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血洒银枪》 第一章 鹿台歌舞 赤雪昭昭。 血色残阳将暮光从龙牙关陡峭险奇的崖头劈下,一直延伸到天地的尽头。 天地的尽头有人,两骑人马缓缓来矣。 雪并非残阳所染红,而是整整三十万人的鲜血挥洒于此,半座雪原都被染成鲜红色的一片。 因为那一战太惨烈,时至今日,龙牙关仍泛着鲜红的冰雪,就像永远挥不去的烙记,深深刻在莫赤儿心中。她将锁甲两个冰冷的环扣缓缓解下来,沉重的锁子甲刹就落在马脖子上,战马低鸣,鹰鸟长啸......它们的声音长久而迂回,她就望着峰顶盘旋的雪鸮,没有笑容。 他走了,曾一个让她心系许久的人就那样离开。 她将手探向内甲,护卫抓住了她的手腕。 护卫摇着头,厚重的面甲与头盔发出锵锵的声响。 ——“不能吗?” “不能。” 莫赤儿很快松下了手,歌绝人的甲胄不会在任何情况褪下......他们时刻准备着生死搏斗,时刻提防着龙牙关的另一边。 莫赤儿道:“听闻那边有决然不同的风景,碧草、蓝天、小鸟......一片富饶美丽的净土。” “早晚会是我们的。”护卫的吐息一直透过漆黑的面甲,化成寒雾。 她的眼神忽然黯淡下去。 ——“如是这般,他怎么办?” 护卫道:“他?” 莫赤儿道:“你们......还记得他吗?” 护卫道:“歌绝人绝不退缩,他既然做出那样的选择,理应献出自己的生命。” 莫赤儿轻声道:“可谁说他是自愿呢?他根本没得选择......”她曾就这样看着他,看他端坐在庄严肃穆的马车上,那是双何其平静的眼神。他就这样望着莫赤儿,轻轻地笑,可他的笑意很快隐藏下去,就像一个合格的歌绝武士,他闭着双眼,在层层朔族护卫的围绕中被带走。 大历辰年,歌绝第七世子作为人质而被带去朔族聚集的领地——北原。 莫赤儿送下一缕纯白的丝带,她看着丝带飘向远方,她的目光总停滞在运方,好似那里有什么令她魂牵梦绕的东西。 ——“你为他送别?” “我希望永远不要为他送别。” “走吧。”护卫带着莫赤儿离开,在红雪中留下两排细细长长的马蹄印。 北原,夕阳西下。 灿烂的光辉将那座鹤立鸡群的高台所笼罩,百位绝色女子轻歌曼舞,一切都显得那么神圣。 朔族主要的聚居地就在苏抚,苏抚为十七座连城,北对龙牙关,南临扶桑岛,东为戈壁,西是泗水。而苏抚周围万里,就是一望无垠的草原。 人在这里,会分不清日夜的变幻,会感到天地的恢弘,甚至会丧失一切斗志,沦为折断牙齿的虎豹。 一弦角音,台上流光幻彩,每个女人都是那么惊尘绝艳,她们就在雄浑巍峨的雄鹿台上纵情歌舞。 “哈哈!唱吧,跳吧!”朔族官员们大声喝彩,底下却是密密麻麻的军队。 她们已经连续跳了一天一夜。 她们的脚磨出水泡,水泡被磨裂,周而复始......她们弹琴的手早已血肉模糊,连着指甲的皮肉被琴弦崩飞。 可她们依旧在跳。 谁能坚持这等残酷的折磨?第一个女人摔倒,接下来第二个、第三个......弦断琴毁。 一声令下! 遮天蔽日的利箭朝台上射去,将她们的脸、她们的心、她们的五脏六腑都刺穿。 朔族人高呼胜利,他们脸上挂满得意与陶醉的笑容。有什么比掳来的扶桑女子更美妙的东西?她们永远也不可能回去了,她们就是余兴的工具,免不了被破坏的那天。 这么多人之中,只有一个人是没有表情的。 他穿着朔族人色彩斑斓的锦衣,眼睛死死地盯着台上。他看过每个被虐杀的扶桑女子,他用她们的死提醒着自己。 这个人本有一个名字,只是不允许在这里被提起,所以他有了一个属于北原的名字。 军官高声喝道:“开心吗?” ——“开心!” “满足吗?” ——“满足!” “有什么比教训那些高傲的扶桑人还要爽快的事情呢?你们想不想再看一场表演?” 众人桀桀笑着,那恐怖的笑声传遍雄鹿台下每个旮旯里,也让他紧握酒杯的手有了一丝颤动。人的颤动多半是因为害怕,但在此人眼中,只能觅到沉着。他的眼睛细长而深邃,乍一看去,好似幽潭里掠过的明光。 他就这样盯着三万一千五百个朔族官将。 军官道:“歌绝的废物,要不你也上台舞一曲?给大家助助兴?” 陆饮冰从角落里缓缓站起来,走向那条通往雄鹿台的长乐通道。他的步子不快,却很沉稳。 一片催促声里,他脱去朔族人引以为豪的美丽服饰,在雄鹿台上肆意歌舞。 他舞得那么忘情,踩过每个扶桑女子不成人形的尸体;他那清脆美妙的歌声,飘过了寸寸被血染污的台龕。 歌声长久迂回,空凉而悲壮。 曲为《龙牙关》。 朔族人的脸色却越来越难看,他们的心在颤抖,他们的每个细胞都感到无形的压力......仿佛回到了两年之前,回到那个歌绝武士叱咤战场的恐怖时代。 朔族人再怎么得寸进尺,他们也知道歌绝武士的强大,身在雄鹿台下,才能感受到陆饮冰瘦弱的身躯里隐藏着多么惊人的力量。 军官喝道:“停!停!不准再唱!” 陆饮冰充耳不闻,他在用最壮烈的方式,挑战在场的每一位朔族人。 军官按捺不住,即刻抽弓搭箭,一箭射进陆饮冰的胸膛。 歌声终于停止,陆饮冰却没有倒下,血从他的内衣里缓缓流出,原来他戴着厚厚的内甲。 歌绝人刀枪不离手,甲必在身。 陆饮冰毕竟是歌绝之人。 他的血、他的骨都在声嘶力竭地怒吼!但他很快将这愤怒隐忍,跪伏在地。 军官找得了面子,便也不敢再动干戈,喝道:“你退下吧。” 陆饮冰又走过长长的长乐道。 他浑身已被鲜血染红,看起来就像一头失魂的野狼,孤独地走去天地尽头。 这一年,陆饮冰九岁。 第二章 囚 他继续向下走,抬头望去,只见天空云海翻腾。 大金色的光辉如同一步千里的野马,驰骋过整片天空。云霞也被染成淡金色,它们不停地变换着,如山、如幻、如惊飞的鹰鸟、如女人的衣褛......日头总有落下的时候,陆饮冰什么时候回去却没人晓得。 他还抱有一丝希望,虽然这个机会微乎极微......陆饮冰看着不断变幻的云彩,就仿佛看见歌绝人夜以继日地训练、筹备,准备挥师南上,将面前的一切碾碎。 他不过是一个弃子。 朔族人认为歌绝国人口极少,所以每个世子都是珍宝。可他们错了,就在孩子刚出生的时候,体弱的、畸形的就会被处死。 弱死强存。 陆饮冰被送来朔族的那个夜晚,已奠定了他的命运。歌绝城的铁蹄绝不会为陆饮冰所停留一分半秒。 他就是用来牺牲的。 是什么令他苟延残喘?难道仅仅是因为不甘心? 或许,是歌绝人心里无法泯灭的烈火。 自幼以真刀真枪搏杀,一旦失手就是受伤或死亡。他们从小便被教会一个道理:足够狠,才不会受伤。陆饮冰来到这里无非只是一个原因:他比不过前面的六位哥哥。 天边很快黯淡下去,陆饮冰一言不发,走进幽暗深邃的囚牢里。 这里关押着各种低等囚犯,陆饮冰平常就从他们嘴里了解到当今青州的变化。 “诶哟,大可大,小可小,虚无变化之数。”沉重的骨骰从他经络凸起的老手间滚落,两颗骰子一是六点,另一只却是空白。投骰的老人已经胡须花白,脸上布满了鬓纹,他又咳了两声,血就从嘴中喷溅出来,洒在冰冷而潮湿的砖石上。 这个老人来到牢里的时间并不长,至少陆饮冰是第一次见到他。 陆饮冰伏下身来,看着老人自言自语。 ——“您是......?” “我?哈哈哈!”老人放声大笑,他每次笑,鲜血就从嘴里喷出,一直染红了他那花白的虬须。他忽又冷静下来,呆呆地说道:“我现在什么都不是,但从前......人人叫我天机算子。” 陆饮冰道:“你什么都能猜到?” 天机算子道:“什么都能猜到。” 陆饮冰道:“你算命算了多久?难道从未有过一次差错?” 天机算子道:“我一共算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九天,从未错过一次。” 陆饮冰好奇道:“那你怎么会在这里?” 天机算子长长地叹气,道:“因为有人命我谋算朔族的命运,是光明还是黑暗?” 陆饮冰道:“你算出来了?” 天机算子摇摇头,不停地说着:“没有,也可以是有。算命真得是胡乱算的吗?难道我真能与天上的神仙相互沟通?不、我是多看多学,什么都知道一点,帮助每个人推算形式罢了。可我若说出朔族的命运,他们就不会只将我关在牢里了。” 陆饮冰道:“看来你已经知道了朔族的命运。” 天机算子道:“但我绝不能说出口,为了活下去......可能我一辈子都需呆在这个阴暗晦涩的角落里。”他忽连眼眶都红了,自言自语道:“你个傻子啊、傻子,若不出名,朔族还会找你吗?都是虚荣惹的祸。”他哭完又笑,笑了又哭,恍已疯癫。 陆饮冰没有再多停留,朝牢房的更深处走去。 在那里,他看见了太多的黑暗与虐待,某个扶桑女子在牢内大喊:“是你!还记我吗?求你再给我一些食物。” 陆饮冰道:“你是一年前被抓来的。” 扶桑女子靠在牢栏,有气无力地点头。 陆饮冰道:“那你对我还有什么用处?你能说出现在扶桑的动向?你能分析青州现在的形式?”扶桑女子缓缓褪下她的衣服,这本来是近乎完美的一副酮体。她刚被抓来的时候,腰肢还是那么纤细,双腿丰润而修长,甚至她的眼睛里也藏着秋波一样闪闪发亮。她本该是风华绝代的女子,可现在,她身体严重营养不良,如同骷髅一般,失去了任何诱惑别人的资格,她的眼睛也变得灰暗,头发干枯,连胸部也被割去一半。朔族人像野兽一样掠夺了她最美好的样子,如今在牢里的,不过是为了生存,浑身发散着恶臭的牲口。 女子刚入狱时,陆饮冰以一袋干粮与她促膝长谈,了解扶桑现在的动向。 现在,她还能凭什么取到食物?狱卒们已不愿与她恶臭的肉体再做交易,等待她的将只有漫长而痛苦的死亡。 陆饮冰最后还是留下了一块干巴巴的肉干。这本是他的食物,现在他留给这个快饿死的扶桑女人。 扶桑女人贪婪地撕咬着肉干,她早已失去了作为女人的风采、单纯只想活下去了。 这样的生活岂不是死了更好? 可她宁愿承受如此剧烈的痛苦,也要多活几天几夜。陆饮冰不禁问道:“你何必这样?” 扶桑女人停下嘴,她动了动结满污垢的唇齿:“或许是明天、或许是后天,我一定会回去的。”她仿佛见到了阳光洒进碧柔柔的海滩,那笙歌曼舞的楼台,底下是盛开的扶桑花,它们随风摇曳着,发出醉人而长久的清香。 她忽然一阵痉挛!她掐着自己的咽喉,愤怒地瞪着陆饮冰:“你、咳、你!”陆饮冰将她轻轻地抱住,这个动作太温柔,他的体温也是冰冷牢房里唯一令她感到舒服的东西。 她的眼神从愤怒转为羞涩,最后变得安详,她缓缓地闭起眼睛,就隔着栏杆死在了陆饮冰的怀里。 陆饮冰将她的遗体小心地陈放好,脑袋就对着扶桑的方向。 女人的尸体很快就冷下来,由于长期的饥饿与虐待,她体内已不剩下任何脂肪,所以尸骨如此迅速地变冷。 有什么比陆饮冰的心更冷? 女人的愿望固然是好的,但陆轻尘从一个月前就得知了消息:扶桑已经不在。 由于扶桑内部叛乱,给了蛮族长驱直入的机会,男人全被杀死,大多数女人被蛮族俘虏,剩余的扶桑国民四处流浪,在苏抚草原又给朔族屠杀与俘虏。美丽的扶桑花已谢,唯有尘封的残骸长眠在那个国家。 而这个最近兴起的蛮族,正是陆饮冰此行的目标。 第三章 玉龙牙 蛮族诚于一个“蛮”字,族中男人各个骁勇善战,女人们更是巾帼不让?雨渐歇11??眉。(.)传说某家的男人战死,妻子就会披挂上战场,不刃仇敌誓不罢休。 蛮族与歌绝人骨子里都含着一股狠劲。陆饮冰看来,蛮族或有超越歌绝的趋势。 因为歌绝太残酷,无论新生儿多么聪明,或以后会有多大的造诣,只要身体有任何细微的缺陷,他就活不过出生那天。 陆饮冰有时候多么希望这一切都不要再发生,希望每个新生儿都能得到平等的生命。他忽然萌生了天真的想法: 只要他当上歌绝王,这一切就不必再发生,再没有人敢对歌绝动手,再没有人会被抛弃在敌国。 牢房深处传来鞭打声,声声入肉。陆饮冰知道那里就有个蛮族囚犯,悄无声息地走过去。 只见一位红发烁目的汉子被铁链捆绑在牢房中,身上皮开肉绽,却是睁着双眼怒视着行刑官。行刑官竟抽得双手疲软,却见红发汉子大笑三声,道:“朔人的力气连我七岁的儿女都不及,打啊!使劲儿打!” “你、你很快就笑不出来了。”行刑官喘息片刻,冷笑着端起一盆沸水。刚刚煮沸的水,水面蒸汽腾腾,就算是行刑官那抓着盆缘的手,也为沸腾的水蒸汽所灼伤。他咬了咬牙,滚烫的沸水猛然朝他身上泼去! “啊!”惨烈的哀嚎声回荡在监牢里,红发汉子胸前的皮肉尽被烫得发红,行刑官又从旁边拿起一支铁刷。 锋利的铁刷锉过被烫熟的皮肉,连蛮族铁骨狰狰的汉子都在嚎叫!那挫涮皮肉的声音一直传到每个囚犯的耳朵里,自然也在陆饮兵耳中长长地回响。 酷刑持续了半柱香。(.) 忽闻那狱卒道:“万不得取他性命,还得套些话儿出来。”行刑官终于停下了手,却是冷笑道:“一个能承受铁刷之刑的人,你还期待从他嘴里套出多少东西呢?就我来看,杀了!以绝后患。” 狱卒道:“那也非咱们职责所在,弄出了性命还得牵罪下来了。” “哼!麻烦。”行刑官一甩衣袍,愤愤地离开。 这个行刑官倒也时魁梧高大,有种蛮族悍士的错觉。 朔族强大兴盛,蛮族还不成威胁,十七座浩瀚美丽的连城就是苏抚草原唯一的信仰与法则。万里肥沃丰硕的草原,却被这些人长期占据,不无道理。所以蛮族这样危险的人物,也只随意关押在低等监牢之中。 其实这不叫监牢,就是个缓慢的死刑台。 犯人在这里或被活活饿死,像那个扶桑女人一样;或被狱卒活活凌虐至死,没有任何出路。 见周围的狱卒确实都走了,陆饮冰便走到那蛮族汉子的身前,伸手拍打他的脸颊。 “呀呼!”蛮族汉子猛地一吼,见陆饮冰在身前,问道:“你是......?” 陆饮冰道:“我即将成为朔族的敌人,你们蛮族也快与朔族交战了。” 蛮族汉子惊愕道:“你怎会知道?” 陆饮冰道:“我当然知道。大东的戈壁只剩荒芜,你们族人生存不易,看着苏抚这片雄阔无垠的草原,是多么的羡慕。” 蛮族汉子忽然放声大笑!他的声音铿锵而有力:“这你就错了。” 陆饮冰道:“哦?” 蛮族汉子道:“只因为我在苏抚放羊的时候被朔族掳走,所以我的族人必会回来救我。” 陆饮冰道:“你是他们的老大?” ――“不。” 陆饮冰道:“那你怀揣着一些重大秘密,以至于全族兴起干戈来救你?” ――“也不是。” 蛮族汉子的浑身浴血,他的笑容却让一切的伤痛都消退。他道:“我只是大蛮族的一份子,就因为我这小小的一份子,我族人会杀进苏抚的十七座连城。” 陆饮冰忽然陷入了沉默。 那是何等慷慨激昂的民族?蛮族汉子道:“其实如你所说,戈壁的饥荒又要来到,可能三个月后也要爆发战争。只是因为我,将事情提前了一些。” 陆饮冰道:“有多快?” 蛮族汉子一舔唇边的鲜血,从容笑道:“我打赌,他们现在已经启程了。斧磨利了,箭头淬满了金蝎的剧毒,我的妻子会带着大女儿过来,将这片牢笼彻底粉碎。哈哈哈哈哈!”他的笑声豪迈而充满自信。 就在这样的笑声里,陆饮冰匆匆踱出了牢狱。 ――寝宫。 纵然再怎么雍容华贵,这里只有陆饮冰一个人。这么地冷清、这么地萧索。他从床底翻出一只长而窄的木柜。 柜头上了厚重的三把铁锁。他将锁一一打开,很快将里面的长刀抱起来。 刀口兽骨白玉,锋刃如冰胜雪。 这口名刀――「玉龙」不单记载了当年龙牙关口那三千战七十万的神话。它还是歌绝人最引以为傲的武士――阿尔丹?琦克唯一的武器。 曾就这样的一柄狂刀,饮敌血,噬敌肉,令七十万人踌步不前! “可一切都是那么迅速地凋谢,崖头的凌雪花被厚厚的风雪所埋葬,旁边有雄鹰的尸骨,也有无数人抛投洒血的战场。可他们最终就这样化为枯骨,什么都感觉不到,陷入无尽的黑暗与萧索。生命的尽头,恐怕就是孤独了吧......”阿尔丹曾就这样说过,他抚摸着陆饮冰的脑袋,道:“你知道吗?你六位哥哥虽然都有不俗的天赋,但你却有一种强大的爆发力,我在泗水河岸有一位朋友,他就擅长这路刀法。你可以随我先练习起来。” 阿尔丹没有履行诺言。 他因为龙牙关的死战,旧伤复发,在寒雪夜里受尽痛苦而死。 临死前,他将「玉龙」交予陆饮冰的双手。 ――“这柄刀是我在世上生存过的痕迹,我将一生的荣耀授予你。你所继承的就不止有自己的野心,还有......天下归合的神话。”阿尔丹就这样孤独地死去。 陆饮冰紧紧地攥着自己的拳头,一直攥出鲜血,他能离开苏抚吗?歌绝的兵力恢复了吗?他们能承受第二次龙牙关之战了吗?太多的枷锁阻挡了他。 忽然,一头火红色的小雀飞入宫内。 陆饮冰忽然记起,在他记忆中,常有一个婀娜多姿的小姑娘躲在厚厚的兵架后边偷看他。每次被看见,这女孩却又笨笨地跑回去,还总撞到盾牌,两腿一伸摔倒在雪地里。 离开歌绝城那天,她也在为数不多的人群里观望着自己,露出难以形容的神情。 她身边总有这样一只火红色的雀鸟。 火雀飞到陆饮冰的肩头,他打开鸟腿上的书信,忽然欣慰地笑了。 歌绝已无碍,现有万名歌绝武士。 当初三千能比七十万,如今的一万,恐怕真得开战,反倒朔族要示弱。陆饮冰将玉龙背在背山,一脚碾碎了木柜,并将一年前的甲衣披挂在身。 他将锁扣缓缓地系上,将每寸灰尘轻轻地掸掉。 黑甲、红袍、玉龙刀。 他就端坐在檀木椅上,不动分毫,宛若一具铁打的雕像。 第四章 侯爵 今夜本是再平凡不过的一夜。(.无弹窗广告) 可聪明的人能发现其中最细微的差雨渐歇11别,从这微乎其微的变化中看清天下局势。 侯殓召集七位军士,坐定苏抚十七城临东第一城:苍岐。 侯爵、猛虎骑长、朔原大将......他创造了太多的神话,他也有太多的名字,如猛虎骑长,猛虎营虽仅有一千士兵,却个个善于骑射,内称破军,是当年唯一可与歌绝武士一战的部队。 侯殓在这里已经半年。半年来,他从未离开苍岐一步,他总是手握长枪,看着东北的大戈壁,每当黄昏,那赤红色的火烧云就像焚烧着戈壁内的万物苍生,而后迅速变换为黑夜。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寒到刺骨,险到心惊。 任谁长居在那里,都会羡慕丰沛而美丽的苏抚草原,在蛮人看来,这里就是神圣的天堂,好似脱光衣服的美人在勾引着他们。 所以侯殓会在这里,朔族人都亲切地称他为“侯爵”。一个七世的爵位,容不得任何质疑与挑战。 侯殓人尚在中年,却比这个年纪的人苍老了许多。他的面容清秀,笑起来时却有一丝调皮,很像古时候那些拈花惹草的风流俊少。可他心头积压着无数的错综复杂的事情,他已经有些不堪重负了,所以面容更加地削瘦,像是用刀划出来的。乌黑柔亮的鬓发掺了二三白丝,可他还是细心地梳理好,扎着朔族骑士最传统的冠发。他有两撮可爱的小胡子,大家看来,倒是在风流的道路上更进一步。他只是坐在这里,腰间宝剑即使深藏于剑鞘,也迸出摄人心魄的寒光。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侯殓将地图在桌上徐徐展开。 ——“朔东,横越万里。”底下的军官讨论着,“既横越万里,便不知从何处攻来,每个地方都可能杀来蛮族的军队。” “不。”侯殓的目光在灯光下熠熠发亮,就像玫瑰色的宝石。他接着说道:“东陆蛮族聚居于大蟒蛇峰,就从那里,给我划出一条通来苍岐的最快路线。” 众人没有辩驳,迅速地去接办手底事情。昏沉沉的灯光洒在军帐前,侯殓本来消瘦的面容更添一丝憔悴。 军营的人都走完了,只有侯殓与他的副将燕开留下。 侯殓的眼睛好像有一股神奇的魔力,只要被他盯着,就感觉毫无保留地被看穿似的。燕开笑了笑,道:“将军请莫再盯着我了,感觉我像是没穿衣服一样。” 侯殓大笑,笑声温和婉转,与他那桀骜不驯的性格相差甚远。 燕开道:“我朔原与那歌绝莽国大战之后,元气大损,现在就如那张开脖褶的毒蛇,威吓在外,心力却大不如前了。” 侯殓道:“我们不是蛇,是龙。” “是龙又如何?” “蛇会卑躬、会屈膝、会为了生存逃之夭夭。龙却不同,它即使被天神戴上枷锁,被关进暗无天日的坟墓里头,它依旧会发出世上最震撼的音角。” 燕开望了望账外的“侯”字旗,它那黑龙纹的图腾,就像大家所称赞的侯爵一样,威武而强悍。 燕开忽然感到很悲伤,他道:“可有些时候,蛇比龙更容易生存。” 侯殓没有说话。 确实,如龙一般神秘而强大的生物也都化作了世界的尘埃,深埋在黄土之下。没有了神秘古老的预言家,没有那屠龙的勇士,没有被抢夺的公主,更没有那夜空中叱咤星月的豪气。 这个世界逐渐地需要隐忍,龙这样傲气凌人的生物终究比不得毒蛇,它蛰伏在黑暗里,窃取着龙的食物,龙愈发地消瘦,最后饮恨而死,而蛇却得到了世界的肯定。 燕开道:“我自参军那日起,跟着的是将军这面屹立不倒的将旗!而不是所谓的君皇,若将军要兄弟们去死,兄弟们便死,绝无片刻的蹉跎。” 侯殓拍案道:“随我挥师进都,宰了那龟孙。” 燕开道:“好!” 侯殓道:“高举我侯殓的军旗,一路不留活俘,见敌便杀!” 燕开激动道:“好!” 侯殓眼里的光彩忽又黯淡下去,他笑道:“猛虎营的斗志尚未泯灭,但我已太老了。” 燕开拱手道:“将军不老,您的兄弟并非贤明之主,若将军继位,定是我朔族众望所归。”可侯殓却一直松掉手里的长枪,他细细看着这柄长枪。 多美的兵器。 美丽而致命。 枪长七尺九,枪身被猛啸的虬龙所缠绕,在昏沉的灯光下,发散着冷酷与绝望的气息,那是柄象征“无坚不摧”的圣物,是侯殓九代世家所传。枪身见不到其它颜色,完全被黑色所覆盖,那种不吉祥的黑色,高贵、冷傲的黑色。枪头长两尺整,侧刃锋铄如寒冰,即使在朔原最黑暗的夜里,它也发出奇迹般的光芒。 这就是青州十七圣物之一的「朔雪悍龙枪」。 一柄永不折断的杀戮之枪,因曾沾染龙血,所以变成世上最坚硬的兵器之一。年代太久远,难以考究此枪究竟出于哪位名将之手,但如此复杂的工艺,恐只有泗水之阿的轩幾氏族,才有如此惊为天人的技法。龙被龙鳞所保护,龙鳞是当今唯二的坚硬铠甲,能刺穿这样的保护,朔雪悍龙枪在铸造之前便已凝聚了屠龙的杀意,龙血只让它平添了几分神秘气息,而不改它本身的强悍,就像一头静卧的龙,一旦惊起,非天崩地裂而不平息。 侯殓道:“我老啦,真得老啦.......”燕开已不愿再说话。 侯殓接着叹息,道:“我只是一个想保护大家的人,但倒头来,我连仅有的那两个人都没能保护,现在,他甚至不会叫我一声‘父亲’。” 燕开不说话了,他记得那个沉默寡言的少年。 他是那么冰冷,而又充满着一种杀意,恍是进入陌生地方的野兽。 一个本该享尽荣华富贵的侯爵之子,却自幼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 他来苏抚草原的整整两年都没说过话。 只在众人练枪的时刻,他嘴里才挤出了这几个字:“我要学枪。”他的声音沙哑而沉重,不似少年人所发出,而如一头饱经风霜的野狼。 他没有说出娘亲的下落,两年来,他就像一个哑巴。 燕开道:“他......还没说出名字吧。” 侯殓苦笑道:“他肯定不愿意对我说,一个抛弃他们娘俩的人,一个甚至不敢承认自己所爱的女人的悲惨男人。如果是公乘踏月那个女人,会给他取什么名字呢?” 那个可爱却悲惨的女人......陡然之间,只让他将手里的长枪攥得更紧一些。 第五章 黑魑之死 一个已与成年人一般高大的孩子,黑亮的发丝因奋力搏杀散在腰间,那?雨渐歇11??红眼怒视别人的时候,好似恶狼摩梭着犬牙,好似地狱的火!漫天火焰要将乾宇内的一切焚烧殆尽。 这就是侯殓的第一印象,他习惯把这个孩子叫作侯雪。 他比雪更冰冷。 但深雪之下,是无尽的愤怒与不甘。 当时侯雪不到十岁,虽然满身疮痍,身旁还是倒着七个马贼的尸体。他就拿着不知道是什么的简陋武器,应该就是一根长长的、坚硬的铁,可在他手里,竟沦为了杀人兵器。侯殓从那时就明白,他想与这个人沟通已经不可能了。 公乘氏不论男女,生来便一副慑人的红瞳。被如此一双血红的眸子盯视,如羔羊陷于猛虎身前,感受到无尽的恐惧,它甚至能撕碎对手的灵魂.......因此公乘家族被誉为“甲治阿尔诺特”,译为骇人的毁灭力量,在古代朔原的俚语之中,称其为「血怒」。而朔族人姓侯为皇族,皆有一头乌黑柔顺的头发。所以当侯殓在马贼的围杀中看见他的时候,就认定了他是自己的孩子。 侯雪一直在皇城,却从没人可以找到他。 时秋。 乱红飞过秋千去,不见泪眼问花人。 苏抚草原的皇城――「朔日」栽满了这样的珍树,每逢立秋,满城就飘满了鲜红绮丽的飞花。 层层的深宫院落内,一群衣容华贵的贵族嬉笑玩闹。[.超多好看小说] 这里有大君的孩子、有武将的独苗......他们所有人的命加起来,也不及朔皇嫡子这一个称号有份量。 嫡子侯啸尘,将来统领苏抚草原之人。这里的一切都是他的,他要生,便生,要死,就死。或许这样的权利对一个孩子来说太大了,容易铸成大错,可朔皇说过:“君自执权而来,将由烽火而生。只有手握权力,才能切身体会权力的重要,才会有野心.......” 侯啸尘如同所有的纨绔子弟一般,只是他喜欢玩弄的不只有人财富贵,还有生与死。 朔皇将生杀大权交予了他。 侯啸尘一如既往地在街上戏弄别人,他跨一匹纯黑的骏马,是朔北最精良的神驹――黑魑。 侯啸尘每次骑着它在街上闲逛,人们都会远远地避开,他们知道侯啸尘是放黑魑觅食。 黑魑不吃草,而食人! 草无法供给它强烈跳动的心脏,血液在它每寸经络中奔涌而过,它的鬃毛油亮油亮的,像是砚台精研的宝墨。只有鲜血才令它存活,这就是上古神马「飞天」与纯种血马「赤阳」竭尽生命所孕育的唯一后代。 赤阳交配后会杀死公马,它需要足够多的血肉来喂养雏马。因为血马单纯以肉为食,乃是暴烈难驯的杀人马,各国向来都作观赏之用,无人敢骑在它的背上。 而上古神马世间仅存一匹,一匹一生只交配一次,它与赤阳孕育的黑魑已是世上唯一流传着神话般血统的宝驹。 黑魑是第一匹血马与神马的后代,也是最后一匹。 它能控制嗜血的欲望,同时拥有两大神马的凶性与神性,是举世无一的朔原之宝。 侯啸尘趾高气昂地走着,见众人摄于淫威,作鸟兽散,心里煞是得意。可那不起眼的旮旯里,却有一人、一马没有走。 烈酒,赤马。 小茅屋。 赤马并非真是红色,它本身乌黑,而在残阳的映衬下显出鲜红的色泽。 天已入秋,他只穿了件很单薄的黑衣。旁边倚着一杆长枪,很朴实的军枪,没有枪缨,只因长期被血浸染而镀上了一层绛红色。只有在阳光猛烈的时候,血色的印记才会显露出来。 这个人一直在喝酒。 他分明没有醉,只是向来不为任何事物所动。 黑魑望着此人,忽然身体一个激灵。侯啸尘大为激动,抚摸着马鬃,连道:“魑儿啊魑儿,你竟然会为他感到兴奋,一定很想吃他吧?” 黑魑嘶鸣如雷,疾驰而去。侯啸尘大喊着:“先莫吃了他!让他尝尝被铁蹄践踏的滋味。” 这个人终于喝完了酒,将脸缓缓转过来。 一双血红的眼! 黑魑忽然急刹,整具马就栽在茅屋前,动弹不得。 此人身边拴住的黑马忽然挣脱绳索,猛地冲向黑魑!这一遭足有千斤力道,纵是黑魑这般神驹都被实实地撞倒在地!那黑马忽然张开血盆大口,钳咬住黑魑的咽喉。 一刹那,众人都看清了,那黑马有一口利牙,嘴巴长而狭,是纯种的血马。 顷刻间,黑魑已被撕开了喉咙,鲜血汩汩地涌动,被黑马大口大口地饮下。 “什、什么!”“你看见了吗?你看清了吗?那可是一头纯种的血马!”世上没有任何人可以驯服血马。 这种嗜血的烈马,就算学的一些家马的模样,可一旦上街,就会忍不住嗜血的脾性大开杀戒。可这个人却成功了!在他被黑魑盯上之前,血马一直老实被被系在旁边。血马应是世间最恐怖的坐骑,它明明有挣脱绳索的力量,却甘愿伴在此人身旁。 黑魑已经死了。 那头黑色的血马甚至没有去吃肉,而是鄙视般的从尸体旁昂头踏过。 “赤,我们走。”他抚摸着马鬃,从黑魑尸体旁从容走过。 他骤然停下,因为他已被十几个皇宫护卫所包围。皇城内唯一的警卫,朔日的最高武力。他们每个都是自小训练的勇士。侯啸尘冷冷道:“你杀了魑儿,还想走?”他越说越激动,脖颈间青筋暴起,怒骂着:“混账!还不给我跪下求饶,我还会饶你一命。” 他攥紧了长枪。 赤紧紧贴着他,它喜欢这样温暖而可靠的感觉,就在辽阔无际的朔南草原上,就是这样一杆长枪护它左右。 人马相互依靠,全力攻击自己视野范围内的对手,将背后完全交给对方。侯啸尘手一挥,气急败坏道:“给我上!” 天地间浑然黑暗。 有光从黑暗间来,是枪光! 枪尖猛地一扫,就将皇宫护卫的喉咙划出比花更红的颜色。 第六章 蛮族 倘若天地间有,也不禁为这一枪惶然失色。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皇宫护卫的宝刀雨渐歇11离他喉咙还有半寸,他的枪必已刺穿护卫的胸膛。没有任何花哨的招式,一枪,仅仅一枪!血就从护卫的心口溅出。 旁人看来仅有出枪、收枪这两个简单动作,但侯啸尘浑身已被冷汗浸透,唯有他知道那是多么令人惊叹的枪法! 枪枪致命,不留后路。 像是钻心的毒龙,眼睛、内脏、脑部......不遗漏任何要害;其劲刚猛霸道,微微碰擦,竟是血肉横飞! 他们以为此枪会渐渐地力竭、衰弱,可事实却相反,每一枪的威力更强,像是滚雪球一样递增。只要沾得一点,必是惨死! “他、他疯了,这可是皇城啊......”侯啸尘大喝道:“护驾!护驾!再把剩下的人都叫来,快!” 护卫道:“请世子冷静,您看......”随他手指指去,侯啸尘忽然冷笑,低语道:“终于出来了,我以为要再等多少年才可以见到朔族最隐秘的部队。” 侯雪自满地鲜血而来,他手背的经络暴起,猛地刺向侯啸尘! 却被十多双手挡下。 他们身穿黑鱼绣袍、着青履、金冠,他们是朔皇的暗杀部队――流影,由精锐之士组成,这些人赤手空拳便可以打倒十个全副武装的皇家护卫。他们与朔族的重要将臣形影不离,或许是保护,或许是监视...... 所有人都觉得结束的时候,侯雪忽然大吼出来! 他爆发出令全场每个人心惊的吼声!一股无法阻挡的力道粉碎了流影精锐的层层保护,枪直直地杀向侯啸尘的脑袋,就像怒吼的虬龙! ――“够了。(.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棉花糖” 朔皇的声音出现的那一刻,大局已定。 几支利箭射向侯雪的背脊,他竟还用枪支撑着。鲜红的血,沧桑的脸,如果陆饮冰的脸是秀气,那侯雪的脸上只能感到一个被命运抛弃之人应有的样子。他若洗净血渍,就是标准的剑眉星目,现在,只多了狂野与桀骜的味道。 朔皇那浑厚而独特的嗓音再度响起:“你莫要再挣扎了。” 侯雪没有说话,将背后的箭身一一折断,拄着长枪立在那里。 ――“来人,将他收监。” 侯啸尘喝道:“不行!他必须死,他杀了我的黑魑。”说罢,他拔剑上前。 忽凌空啸来一箭,不偏不倚将侯啸尘的手心射出一个血窟窿,他手里的剑因痛松落在地。朔皇收起他那柄珠光宝气的长弓,喝道:“回去!现在......还不是你做主的时候。”侯啸尘恶狠狠地看着他,跟在浩大的车马后后回去了。濒死的侯雪被带去监牢。 牢里已是深夜。 她摸着侯雪的脑袋,给他小心地剔除锋利的箭头。侯雪猛然惊醒,他用力地扼住女人的手腕。 女人只是轻轻地抚着他,道:“没事了,没事了......我只是个大夫,你能配合着让我治伤吗?” 侯雪看了看落在水盆里的箭头,已将一盆清水染成了暗红色,他只是穿上衣服,道:“不用了。” 大夫惊愕道:“不用了?你为什么不将剩下的三枚箭头取出来呢?” 侯雪道:“留个纪念。”他的眼神很平静,平静中压抑着一股烈火。大夫认得这双血红的眼睛,便道:“莫非你就是公乘和侯爵的......” 侯雪杀气外泄,大夫顿时止住嘴巴,不敢再说。她自己也在好奇,竟然会被这么小的孩子吓到。 大夫道:“门锁住了,你父亲知道你不会浪费时间治伤,让你至少呆在这里一天,直到伤被治好。” “谁?” “侯爵侯殓呀,就算他在遥远的苍岐,也知道你与嫡子大打出手的消息。” 侯雪道:“他不是我父亲。” “不是你父亲,那他是谁?” “你再提他,我就只好打昏你。” 大夫消停了会。 漫漫长夜,总有人睡不着。大夫醒来的时候,侯雪依旧摩拭着他的那柄枪。他的眼睛并非所有时刻都很吓人,在擦枪的瞬间,他眼睛微微地闭合,杀意中多了几分迷离。 “我昨晚就很好奇,为什么别人都急着逃命,你却依旧呆在那里?” “令他们害怕的东西,我却不怕。” “可做人都该随众一些,相信大多数人的选择。” “我不信任何人。” “你真是个疯子,不可理喻的疯子。” 他没有再说话了。 他在等待黎明。 他又何尝不在呢?他们的目的虽不同,但对黎明的渴求都是常人所不能及的。 晨光打在陆饮冰沉寂的脸上。 他的睫毛很长,光辉就停留在上面,随着他乌黑如夜的瞳孔一齐呼吸。他做了个超乎生死的决定,脸上竟没有一丝变化。 他想象着那火雀也早已飞回歌绝,在她掌心欢快地跳舞。 牢里奄奄一息的蛮人忽也睁大眼睛,发出难以描绘的怪异微笑。所有的一切都像是连成一线,就像巨大的车轮,轮上的每根车辄都会受到影响。 狂风吹。 秋日飒踏的凉风拂过他乌黑的战袍。光是站在这里,已让苍岐的五千守卫有了底气。 对啊,他已经老了,他毕竟不如从前了,是什么令这些部下誓死追随着他,是凭他那举国赞颂的“侯爵”?还是那面屹立不倒的侯字黑龙旗? 戈壁滚滚黄沙,数万只色彩斑斓的陆行鸟叱咤而过!像一条五彩斑斓的江河涌进了戈壁前窄窄的峡谷。 它们“呜啦呜啦阿拉啦~”地叫着,可这叫声不是鸟发出的,而是蛮族战士浴血前兴奋的咆哮。 一股莫名的风吹来苍岐,城墙在震动。 瓦砾从远方铺天盖地而来,远远地便看见那五颜六色的浪涛,蛮族的怒吼远在百里也能听见。朔族士兵吹响了象骨做的号角:敌!袭! 他拔出久未出鞘的宝剑,夹白的鬓发于惊乱的城墙飞舞! ――“大开城门,全军步战。” 步战?五千朔族士兵与那以步战闻名的蛮族血拼?潮水般的蛮军从峡谷涌来,他们的铁蹄令大地震颤,兴奋的吼声仿佛充斥在天地间每个角落。 第七章 攻城战 城门轰然打开,侯殓手攥「朔雪悍龙枪」,腰佩宝剑「北斗」,倾声喝?雨渐歇11??:“猛虎营上列!” 百位重甲猛虎兵阵列在前,虎头盔、玄铁甲,晨光洒在乌黑的枪戟上,好似黑夜中的漫天星辰。(.棉、花‘糖’小‘说’)名将虎师,犹若闻名于世的宝剑,即使藏在鞘中,亦有寒光烁于天下! 人人配有长枪、巨盾。 盾高两米,猛虎营每位战士的身高需在两米以上,他们微微弓起身体,保护着战友的另一侧,同时刺出迅速致命的枪戟,将面前所有人马无情地推向死亡地狱。 蛮军已冲来城前,他们举高百斤的巨斧与石锤,像一阵彩色洪流般涌入城门。 城门很窄,刚好够猛虎营的士兵分成三列。余下士兵全配重弩,在猛虎营的层层保护下张弓搭箭。他们头发因风沙而散乱,因那漫天的怒号而感到恐惧。 侯殓大喝:“苍岐后门已被封死,我们没有退路!” 燕开高声相喝:“窝囊地死在敌营里和战死沙场!你们觉得哪个好点?”众人情绪激昂,高声大喝。 燕开道:“猛虎之牙,不死不灭!啖敌血肉,碎其心骨!” “呀呼!”猛虎营将士用最高昂的呼声回答着,蛮军已在眼前,他们张开弓弩,对着猛虎营就是一轮猛射。 虎盾乃精铁所炼,一条精心烙制的猛虎坐落盾前,这就是无法撼动的猛虎盾墙!无数箭矢嗖嗖地钉入老虎的脑袋、甚至、尾巴......盾却依然傲立面前。 