疑问,这就是在放水。 马格努斯自问不是什么练剑的天才,不可能学了两天就能和人家苦练十几年的骑士相比,勒菲弗尔这样做,明显是在照顾马格努斯的面子。 不过马格努斯也没有感觉到屈辱就是了。 因为勒菲弗尔真的是一个很单纯,很简单的小伙子,在比武上放水,就已经是他表达善意的一种方式了。 既然别人都已经表达了善意,那对于本来就想着要和勒菲弗尔搞好关系的马格努斯来说,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同时,通过比武,马格努斯终于确定了一件事情。 为什么路易七世要让勒菲弗尔,这样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年轻率领这支骑兵了。 他是在安排后事。 恐怕路易七世自己也隐约的有所察觉,在位三十年,每日里呕心沥血心力交瘁,而他的精力早就不想年轻时那么澎湃;死亡,正在一步步的向他走近。 但是他的儿子,他唯一的儿子,法兰西王国的唯一继承人,菲利普王子还没有成年。 因此,他就需要安排几个人为菲利普保驾护航。 马格努斯早就听说过,路易七世安排菲利普王子与埃诺的伊莎贝尔联姻,这次联姻将在菲利普成年之后为他带来一笔可观的嫁妆,再加上身为菲利普舅父的香槟伯爵和一向忠于王权的兰斯大主教保驾护航,至少,就算可能会大权旁落沦为傀儡,但是性命和王位都保住了。 只要性命和王位都保住,那就还有翻盘的机会。 说完了文,那就该说武。 文可以借助别人的势力,借力打力,但是武,这个东西只有放在自己手上才能放心。 勒菲弗尔,就是路易七世为菲利普培养的守护者。 打小和菲利普王子一块长大,两人间的情谊早就是无比深厚,常年习武,武艺精湛,并且熟读兵书,精通战阵指挥之道,日后一旦路易过世,菲利普即刻就可任命勒菲弗尔为亲卫队长,守护他的人身安全。 不过,想要成为一个合格的亲卫队长,勒菲弗尔还差了一样东西。 那就是经验。 亲卫队长可不仅仅是只要守护在国王身边就好,一旦战争来临,亲卫队长就是国王最忠诚的将领,最贴心的仆从,最有力的右手,时刻都要准备着带兵出征。 而勒菲弗尔,终究还是太年轻,虽然熟读兵书,但是没有经验终究是纸上谈兵,做不得真。 因此这一回,路易七世让他率领一百骑兵随军出征,实在是下了血本了——就算路易是法国国王,这一百骑兵要是损失殆尽,也足够他心疼半年的了。 不过,既然马格努斯已经推断出这法兰西王国未来的走势,那么他对于勒菲弗尔的态度,就又会有所改观…… 第十五章 卡罗尔佣兵团 常言道,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 而马格努斯,他不仅是想送碳,他更想卖碳。 试问,这世界上有什么比交好一个王子更合算的买卖吗? 有的,那就是交好一个注定会成为国王的王子。 只不过,想要交好菲利普却并不容易。 和被刻意培养成除了忠诚与战争技巧之外什么都不懂的勒菲弗尔不同,路易七世既然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则对于继承人的要求就特别严格。 那些普通贵族人家的孩子,嚣张跋扈、肆意妄为的青春,对于菲利普来说连做梦都没有经历过,小菲利普的整个童年,都是在刻苦,甚至是严苛的训练中度过。 有得必有失,失去了童年乐趣的菲利普换来的,是非同寻凡的早熟:剑术、治国术、帝王心术,以及最重要的,怀疑任何一个对自己好的人。 要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怀疑任何一个对自己好的人,要用最大的提防来抵御每一个想要靠近自己的人,因为他们都是敌人,那副对你好的面容只是面具,面具之下,每个人都各有所求。 菲利普唯一相信的,除了身为父亲的路易,剩下的,估计也就只有和他一同长大的勒菲弗尔了。 但是这并不是说,马格努斯交好了勒菲弗尔,就一定能和菲利普交好了。 敌人的敌人不会是朋友,朋友的朋友也有可能是敌人。 不过,马格努斯自有他的一套方式。 以诚相待。 就算是再怎么铁石心肠的人——不,正是因为是铁石心肠的人才会更看重利益,只要能体现出自己的价值,再适当的表现出善意,不用急,菲利普自然就会找上门来。 就好像现在,就是一个绝好的机会。 勒菲弗尔率领着一百名骑兵,路易七世只希望他能够获得经验就行,但是倘若是勒菲弗尔能得到军功,那不管是路易七世还是菲利普,都是很长脸的事。 你给人面子,人自然给你面子,虽然马格努斯一句话都没说,甚至连面都没见过,但是这份心意,至少他们是记住了。 不过,既然有了这样的打算,那作战计划就必须要改变了。 “尊敬的王子殿下,您好,许久不见,敢问您近日如何?” 因为比武而冒了一身热汗,刚刚回到住处洗完澡换完衣服,马格努斯就与一个声音不期而遇。 说是不期而遇也不恰当,因为喊这个人过来本来就是马格努斯的本意,只不过马格努斯原以为奥德加会让他们在演武场等着,没想到直接把他们带到这来了。 不过这样也好,省的再跑一趟了。 “上帝保佑,还算是过得不错,希望你也好,昌西大团长。” 说起这个昌西大团长,他可是法国贵族的座上宾。 从他这个大团长的头衔上就能看出来,昌西,是某个佣兵团的团长,而这个佣兵团,它的名称叫做‘卡罗尔’。 ‘卡罗尔’,在古日耳曼语中,它是战士的意思。 一个佣兵团,它能够自豪的以战士为名而没有受到其他人的驱逐或者挑战,这就足以证明它的实力了。 全盛时期的卡罗尔佣兵团,可是拥有着超过两千战士,其中一半都是上过战场的老兵,即使是那些大贵族见了,也必须要让他三分的庞然大物! 不是说打不过,只是何必要用自己宝贵的力量来和这些贱民的贱命耗呢?要消耗他们,贵族们有的是方法。 就好像是上一次,卡罗尔佣兵团接了雇佣,帮某一个贵族打仗,本来必赢的局面莫名其妙的就输了,不仅输了,佣兵团的实力也是大降,以至于沦落到必须要和其他佣兵团合伙做生意的地步。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即使沦落了,佣兵团的名声也在那放着,一杆大旗往地上一插同样还有着威慑力,这也是为什么马格努斯喊他过来的原因——只要搞定了昌西,其他的佣兵也就不用愁了。 “向您问好,尊敬的王子殿下。” “你好啊,王子殿下。” 完全不同风格问候的两个人,来自于昌西大团长的身边,他的两个分团长,马格努斯称之为一号和二号。 事实上,任何一个佣兵团,一旦做大,分团长的出现就是不可避免的。 理由还是老一套,养不起。 家财万贯,每年还有着固定赋税收入的贵族都养不起这么多的士兵,他一个昌西,顶天了人家尊称他一句大团长,背地里还不知道骂什么,从哪能养得起这么多的士兵! 因此就只能分兵,把整个佣兵团打成小份,分散在各个地方,有了大生意,例如说打仗的时候再召集到一起,这才是大型佣兵团的常态。 然后,就是最有趣的地方了。 一号和二号对着马格努斯打完招呼,发现自己和对方竟然是异口同声,立刻就是互相冷哼了一声。 果然,虽然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有所察觉了,但这么明显的表现还是第一次,卡罗尔佣兵团的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啊。 如果顺着这条线走下去,只需要****手把昌西给弄死,一号和二号肯定就会为大团长之位反目,到时候马格努斯再出面支持某人,轻而易举的就能将这股战力收入阆中,作者也能水个十万字左右…… 但是太麻烦了,所以还是算了吧。 马格努斯摇摇头,佣兵团什么的,果然还是太麻烦了。 粗鲁、野蛮、不讲卫生,但是英勇并且无畏,在大多数看来,佣兵应该就是这样一类人。 很可惜,马格努斯又要让大多数人失望了。 佣兵职业化要等到中世纪后期,懦弱并且卑微,这才是中世纪前期佣兵的真实写照。 去当佣兵的人都是活不下去的穷人,这第一点,可千万别忘了。 至于说骑士老爷,流浪骑士有,而且不少,但是人家骑士老爷身上一套装备就够换几十头牛,怎么着也算不上穷了,况且,要真的是武艺出众,有的是贵族抢着要。 即使是野心勃勃,在某个贵族手下做出一番事业,也要比做一个朝不保夕的佣兵强得多。 况且佣兵也算的上是老兵油子,所谓老兵油子,那就是送死你去捡便宜我来,只会带坏整支军队的氛围,而且无药可救。 不过,就算是炮灰,蚂蚁多了还是有些用的。 毕竟蚁多咬死象。 这样想着,马格努斯不由得就露出了灿烂的笑容,然后手一挥,热情的邀请三人进屋详谈。 第十六章 部署 “达克小姐,请帮忙给在座的每一位先生端上一杯热水。” “是的,先生,马上就来。” 穿着长裙的女仆恭谨的点头,脚步轻盈,因为主人的去而复返,快乐的就好像是一只花蝴蝶。 昌西和一号二号对视一眼,决定装作什么也没看到,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毕竟,贵族人家的那些混乱事他们也亲眼见过不少,马格努斯身为王子,哪怕是亡国王子,竟然只是藏了一个娇,这简直就是贵族中少有的纯情派! ……然而他们都想错了。 冉·达克小姐只是附近一家庄园主的女儿,因为家庭勉强称得上是富裕,所以达克小姐生长的还算是不错,面目精致,体态丰盈,胸部饱满,相当符合西方人的审美观。 但是她和马格努斯真的没关系。 因为达克小姐笃信基督,而基督宣扬性·爱引人堕落,所以达克小姐尽量避免一切同男士的直接接触。 事实上,马格努斯认为达克小姐更应该到修道院去做一个修女,而不是跑到这来给他做女仆。 不过这话他可不敢当着达克小姐的面说。 说了,他今天就没饭吃,不仅没饭吃,连衣服也没人洗,另外,他的某种不可言说的排泄物也没人倒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个家里面最恐怖的既不是马格努斯也不是奥德加,而是这位看似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仆桑! “今天稍微有点事,关于你的课程等到晚上再教,你现在先去把我昨天教你的再练习练习。” 等到达克小姐把热水端上来,马格努斯对着她说道,达克小姐点点头,悄无声息的就走下去了。 教课,确切的说是学习文字,这是达克小姐愿意留在这当女仆的理由。毕竟在这个时代,会写字的人很少,愿意教一个女孩子写字的人,恐怕除了王室中的那些宫廷教师之外,也就只能见到马格努斯一个了。 不过,眼下还是回归正题。 “昌西大团长,这次找你来不是为了什么事,只是想问一问,你的团员都召集的怎么样了?” “请王子殿下放心,卡罗尔佣兵团总共七百六十三名成员,随时可以出战!” 其实你真的不用反应这么大的。 马格努斯只是简单问了一句,昌西大团长连同一号二号却是如紧绷的弹簧一样,一下子就从椅子上蹦了起来,一幅慷慨激昂,为君赴死在所不惜的模样。 但是,七百六十三人啊…… 马格努斯在心里面稍微估算了一下,因为他一直以来都看不起佣兵的缘故,招募佣兵这方面都是由奥德加负责,以至于他连具体的数目都不知道。 但是七百多人,怎么着也占据了佣兵的一半了。 真不愧是曾经法兰西最大的佣兵团,即使是衰落了,也依然有着这么大的分量。 “嗯,很好,昌西大团长,既然你说随时可以出战,那么就请你和你的团员们做好准备,因为我们很快就要开战了。” “开战?和谁?” “就要打仗了吗!” “敌人的数量如何?” 完全不同的三个回答,分别出自一号二号以及昌西之口,从这一点上就能看出他们三人的能力差距,一号比较谨慎二号比较鲁莽,而昌西…… 艹,职业病又犯了! 马格努斯在心中暗骂自己一声,都说好了不搞阴谋,还想那么多干什么! “具体的目标我不能说,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我们这一次是为了你们的国王而作战,我们的行动取得了国王的支持,而敌人的实力在我们面前就像是婴儿般弱小。” 这可不能说是谎话。 那五千磅银花出去——勒菲弗尔来这的另一个目的就是把路易的五千磅银给带回去——花出去了五千磅银,马格努斯总算是得到了路易的承诺。 一旦马格努斯做好准备,路易就会以法兰西国王的名义向布列塔尼宣战,到时候布列塔尼的敌人就不再是马格努斯一个而是整个法国——虽说没什么不同,但是名头上听着更吓人一点,不是吗? 况且有了路易的支持,马格努斯的行动也就算是有了合法性。马格努斯与路易约定,一旦攻下布列塔尼,马格努斯即刻以一名封臣的身份向路易宣誓效忠,这样布列塔尼就算是并入了法兰西之内,就算是教宗来插手,他也没有理由能让马格努斯把吃下去的东西再吐出来了。 不过,马格努斯付出去的代价也不少。 那些被割让出去的英国领土就不说了,反正都是虚的;五千磅银,这个可是实打实的,再加上马格努斯是在路易的支持下获得的布列塔尼,理所当然的就会被视为国王一派,受到土生土长的法兰克贵族排挤。马格努斯为了自保,自然是只能越发的向着路易靠拢。 税金什么的,也就不能学着其他的贵族不给,只能当做是交保护费了。 “这……一切如您所愿。” 听了马格努斯模棱两可的回答,昌西明显的有些犹豫,卡罗尔佣兵团已经衰弱至此,实在是经不起再来一次打击了! 但是他咬咬牙,决定还是把这笔生意继续做下去。 其中固然有为了佣兵团的声誉考虑,但是最重要的,还是马格努斯是个惜命的人。 因为马格努斯是个惜命的人,所以他绝对不会拿自己的命来开玩笑。 “很好,昌西大团长,很好,我现在就可以给你承诺,等到我们获胜之后,你们的那些战利品,那些从贵族的宅邸中抢出来的财宝黄金,我分文不取,都是你们的。想想看,那是多么庞大的一笔财富,足够你们佣兵团东山再起——” 财帛动人心。 伴随着马格努斯充满了诱惑力的描述,昌西甚至都能看到那些黄澄澄的小家伙正在向他招手。再回头看一号二号,两人的鼻息都异常的沉重,明显是已经沉浸在想象当中。 “不过,想要拿到这份奖赏,你就要做出足够的贡献才行……” 马格努斯认为自己已经把话说的很明白了。 什么叫足够的贡献?对于精锐来说,足够的贡献就是多多杀敌,但是对于炮灰来说,它就只能拿自己的阵亡数来夸耀了。 而佣兵,毫无疑问的就是炮灰。 “是的,我们的佣兵团是最棒的!” 尽管听懂了马格努斯的话,但是昌西还是一拍胸脯,丝毫不把即将牺牲的那些人放在心上。 正如之前所说,佣兵,懦弱而又卑微,佣兵的命,不值钱。 ps:今天还有两更,要把前面欠下的补上才行……看在我七夕还这么努力码字的份上,送我点票票吧…… 第十七章 出其不意 法国北部的春天,天气仍然不能算得上是暖和。 就好像是电影《欢迎来北方》中南方人对于北方人的歧视一样:“您在那里一定过得很不如意吧?北部人对您是不是很不好?须知道北部人是不能代表法国人的,因为那里天气太冷了,所以人的血也冷了。” 因此,在法国,北部的春天实在不是一个适合大兵出动的好时光。 不过,佣兵们别无选择。 “你说,咱们的雇主是不是这里有毛病?” 行军路上,艰难的忍受着将靴子从烂泥中拔出来的痛楚,一个打扮的花里胡哨的佣兵指着他的脑袋,身边的佣兵们立刻发出了一声轰笑。 “要我说啊,他是真有毛病,好好的大路不走,非要走什么小路,还说近,就这样的小路,哪来的近!” 再一次艰难的从泥巴中抽出脚步,望着自己出发前才刚刚刷干净的靴子已经变得看不出原貌,另一个佣兵不无抱怨的说道。 “就是就是!” “毛头小子嘛,都以为自己总是正确的,不吃点教训,谁说都听不进去。” 老佣兵说的话总是格外的有权威性,身着着破破烂烂,甚至都漏了几个大洞的锁子甲的老佣兵一说话,顿时就将所有人的声音都压下去了。 顺便,老佣兵还收获了一群人羡慕嫉妒恨的眼神——那可是锁子甲,就算破了,那还是锁子甲——能换几头牛的! 短暂的沉默过后,又一个佣兵的声音响起。 “你说,咱们这是要到哪去?” “我哪知道,在这鬼地方走了这么久,我早就连方向都搞不清了。” “而且这两天还是阴天,连颗星星都没有,想判断方向也没办法啊。” “我们该不会真迷路了吧……” 不知道哪个佣兵接了一句话,顿时整个队伍又沉默了。 因为这正是他们所担心的事。 在这满无边界的黑森林里面,人最担心的就是迷路,倒不是说怕什么野兽,即使是有野兽,狮子老虎熊,它们也不敢在人气旺盛的地方出没,黑森林中最可怕的,是蚊虫和毒蛇才对。 不过眼下还是初春,冬天的余韵还没有过去,蚊虫还不见踪影,蛇也正在冬眠。但是,总在这黑森林里面晃悠,那也不是个办法啊! “都别说话了!蹦蹦跳过来了!” 蹦蹦跳,这是佣兵对于骑兵的蔑称。 因为骑兵是骑马的,而马嘛,总是要蹦蹦跳的,所以才得到这个名字1。 勒菲弗尔骑着马,一溜跑的从这群佣兵身前经过。 这些佣兵说的话他不是没听见,他也只能装作没听见。事实上,佣兵们对于其雇主的恶劣态度简直就可以拍成十部连续剧还不带重复的,为了战斗力考虑,勒菲弗尔也只能听之任之。 另外,他也对马格努斯的这种行为有些不满。 如果要给骑兵最讨厌的地方做个排名,那森林绝对能排第二——第一是大海,至于说山丘,虽然冲击山上的敌人十分不爽,但是要是从山上冲下来,那就是一边倒的屠杀了。 但是森林,不论何时都不会受到骑兵的欢迎。 因为容易被埋伏。 而且还没法轻易脱离。 况且,让自己爱马沾上这些令人恶心的污泥,也是他厌恶森林的原因。 “马格努斯殿下,我们还有多久能出去?” 一路疾行来到队伍的最前端,还没来得及下马,勒菲弗尔就已经高声问道。 “快了,按照我们现在的进度,最多两天,我们就能到布列塔尼的边界——如果这份地图没错的话。” 同样是坐在马上,手持着地图的马格努斯头也不抬的回答道。勒菲弗尔注意到,马格努斯的左手上正拿着一个类似汤勺的东西,而且貌似是靠着它来指正方向。 不用多说,这个东西自然就是司南。 司南的制作相当简单,只需要磁铁矿,也就是四氧化三铁——这个很容易就可以在铁矿中找到——西方的铁匠铺门口总会立着一块巨大的铁石,这块铁石是用各种不能打铁的废料制成的,马格努斯只是出钱买下这么一块废铁石,就能到了一大堆能够用来制作司南的材料。 “士兵们的士气现在如何了?” “很糟糕。” 策马来到马格努斯身边,勒菲弗尔直言不讳的说道:“雇佣兵们的怨气已经很大了,有许多人都在抱怨不该走这条路,就连骑兵部队里面也已经出现了不少声音,如果再不赶快走出去的话,我担心……” “是吗?” 闻言,马格努斯也只能苦笑。 和之前那个老佣兵说的一样,年轻人,总是自以为是,没吃过两次亏谁也教不了他。 嗯,马格努斯这也算是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 毕竟,用思想和觉悟武装起来,能吃苦能受累,爬雪山过草地吃树根挖草皮也没喊过痛的军队,全世界也就那么一支。 而且此后几十年,也没有任何一支军队能够模仿的出来。 “不过,您的这些士兵真是令人钦佩。” 这句话勒菲弗尔是真心实意的。 勒菲弗尔所指的,是马格努斯的禁卫军,跟随着他一同从英格兰逃出来的三百撒克逊人。 和后面那些叫苦连天的雇佣兵完全不同,一路行来,几天的时间里,除了休息的时候以及传令声,勒菲弗尔就没听过这支禁卫军在行军路上说过一句话。 纪律,真是铁一般的纪律。 勒菲弗尔估计,一旦这三百禁卫军结成阵型,自己率领的一百骑兵就算能够冲破,代价也一定是相当的惨烈;更不用说之后绞肉机一样的接近战,这支军队,肯定不会像农民军那样直接溃败的。 “谢谢夸奖,不过他们还是人数太少了,不堪大用。” 听到勒菲弗尔的夸奖,马格努斯先是笑了笑,然后又摇摇头,示意自己不想讨论这个话题。 到底,自己还是要留一些底牌的。 “还是来讨论一下如何进攻的问题吧,虽然因为走这条路让士兵们怨气很大。但是同样,多亏了小路,我们才能得以彻底隐匿自己的踪迹,现在,我估计布列塔尼还是完全不设防的状态。” 马格努斯的话并不算夸张。 众所周知,中世纪领主作战的主要方式便是靠着精锐士兵与征召民兵的混合兵种,现在是春天,农民们都在忙着准备春耕,因此这数量庞大的炮灰集团就算是废了。 剩下的,就是如何对付他们的骑兵以及精锐步兵了。 “勒菲弗尔,我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要交给你。” “您尽管吩咐。” 谈到正事,马格努斯的语气一下子就变得严肃,受此影响,勒菲弗尔也端正起来。 “如果我们的方向没有走错的话,我们很快就会在布列塔尼重镇圣马洛登陆,圣马洛是布列塔尼重要的经济来源,一旦圣马洛被包围,布列塔尼公爵一定会心急如焚,率兵来救——” “我知道,我们在路途间埋伏,打他个措手不及,对不对?” 马格努斯话才说到一半,勒菲弗尔就已经变得特别兴奋,这不怪他,学了十几年的兵书,就等着今日大展拳脚。 “不,对方对布列塔尼的地形远比我们熟悉,埋伏的话很可能会被识破,况且,即使是埋伏,正面对抗精锐士兵的伤亡还是太大了。” 出乎意料,马格努斯竟然摇头,然后将手指向地图上的某处,勒菲弗尔的眼睛顿时缩的好似针尖一般。 “南特堡2……” “没错,南特堡,布列塔尼的首都,这就是你的目标!” “布列塔尼公爵兵力不足,为了保证能够和我们正面对抗,他一定会精锐尽出,到时候南特堡的防守就会十分空虚。我要你带着你的一百骑兵星夜奔驰,打下南特堡,为我们彻底奠定胜局!” 注1:蹦蹦跳这个蔑称出现在英国斯图亚特时代,我这里是把它提前了。 注2:南特堡,又称布列塔尼公爵堡,始建于十五世纪,同上,我实在是找不到布列塔尼之前有什么著名城堡,只能提前了。 第十八章 攻其不备 “快点快点!这批货过去了!” “那个商人,就是你,过来!” “你这拉出去的都是什么东西?有没有违禁品?” “没有?没有是你能说的吗?快点把货都打开,让大爷我检查检查。” 手持长矛,凶神恶煞的士兵恶狠狠的用矛尖捅着马车,被拦下的商人只能无助并且欲哭无泪的看着。上帝保佑,他只是一个势单力薄的游荡商人,这马车上的皮毛就是他全部的身家,刚刚才交过人头税和车马税,哪里还有闲钱再来贿赂这些守门的小鬼! “算了吧卡尔文,看来他是真拿不出钱了,你看这后面都堵了多少人了,放他过去。” 大概是上帝真的存在,又或者只是商人今天的运气不错,一个在他听来就犹如天籁一般的声音出现,帮他解了围。 “……哼、弗克,这次就看在你的面子上。” 说来也奇怪,即使是大白天,在城门口就敢明目张胆抢劫的士兵,听到这个声音就好像是老鼠见了猫一样,虽然嘴里还是不情不愿的,身体却很老实,手一挥,放商人走人了。 “谢谢、谢谢……” 侥幸逃脱大难的商人一面感激着,一面手脚麻利的把货物重新用亚麻绳捆好,就像是逃荒一样,头也不回的就驾着马车往城里跑。 “这可真是……” 帮他解围的那个声音的主人,被称为弗克的人,无奈的摇摇头,一步三摇晃的继续往前走。 等到他走远,抢劫失败的士兵狠狠地往地上吐了一口吐沫。 “tmd,不就是靠着自己有点能力,得到了镇长的赏识吗,竟然打搅老子赚钱!” 然后,旁边的士兵立刻就笑话他。 “得了吧卡尔文,这话你要是敢当着他的面说,晚上我就请你去喝酒,喝最好的蜂蜜酒。” “老子有什么不敢的!” 卡尔文继续骂骂咧咧着,但是却不敢再多话,很明显,他怂了。 原因无他,不仅仅是因为弗克是他们新上任的队长,最主要的是弗克确实剑术了得,在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曾经被弗克打的喘不过气来。 不过,既然这一笔没敲成功,那从下一笔再补上来就是了。 “喂,你,你过来,今天不交代清楚这批货里面到底有什么,你就别想走!” …… 繁忙的商人,凶神恶煞并且贪婪的老兵瘪,幸灾乐祸的农民,还有一个稍微有些仁慈心的队长,这就是圣马洛的一天。 和平,以及虽然吃不饱肚子,但是好歹不会饿死人的‘富裕’,圣马洛,俨如欧洲的世外桃源。 不过,这份宁静很快就要被打破了。 不,不是很快,是立刻。 “敌袭——!!!” “当当当当——!!!” 尖锐,甚至是凄厉的惨叫从城墙上响起,同时,用来示警的铁钟被敲响,雄厚的钟鸣几乎撕裂了所有人的耳膜,那‘当当当当’的急促声…… 简直就像是敲响了这座城市的丧钟。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因为声音被偌大的钟鸣声掩埋,只能扯着嗓子大喊的卡尔文问道。 “我怎么知道!” 另一边的士兵同样不甘示弱,大喊,甚至怒吼着作为回应,至于其他人,大多数都被这出乎意料的钟鸣吓得呆立当场。 这不怪他们,上一次钟声被敲响还是在五年前,维京人最后一次反扑的时候,和平的时光过了太久,就连士兵都忘了警告的意味。不如说,那个被遗忘了五年的大钟还能敲响,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了。 不过,幸好,他们这里还是有一个明白人。 “都愣着干什么?!敌袭!!关城门!!!” 一路疾跑回来的弗克早已不是那种一步三摇的醉醺醺模样连气都没来得及缓,他就冲着呆立着的士兵们吼着。 他的声音是如此之大,以至于甚至能和钟声分礼抗衡,那些士兵这才去如梦初醒,纷纷活动起来。 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 那就是商人。 和过惯了和平日子,养尊处优的士兵不同,这些走南闯北的商人对于危机的嗅觉才是最灵敏的——倘若是不灵敏,他们早就不知道在哪个地方被突然冲出来的土匪强盗一刀剁了。 因此商人们甚至比士兵还要早早的反应过来。 而商人们反应过来的结果就是——秩序,荡然无存。 废话!不管即将打过来的是什么玩意,是土匪强盗、维京人,又或者是哪家的军队,都是要人命的玩意,眼前这些虽然凶神恶煞但是只要钱的士兵,和他们一比就好像是兔子一样乖巧。 钱没了,还可以再赚,但要是命没了,他们上哪说理去?上帝是万能的,但是上帝也对一切事物,包括他们的死一视同仁啊! 于是,城门口顿时混乱一片。 商人,顾名思义,都是要带货物的,不管大小,这些商人都是至少有一辆马车用来运货的。 而圣马洛的城门,仅仅只能供两辆马车并行! 更何况,不知道是那个王八蛋竟然忙中出错,马车直接侧翻在路上堵在了城门口,外面的人进不来。有的性急的商人更是不管三七二十一,非要用马车去推,去挤,这下可好了,大家就都等着玩玩吧。 不过,有人不甘心。 “你在干什么!我叫你关城门,你没听见吗?!!” 一般来说,城镇都会有两个门,一个是木门,是为了便于商旅出入才设计的,另一个则是石门,石门平时都用绳子吊着,只有战争来临的时候才被允许放下来。 而现在,弗克就站在操纵着石门,确切的来说是操纵着放下石门的绞轮的士兵那里,几乎是冲着他的耳朵喊着。 顺带一提,石门在中国有个相当好听的名义,叫千斤坠。 “可是,我们的兄弟……” “滚开!!!” 再没时间听士兵犹豫,弗克一把就把那个士兵推到一边去,抽出长剑,用力砍断了系住石门的绳子! ‘哐当’一声,石门在碾碎了几个倒霉蛋的骨头之后,心满意足的落地了。 而此时,在城外的地平线上,马蹄雷鸣,大地震撼,飞沙走石,浓烟滚滚,那是骑兵,是敌人的骑兵到了! “标枪准备——” “一百步——” “八十步——稳住——” “六十步——稳住——”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弓的成本太高,而且在只有单边马蹬的时代,马上射箭实在是一项技术活。面对这样的困境,东方选择发明双边马蹬,以增强在马上的稳定性,至于西方,他们创造性的点出了标枪骑兵。 弓骑兵的变种,重骑兵的异端,古典时代,单边马蹬的骑兵极致,可骚扰可冲阵的标枪骑兵! “四十步——扔!!!” 犹如死神的号角,整整一百根,每根足重四公斤,铁制的黑色枪头闪烁着凛冽寒光的标枪腾空而起,在重力的作用下,它们将转变为最合格的杀人机器,在那些无辜者的绝望目光中轰然落下! 勒菲弗尔以及他的骑兵们,就在这鲜血与死亡的礼赞中,完成了马格努斯对布列塔尼的第一场秀。 一个简单的打招呼。 第十九章 时间差 与此同时,布列塔尼首都,布列塔尼大公住处,南特堡。 一个并不怎么适合住人的好地方。 之所以说它是好地方,是因为这里是卢瓦尔河――法兰西的母亲河――入大西洋之前的最后一座城堡,凭借着这个天然优势,南特市的居民几乎只靠着入海捕鱼就能够维持生活,完全不需要像其他地方的农民只能面朝黄土背朝天。 更何况还有来往过路的海商在这里补给。 虽然不多,但是海商可要比那些游荡商人出手阔卓的多;能进行跨海贸易的海商,大多也不会吝啬那点吃饭钱。 然后,是不适合住人。 毕竟,城市是城市,城堡是城堡,就算城市再繁荣,阴森黑暗,连窗户都没有的城堡不适合住人也是不变的事实。 但是自从城堡建成之后,布列塔尼公爵一家就再没搬离过这里。 因为安全,控制力,以及影响力。 安全是理所当然的,失落世纪,再没有比一座守卫森严的城堡更能给贵族以安全感;至于控制力,南特堡所在的南特市自然不用多说,从南特堡向南一百公里,大军直行只需三天,骑兵疾行只需要一天便是圣马洛,一旦这座布列塔尼重镇受到包围,布列塔尼公爵随时都可以发兵相救。[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最后,南特堡距离巴黎,距离阿基坦,距离诺曼底,甚至是距离伦敦都相当近。这几个地方就是半个西欧的冲突点,只要和他们靠的近,影响力自然就辐射出去了。 不过,今日的南特堡注定不会太平。 原因是法王路易七世发来的一封信函。 “这个混蛋……这个呆瓜……我是说,这封信有没有可能是别人伪造的?” 已经年过半百,头发花白的布列塔尼公爵手持着羊皮纸,不可置信的问着。 他的封臣们没有一个说话的。 好吧,其实布列塔尼公爵也知道这个问题实在是不靠谱。 单说印刻在印泥上的那个族徽,那三个排成了三角形,既像剑又像花的物体,布列塔尼公爵就知道这肯定是路易的信没错。 但正是因为如此,布列塔尼公爵才不敢相信。 “那个呆瓜……他到底是发了什么疯?他就不怕我去联结雷蒙德,把他从国王的位置上赶下去?” 这才是布列塔尼公爵不相信的理由。 单论手中的土地,雷蒙德和阿基坦的艾莉诺结婚之后几乎可以占到整个法兰西的六分之一,即使是找遍整个法兰西也找不出比他更大的诸侯。要不是其他的几个公爵只想要保持现在的局面,不希望看到一个更强大的国王出现,雷蒙德估计早就反了。 布列塔尼公爵就不相信,在这种时候,路易这个坐了三十年王位的家伙会硬生生的把自己潜在的盟友推向敌人的怀抱。 说这封信是雷蒙德伪造的,都比说是路易七世亲手写的更让人相信! “好吧,我知道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那么抛开一切理由,一切不可能,就当这份信是路易写的。你们谁能告诉我,路易的军队都在哪?” 这个问题很关键。 不管这封信是真是假,打仗总是要靠军队的,而大规模的军队调动根本就瞒不过人,上次布列塔尼公爵收到路易的消息,路易还在巴黎往奥尔良的路上奔波着呢! “这个……我们还没有收到消息。” 终于,封臣中有一个大胖子说了话,这个胖子体白无须,声音尖锐,很明显,他是一个宦官。 周围的文臣武将们看着他都是一脸厌恶的神情。 但是这就是布列塔尼公爵想要的:这个胖子是他的情报主管。搞情报的,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绝对的忠诚,二是不能和其他的大臣关系太好,那么,哪里还有比一个宦官更合适的呢? “什么叫还没有消息,给我说清楚一点!” “是、是的,公爵大人。” 自己的身家性命,荣华富贵全都来自公爵大人,公爵大人一发火,胖子就忍不住的颤抖。 “根据我们的情报人员,还有从来往的商旅那打听到的消息,路易的军队还停留在奥尔良。” 压根就没什么情报人员,全部都是从商旅那打听到的吧。 事实上,在中世纪,大部分领主收集来自远方的消息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商人和诗人。 难怪他们的消息这么闭塞。 “你们有什么看法?” 胖子的话只能做个参考,布列塔尼公爵非常明白这一点,于是他转头,对着自己其他的封臣,自己的骑士问道。 既然布列塔尼公爵已经年过半百,那么他的骑士们也都已经不再年轻――不是说他没有年轻的骑士,只不过年轻的骑士既没有足够的势力,也没有足够的信任,没法出现在这个重要场合。 “公爵大人,我认为我们当前最重要的还是召集士兵,不管这封信是真是假,只要有了足够的兵力,主动权就仍然是在我们这边。” 这话相当有见地。 但是只有一个问题。 “我并不是说召集军队有什么不好,只是,公爵大人,现在是春耕的时节,虽然南特市的居民确实只靠捕鱼就能养活,但是其他的地方的农民,他们都还是要种地的。在春耕的时候征召农民,我怕会引起反弹啊!” 这话说的也有道理。 不要总以为贵族们都是作威作福的,那都是不懂事的小孩子才会做下的荒唐事。至少,在自己的领地,自己的大本营,贵族们对领民还是不错的(不会让他们饿死),毕竟,贵族还指望着他们来提供士兵呢。 而现在,封臣们都已经发表过了意见,就只等待着公爵做决定。 “把南特的士兵都召集起来……” 封臣们顿时心中一凛,这反应,果然还是要开战吗? “然后,向伯爵们发布命令,让他们在尽量不影响春耕的前提下征召农民,同时要求他们向农民们保证,只要一家人中有一个人参加了这次征召,那么他们全家的赋税就降低一成!” 相当不错的政策,几个骑士在心中盘算着,只要参军就能降低一成的赋税,虽然依旧不会有多少人会踊跃参军,但是至少,反对的声音也就不会那么大。 “最后,我要你们派信使到圣马洛去。假如路易真的要对我们开战,那圣马洛就是他必须要经过的第一关;我要求圣马洛立刻把所有的农兵全部征召,关闭城门,严禁任何人再进出,直到我们的援军到达为止。” …… 真是可悲的消息传播速度。 但是这也多亏了马格努斯一路都是横穿黑森林而来,彻底断绝了消息,隔绝了行踪,才使得到现在布列塔尼公爵还不知道他们已经围困圣马洛的事实。 不过,也不会太久。 那些四散而逃的商旅,还有害怕的逃跑的农民,他们终究会把这个消息给传播出去,距离布列塔尼公爵知道,也不过是三四天的事情。 而此时此刻,勒菲弗尔已经带领着他的一百骑兵,准备再次抄小路穿越茂密的丛林,直扑南特堡而去。 时间差,错乱了。 第二十章 怠惰的攻城战 圣马洛的天空,一片黑云压顶。. “准备――举盾!对面的攻击来了!!” “咚咚咚咚咚――” 无数的石块从天而降,弗克强忍着这些石块将动能转化为重力势能的强大冲击力,竭尽全力的将手中的木盾举过头顶,同时声嘶力竭的大喊着,希望士兵也能够学习他的动作,以便减少无谓的伤亡…… 只是,他的呼喊在石块的呼啸声中显得是如此的无力。 反倒是士兵的惨叫声听的很清楚。 “该死的!明明只是投石索而已……” 好不容易等到这一波攻击过去,弗克终于能放下手来,抬起身子看着城墙外排成三排站着的得意洋洋的投石兵,咬牙暗恨。 投石索,这是一种廉价、廉价以及廉价的武器,在骑砍中,在中二全战中,许多朋友应该都见过它。 投石索的成本近乎于没有,只需要两根皮带中间系一个皮囊,弹药更是随处可见的石子,而且威力不俗,因此饱受土匪强盗的欢迎。 在之前的战斗中,布列塔尼的士兵也曾经遇到过带有投石索的土匪,很轻松的就把他们给剿灭了。 但是这一次不同。 首先,是敌人的人数太多了。 过去所遇到的土匪,不算他们的家室,只说能作战的男人,最多也就几十个,顶天了一百来人――这已经是相当了不起了,欧陆封建割据严重,有些小地方的领主,例如说男爵什么的,说不定手下的武装力量还打不过他们呢! 但是这一次,敌人仅仅是排成阵势,抛投石子的投石兵就有三百个! 弗克几乎都看到敌人的营地里小石头都快堆成一座山了! 然后是第二点,他们的准备严重不足。[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说到这,弗克就恨不得拿剑去杀了那个该死的军需官! 军队里的伙食不好,这都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发下来的熏肉变成臭肉,葡萄酒是掺了颜色的水,新鲜面包变成木块混杂的烂面包……毫无疑问,这肯定是军需官又贪腐了。 但是弗克再怎么也想不到,军需官的胆量竟然这么大,连武器盾牌都敢往外卖啊! 那些从仓库里面拿出来的盾牌明显就是滥竽充数的,薄的就和纸板差不多,投石索的石子穿过就是一个大洞,连最基本的防护能力都没有,你说,这仗还要怎么打?! 现在弗克他们都已经把门板拆下来当盾牌用了。 虽然难看了点,用起来也很不方便,但总比脑袋被砸成大洞要强得多。 顺带一提,军需官是镇长的亲戚。 “弓箭手,弓箭手!” 趁着敌人这一阵攻击停歇的空闲,弗克赶紧扯着嗓子大喊。多谢那个该死的军需官,他总算还算是留下了一点东西没卖――这也多亏了练弓实在是不容易,磨一根合格的箭更是不容易――总之,弗克挑挑捡捡,总算是凑出了一百张能用的弓。 “取箭,张弓,散射瞄准――” “准备――射击――!” 如果说投石索是穷人的武器,那么弓就是高富帅的尖端用品。弓这种东西,不管是射程,准确度,又或者是对人的杀伤力,无一不比投石索要强得多。 而且布列塔尼的士兵们,虽然不多,但是每年总能有个射箭的机会,或许是在公爵大人的围猎上,或许是偷偷摸摸的跑出去偷猎。总之,虽然说射出去的箭大多数都是歪歪扭扭有气无力,但杀伤力确实是有了。 遗憾的是,敌人的准备明显他们充分的多。 “卧倒――” 虽然听不懂,但是敌人发出的应该就是这个意思没错。 敌人有三百名投石兵,然后每一个投石兵的面前,都有着长宽各为一米的木墙。 不是形容词,就是那种现实意义上的,用数根木头制作,用麻绳捆在一起的木墙。 完全粗制滥造的半成品。 但是用来防备圣马洛这种既不密集又没力度更没精度的射击足够了。 为什么? 眼睁睁的看着一百只珍贵的铁箭被浪费,敌人从地上站起来还在说说笑笑,甚至还有几个贱人拔下射中木墙的铁箭,把木箭杆一撇,铁箭头装到兜里…… 弗克感觉自己的心都快碎了。 为什么敌人都是这样的好对手,而自己碰到的全是猪队友? 弗克敢发誓,只要自己手中有一支骑兵……不,骑兵也不用,只要有一支受过训练的轻步兵,凭借着自己的胸中谋略腹中山河,不说打跑敌人,但至少他们不会像现在这么嚣张。 同时,弗克心中的另一个疑问也越来越浓。 为什么敌人是如此的怠惰。 圣马洛的城墙只是一层泥墙,只有三米高,即使不用任何的攻城道具,直接蚁附而攻也是一件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事。 而且,通过之前的几轮试探,敌人也应该看出来圣马洛守军的素质低劣无比……实在堪忧,假如敌人一拥而上,恐怕不用伤亡几个人,圣马洛就不得不开城投降了。 ……事实上,马格努斯自己都在犹豫着。 圣马洛的守军如此不堪,确实是他没有想到的事。 不过,到最后,他还是选择保持原计划。 虽然攻下圣马洛确实是好处多多――例如说可以提振士气,强化士兵们对于胜利的信心,又或者在面对布列塔尼公爵接下来的攻击中取得优势;甚至还可以抢一笔钱,把一直都在他耳边念叨着败家子的奥德加的嘴巴给堵住…… 但是最后,马格努斯还是选择放弃。 因为他怕布列塔尼公爵是个果断的人。 倘若只围不攻,圣马洛身为布列塔尼第一重镇,没有一个领主会容忍自己有这样的损失,布列塔尼公爵必定会出兵来救;但是如果攻下来了,就只会有两种可能。 一是布列塔尼公爵气疯了,直接点兵杀来;二是布列塔尼公爵反而不急了,就窝在南特堡中征召士兵,等到军队召集齐全了,再以雷霆万钧之势把马格努斯碾碎成渣。 一半对一半的机会,马格努斯可不想拿自己的命去赌。 因此,暂时就这样吧,忍得住诱惑,方才能干一番大事业。 马格努斯这样想着,然后手一挥:“收兵。” “可是,王子殿下……” “听我的话,奥德加,相信我。” 前面曾经说过,奥德加只对行军打仗擅长,因此圣马洛,这座可以称得上是不设防的城市,就好像是一个脱光了衣服跳艳舞的绝世美女,对奥德加来说,再没有比这更大的诱惑了。 但是既然王子殿下都已经这样说了,奥德加也就只能闭嘴忍着。 “让小伙子们都回来!告诉他们,今天晚上我们喝美酒!吃大餐!让他们去收集城门口的那团废渣(指商人的货物),今天不管他们拿到了什么,都是他们的!” 于是,雇佣兵的热情立刻就高涨了。 第二十一章 不稳定 war-dog 又或者dog-war。 反正这两者都是一样的。 战争鬓狗,丑陋的食腐动物,尾巴朝着鲜血躁动,身子围着死亡直转,乌鸦是他们的先行者,贪婪是他们的代名词,哪里有他们,哪里就会有黑袍笼罩下死神挥舞的镰刀。 我说的就是雇佣兵。 自从马格努斯说出了‘不管抢到什么都是他们的’这种话,这群雇佣兵就如同乌合之众一般乱糟糟的往前拥挤。 就连昌西的卡罗尔佣兵团也是一样。 那些商人遗留下来的货物,诸如水果、皮毛,又或者是身上的衣物,手上的银戒,虽然不值什么大钱,但是变卖出去也不无小补。 事实上,这个时候抢的最欢的就是昌西。 而且做的最残忍的也是他。 或许……还可以称为仁慈? 那些商人――那些被勒菲弗尔的标枪一轮贯地的商人,也不知道该说是幸运还是不幸,总有几个命大的没死,但是身体也被贯穿,被钉在地上,眼看是救不活了。 与其让他们继续痛苦,不如现在就将他们送入天堂。 大概,昌西是这样想的。 但是手下办事很不利。[.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那些新兵蛋子――各位应该还记得,前文提过,卡罗尔佣兵团曾经被卖过一次,老兵死了大半,不得已扩充了新兵――昌西应该也只是想让新兵蛋子见见血,但是这些连剑拿不稳的家伙,刺心窝都刺不准,足足刺了十几下,把一个人都搞成了破麻袋。 大概这会,昌西在那些将死的商人眼中,就是和撒旦差不多地位的玩意了。 马格努斯看着也有些反胃。 但是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最关键的是,身为一个‘上等人’,只是一些商人的性命,还不值得马格努斯出尔反尔。 生命固然珍贵,但万事万物都总得有个高下之分,有人重于泰山,有人轻于鸿毛。至于说死人,从英格兰亡国的那一天起,死在马格努斯面前的人就已经足够多,多到他已经习惯了。 甚至于,马格努斯还在想着,要不要学习昌西的做法,叫他的禁卫军也开开荤。 不,禁卫军倒不用,这些跟随着他一路从英格兰逃到法兰西的兵个个都是从死人堆里面扒出来的,见过的死人比活人都多。倒是未来的那些新兵,可能需要学习学习。 没见过血的军队,就算训练的再严格,它也称不上是什么王牌。 不过,想的未免有些太早了。 马格努斯提醒自己,就算是得了个开门红,碰到的对手都是一群傻子,但是傻子里面还有聪明人呢!更何况,面前的这些说白了就是炮灰,真正的精锐,此刻应该就正在赶来的路上。 到时候,才是真正的胜负。 说到精锐,马格努斯不自觉的就想到勒菲弗尔。 这个有些天真的年轻骑士,他麾下的一百骑兵,才是马格努斯的军队里面最精锐的,就连马格努斯引以为傲的禁卫军也是一样。 毕竟,步兵在这个时代就是炮灰的代名词,而骑兵,每一个都是从小训练,精通各项武艺的。 但是实在是可惜,为了能够尽快的击败布列塔尼公爵,马格努斯不得不把机动力最强的骑兵全部都派出去,白白的浪费了这支力量。 那么,话分两头,正好,勒菲弗尔这边遇到了一些麻烦…… “队长,你说那个什么王子殿下是不是故意整我们啊?” 初春的森林中,寂静无比,只能听见鸟鸣还有马匹踩碎树枝的声音,就在这种几乎是令人窒息的沉默中,不知道是哪个人先开了口,队伍顿时变得嘈杂起来。 “就是,别人都能休息。就只让我们继续往前跑。” “还是在这种烂泥一片的森林里。” “还说要让我们去进攻南特堡,那种守卫森严的城堡,是我们几个人能打下来的吗?这分明就是让我们去送死。” “本来就是去送死。” “……” 真是,头疼啊。 勒菲弗尔不住的敲着自己的头。 马格努斯王子殿下说要让他去进攻南特堡,但是后来也说的很明白,假如有机会,就把它打下来,没机会,就在南特堡周边转悠,只要能够给南特堡的守军压力就好。 只要把南特堡的守军给围住,布列塔尼公爵自然就会陷入进退两难的窘境,同时,后路被截断的士兵也会士气大降。到时候马格努斯从正面进攻,勒菲弗尔再率领骑兵从后方驰援,双面夹击,就算是布列塔尼的士兵都是天兵天将也输定了。 但是,他能跟骑兵们说吗? 事实上,这都不是说不说的问题,这是军心散了。 追根究底,马格努斯不过是个外人,这些骄傲的骑兵就不把他当回事,而勒菲弗尔,年龄还是太小,威望不够,压不住这些娇兵悍将。 要是路易七世亲自下令,保证让他们送死都没一个叫唤的。 “都别说了,陛下让我们听从王子殿下的命令,那肯定就有他的道理,你们不相信我,你们还不相信陛下吗?!” 眼看着这群骑兵越吵越欢,甚至大有一番就此打道回府的架势,不得已,勒菲弗尔只能把路易七世抬出来。 骑兵们很快就安静了。 不得不说,中世纪,唯有这一点还是做的相当不错的。 假如一个男孩想成为骑兵,或者更进一步,成为骑士,那他首先要做的,就是到上级领主的家里做一个佣人。 美名其曰,学习骑士礼仪。 其实就是去当人质,顺便洗脑。 等到几年后――通常是十四岁,上级领主确认这个男孩确实是忠诚了,才会开始教他骑马、剑术、射箭。 尽管这样的方式培养出来的骑士相当稀少,毕竟,平均要花十几年的时间才能培养出来一个合格的骑士。但是在这十几年的时间里面,骑士从一个孩童长成男人,从来都没脱离过领主的身影,他们对领主的忠诚心自然也就坚固无比。 就好像是奥德加这样,假如没有什么大意外,一般来说都是不会背叛的。 “继续往前走吧,假如有什么不满,你们可以等这场战争结束再回去禀告陛下;但是现在,陛下给我的命令就是服从马格努斯王子殿下的命令,因此我们必须服从他的命令。” …… 骑兵们沉默以对,队伍再次向前行进着,只不过这一次,就是个瞎子也能感觉到,这沉默下燃烧着的熊熊怒火。 但是勒菲弗尔也挺无奈的。 拿陛下压人,这是最没品的事情了。 没品程度大致等于学校里老师喊家长。 但是他是真没办法了。 他年龄太小,资历不够,经验不够,威望也不够,不把陛下抬出来,这群混蛋就没一个肯听话的。 现在,勒菲弗尔只希望马格努斯说的话都是真的,南特堡确实是防守空虚,可以让他大胜一场。 只要胜利了,威望什么的,不都是靠胜利堆出来的嘛! 不过,他马上就不用再担心这件事了。 因为在前方的斥候回报,有一支来路不明,完全没有打出旗帜的小规模军队,正毫无察觉的向他们靠近。 ps:抱歉更新晚了,今天还是两更,只不过下一章的这个时间……希望12点前能出来吧。 第二十二章 这边也不太平 “你是说,我们有一支征召兵失踪了?” “是,是的……大公大人……” 胖子情报主管一边拿手绢使劲擦着越流越多的汗,一边在心里狠狠地骂着那些个把他推出来当替死鬼的混蛋。[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你们不是看不起我吗?!你们不是嫌我是个阉人,连正常的收集军事情报都不让我插手,怎么现在,又想着让我做好人了? 只是可惜,虽然不情愿,但这确实可以算的上是他的活。 “据我所知,失踪的是安德里骑士率领的征召兵,安德里骑士的封邑靠近圣马洛,我恐怕……” “难道不能是有些事耽误了?又或者是因为想逃避兵役,躲在山中做土匪?” 布列塔尼公爵反问道,战事在即,不管是延误战机还是逃避兵役,都应该是他最厌恶的行为,但是他现在反而希望确实是这两者了。 因为如果不是,那就只能代表着…… “公爵大人,敌人至少有三十,不,五十个骑兵潜入了我们的地方,而且我们完全不知道他们的下落。” 这真是最糟糕的情况了。 一个骑士的封邑大约在三到五个村庄之间,安德里骑士布列塔尼公爵知道,他的封邑是骑士当中最多也是最富裕的,几乎和一些男爵都不相上下,安德里骑士带来的征召兵,怎么说也能凑出个二百人。[.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但是这二百人全都消失了,连一个来报信的都没有。 击溃二百人容易,但是想要全歼,单靠步兵肯定不可能,只能是骑兵,而且是大量的骑兵。 这也就意味着,布列塔尼公爵不得不在战前就布置大量的守军来防卫南特市,对于本来就兵力不足的他无疑是雪上加霜。 当然,他还有另一个选择。 “我们的士兵现在有多少人了?” “公爵大人,到昨天为止,一共有五名男爵和十三名骑士带着他们的征召兵过来,再加上我们从南特征召的,大概有着一千七百人。” 一千七百人,还没有加上最精锐的骑兵,这已经相当多了。 但是布列塔尼公爵还是觉得不够。 “布雷斯特伯爵呢?他还没收到我给他的信吗?” “布雷斯特伯爵他……” “他怎么了?你倒是说啊!” 眼看着情报总管又在吞吞吐吐,汗流的就快成小河,怎么擦都擦不完,布列塔尼公爵一时气急攻心,抓起桌子上厚重的案砧就劈头盖脸的往他脸上砸。 “伯爵他……他……他说去年您已经征召过他的士兵,他已经尽到了身为封臣的责任,这次他就不来了!” 真是可怜的情报总管,看他说话都要带哭腔了。 但是这真的不是他的锅。 封臣每年都有义务免费为封君服务四十天――但是也只有四十天,超过这个天数,封君还想再征召封臣的士兵,那就只能看他和这个封臣的关系如何了。 而很明显的,布列塔尼公爵和他的封臣关系不怎么样。 又或许是布雷斯特伯爵想要坐山观虎斗也不一定?毕竟两虎相争必有一伤,等到两边都精疲力尽了,他再出来摘桃子。 想的倒是挺美的。 但是既然伯爵不肯出兵,那也就代表着布列塔尼公爵只能靠自己了。 “一千七百人,一千七百人啊……” 发泄完了情绪,布列塔尼公爵重新坐回椅子,用手指敲着桌面沉吟。 炮灰有一千七百,再加上骑兵和精锐步兵,以及圣马洛城里的守军,自己这边的总兵力将会超过两千人,而敌人只有一千多…… 不不不,敌人的人数还不能确定,那些残兵败将带回来的信息不足为信。但是敌人确实是到现在还没有攻下圣马洛,这也就代表着他们兵力不足,不愿意冒险…… 那么,就估算敌人有着一千五百人吧。 布列塔尼公爵点点头,觉得这个数据还是可信的。 以两千人打一千五百人,而且还是在自己的地盘上,布列塔尼公爵认为,自己还是可以赢的。 但是一旦把兵力分出去――南特市虽然不大,但是想防备数量超过五十的骑兵,至少要有超过它十倍的人数,也就是五百人――分出去五百人,一千五对一千五,那布列塔尼公爵就没有绝对的把握了。 况且他这一仗不仅要赢,还得赢的漂亮才行。 至少得保证最后还有防备布雷斯特伯爵的力量。 真是……头疼。 公爵大人已经开始后悔自己过去为什么总是为‘大局’考虑,没有快刀斩乱麻把这个逆臣干掉了1。 但是,不管现在再怎么后悔,最终还是要做出选择的。 “卡文,我把城堡交给你,你能守住它吗?” “公爵大人?” 被点到名的老将一脸的错愕。 “卡文,我只能给你一百人。一百人,守城堡,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布列塔尼公爵紧紧的盯着这位跟了他十来年,他最信任的老将的眼睛,而且意思已经表达的很明显了。 放弃南特市。 一旦敌人的骑兵真的打过来,放弃南特市,只守南特堡。 敌人只有骑兵,没有任何攻城装备,一百人守一座城堡,两三天内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而两三天后,战争的结果也就该出来。赢了,不用愁,输了,自然就更不用愁了。 但是这话布列塔尼公爵却不能亲口说出来。 公爵一词诞生于拉丁文‘dux’,在法文中原义就是‘领袖’。什么样的人能当领袖?在原始社会里,自然是能够捕获猎物、保护族人的人才能当领袖。 而现在,倘若是布列塔尼公爵亲口说放弃南特市,放弃自己的领民,不用打仗,南特市的征召农兵士气就已经降了一半。 因此他只能找一个人出来帮他背黑锅,就好像是历史上的红颜祸水一样,国灭了真能怨女人?明显就是国君自己不成蛋好吧。 “……我全部明白了。” 思虑再三,尽管这是完全有可能让自己身败名裂的事,但卡文还是接受了命令。 正如之前所说,在这些贴身骑士的培养上,欧陆领主一向都做的相当不错。 “那么,就全都拜托你了。” 布列塔尼公爵闭上眼睛,不再说话。 注1:关于这个大局的说法,因为布雷斯特伯爵已经尽到了自己身为封臣的责任,所以即使是他不出兵也没人可以说他,相反,如果布列塔尼公爵想用这件事大做文章,那就要小心自己的封臣全部离心了。 没错,中世纪的封建体系(单指前期)就是这么扯淡。 第二十三章 开始 1067年,春,帝与布列塔尼公爵会猎于圣马洛以南20里处。初,战事不顺,及至三日,勒菲弗尔率兵来援,以南特流民乱布列塔尼军心,敌不战自溃,战事乃平。 帝国伟业,即从今日始。 ――不列颠帝国编年史,卷一,第二页。 ――――――分割线―――――― “杀――!!!” 耳边,传来的是两军将士拼死厮杀的声音。 眼前,触目可见的只有鲜血和尸体。 ……这种感觉,真好。 马格努斯伸出右手,握紧成拳,眼神迷离。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不用急着否定,这是每个男人的梦想。 而现在,马格努斯做到了第一步――只要他一个命令,就会有上千人为他舍命厮杀,在这世上,还有什么是比这更美好的吗? 有的,那就是向上,向上,再向上。 千人还不够,万人也不够,要多,要更多,天子一怒流血百万,这才是梦想的尽头。 “王子殿下!” 可惜,负责担任指挥官兼肉盾的奥德加看到马格努斯这个样子,鼻子都快气歪了。 这里可是战场!一根流矢就会要命的战场!不是让你来摆造型的地方! 真想摆造型,等赢了这场战争,你想怎么摆就怎么摆,但是现在,你给我好好的缩在后面!你以为我是为什么,才给你做肉盾的! ――嗯,和中国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的传统不同,欧罗巴的领主们每逢打仗必定身先士卒,不过现在对于马格努斯却是不太适用。 因为他的倒霉老爹,前任英格兰国王哈罗德,就是在身先士卒的时候被一根流矢射中眼睛阵亡的。 从那以后,奥德加就像是护巢的老母鸡一样,处处都把马格努斯保护的紧紧的,更别提亲自上战场了。 “王子殿下,我方与敌人已经开始交战了!接下来怎么办?!” 没办法,喊了一声马格努斯还没回过神来,奥德加又不可能一个大耳巴子扇过去,只能继续喊着,并且抛出了一个问题,打算借此吸引王子殿下的注意力。 马格努斯这才如梦初醒。 “哦……哦,那就按计划,让他们开始慢慢撤回来。” 这是诱兵之计。 整个战场,马格努斯最担心的是骑兵,最害怕的也是骑兵。那种骑兵一同冲锋,千军万马践踏大地,不,不用千军万马,只需要一百骑,就能让大地母亲为之颤耸。 一百骑兵,至少能击败数量超过他两倍的精锐步兵,三倍的普通士兵,以及十倍的炮灰。 而且这个杀伤力,还会随着骑兵数量的增加以线性指数增强。 这是当时为了估算骑兵的杀伤力,特意让勒菲弗尔率领着他的骑兵队演练之后得出的事实。 因此,这场战争的核心便是如何击败布列塔尼公爵的骑兵。 诱敌之术,便是在这种情况下才提出来的。 负责诱敌的是昌西大团长手下的卡罗尔佣兵团,马格努斯自己的禁卫军穿的太重(每个人都身穿锁子甲),不适合这种场合,至于其他的佣兵团,炮灰一样的角色,马格努斯还怕他们坏事呢! 不过,为了让卡罗尔佣兵团安心,马格努斯也是付出了很大代价的。 “呜――” 牛皮做的号角吹响。 “大团长,号角响了,我们可以撤了!” 乱战之中,一号站在昌西的左侧,侧身躲过一个农夫颤颤巍巍递来的农镐,转身便将他抹了脖子。 事实上,如今在战场上,卡罗尔佣兵团还拥有一些优势。 这是很正常的,按照士兵分级的理论,卡罗尔佣兵团还可以算是‘普通士兵’,即使是新兵,因为前两日已经见过了鲜血,也算是夹在‘炮灰’和‘普通士兵’之间;而布列塔尼公爵派出来的全都是炮灰,真正的精锐还一个都没动呢。 “你确定吗?我们才刚刚开始战斗!” 战场之中遍地嘈杂,即使是一号就在昌西身边,昌西也不得不扯着嗓子大喊,再次确认。 “是的!你听!号角已经在吹第二遍了!” 一号说的不错,洪亮的号角声再次响起,这一次战场上的每个人都能听的清清楚楚。 “撤!撤!” 军令如山,更何况这个军令还是可以保存佣兵团战斗力的,昌西不再犹豫,一声令下,然后果断的扭头就跑。 整个卡罗尔佣兵团七百多人,就好像是多米诺牌的连锁反应一样,开始溃败,逃亡。 “哼。” 实在是太看不起人了。 这么明显的诱敌之计,难道你以为我会看不出来? 布列塔尼公爵心中暗想着,但是却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没有什么好办法。 他的那些只是用来充数的炮灰,都已经被虚假的胜利迷住了眼睛,身体不自觉的就跟着卡罗尔佣兵团的溃军一块跑动,眼看就要跟到敌人的大本营去了! “终究也不过是一群炮灰罢了。” 布列塔尼公爵这么想着,然后就打算随他们去吧。 当一支部队在战场上自主行动、不听指挥的时候,你就可以当它死了。 尽管它仍然在奋命拼杀也是一样。 “我们的骑兵准备的如何了?” 布列塔尼公爵对着身边的骑兵队长问道。 “随时都可以为您而战。” 骑兵队长也是个五十的老头,尽管无情的岁月已经带走了他的精力与强壮,但取而代之的则是愈发丰富的经验与沉淀。 布列塔尼公爵能够放心的把骑兵交给他,也正是因为如此。 “从侧翼冲锋,可以吗?” 布列塔尼公爵戎马一生,也不是个庸人(虽然实际上并没有指挥过几场战斗),当即问道。 “恐怕不行。” 出乎意料,老将竟然出言反对。 “敌人似乎是特别针对着骑兵做出了防备的武器,如果我们贸然冲锋……” 理所当然的,布列塔尼公爵对这种推诿的行为表示怀疑。 不过,幸好,老将也根据斥候骑兵的描述,做出了仿制品。 “把它搬上来吧。” 老将这么说着,然后六个骑兵合力,把一个奇形怪状的物体抬了上来。 由六根顶部被削尖的木头组成,三根在前三根在后,稳固的放在地上。 “这个东西……和我们的枪阵1差不多。” 盯着看了半天,布列塔尼公爵才说道。 “是的,公爵大人,我认为这个东西应该就是仿制枪阵才诞生的。但是枪阵可以前进,可以杀伤步兵,而这个东西,只要长了眼睛的人就不会撞上去,因此,它的用途只能是防备骑兵。” 确实是有点道理。 布列塔尼公爵明白,骑兵一旦冲锋起来,尤其是大规模集群冲锋,哪怕前面就是刀山火海也不可能停下,否则唯一的结果就是被身后的友军踩成肉饼。 况且这个东西实在是廉价,非常的廉价,而且相当的容易制造,哪怕是一个农夫,只要有足够的木材,一天也能制造许多个。 “敌人的周围全部都是这种东西吗?” “是的,公爵大人,根据斥候的描述,敌人的周围漫山遍野的全部都是这种东西。” 听了老将的描述,布列塔尼公爵差点想骂娘。 究竟是你打我还是我打你?怎么搞的好像是我在攻坚一样? 好在,他到底还是做了多年公爵,气度还是养了一些出来。 “也就是说,我们只能从正面冲锋了吗?” “关于这个……”老将不自觉的露出了苦笑:“公爵大人,我不认为敌人会留下这么大的漏洞,正面,很有可能就是陷阱啊!” 第二十四章 激战 “上马!” 布列塔尼公爵一声令下,站在队伍最前端,全副武装,精神抖擞的骑兵们翻身上马。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我不会和你们多说什么,这是一次冲锋,一次试探,你们有可能会遇到陷阱,你们很可能会死!但是我要求你们,即使是死,你们也要冲到敌人面前,把陷阱全给我找出来,明白吗?!” “死亡即荣耀,忠诚即吾命!” 五十名骑兵齐声回答,声震寰宇。 都是些好小伙子。 布列塔尼公爵看着眼前这些熟悉的面孔,有的他甚至都能喊出名字,不禁感慨道。 和那些临时征召的炮灰不同,这些骑兵,他们不需要鼓舞士气,不需要重利诱惑,只需要告诉他们目标,即使前方就是死亡,这些骑兵也都会眼都不眨的冲过去。 因为这些骑兵都是布列塔尼公爵养大的。 从七岁开始就在公爵家担任杂役,一直到二十一岁出任军职,对于他们而言,公爵大人就仿佛再生父母,尽管其中可能会有一两个白眼狼,但是绝大多数人都心甘情愿为公爵献出生命。 而且现在就是他们要献出生命的时候了。 “愿万能的上帝赐予我们勇气与胜利,阿门。” “阿门。” 惯例的阵前祈祷之后,老将第一个抽出手中的长剑,平指前方。 “冲锋!” “wahhhhhhh――!!!” 犹如一道旋风,骑兵的冲锋,注定要扫清路上的落叶。 “王子殿下!敌人的骑兵过来了!” 布列塔尼公爵这边这么大的动静,又是集结士兵又是怒吼,自然是瞒不过奥德加的眼睛。 眼看着一路烟尘漫天飞舞,奥德加赶紧对着马格努斯说道。 “来了多少?两百?三百?” 马格努斯也紧张起来,骑兵,这就相当于中世纪的坦克,虽然中世纪早期的骑兵还没有像后期一样,套上一身的铁罐头;但是就算是坦克,他也有个轻重之分,无论是轻型坦克还是重型坦克,人总不能用肉体来抵挡钢铁的。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人数……大概在六十人左右。” 根据烟尘弥漫的程度来判断骑兵人数的多少,这是战场指挥官的基本功,马格努斯不会,但是奥德加就不一样了。 “试探?” “没错,就是试探。” 马格努斯疑惑的问了一句,奥德加给予肯定的回答,于是这立刻就让马格努斯为难了。 陷阱,他的确布置的有,要不然也不可能就留了正面没放拒马,但是,任何陷阱,都是只在第一次用的时候才有用的。 只是为了六十个骑兵,就把陷阱暴露出来,这也太不值了。 但是如果让这六十个骑兵直接撞过来……想象一下六十辆坦克,不,不用坦克,六十辆小轿车撞过来的情形,除了血肉模糊也想不出其他的形容词了。 不过幸好不是他指挥。 要不然光是这会犹豫的时间战机就已经全失了。 “禁卫军!让禁卫军到最前线去!告诉他们!无论如何,绝对不准后退一步,违令者斩!” 这个时候,奥德加身上的压力才是最大的。 因为他是战场指挥官。 况且这场战争的胜负还决定着未来的走向,倘若输了,那不仅英格兰复国无望,就连王子殿下自身可能都会有危险…… 但是最终他还是下了这个决定:用人命扛! 而且不仅要扛,还一定要扛下来,要让对方相信,自己这边确实是想着用步兵来正面对抗骑兵。 至于禁卫军的想法,嗯,相比于死亡,他们更害怕奥德加的愤怒。 “抽出你们身后的长枪!把它发给你们就是为了这个时候用的!抽出来!插在地上!快!” 等到禁卫军就位――其实也不用就位,他们就在战场的第一线,与正在轰鸣而来的骑兵之间只隔了为数不多的炮灰――等到禁卫军就位,奥德加又这样大声吼道。 长枪阵,这就是相当传统的做法了,自从亚历山大大帝之后,长枪阵几乎就成了每支军队的标准配置,但是想用好长枪,也不是那么简单。 马格努斯为禁卫军所配的是三米长枪――这几乎就是普通木头能伸长的极限,倘若再用六米超长枪,那就必须要用铁皮加固,至于十米三人枪,没有专业训练,这个实在是用不来。 但是即使是三米长枪,没有一定的训练也是根本就拿不稳的。 而奥德加,他便想了一个简易做法:让士兵们把长枪斜插在地上,这样,借助大地来将长枪稳固,士兵只需要让长枪别倒就行。 不过,即使是这样,站在第一排的禁卫军也死定了。 即使是他们每个人都身穿锁子甲,而且还内衬了两层皮甲也是一样。 因为冲击力,即使是表面没有受伤,撞击的冲击力也会把他们的五脏六腑全部搅成粉末。 然后,说不出是什么样的声音,就像是铁锤遇见了闷鼓,下一刻,骑兵与禁卫军相撞。 一瞬间,尸体横飞。 插在地上的长枪完美的履行了它的任务,即使是在高速作用下被挤压破碎,枪头依旧顽强的贯穿了骑兵的身躯,来了个透心凉。但是主人阵亡了,飞驰而来的战马却没有那么容易就停下来,足有三百公斤重的庞大身躯连停顿都没有停顿,泰山压顶一般在人群中横冲直撞。 一命换一命,很公平。 但是两边的统帅都不这样想。 布列塔尼公爵的眼睛都红了,五十名骑兵,五十名平均培养时间长达十四年的骑兵,竟然只能一比一的换掉对面低贱的步兵的性命? 开什么玩笑! 另一面,奥德加也很心痛,那禁卫军,从英格兰伴随着他流浪而来,又接受了艰苦的训练,是他手中唯一一支可以完全信任的力量,就这么损失了一小半;而且还有他们身上穿的昂贵的锁子甲…… 诶,等等,赢了之后锁子甲还是可以回收的。 这么一想,奥德加又没那么心痛了。 但是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对面好像确实没有埋伏……” 不能怪布列塔尼公爵这么想,五十名骑兵,在这个时代的人眼中就相当于五十辆坦克,试想一下,亲眼看着五十辆坦克全速、疯狂的向你碾压过来,这种情况下,谁还会选择隐藏实力? 胆子小一点的就直接被吓哭了好吗! 更何况马格努斯,在布列塔尼公爵的印象当中就是一个亡国王子,一个连家都被抢走的倒霉蛋,有所轻视和偏见,也是在所难免的。 而且,现在的情况也由不得他再犹豫。 布列塔尼公爵那些不甚重视的炮灰,之前他们被昌西大团长诈败诱走,被分散,随后就被集中了优势兵力的马格努斯一方分割围歼,就这么一会,战场上的形式已经开始骤变。 倘若是再犹豫下去,等拖住了敌人的炮灰全灭,就算是骑兵作战再英勇,也不可能冲破严阵以待的另一方。 布列塔尼公爵几乎都能看见胜利女神那个****在朝自己轻蔑的摇头,然后准备转身走到敌人那边去了。 在这种情况下,布列塔尼公爵决定必须要做些什么。 他转身,回头,然后看着那些正注视着自己,希望自己能够做些什么的骑兵。 深吸一口气。 “我的战士们!你们都看见了!敌人想杀了我们!敌人已经杀了我们!你们说,我们要这么办?!” 现场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 这并不是尴尬,而是每个人心中都已经有了答案,不需要鼓舞,不需要动员,他们只需要命令。 “那么,就让我们走过去,杀了他们。” 布列塔尼公爵说着,然后再次重复了一遍: “就让我们走过去,杀了他们,再对着他们的尸骨讲:看清楚了,我们才是这片土地的主人!” 第二十五章 千钧一发 “上钩了!” 当时,眼看着布列塔尼公爵那边飞沙走石,烟尘滚滚,马格努斯不仅没有害怕,反而兴奋的握紧了拳头。(.棉、花‘糖’小‘说’) “上钩了。” 与他相比,奥德加同样表情虽然有所激动,却显得有些平淡。 战争还未结束,战争才刚刚开始,未到最后一刻,谁都不敢定输赢。 这是他三十年的从军经验给出的教训。 “快去通知那些家伙,让他们别光在那站着,都给我做好准备!” 随便抓过身后一个传令兵的衣领,直憋的他差点透不过气来,奥德加亲眼看着这个倒霉蛋疯狂的点头,才算是松了手。 其实,奥德加的压力真的蛮大的。 那么,马格努斯的陷阱究竟是什么? 不不不,不是地坑,那个太老套,也太容易被发现,马格努斯的陷阱,是全新的玩意。 学名就叫地板。 地板这玩意,大家都见过,铺在地上的时候自然是没有一点威胁,但是一旦把它竖起来,在速度的作用下这就是一件杀人利器。 毕竟,那种薄地板的边缘,可比这中世纪大部分的剑都还要锋利――我并不是在开玩笑。 然后,就是怎么样将铺在地上的地板竖起来。 马格努斯采取了一个非常简单的方法:靠人力,用绳子拉。 马格努斯的地板,当然不能像是现代地板一样,大理石制作,正正方方,那样的工艺搁在中世纪光是手工费就是一笔天价,事实上,马格努斯的所谓地板,就是前两天用来防备弓箭的木墙。 只要把木墙前方的木头削尖,再将绳子套在尖头上,等到骑兵一来,立刻将埋在地下的木板拉起四十五度角,接下来就只需坐等骑兵送死就行。 当然,前提是人不能出差错。 人一出差错,那就全完了。 正因为如此,奥德加在战前才三番五次的叮嘱那些雇佣兵,绝对,绝对,绝对不能有误差。 但是,误差还是出现了。 将心比心,如果换个角度,把马格努斯放在旁观者的位置上,他也能理解雇佣兵的这种行为――骑兵冲锋的威力随着他们人数的增加呈指数型增长,两百人冲锋和五十人冲锋更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后者只是烟尘滚滚,而前者,却是犹如一场小型地震,人形天灾! 但是,理解归理解,马格努斯现在只想要剁了那几个关键时刻掉链子的家伙的狗头! 一瞬间,伤亡惨重! 左前方的骑兵被突然出现的拒马刺穿,后方及时刹车的骑兵也因此丧失了冲击力,但是右前方的骑兵,却是如同水银泄地,长驱直入! 不过,幸好,在骑兵与禁卫军之间,还有着一层死尸的阻拦。[] 那是之前被用来当做炮灰试探的五十名骑兵的尸体,还有他们的马,以及同样人数的禁卫军的残骸,略微能够降低一些骑兵的速度。 ――降低的幅度大约是从七十码降到了六十码。 这有区别吗? 对于第一排(原第二排)的禁卫军来说,完全没有。 ‘咔嚓’一声脆响,那是马头撞击人类脆弱的肉体,骨骼碎裂的时候发出的声音;第一排的士兵是最幸福的,因为他们什么都感觉不到就失去了生命,而第二排的士兵,却还要眼睁睁的看着只是稍微顿了一顿,速度丝毫未减的高头大马迎面冲来! ……第一排禁卫军几近全灭,第二排非死即伤,活着的也就只能躺着喘气,第三排大部重伤外加严重骨折,一直到第四排,失去了大部分速度的骑兵才算是勉强停了下来。 一撞之威,竟至于此! 这还是多亏了之前奥德加下令让插在地上的长枪还没有收起来,否则,伤亡数至少还得再翻一番。 怪不得,那些欧罗巴的传统领主都会一根筋的发展重骑兵。 这等威力,即使是马格努斯见了也要心惊胆寒;即使是他花了大力气训练,又用重金装备,堪称是当世一流,不管与哪只军队相比也绝不逊色半分的禁卫军,也是如此的不堪一击。 而大部分情况下,一般欧陆领主面对的都是既无训练又无装甲的征召兵,使用重装骑兵冲锋,确实是性价比最高的选择。 但是,现在却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因为军心,动摇了。 连续两波伤亡惨重的冲锋,使得禁卫军阵亡了至少一百人――这仅仅是阵亡人数,还没有加上受伤的――忍受着三分之一的伤亡率,禁卫军到现在还没有崩溃,还仍然是全力厮杀,这已经是超一流的铁军了! 但是,也就到此为止了。 伤亡率超过百分之十而不崩溃,这是一般的军队,超过百分之二十还不崩溃,这是精锐之师,超过百分之三十仍未崩溃,这已经足以青史留名。 但是再往上,即使是再英勇的军队都不可能了。 这不是勇气的问题,这是组织度的问题。 超过百分之三十的伤亡是个什么概念?这就意味着全军的组织度都被打散,打没了!全军都没有组织,各自为战了! 没了组织度的军队,和没了獠牙的老虎还有什么区别? 况且,正在拼命厮杀的禁卫军或许还感觉不到,但是周遭的雇佣兵们,光是看着骑兵冲锋的场景,有几个新兵就开始尿裤子了! 更别提那一瞬间血肉横飞的血腥,即使是老兵,也要两股战战。 骑兵冲锋,最强悍的还不是它的威力,而是它的威慑力,人是趋吉避凶的动物,从本能上来讲,没有一个人,没有任何人在看到自己的同类被撞的血肉横飞,撞的躯体都残缺不全四处飞散,还不胆寒的! 这是人类的本能! 如果这是游戏场面,那马格努斯的面前就该浮现全线闪烁,代表着军队处于崩溃边缘的白旗了。 倒不如说,那些雇佣兵到现在还没有逃窜,就已经相当对得起他们的酬劳了。 “王子殿下!” 坏事总是说来就来,不给人一点的准备。 伴随着奥德加急切的呼喊,马格努斯回头,看到的是一个正在落荒而逃的身影。 这真是太糟糕了。 人不仅是一种趋吉避凶的动物,人更是一种盲从的生物,只要有一个人开始逃跑,那距离全线崩溃也不过是眨眼间的事情。 特别是在这种本来士气就已经动摇的情况下。 当今之计,只有一个办法。 马格努斯咬咬牙,是,他是曾经下令夺走过许多人的生命,甚至这场战争都是因为他的一己私欲而起,但是他从未想过,要亲眼看着这么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因为自己的命令而死去。 “……奥德加,我听说你的弓术很好。” “王子殿下,百步之内,指哪打哪。” 奥德加身体一抖,站直了身子回答。 他已经猜到王子殿下要说什么话了。 “那么展现给我看吧,就现在,射杀那个懦夫,让所有人都知道,临阵逃脱是个什么样的结果!” 对英勇者给予褒奖,对懦弱者给予惩罚,这是成为一个优秀将领必须要学会的第一步。 人们常说,军队是个大熔炉,但是就算是熔炉,它也有铜制的和铁制的,甚至于还有不锈钢制的。具体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大部分还是要看环境。 把一个懦弱的人放到一群英雄当中,这个懦弱的人也会变英勇,把一个英雄放到一群懦夫当中,就算是英雄也要变狗熊。 所以! 尽管马格努斯说的和想的完全不一样,但是他依旧是冷着脸,做出一幅愤怒到极致的样子――其实他也不用做,他已经足够愤怒了,然后说出了这样的话。 会挽雕弓如满月,这句诗,用来形容奥德加再合适不过。 射箭,这又是一项中世纪贵族的专利,理所当然的,连饭都吃不饱的农民肯定没这个闲情逸致,来玩这么‘高雅’的运动,而且根据中世纪的法律,森林中的一切,包括树木与河流,均属于贵族所有,农民私自偷猎可是要刺瞎眼睛的。 但是奥德加,他和一般的贵族又不一样。 他的射箭技术特别好。 这同样是岁月带来的优势之一,尽管气力在与日俱减,但是经验,心态等各项能力一直都在稳步提高,手稳心静,射出去的箭自然就能直中目标。 一道弧线划过,逃跑者应声而倒。 整支军队,禁若寒兢。 按理来说,马格努斯做出了这么倒行逆施的行为,无异于是摆明了就没把雇佣兵的命放在眼里,雇佣兵们现在是一时的被吓住,但等他们反应过来,马格努斯的小命可就难保了。 但是,马格努斯又干了另外一件让所有人都吃惊的事情。 他拔出了腰间的骑士剑。 就是曾经展现给奥德加看,美的惊人的那把。 尽管上面没有任何黄金珠宝的装饰,但还是吸引住了战场上大部分人的目光。 “士兵们,你们都看见了临阵逃脱的下场!” “我与他无冤无仇,但是这是战争!战争不允许懦弱者的存在!” “若是再有逃脱者,你们的下场也和他一样!” 狠话说完了,马格努斯又放缓了语气,开始说赏格。 打一棒子给个甜枣,向来是管理桀骜不驯的家伙的最好方式。 “以人头来做凭证,杀一个人,奖励十个特里尔金币!杀十个人,就奖励一百个!如果有拿下布列塔尼公爵人头的,封男爵!世袭罔替!” 这个赏格已经是相当高了。 男爵虽然只是处于贵族阶级的最底端,但是那也同样是人上人,至少管理着数千人性命,比骑士老爷还要高的大老爷了! 更何况,这些低贱的佣兵,原本就是比农民的地位还不如的家伙,突然一下子能蹦到贵族,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因此雇佣兵的士气一下子就可以说是爆棚,刚才的那点不愉快早就不知道飞哪去了。 但是马格努斯也知道,这都是些暂时的。 名利的诱惑、钱财的诱惑……这些和愤怒以及冲动没什么区别,只要有人在他们面前显示了赤裸裸的死亡威胁,他们那颗和浆糊没什么区别的大脑马上就会冷却下来。 因此,他们还需要一个表率带领着他们冲锋才行。 这个表率不能是奥德加。 因为奥德加是指挥官,他还需要战场调度。 所以这个表率只能是他自己。 这一切想法,都是在马格努斯的脑海中一瞬间完成的。 对或错,他都已经没有时间再去顾及了。 “士兵们!功名利禄,生死存亡,尽在今日!”马格努斯高高举起剑,眼神坚定:“现在!随我一起冲锋!上帝保佑勇敢者!” ps:终于回到家……今天开始应该就能稳定更新了。 第二十六章 为何而战 这世上的勇气大致可分为两种。[.超多好看小说] 其一是迫不得已的勇气,为了钱财,为了生命,迫不得已而鼓起勇气;其二是与生俱来的勇气,天生就无所畏惧,为了自己想要的事物勇往直前。 马格努斯分不清自己是哪一种。 不过,他想,自己应该是属于第一种吧,毕竟,亲自拿剑上阵杀人,这在从前,是只存在少年想象中的事情。 而且战场本身,也没有他想象的那么满是豪勇、热血澎湃。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好歹效果总算是出来了。 多亏了马格努斯这一波奋不顾身的援助――虽然马格努斯亲自上多半是捣乱,禁卫军还不得不分出去几个士兵贴身保护他――但是领主亲自上战场,那可是领主诶,是王子殿下,王子殿下都亲自上战场了,那还怕什么? 至少不用担心被当做是炮灰抛弃,也不用担心自己的牺牲是毫无意义的了。 因此禁卫军的士气一下子就提了上来,原本疲惫,又或者是被吓得手脚皆麻的士兵,也感觉自己的身体就像是重新充满了力量一样,活力无限。 反观布列塔尼公爵那边,一旦马格努斯自己稳住阵脚,那么就显得他相当的岌岌可危了。 因为骑兵,他最强、也是威力最大的攻击便是冲锋,当骑兵自身都陷入泥潭的时候,那么骑兵就等于废掉了大半。 当然,我并不是说骑兵在陷入包围的时候就无计可施了。论装甲程度还有武艺水平,骑兵无一不是顶尖的,甚至要比马格努斯的禁卫军还要强得多,即便是以一敌二,以一敌三都不是问题。但是有一条不要忘了,那就是骑兵自身也遭受了重大伤亡。[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包括左前方直直的撞上了拒马,被贯穿了个透心凉的骑兵,以及右前方,冲锋的时候被长枪刺穿了心脏的倒霉蛋。 真要论伤亡程度,骑兵恐怕要比禁卫军还要更惨,之所以还能够继续坚持而不露败像,无非是因为他们对布列塔尼公爵的那一份忠诚,以及骑兵天生的骄傲在支撑着罢了。 但是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群狼。 布列塔尼公爵原有骑兵二百五十人,一开始用作试探就消耗了五十,然后又屡遭重创,现在身边还能有一百的保留足够战斗力的骑兵就已经可以算是相当不错。但是马格努斯,他身边光是禁卫军就有着一百多,而且还有着数量几倍以上的雇佣兵炮灰。 拿人淹,也能把布列塔尼公爵给淹死。 更何况,马格努斯这边还有着经验丰富的老将奥德加坐镇指挥,专攻对面气势最薄弱的地方。 布列塔尼公爵一是刚刚被突然出现的拒马给吓蒙,刚才要不是他长了个心眼,跑得慢,现在他就横尸当场;二是他也处于战场当中,自然没有奥德加看的清楚,常常被打的是顾头不顾尾。 见此局势,布列塔尼公爵就有了不好的想法。 万一自己死了――不,不是万一,一旦输了,自己是真的会死!传闻中,自己对面的那位王子殿下可是来自于荒蛮的英格兰!和自己这种‘文明人’不一样的,对面可是彻彻底底的,蓄毛吮血的野蛮人! 打仗这事,势均力敌的时候就是在拼胆量,谁气势上弱了一分,谁就输了整场战争。 而现在,布列塔尼公爵胆气就先丧了。 将是兵的胆,为将者先弱一分,为兵者就弱十分,现在这会布列塔尼公爵刚刚露出胆怯的意思,那边骑兵察觉到这一点,虽然手上厮杀的态度没变,但是不自觉的就收起了几分力,以防待会的逃跑了。 “该死的……” 自己手下骑兵的这些变化,可以说是看着他们长大的布列塔尼公爵心知肚明,但是他却也没法指责。 a毕竟,最先起了逃跑想法的可是他。 “不过……就算是逃跑,也不能让他们好过了!” 转念一想,布列塔尼公爵却是又起了歪点子。 其实也不能算是歪点子,逃跑,肯定就要有人断后才行,这断后,差不多就等于是死定了。 因此才更要死的有价值,杀一个不陪杀两个赚一个嘛。 只是,当布列塔尼公爵把这话说出来的时候,收获的却是一众骑兵冷漠的目光。 虽然之前曾经说过,但这里仍要再重复一遍,如今是1067年春,中世纪的中期,压根就不存在民族意识的时代。 这些骑兵,他们为什么要为布列塔尼公爵拼命厮杀? 为了所谓的骑士荣耀?别开玩笑了! 那些死守着骑士荣耀不放手的家伙们,早在查理曼大帝的时代就已经绝种,尸骨都不知道抛在哪个荒郊野岭任由野狗撕咬,有这种血的教训在前,他们怎么可能还去信奉什么骑士精神。 那么是为了封邑? 这个说法就有点靠谱了,封邑是自己的,为自己的东西而战,远比说什么荣耀、精神之类的东西要实际的多。 但是这些骑兵却并非如此。 世道流转,国家兴衰,国王会成为奴隶,农夫也可能变成贵族,但是唯有骑士,唯有骑士的地位是不变的。 不论当权的是哪个君王,都要依靠他们骑士的力量。 这一点,同样是在历史的进程中证明了的。 因此这些骑士们也丝毫不担心封邑的问题,就像征服者威廉征服英格兰一样,真正出来抵抗的只有哈罗德国王一个,因为威廉要抢的也就只有哈罗德的王位;至于其他的贵族,反正国王终究还是要依靠我们贵族来治理国家的,既然如此,那我们怕什么,哪个国王不一样! 这些骑兵之所以愿意为布列塔尼公爵奋战到死,只是为了报答公爵大人的养育之恩。 公爵大人是他们的再生父母,因此他们便愿意为父母牺牲生命。 但是,当这个父母打算抛弃孩子独自逃生的时候,这份养育之恩也就到头了。 而且这其中还有一种幻想破灭的绝望,原以为我以真心相待、以命相许,你就能稍微珍惜我一些,却没想到,在你的眼光,我也不过是一个危机时刻随时都可以抛弃的炮灰。 所以说,布列塔尼公爵这会做的其实是个错误的决定,倘若他决定死战到底,那么这些骑兵说不定就真的会拼到最后一人;但是他现在打算抛弃骑兵独自逃跑,彼不仁,则就休怪我不义。 嗯,说是这么说,但是终究还是十多年的情分在,真要让这群骑兵卖了公爵,第一个过不去的就是骑兵自己。 所以,尽管冷漠相待,但是这些骑兵仍然听从了公爵大人的命令,分出了三十人左右前去阻挡马格努斯的军队,剩下的则保护着公爵撤退。 只不过,尽管脱离了危险的兵锋,但是被骑兵那样冰冷刺骨的目光包围,直让公爵感到背部生芒…… 第二十七章 佣兵行会? 骑兵并没有护送着布列塔尼公爵跑太远。[.超多好看小说] 虽然很危险,但也很无奈。 之前大战一场,骑兵本身就已经消耗了相当多的体力,有些骑兵还受了伤,没有处理,身上都在流着血――就算骑兵都是铁人,能撑住,但是马却是血肉之躯,撑不住了。 况且,布列塔尼公爵还有着一些侥幸心理,马格努斯没有骑兵,至少在这场战争里面没有骑兵出场,那就肯定不可能将炮灰们全部斩尽杀绝,他在这里等着,收留溃军,多少还能有点再战一场的资本。 而到了夜晚,夜幕降临的时刻,大约有二百的征召农兵重回他麾下。 再加上他身边还有着数量为七十的骑兵,总算是有了些军队的样子。 然而,即使如此,他也安心不得。 原因是粮草、军心,以及对未来的担忧。 常言道,三军未动粮草先行,这句话对于欧罗巴军队或许不太适用。因为欧罗巴的军队并非都掌握在一个至高无上的君王手上,而是分散在各个领主当中,君王对于领主并没有太多的管制权,自然也就管不到领主准备了多少粮草。 而按照封建契约,一般对于出征的军队,领主会准备四十天的粮草――刚好和契约中君主能够征召士兵的时间相同。 但是这一回又有所不同,本土作战,骑士们压根就没给征召农兵准备粮食,大家都等着打完胜仗到圣马洛城内庆祝呢,谁想到会输得这么惨! 况且,就算备了粮草也没用,那些征召农兵在逃跑的时候为了能跑得快,甚至有人把衣服都脱掉,更不用说是累赘的粮草了。 然后,就是军心。 连赤身裸体逃跑的征召农兵都出现了,那么可想而知,一旦有了什么风吹草动,这些家伙绝对会跑的比兔子还快。 但是布列塔尼公爵担心的不是他们。 炮灰就是拿来凑人数以及消耗对方体力的,公爵担心的,是骑兵。 这些他一手养大的骑兵,第一次让他感到陌生了。 不管是眼神、态度,又或者是行为,甚至于,公爵大人还听到了许多不和谐的声音,也不知道到底是幻听还是怎么了。 至于未来,命都快没了,那就根本没有未来可言了。(.棉、花‘糖’小‘说’) 一念至此,就连公爵大人都要仰天哀叹,天欲亡我乎! 但是他其实并不需要太过于担心,因为另一边,马格努斯的日子也不是那么好过。 因为禁卫军死的太多了。 确实是太多了,在马格努斯原本的预想当中,禁卫军最大的伤亡数不能超过五十人,毕竟,打下了布列塔尼之后,他还要靠着这支军队来帮他守江山,但是现在,光是死掉的禁卫军就超过了一百人! 死掉了一百人,这个概念,不仅意味着马格努斯必须重新修改原先的计划,还要注意提防那些雇佣军。 毕竟雇佣兵,战争鬓狗,是世界上最丑陋的物种,毫无信誉可言,一旦手中的力量稍微弱一点,那么就要担心这些家伙是否要造反了。 即便是不造反,要求提高薪水待遇也是家常便饭。 就好像是现在。 “也就是说,你们要求提高一倍的薪酬?” 临至傍晚,好不容易才安排好了治疗伤员、打扫战场、准备晚饭等一系列工作,累的晕头转向的马格努斯,刚刚才走近自己的帐篷,就听到了令人不悦的消息。 “是……是的,王子殿下,请您体谅,我们的兄弟也战死了不少,他们的家人还需要钱来维持生活……” 说的理由倒是挺正当的。 马格努斯上下打量着这个出头的佣兵,破破烂烂的皮甲,完全没有打理的毛发,以及一身熏人的臭味,很明显,这应该是哪个小型佣兵团的首领。 还有他身后有些不安的站着的几个人,身份也应该是和他相同。 人群当中并没有卡罗尔佣兵团的身影。 于是马格努斯就有些明白了,这应该是这些小型佣兵团,他们想趁机敲一笔。 这并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敲王子殿下一笔对于这些小型佣兵团来说可谓是获益匪浅,而且他们也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只要战争结束之后跑的远远的,并且将佣兵团再改个名字就好――毕竟,现实世界里面可没有横跨整个世界,约束着所有佣兵行为的佣兵工会。 就算有,也不会是在中世纪。 因此,对于这些小型佣兵团来说,财明显是要大于名的;但是对于大型佣兵团,类似于卡罗尔佣兵团这种又不一样了。 毕竟,卡罗尔佣兵团家大业大,和贵族合作的机会也多,贵族嘛,一向不是太看重钱财,反而更看重的是信誉,因此卡罗尔佣兵团就要做到守信才行。 当然,也不能排除这件事背后有昌西的身影,说到底,马格努斯要是给只能做炮灰的小型佣兵团加了薪酬,那身为主力的大型佣兵团不就更应该加薪不是? 虽然是小事,但同样也要慎重处理,牵一发而动全身啊。 “你们都先进来吧,外面人多眼杂,我们进来再谈。” 眼看着人――主要是雇佣兵越聚越多,马格努斯只能掀开帐篷的帘门。而那些雇佣兵也同意了他这个决定。 毕竟,马格努斯是贵族,是王子,这些雇佣兵,敢敲贵族一把的有,但是绝对没有敢把贵族得罪死的。 “增加薪酬,这个我可以答应,但是我要知道你们有什么理由来增加薪酬。” 等人到齐,马格努斯没有半点犹豫,直接开门见山的就问道。 雇佣兵头子们面面相腼,不敢做声。 事实上,早在刚刚听到这群雇佣兵要求的时候,马格努斯就已经决定同意他们的条件了。 战争是最赚钱的买卖,尤其在中世纪更是如此,那些从死尸身上扒下来的锁子甲就是一笔横财,人无横财不富,马格努斯现在是富得流油。 但是再富,没有变现成现钱也是无用,况且马格努斯还想着用这批锁子甲装备士兵,这笔横财,顶多算是免了他一回花销。 而且,他也不能惯着这些雇佣兵。 现在是要钱,再下回是不是就该要命了?虽然这个可能性极小,但是也不得不防。 “在战争中,我说过,杀一个敌人奖励一个特里尔金币,拿人头来换,刚刚赏金就已经全部发出去了,你们现在来跟我哭穷?” 看见这群雇佣兵默不作声,马格努斯继续趁热打铁,紧追不舍。 雇佣兵头子们有的都羞愧的低头了。 不管怎么看待那个黑暗时代,至少有一点人家做的好,那就是服从与契约。 封建契约,君臣契约,商人契约,雇佣契约……整个中世纪的基础就是建立在契约之上,随意打破契约的人必将受到整个社会的敌视。 而且,这个年代的平民(单指平民),说奸诈也奸诈,但是说纯洁也纯洁,没那么多花花肠子,做得错,也不会厚着面皮硬说对。 看到效果已经差不多了,马格努斯就稍微放缓了语气,就是训狗,打一棒子还要给块肉吃呢,更何况他还要靠这些雇佣兵帮他打仗,肯定不能搞的太难堪。 “你们这个要求,我顶多能答应一半,也就是提高你们一半的薪酬;但是,作为交换,我希望看到的是一群在战场上勇猛的士兵,而不是一群必须用赏金和屠刀才能鼓起勇气的懦夫!你们懂吗?!” “……” 意料之中的默不作声。 马格努斯看着眼前这群佣兵头子的身影,在心底默默的骂了一句,不堪大用。 虽说他也没想用三言两语就能哄得别人替他送死,但是至少你得表个态吧,连装都装不好,还干什么刀口舔血的买卖,回家养孩子得了。 “如果没事,那就请各位散了吧,今日我已经有些疲累了。” 又过了三五分钟,空气都好像是冻住了一样,马格努斯心灰意冷直接挥手送客,那些佣兵头子顿时就送了一口气,三三两两的准备散了。 “哦对了,记得把昌西给我叫过来。” 临到就还剩下一个人,马格努斯就好像想起什么事情一样,赶紧把他叫住。 不过五分钟,满头大汗的昌西就急匆匆的跑过来了。 看到昌西来的这么快,马格努斯就忍不住想笑,昌西大团长百密一疏,以为跑得快能说明他重视。却没想到只用了这么短的时间就来到马格努斯面前,就代表着这件事情背后肯定有他的影子,又或者是他早就听到了风声,要不然也不可能来的这么快。 说不定刚刚就在马格努斯的帐篷门口听墙角呢。 不过,马格努斯也不想和他计较就是了。 昌西大团长是个明白人――不聪明,但是明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能做什么,和这样的人说话,可比和之前那些自以为聪明的佣兵头子说话舒服的多。 尽管大团长现在是大汗淋漓,但是马格努斯完全都没有让他喘口气的意思,直接就开门见山道:“昌西大团长,你有没有兴趣,和我一同来建立一个行会?” ps:竟然上了推荐……好吧,我也该勤奋一点了。 第二十八章 休止符 当天,许多人看见马格努斯与昌西大团长彻谈到深夜,只是究竟他们谈了什么,这两个人,一个闭口不谈,一个讳莫如深。[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马格努斯是王子,他不想说,自然没人敢去找麻烦,但是昌西这边,即使是他最信任的一号和二号,也没能从昌西的口中敲出一丁点的消息。 唯一能透露的,就是后来有一天昌西喝的大醉,又哭又笑,只说就要发达了,具体的内容,却是一概不知。 不管流言传的如何,夜深了就要睡觉,这个才是千古不变的真理。而且说实在的,都是大佬们才有闲心还在计较钱啊,待遇啊之类的问题,普通的士兵,白天打生打死的,就图着夜晚能吃个饱饭睡个好觉。 过完今夜,明天又不知道会有多少人战死沙场。 然后,到了第二天的清晨。 “作战计划是这样的,我们分为两队;一队由我带领,主要人员是禁卫军以及伤员,我们将在原地驻扎,一方面是为了照顾伤员,另一方面是为了防止圣马洛城内的敌人与布列塔尼公爵汇合;另一队由奥德加将军带队,其他所有还能动的人都编入他那一队,你们将进入丛林,搜索布列塔尼公爵的踪迹,有人听不明白吗?” 古语有云:三更做饭,五更前行,这中间差着的两更,不仅是给士兵吃饭的时间,最重要的是让士兵解决生理问题。 毕竟,没人会想带领着一支满载着屎尿上阵的军队。 趁着这个空挡,马格努斯就把所有的领头人物,包括奥德加,昌西,还有那些小型佣兵团的头子全都聚集起来,说出了今日的计划。 理所当然的,他这个计划一说出来,几乎就是遭到了所有佣兵头子的反对。 反对的理由有很多,但是说白了,就是雇佣兵们都不想去送死。 骑兵冲锋的威力,他们都已经看的很明白了,王子殿下的那等训练严格装备厚实的军队,在布防严密的阵地战的时候都是如此不堪一击,更不用说他们那些烂枪头了。[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我完全支持王子殿下的意见!” 不过,有人偏偏就要唱反调。 这个人就是昌西,雇佣兵的大头,他们的天然领导者。 其他雇佣兵们都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盯着他。 但是昌西就是没有一点羞愧的意思,不仅是在昂头挺胸,而且还大声的又重复一遍:“我们卡罗尔佣兵团完全服从王子殿下的一切命令!” 他到底是给你灌了什么迷魂药了?! 这下,就连一号和二号都不由自主的要离昌西远一些了。 话虽如此,但是所有人都明白,倘若是马格努斯没给昌西天大的好处,昌西是怎么也不会跳出来大包大揽的。 人不患寡而患不均,你们搞交易,偷偷摸摸的就算了,还非要大摇大摆的说出来,一幅就怕别人不知道的样子,你们这不是在自找麻烦吗? 但是马格努斯就是要找麻烦,然后让昌西来摆平。 他这是在给昌西树威信。 会议终了,一群小型佣兵团的头子终究还是抵不过马格努斯与昌西这两个大头,尽管不情不愿,但最后还是老老实实的归队。 看到这群雇佣兵头子老实了,马格努斯这才放下心来,准备着进行自己真正的计划。 没错,打从一开始,马格努斯就没把希望放在这群雇佣兵的身上。之所以调遣他们,也只是像之前所说的,替昌西树立威信罢了。 马格努斯真正指望的,是远在百里之外的勒菲弗尔。 那么,远隔百里,马格努斯又没有骑兵,他要用什么方法与勒菲弗尔联系? 让人学希腊的菲迪波德斯,跑一段全程马拉松吗? 不不不,这实在是太慢,而且太不保险了。 马格努斯的方法,是放飞一只信鸽。 用信鸽送信,这可不是马格努斯的专利,东方暂且不论,在西方,早在古罗马的时候欧洲人就已经发现了这一原理。而在中东,那里的信鸽通讯更是发达到令人发指――一位苏丹,诺雷丁?穆罕默德,竟然在他的首都巴格达与各大城市之间建立起一个信鸽通讯网,以便于他随时都能收到整个国家境内重要消息。 不过,马格努斯想使用信鸽,还缺了一个重要条件。 信鸽之所以能送信,原因就在于它想归巢。 简单来说,就是它出生在哪里,它就想回到哪里。 而马格努斯,他对于整个欧罗巴大陆来说都是一个陌生人,他可没那个条件,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建立信鸽的通讯网。 这个时候,马格努斯就必须要感谢法王路易七世了。 不愧是安稳的坐了三十年王位的老狐狸,虽说这一辈子都是屡战屡败,但是一直输人家还能坐稳王位,这本身就是一种本事。 发达的间谍网,同样是本事的一部分。 这可不是马格努斯那种小打小闹,靠雇佣流浪儿来组成的间谍网,而是经过了时间的洗礼磨炼,卡佩家族用百年岁月才编制出来的遍及整个法兰西的深网。 倘若英格兰没有亡国,先王哈罗德的手下,也该有这么一张深网才对。 事实上,马格努斯都在想着等战后向路易七世讨要一些饲养鸽子的人才了。凭借着双方的合作关系,马格努斯想着,大不了自己多给些钱就是了。 毕竟,信鸽通讯,这在古代,尤其是古代战争当中,占据的优势实在是太大了。 就在马格努斯思虑的时候,几只信鸽已经带着他的期望,噗呲噗呲的扇动翅膀,飞向西方,那里,正是南特市的方向。 而在另一边,南特市。 整个城市都陷入了诡异的安静当中。 这同样是一种秩序,只不过这秩序,是用鲜血与人头造就的。 “嘿,看我又找到了什么,我就说那个富商肯定还有存货,让你们不信。” 一个骑兵得意洋洋的说着,在他身后,十几名骑兵披红挂彩,身披绸缎,而在他的对面,却是一众骑兵羡慕嫉妒的眼神。 “得了吧,光有钱有什么用,还不如找女人!要不然,咱们再去把昨天轮过的那个女人轮一顿?” 一个骑兵酸溜溜的说道,马上就在骑兵群中引起了一阵哄笑。 “你该不会是看上人家了吧?” “没说的,我现在就给你抢回来,再给你找个神父,今天咱们就喝喜酒!” “对对,等喜酒喝完了,咱们再一块轮,包管大家都快活。” 语气欢快,气氛活泼,说出的话却是残酷无比。 但是这就是中世纪(前期)的常态,所有人都已经习以为常的,常态。 就和之前那个说先喝喜酒再轮大米的骑兵一样,像这种****y,在整个中世纪(前期)都是司空见惯,压根就没人会觉得有什么不正常。 而且,假如一个妇女对于自己的丈夫不满,那么她甚至可以公开的找情夫――前提是他的丈夫要通过一项考验,考验的内容是找一个赤身裸体的女人来进行色诱,假如这个丈夫没有动情,那么就代表他性无能――然后这位妇女就解放了。 所以说,柳下惠什么的,在中世纪(前期)还真的生存不下去。 不过,在这么一群‘正常人’当中,还真有一个‘不正常’的。 勒菲弗尔。 整个生命的前十九年都被武术和忠诚所充斥,为了方便掌控,路易七世甚至给他灌输了满脑子的骑士美德,这让他相当看不惯眼前这群老兵瘪的所作所为。 但是他也无计可施,在这一群老兵瘪肆虐的时候,他就只能躲在当地教堂的祈祷室里,祈求天主饶恕他的罪孽。 因此,当他收到马格努斯的来信的时候,别提有多高兴了。 终于,终于有点正经事可以干,而不是在这里眼看着这群骑兵犯下罪孽了。 “好了!都别扯了!我希望你们别一直想着怎么骑女人,却忘了马怎么骑了!现在,骑上你们的战马,就让我们为这场战争,来划上一个休止符!” 第二十九章 追击 这世上有一种东西叫后悔药。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可惜,它看不见也摸不着,要不然,布列塔尼公爵愿意花自己全部的身家……不,一半……还是四分之一吧,布列塔尼公爵愿意用自己四分之一的身家,只为换上这么一颗。 遗憾的是,他是真的买不到。 “快、快、再快一点!” 乡间,在人与牛马踩出来的土路上,雷声滚滚,烟雾漫天。 骑兵的生命力就是速度。 熟读兵书的勒菲弗尔无比的明白这一点,正因为如此,他才会三番五次的叫喊,即使是嗓子喊哑了也没停下。 不过,即使是如此,骑兵的速度也没能快的起来。 这是一个很难抉择的问题,在速度与马儿的耐力中取舍,跑得快,固然可以提高速度;但是相对的马儿的耐力就会降低的更快,万一遇到了敌人那就完蛋了,连跑都跑不掉。 每一个骑兵将领都知道这两者之间的联系,但是只有把握好速度与耐力之间平衡点的将领,才称得上是能将。 就目前看来,勒菲弗尔还差的远。 而且,骑兵速度慢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每一个骑兵的屁股后面,都用绳子拴着两到三个南特的市民。 这个主意不是马格努斯出的,锅不能推到他头上,这个锅,必须要让勒菲弗尔背才行。 而且这种行为对勒菲弗尔而言也不算陌生。 早在数百年前,法兰西人还是高卢人,查理曼大帝还没有一统法兰西的时代,驱使流民以乱敌人军心,这种行为就是司空见惯。 ――习以为常的程度大约就和今天封建领主打仗一定要征召农兵一样。 大约在这些领主的眼中,这些流民也算得上是一种炮灰了,虽然比征召农兵更没用,但是却更廉价。 “队长,前方不远处发现篝火的痕迹。” 一个斥候从前方回报。 这些斥候,他们也是骑兵,只不过是脱掉了那一身沉重的锁子甲而换上了轻便的皮甲,虽然防御力有所降低,但是减轻了不少对马的负担,因此能够得以快速的来回。[] “找到了!” 勒菲弗尔双手紧握着缰绳,心中激动不已。 “通知所有骑兵,放慢速度,开始侦探附近有人存在的踪迹;动物的残骸、人的粪便,什么都好,我要知道布列塔尼公爵的军队往哪走了!” 受过训练的骑兵就是比雇佣兵专业,当然,也可能是雇佣兵压根就没有好好找。 大规模人群行动的踪迹,尤其是像布列塔尼公爵这样,人还带着马,是根本就瞒不过的。 原因是马。 马是随地大小便的典范,往往站着站着就忍不住排出来了,在这到处被落叶和草丛掩盖的树林里,顺着马粪的痕迹来找人,从来都是一抓一个准。 一行骑兵分为两队,一队监视着那些被一路拖拽过来的南特市民。这些市民,马跑的时候他们也必须跟着跑,多有几个体力不支倒在地上被拖过来的,身上都全是伤口,气息奄奄,眼看就快活不成了。 不过,即使是如此,也没有一个骑兵去照看一下的。 就连勒菲弗尔都没有。 战争就是战争,战争当中没有无辜者。 另一队骑兵,他们则下了马,四散开来寻找可能存在的痕迹。 不多时,就有一个声音叫唤起来:“有了!” 勒菲弗尔连忙赶了过去。 十几个骑兵围成一圈,就好像是保护着什么宝贝一样把一团马粪围在中间;而在内圈,更有一个经验丰富的老骑兵,直接脱下了手套,毫不顾忌的就用手抓住了这团马粪。 “马粪已经变凉了,但是内部还有些温度,他们刚离开没多少时间。” 老骑兵小心翼翼的将马粪捏个粉碎,仔细的用手感受它的温度,那神情就像是在鉴定什么艺术品一样,周围没有一个敢出声的;突然间,老骑兵就好像发现了发现了什么,皱了皱眉,干脆从马粪上捻下一小块粉末,直接放进了嘴里! “敌人的马没有被照顾好!它里面还是湿的!我们现在去打他们,敌人的马都跑不起来!” 骑兵们轰然叫了一声好。 老骑兵的判断,这一点完全不用怀疑。马粪为球状,干而热,如果马粪内部变湿了,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这匹马肯定是生病了。 再联想到之前得到的信息,布列塔尼公爵大败,粮草尽失,那就是连喂马的干草都没了,马因此吃了不干净的东西而闹了肚子,这个逻辑简直无懈可击。 “发现马粪的是哪个方向?” 军心向战,士气高涨,勒菲弗尔自然不愿意错过这个机会,赶紧就问道。 然后,也不知道是哪个家伙回了一句:“西南方!” 西南方…… 勒菲弗尔开始思考,圣马洛市在北方,而自己则是从南边的南特市一路疾行而来,两个城市差不多是平行的;自己的西南方,也就是马格努斯王子殿下的东南方,布列塔尼公爵这是想绕一个半圆,从丛林中穿过,直接抵达南特堡! “所有人立刻上马!” 一连想了三遍,确认自己的推理没有一点的错误,勒菲弗尔不再犹豫,大声的吼道: “敌人在我们的西南方,他们想绕过我们!既然这样,我们就给他来个惊喜!” 而此时,布列塔尼公爵军。 又饥又饿,又累又渴。 公爵大人倒是还好,再怎么也饿不到他的头上,还有那些骑兵也是一样,只是苦了那些征召民兵――炮灰而已,你总不能指望着骑士老爷去给一个农夫打猎吧? 幸运点的,抢到了一点野菜吃,不幸运的,从昨天开始就饥肠辘辘到现在,还在一直赶路,不管是体能还是精神都已经到极限了。 甚至还有几个摇摇晃晃,马上就要倒下去的。 布列塔尼公爵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这样的状态,不要说打仗了,只怕再走一段路,光是累,就能累趴下一半的征召农兵。 而且他还不能抛弃这些炮灰。 这不是他起了善心,而是出于现实的考量:马格努斯将他打败了,接下来就是要进军南特堡;守城这回事,光是靠精锐骑兵是不行的,必须得有足够的炮灰才能守住。 而且,他还没忘了,马格努斯有一支至少不少于五十人的骑兵在南特市周围虎视眈眈。 虽然他为了躲避这支骑兵特地走了远路,但是万一呢?命运这玩意谁都说不好,万一要是碰到了,征召农兵还能充当一下肉盾,便于他和身边的骑兵们逃跑。 至于在正面对抗,这个主意打从一开始就没出现过。 