侯殓喝道:“稳住。[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猛虎营将士将铁靴碾进深深的土地里,准备强大的冲击。第一批蛮军已来到,他们挥舞百斤的重锤,狠狠敲打在巨盾上。猛虎也开始凹陷,开始变形......巨大的冲击令他们皮肉颤抖,令骨骼裂开,令那双铁靴在地上滑出深深的痕迹。 “稳住!” 猛虎营忽然咤喝一声,双脚猛地刹住,仿佛与土地融为了一体,再也无法被撼动分毫。无数蛮子再度涌来,他们吼叫着,仿佛滔天的巨浪冲击着盾墙。 侯殓发令:“推!” 猛虎营士兵顿时爆发出惊天裂地的吼声,他们将全身的力量积聚在盾上,猛地朝前推去。冲得前的蛮族顿就被撞得人仰鸟翻,那些陆行鸟甚被碾碎了蹄骨,刚才还朝内陷去的盾墙顿时空出了攻击的位置。 侯殓道:“杀!”他也冲到阵前,作为猛虎营的一份子,刺出无坚不摧的一枪。 数十根枪戟从盾后猛然刺出,触者无不骨断筋折,立即死去。第二排蛮军又奋勇而来! “推、杀!”“推、杀!”“推、杀!” 他们像是猛虎,啸着鲜血而去,任何人在他们的铁盾与枪戟之前都像是无力的小姑娘一般。那枪戟刺进血肉的声音甚至盖过了蛮族的吼声,尸体成排的倒下,猛虎营却越发地狂暴。 那些被刺死而残废的,就被第二排的士兵用短刀刺死,整条队列向前推进,无法撼动。 刚刚涌进城门的数千蛮子顷刻就被逼杀回去,而猛虎盾墙就刹在城门,等待着下一批胆敢进犯的蛮族。 蛮族自以为退出城门,便不再受到围杀,侯殓却喝道:“四千九百九十弓弩手,轮流射击。” ――漫天箭雨。 蛮族被密密麻麻,避无可避,顿就死伤惨重。谁料蛮族皮糙肉厚,不少人竟然身中数箭、乃至十几箭都没死,他们折断箭矢,再次怒吼着冲进城门! 侯殓捏着他那两撮小胡子,连道:“我听闻蛮族穷凶极恶,没想到恶到如此丧心病狂的地步。”燕开大喝:“那怎么办?” 侯殓冷笑道:“杀!这是我们最擅长的事情。” 他们不是一直靠着杀戮存活吗?他们总是掠夺着无数的生命,这就是战争的意义,弱者化为马蹄下的肉泥,强者得以声名天下,颂歌青史! 朔皇徐徐说道:“你需知道,什么人是能惹的,什么人又是千万不能触碰的。” 侯啸尘道:“我以为朔皇之下,权力比天,什么人都不过是猪狗之类。” 朔皇道:“在我看来,你就是猪狗!” “你、你!”侯啸尘猛地站起来,他不知再说什么好,只是用那受伤的手狠狠指着龙椅上的朔皇。 “他......”朔皇说着说着,忽然从龙椅上站起来,他猛地扇了侯啸尘两个耳光! 这两个耳光扇到他口吐鲜血,他就摔在鲜红的地摊上,怒而不语。 “你需知道,就算海枯石烂,就算天地迎来末日,你也不能把他当成猪狗......”朔皇忽又将侯啸尘搀扶起来。 侯啸尘怯怯地看着他,没有再敢说话。 朔皇长长地叹气,一个人走进深宫内,他打乱琉璃的彩珠纱子,一个人坐在空荡的龙案前,坐了很久、很久,他眼里有血、血里掺着泪。 战争的消息很快传遍苏抚,无数人们都在鸡鸣声中惊醒,他们惊惶失措地谈论着“蛮子来啦!”“蛮子?那些唯武粗野的蛮人!”“我们能抵挡吗?听说东边只有五千守军。” 不知谁说了一句:“侯爵在那里,麾下猛虎营亦在那里。” 众人便又做起自己手头的事情,没有再谈论更多东西。 侯爵已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个称号,它更像一条盘踞乾坤的黑龙,是苏抚的守护神。可谓万年不出其右的文武良才,侯爵,侯殓,他才是朔原众望所归的人物,为什么他会失踪整整三年,为了那个女人而错过了封抒朔皇的唯一机会。 其与公乘氏族的故事,更被扑上了神秘的面纱。 有人说是侯爵抛弃了公乘氏有史以来最美丽的那个女人,有人说是她情非得已而甘愿被蛮族俘虏。但共同所见的,是她的首级悬在兽台之上,周围风声呼啸,吹乱她高傲洁白的银发,将她那双赤红的眼睛剜到骨子里的恨意。 为什么仅有五千的兵力却要选择对蛮族发动步战?为什么他要拔出尘封已久的「北斗」?为什么拿出代表九世牺牲与荣耀的圣物「朔雪悍龙枪」?因为侯爵已经死了,现在站在这里的,不过是失一头倾泻怒火又无处颂悲的嗜杀之龙。 自公乘踏月死后,他已不是他了。 他从前不会说自己老了,他从前还会说一些让女人意乱情迷的可爱话语。 侯殓立在这里,脚下满地的尸体。他声嘶力竭地大吼:“来呀!我要一个人杀光你们!” 第八章 十里红毯 “咿呀!”中枪者骨肉分离,炸为一滩肉泥,众人无不心惊肉颤,这莫?雨渐歇11??是侯家九世相传的内法「龙吟」? 如猛龙被千万枷锁束缚,忽狂啸着挣脱锁链,用那威力无比的龙息喷向敌人!此功法会将自身极限释放出来,同时消耗大量体力。[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侯殓能有多强?至高的武士,不过以一敌百,之后也将被人海淹没。而侯殓手下,还有被称为“破军”的猛虎营!以侯殓为首,他们就像巨大的枪尖,直钻进密密麻麻的蛮军之中! 他认准了蛮族的领袖,一手刺枪,一手拔出北斗,将身旁蛮人首级斩下。鲜血染遍他的铠甲,他黑墨般的头发,甚至那双早已失去色彩的眼睛。 其实他明白,无论他斩杀多少蛮人,那个陪他赏月偷糕钓红鲤的人却早已不在了。 恍然的失神,百斤重锤便砸碎了他的肩骨。那清脆的声响就像当年泗水天阿的烟花再度绽放了,很好听。 那个不经岁月恩赐的年代,她就拉着少年候殓的手,在天阿城平静的崖檐上,看着烟花缤纷开绽,五光十色,大红的灯笼一直延到十七里的城外去......底下人潮如水,笑颜欢声。 她就对着自己笑。 那空透纯净的笑容,是完全属于他的,属于这个平平凡凡的侯殓。候殓紧紧地握住她的手,说:“你让我明白我侯殓也可以成为万人敬仰的龙,盘旋于高高的天际。等到那天,我会铺满十里的红毯来迎接你,让全天下知道公乘踏月是我朔原大将的女人。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他已成龙,她葬东丘。 侯殓仿佛看到十里的红毯,她从远方缓缓走来。所以他不停地杀!竭力地杀!逐渐脱离了队伍。 “将军!”燕开奋力吼道。他看见侯殓摆了摆手,什么也没说。只是热泪夺眶而出,“将军走好!兄弟们活着是你的兵,死后为你攻下阎罗殿!” 侯殓摆刺长枪,以步战闻名的大蛮战士像被暴风折断的苇枝,于他身前不停地倒下。 像是无情的风,像孤独走向死亡的龙。 “关于侯殓这个人我实在不知说些什么,我不喜欢他,却怎么也讨厌不起来。”当代朔皇予他这样的凭价,后史官摒除杂叙,才还他真正的记载:侯殓,位居武爵,有狐狸般的狡黠与智慧,预知天下局势,乃朔原苏抚之龙,旷世唯一。后以五千守军与麾下猛虎营扼守苍岐,抵挡七万蛮族进攻。胜,亦身负重伤,将蛮军统帅斩落于马后不治而亡。其九世圣物「朔雪悍龙枪」被掳,佩剑「北斗」世代供于苍岐最高的山峰上,供后世瞻仰缅怀。其死,多为功高盖主,朔皇侯英不计其血脉亲情,未发一兵一剑支援,导致侯殓惨死苍岐。更有人说是因为公乘踏月这个女人,她倾城绝色的容颜令两大亲兄弟反目成仇,以至于他们一个毅然放弃朔皇的宝座,一个成为间接的杀手。她的容貌似与泗水天阿最美的洛公主齐名,甚至因这容貌搅乱了天下局势。传闻她与侯殓有过一段凄美而传奇的爱恋,侯殓也是因她选择死在苍岐,猛虎营将士几近灭亡,后称此役“踏月之战”,是青州历史上以少胜多的悬殊之战。 苍岐城外,蛮族人的鲜血一直蔓延了十里。 就像十里的红毯。 像泗水天阿城内她莞尔的一笑,迷醉了乱世的英雄。 他的眼中滑过一丝落寞,带着吞并乾坤的杀意。 侯殓用他的枪支撑残躯,发出令敌心碎的怒吼,尔后不声不响地站在这里。蛮人无不错愕惊心,无人胆敢上前。他究竟是死了?还是屏息凝神,准备着下一次更强、更致命的攻势。 他仅仅站在这里,吐出森森的寒气。 蛮子挥斧上前,却被他睁开的双眼生生喝退。以蛮闻名的蛮族,竟会在这一双眼睛的盯视下心生惧意,那分明不是人的眼睛,好像已经死了很久的眼睛。只是他失心地怒吼,好似要将天下人拉下地狱来陪葬。 任一人再怎冷静睿智,步步为营,也有些人或物会令他不顾一切,失去应有的判断力。 敌血漫天飞舞,好似天阿城内飞舞飘零的红信子,剑戟上点点殷红的血渍,就是千门万户高高悬挂的灯笼。 ――“我又来到天阿了,你何不出来呢?” 蛮血铺红毯,他好似又见着她身着轻轻的春纱,自灯火琉璃的长街另一端缓缓而来。他忍不住要伸出手,触摸她的美,“噗呲!”一斧头砍尽他早已重伤的肩膀,顿就砍下了半截,像木偶般摇晃着,失去了行动的能力。 他甚至失去了触摸她的资格。 侯殓猛地将累赘的右臂撕扯下来,一枪将眼前的三骑蛮人挑飞。他发出压过整个战场的怒吼:“踏月儿,我又来啦!” 苍岐之乱,惊动了陆饮冰沉寂的双眸。 他一路走出宫,没有停留。 守卫喝道:“你还不准离开这里。”“我认识你,莫不是昨日在雄鹿台上放肆歌舞的歌绝世子?”他们只看见陆饮冰两年来的示弱与沉默,去忽略了他是歌绝的人。 骨子里留着歌绝的血,这种血像是地狱的鞭棘,在灵魂深处狠狠地鞭打他。 现在这种感觉越发强烈,他拔出了「玉龙牙」。 “啊、啊!”两声惨叫,守卫们滚下长长的石阶,他们的血洒在陆饮冰没有表情的面孔。这一遭惊动了余下的十个守卫,鸣鼓支援。整整两年了,整整七百三十个日夜,他每天光拔刀、收刀这个动作就会练习上万次。为了不令阿尔丹蒙羞,为玉龙牙能焕发真正的光彩,曾经七十万铁蹄没能在玉龙牙身上留下多少痕迹,却在他手中这两年之间,刀柄都变得破旧,那篆刻于柄内的古文字都已被磨得看不大清了。 守卫皆倒在血泊中,陆饮冰跨上一匹大马,奔出了一直以来想要奔出的城门。 牢里。 侯雪擦完了他的枪,就一直坐在这里,无论女大夫怎么问他,始终缄口不言。 忽地牢里发出一些细碎的响动,几个牢狱将陆饮冰带进隔壁。 他们不住地说着“诶呦,这个混子,杀了十多个人。”“以为他一直都很窝囊,切没想都是装出来的,你真该看看他杀人时候的眼神,吓死个人了。”“竟然接连突破七座大城,还好被擒回来。” “他毕竟是歌绝的人,那一群唯武的疯子!” 陆饮冰一听“疯子”两字,顿就狠狠地咬住狱卒的肩膀!狱卒用刀柄猛击他的头部,他便松了口,只是连带着一大块血肉,那个可怜的狱卒竟就被咬碎了肩胛,痛苦地呻吟着。 “快!赶紧把他丢进牢里。” 第九章 少年时 陆饮冰像死猪般被丢进牢里。[.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他稳住身子,盘腿靠在古旧的石壁上。 雨渐歇11他看见了侯雪,浑然间冷冷地笑起来。 侯雪道:“你笑什么?” 陆饮冰道:“我笑你蠢!” 侯雪道攥紧了枪。陆饮冰看着他的枪,忽笑得更厉害,也不说为什么笑,弄得侯雪迎头便是一枪! 陆饮冰瞅准时机,猛地抓住枪头。侯雪一惊,忽然经络暴起,将枪猛地拽回来!这凌厉的动作,已将陆饮冰掌心的皮肉全给磨破,滴出鲜红鲜红的血,像白雪中盛开了鲜红色的梅林。 陆饮冰“啧”了一声,握紧他流血如注的手。 侯雪道:“你找死。” “呵,恰恰相反,我还想活很久。”陆饮冰忽又沉寂下去。 侯雪继续盯着他,好似蛰于黑暗的野兽,少有词语可以形容他。这样一副脸孔容易令人想到:绝望、不甘。好似冰封万里的红雪之下,还有那惊天的熔滔,要将人焚烧殆尽。 少有人可以盯着他的眼超过半分钟。 除了陆饮冰。 陆饮冰原本就是这样的人,歌绝训诫:唯武不屈,困难好似弹簧一样,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若有人用恶狼一样的眼神钳制住你,你就得千倍、万倍地奉还回去。 所以他瞪大眼睛,迸射出同样的杀气。 可侯雪那种独特的杀意,那种浑身发散着危险的味道无人可以效仿。陆饮冰好似龙前的毛毛虫,那么地渺小,那么地勇敢。 “咳、咳。”陆饮冰叫得有些吃力,咳了两声,接着道:“你是为什么被关进来的?” 侯雪没有回答。 陆饮冰道:“我本想从朔城内端开一条血路,没想到双拳难敌四手,真是英雄末路啊。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朔城现逾五十万兵力,若真要这样算下去,岂非要对付两百多万个敌手。 大夫在旁边偷笑,却见侯雪直直地盯着他,莫不是将这事情当真了。侯雪道:“你真得要成为朔族的敌人?” 陆饮冰笑道:“按照我的脾气,或许整个青州都将成为我的敌人,是万人敌!” 大夫忍不住盈盈地笑了:“想这青州诸国,东蛮、西水,北歌绝,南扶桑,游民散族无数......这雄浑巨大的世界版图,你若能闪耀那么一小会儿,足以名垂青史了。” 陆饮冰忽然认真地盯着她,盯得大夫脸泛桃红,渐渐觉得不好意思了。 他的眼睛,睿智、冷静,偶尔闪过一丝狡猾的意味儿。还不是那种小小的狡猾,是那种深藏不露,一鸣惊人的感觉,陆饮冰只是一声不吭地坐在那里,别人都觉得是这坏小子满腹坏水,是在盘算着什么呢。 相比之下,侯雪就显得内敛,像荒野中四处流浪的野狼,充斥着无与伦比的杀气。可能侯雪这样的人不如陆饮冰那么讨人喜欢,他懂得荒野里食物的重要,他会为了那少得可怜的食物奋斗到满身疮痍,别人看来真是足够了,可在侯雪看来,这不过是份内之事。 值得他认定的东西不多,所以他一旦认定了某些东西,所以他会奋力去保护那些东西。 侯雪盯着陆饮冰,恍惚间有种奇妙的感觉。 他们都从对方的眼睛里读出了些许意味。 侯雪用他少年沙哑的声音问道:“你是谁?” 陆饮冰道:“我叫陆饮冰,你又是谁呢?” 侯雪道:“我没有名字,但我站在这里。” 陆饮冰道:“人怎么可能没有名字呢?”大夫附和道:“歌绝的世子哟,你大可以叫他侯雪。” 侯雪没有说话,他只是喃喃着一些难以听到的话语,握着长枪的手一直攥到咯咯发响。他的发丝轻垂,那墨黑的头发比陆饮冰枯槁许多,可是受尽了风霜的磨砺。 相比之下,陆饮冰那头发乌黑发亮,好似黑缎子一般披散在腰间,微微束着,便让许多女人们都很羡慕。大夫看得出神,多想抚一抚、摸一摸那柔缎般的秀发。 侯雪皱紧了眉头,他墨黑而深长的睫毛也轻轻擞动着。 恍然,名字对他没有太大的意义,无论是他的爹、还是他的娘,都将他抛在了一望无际的荒野中。他生来懂得太多,所以许多时候都不用说话。 侯雪的嘴唇忽然动了,他说:“陆饮冰,你会将军队带到朔城?会用铁蹄将所有人的幸福生活碾碎吗?” 陆饮冰的笑容忽又黯淡下去,他道:“我多么希望大家和平相处,大家拼起一条绵延百里的桌子,在大草原上喝酒聊天,看着大而圆的落日从扶桑的残城中缓缓落下。” “一无是处!” 侯雪忽然喊了出来,眼神迸发出一丝难以寻觅的微弱光芒。 想要一方歌舞升平,就总有另一方残垣断壁。 整个世界都在寻找微妙的平衡点。 但青州历史上的九千万年,无人做到。 陆饮冰忽然转过头,盯着侯雪,道:“若我无法避免地杀入歌绝,毁掉现在的一切,你难道会阻止我吗?” 侯雪道:“会。” “可你看起来并不像朔原长大的人。” “这并不重要?” “并不重要。”他的朋友“赤”是朔原长大的,它喜欢朔原的水、朔原的山。 “好像我的世界,只有与赤跑过的地方那么大。”侯雪微闭眼睛,深情地望着外边,赤现在怎样? 朔族的皇宫外,侯殓在他的金玉棺材中沉睡。 无数士兵与百姓簇拥着他,猛虎营残存的将士满身疮痍,即使没了腿,爬也要在跟着送葬的队伍去。照理,武爵应被祭在皇城的正南门三天三夜,供百姓吊唁。 朔皇没有出席这次殡葬,一切交予当朝的文爵全权代理。 文爵高唱颂歌。 数百位行礼者身披白纱,仿佛是层层白云降临在从中。 朔原长大的人儿都很硬朗,汉子们的肌肉像是花岗岩,女人们性感的褐色肌肤也在纱段下若隐若现。 他们围成一个圈,鸣开羊角号与笛子。最美的姑娘站在中间,为逝者唱起空灵飘渺的葬歌。 天地浩大,悠悠吾心。 美丽的大草原啊! 请让我们重回你的怀抱。 风在耳边掠过,姑娘的发束也飘落,那纯白色的发束宛若飞舞的银蝶,扑扑着向那碧草丛中去。 草丛下的黑土埋着尸骨。 尸骨总会令人联想到死亡、恐怖......这却不同。 猛虎营的战士们哪,所有为朔城流血的英勇人们哪......就请安眠于此。 他们的睫毛仿佛动了,这样的美景确实能令逝者都开始留恋。所有战死的尸骨都在这里沉睡,身上喷上了郁金香的香料。找不到的尸体,则用生前某些相关的物件代替。 侯爵。 除了他的七星宝剑――「北斗」,还有什么值得后人传颂?还有什么足够令人称赞? 燕开一把推开文爵,他手里攥着带血的帛书。 ――“朔族的人们哪,这就是你们侯爵战死的原因!这就是侯爵所留下的最后愿望!” 他说,就抱着我骨灰,从朔西高高的城头洒下,一直飘到清澈浩瀚的泗水之中,随着泗水飘流,就能看见天阿城了。听说最纯净的灵魂会被天阿城的魔力所吸引,我相信,她一定在那里等着我。 听说那夜,泗水的河畔忽然下起了雪。 红色的雪。 在天阿城的流影之中,好似有一位红瞳银发的女人拉着少年骑士的手,一直跑到天际去。 第十章 血怒 听猛虎营战士们说,侯爵一个人冲入密如潮水的蛮军之中。(.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铠甲在身上?雨渐歇11??锵作响,悍龙枪所指,人马俱裂;近身三尺,则被七星宝剑拦腰劈死。 他一直杀到蛮族领袖之前,爆发出整个战场最响亮的怒吼,将整个蛮族最勇猛善战的人挑下马来。 当时他已丢掉左臂,淬满金蝎毒液的利箭已经射伤了他的胸口,那种足以令「火象」般巨大的生物死去的剧毒,却没能让侯殓倒下,他发疯似地砍杀眼前所有的人。 他临死的时候,砍杀了足足三百七十多个蛮人,其中包括蛮族大量的骑兵,十余个精锐悍士、还有那高高在上蛮族领袖穆福勒。 后来侯爵逐渐地倒下了,猛虎营所有人拼命抢回他的尸体,可那尸体已经面目全非。 在数万蛮人的践踏之中,还能有多完整的尸体? 侯爵并没有开棺,诚如他所说,在西城高高的城头上,洒下自己的骨灰。 青骨红粉携着他的灵魂在泗水中飘荡,寻找故去的爱人,便有了后来天阿流影的美丽传说。 朔日浩大而空寂的皇宫里,朔皇伏在案牍前久久地不说话,他只是斟满一杯酒。喝得有些迷醉了,他就愤怒地拍打着案牍,厉声道:“侯殓!你为什么死得这么快?你甚至不给我超越你的机会!难道一辈子都只能活在你的风光下面,甚至这个王位,也是你不屑的残羹剩饭?” 他越发地愤怒,摔碎了酒杯,踢翻了案牍,滚倒在豪华的琉璃大殿之中。 朔日深深的牢狱里。 众多护卫拉着那匹受伤的骏马,赤需要十七个护卫用铁索牢牢拉着,才勉强控制住。[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怎么办,陛下?” “那条伤我的疯狗关在哪里?” “第三十七号牢间。” “很好,很好,就将这马拉到三十七号牢间前面去。”“是。” 随着沉重的脚步声响起,侯雪眼睛猛地一睁,攥着长枪走到牢房靠近走廊的地方。他好像闻到了什么动静,陆饮冰也似看非看地注视着这一切。 是侯啸尘领着众多护卫硬将赤拉过来,侯雪已经看见了他们,便从牢房边暗暗退下去,而将枪尖伸出牢房铁栏之间的空隙。 他调整着呼吸,一手托着枪尾,一手攥着枪身,浑身的每寸肌肉都绷紧了。 他没有再发出任何细微的声响,连枪尖也只露出那么一丁点儿,根本没人可以察觉。 女大夫忽然从背后抱住侯雪,低声道:“你想什么呢?他可是我国嫡子,你赶紧放下枪来。”侯雪将她推开,她就狠狠地摔在地上。 大夫又赶紧抱住他的大腿,不停地说着:“不要找死,你难道真得疯了?”侯雪屏息凝神,无论大夫怎么干扰他,怎么将他的身子朝下扳,始终不能令他有丝毫松动。 就在侯雪瞳孔紧缩的那一刻,他紧绷的肌肉也瞬间释放,大夫茫然地吐出两个字:“完了。” ――枪已刺出! 这简简单单的一枪,却有着碎裂乾坤的力量。蕴藏着「龙吟」与另一波不明路数的内法,是狂暴而精准的刺杀之枪。 若非那流影的死士用身躯竭尽全力抵挡,可能侯啸尘就会直接死在这里。 死士用短刀去挡,精钢所炼的刀身竟被铁枪所粉碎,他又用双手、双臂、乃至自己的胸膛去挡,可这一枪仍然粉碎了所有防护,刺伤了侯啸尘。 甚至临死之前,死士用他残破的手将那杆铁枪死死地扼在自己的身体里,夺去了侯雪唯一的武器。 侯啸尘大为震惊,他推开流影死士的尸体,怒喝道:“所有人给我停下!把那可爱的马儿按倒在他面前。” 二十多个人竭尽全力将它朝下压去,可也无法令它高贵的腿蹄弯曲一分一毫。 众人大喝:“陛下!此马性情暴烈,我们还需要压制它一段时间。” 侯啸尘从腰间拔处金光烁烁的弯刀,猛地砍进赤的关节!赤愤怒地嘶鸣! 弯刀狠狠地摩挲着,侯啸尘冷冷地笑,道:“听闻血马皮如钢,骨似铁,正好磨磨我的刀。”第二刀更加凶狠,整条马腿骤然断裂,从不下跪的血马终于倒下。 侯啸尘哈哈大笑,“你们看,这不就跪下了吗?”众人却是瞠目结舌,“陛下,你看......” 侯雪两手死死攥着牢房的铁栏,皮肉已被碾碎,筋骨发出爆裂般的声响,竟以肉身撼动了铁栏,他半边身子已经挤出来。 一种莫名的恐惧将在场所有人笼罩。 像是漫天诸佛压住的巨魔,正从地狱的缝隙中不顾一切地涌进人间。 侯啸尘其实聪明,也有胆魄,但也不禁为这样的场景所动容。他之前四处惹事,不过是为了引出他父皇的心腹部队――流影。他不是那种愿意等到朔皇老死的人,所以他装作慌张,失声大喝:“来人护驾!快来人!” 两个流影死士一左一右地冲向牢栏。 他们拔出锋利的短刀,向前突刺!那锋利的刀刃必先划入侯雪的皮肉。 确实,刀刺进了侯雪的手臂,可侯雪却一手锁住了他们的咽喉。他骤然用力,他们的喉咙就被掐碎,碎骨与红血一同溅在他身上。 侯雪纵然没有说一个字,却像是吞天吃地的魔鬼在朝众人咆哮,无形的手将众人拉住,他们就像被数千把锋利的刀所围绕,哪怕一丁点儿的呼吸,都会被刺破、被杀死。 ――“哒、哒、哒” 流影部队察觉有变,第二批十人小队迅速转入监牢,他们的靴子在地上发出急促的声响。 如果嫡子出现问题,他们全都要死。 可这是朔日监管最严密的狴犴司狱,除嫡子将狱卒调动外,还能惹出什么乱子?毕竟狴犴司狱的最底层关押的重刑犯,只有朔皇与狱长才有自由出入的权利。 流影死士们不停地跑,却见一个人抱着死马脖子,身上全是血。不知是自己的血,还是马的血,还是他身旁那些可怕尸体的血? 侯雪只是抱着赤,不言不语,他另一只手攥着严重变形的长枪,枪头刺进了赤的心脏。 血马是独特的种族。 若不能奔跑,不能成为大草原上与风最接近的动物,它们也会抑郁而死。赤忽然嘶吼,又朝那沾满血渍的枪尖冲去几尺,一直刺穿了它的躯体。大夫缩在囚笼里瑟瑟发抖,只因她看见了侯雪战时的模样,那是她见过最残忍的杀人手法,她隐隐曾听到过公乘家世代继承的「血怒」特质。 第十一章 死刑 盛怒之下,他全身血脉急速流通,导致那双眼更加瘆人,仿佛血在其中?雨渐歇11??涌。[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棉_._.花_._.糖_._.小_._.說_._.網<<<$.] 他会失去判断力,仿佛体内有一头黑色的猛兽在怒吼,驱使着他去杀,去砍!只有死亡能阻挡血怒所带来的影响,但在这种状态下,恰恰是最难死亡的。 血怒会修理人受伤的部位。 是修理,而非修复,它会将折断的骨头复位,将撕开的皮肉砌合,仅此而已。例如将折断的手骨用蛮力复位,使之继续起到手臂的作用,但却不在原来的位置,就像将断裂的长枪用铁丝复合,身体只会承受更多的伤痛。 切莫误会成迅速治愈身体的奇术,只是把全身当作工具的修理手段。同样的,血怒会将公乘氏人进入一种血兽般不死不休的状态。 侯雪刚才的表现,却比野兽更胜一筹。 当流影的精锐死士赶来之际,旁边只剩下侯啸尘的“大半部分”,那几乎不能叫尸体。根据现在的场景推算,曾无数人想要聚在一起,抵挡侯雪那“一枪”的攻击,可却失败了。 枪破开血肉,粉碎白骨,直将侯啸尘钉入身后的铁壁。 十多人血肉横飞。 而侯啸尘仍无法抵挡那恐怖的冲击力,只将胸膛炸开一个大洞,内脏、碎骨、鲜血都从其中喷溅而出,洒在侯雪的脸上。 纵是流着最高贵的血液,也免不了和最卑劣的乞丐一样死去。(.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 堂堂的嫡子,一个大国十几年的希望。侯啸尘甚至已在暗处培养自己的势力,他甚至都引出了保护朔皇的影子部队——流影......他打算不久之后,弑父夺位,可一切都葬送在侯雪手中。 世上竟有如此心狠手辣之人。 侯啸尘认为侯雪多少会有些迟疑,他再怎样不会杀死自己所在国家的继承人,那相当与挑战整整一个国家的权威。 他真敢这么做。 侯啸尘还未死去,他看着满身的内脏从创口汩汩涌出,冷笑道:“你还、敢继续吗?”第二枪横扫而过!将侯啸尘的两条腿直接扫断!因这一枪太凶猛,枪身已严重变形。 侯啸尘死时,他就跪在侯雪身前,流出悔恨的血。 侯雪没有反抗,而被流影的死士所带走。大夫本能地朝隔壁牢房望去,隔壁空空如也,陆饮冰不知何时趁乱逃走。 嫡子的死讯传遍苏抚,传进幽邃孤冷的琉璃宫。 流影将侯啸尘的尸体呈上,不声不响地跪伏在地,他们听见朔皇将宝剑从鞘中缓缓抽出来的声音,冰冷而恐怖。 ——“你们是不是在想,这柄剑会砍下你们的脑袋吗?” 众人沉默。 朔皇忽然发出怒吼,他暴躁地吼道:“那你们为什么不好好地看着他!” “嫡子自己培养着一股势力,准备......” ——冰冷的剑锋划过他的喉咙,令他无法再说下去,又一剑将他的首级斩落,鲜血在鹤纹的瓷砖上缓缓晕开。 “我知道、我知道......”朔皇丢下剑,朝宫外走去。 他抱着侯啸尘不成人形的尸体,一直在宫外坐了一天,从早晨坐到晚上。他忽然陷入一种猛烈的仇恨,他只是自言自语:“为什么我总是胜不过你,甚至连养儿子都养不过你,可能我不得不承认,我血脉就是比你差一点的。” 探子找到他,报告道:“歌绝世子被发现尚在苏抚,只是擒拿不利,又给他逃脱了。” 朔皇冷冷道:“那就将城门全部封锁,加派兵力于各座连城之中,总归能捉到他。” “是。”探子很快隐没在高高的城墙外。 朔皇对着尸体说道:“我啊,现在要去看看那个把你伤成这样的人,究竟是什么样子。”他忽又仰天大笑!“公乘那个女人,他们的结合莫不是生出了一位混血的异族?真是好笑啊。” “或许他会有极高的成就,或许在浩瀚的青州之中,他会扛起起一条属于自己的战旗,但是现在......”朔皇的眼睛忽然死死地盯着远方,他道:“现在开始,他就没有未来了。” 朔日高高的处刑台。 它与雄鹿台一样有精纂的花纹,有考究的设计,有朔原这样大国所该有的恢弘与巍峨。它时常会处死一些人,只有些许重要的犯人,才衬得起这样的邢台,当他们的血污沾满头发,流进了邢台那狴犴状的雕花巨嘴之中,底下的百姓就会发出声声的喝彩,在朔日之外都听得见。 唯独今日,这里没有人大声说话,只得悉悉索索,免不得那些闲言碎语:“听闻那是侯爵的孩子。”“莫不是那个传说中的公乘氏,你看他的眼睛,果真是血一样的红色,真吓人。”“小声点儿,他毕竟是谋杀嫡子的罪犯,不知要受到多大的刑罚呢。” 毫无疑问那是死刑,可在他死去之前,他还有许多的罪要受。朔国非但文化丰富,刑法更加繁多,如那沸水铁刷之刑、如车裂、分尸、腰斩、凌迟、针刺、或是将他的头皮拉开,从那缝隙里头灌入水银,因为水银的重量,他整个人的皮就会被剥下来。人在这时候却不会死,若是侯雪这样顽强的人,就更不会轻易死去。 行刑官坐在对面高高的台上,他厉声道:“台下侯雪,你虽贵为侯爵之子,但竟敢弑杀嫡皇子侯啸尘,你可认罪?” 侯雪默认。 行刑官道:“你狡辩也没用,人证物证俱在,你必须受刑。在这之前,你究竟有没有什么弥留之词?” 侯雪道:“我只说给我的朋友听,你们,不配。” “你的朋友,他还在吗?” “他不在了。” 行刑官忽然哈哈大笑,他伸手指着侯雪,怒喝道:“可我听说你的朋友竟是一头马!一头脏脏的畜生!” 底下唏嘘不已。“不会吧?那是马?”“这、虽然听说侯爵却有一子,但怎么会做出这些事情?”“莫非是我听错了?他竟为了一匹马,杀掉朔皇钦定的世子,那个唯一的嫡子。” 刽子手升起高高的铡刀,侯雪被锁链捆绑,倒在那铡刀下边,他闭着眼,等待铡刀缓缓落下。或许这样就可结束他颠沛流离的一生,或许另一边的地狱更适合他的生存方式。 第十二章 虎啸 刑台背后是高高的塔楼,朔日之巅。[.超多好看小说] 从这里望下去,能看见缥缈雨渐歇11的苍岐,看见东边漫天飞舞的黄沙。侯殓曾连着半年死死盯扼着大东的方向,他身旁还有一个人,就是燕开。 燕开活了下来,与三百七十二位猛虎兵。他们胸前的护镜上烙着猛虎,脖颈间连着兽皮的柔缎儿,盔甲与剑戟发出刺透人心的寒光。 猛虎已被砸碎,那扭曲的模样像在哭泣。 纵是铁骨铮铮的汉子,也不禁流泪,但他们强忍着泪水,眼眶就迸出血,垂下血泪。他们默默地擦拭着兵器,抚慰胸前破碎的猛虎。 除了侯殓,再没人能率领这支猛虎之师,他们当着朔皇的面拒绝接受第二编制。 燕开笑了。 他想象着侯殓就坐在这里,一边整理自己的铠甲,一边拨开窗边紫色的流苏,看着战场袅袅的烽火。 他们再度集结在这里,因为猛虎营还有最后一次任务。 当行刑官丢下死牌,当那刽子手摇起铡刀高高的锁环,猛虎的吼声再度响起:“弓手掩护,全军、冲锋!” 弩箭从塔楼内嗖嗖射出,重弩的机簧打开,那死绷的弦啸如霹雳,发出最精准致命的箭矢! 十箭全部命中头部。 刽子手魁梧有力的身躯轰然倒地,与此同时,塔楼边爆发出三百余骑猛虎的长啸! 他们张弓、他们紧攥着冰冷的枪戟,那战马嘶嘶的咆哮,已然是经历了百战,连它们的身躯都布满了枪剑所留下的伤痕。(.棉、花‘糖’小‘说’) 刑台下的百姓们惊惶逃窜,朔日城乱作一团。 侯雪缓缓地睁开眼。发现头顶的铡刀并未落下,代之,一拨配合默契的重甲骑兵向他涌来,他们吼叫着,那吼声将整个草原都压碎了。 天空忽然黑暗。 是密集的箭雨遮蔽苍穹,它们就足有七万三千五百支。朔皇从邻城连夜带来兵马,这七万三千人潜伏在刑台周围的房街之中。 自燕开拒绝朔皇,猛虎营的每位战士就不会屈从于朔皇,他们早已料到这一天。 只是不甘。 如若在死之前,还可以挽救侯雪,挽救侯爵给他们唯一的希望。 “举盾!” 猛虎盾抵挡住所有的攻击,他们的战马发出惨烈的嚎叫,可多年的征战好像让它们也学会了老虎的意志,乱箭射进它们的脊背,溅出鲜红的血......它们依旧在跑!跑得更快,更加无所畏惧! 燕开一刀劈开枷锁,将侯雪搀扶起来。 侯雪压紧眉头,道:“你为什么救我?” 燕开道:“猛虎营的命是将军的给的,谁料他先去了,我们就把命还给你。” “上马!”猛虎营将士们催促着,第二拨箭雨来袭。 朔日城墙处,守将大喝道:“不停放箭,莫给他们冲出朔日的机会!” “可是将军,他们......” “他们什么!?” 抬头望去,猛虎营已策到城前。守将大喝:“城门已关,全军最后一轮射击!射击!” 又是密集的箭雨,可却无法避开了,因为离城门太近,几乎每箭都会命中他们。 ――“举盾” 他们的战马满身疮痍,他们的披风、他们的铠甲都插上了箭羽。不断有战马倒下,不断有人被射中头部,那虎头盔从高高的战马摔落,蒙满灰尘。 ――“快!再快!”燕开身中七箭,他高举侯家的战旗,忽然一卷,猛地刺向城门! 巨大的力量将木质的城门刺出裂纹,他的战马迎头一踢,朔日城十三尺的城门轰然倾塌。 侯雪就在燕开的马上,他看着燕开奋勇往前,恍然见到过一具熟悉的身影。 “报!将军,他们已经突破城门。” “我去你的!”守将一脚将那报信士兵踹倒在地,“难道我没眼吗?”他看着猛虎营两百多人急速冲锋的声音,喃喃着:“猛虎营,果然是我朔原的利牙。” 士兵摸着肚子,可怜兮兮道:“将军,我们还追吗?” “不了。” “不了?” “猛虎之牙,不死不灭;啖敌血肉,碎其心骨......这世上纵然有千道、万道的门,也未必能阻止他们。” 第二关、第三关、第四关......他们接连突破,无人能阻。这里朝着南面,有毁灭的扶桑,有一片未知深邃的大陆。 那里象征着无限的可能。 只要突破第五关,突破这苏抚居南的最后一城:桑哲。 桑哲为散城,由于扶桑被灭,旷日人少,这里仅有不到百户人家,城户更是穷兵黩武。 这里应该只有一万左右的守军。 若是猛虎营,一举便可突破,一举便能冲向自由的荒野! 才怪! 燕开自拒绝了朔皇,就该猜到自己的结局,就该猜到这通往的自由的门早被堵截。 可他们来到这里,却发现城墙上立满了弓手,数万盾兵护住城门。千位流影死士混杂其中,眼露寒光,每个人的背上都背着长而巨大的黑布。 谁不震惊,谁不胆寒? 猛虎发出最后的怒号!他们冲到这里,仅存百人。人马满身疮痍,几乎不能站立,他们早不该站立了。猛虎营与蛮军交战,不过是一天之前的事情。 侯雪当然看出这些人马的实质,他们的咆哮是虚张声势,内里早已满身疮痍。 侯雪道:“你们来救我,却是白白把命搭上。” 燕开纵声大笑“那你就看看,我们是怎么把你救出去的!”他爆发出惊天的吼声!猛虎营的残存士兵忽然积聚在一起。 「楔形突击阵」。 他们将背上的长枪取下来,他们费尽艰辛地背着这杆枪,就为了这一刻的爆发。 “破!” 他们的枪戟聚在一起,好似猛啸的巨虎,将面前的一切碾碎。那盾墙、那骑兵,尽数人仰马翻。 猛虎的突击,是世上少见的凶猛动作,但发出这个动作,它必须集中所有注意力,全部用于攻击,而将柔软的弱点暴露出来。 流影的精锐死士很快发现了这点。 他们早已有所准备,将黑布从背上取下,显露出长而锋利的「斩马刀」。 第十三章 逃脱 长而狭的锋刃,只需侧下凶猛的一击! 马腿立即断裂,不断有猛雨渐歇11虎营士兵从马身滚落,被那大刀斩成两半。[.超多好看小说]燕开嘶吼着:“注意底下!”可是流影的精锐混在人海之中,甚难分辨。还是不断地有人倒下,他们破碎的盔甲不能承受如此的重摔,竟摔断了骨头。 落下的猛虎士兵高举大盾,两两依靠,不断地与更多人汇合,又退守为猛虎盾墙。 他们苦苦支撑着。 燕开没有回头。 猛虎营见证过苏抚从衰落到繁盛,再从繁盛到昌盛,他们甚至已与歌绝武士一较高下。却要经历这样的结局...... 他们咆哮!他们狂吼!手里的枪剑从盾墙刺出,发出阵阵血肉撕裂的声响。 猛虎营的战士们不能回头,他们一回头,就会看见昔日战友困于人潮之中,悲惨地死去。他们体内的血性或会驱使他们回头杀去,那他们所作的一切都将白费。 燕开逐渐听不到声音了。 他身后几乎已没人冲锋,余下的猛虎士兵都被斩落下马,聚在一起吸引火力。 燕开一抬头,忽见城头有锋芒闪烁。 是箭光。 他身着鎏金色的锦衣,衣上纹满了狴犴花卉,拉弓如满月......弦惊箭起。 这一箭凶猛至极,竟已射中了侯雪的肩膀。 是奔着侯雪去的。 燕开惊道:“他要杀你!” “看得出来。”