一是他现在被吓破了胆,就像是破了口的气球,虽然其实都还是一样的东西,但是内在却已经消失不见了;二来,他们这是一群疲兵,疲兵,要如何才能与士气正旺,以逸待劳的敌人对抗? 然后,轰鸣的雷声响起。 “打雷了?” 布列塔尼公爵抬头,阳光明媚,春色大好。 他只是在装傻罢了。 虽然一直以来都是将马奔跑时候的声音形容成雷声,但是这只是一种修辞手法,形容就像打雷一样震撼;真正的马蹄声与雷声的差别,只要听过,就不会有人分不出来。 布列塔尼公爵这么做,不过是心中还抱着侥幸的心理,不愿意,也不想承认现实。 但是现实可不管你承不承认它,只要还活着,你就只能接受。 “公爵大人!” 尽管最近有些离心,但是生死关头,布列塔尼公爵的骑兵还是无法置他于不顾,焦急的大喊道。 “……逃!” 妄想被打破,布列塔尼公爵咬咬牙,再也不肯多说一个字,一夹腿,马吃痛,疯狂的就向前跑。 周围的骑兵看到公爵这等表现,也不愿多话,跟随着公爵大人的背影就跑了起来。 只留下一群吓呆了的征召农兵还停留在原地。 而此时,在丛林的深处,轰鸣声已是越来越近,那人与马的身影,已经是隐约可见。 第三十章 大局已定 “标枪准备――” 近了,更近了。[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眼看着敌人越来越清晰,逐渐的从一个蚂蚁般的小点变成指头大小的长状物,勒菲弗尔已经紧张的举起了握紧标枪的右手。 这不是勒菲弗尔第一次上战场,更不是勒菲弗尔第一次杀人,但是无论上战场多少回,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感到害怕。 战争,这就是一个吞噬生命的巨兽,无论有多少的灵魂在它面前,它也能毫不费劲的一口咽下。 “先瞄准!后投掷!不要浪费标枪!” 必须不能浪费。 勒菲弗尔他们装备的标枪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轻标枪,这种标枪基本上就是削尖的长棍,没什么大杀伤力,就是应付炮灰用的;但是另一种,却是专门对付骑兵与重装步兵的重标枪。 传承自罗马帝国马略改革后的重标枪,长1.21米,重2-4公斤,尖端全部都是用精铁打造,具有着良好的破甲能力,一旦敌人靠近了还能够当做刺矛使用。 遗憾的是,这种重标枪他们只带了五支。 这不是价钱的问题,欧罗巴的领主干什么都吝啬,就是对战争大方至极,农民田中还在用木锄甚至是用手刨地,领主的军火库里一堆长剑在摆着生锈。 但是,重标枪实在是太重了。 标枪骑兵是轻骑兵,轻骑兵最重要的便是机动力,五支重标枪就差不多与一件链甲的重量相等;而在战争中,即使是最奢侈最怕死的骑士,他也顶多只能穿着两件链甲。 再穿多手都抬不起来,这就不是防御是送死了。 而标枪骑兵,它所面临的困境与骑士大致相等。 带的标枪太少,它就无法大量的杀伤敌人,但是带的数量多了马力又跟不上,速度抬不起来,标枪骑兵就一无是处。 那么为什么不用弓骑? 因为标枪与弓箭相比,容易制作,并且更容易训练。 以英格兰长弓为例,一把合格的英格兰长弓的制作要用七年,培养一个长弓手还必须要从小养起,并且对身高、肩宽都有着硬要求。 只是培养站在陆地上的弓手就如此艰难,更不用说是骑在马上的弓骑了;事实上,即使是号称人人皆兵的蒙古人,全盛时期能不能拿出超过五万的弓骑都还是个问题,更不用说割据严重,地盘都是一小块一小块的欧陆领主了。 因此,使用标枪骑兵,不只是无奈,更是实惠的选择。 而且,仅对这个时代而言,标枪骑兵的效果还不错。 “三十步――投掷!” 从蚂蚁到手指,再从手指到手臂,敌人的身影越来越清晰,勒菲弗尔不再犹豫,一声令下,数十只标枪腾空而起。. 接着便是风声尖鸣呼啸的声音。 4公斤重的标枪,以马的动力为基,以标骑的投力为本,刺穿了空气一去不回,然后在大地母亲的牵引中投入她的怀抱。 当然,中途是否是误伤了一两个倒霉蛋,货真价实的铁头铁脑的标枪是肯定不会介意的。 “末尾留下十个!其他的继续跟我追击敌人!” 如旋风般从征召农兵的队伍中横穿而过,勒菲弗尔看都没有看这些可怜的蝼蚁一眼,只是大声吩咐着,然后头也不回的继续冲锋。 其他的标骑也都学的有模有样,只有队伍最末端的几个家伙抱怨着减慢了速度,狞笑着再度举起手中寄宿着死亡的标枪。 “公爵大人,敌人追上来了!” 尽管之前打了个大败仗,还做出了抛弃手下这样的事,但是公爵数十年来的积威犹在,他手下的骑兵们仍然愿意为公爵再搏杀一场――只是,想要让他们像之前一样不惧生死大概是不可能了。 不过,布列塔尼公爵注定要让他们失望。 “你们去拦住他们,让我逃跑!” ??? 这不是我们的公爵! 因为马一直都在奔跑,风声太大,骑在公爵周围的几个骑兵都怀疑是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露出了不敢置信的神色。 “快啊!你们还在等什么!拦住他们,让我逃跑!我向你们承诺,如果你们被俘了,战后我一定会把你们赎出来,如果你们战死了,你们的封邑会由你们的儿子继承!所以现在、立刻马上去给我挡住他们!” 如果不是骑在马上,公爵应该都跳将起来了。 人们常说,只有死到临头才能看出一个人的本色。 而现在,布列塔尼公爵才终于露出他的真实面目,就像是一个破了口的气球,当那些吹出来的勇气全部都烟消云散,遗留下来的便只有丑陋的胆怯。 但是布列塔尼公爵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他是公爵,他不应该死在这种地方! 不要以为公爵糊涂,实际上现在公爵的脑袋转的灵光的很――圣马洛与南特市之间骑兵疾行一日可至;而之前公爵就已经带着骑兵与征召农兵走了一天,就算是中间绕了远路,他也至少已经走了一半的路途。 只要摆脱这些标骑,他一个人骑着马躲到丛林中,一个人的目标远比一群人要小的多,再加上他对这片地形的熟悉,他大可以抄近路,在标骑没有追上他之间就返回南特堡! 之后,不管他是向布雷斯特伯爵求援,又或者向法王路易七世投降,甚至他还可以去求教宗……教宗太远了他可以去求大主教,让大主教来调停;不用上战场就能结束这场战争的方法多的是,他完全不用在这里浪费生命! 至于说这些骑兵,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花费了这么多钱养你们,不就是为了等着让你们替我送死的这一刻嘛。 逻辑正确,但是不顾人情。 如果说第一次的抛弃大家还能认为是意外,这只是公爵大人的一个无心之失,并不是公爵大人的本意,那么这第二次的抛弃,又算得上是什么呢? 再一次的意外吗? 连一点幻想的空间都不给,布列塔尼公爵亲手撕裂了他的骑兵对他的最后一丝美好想象。 最终,骑兵点头。 “遵从您的命令,公爵大人。” 期待着骑兵反水的朋友现在就可以散了,不管是出于身份还是义务,这些骑兵都不可能反水――但是,正如之前所说,此刻他们不会反水仅仅是出于他们的身份与义务。 他们是公爵的封臣,他们有义务为公爵而战,但是这个义务并不包括牺牲生命。这也就代表着,他们会抵抗勒菲弗尔,不过形式一旦恶化,他们也会轻而易举的投降。 反正不杀骑兵是中世纪的通用法则,只要交上一笔赎金,他们照样从哪来回哪去。 “调转马头!我们去与他们战斗!让这些法兰西人仔细瞧瞧,布列塔尼的男人从来不是好欺负的!” “……麻烦了。” 眼看着对面的布列塔尼人突然间士气高涨,勒菲弗尔忍不住的皱了皱眉头。 这个麻烦,当然不是刚才说的那个不杀骑兵的法则;实际上,这个法则说的仅仅是不杀战后被俘的骑兵,至于战争当中,自然是各安天命。 勒菲弗尔所说的麻烦,是他即将不得不和布列塔尼骑兵进行缠斗。 标骑是轻骑兵,穿的大多是便于活动的皮甲,而布列塔尼骑兵却是重骑,穿的都是链甲,用轻骑正面冲击重骑,这无疑就是自杀。 因此,只能缠斗。 这也就意味着煮熟的鸭子飞了。 “该死的!懦夫!胆小鬼!蛆虫!” 当时,看着在骑兵掩护下一骑绝尘的布列塔尼公爵的身影,勒菲弗尔气的差点张口骂娘。 “全部散开!敌人的马不能坚持,我们有很大的优势!先射马,再射人!注意不要伤到友军!” 到手的功劳跑了,尽管很不甘心,但是勒菲弗尔还没到疯狂的地步,一旁布列塔尼骑兵的雪亮刀锋也无时无刻的不在显示着自己的存在感;说到底,用一百标骑去硬拼七十重骑,这本身就是一件很冒险的事。 如果不是因为敌人是残兵,又推断出马有问题,让勒菲弗尔信心大涨,他根本就不会像刚才那样正大光明的跑出来。 标骑对抗重骑兵,它就和弓骑对抗重骑差不多,都是游走,骚扰,射击。 不过,和弓骑不同的一点在于,重标枪的威力要大的多。 弓箭射马,如果没有射到要害,那马身上扛着几只也没什么关系,但是如果用重标枪射马,即使只是蹭到一点,那也是一条深深地血沟。 因此形式对于重骑来说便是比较不利。 当然,重骑也可以靠着他们精湛的骑术来躲开标骑的投掷,毕竟标骑的标枪有限,而且他们实际上瞄的并不怎么准――但是,对于重骑来说,真正不利的是他们自身的状况。 这里是丛林,而不是平原! 平原上,重骑可以尽情的驰骋,而在丛林,跑的快了还要担心别一不小心被树枝挂下马! 这个坏处是双方共有的,但是因为重量、因为惯性的缘故,重骑想要转弯远比标骑来的困难。标骑有着足够的余地,来游刃有余的耗尽重骑的马力,然后逼迫着他们投降。 整个场面,就像是群鲨在狩猎鲸鱼。 明明鲸鱼有着足够的力量,甚至仅靠尾巴掀起的水流就能把一头鲨鱼打翻在地,但是它就是没法碰到鲨鱼一下,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撕咬,鲜血流出,一点点的失去搏斗的力量。 当然,局面其实并没有那么一面倒,勒菲弗尔的标骑,也有着不少因为时运不佳或者骑术不济,被重骑冲锋靠近然后被一剑抽翻下地的。但是不可否认,随着时间的流逝,优势确实是正在一点一点的往勒菲弗尔这边倾斜。 “投降!我们投降!” 并不激烈的追逐战持续了一小会,伤亡了十几个人的布列塔尼骑兵就已经举手投降――说是伤亡十几个人,但其实大部分都只是伤,而且是没什么大碍的摔伤,标骑们充分的贯彻了勒菲弗尔先射马的措施,重标枪使劲的往战马身上招呼――这也就导致了尽管大部分骑兵摔的七荤八素,但也就是疼,并不影响战斗力。 不过,正如之前所说,随着公爵两次抛弃,布列塔尼骑兵已经不愿意再为公爵效死,眼下公爵已经逃跑的不见踪影,自觉已经完成任务的骑兵自然不愿意再战斗下去了。 “……收兵!” 还在计较着到嘴的鸭子飞走的勒菲弗尔对投降的布列塔尼骑兵没什么好脸色,但是人家也不介意,标骑们除了没收了他们的武器,甚至连马都没让他们下――大家都是骑兵,是有身份的人,以后说不定还能见面,搞那么尴尬干什么。 再说,骑兵也有骑兵的坚持,既然投降了,那就不会再搞反复。 “你们几个,去通知一下马格努斯王子殿下。” 深呼吸了几口气,自觉已经平复心情的勒菲弗尔,在收拢了逃兵之后,对着身边的斥候说道。 “就说我辜负了他的期望,没能抓住布列塔尼公爵,但是我已经击溃了公爵身边最后一支力量,目前正在极速赶往南特市,准备围攻南特堡,希望他能够速速赶来支援。” ps:昨天没更,下午再补一章。 第三十一章 将沉的破船没有老鼠 “废物!” “一群废物!” 阉人情报总管再次被沉重的铁毡砸了个头破血流。[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猪猡!****!” 即使是把桌上的东西全砸个粉碎,布列塔尼公爵也没有感到一丝的解气,反而是更加的变本加厉,印戳、案板、鹅毛笔,甚至是还燃烧着火焰的火把,无一不砸在了躺在地上蜷缩在一团的阉人总管的身上。 只是,正在肆意的发泄着怒火的公爵,却丝毫没有发觉,阉人总管的眼中愈发浓烈的憎恶…… ——————分割线—————— “立正——” 此时此刻,就在布列塔尼公爵发着惑的功夫,马格努斯正在折腾他新来的士兵。 “你们的食物是谁给的?!” “马格努斯王子殿下!” “你们的生命是谁给的?!” “马格努斯王子殿下!” “你们应该为谁效忠?!” “马格努斯王子殿下!” 歪歪扭扭着排成了五排,一部分是逃亡时被抓到的征召农兵,一部分是勒菲弗尔拖拽到战场上却没起到什么作用的南特市民,马格努斯手持着皮鞭在人群当中穿梭,谁敢不喊口号立刻就是狠狠一鞭子。 这不是什么羞耻y,这是货真价实的士兵训练。 强化集体荣誉,强化士兵对自己去看忠诚,强化自己在士兵心中的地位…… 虽然这其实目前并没有什么卵用。[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棉_._.花_._.糖_._.小_._.說_._.網<<<$.] 再怎么喊口号,哪怕就是一天喊上千万遍也洗刷不掉是马格努斯入侵他们的事实;更何况那些淋漓的鲜血,那些死不瞑目,尸骨都还未腐烂的尸体就在丛林当中埋着,人的记性还没有差到这个地步。 但是马格努斯不图现在,只图将来。 时间会洗刷一切的仇恨,特别是在这个完全没有民族意识的时代,个人的仇恨没有民族的意识做支撑,在岁月的洪流中轻易就会烟消云散。 到那个时候,如今的这些无用功就成了绝佳的伏笔。 “所有人都给我喊一百遍!喊的最快,喊的声音最大的,今晚有肉吃!喊的最慢,不认真喊的,今天就饿肚子!” 再次巡视了一圈,马格努斯满意的点点头,然后使出了惯例的招数。 但是惯例的招数就是好招数——马格努斯刚刚从勒菲弗尔那接手这些俘虏的时候,他们连队列都不会战呢——但是赞美肉与皮鞭,只用了一天,这些混蛋就明白究竟该如何做才能吃肉了。 不过,仅仅只是肉与皮鞭还不够,马格努斯还需要……布奸? “阿方斯,你过来。” 以本地人来治理本地人,既可以起表率作用,又可以尽最大可能的防止布列塔尼人的反叛。 不过,即使是布奸也不是那么好选的,这个人必须要在布列塔尼人中有一定的威信,否则就起不到作用。 随着马格努斯的呼喊,一个足足高了别人一个半头,粗略估计也有一米八的身材壮硕的汉子走了出来。 说句题外话,十一世纪的欧洲人,因为普遍营养不良的原因,平均身高仅为一米六,农民和农奴长的更矮,因此这个阿方斯一米八的身高在当时已经可以被当做是巨人了。 顺便,骑兵,包括马格努斯,他们的身高都在一米七以上,这也是为什么骑兵自觉高人一等的原因之一。 “王子殿下,阿方斯向您报道。” 一路小跑着过来,阿方斯在临近马格努斯的时候猛的站定,手放背后,双脚分开,正是马格努斯前两天教他们的站立方式,做的标准的很,看来也是下了苦工的。 “不错,不错。” 马格努斯面露微笑,阿方斯顿时就是一幅与有荣焉的模样。 实话实说,马格努斯对于阿方斯可没有什么特别照顾,之所以选他也只是因为他身材高大,在一群征召农兵中犹如鹤立鸡群,而且还是主动投靠,多少有点千金买马骨的意思;但是现在看来……或许值得培养。 这世上聪明人不少,善于钻营的人更多,但是既聪明又善于钻营,还肯下苦工,这样的人才就很少见了。 倘若阿方斯的自叙属实,他是某个偏远村庄的偷猎者出身,没有什么显赫的背景,更没有错综复杂的贵族关系,那么他就很‘干净’,是真正值得培养的人才。 因此,马格努斯也就愿意给他这个机会。 “阿方斯,我知道你主动投靠过来是想要什么。” 阿方斯的身体猛的一抖。 “你有野心,有野心是好事,我喜欢有野心的人,但是这份野心如果没有用对地方……” “我向天上的父发誓,今生今世都忠诚于王子殿下,不敢有半点的反复!” 马格努斯的话都没说完,阿方斯就已经又是赌咒又是发誓,马格努斯见了也只是一笑。 对于野心勃勃的人而言,什么誓言都是狗屁,比起死了之后才能见到的上帝,他们更看重的是生前的荣华。 “行了,静下来吧,我没有怀疑你的忠心,我现在正有个任务要交给你。” “看到你身后的那群人了吗?” 马格努斯用手指着正在大声喊着口号的布列塔尼人,阿方斯点点头。 “我要你在三天之内,让他们变得和你一样——在喊口号的时候,要和你一样充满热情,而不仅仅是大声的去喊——我不会管你怎么做,我只要结果。这三天,你要什么我给什么,任务成功,我升你做将军,任务失败,你就自绝,不用再来见我了。” 阿方斯的嘴唇突然间翁动了两下,手指都忍不住的颤抖。 这不是害怕,这是激动。 做将军,将军最小也是骑士,这是贵族的体面,从来都不会有错的! 做了将军,他就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封邑,他也是个人上人了! “很好,现在放手去干吧。” 马格努斯望着阿方斯这等激动的模样,心中窃喜。 “另外,我记得当时有几个家伙想像你一样投靠我,不过我拒绝了,你可以去把他们找出来,当你的副官;毕竟,未来的将军也需要他自己的班底……” 留下一句充满了诱惑的话语,马格努斯任由阿方斯呆立原地,飘然离去。 这是个极好的主意。 马格努斯确信,这是个极好的主意。 如同古希腊哲言:将沉的破船没有老鼠。 东方也有类似的话:树倒猢狲散。 眼下,只要是有点眼色的人都能看出来布列塔尼公爵这艘破船已经航行到了极限,距离沉没只是时间问题,那些船上的乘客,他们都是时候找下家了。 只是,根据乘客地位的不同,他们要找的下家也不一样。 贵族,马格努斯基本上是指望不上,作为一个外来者,更是一个侵略者,这些本地的贵族肯定是不会投靠到他的名下。 在布列塔尼,有一个人比他更适合贵族们投靠,那就是布雷斯特伯爵。 因此他就只能指望平民。 马格努斯现在重用布列塔尼人,就是要做出一个表示,只要是有才能的,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不管是撒克逊人、法兰克人,又或者是布列塔尼人,他都能一视同仁。 这个表示对于现在的他极为重要,只有做出了这个表示,广大的布列塔尼农民才能安心的在他手下种地干活,为他创造更多的财富、更多的钢铁、更多的士兵。 而且,有一个阶层,它既不融于贵族,又不属于平民,这个阶层在他兵临南特堡的时候就已经早早的向他表达了投诚的意向。 这也就是为什么,尽管如今面临着南特堡的铜墙铁壁,马格努斯仍然是一点都不焦急的原因…… 第三十二章 公爵的落幕 今夜无月,微薄的星光中,隐约看见有一支漆黑的队伍在地上蠕动。[.超多好看小说] “团长,咱们这么做不会有问题吗?” “问题?有什么问题?” “就是说,趁着夜色突袭防备严密的城堡什么的,不管怎么说都是太不靠谱了啊。” 听到这句话,昌西终于回了头。 虽然说其实他回不回都没什么区别,夜色浓重,后面的人只能隐约看见前人的身影。 “防备严密?这就叫防备严密?!老子来告诉你,就这城堡,晚上连巡视的人都没有几个,要不是城墙太高,老子空手就能给它打下来!” 这大话吹的…… 站在昌西身后的一号和二号不由得在心里默默吐槽,不过,他们也知道昌西说的是实话。 南特堡内防守极度空虚,这个是不折不扣的事实。 只要看每天晚上巡逻的人数就能看出来,大敌压境,还只有那么十几个人在城墙上值守,这不是硬生生的就要把城堡送人嘛! 但是卡文骑士也是没办法。 他手下一共就一百的征召农兵,外加临时拉来的毫无战斗力的仆从,就是全放到城墙上也只是杯水车薪,更别说要分成两班倒了;说实话,要不是南特堡城高墙厚,公爵大人又一再保证援军马上就到,他就要劝公爵开城投降算了。 这种情况,就是阿朗大人1复生,也看不到一点胜利的希望! “再说,还有他们在前面呢,你们怕啥。” 昌西努努嘴,向着前方示意。 那些抱怨的雇佣兵立刻就说不出话了。 在前方带路的正是马格努斯的禁卫军,数量为五十,可谓是掏干了他现在的大半家当,要说是让他们去送死,第一个不信的就是这些雇佣军。 不过,其实,就在雇佣兵向昌西抱怨的时候,率领着禁卫军的奥德加同样是在抱怨。 抱怨的对象是阉人。 “这路难走的,你们到底靠不靠谱,那个偏门真的存在?” “将军放心,小人绝对不敢欺骗将军,顶多再走一百步就到了。” 虽然奥德加仅仅是在抱怨,但是阉人一点都不敢怠慢,赶紧弯着身子陪笑。 这可是未来的主子! 所谓阉人,就是这么一种可悲的物种,不依靠别人就活不下去,布列塔尼公爵一势落,他们迫不及待的就投靠了马格努斯,倘若有天马格努斯也衰落下去,恐怕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转投他人。 而且不用担心杀身之祸。 毕竟,在欧洲,阉人在奴隶市场的价格要比一般的壮劳力还要贵上几分,宫廷中有阉人,也是一件值得贵族夸耀的事。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嗯,夸耀是一方面,但是能不能接受就是另一方面了。而且还有领主的骑士们,他们是最看不起阉人的,更不要说和他们同出一门了;领主为了维持骑士的忠心,就只能委屈阉人了。 这个木门,就是专门为阉人准备的。 “围城的时候,卡文大人要求用石头堵住这个缺口,但是干活的却是我们,所以……” “所以你们就偷懒了?” 阉人尴尬的笑笑,不敢接话。 偷懒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们当时已经和马格努斯接触,既然有了投诚的打算,那留一个入口就是必须的了。 不过这话却不适合说出来,原本的主人还在就想着投靠他人,不管是谁听都不会有好印象,善于揣摩人心的阉人自然不会在新主子面前显露。 好在奥德加也不介意。 阉人这些事,既然王子殿下做了决定,那就肯定有他的道理。 随着战事的顺利,年岁的渐长,马格努斯正在一日像似一日先王哈罗德,威望日隆,奥德加在他面前几乎都快喘不过气来。 或许再过不久,即使是财政大权,也能安心的交给王子殿下了吧。 ――前提是他得改掉败家子的毛病。 奥德加又想到,王子殿下什么都好,就是这个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要改,必须改! 不过,还要等到这场战争胜利之后再说。 “将军,我们到了。” 诚如阉人所说,是完全没有防备,一推就开的木门。 “你先进去。” 奥德加指着阉人说道。 虽然是阴谋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但是他此刻手中掌握着王子殿下一半的军事力量,这些事情不得不防。 阉人也不犹豫,在这种事情上他也没法犹豫,更何况他确实没做多余的事,手一推,直接就走了进去。 即使是如此,奥德加也没有放低戒心,又等了几分钟,确认周围除了风声和夜幕什么都没有,这才指挥着士兵进去。 ――尽管我很想说,这里其实是有着埋伏,一群征召农兵就拿着滚油站在城墙之上,只等着奥德加他们一进来就将滚油泼下,然后点火,听着敌人的哀嚎欢庆胜利…… 但是可惜,阉人实在不是什么勇敢的人,卡文骑士更不是多么出色的将领,能料敌先知。因此奥德加,他就这么顺顺当当的进去了被视为铜墙铁壁的南特堡。 说实话,进来的时候,奥德加自己都不相信有这么顺利。 简直就像是做梦一样。 “城堡的大门在哪个方向?!” 但是既然进来了,就该做正事。 正事就是打开大门,放王子殿下的大军进来。 虽然就奥德加个人的想法而言,哪怕仅仅只是自己带领的这些人,就可以一路从城堡外杀到城堡内,王子殿下只需要安心睡一觉,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就能看见布列塔尼公爵跪在他面前。 马格努斯三令五申,才迫使奥德加不得不放弃了这个打算。 然后,接下来,就是毫不留情的杀戮盛宴。 城堡中定居的并非只有公爵一个人。在城堡之中,公爵的家人,公爵骑士的家人,以及公爵的奴仆,公爵骑士的奴仆,倘若是把这些全都加起来也是个不小的数目。 怎么着也有个三四百人吧。 然而今天,这三四百人便要绝种了。 “所有还活着的都是敌人!大人、小孩、男人、女人,一个不留!” 奥德加这样下令道。 男人是战斗力,必杀;小孩带着仇恨长大,是将来统治的隐患,必杀;女人……这个倒是可有可无,但是既然前面都杀了,也不少她一个。 典型的中世纪思维。 于是,求饶声、惨叫声、哀嚎声遍布城堡,士兵们兴高采烈的用斧头砸碎每一个紧闭的房门,在男人的哀嚎与女人的尖叫中哈哈大笑,最后用一把熊熊的烈火结束一切罪恶。 真是好一场盛大的篝火晚会。 城堡内如此混乱的声音,自然传到了布列塔尼公爵的耳朵里。 公爵的住处是城堡内的高塔,一旦城堡被攻破,这里就是最后的防线。 当时,公爵正在高塔的顶端借酒消愁。 全部都是骗卡文的,根本就没有援军,勒菲弗尔来的太快,他的信使还没有派出去城堡就已经被围堵,南特堡,已然成为一座孤城。 他所做的一切都只不过是在苟延残喘。 而现在,便是时限到了。 “终于来了吗……” 嘴中呢喃着,公爵站起身来,摇摇晃晃的走到窗边,看着窗外一片火光,默然不语。 然后,他从身边摆着的盔甲上抽出了一把剑。 但是并不是要去战斗。 他走进了隔壁的房间,在那里,公爵夫人抱着她还年幼的孩子躲在床上瑟瑟发抖。 看见公爵拿着一把剑进来,公爵夫人顿时就明白了一切。 “不、不……” 公爵夫人颤抖着往后退去,嘴中哀求着,怀中还紧紧的抱着幼子。 公爵一句话都没说,只是一点点的向前逼近。 “求求你……至少,至少让埃文逃走,他还小,那些人看不出来的!” 公爵夫人继续哀求着,这一次,公爵终于停下了脚步。 “没用的,没希望了。” 公爵开口,声音枯涩干燥,简直不像是一个活人。 “我马上就会去陪你们。” 话说完,公爵用力将剑向前一递,长剑同时穿过两个人的心口,公爵夫人的哀求与不甘全部凝结在了脸上。 拔出长剑,公爵又翻动了两个人的身子,确认他们都死了,这才将长剑扔到地上。 基督教义不允许自杀,因此公爵不用长剑,况且,他还要毁掉这里的一切,一分一毫都不给马格努斯剩下! 包括那些积攒的钱财,他都已经倒上了油脂,连同这个房间、这个高塔;他都要烧毁、他都要破坏,他要把这个地方变成一片废墟,然后他才能在天上大声的嘲笑马格努斯:“看呐!你除了一片废墟什么都没得到!” “咕噜咕噜――” 油脂倾倒的声音。 一个人干这些活是有些困难,他准备的油脂也有些不足,满满的五罐油脂就只剩下一罐,高塔也才被覆盖了三分之一的范围。 见此情形,公爵皱了皱眉。 不过大致也够用了,烧掉一座高塔完全不用将它全部覆盖,只需要让火不断地烧,一直到把青石都烧出裂缝,整座高塔就会像是垮掉的积木一样倒下去。 “哈哈哈哈哈――” 公爵癫狂的笑着,笑声好似是夜枭一般,如果有人听见了,一定会认为他疯了。 实际上,他即使是没疯,也不远了。 “来吧!马格努斯!就让你知道,你究竟打败了谁!你究竟征服了什么!” “咕噜咕噜――” 最后一罐油,公爵直接倒在了自己的身上。 然后,点燃火星。 火苗迎风见长,几乎是顷刻间就已经蔓延到公爵的全身,咯吱咯吱的油被煮沸跳跃,公爵的面容扭曲着,身上发出烤肉般的清香! 即使如此,公爵仍然在笑。 疯狂的笑,扭曲的笑,被火烤焦了气管仿佛是挠玻璃一样的笑,火焰闪耀奔腾着焚尽一切,唯有公爵的笑声始终萦绕不去! 从今日起,布列塔尼便多了一个传说,关于传播火的灾厄,在火焰当中笑声永不听歇的恶魔的传说…… ps1:阿朗,布列塔尼第一位公爵。 ps2:这章真不好写,我已经尽力了。 第三十三章 统治的基础 统治的基础是什么? 自由、民主,又或者是富强、安康? 不,都不是。[] 统治的基础,是稳定。 稳定的上下阶级,稳定的利益关系,稳定的暴力机构……当然,如果还能有一个稳定的专供于平民的上升通道是最好;即使没有,单单凭着稳定二字,也足以保得一个王朝三代安宁。 ――之所以是三代,是因为三代之后,王朝内部的各种权钱关系就会变的错综复杂,不管当权者是想维持现状还是大张阔斧的改革,都势必会触犯一部分人的利益,紧接着就是一阵****,那可就称不上是稳定了。 那么,如何要保持稳定? 答案是牺牲少部分人的利益。 请注意,这个少部分人和上面的一部分人并不一样。 ‘一部分人’是位于上层的既得利益者,依靠着手中掌握的庞大资源,他们可以轻易的煽动和他们拥有同样利益的大部分人;但是‘少部分人’,正如词面所述,他们就是被排除在大众之外的少部分人。 以百分之十的少部分人的痛楚,换取百分之九十的大部分人的欢欣,这就是稳定。 但是,这个理论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必须承认占据了百分之九十的大部分人是人,而不是只是长像类似于人形的畜生。 而在中世纪,很遗憾,能称得上是人的,确实是只占据了百分之十的少部分。 “所以,我们如果想要在布列塔尼立下脚跟,第一件要做的就是要保证本地贵族――又或者是所谓的村长族长――保住这些‘人上人’的利益。” 战争结束了。[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火焰轻易席卷了被涂满了油脂的高塔,火光冲天,半个夜幕都被染成红色;这是当地人从没有见过的景象,比白日的太阳更加耀眼夺目,整座高塔就像是一个巨大的火炬,散发出无尽的光和热。 然后,轰隆隆的倒塌下来。 布列塔尼公爵死的不冤,至少有两千人同时观看了他的葬礼,并且为之震惊,成为日后的生命中值得吹嘘一辈子的谈资。 只是,这所谓结束的战争只不过是在明面上,在暗地里,新的战争已经拉开序幕,而且或许比真刀真枪的厮杀更为致命。 这暗地里的战争,便是统治斗争,说的更明白点,就是当权者要依靠谁来维持自己的统治。 是依靠平民,又或者是贵族? 翌日清晨,当士兵们都还在清理高塔的废墟时,马格努斯就已经带着奥德加,勒菲弗尔,昌西大团长一块开了一个秘密会议。 会议的基调,是从一开始就定下来的。 “但是……王子殿下,我们是外来人,想要取得本地贵族的支持……” 虽然一个秘密会议中出现昌西这样的雇佣兵很让人意外――不如说这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的事,但是奥德加还是强行将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到王子殿下所说的事情上。 因为他相信,王子殿下所做的事必定有他的道理。 “是的,奥德加你说的很对,所以我才说这是第一件事。” 马格努斯点头,算是承认了奥德加的说法。 “本地的贵族不可依靠――他们天生从心理上就会偏向文化与他们相近的人,我们要拉拢他们只能付出更加高昂的代价――即使如此,也并不能保证他们的忠心。” “正是如此。” 奥德加点点头。 “关于这个问题,我已经想过,我们要拉拢的贵族不能是大贵族,例如说男爵之类;事实上,为了保证有效统治,我打算把这片土地上的男爵全部驱逐出去。” !!! 马格努斯的话顿时激起三重浪。 男爵虽然只是位于欧洲封建体系的末端,但是毕竟是封建体系的一员,是受到大众承认的真正贵族,马格努斯骤然间驱逐了所有男爵,外地的看法暂且不论,但是在布列塔尼,完全不可能会再有任何一个贵族来投靠他。 可谓是自掘坟墓。 但是马格努斯就当是没看见眼前三人惊诧的目光,继续说道。 “尽管驱逐了男爵,但是这片土地不可能没有管理者,这个管理者,我便打算全部都用骑士来代替。” “勒菲弗尔,我记得你抓的那些骑兵俘虏,他们好像大部分都是没有封邑的吧?” 被点名的勒菲弗尔一愣,连忙点头。 事实上,勒菲弗尔就不知道马格努斯为什么让他过来。真要论身份,他只是一个被借来的救兵,实在是谈不上什么亲密关系。 但是马格努斯让他过来,不只是把计划说给他听,最重要的是说给他背后的路易七世听。 话回正题,被俘虏的骑兵大部分都没有封邑。 这是很正常的,因为这些骑兵并非是从外投靠而来,经过了正规的采邑仪式才效忠到布列塔尼公爵麾下;他们是公爵养大的,连生命都是公爵所给,自然也就不用有什么封邑了。 再者,一个骑士的封邑至少也是三个村庄,即使是公爵,养了二百五十个骑兵,手底下也没有那么多的村庄给分啊。 但是现在马格努斯就要决定给他们封邑了。 “我算过了,在驱逐所有男爵,没收他们的封地之后,我们有我足够的土地来供养骑士;并且,我实际上只打算给每个骑士一个村庄的封邑。” 有了封邑,这便是牵绊与恩情,以利益为纽带连接起来的忠诚,虽然永远都不可能像布列塔尼公爵的抚养之恩那样可靠,但是考虑到马格努斯是个征服者,已经差不多够用了。 并且,只有一个村庄的封邑也不会为骑士提供太大的力量,顶多只够供养他们的日常所用,也便于马格努斯控制。 不过仍然还有问题。 那就是骑兵是否能接受封邑的缩水。 这个问题,奥德加提出来之后,马上就得到了解答。 “我采用的是薪酬+封邑的混合模式。” “每一个有封邑的骑士,除了封邑的收入外,他们每个月还能在我这里拿到固定的金币收入;这笔收入是完全不需要他们操心劳作,只要坐在家里面就能拿到手的,这样,他们还能有什么不满?再者,除了我这里,他们还能在哪得到这么优厚的条件?” 说的不错啊…… 毕竟,这些骑兵,他们说是骑士也不是骑士;现在也不再像是上古时代,只问能力不问出身,只要有本事就不怕没买家;一身武艺却穷困潦倒的流浪汉到处都是,以这些骑兵的高傲心气,怎么可能会容忍自己蜗居到别人之下。 奥德加与勒菲弗尔面面相腼,不得不承认马格努斯说的有道理,至于昌西,从一开始他就一直在眼观口口观心,一幅泥人模样。 第三十四章 南门立木 “卡尔(一号),你们咱们什么时候走啊?” “怎么,洛塔(二号),想念你在香槟的小情人了?” 南特街头,只有一队巡逻的雇佣兵还在大声喧哗,家家户户紧闭房门,城市死一般的寂静。[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这寂静,是用鲜血和眼泪才学会的。 “我呸!卡尔,我看是你想了吧,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走那天晚上偷偷的抱着项链哭。” 抱着项链哭,难道还能是抱着男人的项链不成? 卡尔的脸顿时就涨成了紫茄子,手下的雇佣兵们看着自己的两个老大撕逼,一个个都捂着嘴躲在旁边偷笑。 但是卡尔挑起这个话题,可不是为了让别人笑话他的。 确实,昌西大团长在这里停留的太久了。 一个佣兵团,特别是大型佣兵团,必须要和所有的贵族都保持良好关系,却又不能和某个贵族的关系特别好,若隐若现,若即若离,无论何时都要保持中间的立场,这才是佣兵团的生存之道。 自卡罗尔佣兵团成立那天起,这条规则就从没有被遗忘过。 然而现在,亲手缔造了这条规则的昌西又亲自背叛了它。 他与马格努斯王子殿下的接触,明显已经是超过了朋友的范畴――是,佣兵们承认马格努斯是个好雇主,从来没有拖欠过工资,而且也不会要求他们去干必死的任务――但是,雇主再好,他也只是雇主啊! 佣兵是不可能变成某个人的私军的,仅仅是因为佣兵的天性都不可能:崇尚自由的佣兵与等级森严的私军,这是必然冲突的两方。 短时间接触还可能和平相处,长时间说不定哗变都有可能。 但是看着昌西的模样,只要马格努斯开口招揽,他马上就会同意。 真不知道那个王子给大团长灌了什么迷魂药了。 “好了,先做事吧,不管大团长怎么想的,都肯定不会害咱们的。” 唉声叹气了半天,卡尔最终还是决定先完成昌西交给的任务。 这个任务很简单,就是把一根木柱子树立到南特市城门的地方。 实际上,卡尔更不知道昌西大团长搞根木柱子是要干什么,这根柱子还是他昨天带着弟兄们才从城外扛进来的,今天又要扛出去。 简直是浪费力气。 “你的手下办这种琐事还是挺卖力的。” 南特堡的城墙上,一处可以俯视南特市的地点,马格努斯对着昌西这样调笑道。 办琐事挺卖力,也就只有办琐事才肯卖力了。 这潜藏的意思昌西自然能听出来,但自家人知道自家事,自己的士兵是个什么模样他知道的一清二楚,因此昌西也就笑笑没有接话。 好在马格努斯也不介意。 因为接下来,他的好戏就才要上演。 “赶紧出来!王子殿下要召见你们!” “看到我手中的剑没?!你如果不出来,唯一的下场就是让它捅进你的脑袋里!” 士兵们挨家挨户的敲门,如果有人敢不开门就直接粗暴的破门而入,用手中的长剑以及口中的喝骂,推推搡搡的把南特剩下的市民全部集中到城门口。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而此时,马格努斯一行已经在这里等待已久了。 “市民们!我是马格努斯?葛德温,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们的新领主了!” ……场下一片寂静。 好吧,或许马格努斯你说的有点太直接了。 但是这不重要,这只是一个开场白,南特的市民根本就不关心谁是新的公爵,强者为尊,马格努斯是新公爵仅仅是因为他强;说不定再过几个月,等布雷斯特伯爵打过来的时候,这个公爵头衔就又要换人了。 重要的是底下的内容,这些才是与市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 “从今天开始,战争结束了,你们可以安心的回家种地了!” …… 仍然是一片沉默。 南特市民终于有了反应,却只是迷茫的抬起头颅,幸福来的太突然,不敢相信的感觉吧。 毕竟,这场战争,已经吞噬了太多南特人的生命了。 “除此之外,因为战争给各位的家庭造成的损失,我向各位表示道歉!为了补偿各位,今年的春耕,所有的农民都可以使用我的牛!免费的!还有铁制的农具,全部都是免费的!” 这些本来都应该是布列塔尼公爵的牛,马格努斯话风一转,就全变成他的了。 不过反正也没人在乎这些,南特市民们关心的,全都只有马格努斯后面的免费二字。 在中世纪,农民们租用领主的牛来耕地,这对于领主而言是聊胜于无的一笔收入,但是,对于农民而言这就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了。 马格努斯免除了市民们的这部分费用,市民可以自由的使用牛来耕地,不仅补空了因为壮劳动力大量死亡而造成的空缺,今年秋收的时候,说不定还能给自家留下一些存粮。 更别说还有那些铁制的农具,相比农民们自家的木农具甚至是徒手,完全可以称得上是神兵了。 实话说,倘若马格努斯真的能做到他所说的这些,那么今年之后,他在农民心中的地位完全可以超越曾经的布列塔尼公爵。 至于说那些杀亲之仇……这个年代死亡都是家常便饭,还活着的人,早就学会了应该如何放弃以及遗忘了。 当然,前提是马格努斯说到做到。 并且,他还要在市民的心中有一定的公信力,这样,市民们才会相信马格努斯确实能做到他所说的一切。 这根木头,就是为此才搬到城门口来的。 商君南门立树的典故,这是每个中国人都耳熟能详的故事,而现在马格努斯便打算复制一遍。 除此之外还有商君书的驭民五法,这些也都是马格努斯的学习典范。 “今天,我要寻找一个勇士!” 马格努斯拍手,周围的士兵齐齐吼声,将市民的注意力全部集中过来。 “南特堡的高塔倒塌了,我要重新建造这座高塔,但是这里有一根木柱,它太重,以至于没有一个人可以扛的动它!今天谁能把它从城门搬到南特堡,我封他做骑士,当将军,赏一百个特里尔金币!” 这次再不是一片寂静,城墙之下一片人声鼎沸。 就连那些士兵都是一样。 只要搬动一根木柱子,就能封骑士、当将军,这样一步登天的好事,只要还是个人他就要动心。 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很快,就有一个人站了出来。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昌西大团长手下的副团长一号,卡尔。 这根木柱就是卡尔与另外几个雇佣兵一块搬到城门来的,对于这根木柱的重量,卡尔自问知道的相当清楚,拼命一次,就能搏一辈子的荣华富贵! 为什么不干! “起――!!!” 卡文紧咬着牙关,丝毫不敢泄气,一个人搬和一群人搬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当时觉得轻松无比的任务,现在连抬起来都是如此的困难! 最终,大约走了一百米之后,卡文不得不遗憾的将木柱丢下地,他已经摇摇晃晃,站都站不稳了。 ――这倒不是他弱不禁风,只是他把木柱从南特堡搬到城门口,本来就消耗了不少气力,要不然他还能表现的更好一些。 等到有人扶着卡文离开,又有几个士兵合力,将木柱扛回了城门口。 到了这个时候,大部分的市民都能看的出来,马格努斯这就是在树威信,只是试一试,是绝对不会有任何危险的。 零风险高回报,中世纪的农民虽然不懂什么叫做投资法则,但是这拼死一搏的勇气却是从来都不会少的――反正他们除了一条烂命,再也没有什么值得失去的了。 一个人摩拳擦掌、三个人跃跃欲试、五个人半信半疑、十个人灰心丧气……整整十个人试过之后,竟然还是最开始的卡文做的最好。 眼见此情此景,不少人就开始泄气,甚至有人都在怀疑这不会是马格努斯故意在戏弄他们吧? “可以了,阿方斯,你上吧。” 站在城墙之上俯视着众人。马格努斯对于市民们情绪的变化了如指掌:先给予希望,再给予绝望,最后再把绝望转变成希望,重复几次变化,人才会记忆深刻。 阿方斯一出场,立刻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前文已经说过,阿方斯身高一米八以上,在这个时代俨如鹤立鸡群,再加上浑身的肌肉疙瘩,单论卖相,马格努斯的军中就数他最威武。 “啊啊啊啊啊――!” 一声怒吼,阿方斯双臂用力,肌肉极具视觉效果的隆起了一大快,差点就把他身上的这件亚麻衣服给撑破,周围的市民们全部惊叫一声,特别是有些妇女,都快要尖叫起来了。 “这家伙,我都要有些嫉妒他了。” 看着阿方斯轻轻松松就把木柱给扛起,马格努斯心里面也松了一口气,对着周围调笑道。 也只能是调笑,中世纪妇女那种脏兮兮的形象实在是让人性致大减,就算是送到马格努斯床上,估计他也会捂着鼻子跑出去。 然后,阿方斯将木柱举高,放在肩头,一步一个脚印的向前迈去。 ――这真的是一步一个脚印,南特市的路都是土路,阿方斯一脚踩下,一个三毫米深的脚印就印在地面上,清晰可见。 不过,人力总有穷尽时,当阿方斯走到四分之三,也就是大概二百米的距离的时候,他就已经有些气喘不支了。 “加油啊大家伙!前面就是金山银山!不要放弃啊!” “向前走啊!就只有几步了!向前走!不要停!” “我们都在看着你呢!大家伙!再努力一下!再拼一下!” 那些扛木柱的失败者,还有那些选择看热闹的南特市民,现在看起来倒是要比阿方斯自己都还要激动了。 这些鼓励的话,全部都是由南特市民自己喊出来,全部都是发自真心,马格努斯在里面没有安排一个托。 “这样,大概足够了吧?” 马格努斯在城墙上注视着,发现就算是奥德加、或者是勒菲弗尔,就算是他们这两个堪称是身份高贵的人物,也是紧握着拳头,恨不得上去帮阿方斯一把的模样,心中默默地叹了口气。 既然调动了所有人的情绪,那一个骑士的封赏就算不得什么了,况且这些都是原本他答应阿方斯的,现在只不过是又拿出来做做文章罢了。 阿方斯继续迈步前进,只是这一次,他每走一步路都会汗如雨下。 “还有二十步!” “十九!” “十八!” 所有的市民都开始齐声报数。 “十一!” “十!” 站在最前方的市民激动的声音都要变形了。 “九!” 阿方斯猛的打了一个踟蹰,身体向前倾。 “八!” 木柱歪斜的更加厉害,阿方斯只能用两只手紧紧的抱住它。 “七!” 终于,木柱与阿方斯一同倒了下去。 一片叹气声响起。 “六!” 但是最前方的市民依旧在报数,竟然,就在摔倒的那一瞬间,借助着那一刹那的冲力,阿方斯抱住木柱,人和柱一同向前滚! “五四三二一――他成功了!!!” 尽管最后的姿势有些不雅,尽管实际上木柱还没有被抬进南特堡内,尽管这事实上都可以被称做是作弊……但是,谁还会去计较这些呢? 人人欢欣鼓舞,人人喜笑颜开,市民们迫不及待的合力把木柱拨到一旁,然后把筋疲力尽的阿方斯抬起来,向着天空抛去。 现场顿时成了一片欢乐的海洋。 ps1:嗯,宿舍果然不适合码字,整个白天都只管玩过去了。 ps2:这些是昨天的更新,从今天开始稳定两更,再加上欠的一章,也就是说我今天还有三更没写……尽量在晚上前补上。 第三十五章 骑兵 虽然这样说有些奇怪,但是南特市民的欢呼,真正为阿方斯高兴的恐怕没有几个,大部分的市民都还是在发泄自己内心的恐惧。. 是的,恐惧。 马格努斯是个嗜血的君主,这个传闻,早在他围攻南特堡之前就已经传的满天飞了。 而后来,马格努斯的表现无疑又证明了这一点。 ――不管他是有心还是无意,他派去偷袭南特堡的是奥德加,而奥德加,南特堡的流血之夜,整整约有三百人的南特堡最终无一活口。 从城堡中清理出来的尸体堆积如山,至今还胡乱的扔在南特市外的野地里发臭,南特的市民们只需抬头仰望,这座尸体山就能清晰的印入眼帘。 最大的恐惧不是死亡,而是死亡到来之前,在这种朝不保夕的恐惧感中,南特的市民都快要发疯了。 而现在,转机出现了。 马格努斯搞了一个什么‘南门立柱’――鬼知道他到底要干什么,但是这不重要――重要的是马格努斯开始收拢民心,这也就代表着,不会再有大屠杀。 自家的性命保住了。 在乱世中,再没有比还活着更值得欢庆的事情了。 因此这些南特市民才会欢声笑语、载歌载舞。 而理所当然的,为他们‘宣布’了和平这条消息的阿方斯,也就成了他们的大英雄。 ……事实上,要把阿方斯从高兴的发狂的南特市民中弄出来还真不容易。 首先是阿方斯自己已经精疲力尽,只能仍由市民摆布,再者,市民们的欢呼声压倒了一切,即使是马格努斯再怎么呼喊,他一个人的声音也传不过去。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最后,还是士兵强行分开人潮才能把阿方斯救出来。 之后,就是传说中的受封仪式以及游行狂欢。 主角是阿方斯。 至于马格努斯,在受封仪式之后就不见了踪影。 他去招募骑兵去了。 ――有些太过于匆忙了。 马格努斯的这些行为,不论是安抚民心,还是眼下马不停蹄的去招募骑兵,都显得有些太过于匆忙了。 安抚民心不一定非要用南门立柱的方式,南门立柱好是好,但表演的意味未免太过于浓重,很容易就会被人看出破绽来;至于招募骑兵,应该再等一段时日,晾这些骑兵两天,把他们的傲气都消磨掉才对。 但是马格努斯已经等不及了。 据可靠消息,布雷斯特伯爵的军队已经动员结束,随时准备东驱。 这个自以为能做渔翁的家伙,终于等到了布列塔尼公爵与马格努斯两败俱伤,又或者说是一死一伤的时刻,准备过来摘桃子。 要说打,马格努斯还真不怕他。 不过是一介伯爵罢了,虽然伯爵的地位确实不低,但是布雷斯特伯爵的封邑却是在布列塔尼的最西方,欧罗巴的边陲地带! 偏僻荒凉。 欧罗巴的人看他,估计就跟着看马格努斯差不多,没文化的野蛮人一个。 但是马格努斯现在是真不想打。 即使是奥德加每天都喊着他败家子,但是马格努斯又不是真的败家子,那些雇佣佣兵的钱,每日如同流水一样的花出去,马格努斯自己看着也心疼啊! 更不用说他现在其实没多少钱,再打一场战争,口袋就要空空如也,他就要滚去啃黑面包了。 然后,就是春耕。 复苏的春风已经吹醒了大地,野外处处青草留香,这是农民一年当中最为期待的日子。春天到了。 春天到了,春耕的时候到了。 春耕的重要性不用赘言,在中世纪,即使是战争也要为春耕让步,凡是不让农民春耕的领主就不是好领主,为了春耕,农民们甚至都有胆子叛乱。 只因为春耕就是接下来这一年唯一的活命食物来源。 特别是在布列塔尼,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两百天都在下雨,错过了春耕,今年就真的是颗粒无收。 因此马格努斯是真的不想打。 但是这场战争的主动权并不在他手中,这场战争,什么时候开始由布雷斯特伯爵决定,而马格努斯所能决定的,仅仅是战争什么时候结束。 所以他才要给布雷斯特伯爵一些威慑。 以压倒性的兵力、压倒性的实力,逼迫着布雷斯特伯爵屈服,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 而说到压倒性的实力,假如手下没有骑兵,这帮没见识的欧陆领主是绝对不会把精锐步兵当做是实力的一部分的。 骑兵对于欧陆领主简直就是信仰。 正如电影《勇敢的心》里面那个骑兵指挥官所说:“二百年来,没有骑兵你不可能打赢任何一场战争。” 而马格努斯的手下偏偏就没有骑兵,唯一的一支标骑还是借来的,在布雷斯特伯爵眼里,这就等于是不设防。 “所以,骑士的身份,一个村庄的封邑,以及每月的月薪,你们有谁是愿意投靠我的?” 关押骑兵的大营里,说是关押实在是不恰当,对于骑兵这样的‘高贵’兵种。一般的士兵还真没胆量去看守它,因此马格努斯剩下的禁卫军就全都在这里,并且骑兵们除了不能骑马,不能拿武器,其他的一切活动都是自由的。 现在,马格努斯说出招揽的话之后,现场一片沉默。 从战争中幸存下来,还剩下的六十名手脚健全,身体康泰的骑兵,以一种奇怪的沉默,来应对应当是他们仇人的马格努斯。 实话说,这事已经成一半了。 一个正常人面对自己的仇人时应当是什么表情? 咬牙切齿、痛不欲生、拳头紧握……这些都有可能,但是要说沉默,那就只有两种:一是恨到说不出话来,二则是他根本就没有仇恨。 这些骑兵的样子,以马格努斯的眼光,实在是看不出他们的眼镜中还有仇恨存在。 现在骑兵们是都还抹不开面子,谁也不想做第一个,但是一旦出现第一个,其他的估计马上就会跟进了。 毕竟,能成为骑兵,至少也是二十多岁的成年人,脑海里面早就不是一腔的热血与冲动,不管这是进步还是退化,成年人都已经学会了用势利的眼光来看待世界。 正如那句老话说的一样,小孩才分对错,成人只看利弊。 于是,到了第二天的晚上,马格努斯如愿以偿的得到了四十名骑兵的投靠,至于剩下的二十名,或许是他们已经找好了下家,或许是他们羞于与马格努斯为伍,总之,他们选择离开。 不过,已经足够了。 用来吓唬布雷斯特伯爵已经足够了。 第三十六章 暂时告一段落 战争是世界的根源。(.无弹窗广告) 尽管有很多无聊的人在反驳,在说着什么所谓的战争不过是政治的延续…… 但是,无论是谁都无法否认,最后毁灭人类的一定是战争。 小到夫妻间的吵架,大到国家间的兵戈,这是都是战争的表现形式;根据某家报纸的不靠谱统计,人类历史上完全没有战争存在的年份只有二十年。 四千年的历史,二十年的和平。 这就是人类的本性,残暴,嗜血,毁灭。 但是,就让我们把这该死的战争暂时的抛到一边吧!放下刀枪,放下弓箭,用那只已经习惯了握剑的模样的手重新握住钉耙,让已经习惯了沾满鲜血的身躯重新布满汗水,在这满溢了温暖的春天播种新生的希望。 只因为现在是春天,神圣而伟大的休战期。 “嘿,你们几个,这里要仔细的分开,必须要分成均等的四等份才行!” 原布列塔尼公爵的庄园里,马格努斯正在指挥着一群农奴干活。 农奴,这是位于中世纪最底层的悲哀畜生。 是畜生,不是人。 没有人会把农奴当人,他们生来没有任何权利,死之后更没有任何权利,他们的生与死都属于主人所有,没有主人的命令,他们连死都死不成! 不仅是他们自己,就连他们的子女也同样只能是奴隶。 看不到任何希望,眼前永远只有永恒的绝望,这就是农奴的一生。 逆来顺受,绝不还手,马每天还要吃干草料,牛每天要啃绿青草,而农奴只需要吃大半都是牛粪与石头的黑面包就行,作为畜生而言简直就是最完美的劳动力。[.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用我的人格来保证,以上所说的都是实话,而且并不是最惨的。 面对着这样悲惨的人,只要是还有点良心的都会同情,但是马格努斯,他暂时还没有改善奴隶待遇的打算。 最主要的原因是时代,超前半步是天才,超前一步是疯子,而假如超前了一个千年,那就是在自杀。 一直到十八世纪,英格兰的有‘良心’的资本家才第一次改善了工人待遇――当时的工人地位就和奴隶差不多――改善到什么地步呢? 工人们第一次可以吃饱饭了。 虽然面包里仍然满是蛆虫和石块,但第一次,工人们可以吃到饱。 这就已经足以让他们泪流满面了。 而马格努斯,他仅仅是把他吃剩下的白面包的边角料送给了这几个农奴,就立刻得到了他们百分百的忠心。 ……但是,没用啊。 马格努斯在心里面叹息,倘若是一位骑士、一个士兵百分百的忠心,那马格努斯会十分兴奋;即使只是一个农夫的忠心也聊以自慰;但是农奴,他们骨瘦如柴,身子已经彻底的垮掉,即使是把刀剑发给他们也不可能成为合格的战士――事实上,如果把禁卫军的链甲套到农奴身上,估计立刻就能把他们给压趴下。 想要把一个农奴的身子调理的像个正常人一样,那非得花大量的物力,还得要两三年的时间才行。 因此农奴只能用来种田,还必须要用鞭子抽着。 不过现在倒是不用,因为马格努斯的要求十分简单,他找出了四个身高与步宽完全一样的农奴,要求他们从一个点开始,同时往四个方向走,直到把庄园里被特意划出来的农田分成四等份为止。 ――说到庄园,这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了。实际上,庄园才是大部分中世纪贵族的主要收入来源,领主的大部收入,都是依靠这里产出的粮食或是其他产物。 不过这个是后话,我们可以以后再说,现在要说的,是马格努斯的四等份。 或者称为四圃轮种法。 在一片土地上持续的种植麦子,土质会慢慢变差,现代人都知道这是因为肥力不足,需要补肥;但是对于中世纪的人而言,他们既不知道什么叫做肥力,也不知道什么叫做补肥,因此他们就只能抛荒。 种一年,抛荒一年,等着大自然重新给土地施展‘魔力’。 这个叫做两圃制。 后来又出现了三圃制。 即把一块地划成三份轮流种植,分别是春田、秋田、以及休耕一年的田地;以三年为一个周期轮换,每一块土地在连续耕种两年之后可以休耕一年,将土地的利用率一下子从一半增加到了三分之二――这可是一个伟大的创举! 发明了这个三圃制的人没有留下姓名,否则他必定会被百世传唱。 但是,因为中世纪可悲的信息传播速度,即使三圃制早在八世纪就已经被发明,也要等到十二世纪之后才能被广泛的应用。 像现在布列塔尼的农田里,使用的仍然是两圃制。 而现在,马格努斯决定大跨步******,跳过三圃制,直接进军四圃制! 小心步子太大扯着蛋。 但是马格努斯有十足的信心,因为农业这个东西它不比其他:在人造肥料和转基因还没有出现的年代,所有、一切能使农业增产的技术,它都是经过无数人实践的――不合格的早就被农民伯伯们淘汰掉了。 而且为了保险起见,就连马格努斯自己都只是打算开一小片试验田,其他的庄园土地里只使用三圃轮种。 不要小看三圃轮种,即使三圃制相比于两圃制只是增加了六分之一的土地利用率,但是农业上这就等于又多养活了几个人。 一块地尚且如此,把庄园里的所有田地全都变成三圃制,积少成多,最后的粮食产量会多到让人瞪目结舌! 至于说那些农民――正确的书面说法是‘自由农’――马格努斯决定暂时不去管他们。 新鲜的事物总是惹人怀疑,更不要说是种田这种关系到一家老小生命的事。要是马格努斯非逼着农民们改,拿鞭子抽,拿刀剑威胁,好事也要变成坏事,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一旁看戏的布雷斯特伯爵大牙都能笑掉。 反正他已经借给农民们牛与铁制农具,这些东西的辅助已经足以补足因为青壮年大量战死而造成的劳动力缺口,今年的粮食产量不会有什么降低。 这么多年都熬过来了,也不差这么一年。 农民们对粮食的问题是最为敏感的,只要马格努斯的庄园丰收了,不用他去催,那些农民就会自己舔着脸凑上来。 一个是辛辛苦苦的去教,农民们还不一定领情;另一个却是犹如众心拱月,别人求着你还要记着你的恩情…… 何乐而不为呢? 第三十七章 三圃制详解与信仰 在剧情正式展开之前,我们有必要详细的介绍一下三圃制。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这实际上是个很繁琐的问题,倘若要拿它写论文,从它的起源、它的发展、它的优势与劣势,再到它被四圃制取代;它的传播路径,它的理论原理等等等等……足足能写十万字还有剩的。 幸运的是,幸好这里并不是学堂,所以我们只需要讲它究竟能对增产有多大效果就行。 以英国农业发达的密德兰地区为例,设定某个庄园的土地分成三块,第一块地已在1199年的9月底播下了小麦或黑麦,那么1200年的农事应是这样安排:3月份,第二块地播种春播作物,即大麦或燕麦;接着,5月至6月,处于休耕的第三块地开始犁耕;8月份,第一块地和第二块地的庄稼收割;8月底或9月初,休耕地进行第二次翻耕,第二块地也进行犁耕;9月底,第二块地种上秋播庄稼小麦或黑麦,第一块地进人休耕。第二年,在第三块地里种上春播庄稼,收割后再种上秋播庄稼;第二块地收获秋播庄稼;第一块地处于休耕。第三年,在第一块地里种上春播庄稼,收获后再种上秋播庄稼;第三块地收获秋播庄稼;第二块地处于休耕。到1203年时正好一个轮回,同1200年做一样的安排。 如果只看同一块地,那么它应当是这样:这块地在第一年春天种下春播作物,当年收获后又于秋天种下秋播作物,第二年秋天收获后翻耕过来进入休耕状态,整个第三年都处在休耕状态,直到第四年再种春播作物。[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这样,实际上整个三年中有一半时间(第一年春天至第二年秋天)地里生长着作物,或者说,三年****收获春播作物(大麦或燕麦)和秋播作物(小麦或黑麦)各一次。另一半时间(第二年秋天至第四年春天)空闲着。 既不会损耗土地的肥力,又尽可能的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可以说,在没有使用任何肥料的情况下,欧洲人已经是竭尽全力。 ――请注意这里是‘没有使用任何肥料’。 这确实是一个很令人疑惑的事情。在古罗马时期,罗马人在公元前就知道粪便,不管是人粪还是畜粪,都是一种极其有效的肥料,当时甚至出现了专门靠着兜售粪便谋生的商人;但是不知为何,在进入中世纪之后,这样的知识却消失了。 要是马格努斯强行逼迫,让士兵们拿起刀枪去恐吓,估计结局只会和要求农民改变种田方式一样――另一场盛大的叛乱。 行路难,步步难。 因此马格努斯也就只能在自己的庄园田地里使用农家肥,然后期待着在粮食丰收之后,那些眼红粮食产量的农民能及时醒悟过来。 其实,除了依靠时间的流逝之外,马格努斯还有一个选择。 那就是借助教会的力量。 中世纪人对于信仰的狂热,特别是贫穷的农民对于信仰的狂热,是我们现代人不能想象的――说的难听点,今天的绿教圣?战份子是个什么样,当时的中世纪农民,绝对比他们还要更疯狂。 要是神父肯开金口,派出手下的教士去挨个劝服,完全不用等一年,这些农民就会心悦诚服的改用新式三圃轮种法。 但是马格努斯不敢,或者说,马格努斯还在犹豫。 因为请神容易送神难。 和所有的偏僻地区一样,总部位于意大利,温暖湿润的地中海的教会实在是看不上布列塔尼这等苦寒并且阴雨连绵之地,整个公爵领,即使是把布雷斯特伯爵的封地也加上,顶多也就三个,或四个小型修道院。 相比于整整一个大公领,实在是太过于微不足道。 与其说这是教会派来争权夺利的,倒不如说这是布列塔尼公爵为了自家面子,强行划出一块地做修道院,又不知道从哪抓来几个教士当神父,好歹算是把门面凑齐了。 因此布列塔尼公爵领很‘干净’。 马格努斯当初选择布列塔尼公爵领作为立足点就是看上了这种干净,要不然,基督教的各种繁规琐矩,马格努斯可真受不了。 当然,受不了也就算了,毕竟贵族嘛,总是有些特权的,偶尔破戒也没关系,只要交钱忏悔就行。 重点是前面的交钱,而不是后面的忏悔。 这一群蝗虫! 偏偏又是打不得骂不得,要不然你就是渎神,是罪人,不仅生前要受尽白眼,死了也要坠入地狱! 马格努斯可不想学习那个悲剧的神罗皇帝,因为被教宗开除了教籍,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不得不大冬天的赤身裸体跪在雪地中祈求宽恕。 那样的屈辱,马格努斯觉得还不如死了好。 ――至于说清正廉洁的教士,不是没有,但是当一整片池塘都是污泥的时候,仅仅是一朵白莲花是完全没有作用的。 顶多算是漂亮装饰,看起来好看,但是底下肮脏的本质从来都没有变。 ……不过假如把整个欧陆比作池塘,那么一朵白莲花,虽然它的范围并不大,用来庇护一个大公领却是足够了。 马格努斯的脑子又转起来。 说起来,自从他率兵攻打布列塔尼公爵领之后,他和阿道弗斯神父就很少联系了。 不是不想联系,阿道弗斯神父怎么着也是个高级神职人员(即使是前任的),交好他对于马格努斯大有好处,只是行军艰难,军队原本力量就不足,再分出力量来为了通信,那就是白白浪费力气了。 不过,既然已经打下了布列塔尼,也是时候再把这块挡箭牌祭出来了。 毕竟,他在这里干了这么多事,将来还要干更多事,总得找个人出来顶锅;要不然,光是奥德加问起来这些科技都是从哪来的,马格努斯也没个借口啊! 至于教宗那边…… 马格努斯又伤了脑筋。 阿道弗斯神父是被教宗――据他自己说是红衣主教――是被赶出意大利的,而马格努斯想要把阿道弗斯当做替罪羊,阿道弗斯神父至少也得有个主教的名头。 ――这年头,想顶罪级别不够都不行。 但是想要阿道弗斯做主教,就得让教宗把说出去的话再给吃回去。 玩宗教的,耍的就是嘴和脸,让教宗把说出的话给吃回去,你让他的脸往哪搁! 更别说,在马格努斯的计划中,交好教宗也是极其重要的一环。 真头疼啊…… 第三十八章 现状(一) 最终,马格努斯决定先将教会的事暂时放下。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别人常说:走一步,看十步。但是看的太长太远也不是什么太好的事,地球围着太阳转,世界总在不断变化,现在做好的计划,等到再过几天说不定就没用了。 况且,教会可不会因为某个大公领换了领主就大动干戈。富裕的地区,好像意大利、神罗南部,又或者法兰西的兰斯主教区有可能,但是布列塔尼这等苦寒地方,教会还真看不上眼。 这也就是说,马格努斯还有大概两年的时间来提高阿道弗斯神父的名望。 两年,是马格努斯预估布列塔尼公爵领富裕起来的时间。 毕竟,在这个一天能吃上两顿饭就是幸福的年代,绝大多数人终其一生都没有任何积蓄;粮食一年丰收就可以说得上是温饱,两年丰收足以称为富裕了。 然后,即使是教会,它也是要脸的。 ――教会的力量来自于农民的支持。一旦某个领主忤逆了教会的意思,教会开除他的教籍,光是拥有狂热信仰的农夫造反就足够这个领主喝一壶的。 而相对的,一旦失去了农民的支持,教会就像是失去了爪牙的狮子――或许比那还要更惨,失去了爪牙的狮子还有一身蛮力,而失去了农民支持的教会,面对着诸多或贪婪或仇恨的对手,连还击的力气都没有。 更何况还有那些君王的落井下石,一旦教会失了势,这些老早就看教会不顺眼的君王们是绝对不介意狠狠地在教会的尸体上踩上一万脚,挖个坑埋掉,然后欢天喜地的在坟头开香槟庆祝的。[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马格努斯把阿道弗斯神父的名望提起来,不仅是为神父,同时也是为自己立了一道护身符。 既然神父在这里干的这么好,护佑了布列塔尼的人们,那你再换个主教来是什么意思?难道神父不是教会的人吗?! 一定是有人蒙蔽了圣座,肯定就是眼前这个人,他想抢走我们的钱,想让我们再过回以前的穷日子! 他是恶魔假扮的!烧死他! …… 诸如此类。 不要以为农民都是多么淳朴,一旦触碰到农民自身的利益,特别是原本一直都是苦哈哈,好不容易才吃的上饱饭的农民,连鼓动都不需要,谁敢抢走他们的面包,他们就敢造谁的反! 这样,教会动不了神父,双方就只能妥协,各退一步,马格努斯再给教宗一些回扣,教会虽然丢了面子,但好歹还得到了里子不是;况且,说到底,神父终究还是教会出身,只要宣传的好,天主赐福天降圣人之类之类,对教会也是大有利好。 何必非要拼个你死我活,让外人白白捡了便宜呢。 只要圣座不是傻瓜,他就肯定会这样选择的。 不错,不错。 马格努斯使劲的点头,对自己的聪慧沾沾自喜,不愧是我,竟然能想出这样的主意,实在是太棒了! 让一本正经的站在他身后的奥德加颇为不解。 而在马格努斯的身前,则是穿着光鲜亮丽,头发梳的笔直程亮,一看就知道正在春风得意的阿方斯。 阿方斯来这,是为了汇报倒塌下去的高塔的清理情况。 实际上,那什么高塔,马格努斯连名字都不知道,谁管它倒没倒;倒没倒都随便,即使是那地方全是废墟也没关系,马格努斯一点都不心疼。 但是布列塔尼公爵临死****前,却是把公爵领所有的积蓄全部堆到了塔中。 这是一笔庞大的财富,粗略估计也价值几千磅银。 对于现在的马格努斯来说,这钱简直就是救急钱。 给新投靠的骑士发月俸、购买种子、添购牛畜……这些哪一样都要花钱,而且是大把大把的花钱。 从英格兰流亡时带来的一万五千磅银,战争过后剩下的连三分之一都不到,奥德加看管着小金库,半夜里连睡觉都要睁着眼睛,就是生怕马格努斯继续败家! 再不搞点收入进来,每次去奥德加那里拿钱,单是望着奥德加那幽怨的小眼神,马格努斯自己都能羞愧死。 而金银这种东西,金的熔点为1000c,银的熔点为900c,俗话说得好,真金不怕火炼,光是用油――食用油,这年头也只有食用油――可烧不动它们。 当然,考虑到中世纪的金币肯定不可能是24k金,混掺了杂质,合金的熔点降低,说不定就会降到能将金熔化的地步…… 但是熔化归熔化,你总不能把金给气化了吧! 只要没把金给气化,那也只不过是麻烦一些,再把金重新提纯一次罢了。 要说麻烦,我敢说,这世上只要涉及到黄金的事,就绝对没有一个人会觉得麻烦。 毕竟。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只要一点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变成尊贵,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 这可是莎士比亚的原话,足以凸显人类内心的黄金崇拜了。 “你可要看紧那些挖掘的士兵,要是发现他们有私藏黄金,下场……” “是的!公爵大人,我向您保证,一旦有某个人敢私藏黄金,他会得到一个终身难忘的教训!” 阿方斯连忙赌咒发誓。 马格努斯抬头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实际上,就马格努斯所知道的情况,在挖掘高塔的废墟时,阿方斯自己都私藏了一些金银币。 好在他也不敢藏太多,顶多就是边缘处不知从哪滚出来的一两块,马格努斯也实在是懒得和他计较,简单的敲打两下就算了。 嗯,实话实说,就是换一下位,让马格努斯亲自去挖废墟,偶尔挖出来一两个金银币,周围又没人,他不起贪心才奇怪。 而且,怎么说呢,阿方斯现在应该也算得上是马格努斯立在布列塔尼的一根标杆了吧。 自从封了阿方斯骑士的身份,再给了封邑;马格努斯就惊喜的发现,那些投降过来的布列塔尼征召农兵,出操、训练、喊口号,就连吃饭都卖力了许多。 还有那些南特的市民,虽然仍然没有走出亲人死亡的阴影,但是据阿方斯所述,却感觉到一种以前从没有的精气神。 那是希望。 漫长的,黑暗的,一成不变的生活终于看到希望。 一个可以向上爬,可以成为人上人的希望。 这是个很好的变化。 马格努斯如此确信道。 第三十九章 现状(二) 不怕人有野心,最怕人懒惰无为。(.无弹窗广告) 从词语释义中就能看出来,野心,它不是个贬义词,它至少是个中义词;野心是贪婪,是欲望,是迫使人前进的动力,古往今来,任何一个伟大的征服者,或者任何一个做出了一番伟业的人,无不是野心勃勃之辈。 但是懒惰,懒惰是原罪,是最温柔的毒药,它使人安详的溺毙在虚伪的满足感当中;一个人只要沾染上这种毒药,哪怕只是一丁点,在他没有戒断之前,他都注定一事无成。 马格努斯宁愿他的臣民们都是野心勃勃之人,也不愿意让他的臣民学着埃及人躺在沙滩上数星星。 野心勃勃的人固然难以统治,但是为了完成他们的野心,他们会奋进,会学习,会竭尽全力的向上爬;初期可能会有些困难,但是一旦把这些人团结在起来,寻找到一个共同的利益,共同的追求,这群人爆发出来的力量,会远远超过那些碌碌无为的人百倍千倍。 至于说躺在沙滩上数星星的埃及人,除了宏伟的金字塔和诸多繁杂的神话传说之外,还有谁在怀念他们呢? 没有了。 再也没有了。 正因为如此,马格努斯才会容忍阿方斯,对他的一些小动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因为首先,阿方斯就是个有天赋,又肯下苦工的人。 天赋这回事,放在不对的地方是累赘,放在正确的地方就是能力。阿方斯天生长的魁梧,这就是他最大的资本,俗话说,身大力不亏,光是凭着这幅让人仰望的身姿,阿方斯站出去也能吓倒几个人。 然后,阿方斯原先还是个偷猎者,懂得一些弓术,这个就完全是意外之喜,马格努斯就当它是个添头,没放在心上。 马格努斯在意的,是阿方斯知道下苦工。 不管是站军姿的时候学的最快,还是马格努斯交给他的‘让每个人都像你一样喊口号充满热情’的任务,甚至是最后的南门立柱,阿方斯都完成的相当不错。 这才让马格努斯有了进一步培养他的打算。 甚至还想着等阿方斯干完清理废墟的活,就把他扔到奥德加的手下好好调教一阵子。 行军打仗、安营扎寨、鼓舞士气、后勤补给……一个合格的将军要做的,可不仅仅是冲锋在前就行。 这些阿方斯都不会。 不过没关系,纵有千般不足,只要肯下苦工,肯学习,也总有一天会有所长进。 事实上,就算是一开始带着典型的贵族偏见、门第之见的奥德加,如今看阿方斯也有点顺眼,讲话的时候也总算是能说点好话,而不是一味的抱怨了。 这点倒是让马格努斯有所欣慰,同时也更坚定了他的信心。 要以阿方斯为领头羊,为旗帜,为标杆,吸引这片土地上所有怀抱野心的人;不管他是落魄贵族或是贫民百姓,不管他是满腹经纶又或是目不识丁,只要有能力,有马格努斯能够用的上的能力,布列塔尼绝对不会吝啬分毫。 虽然不会,也不可能像曹操那样大张旗鼓的颁布‘招贤令’,吸引天下贤臣――那样实在是太过招摇,触犯了所有贵族的禁忌――但是马格努斯相信,凡是有着野心,却又怀抱大志而不遇的人,绝对会如同过江之鲫一般向着布列塔尼汇聚。 这中间需要的仅仅是时间。 让消息传播出去的时间。 而说到传播消息,这就不得不提到游走四方的商旅。实际上,一些偏僻地方的贵族领主,他们收到消息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商旅。 而现在,布列塔尼的商旅状况悄悄有些不妙。 “王子殿下,根据圣马洛市民们的描述,这两天过往的商人明显少了许多。” 现在这个时候,还能把马格努斯喊做王子殿下的,也就只有奥德加一个了。 然后,就是关于奥德加说的,关于商旅减少的事。 从常理上来看,这是很正常的。 因为就在前几日不久,布列塔尼还处在战争状态,到处都是兵荒马乱,除了恶名昭彰的战争猎犬之外,只有脑袋有坑的人才会过来。 但是马格努斯与奥德加都明白,这不是真正的理由。 如果是因为战争,那么战争已经结束,在这场战争中不知破坏了多少工具,毁坏了多少房屋――至少,布列塔尼需要更多的棺材。 换成以往,闻到商机的商人早应该蜂拥而至才对。 但是到现在为止并没有。 这并不符合常理。 但是这符合人性。 因为商人们在恐惧,恐惧马格努斯。 在圣马洛攻城战时,数十名商人葬身标枪之下,仅仅只是因为马格努斯的一个简单的‘打招呼’。 毫无疑问,这样无视生命,尤其是无视商人的生命,使得商人有了极大的恐惧。 尽管马克思说过‘商人为了百分百的利润就敢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三百的利润甚至愿意出卖绞死他们的绳子’,但是到布列塔尼来买卖货物,布列塔尼又没什么特产,他们也赚不到这么多钱啊! 风险与利润不成正比,即使是最胆大的商人,他也不会冒这个风险。 这也就导致了如今布列塔尼货物极度空虚,一些靠着商人带来的货物才能做生意的,例如说铁匠,他们需要靠商人带来的‘金属棒子’才能打铁,如今全部都处于停歇阶段。 虽然说这其实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布列塔尼公爵领的发展状况,用书上的话说就是还处于‘小农经济’,属于自给自足,闭关锁国也无所谓的状态。 但是马格努斯还是希望能做生意。 毕竟,种地只能吃饱,而做生意才能发财。 发财,这种事谁不爱呢? “我们的朋友,勒菲弗尔好像快要会巴黎了吧?” 思考了一会,马格努斯问起了完全不相干的问题。 “我听说勒菲弗尔骑士正在收拾行装,大概在这几天就要道别了。” 奥德加回答道。 勒菲弗尔要走,马格努斯虽然舍不得――主要是舍不得那些精锐标骑――但是他也无能为力。 毕竟,勒菲弗尔是他向法王路易七世借来的,现在布列塔尼也打下来了,局势也安稳了,即使是一心要做渔翁的布雷斯特伯爵,因为春耕的缘故,也不得不暂时收兵,他还有什么理由继续把勒菲弗尔留下来? 别的不说,将军领重兵在外,还与马格努斯交往密切,路易七世就这么放心勒菲弗尔? 勒菲弗尔是天真,又不是傻! “这样,你帮我向勒菲弗尔传一条消息。” 马格努斯沉吟,然后说道: “就说,布列塔尼公爵临死之前太过于丧心病狂,竟然将城中的粮仓都烧掉,如今南特市内已经没有一颗存粮,可能连春耕的种子都凑不齐。因此,我希望他能够在回去的路上,在香槟,又或者是巴黎,奥尔良,宣布一条消息,就是我愿意用高于市价一成的价格来收购小麦,量大从优,先到先得――” 第四十章 现状(三) 商人们为什么不愿意来布列塔尼? 是因为风险吗? 不不不,前面就已经说的很清楚,是‘风险与利润不成正比’。[.超多好看小说] 风险太大利润太少,投资率太低,这世上又不是除了布列塔尼就没有做生意的地方,何必非要吊死在这一棵树上! ――倘若马格努斯这里利润丰富,就好像是大航海时代,一堆破烂就能换一船的黄金,那就算布列塔尼是龙潭虎穴,是魔王撒旦的老巢,这世上也没有什么能阻止这些商人的――话说回来,把灵魂卖给魔鬼的商人难道还少吗? 既然如此,利润不够,马格努斯就给它制造利润。 通过强行抬高粮食的价格。 粮食是不可减少的硬消费,一个人,他可以什么都不干,不买房子不娶老婆不穿衣服,但是他不能不吃饭。 因此,抬高粮价,对于这些商人来说绝对是有利可图。 相对的,对于一般的农民则没有那么友好了。 农民也是人,农民不可能不吃饭,抬高粮价,首先对于他们就是一个极大的负担;再者,农业是一切的基础,在农业尚不发达的年代,生活必需品的价格都是在跟着粮价变动,粮价升高,不可避免的,其他生活必须品,例如说盐,全部都会涨价。 布列塔尼的一般农民家庭,刚刚才失去了壮劳动力,眼下再要面对粮价、生活必需品价格的飙升,家破人亡的绝对不在少数。 这与马格努斯的初衷就相违背了。 他吸引商人,是为了发财,不是为了把自己搞破产的! 因此,马格努斯就想了一个办法,把粮价分成两部分:官方收购价和指导售卖价。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官方收购价,顾名思义,就是人们把粮食卖给马格努斯的价格――不只商人,农民,又或者其他都一样;而指导售卖价,则单单是商人们把粮食卖给农民的价格。 这两个价格都是定死的。 指导售卖价永远跟随着市价,官方收购价比市价高一成。 这样,商人们把粮食卖给马格努斯,赚到的钱远比他们辛辛苦苦,挨家挨户卖给农民们要赚得多,更何况马格努斯这里的信用也足够,不会出现拖欠之类的情况,为什么不呢? 而马格努斯,他在大量的收购粮食之后,可以把这些粮食都储存起来防止灾年,也可以转手把这些粮食再卖出去――以市价。 表面上看来,马格努斯是亏的,亏了多付的一成的粮价,但是马格努斯得到的却远要比失去的多的多。 例如说,市场的安定。 通过大量的囤积粮食,当市场上粮食不足,粮价升高,马格努斯可以开仓放粮以平息粮价;又或者是某年丰收,粮价大跌,马格努斯又用高于市价一成的价格从农民那收购粮食,抬高粮价,防止粮食的大量外流。 聪明人才知道,一个安定的市场对于经济究竟是多么重要。 更何况,说实话马格努斯又不是真的亏,商人在他这里交易可是要交税的,人头税与交易税,这两个是大头,足以弥补马格努斯的损失了。 计划很好,但是马上,马格努斯就又在头疼了。 因为没人可以去执行他的计划。 到了现在这个时刻,马格努斯才真正感觉到自己身边的人才究竟是多么的不足。 阿道弗斯神父只会念经,奥德加是将军,对于经济一概不通,阿方斯同上,勒菲弗尔很快就要走…… 然后没人了。 马格努斯的身边就这么几个可堪大用的人,掰着指头数都能数完,数完之后,他才愕然发现,竟然没有一个可以主导经济工作的! 稍微懂一点经济原理,能揣摩人心,有口才,明白收集消息的重要性……马格努斯的要求不高,但是就是没有,没有! ――至于忠诚,这个反而并不是太重要。无论谁,把任何人放到这个位置上,光是收贿赂都能让他收到手软,有着共同的利益,不用两天,这个人就绝对会变成马格努斯最忠实的拥护者。 但是没有。 马格努斯亲自上倒是能行,只是他现在正在忙着指导农奴在庄园中实施三圃制;农业是基础,没有发达的农业,商业再繁荣也不过是镜花水月,马格努斯根本不可能会因小失大。 百废待兴的状况下,每走一步都是如此的艰难。 只能先放着了。 马格努斯如此想着,从勒菲弗尔散播消息,再到商人们闻讯而来,这中间最少也应该有个三四天的时间差,只希望在这中间能有贤才前来投靠;真要是不行,那就还是他自己亲自上。 大不了就是学着诸葛丞相,事必亲躬,早早的就累死五丈原。 就当是为后代谋福利了。 虽然他到现在还没有后代,也没有结婚的打算。 但是奥德加已经迫不及待了。 因为等到今年的四月,马格努斯就要十六岁,按照中世纪的标准,他就算是正式成年了。 而成年,马格努斯就必须担任起复兴家族的重任。 简单点说,就是早结婚,多生娃,争取早日将葛德温家族发扬光大。 ――事实上,西方人最注重的就是家族,所谓的贵族制度,说白了也就是家族传承,现在的什么布什,洛克菲勒,这些隐藏的财团,也都是以家族为背景存在的。 而先王哈罗德在世的时候,也确实是给马格努斯定下了一桩婚事。 一桩政治联姻。 联姻的对象是威尔士的大贵族,号称是威尔士公爵的卢埃林?阿普?约尔沃思的女儿。 这位女士,马格努斯既没听过她的名字,更没见过她;听说先王哈罗德也是一样,大概,在哈罗德的心中,能通过一次联姻就把整个威尔士收入囊中,这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哪怕是这位女士是猪,该娶还是要娶了!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年纪太大,说不定马格努斯就要多一个后妈了。 真要是那样就好了。 这桩婚事,马格努斯之前并没有听奥德加提起过,原因是当时撒克逊人的英格兰已经灭亡,马格努斯自然就失去了联姻的价值;而威尔士乡民,威尔士的主体是皮克特人,马格努斯却是撒克逊人,两者之间本来就是世仇,失去价值之后,威尔士人不落井下石就不错了。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马格努斯打下了布列塔尼――尽管布列塔尼并不大,也完全不能和英格兰相比,但是至少这是一个立足点,也证明了马格努斯的才华。 这就让马格努斯重新有了价值。 更何况,威尔士人勇猛彪悍,是天生的战士,一旦联姻,卢埃林就成了马格努斯的岳父,凭借着亲家关系,马格努斯大可以在战争时请求卢埃林的支援。 对于眼下只是初创业,还正在艰苦奋斗的他来说,这是个不小的利好。 因此,对于奥德加每日一遍的催促,马格努斯,犹豫不决…… 第四十一章 祷告(一) 南特市的清晨,一大早,便有着数十名披挂严实的士兵,以及同样数量的穿着华丽披着长袍的骑士,守候在城门口。[.超多好看小说] 来往的过路人无不避之不及,宁愿绕远路,从另一面的城门进出,也不肯在这里待上一刻。 战争才刚刚结束,大地上浸染的鲜血都还没有流干净,对刀锋的恐惧早已经深深的刻入每个南特市民的心口。 那些原本应该堆积如山的尸骸,只是在前几日,因为春天到了,温度升高,马格努斯担心会爆发瘟疫才发了善心让他们入地,否则,他们现在还在胡乱的扔在城外。 人类的记性还没那么差。 不过,南特的市民可能是多虑了。 这些士兵来这,可不是为了和南特市民玩捉迷藏的,马格努斯最近忙的快要吐血,完全没那个闲情逸致;事实上,士兵们是在等人。 等阿道弗斯神父的到来。 马格努斯盼着神父,可不是一天两天了。 战争结束的第二天,马格努斯就派了人去奥尔良邀请神父过来;然后又派了一次士兵,兼任使者护卫,可谓是诚意十足,生怕去晚了神父就被抢跑了。 虽然并不会有人跟他抢就是了。 然后,就在两天前,神父一行抵达了圣马洛,早在圣马洛盯梢了许久的士兵立刻轻装简行把这个消息汇报给马格努斯,这才有了现在这劳师动众的一幕。 那么,马格努斯为什么要这么大张旗鼓的迎接神父? 又或者说,神父能给马格努斯多大的利益? 只有傻瓜才相信马格努斯真的是一心虔诚别无所求,如果神父只是一个摆着好看的,真正的花瓶,那马格努斯只会把他高高的供起来,根本就不会去接触。[] 毕竟,花瓶这玩意远远欣赏就好,靠的太近,一不小心可是会把它打碎的。 神父能为马格努斯带来的,是民心和稳定。 又或者单独说稳定也行。 欧洲人民对信仰的虔诚是我们现在的人不可想象的,举例来说,现在的绿教圣?战分子什么样,中世纪的欧洲人绝不比他们逊色分毫。 在中世纪历史上,我们常常可以听见农民起义的消息,向国王起义、向贵族起义、甚至是向商人起义,但是就是没有向教会起义的。 即使是教会收的税,有时候远远要比国王和贵族加起来还要多的多。 又或者,遇见了无良的神父或者教士,骗人钱财毁人家庭,那也都只是神父的个人行为,是他信仰不虔诚,是他利欲熏心,是魔鬼引诱他堕落,和教会一点关系都没有。 真不知道为什么。 而且以上这些,并不是教会的宣传而是农民自发的维护。 简直就像是附加了智商降低+人民拥护的主角光环。 由此可见,阿道弗斯神父的到来,究竟可以为马格努斯带来多大的利好了。 更何况,神父那是真的品行端正――据他说是因为上帝的指引――但是管他呢!阿道弗斯神父不近女色、不贪钱财、不慕名利,每日里不是在修道院中念经,就是不辞劳苦的下乡传教。 只有熬过一段时间,等着布列塔尼的人熟悉了神父的存在,光是因为信仰被满足的愉悦感,就足以抵消掉马格努斯带给他们的丧亲之痛了。 更何况,马格努斯其实还别有想法。 那就是超度。 实际上,超度这个词可不是佛教的专用词,世界上的几大宗教,不论是基督教,绿教,它们都有着关于天堂地狱,以及游荡在人间的可悲亡灵的具体说法。 基督教义里,如果一个人只是默默无闻的死去,并没有神父来做临终祷告,那么他的亡魂就只能在人间游荡。 日复一日,孤苦伶仃。 直到坠入地狱。 这对马格努斯的统治可不是什么好消息。 那么农夫和市民暂且不论,反正他们敢怒不敢言,但是那些只是刚刚才投效的骑士,他们可就完全不一样。 那些在战场上战死的,是他们的袍泽,他们的兄弟――就算退一万步,既不是袍泽也不是兄弟,但是那些也都是骑兵,是和他们同一个阶层的人,死了之后就被抛尸荒野,任由尸体被狼群,被野兽啃噬,甚至连英魂都不能上天堂,只能永恒的孤单的在大地上游荡,这怎么能不让他们起兔死狐悲之情? 这些骑士,他们本来就是才刚刚投降马格努斯,军心未稳,军心不定,倘若是任由这兔死狐悲的心情蔓延,临到战时再被有心人挑拨两句;虽然叛乱不至于,但是却不可能再被当做一支有生力量来使用了。 正因为如此,马格努斯才会如此的盼望阿道弗斯神父前来。 他就是要通过一场祷告,一场隆重的祷告,来向布列塔尼的所有人,不只是骑士,而是布列塔尼的所有人;骑士、市民、农夫、商人……他,马格努斯就是要证明,他是个负责的人! 不仅对活人负责,对死人更负责! 凡是死去的人,都能够上天堂! ……好吧,这个就有点夸张了。 阿道弗斯神父不是教宗,马格努斯更不是耶稣,两个人都没权利喊出这样的‘豪言壮语’。但是,在祷告仪式过后,多多少少也会有些用。 那些一般的市民和农民,你说他们是软弱也好,说他们是自欺欺人也罢。当他们亲眼看着自己死去的亲人,在庄严而隆重的宗教仪式中入土为安,他们的心中也就会有所安慰,然后劝说自己放下仇恨,勤勤恳恳的干活, 老老实实的当个顺民。 毕竟,活着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活人,也永远都比死人重要。 还有那些骑士,马格努斯给了他们骑士的身份,这是名;又给了他们封邑,这是利;轮到现在,甚至连他们死去的兄弟都要给个交代,这就是恩。名利恩三全,即使是再铁石心肠的人,他也该有些许感动,心里面涌起一股‘士为知己者死’的感慨。 就算是没有,拿了这么多东西,堵也能堵住他们那张乱说的嘴,至少军心是稳定下来了。 只是一场花不了多少钱的仪式,就能同时起到安稳军心民心的效果,马格努斯唯一要做的就是留下两滴鳄鱼的眼泪,何乐而不为呢? 只是,好事终须多磨,葬礼仪式起风波,就在马格努斯正春风得意的这会,另一场不大不小的‘麻烦’正在缓步向他靠近…… 谁知道呢? 第四十二章 祷告(二) “圣保罗说:‘用那充足足的悟性去明白上帝的旨意,又知道怎样认识他,渐渐对他的知识又再增多。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因此这便是上帝的旨意,这义人的离去,并非是凡人的错误而仅仅是上帝想念他,希望他能长随左右。 现在,这义人被接去,应当被记念;这个德行人离世,理当放在心上。他的安然合目是睡个长觉,等待着被上帝叫醒的那一日……” “阿门――” 身穿着紫色法袍,头戴珐琅高顶法冠,手持权杖的阿道弗斯神父,祷告起来还挺像模像样。 当然,这原本就是他的本职工作。 顺带一提,神父身上的法袍法冠和权杖都是自带的,是他从阿拉贡逃亡时带出来的,属于高级神职人员才能用的奢侈品。 如果不是因为马格努斯强烈恳求,估计神父就会把这身衣服一直压在箱底,再也不拿出来。 而在神父的面前,则是已经哭成泪人的死者家属。 虽然有些不尊重他们,但这场面确实是让人难堪。 因为马格努斯是侵略者,这些死者的家属,他们的丈夫,或者他们的父亲,虽然不敢说一定是马格努斯所杀,但是绝对和他离不了关系。 假如有一天,一个强盗,一个恶霸,杀害了你的亲人,过几天却又假惺惺的请求你的原谅,你会原谅他吗? 九成九的人都不会吧。 这只是鳄鱼的眼泪,是一场虚伪的表演罢了。 不过,马格努斯也确实没想得到他们的原谅。[] 能得到神父单独祷告的待遇,这些死者都不是一般人,至少也是个追封的骑士。马格努斯让阿道弗斯神父来为他们祷告,完全只是为了收拢那些还活着的投诚的骑士的心。 至于那些数量更多的,但是却并没有人在意的征召农兵,他们的身份卑微,他们的生命更卑微,死之后能得到一位高级神父做集体祷告,这就已经是超规格的待遇,他们的家人就已经满足,还能指望着什么呢! 只是,这样浪费的时间也不少。 做集体祷告用了两天,然后是为战死之后追封骑士的骑兵单独祷告,就算神父业务再熟练,念悼词,加上赶路,一天也做不了几回。 事实上,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神父还有的忙。 但是,这也产生了一些很不好的影响。 那就是本地的教士。 布列塔尼的修道院,我们之前提到过,身处富裕的意大利的教宗根本看不上这片苦寒之地;所谓的修道院,都只是布列塔尼公爵随便划了一块地,然后不知从哪强行抓来几个教士装门面。 因此本地的主教――假如这个修道院长可以称为主教的话――他并没有什么地位。 当马格努斯兵临南特城下,这位主教第一时间就派了手下的教士前去觐见,马格努斯没见,之后,这位主教甚至亲自前往。 但是马格努斯依旧没见。 这就让主教感觉坎坷不安了,正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虽然他并没有什么地位,但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玉,主教掌管着领地内信众的信仰,不是自己人坐上去根本不放心。 如果是其他人,主教让位也就心甘情愿的让了,反正这些年他收钱也收的够了,足够他愉快的度过余生――但是,打过来的是马格努斯。 这个杀人魔王。 单单是从圣马洛传来的传闻,那如风一般的标骑和从天而降的重枪,这就已经让主教吓得心惊胆颤,更别说在他亲自前往的时候亲眼所见的堆积如山的尸骸。 马格努斯拒绝接见主教的夜晚,主教整晚都不敢睡觉,就是生怕自己闭上眼睛,脑袋就要从身上搬家。 虽说欧罗巴确实有不杀教士的潜规则,但是马格努斯却是个从野蛮的英格兰来的野蛮人,谁知道他什么时候会突然发疯! 到了后来,阿道弗斯神父到来,主教才松了一口气。 来了好,来的好啊! 赶紧来我这,只要打个招呼,我立刻就收拾包袱出门,什么都不要了,把修道院什么的都让给你,丝毫不带犹豫的! 但是神父也没来。 主教等了一日神父没来,等了两日神父还没来;一直等到现在,修道院就好像是被遗忘了一样,根本就没有一个人过来传递任何一条消息。 在这焦急的等待中,主教心中的恐慌伴随着时间在日益增长。 这很容易理解,举例来说,假如你是某一个重要部门的科长,而你的这个地位是依靠着你的上司才得到的。 然后突然有一天,你的上司被双规了,上面空降了一个领导过来。 这个领导过来之后,连续好几天都对你不闻不问,既不拉拢也不排斥,就是冷处理,你觉得如何? 肯定不可能啊!肯定是这个领导因为什么事情忙住了,等他腾出手来就是他整你的时候了! 而在中世纪,这个‘整你’还要更严酷许多。 例如说,砍头,绞刑,或者诸如此类。 不要怀疑,兵荒马乱的时代,政治斗争的失败者绝不像和平时代还有着卷土重来的机会;就像是英格兰都铎王朝,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与她同父异母的亲姐妹玛丽,最终掌控大权的伊丽莎白击败玛丽,就直接砍掉了她的头――她们可是亲姐妹! 而主教,他觉得自己还没有活够,身体康健的很,上帝他老人家还没到召唤他的时候。 但是他又能怎么办?! 他又不是法兰西的兰斯大主教,他手里既没兵也没钱,就算是他的那点私房钱,养一个人过快活日子或许够,但是雇佣一支军队? 还是算了吧! 雇佣兵是最没节操的生物,有钱的时候好说,一旦没钱了,连好聚好散都是一种奢望,他们第一个要砍的就是这个居然敢拖欠他们工资的家伙的狗头! 因此主教便在这种折磨之中日渐消瘦,即使是布列塔尼公爵复生,看到这个他亲手抓来的家伙估计都不敢认了。 一直到,某个手持着用蜡密封的信件,伪装成流浪的修道士的信使到来为止…… ps:很抱歉晚更了,解释一下原因,大学开学的传统节目,喝酒,那群家伙是真能喝,差点给我喝断片,要不是内急,大概到现在我还没醒过来。 这两章是晕乎乎的时候码的,质量上可能有些不尽人意,如果书友们有意见的话可以提出来,我会在之后改正的。 pps:突然发现喝完酒码字速度好快,完全不带思考的…… 第四十三章 流言 “好吧好吧,奥德加叔叔,你赢了,我会派使者到威尔士去;不管如何,就算我同意娶那位小姐为妻,也总要看看女方那边的意思,对不对?” 这是一个明媚的清晨,尽管太阳只是刚刚从东方升起,但是祥和的温暖却已经照耀到每个人的身上。(.) 这样的日子对于布列塔尼的人来说是宝贵的。 特别是在春天,在春耕的时候;要知道在平日里,布列塔尼总是个多雨的地方,能遇见这样阳光灿烂的好日子,完全可以说是上帝保佑了。 对于马格努斯来说同样也是如此。 当时,他正在吃早点,具体是水煮蛋与白面包――不要问他为什么吃这两样――即使是他已经快要到看到这两样东西就想吐的地步,但是还是强咬着牙吃下去。 因为其他的食物与这相比更为……恶心。 牛奶中除了去不掉的刺鼻腥味,还有来源不明的未知漂浮物(人的呕吐物);所谓的青菜浓汤更是一锅乱炖,仔细翻翻说不定还能找到蛋白质是牛肉六倍的大肥虫…… 然后,最主要的,即使是在马格努斯的强烈要求与皮鞭的督促下,厨房好不容易才保持了干净,但是为他做饭的厨师,却从来都没有大小便后洗手的好习惯! 而在中世纪,是没有用来擦屁屁的纸的! 所以他们用草木灰,或者是用手来擦…… 吃这样的厨师做出来的饭菜,马格努斯宁愿饿死! 所以他只吃白面包与水煮蛋,至少这两样从表面上看最为干净。 ――尽管马格努斯也有过纠正这些家伙不良习惯的想法,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即使是用皮鞭来威胁,这些家伙也只会好了伤疤忘了疼,下一次依旧不长记性。[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而马格努斯现在很忙,非常忙,反正吃白面包与水煮蛋过日子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再坚持一会,等这个三月过完,春耕结束,马格努斯再来好好料理他们。 在脑中胡思乱想了一番,尽量的把注意力从眼前的早点上转移,马格努斯胡吃海塞,确认自己摄入到了足够的能量,然后准备动身。 按照预定的行程,他今天应该在一个农庄里监视那些农奴种地。 农奴是一种颇有破罐子破摔之感的生物,既然生命并非自己所有,那么他们反而不怕死了;即使是用刀剑威胁也不管用,反正活着也只是受罪,那么为什么不早点上天堂呢? 幸亏基督教义不允许自杀,否则这世间有没有农奴就还要两说。 上帝只凭借着信仰就能让农奴规矩,凡人要管教农奴,还是要靠鞭子。 不怕死,但是怕痛。 这是即使是伟大的英雄也无法避免的通病,更不要说是卑微的农奴了,只要鞭子在空中炸响,他们包管就会老实下来。 但是,今天稍微有些不一样,等到马格努斯吃完早点准备上马,他就被奥德加拦住下来。 奥德加明显是有备而来,气势汹汹,看样子是不从马格努斯这里得到一个答复决不罢休。 这个婚约已经拖了太久了!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王子殿下,你还能拖到我这把老骨头入地不成?! 只要你不是每天一道的来缠我,说不定就真的有可能…… 马格努斯颇为无奈的想道。 但是同时,他也知道这实在是不可能。 即使是把奥德加的一片赤诚忠心抛在一旁,单单的从利益的角度来分析这次联姻,对于马格努斯来说也绝对是有利可图:一个手握强军的老丈人,一次将整个威尔士都收入阆中的机会,倘若是别人,例如说先王哈罗德,他早就欢天喜地的答应了。 况且,就算是马格努斯再不愿意靠近中世纪,普遍显得脏乱与庸俗的女人,他也不可能永远不结婚。 他必须要有一个继承人。 而且必须要是亲生,身体内流淌着他的血脉的。 既然所谓的贵族制度的实质就是家族传承,那么身为葛德温家族最后一个成员的马格努斯就更应该履行这个职责;要不然,等他死了,这个布列塔尼公爵领,甚至是将来的英格兰,他要留给谁? 有人继承吗? 没有! ……这样的说辞并不能让人信服,因此就让我们换一个方面来讲――倘若是马格努斯坚持不结婚,那么等到最后,他的封臣,他的骑士,又或者是因他而变得有地位,因他而变得富有,那些受到马格努斯恩惠的人,会硬生生的给他灌上****,捆住手脚,然后丢到某个被挑选出来的贵族少女的床上! 因为马格努斯不仅仅要为葛德温家族负责,更要为他的封臣们负责。 封臣――马格努斯的封臣,他们和那些传承百年千年,在地方上有着根深蒂固势力的旧贵族并不一样;他们的权势和土地全部来自于马格努斯,一旦这颗替他们遮风挡雨的大树倒下,借用东方的一句古话,覆巢之下岂有安卵? 但是人总不能决定上帝什么时候会召唤他的宠儿。 所以马格努斯需要一个继承人。 与其等到被手下的封臣捆住手脚,倒不如自己先主动一些,至少,这样还有着一个选择的机会。 当时,马格努斯就是这样想的。 所以他给了奥德加一个含糊――其实也算不上含糊,毕竟卢埃林公爵除了一个女儿外再无子女,娶了他女儿,只要不犯傻,几乎就是天定的下一任公爵;无数贵族家庭没有继承权的次子翘首以待,排队都能从威尔士排到英格兰去。 优秀的年轻人数不胜数,即使是让他们入赘也不会有困难,既然如此,卢埃林何必要把女儿嫁给马格努斯呢? 就因为他和先王的一纸婚约吗? 马格努斯可不相信,这个被称作是‘威尔士大公爵’的家伙,会是一个遵守契约的良善之辈。 派个使者过去,双方先扯扯嘴皮子,等到卢埃林公爵撕毁婚约,马格努斯再写信表示谴责,卢埃林公爵再表示反谴责……等到这份时间过了,差不多就是一年之后的事情了。 希望这其中能有什么转机。 当然,真要是卢埃林一口答应,什么条件也不提,那得,你还在等什么,遇见这样的好男人就嫁了吧。 奥德加虽然有所不满,但是他也知道,能逼着马格努斯答应到这个底部,已经是最大的成果了,再硬逼只会适得其反。 倔驴要顺毛摸,硬马更是不能强按头。 于是,奥德加也收起了严肃的面孔,露出了笑颜,正想着趁热打铁,让王子殿下现在就写信派出使者…… 然后,他就看见马格努斯的脸色一下了就变了。 变得铁青无比。 那是在马棚伺候马匹的两个马夫的闲聊,一则流言正从他们的嘴中说出,马格努斯敏锐的察觉到,这对他的统治绝非好事,并且,绝不是空穴来风。 第四十四章 推测 流言是可以杀人的。[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当时,由于距离并不近,而且马格努斯的注意力大部分都放在了奥德加的身上,他并没有对那两个马夫的话听的十分清楚。 但是,多亏了他的那个‘语言精通’的金手指,尽管只是断断续续,凭借着连猜带蒙,马格努斯大概还是能把那两个马夫的对话模拟出来。 同时再次确认,这对于他的统治绝无好处。 那两个马夫是这样说的: “汉森兄弟,你怎么这么愁眉苦脸的啊?” “唉,阿布老兄,你知道的,前几****的一个兄弟战死了。” “看开点吧汉森兄弟,就像是新开的神父说的那样,他只是上天堂去享福了,要是我,如果死的时候不那么痛,也想要上去享福呢!” 然后,重点来了。 被称作是汉森的马夫一下子慌了神色,愁苦更深,却是先把头左右转了转,确定附近并没有他人,两位高贵的贵族也都在谈话,注意不到这边,这才小心翼翼的说道。 “阿布老兄,我担心的就是这个!两天前,我招待了一位流浪的修士――就像是经上说的一样,一位真正的修士,他没有向我索要任何东西,只是吃了一块面包,还为了我的亲人祈福――但是,当修士听我说到新来的神父的时候,他立刻就说这是魔鬼假扮的!” “吓!怎么可能呢?!” 阿布被吓了一跳,连忙追问道。 “我一开始也是不信,怎么可能会有魔鬼敢假扮伟大的神的使者呢?但是修士是个见多识广的人,他立刻就说了几条证据来让我相信。(.无弹窗广告)” “这可不是小件事,汉森兄弟,你说来我也听听。” “当然,阿布老兄,我脑袋笨,修士的话记得不清楚,你就将就着听一下:首先,我们信仰的除了至高无上的神,还有伟大的救主和他的母亲,因此祷词不是‘以耶和华之名’,而是‘以圣父圣母以及圣子之名’。” “可是……” 阿布就不明白了,只是一个称呼上的差别,怎么就变成魔鬼了呢? “别急,老兄,一开始我也是一样不信,修士看我还是执迷不悟,又让我跟着他念经文,‘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一连念了三遍,我才明白自己的错误。” 阿布还是不明白。 不明白才是正常,因为这本来就是强词夺理。一般的农民既不识字,又没有知识,一本圣经要怎么解释全凭教士的一张嘴;农民们只需要敬仰上帝就好,但是教会里,光是对圣经的不同解读,就要分出数百个流派。 流派不同,就是异端。 异端比异教徒更可恨十倍。 每年的异端审判所里,只是因为流派不同,被抓进去的人不知道有多少。 这不仅是政见不同,更是打击对手的重要手段。 但是汉森的话仍然没停。 “最后,修士又给我指出了最致命的一处破绽:那个伪装神父的魔鬼穿的是紫衣法袍,在教会里,只有掌管一整个国家,地位尊崇的大主教才有资格穿;但是大主教怎么可能会来我们这个地方呢?要知道,我们的修道院长,他也只是个教区主教罢了!” 阿布明显的被汉森一连串的话给打蒙了,汉森说的话有条有理,明显是有人教他的,那些尊贵的大人物,又怎么是他们这样的马夫能谈论的?因此阿布只能结结巴巴的反驳道: “但是……但是……但是这怎么可能呢?新来的神父的为人是有目共睹的,他不可能是魔鬼假扮的啊!” “阿布老兄,你怎么还不懂呢!” 汉森瞪大了眼睛,挥舞着双手,这是我们所常见的景象,那些自以为掌握了真理的人就是用这种大嗓门和夸张的肢体动作来取信于人的。 “那是魔鬼!经上都说了,魔鬼是最狡猾的,他现在还在伪装,等到我们彻底相信了他,他就要送我们下地狱了!” 谈到下地狱,阿布不由得身体猛的一抖。 经上说过,天堂是流奶与蜜之地,凡人进入天堂,永世不必再劳作,不必再吃苦,可以在天堂中尽享情福;对于那些在人间吃了一辈子苦,连蜜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农夫来说,天堂就是他们活着的唯一追求。 生前受苦受累,只是为了死后能进天堂。 但是一旦追寻了魔鬼,却是要下地狱,灵魂在滚热的岩浆中哀嚎,吃尽苦痛不得超生;况且,既然死了还要受罪,那这辈子活着的时候吃的苦,不都是白受了吗! 因此,谈及到魔鬼,阿布立刻不敢多言,就是生怕被天上的父误会,被丢入地狱。 同时,他对汉森的话也相信了不少――敢拿魔鬼来说话,倘若不是因为有着十足的把握,谁敢?! 修士就敢。 听完了这两个马夫的对话,马格努斯脸变铁青的同时,马上就知道那个修士肯定有问题。 还有这个什么汉森,八成也不干净。 但是为什么? 这样对于他们究竟有什么利益? 你要说汉森,马格努斯还可以理解,大概是修士给了钱,这才让他这么卖力,但是修士呢?一个流浪修士,凭什么要居心叵测的败坏阿道弗斯神父的名声? 除非,这个修士身后有人指引。 然后,是谁在指引? 这个问题,马格努斯只消眼一闭,脑海中就能蹦出来无数答案。 虎视眈眈的布雷斯特伯爵,隔海相望的威廉国王,甚至是他的盟友法王路易,或者是周围的贵族都有可能…… 但是很快,马格努斯就把目标锁定在布雷斯特伯爵的身上。 