侯雪将箭矢咬断,方才若非他微微侧过脑袋,那一箭足以让他脑浆迸裂。燕开道:“上前!” 可身后那骑猛虎兵却是龇牙咧嘴,迟迟不肯上前。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燕开再一看,此人身材在猛虎将士之中颇显矮小,需知猛虎营各个战士身高都逾两米,又怎会出现这样的差错。燕开一刀砍去!对方也劈来一刀! 燕开错愕道:“这、这是歌绝人的刀,是阿尔丹的刀。” 玉龙牙在他手中,竟令燕开这样身经百战的勇士虎口开裂,肌肉痉挛。 他什么时候取回了刀,有什么时候混进猛虎营中,而不被任何人发觉。透过头盔下半掩的面纱,真有一双歌绝人的眼睛,无畏、坦然。燕开忽然大笑:“好啊。你若想出去,那就帮助我们突围。” 陆饮冰道:“不用你说,我自己的命必定优于你俩。”他看见城墙上的朔皇张弓瞄准,大喝:“小心!” 燕开举起大盾,这一箭竟然射穿了盾牌,一直射进他胸前的猛虎,几乎将其胸膛贯穿,射到身后的侯雪。 燕开口吐鲜血,将箭矢折断,见城门近在咫尺!顿就大喝一声,策马啸去! ――陆饮冰也冲上前去,玉龙牙与大刀劈开豁口,两匹战马将那城门彻底粉碎。 人马朝荒野奔去,朔皇屏息凝神,这是他的最后的致命一箭。 他匀速地呼吸着,目光积聚在侯雪一个点上,他的肌肉绷得越来越紧,箭尖却越来越平稳。骤然间,他看见侯雪转过头来。 一双魔鬼般的眼睛。 他整只手竟就一颤,直接射出了那箭。侯雪也从燕开背上取下枪,朝城上掷去! 那杆枪刺到箭尖,好似银针劈开麦芒,一路摧枯拉朽,直将那箭削成齑粉,可这不足以抵消枪的力量,它如银色的闪电,直将朔皇的头冠钉入墙壁。 朔皇不避不躲。 他知道这一枪无法击中,一个人若受了侯雪般严重的伤,他能不能神志清醒都是个问题。 侯雪的伤势严重,只有他自己知道。 两骑人马越跑越远,军官道:“启禀朔皇,他们前边就是扶桑残骸与南部荒野,我们还要去追吗?” 朔皇道:“不必了。” 南部的荒野奇险无比,从未有人能活着走出去,就连那破碎的国度,也成为猛兽的盘踞之地。唯一能通向扶桑的就是东部蛮地,但无论是歌绝人还是侯雪,都会被蛮人无情地杀死。尤其是蛮人的首领穆福勒死去后,他们一定对朔族人恨之入骨。 朔皇将长弓放好,走下高高的台阶。 ――“备马,去燕蓟。” 燕蓟是临内的城池,因角斗场而闻名。 朔族人日日夜夜从各地掳来的战俘、野兽都会逐一上场,角斗取乐。任谁威武不屈,总也熬不过地狱般的日子,悲惨地死在牢中。 除了一个人。 这个人来到这里两年有余,从未一败,朔皇正要去找这个人。 朔皇找到他时,他已在角斗场中又斩下一头雄狮,将那鲜血四溅的头颅高高举起,放声大喝:“我还活着!你们看见了吗?我还活着!” 需十几个人拉扯着,才将他拽到牢房去。 朔皇道:“你可晓得我是谁?” “不知。” “那你最熟悉哪个人?” “侯殓!叫他出来吧。” “我没办法叫他出来,因为他已经死了。” 那个人忽然仰天大笑,“哈哈哈!侯殓啊侯殓,你死得早,真是老天给脸哪。”这位两年来经过了整整两百七十三场决斗的最强角斗士,竟然也会对侯殓如此地顾忌。如果不是侯殓,他又怎会来到这里,与他的亲人天各一方?他身上厚厚的铠甲在哭泣,这件铠甲他穿了两年多,就算已经多处损坏,就算已经无法防御任何一次攻击。 这仿佛成了他的信仰,他也遵循着“甲不离身”的规矩。 朔皇道:“你已经很久没见过家人了,你也是为了他们才不能死,才成为这角斗场中百战百胜的王。” 这个人道:“你这么说,难道要放我走吗?” 朔皇道:“对,我是要放你走,不过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以命换命,你去追捕两个逃犯,将他们首级带给我,我就为你打开城门,送给你最快的马,让你回到歌绝。你也想亲吻妻子的嘴,想看看孩子们是否长大了,你无法拒绝我。” “对,我无法拒绝你。” “那还等什么呢?” 朔皇命人将他的囚锁打开,给他最新式的护甲与兵器。 “我去杀谁?” “一个是使枪的少年,还有一个小偷,偷走了你们阿尔丹的兵器玉龙牙。他们去了南部,就是扶桑所在的位置,你沿着那里找,总能找上他们。你也别想从南部的荒野回到歌绝,你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 “玉龙牙在他手里?” “是啊。” 男人沉默片刻,道:“我仅仅需要杀掉两人吗?” 朔皇笑道:“对,只有两人。” 燕开猛然坠马,他咳出乌青色的毒血。 陆饮冰道:“堂堂朔皇竟也用下毒这等卑劣手段。” 侯雪将燕开来起来,朝马背上一甩。 第十四章 长河落日 燕开痛苦地嚎叫着,道:“这是什么毒?” 陆饮冰道:“无药可雨渐歇11医之毒。.” 燕开忽然望着侯雪,侯雪从他腰间缓缓抽出刀,刀锋在鞘中发出尖锐的声响,好似铁片在人的心头磨蹭。燕开点头,侯雪一刀劈下! 惨白的手,鲜红的血。 燕开的身躯终于支撑不住,与战马一同倒地,远远看着,好似一座沉寂的雕塑。 侯雪径直向前走,没有片刻蹉跎。 陆饮冰道:“你与朔皇定有些不解的恩怨,不如我载你一程好了。” 侯雪道:“你也觉得会有追兵,所以才将我带上,届时追兵的第一目标是我,然后才是你。” 陆饮冰笑道:“你总往别人朝恶的方向去想,不过这次猜得很对。”他拍拍马屁股,道:“那你还要上来吗?” 侯雪不再理他,将燕开的刀别在腰间,大步向前走去。 陆饮冰就这样看着他,还真是一步一个脚印,转眼间竟已走出七尺外。他的身躯很高大,眉与眼睛贴得很近,那双眼总是看着前路,就算前方什么都没有,他也会微微地眯起,看着远方,给人一种深邃、孤傲的感觉。 这个人看起来就是不好惹的。 好像前面不论有什么阻挡他,他都会发出令人心碎的怒吼,然后用长枪扫到粉碎。 陆饮冰道:“哎,你记着我是个好人便是,我走了~” 他策马而去,在荒芜的大草原上留下长串的马蹄印。[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这里是苏抚,苏抚的草原空旷而辽阔,唯独南部较为贫瘠。听说是扶桑将所有的美丽都吸引了过去,只有扶桑那一块小小的地方,才能见到美丽的扶桑花,见到碧草与森林。 扶桑再往南,就是绵延万里的荒野,它究竟有多广袤?也没人知晓。那里草木贫瘠,人更苍茫,唯独野兽们徘徊不止。 听说那里栖息着无数的毒蛇猛兽,常年发生台风、雷暴等恶劣天气,可谓举国前去,无人能归。 侯雪一直走。 他保持着均匀的步伐,快而沉稳,每一步都在干瘪的土地中留下痕迹。 逃出桑哲时大约在午时,他现在走了这么久,应该还在朔族的领土之内。 他已能看见扶桑国。 夕阳西下。 残垣断壁。 那朦朦胧胧的破碎之城。无数的扶桑武士曾就在那里拼死抵抗蛮族的进攻,可惜蛮族一旦涌入,就像疯狗一样掠夺了他们的血、他们的骨、他们的精神...... 蛮族尚不算残暴,朔国比起蛮族,更算是礼仪之邦。可惜在战争面前,人都会变得凶恶,都会去掠夺财产,蹂躏妇女,甚至将那尚在襁褓的婴儿挑在枪尖上,放入火中活活烧死,将那焦黑的尸体立在关口。 战争,不是平民百姓所能承受的。 侯雪再往前走,发现一匹死马,陆饮冰浑身是血倒在那里。 ――“哟,好人。” 侯雪叫了声,没有反应,他拾起石子朝陆饮冰头上砸去,却被陆饮冰抬手接住,他努力抬起头,道:“你......后面。”侯雪立即察觉到不对,他一转身,只见一头巨熊从土丘下咆哮而来! 陆饮冰是在装死,他此刻也不动,他已不太能动,他浑身都是血,不少地方留下与熊搏斗过的痕迹。 那可是一头饥饿的、暴躁的灰纹巨熊! 它一掌就能夺去人的性命,就算不死,人也必落得残废。陆饮冰从血中抬头,看见侯雪微微弓身,将刀擎出,宛若枪刺一般的动作。 他整个人绷得很紧,动也不动,与那狂暴冲来的巨熊形成鲜明对比。 一瞬间! 刀尖刺入熊厚实的皮毛,一路撼开骨头,冲碎血脉,直杀向它的心脏。终究还是差了一厘,就因为那一厘米,熊掌带着千斤力道将他拍飞数尺! 侯雪早因发动血怒而重伤,此刻体内分崩离析,好似要炸开一般,可他迅速地地上爬起,调整着呼吸、步伐,与巨熊对峙着。 巨熊因受伤而狂躁,它咆哮着冲来! 侯雪擎刀刺去。 这一次他算得准,在熊掌拍碎脑袋之前,在那毫厘之前,刀尖刺进了心脏。 巨熊倒下,身后站着陆饮冰。 就在侯雪刺入巨熊心脏的一刹那,陆饮冰也从后背发动致命的一击。这头熊死得真惨。 陆饮冰将刀抽出来,在熊皮上摩擦,他捧着自己腹下的伤口,苦笑道:“你可真是个奇怪的人。” 侯雪道:“彼此彼此。” 陆饮冰眼中忽然变得明亮,难道侯雪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么?他每次攻击,都是奔着要命的而去,无论他手里攥着的是刀还是枪,但那惊天动地的吼声发出,他的敌人必会倒下。 他为了制造攻击机会,不惜搏上自己的命。 侯雪活到现在,仿佛就是靠着狗、屎、运与他那异常坚韧的意志。 “别挡我的路。”侯雪跨过血淋淋尸体,他甚至没有擦刀,刀就挎在腰间,一路滴着血。 陆饮冰忽然叫住了他。 “不擦干净吗?” “反正还会染红的。” 他一路走去,没有停留。 残阳之下。 是陆饮冰最爱看的风景,他看过了朔日之内两年的地狱时光,看着无数战俘被处决于雄鹿台,那片鲜红的霞缕,仿佛就是扶桑女人们临死前的歌舞。 她们的故城就在这里,可惜物是人非。 难道再伟大的事物,都会被人们渐渐遗忘,就像你无论做过这么,都会淹没在尘世里。 阿尔丹这样的英雄人物也孤独死去,难道所有的事物都像是尘海中无奇的浪涛?所有人都不配被这苍茫世界所记载? 谁能得到答案呢...... 他们一直走,走过高高的丘陵、苍茫的草原,看见一望无际的扶桑花海。 长河蜿蜒而下,始于扶桑,流向荒野。 岸边的扶桑花常年不败,它们积聚着、徘徊着,仿佛还在等待扶桑人的回归。满目疮痍的城墙、高高的塔楼、她们曾经笙歌曼舞的乐台......一切已化为尘土。 长河边的落日已经退下,天边黯淡下去。 他的眼睛也失去生趣,就像地平线的最后一抹光色消失了。但他很快振作起来,这是他两年来渴求的风景,是朔日之外的苍茫景象! 第十五章 扶桑 扶桑古国,破楼残更。[] 城门前满是折戟与断箭,狂风吹过,空荡雨渐歇11的城内只有哀怨迂回。这里像是鬼城,令人不寒而栗。 侯雪与陆饮冰仍在赶路。 陆饮冰环顾四方,只道:“这城里有古怪。” 侯雪问他:“哪里不对劲?” 陆饮冰道:“哪里都不对劲,蛮族战败扶桑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侯雪道:“两个月前。” “对,两个月前......两个月的时间。扶桑国纵然人少,也有三十万余,他们战死的尸体去了哪里?” 两人望过四方,枪戟、武器都散落在城中,确实不见尸骨。莫非时光匆忙,连给人留副白骨都不肯了? 风吹过荒野,进入凄凉诡秘的长街......扶桑花还在摇曳,却已长到篱笆外,在风中疯狂摆动,实在古怪。 陆饮冰只道:“你现在该庆幸我跟着你,我们轮流守夜,小心四周。” 侯雪点头,他虽不了解陆饮冰这个人,但流浪多年的经验让他有一种野兽的直觉,他觉得陆饮冰是可以信赖的。 在天空彻底黑暗的时候,他们也觅到扶桑的神社落脚。 扶桑人崇敬妖神,神社就是供奉与祭祀神灵的地方,一座神社常只供奉一位妖神,所谓妖神,或许是妖、或许是神,扶桑文化中,它们都有着高深莫测的法力,只要受了好处,便会保佑一方安泰。 如今城内凄惨的景象,倒真是一种讽刺。 陆饮冰道:“无论你祈求哪位神佛的保佑,都不会特别灵验。” 侯雪道:“你信吗?” “我本来是信的,祈求有朝一日会有歌绝传来的消息,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那佛像我却看着愈发地厌恶......然后我砸了它,发誓要逃出苏抚,现在不就成功了吗?” “哈。[]”侯雪笑了笑,他的笑容有些苦涩,也从不会在脸上停留太久。当你还想去琢磨、去回忆他那抹笑容的时候,却怎么也记不起来了。 侯雪道:“我却一直相信着。” “哦,你信什么?” “不是神佛,而是我自己,我相信每个人生存在世界上都有意义。” “你的意义呢?” “我还没有找到。”他忽然皱紧了眉头,那血红色的眼睛也迸射出几分不甘。 一座赤红色的鸟居悬立头顶,居梁系着粗大的麻绳,绳后悬着三个巨大的风铃。风铃自己动了,声音清脆而凄冷。 夜色之下,神殿显得诡秘而凄凉。座前两只猛兽瞪着来人,凶恶的眼神好像要将人活活撕碎。 侯雪忽然拔刀,“噌、噌”两声,便将那俩狗头斩下。 陆饮冰道:“它们怎么惹你了?” 侯雪道:“看着不舒服。” “扶桑人称它为狛犬,是正义的守护神,谁若触怒它们就会堕入无边炼狱。” “难道我所生活的地方,比炼狱好多少吗?” 他大步走进神殿。 殿内一片狼藉,妖神像前洒满鲜血,倒下的琉璃灯台,散乱的白纱......四处尽是斑斑血迹,却找不到任何尸体。 任你平日多么虔诚地跪拜这些石头,但当你的血洒在它脸上,当举国陷入不安之中,它还有什么用处?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你死。 陆饮冰道:“我相信扶桑国人无比虔诚,可他们还是逃不过蛮人的铁蹄。” “没人能逃过。你到午夜叫醒我。” 侯雪坐在紫色的蒲团上边,一手摸着刀柄,一边背靠神像沉沉地睡去。 陆饮冰摇着头,倚在殿前,注视着扶桑城夜里任何细微的动静。半晌,他听见某种野兽的嚎叫。由吼声看来,必是只凶悍至极的野兽,可怕之处在于这只野兽竟是临终的哀嚎。有更凶的野兽将它活活咬死。 他将目光朝殿下一瞥,只见金钱豹尾在树丛间晃动,顷刻就消失了;又见夜空中巨大的黑影,啾啾长啸,恍是翼展超过四米的雄鹰! 对啊,扶桑城内大量尸体的失踪并非灵异鬼怪之说,定是荒野的生灵嗅到了血与肉的气味。短短两个月,十多万的尸体被吞吃,那这扶桑城早已成了龙潭虎穴。 思考间,一头斑纹猛虎忽从神殿的瓦顶扑落,陆轻尘反手一刀,将那猛虎的软腹划开。 这一刀没有杀死猛虎,却令它身受重伤,夹着尾巴逃进黑暗之中。 陆饮冰本可以杀死它。 但他不然这野兽的鲜血污了神殿,不让它引来其他掠食者,受伤的老虎很快成为众矢之的,它一路喷涌的鲜血吸引着所有觊觎神社的野兽追着它去。 “嗷吼、嗷......”老虎悲惨的叫声响起,必然已经遭受攻击。 陆饮冰闭着眼。 午夜已到。 天边乌云冷月,扶桑的夜空下,漫天星辰都看得清楚。陆饮冰还未叫他,侯雪已经醒了。 陆轻尘疲惫地笑着,“难道你一直没有睡?” “不。”他摇着脑袋,额前的发丝也轻轻摆动。他早已过着这样的生活,连睡觉时都攥着武器,这样一个人,究竟是坚强还是脆弱?难道侯雪活到现在,都没有安稳地睡过一觉?他无时无刻都会被危险所惊醒。 “诶哟!”遥远的歌绝,莫赤儿从她温暖的豹皮床上摔落。摩锦纶也从榻床惊醒,她将莫赤儿搀回床上,低声问道:“怎么了?” 莫赤儿道:“我做了一个恶梦。” “一个梦?” “我又梦到他了,梦见龙牙关再起战火,他被朔族军人的枪刺穿身体,他捧着自己的心,走过层层叠叠的枯骨,一直走到我的面前。” “他,世子吗?”摩锦纶抚摸着她的脑袋,将她抱在怀间。 “嗯。”莫赤儿说话已带着哭腔,她莹莹的泪花就从脸颊滚落,滴在白色的绒衣领。 “孩子啊,你太温柔了。”摩锦纶看着她那双梨花带泪的眼睛,不禁感叹:“谁叫他生在歌绝呢,你也是......你们都太温柔了,你像是峭壁上的花朵,他就是常在悬崖前徘徊的人哪。” 摩锦纶说着,眼眶也忍不住发红。 “阿妈,我好怕再也见不到他了。” “他会回来的,你不是收到「小红」了吗?那确实是他的笔迹,他写着一定会回来的。” “可是、可是,呜哇......”莫赤儿一下子哭了出来,她说:“可是火雀被父皇捉住了,就当着数千歌绝武士的面,将它活剥生吞了,说什么害国之贼,说什么歌绝的耻辱.......我不明白呀,难道朔原有那么可怕吗?” 摩锦纶将她埋进温暖的胸膛,“别说了,别再说了。” 第十六章 飘雪 歌绝武士一万之众,不错!可惜大不如前。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为了防范朔原的祸患雨渐歇11,歌绝武士的标准不得不降低,甚至许多束发年纪的少年少女都加入歌绝的武部。经历残酷的选拔,确实挑选出了一万名歌绝武士,但他们尚显青涩,没有经历过真正的战火洗礼。 当初三千精锐,却个个都是歌绝的骄傲,经龙牙关一役,仅存不到千名武士,主将阿尔丹更在战后第七日内病故。 “阿妈,我没想到事情会这么严重......”莫赤儿捏紧了豹皮毯,隐约听见摩锦纶那低沉而令人心安的声音:“不怕,不怕,我们歌绝人会怕寒熊吗?” “不怕。” “会怕老虎吗?” “也不怕。” “我们会怕毒蛇吗?” “嗯,不怕。” “那他们没有寒熊的怪力,没有老虎的爪牙,更没毒蛇的毒液,我们怕什么呢?” “他们虽没有寒熊老虎的力量,但有成千上万的铁骑;他们没有毒蛇的毒液,却比毒蛇狠毒千百倍。”莫赤儿眨了眨眼,她的一切好似都写在了脸上,写在那精致的五官、白嫩的脸上。那垂泪依依的模样,像是冰封千年的美丽人偶,被解开封印,为爱的人滴下了最诚挚的眼泪。 她紧紧地抓着摩锦纶的衣襟,摩锦纶也抚摸着她长长轻柔的头发。屋内大金色的火炉缓缓运转,却丝毫不改歌绝城内的恶劣天气。[] 风雪吹进内城。 内城的练舞台常年积雪,姬酉王与一千武士围聚在辽阔的练舞台四周。歌绝王封号为姬,登基在大历酉年,为姬酉王。 多么朴素的练舞台,它几乎就是一片数千平米的寒铁。 “为什么不扫雪?” “要让你们的铁靴深扎在雪地里,让你们感受到巨大的阻力与寒冷,让你们在最恶劣的天气里作战。” 数十年前的谈话,令练武场成为一片冰雪冻结之地。 新晋武士目光如炬,他们各自五百人,分两边站着。手里是木棍、木盾。 姬酉王声音洪亮而悠远,“自一炷香发出,直到烧完,台上站着的人成为武士。” “你们大可放开手脚!倒下只因为你的弱小,就算是死,也背负着耻辱死去!你们更无需顾足情义,歌绝人不需要感情,你有没有想过昔日的朋友,甚至会用木棍刺进你的胸膛?想活下去,先学会用双腿站起来!”朔皇身边的浮屠卫兵补充道,他们身披黑色重甲,重甲外缠着锁子甲,漆黑的面甲连眼睛都防护住,形如北狼的头盔顶端缠着一缕赤红的流苏。好像歌绝人的文化中只有黑色与红色两种,黑色代表征服,红色代表牺牲。 两种颜色相互缠绕,孕育出恶劣气候中唯一的国度。 身在青州,可以不知蛮族、不知朔原,却不得不知苍茫的北原,生活着恐怖的歌绝人。他们徒手杀熊,在战场上将活人撕成两半.......种种恐怖的传闻。 浮屠卫兵点香,场上顿时爆发出阵阵怒吼!一千人冲向对方的那一刻,练舞台四周也被锋利的铁丝围绕。不到一炷香烧完,铁丝不会撤下。 阿尔契丹是个无名小卒,他与歌绝最强大的武士“阿尔丹”同姓阿尔,却无法爆发出他那样的力量。 但他也是合格的歌绝人,他攥紧木棍,猛地刺向前人! 木棍撞到厚厚的甲胄,一直撞到粉碎。木棍就无法杀死人,但对方却刺向阿尔契丹的脑袋!他们就是在拼命,阿尔契丹也意识到这一点,用木盾猛地削去! ――鲜血迸溅,对手倒下了。 可身旁又出现无数的对手,他们用最狠毒的招式攻击着对方。阿尔契丹只听见木棍刺进血肉的声音,或是骨头裂开,被打断关节的声音......仅仅一炷香内,无数地人倒下,无数倒下的又站起来,他们果然没有留情,就算手里是木棍、木盾,也有人再也站不起来。 阿尔契丹浴血挣扎着,他感觉时间要到了,只要再坚持一会儿,再砍倒一些人.......这才一炷香不到的时间,他们仅剩两百多人站着。他们忽然进入一种奇妙的停滞,全都望着台下那柱香。 就在它烧完的一瞬间,浮屠卫与姬酉王交换了眼色。 “站着的人太多了。” “确实多了点。” 浮屠卫将仅剩半寸的香掐灭。 练舞台上继续厮杀!喊声震天!接下来更残忍,直接将人的朝铁丝上撞,铁丝划开人的皮肉、喉咙,人就捂着自己流血不断的脖子死在了风雪之中。 朔原,朔皇也端坐在琉璃大殿中,他不得不从丧子之痛中缓过来。 他喜欢一个人坐在这里,看着青州苍茫浩瀚的地图,还有许多地方未被开辟,还有那个令所有人胆战心惊的歌绝北国。 “两年多了,两年......我国已从紧张的兵力中缓解过来,可他们呢?”朔皇拔出剑来,看见精雕玉钻的宝剑闪闪发亮,映出自己的脸。“歌绝人扬言永不退缩,可连世子都逃了,莫非有所准备?” 他已见识过歌绝人的厉害,两年前,龙牙关,他与侯殓统率七十万精兵,竟无法突破小小的关口,甚至被他们屠杀、围困,差点就出不来了。 那些魔鬼般的歌绝武士,给了他毕生不可磨灭的印象,他不禁好奇“若要训练这样无畏的勇士,需要多久呢?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绝非一朝一夕。”朔皇却还是说不准,万一歌绝国也筹备了足够的兵马,那双方只会重蹈龙牙关的覆辙。大历丑年死去的灵魂还未归乡,难道又要在新的时代饮恨?加上蛮族越来越猖獗。 他们虽是蛮人,可耳朵却不差,扶桑就是一不注意便被他们毁灭。或许朔原的兵力稍有折损,蛮人又会杀过来,到时候歌绝那些狠人直接拼了老底杀进朔原,也非不可能的事情。 歌绝实在太神秘了,有关他们的情报就像是那终年飘雪的北方,迷迷茫茫的,总也看不清。 朔皇左思右想,反倒愈发地迷茫了,喃喃着:“若是你在,你这个狡猾的侯殓,一定能猜出一些东西吧。但我一定不会再输给你。” 第十七章 备战 朔皇将剑收回鞘中,大步走出内殿。最新章节全文阅读.他紧急召集了流影部队:“通知各?雨渐歇11??紧闭城关,集合每一处守军,神机营也调回。” “调去哪里呢?” “龙牙关。”他说话时语气都在颤抖,当年之战实在惨烈,连他都忍不住感到恐惧,每经回想,五脏六腑都会陷入莫名的失调。 同样,歌绝城内的练武台终于平静。 残香迅速熄灭在暴雪之中,台上仅有三十多人站立着。姬酉王坐在寒熊宝座上,他端起金樽,杯里盛满青州最烈的酒!风雪冲进酒里,迅速地融化......他一口将酒饮完,道:“下一批。” 又一千名新晋武士上台,他眼里也有些忧愁,必须赶快抉出一批能够抵挡朔原进攻的歌绝武士。 不需太长久,青州版图必将改写。 有一国将更加强盛,另一国就如扶桑。那悠远的长河继续朝远方流淌,陆饮冰睁开眼睛,他懒懒地打了个哈欠,将双腿生得笔直,看见阳光从神社的七彩瓦边打进来,刺眼而温暖。 侯雪在神社前双腿交叉坐着,他的大刀劈进神社坚固的青石砖,血从刀柄一直渗入了砖缝中。 刀上的血比昨夜多了很多,有些还很新鲜。 陆饮冰走过去,眼前也渐渐地开阔,等他看见神殿下满地的尸体,不由得吃了一惊。侯雪沉沉地发响:“你醒了,上路吧。” 陆饮冰收拾好东西,与他再次踏过鸟居前绵延的青石台阶。(.无弹窗广告)青石台阶已经变成红色,侯雪在半夜间不知杀了多少东西,它们全都从台阶滚落......尸横遍野。有些豺狼在撕咬尸体,见着侯雪来了,只敢低声地咆哮,最后怪叫着逃走了。 陆饮冰心想:定是此人昨夜大开杀戒,不少猛兽见着他都怕了。 侯雪走得越来越快,陆饮冰必须努力一些才能跟上他的脚步。侯雪只是说“快点。”他昨夜杀掉的动物尸体很快就会被吃光,必须在尸体被吃完之前离开扶桑,减少碰到凶兽的几率,比较安全。 凶兽是些神话志异中的猛兽,非虎豹熊狼,而是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尤在扶桑以南地广人稀的荒野,正是凶兽层出不穷的地域。 侯雪命硬,遇上凶兽该不至死,陆轻尘就有些危险了。他摸摸腹下的伤口,还有血涌出......虽不算深,却有感染的风险。 侯雪问道:“你去何方?” 陆饮冰笑着回答:“故乡。” 青州以南的荒野,只要走得足够深远,总能见到那寒冷的雪国。陆轻尘还未从远方看过歌绝城......它应浩瀚如天际,雄奇如龙骨。七岁那年,他被朔族的马车送走时还紧闭双眼。这对一个孩子是多么残忍的事情,他内心充满着不安与疑惑,为什么要牺牲他?将他送到充满敌意的朔国去,承受所有的痛苦与绝望。他毕竟是个人,坦言自己也贪生、也怕死。这两年来,他忽然想通了。他必须活下来,像那崖头高悬的雪鸮,让底下那些嗤之以鼻的群狼看看,它展翅的雄姿! 陆饮冰微微一笑,他的笑颜令人映象深刻,像是九霄之下最绚烂的奇花,能令许多女人心碎。 因为他的笑容这么灿烂,这么开心,多少女人也希望有这样美丽的笑容,可她们一旦见到那样的笑容,就知自己学不像的。只有他笑起来,才有味道。 “你又去哪里呢?” 侯雪将手从刀柄松下,直直看着远方。“或许我会一直走。” “一直走?” “沿着长河,远避人世,我不想再结交第二个「赤」,看着它惨死在我面前。”他语气忽然变得不平静,一想到赤死在他怀中的景象,他就闭紧双目不言不语。虽然侯啸尘惨死,但他心里的悲伤还是没有任何消退......无论他杀多少人,可陪伴他的老友却不会再回来。 “你明白「朋友」这个词吗?” 侯雪点头,道:“我相信朋友之间的感情是最亲密、最无私的。” “可是你并没有朋友。” “我虽相信朋友之间的感情,但朋友的关系却很难分辨,有些人也叫作‘朋友’,可他们做出来的事情却比仇人还恶毒。” 侯雪见到扶桑花。 河边的扶桑花繁茂生长,香味直飘到十里之外,他记忆中,好像也有个女人牵着他的手,来到多年前的扶桑。 虽然他眼睛的颜色继承于她,他也始终称呼她为“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几经周折,在另一位衣着华贵的女人面前苦苦哀求,希望可以把侯雪寄宿到他们家中。 “我公乘氏从未有求于人,但念故公曾施与救命之恩,我求你,我求求你,把这孩子抚养长大。” “那可不行。” “哪里不行!” “你知侯殓与我素有婚约,我自小爱慕他、钦佩他,可你......”女人忽然震怒,喝道:“你还敢带着这个杂种出现在我面前?快滚!滚!” 那个女人拔出短刀,直接将对面震怒的女人刺瞎了眼。后来各路人马都在追杀侯雪与那个女人,她们不停地跑,跑......在冲入蛮族领地之前,那个女人决定抛弃他,她抚摸着侯雪的脸,失心地呢喃:“是你,是他。悠悠苍天,何薄于我俩?”她将侯雪抛在朔原的荒野,一个人扬鞭策马而去。 后来发生的事情,侯雪记不太清了。 他只从骨子里恨那两人,如果他们这么讨厌自己,为何要让他降临在这世界上? 他不停地走,铁靴碾踏的红土都陷出深深的印子。 他们不知走了多久,见到一群色彩斑斓的鸟雀聚集与河岸。这鸟雀脖子奇长,双脚站立,足有九尺之高,它们翅膀虽然退化了,但腿部肌肉变得强硬,能在陆地上急速奔跑。 陆饮冰道:“那不是蛮人最爱的坐骑—陆行鸟么?” 侯雪的手已放在刀上,他道:“如果能抓住用来代步,是极好的。我听说陆行鸟欺软怕硬,若见到比较容易对付的生物,便会群起攻之。” 陆饮冰笑道:“该我出马了,好怕啊,我真得好怕啊。”只见那十余只陆行鸟一个激灵,大声地叫唤着,直朝陆饮冰冲去。 冲到跟前之际,河边的石头后边忽然窜出来侯雪,他手里摇晃着两根长绳......长绳其实是马缰,是燕开那具死去的战马身上的,侯雪帮燕开了断的时候顺手将它收集起来。 第十八章 雷暴 荒野长河边,高大的陆行鸟飞驰过去,它们的脚印很快被狂风吹来的土?雨渐歇11??所埋没。[.超多好看小说] 天地昏黑如夜。 隐约有电光咆哮,撕碎天地间的狭缝。周围风声呼啸,野兽们长长的哀叫也被掩埋。 陆饮冰吼道:“是雷暴!” 侯雪皱紧眉头,他当然知道雷暴的厉害。 先是飓风,鸣雷,之后就有千万道雷电从天幕刺下,粉碎大地上的万物生灵。只有南部荒野才会经常出现这样的气候,就因这样的气候,一切变得难以生存。 飓风掀起土黄色的瓦砾,陆行鸟们夺命狂奔。 侯雪道:“松开缰绳,由它们去吧!” 既然陆行鸟在这里生活,它们必定知道躲避的地方,先让它们寻到安全之处,再继续行程为妥。 陆行鸟奔得更快,它们扑开翅膀,使身体成为流线型,在飓风中拼命挣扎,一路叫着跑去。它们的叫声如同嘶哑的鸭子,在大风的咆哮中,却只见到它们嘴巴开张,而闻不到声响。 风更大了,陆行鸟异常强健的蹄尖扎在泥土中,却往后挪出深深的痕迹。 能见度不到七尺。 侯雪本能地攥住刀柄,陆饮冰也发现不对,从背上取下弓箭,拉弦对准前方苍茫的景象。 陆行鸟停在这里,它们头顶的翎羽立起,警备前方。 一头「猎蠆」从风沙中走来,它有黑斑土黄的身躯,整个身子长而窄,呈现黄金比例,头尾长约三米,四蹄修长而笔挺,末端的尖爪锋利无比,能将铁盾划碎。(.无弹窗广告)风沙之中,这利爪亦能牢牢嵌入土地。 猎蠆摇动尾巴,俯低身子,发出呜呜的咆哮...... 陆饮冰拉弓如满月,却迟迟不发箭,他猛地转身,却见三头猎蠆从后扑来!他一箭将领头猎蠆头壳射穿,钉在地上!侯雪大刀一挥,将余下两头砍伤砍残,呜呜地叫着。 陆轻尘猛地拔出「玉龙牙」,“好个猎蠆,竟然懂得声东击西。” 侯雪只是攥紧了刀,不停地观望四周。 “呜、呜!......”野兽的吼声越来越近,他们可能被包围了。猎蠆常有数十匹一同出动觅食,它们是根据南部荒野的特殊气候进化的,因为常有雷暴,它们就进化出强大的嗅觉,可以随着暴风追随到猎物。它们的皮毛也与沙尘融在了一起,雷暴发威之前那短暂的时间,就是它们的猎食机会。 猎蠆视力已经退化,它们可以根据嗅觉判断两人的位置。 陆行鸟生性胆小,心知遭到包围,不肯移动半步。如若耗在这里,它们必会被雷暴劈得粉碎!无论是猎蠆、陆行鸟、还是鸟上的两人。 侯雪卸开铠甲,将刀尖刺入手臂,鲜血就从那惨白的手中流下来.......他是一个皮肤没有丝毫血色的少年。 引血。 猎蠆以为猎物受伤,它们体内的野性迸发出来,蜂拥而上! 侯雪怒吼一声,一刀将那野兽的身躯劈成两半!出拳打碎了猎蠆的下颌。陆饮冰刀刀致命,他仿佛计算好了每刀的间隙与距离,要么划破喉咙,要么刺入心脏。顷刻间地上又多了五具尸体。猎蠆们源源不断地涌来,这个族落太大了,可能有上百只! 风沙之间,猎蠆猛地跃上陆行鸟背,死死咬住侯雪的肩膀。 侯雪将刀抛起,干脆揪住它的脑袋,猛地朝地上摔去!直摔得猎蠆脑浆迸裂,刀一落下,他又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吼声,将身边的一切东西斩成碎片。 他始终有股万夫莫敌的气势。 像是干涸枯败的荒原中,一团烈火冲杀天际,当他手攥长枪,怒吼着冲向敌人时就有着这种感觉。突破一切,热血沸腾! 猎蠆不停地倒下,侯雪身上的伤痕也越来越多。无论他再怎么勇猛,也不可能敌得过数量如此庞大的猛兽族群,陆饮冰看着天色,道:“来不及了,不能硬拼!”他将手朝陆行鸟腹下谈去,猛地拔下一撮毛,陆行鸟顿时爆发出激烈的惨叫,迈开双蹄跑进了不知什么方向。侯雪那骑陆行鸟见状,也鼓起勇气突破重围,追着陆饮冰去了。 他们能听见猎蠆的追击声。 也听见猎猎的风尘,天边惊雷迭起,次数越来越频繁,声音也越来越近...... 死去的猎蠆被同伴分食,但仅仅填饱了小部分猎蠆的肚子,它们需要更多、更大量的肉,像在扶桑国内所掠夺的一样。这里的猛兽都尝过了人肉的滋味,特别喜欢那些鲜嫩的、多汁的食物,疯了似得追赶他们。 陆轻尘调侃道:“他们也太有毅力了吧?” 陆行鸟拼命地跑,不时将小脑袋缩回一看,然后受到惊吓,跑得更快;可它们不多久又会忘记,再回头看,尔后又给吓得不轻......听说有些陆行鸟会活活累死,所传不假。 “轰隆!”一道响雷将巨石劈碎!那翻滚的石头顿将一拨猎蠆活活压死。 雷暴已经开始了,紧接着是三道、四道!千百道!同一时间便有千道巨雷降临于荒野,猎蠆被劈中,顿时化作焦炭。它们的哀嚎、巨石的落响、轰天雷鸣、呜厉狂风......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两人的耳膜几乎震裂。 侯雪将伤口捂住,那些猎蠆终于懂得放弃,再追了几百米,就彻底销声匿迹了。 天雷怒降!就在侯雪身边几寸。 陆行鸟还拼命地跑!陆饮冰不得不勒缰,将它安抚住,这才恢复神智,两头陆行鸟进行了一些交流,忽地撒蹄跑去。 附近有一处巨大的基岩溶洞,坚硬无比。两头陆行鸟一直跑到里边,干脆坐倒在地不肯再动。 陆饮冰去牵它们,它们竟还嘎嘎地叫着,好似再说:你个混蛋不准再骑我,大爷累着了,打死也不动了。 陆饮冰也没办法,干脆坐下休息,等待雷暴渐渐平歇。 “嘎嘎、咯咯......”许多陆行鸟的声音响起,却不是这两只的。深邃巨大的溶洞之中,足有上千头陆行鸟聚集于此......陆饮冰惨笑道:“这两个家伙,把我们带来老巢了。” 身后,那两只巨大的陆行鸟再度立起,发出凄声号叫。 第十九章 超级雷暴 洞外狂雷天降,洞内血流成河。[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侯雪擎刀立在这里。 数?雨渐歇11?头陆行鸟惨死于此,余下皆跪伏在地,两股战战。侯雪长长地呼出一口气,他走进溶洞中央,群鸟避退。他的刀从不会有任何迟疑,一旦劈出,必是死路。 他就坐在溶洞最黑暗的地方。 陆饮冰观察四周,发现积有不少枯枝干草,想是那陆行鸟从荒野各处搜索而来,用于度过漫长而寒冷的黑夜。 他将干草铺在下边,架起枯枝,从怀里掏出一支黑色的火抿子。 外壳由墨竹所雕砌,给人冰冷残酷的感觉,可它摸起来却是温暖的,里头保存着火炭,陆饮冰打开盖头,朝里轻轻地吹,红色的火种就从里头渐渐发散。 他将星火对着干草,只见微弱的火苗逐渐盘升、扩散,最后温暖的光亮破开黑暗,将整个漆黑的溶洞照亮。 侯雪道:“这只火抿......” 陆饮冰道:“是歌绝工艺,漂亮吗?” 侯雪摇摇头。 陆饮冰道:“那就对了,歌绝可是青州审美最差的地方。” “哦?” “就像这支火抿,外表漆黑难看,但可以保存十天的火种。盔甲没有任何雕花,仅是钢与铁,却能抵挡枪刺、刀劈,甚至是投石车。” “我想要一支歌绝造的长枪。” 陆饮冰道:“那你需加入歌绝的势力。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侯雪沉默了会,道:“或是杀掉歌绝武士,夺走他们的枪。” 陆饮冰道:“你是认真的吗?” “谁挡我路,要么离开,要么死去。”侯雪没有再说话。 洞外雷暴惊天,风却无法进来,这道篝火就显得格外温暖。 不止是陆饮冰与侯雪两人,连那些陆行鸟也渐渐盘开身子,舒展羽翼,试探性地朝篝火靠近......侯雪的手一放刀上,它们又“嘎嘎!”尖叫,逃回黑暗的角落。 陆饮冰笑道:“好残忍。” 侯雪不以为然,顾自坐着。 