路易和马格努斯还处于蜜月期,他没有这样做的理由;威廉隔了一条海峡,他的消息还没这么灵通;只有布雷斯特伯爵,他原本就是一心要做渔翁,只是因为春耕才迫不得已收兵,私下里搞一些小动作真是再正常不过了。 而且这对他也有着极大的好处,一旦让农民都相信阿道弗斯神父是魔鬼,那能指挥魔鬼的马格努斯又是什么人? 魔王! 还是一个嗜血的魔王! 马格努斯原本在布列塔尼的声望就不好,再被这么一污蔑,不用布雷斯特伯爵鼓动,害怕下地狱的农民自己就会主动叛乱。 ……当然,这些都是推测,具体如何,还是要把那个修士抓过来仔细审问才是。 说到抓人,在中世纪抓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特别还是要抓一个行踪不定的流浪者,而且布列塔尼还是个有山的地方。 只要他往哪个大山里面随便一窝,十年八年找不到也是常事。 幸好,马格努斯这里有一个‘舌头’。 那个散播谣言的汉森。 第四十五章 人才 事实上,拷问的工作异常简单。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凡人害怕地狱的熔岩,但是更害怕人世的皮鞭,只要把沾了盐水的皮鞭稍微在人前晃一晃,被捆在刑房里的汉森就已经哭爹喊娘的交代一切了。 只是,这样还不够弥补他的罪过。 按照奥德加的说法(他不会布列塔尼语,还要马格努斯在一旁翻译),这样吃里扒外的东西,就该用绳索吊死,然后挂在道路两旁以儆效尤。 虽然在马格努斯的干涉下――主要是壮劳动力已经很稀少,懂得养马的更少,处死太不值得――改成了充为奴隶,但是他的奴隶生涯,除非哪天遇到大赦,否则注定要做一辈子了。 处理完汉森,马格努斯转过身来便准备抓捕那个流浪修士。 然后,连马格努斯都被这个修士的胆量给惊住了。 四十名骑士,以及数量更多的禁卫军,这是一股足以将胆小的人吓倒在地的力量。 然而,即使是面对着这股力量,这个所谓的‘流浪修士’仍然有胆量继续在田间闲逛。 马格努斯率兵包围的时候,周围的农夫都已经吓得瘫倒在地,这个修士还拽着一个农夫的衣袖要给他布道。 这种胆色,马格努斯也不得不服。 当然,胆大的人一般都死的特别快,那些没死的都是有资本的。 而眼前的这个修士,他就属于有资本的那一类。 他是算定了马格努斯不敢杀他。 无论如何,人们都是愿意相信一个修士,特别是一个虔诚并且苦修,犹如从经中走出来的修士,用神的名讳发誓所说的话的。 这也就意味着,那些听过了修士说话,又或者听过了流言的人,他们现在半信半疑。 既怀疑修士,又怀疑阿道弗斯神父。 倘若是马格努斯直接将修士杀掉,哪怕是经过公开审判,那也没有一点用处,只会让农民更相信修士所说的全都是真的,神父是伪装的魔鬼,马格努斯是嗜血的魔王。 唯一能破解的办法,就是修士公开承认自己说了谎。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这是修士的底气所在。 “好吧,聪明人,让我们从惯例开始,你的姓名?” 想通了其中的关节,就连马格努斯都有些无奈,这是个无解的死局,在这个刑房里面,即使修士只是掉了一根寒毛,对他的名望也是个巨大打击。 “弗朗西斯?科努埃特,尊贵的公爵大人,您可以称呼我为科特。” 即使是在刑房里,修士―科特依然镇定自若,就好像是在自家一样。 这其中有一部分是他确实胆子大,另一部分,却是马格努斯之前所说的聪明人。 这称赞并非是发自内心而只是因为无奈,但即使如此,既然马格努斯这么喊了,那么就代表着他已经理解了科特的计谋。 自家的安全有保障,科特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那么,科特,既然你是个聪明人,你就应该明白我把你带过来是个什么意思;现在就交代吧,你为谁工作,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尊贵的公爵,在您提问之前,请允许我做一个自我介绍。” 马格努斯提问,而科特并没有正面回答,反而先施一礼――这是个标准的贵族礼,然后说道。 马格努斯同意了。 “我是布雷斯特伯爵的侄子,按照传统,我是伯爵领的第二继承人,以及……我原本应当是伯爵的。” 好吧,这又是一封贵族间的爱恨情仇争权夺利,自从来到这个时代,这样狗屁倒灶的事就成了司空见惯,马格努斯,他不关心。 好在科特很快就说到重点。 而这个重点的内容,就是关于当时还是个幼儿的他,被篡位的叔叔送到修道院里,他是如何凭借着聪明才智以及空口白话得到了修道院长的忠心,又是如何隐忍委屈才取得了叔叔的信任,得以在他的宫廷中出任职位…… 说实话,马格努斯听的恹恹欲睡。 这个故事,怎么说呢,还是挺精彩的,一个因为父母早逝而被狠毒的叔叔篡位的孩童,他通过自己的才智以及努力,一步步的靠近他生命中最大的敌人,最终(目前还没有)完成了伟大的复仇。 怎么样,听着是不是和哈姆雷特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要是让莎士比亚听到了,说不定又是一场伟大的戏剧。 但是马格努斯确实不感兴趣,并且,他确认,他率兵围捕科特的时候,科特还在拉着农夫的衣袖给他布道,这不是因为他胆子大,而仅仅是因为他是个话唠! 不过,好吧,听了这么多,马格努斯也总算是明白过来,科特与布雷斯特伯爵不对付。 那么问题就来了。 “为什么你要帮他做事?” 马格努斯问道,这是他最不明白的地方,削弱了马格努斯,那就等于是变相的增强了布雷斯特伯爵的力量,对科特有什么好处吗? 完全没有。 “自然是为了能够逃离我那个叔叔的掌控。” 谈到布雷斯特伯爵,科特马上就是一脸厌弃的神色。 “虽说我得到了他的信任――但是天知道,他又怎么可能真正的信任我,在布雷斯特,不论我到哪都会有好几个人随身――名义上是保护我。” 这很容易理解,迫于世俗,或者是迫于封臣的压力1,布雷斯特伯爵不可能杀掉这个被他视为眼中钉的侄子,但是派人去监视,省得他搞一些小动作,谁也挑不出一点问题。 “于是,当叔叔为您而感到头痛时,我提出了这个计划,并且主动请缨,就是为了能逃离他。” “虽说如此,但是叔叔依旧派了两个人来监视我。然后一个在路上喝了不干净的水,没了,至于另一个,大概是看到我被抓捕,这个时候已经跑掉了吧。” 话说完,科特也不顾这里是阴森黑暗的刑房,兴奋的伸了个懒腰,生平第一次尝到自由的滋味,即使是这自由是在这囚笼里,他也感觉是好的。 于是马格努斯就笑了。 “听你话中的意思,难道在你给我造成这么大的麻烦之后,你还以为我会放过你,或者是让你投靠我?” “我会说八种语言。” 科特张口,这次是一连串流利的撒克逊语,因为听不懂布列塔尼语而在一旁呆站着的奥德加,猛然间听到熟悉的乡音,惊的差点跳起来。 “由于从小就是在大敌环伺的背景里长大,我还锻炼出了揣摩人心的本事,并且对那些阴暗的‘老鼠’手段也略有所知。” 这个‘老鼠’,指的是刺客。 “因此,我认为我还算得上是个人才,足以胜任您宫廷中的大部分职位;而您,现在正极度缺人不是吗?要不然,您也不会把那个阿方斯抬出来了。” 好吧好吧好吧。 马格努斯觉得自己今天叹气的次数已经足够多了。 和聪明人说话的好处在于不折腾,但是坏处,那就是他会牢牢的把握局面的主动权。 即使是你把刀驾到他的脖子上也是一样。 “那么,我的人才科特。”人才两个字,马格努斯特意加重了声音:“请你来告诉我,要如何才能挽回被你破坏的局面?” “这个很简单,只要有我的配合,不仅是易如反掌,还能向我亲爱的叔叔倒打一耙。” 活动着脚踝――虽然并没有把科特捆成一团,但最基本的待遇,沉重的脚镣还是必要的,而刚刚奥德加便得到了马格努斯的授意,把脚镣给打开了。 这让科特心情大好,因为这就代表着马格努斯接受了他的投靠。 马格努斯冷哼一声,没有说话,算是默认了。 哦对了,许多年后,马格努斯曾经问过科特,假如他是个和一般的欧陆领主绝无二般的蠢货,抓到了科特之后便是严刑拷打,那么科特又要怎么办? “我的牙齿里藏着一颗毒药。” 当时,说出这话的科特露出了满口的大白牙,笑声吟吟。 “假如您是个蠢货,那我也就只好让自己迅速而无痛苦的下地狱――像我这样的人是上不了天堂的――去向恶魔大君撒旦推荐我的才华了。” 注1:这个封臣的压力,并不是说他们都是忠臣,不忍心看着科特去死,真要是这样他们就不会让布雷斯特伯爵篡位。 所谓的压力是因为伯爵得位不正,一旦他哪天做出了昏庸――例如说损害了封臣的利益的事,那么封臣马上就可以用科特的名义起兵造反。 只要科特还活着,他就是一个筹码,总之,这里面的事情挺复杂的,但是和忠诚绝对没有一点关系。 第四十六章 神裁 流言的事,在布列塔尼愈演愈烈。[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一开始只是在农夫之间相互传播,后来更是传递到贵族,例如骑士的耳中,流言的内容也是愈发的离奇。比如说,有一段是关于马格努斯抓捕修士的,好几个农夫信誓旦旦的说着: “我向上帝发誓!我亲眼看见他的头上生长着牛一样的犄角,而他的马一边奔跑一边吐着硫磺般的火焰!” 完全就是把马格努斯当做是魔王来形容了。 这其中说是没人推波助澜都没人信。 “不够!还不够!仅仅只是现在这些谣言,农民们顶多还是怀疑,我们要再给他们加把火!” 宫廷之中,一切流言的始作俑者科特,正兴致勃勃的谋划着下一次动作。 而马格努斯,他就只能郁闷的坐在主位上,眼看着科特是如何败坏他的声誉,还要点头说好。 没办法,谁让这个计划他同意了呢。 于是,四个来自于英格兰的禁卫军被派了出去。 这些禁卫军,马格努斯交给他们的任务是平息流言,但是他们一是语言不通,既听不懂又不会说布列塔尼语;二来,他们在军营里早就被训得好像是木头脑袋,马格努斯管理不听话的士兵的方法是什么? 靠打。 打的多了,自然就听话了。 因此这四个禁卫军的手段就可想而知,所经之处无不是一片狼藉,人人怨声载道。 与其说他们是平息流言,倒不如说他们反而是在往火里浇油。 农民的愤怒愈发的浓烈,终于,波及到了阿道弗斯神父的身上。(.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 嗯,神父原本还是不知道这事的,毕竟,他只会拉丁语,而且来回的路上都有着马格努斯指派的士兵保护。 因此,即使是布列塔尼的群众看他的眼神有些奇怪,神父也只当是他们被原先的教士欺负多了,对神职人员抱有偏见――在过去,他也曾经是那些欺负农民的人之一。 但是,有一天,几个顽童,他们都还是小孩子,没有被生活的重担压弯了腰,身上遍布的都是孩童时期特有的青春活力。 面对着这样的孩童,士兵们并没有多做防备。 然后,意外发生了。 这几个孩子,他们拿着不知从哪搞来的粪球――说不定就是随手捡的,大街上到处都是这玩意――抛到了神父华丽的紫色法袍上。 这可是真真正正的大事! 那紫色法袍,士兵们虽然不知道价值几何,但是光是看法袍上用金边描绘,又用流苏装饰的花纹,就知道绝对不是普通人能用得起的东西。 更何况,紫色,这是只有出生高贵的‘蓝血人’才能用的颜色! 事实上,如果不是神父阻拦,那几个顽童当场就要被士兵抽剑砍死。 出了这样的事,他们怎么向王子殿下交代! 再说一次,如果不是因为阿道弗斯神父全力阻拦,不只是这几个孩童,就连他们的亲人,甚至是他们所生活的村子,都要承担这些士兵一时泄愤的后果。 我的意思是屠村。 这又不是什么多罕见的事,因为一时的心情不畅而杀人泄愤,这在整个欧洲都是司空见惯;实际上,有不少来自英格兰的撒克逊禁卫军认为王子殿下对待布列塔尼人实在是太过仁慈。 就应该杀,有敢闹的人就杀,敢不服的人就杀,十抽一杀,要让这些布列塔尼人今生今世都生活在恐惧中,让恐惧浸入他们的灵魂,这样他们才会老实。 英格兰征服苏格兰与爱尔兰,还有十字军东征,他们都是这样干的。 翻开欧洲的历史,只是随便打开一页,便能听见无尽的哀嚎与哭声传出。 这就是那些苦难的灵魂。 不过,幸好有神父在,要不然,马格努斯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次的惨剧才好了。 要是惩罚士兵,还是从英格兰时候就一路跟随,不离不弃的士兵,那只会让军队离心;但是要是把这件事压下去,不顾民心,那就真成了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硬生生的把那些流言坐实。 幸好有神父在。 然后,马格努斯就该面对愤怒的神父了。 自然,神父愤怒的对象并非马格努斯,在他眼里,马格努斯和他一样都是受害者,应该愤怒的是那个散布谣言的人。 但是马格努斯,他只是告诉了神父在农民中传播的那些流言,可没有告诉神父,除了最开始的那个流言之外,其他的流言全部都是他一手炮制的! ――至少是他监视着科特一手炮制的。 要如何对着神父解释呢? 马格努斯为了这个问题伤透了脑筋。 难道要对神父说出真正的事实吗? 不不不,这绝对不行。 神父自认为是主点醒了他,因此他便要为主在人间传播真正的福音,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与那个堕落而贪婪的教廷区分开。 教廷满口谎言,因此神父便发誓绝不说谎,也不做谎事以骗人。 把真相告诉神父,马格努斯是真摸不准神父到底是配合,又或者就干脆当场翻脸。 一半对一半的几率,马格努斯可不想把自己的未来赌在运气上。 因此也就只能继续骗,为了一个谎言而编制出更多的谎言,好在神父确实是只会拉丁语,平日里与外人沟通都还要靠马格努斯翻译,信息来源被限制,也不怕谎言被拆穿。 而且,最重要的是,连流言的最初编造者,身为主谋与当事人的科特还站在马格努斯这边。 这就让串供容易了许多。 而实际上,神父见到了被囚禁在铁笼里的科特(事先又关进去做样子),并没有生气的质问,反而先问起了宗教上的问题。 就是关于那个‘以耶和华之名’和‘以圣父圣母以及圣子的名义’。 这倒不用马格努斯再翻译了,科特说他精通八国语言确实不是说瞎话,身为一个从小在修道院长大的修士,拉丁语也是必修科目之一。 这两个人,一个在铁笼内而另一个一个在铁笼外,暂时的先放下了仇恨,先是对于信仰,神明,以及对经文的解释,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辩论。 倒是让马格努斯长了不少知识。 例如说出埃及记里记载的,主为了救他的子民而降下十灾,一夜之间夺走了所有埃及人的长子。 原来屠城这事还是上帝首创的,真是长见识了。 末了,阿道弗斯神父露出一声叹息,也不知道是赞叹,亦或是遗憾。 他对着科特这样说道: “既然我们谁也说服不了谁,那么,就只有让主来裁决一切,愿仁慈的主在火焰中净化我们的罪恶,我请求,火之神裁。” 第四十七章 神裁(二) “上帝!全能的法官,您握有和平与公正的权柄,我们虔诚的向您祈祷,赐福于这用来判定疑案的炙热铁块,如果此人无罪,他将手握这块热铁而不被烫伤;如果他有罪,那么请您用至高的正义权威向我们显露出真相,以示邪不胜正,而真理永远战争谬误。(.$>>>棉、花‘糖’小‘說’)” ——这是中世纪修士在一次热铁裁判时做的祷告。 热铁裁判,是中世纪欧洲神裁的一种。 事实上,阿道弗斯神父还挺聪明的。 如今的情况,并不在于他们两个人谁对谁错,而是民众认为他们谁对谁错;而一般情况下,民众总是倾向于同情弱者,也就是同情修士的。 这就好像是一个官员和一个平民起了矛盾,人民总是站在平民那边。 因为他们的阶级相同。 神父虽然并不懂得什么叫阶级,什么叫屁股决定脑袋,但是好歹他也曾经当做掌管一整个国家的大主教——以他的紫色法袍为证——他的政治是合格的。 所以他提出神裁。 在所有人的面前,在贵族、骑士、商人,以及农民的面前,以上帝的旨意,来证明谁才是真正的魔鬼! 或者被认为是魔鬼。 而这,正巧与马格努斯的计划不谋而合。 舆论,假如这个时代有舆论这个词的话,要反转舆论,就要拿出劲爆的,吸引眼球的,并且无可辩驳的证据。 神裁,正是这无可辩驳的证据:神是万能的,神的裁决又怎么可能会出错呢? 假如神出错了,那一定是还有我们没发现的的证据,我们没发现的隐情,总之,神远超人类的想像,那只是我们不理解神的所作所为,并非是神的错误。[] 宗教狂热者就是这样麻痹自己的思想,而中世纪,遍地都是宗教狂热。 于是,另外一个问题就出现了。 假如,我是说假如,假如神父玩脱了,神裁判定科特是对的,那他岂不是自找苦吃? ——请放心,这样的情况绝对不可能出现。 神裁法大概起源于何时并不得知,但在公元六世纪第一次见著于法兰克人的法典中,当时的法典已经对神裁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例如,在神裁之前,为敬仰上帝,原告与被告应进行晨祷并且宣誓。 不只是在法兰克,日耳曼、不列颠、加泰罗尼亚……处处都可见神裁的痕迹,事实上,当时的神裁不仅仅是用来判定恶魔,杀人,纵火,盗窃,巫术,伪造等等一切罪恶行为,民间均更喜欢神裁而胜于法律。 神裁之所以能够流行,自然有它的事实基础。 当时,在中世纪,有大量人类聚居的地方,如圣城罗马,又或者不落之城君士坦丁,这是仅有的奇迹,是神所眷顾之地,而在其他的地方,大部分的人都还是以村庄为单位聚合。 这也就意味着,村民们对于其他的村民都是知根知底,包括他们的作为与名声。 当村民们难以容忍、或者是想要迫害,当他们想要让某人从世上光明正大的消失,神裁就是绝好的借口。 因为神裁实质上是人裁,有着极大的操作空间。 以上面的热铁裁判为例,当被告手握热铁之后,他并非是立刻被宣判,而是将先手包扎起来,等待三天再接受检查;检查也并非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而是在教堂中由教士来做出裁定。 之后,教士再根据当地民意,大部分人究竟是要此人死还是要让此人活,做出裁决,轻易就能收获民心并且宣扬主的威仪。 基督教的影响力,在有些地方就是这样扩大的。 然后,就是作弊的方法。 正如政治书上所说,法律只是统治阶级统治的工具,神裁法虽然名为神裁,但终究还是人间的法律,该有的破解方法一个都不少。 ——仅限于教廷的内部高层人员所知。 而且,即使是这个‘所知’也成了过去式,鉴于中世纪口口相传的传播方式以及可悲的传播路径,一旦知情人突然过世,秘密也就永远成了秘密。 但是阿道弗斯神父知道应当如何作弊。 这并不让人意外,怎么说神父也是个高级神职人员,曾经掌管一整个国家,从那些藏在大修道院里发霉的羊皮卷里刨出来失传的秘密并非难事。事实上,在他作恶的过去,他就曾经多次利用过神裁来打击自己的对手,并以此来收获名望和赞誉。 更何况,神父这一次用的是心安理得。 “愿主宽恕我们的罪孽,愿主赐福与你我,阿门。” 囚笼中的科特面色平静,将一个迂腐,但是虔诚的修士角色扮演的活灵活现。 尽管他心里面已经急得发慌了。 对于神这种东西,科特一向是不信的——假使真的有神,又或者神如同教会宣传的那样正直仁慈,他又怎么会看着他的子民被欺凌而无动于衷呢? 既然叔叔夺走他的伯爵之位时神没有现身,那么,要么神并非万能,要么神根本就不存在。 因此他并不怕神裁。 只是,神父的这一番作为却是打乱了他的计划。 原本,他的计划中确实要用到神父,却是在另一个场合,在公开审判当中被神父用十字架逼出了原型——他才是那个魔鬼! 如果神父不愿意配合,马格努斯亲自上也是一样。 至于变成魔鬼的细节,这个就完全不用在意,通过地道、浓烟还有道具,这些‘老鼠’的小手段,骗骗愚昧的农民足够了。 但是神判,这是什么鬼! 科特并不怕神判,但是神判的主动权却全部握在阿道弗斯神父的手上,对于一个自命不凡的聪明人而言,再没有比把控全局时突然丧失主动权更难过的事情。 并且,他也没法操纵最后的结果。 因为他并不知道神父想用什么样的神判。 单单是神判,就有着热铁神判,热犁神判,热水神判,冷水神判好几种;法兰克人最常用的是热水神判,见著于成文法的就是这一种,但是科特已经从马格努斯处得知神父来自于伊里比亚半岛的阿拉贡,对于这个遥远的国度,他确实是一无所知。 这也就意味着,他会被神父牵着鼻子走。 这可不是什么值得愉悦的事情,因为科特无法保证,当神判的结果出来,民众的愤怒如同火山一样爆发,要求当场绞死这个‘魔鬼’的时候,马格努斯会不会保下他。 不,马格努斯大概会相当愉悦的送他下地狱。 毕竟,阴谋,知道的人是越少越好。 阿道弗斯神父,就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运用一句话,差点将科特逼到了绝境! 但是不管当事人,以及两个阴谋的策划者究竟是怎么想,神裁的消息就犹如台风过境一般席卷整个布列塔尼公爵领,整个公爵领的所有人,不论身份地位,贵族,平民,甚至是隐藏在山中的强盗,都鼓足了精神,伸长了脖子,准备着迎接这一场世纪‘狂欢’。 第四十八章 神裁(三) 虽然以‘狂欢’来形容这场即将决定布列塔尼的格局,甚至布列塔尼的未来的神裁并不合适,但是南特市的市民们,他们确实是以狂欢的态度来迎接八方来客。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毕竟他们每一个都是合格的农民和商人――当没有商船时,他们就是农民,当有商船时,他们就是商人。 而现在,尽管没法像蒙骗那些商船一样,以次充好,用****粉刷之后的黑面包冒充白面包,又或者用两倍甚至三倍价卖出当地特产――毕竟来的都是布列塔尼人,离得不远,做的太过分说不定会被人打上门来――但是,蚊子腿再小也是钱啊! 至于说这场决定谁是魔鬼的神裁…… 哈!主他老人家又不会骗人! 既然都已经选择了神裁,那主就正在注视着一切,像我们这样普通的农民,只需在台下等待真相,然后欢天喜地的把魔鬼送上火刑架就行。 农民们就用着这样朴素的价值观,开创性的在生活中辩证了信仰与金钱的关系。 于是,一种畸形的繁荣,如同野草一般在南特市内疯狂生长。 而马格努斯,他是抱着一种欣喜的心情来对待这繁荣的。 这不由得他不高兴。 ――从前,他总是以为农民们都是顶顶虔诚的,而农民们的行为也证明了这一点,他们种地时祈求主的庇佑,吃饭时祈求主的庇佑,甚至是行房时也祈求主的庇佑,宁可不交给领主的税款,也要交给教会沉重的什一税――以至于最后贵族就要用武力来代替教会收税了。[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这让马格努斯相当的束手束脚。 因为他不知道,或许什么时候他的一个小动作就会触犯到农民的禁忌。 但是现在,农民们亲自用行为来证明了,在金钱面前信仰一文不值――不,或许卖出去还能值几个钱。 难怪资本主义自诞生之后就犹如吹枯拉朽一般横扫了封建社会的余孽,在那闪闪发光的金色小可爱面前,什么忠信虔诚,都是如此的不值一提。 这也就意味着,马格努斯今后的活动可以尽可能大一些。 只要他能够带来足够丰富的利润,那么他就不必担心手下有可能的农民反叛。 这个发现让他心里畅快不少。 相对的,正襟危坐的坐在他对面的科特,心里面可就没这么舒服。 理由很简单,即将被神裁的是他,又不是马格努斯;即将被滚烫的铁块烙手的也是他,又不是马格努斯! 而且,有很大的可能他会被直接送上火刑架! 好吧,看来在神裁之前,颇感自得的马格努斯还要分出一部分心情来安抚自己的新手下。 至少,科特当初决心来投奔马格努斯时有一条分析是对的,那就是马格努斯极度渴求人才。 就算不算上科特的头脑,仅仅只是因为他的语言天赋,就足以让马格努斯重用他。 ――他可是会八种语言! 就算实际上真正精通的只有三种,而其他的只停留在能听能说,这也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了! 如果科特的野心再小一些,如果科特的复仇欲望不是那么强烈,光是凭借着这个天赋,随便投到某个大商人门下,都能得到一份极为不错的待遇。 毕竟,这些大商人,例如说威尼斯的那些,他们的生意遍布五湖四海,尤其是与那些粗俗野蛮的异教徒交易的时候,更需要一个懂得那些异教徒语言的人在场才行。 而马格努斯,他既然已经打算要开门做生意,那么一个熟悉他国语言,又有着一定头脑的聪明人就是不可或缺的。从这个方面来讲,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他都不可能抛弃科特。 闲话少叙,在马格努斯忙着安抚科特的时候,阿道弗斯神父正在准备热铁神判用的铁块。 虽说让他――一个等会就要接受神判的人自己寻找神判用的铁块未免有作弊嫌疑――但是那可是铁块,谁又能在铁块上做什么手脚呢? 因此并没有人怀疑。 但是,热铁神判的奥妙就是在这块热铁上。 并不是把冷铁涂红这样的小花招,这样的手段骗骗那些农夫还可以;但是在过去,神父的那些对手,他们都是疑心很重的人,非得要试一试,让热铁在皮毛上烫出一大块裂口才肯放心。 神父要找的铁块,不管是质量、又或者是内在都没有问题,那原本就是货真价实的铁块,唯一有问题的,是铁块的形状。 确切的说,神父要用犁头形的铁块。 因为犁头是空心的,空心也就代表着有空气,空气流通会带走热量――总之,凉的要比实心铁块快多了。 并且,热铁实际上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热,将铁熔化成铁水需要1200c的高温,但是将铁烧红,顶多也就500c。 更何况,在热铁神判之前,要有教士为这块代行主的意志的铁块祈祷,要有原告与被告的庄严宣誓,最后还有――如果他们确实这样做了,那神父还要感谢他们――将热铁与皮毛接触,以证实这热铁名副其实。 这么一大段的时间耽搁下来,就是铁块再热,这会也凉的差不多,神父只是拿着它走三步,手上又有老茧,就是主真的给这热铁附加了意志,它也没法烫伤神父一丝一毫了。 这已经是神父的老手段,他干的是驾轻就熟。 因此,当到了神判的日子,早已经等的迫不及待的民众围成里外好几圈,看着一大一小的两块铁块被士兵们端上来,不由得打出了一声惊呼。 当铁匠燃火,将铁块烧的通红的时候,这惊呼就变成了倒抽凉气了。 顺带一提,大的那块是阿道弗斯神父的,因为他选的犁铁是空心的,为了确保质量相同,就要大一些。 但在周围民众的眼中,他们可不知道这么多,大一些的铁块烧起来更加可怕,红的逼人,倒是让民众认为神父才是那个弱者,开始可怜他起来了。 “那么大的铁块,至少让他戴双手套吧!” “是啊,神父那么好的人,他还帮我告解了呢,不要让他受这么大的折磨。” 诸如此类。 不过神父也听不懂,因此他走上前去,开始念祷文。 本来这活还应该请教士来干,但是既然神父专业对口,马格努斯也就省的麻烦。 毕竟,神裁之后,他还想找个理由把修道院给抄了――修道院里积蓄的财富,虽然相比于整个大公领来说实在不多,但是不无小补。 穷到眼红的马格努斯正在指望着这次现钱呢。 第四十九章 神裁(完) 短暂的、令人惊愕的、几乎窒息的沉默过后,巨大的欢呼犹如神话中宙斯的雷声,席卷了南特的上空;当时,有混迹在人群当中的吟游诗人这样写道: “我从未听过有如此宏大的声音,有如此高涨的欢呼,我的耳朵已经不属于我;这欢声连绵不绝,却又不显杂乱,就好像是万能的主在操纵着人群,让他钟爱的牧者在羔羊前尽显荣光。[.超多好看小说]” 好吧,诗人,老实说,你收了马格努斯多少钱? 这种话私下说说就算了,你要是非要当着诗人的面说,包管他就会抄起他的竖琴向你劈头盖脸的砸过来。 贵族花点小钱支持艺术创作,顺带着改善一下吟游诗人的生活,这能叫收钱吗?能叫收钱吗?! 庸俗! 更何况,这个诗人现在敢拍着胸脯说,这首诗完全是发自内心,是因为主的感召才诞生,是顺应民心的,难道你是聋子、就没有听见那震耳欲聋的欢呼吗? 确实是如此,诗人的诗词中并没有分毫的夸张,甚至还可以说是有所弱化,毕竟语言终究不能代替画面,它只是个替代品,没有那样的质感。 在当时,南特市的市民们,以及从四面八方赶来的,骑士,商人,农民,甚至是隐藏着身份的不法之徒,他们口中的欢呼,简直就像是要把天给震塌一样。 这是神迹! 主显灵了! 那热铁,他们都是亲眼看着它被铁匠加热的,他们也亲眼看着那热铁在皮毛上直接烧了一个口子,这足以证明它的温度。 但是,当阿道弗斯神父放下热铁,他当着所有人的面举起双手,摊开来看,没有一点水泡,或是烫伤的痕迹。 除了主之外,还有谁能够让一个人手握这样的热铁而不被烫伤? 这就是主的意志! 主庇护着他,主证明他说的是实话,主使此人免受伤害! 民众雀跃着,欢呼着,然后,让人更加吃惊的事情发生了――马格努斯叫神父转过身来,当着所有人的面,当着所有围观者的面,单膝跪下,口中大声颂念道: “荣光之主!您是造物主、保守者、统治者、立法者,您已揭示了您的意志,因此人无罪,即使是手握热铁亦不被烫伤;我们当承认您的威严,以此人为您的宠儿,为您的牧者,愿以此人为您在人间的代行者,愿您的意志行走在地上,犹如行走在天上!” 在马格努斯身后,是他的一众重臣,奥德加,阿方斯,还有他新封的那些骑士,以及男爵之类;不管他们心里愿不愿意,他们都得学着马格努斯的样子,单膝跪下,然后一字一句的复诉祷词。(.无弹窗广告) 再之后,便是犹如海浪在拍打海岸,一浪接着一浪,又如被推倒的多米诺牌,从前到后,整齐划一。整个南特市内的所有人,不管他们是在前排,看到了全部事情发展的人,又或者是被层层叠叠的人群遮掩,只能听着传言的人,纷纷跪下,以最虔诚的举止,向着主祈祷,并且感谢仁慈的主在人间再次赐下他的宠儿。 眼见着此情此景,诗人决定在他的诗词中再加一句: “倘若主使此人为牧者,则我等皆愿成此人手中的羔羊。” …… 很好。 非常好。 在这一片欢腾的人群当中,马格努斯低着头,嘴角却露出了一丝得逞的笑。 计划的大成功。 马格努斯杀了布列塔尼人的亲人,因此布列塔尼人憎恨马格努斯,即使是现在因为武力而不敢反抗,日常生活中的磨洋工却是难以避免。 但是现在,连马格努斯都跪在了阿道弗斯神父的身前,尽管这个跪只是个象征性的,做不得数,但是普通的农民却不知道这些。 马格努斯单膝跪在神父面前,这就代表着神父才是布列塔尼的真正领头人,农民们可以不听马格努斯的话,但是他们总得听神父的话吧! 别忘了,他们都是发过誓:“愿以此人为您在人间的代行者,愿您的意志行走在地上,犹如行走在天上!” 说谎话,是要下地狱的! 对着主在人间的代行者说谎,更是犯下了即使是在末日审判时也不能被饶恕的罪恶! 做人呐,一时激动,可是要用一辈子来偿还的。 马格努斯不无恶意的想道。 不过,这对于南特市民,不,对于布列塔尼人来说,哪怕是给马格努斯做牛做马,其实也算的上是好事。 毕竟,只要他们能够老老实实的听话,按照马格努斯说的那样去做,不用多久,马格努斯就能让他们吃饱,让他们穿暖,让他们的孩子健康茁壮的成长,更不会无缘无故的就夺走他们的性命,对于农民们来说,这样的日子就好似是身在天堂了。 布列塔尼人因相信神父是神使而信服,而他们便因这信服得了吃穿,因此就会更信服。 这是一个良性的循环,就好像是在山顶上往下滚车轮一样,只需要给出最初的一个动力,车轮就再难以停下。 而马格努斯,他只需要紧紧的将神父握在手中,便可以悠闲的坐吃红利。 这并不简单,因为神父有手有脚,又有身份,可以自己行动;但是这也并不困难,因为神父只会拉丁语,沟通困难,况且,既然神父想要重现‘纯净’的教会,那么还有哪个人,是比马格努斯更合适的合作者吗? 并没有了。 马格努斯与阿道弗斯神父,这两个人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利益都绑到一起的,因此他们根本就不可能分开――至少在神父的目标达成前,他们不可能产生分歧。 不知过了多久,沸腾的人群终于平静下来,神父也在众人的注目中重新回到看台,坐回属于他的高位,这才有人想到,那个说谎的修士呢? 那个污蔑神使是魔鬼,险些使得虔诚的人犯下不可弥补的大错的修士,他现在在哪里? “他一定是趁乱跑了,我看到他刚刚还在这里的!” 有人大喊着。 “看在主的份上,有人看见那个作恶的修士吗?” 又有人问道。 因为寻不到人,人群开始变得嘈乱。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聚集到这里,观看神裁的有多少人? 大约有着五千人。 这是什么概念? 举个简单的例子,拥有着广袤国土的英格兰,在这个时代的总人口为一百五十万。 把英格兰与布列塔尼按比例换算一下,布列塔尼应该有着五万以上的人口,而现在,在南特城内聚集的这五千人,就已经占到了总人口的十分之一了! 更何况马格努斯现在只是占了布列塔尼的大半壁江山,真要认真算,这个比例还要更大。 一旦这五千人暴乱起来,不仅马格努斯精心设计的这场秀会前功尽弃,就连布列塔尼,说不定都要一蹶不振,百年之内再无翻身之力。 这并不是危言耸听,在中世纪,因为战乱不休,处处都是拦路抢劫的山匪强盗,能出远门的都是身体健康的壮年男子,这些人一旦失去控制…… 我只能说,永远不要小看人类的破坏力,以及狂信徒的疯狂程度。 不过,幸好,马格努斯已经考虑到了这一方面。 这都要多亏了他‘上辈子’的见多识广。 一百名禁卫军齐声怒吼,自然,他们就算是把嗓子给扯破也压不过五千人的声浪――但是,如果再加上雪亮钢刀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在武力的强行威慑下,临近失去理智的人群终于想起自己头顶上的恐惧,明智的安静下来。 “有人看见那个逃跑的修士吗?” 马格努斯问道,但是并没有人回答他。 场面一时有些尴尬,但是……这很好。 马格努斯早已经在人群中安排好了托,如果现在这会真有人回答了他,那才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我再问一遍,有人看见那个逃跑的修士吗?” “我……我好像看见他往、往修道院的方向跑了。” 一个颤颤巍巍的声音响起,因为人群挤得满满当当,一时之间竟分辨不出到底是谁在说话。 不过没关系,很快,此起彼伏的声音就再次响起。 “没错!我可以证明,那个修士确实是往修道院跑了!” “我好像也看见了!” “灰色的袍子,罩衫把整个脸都遮的严严实实的,肯定就是他!” 三人成虎,众口铄金,谁又能怀疑,这些正在说话的人,他们竟然是别人已经安排好的呢?在这神圣的,主的宠儿所在的地方,谁又敢说谎呢? 人群再次变得嘈乱,只是这次的目标,却是在有心人的引导下直指修道院。 更是有着不少人,他们是修道院旁的农民或佃户,平日里长受修道院欺压,趁着现在大部分人都在咒骂着修道院,他们得了机会,便赶紧添油加醋的把自己曾经受的委屈都说出来。 这些来源于真实生活的事情,是编故事的人所编不出来的。 因此很容易的就唤起了人们的同仇敌忾之心。 看着气氛酝酿的差不多了,马格努斯压手,禁卫军们又大吼了一声,使人群安静下来。 然后,马格努斯说道: “既然修士是往修道院跑了,那我们就去修道院!我们要去向修道院长质问,为何他要收留一个满口谎话的骗子!我们对着万能的主发誓,无论这个修士逃到何方,哪怕是到了世界的尽头,我们也一定要寻到他,我们要在主的面前,以他的血,赎他的罪!” 人群的欢呼瞬间变得更大了。 第五十章 向着修道院,前进! 淡紫色的液体略带一点清香,蜂蜜的香甜微微掺入醋酸,木制的器皿虽然不能像玻璃酒具那样突出它的美貌,但却别有一番风味。(.无弹窗广告) 这是葡萄酒,而且是新酿的。 神裁的消息已经席卷了整个布列塔尼公爵领,即使是蜗居在修道院中的教士也有所耳闻,更不用说是地位尊崇的教区主教(兼任修道院长)。 神裁当日,主教颇有些心神不宁,因此便让教士给他开了去年新酿的葡萄酒,一个人躲在房间里慢慢品藏。 对这件事,一开始他是拒绝的。 布雷斯特伯爵与马格努斯,这两个人,一个是传统布列塔尼贵族的代表,另一个却是冷酷无情的杀人狂;他一个小小的修道院长,哪边都得罪不起,只想着能过安生日子,哪怕是不做这个主教也行…… 但是人在家中坐,祸事从天降。 布雷斯特伯爵的使者带着他的书信找上门了。 那个使者(指科特)确实不错,说的口灿莲花,伯爵给他开的条件也足够丰富,修道院的规模扩大一倍,不再是傀儡而是真正的主教,另外还赠送给他个人五百磅银。 但是主教还是不敢。 人贵有自知之明,当年他只是一个小小的教士,一次收什一税时被布列塔尼公爵强行抓来做这个主教,他就明白了武力才是硬道理,布雷斯特伯爵开的条件再好,他也是远在天边,而马格努斯的刀锋,却是随时都有可能砍下来! 不过,他虽然拒绝了科特,却没有扔掉伯爵的书信,也没有派人去通知马格努斯。[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如果他这么做了,固然能在马格努斯面前得到一个好印象,但却是把伯爵又得罪死了。 万一以后伯爵打回来,他还能有活路? 夹杂在两强之中的弱者,每走一步,就像是在走钢丝。 想到这,主教不由得又是唉声叹气。 今天的神裁,按理来说他也应该到场的,就算是马格努斯没邀请他,作为本地区的主教,他也有义务前去主持并监判。 但就是因为他胆小,所以他宁愿躲在修道院里,也不要出去露头。 心头郁闷,主教又喝了一口葡萄酒。 蜂蜜与葡萄酒,这是修道院的主要收入来源――养蜜蜂需要蜂房,又需要足够的鲜花来供使蜜蜂采,种葡萄同样需要大量的空地以搭棚,平常连饭都吃不饱,巴不得地里全部种满庄稼的农民,是绝对不会种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的。 酒有些酸了…… 主教皱了皱眉头。 中世纪的葡萄酒,因为缺乏储存技术,旧酿的葡萄酒往往会被当成陈年老醋来使用――实际上,颇有一些不讲究的贵族,在宴会上酒专上两种酒,一种是新酿的,用来喝,另一种是旧酒,用来调味。 本来,主教是想要让教士把负责酿酒的农奴喊过来,好好训斥一顿。但是念头在脑海里转了三圈,主教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何必呢? 训一个不起眼的农奴,就能改变他现在的局面吗? 明显不能。 与其白白浪费力气,不如好好想一想如何才能度过眼前这个难关吧。 神裁的结果,不论最终是哪一方赢,剩下的那头猛虎八成都不会放过他这块肥肉,倘若是把修道院历年来的积蓄全部都奉献出去,不知能否保住自己这条小命? 然而,主教不想惹麻烦,麻烦却要主动找他。 修道院外是有一层高墙的,这高墙,既保证了教士的清净,以便于他们更容易接近上帝,又保护修道院免受敌人的侵袭,主教也常以这高墙为傲,亲切的称呼它为‘狄奥多西’。 不落之城君士坦丁的城墙。 但是今日,这守护了修道院多年的高墙,可以阻挡敌人的入侵,却不能隔绝如同滚油一般嘈杂的声音。 沸反盈天,隆隆作响,即使是主教所在的房间已经是修道院的中央,又是用砖瓦建的,隔音效果还算不错,也无法阻止这声音的入侵,更不用说外面究竟成了什么模样了。 “主教大人,请您出来看看吧!修道院被一群农民包围了!” 农民?包围修道院? 真是可笑!谁给他们的胆子! 酒精上头,颇有些分不清形式的主教听着门外教士的话差点笑出声来,他怕的是士兵,怕的是雪亮刀锋,又不是一群没文化的农民! 主是怎么说的,对了,‘当为牧者,牧使羔羊。’ 农民嘛,老老实实的做羔羊,乖乖的等着剪羊毛就行了。 “我来了。” 虽然心里面是这样想的,但是酒精终究还是没能让主教丧失理智,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主教回应道。 然后就听见一阵轰隆隆的声音。 这真的是轰隆隆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是什么东西倒塌了一样…… 主教立刻就酒醒过来,三步做两步的冲出房间,之后,目瞪口呆。 墙,塌了。 那座庇护着修道院的安宁,被主教视为不可逾越之壁的高墙,被农民们硬生生用人力推翻了。 嗯,这不算是什么不可思议的事,虽然高墙的名字很强很霸气,但是总也掩盖不住它就是一坨土坷垃的事实;况且,墙是高了,厚度却不够,在场的五千人,哪怕真正与高墙接触的还不到一百,同时发力的情况下,这土墙自然就坚持不住了。 并且,比高墙倒塌更可怕的,是眼前一望无际,怎么望也望不到尽头的农民。 虽然穿的衣衫破烂,脸上也尽是营养不良的饥黄,但却人人都显露出某种不能言喻的色彩,就好像他们正在做的不是亵渎主的居所,而是再做更伟大的事情一样。 主教可不会认为他们都是来做礼拜的。 人群虽然庞大并且嘈杂,但却隐约有种秩序,推倒了高墙,兴奋的人群并没有更进一步的动作,反而暂时平静下来。 这让主教又燃起了一丝希望――他暂时还没把农民和神裁联系起来,只以为不知道又是哪个教士做了坏事被发现,引起了众怒――这事虽然不常发生,可总也有那么几次。 只是这次的规模特别大罢了。 于是,主教便整了整衣服,绕过瑟瑟发抖的向着主祈祷庇护的教士,露出和蔼的笑容,准备先安抚下农民再说。 第五十一章 修道院的覆灭 “我们在天上的父,究竟是何人侵犯了您在人间的国?我恳求您不要责备他们,因为我看见的是一群迷失的无知羔羊……” 不愧是专业耍嘴皮子的。(.无弹窗广告) 先下了马,隐藏在人群之中的马格努斯赞叹道。 仅凭着三言两语,就能把愤怒的人群给安抚下来,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就算是有着神权当外衣也是一样。 事实上,在推倒了高墙之后,群情激奋的农民就已经将愤怒宣泄的差不多了。毕竟,他们都是真正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对于神明与地狱的存在深信不疑,贸然闯入主的居所,这惩罚,他们可没一个担待得起。 并且,事到临头了,他们反倒是念起主教的好了。 主教从来不收什么诸如初熟之果、彼得银币之类杂七杂八的税(反正收了也只能上供给布列塔尼公爵,他一毛钱都拿不到);对于那些交不起什一税的农民,主教也很少逼迫,往往能够宽限一段时日(理由同上);最重要的,虽然主教从不出来布道,一直都是待在修道院里,这固然是减少了他同农民的见面机会,但是,这也就代表了主教没坑过农民啊! 这年头,能有一个不坑农民的主教,简直就是上帝开眼,天使下凡来了,更何况,修士常住修道院,这才是虔诚的表现呐! 因此主教在农民的眼中还算是有些威信,马格努斯在煽动农民前往修道院的时候,也只敢说是‘质问’,而不是‘逮捕’。 真要是随便找个理由就能逮捕,他也不用煞费苦心的,将民众的愤怒转移到修道院来了。 “尊敬的主教!我们并非是要冒犯主的威严,想反,我们来到这里正是因为主的意志!是主迫使我们来到这里,是主让我们寻找到,那个污蔑主的宠儿,主在人间的代行者,那个险些使虔诚的人犯下大错的修士!” 为了能够调(洗)查(劫)修道院,绝对不能让农民的愤怒消失,危机时刻,阿方斯挺身而出。 嗯,马格努斯是世俗贵族,他干这个就是引发神权与王权的对抗,不合适,奥德加不会布列塔尼语,因此,这个时候也就只能让阿方斯上了。 幸运的是,阿方斯确实堪当大用。 左一句‘主的意志’,右一句‘主的宠儿’,彻底的就把农民们给打蒙,并且每字每句都无时无刻的不在提醒他们,他们来这的目的不是要和主教和平的唠嗑,而是要用暴力,要让那个骗子付出血的代价才肯方休! 而另一边,本来应该开口反驳的主教,却是被阿方斯的出口不逊给吓住,嘴唇嗡动了两下,但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主在人间的代行者…… 这些人都是疯子吗?! 主在人间的代行者,今日只有一位,明日只有一位,未来更是只有一位,那就是端坐在永恒之城罗马,掌握着神的权柄,以人之身上达天意的,普世牧首,教宗陛下! 这些人,他们竟然把一个荒野神父当成是教宗? 被过于荒谬的事实所击倒,主教一时间连思维都混乱,强行被大脑压下的酒劲上头,手脚不受控制的上下颤抖,那情景,活像是中了风。 阿方斯可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 “看呐!”他用手指着主教,对着身后的农民说道:“主说,凡背弃我的,必将受到惩罚。他现在就已经受到惩罚了,这就说明主是支持我们的!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 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 当时,听到了阿方斯喊出这句话的马格努斯,一口气没吸上来呛在气管里,差点就要青史留名了。 ――作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被一口气呛死的。 但是,那些农民,他们和马格努斯的反应就截然不同。 他们激动,他们兴奋,不,他们是狂热。他们面色醇红,就好像是喝多了酒,他们手舞足蹈,就好像是磕多了药――只有天和上帝知道他们现在是个什么状态――总之,他们每个人都做好了准备工作,就像是赛道上的运动员,只等着裁判一声令下。 而这个裁判,自然就是阿方斯。 他一马当先,然后农民紧紧跟上,人群再度化为汹涌的浪潮,这一次,不管是谁阻挡在他们面前,都不能使他们再停下,即使是用着雪亮刀锋来威胁,也非带要那些士兵尝尝海浪的滋味不可。 在这浪潮当中,唯有一个地方是平静的,那就是主教所在的地方。 只是,主教不能,也不可能,更是无能为力,他不可能阻挡这浪潮。 修道院的高墙一开始就被推倒了。 事实上,主教现在想的是更加现实的事,例如说,怎么把自己从这件事里面摘出去。 布雷斯特伯爵通过使者(科特)带来的书信,现在就在他书桌里的案台下压着!那书信里,伯爵的计划,要求他做的败坏人名声的事,还有开给他的条件,一桩桩一条条,每个都是白纸黑字,清清楚楚! 虽然一般的农民确实是不识字,但既然人家都找到这来了,还能找不到两个识字的人帮忙读信? 实际上,主教考虑的一点都不错。 科特既然要跳反,那就肯定要准备齐全,就算是主教把伯爵的信烧了扔了,他那里还有一个备份的,而且信上面的家徽族章全都齐全,就是让布雷斯特伯爵自己来,他也找不出伪装的痕迹。 因为那本来就都是真的。 要做到这事并不困难,伯爵又不识字――这年头国王不识字都是正常――信都是科特代写的。他公开的写了两份,用的理由也很正当:万一路上出了什么意外,信遗失了,那他还得返回来再写一份,这不是浪费时间吗? 伯爵觉得这理由并不过分,而且刻个印章也不是难事,顺手就把两份都刻上了。 而现在,便是他自食苦果的时刻。 当阿方斯拿着书信出来的时候,农民还有些不信,但是当被钢刀架在脖子上的教士,用颤抖的声音把信上的条文逐字逐句的读出来,农民的愤怒就在一点点的积累,等到信读完了,这愤怒就如同火山喷发一样,势不可挡。 “烧死他!” “骗子!懦夫!魔鬼!罪人!” “我们要用他的血,来偿还他犯下的罪!” 物证是准确无误的,颤抖着的教士也可以证明前几日有一位不知来处的修士曾经与主教密谈,事实已经很明显,这一切黑暗阴谋,全部都是主教搞出来的! 而且这个结论是农民们自己推导出来的,符合逻辑,条件清晰,他们对这个结果深信不疑。 因此他们自然而然的就把愤怒宣泄到了主教身上。 当然,同样策划了这起阴谋的还有布雷斯特伯爵,只是伯爵远在天边,但是主教却是就在他们手上。 那个散布谣言的修士?拜托,首恶都抓到了,该有谁去关注默默无名的小喽喽呢? 事实上,如果这会不是阿方斯见机的快,赶紧让身边的士兵们组成了人墙,围成一圈,把农民们死死的堵在外面,这会说不定踩踏事故都要发生好几起。 即使如此,等到马格努斯觉得时间差不多,骑上马,做出一副刚刚赶到的样子的时候,他也认不出这个可怜人了。 鼻青脸肿,这还是挑好看的说。 意识不清,生命垂危,白色的长袍上无数的黑脚印特别瞩目――那些大部分都是‘保护’他的士兵留下的,借用特权,这些士兵才是打的最狠的。 “给他一个痛快的吧。” 见此情景,马格努斯只能摇头。 他原本还想拷问一下主教,看看修道院有没有秘密藏宝室的,但是看到主教这样,救也救不回来,活着只剩下痛苦,倒不如让他早早解脱算了。 至于死人,哼,自从来到这个时代,马格努斯亲手杀死的就不下十个,因他而死的更是数不胜数,其中也不乏老人小孩,死人,早就习惯了。 于是,‘冷血’的马格努斯无视了又一个因他而死的可怜人,调转马头,对着汹涌的人群大声喊着: “主的意志降临了此地,为恶者已经受到了惩罚!所有伸张了正义的人都会得到嘉奖,当他们离世的那一刻,会有一个大天使,张开双臂,在等着迎接他的灵魂!” 吹牛又不上税。 因此马格努斯就使劲吹,人死了就是死了,既不会睁眼也不会说话,马格努斯说他上了天堂,那他就是上了天堂,没上也得上! 人群顿时欢呼起来。 明目张胆的推倒了修道院,还打死了人,甚至颇有几个不讲究的趁着乱状,把鸡鸭什么的塞到了自己衣服里面去,这样值得吹嘘一生的事情,末了,竟然还能上天堂! 主啊!您真是太仁慈了! 看着人群一片欢腾,马格努斯赶紧趁热打铁道: “此外,神的宠儿已经颁下了第一条神谕。主说,只有纯洁者方能上天堂。肉体一片污垢者要如何才能保证灵魂的纯洁?因此,我们不仅要保证灵魂的纯洁,更要保证肉体的纯洁,所以,你们全部都要去洗澡!” ……不好意思,你在说什么,能不能再说一遍??? ps:我错了,我知道错了。 ps:从今天开始每天三更,持续一个星期,中秋节也是一样,争取早日把缺的补上。 第五十二章 圣洁 让人洗澡,这是马格努斯老早就想干的事。(.$>>>棉、花‘糖’小‘說’) 虽然他早就接受了中世纪这种脏哄哄,遍地都是屎尿的生存环境,不过接受,不代表习惯。 但是要改变,并非是说一句话那么简单。 即使是马格努斯贵为公爵也是一样。 公爵的一句话可以夺人性命,但公爵说上千句万句也不可能改变现实。 以普通的农民为例,中世纪的农民,他们所谓的房子就是茅草屋——烧砖需要足够的燃料,还需要各种材料,这些都不是农民能够支付得起的。 茅草屋,一旦下雨就和没有没什么区别,而且这茅草屋也不仅仅只是住人,农民养的牲畜,鸡鸭羊,这些都是最宝贵的财产,是一定要放在屋里才肯放心的。 牲畜可不像人,可以控制自己什么时候排泄。更不用说在这个时代,即使是人,什么时候来了感觉,马上就是一顿畅快的泄洪。 躺在地上睡觉(没有床,地上就是一层茅草),第二天早上醒来说不定就会和昨天的排泄物来个亲密接触——这不是故意恶心人,而仅仅是陈述事实。 在这样的环境中,即使是想要保持干净也是件不可能的事情。 况且他们还不洗澡。 不不不,这个说的就有些夸张了,他们不是不洗澡,只是很少洗澡。 彻底杜绝洗澡,把原本好歹还算能过的日子变成肮脏时代要在十四世纪之后,黑死病席卷整个欧洲,当时的人认为‘恶魔’是通过人洗澡时进入身体的,因此他们一生都不洗澡。 但是在十一世纪,洗澡还仅仅是个人爱好,教会也只是不提倡,还没到抵触的地步——事实上,颇有一些爱干净的女领主,她们就习惯每周洗一次澡。(.