又过了会,胆大的陆行鸟再次朝篝火靠近,侯雪一有任何细微的动作,它们头顶的翎羽便“唰”地立起,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咆哮。 后来侯雪闭起眼睛,背倚着石壁,好似沉睡一般,这些陆行鸟便朝篝火靠近。它们盘卧在附近,懒散地收起双翼,双目中那团火越来越亮。 陆饮冰将死去的陆行鸟炙烤,肉皮金黄酥脆,发出醉人的肉香。 那些陆行鸟忽然一个激灵!大叫着后退,可跑着跑着竟又回头,垂涎着火上的烤肉。 陆饮冰觉得有意思,便想割下肉来,他一摸到「玉龙牙」却犹豫了,道:“能否把刀借我?” 侯雪猛地睁眼,众鸟又怪叫着逃远,他冷冷道:“你没有刀?” 陆饮冰道:“我的刀不是用来做这种事的。” 侯雪道:“那是干什么的?” 陆饮冰道:“我的刀是用来饮血的!这是歌绝悍将阿尔丹送给我的,就算是死,我也不想侮辱它。” 侯雪将刀一丢,那些刚要回来的陆行鸟又给吓退。 陆饮冰拿起刀,这是侯雪用过的刀,明亮的锋刃被鲜血所缠绕,似有无数怨灵挣扎嚎叫,它才经手一天,竟已出现好多滑刃与缺口。它砍人时已非那么锋利,可在侯雪手中,还是有着横扫一切的力量。 他将刀在陆行鸟皮毛上拭净,割下肉来。 陆行鸟们张开巨喙,使劲摇晃着脑袋,好似小狗般侯在陆轻尘面前,甚至啄打起来。陆轻尘一丢过去,立即被撕咬争抢。没抢到的便又侯在陆轻尘左右。 侯雪觉得有意思,道:“你喂鸟吃鸟肉?” 陆饮冰看着洞口那些冰凉的尸体,道:“不、不。虽然我们都知道这是鸟肉,但这鸟儿却不知道,经过烧烤后,它们就闻不出同类的气味,只当是异国的美味。”不然它们早就一哄而上,争抢尸体去了。 幸好陆行鸟是杂食动物,不似猎蠆一般,掠食死伤同类。 但危险时机,它们也会杀死较弱的同类,饮其血,啖其肉......残忍至极。 陆饮冰道:“鸟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吃掉同类,可各国族之间明明都是人类,还是互相攻击。” 侯雪不作感慨,默默看着篝火。他们都生在青州,听过人临死前的惨叫,听见刀剑劈断骨头的声音,听见失去父母的孩子哭号,听见女人被撕破衣服,几百个士兵一个接一个压在她身上。 陆饮冰道:“这一切本不必发生。”他望着火苗,好像看见歌绝城内狼烟呼起,阿尔丹立在城头,甲袍猎猎,底下是凶猛如潮的朔族士兵。 他们从龙牙关外的雪原奔涌而来,地皮都在震颤。 闸口一打开,阿尔丹也领着歌剧武士冲出,他们死守着龙牙关狭窄的关口,奇迹般地截住了所有人马。 甚至差点将朔皇包围,若非侯殓率猛虎营突破豁口,朔皇便被一举消灭。 阿尔丹就是那时受的伤,他被侯殓刺伤了内脏,紧接着又被朔皇一箭射穿肩膀。可他折断箭矢,挖出血淋淋的、被刺烂的内脏,又杀入了密密麻麻的朔军之中。 歌绝人的打法十分简单。 一千人防守,余下的人进攻。 无人能突破仅仅千人的龙牙关口,却被两千人杀得丢盔弃甲。陆饮冰当然知道侯殓这个人,当初阿尔丹一直念叨着这个名字,说若朔族人人都是猛虎营那般,恐怕连他都不能支撑一个时辰。 陆饮冰多少知道侯雪的愤怒从何而来,他在牢里被提到父亲,眼里就会露出凶光。 侯雪竟然发话了,他有些苍白的嘴唇动了:“我想喝酒。” 陆轻尘道:“歌绝的酒是青州最烈的酒。” 侯雪认真听着他说。 陆轻尘道:“我们有种叫作歃血的猛酒,使用墨竹根与兽血所酿,寻常人一口就会醉了。” 侯雪道:“我不会。” 陆轻尘道:“如果你有一天来到歌绝,我可以请你喝酒。” 侯雪忽然咧开嘴,有些笑的意思,可他好似想到什么,终于没笑出来。 雷暴更加猛烈!这不是普通雷暴,而是超级雷暴!天地间连同一片电流,疯狂地击打着荒野,所有树木荒草都被炸为粉碎,甚至燃烧起来。 第二十章 望海行者 荒野并不是那么苍茫,两具修长的身影隐没在白袍之中。 他们从雨渐歇11更南之地而来。 长者鬓须朔目,他虽有人类三倍以上的寿命,但他已经开始衰老,没有多少岁月可以磨蹭。或许这位长者太高了,身后的小不点仅到他腰腹,从匀称优雅的步态来看,一定经过皇室严格的礼仪训练。他们面上都带着纯白的轻纱,纱上系着串串银珠。 雷暴呼啸,小不点的纱儿轻轻拂散......露出清澈的双眼,白皙的脖颈。 “戴上面纱。” “嗯。” 长者轻轻叹气,“青州大乱,不要轻易露出真容。”长者是万人敬仰的护卫,听说扶桑已灭,此行就难免多了些风险。 “可是呀......”小不点道:“现在雷暴不歇,哪里会有人出现?” 雷暴轰鸣!正劈向这两人头顶。 一具透明的气流壁垒阻隔在两人之间,雷电竟是消散而去,化为荒野的遗声。 长者撒开白袍,亮出一杆精篆羽纹的银枪。 小不点迅速躲在长者身后,压紧了眉头。(.棉、花‘糖’小‘说’) 荒野怎会有人? 有人,又怎会是活人? 在他印象里,青州多是孱弱的人族,是扶桑逃落的难民,还是皮糙肉厚的蛮族勇士? 小不点抓着长者的衣角,她先天传承的敏锐听力已发觉前路有人。 侯雪迎面走来,她的面纱还未系上,一头银发竟从帽兜中散下,好似夜晚的又一轮明月。她的双眼会发亮,朦朦胧胧之间,好似藏着星辰,轻轻地眨眼,像是春波泛起。 侯雪看着她,不惊讶于她是异族,而更在于她的美丽。 是个女孩。 这种美丽不是凡夫俗子可以承受的,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绝色。 侯雪踏入风尘,没有再回头。趁着雷暴的残响,陆饮冰已与他分道扬镳,去往日思夜想的北国。而侯雪就沿着长河行走,陆行鸟被他跑死,他就开始步行。 小不点也呆住了。 她是多么可爱的女人,能在她眼中所留驻的男人岂非都是不平凡的人?长者颇有意味地问道:“你看见什么?” 小不点道:“一双血红色的眼睛,像红宝石一样,好漂亮。” “公乘氏?”长者猛地一个激灵,他们正是为此而来。 “站住!” 侯雪听见身后有声音,可他并没有停下,而是一路走去。 “请你停下。” 她的声音清脆动人,好像青州的苍茫之巅,有人吹着长笛,乐音悠悠飘满山川。 侯雪回头,道:“什么事?” 长者道:“你可是公乘氏的后人?” 侯雪没有说话,代表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片刻之后,他却说:“不......”这个字低沉而犹豫。或许在他心里,他还希望能接受那个女人,可他无法原谅他们所作的一切,始终像头野狼般犟着性子。 “不是?”长者厉声道:“那你瞳色怎么回事?” “酒喝多了,充血!” 长者只是笑笑,道:“幸好你不是公乘氏那族的,我们要去找公乘踏月,我们要在她的尸体上践踏!就算只剩骨架,我们也要碾成骨粉!” 侯雪骤然回头。 他拔出刀的时候,残缺的锋刃竟从鞘中迸出火星,沾满血渍的长刀再次以横扫千军之势刺向那身白袍。 他不知为何这么愤怒,只将一身气力汇聚于刀尖,他只想着杀死眼前这个人,别无他念。 刀尖未进三尺,竟触到那无法撼动的气流壁垒,刀尖折断!可侯雪还是刺了进去......短短的一瞬间,他撼碎一寸寸的刀身,甚至令气流壁垒彻底粉碎! 如果他手里是枪,恐怕早已刺穿这具白袍。 长者皱着眉头,小避开来,到:“你还说与公乘踏月无关?何故如此逞凶?” 侯雪猛然回头,眼中血色扩散,手上青筋微微鼓起。 他已进入半血怒的状态。 长者道:“少君,你起开。” “嗯。”小不点儿跑到河岸边,皱着银眉看两人。她竟然是少君,在青州海崖之下,有一族人远避烟火,善歌舞,精于箭艺与枪术,称“望海族”,但那里实在太遥远,这族人还是十分神秘。他们的领主叫武神,继承人为大君,次选人就称少君。这一届的武神仅有两女,望海族却是男女皆可继承武神之位,不久之后,她姐姐可能就要登基为武神,统领全族。 而她还只是看着眼前这个几近疯狂的少年。 血怒令他错位的骨骼复位,令他流血的血管打上死结,想必侯雪走来这里,早已伤上加伤。 长者也不禁暗暗佩服,这少年人身体中所迸发出的力量绝不输于任何一位公乘氏族中最勇猛的战士。虽然他并不是想冒犯公乘踏月,他甚至就是因为公乘踏月的一句嘱托来到这里,寻找她的后人带回望海族。可他知道不把侯雪制服,就没办法带他回去。 他将银枪攥得“咯、咯”作响,“来吧!” 侯雪背后的沙尘拂起,好像浑然惊天的野兽形状,要将天地撕碎。 “本以为只是残雷,没想到还是如此猛烈。”陆饮冰在缓慢地行走,忽见前路有人。 一个重甲亮刀的人就立在这里,立在去歌绝的必经之路上。那个人撕开朔原的新式铠甲,露出早已破损不堪的残甲,残甲没有任何雕花与装饰,只有几千道触目惊心的战痕。他手里的刀也抛去,继而从腰间拔出一柄古旧的陌刀,陌刀已然积朽,可是依旧能用。 陆饮冰一下皱紧了眉头。 是青州内最精锐的战士――歌绝武士。他就立在这里,对陆饮冰惨惨地笑。 陆饮冰道:“你是歌绝武士。” ――“自从两年前的血战,我一直在朔原的角斗场内苟延残喘,朔皇说有人偷窃阿尔丹的宝刀,只要抓他回来,就放我回歌绝。可我现在一看,只是他物归原主了。” 陆饮冰道:“那你还来干什么?” ――“我实在太想念家人了,太想念了啊,我女儿才七岁,我妻子花容月貌,会不会已经......”他忽然单膝跪地,这是歌绝士兵对王室的礼节!“世子,我必须接受这个任务,让他以为我在追杀你,给你争取更多的逃跑时间。”他从怀里掏出一件翠竹白玉环“世子,如果你能活着回到歌绝,请记得找到我的家人,他们见到这支翠竹环就会明白。” 陆饮冰道:“那你还等什么呢?” “是!”歌绝武士将刀猛地划过自己喉咙,顿时鲜血四溅,他半个喉咙都垂下来,倒在地上。 陆饮冰将翠竹白玉环小心地收在怀间,跨上歌绝武士带来的马,一路驰进了从未有人涉足的荒野「赤地」。 第二十一章 龙骸 南之赤地,荒野之西。[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这里土红如血,石红如血,连石缝间挤出雨渐歇11的野草都成了红色。 这里马壮草长,人却苍凉。 这里安宁无争。 就在高高的红坡上,陆饮冰叱咤扬鞭,风从耳边惊掠而过,携着鲜红如血的土砾。如果青州也像这赤地一般连接在一起,享受片刻的宁静,岂非万年难遇的事情? 他一路疾驰,没有停留。 赤地并非凶兽频凡出落的地方,它令猛兽望而却步。因为它漫长,穿过朔原四分之一的范围,绕过泗水,抵达歌绝。 一条死亡之路。 陆饮冰独自驰骋在天地之间,看见长埋红土的龙骨,也见到苍茫之间的一抹红泉。他策马奔上龙脊,那森森雪白的龙骨绵延到百里之外。龙曾统治着太古时期的青州,它们至高无上,甚至用自己的智慧与力量创建了一件件时空遗迹,一处处巨大的世界屋脊,用以支撑日月星辰。 传说整个青州就是巨龙的尸骨变化而成。 它的躯体化作版图,其首化作海崖,尾骨支起诸国领土。它的血肉养育了万兽群鸟,无数鲜花与树木汲取了它身体的养分,愈发繁茂。那奔涌的兽血一直流到旮旯里,成为无边无际的海洋。 就是那片血海里出现了人族的祖先,百万年后,第一批人从海洋走进陆地,当他看见这浩瀚无垠的世界,该饱含着多么复杂的情感。[.超多好看小说] 龙脊之上行走,日头也会变得触手可及。陆饮冰多么喜欢这种懒洋洋的感觉。他可以放下红尘的纷扰,不闻剑戟战鼓,自然也不必像这样拼命地向前跑。 可他还是不停扬鞭。 他已经奔上了巨龙的第三脊柱,远远看着,好像蝼蚁在白色礁石中驰骋,底下是一片无边无际的赤海。龙都死了,它们甚至没来得及未自己修缮陵墓,世界第一霸主没想到会遭到灭顶之灾。 陆饮冰发现龙脊之上有茅屋,虽然它是那么小,但它毕竟是座屋子。 屋前挂满风铃,当风吹来,它们相互碰撞,那银纹小凤的铃铛便好像一群凑热闹的孩童,拼命将脑袋挤在一起,发出毫无规律的脆响。 偏偏这么动听。 陆饮冰听过许多为人称道的美丽乐声,却不及这一秒的停留。 茅屋还会有人吗? 陆饮冰没有勒马,马自己停住了。 还有人在这荒野赤地最高的龙骨上唱着歌谣。 她唱着古老的歌谣,像在歌唱历史的变幻,唱着龙所居住的离奇世界。此曲不属于任何青州文字,它的发音也无从考究,但从她嘴中轻轻哼唱出来,万物生灵都为之迷醉。连天外巨大的骨鸟们都盘立在龙骨山,听着曲音高鸣不止,几百只远远地长鸣。虽然骨鸟生得丑陋,但它们对音乐的造诣极为高深。许多乐理家甚至不惜生命捕捉它们,只为自己一曲琴萧,能让它们随之鸣喝,可至今百年,青州只有三位乐理家合奏能令一头骨鸟陶醉。 天籁之音就在茅屋里头。 她抚着古弦,发出静谧而疏狂的龙曲,时若悬河,时又平静下来。她始终抚着这一曲,数年来,未曾一变。虽然她从两袖中露出了一双手,那纤长如玉的手指,那不急不缓的奏曲,这是多么美丽的一双手。恐怕它拿着刀剑刺向人的心脏,也没多少人愿意阻止。 陆饮冰将茅屋的皮帐掀开一线,望着屋里头。 他只看见一个女人静坐案牍之前,曲已弹完,那却非琴筝之类,而是一柄残缺的剑。剑上结有六弦,轻轻拨动,便有天籁之音。剑身仿佛从中间被劈断,仅存一尺缺一寸。她抱着剑,大笑道:“有朋自远方来?” 陆饮冰道:“敢问此曲?” “永恒之城。听说龙族曾居于天上的永恒国度,过着宁静安逸的生活。” “可它们还是灭绝了。” “因为世上没有永恒的东西,纵然是永恒之城,也总有东西会发生改变。” 他努力想看清这个女人。 女人穿着一袭红杉,长发披腰,只是背对着他。她端起旁边烈酒,直饮到佳人迷醉。 或许她的酒量够好,但身边已倒着七八空坛,她迷迷糊糊道:“残剑客,无人归;残剑客,相思泪......” 陆饮冰不明白她在说些什么,但看她轻轻倒在地上,褪去了鞋袜,迷迷糊糊地抱着那柄残剑。无论如何,这绝对是个令人心动的女人,如果哪个男人不想靠近她,那只有两个可能:要么是个太监,要么不喜欢女人。 她好像喝醉了,看起来又疯疯傻傻。 陆饮冰刚一过去,竟是剑光一闪! 他的发丝缓缓落下,陆饮冰将头发攥在手中,竟然成了两半。能将头发劈成两半不是多难的事情,可她确实竖着劈的。一根头发丝被分成完全均等的两根。 陆饮冰多少也知道了这个女人的身份。 曾有一位无名女剑客,游走于青州天地之间,搅乱一池春水。 陆饮冰道:“我听说曾有一位剑神,她的剑能在千军万马中取人首级,也能将细细的头发丝劈成均等两半。” 红衣女人稍稍抬起了头,打了个酒嗝。 “天下第一,又能如何?” 陆饮冰道:“至少你有个天下第一。” “可是天下第一既不能当饭吃,也不能改变天下局势,甚至因为这个天下第一,许多人会盯上你,你就难免短命一些。” 陆饮冰看着她,当初掀起波澜的剑神,竟也像个孩子一样困倒在这里。他天真地笑着,道:“你承认你是剑神――苏红烬?” 她没有回答这句话,仅将残剑抱在怀中,更沉地睡去。 剑神数年前突然消失,成为青州之谜。 原来避到赤地之中,难怪这些年毫无音讯。或许大家都觉得“天下第一”的名号从来无法拿得太久。可能她死了,可能自尽了。但她活生生地在这里。 就陆饮冰来看,她已非剑神。虽然她有着剑神的身、剑神的音、剑神的形,甚至这一曲“永恒之城”也是美妙绝仑。可她却非剑神,真正的苏红烬早就死了,死在那个兵临城下的冬天。 陆饮冰决定暂留,他特别好奇有关剑神的故事,那个歌绝最强大的武士阿尔丹所津津乐道的故事。 第二十二章 残剑 暴雪连天的绝命崖,开满了湛蓝色的凌雪花。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阿尔丹常会在那里雨渐歇11,他掀开重甲袍衣,轻轻俯下身子。他会褪下精钢锻造的手甲,轻轻捧起一株凌雪花,“多么可爱的花儿,就算这样的日子里,还将最美丽的面貌展现出来。”他的手很快变得通红,但他每次都没有发觉,而将凌雪花轻轻捧在刀尖上。 他开始练刀,凶猛夺命的刀法!那支柔弱的凌雪花就在刀尖不停摇摆......花将落之际,阿尔丹总能及时变换角度,令花总能停留在刀上,好似以刀为土,生出这支湛蓝色的奇花。 百刀过后,凌雪花还能落回原处。 在歌绝文化之中,凌雪花又称作“湛蓝之花”、“奇迹之花”、“不可能的花朵”.......在这终年飘雪的恶劣地方,能有一片湛蓝色的花朵是多么难能可贵的事情?暴雪很快会将花朵埋没,可它们总有办法挤破冰雪,有人怀疑,一株凌雪花的根基最多可达千米。如果将根截断,它们又会在数小时内长出高达数米的根基,狠狠扎在深雪之中。 它象征着奇迹。 就像阿尔丹抵抗朔族,这场整个青州历史中人数最悬殊的一战。 这个时候的阿尔丹还没有去过龙牙关,陆饮冰总是喜欢缠着他,希望能学到一招半式。 陆饮冰问:“这是最快的刀了?” 阿尔丹道:“不。明天过后,它会更快。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你总是这么拼命,比任何人都要努力,累不累呀?” “你看那面。”阿尔丹将小小的陆饮冰举在肩上,看着远方蔓延的新绿色。陆饮冰那时太小了,但他还是揣着阿尔丹坚实的臂膀,兴奋道:“那里有不同的颜色诶!快看哪!” 阿尔丹道:“我知道。小时候,我总以为自己的眼睛有毛病,看什么都是白茫茫的。”他眼中忽然闪出野性的光辉,“直到后来,我看见南面青色的草原,看见东边长无边际的赤地。我就想看看最远的地方在哪里,青州能否找到尽头......” “你会的啊。”陆饮冰睁着他那双大而雪灵的眼睛。 阿尔丹轻轻地笑,催动不整齐的胡渣,他问:“小家伙,你怎么肯定我会成功?” 陆饮冰道:“因为我也想,到时候我们一定要跑过千百色彩的版图,我要你做我的主将!我们一起冲出这里,把绿色、红色都带给我们族人。” “嘿,那可有些时候喽。”阿尔丹将他放下来,咧嘴笑着。他才发现手已冻得发紫,便将手甲戴上,外甲是精钢铸制,内里都是温暖的皮革。 陆饮冰好奇道:“你刀法这么厉害,难道青州还有比你更厉害的?” 阿尔丹道:“当然有,许多的第一第二都是交手后才能分出胜负的。像望海族的枪与箭,苏抚草原的骑术,泗水河域神秘的法术.......” 陆饮冰道:“可你说话的时候,好像都不将他们当回事情,你却承认自己并非最厉害的,那就肯定一个人喽?” 阿尔丹突然大笑,“对,只有一个人我是没有把握的。” “谁?” “一个使用残剑的剑客,那柄剑极其简陋,看起来就像残缺的铁片。” “他当真那么厉害?” “嗯。”阿尔丹点头,接着道:“可惜现在这个残剑客却打不过路边快被饿死的乞丐。” 陆饮冰惊愕道:“为什么?” “因为他已经死了。” “.......”陆饮冰嘟着嘴儿,道:“死人你还怕吗?死人还能排上号么?” 阿尔丹道:“死人当然是排不上号的。但他有一个徒弟。” “这个徒弟?” “听说是个绝色美人,唱歌更是青州之绝,她在残剑系了六根弦,称其「战乐结弦」,每次杀人,不发一音。” “可是,任何细微的声音都会发生颤动,她的剑必定会发出声响哪。而用力挥砍剑的时候,更如狂风呼啸,总也有些声音吧?” “这就是她的厉害之处,弦未感应到风,人头却已落地。” 剑比风还快。 “可惜......” “可惜这个女人也很久没有出现了。” “你!”陆饮冰猛地刺出佩刀,被阿尔丹两指夹住,嘲笑道:“你还欠些火候,善加努力吧。”说罢用那厚重的手甲弹出两指,朝陆饮冰额头轻轻一弹。 “诶哟”一声,陆饮冰就栽倒在雪地里,撅着嘴巴几乎哭起来,可他不能哭,歌绝的严寒,眼框只需稍稍湿润,立马结成冰块。 现在,他已长成最合格的歌绝人,甚至是剥皮、凌迟断也不会哼出一个音节。 龙骨,茅屋。 她醒来了,那双腿儿轻轻搁下来,却不小心打着了什么。哦,原来是陆饮冰的脑袋。 陆饮冰有些脸红,他毕竟是第一次接触女人的身体。苏红烬酒醉未去,身上还弥散着微醺的酒气,刚刚站起身来,却一个踉跄跌倒在陆轻尘身上,将他压在金豹皮做的毛毯上边。 “你怎么还没走?”她皱着眉头发问。 陆饮冰有些魂不守舍道:“我、我......” “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些什么呢?可你这个岁数,却没有令我开心的东西。” 陆饮冰猛地将她搡开,喝道:“我要拜你为师,而你无法拒绝我。” 苏红烬掩袖笑着,没有之前那迷醉疯傻的模样,反而多出些调戏的意味。她说:“你若真想拜我为师,不如......嗯?”她将手摸上来,从陆饮冰的脸颊一直划下去,脖子、胸膛......她的指甲令人感觉燥热而瘙痒,很难抵挡。 陆饮冰礼貌地推开,红着脸拱手道:“我不能出卖肉体。” 苏红烬纵身大笑,只道:“谁叫你出卖肉体?我是说你能否弄些酒来,或许我便可以教你一招半式的。” “酒?”陆饮冰一下皱紧了眉头,此为荒野赤地,就连凶兽也不敢涉足,哪里来的酒? 苏红烬酒瘾犯了,煞是急躁,道:“你快跟我来。”两人来到茅屋外边,伫立在巨大的龙骨之上,她对着天空拨动剑弦。 第二十三章 雷煞 「永恒之城」已成绝响,残剑威名亦沦为湮尘。[] 有谁会记得? 一曲在浩瀚无际的龙脊之巅再度响起,空余震撼。 她青丝随风而散,双指叩动曾震烁整个青州的第一剑器,是何等凄美哀怨?好像大雪纷飞的冬城城头,残剑客剑指苍茫,横扫城下百万雄师。 残剑客尸骨无存,有人说他是为了一个女人,有人说他已没了生趣。 但他的剑就伫立在战场上,四周积尸如山,恍若炼狱。 不知他这一战拭去多少人命,又有谁敢去数呢?他们说那时,残剑客根本无法靠近,剑锋所指,人马俱裂,那道剑气纵横在天地间,甚至将巨大的城墙劈开。残剑客之死,是留给后人的不解谜题。 诚如万物没有永恒,音律继而跌宕起伏。群鸟为之倾慕,无论是座头猛雕,还是那无比巨大的骨鸟,竟都久久盘旋,不肯离去。 她眼间细细地寻觅着......座头雕虽然迅猛,但无法承载一人的重量;金翅鹏翼展十米,桀骜难驯,若被人骑上,恐会从数万米的悬崖上俯冲而下,撞成一滩肉泥;只有骨鸟,这种还靠膜翼飞行的猛禽,张开巨翼可达二十米.......它们的祖先曾与龙族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龙这样强大的生物都灭绝了,可它们这些相对薄贱的血脉却流传了下来。 任何能在青州延续血脉的物种,骨子里都透着一股顽强。主宰天空的,自然是这些有耐力而识音律的巨大骨鸟。[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所有的鸟都在龙骨上方盘旋,只有骨鸟敢越来越靠近,她细心挑选着,一边朝陆饮冰轻轻眨眼。 陆饮冰微眯双眼,他也在寻觅一头合适的坐骑。 它需要迅捷、需要强大,需要飞过茫茫赤地的超强耐力......骨鸟,差了一些,它们绝对撑不过赤地。 天边骤然黑暗,一片雷云从南部荒野而来,转眼已冲进龙骨第二脊柱。 陆饮冰道:“是雷暴。”他去将马匹悬了住,战马还是嘶鸣不止,四蹄惊乱。 他有些犹豫地看着黑云,但苏红烬仍在弹奏,她不为雷动,整个人立在龙脊高高凸起的残骨之上,继续演奏。龙骨是罕见的坚硬之物,世上没有任何的东西可以摧毁它,所以也没有办法将它锻造,青州的许多地方,就横陈着这样巨大的尸骨。 可人不是龙骨,被雷击,也会化作齑粉。 黑云未至,忽闻一声长啸! 声音霸道浑厚,驱散了万只飞鸟。 天地混沌之间,雷电忽隐忽暗,有一具矫健的声音在其中不停翻飞,好似用命在舞蹈。陆饮冰的目光一下子给吸引过去,他只在古籍读到过,传说一种鸟类常行于雷暴间。其名“雷鹞”,身如白雪。它会追逐雷暴,随着乌云移动,这岂非是找死的行径?不。 雷电会训练它的反应能力,而雷鹞一生中难免遭到数千、数万次的雷击,会劈碎它们骄傲的翎羽,会将每一寸翅膀上的雪毛烧为焦炭。 它们会重生,从几乎湮灭的灰烬中长出坚硬百倍的翎羽,雷电都无法击穿,冰雹拍在上边转眼就化成齑粉。 传说雷鹞之中久经磨炼的被称作“雷煞”。雷煞经历过上千次的雷击,已经能够吸收雷电的能量,它会主动去迎击雷电,补充自己的能量,因为长期的雷击,它们原本雪白的翎羽也会在特定的光芒下浮现出雷电般的绛紫色。 雷暴狂吼!它在龙骨不停炸裂,好像打着惊天的战鼓,给苏红烬的这曲长歌更添雄壮。 陆饮冰骑来的战马竟挣开缰绳,疯魔般跑下龙脊,从高高的尸骨上摔落,顷刻摔得四分五裂。众鸟慑于雷暴,皆已作散,唯有骨鸟这种对音乐至死不渝的动物坚守上方。它们好像想将这天籁之音占为己有,竟数十只盘旋在上方,为苏红烬遮雷避雨。 忽然黑暗中骤然发亮!那不是雷电,而比雷电还强烈!一道光速的轰雷竟将骨鸟炸为齑粉,余下骨鸟愤怒嘶吼,隐入了黑云之中。 显然那不仅是一头雷鹞,还是雷煞级别。 陆饮冰根本无法看清发生什么,他抬头,只见头顶的黑云不停聚散,无数电光闪了又闪,骨鸟的尸体成片落下......如此巨大凶悍的骨鸟,竟被一个对手尽数消灭,终于一道白光从雷暴只间俯冲而下!那就是雷煞的真身。 它太快,在被人发现的时候,它已收起双翼,立在苍凉的龙脊之巅。 雷暴疯狂,乐音迭起。 雷煞独享这份举世无双的乐音,它的眼睛像是蓝色的宝石,也像歌绝才有凌雪花,那种湛蓝,岂非也是奇迹?一道猛雷劈来,雷煞展开它巨大而优美的双翼,一声长啸,仿佛一位绝色的佳人在蓝月之前撩开白纱。雷电,只让它更加凶猛。 陆饮冰不知怎地,或许是歌绝人征服的血液在体内奔涌,他猛地抱住雷鹞细细的脖子,双脚盘紧。鸣雷鹞顿时红了眼,展翅窜向高高的天际! 雷鹞没有骨鸟的一半大,但它,绝对是至高无上的霸主!怎容得渺小的陆饮冰在它脖上放肆?顿时窜进了雷暴最凶猛的区域。 这片区域已经寸草不生。 就算猛兽的荒骨、几乎枯萎的野草也给劈得渣都不剩。说实话,陆饮冰根本什么都无法看清,雷煞太快!万物在它身边掠过,狂风将陆饮冰的发髻吹散,那一头乌缎般的头发就在肩头狂散而去。雷煞起飞的方式很特别,鸟类一般先做冲刺,然后渐渐加速,最后乘着气流高飞,它却不然。雷煞有其它鸟类所没有强健双腿,它会猛力一跃,仿佛利箭般射入几千米的高空,这个过程中用双翼不停加速!气流会像刀一样刺破人的身体,急剧稀薄的空气能将人瞬间窒息而死。 陆饮冰确实差点昏厥了,但他意识中紧紧抓着雷煞,断不会松掉分毫。 雷煞毫不留情,极速冲向高空,据说只有雷煞才能达到那种高度,只有雷煞才能冲到三千万里的高空! 那雷煞冲得越猛,陆饮冰却抱得更紧,他双腿也紧紧夹着它。而陆饮冰的力气每增一毫,它那双湛蓝色的眸子就微微地眯起,也将速度提得更快。究竟谁先达到极限? 第二十四章 剑神一剑 ――“哦,散了。.” 苏红烬望着天际,雷暴携着红尘叱咤而去,雨渐歇11徒留满地狼藉。即使这片赤地本就没留下什么。茅屋亦不能幸免,未遭到雷击,但狂风已将梁柱卷碎,屋顶连根掀去。 他与雷煞没有再出现。 苏红烬卷着残尽的红衫,在龙骨尽头长长地打了个哈欠。她砸了砸嘴,人这么多,死几个也不稀奇,但喝酒的机会却少。 “烈酒配良曲,人生得以几回闻哪?哈......”她干脆撕下残破的衣角,露出白皙微亮的大腿,她的腿型很美,多一分便太丰满,少一圈则显消瘦,朝下是细细的脚踝,微微可见的青色脉络,还有那修长而细腻的脚趾头,就像枕在寒冰的白玉。 她看起来是这么难以接近,纵然美丽,但这双腿常期没有人爱抚,变得惨白,甚至发出一种高处不胜寒的气息。就算被它们踩着,底下的人都会觉得不配,这样美丽的一双脚,只能踩在青州最高的峰头之上。 她忽然凝紧眉头,盯着天空。 人鸟陨落而下,陆饮冰还抓着雷煞的脖颈,他脸颊几近霜冻,却是高喝一声:“给我冲!”手猛地拔下一根雪白色的翎羽。 雷煞一声长啸,在坠地之前迅猛扑翼,携着满地风尘盘旋于高高的天际。 “我乃歌绝第一人――陆饮冰!你的酒我自会拿来,洗干净等我吧。” 他的声音长远迂回,伴随雷煞的吼声,一同朝着远方飞去。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苏红烬只是笑着,连说:“好!好......”她忽又看着自己的脚,方才的雷暴掀来土砾。“可这荒野之中,拿什么洗呢?”她邪邪地笑着,“不如就让他来‘洗’吧。”苏红烬又从怀中取出一葫芦酒,这是她的贴身葫芦,她总会把最后的酒留在这里。 “苏红烬!”三位蒙面黑袍的人忽丛远方走来,他们远远地喝着苏红烬的名字。 苏红烬只是缓缓酌下一口酒。 三个蒙面人先是惊了会,问道:“你就是苏红烬?” 苏红烬点头。 “你们来找我干什么呢?” “哈哈哈!找天下第一剑干什么?若我们能杀死你这天下第一剑,我们就会成为天下第一剑。” “你......们?” “我们是三兄弟自小一起,打架、吃饭、杀人都在一起,所以这个天下第一也是我们三个人的。” 苏红烬忽然冷冷地笑。 三个蒙面人道:“你笑什么?” 苏红烬道:“你们三个人玩女人的时候,是不是也在一起。” 三人立即抽出短剑,怒喝道:“对!我们今日非但会杀死你。”“会夺走你天下第一剑的名誉。”“还会三个人一起玩你。”“杀死之后再把你尸体卖到最有名商家,天下第一剑的绝色美人,就算是尸体,也有许多人想玩的。”“哈哈哈哈!”三人忽然笑了起来,笑着笑着,忽然一道剑光掠过。 一位白衣束发的端正剑客忽然出现,当他将剑收好,三兄弟已死在血泊之中。他们没来的及发出一个音节,脸上的表情都凝固在发笑的时候。白衣剑客拱手道:“在下多情剑客谢长欢。” 他倒有些剑客的风采,五官端正,眉清目秀。 苏红烬道:“原来潜伏了三天三夜的那个人就是你。” 谢长欢道:“没错,在下素闻天下第一剑风华绝代,本想杀之以闻名天下,现在看来,反而有些不忍心了呢。” 苏红烬道:“你以为皮囊生得好,就能叫多情剑客了?” 谢长欢的眉头一下子皱紧,“你这是什么意思?” 苏红烬道:“我说你与死去的三兄弟并无差别。” 谢长欢道:“哦?” 苏红烬道:“你也将变成死人了,只比他们多活三次眨眼的时间。” 谢长欢的双目忽然迸发出凶光,恶狠狠道:“不错,我与他们是相同的,我也想玩你,但要将你手脚碎开,敲牙断舌,让你体会到最绝望最痛苦的地狱!咿呀!”他一剑刺来。 这一剑凶狠异常,光是剑风扑面而来,已卷起巨大的沙尘。 ――寒光一闪。 是两柄短小精悍的匕首,一个矮人双手拿着匕首,一支刺入了谢长欢的脊椎,令他麻痹,另一支剖开了他的颅骨,谢长欢就像失去灵魂的玩偶,被矮子刺客一脚从龙骨踢下去。 矮子刺客也笑:“哈哈,他果然只眨了三次眼睛。不愧是天下第一剑,就算我无与伦比的伪装术都被你发现,三天三夜前跟踪你的人就是我。”他的眼神忽然变得锋利,“我和他们不同,我单纯就为了天下第一剑的荣誉而来。”他舔了舔匕首的血,怪叫着跳砍而来! 人在半空,忽然从天而降一刃剑鞭,鞭口镶满了精钢剑刃,仿佛精密的机簧,竟将矮子刺客浑身包裹住,猛地一拉,血肉与内脏洒满了龙骨。 苏红烬抬头一看,见一位蛮族悍士乘金翅大鹏而来。他火红色的头发充满着野性,人一落下,龙骨都颤了一颤。 蛮族悍士道:“他们都太卑鄙,不明白比武对决的真谛。” 苏红烬道:“我知道你们蛮族的信仰,任何对手都要全力以赴,以死相拼,如果我有一点怠慢,那便是对你们的不尊重。” “呼......你知道就好。”蛮族悍士兴奋地呼吸着,他沉稳自己的步伐,将剑鞭甩得虎虎生风,“接招!”虽是鞭锁,却有着撕碎钢铁的力量!就像刚才撕碎那个矮子一样,是绝对无法防御的力量!蛮族悍士仿佛就看见剑鞭缠住苏红烬,将她撕成血泥。 眨眼之间,残剑动了一毫。 看起来,就像是她微微弹过剑锋,实际上,她却已完成这一剑。 蛮族悍士忽然停顿。 他额头忽然出现一缕细细的血丝,血丝逐渐变宽、变大,他整个人就从中间分开。刚才还是好好的大活人,顷刻就成了血肉模糊的两半。他的尸体倒在地上,竟然是最完整的一具。其他人的死相都比较凄惨。 苏红烬看着自己可爱的小茅屋,之前还是风平浪静,一下子就血海滔滔。 她只将葫芦里藏的好酒一口饮完,吐出三个字:“神经病。” 第二十五章 玄鹰先驱 南部荒野,寸草不生! 护卫浑身浴血,白袍甚至染成了一件血衣雨渐歇11,连他的枪也嗡嗡发响,逆血而流,这杆苍冥之枪,唯有沐浴真正勇士的鲜血,才会起反应。(.) 侯雪仍然站着,他眼中的血色竟然逐渐凝聚,变成地狱的颜色。血一直流到手中遍布创痕的大刀,刀上有血。不仅是敌人的,也是自己的。 年长的护卫啧啧惊叹,身下一阵剧痛,令他左膝跪倒。侯雪出刀太狠!这一刀将所能侧到的皮肉全都席卷而去。 侯雪好像野兽一样冲过来,护卫猛地推出一枪! 枪碎开了肩膀,刀也折断,插落在土沙中。护卫凝紧眉头,他的眼睛在帽兜下闪闪熠熠,如同星光。他知道侯雪不会就这样停手,通过之前的交手观察,侯雪不单继承了血怒,甚至是纯于血怒的奇异体质「狂化」。狂化与血怒相叠加,他就会沦为杀人的野兽,感觉那头黑色野兽越来越深入,扎进他的骨、他的心,将他变成活生生的怪物。深藏在皮肤之下的,全是愤怒。护卫必须承认,他稍有不慎,绝对会被侯雪杀死。侯雪将枪推出自己的肩膀,翻身拔刀,猛地掠过护卫身旁! 刀碎了,护卫身边的透明流壁也已粉碎,残刃还是刺了进去。 少君躲在岩石后,她只看见乌黑的袍子在风沙间掠过,血就从护卫的脖子喷出来。 鲜红鲜红的血。 侯雪又朝她望过来。她吓得失声,将襟内匕首换到手里。(.无弹窗广告)那雕篆精美的匕首,若在千百年后的人看来,绝对该陈放在最高级的博物馆内。可现在,她只祈求神灵给她力量,愿能用这小小的匕首阻止这头怪物。 她再一探去,风尘蔼蔼,侯雪竟消失在眼前。 她双手紧紧攥着匕首,整个人背靠着岩石,颤颤巍巍地指着前方。她不知道侯雪会从哪路方向过来,但护卫、护卫......“呜呜......”她眼眶湿润了,落下晶莹剔透的泪珠。哭着哭着,她也干脆不抵抗了,喝道:“来啊!堂堂正正战一场,不要当个缩头乌龟。” 侯雪就在她头顶那块大岩石上,他举高了仅剩半寸的残刃,估量好少君脑袋离岩石的距离....... 寒光一闪! 银枪破开侯雪的胸膛,侯雪满目疮痍的身体终于受不住这一击,从岩石上滚落下去。他栽倒在血泊里,刀也滚落一旁......护卫提枪上前,他俯下身来,搭着少君的肩膀,道:“你没事吧?” 少君点了点头,忽闻一声怒吼!侯雪又拿刀劈向她的脖子。 护卫怒喝一声“破!”吼声中生出恐怖的气流,相互回旋,竟将侯雪胸前的虎纹护心镜打得支离破碎,整个人也滚落十余尺外。 侯雪一个回旋,以残刀作支撑,再度挥刀杀来! “你的命可真硬哪......”护卫方才爆发的吼声已将面纱撕碎,露出一些笑意。有人曾将侯雪许诺与望海族,他还好奇侯雪是何等人,有什么资格能让望海族接受他。现在看来,这份契约仍然有效。 九月的望海崖,刚刚入秋,万物萧瑟。 一个女人独自走进皇宫大殿。 领主穷尽身边最强大的苍冥武士,亦没能阻挡她的步伐。听说她就当着数十位苍冥武士的面,一路走来,他们的血染红了大殿,他们盔甲兵器碎裂的声响令人心惊。 老护卫在神殿中听闻这一切,他擦着枪,质问底下的苍冥武士“连你们也无法阻挡。” “我们确实无法阻挡。” “可我听说我们有一个名字,一个响彻青州,无人敢敌的名字,望海号为苍冥,是七先驱之一。” 先驱战团。 青州之内,有闻其名而不变色者寥寥可数。