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棉花糖 但是这是女领主,是贵族才能过的‘奢侈’生活。 普通的农民想要洗澡?好啊,先劈个几捆柴回来,再架个大铁锅烧热水,一般来说一木桶的热水至少要烧三铁锅,请注意别最后一锅烧好了前面的又凉了——再说,那年头,能有个铁锄头就是传家宝,哪来的铁给你做锅的! 至于洗冷水澡,亲,小心感冒哦。 感冒可是会要命的哦。 洗一次澡就到了危急生命的地步,也难怪当时的人除非必要,绝不洗澡了。 这也就解释了,当马格努斯颁布了第一条神谕,农民的反应会这么大。 “安静,安静!” 嘈杂的环境中,马格努斯不得不大声吼叫以吸引农民们的注意力,好在农民们终究还记得他们面前是掌管着他们生死的人,因此吵闹了一阵,还是逐渐安静了下来。 “神谕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洁净的灵魂,是通往天堂的门票!而想要有一个洁净的灵魂,首先就要有一个洁净的身体!洗个澡又不是什么难事,难道你们对主的虔诚,连这么一点苦都不愿意吃吗?” 这话说的极其严厉,农民们立刻都不敢说话了。 “有困难,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就是因为有困难,我们才要战胜它不是吗?经上说过,听从于主的意志,才能得到主的赐福,我们现在战胜这困难,正是要让天上的主看到,我们是最虔诚的!我们死后,必定可以上天堂!” 天知道你死后会去哪。 但是只是一味的高压是不行的,就是让驴干活,也得在它的面前挂根胡萝卜呢。大棒与甜枣的组合,才是几千年来始终不变的利器。 因此马格努斯就又开了空头支票。 “现在,请各位开始思考,究竟要如何才能完成主交给我们的这个伟大任务;请诸位谨记,我们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积攒福业,是为了我们自己!” 说完,马格努斯不等农民们反应过来,就下了高台,留下农民们在那里大眼瞪小眼。 让农民思考,并非是真的让他们想主意,西方有句谚语:‘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现在也可以套用在这些农民身上。 他们生来就不懂得思考。 出生,成长,种地,结婚,生小孩,然后小孩再成长,再种地,再结婚…… 一代又一代的循环,说的悲哀一些,就犹如是用来配种的家畜,他们的世界只有眼前。 能改变这一切的,只有教育。 教育让人开眼看世界。 但是这又谈何容易,在没有书同文的欧罗巴,单单是在布列塔尼,在这么一小块地方,用于书写的文字就有三种,拉丁文,法兰西文,还有布列塔尼文。 其中布列塔尼文根本就不能叫文,它揉杂了诺曼语,英语,法语,威尔士语,爱尔兰语等等等等,在当地,有见识的人宁肯去学繁琐到了极点的拉丁文,也不要去学本地的布列塔尼语。 好歹拉丁文学了欧罗巴通用,而布列塔尼文学了,只能用在这一个地方。 马格努斯想要普及教育,就还得创造出一门新的文字出来,才没那么简单呢。 所以,现在他让农民们思考,其实是为了转移他们的注意力。 让他们从‘为什么我们要洗澡’转移到‘怎样做我们才能洗澡’。 虽然马格努斯早就有了腹稿,但是农民们自己想出来的主意,他们也更容易接受;况且马格努斯始终只是一个人,人力时有穷尽,群体的智慧才是无穷的——只要能合理应用。 “向您的智慧致敬,伟大的公爵阁下。” 下了台,恭敬的等候在一旁的科特上前递上丝绸做的毛巾,连声夸赞道。 马格努斯奇怪的歪头瞥了他一眼。 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最近这家伙的忠诚是愈发的爆表,简直就要溢于言表了。 其实这也容易理解。 这是一个年轻的组织,年轻,就代表着它急躁,缺乏经验,容易犯错;但是,它也更有机会。 和那些老迈的,躺在地上等着腐朽的垂死组织不同,这个年轻的组织,它生机勃勃,它蓬勃向上,它渴望扩张,同时也渴望着一切能够让它扩张的人才。 在这样一个处于上升期的组织中,只要不是傻瓜,他就知道自己应该全力效忠,组织扩张了,他因此也就能得到百倍千倍的好处。 特别是,当组织的领导者,既充满才华,又野心勃勃的时候。 科特一向认为自己看人很准。 马格努斯把阿道弗斯神父包装成神的代行者,主啊,他竟敢把阿道弗斯神父包装成神的代行者! 而且他还成功了! 他现在都在颁布神谕了! 虽然这神谕的内容确实是让他捉摸不透,但是这又如何呢?再借用一句谚语:“充满了野心的狮子,怎么可能会在追逐猎物的时候倒下?” 第五十三章 砖 “一、二、三!准备出砖了!小心不要烫着!” 经过了一整天的乱的就像菜市场一样,或许比那还要更乱十倍的讨论之后,农民们决定,先把澡堂子给搭起来。[] 嗯,不管上帝他老人家是个什么意思,想让咱洗澡,总得先让咱把地方给建起来再说吧。 要不然,洗冷水澡,还是在这寒意都还没散去的初春,真的是在要人命。 而马格努斯,他对这个想法是乐见其成的。 建澡堂首先就要有两个先要条件,一是沟渠,二是砖。有了沟渠,才能把远在城外的河流中的水引到澡堂中,而有了砖,这澡堂才能建的起来。 沟渠,沟渠可是好东西,灌溉庄稼,防旱排涝,哪一样都是离不开沟渠的,虽说现在挖的这条只不过是用来引水,但是也可以当做是实验嘛,再说,有了第一条,第二条还会远吗? 至于砖,它的用途就更大了。 建城、铺路、修桥、盖房子,它使人不必再淋雨,也使人不必再吹风,可以说,从青铜时代开始,人类就是在砖的庇护下一步步的发展壮大。 更不用说砖还可以用来建窑。 不管是砖窑,还是用来炼铁的高炉――后者尤为重要。 古代中国的冶铁技术之所以高于欧罗巴,甚至我们可以骄傲的宣称,春秋战国时我们的铁器就要比中世纪的这群蛮子强,多半的原因就是在这高炉身上。 欧罗巴人是到了十六世纪才学会高炉炼铁的。[.超多好看小说] 文艺复兴是在十四世纪。 说来你可能不相信,但是在整个中世纪,都没有人见过那明亮的,将人类从荒蛮带向文明的铁水! 原因很简单,将铁烧成铁水,温度要到1500c,达到这个温度并不困难,但是要用什么东西,才能抵挡住这样惊人的高温呢? 要知道,就算是号称‘不怕火炼’的真金,它的熔点也只是在1000c罢了。 没有砖,就没有高炉,没有高炉,就没有铁水,没有铁水,大规模的铁器制造就只是一个美丽的梦,仅凭着铁匠用锤头一锤一锤的敲出来,难道他还能敲到世界尽头不成? 因此马格努斯全力支持澡堂的建设,在他的心里,现在的重点已经从‘让农民洗澡’转变成‘扩大砖的生产规模’了。 这可不能怪他变心太快,只能说时过境迁,他个人的小小喜好,远远比不上整个布列塔尼的发展。 而说到布列塔尼,找遍了整个公爵领,马格努斯还真翻出来几个有着祖传手艺的砖匠。 虽说是砖匠,但是就连他们自己都是住着茅草屋,主业还是种地,倘若马格努斯再晚个十年,这门手艺估摸着就真的会在布列塔尼绝传。 找到了砖匠,然后就是烧砖。 烧砖,这件事并没有什么好说的,都是祖传的手艺,东方与西方并没有什么不同,挖土和泥,脱砖坯子,晾砖坯子,装窑,点火,烧砖,洇砖,出砖。 唯一值得一提的,因为没有砖窑,头批砖烧起来最为麻烦,全靠人力一点点的烘干;为了避免这点,马格努斯特批砖匠们可以从清理出来的高塔废墟里自行寻找合适的材料,倒算是物尽其用了。 就是不知道在天上的布列塔尼公爵知道了会不会气吐血。 刚刚砖匠师傅所说的话,就是在提醒徒弟,千万要小心,要是被刚开炉时的热气给烫到,再怎么轻也是个严重烫伤,在这个时代无药可救。 师傅,这又是马格努斯想出来的好主意。 师傅与徒弟,在这个时代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只是马格努斯给的待遇有些超乎寻常。 一个砖匠师傅带五个徒弟,徒弟都是从农奴里面挑出来的小孩子,身家清白,精敏能干,马格努斯对他们承诺,一旦他们学成出师,那么不仅是他们,就连他们的父母都能脱离奴籍,从此变成自由人。 自由。 *******。 仅仅是听到这个名词,就能让农奴们热泪盈眶。 即使是这个自由是有限的。 和一般人想像的不同,自由人并不代表着他们想去哪就能去哪,他们仍然被束缚在贵族的土地上,出趟远门还得先找长官报备。 但是成为自由人,就代表着贵族老爷再也不能无缘无故的就夺人性命;而且在服完免费劳役之后,贵族老爷也不能再强迫自由人劳作。 仅仅是这些条件,就值得农奴们豁出生命去追求了。 对于那些身为自由人的砖匠师傅,马格努斯则开出了更优厚的条件。 和骑士一样的俸禄。 除了没有村庄作为封邑之外,这些师傅的待遇和骑士都是一样的。 虽然奥德加对此颇有微词(主要是花销太大),但是灵魂来自未来的马格努斯深知,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 这些砖匠,他们虽然称不上是科学家,但是也是时代少有的人才了。 对于人才,马格努斯一向是不吝封赏。 这样做的后果就是,除了砖匠之外,其他莫名其妙的某某匠也如同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例如说什么瓦匠、泥匠、星术师。 话说最后一个是什么鬼? 而且派头还蛮大的,一幅黑衣黑袍,脸都隐藏在黑暗当中,要不是他主动表明身份,估计侍卫们就要把他当成刺客了。 不过就当是千金买马骨了吧,反正马格努斯就算再穷,养一个闲人养到天荒地老还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马格努斯是知道的,虽然大部分这样的‘炼金术师’都只是在故弄玄虚,但是偶尔也有几个中用的,这样的炼金术师,也是黑暗时代欧罗巴科技进步的动力之一。 况且,因为教会的态度,炼金术师的群体都是很小的。 他们可以是贵族,可以是骑士,甚至可以是农夫,只要他们不主动暴露自己的身份,即使他就站在你面前,你也认不出来。 马格努斯希望,通过这个莫名其妙的星术师,能够引出更多的炼金术师主动投效,这样,即使是他一开始的起点并不高――虽然大家都不高――但是,还是能够得到快速提升。 ps:坐了一天火车,现在开始码字。 第五十四章 野望 “当当当当当当――” 钟声敲了六下,鸡鸣嘹亮的响起,天际的昏暗中隐约透露出一丝光彩,所有人都知道,这是该起来的时候了。[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顺便,钟声报时,这是马格努斯到来之后才引起的新常态。 挖沟渠,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活计,需要的人力就不多说了,身为领主,马格努斯有权要求他的领民(自由民)每周为他免费工作三天,况且他还有无数的,可以做牛做马的农奴使用。 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才能把这股人力利用起来。 在古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可没有书本上描绘的那么美好,陶渊明在桃花源记中描写的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更近似于一个美丽的梦。实际上,有些临近的村庄之间,为了争夺水源以及田地,还曾经发生过大规模的械斗。 ――这并不是很罕见,一直到现在,在陆海丰地区,有些传统的村落依旧保持着这种世仇的状态。 单单是让这些充满了仇恨的农民们不打起来,就已经耗尽了马格努斯的心思,更不用说要让他们按时工作了。 按时工作,这才是马格努斯最头疼的地方。 将农民们全部召集起来不难,只要有士兵挨个挨个村庄的去搜捕――我这个词没用错,就是搜捕――那些想要逃役的农民也只能乖乖的来干活。 这些农民,既然是服役,肯定就不会像给自家干活那么用心,偏偏这个时代,用来计时的工具还没有普及,只是工作了一小会,农民们就开始叫唤‘干了半天了’,‘该吃饭了’之类等等的借口,拖延着不肯干活。 按理来说,马格努斯是可以用鞭子逼迫着他们工作的。 这是上帝赐予他的权利。 但是强迫总没有自觉来的好,况且,马格努斯最近鞭子实在是用的太多,再用恐怕就要引起农民们的逆反心理了。 所以马格努斯要有一个‘合理’的理由来使用鞭子。 ――虽然同样是用鞭子,但是毫无道理的用,和有着充足理由的用,这两个可是天差地别的。 不仅打的人心安理得,挨的人也无法抱怨。 因此马格努斯才制作了时钟,哦不对,按照这个时代的说法,应该是日晷。 这还是多亏了那个新投靠的星术师。 马格努斯毕竟不是全才,他所知道的也都是一些农业和工业的基础知识,即使是这些所谓的‘基础’,对于黑暗世纪的欧罗巴来说就是令人惊异的进步。 但是对于占星术,马格努斯就只能两眼一抹黑了。 这很容易理解,农业与工业,这是每个人日常生活都跑不掉的两个地方,但是占星术,顾名思义,那就是看星星的,谁天天没事去看太阳? 不怕眼睛瞎了? 星术师就不怕。 他有一幅打磨通透的紫水晶,夜晚观星时自然不用,但是当他白天望向太阳的时候,他就用手,把紫水晶贴在眼睛上。 也怪马格努斯多嘴,看着星术师这样子又辛苦又滑稽,就说了一句为什么不做个眼镜。 “你说什么?!” 当时,星术师面无表情,挺着一张死人脸,面色青白,阳光炽烈,马格努斯却莫名的感觉到一股寒意。 难怪这家伙整天都套个黑袍,要不然光这相貌就能吓死个人…… 马格努斯腹诽道。 腹诽归腹诽,马格努斯还是非常职业了介绍了一下眼镜是个什么东西,一根铁丝把镜片夹住,架在耳朵上。 之后,星术师看马格努斯的眼神都不对了。 这家伙该不会把我也当成炼金术师了吧? 马格努斯想着,虽然被当做是炼金术师有很多好处,也能吸引到更多真正的炼金术师来投;但是,马格努斯还没忘了,他的计划里面,交好教会也是很重要的一步。 所以他对星术师的试探也就只能打哈哈。 不过,因为这件事,星术师对于他的态度倒是好了许多,马格努斯偶尔指挥他做一些小事,也能答应一下。 像这个日晷,就是在星术师的帮助下才做出来的。 日晷并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在六千年之前的古巴比伦,就出现过这玩意的遗迹。 而且使用日晷来报时,虽然少见,但是并不违背教会的禁忌――这就和洗澡一样,不提倡,但是也不反对。 于是,布列塔尼的农民就遭苦了。 每天,在太阳升起之后,日晷显示出时间,立在城墙上的大铜钟就开始报时――这铜钟原本是用来防备敌袭的――几点钟敲几回,七点的时候农民们开始集合准备工作,一直到十二点,钟声敲响12下,才能够休息。 休息就是吃饭,饭是由马格努斯提供的,黑面包以及肉汤;面包虽然硬,但是分量足,而且没有渗人的石头;肉汤并没有肉,但是,好歹里面有一点肉味。 这样的待遇,哪个农民再敢喊‘干的太长了’,监工的士兵就直接用手指大铜钟的方向,一般的农民这个时候就该老实,倘若是有刁民,士兵立刻就是毫不留情的一鞭子抽过去。 在这样的管理方式下,挖沟渠的速度一下子快了一倍不止。 就连马格努斯都感到很惊奇,心想着要不要把这个日晷推广到全公爵领了。 不过他转念一想,日晷全靠着人工制作,全公爵领也只有星术师一个能干,而且农民效率的提高,说到底还是因为士兵的鞭子,这日晷,正如上文所述,只是一个‘原因’罢了。 只是马格努斯不甘心。 他想要的,不是一个日晷,而是统一度量衡。 时间只不过是一个开始,他其实根本就不关心日晷究竟准不准,毕竟时间这东西,人如果没有参考物,根本就辨认不出来。 但是,正因为时间难以辨认,他统一时间才没有人能够反驳。统一时间,让农民们慢慢接受有一个统一的度量的好处,接下来就是米,然后是公斤,再之后是升级单位,千米,吨…… 始皇帝一统天下,书同文车同轨,这车同轨,实际上就是在统一度量衡。 中世纪的欧洲,倘若与中国做一个纵向对比,那就是和春秋战国时期差不多。 列国争霸是春秋,文艺复兴是战国,唯一没有出现的,是奋六世之余烈,鞭笞天下的始皇。 而现在,马格努斯就是想做始皇帝,最不济,他也要做为秦国奠定了基础的秦孝公。 既然老天让我来到这个时代,而且他还让我活下去,并且活的越来越滋润,那我就绝不能辜负这份恩赐! 然后,先定一个小目标,例如说征服一个王国。 马格努斯如此自信的想道。 ps:注各位书友中秋快乐,阖家团圆。 另,祝贺天宫二号顺利发射。 第五十五章 农业联合委员会(一) 挖沟渠需要大量的人力……呃,不好意思,这个已经说过了。. 但是说到人力,那就代表着工人,说到工人,就想到工餐,说到工餐,就想到粮食,而说到粮食,那么就不得不提一下,春天尚未过去,现在还是春耕的时节。 农民们都应该在家种庄稼,而不是跑到这来挖沟渠。 ――有些记性好的书友应该还记得,前文曾经说过,只有让农民们春耕的领主才是好领主,哪个领主敢不让农民们春耕,那么农民甚至敢掀起叛乱。 那么,为什么马格努斯可以在春耕的时候把农民拉过来挖沟渠?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要强调一个点,根据中世纪神圣的封建契约,农民(自由民)每周有必要,并且是必须为领主免费服役三日。 一年就是120天,而且这服役是可以提前预支的,也就是说,领主们大可以把一年的分量全部用在春天,让农民们无法春耕。 当然,实际上并不会有人做这么傻的事就是了。 贵族们再怎么狂妄自大,他们也知道自己的力量是来源于农民,农民越多,他们的基础就越稳固;一般来说,贵族们会占用农民们一半春天的时间――这时间,让农民们去庄园里同农奴一块工作,足以把他们的庄园耕种完,然后还能让农民有个糊口。 但是马格努斯,他却是已经占据了农民们的半个春天,而且看架势,他还想把剩下的一半也全占了! 然后,问题就出现了,为什么农民们还不叛乱? 不要说信仰,在神裁的时候,马格努斯就已经清楚的认识到,信仰,在能吃饱饭的时候是个好东西,它就类似于道德,可以规范每个人的行为;但是一旦饿肚子了,管子还曾说过,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呢! 老子都快饿死了,你还跟我说尊重神明?你信不信他在我面前我都敢把他给吃了! 因此这里就要引入一个新名词,农业联合委员会。(.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 这才是农民们不叛乱的理由。 虽然只是个马格努斯搞出来的新事物,但是因为有利于自己,几乎是在片刻间就得到了农民的全力拥护。 农业联合委员会的规章并不多,宗旨也只有那么几个。 一,维护农民的利益;二,当某个参与委员会的农民,因为天灾人祸,主要劳动力死亡,或者田间失火,颗粒无收的时候,组织农民们互相帮助;三,当某个领主,骑士,或者镇长欺压农民的时候,委员会将会替他出头;四,灾年的时候,委员会将直接向最高领主,也就是马格努斯谏言,请求降低税收。 这四条,在今天看来并不是什么多令人惊异的规章,居委会,村委会,以及其他的基层组织,大部分承担的都是这样的工作;但是在十一世纪,马格努斯的这个‘委员会’,一下子就超前了时代三百年。 实际上,马格努斯的这个委员会,完全就可以看做是工会的前身和进化版――欧罗巴第一个工会成立于十四世纪,铁匠工会。 唯一不同的,在于工会是由工人自己掌握,而委员会,却是死死的握在马格努斯的手中。 他自己就是委员会长。 这并没有什么好说的,农业委员会要保护弱势一方农民的利益,就势必会伤害既得利益阶级,也就是贵族的利益,在整个大公领,除了马格努斯,还有谁能背负这个透亮的黑锅? 事实上,确实已经有了不少骑士对此提出了异议。 之所以是骑士,是因为更上一级的男爵都已经被马格努斯驱逐了。 不过,在这里再重复一次,马格努斯实在是看不上这些满脑子血腥暴力的封建骑士。 他想要的,是用苛刻的纪律、集体的荣誉、以及深深的团结组成的骑兵,类似于波兰翼骑兵,瑞典龙骑兵那样,即使是在集群冲锋的时候也能保持着严密的秩序,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旦上了战场就是脱僵的野马,找都找不到。 更不用说翼骑兵是用着民族精神联结起来,即使是战至最后一人也绝不退缩,而封建骑兵还必须要用着封邑和钱财哄着。 不过,培养翼骑兵可不是件容易事,必须从小就开始养起――说难听点就是洗脑――和布列塔尼公爵从前做的也差不多,只不过要思想教育的对象,不是只忠于某个人,而是忠于整个民族。 因为有叛变民族的个人,却没有叛变民族的整体。 话归正题,既然说到了农业联合委员会,那么就需要说到农民们为何拥护它。 因为现在的情况正属于委员会互助条例的第二条,当农民们因某事而无力耕种自家的土地时,他可以向委员会请求帮助,然后委员会再视情况给予支援。 领主征召,这在委员会的支援明目里就属于‘不可抗’级,是一定要给予帮助的。 于是,就有五百个农民被调拨出来,专职替挖沟渠的农民耕种土地。 这五百个农民是从哪来的? 来源于马格努斯的庄园,他们都是农奴。 因为马格努斯现在采用的是三圃制的原因,在庄园面积不变的情况下,今年要耕种的土地就减少了六分之一,因此大量的农奴就闲置了下来。 这个大量,究竟有多少? 以一般的封建领主为例,他们庄园面积,足足占了领地内农田总面积的四分之一,而为他们工作的农奴,有时候则要超过领地总人口的三分之一或者更多。 这也就代表着,尽管没有计算过具体数目,也不可能计算具体数目――这年头懂个加减乘除就是高级人才――但是粗略估计,马格努斯的农奴怎么着也有个一万人左右。 这一万人,他们都是没有老人的(中世纪平均寿命不超过三十),去掉妇女,再去掉小孩,从剩下的男劳力中抽出五百人,并不是一个大的损失。 但是这样一来,新的问题就出现了。 既然可以抽出这么多的农奴,那为什么不干脆就让农奴去挖沟渠,也省下这么多麻烦。 答案很简单,因为农奴们干不动。 挖沟渠是个很重的活,尤其是在这个年代。 ――我们总以为种地很累,但是在中世纪,借用十九世纪法国著名画家米勒的名作,一幅据说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完全还原真实场景’的作品,一位农民以蹲马步的姿势,将手臂抡的半圆,企图将种子洒的更远,而天上,一群飞鸟正在虎视眈眈。 尼玛!这样播种的方式,和买彩票有什么区别?! 他们真的懂什么叫种田吗?!! 马格努斯无言,并且悲哀的想着,怪不得,即使是产量最好的年头,农民们也从来都吃不饱饭。 这只能怪他们自己! 让农奴去帮农民种地,也有着这方面的考虑,马格努斯已经下了死命令,我也不要求你把庄稼都种的整整齐齐,但是你至少,最少要给我把它挖个坑埋起来! 然而,即使是这样的要求,倘若马格努斯要支使农民,这些农民还不一定听话。 毕竟,这种‘朝天洒’的播种,是他们祖祖辈辈传下来,数百年都行之有效的方式,贸然改变,谁知道结果是好是坏? 这种关系到全家生命的大事,即使是用鞭子抽,都不一定管用。 但是农奴,那就截然不同了。 他们耕种的又不是自己的土地,自然也就没这么操心,可以按照马格努斯的命令行事;再者,因为监工的存在,即使是想要偷懒,农奴们也不敢明目张胆,否则马上就是皮鞭的回响。 这样弄下来,就算是农民什么都不做,既不翻地也不施肥,今年秋收的时候,他们的收入也该有一个小幅度的增长。 这不是马格努斯英明神武,而只是农民的基础太烂。 在这个比烂的年代,即使只是稍微努力一点,那便是一个伟大的进步。 不过,马格努斯成立农业联合委员会,可不单单只是为了这么一个‘交换’的。 如果只是交换,他完全没必要这么大张旗鼓。 他还有着其他的,更严肃的考虑。 第五十六章 农业联合委员会(二) 在正文开始之前,我想请问一下各位,对于劳动力,究竟是怎样看的? 是把任何一个可以工作的人都全算作是劳动力,还是只让男人劳动,而把明明能干更多的妇女紧紧的关在房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资本主义胜过封建社会的优势就在于此。[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尽管,尽管我明白,我一直都明白,资本主义是邪恶轴心,‘它从诞生的那一天起,每个毛孔里溢出的尽是肮脏的和令人作呕的鲜血(马克思语)’;但是,就算是最敌视资本的人,他也不得不承认,在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这样的,第一次的,前所未有的解放了人类的生产力。 把小孩当大人用,把女人当男人用,把男人当牲口用。 这是资本主义的信条。 就是凭借着这样的方式,资本主义压榨着处于社会底层的民众,将人民的血与泪当做基础,汗水做砖,哭喊做墙,最终建造了独属于它的通天塔。 而现在,马格努斯就是想要学习资本主义。 确切的说,他是只想学习资本主义里解放生产力,也就是不论男女老少,把妇女当男人用的那一段。 实际上,他心里面很清楚,在中世纪,是不可能产生真正的资本主义的。 因为生产力达不到。 马克思还说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开始于工业,只是到后来才使农业从属于自己。 工业需要工厂,工厂需要工人,工人需要吃饭,而吃饭,就需要大量的农民来为他们种地。 又或者是尽量提高亩产,大规模机械化种植,使得即使是只有少数人耕种,也能满足大多数人的饮食需求。(.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 而这两样,在中世纪,不管是前期还是后期,统统都没有。 如果他真的就把资本主义那一套原封不动的照搬过来,顶多也只能搞个四不像,说不定刚开始就会被农民推翻――上文已经强调过,资本主义是用农民们的血与泪当做食粮,而资本的原始积累永远都是血腥的。 血腥就意味着暴力,而在中世纪,暴力这种事,一旦农民真的叛乱,谁打过谁还不一定呢。 就好像是十四世纪的法国扎克雷大起义,一朝齐呐喊,十万人共举旗,太子查理都被迫逃出巴黎,如果不是农民们都还心存幻想,不肯做流血的革命,法兰西说不定就会天翻地覆了! 马格努斯并不想学习查理。 查理逃出巴黎,但是他并没有失去一切,起义者占领了法国的心脏,但是却忘了血液虽然是从心脏流出,但是却是脉动于全身的。 查理暂时安定下来之后,立刻招兵买马,联系盟友,最终将起义镇压了下去。 但是查理还能招兵买马,马格努斯又要上哪去,再弄些士兵过来呢? 他的储蓄可没富裕到,能再掏出五千磅银,向路易七世继续借兵了。 所以马格努斯才弄了这个农业联合委员会。 这是为了解放妇女生产力做的先手。 妇女是能做许多事的。 不管是轻的活计,织布编衣,还是重活累活,修桥铺路,这些就没有她们不能干的。 而且一般都还做的相当好。 因为她们不喝酒,就不会因酒误事,而且女人都较男人心细,在一些关键,但是琐碎的位置上,女性要比男性更有优势。 当然,她们的力气并没有男人大,这是天生的生理缺陷,但是另外一个地方却足以弥补,那就是,她们人多。 在现在的布列塔尼,女人比男人多。 人口这东西可不像是在玩游戏,只要鼠标一点就能从天而降,去年冬天的一场战争,战死者的尸骸堆积如山,数百男人死去,只留下一对对的孤儿寡母。 这孤儿寡母,他们既失去了生活的依靠,又没有足以谋生的技能,便成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就像是一个定时炸弹,随时都可能爆开。 ――我这并不是在危言耸听,在交通并不发达的年代,人们结婚都总是就近的,这也就代表着,一个村庄的村民,他们或多或少都有着亲戚关系。 理大不过情。 这是千古传下来的真理。 只要这孤儿寡母还存在,他们就像是一道道的裂缝,割裂在马格努斯与普通的农民中间,马格努斯所能做的只是尽力去填补。 就好像他之前请阿道弗斯神父做祷告,便是在填补这裂缝。 然后,是委员会。 按照委员会互助条例第三条,当某一家因为天灾人祸,主要劳动力缺失的时候,委员会有必要组织人员进行帮助。 但是这帮助,既然都说是帮助了,主人家总不好意思一点力都不出,全靠着委员会吧? 这就把妇女们逼出房门了。 老天!这可真不是一件容易事! 这简直就是使用魔法,把一个会说话的物品变成一个活着的人。 说句题外话,在格林童话里也有着许多这样的象征,当主角落难时,他周围的一些带有‘魔力’的家具就会露出人形,为他出谋划策。 一般认为,这样带有‘魔力’的家具,要不就是没有地位的下等人,要么就是妇女。 举例来说,在雅典,号称是欧洲文明之光的地方,妇女除了葬礼之外不能出房门,就连买菜,都是由小贩送上门,双方还必须隔着一层门板交易,连面都见不得! 幸好这里是在布列塔尼,未开化的野蛮地。 未开化总算是还有一些好处,特别是布列塔尼曾经被维京人侵占,一些维京人特有的习俗也传播到这里,例如说,维京人特别尊重他们的老婆。 这是因为维京人要出海劫掠,往往一走就是大半年,家中的一切只能靠着妻子操持,因此相较于欧洲的其他地方,维京人的妻子更有地位。 这样的习俗传播到布列塔尼,虽然因为环境不同,多少有些水土不服,但终究还是留下了一些影响力。 这也就是为什么,马格努斯的委员会招收女性,却不担心被人诟病的原因。 而让委员会招收女性,这只是解放妇女生产力的第一步。 女性的优势并不在于种田,毕竟相较于男性,她们天生力气的劣势实在太大,而农业联合委员会,它只是‘农业’,管不到别的事上。 但是这却是第一步。 第一步总是最艰难的。 有了农业联合委员会做开头,接下来,马格努斯还要再继续办‘纺织联合委员会’,‘工业联合委员会’的时候,大量招收女工,就没有人能够多嘴。 第五十七章 农业联合委员会(完) 前面,说过了农业联合委员会的宗旨以及目的,接下来,就该说说它的管理人员。[] 事实上,这个管理人员才是重中之重。 一个组织的发展,是绝对离不开这些管理人员的努力的,而在管理人员中,基层管理更是组织的基石。 基石要是不牢固,组织再大,也只是空中楼阁,镜花水月。 马格努斯选定的基层管理人员是村长,在东方,它有一个更好听的称呼,叫乡贤。 这是最无奈的选择。 虽然可以以最快的速度将自己的触手伸进布列塔尼的每个角落,确保了有效统治,但却后患无穷。 村长,或者乡贤,用官方话语来说,都是‘德高望重’‘品行兼优’的老人,但是实际上,德高望重不一定,老人却是肯定的。 在平均寿命不到三十的中世纪,如果在一个村庄里,有一个人可以活到五六十岁,那么几乎就可以说整个村庄的人都是他看着长大的。 偏偏在古代,因为交通不发达,通讯也只能完全靠人力,官府实在是没有办法管辖到这些小地方――这就好像是人的身体,大脑可以控制身体的活动,但是却不可能管到每一个细胞――因此,说的夸张些,乡贤在村庄中的地位就类似于国王。 或许比国王还要更强一些。 因为国王只是个陌生人,管理村民还需要法律和武力,但是乡贤管理村民,只需要一张嘴。 他说什么,只要不是太离谱,荒唐到没人可以相信,那村民们就要听。 现在,马格努斯便是想要借助这些乡贤的力量。 他当然知道这样做并不好,乡贤的地位本来就已经很超然,现在又把这个大权交给他们――前文提到过,农业联合委员会是有权管理农民耕种的――把这个大权交给乡贤,只会让他们变成真‘皇帝’,而不是之前的假‘国王’。. 还升了一级呢。 但是马格努斯却不得不这样做。 没办法,他终究还是个外来户,根基太浅,即使是用凭靠着武力勉强立足下来,只要他没想着把人全杀光,他就到底还是要用乡贤的力量。 这又不是多么羞耻的事。 历朝历代,包括本朝,当最初的那一批有思想有觉悟的干部随着时间慢慢逝去,政府逐渐丧失基层控制力的时候,不也是提出了重回乡贤文化,靠着乡贤来治村吗? 这样一想,马格努斯顿时心里面就舒服多了。 这世上许多事,果然还是要比较才有幸福感。 然后,是说乡贤。 担当这个委员会的基层管理人员对他们是有着极大的好处的。 首先就是拥有了对于耕种的优先权――虽然委员会明文规定,必须是缺少主劳动力才能得到委员会的帮助,但是变通这东西,不用学,是个人都会。 然后,接受了委员会的职务,还能进一步提高他们在村子里的权威性。 有人的地方就有斗争,即使只是一个小村庄也不例外,同样岁数的人,有野心的人,不甘平凡的人,奋力向上的人……这些都是乡贤的眼中钉,会分散他们在村民心中的地位。 而现在,在拥有了能够掌控农民耕种的权利之后,哪怕是这些乡贤不说话,那些老实的农民也会偏向于他们。 当然,推出一个主意,获利的人会支持,损失利益的人肯定就会反对,不过,政治上就是这样,拉拢大多数,打击少部分。 这些乡贤,他们既然能混成乡贤,个个也都不是傻子,自然明白应该怎么做才能保住自己的地位,马格努斯拉拢他们,得到的远远多于损失的。 更何况,他也不是一味地只任用乡贤。 在有些村庄――虽然这种地方很少,但是终究还是有那么几个――因为因缘际会,一些年轻人,他们做出了一番功绩,声望远远超出了他们所在村落的乡贤,这时候,马格努斯就会特别任命这些年轻人参加委员会。 就好像是阿方斯,随着马格努斯的大公之位日渐稳固,阿方斯的声望也就水涨船高,现在在布列塔尼,竟然已经到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地步了。 而在阿方斯所在的村落,便是阿方斯代表村民们参加了委员会。 马格努斯希望,能够通过这样的方式,吸引到更多的有志青年来为他效劳。 而说到有志青年,那就不得不提到科特。 事实上,马格努斯虽然挂名委员长,实质上也是整个大公领权利最大的人,但是真正管理着委员会的却是科特。 这是因为马格努斯实在是太忙了。 挖沟渠的事,马格努斯是要亲自监管的,因为他对这是一窍不通,想要积累些经验,为接下来的大动土木做好准备。 然而,单单只是挖沟渠,还不能占据他的全部精力。 马格努斯最忧心的,还是如何才能让农奴使用农家肥。 在田地里撒入人粪以施肥,农奴对此的抵制,远超乎他的想像。 而马格努斯却是弄了好久,才明白农奴们为何抵制。 虽然从法理上来讲,庄园里的一切产物,包括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全都属于马格努斯所有,农奴们一根毛都得不到――但是,农奴们到底还是人,他们是需要吃饭的。 哪怕这饭是掺了沙石与马粪,实在无法下咽的。 假如,仅仅是假如,因为马格努斯的一通乱搞,使得庄园里的粮食歉收,那么最后会是谁饿肚子? 肯定不是马格努斯。 十成十的是要饿死一大批农奴。 这事是有先例的,容不得农奴们不忧心。 在这种事情上,即使是谈信仰也不管用,毕竟,之前也有提过,人只有吃饱了才讲究信仰,没吃饱,管你是个什么东西! 因此,农奴们就想尽一切办法,甚至有人偷偷的将粪便吞下肚,他们就是宁愿这样做,也不要将粪便撒入地里。 而担当监工的士兵,他们则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士兵也是人,士兵也要吃饭,而士兵的粮食都是马格努斯发的,士兵也怕饿肚子啊! 马格努斯对此,气急败坏,却又无可奈何。 即使是和最倚重,最信任的奥德加抱怨,奥德加话里话外的意思他也能听的出来,奥德加,实际上也是不支持的。 只不过是因为马格努斯是王子,又连续创造了这么多奇迹,有这些东西打底,他才没有明说出来罢了。 众叛亲离,马格努斯生平第一次的感觉到自己的无力。 为什么?为什么?!明明我才是正确的,为什么你们就不听话?! 难道你们就不能老老实实的做个npc,我说什么就是什么,然后一同走向美好生活吗? 当然不能。 即使是生来卑微,但是他们同样都是有血有肉,有着自己的思想的人。 自己不是在打游戏,这个世界更不是以自己为主角的舞台剧。 经过了这件事,一路顺风顺水,自信心爆棚的马格努斯才算是暂时收缅下来,只是苦了他胯下的座骑,每日都要载着他这样一个彪形大汉一个庄园一个庄园的巡逻,生生累瘦了不少。 不过,这样的日子持续不了太久,春天马上就要过去了。 神圣而伟大的休战期就要结束了。 马格努斯在布列塔尼的地位日渐稳固,这样一个结果,可不是所有人都愿意看到的。 特别是蜗居在布列塔尼最东边的布雷斯特伯爵,这会,估计他就快急红眼了…… 第五十八章 路易与腓力 春天结束之前,马格努斯做了最后一件事。 这件事是与农业无关的。 他派了一队士兵,护送着从高塔的废墟中扒出来的财物,以及在修道院里抄出来的宝贝――大多数,都是一些很有价值,像是金银烛台,孤本的圣典,又或者是从遥远东方进口的绸缎,这些奢靡华丽,但是却毫无实际用处的东西。 他派了士兵,把这些在外人眼中千金不换的财宝送给了法王路易七世。 不,应该说是进贡更为恰当,毕竟在名义上,马格努斯已经是路易的封臣,而封臣,在法理上是有义务向着封君进贡的。 当然,法理毕竟只是法理,是死的,服从不服从那是活人的事情,卡佩家族做了百多年的国王,领地范围仍然只局限在法兰西岛上,真正愿意,并且心甘情愿的服从于王权,向法王进贡的大领主,一共又有几个? 哼,即使是把马格努斯都加上,那也是一个都没有。 实际上,路易七世对这样的情况是心知肚明。 如果不是因为法兰西还需要一个统一的壳子,如果不是因为诸多的大贵族之间还需要一个调解人,一个受气包,那么他这个国王的王冠早就被摔碎在地,践踏成粉了。 同时,一些年轻时怎么也想不通的问题,随着岁月的流逝,慢慢也有了答案。 例如说,为何他第一任妻子,阿基坦的艾莉诺会离他而去,他攻打曼恩伯国,攻打香槟领的时候,明明是自己的兵力占优,但是最后总是会莫名其妙的输掉战争。 ……好吧,艾莉诺暂时先不说,那是路易的伤心事,但是曼恩伯国,还有香槟领,在这两场战争的背后,现在看来,分明满是法兰西那些大贵族的影子! 他原本是可以赢的,原本是可以踏出法兰西岛,这个封闭了卡佩家族百年的囚笼的! 但是却被那些大贵族联手给打回来了。[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这很容易理解,路易七世有着国王的头衔,从法理上来讲,他完全有权利罢免任何一个贵族以及收回他们的封地,包括男爵、伯爵、还有尊贵的公爵;那些大贵族,他们是绝不会眼睁睁的看着路易做大,然后生死尽操于人手的。 这是贵族之间的默契。 明白了这个事实之后,路易曾经有一段时间几近绝望。 幸好,这个时候他的第二任妻子给他生了个儿子。 也就是腓力?卡佩。 继承人的出生,让路易重新燃起希望――默契,不错,贵族间是有着共同的默契,但是贵族之间绝非铁板一块,正相反,他们龌蹉多多。 而这龌蹉,便是路易可以利用的机会。 他先是给自己的儿子,也就是腓力定了门亲事,联姻的对象并不是什么名声显赫的大家族,而只是一家伯爵。 以腓力王子的身份,这样可以说是在自降身价了。 然后,理所当然的,这样的行为并没有引起贵族们的注意,反而是认为这是路易已经认命的表现。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这个伯爵家族,虽然名声不显,也不是什么传承数百年的大家,但是却很有钱,更有着一颗向上爬的心。 因此他们与路易一拍即合。 接下来,路易又写信给曼恩伯爵,向他道歉,反省自己不该‘被魔鬼迷了心肠’,曼恩伯爵原本就是路易的亲戚,血缘关系比一般贵族要近,又接受了赔金(腓力订婚的定金),与路易的关系也就越发亲密。 就这样,路易拉到了两个关键时刻能站在他身边的盟友。 虽然只是两家小伯爵,在诸侯遍地的法兰西实在是谈不上有什么话语权,但却是一个进步。 况且路易还有三个女儿。 一个女儿可以换一个盟友。 这种单纯只是用数字计算,而把人的情感排除在外的交换法,虽然冷酷无情,但却相当合算。 一点点的撬动,一点点的挑拨,伪装出昏庸的假象,离间贵族之间的关系,等着他们因为互相争斗而虚弱的时候,再像鳄鱼一样露出獠牙…… 这注定很耗时间,但是路易不在乎。 他已经等了三十年,他就不在乎再等三十年。 更何况,他的儿子,腓力,天资聪颖,比他更胜十倍,他这一生做不到的事情,腓力一定可以替他完成! 原本,路易就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一直到马格努斯的出现,并且在他面前提出了攻打布列塔尼的计划。 那计划让他看到了更广阔的,崭新的,法兰西以外的世界。 一个可以直接跳过那些时刻妨碍着他的大贵族,更快的积蓄力量的新世界。 这才是路易同意借兵给马格努斯的原因,并不是为了什么开疆扩土,恢复英名,而是出于更实际的,摆脱那些大贵族掌握的目的。 ――当然,马格努斯送出去的五千磅银也是重要因素之一。 至于路易与马格努斯签订的那些苛刻条约,等着马格努斯复国之后割占伦敦以南的所有土地…… 说实话,路易就只当这是个笑话。 这份条约路易就没当真过,因为对他来说,马格努斯打不下英格兰才是最好的局面。 毕竟马格努斯是个外国人,并不为法国的本土贵族所接受,只要马格努斯打不下英格兰,他就不得不继续借助路易的力量,立场上也就只能跟着路易亦步亦趋,最终真正的,完全变成路易的傀儡。 就算不是,马格努斯突然走了****运,威廉得了天谴,诺曼人全部都死光,不费一兵一卒的就复了国,那路易也大可以只索要诺曼底和布列塔尼这两份属于法兰西的土地,不仅领地扩大了,还能做个顺水人情,说不定还能拉到一个国王级的盟友。 这样稳赚不赔的生意,谁不想做? 不过,即使是稳赚不赔的生意,也要细心经营才行。 “这个东西,你们是怎么看的?” 路易随手把蜡封的信件扔到桌子上,对着他面前坐着的几个人问道。 这几个人,分别是现年十三的腓力王子,路易为腓力王子培养的守护者勒费弗尔,以及路易本身最信任的,他的军队指挥官杜根。 马格努斯随着贡品一同送到的,还有着他亲手所写的一封求援信。 信上的内容直接干脆,毫不拖泥带水,条件和报酬都写的清清楚楚――马格努斯希望,能用这批贡品再借一次骑兵,帮助他一举平定布雷斯特伯爵,如果路易同意了,那么在今年秋收之后,他还有更多的贡品献上。 路易问的,就是这三个人对于求援信的看法。 “国王陛下,我愿意率兵出征!” 路易斜眼看了挺身而出的勒费弗尔一眼,头一回有些后悔把他教的太过于实诚了。 没看另外两个人都还没说话嘛。 援兵,这是一定要派的,但是怎么派,目的是什么,这个都还不一定呢! 路易既然想让马格努斯成为自己的傀儡,那就肯定不能让他过的太舒坦,现在就把布雷斯特伯爵灭了,以后还怎么保证马格努斯就一定站在路易这边? 靠情分吗? ――请注意,这里的情分并不是一个讽刺的说法。 路易拉到的两个盟友,彼此之间也是靠着情分才连接起来的。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路易不知道马格努斯究竟是不是一个薄情寡义的人。 情分这东西,只对于重情重义,爱护自己羽毛的人才有用,那些薄情寡义的人都是绝不会在乎的。 因此路易才会犹豫不决。 “父亲,这一次请让我去吧。”就在这个时候,年仅十三的腓力开口了:“如果这个人正如父亲所说,是我们家族未来的重要盟友,那才更应该让我亲自确认不是吗?毕竟,等到明年我就要继承王位了。” 冷静,睿智,太过于成熟,完全就不像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 而且,关于刚才腓力所说的明年继承王位的事,是因为路易今年已经接近六十,愈发的感觉自己正在逐渐到达生命的终点,为了避免突然暴毙所带来的混乱,他决定在自己还在世时就将王位传给腓力。 这在法兰西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 “是,你说的有道理,可是你是我唯一的儿子……” 路易犹豫道。 唯一的儿子,也就是唯一的继承人,万一腓力出了什么意外,那卡佩家族就算是绝后了! 这个后果,是路易承受不起的。 “我可以伪装成亲兵。”腓力说着:“那个马格努斯并没有见过我,他不知道我的模样,我伪装成某个骑士家出来见世面的儿子,这正好符合我的年龄,不会有人看出来破绽的。” 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路易不得不承认,自己就快要被腓力说服了。 而且马格努斯,正如之前所说的,对于卡佩家族跳出法兰西岛的囚笼是一股重要的助力,确实必须要有人亲眼见证。 上次路易派出勒费弗尔,其实就有着这方面的意思,可惜这孩子实在是太过实诚,并没有打听到什么消息出来。 “如果父亲不放心的话,就让杜根将军跟着我。”腓力继续说道:“杜根将军是百战老将,又跟随了父亲许多年,我是很放心的。” 这混小子…… 还玩起逼宫来了! 杜根还在场,这话让路易怎么接?直说自己不放心,那不是生分了感情吗! “行行,你去吧。” 路易叹气道,他算是看出来了,腓力这是主意已定,无论说什么都阻止不了他了。 “只是,不用我说你也明白,注意你自己的安全,万事不要强为,只要你还活着,我们家族就仍然有着希望――” 第五十九章 腓力见闻(上) 大军开拨是一件很耗时间的事。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集结人员、准备粮草……虽然这一次路易动用的同样只有骑兵,全部都可以说的上是精锐,不像征召兵那样还需要动员;但是骑兵,这就意味着要准备大量给战马吃的燕麦,这就是一个不容易的活了。 而且因为这一次是腓力亲征,路易不放心他的安全,集结的骑兵格外的多,单单是这一点上,就足以抵消掉征召农兵所浪费的时间了。 不过明显有人不领情。 “你说什么?你再跟我说一遍?!” 巴黎城内,一处别宫――法国王室并没有专门的宫殿,因此居住的地方只能叫做别宫――路易七世瞪大了眼睛,死死的盯着眼前汗如雨下的杜根将军,怒火几乎就连冲破天际了。 “是、非常抱歉,国王陛下,我们在王子殿下的房间里发现了这个留言,王子殿下他似乎……似乎……” “这个逆子!” 知子莫如父,虽然杜根将军没说出来,但是路易已经知道答案了。 “他身边还有谁?” 发泄式的摔了一通东西,路易终于再次平静下来,为王三十年,岁月已经让他明白愤怒改变不了任何东西,况且他相信腓力胜过相信自己。 “除了王子殿下之外,勒费弗尔也消失了,还有其他几个我们培养出来的,和王子殿下比较亲近的骑兵也是一样;另外,根据侍从的汇报,王子殿下在消失之前曾经让他去市场购买了许多皮毛,我想,他们大概是打扮成前往布列塔尼的商旅了。” 杜根这样说道。[] 于是路易便放下心来。 勒费弗尔,还有其他的那些培养出来的骑兵,他们对卡佩家族的忠心都是毋庸置疑的,一旦遇到危险――那种致命的危险,勒费弗尔就是没了性命,也会让腓力先逃出来。 “加紧军队的准备,让军队在五天之内出发。” 路易揉了揉眉心,有一个聪明的儿子当然很好,但是儿子聪明过了头,这就变成烦恼了。 而与此同时,香槟领。 腓力他们扮演的商旅刚刚走到此处。 之前在介绍法兰西的大致场景里面有提过,香槟领是法国大宗货物的集散中心,腓力到了这里就像是河水融入了大海,谁也分辨不出来。 不过,如果说是没有一个人注意那就太夸张了。 事实上,腓力伪装的这个商旅还挺惹眼球的。 只是一辆马车,却用了两个驾车的人,外加六个佣兵护卫,这么一趟下来,赚的钱够付雇佣费吗? 要知道,不管在哪个年头,佣兵可都不是一般人请得起的,而那些贫穷的旅行商人,他们也是像腓力这般驾着马车,但是却从来都是孤身一人的。 这是经验上的差距,就算腓力再怎么智谋超群,在自己完全不了解的地方,他也无法做到完美无缺。 “因此,我们这一次出来的目的就是要积累经验。” 另一边,坐在马车上,腓力正在和勒费弗尔说着悄悄话。 “经验?” “不错,经验,明年我就要继承王位了。” 旧话重提,但是腓力并不是在炫耀。 当国王,并不是想象当中那么简单的事情。 一个最普通最常见的,既不昏庸也不英明,不想着开扩进取,只是想要守住祖宗基业的国王,他最少,也要知道五谷是个什么模样,什么时候要种,什么时候会收。 粮乃国之本也。 而腓力,他既然天资聪颖,又从小就培养做卡佩家族的复兴之主,那么他就肯定不会满足于只知道农业。 商业也是一个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 况且,说到商业,那就不可避免的会谈到商人,虽然俗话说商人为了钱可以卖掉一切,但是现实中,那些大商人对于王室的忠心要远比贵族要高的多。 这是因为在中世纪,假如国亡了,贵族还是贵族,而商人因为有钱,八成都要家破人亡,最次也要花钱免灾。 因此,即使是为了保住自己的身家性命,商人也要向着王室才行。 路易一直以来只拉拢贵族,而忽视这些虽然不起眼,却拥有着绝大能量的商人的行为,从以前开始就让腓力相当不满,在他看来,与其花大力气拉拢贵族,还不如好好的把商人给经营好呢。 不过,这其中的弯弯绕绕,就不用说的那么明白了。 实际上,就算是腓力只是大致上稍微说了一点,勒费弗尔的双眼就已经盘成了蚊香状,这孩子实在是没有那么多的花花肠子,已经听晕了。 其实,虽然腓力说的是冠冕堂皇,他的内心还是有些小心思的。 说到底,他也只是个十三岁的孩子,即使思想远比一般人要成熟,但是孩子爱玩的天性还是改不掉的,而且,之前路易为了保护腓力,一直把他限制的死死的,无论去哪都是前呼后拥。 人前看起来十分风光,背后的苦,也就只能自己承受了。 更何况,明年腓力就要正式继承王位,当了国王之后,再想偷溜出来就不可能了。 这一回偷跑,腓力已经把它当做是人生最后的疯狂了。 “那么,王子殿下,我们首先应该怎么办?” 勒费弗尔问道。 虽然他领兵出征过,实际上是这群骑兵当中经验最多的一人,但是在目前,他还是询问腓力的意见。 “嗯,首先,我们先找一个商队要求同行吧,这样也方便一些。” 腓力这样说道。 随着周围道路上同样架着马车的旅行商人的增多,腓力已经明白那些路人看他的怪怪眼神为何而来。 人家都是一辆马车一个人,只有这边,不止马车上坐着,马车周围还有六个人跟着,这不是明摆着说自己不正常嘛。 只是,这个商队却不怎么好找。 “你们有圣马洛颁发的佣兵证吗?” “没有佣兵证的人我们不要。” “没有佣兵证?可以,但是你们的雇佣费要减半,而且晚上不能和我们睡一起。” …… 这世界是怎么了! 腓力眼睛都要掉地上了。 八个全副武装,身体精壮,一看就知道是有武艺在身的‘佣兵’,怎么就没人愿意雇佣了? 他们要的佣费,腓力吸取了马车的教训,已经打听过了,实在是不高啊! 而且那个佣兵证是个什么鬼?!什么时候佣兵还要持证上岗了?!! “王子殿下……” “我们直接连夜赶往圣马洛。”腓力咬咬牙,打断了勒费弗尔的话:“原计划作废了!我们不在香槟停留,这件事非比寻常,我一定要尽早的查清楚才行――” 第六十章 腓力见闻(中) 假如说有一个人,他能把全欧罗巴……不,还是全法兰西吧,他能把全法兰西的佣兵全都集结到一起,为他效死也在所不惜,他会怎么样? 称王称霸,建功开国,青史留名,百代佳话…… 可惜,实际上,他并不能怎么样。 永远不要小看贵族的力量。 