那是纵横在东南西北的神秘势力,说它神秘或许是见过的人少。原本七先驱大有一统青州之势,可惜互相猜忌,引发恶斗,终引得各邦国追赶杀绝。先驱战团遭受重创,逐步分裂,其中“玄鹰、重虎”相继死去,五位先驱也彻底分裂,各位武士都遵循着自己的意志效忠先驱,先驱战团就在这个时候泯灭崩溃。 老护卫摩挲着他的银枪,整只枪在彩色的琉璃窗下仍旧不改本身的颜色,枪身纂满古代文字,据说一旦沾到真正勇士的鲜血,才会显现独特的血纹。苍冥先驱自古继承的武器「喋血之银」,就在老护卫手中,当然象征某位先驱的可不止这一件东西,他腰间龙骨白佩,末端系着幽紫色的流苏。 龙骨确实是世界上最坚硬的东西,所以几经传承,永恒不败,它也成为各位先驱的象征。 只有被上一任先驱所承认的人,才能佩戴,而一旦带上,至死才能摘取,除非......找到下一任合适的继承人。各个先驱龙佩内侧的铭文也有不同。 “苍冥先驱”――天襄,这确实是老护卫之前的名字。 天襄也需要顺应局势,像其他四位先驱一般,或是玄鹰与影虎,在理想中灭亡。 影虎的死大家心里都明白,但玄鹰,那个无比冷静的人,那个最出色的局势观测者,怎会落到这种下场,天襄一直不明白。 天襄道:“先驱武士都无法战胜的女人,我想,她一定是......” “没错。”底下的苍冥武士已经准备好车马,“她自称玄鹰先驱,想要与你商榷一些事情。” “可是玄鹰早已死去。” “但我不会看错,那枚青色的龙骨,何不是玄鹰身份的象征?” “那就启程吧!” 天襄来到大殿,他只看见一具黑袍。透过黑袍,甚至可以猜到女人曼妙的身姿,就算她绝不会在普通人面前褪下衣服。她身边全是苍冥武士的尸体,而谁也忘不了那一双血红色的眼睛。 天襄早已注意到了她腰间的玄鹰龙佩,道:“能否给我看一下?” 她将那枚青色的龙佩抛来,天襄大声读出龙佩的铭文: 青州之巅,勇贯长空,暴骨沙砾,凛若霜晨。铁翼雄鹰必将粉碎敌人的意志。 天襄的手跟着颤动起来,他仿佛读到了它的意志,它的灵魂。 “你有什么事?” 第二十六章 飞狐往事 “你曾答应这枚龙佩的主人,无论什么事情都会帮他一次。最新章节全文阅读.”她徐徐说?雨渐歇11??。 天襄道:“不错。” 黑袍主人迟疑不决,反问道:“你不曾怀疑我杀了他?” 天襄笑了笑,“杀死玄天空难于登天,你想了解他的思想,突破他缜密的心思,更不容易。如果他真得恨你,就算被夺走这件配饰,你也将遭到整个青州的追杀。旧先驱没有一个人会放过你。” 袍下血红色的眼睛煞为惊惶,她并不惊讶先驱武士们左右天下的魄力,当她回忆起玄天空甘愿受死的情景,又是怎般复杂,怎般无奈? 当匕首刺进玄鹰先驱玄天空的胸膛,他竟然笑了。 他笑得那么灿烂。 女人却惊慌失措,她甚至怀疑这一刀有没有刺进玄天空的胸膛。玄天空却抱着她,那口匕首也猛地刺入几尺,触到了温暖的、还在汩汩涌动的心脏。 玄天空道:“你还等什么?”女人竟不敢推动那一刀,她卷着白色的残纱,一双血琉璃般的美丽眼睛,此刻却充满了惶恐与愤怒。 她终究没能刺下那一刀。 玄天空只是笑着:“我还是赢了,若能回溯十年,我们会迎来完全不同的结局。”底下的玄鹰武士抽出神弓,他们无比精准的箭术几乎要将女人射成蜂窝。可玄天宗推开女人,这个时候箭矢已经射穿了他的胸膛。 玄天空发疯似地砍杀手下,他就站在大殿最光明的顶端,穷尽最后一丝力气吼道:“玄鹰交接!” 所有玄鹰武士跪下,他们烙在肩头的铁翼也必须收起。即使玄天空已经濒死,但他的弓、他的箭还在,就能在眨眼间再杀十余人。(.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谁也不想作为其中一个。 玄鹰令下,再勇猛的武士也得低头。 仪式就像老鹰噬羽,青州的鹰每活到十岁,就会指甲过长,翎羽老化,他们无法支撑第二次飞行,只能在崖洞中苟延残喘。这个时候老鹰就面临艰难的选择,他们可以就这么饿死,或是用喙啄下每根翎羽,扯掉多余的指甲,然后度过第二个十年。 但这次仪式短暂而可怕。 女人拔下他手里龙佩,惊慌失措地逃去外面。玄天宗死在大殿中,他甚至没来得及交接玄鹰神武:噬空箭,鎏乌弓。 天襄长叹一声,他说:“终究没想到,他会将玄鹰武士团交给你。” 女人道:“玄鹰先驱所率三百七十二名玄鹰先驱,战力堪绝,你不要接纳他们吗?” 天襄摇头,“看来你根本不了解他。”他看了看手中乌青色的玄鹰之证,还能感受到玄天空这个人叱咤青州天空的豪气,他还能见到飞狐城的星光灿灿,绝世之才挤在简陋的小酒家里,举杯邀月,挽弓射天狼。他忽然湿润了眼眶,说:“你莫不知道,他将比生命都重要的玄鹰先驱交给你,将三百七十二位出生入死的兄弟卖给你,你却转手就将他们卖给别人。” 女人警惕道:“那你是不要?” “我如果不要,整个青州就没人敢接纳玄鹰的残党!”他忽然将银枪猛地一杵,“你的犹豫不决,害了所有人!”他猛地刺出一枪,可神殿的天花板破裂,武士们用自己的身躯阻挡住着一枪。 他们身着精干而坚韧的轻甲,背银弓、铁箭,肩膀上的羽翼图腾还随着肌肉颤动。 女人衣袍轻擞,亮出淡淡的银丝白发。 她说:“他说,你欠过他一次,所以必须偿还。” 天襄收了手,他低声重复道:“对,对的......” 女人道:“我要你替我保管玄鹰之佩,过些年帮我交给一个人。” “一个人?” “对,一个人,传出我死讯后的五年,若他还活着,还在青州大陆苦苦地挣扎,你就领他回来。” “他究竟是谁?” 女人说:“我会生下他。” 她又遮严厚厚的黑色皮帽,转身朝神殿外去。 走着灯火琉璃的望海街市,挤过残破无人的雪桥.......她一直走,最后流落在飞狐城。她失去了一切方向,她也想着去朔原寻求援助,可却不经意又来到了玄鹰的领地――飞狐城。 飞狐城的晚上寂寞萧索,只有星月初上,照着城壁间枯萎的牵牛花。 这座美丽的城池没有了玄鹰先驱的庇护,仅在三日之内遭游牧民族掠夺,能跑的跑了,没来得及跑的就死。 牵牛花滋生蔓延,她走尽空荡无人的长街,信步在城中,不经意看着角落里最不起眼的小酒家。他们曾在那里把酒言欢,谁曾想七个背井离乡的人儿竟背负起七位先驱的宿命,他们的才华与悲惨的命运形成正比。可谁都不在了。 还有野狗啃食尸体。 一声箭弦,野狗被射穿颅脑,钉在地上。几个游荡的劫掠者扛刀走来,她只是继续向前。 “停下!” 她还在走。 “叫你停下!”这些劫掠者嬉笑谩骂着,他们觉得仅需一击就能毁掉她看起来有些瘦小的身躯。 ――狂风呼啸。 那些人倒在血泊中,黑袍缓缓走过,城陌里的牵牛花也谢了。 飞狐城的中央被劫掠者占领,他们或是披着残漏的兽皮,或是仅以蔽体的布衣,但却抱着比人还大的兵器。他们眼见黑袍缓缓来矣,各自面目凶色,几千把兵器都蓄势待发。 “你是谁?”劫掠者发出粗狂的喊叫。 “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里不属于你们。” “哈哈哈!”他们纵声大笑,不单因为她的话好笑,更因为她的声音如此动听。虽然她不再是二十多岁的青春少女,但如此美妙的声音,又怎会是个普通的女人?他们甚至可以想象到袍底曼妙的身躯。 “那么、你想怎么办呢?” “你们全都要死。” 冰冷的话语,绝望的眼神。他们本以为是个可笑的笑话,后来发现自己才是笑话。 转眼天空更黑,密密的箭矢从空中陨落,它们凶猛而精准,无论是谁都逃不过玄鹰武士们“一击必中”的箭法。一轮过后,劫掠者仅有一人存活。他走出几经修补的兽骨帐篷,错愕道:“怎、怎么啦?” 转眼间,玄鹰武士已从她身后走来,宛如钢铁洪流。 他们献上本该属于玄鹰先驱的神武: 那乌黑中带着希望的晨光,鎏乌弓。还有特殊工艺,永远无法折断的噬空箭。它们仿佛吸附着某只猛兽的灵魂,还在星空下狰狞嚎叫。 “先驱,请接纳。” 她扶起长弓.......多么冰冷的一支弓,多像孤冷的玄天空。她抚摸着这张弓,好像抚摸着他早已寒彻的身体。她张弓搭箭。 劫掠者已经逃出数百米远,他可以躲在铁架后就可以逃过这一箭。 箭离弦,将面前一切粉碎殆尽,劫掠者的躯体连同那块岩石与铁架一同炸裂,化为血色的飞尘。 她收起箭。“玄鹰会驻扎在飞狐城,直到这里再次繁盛起来。” “是!” 这已是很多年前的事情,护卫已经这么老了,他看见侯雪,不由得将往前种种升上心头。 第二十七章 身世 飞狐城曾在玄鹰庇护之下,再度繁荣。(.无弹窗广告) 来去的人儿如潮水,可定雨渐歇11居的人却少,青州生活的游牧民族也和动物一样机警,他们的直觉告诉自己这繁荣仅是短暂的。城墙爬满虎头藤,藤间斜生牵牛花,它们一片片地落下,她也越来越消瘦。 玄天空不会做这种事情,跟随他的武士都是跟随他的残忍与决绝,残忍的反面是仁慈,决绝的反面就是犹豫。她与他简直就在世界的两端,玄鹰武士就怎甘屈堕于飞狐废城之内?他们肩头的铁翼在隐忍,终于会有忍不住的一天的。他们常期守住整座飞狐城,难道仅仅为了公乘踏月残破的梦? 不、不...... 空有金玉之表的大堂,里边一切富丽堂皇的装饰都被搬走,仅以古木残篓支撑着,她就坐在大堂中央。 ――“人已带到。” 她没有说一句话。 “按先驱武士律罚,「叛乱」应当砍去双脚,剜出眼珠。你又有什么好狡辩的?” “没有......”玄鹰武士脱下头盔,他发丝长而油腻,颧骨微微凸显,整具脸上只有苍白,他重复道:“我确实想要杀了她,我本想割断她的喉咙,给她一个无比干脆的死法。” 所有人都听他说着,大堂肃穆沉寂,当她手里的白蔹珠散落,便在大堂发出脆弱清泉的声响。 她手腕的白蔹珠无故断裂。 这种赋予了泗水魔力的神奇器具,能在预测福祸,一有灾难,便会舍身为主人挡下一击,预兆不久后所要发生的事件。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整具大堂都听见白蔹落地的声音,底下的玄鹰武士也忍不住激动起来,他即使被砍掉了双臂,用九十斤的锁链封住全身,还是用恶狼般的眼睛狠狠注视着她。 女人发话:“你们本该跟着这枚青色的佩,这鎏乌弓与裂空箭的主人,而不该出现任何感情。” 玄鹰武士道:“对,或许其他先驱武士是这样的,虽然我们是流浪的野兽,但也知道脚下所栖的是钢铁还是木头!” “你说我是木头?” “难道不是吗?只有木头不能走,你留在这座荒城究竟有什么意义?” 她听闻忽然冷冽地笑,“荒城?不是的,就这座远避千里,毫无人烟的,甚至在青州城的版图上都没标示过的小城内,出落过七位乱世的英雄。” “可他们早已不在了!不在了!若玄天空叫我们去死,为了扩大疆域洒血断头,哪怕兄弟们一个接一个送死,都不会有任何犹豫!但请你告诉我,他们究竟为什么而死?” 女人轰然坐倒在堂位上。 她忽又站起来,抽出身边玄鹰武士的佩刀,高高劈下! 玄鹰武士的头颅滚倒在地,死前还是那幅狰狞面目。鹤纹的精致长靴走过血泊,她冷冷道:“我告诉你,你生下来就是为了被我杀死。” 她将刀扔下,失魂般地走出大殿。 ――“你们不必再效忠于我,五年之后,会有另一个人来统领你们。但你们不能在这五年内对我出手。” 大殿内,玄鹰武士抱起死去的武士尸体,他们簇拥在一起,好像眼露血光的凶鹰,已经在后边张弓搭箭。 玄鹰武士善步战与长距离射击,近程更配有连发短弩,他们的机动性与杀伤力之比是七支先驱部队中最高的,所以玄鹰部才以“青州之巅”作为第一段铭文。他们又怎会失手? “嗖、嗖”几声,箭矢掠过她身畔,将前路几位暗处埋伏着的掠夺者所射杀。 她面前骤然明亮。 又有两千多人的掠夺者来到这里,飞狐城刚刚繁盛起来,竟在半夜间又给他们毁于一旦。他们肯定还不知道上一批掠夺者死得有多惨,可当他们看见大堂内轻甲鹰纹的战士,他们就手脚发软,不敢乱动。 玄鹰武士却停在那里,他们可是一支残忍决绝的军队,在这个距离,恐怕早将所有人杀死。 可他们分明不想动,由着公乘踏月独自走进掠夺者的包围圈。 她说过,是玄鹰武士五年内不得对她出手。 掠夺者近乎疯狂!他们燃起火把,亢奋地嚎叫着,他们撕开俘虏来女人的衣服,将她不成人形的尸体丢在公乘踏月面前。这个可怜的女人曾被截断四肢,敲碎牙齿,沦为两千野兽的玩物。早在她想自杀之前,掠夺者已经割掉了她的舌头,并拿烧红的铁钳烫住伤口,这样她就无法因为舌根失血过多而死了。即使这样,女人也撑不过第一个晚上。她昨夜才被掳来,此刻已经面目全非。 呼啸的夜风将公乘踏月的长袍掀开,掠夺者们都想象着她冰清玉洁的皮肤,那柔软丰满的胸脯,她的美丽简直不可想象。 掠夺者们将她围成一个圈儿,骑马的张开大网,要将她直接套进网里,“呜啊”一声,两片大网从左右两个方向过来。 公乘踏月深扎脚步,猛地揪住网子,竟将两人拽下地来,巨大冲击力已将两人撞得筋骨迸裂。 她缓缓拔出马背上的刀剑,左右各一柄,只是很简单地朝两人身上一劈,顿就发生了恐怖的一幕:这些人微微触到剑锋,竟然身体炸裂,骨断肠飞! 所有人都惊呼出来! 这是一路绝门内法,寥寥青州之间,内法源远流长,有些是血脉相承,有些世代传授,只有极少数的是自己悟出来的,天下只此一种,就作绝门内法。看来这个女人确实很棘手,掠夺者们不敢怠慢,他们吼着:“你实在太厉害,我们只有用对付那个女人的方法对付你!” 她一路向前走。 人挡人碎,马阻马裂。 她最后走出了飞狐城,一条血迹在身后蜿蜒流淌,那也是尸体叠成的。 无人能挡。 这就是公乘氏族所有战士给予青洲大陆的印象。她眼中的血色渐渐变淡,去扶桑交代了一些事情。五年后,她徘徊于朔原的草野,不知不退。她是多么地犹豫,最终丢下了侯雪,跑进了荒野。 “她不知道自己跑去何方?无论跑到哪里,等待着的都是死亡。” 天襄将一席话说出来,侯雪认真地听完。之后他就看着蛮族的方向,在河边大石山上坐了整整一天。 第二十八章 初识 白天到黑夜,他几乎不怎么动。[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这荒野之中,常有尘雾,搅得天雨渐歇11际星光朦胧。 少君脱下她金镶白玉的帽袍,两只手儿在轻柔的发丝间仔细整理,她有异族才有的金发。据称望海一族临海崖而居,那里碧波千里,山高水长,是诸多珍兽走禽栖息之地。族内必是繁荣昌盛,因处于边际,与青州其他势力长期没有往来,也是个神秘莫测的地方。 青州最富饶的帝国却实行着世袭制与诸侯制。 武神乃望海族内最强大的统治者,继承者为大君,她们的子女都将成为下一任统治者及其左膀右臂。较为分散邻邦由十三位“武长”管辖,各有势力,当其中一位“武长”不被其他武长所认可时,可以自行攻打,但十三位武长必须听从武神的指令。若有任何违抗,即被另十二位武长与武神一起讨伐,亦可先斩后奏。 望海族也注重纯正血统,唯有皇室才能继承一头金灿的头发,它们不会掺杂任何杂质,如同落日的余晖。而其中有血脉特别纯净者,他们非但拥有一头金发,眼睛更是如大海般湛蓝空灵。 少君的眼睛比大海还蓝,微微一眨,好似北斗星闪烁的流光。她虽卸去面纱透气,但整个下巴与嘴唇还是藏在厚厚的衣褶之内,她就用那古灵精怪的声音问道:“你是「尤达」吗?” 尤达,一个多么富有争议性的名字。 望海族内有血脉不纯净者,他们多是望海族人与外族通婚生下的后代,发色、瞳色,甚至是身形都产生较大改变,成为青州民族外貌风化最大的一族“尤达”。望海族人以纯血为尊,十分鄙夷尤达,虽然望海族内也对尤达开放,但不允许国民与尤达通婚。反叛者必须处以极刑,或用火焰祛除体内邪恶的种子,不过这基本就等于判了死刑。 尤达,在望海族语中的意思就是“一时冲动”。 侯雪居高临下地瞥了她一眼,又将目光转去其它方向。 少君认真地盯着他,似乎真得在等待一个答案。 侯雪仍然紧紧地抱着刀,他说:“奉劝你一句,不要试图靠近我。” 少君睁着明眸,天真地问道:“为什么呀?” 侯雪道:“这是为你好。”他额前的发丝垂落,空有枯槁与萧索。他从巨石上落下,来到天襄面前,问他:“你所说的都是真的吗?” 天襄道:“苍冥之主,坦荡无垠。”这可是铭刻在苍冥之证上的开头两句。 侯雪道:“那你有什么打算?” 天襄道:“我毕竟是玄天空唯一信得过的人,你想单枪匹马去号召玄鹰兵马?那肯定不可能。玄鹰武士这些年颠沛流离,受尽曲折,可能早已分散大半。而且对公乘踏月的恨意依在,作为七支先驱中最有叛逆精神的部队,他们也绝不会服你。” 侯雪沉默。 天襄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是不是要一路走到玄鹰领地,以武服众,然后带着他们直驱蛮族去送死?” 侯雪点头。 天襄道:“你够狂,像我。但仅仅狂是不够的,凭你一句玄鹰令下,有多少武士还愿意跟随你?他们究竟是跟着这块铁牌子,还是愿意捍卫自己的尊严?”天襄道:“我带你到望海族,你就放弃复仇,老老实实过下半辈子吧。” 侯雪犹豫着。 天襄不明白他有什么犹豫的,恐怕侯雪活到现在,都是靠着蟑螂般强大的生命力与狗】屎【运。能有一片安生宁静的土地,不正是他一直追求的吗? 天襄此行目的已达,转身往回走。 “少君,走吧。” “嗯。”她点了点脑袋,趁着星光披起袍帽,没了她可爱的容颜,此地又成为极度恶劣的荒野。侯雪忽然大吼一声:“我走!” 他也跟在后面,但从来没有超过两人。 这一路太安静,少君道:“襄,这一路上野兽骤然变少了。” 天襄道:“因为他。” “他?”少君回眸望着侯雪。 荒野之中,任何觊觎他的野兽竟都默默走开。 天襄冷冷道:“这个人身上染了太多兽血,令猛兽避退千里,连它们也不想惹这么个麻烦。” “那他......不是很孤独吗?”少君喘着气儿,不时回头凝视侯雪,走着走着便慢了下来,在侯雪旁边静静地陪着他。 鲜血风尘,侯雪长长的发丝掠过耳畔,说不出一种味道。他剑眉星目,唇上却无半点血色。毕竟他接连不断地用命去战斗,哪怕是机器,都已超负荷运作了,何况是个活生生的人? 少君忽然抓住他的手。 侯雪好像吓到一样,迅速地撤回手,他只是冷冷地说着:“不能碰。” “呵,许多人求着我碰都没那资格呢。”少君盯着侯雪的手,那已是很粗糙的一双手。掌心积满茧,指骨本来修长,可惜经年累月的搏杀,就令它愈发粗壮,逐渐也看不出修长的模样。 一双手固然不算漂亮,但哪里达到不能碰的程度呢? 侯雪说:“不要碰,碰过的人都死了。” 赤、公乘踏月,她们都没有得到好下场。侯雪一度以为自己的手就是厄运的根源,任何触碰它的人都会遭遇不幸。 “哼。”惊讶之间,少君再度抓起他的手。她说:“我偏不信,你这个人和我们族内的所有人都不一样,好奇怪呀。”她是多么富有探索精神的女人?她却猜不透侯雪这个人,这个人勾起她强烈的好奇心,甚至长期都无法泯灭。 侯雪的步子本来不快,她就牵着他在前面走。侯雪由着她,目无表情地行走着。 “嗯,啦啦......啦......”她轻声哼着歌,也不知哪里的韵调,但从清脆优美的歌喉唱出,连侯雪冰冷的内心都有一丝溶解。 这首歌好像是为他唱的,他有了生命中第一个“为他”而产生的东西,是完全属于他的。 侯雪不是个讨女人喜欢的男人,就算心里多么感动,还是一声不吭地走着。 空旷寂寥的荒野中,曾有她伴着侯雪走过,青涩的歌声飘过沙尘,好像使得侯雪数年不变的表情终于有了一丝变化。 第二十九章 刑柱之地 “天地间地有多厚?天有多高?海又是多么辽阔?”少君如此问道。[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雨渐歇11侯雪起先不愿开口,他只是藏起自己那双自以为很丑陋的手,说着:“我不知道......” “可能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 她看着星光下的荒野,四处骸骨铺路,风尘蔼蔼。好像无论怎么走,曾经丰沛富饶的国家也会沦落到这般境地。“我们总以为自己在不停地朝前走,但其实是走进了一条又一条岔路,我们的方向总会曲曲折折,待寻到最初那条笔直大路的时候,多半快要抵达生命的尽头了吧。” 侯雪道:“那就一直走下去。”他说话的时候,那双眼瞳迸发野光,好似地狱里淬炼的火珠子。 少君道:“前面有山。” “劈山。” “前面有大海。” “填海。” 少君狡黠一笑,“你可不要如此嚣张,那前边是青州诸国,百万雄师,哪怕是一草、一木都要和联合起来与你作对。” 侯雪沉默。少君得意道:“原来你也有害怕的东西,那是我赢啦。”她伸手去捏侯雪的鼻尖。. 侯雪很抗拒。 他的鼻子长而挺,极易令人联想到花岗岩,顽强、坚韧,永不屈服。少君觉得有趣,因为侯雪看起来很不情愿,却又不值得出手反抗。 侯雪从不轻易动手,但一动手,就会有人死去。 她的手一直在刮蹭他的鼻子,甚至得寸进尺,想去捏他的脸颊,看看这冷面怪究竟有没有面部肌肉,要不怎么总板着副脸? 她两指撑着侯雪嘴颊两边,微微向上挑起,“笑呀。” 侯雪只是推下她的手,重复道:“不要,不要......”他忽然间抓着少君的手,甚至有些用力。 她才感受到那是双多么有力的手,甚至轻声哼了出来,因为他掌心特别粗糙,恍如猛虎的爪垫;而她的手却是多么白净嫩滑,甚至找不到一点瑕疵。相互握紧,难免会有一些擦痛。 侯雪很快松掉了手,他像受惊的野马,又觉得这美丽不该是自己触碰的,低下头道:“对不起。” 少君楞了一会,她忽然掐了掐侯雪的脸颊,“这样就扯平啦。” 天襄在催促:“戈儿,你跟紧一点。” “嗯。”少君点头,加快脚步跑到前边去。侯雪望着她的背影,风沙啸起,这具白袍若隐若现。她忽然回头,“我叫金戈里,金戈里的金戈里,你呢?” “侯雪,风雪的雪。” 骤然间,一头浑青色的巨兽从河中探出。此兽头顶生角,并无四肢,浑身被青玉般的鳞片所包拢,在漆黑幽邃的长河中好不刺眼。 南部荒野贫瘠恐怖,连生物都长得狰狞可怖,眼前这头似龙非龙的青色生物,显然不是荒野内的物种。 它猛啸一声,河中波涛起伏,侯雪便攥紧了那柄不成样子的破刀。 天襄道:“这是望海族皇室所驯养的玉蛟,你若杀死它,我们如何回去呢?” 侯雪仍然紧紧攥着刀柄。 玉蛟见此人凶神恶煞,身上更有繁多兽血,竟也紧张地潜下水去,不多时猛啸而出! 天襄仅仅一个眼神杀去,玉蛟即刻刹在半空,呜咽着将半边头脸埋入水中。 “走吧,去望海族的领地。” 一行人踏上玉蛟长而坚韧的身躯,就在荒河中朝着更南方向去。原来荒野的尽头就是奇迹,传说望海族的第一人就是用双脚走到的那里。 谁都不知道荒野的尽头是生命,那儿孕育出多姿多采的邦国。除十三邦国外,就是望海族最重要的中心,也是族内皇族贵眷统治的大都城――「燕蓟」。 玉蛟乘风破浪,日行千里......它有出色的耐力,速度却比雷煞差了太多。 陆饮冰毕竟无法完全驾驭雷煞,他喝:“向前!”雷煞偏向左,“向上!”雷煞俯冲而下,直将大腿粗的岩柱撞到粉碎。雷煞甩了甩头,一声长喝,定是对背上骑乘者的抗议。 陆饮冰双手固定住它细长的脖颈,控制飞行方向,可这雷煞偏偏还在较劲,两人冲开层层雾霭,顿时呆住了。 前路是大型猛禽的穷途末路。 他们穿越了狭长宽阔的赤色峡谷,就会遇到这片刑柱之地。顶天立地的石柱好似根根利箭擎在天地之间,它们从深空扎入大地,远远看去,好似一片上古诸神的战场。 若大型飞禽不幸误入其中,要么空间太小无法展翅而活活摔死,要么直接撞死。 它们明白这石柱是没有尽头的,它们无限朝天空延伸,早已超越了青州世界所能理解的维度,是古代龙族用来联系外神的。 其表面好似土石,内里坚硬无比,就算雷煞这般究竟历练的坚硬皮羽也无法抵挡第二次的冲击。 不幸的是,他们已闯进刑柱之地。 雷煞急转腾挪,翼端微微碰擦,竟撞得骨裂,怒喝一声!顿时口中生光,一道雷电将那细长石柱中间炸断! 奇异的是,石柱即便中间粉碎,上端竟也不会掉落,仍旧诡异地伫立在厚厚云层之中。这是远超于这个时代的科技,那碎裂的刑柱末端,竟有宝石般的深蓝光辉莹莹发散......陆饮冰来不及惊讶,但愿这些上古科技从没出现过,雷煞口吐明雷,顿将四处炸得尘飞雾起,它也勉强在细小的夹缝间穿梭。 那一排密密麻麻的刑柱显然挡住了去路,而它们紧紧排列的坚硬程度绝不亚于精炼的钢铁,恐怕雷煞都无法摧毁。 偏偏这一排如此排着,陆饮冰朝下望去,是大量猛禽的尸骨。 它们全都能逃过前面错综复杂的地形,却无法驾驭这一片无法击碎的死亡柱壁。 陆饮冰大叫“稳住。”眼见雷煞口中凝雷,即将喷吐,立即用手封住它的长喙。 雷煞竟在危机关头明白陆饮冰的意思。它收下这一口能量,汇聚全身气力,将越来越多的雷电压制在这一口上。 它积压了能瞬间毁灭一片森林的猛雷。 ――狂雷叱咤! 巨大的能量将周遭映为霎白一片,那密密叠叠的刑柱被接连粉碎,化为齑粉。雷煞趁着雷电冲去,终于见到一片人烟之地。 第三十章 焜州 底下是焜州,混杂而自由的焜州。[.超多好看小说] 泗水丰沛的环境养活了所有人雨渐歇11,作为泗水河畔最先映入眼帘的城池,焜州拥有繁茂的商业与酒馆风楼。泗水中商船穿梭往来,城附近车马不绝,来到这里的人,多是追求自由享乐之人。他们在这里花天酒地,醉倒街边,或是将钱财挥霍一空,享受不剩下多少的人生。 焜州不属于任何一方势力,却囊括青州所能出现的一切人种:蛮族、朔原人、望海尤达、甚至是泗水的贵族与那些奇异的人面兽。 各族人身在这里,却有着分明的服饰,多能分辨出来。看客齐聚台下,有商铺的老板,有挥金如土的贵公子,他们只是等待着即将开始的死斗。 蛮族战士带上厚厚的铜盔,他骨骼凸起,古铜色的肌肉好像丘陵般上下起伏,众人不禁为那望海族的“尤达”武士捏了把汗。 台下贵公子不由得叹息。 身边的绝色女伴抚摸着他的脖颈,问道:“公子在为什么叹气呢?我晓得你是买的尤达,莫非......” 贵公子道:“不错,我确实有一瞬间为那尤达武士担心。因为这个蛮子可非寻常货色。” “哦?” “你看他背脊之后,那身破碎的甲衣缺口是不是露出一块刺青来?那就是「大东狂蟒铁卫」。” 那女伴朝他倾去,“狂蟒铁卫,那不是蛮族悍士最精锐的部队吗?” 贵公子大笑,“对,他是最精锐的,蛮族进攻朔原的时候甚至都不肯出动他们,仅仅为了保存实力。”贵公子猜测就算进攻苍岐的数万蛮族全灭,只要极少数的狂蟒铁卫还在,蛮族就还有驻足东戈的本事。(.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贵公子忽然沉默,他手写了一些钱票拿给手下人。“去,再帮我压一万两。” “还压那名尤达吗?” 贵公子点头。 周围许多人见此情形,顿时不解。可无论其他人怎么问,贵公子也闭口不言,只当那女伴娇嗔道:“诶哟,人家就要知道嘛,为什么那么厉害的铁卫会输给区区的尤达呢?” 贵公子才道:“我仔细看,发现那块刺青已被他刮去大半。蛮族战士既以蛇神为信仰,甚至视自己的身骨如宝,任何自残行为对蛮族人都是一种极大的侮辱。” “你是说?” “这个蛮人已经丢弃了信仰,不可能发挥出原本的力量,所以他......无法赢。” 贵公子抬手一指,“你再看那尤达,虽有着外亲血缘的红发与单薄身子,但那双眼却是碧蓝色的。他极有可能是望海族皇室的混血后裔,或许从父母之辈学习过望海族的枪术训练。” “望海族的枪术?” “嗯,那种秘传之法,哪怕习得皮毛,也足够对付这个对手了。” “可是他或许来不及刺出那一枪。” 因为他已经瞎了。 红发的尤达武士细心地整理好自己的长发,将它有序地梳在脑后。他手里的枪虽然残破,但却泛着一种奇特的光泽,这种光就像残阳红血。无论他是谁,这杆枪肯定沐浴过许多鲜血,血渍擦净后又沾满了,如此往复几百次,血液融进了枪身,它就成了这般奇异的颜色。 蛮族悍士穿上七十斤的外甲,他们以蛮力著称。但东部资源匮乏,唯有狂蟒铁卫这样的地位,才配披挂如此精良的战甲。 众人将那九环重刀抬上来,它重量足足超过三十斤。 台下人这才惊呼:“难道他是狂蟒铁卫?这可是无比强大的战士。”“看那尤达脆弱的身子,一刀下去岂不会将他懒腰砍断?” 女伴道:“公子果然洞悉一切,他果真是大东最强悍的武士,这下那个尤达可就吃力了。” 台上,尤达武士静静看着一切,他那双眸子好似平静的海,“我知道是你。” “我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别人都欺负我瞎,指名要与我斗,是你一直替我迎战,我才能活到现在。” 蛮族悍士低头不语。 “是我又如何?那些人都已死了,只剩下我们,而我们之间又只有一人可以离去。” 谁赢得这场比赛,谁就能获得自由。尤达武士始终没有攥紧他的枪。 蛮族悍士放声大笑:“你不用任何愧疚,尽管来吧!”他举起重刀,以开山劈地的力量取那尤达武士的首级。 浑然间,红发武士睁开了他的双眼。 一道白光掠过了蛮族悍士的胸膛。 血就从他前胸后背喷洒出来,蛮族悍士倒下。红发武士用手抚摸着蛮族武士的脸,他终于有机会摸清恩人的样子。 红发武士语气颤抖,他说:“我本想用命成全你的自由,可是......” “你不用可是,回家吧。”他安详地闭上眼睛,成为冰冷的尸体。红发武士想捧起蛮族战士的尸体,可他瘦弱的身子,又怎么可能捧起数百斤的尸体? 一位高尚的战士,必着戎装而死。 红发武士丢下枪,竟将蛮族战士的尸体抱起,天知道他哪里来的力气。 每走一步,他海蓝色的长靴下就会淌出一片血迹。他就抱着尸体,谁都没有理会地走下台。 “恭喜你获得了自由。”贵公子拍着手,红发武士微微点头示意,继续走出去。 人群却越来越多,他们都赌蛮人赢,少则十两,多达十万。人越聚越多,更有甚者拔出兵器,阻拦在红发武士身前。 贵公子挥了挥羽扇,一些黑衣人便从人群中闪出。 他们早混杂在人群中,如今仅仅从拦路者身边掠过,这些人便倒在血泊中。 周遭议论纷纷,死者却被很快地处理掉。 贵公子愤怒地大喊:“没有人!没有人可以玷污这一切。”甚至身边的绝色女伴也未曾看见他这样狂怒的一面,即使他们相见还不满一天。 贵公子派遣手下,他说:“遣些人马跟着,但不要让他发现,也不要违背他的意志,仅帮他除掉碍眼的杂草。” “是!” 他从精致的虎皮躺椅下来,走上高高的雅阁。他欣赏着永不停息的战斗,押着永不会输的一方。 一个时辰后,手下回来了。 贵公子问道:“怎么了?” “他没能走到故乡。他就抱着尸体,根本没走出多远,膝盖就碎掉了,他就躺在路边,静静地看着蓝天。后来,他就彻底闭上了眼。” “嗯。”贵公子遥望阁下,只是笑笑。“这里日复一日的斗争,他们是最应该活着离开的。可现实总是这么残酷。” “是挺残酷的,可是焜州莫不是公子的财产?” 贵公子笑着,他捏了捏女伴绝色的面孔,只道:“对呀,连你也可以纳入我的财产,但世上有很多东西还是用钱买不到的。” 天空忽然啸起狂风,众人抬头一看,只见一骑雷煞俯冲而下! 第三十一章 接酒 就像这只无价之宝!贵公子纵声大笑,他朝底下喊道:“给他让出个圈?雨渐歇11??,任何损失都算得我头上。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他可算得真精明。 一座略大的擂台,木头支柱,白石框底,至高不过百两的价值。而他这遭话,已卖了雷煞骑行者一个人情。人情是最难还的债,何况是这位身份不凡的贵公子所施下的人情。 “公子白发话啦!”底下的人高喊着,“公子白的客人,还不速速避袪?” 公子姓白,别人都该称呼他为白公子,可在青州商户文化之中,只有流里流气的有钱人才会将姓加在称谓后边,颇似“雅痞”。不过这个雅痞是自封的,他自以为是流氓,也不希望别人多正经地称呼自己。 虽然他现在做得一点也不比父辈差,令许多拥护他亲家的商铺老板都迁到焜州来,形成经久繁荣之势。 但总嫌不够。 无论买进天下财宝,还是青州之内最能歌善舞的女人,都无法满足自己。现在,他仅想用最低的代价得到这头雷煞。 雷煞的骑行者下来,数万人围着深陷倒塌的擂台惊愕窃语。 陆饮冰道:“哪里有酒?” 公子白哈哈大笑,“这里到处都是酒,可我相中了你这头雷煞,不知多少钱可以买下?” 陆饮冰道:“你能出多少?” 公子白道:“一百两。”现场所有人哈哈大笑,仅有少数人沉下脸来,仔细盯着陆饮冰的装扮,他这一族可不是焜州的常客,很少有人见过真正的歌绝人。 而众人所笑,莫不是雷煞价值连城,傻子也知道它的价值,区区一百两...... 却闻陆饮冰一声怒吼:“那就一百两吧!” “什么?他、他莫不是脑子有毛病,真笨哪。[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别人笨?他笨就骑不着雷煞了。你聪明,那你估一下这要多少钱,你买得起吗?” 众人吵作一团,只有少数属于精明商户所想与公子白一样。无论怎么算,价值连城的雷煞确实不超过一百两。 因为公子白白珪已认出了陆饮冰。 他认出陆饮冰的服饰,加上歌绝人才有的气息,就像燃烧的雪。从他肩后露出的内甲纹饰来看,显然是雪熊的圆耳,是皇家的印记。 白珪忽然有些心思,他说:“素闻歌绝工艺坚固无比,只重效用,而不拘泥形态,那么这样有雕花而坚固的铠甲,只有......” “世子才够资格佩戴。”陆饮冰接下他的话茬。 底下人沸腾了!他们可都是商人,最精明的商人!熟络青州各处消息的他们,怎不知道歌绝世子逃出的消息? 白珪道:“你对朔原来说,也是无价之宝,只要朔皇知道你在这,我出多大的价钱他也愿意买下你。” 陆饮冰道:“可是我说不定会被逼到自尽,那时候,我便一文不值。” 白珪道:“所以我给你一百两,让我收下雷煞,同时还会抹去你来过这里的消息。” 陆饮冰盯着他,道:“你能?” 白珪道:“我的耳目遍布天下,我的钱财能买来任何举世无一的珍宝,这里所有人都必须效忠于我,效忠于白家商户。”他目光忽然变得毒辣,“不然......整个青州都将没他的容身之处。”所有人变得平静,他们敬畏的目光,甚至在瑟瑟发抖。 白家商户,熟悉的人都叫“白商”,恐怕再没有这样厉害的人物。 他们游行于各个帝国之间,却不属于任何一方势力。他们曾拨下足以敌国的财富怂恿战争,条件是另一国掠夺所得,必要分之五成;他们曾将青州圣物尽数收集,又用高十倍的价钱卖出,如此往复,所有圣物最终还是回到他们手里,其价格早已超过所能估量的范畴;白商,从没有人计得过他们,没有人能算过他们超前一步,凭借浑厚的家底与人脉关系,或许他们才是青州最不容轻视的一股势力。 可正如白珪所说,有些东西用钱是买不到的。 钱可以买到士兵,买到最精良的装备,却买不到拼死战斗的士兵,买不到永不泯灭的意志。他们一切的人脉关系都建立在金钱往来的基础上,一旦断裂,就没有人愿意为他们献出生命。 一百两似乎是最完美的选择。 陆饮冰道:“除此之外,我还需一坛烈酒,再让雷煞送我一趟。” “哈哈哈!”白珪笑着说:“让你走,难道雷煞会自己飞回来不成?” 陆饮冰道:“那你就别信!这趟交易可以不做!” 白珪的笑容凝固,他说:“不做?