虽然他们桀骜不驯,既不肯听国王的话,又不愿意为了国家而削弱自己的力量半分――说到底,他们的心里压根就没有国家这个概念――但是,贵族们更难以忍受一个人会实打实的坐在他们头上,特别是,这个人还是个低贱的佣兵的时候。 如果真的出现了这么一个人,那么他唯一的下场就是,活着的时候被拨皮抽筋,死了之后还要被挫骨扬灰,顺便,那些忠诚于他的佣兵,也要来一次彻底的大清洗。 昌西的卡罗尔佣兵团,就是因为出现了这样的苗子,才会被贵族们合伙坑一把。 不过因为昌西比较幸运,卡罗尔佣兵团又是大残,这才留下一条命在。 但是这一次截然不同。 有了那个所谓的‘佣兵证’,一切就截然不同。 虽然暂时还搞不懂这其中的差别究竟在什么地方,但是直觉,猛烈的直觉告诉腓力,那个所谓的‘佣兵证’绝对不正常! 绝对不能放任它就这么流传开来! 话是这么说,但是腓力也知道这并不容易,从那些来往的商队的态度上,就可以看出来他们是很明显的已经接受了佣兵证的设定。 而且还是举双手欢迎的。 任何东西,一旦受到了广泛大众的喜爱,再想禁止就都不是件容易的事了。 ――之所以第一反应是禁止而不是掌控,这是因为,尽管腓力聪明过了头,但他到底还是贵族,天生抵制一切会让贵族地位动摇的东西,而这佣兵证,正是其中之一。[] 但是,一旦不能禁止,那便掌控,最次也要合作。 于是,腓力给自己定下了这样的目标,披星戴月,星夜启程。 即使如此,等到到达圣马洛的时候,也已经是第二天的正午了。 “先休息!养足精神再行动!” 尽管心急如焚,但是腓力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佣兵证流传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他们当下最应该做的,是尽早找个酒馆休息。 “小兄弟,住宿?那你就应该去商馆啊,圣马洛城内任何地方,除了商馆,是不允许接待任何商人的。” 偶然遇见的巴黎商人这样说了。 布列塔尼有诸多巴黎商人,这已经不算是新闻了,自从勒费弗尔回到巴黎,把那个‘市价高一成’的购粮宣言传播出去,巴黎以及奥尔良的商人,就如同过江之鲫一般源源不断。 但是,这个商馆的名头腓力还是第一次听说。 “强制让商人住商馆,那样不是很不方便吗?” 结伴同行,腓力就趁着这个机会,赶紧向眼前貌似话唠的大叔提问。 “一开始是有些不方便,但是很快,大家就发现了这里面的好处,也就没有人抱怨了。” 大叔不经意的回答,顺带着挥舞了马鞭,把马车挪远了一点,避开勒费弗尔等人隐约出鞘的刀锋。 腓力敏锐的注意到这一点,立刻挥手,让骑兵们放下武装,并且主动走上前去站在大叔的身旁。 “哎呀,您大概是大家族出身的子女,第一次出门做生意不清楚,这商馆,它对于普通的商人都是不要住宿费的,我们这些小商人,本钱有限,能省一点就是一点嘛。” 大叔尴尬的笑了笑,不过对于商馆的解释倒是更加尽心尽力了。 “这个商馆,它是新任的公爵大人要求建的,据说那一片原本是一个男爵的宅邸,房间什么都是现成的,只是改了个名头就让人入住了。” “哦、哦。” 腓力认真的听着,还不断的点着头,那模样,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刚刚初出茅庐的小伙子。 “公爵命令所有商人必须入住商馆,我们不愿意,但又能怎么样呢?人肉可硬不过钢铁啊,不过,很快大家就发现这里面确实是好处多多。” 认真的听众总能勾引起讲述者的满足欲,理所当然的,有腓力这么一个专注的学生,大叔的嘴就完全停不下来。 “住宿免费这个地方就不说了,还有饮食,您也知道,我们这些商人,经商在外,人生地不熟的,那些小贩总是喜欢拿着掺了****的面包糊弄人,我们就算发现了,没势力,也只能吃哑巴亏。但是在商馆里面,商馆提供的面包,价钱和外面一样,分量却是给足的,而且从来都没有什么木屑石子,说出来不怕您笑话,我每次来住商馆,都非得买够能吃数十天的面包不可。” 这可没什么值得嘲笑的。 本书的第一章就曾经介绍过,那些街头小贩卖的面包都是个什么玩意,马格努斯提供的黑面包,虽然硬而难吃,但好歹没谋财害命,这在中世纪就已经是十成十的良心产品了。 “如果只是这些也就算了,出门在外嘛,大家都是想赚钱,没想着享受。但是在商馆里面,因为住的都是商人,彼此之间一沟通,什么地方哪些东西涨价,哪些东西降价,这些珍贵的信息马上就透露出来了;有时候遇到现钱不够的情况,也可以在商馆里面向着其他的商人借贷;即使是只说最直接的,商馆里面商人众多,往同一个地方,或者回同一个地方的商人也多,大家一合计,就能组成一个巨大的商队,请佣兵的费用均摊下来也用不了几个钱,又便宜又安全。” 大叔颇有些自豪的说道: “说实话,现在就算是一些不做布列塔尼生意的商人,他们也经常三天两头的往商馆跑,大家伙都憋着劲呢!” 讲到这,大叔又压低了声音,嘿嘿笑着,稍微有些不好意思,但也只是稍微,脸红了一点点: “我听你们的口音,就知道你们肯定是巴黎人,那咱们就是老乡了。看在老乡的份上,如果有什么赚钱的门路,千万不要忘了老哥我;就是回了巴黎,咱俩一块合作,两个人的力量总比一个人要大的多。” 你不是看上了两个人的力量,你是看上我身后那个莫须有的家族的力量了吧。 腓力在心中如此腹诽着。 只是一车皮毛,却用了八个人,其中还有七个人是全副武装,一看就不好惹,在一般商人看来,这很明显就是某个商人世家的子弟正在出门试炼。 腓力的心里跟着明镜似的,把大叔的心思分析的清清楚楚。 抱上这么一颗大树――不说抱吧,在这么一颗大树底下,也总是好乘凉的。 正因为如此,这个大叔才会冒着勒费弗尔的刀锋也要凑上前来主动混个脸熟。 虽然说实际上大家都知道,腓力这个商人是假扮的,即使是现在扭头就走也没什么关系,但是腓力可不这么想。 商馆的事,还有佣兵证的事,他一定要查明白,最少也要了解个大概,因此就让这个美丽的错误延续下去吧,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一个自来熟又通晓大部分事务的‘老乡’,再没有比这更美妙的事情了。 况且,腓力完全不明白马格努斯究竟要做什么。 佣兵证给了佣兵们联合的方式,商馆又给了商人们聚合的可能,就好像是现在,眼前的这个巴黎商人,这个大叔,他都已经开始想着在巴黎也搞小团体了! 这对于贵族们的统治还能有什么好处不成? 分散的力量是沙子,想捏就捏想揉就揉,但是把这力量聚合在一起,它就变成了坚硬的石头,贵族们即使能把它敲碎,自己也非要崩掉门牙不可。 腓力决定,如果自己在两天之内找不出答案,那么他就到南特去,去和马格努斯当面对质,即使是揭穿自己的身份也在所不惜。 第六十一章 腓力见闻(下) 昌西最近颇有些春风得意的意思。. 自从他搞出了那个佣兵证,好吧,说实话,自从他在马格努斯的授意下搞出了佣兵证,并且被大众广泛接受之后,他的日子就一天比一天好过。 “卡罗尔佣兵工会,竭诚为您服务,我们的口号是,更高更快更安全!” 现在这句话已经成了昌西最新的口头禅,不管走到哪,昌西总得先念叨个两遍再说。 而,能让昌西这么鼓足全力,连脸都不要的去宣传,可想而知,这个佣兵证带给他的利益究竟有多大。 事实上,佣兵证不仅仅是对于商人有利,对佣兵也一样有利。 对商人有利,这个就不多说了,只是一张小小的,巴掌大的羊皮纸,自然没法像玄幻小说那样,能把武力、信用都详细的写在上面,还不用翻译,手一扫就知道详细信息,实际上,这个佣兵证的唯一用途,就是它是一个官方证明。 官方作保,眼前的人确实是一个佣兵,而不是一个强盗或者其他玩意打扮的什么东西。 不要小看这一个保证,这年头,明面上是佣兵,翻脸就是强盗,这样的事简直不要太多。现在有了官方作保,虽然价格上比原来上浮了半成,但是至少,那些出远门的商人不用担心被杀人越货了。 仅仅是这么一个优势,就值得商人们去追求,更不用说有了佣兵证之后,他们就有足够的理由,去压低那些没有佣兵证的佣兵价钱。 而对佣兵而言,拥有这么一个证明,就要比其他佣兵更抢手,酬劳也要比其他佣兵更多,就算没有以上这些,在布列塔尼,拥有佣兵证的佣兵也更受尊重。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是的,在目前,佣兵证的使用范围仅仅局限在布列塔尼地区,顶多,是那些常常来回布列塔尼的商队,他们会强调使用有证的佣兵。 “还好,还算是有转机。” 商馆当中,和那些商人交谈之后,腓力暂时的松了口气。 布列塔尼虽大,但相比于整个法兰西来说就不值一提,相比于整个西欧更是什么都算不上,贵族们要是有心抵挡,顷刻间就能让这个新出现的东西灰飞烟灭。 “但是,又有些可惜了……” 转念之间,腓力又颇有些遗憾。 这本来是一个很好的,可以整合佣兵这一庞大的势力,凭空就增添了一大股力量的机会的! ――只要佣兵证的信用不破产。 事实上,这个信用才是佣兵证能够得以被人广泛接受的关键,正是因为相信佣兵证,以及相信这小小纸片背后作保的马格努斯,持有佣兵证的佣兵才能在布列塔尼得到诸多的福利。 但是,如果这个信用破产了呢? 这并不是危言耸听,只要有人拿着佣兵证去干了三五件作恶的事,宣扬出去,顷刻间佣兵证就会一文不值。 这也就是为什么,明明佣兵证的发展势头这么好,马格努斯却依旧将它局限在布列塔尼,甚至是局限在卡罗尔佣兵团之内了。 因为卡罗尔佣兵团的各位都是他的熟人(至少是昌西的熟人),知根知底,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但如果是那些陌生的佣兵,马格努斯就还要一个一个的去审查,这实在是太麻烦了。 倘若再过十年,佣兵证能不受任何干扰的运行十年,自己就积攒了足够的信用,有一套成熟的体系,不用再依靠任何人,到那个时候,它或许就值得一看。 不过眼下,它还是太嫩。 想明白了这一点,腓力就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的问题上。 他在圣马洛呆的越久,就越是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够用。 实际上,佣兵证与商馆,虽然影响深远,但却是最不起眼的事。 因为在中世纪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下,佣兵以及商人,这两者虽然与普通民众密切相关,但是说白了,就是没有他们农民的日子也还是该咋过咋过――不,没有了佣兵这群实质上就是强盗的家伙,农民的日子说不定还要好过一些。 只不过是因为腓力伪装的是商人,第一个接触的又是佣兵,所以感触才比较深。 那么,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是什么? 是农业,是粮食。 腓力在圣马洛的第二天,就发现了另一个令人惊愕的事实,圣马洛的粮食,多的出奇。 “哎呀,那不是因为这里的粮食卖价比外面高嘛,你看,来这里的十辆车里面,有三辆都是装满小麦的。” 还是昨天的那个巴黎商人,那个大叔,用非常不经意的态度回答了腓力的问题。 但是随后,大叔便压低了声音,在勒费弗尔等人警惕的目光中趴在腓力耳边说道: “不过,现在大部分人都开始转型了。” “转型?” 腓力疑惑道。 “当然啦,现在再做粮食已经行不通了!圣马洛再往里走,南特那地,你自己去看看,嚯!我还从来没见过长得这么漂亮的庄稼呢!” 布列塔尼今年粮食丰收。 无意间套出了一个情报,腓力默默的把它记到心里,继续问道: “那……不做粮食,还做什么?” “一般的买卖,皮革,羊毛,蜂蜜这些,毕竟是已经跑熟的路,虽然挣得比以前少了,但是胜在安全。” 说到这,大叔好不容易才提起的声音又压了下去。 “我倒是有一个独门的赚钱生意,不知道老弟你有没有兴趣?” …… 随便吧随便吧。 腓力已经慢慢的对这个满脑子铜臭的商人丧失兴趣了。 虽然他确实,曾经想过、也计划过扶持商人来对抗贵族的势力,但是那只是一种手段,是谋略,而不是代表着腓力真的对商贸有兴趣。 生在帝王之家,虽说这个‘帝王’比较窘迫,名不符实,但是至少,供应腓力的花销从没少过一分一毫。 不过,或许是因为腓力装的像,或许是因为那个巴黎商人说的太兴奋,完全没注意到腓力的心不在焉,总之,他接着说道: “战争、一场新的战争马上就要开始了!我们的这位新公爵大人想要胜利,就要给他的士兵都装上铁器,所以他一定很缺铁!” 然后呢? “我在洛林有个亲戚,他是一个铁矿的管事,可以帮我们偷偷摸摸的弄一些生铁出来;我出门路,你出钱,最后的收益五五分。怎么样,有没有兴趣?从洛林到布列塔尼,骑马走五天,就能拿到五倍的收益!” 腓力:“……这个时候我该说什么好?” ps:下一更在凌晨。 第六十二章 出征(一) 在中世纪,还有一种特殊的职业叫做包衣。. 不,包衣并不精准,或许应该称呼他们为买办? 这又有些有失偏颇了。 总之,用中文来明确的描述这个职业并不容易。因为首先,从事这个职业的都是自由人,并不是奴隶,因此不能称包衣;他们也不是没有身份的人,正相反,大部分的商人都必须讨好他们才能安稳的做生意;最后,他们并不像买办那样,是替外面的领主做生意,实际上,正是因为他们得到了本地领主的授权,所以他们才会有如此大的权利。 专营权。 哦,想到了,用更现代一些的称呼,可以叫他们‘经纪人’。 这个巴黎商人的亲戚,也就是那个铁矿的管事,就是洛林贵族的经纪人之一。 准确来说,他是洛林伯爵手下一个男爵的经纪人。 这个男爵的家族比较幸运,原本分到的封邑只是一片贫瘠的土地,结果却挖出了铁矿,一跃就成为了当地相对富有的家族。 接下来,关于男爵是怎么运用智谋击败窥探他财物的敌人,又是怎么从他的领主那里保住了他的封邑……这些与本文的主旨无关,不详谈。 但是腓力算是听明白了。 这个巴黎商人,果然是从一开始接近自己时就安着这样的心思。 提问,什么样的人才能担当一个贵族的经纪人? 当然是,胆大心黑脸皮厚的,商人。 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选一个有着专业知识的人才管理乃是天下正理,反正贵族们吃的是固定款,他们的经纪人每个月都要上交给他们一笔定额的巨大税金,只要钱收的上来,贵族们才懒得管经纪人怎么搞。(.无弹窗广告) 借助着这样得天独厚的条件,一些经纪人迅速的将‘专营’变成了‘垄断’。 没有他们的同意,任何一个商人,都别想在贵族的领地内开任何一家商铺。 真可谓是狐假虎威到了极致。 而想要买通经纪人,就需要钱。 大量的钱。 这样的钱,一向贫穷的旅行商人是绝对掏不出来的,往往要经过两代甚至三代人的努力,才能买下一间铺子。 不过,眼下有一个冤大头就在眼前。 腓力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哪里露了破绽,又或者眼前的这个巴黎商人只是单纯的想赌一赌,赌腓力是个凯子,只要稍微哄一哄,就能心甘情愿的掏钱。 但是。 腓力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是有了兴趣。 铁,是一种珍贵,并且稀缺的战略资源。 前文曾经提到过,为了防止卡佩家族的崛起,法兰西的贵族们几乎是在各个方面都不留余力的进行打压,而代表着武力与财富的铁器,自然是重中之重。 巴黎与奥尔良现在能使用的铁器,小宗的,例如说民用的,还能靠着那些旅行商人捎带,大宗的,军用的,就只能依靠着两个盟友帮忙购买。 而且为了防止露馅,一次还不能买太多。 现在,一个绝佳的机会落在了腓力的面前,这个巴黎商人,他说他有一个亲戚是经纪人――腓力就当他说的是真的、他最好祈祷他说的是真的――假如这符实,那么腓力就等于又多了一条购铁的新道路。 虽然数量上可能并不算太多,但是胜在隐蔽,而且细水长 流。 “这样一来,他就还有着一些利用价值。” 腓力这样想着,然后露出那种初出茅庐的商人所独有的,既贪婪,又天真的微笑,开始与巴黎商人交涉。 不过,这边厢,谁是猎人谁是猎物尚不自知,那边厢,既然说到了经纪人,那就免不了要介绍一下布列塔尼的现状。 在布列塔尼,马格努斯所控制的地方,是没有经纪人这种职业的。 这不是因为布列塔尼特殊,而是因为……马格努斯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这么个职业存在。 马格努斯在攻占了布列塔尼之后,是驱逐了所有的男爵的。 这是一件意义重大,并且影响深远的事,它使马格努斯遭受到还残余的,布列塔尼其他全部贵族的仇视,但同时,也使马格努斯收获了大量土地。 这些土地当中,除了拨出去四十个村庄当做骑士的封邑,其他全部被直辖管理。 村庄,在中世纪,即使是最富裕的村庄也不过百户人家,设立经纪人实在是大材小用;而要做整个公爵领的生意,说句实在话,这些聚集在布列塔尼的商人,他们还不够格。 另外,不要忘记,马格努斯还有一个‘残暴嗜血’的代名,他不说,周边身份不够的人根本连提都不敢提,就是生怕马格努斯一个脾气不好,又拉出去砍头祭旗。 既然本身就不知道,周边又没人敢提,这些代理人的活便全部由他接过,马格努斯时常忙的夜不能寐,倒是有部分都交代在这了。 但是疲惫总会有成果。 那个巴黎商人所没有提到的,外地的商人之所以喜欢到布列塔尼来做生意,就是因为他们赚了钱,交了税金之后,剩下的全是自己的,再不用还要拿出一部分,有时候甚至是大部分,交给那些贪得无厌的经纪人。 不过,有一点巴黎商人是没有说错的,那就是马格努斯确实需要铁,而且是大量的铁。 铁是现代社会的脊梁,这一点,马格努斯要在中世纪才能切身体会的到。 因为太容易得到的不会让人珍惜,只有失去之后,才会觉得宝贵。 前文曾经提过,在中世纪,农民耕种的方式,是不可思议的‘朝天洒’。 当时的马格努斯,除了不解之外并没有其他的想法,而今才明白,这其实也是农民们的无奈之举。 因为农民们并没有铁锄。 种田是需要挖坑的。 没有铁锄,农民们就只能用木锄,木锄易断,便只能用手扣;请想像一下,用手挖洞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 小孩都知道,即使是挖柔软的沙子,挖多了也会手痛,更不用说是坚硬的土块了。 况且,如果仅仅是痛也就算了,为了活命,痛不是什么不能忍受的事,关键在于,用手来挖土,会让手指破裂,甚至会引发感染。 感染,之后便是破伤风,这在中世纪是不治之症。 为了活命,结果却是送了命,这也难怪那些农民们开始朝天洒。这样的行为一代一代的传承下来,成为了传统,农民的手中却仍然没有任何哪怕一件铁锄。 而这只是冰山一角。 第六十三章 出征(二) “耶和华啊,求你可怜我,因为我软弱;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因为我的骨头发战。我的心大大的发颤,耶和华啊,求你转回,搭救我,因你的慈爱拯救我。 我因唉哼而困乏,我每夜流泪,把床榻漂起,把褥子湿透,我因忧愁眼睛乾瘪,又因我一切的敌人眼睛昏花。 显我为义的神啊,我呼吁的时候,求你应允我。我在困苦中,你曾使我宽广。现在求你怜恤我,听我的祷告。 耶和华啊,求你起来。我的神啊,求你救我。因为你打了我一切仇敌的腮骨,敲碎了恶人的牙齿。 我的一切仇敌都必羞愧,大大惊惶。他们必要退后,忽然羞愧。 我躺下睡觉,我醒着,耶和华都保佑我。 救恩属乎耶和华,愿你赐福给你的百姓。” ――摘自旧约-psalms 战前动员。 从古至今,不管是东方又或是西方,不管文明是发达又或是野蛮,都是从来不会少的环节。 而且是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 皇帝、或者是领主、或者是部落酋长,在出征之前向天,或者是向上帝,又或者是向蛮荒之神祈愿,祈求伟大的神赐予他们胜利,以此提高士兵的士气,并由此来获得发动战争的正当性。 马格努斯也不能免俗。 不仅不能免俗,他还要做的特别大,要让整个公爵领的人都知道,他,马格努斯,不是为了钱财或者土地发动战争,而是为了伸张正义! 尽管连他自己都不清楚这个正义究竟是什么。 但是也无所谓,圣经还不是一样,前面写主是如何的宽容仁慈爱世人,后面就宣扬主发了灭世洪水,将一切全都摧毁的事迹。 这就充分表明,有没有真凭实据不重要,有没有逻辑更不重要,重要的是得有人宣传,谎言说了一万遍,它也就成真了。[] 不过…… 马格努斯多少有些不满意。 瞧瞧阿道弗斯神父这念的都是什么玩意! ‘因为我软弱’、‘因为我的骨头发战’、‘我流出的眼泪把褥子湿透’,简直就是纯娘们在哀号,哪像是一支即将出征,钢铁覆身的军队的誓词! 在马格努斯心中,这场动员,就算没有东方‘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的霸气,至少也得有‘主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直到被掳囚在监里之人的长子、以及一切头生的牲畜、尽都杀了。法老和一切臣仆、并埃及众人、夜间都起来了.在埃及有大哀号、无一家不死一个人的’这样的杀气腾腾吧! 可是阿道弗斯神父念得,这都是什么玩意! 怪不得阿拉贡最后会灭亡,倘若它整个国家都像着神父念的祷词这样暮气沉沉,那只能说是时也命也,怪不到别人头上。 不过,好在,一般人也听不懂神父在说什么。 他们只需要在最后,跟上一句‘阿门’就好。 动员之后,大军便准备开拨。 但是实际上,这次的军队并不能称得上是大军。 因为马格努斯并没有征召农兵。 布列塔尼的壮年男性经过一场大战,原本就已经很稀少,马格努斯还指望着他们加班加点,加油加劲,赶紧给他弄几个小崽子出来,自然不可能再将他们白白的损耗在战场上。 缺少了凑人数的农兵,军队看起来多少有些气势不足。 但是绝对没有任何人可以小看他们。 首先说步兵,人数为一百的禁卫军,以及人数五百的卡罗尔佣兵工会的领证佣兵,这两者构成了此次军队的主体。 但也仅仅只是主体,连绝大部分都说不上。 路易七世的慷慨远超乎马格努斯的想像(主要是为了保护腓力),他原本只是想着,能再把勒费弗尔以及他的一百标骑借过来便算是圆满,谁知路易不仅是借了一百标骑,甚至连重骑兵,这种昂贵的,凶猛的,真正的战场机器都借了过来! 数量同样为一百。 算上马格努斯手下的四十名骑士,此时此刻,在他的军队当中,骑兵竟然有着两百四十名,占了整支军队的四分之一还要多! 这样高的比例,除了那些游牧民族之外,在哪都是罕见的。 当然,如此之多的骑兵,耗费的粮食也绝对不是一个小数。 并不是指人吃的面包,而是战马吃的燕麦。 战马和一般的驮马,以及那些在大草原上奔跑的野马截然不同,战马吃豆类,干草,大麦以及燕麦,最好是燕麦,但是鲜草,这个却是绝对不能吃的。 因为鲜草不干净,战马吃了会拉稀。 人拉稀的时候尚且会感到浑身无力,不能动弹,更何况是战马,上战场的时候,身上还要驮着一个活生生的铁罐头。 万一跑到半路,战马腿一软,摔倒在地,骑士就得腾空而起,摔个七荤八素就不说了,就算是侥幸没受伤,你就这么摔到了敌人的阵营里,是打仗,还是送人头? 光荣的战死,骑士们不会觉得这有什么不妥,但是像这样滑稽的死亡,就不是他们所愿了。 然后,说完骑兵,就该说道他们的指挥官,杜根将军。 马格努斯觉得,这是比战马缺粮还要更令他头疼的问题。 缺粮不算什么,没有燕麦,战马还可以吃大麦,吃豆类,就是什么都没有,偶尔让战马啃两天鲜草也吃不坏它们;这是发生在布列塔尼境内的战争,不是一走就是半年的长征,马格努斯并不觉得有多少为难。 但是杜根,从见到他的第一眼,马格努斯就认定,这是一个和奥德加类似的人物。 对卡佩家族抱有绝对的忠诚。 而且和初出茅庐的勒费弗尔完全不同,杜根,根本就没法糊弄。 作为骑兵的总指挥,马格努斯宴请杜根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但是他就是一点油盐都不进,送钱收着,头一扭就送给手下的骑兵;不仅如此,他还严格约束了勒费弗尔,每次马格努斯想和勒费弗尔叙叙旧,总能看到勒费弗尔苦笑摇头。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是极为正确的战略。 杜根是什么人? 他是路易的骑兵总指挥,是武将中的第一人,在整个法兰西岛,卡佩家族所能控制的区域之内,他的身份可以排到前三。 第一是路易国王,第二是腓力王子。 手握重兵,地位崇高,若是再与外臣交往过密,路易会怎么想? 杜根禁止勒费弗尔与马格努斯见面便是因为此。 身为未来几乎注定的王国总指挥,勒费弗尔已经得到了来自于国王与王子的全部信任,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守住这份信任。 手下将领与外人交往过密,这绝对是君王的第一大忌。 不过这些几十年积攒下来的政治智慧,却是不能轻易的说出口,杜根也就只能把勒费弗尔约束在身边,慢慢的提点他。 这是从小节上来讲,从大节上,杜根却是没有一点可挑之处。 调兵遣将,安营扎寨,那些桀骜不驯的骑士在杜根的手中比兔子还乖,一口大气都不敢喘,不仅是同为将领的奥德加赞叹有加,就是对军事一窍不通的马格努斯,也觉得受益匪浅。 军队就在这样的氛围中迅速前进,很快,就到了马格努斯与布雷斯特伯爵实际控制区域的分界线。 第六十四章 夜话 “轰隆隆――” 战马奔腾,大地颤耸的声音。[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来自于法兰西,桀骜不驯的骑手们完全没有收敛傲气的意思,他们肆意张扬的挥舞着马鞭,战马唏嘘,以追风的速度践踏过这片土地的每一个角落。 这些骑手都是标骑,也就是标枪骑兵的一员。 总共百人,以十人为一队,分成十个小队;他们是斥候,是军队的耳和眼,每次巡逻,都会有四个小队出去,四个小队等待轮换,剩下的两个小队留作预备。 勒费弗尔身为标骑的指挥,身先士卒的就担当了某支小队的队长,在那些策马狂奔的骑手当中,一样有着他的身影。 或者说原本就是他带起来的。 因为勒费弗尔的心头郁闷,他的心头极大的郁闷。在今年之前,他的世界当中还只有武术和忠诚,然而,随着他第一次带兵出征,阴谋与诡计,这些他生平最讨厌的东西就开始一个个的入侵他的世界。 他不能拒绝,也没法拒绝。 实际上,勒费弗尔一点都不傻,正相反,他相当聪明,他明白腓力王子,以及杜根将军,他们来到这里究竟是为了什么。 saroveroaimieiamici. 我发誓真诚的对待我的朋友。(.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 这是骑士美德之七,诚实,在正式授封骑士的那日,勒费弗尔是跪在教堂穹顶之下,对着圣父圣母以及圣子的雕像庄严宣誓的。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那勒费弗尔宁愿自己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小骑士,而不是像现在,是个什么狗屁的未来大统领,这样,说不定还能活的更开心一点。 但是时光不能倒流,过去的事也不可能再来,一想到这,勒费弗尔的心头,刚刚散去的郁结之气又再次凝结,不由得就是一鞭子抽在了马屁股上。 战马吃痛,顿时跑的更快了。 而在另一边,勒费弗尔正在狂奔的时候,腓力与杜根,两个人正如他所预料的,开始讨论起关于马格努斯的事。 话说这其中还有一个小插曲。 杜根势大,两百精锐骑兵犹如一块千斤石压在布列塔尼人身上。那从法兰西,骑士之花诞生的国度来的骑兵何等的骄傲!竟然完全不把和他们同阶的布列塔尼骑士放在眼里! 不过是荒芜之地的蛮子―― 甚至于,因为供战马的燕麦不够,法兰西的骑兵仗着人多势众,硬生生的把属于布列塔尼骑士的燕麦抢走一半! 幸好,大战在即,这两方之间总算是有些自制力,没有自己先打起来,否则就真的是滑天下之大稽了。 这个插曲就发生在腓力身上。 众所周知,扎营的时候,骑兵与步兵之间是分开的,高贵的骑士‘老爷’可不能容忍自己与一群低贱的步卒佣兵睡同一个地方,这简直就是侮辱。 但是,很少人知道,骑兵之间同样也是分的清清楚楚。 布列塔尼的骑士与法兰西的骑兵,一左一右,一方一边,楚河汉界,泾渭分明。 腓力要去杜根的住处,就要从这两边骑兵的包围中穿过,路过某一个布列塔尼骑士身旁的时候,突然就传出来一阵讥笑声。 这笑声就像是传染一样,很快,整个布列塔尼的骑士都在笑,而法兰西的骑兵握紧了拳头,黑着脸,隐而不发。 腓力走过的时候,模糊的听到了一个词眼:“****!” 或曰兔爷,又曰童娈也。 亦船亦楼,名娃闺秀,携及童娈,笑啼杂之,环坐露台,左右盼望,身在月下而实不看月者。 “王子殿下……!” 大帐里,听到了讥笑的杜根脸色也不好看。 不过他也没办法。 正如东方之晋,世家大族皆盛男风,在中世纪,不只是出了名的神父爱男孩,一些贵族身边,也常常会随身带着两三个相貌清秀的男孩,以备‘不时之需’。 而腓力,他在外的身份是骑士之子,说白了就是没有任何地位,却能跟在将军身边,时常出入最重要的将军住处,那就别怪他人说闲话。 况且这可是传统,就是路易七世,贵为国王,也会有一些不明不白的男孩爱人呢。 这样的爱人,既满足了一些贵族的迷乱心理,又不会带来私生子这样败坏声誉的事情,实在是又合算又方便,故而高雅。 不过这种‘高雅’的风俗,‘野蛮’的布列塔尼人实在是接受不来,因此心中不忿的布列塔尼骑士才会讥讽了那么一句。 “不,杜根,这又没有什么,反正他们又不知道我的身份,就让他们说去吧。” 腓力倒是完全没有生气的意思。 他年轻虽然轻,但却心思深重,学的又是帝王心术,早就不把那些所谓的荣誉放在眼里,别人说两句,还能掉肉不成? “好了,说正事,杜根叔叔,明天的战斗,你有计划了没?” 腓力向杜根问道。 布雷斯特伯爵不是傻子,就算马格努斯这支军队全是职业军人,行军速度超乎想象。但是大军开拨之前,收购粮食、炼铁造剑……总会漏出一点风声。 这点风声,就足够让伯爵大人提高警惕,把士兵们都召集起来了。 “王子殿下,这很简单,尽管那个伯爵提前做了准备,但是以我们的实力……哼,不值一提。” 杜根不屑一顾。 他有这个本钱。 一百精锐标骑,以及一百重装骑士,总数两百披坚执锐的铁骑,这是一股足以让人心惊胆战的力量,一般的公爵,就好像是以前的布列塔尼公爵,拼了老本也就是这个水平了。 杜根将军压根就不用想什么计谋,只需要堂堂正正,以力压人,这场战争就赢定了。 但是腓力却不满意。 他皱了一下眉头,略带不满的说道:“杜根将军!你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个!” 称呼一下子从叔叔变成将军了。 这不仅是称呼的差别,更是态度的差别,叫叔叔,说的是人情,哪怕是插科打诨也没什么大碍;但是叫将军,那就是君臣,君臣之差有如天地之别,就算是杜根与腓力的关系再亲密,一股淡淡的威压也笼罩了他的心头。 “唉……好吧,王子殿下,我,我还在等着国王陛下的回信。” 犹豫了一下,在腓力的威压下,杜根还是老老实实的说了真话。 路易的回答,当然不是要远在千里之外的路易遥控指挥,以中世纪的通讯条件,即使是有着飞鸽传书的黑科技,那也是必输无疑。 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杜根等的是路易回答,这场战争的结果,究竟是要输,或者赢。 第六十五章 承诺 赢,或者输。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这事听起来很不可思议,打仗哪有不想赢的,但是仔细一想,却又显得是理所当然。 别的不说,腓力抛下好好的王子不当,不在巴黎享福,风餐露宿,伪装成商人,现在又伪装成骑士之子,跑到布列塔尼来究竟是要做什么? 腓力与路易的交谈里,说的明明白白,他来到这里,是为了考察马格努斯,他要亲眼看看,用这双眼睛来证实,马格努斯到底是不是一个值得投资的人。 这个值得投资,是多方面的。 信义、能力、手段…… 卡佩家族可不希望,自己辛辛苦苦,竭尽全力才培养出来的盟友,最后竟然成了反咬一口的白眼狼,那才真是亏大了。 而现在,在腓力的眼中,马格努斯的一切都是颇为让他满意。 他这近半个月的时间里,从巴黎到布列塔尼,这一路间的所见所闻,所听所想,都是前所未有,甚至可以说是醍醐灌顶的。在这之前,他从来没见过好像布列塔尼一般,不管是任何人,不论身份的高低贵贱,哪怕是一个低贱的农奴,都是充满活力的模样。 是的,活力。 这才是让腓力印象最深的。 人声沸腾、熙熙攘攘,这只能说是繁荣,或者是吵闹,可称不上是活力。真正的活力,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但是在每个人的脸上,每个人的行动中,都能表现出来的。 那是一种希望的色彩。 腓力在布列塔尼的两座城市,圣马洛与南特,所感受的,在巴黎与奥尔良所没有的,就是这种东西。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就好像是初生之犊,睁开眼睛认识世界,太阳照射到它眼中的那一瞬间,一切都鲜活了。 而圣马洛与南特也不负于这份活力,一天一变说的或许夸张了些,但是五天一变,或者十天一变,这却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马格努斯,他竟然能在短短几个月当中,不仅把布列塔尼从战争的阴影中拉了出来,还让它变得如此生机勃勃,这份能力,腓力是自愧不如的。 单单是这份能力,腓力便觉得马格努斯有投资的价值。 但是他的父亲,法王路易七世怎么想,腓力就不确定了。 或许,看着马格努斯有如此才干,路易会要求杜根临阵倒戈也不一定? 毕竟,路易要的是一个盟友,一个只能、也必须以卡佩家族为中心,接受他领导的盟友;而不是一个潜力巨大,未来甚至有可能成为隐患的对手。 这份心机,你知我知即可,实在是没必要说的太明白。 “杜根叔叔,父亲的决定,我自然是同意的,但是我们已经到了边界线上,战争可能在明天,后天,可能在任何一天爆发,如果到时候您还没收到父亲的回信,又要怎么办呢?” 称呼又从将军变成叔叔了。 毕竟杜根从资历上是腓力的老长辈,腓力对杜根是有感情的,既然已经得到了答案,腓力就不愿意逼迫太甚。 而杜根,他在仔细的思索过后,才苦笑着给出答案。 “王子殿下……唉,我给您交个底吧,我实在没想到马格努斯行军的速度这么快,仅仅一日就到了这里,我们在南特市内的信使,一时半会恐怕是来不了啦!如果明天他还打算继续前进,那我就只能苦了马儿,来拖慢一下行军速度了!” 腓力顿时心中了然。 战马突然腹泻不止,不能动弹,这对军队战斗力的打击几乎是毁灭性的。倘若马格努斯不想打败仗,那他就只能停下来休整,后方的信使也就能赶上了。 然后,腓力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叔叔是老将,所做的决定我是相信的,只是,如果您让战马都丧失了战斗力,敌人又突然打过来,我们要怎么办?” 杜根马上就哈哈一笑,完全没把腓力的话当真。 王子殿下虽然聪慧,但毕竟年纪太小,对军事还不明白。 “王子殿下,您多虑了,我们的军队,不管是从人数还是从士兵的精锐程度来说,都要比对面那个伯爵强得多,只要他不想送死,他就不会打过来!” 当然,在犹豫了一下之后,杜根还是针对腓力的问题给出了答案。 “就算是他打过来,我们的骑士,下了马也是一等一的战士,配合马格努斯的士兵,就绝没有输的理由!” 很好,很好。 得到了心满意足的回答,腓力眼珠子一转,心里面不知又冒出了什么样的主意,不过却没有说出来,反而扭过身去走了。 杜根看着腓力的背影疑惑了半天,最后实在是想不出来自己有什么错误,摇摇头便准备下黑手,让马儿吃些苦头了。 深夜,月阴星隐,大部分士兵都已经进入了梦乡,守夜的佣兵倚着长枪,斜靠在篝火旁的大树旁,头颅时不时的一点,于半梦半醒之间沉沦。 一道黑色的身影,犹如敏捷的猴子一般,悄无声息的一窜而出,躲过似有似无的目光,迅速的消失在黑暗的森林当中。 而在中军大帐,马格努斯所在的帐篷当中,灯火通明,守备严密,数十名手持长刀,身披铁甲的禁卫军杀气如鸿,誓要用生命守护这间帐篷中的人。 在帐篷当中,坐着的是马格努斯这一派的全部精英,马格努斯本人,奥德加,科特,甚至是如今小有名气的阿方斯;最后,是面带微笑,笑声吟吟的……腓力。 “唉……” 不知沉默了多久,终于有人先开了口。 “今日之事,多谢王子殿下了。” 马格努斯从主位上站起身来,真情实意的,给腓力行了个大礼。 这对他而言是一个教训,再次给他提了个醒,这是现实不是游戏,即使是签订了盟约,有时候对盟友也不能完全的相信。 不管如何,时时刻刻都要留一手才对。 “公爵言重了,公爵的士兵精锐至极,即使是没有我帮助,想必也必定能获得胜利。” 这是在要好处。 腓力当然,也肯定不会平白无故的就暴露自己的身份,他来这的目的,也绝不是看马格努斯顺眼,就把杜根的决定全部都告诉他。腓力来这的目的,马格努斯是心知肚明。 而且现在腓力就在等着呢。 “我,马格努斯?葛德温,今日对着崇高的主发誓――” “我当竭尽全力的我的朋友,腓力?卡佩,当他陷入贫乏时,我当援助,当他陷入迷茫时,我当指引,我当视他如我,今日如此,日日如此,君不负我,绝不负君!” 第六十六章 赌 “明年这里的土地一定很肥沃——” 站在军营之外,马格努斯掩着鼻,努力忽视掉弥漫在空气当中的臭气,苦着脸对着身旁的奥德加说道。[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奥德加却是精神恍惚,眼神迷离的看着眼前的繁忙场景,一言不发。 就是这个气味,脏兮兮的士兵,还有脏兮兮的马,以及随处可见,一不小心就会踩在上面的粪便,一片混乱,混乱当中却又传来了人的狂笑和歌声,这才是他熟悉的场景,曾经在英格兰,他与先王哈罗德一同经历过的军旅生涯。 这一仗赢了,马格努斯就能一统布列塔尼,日后的复国大计也就愈发的有希望,正因为如此,奥德加才会触景生情。 除此之外,因为昨天马格努斯对腓力的承诺的原因,等同于他们已经被拉到了这位王子的战船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一个稳定的盟友到手,也不用再担心被背后捅刀子。 复国的第一步,已经完成大半了。 不过,只有一个地方,不只是奥德加,马格努斯也不明白。 腓力为什么这么着急的,甚至可以说是迫不及待的把马格努斯收入阆中。 法王路易七世与马格努斯的合作,好吧,现在马格努斯知道路易有些想坑他的心思,但是盟友嘛,不互相坑哪能叫做盟友? 总体上来讲,马格努斯与路易之间并没有根本上的冲突,相反,他们合作的颇为愉快,换个名词来说,他们的合作目前正处于蜜月期。 但是腓力这么一挑明白,虽然马格努斯不会和路易当场就翻脸,但是心里面的芥蒂肯定是少不了,路易是卡佩家族的族长,腓力却也是卡佩家族的一员,腓力这么做,就不担心马格努斯离心离德? 这才是马格努斯想不通的地方。 你要说是夺权,但这根本就不可能好不好!路易就腓力一个儿子,等到路易一死,他什么不是腓力的?况且腓力也不是等不了,他今年才十四,就是熬,也能把路易给熬死,实在是没必要兵行险招,冒着分裂马格努斯的风险。 不过,倘若马格努斯再多关心关心法兰西的局势,说不定就不会如此困惑了。(.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 ——前文提到过,路易因为感到自己身体不适,命不久矣,为了避免将来可能提前发生的困难,打算提前将王位传给腓力。 腓力继承了王位,成了国王,也就继承了路易之前的盟友。 两位盟友,一个是他的大舅,一个是他的老丈人。 路易在位的时候,还可以靠着在位三十年的威信压着他们,让他们不敢乱来;但是腓力一上位,他年轻,没什么威望,俗话说得好,主幼则臣欺,倘若路易身体康健,还能帮着腓力抵抗一二,等着腓力有了足够威望的时候倒也没什么大碍,但是如今眼看着,路易还能不能活过今年都是个问题。 这是卡佩家族的秘密,但是如今说出来也没什么大碍了,路易在去年冬天时得了伤寒,虽然奇迹一样的撑了过来,但是元气大伤,人越发的显得苍老,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的生命已经时日无多。 因此腓力需要一个外援,如今卖了一个人情给马格努斯,就是为了取得这个外援,以免在日后发生外戚乱权之举。 再一个,也是因为腓力年轻,年轻则气盛,再加上他又是天资横溢,他可不像是路易一样,能当个三十年的缩头乌龟,隐忍三十年。亚历山大大帝二十为王,三十岁就已经打下了偌大的疆土,这才是腓力的学习榜样。 在布列塔尼的时日,腓力已经确定了马格努斯的才干,倘若能将马格努斯收入阆中,那腓力就觉得自己距离大帝又近一步,因此才显得如此的迫不及待。 这点独属于年轻人的,有些狂妄,有些自大,但是却充满了对未来的期望的小心思,就实在不足以为外人道也了。 毕竟,谁知道他会不会成功呢?梦想是成功的第一步,不是吗? 话分两头,在布雷斯特伯爵伯爵领,布雷斯特伯爵所在的宫廷,虽然说不上是大厦将倾,但也是气氛凝重,愁云惨淡。 正如之前杜根将军所不屑,尽管他们已经提前做好了准备,征召了农兵,但是在绝对实力上仍然是不如马格努斯与杜根的联军。 为此伯爵大人已经愁白了头发,也没有想出任何一个解决办法。 不过,眼下就有一个转机,也可能是敌人的一个陷阱。 “哼……我要怎么才能相信你?” “我只是一个信使,伯爵大人当然没必要相信我,只是,倘若伯爵大人不相信我,那么明年的这个时候,我还能不能见到伯爵大人就是两说之事了。” “你……!” 听到信使这么说,马上就有立在两旁的骑士想要冲出来表忠心,但却被伯爵一个眼神给吓回去了。 做为一个篡位而来的伯爵,虽然对于文臣系统的管理一塌糊涂,甚至于让不少人都在暗中投靠了科特,但是对于安身立命的‘武’,伯爵大人一向都是看的很紧的。 毕竟,只有有武,他便不担心别人来篡他的位置,就连这次遭围攻,他也只当是自己武不够。 “就算没有你呢帮助又如何!我在布雷斯特经营二十年,还会怕了一个毛头小子不成?!” 就和混混打架之前要先说狠话一样,布雷斯特伯爵先说了句狠话,突然语速就变得又急又快,声音轻柔,就见他身边的骑士,如果不是因为常年跟在他身边,差点就要怀疑这个坐着的是不是伯爵本人了。 “但是你总得告诉我你背后是什么人吧?就算不能明说,也总要给些提示,否则藏头露尾的,我就算是败亡,也绝计不能相信你们。” 这一番话说的是合情合理,信使在考虑了一下之后,开口这样说道: “主人的身份我不能说,但是我可以给你提示,我家主人是属于法王这一派系,身份崇高只在一人之下,最后,我可以告诉您,就算是在同一派系当中,派系里的成员也不是团结一心的。” 信使的这一段话说的相当隐晦不明,一旁的骑士觉得他根本就是在说废话,但是伯爵却是一脸的喜上眉梢。 他听明白了,或者说,他自以为听明白了。 法王这一派系,身份崇高只在一人之下,法王这一派系里身份最高的当然是法王,那么第二崇高的是谁? 当然是曼恩伯爵,又或是腓力的老丈人,福兰德伯爵。 ——之所以没有腓力,以及手握重兵的杜根,却是因为腓力是王子,在中世纪,王子在未继承王位之前一向是并不太受重视,而杜根,说到底他也只是个骑士,领男爵,说不上是真正的贵族。 贵族的眼中只有贵族,伯爵大人觉得,自己能记住杜根的名字,就已经值得他感恩戴德了。 话回正题,既然信使是由这两位伯爵,或者是其中之一派出来的,那么布雷斯特伯爵便认为自己没什么好担忧的。 为什么?唔,打个简单的比方,这就好像是后宫争宠,原先的皇上(路易)宠幸两个嫔妃(盟友)就已经有些力不从心,现在又不知道从哪杀出了一个美艳的甄嬛(马格努斯),皇上不仅喜欢她,还送了她礼物(出兵),这就不得不让两位妃子感到坐立不安了。 正所谓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后宫争宠虽然格局上是小了一些,但是仔细分析其中的手段,和兵家之事难免有些异曲同工之妙。 就是这样,信使没有说一句谎话,结果却把伯爵误导到完全不同的方向,倘若是马格努斯在此,也要感叹一声,腓力手下有能人啊。 再看布雷斯特伯爵,他此时的脸色却是忽青忽白,神色不定,脸上也浮现出挣扎的色彩,显然是在犹豫着要不要出兵。 假如出兵,假如这个人说的是真的,那这就是天赐的良机,敌人大批的战马腹泻倒地,这就直接废掉了他最害怕的敌人骑兵!假如这一仗有胜的机会,那就全在此时此刻,这是唯一的机会了! 但是出城野战,那就等于是自己放弃了城高墙厚的城堡,胜了万事好说,但是万一败了,那就没有重新再来的机会了。 眼看着伯爵陷入了思考当中,不管是骑士还是信使都不再说话,腓力交给信使的任务已经完成,接下来就是尽人事听天命。 但是,不管是腓力还是信使,他们都小看了布雷斯特伯爵性格中的一个缺陷,那就是,伯爵大人实质上是个赌徒。 二十年前,前任布雷斯特伯爵刚刚去世,现在的伯爵大人就敢悍然发动政变,硬生生的把合法的继承人科特赶到修道院,自己一个人独揽大权。 二十年前自己就赌赢过一次,现在再赢一次也不是不可能,就算是输了,也不过是回到了起点,自己享了二十年的富贵,已经足够了! 这样想着,伯爵大人顿时感到脑中无数纷乱的想法为之一空,大脑前所未有的清明,睁开眼睛,那种挣扎的色彩早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狠辣与孤注一掷的疯狂: “传令下去!打开库门,给所有的士兵都发下武器!让骑士,还有他们的侍从都上马!我们这就去赌一把!” 第六十七章 流言与义战 布雷斯特伯爵不愧是白手起家,从一个不值一名的贵族亲戚――家族播枝散叶百十年,这样的亲戚不知道有多少――一跃政变成功,成了实权伯爵的人,枭雄的能力或许没有,但是枭雄的心性,确确实实的是学到了一两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当下打定主意出兵之后,再无犹豫,仅仅半日之内就将一切都准备好。 这其中固然是有着因为提前得到消息,一应的军械、粮草早已汇聚,现在要做的只不过是把它再从仓库里拿出来,却也从侧面反应出这位伯爵对于手下军队的控制颇有一些本事。 简单来说,就是伯爵的军队全部都是伯爵的,没有什么男爵骑士之类的来分,军令下发也全无凝涩,虽说称不上是如臂指使,但在中世纪也是极为难得的了。 当然,这其中的原因大部分还是因为伯爵的地盘小,与那些国王相比,就好像是镇长和省长的区别:人少,自然好管理,而人一多,人心既杂且乱,就不是那么容易糊弄的了。 不过,呵呵,为了面子上过得去,还是尽量的把伯爵大人的名声再拔高一些吧。毕竟,倘若敌人是诸葛复生用兵如神,那败在这种人手中也不觉丢人,甚至还可以说是与有荣焉;但是如若一开始大话就说的太满,敌人蠢的像头猪,那万一输了,自己算什么,连猪都不如吗? 古来江湖上,两个人,只要不是生死仇敌,动手之前总得互相吹捧吹捧,就是这个道理。(.无弹窗广告) 两世为人,这种名利场上的事情,虽然马格努斯极少参与,但是其中的一些道道却也已经散去了迷雾,只剩下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面纱,不再是那么深不可测。 因此,在布雷斯特伯爵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他年轻时候的一些风流韵事,什么‘千里走单骑’,‘一剑杀数人’,这些原本就是被无知者夸大的东西,被马格努斯再次夸大,然后传播到军营当中。 那些流言简直就不是把伯爵当做人,而是当做某种怪物来看了。 可想而知,原本,战马突然出了事情,这在士兵们看来就已经是不祥之兆,人心惶惶,军心浮动,马格努斯再把流言放出去,尽管这些流言太过于夸张以至于没人能信,但还是有效的打压了士兵们的士气。 大战开启之前,不去削弱敌人,反而全力的降低己方的士气,这在战争史上也算是头一遭了。 但是马格努斯脑子还没坏。 气者,盈满则溢,溢久则亏,且又有言曰刚不可久,故有可一可二不可再三之名。 而在此之前,士兵们的士气早已经到了爆棚的地步,骑兵是百兵之王,他们有资格骄傲;而步兵,在这些步兵的一生当中,他们还是头一回遇见了如此之多的骑兵齐聚一堂――骑兵代表着毁灭,而如此之多的骑兵,它就代表着毁灭一切的力量――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步兵同样是士气爆棚。 而爆棚就意味着骄傲自大。 正所谓骄兵必败,马格努斯敏锐的发觉,即使是他一手拉出来的禁卫军,在这样的环境中也有些把持不住,站岗的时候也难免有些心不在焉。 因此马格努斯才想着打压打压士兵们的士气,这就像是弹簧一样,现在压的越狠,等到真正打起来就跳的越高。 而,既然说到打起来,在经过一日的行军之后,布雷斯特伯爵的军队已经行至马格努斯面前,两方相距只有五里,骑兵奔跑触手可及。 说句实话,马格努斯是挺想趁着伯爵大人长途跋涉,立足未稳的时候强攻一把,说不定当场就能把敌人给冲散,这场战争也就赢了……但是,思考过后,马格努斯不得不放弃了这个想法。 因为即使是他提出来,奥德加与杜根也不会同意,只是白费口舌罢了。 ――前文曾经提到过,欧罗巴的中世纪,与春秋战国很是相似,而在春秋战国,有一句话很是著名,它就叫做:“春秋无义战。” 所谓无义战,就是说以前的那些规矩,什么交战之前要互递战书,两方将领见面之后也可以酒色犬马只说风雅,而春秋之后,这些潜规则,全都没有了! 从此战争就撕掉了人类强加于它的那一层温柔面纱,露出它赤裸裸,以及血淋淋的本来面目。阴谋、诡计、偷袭、下毒、刺杀……只求胜利而不问手段,难怪孟老夫子就要痛心疾首的来一句春秋无义战了。 不过,这个无义战也不是一步到位,从无义战之前的有义战过度到无义战,注定会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而这样的人,一般下场都不会太好。 欧罗巴大陆还没有出现吃螃蟹的人,马格努斯不想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况且,就算是要吃螃蟹,也要等到有了医生――国家足够强大――之后再吃,这样,即使是螃蟹有毒――引起了欧罗巴贵族的敌视――也有着医生作为后盾,不怕丢掉性命。 于是,布雷斯特伯爵军队到来的第一夜,就这么安安稳稳的过了下来。 嗯,或许说安稳也并不十分恰当? 那等弥漫在空气当中的马粪香,只不过是五里的距离,伯爵大人又处在下风口,只要风一吹,无数的‘香味’立刻随风而去,毫无准备的伯爵军当时就有不少人吐了出来。 其实马格努斯的军队也有不少人吐了来着,特别是那些专职照顾马的马夫,在第一天的时候差点集体阵亡,成了这场战争的第一批牺牲者。 不过,这等用浸了水的丝绸手帕掩住口鼻都抑制不住的恶臭,才是信使没有说谎,马格努斯的战马确实是突然腹泻不止的证明! “回营!我要向对面的那些家伙们下战书,明天……不,后天,后天决一死战!” 当时,尽管情况万分窘迫,尽管伯爵手下的士兵已经有不少吐的失去了战斗力,甚至于连伯爵自己,如果放下了手帕也会吐的一塌糊涂,但是伯爵就是感到豪情万丈,他甚至于觉得,这世上再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他了! 幸运女神正在向他微笑,胜利女神已经张开了双手,只等着他把手递过去,这样,伯爵还有什么好怕的? 第六十八章 决战当日 大话已经说出口了,接下来就得找人去做。 幸好,像这种小事就不需要伯爵大人再忧心,他手底下的文官,虽然没什么用处,但是写战书这种‘小事’总是能做好的――在大部分,不,是绝大部分,在绝大部分的欧洲领主眼里,他们的文官也就只有这个作用了。 如果可能的话,马格努斯是多么希望他复国的最终大boss,威廉国王,也是这么一个傻瓜。 可惜他不是。 根据一些从英格兰过来的商人的情报,威廉国王大肆分封自己手下的诺曼将领,已经引得原来的英格兰贵族大为不满,特别是北部,并没有受到战争影响的地区,那里的贵族更是互相串联,蠢蠢欲动……但是,威廉国王并没有搭理这些‘逆臣贼子’,正相反,他做了一件旁人根本看不懂,也想不到的事。 他派遣了大量的文官,或者是小吏,或者是教士,随便你怎么称呼,总之,他派人去进行人口普查。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马格努斯只感觉自己浑身发冷。 如果不是因为在前世,他知道英国有‘末日审判书’的存在,那他甚至就要怀疑这个威廉是不是同样都是穿越者了! 人口普查有什么作用? 冠冕堂皇的说,人口普查可以把握住国家具体的人口数量以及性别比例,为国家制定政策提供数据;但是明人不说暗话,就让我们实话实说,知道具体的人口数量,就知道国家每年能收多少税,知道男女的性别比例,就知道国家每年可以从适龄的男性中征调出多少兵源。[.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这是一个国家兴盛的前提。 更遑论,在一个威权的,有着足够中央集权的国家当中,人口普查是强大的第一步。 原本,马格努斯还想着,赶在威廉国王进行‘末日审判’之前就实施人口普查,然后凭借着高度集体化、军事化的布列塔尼,以小博大,一口鲸吞整个英格兰,但是…… 历史书上不是说过,威廉编写末日审判书是在1080年吗?距离现在应该还有十三年的时间才对啊! 这点却是马格努斯想歪了。要知道,就算是在现代社会,以中*共八千万党员的基层控制力,再加上各种先进仪器辅助,进行一场完整的人口普查也需要整整一年的时间;而中世纪的英国,虽然没有那么多的人口,但是威廉对国家的控制也远远没有中*共那么夸张,更不用说欧陆封建割据严重,每个公爵伯爵的领地就好像是国中国,花了十三年完成人口普查,已经是威廉竭尽全力的成果了。 而现在,威廉的万里长征只是迈出了第一步,还远远的不足为虑,马格努斯确实是多心了。 话回正题,不管大boss多么强大,那都是到了尾声才说的事情,各种各样的童话故事当中,哪有勇者一出门就打boss的,他不得先打打装备交交朋友跳跳崖找找老爷爷,等到有把握了再上? 而布雷斯特伯爵,按照游戏术语来说就是新手村的守门怪,不算太难,但也颇有挑战性。 但是马格努斯,他作弊了。 他手下的谋士头头科特,是布雷斯特伯爵领的正统继承人,并且已经在暗中得到了大部分文官的支持,前来宣读战书的老文官,在看到科特的第一眼就失声痛哭起来。 之前,马格努斯和科特合伙坑杀了本地的主教,科特也借此机会隐入幕后,许久没有消息传回,这些还忠诚于他的文官都以为他死了;这会看到科特还好好的活着,控制不住情绪也是很正常的。 既然如此,接下来的事就相当简单,在得知自己的主子投靠了马格努斯之后,老文官毫不犹豫的就把布雷斯特伯爵军队的全部情报,一个不漏的都说了出来,至此,双方的差距终于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 打仗,就是打情报! 试想一下,两支军队准备交战,但是交战之前,一方军队就已经通过间谍知道了敌人完整的军队构成与军力部署,甚至于通过间谍传递了假情报,使敌人狂妄自大掉以轻心,这仗,还要怎么打? 当然,现实生活中,哪有间谍能做到这种地步的,能做到这种地步,毫无疑问,间谍已经爬上了敌人的高位,钱、权、色什么都不缺,怎么可能还冒着生命危险去干这种掉脑袋的事? 但是因为科特的存在,马格努斯要做到这一步却是轻而易举。 ――论身份,科特是正统的伯爵领继承人,在中世纪,不,哪怕是在现代社会,血统论依旧还是大有市场;论地位,科特原本是不如布雷斯特伯爵的,但是他却有一个天生的优势:科特是修道院出身,也可以算作是文官,而文官,在布雷斯特伯爵的手下一向是不受重视。 更不用说,科特现在抱上了一支又粗又壮的大腿,与这条大腿相比,那什么伯爵,就好像是秋后的蚂蚱蹦不长了,识时务者为俊杰,这样的背景,怎么能不让老文官立刻投敌? 哦,不好意思说错了,这里应该用投诚才对。 这样的背景,怎么能不让老文官立刻投诚? 至于那份战书,也不用老文官再宣读了,马格努斯接过来看了看时间地点,点点头说句知道就行了。 而,当老文官回到布雷斯特伯爵军队大营的时候,伯爵大人上下打量了他两道,差点没把他给看出花开。 这个人怎么就没有少一两只耳朵? 虽说战争本身就有着一条潜规则,两军交战不斩来使,但是这也仅仅是不斩,让他们还能多活个一天两天回去复信而已,伤害致残什么的都是不算在内的。 像马格努斯的倒霉老爹,哈罗德与威廉交战的时候,哈罗德就一怒之下砍下了使者的两只耳朵,当然,威廉做的更不地道,他直接把使者的眼睛给挖出来了! 而在中世纪,这样的伤势,基本上已经可以判定一个人的死刑――即使是当场做过处理不死,日后伤口化脓以及破伤风,也足以要了他的半条命。 因此,派遣使者的时候,这些领主就已经大概的把这个使者当做是死人了。 但现在老文官却是毫发无损的回来,倘若是疑心重一点的,就该怀疑老文官和敌人之间是不是有串联了……但是布雷斯特伯爵,前文就提到过,他有着枭雄多疑的心性,却没有枭雄胸怀天下的能力。 虽然多少有些疑惑,但是大战在即,这些‘小事’都被轻而易举的放了过去。 败,也算是败的理所应当。 太阳升了又降,一天两夜的时间一晃而过,在诸多或恐惧,或激动,或平静,或不安的心跳声中,决战之日,终于拉开了序幕。 第六十九章 今日第一更 决战当日,清晨,灰蒙的天气之中夹杂着淅淅沥沥的小雨,雨虽不大,却胜在连绵不绝,原本就是用人脚踩出来的土路,在雨水的侵袭下立刻就变得泥泞不堪,人畜难行。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在这样的天气里,是否还要坚持着发动进攻,是布雷斯特伯爵思考的问题。 骑兵是不适合在雨天出击的。 道理很简单,即使是默认每一个骑士的骑术都过硬,不会在雨天发生马失前蹄这样无辜损耗的事,战马在雨天泥泞的路上也跑不起来。失去了引以为傲的速度,以及速度所带来的冲击力,虽然并不像大众所想的就此废掉,但是也确实丧失了一部分的战斗力。 但是思前想后,伯爵终于还是做出了‘打’的决定。 因为他等不起。 马格努斯的骑兵是因为战马生病而丧失了战斗力,没人知道战马什么时候会恢复正常,就像没人知道这雨什么时候会停一样。 万一,仅仅只是万一,在雨停之前战马痊愈了,骑兵恢复了战斗力,那伯爵迎来的就不是胜利,而是千里送人头礼轻情意重了。 况且,就算是伯爵的骑兵遭到削弱,把战斗力具现成数值来看,没削弱前是100,现在最少也还有个50,而马格努斯却是0,是0! 优势还是很明显的。 再退一步说,下雨天,弓箭手的射程和准确度都会有极大的降低,布雷斯特伯爵的军队是由精锐骑兵以及完全没受过任何训练的征召农兵组成,自然无所谓射不射箭,但是马格努斯的军队当中,却是有着大约五十人的弓箭手佣兵。 不要小看这五十人,倘若是大晴天,一切条件都适合,光这五十人就能给作为炮灰的征召农兵极大的杀伤,严重打击伯爵军队的士气了。(.) 因此,思前想后,种种原因重叠到一起,伯爵最终硬下心肠,做出了打的决定。 伯爵做出了决定,原本因为下雨天而变得沉默的军营顿时一阵鸡飞狗跳之声,在折腾了足足两个小时之后,开始缓慢的向前迈进。 “竟然真的来了……” 另一边,延迟了大约十五分钟左右的时间,即伯爵的军队开始行进两个半小时之后,马格努斯这边终于得到了消息。 杜根将军说不清自己现在是什么感受,愤怒?惊讶?不敢置信?亦或是复杂莫名。 就好像是在抓捕一只调皮的小猫,它看起来是如此的娇小以及……可爱,让人几乎提不起心来防备,但就在放松警戒的那一瞬间,它抬起手爪,毛茸茸的掌心里冒出锋利的尖刺,狠狠地对着你的脸就是一爪子。 伤痛谈不上,更不会危急性命,但是很丢脸,特别是身边还有其他人时,感觉会更丢脸。 杜根将军现在就是这种感受。 本来以为是手到擒来的事情,如果不是马格努斯坚持要派出斥候去巡查,说不定他就要到了敌人到了身前才能反应过来,一世英名都要毁于一旦! 况且,他可是在王子殿下面前吹过大话,敌人绝不敢主动进攻的!这不就是在打他的脸吗! 不过现在并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杜根将军,骑兵那边我并不熟悉,您自己的骑兵,还有我手下的骑士,我把他们全都交给您了;您可以在任何时候,命令他们从任何地方出击,我不会在乎伤亡,我只希望您能为我带来胜利的消息。” 坐在主位上,马格努斯开始发号施令。 当他发出命令的时候,不管是己方的奥德加,科特,阿方斯,亦或是作为盟友的勒费弗尔,甚至是眼高于顶的杜根将军,都不得不,同时也是必须站起身来,倾听他的命令。 “感谢您的信任,我必不会辜负您的期望。” 杜根得令,举手投足间,花白的头发也放出某种色彩,就像是年老的狮子,尽管不再像年轻时那么敏锐,却绝无人敢轻视它的爪牙。 听了杜根的这般表态,马格努斯也算放下心来,不必担忧杜根出工不出力。自己为他免了一次战败的可能,又给了他莫大的信任,于情于理,杜根都该用战功来报答才是。 “奥德加叔叔,剩下的七百佣兵,还有我身旁的一百禁卫军,我把这些全都交给你了。” 犹豫了一下,马格努斯又说道。 “虽然有些逾越,但是请两位将军听从一下我的意见:敌人是从雨天而来,途中势必颇费力气,我们不必刻意追求胜利,只需要和他们耗到雨停,等到他们彻底衰竭,就是我们的胜利了。” 这话就是说给杜根将军听的。 马格努斯心里清楚的很,如果有一个声望系统的话,那他在奥德加那里估计就已经刷到尊敬,不管做什么事,只要有道理,奥德加就会听从,但是杜根就不一定了。 而且这年代的欧罗巴,打仗就是怼,怼、怼、拼命怼,不顾一切的怼,怼到哪一边先撑不住,另一边就赢了。 虽然看起来有些很荒谬,但是从侧面来说,这就是兵家所说的‘堂堂之师’,行军之道,以奇谋,以正和,只要正面战场赢了,敌人的那些小诡计也就无能为力了。 “遵从您的命令。” 两位将军对视一眼,异口同声的回答道,马格努斯当然注意到他们之间的小动作,但是他也没什么好主意。 正如以前所说的,搞建设他在行,搞经济,靠着超越时代千年的见识,他也能马马虎虎,但是战争,战争可不是靠着那些电脑游戏就能学会的。 有时候马格努斯也会感到幸运,幸好他身边还有着奥德加这样一个忠心耿耿的老将存在,否则打仗的时候他就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当然,仅仅只有奥德加一人是远远不够的,正因为如此,马格努斯才会将阿方斯塞到奥德加的手下,希望能培养出下一位将军,同时他自己也跟在奥德加身边,每日里耳熏目染,不求变成什么百战百胜的将军,至少调动军队什么的不用假于人手。 在中世纪,没有什么比军队更重要。 这一点马格努斯还是看的蛮清楚的。 命令布置下去,召集士兵同样要用不少时间,特别是那些养尊处优的骑士以及自由散漫的佣兵,这两者几乎占了军队的绝大部分。不过好在,马格努斯严禁军中饮酒,士兵们只能趴在帐篷里睡觉,不然说句难听话,在这下雨天,人人都没想到布雷斯特伯爵会来进攻的日子,不知道有多少人会醉成一摊烂泥任人宰割! 所以,说实话,伯爵大人其实还算是有着真本事,只是时运不好,碰不上对的人罢了。 五里路,说长也长,说短也短,等到马格努斯等人好不容易把士兵们全部从温暖的窝棚中踹出门的时候,远方似有似无的人声,车马声已经隐隐约约的随风传来。 那是敌人,他们已经到了。 第七十章 今日第二更 在战争开始之前,我们有必要详细介绍一下战场的情报。[.超多好看小说] 今天是雨天,缠绵暴雨连绵不绝,这是已经多次强调,并且毋庸置疑的事实;雨水侵袭之中,土地早已经变得泥泞不堪。这并非是字面意思亦或是夸张描述,而仅仅是在述说一个事情。 人脚踩下去再翻出时会带上一大块泥土,马脚也早已染的斑驳不堪,无论人或马都走的气喘吁吁,当布雷斯特伯爵带着他的军队来到马格努斯面前的时候,就是这么一个景象。 五里路,仅仅只是五里路,伯爵却有了好像走完万里长征一样的满足感。 然后他开始观察。 战场定在一处平原,布列塔尼处处都是这样的平原,是司空见惯的景象,没什么可稀奇的。平原的右侧(相对伯爵而言是右方,对马格努斯而言是左方)是一个大坑,这坑是马格努斯为了填放人粪与马粪而挖的,极深极大,骑兵绝无可能跃过这坑来攻击,他们只能选择绕过,或者转而攻击其他。 因此马格努斯在左方并没有守备,他把主力放在中间与右侧,佣兵和禁卫军在中,下了马的骑兵在右。 (他们竟然有防备了?!) 枭雄的另一项本事,喜怒不形于色,故而虽然伯爵的心中急得快冒火,但是他脸上也没有表现出来。 (他们有防备,那我岂不是白来一趟,甚至有可能会输掉!) 可惜,伯爵大人在仔细观察之后,不仅把提起来的心放回了肚子里,还哈哈大笑了起来。 这要是三国,就该有文臣武将围上来问一句:“魏公为何发笑?” 孙子兵法有云:兵之情主速。翻译成白话文就是兵贵神速,尽管马格努斯一方已经提前得到了布雷斯特伯爵来攻的消息,也多亏了这个消息,他们在敌人的大军压阵时还能井井有条……但是,时间毕竟太短了。[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能把士兵们全部赶出窝棚结成阵型就已经是奥德加以及杜根的能力极限,至于那些士兵身上的装备,实在是没能耐再兼顾了。 因此那些骑士老爷,他们生平第一次没穿链甲就上了战场;还有那些佣兵,他们结成了阵型,还要在阵型当中手忙脚乱的为自己套上皮甲,真真是混乱无比。 不过,他们到底都是职业军人,杀过人,见过血,谁要是因为他们一时的混乱就小看他们,那才真是倒了大霉。 伯爵也并没有因此而轻视他们。 兵贵神速,神速,不仅是行进的速度要快,决定要打击的对象时更要快。 特别是在现在这种情况,敌人正在迅速的武装――尽管他们已经结阵,但是毕竟不完全,而且这个不完全还在飞快的被弥补――每犹豫一秒,敌人的实力就又会增长一份。 “我们,从正面进攻。” 最终,伯爵下了这样的命令。 正面是什么呢?正面是奥德加率领的七百佣兵和一百禁卫军,他们的数量加起来足足有八百人,是右翼两百骑兵的四倍……但是,这又有什么呢? 骑兵,即使是下了马还是骑兵,但是那些佣兵,他们只不过是一群庸俗而又贪婪的步兵。 哼、步兵! 抱着这样的傲慢与偏见,伯爵下了完全错误的命令。 但是这不怪他,真的。 早在马格努斯与那位已亡的布列塔尼公爵对阵的时候,公爵就完全表现出了对步兵的蔑视;还有那位处心积虑着潜伏多年的路易国王,他宁愿每年花着天文数字的钱来养着骑兵,也不要把这笔钱拆出去一点养一支步兵! 这是时代的偏见,要说不幸的话,只能说他们都是这个时代的人,而马格努斯不是吧。 随着伯爵的命令下达,他的军队缓慢,说的难听些,就像是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艰难的伸出手,了无生气的动了起来。 这很容易理解,虽然心中急燥,但是伯爵还牢记着布列塔尼公爵的教训――骑兵像是糖葫芦一样被串成一串,这样的惨剧只要有一场就够了。 因此他采用的是中世纪的标准方式,即征召农兵在前,骑兵在后压阵。 而在前的人,一般都是九死一生,不,说的再明白些,他们都是十死无生的。 倘若这是一支有觉悟的英雄部队,那它只会更加的斗志昂扬,受伤的老狼拼命也会咬下猎物的血肉……但是,那些农兵都还不想死。 一个人不想死,这种事是没有过错的。 但是在伯爵的眼中,行动迟缓,这已经算的上是过错,是足以杀头的死罪了。 “砍掉最后面的七个人的头!告诉他们,故意拖延,就是这个下场!” 用血淋淋的人头威胁,农兵的进攻速度立刻就变得更快,顺便,他们对伯爵的怨恨也就更深。 不过伯爵不在乎。 一群贱民、一群步兵,两个卑贱的东西加起来也只会更卑贱,能有什么用呢? 这是中世纪贵族对待农民的真实态度,这种态度,即使是到了文艺复兴,到了光荣革命,贵族的权利大部分都已经被剥夺,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在‘飘’中那些破落户贵族的身上略窥一二。 而这种态度,就给了马格努斯可乘之机。 但是并不是现在。 “标枪准备――投掷!” 另一边,严阵以待的下马骑兵阵列传来了这样的命令。 作为人数较少,而且实质上没有任何防护装备的一方,杜根将军所率领的右翼应该说是比较脆弱的,所以他不敢妄动,但是这不代表他不能支援。 一百支黑黝黝的铁杆长枪从天而降,锋利的枪矛无情的刺穿了人体,带走了生命的气息。 但是农兵们仍然不能后退。 向前走可能会死,向后退却是立刻死,那些身后的骑兵手中的长剑还在往下滴着淋淋鲜血,锐利的眼神无时无刻的不在巡查,威慑着每一个想要退缩的人。 幸好,这样的标枪投掷只不过是昙花一现就停了下来,满打满算也不过带走了几十个农兵的性命,还不至于让他们的士气崩溃,但是对于这些农兵来说,如此坚强,究竟是好是坏却不一定了。 因为他们马上就要开始近战,而且是和武装到牙齿,已经被完全调解为杀人机器的禁卫军近战了。 而这场近战的结果,是在一开始就注定了的。 (差不多是时候了。) 这是马格努斯的心理活动。 这帮‘武装平民’,被标枪杀了一阵,近战又敌不过职业士兵,着实是已经到了极限。一个人往后溃败可以用杀头来威慑,一群人往后溃败,逃跑的速度比杀头的速度还要来得更快的时候,又要拿什么来制止呢? 现在便是这样的时候了。 “布列塔尼人!睁开眼睛,看看你们眼前的敌人吧!他们的数量比你们多,个个都是披肩带甲,手中的刀剑闪烁着凛冽寒光;而你们呢,我看见你们有些人身上连一件御寒的衣物都没有!你们就这么着急的去送死吗?” 按理说,马格努斯说到这,就该留下一些时间让布列塔尼人思考,但是战场形式瞬息万变,下一秒说不定就会有要命的标枪从天而降,哪来让人思考的时间! 因此马格努斯毫不停顿,一口气又接着说道。 “我是布列塔尼的公爵!我现在用公爵的名誉向上帝发誓:只要你们放下武器,我就会饶恕你们叛逆的罪行!只要你们走到我的身旁,我就会宽容你们所犯过的一切过错!” 那些征召农兵立刻就动心了。 第七十一章 今日第三更 战争结束了。[.超多好看小说] 虽然最重要的骑兵决战还没有开始,虽然布雷斯特伯爵大人还在咬着牙挣扎,但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战争结束了。 那些征召农兵,那些‘卑贱的’、‘无耻的’、‘像狗一样趴伏在地上,只有等到主人允许才能稍微抬一抬头的畜生’(布雷斯特伯爵语),他们已经彻底的投了敌。 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边,有着伯爵大人的多番逼迫,只以杀头来做威胁,迫使着征召农兵们退无可退,若是不想死便只能投降于敌人;另一边,也有着马格努斯所做的承诺的缘故。 不论再怎么隐瞒,布雷斯特终究是在布列塔尼之内,马格努斯近半年来在布列塔尼所执行的种种措施,就犹如星星之火一般散落在大地上,点燃了所有低产阶级(包括无产者,农民、小手工业者)的热情,布列塔尼之内的大建设、大动静,这些都是瞒不过人的。 而随着消息的流通,马格努斯的那个‘屠杀者’的名头早就不翼而飞,剩下的尽是‘仁慈’、‘英主’的赞誉。 这些赞誉说的多了,就是不信的人也得信,更何况是本身就是处在布列塔尼之内的布雷斯特农民,他们还有着不少的亲戚,都在马格努斯的手底下干活呢! 你要说他们箪食壶浆喜迎王师未免有些太夸张,但是假如把他们的统治者从布雷斯特伯爵换成马格努斯,那农民的心里是绝没有一点抵触的。(.) 反正,再差也不会比现在更差了不是。 就是这样,轻而易举的,最前排的征召农兵就好像是迫不及待的一样,将他们的武器弃之若履――木头做的长矛、木头做的锄,这种在其他地方完全称不上是武器的东西――跪下投降了。 前排的人一跪下,后排的人当时就是有学有样,刚刚还在拼命呐喊(不敢上前厮杀只敢呐喊助威),这会趴下的比谁都快,大后方的布雷斯特伯爵看到这一幕,胸口一闷,差点没把心头血给吐出来。 “快、快!给我杀光这群背叛者!” 怒急攻心的伯爵说出了这样的话语,而他身边的骑士也颇感面上无光。毕竟,这些征召农兵大部分都还是他们从各自的封邑里带出来的,现在说投降就投降,把他们这些主人的脸往哪搁? 不过,马格努斯当然不会就这么看着他们举起屠刀。 和伯爵大人不同,马格努斯还是挺稀罕这些征召农兵的。 马格努斯现在最缺的是什么? 钱?粮?铁?亦或是英勇无畏,嗜血彪悍的士兵? 不,这些都不是。 钱,什么是钱?究其根本,钱不过是一堆被强行赋予了价值的金属或纸片,重要的不是钱,而是它所代表的价值,价值体现在交易当中,而交易的本质便是以物异物。在这个还没有所谓的‘第三产业’‘虚拟经济’的年代,谁拥有土地,谁就拥有着‘物’,而毋庸置疑,身为布列塔尼最大地主的马格努斯,他拥有着数之不尽的财富。 而粮食,只要拥有土地,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至于说铁……哈!就连农夫耕地用的锄、士兵征战用的武器都是木头做的,那有没有铁都是一个样!大家都没有,这岂不是很公平? 说到底,上面那些都不过是锦上添花,虽然有的确实很重要,甚至可以说是构成这个社会的基石,但是假如连社会都没有了,那要这些基石还有什么用呢? 那么,马格努斯到底缺什么? 他缺男人。 指名道姓的说,不是缺人,也不是缺女人,而是缺男人。 尤其是年轻的,健康的,可以充当壮劳动力的男人。 布列塔尼公爵领一共就只有五万余人,这其中能充当壮劳动力的男人,即使是满打满算也不会超过一万。而之前马格努斯与布列塔尼公爵的一场战争就已经使这些壮劳动力损失了大概五分之一,他实在是承受不起更大的损失了。 毕竟,人是没法和畜生相提并论的。 举数据为例:家养的肉鸡,35天就可以出栏;家养的肉鸭,40天就能够宰杀;家养的肉猪,半年就变得又肥又大;但是家养的人,从一个婴儿长到能够成家立业,最少也需要十六年! 把人当做牲口一样的用,这简直就是世上最大的浪费! 在之前,马格努斯眼看着布雷斯特伯爵为了逼迫征召农兵前进,犹如割草一样砍下了七个壮劳动力的头,砍在他头,痛在我心!如果当时伯爵在马格努斯面前,马格努斯非得反手抽他七个耳光再说! 想想看,七个人,每个人都耕种三十英亩的土地,单单是这些土地的产出就足以养活一家五口还有剩余;更不用说人能生人,一代是七人,二代就是二十一人,三代就是一百四十七人,四代就是……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呼…… 马格努斯深吸了一口气,强行的把发散出去的思维收拢回来。 好吧,不得不承认,因为胜利在望的缘故,就算是一向都严格要求自己的马格努斯,也难免的有些得意忘形了。 但是这又有什么大不了的?他是胜利者,而胜利者,本来就是有资本、有权利为自己欢呼的! 倘若这会把镜头转给奥德加,转给这位忠心耿耿的老将,只怕他会比马格努斯的表现更加不堪呢。 不过,因为多少还有些理智尚存的缘故,所以马格努斯还很清楚,自己并不是已经获得了胜利,而只是将要获得胜利,自己与胜利之间,还差着最后的一步之遥。 “命令,全军出击!” “冲上去!杀了那群混蛋!” 两个不同的声音,两种不同的指挥风格,但是两位将军都在同一时间做出了同样的选择,总共八百的步兵和两百的骑兵同时迈出了一步,这一步迈出,便是吹响通往胜利的号角! 我这一次没有说谎,战争真的结束了。 第七十二章 分赃(一) 布雷斯特伯爵比马格努斯想象的还要识时务,或者说,伯爵大人比马格努斯想象的还要……贪生怕死? 只是看到士兵冲到他的面前,甚至都还没来得及举起刀兵,这位伯爵就非常干脆的投降了。[.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用一句流行的话来说,我还没出力,你就已经倒下了。 但这无疑是最正确的选择。 战场之上刀箭无眼,生死只能各安天命;但是战场之下,留得一条命在比什么都重要,虽然西方没有‘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样的俗语,不过人家也说过‘与其高昂着头颅上断头台,不如低下头来选择投降’。 况且在中世纪,投降又算不上是耻辱。 人有失手马有失蹄,谁都不是上帝,谁能保证自己没有个失败的时候,何必要搞得这么残酷呢?大家都是贵族嘛,往八代以内数一数,说不定还能攀上个亲戚关系,打打杀杀那都是意气之争,平常的时候当然还是以和为贵,说不定还能打出个交情来,走走亲戚串串门什么的,岂不乐哉? 嗯,虽然看起来有些幼稚,但这无疑是许多、是绝大部分中世纪贵族的真实想法。 血统高于一切。 自认为是‘蓝色血液’的贵族,只有在同为‘蓝色血液’的贵族面前才会和颜悦色。只是这世上红血人这么多,蓝血人却这么少,为了维护整体――整个贵族阶级的利益,确保蓝血人永远高人一等的地位,蓝血人之间当然,也只能一致对外。[.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即使是到了无可避免,必须要用流血才能解决争端的时候,也只能流红血人的血,至于蓝血人的血,自然是越少越好。 这是战争当中的潜规则,这样的规则,即使是灵魂穿越,半路出家的马格努斯也知道的一清二楚,而且绝没有违背它的心思。 就像是当初攻占布列塔尼一样,以马格努斯的赫赫军姿,狭新胜布列塔尼公爵之威,理应是所向披靡势不可挡;什么男爵骑士都只能在他的铁蹄之下呻吟,没有一个能出来违抗半句的;但是最终,马格努斯也只敢把那些男爵全部驱逐了事,没敢对其中的任何一人举起屠刀。 而且还默许他们把能带走的财产都带走了。 这就是规则的力量,在没有能够打破整个体系的实力之前,马格努斯是不打算,也不可能违背它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伯爵大人真的是个枭雄,能进能退,能伸能屈,对什么狗屁‘荣誉’更是不屑一顾,这样的敌人,不死确实是个大威胁。 只是可惜,伯爵大人做错了选择。 这是信息的不对等,他不知道科特正在马格努斯手下干活。 法理上,马格努斯缺少杀掉布雷斯特伯爵的理由,但是科特却是一点都不少:欺瞒幼主,趁机篡位,这其中无论是哪一条,都无疑是已经触碰了贵族社会的底线。 贵族们为什么要制定不杀贵族的规则? 不就是为了让自己的地位百世流传,让自己的后代永远高人一等吗! 现在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家伙――哦不对,伯爵大人好歹也是科特的远亲,身上多少还有些‘蓝血’――但是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万一自己的那些亲戚都有学有样,还怎么保证自己的后代永远高高在上? 这是大义的名分,马格努斯打着科特这块牌子,随便在布雷斯特搞风搞雨,任何人都没法再插手。 但是,这事过去了就让他过去吧。 一个过气了的伯爵,早已没资格再占用长篇大论,下场什么的都无所谓了。他在科特的手中,是死也好、活也好,整个世界都不会有人再关心;说到底,一个新手村的守门boss,能得到这么多的戏份已经足够他心满意足,真正引人注目的依旧是舞台之上冠冕堂皇的帝王将相,他们才是主角。 然后,就是瓜分战利品的时刻。 或者说的更明白一点,分赃的时刻。 为什么这个世界会有战争? 当然是为了战利品!除了抽象一点的荣誉、名声以及威望之外,就是土地,财富,还有黄金! 黄金!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只这一点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变成尊贵,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 布雷斯特有金子。 准确的来说,是颜色类似于黄金,但与其价格差了千百倍的……铜矿。 好吧,这真是一个极大的打击。 但是我也没有说谎不是。 黄金在大自然中以游离态存在,地球上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它的踪迹,只不过这个数量嘛,1吨土能提取出0.2克就相当不错了。 再说,假如布列塔尼真的有金矿,那也就没马格努斯什么事了,那些国王和贵族们,一个个都会像是闻到了血味的鬓狗一样,蜂拥而上,张开獠牙利齿,硬生生的就要把这片土地撕成粉末,榨干榨净方才罢休。 实际上,法国国王路易七世为什么五千磅银就把布列塔尼给卖了? 因为它实在是太贫瘠了!贫瘠到除了土地和鱼之外,什么都没有! ――是的,我明白,这世上再没有比土地更宝贵的财富,拥有土地,就等于是拥有了世界。但是土地的财富需要人的劳作才能展现出来,而人……看看前面吧,布雷斯特伯爵仅仅杀了七个人,马格努斯就心痛的不得了啦! 虽然只是痛了一秒钟。 但是这也从侧面验证了,中世纪,贵族领主之间的相互攻伐,究竟把欧罗巴的富饶大地祸害成了什么样!倘若真的是有上帝存在,请他老人家在天上仔细数一数,这片广阔而肥沃的大陆,此刻还有着两千万人吗? 不好意思扯远了,话回正题,一个铜矿,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位于深山当中’、‘开采极为困难’的小铜矿,对于马格努斯来说也不无小补。 毕竟,青铜,那是将人类从蛮荒的黑夜带向文明的曙光的标志,而中世纪,在这个‘黑暗时代’里,再没有比这更漫长的黑夜了。 第七十三章 分赃(二) 青铜,是通往文明的钥匙。 这一点已是毋庸置疑,从古至今,拥有着灿烂文化的,我们华夏文明的老祖宗就已经给我们留下了诸多的‘铜证’:司母戊鼎、四羊方尊、鸮尊等等等等。 当然,最令人瞩目的,还是秦始皇帝陵墓中的青铜军队,那兵马俑身上铜做的剑,铜做的甲,甚至是铜做的战车,无一不证明了,青铜,在人类文明的发展历程当中究竟是占了怎样重要的地位。 但是要说西方,那就只能说到罗马了。 就好像是除了罗马之外,其他地方根本就不值一哂一样。 是的,罗马是个伟大的国家,罗马的人民,是一群聪慧且睿智的人民,罗马的文明,更是世界上最为璀璨的文明之一,但是罗马之后呢? 再也没有了。 蛮族入侵开启了****时代的序幕,连天的烽火将一切曾经让人类引以为豪的科技埋入坟墓。查理曼大帝一度为欧洲带来了和平,但是等他一死,庞大的帝国便四分五裂,号角吹响,战火重燃;再之后,便是所谓的‘黑暗世纪’,中世纪了。 罗马的无数遗产,在这漫长的岁月当中早已是消磨的一干二净,即使是某些人还有着些许传承,但也构成不了体系,科技的曙光,在这暗无天日的时代当中一点一点的沉沦。 我说这话是根据的。 中世纪的一把钢剑,例如说著名的苏格兰斩马剑,硬度只有200hv左右。 200hv是个什么概念呢? 一把优质青铜剑,硬度为300hv。 用罗马时代的青铜剑去砍中世纪的钢剑,估计一剑就能把钢剑给砍崩了。 科技,就是已经没落到了这种地步。 但是……这关马格努斯什么事? 再伟大的罗马,它也灭亡了好几百年,除了还遗留下的一个金字招牌,让它的继承者,东罗马帝国或者神圣罗马帝国平时没事可以拿出来显摆显摆,其他关于罗马的一切,对于中世纪的人们来说更近似于神话故事,是传说中的理想乡,而并非现实。 现实就是,即使是这么一个小小的,贫瘠的铜矿,它也要经过你争我夺,唇枪舌剑,才能得到一个让各方都接受的分配方案出来。 “我们要占四分之一的配额!一分一毫都不能少!” “四分之一?你怎么不去抢?我告诉你,我顶多能分你十分之一,否则,我宁愿就把它在那里放着,永不开采!” 当时,击败布雷斯特伯爵之后,马格努斯与杜根将军的联军甚至都还没来得及收拢溃军,两军的将士正在欢庆胜利,两军的统帅却已经为了利益开始争吵了。 马格努斯固然是口齿伶俐,杜根却也完全不逊于他,这位战场上的将军拿出了战场上的风范,每一句话都是杀气腾腾、寸土不让;两人之间是面红耳赤,口水喷了满天,直让围观者担心他俩等会别打起来。 不过,口齿上的争吵,总比真刀真枪的干一场来的好吧?至少,这两个人还在吵,就表示他们还可以继续谈下去,合作的基础总是有的嘛。 马格努斯是有恃无恐,毕竟,他已是名副其实的布列塔尼公爵,与路易七世的合作更是处于蜜月期:他需要路易的背书,路易更是需要他提供的支持。在这个大前提下,一点些许的利益,无论是给或不给,都不会影响大局。 而杜根方面,其实杜根心里明白的跟着明镜似的,之所以还在继续吵,其目的根本就不是为了什么铜,而是为了提醒马格努斯,别忘了你能有今天,都是我们在背后出力,你要图报。 所以说,真的是人生如戏全靠演技,别看杜根外表是个老大粗,但这心里面细着呢,勒费弗尔想要坐到杜根这个位置,还不知道要经历几多磨炼才行。 而最终,马格努斯先做出了让步,将份额提升到了五分之一,这实质上是一个表态,表示马格努斯愿意为了路易的利益而损失自己的,杜根得到了满意的答复,也就不再追究,这事就算是这么定下来了。 最难过的一关过去了,但是这也不代表马格努斯可以就此松一口气,大头分完了,小头还没分,那些跟着马格努斯打仗的士兵,还有科特,这个正统的布雷斯特伯爵领的继承人,麻烦事还多着呢。 科特、科特……为什么你是科特? 马格努斯用咏叹调唱出的这一句,其爱恨交织的程度,完全不亚于朱丽叶的那一声‘罗密欧,罗密欧,为何你是罗密欧。’ 从内心来讲,马格努斯是很喜欢科特的。 首先,科特有知识,是整个时代都少有的文化人;其次,科特还会办事,农业联合委员会以及佣兵协会,这两者几乎都是科特在操办,再加上他还懂得八种语言,可以预见的,在未来,随着布列塔尼的发展,科特的地位会越来越重要,甚至可以说是左膀右臂、国之栋梁也不为过。 但最重要的,科特还是少数可以接受马格努斯的超前思想,可以同马格努斯交流的人。 这点才是最重要的。 人是一种群居动物,一个人是没法独自生存的,而分辨一个人是不是孤独的最佳方法,就是看他身边有没有知音存在。 钟子期遇伯牙,高山流水会知音。 马格努斯对科特,差不多就是这种感觉。 但是,科特错就错在他的出身。 一山不容二虎,一个国家,容不下两个王。 倘若是在之前,科特只是一个流亡者,一个有名无实的继承人,那马格努斯可以百分百的信任他,因为科特除了马格努斯这里也无处可去,但是现在呢? 在布雷斯特,科特有自己的班底,有忠心耿耿的老臣,再过半年,说不定连忠心耿耿的士兵都有了,到那个时候,马格努斯还能像现在这样,完全相信他吗? 这与科特本人的意志无关,人们常说时势造英雄,但是时势也造枭雄,宋太祖赵匡胤在陈桥被黄袍加身,谁又敢说这真的是出于他的意志,又或者是逼不得已呢。 这边,马格努斯夙兴夜寐,愁苦不已,那边,身为当事人的科特,却要比马格努斯还要头疼万分。 不过,有些事马格努斯不能做,科特却毫无顾忌。例如说,马格努斯不可能主动去找科特,否则就是猜忌部下,是嫉贤妒能,但是科特主动找马格努斯,那就是忠心耿耿的表现。 于是,当夜深,大军安营扎寨,士兵们都已经进入梦乡之时,马格努斯的营帐外出现了一个人影。 看来,这对君臣将会有许多事,足够他们秉烛夜谈了。 第七十四章 统治的基础 马格努斯到底和科特说了什么,或者说,这对君臣究竟是如何的交了心,外人并不得而知。人们只看见,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瞬间,但是却足以让看见的人铭记一生,大概一辈子都没法忘记——奥德加掀开马格努斯的营帐的那一刻,马格努斯与科特……大被同眠,抵足而睡。 天可怜见,这在马格努斯看来只是正常的笼络人心的手段。你看刘皇叔,人家就是靠着和两个结拜兄弟‘食则同器,寝则同床’,结果至始至终,不管刘皇叔是衰落还是富贵,关羽和张飞都一直对他不离不弃。 而马格努斯,他也只是单纯的想要学习一下皇叔的手段;中华上下五千年,再没有人能像皇叔这样‘哭出来的天下’,单单只是这一点,皇叔笼络人心的手段就值得古往今来所有胸怀大志的统治者好好研究研究。 但是,在外人看来,这又有所不同。 这是‘好男风’,而且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 因为在中世纪,好男风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相反,这是一种……风雅? 就好像是法王路易七世一样,据说路易就有着好几个男性情人,其他的贵族,按照爵位的高低排列,或多或少的也总会有一两个;而在那些修道院里,高戴着冠冕身着华袍的神父主教,猥亵男童更是公开的秘密。 有一个笑话是这样说的: 村子里有一个姑娘被强女干了,警察逮捕了神父,在村民前出示证据,说这件事是神父做的,村民们听了都出离的愤怒了:“这件事怎么可能是神父做的呢?我们都知道,神父只强女干男的啊!” …… 大概是黑的有点狠了。 不过,这却也从侧面证明了,‘好男风’曾经一度在欧罗巴盛行到何种程度,甚至是到了危急存亡的地步——大家都去搞基,就没人来繁衍后代了。 所以说,后来的那些残酷的宗教迫害,在法国,教会不烧女巫改烧同性恋,在英国,即使只是扮演同性恋的演员也会被强制执行死刑,在德国,任何有同性恋倾向的人都会被阉割……虽说未免有些矫枉过正,却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的。 话题转回马格努斯与科特这边,人们总是只相信他们亲眼所见的事物,从不去辨认其真假,那些关于名人的流言八卦更是他们的最爱。还不到一个小时,马格努斯好男风的传闻就如同火箭一般飞速流传扩散,而且至少繁衍出了三个版本,全军的士兵,即使是知道最少的都能描述的绘声绘色,就跟着他真正看到过一样。 这样的情况,就算是马格努斯再巧舌如簧,也是百口莫辩,徒费力气罢了。 况且,凡事也不能只看表面,被误会成同性恋,固然对马格努斯的威望是个极大的打击(真的有打击吗?),但是却也让人相信,马格努斯与科特,是真的同心同体,密不可分——至少在他们的‘亲密关系’结束之前,如胶似漆,密不可分。 这里顺嘴再多说一句,实际上,男性君主以及他手下的男性大臣通过搞基来提升感情,这在古代是屡见不鲜的事情,其性质就和现在领导带着下属去唱ktv差不多,最显著的例子就是rb的那些战国大名。 君不见,甲斐武田家,其家臣团,例如武田四名臣之类,根本就是武田信玄的基友团。除了山本勘助等少数几个面目丑陋之人,基本上都跟好男风的主君武田信玄有过一腿,而在这个庞大的同性恋关系网内部,还因为争风吃醋而闹出过不少笑话。 在整个rb战国的历史之中,唯一有明确记载,始终不曾搞基的诸侯主君,似乎就只有‘猴子’秀吉了。而他的家臣还对此意见很大,抱怨说主公不懂风雅,不肯跟他们一起滚榻榻米交流感情…… ——按照某位rb腐女史学家的说法,丰臣家之所以二代而亡,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丰臣秀吉不喜欢搞基,也不组织家臣们一起搞基的缘故。这样一来,丰臣家内部就没有建立起一个同性恋关系网,从而导致丰臣家长期矛盾重重无法缓解,缺乏凝聚力,再加上根基不扎实,所以秀吉一死就彻底崩盘了。 …… …… …… 我觉得这个话题还是就此打住,再多说下去,读者就该对作者的性取向产生怀疑了。 总之,马格努斯好男风的传言出来之后,士兵暂且不提,他手下的各个大臣将领,对他的态度又有了不同的变化。 例如说奥德加,他就变得十分暴躁愤怒,再例如说阿方斯,这个马格努斯培养出来,打算在未来接奥德加班的家伙,眼睛都在放着光,就差没冲上来主动献身了。 恶~ 马格努斯猛的打了一个寒颤,同时心里打定主意,用阿方斯可以,但是一定要和他保持距离。 此外,最显著的变化就是那些还忠诚于科特的老臣,从前他们看马格努斯的目光还带有三分疑虑三分顾及,今天就热情的不知道跟什么似的。 多少,也算是有些安慰吧。 马格努斯也就只能这么苦中作乐了。 实际上,他这就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马格努斯有什么损失吗? 不,他根本就没有任何损失,正相反,他得到的好处多到无法估量。 只挑最简单的一点来说,那些原本都是效忠于科特的老臣,现在看在科特的关系上也能忠诚于他,这样一来,原本最困扰马格努斯的两个难题:根基不稳以及缺乏足够数量的,有经验的官员,顿时就迎刃而解了。 我这话说的是有些难听,但这却是毫无保留的事实,不论如何,马格努斯始终是一个外来者,说的再清楚些,是一个入侵者,而且还是一个素以嗜杀闻名,只是最近名声才较有改善的入侵者。 倘若马格努斯的地位真的有那么稳固,换句话说,稳如泰山,那他怎么可能还会为科特的事而忧心,之所以会为了科特而忧心,不就正是他心虚的表现吗! 而好处的第二点,就是科特。 古语有云,君贤臣明,上下一心,国之将兴也。 这句话的意思是,假如一个国家里面,君王贤惠而臣子清明,所有人都拧成一股绳,齐心协力的向着同一个目标前进,那这个国家离崛起也就不远了。 马格努斯自己是不是‘贤’,这个他没法评价,也不能评价,但是对于科特,一个‘明’的评价应当是不错的。 而科特的野心,也要配的上他的才能。 当时,科特就是这样说服马格努斯的: “在欧罗巴这片无垠的土地上,有着十几位的国王,六十几位的公爵,三百多位的伯爵,男爵骑士等等更是数不胜数,与此相比,一个边陲苦寒之地的,不起眼的野蛮人伯爵又能算的上是什么呢?阁下,一只已经见识过天空是多么广阔的雄鹰,是无法再回到它那狭小的巢穴当中的。” “可是你并不是雄鹰。” 马格努斯一针见血的指出了这一点。 雄鹰在欧洲是有着特殊含义的。 简单来说,雄鹰代表罗马,而罗马代表帝国。 想要宣称自己是雄鹰的人,他的身后最少也得有一个大国的实力和体量支撑着,否则只不过是徒增笑柄,为人不耻罢了。 而科特毫不犹豫的承认了。 “是的,我怎么能与雄鹰相比呢?我不过是附着在它身上的一粒沙子,只是因为侥幸,所以才能和雄鹰一同俯瞰大地。但是,请您仔细想一想,飞翔于九天之上的鹰,又要如何,才能使身上粘上卑贱尘土的沙子呢?” 然后,不等马格努斯思考,科特就已经揭示了答案。 “自然是在雄鹰还幼小的时候就附着在它身上的。对于那些像我这样,想要遨游天空、俯瞰大地的沙子来说,这便是唯一的机会,为此我可以付出任何代价。” 第七十五章 统治的基础(二) 我是雄鹰吗? 马格努斯苦笑,摇头,又点头,最后却再一次的摇头。 这个科特,真不愧是教士出身,耍的一手好嘴皮子,一番话语,连马格努斯都要变得心乱如麻了。 帝国啊! 帝国哪是那么容易,说建就能建起来的。 这世界这么大,潜藏的能人异士不知道有多少,就算马格努斯是个穿越者,但他所拥有的也只有单纯的知识;虽然俗话说‘知识就是力量’,但是这力量、总不能说我凭空具现出一堆书来把人给砸死吧! 那本书就不是历史,要改成西幻才行了。 说白了,利用知识就像是盖房子,知识是设计图,房子所需的材料、盖房子的步骤,一切都在设计图上写的清清楚楚;但只有设计图还不够,还需要能够看懂设计图的工程师,需要足够数量的工人……总而言之,有知识,却没有作为知识的载体的人,那知识也不过是累赘罢了。 况且,盖房子需要占用大量时间。可是在中世纪,因为宗教、贵族,以及各种各样的潜规则互相拉扯,更有眼红嫉妒的邻居恨不得一把火把房子烧成粉末,马格努斯能不能撑到房子盖成的那一天,都还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因此,即使是来自于马格努斯自己的最乐观的估计,能在有生之年收复英格兰,也就算是对得起奥德加,还有自己占据的这具身体了。 只是……哪个男孩没做过称皇称帝的美梦呢?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天子一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天下缟素,始皇帝浩荡出巡,车马千乘,兵士数万,威严肃穆,大丈夫生当如是也! 难怪项羽会说出‘彼可取而代之’的话来了。 呼—— 吸—— 深呼吸,闭气七秒,然后再用四秒的时间吐出来,重复几次,刚开始会感到大脑有些眩晕,但很快,因为大量的氧气被肺部吸入,大脑也就会活动的越来越快。 马格努斯就是用这样的方法,强行的把自己的思绪拉回正轨。 白日梦什么时候都可以做,但是在做之前,还是先把手头上的事都干完比较好。马格努斯自认没什么大优点,唯一有一条,就是他主次能分的清楚,大事不做完绝不干小事,今天走了这么多次神,还是因为被科特的话给诱惑到了。 其实,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马格努斯处理事情非常有条理性,就以这次攻伐布雷斯特伯爵领之后的分赃……好吧,瓜分战利品为例:先处理的是从法国来的外援,因为外援是当前状况下马格努斯绝对打不过,也得罪不起的存在;其次是科特,科特的出身是一个隐患,有可能会引爆马格努斯同布列塔尼人之间的分歧,不能不慎之;最后,则是现在。 提问,一支军队在得胜之后,他们的将军必须要做,而且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是什么? 犒赏三军啊! 军队就像是一头暴戾的猛兽,偏偏这头猛兽还拥有着极大的力量,而且只会按照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行事,分不清好与坏,因此才要有军纪的存在,约束着这头猛兽,防止它突然暴起伤人。 ——当然,军纪的另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作用,便是不断强化军队这头猛兽的战斗力,不过在这里与主旨无关,故略过不提。 但是,你就是训狗,也得要一手皮鞭一手骨头;说的再难听些,就是一头没什么用的骡子,想让它干活,也得在它面前挂根胡萝卜呢! 军队也是一样,严苛的军纪只会激起人的反抗心,倘若你不想这头凶残的猛兽回头咬你一口,那么在你的手中,一定要有预先就已经为它准备好的肥肉。 而这块肥肉,马格努斯早已经准备好,而且足够大,足够有油,足够喂饱这头猛兽了。 这块肥肉,便是爵位。 准确的来说,是骑士爵。 在详细叙述之前,我要多问一句,什么是骑士? 骑在马上的战士,他们可以叫骑士吗? 不,他们不能。 马格努斯第一次攻略布列塔尼时,布列塔尼公爵蓄养了二百骑兵,他们都是弓马娴熟、武艺精通的好手,但是他们也只是被蓄养的‘战士’,顶多叫做‘骑兵’,没有一个可以被称作是‘骑士’的。 骑士,不仅仅是战士,最重要的是他们有自己的封邑。 那么,有封邑的,骑在马上的战士,他们就能被叫做骑士了吗? 马格努斯并不这么想。 那些犹如猎犬一般在欧陆大地游荡的流浪骑士,既没有封邑又没有仆从,除了一身的武艺和一套破旧的链甲之外一无所有,但是他们同样也被尊称为‘骑士’啊! 事实上,这个问题,在中世纪的欧罗巴根本就没有答案。 什么样的人能成为骑士,不在于已经\将要成为骑士的那个人,而在于他们的领主的愿望——这一点,在电影《天国王朝》中体现的十分清楚,在萨拉丁即将攻陷耶路撒冷的时候,守城指挥官贝里昂为激发战士们的士气,大声宣布:“凡在这场战争中活下来的,一律封为骑士!” 单单是这一句话,就已经从实质上证明了骑士并没有人们想像的那么地位崇高——但也不低就是了。 同样的,只要马格努斯想,他今天就能册封全布列塔尼的所有人,不管男人女人,全部都是骑士! 尽管实际上他并不会这样做。 骑士,骑乃驾驭,士乃人民,所谓骑士者,首先要懂的就是如何驾驭人民,倘若是不明白这一点,那么即使是封一百个骑士,再给每个骑士一百个村庄作为封邑,也不过是肉包子打狗,一点用都没有罢了。 像马格努斯之前招降的,用来壮门面的四十个骑士,就是一点用都没有。 而说句实话,在西方的分封制当中,骑士是很畸形的一阶,论地位不如男爵,甚至不入贵族阶,但是论权利,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除了法理上的直属领主之外,就是皇帝亲自来了,也是听调不听宣。 这样畸形的阶位,难道没有一个人觉得它实在是权利太大,应该削弱削弱吗? 不,不仅没有,那些贵族领主们还拼了命的拿出封邑招揽骑士,一个领主这么做可能是因为他傻,但所有的领主都在这么做,那就是一定有它的理由。 骑士,理应是领主的手和眼。 就如同东方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官员一样,骑士的本质,也就类似于乡长,而骑士的封邑村庄,按照人口比例放大来看,不就正是东方的一个乡吗? 至于骑士只向直属领主效忠,这就更容易理解了,欧陆的公爵领伯爵领就是一个个独立的公国伯国,乡长不对着国王效忠,难道还能效忠于哪个大臣,或者是外国的国王不成? 马格努斯便是这样理解骑士的。 可是现在骑士已经变质了。 这是因为战争的关系。 持续不断的战争,迫使着领主们把一切资源全部向战争倾斜,举国进入战时体制——假如中世纪有这个词的话——原先应该是文武双全,或者虽然偏向于武,但是对于文也有着一定要求的骑士,也就逐渐被更加速成,却大字不识一个的莽夫替代。 日子过长了,那些文武双全的骑士也就成了传说中的人物,剩下的只有披着一层骑士的光鲜外皮,实际上和骑兵没有任何差别的家伙存在。 所谓劣币驱逐良币,和这个也就是差不多的东西。 不过,马格努斯有自信,他的骑士,将和上面的那些伪劣品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