不做对我没什么损失,而你还能全身而退吗?” 歌绝世子出现在焜州的消息已暴露,白珪言下之意,若陆饮冰就此离去,他便四处播撒歌绝世子在焜州附近的消息,引各路人马过来追查。 白珪继续道:“你好像只有这一条路。”他微微勾起嘴角,伸出手来,“那么,你的答案是?” 陆饮冰拾起擂台落下的枪,那名红发武士浴血搏斗过的枪,他猛地一投! 待众人反应过来,长枪已被白珪身旁的黑袍近卫拦下。 黑袍近卫的手鲜血直流,他攥着枪,眉间还在微微触动。“不愧是歌绝崽子,在朔原花天酒地的两年,都没将他尖牙磨平。” 白珪推下黑袍近卫流血的精丝手套。 那可是宝蚕吐出的精丝炼制,柔韧无比,寻常兵器根本无法刺穿防护。 白珪低声道:“那你的答案是不。” 陆饮冰驱动雷煞振翅欲飞,擂台四处顿时剑拔弩张,无数护卫与佣兵从塔楼、街道里钻出来,几万张弓,不乏精雕细纹的望海族武士惯用弓,全都瞄准着同一个目标。 正此时,白珪却平了平羽扇。 ——“停”的意思。 所有人都立即收起武器,焜州有恢复了寻常的繁荣热闹。 白珪道:“何处有酒?” 来人呈上。 那乌黑的古坛,油亮发光,而没有任何味道发散出来。一坛二十斤。 白珪单手抬起酒绳,“接酒!” 陆饮冰拿住酒,他忽然和孩子一样笑着,从内甲里拿出乌黑色的火折子,雷煞掠过雅阁之际,他也将这墨竹火折丢向雅阁。 白珪伸手没有接住。 黑袍近卫帮他拾起,恭敬呈起。“公子白,需纳入仓储吗?” 白珪笑道:“不用,歌绝人的东西可以随身携带很久,不像那些精雕美玉,每天都要更换。”说着,他就将墨竹火折子收入襟内。 “我一直很好奇,如果我身无分文,我从青州最富的人跌落为人人喊打的穷人,还有谁愿意支持我呢?” 白珪惨淡地一笑,“我在问你,你会吗?” 黑袍近卫道:“不会。” 白珪举高酒杯,将那名绝色女伴拥入怀中,他不再过问。 第三十二章 龙骨之末 赤地之间,龙骨绵延。当雷煞飞越土地,将这一切收入眼底的时候,人?雨渐歇11??会发现自己多么渺小。 雷煞旋在茅屋前,久久而立。他看见已成狼藉的土地,看见屋前横陈的尸骨,苏红烬抱剑坐着。她坐在龙脊突出的尖碎上,底下深渊万丈,令人想到绝望,想到天地间的寂寞与萧索。 没有酒,她可能会记起一些东西,一些令她肝肠寸断的人物。 残剑客扬名天下的时候,正是七先驱崛起的黄金时代。她仿佛还是个少不经事的少女,看着自己的英雄立马城头,心里狂喜而忧愁。 陆饮冰提酒来到。 “酒来啦!” 苏红烬夺去酒,将坛盖猛地一掀,酒香顿时弥散开来,旁人仅被熏到,便有迷醉之意。她甚至不问是什么酒,就往嘴里灌。 陆饮冰见这酒坛乌黑,密封性极强,甚至没有任何味道发散出来。而酒色深棕发红,异常清亮,估计是酿了百年的即墨老酒,价值连城。 可在苏红烬嘴里,纵然是最高贵的酒品也与最卑劣的米酒无异。她可以灌下一大口最烈的酒,也可以花上一天去喝最劣的酒,让苦涩的味道滑过自己的喉咙,那烈火般的灼烧感折磨着她的肠胃。 她就背躺在尖利的龙骨末端,哪怕微微侧身,就会摔得粉身碎骨。 她整个人将从龙骨倾下去,陆饮冰即使拉住她。苏红烬却是一个反身,将陆饮冰压在身底。 她歪嘴笑着,嘴里吐出的酒香,刚刚吹到陆饮冰脸上,便是意乱情迷。 陆饮冰道:“放开我。” 苏红烬笑着,忽从他身上坐起,将那双修长美丽的腿搁在他胸膛上,一直伸到他的面前。 她已经褪去长靴。不如说因为龙骨本身附着一类神奇物质,尘土不侵,所以她自数年前搬来赤地,就少有穿鞋的时候。可那些人污染了这里,苏红烬的足底染了一些土尘,虽然仅是微小的颗粒,但在这样美丽的一双脚上边,就成了最不能容忍的瑕疵。 陆饮冰咽了咽口水,脸已有些发红,问道:“你打算做什么?” 苏红烬将酒浇到洁白纤细的脚踝上,看着它缓缓淌下,淌过冰清玉洁的脚背。她的脚背不像少女那样泛着粉红色,而胜如白雪,甚至令陆饮冰想起歌绝的景色。脚背的形状近乎完美,许多女孩子会有若隐若现的青筋,可她却没有,干净得让人想捧在手心里。烈酒冲去了仅有数颗的土砾,在她可爱的趾间流淌。那五个修长而粉嫩的脚趾头微微颤动着,弥散着浓烈的酒香。 这荒芜赤地,能喝到这样美妙的酒简直就是天赐之物。 陆饮冰恍然有些心动。 苏红烬用脚挑起他的衣领,低声说道:“洗干净。” 陆饮冰胸口燥热,他说:“我......” 苏红烬紧逼一步,将脚趾头送到他唇边,微醺的酒意,还有她脚踝系着的金驼铃。 驼铃从不轻易发声,只有她这样晃动足脚,才会发出清脆可爱的铃声。苏红烬催促道:“快点儿哟,我这双脚可没多少人有幸见到。” 陆饮冰握住她的脚踝,缓缓地凑过去,他吻了一口。 他在脚背亲吻,那是多么嫩滑玉洁的一只脚,光是亲着,那嘴唇“啵”地一声离开,就能感受到无与伦比的美妙感觉。 陆饮冰看着苏红烬,她微微闭起眼睛,怎会满足? “舔。” “嗯?这......”陆轻尘脸已泛红。 “你不是想拜师学艺吗?那就好好品味一下,伺候得我舒服了,才有后续。” 陆饮冰猛地抓住她脚踝,将脚趾头含在嘴里,用力地吮吸着。 “哎哟。”苏红烬被这突然猛烈的动作惊了一下,陆饮冰更加用力地蹂躏着,苏红烬只觉得浑身酥颤,一股快感好像电流般传遍她全身。她很快将脚收回去,伏倒在陆轻尘身上。 苏红烬很高,她虽是个女人,却高八尺,所以身子特别修长,体重也在百斤以上。龙骨之末又如此狭窄,她将丰腴美妙的身子压在陆轻尘身上,陆轻尘也无法逃脱。 她的腰肢还是这么纤细,她的胸口还是这么丰满而挺拔,她的皮肤精致而白皙,更别提那精致的脸孔,别人绝对看不出这已是三十岁的女人了。她还像是二十岁的青春年纪,只是身上成熟的风韵,令人无法揣测其真实的年纪。 没有男人会拒绝她。 陆饮冰是个男人。 苏红烬倚着他,说:“你......不想知道男人和女人最快乐的事情是什么吗?” 陆饮冰道:“那也要合适的男人与女人。” “哦?你且说说看,什么样的男人女人才叫合适?” “如果这一场没有感情的游戏,无论对于男人还是女人,岂非都是天下最痛苦的事情?” 苏红烬黯然说道:“对呀,对呀......”陆饮冰趁这机会,将她上身微微扶起来,好逃开她的枷锁。等他站立起来,发现苏红烬躺在龙骨之末,已经昏沉睡去。她手边还有那坛二十斤的即墨老酒。坛子已空,风吹过荒野,坛子骨碌碌地滚下龙骨,过了许久,才听酒坛碎裂的声音。可惜这样的声音,在风声迂回的赤地之间也显得微弱。 陆饮冰扶起她,苏红烬就困倒在他背上,碎碎地念着:“苍天无道,地也无眼,我视苍天如狗,它也不敢劈死我......” 她做出这些疯狂之事,果真是又醉了。 陆饮冰只好用尽力气,挽起她温暖雪白的大腿,将她背向残漏的茅屋。 他一路走过,看见地上的尸体,也听见迂回无垠的赤地,还有在天际长长盘旋的雷煞。这里的一切真得值得他留下吗? 陆饮冰明白,他虽日夜想念着故乡歌绝,歌绝却未必会想念他,可能早也忘了自己。 现在回去,他还是那个孱弱的第七世子,还是被送出敌国作为人质的首选,他回去又有什么资格?或许等他回去的时候,朔原就会以此为导火索发难,战争有将在龙牙关爆发,当年的惨剧再度上演...... 像是歌绝终年飘雪的领土,狼吃兔、豹食狼、虎杀豹、熊碎虎......想要掌握自己的命运,只有先掌握力量。他下定决心要拜苏红烬为师。 第三十三章 不屈 苏红烬虽然是个落魄的剑客,但从来不会失眠。(.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像这样清醒的时候已是?雨渐歇11??年前了。 窗边微亮,她将草纱撩开一线,看着苍凉无际的赤地发光。赤地本不会发光,是黎明即将来到,远方已有了第一抹光辉。 不知何时,她看见这片微弱的光就会想起一个人。 人的一生就像光。有些人蜡炬成灰,散发柔和而持续的光芒;有些人是流星,短暂而让人铭记;还有人是太阳,从出生之日起,就必须照耀天下!他本是那高不可攀的太阳,青州历史中虽有奇人亘万,英雄千百,竟也不及他一个名头来得响亮。可惜有些时候,太阳也会选择成为流星,他会为了某些人从天际陨落。 无论这是否值得。 苏红烬将翻掉的紫檀木椅扶起,转身坐在上边。她正对铜镜,轻宽衣带,那乌黑柔亮的长发就从红衣里撩出,她的背脊紧致而白皙,能清楚地看见肩胛与嫩滑如玉的肌肤。她双手向后,用蔷薇精炼的香料沾在食指,轻轻梳理着这头秀发。 她努力盘髻,可如此长的头发,已非容易完成的事情。苏红烬专注于盘发,衣裳便又褪下几分,露出柔软的腰肢,恐怕任何一个男人见到这样美丽的后背,都想从后揽住她的腰,然后在其脖间真情地亲吻。 陆饮冰听到动静,从房中醒来,刚巧见到这一幕。 苏红烬在梳妆打扮。 铜镜中人,微微闭着眼。睁开的眼中好像闪着泪光,颊下两行泪痕。她只轻轻拭去,用最寻常的口吻问着:“你怎么还在这里?” 陆饮冰道:“那你怎么喝了我的酒?” 苏红烬道:“我可不记得我喝过你的酒了。[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棉_._.花_._.糖_._.小_._.說_._.網<<<$.]” 陆饮冰道:“那就当没喝过,无论如何,我若不学到几分本事,就算打断我的手脚,我也要用下巴磕着过去找你。” ——剑如流光。 陆饮冰反应过来时,剑已悬在他喉间。 “砍人手脚太麻烦,通常只需要一剑。” 陆饮冰反应过来,脖间已鲜血迸溅,他立即捂住伤口,抽刀出手。 “反应不差。”苏红烬不知何时已拿残剑在手,剑锋滴下烁烁殷红,就和她眼里的杀意一样瘆人。苏红烬有双深棕色的眼,传说她来自混乱的游牧民族,是青州最纯正的人族血统。她将剑扬起“你可真是不要脸的自信。” “哦?” “既然你躲过了我第一剑,就该知道自己绝不能躲开第二剑。” “确实。”陆饮冰能察觉到一剑中所蕴含的凌厉与威猛,就刚才的一剑,苏红烬可能连一成功夫都没使出来。那看似多么随意的一剑,竟令他的皮、他的骨都在哀嚎,他浑身每个细胞都在警告着自己:眼前这个女人......危险至极。 倘若天地间真有神佛,能否挡得住她这一剑? 苏红烬说:“如果我第一剑没能杀死你,第二剑就会尽全力。”尽全力不是发挥十成功力的意思,她每次出剑,都会突破之前的极限,这一剑就是十二成、乃至十三成的威力。 “你仍不肯退一步?我仅仅是让你离开,而非真要取你性命。” “我就此离开,与死无异。” 剑光过后是黑暗。 因为这一剑太锋利,陆饮冰身后的龙骨层层裂开,轰然倒塌。浩瀚无际的赤地终于有了惊奇变化,当它倒下的时候,好像龙的灵魂都被释放,整片赤地掀起红土与狂风。 世上最坚硬的物体被劈开,她的小茅屋也已不在。 陆饮冰仅被伤到左脚,他倒在残骨上的时候,黎明也已来到。金灿灿的光辉从远方风驰电掣而来,很快将她的身影笼罩。 苏红烬面朝阳光,衣袍猎猎,她狂笑着离开了。 “你与他倒有三分相似,但愿你的结局不要与他一样。”她奏起长歌,巨大的骨鸟便从晨辉中飞来。 陆饮冰立即爬起,他振臂一呼,雷煞随之而来。 他该庆幸雷煞没有离去。 雷煞这种凶禽残酷暴虐,但也通灵性,虽然认定了主人,可主人受了伤,它落井下石也在情理之中。它口中雷电愈发闪亮,将陆饮冰周围映得煞白一片。 陆饮冰只是笑。 一个人在将死前苦笑,是无奈,一个人在将死前狂笑,是吓傻了,只有这样不羁的笑,这个人才是豪杰! 雷电喷洒,陆饮冰身后的刺客被炸成粉末。原来苏红烬早察觉有人盯上她了,盯上第一剑的名头,所以才选择离开。陆饮冰在雷煞背上骑行,冲下龙骨,只见数十具粉身碎骨的尸体。原来苏红烬那一剑,又取了十几人的性命。 他轻声唏嘘,为了天下第一剑的虚名,多少人走走停停,连命都丢掉。 陆饮冰摇头,一柄剑再怎厉害,难道斩得了战场百万雄兵?至高的勇士,不也在铁蹄下被践踏成泥土?这些人都太蠢了。 雷煞长鸣,仿佛在催促骑者表明方向。 陆饮冰轻轻拍打它的脖子,将锁甲的铁锁套下,将它勒往太阳缥缈的方向。 那是苏红烬消失的方向。 是他追逐的方向。 星夜。 月赢,星缺。 苏红烬轻轻哼唱,她火红色的靴子踏过一座又一座沙丘,旁边有骨鸟累死的巨大身躯。大风吹过,整片大漠随风飘散,沙丘也露出低矮的部分,那是人骨。这里也曾爆发战斗,那些英勇抗敌的战士与十恶不赦的侵略者一个待遇,皆沦为沙土。而那骨鸟巨大的尸骨,也已被埋掉两尺。 苏红烬自谙此地险恶,陆饮冰既已受伤,或许会死于自己驯服的雷煞手上,更不会出现在这里。 这片与蛮族领地相通的沙漠。 他怎么可能想到自己会绕过大片曲折的路返回到扶桑通往大东戈壁的道路?就算雷煞有多快,他也不可能来追上她。 苏红烬翻过鬼影般的巨大丘石,发现有个人影。 陆饮冰就在这里等她。 苏红烬挑了挑眉,道:“你可知道女人都不喜欢死缠烂打的男人?” 陆饮冰道:“你也该知道,男人也不喜欢落荒而逃的女人。” “看来我需切切实实地切下你一双脚,你才肯罢休。这一点你倒与他更像了。” 陆饮冰道:“我就是我。” 玉龙牙闪闪发亮。 第三十四章 漠里客栈 这一道剑光,令天地悲鸣,令星月黯淡,万物生灵都仿佛被鬼神扼住喉?雨渐歇11??,感受到近在咫尺的杀意。[.超多好看小说] 玉龙牙粉碎。 陆饮冰倒入大漠,暗自言语。他看着自己双脚,已经血肉淋漓。苏红烬道:“我断你双脚经脉,切莫再往前一步。” 陆饮冰伸出手,手不听使唤,忽然腕口迸裂,鲜血飞溅! “我早猜到这样,所以那一剑顺便废了你双手,你若还能爬出来,那我就不得不服输了。哈哈哈!”她大笑着离开。 一个手脚尽断的人独自遗留在大漠中无疑被判了死刑。寒冷、饥渴、四处游荡的掠食者......都能置他死地。陆饮冰含起玉龙牙的碎片,用下巴磕着挪动,沙砾坚硬锐利,他很快就嗑出血。长长的血迹一直流淌,他努力辨循着苏红烬的足迹,一开始还能看见,很快就被风沙断了线索。 远方嗦嗦地响着。 风沙拍打着几缕丝带,自从蛮族消灭了歌绝,有散户在边漠开了间客栈。木三打扫着石头磨平而成的地板,她仅粗略地扫了一会,因为这大漠里头无论怎么打扫,一个时辰后又铺满了黄沙。 狂风携着沙砾从窗户吹进,又从另一扇窗户飘出。 苏红烬就在这里。 她绕路买了一身行头,终于找到一间像样的地方。 她戴着古朴的斗笠,仍旧穿着一件红如鲜血的袍锻,她身上的一切都不起眼,唯独包裹残剑的黑色皮革,是价值连城的黑豹皮。这黑豹皮闪闪发亮,是最新的,价值还要再添百两。(.无弹窗广告) “客人,喝什么呢?”木三身为蛮族女人,皮肤自然没有打扮得那么细腻,举手投足间,却还有女人的风情。 “酒。” “酒有许多,不知客人中意哪里?” “有没有一种忘情酒?” “听过,没见过。” “我毕生都在寻找这种酒,希望可以真得如它说的,喝了之后就能忘记一切忧愁,从头开始。” “你想这么做,干嘛不去死?” “因为我怕死。”苏红烬道:“我并不知死后又能否忘记一切?还是带着隔世的忧愁重返人间。” 木三豪爽一笑,“你这客人真有意思,可惜我们蛮族还是崇尚生命与自由,也弄不来忘情酒,喂有兽奶酿的宝酒。” 苏红烬道:“尽管端来。” 木三迟疑了片刻,“我不会乱问客人的身份,但客人你带钱了吗?” 苏红烬道:“你只需看看我背上之物,怎惧我没钱付账?” 木三沉默。 片刻人高马大的蛮族伙计扛来一个旅客,这旅客衣着体面,腰佩宝剑,可翻开行囊来,竟然是几块石头。伙计一刀劈下了旅客的手,浓而旅客凄厉嚎叫。木三道:“别吓着客人,抬到后面解决。”她转头对着苏红烬,道:“但愿没吓着客人,但你也见着了,如今青州混乱不堪,免不了有人如此设计。你好好三思一下,要不要得起这酒。” “全部呈上。”苏红烬脱口而出。 “诶,这就去办。”木三转去后台,看见两个伙计手忙脚乱。她道:“你们怎么想的,这种事情一定不能给客人看见,就算被看见了,非要直接砍手砍脚吗?断根手指吓唬吓唬他们便可。” 伙计道:“可砍都砍了,还要作甚?” 旅客拼命挣扎,伙计朝他屁股上踹一脚:“滚吧,白吃的杂碎。”他们在沙漠中开店的规矩:第一次白吃的卸点零件,第二次就管杀管埋。 伙计们皱下眉头,问道:“老大,你可看见那女人背上的黑豹皮?我们只要弄到这样一张皮,就是在焜州开家正经店铺也非不可能啊。” 木三道:“我当然见着了,但我总觉着有些不对嘛。” “怕啥不对,她敢白吃,咱们直接强取,到时候就离开这片荒芜地方,去泗水一段做买卖。” 木三眉头未卸,她说:“我总觉得这个红衣女人不简单,她身上明明没有任何一处藏钱的地方,却仍然那么干脆地要酒喝。” “哎,这种富家小姐总归不差钱的。” 木三冷哼一声,“难道你们还当她是位小姐?” “诶,难道不是吗?你看她虽然遮着面貌,但仅从身姿与皮肤来看就是位冰清玉洁的美人呢。” “可她至少有三十岁了。” “什么!”“这怎么可能?”伙计们互相惊呼。木三道:“女人最大的优势就是了解另一个女人,男人们容易被外表迷惑,我们的眼睛却雪亮地狠哪。” 木三接着道:“总之我们先在酒里下些迷散,她若付钱,我们就在酒里掺解药放她离开。” “如果她赖账,那就......嘿嘿。”伙计老肉横生的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如果是那样的一幅酮体,是那么有风情的女人,他绝对会认为这是蛇神的恩赐。“你不用想了,这个女人来头不小,夺去黑豹皮便是,切记不要做出出格之事。” “呵,我们可是蛇神羽翼下的战士,有什么不敢做的?” 木三闪电般抽刀,长三寸的短刀就在伙计粗壮的脖颈上剜出血印。“你不肯听话我就不能留你。” “啧。”蛮族伙计怒道:“好!不碰就不碰。” 几人商榷完毕,打算行动。 那俩伙计去后院拿酒时却见有人趴在地上。这个人好像还是少年。 “谁?是不是上次那个打断手脚的人?” “不对啊。” “怎么不对?” “上次那个是手脚敲断,医治一下,还是很容易复位的。可是你看这个人,他手脚经脉都被挑断了,而且伤口没有凝结,除非是神医,不然谁还救得了他?他再也无法行动了。” “如果他无法行动,那他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两位伙计面面相觑。 “他死了吗?” “好像还有一口气。哎,先把他扶到酒窖里,我们赶紧去招待客人。” 两位伙计匆匆而去,挑了上好的兽奶酒。木三两手提着硕大的酒坛,喊道:“好酒来啦~” 苏红烬咽了咽口水。 闻着浓烈酒香,她喉间也缓缓滑动,白皙的脖颈好像美玉一样令人心动。更有人想去抚摸,是不是她的脖子也和玉一样冰凉?在大漠酷热的天气里,能给人最清凉的慰藉。 两坛酒刚放在桌,苏红烬就一掌劈开樽盖,急不可耐地喝了起来。 第三十五章 胁迫 “她喝了许多酒。(.)” “确实不少。” “可她竟然还没有?雨渐歇11?!” 他们吃惊地看着苏红烬,烈酒配玉杯,一杯又一杯。“一坛、两坛、三坛......七坛!”伙计数得心惊。木三吆喝着:“莫数了,还不快去搬酒?” “可兽奶酒已被她喝完了。”伙计们呆立在门口。却见苏红烬一饮而尽,眼里焕发光彩,好像幽潭里掠过的明光。她说:“今日不醉,我便拆了这店。” 木三感到眼前这个女人轻柔话语里所蕴含的杀意。苏红烬会杀掉所有与她作对的人,她确实这样做过。不止一次地做过。木三满头大汗地喝道:“还愣着干什么?速去拿酒!什么酒都可以。” 伙计明白其中道理,当他们忽匆匆地冲进酒窖,却发现先前那个受伤的少年人不见了。 “奇怪,那小孩四肢尽废,我明明把他放倒在墙边,怎就不见了?” “或许他会飞。” “飞你个大头鬼呦,再不找出来,等那客人急了毁掉店铺咋办?” “那先去招呼客人呗,反正那人手脚俱坏,爬也爬不走,到时会主动来找我们救命。”两人吵嚷着提酒过去。 木三道:“何事?” 伙计道:“方才我们在酒窖找到个半死的少年。” “少年......怎么就半死了?” 伙计回答:“天晓得那个人怎么回事,手筋脚筋都被挑断,那里的血都要流干了。可他好像在这里躲了很久,我们现在才发现他。” “嗯。”木三皱紧眉头思索着,她问:“是我们干的吗?” “不。(.棉、花‘糖’小‘说’)”伙计道:“我们近几个月一共才十几单生意,可不记得有过这样年轻的客人。” “那可太奇怪了,他总不可能从大漠里爬过来吧。”木三还在纳闷,却闻碟碗碎裂。苏红静手里那碗酒被她捏碎,碎片割伤了食指指尖,垂下一滴殷红。 木三迎过去,“客人你这是怎嘛啦?” 苏红烬道:“我要走了。” 木三道:“是因为那少年的缘故吗?你只需付了酒钱,我们自会帮你打发走。” 苏红烬道:“没钱。” 她这一声没钱叫得理直气壮,甚至让人怀疑对她讨钱才是罪大恶极的事情。 “没钱?”木三冷笑道:“你不像缺钱的人。” 苏红烬道:“难道人肤浅到能用肉眼判断?试想天下第一的英雄,也曾穷到衣不蔽体,像狗一样被人追打。” “还有这样窘迫的英雄?” “有的。”她想起小屋里的残烛,他擦着剑说起从前:“你知不知道我没钱的时候,他们让我干过什么事情?” 她摇头。 他说:“他们拿刀压着我的脖子,逼我****。人都知道屎是不能吃的,那时我却不知道它的意义,我只觉得很臭、很恶心。可他们还是逼着我咽了下去。后来我才知道,我吃掉的不只是屎,还有尊严。” 当晚,他拿全部的碎银子买了第一把剑。 他生命中的第一柄剑是别人不要的废料重铸而成,看起来就像一块锋利的铁片。第二天,镇上的七个马贼全被一剑刺破喉咙。所有人惊诧不已的时候,他牵了匹瘦马,负剑西行。 “当我攥起这柄剑的时候,再没人能逼我做任何事情,天下第一我当定了。” 蜡烛熄灭,人也安静。 她第一次了解那名剑客,明白他的苦楚,明白他的斗志。当那个男人切切实实达到自己梦想的时候,却又自我毁灭。他戏剧性的一生,却伤透了暗地里深爱他的人。 客栈伙计厉声喝道:“怎地?你还想白喝酒,你这个强盗!恶魔!” 苏红烬忽而大笑“不错,我就是强盗,而你能拿我怎样呢?” 伙计抄起五十斤的钢铁板斧,撕开外衣,竟是厚厚的板甲。蛮族人血勇无畏,不会留情。苏红烬弹剑出鞘,微微向下收压,此剑一出,必夺人性命! 双方一触即发的时候,木三却道:“算了,放她走。” 伙计大吼:“放她走?这么多酒!她起码吃掉了三百两银子!” “就是,她可不知酒里有迷魂散,一旦喝了,四肢无力,头昏眼花。” 木三只是大吼:“我!说!了!放她走!” 伙计吼不过她,便木愣愣地看着她离开。苏红烬一直走了很远,那红袍戴笠的修长身影很快消失,如同被大漠吞噬。 伙计还是不解,“为什么?明明下了迷魂,情况对我们有利。” 木三道:“我确信,这个女人就算中了迷魂散,在浑身无力头晕眼花的情况下也能一招夺去我们所有人的性命。” 所有人沉默。 “你们再看她身高八尺余,喜红衣,背上黑豹皮所包兵器的尺寸......” “苏红烬!”“天下第一剑!”伙计们惊呼出这两个名号,恍若不久前发生的天灾一样深刻。“那不是亏大了?”“她这一遭,可带走了我们一个月的辛苦努力。” “未必。”木三道:“你们快带我去见那个四肢尽废的少年。方才她一听闻此人,竟然主动离开,真实稀奇。” “他人不知去哪了,不过必在客栈之内,我们这便分头寻找。” 一行人四处搜寻。 这间他们日夜生存的客栈,不过弹丸之地,连藏只蟑螂都很困难,莫提这个大活人了。可他们一番寻找,毫无线索。 蛮族伙计气喘吁吁,“我开始怀疑到底有没有这个人,说不定是我的幻觉。”“去你的,难道我眼睛与你是相同的,连看到的幻觉都是一模一样?” “不要吵,方圆百里都是沙漠,他只能在这里。”木三接着道:“我们要冷静下来,想想哪里是没有搜过的......” “啊!”伙计一个激灵“老板娘的闺房!” 木三朝他屁股就是一脚。“那你们在房外等着,我去搜搜,一有问题就大叫,你们听见叫声便冲进来。” 木三的闺房与其他蛮族一样,粗犷、结实。不得不承认,蛮族大蟒蛇峰下都是土胚房,这里虽然更花哨些,但也是石头铸的,没有一点令姑娘家喜欢的地方。 两位魁梧高大的伙计像门神一样在门边候着,木三推开大门。 她刚一进门就察觉不对,可她的脖子已被利刃划破,滴出鲜血。 陆饮冰口含玉龙牙碎片扼在她喉间,背倚大门,天知道一个手脚并断的人是怎么保持站立姿态的。 可他就在这里,嘴里含刀,发出口齿不清的低语:“不要轻举妄动,不然就划破你的喉咙。” 第三十六章 钢铁堡垒 “里边如何?”“她定是遇到了麻烦,不然早喊叫出来。[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两人在门外,?雨渐歇11??子悄悄踩在门框上......猛地一冲! 门自己开了,两人踉跄在地。 木三将陆饮冰提在肩上,道:“这小子妄想取我性命,被我一拳撂倒,你们觉得如何处置为妥?” “砍了。”“做实心肉,吃个几天。” 陆饮冰目如死灰。 木三叹气,“外人都以为我等蛮族以毒蛇猛兽为食,尚不开化,瞧瞧你们的样子,难怪被讹成食人族。” “天下就是人吃人的大盘,你不吃他,总有被他吃的时候。” 伙计抬高斧头,“依我看现在就宰了他!” 木三盯着伙计,伙计终究还是收起斧头。忽闻一声咤喝!“老大,快出来看哪!”黄沙狂卷,天地哭嚎!无数电光忽闪而过,将石丘劈成齑粉。 “啧,这雷暴又来了。”她眼中难免忧愁,今次雷暴不同以往,更为凶厉,估计这家客栈是保不住了。 “这雷暴目无定所,东南西北乱跑,真是要命!” 木三道:“难道你曾见过这雷暴?” “前日我路经荒野,想去猎点野物,却见雷云积聚,一场百年难见的巨大雷暴已在荒野酝酿。但见其向南而去,并无威胁,不想一连三天过去,竟还保留如此威力。” “哎,又得花二三十两的装潢费,我们且去酒窖躲避一下。” “不用。[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所有人惊诧望去,陆饮冰竟又坐立起来,他说:“不用躲。” 客栈外,雷煞腾展双翼,将整座客栈包拢其中。 雷暴骤落! 却被雷煞坚韧如铁的白色羽翼所吸收,乍现滚滚的雷气。它暴躁地怒吼!是叫这老天不够厉害,让这雷暴来得更猛烈些!或者说,它听见了同类的声音...... “你!”伙计大惊道:“我以为你的血早已流干,竟然还有一口气。” 陆饮冰看起来真是很脆弱,他那一头乌黑的长发,略显单薄的身子。与他“歌绝”人的身份太不相称。现在他受伤,就给人一蹶不振的样子,好像随时都会死去。 陆饮冰耸动毫无血色的双唇,“我希望你们能帮我找个大夫。” “找大夫要钱的。” “我没钱。” “呵。”木三恍然觉得好笑“你知不知道,今天一天就有两个人说没钱,还都说得那么理直气壮。我凭什么救你?” 陆饮冰道:“你救我,以后青州任你行!” 木三笑得更厉害,“诶哟,你可笑死我喽。”她险些笑倒,还好两位伙计扶着她。木三忽然冷笑道:“我若不救你呢?” 陆饮冰道:“那该趁早杀了我。不然我万一还留一口气,整片青州就没有你的容身之地。” 木三哈哈大笑。 可她的笑容中却包藏几分惶恐。木三见过的人很多,光是人走出来,就能看出人的形貌、性格、甚至是家世。可她从没见过陆饮冰这样的人。他在说几个字的时候,好像用铁钉钉在自己血肉里一样坚定。诚然,一个选择摆在她面前。 救,抑或不救? 他们已被苏红烬喝去大半额本钱,再不远千里去请大夫,那就是血本无归。他们背井离乡在沙漠里日夜等候的四个月就将白费。回去大蟒蛇峰,还有满心期盼的家人,他们拿什么去供奉保佑自己的蛇神“莫呼罗迦”? 陆饮冰道:“我不需你们花上几天几夜去找大夫,只要有人帮我忙,谁来呢?” 木三道:“那就我了。”她命令伙计看好客栈,并将陆轻尘扛在肩上,带到门外去。雷暴仍在呼啸,木三看见客栈顶上巨大的黑影,顿叫不好。 陆饮冰道:“没事。帮我上去。” “什么?” “帮我骑上这只大鸟。”雷煞伸下长长的脖子,木三虽然畏惧,可也仔细地思考着,“以你这个状态,上去又能坚持多久呢?” 陆饮冰道:“那就想想办法。” 木三看见一捆粗绳。 陆饮冰被绑在脖子上,木三紧紧抱着他,也将双腿绑住。她早也听闻雷鹞的残暴,雷煞更是罕见之际,凶中之凶,飞起来犹若闪电。她可不知自己能否承受住这般高速飞行。 “啾!”雷鹞紧张地叫着,鸣声似鹰,而比鹰更加深邃悠远。 它在雷暴中穿行,身边是黑暗无际的雷云,恍惚置身鬼神肚中。陆饮冰艰难地说道:“好像......有什么不对。” 木三道:“哪里不对?” 陆饮冰没什么力气回答了,他锁紧眉头,努力看清前路。 雷煞是天空领域的霸主,有什么令它惶恐?令它感到自己的威严受到挑战?只有另一位霸主。它在隐隐闪烁的雷雾之中,听到了同类的呼声。 陆饮冰道:“小心,有另一头......”他昏了过去。 “另一头什么啊!你倒是快说啊!”木三催促之际,却见漆黑雷雾中竟然有了光。 那呼啸的、闪烁的雷光,像是扭曲雷雾中的太阳。 雷煞迅速向下俯冲,那道雷光擦过高高隆起的石丘,顿将其炸得粉碎,轰塌下去。随后又来一道雷息!雷煞侧身闪过,却是擦到翼尖,愤怒吼叫。之前它已受过伤,速度、力量都削减到九成。 而另一头雷煞好似更加强壮。 它所喷吐的雷息迅猛、巨大;但却不容易击中。这或许就是雷煞进化中的两个分支:其一会使身体细长,轻盈,成为流线体型,自此灵魂迅猛;另一种就毕生追逐雷电,经过某位青州后占星师计算,这种雷煞若以一生六十年的寿命计算,它每寸皮肤会经受38678次雷击。因此,它皮肤是鸟类中最坚硬的,没有之一。它们通常体型硕大,羽翼飞过,就像快刀,能将山头直接劈断。 后者体型通常是前者三倍左右。前者主要攻击手段就是雷息,后者虽也没有丧失这种本领,但差了不少。 仿佛是超音速战机与空中堡垒的对决。 随着一声叱喝,“堡垒”在黑雾中缓缓现出了模样。 那座乌青色的、暗暗发紫的巨大物体缓缓煽动翅膀。好像一座岛。 第三十七章 价钱 “你快醒醒呀!”木三揪起他的衣甲,狠狠扇去耳光。[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陆饮冰猛雨渐歇11地睁眼,将雷煞扭去雷暴之外。身后雷云涌动,是那巨兽喷吐的气息......“它太大了!你这是要往哪里去?”陆饮冰没有回答这句话,他晓得长距离飞行中无疑是体型较大的雷煞占优势,它们耐力更强,皮厚肉糙。而他驯服的雷煞着重爆发,轻盈灵巧,必须着重发挥优势,而不能与之硬碰硬。他只能想到一个地方: 刑柱之地。 他们冲出雷暴群,远方层层叠叠的石柱耸立在天地间,它们时而发出一种洪鸣之声,恍如上古之神的哀息。这些石柱是外神与古代龙族联系的支柱,龙族灭亡之后,它们还在孜孜不倦地进行沟通。 陆饮冰一骑已去,雷煞在刑柱间翻滚飞梭,回眸望去,那巨大雷煞竟猛地煽动双翼径直冲来! 巨大的气流连他们都受到影响,木三惊道:“那雷煞必是疯魔,迎头来撞这刑柱。” “它可不疯。” 天际传来巨响! 焜州人头攒动,他们见着后方的刑柱被轰碎,一头难觅名状的青黑色巨兽用双翼粉碎了刑柱,追赶着前面那一头雷煞。 “那、那是?”“两头雷煞!后面那头更加稀罕,你看那青紫色的深色皮肤,莫不是经由数万次的雷击才炼成的?”所有人都呆呆望着,数秒后,他们才意识到其中的危险。[.超多好看小说] 不知谁在街头大喝一声“撤!”,所有人拖车带马,避退而去,醉酒的嫖客被俩青楼女子丢在街上,大骂不止。 电光火石之间,陆饮冰所骑雷煞猛地回头,这一口积攒了一路的雷息,喷薄之际,犹如天边的又一轮太阳!身后雷煞巨嘴开张,凝雷而去。 两股巨大的能量交织纠缠,顿时天地昏沉,万物倾倒。两头雷煞皆受重创,滚落在街,沿路几百米的房屋尽数倾塌。只落得残瓦片砖。 当他再度来到焜州,半条街都毁了。残瓦碎房,稀稀拉拉地拖了一地,这都拜雷煞所赐。 白珪在高阁看着这一切,忽露笑意。 他笑得时候有很深的酒窝,与那高高在上的尊贵姿态很不相符,每当他想到这点,就不再笑了。 “你们还等什么?” 黑袍护卫拔出长剑,雪亮而锋利的长剑,双锋剑口,剑身长而狭。他朝阁下大喝:“小的们,去接货!” 一群护卫闪身出现,或佩短刀、轻弩;或着长剑、圆盾。他们的武器精良,任何几个分散的队伍都能形成牵制,远近配合。他们飞速靠近,那乌青色的雷煞猛从残骸中啸起,口吐鸣雷! 护卫闪避不及,直接炸碎血肉,焦灼骨头。 “注意它的嘴!封住!”小分队抬起所有弓弩,朝它口舌射击!纵然雷煞身经百战,可口里还是相对脆弱,那些利箭射进它的软肉,令它扑起双翼。 它前翼粉碎性骨折,纵然无法再飞,可巨大的气流仍将箭矢吹散,连靠近都很困难。 整条街上哀嚎一片。 木三推开身上的瓦片,雷煞也昂起脖子。陆饮冰经这折腾,好像随时要死掉一样,木三将他翻过来时,陆饮冰道:“暂先撤开,让高手来对付这只雷煞。” 木三焦急道:“去哪呢?” 正此时,一股洪亮而清澈的声音响起,“自然是来找我。”光从他温文尔雅的言语之间,便能猜透贵公子的身份。 可他的“贵”非常人所能比及。 “你、你是白珪大人。”木三几乎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这个像神话般在商人间流传的名字。她走出蛮荒的东陆,正是以他脚下的一隅土地为终身目标。她做梦都想在焜州开间铺子,而这个掌管焜州的人就在自己眼前,他的势力甚至延伸到青州各处的皇宫里。 她不单仰慕白珪这个人,更仰慕他的精明与才华。 白珪轻摇羽扇,“叫我公子白就可以了,大人是担待不起的。” 因为商家虽然有钱有权,可总归是一种狡猾阴险的职业,在青州被多数人所看不起。如果一个人不是白珪,而被人叫做大人,那这个人绝对会被地方势力抓起来,经受极刑。 白珪道:“你们可知这一路商铺共值多少?” “这......”木三道:“大约三万两吧。” 白珪稍稍吃惊,道:“你估计的确实不差,光店铺确实要三万零七十两。可你们欠我的至少有三百万两。” 木三道:“其中一定有其他原因,恕我愚钝,还是搞不懂这剩下的两百九十六万九千九百三十两是从何处来?” 白珪道:“因为我一句话。我保证焜州之内,无一方势力敢来找麻烦,而你们却使我打破了这句话,使我没了信用。你知道,对商人最重要的就是信用。一诺并非千金,而是万万金。” 陆饮冰终于开口了,他说:“你我都知道这头雷煞值得这个价钱。” 白珪道:“你说的不错,但是我们已经做过交易了,买定离手。” 陆饮冰道:“这样,你可以再把见过我的消息卖去朔原,他们肯定愿意出至少一万两买这个消息。这期间,你就给我二百两银子,剩下的在这买下一间铺子。” 白珪思虑片刻,道:“好。但是你要这样一间铺子做什么呢?” 陆饮冰忽然看着木三,“给她,如我承诺过的。” “你?”木三真不知如何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她低声问着:“就在之前我还想取你性命,你转手却将这笔财富给我这个素不相干的人。我实在是想不通。” 陆饮冰大声道:“那就别想了!扶我起来。” 白珪差人拿钱,将所有钱两系在镂花的黑色行囊里,绑在陆轻尘的左肩。白珪道:“你真得打算就这样走吗?人可不像雷煞这么顽强,况且你身上带着这些钱......” “那你想怎样?”陆饮冰听得不耐烦了。 白珪道:“我帮你医治四肢,重铸残刀,但是......” “但是我又欠了你一次,欠来欠去,我可不想被你所束缚。”陆饮冰忽然大吼:“我宁愿死!”他策动雷煞就要飞去。 木三迟疑一刻,还是登上了雷煞,她道:“我考虑过了,我不要在这的铺子,兑成现额给我吧。” 白珪差人给钱,一言不发,看着雷煞艰难地飞去高高的天际,他的牙关竟也差点咬碎。 那绝色女子想靠近他怀中,却被白珪猛地推开,怒道:“滚开!”她吓得蜷缩在一旁,她当然没见过这样粗暴的公子白。 黑袍护卫渐渐走近了。 白珪道:“还不去降服那头雷煞?” 黑袍护卫道:“此鸟非是凡物,我要降服它,免不了多费一番功夫,或是几十条人命。” 白珪冷笑道:“你怕死掉几十个兄弟,所以不舍得?” 黑袍护卫道:“对,他们可是我出生入死的兄弟,不离不弃、共经风雨之人。” “那你想怎样?” “得加钱。” “那就加吧!”白珪愤怒地大喊,他一挥袖,已走入了焜州最悠远的地方。而陆饮冰那骑雷煞却越来越远,消失在苍茫天地间。 第三十八章 命运 刑柱之地,满目遗骸。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雷煞肆意破坏,也不过在天地之间留下细雨渐歇11微的夹缝。沉寂亘万年的土地,看似荒芜,却有着繁多而奇特的生命。 沙漠鼠敏捷轻巧,它爷爷的祖宗,祖宗的祖宗都生活在刑柱地下。这复杂迂回的迷宫,并不属于人间任何一类技法所能挖掘的。沙漠鼠窜上爬下,用它那灵活的爪子翻找着土地内一切食物。它的脚爪踩过控制面板,顿时红土开裂,一股莹莹绿光从废墟中升起。 上古遗兵。 那是九尺有余的钢铁巨人。它曾是龙族与外神科技凝聚的结晶,仿照外神的形态所设计出来。 沙漠鼠仓皇逃窜,而这位钢铁巨人却全不知发生何事,俯瞰四周。 它与这迷宫一样沉睡了多少万年?它已记不清了,因为它们的单位不是用万来计算,而是以地球世间的三百亿年计作一个周期。七个周期前,它与天际断绝了联系,在这里陷入沉睡。它用机械的步伐走上楼梯。 这些外星金属制成的楼梯,会闪现出大量古代文字。可它早已忘记其中的含义,甚至忘了这并非楼梯,而是蛟龙号的遗骸。 长达数万里的金属骨骼,不过是一根无名指第三指节的距离。 蛟龙号。 她拥有毁灭天地的力量,她也确实这样做过。其身躯如城市一般浩大,只需伸手,便能揽下日月星辰。整片青州虽由巨龙残骸撑起,但巨龙遗骨不过如她掌心珍珠那般渺小。[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纵然拥有至高无上的力量,却也经不住七百二十个周期的考验。核心传送到手指附近,忽然打开,仿佛是浩瀚的钢铁汪洋中升起了一轮明月。 那钢铁巨人取下核心,顿时轰然作响,一条通路从头顶打开,直通到赤地之中。 这座钢铁汪洋彻底死去,而将最后几个周期的生命交给那位苏醒的钢铁巨人。 它甚至不明白自己是谁,只伸出手掌,默默吟诵着掌上的刻痕。虽然它还未唤醒记忆,但有一种印刻到骨子里的本能驱使他去读,“fu、tu......浮屠。” 浮屠。 这个名字一定对它很重要,不然它也不会刻在自己手上,让这文字与它一同沉睡了两千一百亿年。它肩膀还有一串编号:178。 它踏上了陆地。 这片神奇的陆地,好像也曾涉及过,但有着细微的不同......那里的土地灼热如火,那里没有日落,而被十三颗太阳般的行星轮番照耀,是永日之城。 只有这些细微的印象。 它漫无目的地行走着,就像一位初生的婴儿。风沙很快掩埋了脚印。 在荒野的另一边,未及大东蛮族领地,却也不算沙漠了。 好歹这里有些绿色,依靠这些稀薄的植被,蛮族据点拔地而起。他们居住在这里,免不了炎炎烈日的折磨。所以蛮族多为地底建筑,地面通常只有一层,而往下却能有三层、四层、乃至十层。白天阴凉,晚上完美抵御寒冷。 唯一的缺点,就是人若多了,空气污浊。 这里流淌的只有酒气。 各种酒,或是低劣的草根酒,或是血马奔涌的烈血所酿的极品。 但这里龙蛇混杂,令木三这个女人特别显眼。若别人知道她那简陋的兽皮袋里藏着巨量钱两,那她就更显眼了。 陆饮冰刚要说话,木三堵住他的嘴。“嘘......你还不知我们蛮人的凶狠,少说话就是。” 却见一位身材矮小的蛮人迎头撞来。 这蛮人一撞便走,话也不说。 陆饮冰心想这蛮人果然不拘泥礼数,只要没撞死人,基本不会搭话。但出于小心,他还是摸了摸木三背在身后的行囊。 木三道:“不用摸了,‘东西’没丢。”她一抬手,却多出个黑色的钱袋。 “这是?” “刚才那撞人的莽夫,就当给我陪个不是呗。” 她手法确实厉害。 “那人也手里的也是脏钱,不敢找我麻烦,谨慎起见,还是赶紧找人去吧。” 陆饮冰道:“找谁?” 木三道:“巫医。”在陆饮冰映像里,巫医是不是就得拿个火把驱邪庇佑,然后进行一些惨无人道的仪式,把病人活活折磨死。 陆饮冰不禁要问:“信得过吗?” 木三道:“这整片地下酒家就是他的地盘,你敢不信吗?” 陆饮冰道:“我不敢。” 说话间,人已来到。 一位穿金戴银,头戴羊骨面具的布衣人蹲坐在中间。他撩开金鹰翎羽所串成的纱锻,伸出枯瘦而修长的手指。 “他。” “大人果然神通,确实有人前来。”两位侍者将一行人引到巫医面前。 陆饮冰道:“看见我来有什么稀奇的?” 巫医发出鬼黠的笑声,边道:“你凑近一些。” “你不会阴我吧?” “不会。我仅仅想让你看得清楚一些。” 木三帮忙将陆饮冰凑过去,两位侍者放下羽纱锻屏,见那巫医将手指牢牢揪住面具,卸了下来。 他没有眼睛。 像是两片黑色的漩涡,眼窝深深地往里陷,却没有眼珠。 陆饮冰忍不住倒吸了口寒气。 巫医说:“你不必害怕,蛇神曾向我许诺,说可以让我看见一些人的本质,预见一些事情,甚至有治人伤患的能力。但是世间万物都讲究平衡,等我交换了这个许愿,蛇神才说我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他沉默了很一会儿,接着道:“它收走我双眼,才让我有了看清本质的能力;它让我活不到三十岁,才让我看清别人的一片命运;它让我这些年受尽病痛折磨,浑身毒瘤,我才有治愈别人的神奇本事。我生前会受万人敬仰,死后却没有一个人会记得。” 陆饮冰道:“你既然都这样了,何必还问我收钱?” 木三狠狠地掐了掐陆饮冰,他只是眉头微微皱下,未再言语。 巫医道:“我当然要钱,我若凑够了钱,说不定可以在大蟒蛇峰修筑一座雕像,让所有人都还记得我曾在世上存在过。”他戴上山羊面具,那双没有眼珠的双眼在面具下更加幽邃。 “好,让我看看这个人。” 他将手触去陆轻尘...... 第三十九章 铸材 触到前一刻却停住了手,他好像雕像般凝固在那里。[.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陆饮冰冷笑雨渐歇11。 巫医道:“你们究竟把什么东西带到我面前来?” “他不过是个少年人,未满整十。”侍者如是说道。 “扭曲、寒冷、恶意......我还未触摸,就感受到这股不详的气息。”巫医道:“你们别想骗我,在我面前的根本不是人!” 陆饮冰道:“我不是人,你又是什么东西?” 木三吃惊地望着他,陆饮冰还挂着那种笑容,只是听了巫医一席话,连他的笑容都让人发寒。 木三赶紧道:“可惜我们来这里不是让你算命的,我可以出五百两让你医好他。” 巫医犹豫着。 五百两可是不小的数目,换在普通蛮族家庭,足够撑起他们二十年的生活开支。 巫医道:“对,其他人的命运确实与我无关,但我要一千两。” 木三道:“你这是敲诈!” 巫医道:“若你开口就是五百两,肯定不会缺钱。我闻到他的味道.......他的血就快流干了,你若错过这站,恐怕没人能医好他的手脚。” 木三一咬牙,“好。只要你治好他,一千两我断不会少掉一个子儿。” 侍者将陆饮冰抬进里屋,木三要去,侍者便拦下她:“还请留步,这位客人烟火气太重,有损巫医神鬼之气。” 木三便坐下来,朝着四处观望。她也是从朋友口中听闻巫医之事,无论是何等的重病伤患,他总归有治好的方法,且收费低廉。不少身受罹患的可怜人都经由他的手获得新生。客人谈起这件事的时候,也是双目有神,他说:“那可真是个神医呀,真的。[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棉_._.花_._.糖_._.小_._.說_._.網<<<$.]”木三道:“我这么说客官可别生气,但这些传说多半是捏造出来的,骗人入圈套,哪里能信呢?”客官却坚定地说:“我信。” 木三这时候便好奇了,客官接着说:“因为就是他救我一命。”他拉开衣襟,一条可怕的缝合线从胸口一直延伸到腹下。“当时我双手捧着自己的内脏与肠子,全是血,我以为自己死定了,但他确实把我从地狱拉了回来。” “你还记得他是如何治疗的吗?” “不、我不记得。”客人沉默了会,他说:“但是所有被他医治的病人,有九成都会在七天后暴毙或离奇失踪。” 木三道:“太奇怪了。” “是啊,太奇怪了,他们明明已经变得生龙活虎,可突然就死去了。听说是恶灵作祟,他们仍然不肯放过我们,要将人活活拖下地狱去。” 木三道:“敢问客人,现在是你接受治疗后的第几天?” “第七天。”客人付账,提刀离去。 自此以后,木三再没有看见过这个客人。她也对巫医产生了最初的疑问。那些人最后都去了哪里?恐怕本来就是江湖险恶,难以活命。她看见墙壁上摆放的古怪骷髅,有各种动物的头骨、翼骨,甚至是人骨。它们全以诡异而错落的方式镶嵌在墙壁上,墙壁边还有架子,架上摆放了许多颜色暗沉的药剂。 最显眼的就是一幅少女的画像。 其实更应该叫作浮雕。她的脖颈就从画框内伸出,露出一双目如死灰的眼睛。她的面貌竟如此逼真,木三忍不住去触摸。 刚刚触到,她就感觉异常,这真得好像女人的皮肤,只是表面被浇筑了一层透明蜡质,所以还是有些不真实的感觉。 一个恐怖的念头从她脑海中浮现。 ——“这是真人做的,漂亮吗?” 木三闪电般退后,见巫医在侍者的搀扶下出来了,陆轻尘就在身后。他手脚处有很奇怪的血痕,但一个重伤如陆饮冰的人,竟已能走路了。 巫医转向陆饮冰,问道:“怎么样,还满意吗?” 陆饮冰活动手腕,“不错。” “什么不错?” “我现在就想试试,能不能杀光你们。”所有人瞠目结舌! 侍者立即抽出刀剑,屋外走过的蛮人也都剑拔弩张。陆饮冰忽然捧腹大笑:“哈哈哈!瞧你们这些人,竟被玩笑话弄得如此紧张。” 众人叫骂几句,又从紧张的气氛里得到缓解。 侍者也嘟囔几句,将巫医搀扶进屋里头,却见巫医缓缓脱下面具,一身冷汗,他若有眼睛,肯定是无比惊惶失措的一双眼。侍者焦急地询问,巫医道:“没什么、没什么......只是他刚才说的话......” 是真的! 若非看见屋前走过的那些魁梧蛮族,他可能少了几分把握,所以才没有动手。 木三看着陆饮冰,他神情懒散,完全无法与刚才的那股杀意联系到一起。 “但愿你刚才真的只是开玩笑。” “哦?” “不然这地下酒馆,几百位龙蛇混杂的人物都会对你刀剑相向。” “嗯......”陆轻尘似乎陷入了沉思,“说到刀剑,我想找到铁匠,重铸这柄刀。” ——“锵!锵!”铁锤一次又一次地击打在赤铁上,迸射激烈的火光! 铁匠将玉龙牙的碎片捧起,仅仅瞧了一眼,“没救了。这柄刀是好刀,但绝对经受了数万斤的力量,已经从轴骨开始粉碎,不可能再挽救了。” 陆饮冰只是沉默了会。 他说:“那就给我打一柄全新的武器。” “你想要什么样的?” “剑。” “剑类繁多,你看这是软铁,能够收入腰带,抽出杀人时出其不意;这个就是精炼的长直剑,适合正面劈砍;还有柔钢,比较有韧性,虽不锋利但不会折断。” 陆饮冰的眼睛一直四处打转,忽然在角落停下。 “那是什么?” “那个?”铁匠望过去,角落沉睡着一块黑铁。纵横各达三米,但在炉火的映衬下,乌黑的剑神发出阵阵寒光,冰凉如雪。 铁匠说:“其实我也没弄明白,虽然看着像铁,但材质十分奇特,我还没打算用它铸剑。” 木三道:“诶,这块黑铁什么奇特之处?” 铁匠回答:“都说了其实不是铁,反正质地坚硬,我敲坏了好多锤子才卸下这么一块来。但是它太坚硬,没有任何的韧性,如果用它铸成兵器,能不能挥起来都说问题。”他又顿了会,“恐怕只有合格的蛮族悍士才能勉强挥动,更别提杀人了。” 陆饮冰道:“就是它。” 铁匠瞟了眼两人,道:“毕竟这是块稀奇材料,而且锻造极其费力,你们出得起多少钱?” 木三道:“钱不是问题。”她拿出一百两银子。“这是定金,事成之后,再付双倍。”铁匠眼都直了,“好,我一定日夜赶工!” 木三道:“我们走。”陆饮冰却说:“稍等。”他对炉火单膝跪下!这是庄严而沉重的仪式,将玉龙牙的碎片丢入火烬,看着它逐渐融化、焚毁...... 铁匠也深有感触。 他问:“你想打成什么样子?” 陆饮冰道:“最勇猛的战士所用的剑该是什么样子,那就是什么样子。” 铁匠道:“我们大蛮可没有给孩子用的玩具。你说最勇猛的战士,我只能想到九尺的巨剑。” 陆饮冰笑道:“那你还等什么呢。” 木三转身离去,陆饮冰也走了。 “六日过后,我来取剑。” 第四十章 巨剑 这六天来,木三总在观察陆饮冰这个人。[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有时候,他可爱得让人雨渐歇11想拥抱一下;眨眼间,他又变得残忍决绝,仅仅与之对视,都觉得心惊胆颤。 他会看着少女被数十名马贼强暴,一声不吭地离去;却会在第二天的黎明浑身浴血而归。问他怎么回事,他就说:“散步。” “每个人都像你这样逛一圈,青州还剩多少活人?” “这种人就该死!”陆饮冰怒吼一声,他很快冷静下来,徐徐说道:“她被马贼撕开衣服的时候用那双眼望着我,然后她绝望了,不知为何我竟然看懂了她的意思,她叫我逃。然后马贼们一个接一个压在她身上。她绝望地大叫着,我知道这不对,甚至感到害怕,所以我走了。” 他的语气好像开始哽咽,“我弱得不够资格救她。所以我只能趁他们熟睡的时候,用马贼的弯刀一个接一个地抹过他们的脖子。我一共抹了三十七刀,其中最小的马贼不过我这个年纪。但我必须将刀抹下去,不然他就会吵醒其他马贼。那把刀很钝,切开血肉的过程很慢、很痛苦,但我很享受。” 阳光披露在陆饮冰头顶那一刻,他的眼睛也染上瑰丽的颜色。这样一双美丽平静的眼睛,却生在乱世里,是多么令人惋惜的事情。[.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请你告诉我,我变了吗?” “我不知道。” 他会独自坐在澡堂里洗他的身子。 他沐浴的习惯很凶狠,寻常人是细心擦洗,而他就拿着刷子狠狠刷下去!刷得皮肉通红,也难怪会有着一身褐色的肌肉。他的肌肉并不像蛮人一样魁梧粗狂,而像是用墨笔细细勾勒出的。 记得澡堂老板娘轻卷珠帘,看着他沐浴。 木三道:“男人沐浴有什么好看的?” 老板娘说:“普通男人沐浴确实没什么好看的,但他却很好看,你看他的线条多么完美啊,不像我们这的汉子那么吓人,可也好过鬼族的那些骨头架子。”要知道蛮族汉子的一条胳膊可有别人大腿粗细,而鬼族的人异常精瘦,但肩骨宽大,腰间较细,是完美的衣服架子,陆饮冰就介于两者之间。 木三红着脸说:“反正就是没有女人看男人的道理。” 老板娘道:“你是他姐姐吗,管这么多?” “不是!”木三气氛道:“你看我的皮肤,都不及他细嫩呢!怎么可能是同族?” 老板娘全神贯注地盯着,“那就不要妨碍我啦,嘿嘿。” 木三搡了她一把,“我不管!反正总归不能看。”两人吵吵嚷嚷,便从珠帘外闯进来,陆饮冰看着两人,披上甲衣离开澡堂。 现在正在赶往地下酒馆的路上,木三免不了重新打量陆饮冰这个人。可她还是没有看透。 整整六天,她无时不刻不在揣摩此人,但无论她多么聪明,多么善于抓住细节,终究看不透陆饮冰。他好像无时无刻不披挂着笑容,笑容是他用以示人的面具,而笑容下面的东西,令她深深恐惧。 木三曾有收陆饮冰为伙计的念头,但就此破灭了,陆饮冰不是甘愿屈居于下的人。如果他在老板手底下工作,他就会想着为什么我自己不是老板,然后将所有精髓都学了去,自己当老板。 木三可不愿将来多一个强力对手。她问道:“你打算去哪儿?” 陆饮冰道:“我要去找一个人。” 木三道:“是那个重伤你的人?” 陆饮冰道:“是。” “我看能下如此狠手的人,无论你想从他那得到什么,都是徒劳。” 陆饮冰道:“我不会再求她,总有一天,我会比她更强,强到杀死她。”他鞭打着骏马,马更快了,提早一个时辰来到地下酒馆。 人未到,已见铁匠铺前喧声一片。 无数人簇拥在此,却见铁匠正与一位头戴牛角盔的蛮族悍士争吵。 “你莫强横,剑已有人定了!” 悍士道:“那又如何?我出双倍价钱、双倍!” “双倍也不卖,这事关铁匠名誉,就算你是德高望重的穆氏,我也不给你。”那位姓穆的悍士还带了不少人来,两方人愈吵愈烈。 陆饮冰活动肩胛手腕。 “你在干嘛?” 陆饮冰道:“我想活络筋骨,看看刚刚愈合的身体能否扛下冲击。”他说着便走进人群。“喂、喂!”木三怎么喊也没反应了。 蛮族悍士果然猛地挥起手,一拳打碎铁匠的下颌! 众人惊颤,就算是蛮族的勇士,要一拳粉碎厚厚的颌骨那也是超凡神力了。悍士之中并不少见,但凡有这等力气的,绝对是蛮族的中坚力量,那悍士取下牛角盔,众人的反应便愈发强烈,“是他!穆布索,曾经徒手撕熊的穆布索呀!” 穆布索居高临下,提起被粉碎颌骨的铁匠,冷冷道:“在这里力量就是一切,你看他们知道我是穆布索,连卵蛋都缩起来了,你不怕我吗?” 铁匠啐口血沫。 “我去你的!” 穆布索道:“倒真有种,看我......”手下的蛮族战士提醒道:“三统,你看那里。”穆布索望去,只见角落里的巨剑已被一位少年人背在背上,剑带在他肩膀勒出深深的痕迹,甚至连甲胄都被勒得凹陷。 众人更加惊奇,“喂,你看那柄剑,难怪连穆布索也要夺它,它确实是普通人难以使用的兵器。”“太、太夸张了吧,这玩意儿还能叫剑?” 简直就像一块双刃锋利的巨铁。 “天哪,这可至少九尺。”“他挥得动吗?”“等下掉了脑袋,可就不好玩了。” 穆布索瞥了眼,来者黑衣披甲,不过是个十岁左右的少年人,他并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巨剑负在身上完全不成比例。穆布索哈哈大笑:“看哪,这究竟是人背着剑,还是剑背着人哪,哈哈哈!” 铁匠捂着受伤的下巴,努力地挤出几个字:“走、逃。” 陆饮冰依旧走来,他就走到穆布索面前,说:“你敢不敢放了他?” 穆布索将铁匠一丢,扔到五米外的地方,他冷笑道:“我扔了,你能怎......” ――狂风! 不,是剑风!狂如雷暴,剑锋甚至因为过于巨大,发出“嗡嗡”的蜂鸣声。 众人面色惊惶,他们吓得五官都扭曲在一起。这里所有人可是见惯了生死的战士,他们绝不会因为一个人死去而动容,但他们从没见过这样凌厉的巨剑。 一刀两断。 回过神时,穆布索已倒在血泊中,是他的两截。 第四十一章 销声匿迹 生死本就契阔,巨剑如同一阵风暴,粉碎人所有的血肉与内脏。(.无弹窗广告) 雨渐歇11“他、他......”众人还是惊讶地说不出话来,穆布索何尝不是?他没想到剑来得如此之快! 一百五十斤的重量在眨眼间倾泻而出,陆饮冰的肌肉也难以承受。他手腕又在喷血,一再提剑,却感觉再也挥不动,只能拖着剑跑。穆布索身边几个蛮族战士咬牙切齿,举弩射击。陆饮冰将剑竖起,锵锵几声,精纲焠的箭头仅掸掉了剑身几缕灰尘。 “可恶!全部用冷兵器,把他剁成肉泥!”一拥而上的蛮族战士,他们的战斗力可不是盖的,比起朔原那些华而不实的城市守卫,蛮族战士各个魁梧壮硕。虽然这趟仅是随军出行,他们只穿戴肩甲与兽皮,但依旧是完美的杀人机器。 陆饮冰夺门而出,左闪右避。蛮人冲倒了磨盘,猛地出刀,陆饮冰回手便是一剑!剑在半空,陆饮冰的手臂忽然“咯啦”一声,令人恐惧的声音。他的剑便从半空垂下,仅将蛮人弹飞数尺。不行,现在这幅身体已经......蛮人看在眼里,愈发凶猛。“看他已经无力挥剑,这就冲上去砍掉他的脖子,撕碎他的肚肠!”人越冲越猛,陆饮冰疲于应伐,被堵截在死胡同内。 四位蛮族战士高举刀剑,怒吼着冲去! 所有人都盯着这一幕,仿佛时间都凝固了,木三低声道:“糟了。” 陆饮冰咬紧牙关,双手紧紧攥着剑柄,如同这双手与剑融合了似的。 “咣!”血肉横飞。 大剑的颤音,浑厚刚猛,令在场每个人心惊胆颤。那模糊的血肉纷纷扬扬落下,最远的就摔在围观者脸上。[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那人大叫,却看着满地残缺的尸体,不敢言语。 陆饮冰双手的骨头又裂开了,他抱着剑,双眼搭拢,眼前也逐渐漆黑......只看见木三冲来,将他带到马上,使尽力气把巨剑也送上去,直接冲出地下酒馆。 夜里,星辰黯淡。天边的云彩散了,只剩下寂寥无垠的星空,越临近东部戈壁,天空也愈加黯淡,好像沙漠的飞尘连天空也能遮蔽。骨鸟从荒野的方向来,它飞过高高的天际,发出凄美的长叫。 陆饮冰就在叫声中醒来,他就躺在大青石上。四周空旷无人,他看了看自己的双手已被绷带包扎好。身边暖暖的,木三生了堆篝火,裏着羊皮毯子在他身旁安睡。马儿也卧倒睡着了,陆饮冰将剑卸下,抱在怀里。剑在身上,他才有一种奇异的安全感。 或许是他拿上剑的那一刻,木三醒了。 陆饮冰笑道:“我要走了。”在火光下,他的笑容静谧如水。 木三却不敢看他的笑颜,道:“走便走吧,不过我只想提醒你一件事情。” “哦?” “那些接受巫医治疗的人很少能活过第七天。” “我知道,是那没长眼睛的人告诉我的。因为他用的是别人的灵魂来治疗,我的手脚本来废了,魂是属于地狱的。一到夜晚,黑暗中就有东西蠢蠢欲动,想要将这一切夺回去。”陆饮冰正了正巨剑,他骑马走掉了,只剩木三呢喃着:“或许我们还会再见。” 傻子也明白,陆饮冰是不愿拖累任何人。 大地的交界外长着寥寥荒草,它们可能是这里唯一能见到的绿色,与天边连成一线,是一块又一块的草皮。陆饮冰在这里勒马,从受到治疗后叠加六日,就正好是第七天。 就是这夜,许多人没能撑过去。 风沙掠过他的耳际,隐约间传来恶灵的低语“唰唰,是肉啊。”“你是我们的,无法逃离.......”“我要他的手。”“那我就要内脏、肚肠........”恐怖的声音一直在他耳边回荡,陆饮冰大吼道:“够胆就来拿吧!”他策马而去。 无数怨灵挣扎徘徊,冲击着他的精神。这种残害不亚于极刑,意志薄弱之人仅在数秒内就会崩溃,他们会发疯,成为恶灵的宿体,挖出自己的双眼,破坏自己的躯体,自然就从人间消失了。 陆饮冰却不畏惧,他晓得青州锻炼出无数坚韧不屈的勇士,断不会给这虚无之物吓破了胆,肯定还有其它什么东西...... 他途经荒冢,像是另一群马贼劫掠的后果,许多人血淋淋的尸骨仍未被风沙埋没。 马腿忽然陷落!一具尸体被恶灵附着,竟咬碎了马脚,陆饮冰整个人栽去十米开外。 他将巨剑横在手中,手上鲜血受到撞击又在流血。尸骸一旦立起,顿时筋骨暴涨,眼泛青光,速度之快就像一阵阵风冲向陆饮冰。 陆饮冰耳边仍有恶灵不散的低语,它们严重影响到人的神智。而数头尸身已然冲到身前,张嘴便朝他喉咙咬去! 一切都该到了极限。尤其是陆饮冰的身体,他能挥动巨剑斩杀敌人已经是世界第八大奇迹,更别提再来一剑。 “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把你的血肉献给我们吧。”恶灵扭曲的笑声传遍荒冢。 殊不知陆饮冰冷冽一笑。 他双手又在剑柄上咯咯纂响。 天边不再昏沉。 陆饮冰将最后一只尸骸斩落,天边也迎来黎明。一夜的战斗没令他双手生生折断,反而奇迹般的适应了大剑。 他满身血污,头也不回地行走在天地间。朔原此时正从焜州买来陆饮冰的消息,赦令追捕,通辑赏金三万。而陆饮冰走了那一遭,之后再没消息。 开春,朔原大军在龙牙关集结。朔皇这次亲自来了,可他一想到曾经历过的绝望恐惧,就没敢站在阵前,而由几位将领代劳。 姬酉王披着纯白色的雪熊皮,与铁卫武士们走出关口。他严厉地扫过四周,大喝道:“给我杀!”歌绝武士们前排举盾,后排扬刀,铁靴在雪地上发出令人心碎的音角! 朔原将领大喊道:“素闻歌绝人鲁莽唯武,果然如此!” 姬酉王道:“停。”歌绝武士们停下的时候,赤雪上一排深深的痕迹,就算蹍碎曾经同伴的尸骸,他们也没有片刻蹉跎。 朔原将领继续高喝:“你们长居雪地,思想也和这冰雪一样顽固不开化!不若归于我苏抚草原,既得人人粟米,又免于大动干戈,岂不美哉?” 姬酉王一直在笑,此刻他再也憋不住,放声大笑! 朔原将领心里无底,只能随他大笑,怕输了阵仗。 姬酉王大喝:“草包!” 朔原将领顿时变脸,姬酉王道:“你算什么东西?还敢在我面前咆哮!两军对阵,竟不敢正面视人,我看朔人连卵蛋都吓得缩起来了!不必留情,冲上去砍碎他们的手脚,挖出他们的心脏!”整支军队又浩浩荡荡地行进。 朔皇在军中面色铁青,他不顾众人劝阻翻身上马,大喊道:“歌绝人,你们不过是手下败将,莫要欺人太甚了!” “我非但欺你,还要杀你!” 第四十二章 不战 这句话是多么有底气。[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朔皇冷冷道:“别以为我不晓得是何人虚雨渐歇11张声势,你这些武士纵然神勇,但一个个好像都很年轻啊。” 姬酉王沉默。 朔皇道:“歌绝恶民总是逞一时之快,更无视青州的大法则。明明只是一群巧聚的狼犬,竟敢对我们露出齿牙?我真不知道该是敬佩你还是鄙视你。” 姬酉王冷笑,他只说:“你说话就像放屁,我一个字都听不进去。”还等不及朔皇开口,姬酉王便道:“你不配与我说话,如果要战,那便和当年一样,叫那个人别再躲躲藏藏,给我滚出来!” 谁? 是谁在两年前便已观清天下局势?他在军帐内铺开地图,一直指着北方,“这群人可不像表面上那么安稳,他们早晚会露出犬牙,用他们惯用的闪电战术侵占苏抚。我们只能先下手为强。” 是侯殓主动迎击,以人数优势削弱了歌绝的兵力,如今才能让歌绝人稍稍有些忌惮。 按照姬酉王的脾性,如果对方比他弱,他才是真得一个字都听不进。许多战事刚刚开始就结束了,因为歌绝人的战术简单粗暴,所以才称为“闪电战术”,而他们压倒性的实力和极其夸张的人数比则成为野史,在青州四处广为流传。 半响。 姬酉王仰天长啸,“难道侯殓死了吗!他可不能死呀,若他死了,那你们......”他厚厚的头盔下忽然闪出慑人的寒光“就是无用之师。” 这场仗还该打吗? 姬酉王是血脉最纯的歌绝人,他靠近背部的肌肉高高隆起,甚至比蛮族最凶悍的勇士还要魁梧。他披挂战甲,连身下的战马都武装到牙齿,远远看去,好像雪白炼狱来的魔鬼。最新章节全文阅读.魔鬼带着一万炼狱骑兵来了,歌绝武士上次吃了步战的亏,他们在最短的时间内抓获了五万头雪原马,最终训练成功的却只有一万头。马身披挂板甲,甲山再缠龙鳞状的铁甲,如果普通的马披上这些重达百斤的装备,背上还负300多斤的重量,恐怕连跑也跑不动了。 战马扬蹄,厚甲下的双目如喷星火。 歌绝所处北国,这里树荒草寥,甚至看不到一点绿色,但这里的马还是有办法活下来。他们四蹄粗壮,比普通马矮5-7寸,但耐力超强,因为草都埋在雪下,所以马头生有犄角,用以挑开冰雪获取食物,马身整个看来粗壮有力,学者谓之“倭龙马”。 当然,在雪地里生存不易。它们随时都要面对掠食动物的威胁,有时会用头顶的犄角奋起进攻,刺穿敌人的要害。 无论马还是人,都喷出丝丝缕缕的寒气。 他们很兴奋。 尤其对于年轻的战士来说,他们迫切地想听到刀劈碎骨头的声音。马上一个回旋,长刀就将敌首劈落,血从他脖子里喷出来的时候,就像烟花。战马践踏在手臂上,那铠甲连着骨肉破碎的声音,士兵因为痛苦疯狂地嚎叫! 他们着迷于这样的感觉。他们甚至因为难以抑制这股冲动,咬破了嘴唇,血从盔甲的缝隙里滴落,很快被冷风吹成红色的宝石。 风雪令人颤抖。 这群风雪里走出来的武士,更寒彻了人的心底。 相比之下,朔原的马健美高大,它们四蹄修长,颜色鲜亮,却因为长期的美草滋养,而被寒风吹得僵硬。但它们数量众多,将龙牙关整个横口包围。 姬酉王的笑意刚刚消融,朔皇已经不甘心地喊道:“撤退!” 军队浩浩荡荡地从地平线上消失,许多将士心有不甘。 姬酉王暗暗下令,道:“举盾掩护。” 话音未落,朔皇或是愤怒不甘,便大喝道:“送他们一份礼物!”说罢自己也张弓搭箭,瞄准那个可恶的姬酉王,“放箭!” “唰、唰唰......” 天边忽然黑暗,原来是箭矢遮蔽了天空。整整五十多万兵力,每人一箭,何其壮阔!然后歌绝人早有所准备,他们用盾保护着战马的头部与自己的身体,地上箭矢密密麻麻,歌绝军队却无任何损失,他们高声大喝:“谢谢你们的箭!” 朔皇心里更怨,策马冲到了军队最前面。他逐渐将对侯雪的恨意转移到歌绝身上,再转移到陆饮冰身上。他,就是因为他和侯雪,这两个默默无闻的毛头小子,却影响了天下的局势。 开春一战并未打响,许多势力都是嗟叹不已。蛮人窝居在大蟒蛇峰,坐在篝火旁边络络不绝地谈论着;焜州依旧人来人往,只是白珪早已离开,不知他会对这样一场仓促战事作何评价;木三的新铺子开张,来客络绎不绝,她偶尔也会想到那个神秘的歌绝少年,当年正是他给了起手钱,可如今身在何方呢?老汉在谈,战士在谈,荒野里的鸟雀都叽叽喳喳个不停,这消息一直飘一直飘,终于飘到了青州的尽头——望海国。 天襄在皇宫中长叹,他对面还有一位风姿卓越的成熟女子。 女人的年纪其实并不大,但她不得不肩担重任,挂起武神才有的气魄。这些年来,上一任武神已经死去,好在一切交接妥当,大君顺理成章地登基武神大统之位。她柔弱得不像是战士,反而像是古希腊人所歌颂的阿佛洛狄忒,不过她双臂健全就是了,金不易,这就是刻印在望海国历代史书上的名字。 “堂堂的苍冥先驱也会叹气吗?” “我又不像玄天空那张扑克脸,如果感到特别悲伤,我还是会叹上一口气的。” 金不易道:“那先生为什么叹息?” 天襄道:“我又老了,老了整整六岁。” 金不易笑道:“呵呵,人老花枯莫不是最平常的事情了?” 天襄道:“等你老了就不会这么说了。六年前朔皇屯兵龙牙关,我一直等待着他们大打出手,可结果竟然是干等了六年,那歌绝的狠人出来走一遭,就破灭了所有期望。回首过来,我才察觉自己又老了六岁。” 金不易道:“至上届武神故去,我这两年便能坐牢位置全托先生的福了。” 天襄道:“我也不会谦虚,但是提醒你一下,望海族每逢女君继位,就总有人开始盘算小计划,他们觉得女不如男,大可推翻。” 金不易道:“那他们最好能证明这一点。” “不然?” “不然他们可就再无翻身之日,就我来看,西南诸城的武长有些不安份。” 天襄道:“但是我已经老啦,不想再动。” “哦?”金不易道:“你之前也总抱怨着衰老,我从小至大,还未见过你服老的模样。” “只是看见长江后浪推前浪,不服不行呀。” “可你连武神都不服,让你服的至今也只有一个人。” “现在有两个了。” “谁?” “当然是我六年前带回来的那个年轻人。” “你这么说,那你想让他去平诸城之事?”武神睁大了她那双闪亮的眸子,“想要带多少兵马?” 天襄道:“不必带了。” 连武神都会吃惊,“我想起来那位少年了,既然从你口中说出来,一切就交给你权衡吧。”她扔下一块牌子。 天襄道:“遵命。”他走出富丽堂皇的殿堂时两手空空,苍冥之枪已经在另一个人手上。 第四十三章 朝圣 日光挥洒于这片宁静的草原。最新章节全文阅读一个男人策马而行,他披一袭乌黑精雕的?雨渐歇11??甲,背后银枪熠熠生辉。相比六年之前,枪身空前明亮,一定饮过不少勇士的宝血。 马上人身形修长而有力,他驾马驰骋在水天一色的诸城边界,好像是神殿里的油画,神圣、庄严。或许在大地的另一头,有虔诚的信徒在为他祈祷。 空瓦琉璃的神殿,虔诚的信徒围聚在堂下,他们高声咏唱,在殿堂内久久迂回。 这是流传了数千年的语言,望海族人尊重传统,越古老的东西越有保存价值,而这些咒语般琐碎难懂的符文已经超脱了原本的意义,它们被理解成与神沟通的桥梁。青州最有天赋的乐师作曲,将这些上古语言汇成一支异常神圣的教歌。 只有血脉最纯的处女才有资格唱响这一曲,象征望海族经久流传的尊贵血脉。无数虔诚的教徒正在等待歌者。 近千名教徒身披白袍,双手合十。好像一群探求知识的冒险者,在巨神像下苦苦求诉,希望能探寻到世界的真理。 巨神像高三百七十二尺,与神殿顶端几乎持平,它面部四四方方,仅有口鼻模样,眉下深深的阴影仿佛藏着某些世人永远无法触碰的秘密。这正是复活岛巨石像的雏形,它们原本拥有全部身体,在青州各地最庄严的神殿中受到供奉。但谁也料不到,亘万年后它们仅会剩下头颅。 神殿外围还有无数朝圣者跪拜。[] 他们是不够资格进入圣地的尤达,全凭意志来到这里,只要让他们闻得“圣女”美妙绝伦的歌声,这数万里的路途就没有白费。那可是特别艰苦的一条信仰之路。朝圣者中有苦行僧,身负锁链与荆棘,每次细微的动作都会令他们生不如死,他们赤着脚走过烈日炎炎的土地,或是布满尖锐石子的河滩......而他们从十天前出发,只能带一斗米、一斤水。这就是苦行僧的修行,他们把磨难当作神对自己的考验,相信只有在这样极端的环境下到达圣地,才能得到神的青睐。他们撂下帽袍,枯瘦而苍白的面目望向圣堂。 “嗖铃铃。” 清脆的铃声,所有人朝圣者都睁大眼了眼,他们紧张地握紧各自的手,“啊,是圣女来了。” 苦行僧背上的皮肉又被荆棘割开,但他们已没有多少血可以流。 “祈求上苍,让我们听听圣歌吧。”“愿羽蛇之神保佑我们。”所有人低声乞求着,汇做呼啸的长风。 风中揉碎着百花的香味,一直飘到纯金所铸的马车上。四个车角分别筑起盘踞的羽蛇,是教会的标志。与蛮族所供奉的「大蟒蛇神」不同,「羽蛇神」是生有双翼的褶射形态,它更偏向于“羽”,而非“蛇”。青州文化中,蛇类好像占据了信仰文化的九成,或许是它们比较像龙,曾有勇士擒获百米长的食人巨蟒,更称其为「地龙」。但羽蛇神是自成一派,好像青州浩瀚的历史中真得存在过这样一群高智慧生物。 马车在护卫的重重保卫下前进。 隶属教会的护卫都穿着雪白的板甲,头顶缠着高高的冠饰,鲜红如血。冠饰整齐而美观,歌绝人头盔上的流苏与之相比,实在太过狂野,就像受过高等训练的雄鹰与流浪荒野的野狼那般天壤之别。 教会护卫平常不太出动,战力也很普通,如今群起而出,必是听从皇室调遣。 ――“听说尤达近来很不安分,圣女这遭或许会遇到危险。” “你说在青天白日之中,在重兵把守的圣城之内?” ――“说的也是,他们不会蠢到来送死吧。” 护卫们谈笑风生,悠悠行进着,不愧于众人给他们起得绰号:公子护卫团。因为这些都是皇室贵族的后裔,年龄由18-30不等,他们从小接受礼仪训练,但娇贵的很,不好去战场搏命,也无法承担肃清内乱的工作,所以开始为教团服务。教团不需要特别强大的战力,但仪容必须得体,这些公子爷们倒是最合适的人选。 所以他们的板甲那么鲜亮,他们的马匹都是纯净血脉的海蓝马。 马身通体洁白,鬃毛为浅灰色,双眼如同海蓝宝石般清澈明净。这支从不缺经费的护卫团甚至连每个护卫的盔甲装饰都无重样。现在是第六年后的初春,风中携着粉红色的花瓣,一直落在护卫洁白的肩甲上。 他们习惯了宁静平和的生活,对长长台阶下的朝圣者们不屑一顾。 “你瞧,我们在他们眼中,不过就和路边的野草一样,连看,都不愿意看一眼。” “他们应该看一看的。” 说话的是一对苦行僧。 他们背上未负荆棘,只有铁锁与锯刃。两个人一高一瘦,一矮一胖,对比强烈。他们的脸都藏在兜帽的阴影之下,而手却向后背探去。胖子从袍中取出一杆长弩,弩口经过特殊处理,特别沉重,好像不是用来发射箭矢的。他又将长长缠绕的铁锁卸下,组装在重弩上。 锁链发出沉重的声响,“哗啦啦”地拖行着,可没有人发现他们。 苦行僧是最虔诚的狂信徒,他们祈祷的时候绝不会睁开哪怕半秒的眼睛,可这一百多位苦行僧竟都睁着眼,仔细看,他们更是无比精神。一个十日内仅靠一斗米、一斤水生存的人绝不可能是这幅面容,他们都将手摸向黑袍,里面藏着刀剑。 胖子身负的铁锁链最少有五百米的距离。 瘦人低声道:“如何?” 胖子猛地发动弩箭!铁索携着锋利无比的肩头,如同一头黑色的猛龙射穿了马车! “锵!”一声,教团护卫慌了神,大喝道:“敌袭!” 胖子冷笑道:“刚刚好。” “都避着点。”瘦子将手拉到锁链上,骨骼间筋肉暴起,顿时涨破了长长的袖管。他仅凭一人之力将整辆马车拖行过来!马儿都侧翻在地,它们拼命地想站起来,又给拉到,硬生生地被拽过来,已有两匹崩塌了缰绳。护卫团立即冲到马车左右,却见那些乔装的苦行僧掀开黑袍,大吼着冲上来!刀剑闪烁着慑人的寒光。 第四十四章 追杀者 前排护卫人仰马翻,苦行僧们手不留情,在形势上处于上风。(.棉、花‘糖’小‘说’)但公子爷?雨渐歇11??精良的装备竟然连刀剑都砍不进去,这就形成了比较尴尬的局面。 更有比较勇猛的护卫直接丢掉武器,将苦行僧擒拿住,大吼道:“砍了他!”然后身边护卫一顿乱砍,可怜的暗杀者就被砍成肉泥。 教团护卫重整旗鼓,将厚厚的头盔合上,一边高吼“荣耀!牺牲!”一边横扫着暗杀小队。 “可恶的铁王八,太硬了!”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这戏剧性的一幕,那些公子爷竟然还真以为自己很厉害,愈战愈勇。 不过装载圣女的马车已被拖走,瘦子道:“胖子交给你了。”便抬开后背锯刃,直朝护卫中心冲去。 教团护卫们手拿银晃晃的宝剑,呐喊着冲去! 可谁料瘦子锯刃一挥,手脚尽断。断手内脏洋洋洒洒地落了一地,瘦子将锯刃一横,引得唏嘘一片。 护卫刹马。 他们见到敌人的血很开心,但看见自己的血就恰恰相反。“你看那柄锯刃,至少有六尺吧。”六尺,那已经与人齐高,瘦子能将它挥舞起来已经令人惊叹,而细细一看,锯刃是由精铁所铸,起码要有八十多斤。 难怪仅仅一击,就能摧毁最精良的板甲。 瘦子一席僧袍,从未摘下,应该是刻意隐藏自己的身份。他说:“我干这趟活已经很累了,但愿你们不要不停地送死,就让我们带走她好了。” “住口!”众多护卫立即涌来,瘦子轻叹口气,“我真是后悔拿这些钱了。.” 胖子道:“你可以叫老大加钱。” 瘦子道:“问那个铁公鸡武长要,简直就和沙漠里取水一样困难。”他气沉丹田,将锯刃朝后拖在地上,绷劲全身的肌肉...... 人马一到,锯刃毫不留情地劈出。顿时人马被斩为两截,身后的几骑护卫不得不改变战术,“他的刀太长,我们还未靠近他便会被斩落马下。”“那就好好配合!”几骑人马冲到面前突然分开,瘦子眉头微微一皱。 其他暗杀者全部守卫在马车附近,胖子在用磨具开门,只有瘦子一个人托住这些护卫。 那三骑人马忽然分开,在他身边绕圆圈,瘦子刚刚瞄准一个目标,那个目标却疾驰而过。利用骑兵的机动性,这确实是个好办法,三人绕得瘦子眼花缭乱,必定有机会攻击他。 “喝啊!”陡然间一剑已砍进瘦子的肩膀,瘦子猛地揪住这柄剑,将人掀下马来!尔后就是一剑。 两骑护卫慌神之际,瘦子像鬼影一样掠过,就将两人斩落马下。 他实在太迅速。 太凶猛。 百骑护卫踌躇不前,他们可曾预料到如此强敌? 胖子终于磨碎了马车的车锁,他兴奋地冲进里面,却不料迎面一道寒光。 胖子的额头忽然出现一缕细细的血丝,血丝由上至下,逐渐扩大,好像把他的人分成均等的两半。他炸裂开来,刚刚还是个大活人,顷刻间成了两半。 鲜血浸透了海蓝宝石铸成的圣阶。她将残剑缓缓地收入白玉鞘中,连动六根美弦,发出清脆的琴音。杀人不沾血,青州只有两名剑客可以做到。她换了件颇有望海国风味的褛空裙袍,仍是红色的。 红色可以代表热情、富贵,也可以是人血、决绝。 她懒懒地打了个哈欠,倚着马车内的软垫。身旁另一位女人面披素纱,身裹白袍,这是最庄严神圣的教服,可依旧埋没不了她作为女人的魅力。 不如说正因为这样层层保护的装扮,更让人对里面的胴体想入非非。这自然就是圣女,但圣女实在令人感到熟悉。那一头微卷的金发,大海般湛蓝而清澈的双眸,分明是金戈里嘛。从没有人的血脉会表现得像她一样纯净,可能是千年难遇的返祖现象。这六年来,她该瘦的地方瘦了,该丰满的地方却是一点也不吝啬,渐渐地达到许多女人都羡慕的尺寸。苏红烬看着她的时候,偶尔也会双眼发直,和男人一样紧张。 金戈里道:“圣女好像是个长命的职位哪。” 苏红烬道:“长不长命我不晓得,但圣女有钱确是真的。我为了大醉一场,可是冒着暴露的危险来做护卫哪。” 她眉头忽然紧皱,以前暴露之后无非是些三流货色来寻死,但现在总有一个狂人追踪她。就像一个幽魂,怎么甩也甩不掉。她记得很清楚,这个人身负九尺巨剑,她曾望到过此人三次,第一次在大东的蛮荒,这个人穿着完整的黑衣,长长的兜帽连面部都彻底包住,狂风猎猎,她只看出这个人高高瘦瘦的影迹。无论看他的步伐还是身形,苏红烬都知道是个高手,力量型的高手。这个人的赶路方式也特别奇怪,在他面前有一些顽石错落的小丘,仅需朝旁边挪动几米,就可以走到相对平坦的大路上。但这个人没有,他大剑不停挥砍,将那些石头碎成齑粉。苏红烬很少见过这样性格古怪的人,所以记得特别清楚,可以看得出,这个人是在跟踪身边另一位红衣女子。苏红烬唯独那天没有穿红衣服,所以她开始对这个人有了警戒心。 第二次见到这个人还要夸张。 是在酒馆。一个青州游牧氏族聚成的散落酒馆,那里买卖各种东西。苏红烬在不起眼的帐篷里喝酒,听闻一阵惊呼,才见有人扛着凶兽皮来酒馆兑钱。那是一种陆行凶兽,可能连百位训练有素的士兵都无法摆平,而那个黑衣人却拖着浴血的身体来换钱。显然凶兽是刚杀的,又是熟悉的九尺巨剑,又是那身不吉祥的黑衣。 第三次是在人口错乱的翀洲,一个买卖各种情报的地方。 苏红烬等那巨剑客走掉,花了几百两银子问那情报贩子:“刚才他索要的是什么情报?” 贩子答:“他问我天下第一剑最近在哪里出现过。” “那你回答了吗?” “我当然回答了,但他却让我等一会。” “为何要等一会?” “这已经是第二个问题了。” 苏红烬给钱,那小贩才阴笑着说道:“他说等下一定会有一个红衣服的女人过来,这个人就是天下第一剑。”话音刚落,她听闻一声怒吼!黑衣人擎着巨剑甩开人群,那些人像稻草一样被弹飞,苏红烬承认她当时确实受到不小的震撼。 不过她还是甩掉了这个人。 这次经历也让她彻底无法忘记,有一个人在追杀她。不分日夜,持续不断地追杀她。难道这个人都不用吃饭睡觉的?他根本不是人。 想到这里,苏红烬又打了个寒噤。 第四十五章 圣歌 她将门户轻轻掩起,见那挥舞锯刃的刺客。(.无弹窗广告)仅仅将残剑伸出车门,那锯?雨渐歇11??暗杀者就两眼发直,夺马而逃。他明白这是不可能战胜的对手。 教团护卫们及时赶到,金戈里连忙将面纱整理好。 “圣女受惊了。” 圣女“庄严”地点了点头,“继续吧,还有神的信徒苦苦等待着我们哪。” “是!”马车车门一合上,金戈里立即摘下面纱,轻轻地呼吸,忽然低声道:“是他吗?” 苏红烬很惊讶,“什么他?” 金戈里道:“自然是令你魂牵梦绕的人儿。女孩子如果心里在想一个男人,就会不自主地出神。你刚才总在盯着那名挥舞锯刃的刺客。” 苏红烬道:“我自然是在心心念念着那个家伙。” 金戈里微微地笑着,笑声像银铃一样好听。 苏红烬接着道:“可惜我是在考虑,要不要取那人性命。” 金戈里的笑声戛然而止,可她仍然秉不住好奇的天性,追问道:“那个人究竟是谁呢?值得天下第一剑考虑,难道不是什么烦恼都能一剑解决吗?” 苏红烬道:“若世间所有琐事都可用剑解决,那天地乾坤都将变成我的剑下亡魂。”她仍在回忆着那名大剑刺客的动作,笨重却致命,常需要将自己的性命赌在一击之上。就连如此疯狂的招式也是有套路的。 看着苏红烬微微疑惑的神情,金戈里道:“你看他那柄锯刃,长约六尺,是精铁铸的,应该是「铁剑卫」的等级。诸城之内有巨剑神教,他们信奉巨剑武神——达忧思,根据等级分为「铜剑卫」、「铁剑卫」、「银剑卫」和「红剑卫」。[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棉_._.花_._.糖_._.小_._.說_._.網<<<$.]其中铜剑卫使用铜剑,铁剑卫则是铁剑,而银剑卫并非银剑,是使用奥钢锻造的,剑身闪闪发亮,如同真银;最后的红剑卫象征巨剑神教内最高的剑术等级,所用铸材乃是地底数万米开采出来的珍贵矿石——狱岩石。这种矿物无坚不摧,还有烈火般的高温能将血肉溶解,所以需要保存在特殊的剑鞘中。” 苏红烬道:“你说得太多,我只听了前面几句。”她的眼神忽然很落寞,“没想到竟然有人去崇拜兵器,这种沾满血的器具。” 金戈里回答道:“兵器崇拜是我国传统,尤是象征力量的达忧思,传说它所带来的馈赠是令大地颤抖的征服之力。而且巨剑神教教徒们所使用的兵器都有长短之分,最高等的红剑卫才能挥动八尺的巨剑。” 苏红烬只是淡然一笑,她问:“那是不是剑的尺寸却大,这个人越受到巨剑教徒们的崇拜?” 金戈里想了想,“确实如此。” 苏红烬笑得更厉害了,只腹诽道:那我岂不是遭到巨剑神教教主的追杀? “你对巨剑神教如此了解,看来他们的命也不长了。” “那也是无法逆转的事情,因为他被派去了。”金戈里提到“他”的时候,总会不自主地出神。 浩瀚无际的神殿中,教徒们没有被外面的暴乱影响一丝神智,只有圣女进来的那刻,他们全都从席上站起,有序从两侧走出。殿堂空透巨大的琉璃瓦照射着那袭白袍,她空灵清澈的声音传遍整座圣堂。 如果一个不信神的人偶经此处,会不会就被如此美妙的歌声所感染?成为新教徒。 信仰是最强大的力量,但也是一种无往不利的政治手段。金戈里每次总会故意唱错那个音节,这是她小小的叛逆,希望人们能够读懂其中寂寞,可从来没人提出意见。 他们认为圣女是完美的,圣歌也是完美的,哪怕她用最低沉的嗓音嘶喊出来,都是没有错的。 她视线扫过这些祈祷者,还有坐在后面的皇室贵族们。她明知那个人被派出去了,可还是希望他能做听众。哪个女孩子不喜欢被人欣赏圣洁美丽的模样呢? 她扫过几遍后席,却没看见翘首以盼的那个人,自然很失落。 就在那细长的眉毛还未蹙下的时候,神殿大门打开来。一个身披白袍的男人带着浓重的血腥味进入圣殿,四名护卫前去阻拦,可等他们看清这个人的脸,顿时退下。他们的信仰没能让他们战胜对此人的恐惧。 他有一头乌黑卷曲的头发,那双血红色的眼睛更加幽邃,他身上应该沾满鲜血,仅仅取了件白袍遮掩,血渍甚至渗过白袍,逐渐显露出来。 他苍白的左脸染上鲜血,好像雪地里盛开的红梅花。 这个人坐进后席,厚厚的铁靴发出细微动静,他已经走得很小心了,但难免发出这样细碎的声响。台上可是个聪明伶俐的圣女,她压抑不住喜悦,猛地望向观众席。 是他。 他拄着长枪进来了,所有贵族用鄙夷的眼神望着他,但他坐如钟,只是望着台上高歌的“圣女”,感到一丝丝欣慰。但他习惯将感情都压抑着,所以还是那幅冷冰冰的面孔。 “你瞧,这就是受到重用的尤达。”“真是粗野。”“嘘,这可是神圣的教会,别让他搅了好心情。” 侯雪在后席坐了很久,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台上,即使他只相信自己。 枪上在滴血。 待礼事完毕,一行人准时离开神殿,圣女吩咐守卫离开,空荡寂寥的圣堂仅剩下这两人。她小心地坐在他旁边,问道:“你听得如此认真,难道也信教啦?” 侯雪道:“不,我不信教,但我信你。” 圣女只有在他面前才会摘下面纱,给他看看绝世倾城的容颜。许多人因为这一瞥,可能就要落得斩首的下场。侯雪看得入神,金戈里忽然将他的外袍一掀,被侯雪闪电般地抓住袍角,他说:“不......不要拉掉。” 金戈里只是微微一瞥,就看见他盔甲下可怕的伤口。 她紧张道:“可是你在流血呀!” 侯雪的语气很轻,也很淡然,“没事的。” “怎么可能没事呀?”她拉起侯雪的手,他的手很粗糙,掌心与指节布满茧,可也让她感到安心。她匆忙披上面纱,命令道:“来人哪,快给我去找最好的大夫,敢来迟一步就给我砍断他的脚。” 侯雪只是站在这里,一样不发,他还和六年前一样寡言。就像块铁石,哪怕满身的创痛也不肯说出来。 金戈里忽然感到一阵暖意,她害羞地问:“你是为了不错过这场圣歌,才带伤过来的吗?” 侯雪道:“路上我只把错位的肋骨塞回去几次,不是重伤。” 他脸色好像更苍白了。 “大夫!大夫!这里要死人了,快过来。” 第四十六章 血洗圣殿 “他的伤口受到灼烧,那层血肉已经溃烂了,很难愈合。[]”大夫给出这?雨渐歇11??的解释。 金戈里已换到一身便服,不再是圣女的身份,她焦急道:“你若医不好他,就用命来抵!” “这......”大夫很为难,只能敷些消炎药,将他伤口包扎好。大夫做完这一切,才惊呼道:“诶呀,忘记上麻药了。”他便又惊奇地盯着侯雪,因为消炎药剧痛无比,就算铁骨铮铮的汉子也要疼得热泪两行,可侯雪不声不响地等他上完了药。 大夫道:“他应该没有生命危险,只需稍加调理。没事我便告辞了。” 金戈里冷笑道:“告辞可以,先且让你牢记着患者的痛苦,好让你不会再忘带麻药。”她与侍卫耳语了几句,侍卫便将大夫拖走。“饶命啊!饶命啊!” 侯雪道:“你怎么处置他?” 金戈里笑嘻嘻道:“我命侍卫小心地削去他全身皮肉,然后给他上消炎药,让他尝尝有多么痛苦。也许他下次就不会忘记带麻药了。” 侯雪只是摇头,“你不会这样做的。” 金戈里惊奇道:“你又怎知我不会这么做?” 侯雪道:“如果你真想折磨他,应该当街给他刑罚,让所有医生都记着这一幕,就没人敢忘记带麻药了。但你不是这样的人。” “哼......”金戈里眉头微微抬起,她有些小情绪,问道:“我不是这样的人,谁是这样的人呢?” “你姐姐。” 她忽然不想再谈论这个问题,只是抓紧侯雪的手,问道:“你真的没事了吗?” 侯雪道:“嗯。(.无弹窗广告)”不过他关于伤势的话语不能信,因为他只要没死,就是没事。 金戈里忽然又松开了手,她很少有这样扭扭捏捏的时候。“你知不知道三日过后有一场庙会哪?” 侯雪摇头,他问:“庙会是什么,能吃吗?” 金戈里只是嘟囔:“你真是笨哪,就是、就是......总之就是几个人一起游玩,又热闹有有意思。” 侯雪道:“那一定非常混乱,你需带上最好的护卫。” “我不会带任何护卫。”她语气非常决绝。 侯雪一下皱紧了眉头。 她凑在侯雪耳畔低语着:“你说的对,我确实会有生命危险,我会在黎明的时候溜到皇城外的三里桥那儿,这件事只有你一个人知道。”她轻轻地笑着,笑声像银铃一样清脆好听。 侯雪正想叫住她,可她却和精灵一样跑远了。两个侍卫回来,保护她上了马车,她就这样溜走。 六年了,侯雪还是猜不透她心里在想什么,有时候她像精灵一样可爱,可有时候又如一阵风,不知飘到哪里去了。“三天后,三里桥,庙会。”侯雪暗自嘀咕着,皇城内人来人往,一切都似随风飘散。除了侯雪身上的血,那么刺鼻,那么鲜亮。 ――诸城,巨剑神教领地。 铁剑卫跪倒在地,他像野狗一样咆哮着,他躬伏在地,卸下背上沉重的锯刃,将鲜血涂满自己的脸。 满地尸体。 是谁?是谁干的这一切? 尸体四处横陈,甚至强大如红剑卫的高手,也被钉死在神像上。一列手持巨剑的神像,一排被活活刺死的人。他们的血喷洒在神像上,给人以求天天不应的恐怖之感。更别提满地的尸体,有些尸体半个脑袋被轰碎,有些则被巨大的力量刺穿胸骨,伤口呈放射状,好似几百斤的重弩打穿的。 能血洗巨剑神教,对方起来带来了一整只军队,可能有上千人。 铁剑卫感到不适,肠胃翻江倒海,几乎呕吐,他狠狠地锤击地面,发誓要血刃仇人!他决不饶恕任何挑战他信仰的人,整片诸城领域也不允许。 巨剑武神达忧思是最古老的兵器崇拜象征,诸城在一千年前还是个小村落,村中饱受强盗与凶兽的劫掠。他们本是一群手无寸铁的居民,甚至常因为饥荒互相蚕食,比野狗还像野狗。直到从青州远路前来的巨剑勇士击退马贼,也是他带来了知识与素养,这些散沙般的村民逐渐武装起来,他们效仿英雄的铠甲、巨剑,成为第一批中坚力量。 是信仰带来了诸城如今的繁荣。 无论那巨剑勇士是否真实存在过,他们确实因为这股信念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强敌。所以诸城比较特殊,因为他们崇拜的是青州的外来文化,尤其是巨剑武神“达忧思”。其实望海国十三邻邦的国家中有不少崇拜着这位勇士,但是以讹传讹,巨剑武神真正的面貌却不为任何史书所记载,有人说是一个鬓须白发的老者,有人说是面容俊秀的少年,甚至是一位身材火辣的美人.......他的兵器也有了不同的曲解,分出了千百种繁琐的教廷。巨剑神教只是其中比较成功的一类,也是拥有不俗武力的一支军队。 望海族实行诸侯制,就必须找到一个制衡点,如果哪位武长的领地特别强盛,就需要相应的“削减”。望海族内唯一正统的信仰只有皇族教会,其他都可以称为异端,只要武力对教会造成威胁,马上他们微弱的信仰就会被教会的铁蹄碾碎。 教会确实没有多大的武装力量,但它由皇室直属,就代表武神的意愿。 武神从来不缺兵马。 铁剑卫朝殿堂中央的巨剑武神像跪拜,他跪着跪着,血泪就从眼眶迸出!他最后将兄弟们的尸骸整理好,断掉的手脚、碎裂的头颅......他没有漏过任何东西,一边努力记起他们的身份。 “我没有机会认识你们全部的人,但愿你们能在黄泉下找到归宿。”他将火炬小心地点上,看着尸体熊熊燃烧,烟雾好像就成了他们的灵魂,盘旋至高高的天际,最后一丝一缕都见不着了。 这场大火共烧掉七十三具尸体。 六十具铜剑卫,七具铁剑卫,四具银剑卫,两具红剑卫。 铁剑卫恶狠狠地咬住自己的手臂!他一直咬到了骨头,只有这样的疼痛才令他清醒,恶狠狠地说着:“一定是教会的人马。我直接将那圣女杀死,看他们还信什么!” 他们的矛盾就在于此,教会信仰神灵,希望播撒和平;而巨剑神教信仰力量,认为必须用力量武装自己。他们终究会有爆发的一天,何况武神一直盯着诸城的动静,她早料到那蠢蠢欲动的计划。 名垂青史的永远只有君王,底下所有人都不过是历史的尘埃,是她垫脚的阶石。有时候为了台阶更稳固,她不得不抽掉一些裂变的坏石头。 第四十七章 庙会 侯雪犹豫了很久。[] 他取人性命都是眨眼决定的事情,竟为她一句雨渐歇11话语踌躇着。庙会是不能带兵器的,那样太显眼,连护卫都只会携带贴身匕首。而他自幼在青州漂泊,武器就是他的命,如果放下它,岂不等同于放下自己的命? 他坐在桥墩,看着人群来来往往,眉头皱得更紧。 三日后,三里桥。 正应那句“恰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她在黎明时分走来的时候,柳絮轻轻飞舞着,和她那身浅白的纱衣一样柔软。她从平湖踏来,身后什么都没有,如湖面一样空旷。她如小孩般好奇心旺盛,哪怕一处的草、一处的花都觉得是没见过的风景。 路上已有行人。恰逢庙会,许多活动昨夜便已开始,所以人们常在四五更携着亲眷恋人出门,为了享受充沛的一天。 那座旧桥已是人潮百里,她举目而望,见着那个熟悉已久的身影,便踮起脚尖喊道:“这里!这里!” 侯雪走过去。 他第一次走得这么急切,同时仔细观察着每个从她身旁走过的人,生怕他们掏出匕首,刺入她柔软的胸膛。一个像她一样娇柔的女人,恐怕连一刀都挡不住。 他来到身前,才暗暗松了口气。 金戈里看着他,难得没有穿戴盔甲,她也不知这墨黑的衣服下面是否穿着轻甲,便用食指间戳了戳。 侯雪道:“你在干什么?” “我要瞧瞧你是不是真的放松下来,好好享受这场庙会。”她戳着戳着,发现那原来是他的肌肉,竟然练得与盔甲一样坚硬。他甚至没有带着那杆银枪。金戈里轻轻地笑着,她只是拉起侯雪的手儿,“走吧。” “去哪儿?” “不知道。”她答得理直气壮,隐约间,这座人潮百里的旧桥间好像曾有这样的一幕:不苟言笑的少年被一位绝世倾城的少女牵去桥的另一端,他们在拥挤的人群中相互抓紧了对方的手,少女露出天使般纯净的笑颜,那少年只是盯着她婀娜多姿的背影,将手抓得更紧一些。 谁都没有注意到他们。 就像普通的一对恋人,只是他从没受过这样美丽的恩泽,像个木头人一样被她牵着跑。 “来人哩,朔原特产葫芦串诶~”小贩叫卖着,鲜红的糖葫芦挂满木枝,特别受孩子们的欢迎,他们拉着大人的衣角,“给我嘛,阿妈再给我吃点嘛。” “我也要吃。”金戈里拉了拉侯雪的衣角,两人便走近,各自要了一串。“嗯,好甜。”两人坐在旁边的布台上,侯雪只是望着手里的葫芦串出神。金戈里已经吃完,他竟然还在发呆。记忆之中,那个女人也曾给他吃过这样的食物。 他犹记得这个东西很甜。 在临近东戈的草原上有许多游牧氏族的小贩,他还记得那乌云积压的天空,那个女人买下一串葫芦串,轻轻放在他手心。她好像笑着流泪,不知是悲伤还是快乐,她说:“吃吧。” 年幼的侯雪第一次尝到那种味道,他觉得是生命里最幸福的味道。 那个女人说:“你可不能吃得太快,就朝着那个方向走,每走十步才能舔一口,等你吃完了,我就会出现。” 侯雪点了点头,一直朝荒野迈开步子。 就算葫芦化了,他还是坚持着十步才舔一口,到第二天夜里,葫芦串吃完了。 他再也没见过那个女人。 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孩子在荒野里孤独地行走,他那精雕的布鞋烂了,他的脚也磨出水泡,结果第一次见到的却是一堆尸骸。 从尸骸里捡起那支破烂的长枪之时,他就忘记了葫芦串的味道。 现在,他又尝到了这种味道,却再也恨不起来。 “别发呆呀,你若不吃我可就......”她已一口咬了上来,侯雪不敢动,他怕竹签子划伤她。 金戈里还是有颗“大大”的良心,她留了一个“小葫芦”。“谁让你发呆哪,食物也是有尊严的。”金戈里摸了摸小肚皮,“好饿,咱们去喝酒吃肉!” 匆忙间,侯雪手里的葫芦串掉落在地,沾满尘土。 他最终还是没有机会吃到葫芦串,不由得咽了咽口水。长街上有诸多酒家,各户门前挂满红灯笼,想到今夜各门各户点起灯笼,扑上红信子,那整条长街都将被红色所染。 街角的酒馆比较冷清,可在这样特殊的节日里,也是人满为患。 两人挑一席坐下,遣上美酒,配着琼觞。 侯雪喝过许多酒,也用过各类酒杯,他可以在荒野里用兽皮盛满烈酒,也可在大殿中高呈碗碟,与苍冥的弟兄们不醉不归。这六年来,他受到天襄的枪术指导,更在苍冥先驱团中度过了一段充实而自认为美好的时光。望海国皇都,让他第一次有家的感觉。 天襄说过他老了。 苍冥所属的喋血银枪也在侯雪手中,那这位睿智老人的意图已经很明显。他倾尽全力,用六年培养了苍冥的继承者,但这是一个“尤达”。望海族人以纯血为尊,混血为贱。像侯雪这么明显的混血儿,对他们来说就和养的宠物一样低劣。 金戈里眨着那双清澈如蓝宝石般的眼睛,她说:“你不开心。” 侯雪努力挤出笑容,他道:“不,我从没这么开心过,只是你根本不用管我。” 金戈里道:“为什么?” 侯雪道:“你是少君,也是圣女;而我是一个隐藏在黑暗里的尤达。” 金戈里道:“那又怎么了?” 侯雪道:“你不得不承认,有些人生来就很宝贵,他们一滴血抵得上数万人的命。” 金戈里静静地听着,因为侯雪的话不多,真得不多,说出来的肯定是肺腑之言。 侯雪的眼中划过一丝寂寞,他说:“我是个刽子手,是他们口中的魔鬼,若被别人看见与圣女在一起,他们会怎么想?” “谁管他们?”金戈里微微怒道:“喜欢就是喜欢,恨就是恨,人怎么可能背叛自己呢?” 侯雪道也非没见过背叛自己的人,他又饮了口酒。 街道飞满杏花。 阳春三月,正是红杏与白杏交织纷飞的时候。一缕暖光从琉璃瓦倾泻下来,天襄在收拾行囊,他仅留下一封书信与佩戴十余载的“苍冥之证”。 一个人如果服老了,是否也离死亡越来越接近? 就像雄鹰老死之前,它们会最后一次飞上天空,直到精疲力竭而死。所有老鹰都是死于高空坠落,而不是蜷缩在巢内等死。 新时代已经到来,历史的走向会在新一代英雄的手中把握。没人能抗拒这股浪潮。 青州的形势正在不为人知地变化着。 第四十八章 烟花 朔皇在他空寂的琉璃大殿内郁郁而终,满朝文武在商量下任继承者,不?雨渐歇11??朔皇早已给出了答案。(.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人们给他清理尸体,脱下那金丝薄履的内衣,发现他在胸膛刻了七个血字:非项亲不能继以。 这道出乎意料的遗诏有人欢喜有人忧,更有人说是项氏的阴谋。 真也怪哉,侯姓仅有侯爵与朔皇两位正亲,两人各有名下一子,现却都不在了。侯啸尘死去,就算侯雪回来,他也落个弑亲之罪,眼下朔皇的意思是将希望寄托在远亲项氏的身上。 “项氏怎能继承大统?” “他们只是一直被打压,其实人才济济,再论他们也是皇族,最符合继承皇位。” “你却忘了他们曾起兵反叛,才被驱逐到草原上最荒芜的土地。” “万万使不得呀,他们可是一直伺机复位哪。” “哼!我看是某些人当初进谏,才害他们被逐阴山,怕这遭回来诛连九族吧?” “你、你!” “住口!朔皇既然留下遗诏,我等便是顺应天命,违者必有造反之心!” 一席话说得众人哑口无言。那位老谋士从容自若,得意地摇动羽扇。堂中所有人都在为自己将来的命运担约,不约而同地望向阴山。 阴山下。 一场暴雨蕴酿已久,却迟迟压抑着。想它喷发之际,定如天上洪流,席卷八荒。 地上疯长的野草好像地狱伸出的爪牙,一名二十左右的少年正躺在大青石上。最新章节全文阅读.他将手脚伸得长长的,无论阴山上怎样的电闪雷鸣,他也不愿动一下,这真是个很懒的人。他那头红褐色的头发也未梳,只是简单地盘了个结,衣服更是穿到一半,一条可怕的刀疤就从胸口蜿蜒到肚脐。 闪电将阴山映成煞白一片,好像地狱的爪牙。 可他还是没有动,却见一只草狐从他身边飞快掠过,窝在大青石下,狂躁地咆哮着。 少年笑道:“你怕什么呢?”草狐呜呜地叫,他好像能听懂草狐的语言,说:“昨夜荧惑下行,昏星未起,这雨未必能下成功。” 草狐低声呜咽。 少年答道:“叫我项飞就好了。”他将草叶衔起,两指搭在碧绿的叶子末端,正对苍穹吹出音笛。 听叶笛悠悠荡满山川,好像老天也不忍心打破这样的音律,一直到垂暮,这阵乌云未发一滴,飘向别处去。 他十数年前来到阴山,就需适应阴山的生活,因为这里荒芜贫瘠,整个项族人口多达一百三十七人,食物就更得均匀分配。何况项族历代都是体弱的占星师,虽知星河恒数万种出奇变化,却也将生死寄托在天。 项飞长长吹了个口哨,那些羊儿乖乖聚在一起。他们当然害怕阴山的野狼,好像每次只有项飞在的时候,野狼才不会出现。 垂暮之际,天上已有黯淡的星光。 这就是占星师开始工作的时候。 他望着东面,今夜北斗星依旧耀眼,可他却不是在看北斗。在北斗开阳旁边,有一道黯淡的平日里几乎看不见的星辰,叫作辅星。今夜它特别明亮,甚至亮过了开阳主星。 项飞若有所思,直到远方有人喊住了他“阿飞!朔原来使觐见,好像要求我们回去啦。” 项飞的笑容却黯淡下去,好像开阳的光芒。他一定读懂了什么,像他这个从未测错的占星师,只是看着天狼星出神。 杀星、灾星、死兆星、侵略主星.......没人希望它像今夜一样闪亮。 一片阴云却将整片恒星都盖过去。 皇都之夜。 四处笙歌曼舞,明楼亮阕。高高的雅阁上,不知哪位佳人抚琴,那些醉客们相揽相依,和傻子一样嬉笑怒骂,所有人都在长街内肆意玩闹。 百里红街。 一切都仿佛是红色的,侯雪明亮的眼睛也好像融进了这里,他眼珠里有个人影,是金戈里一直在为他开路。 实在是很有意思的事情,路上行人拥堵,而金戈里那头纯金色的长发与蓝澈的双眼无疑是尊贵皇室的象征。行人一见她的模样,顿就避退而去,他们不知是否会因为这一撞,而落得惨死的下场。 没人敢试一试。 夜风呼啸着,红杏在长街迅速飞舞,好像流动的光,街上一些孩子拼命地抓着那些“光”。因为他们是孩子,还有天真烂漫的时候,等他们发现杏花很难抓,就算抓到也会逐渐枯萎之后,他们就不会再抓了。 前路有些醉汉,已经醉得不行,金戈里只顾前方,没注意到他们。侯雪轻轻上前,朝那领头醉汉推了一把,一拨人直接滚翻在地,和死猪一样叫骂着。“谁?谁推了老子一把?唔......呼。” 他们最后在路边停歇。 喝着清酒,吃着一些风味小菜。金戈里望着天上,她双手轻轻捧起,然后又垂下来,低声叹气。 侯雪道:“你想要什么?” 金戈里道:“平常庙会都会放烟花哪,但那是泗水的秘传,其他商家都搞不定这个配方。或许今年比较不景气,唯一一家传承泗水工艺的商户不愿免费放烟火了。嗯......”她趴倒在桌子上,好像泄气的皮球,不过很快又振作起来,“今年没有,还有明年嘛,能有人陪我我已经很开心了。” 侯雪道:“我去办些事情,很快回来。” 金戈里诧异地留在那里。 商店内聚集了百来个伙计,这是最大的商户,不然也不会传承到泗水工艺。老板怒喝道:“我不放就是不放,你能怎样?” 侯雪道:“我买。” 老板这下冷静了许多,他说:“可烟花是很贵的,你想要每年一阵的烟花,至少得拿出一百两银子。” 侯雪道:“我身上并没带什么多钱。” “那就回去拿。” “来不及了,就现在。” 老板冷笑道:“那就去喝西北风吧,穷鬼!” 侯雪一把掐住他的脖子,肘间发力,这个老板的脊椎便断裂,像死狗一样横在路边。伙计们瞠目结舌,侯雪转身将大门锁死,那双火红色的眼睛吓得众人瑟瑟发抖。 “你们所有人的命竟只值一百两银子。” 第四十九章 天狼星 他被打得很惨。后来连自己也不大记得了,等他清醒的时候,大堂内还?雨渐歇11??他一个人站着。 他用黑布包着几大筒烟花从店里走出来,一位行人觉得奇怪,从那门缝里瞥去,只见满堂尸体,顿时吓得大叫出来! 侯雪冷冷地盯着他,行人立即捂住嘴。 街上喧嚷不断,并没人理会这个行人,行人面对侯雪,颤颤巍巍地指着他,“是、是你干的?你一个人......” 侯雪点头,他低声说:“只要你管得住自己的口舌,那便相安无事。” 侯雪携着烟花进入拐角,那行人见他走远了,立即撒开两腿,他必须跑去最近的管事处,他要将这个杀人狂魔的恶行公布于世。等他抄近路跑到那条没人的小巷子时,黑暗中忽然闪出一只手扼住脖子,那强劲的臂力几乎粉碎了他的骨头。行人已没了气息,侯雪在阴影中离去,他本给过一次机会,可惜没有被珍惜。 金戈里等得有些困了,不由得眯起双眼在桌上打着瞌睡。 朦胧之间,好像有孩童大喊大叫,亦有人欢欣鼓掌,整条街都沸腾了!她隐约看见夜空五彩缤纷,一下便惊醒了,“这、这是烟花?” 难道他......? 他竟然有办法说服那铁公鸡老板。金戈里出奇地喜欢侯雪,尤其是开玩笑似地问他要礼物,看他拿不出手的窘迫样子,忒也可爱。她只是盯着夜空长久不断的缤纷颜色,感到一种奇妙的感觉。 “阿妈你看!塔楼上有人,是他在放烟火。” 那个高大而挺拔的影子,金戈里甚至没有去看,她只是笑着将酒一饮而尽。 侯雪回来的时候,金戈里却发现他身上的异样,他黑色的衣服上好像有血,她偷偷揩下一些,嗅了嗅,怎不会明白这是新鲜人血? 她问:“你是不是又做了出格的事情。[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侯雪沉默,他说:“不算出格。” 街边忽然传来大叫,他们说城中最大的商户被屠杀。一百多位伙计都死在血泊中,已经有军队赶到现场,没有发现任何作案凶器,钱财与账簿上一对,更是分文不缺。只有五大筒烟花不见了,记录在库中的只有五筒烟花。 她骤然明白了一切,却依然紧紧地握着侯雪的手。 她说:“我如果是那些伙计,肯定觉得后悔。”她转头盯着侯雪,“那些烟花才多少银子呢?” “一百两。” “为了区区一百两而丢掉性命,每个人的命连一两都不值。”她的语气在颤抖,她说:“我很开心,但也很害怕,你可以赤手空拳打赢一百多个平民,但有朝一日你将面对的是百万军队,你不可能总是赢。相比于烟花,我更希望有人陪在我身边,就算他没有烟花那么讨人喜欢,我也不愿失去他,你明白吗?” 侯雪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他只是说:“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绝不会赤手空拳,我会带着千军万马去取我要的东西。” 金戈里挣开侯雪的手,好像小猫一样跑进巷尾,侯雪去追,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却再也觅不着她的行踪。 “我恨他。”金戈里回到皇宫后,鼓起嘴颊,懒懒地躺倒在苏红烬怀中。 苏红烬只是哈哈大笑,她喝酒,也让金戈里躺在她大腿上,不停发着牢骚。苏红烬道:“女人如果嘴上常说恨一个男人,她心里未必真得恨,说不定就要喜欢上了。” 金戈里道:“他太笨啦,一点也不懂女孩的心思。” “哪个男人是聪明的呢?” 苏红烬撂下长长的袖子,伸手抚摸着金戈里的细腻的脸颊,她说:“真是副让人垂涎欲滴的面孔,若我是个男人,肯定现在就将你强暴了。” 金戈里满脸通红,“可你又不是男人。” 苏红烬长叹了口气,“我只是来赚些酒钱的,但若以女人的观点来看,我可以给你分析一下。” 金戈里睁大明眸,一脸严肃地盯着她。 “你说他太笨了,但是他在战略方面可一点不弱,不知你晓不晓得那个白发苍苍的老头,他叫作天襄,本是个风生水起的人物。大人物都有许多莫名的脾气,可看着侯雪,他竟然一点脾气都没有,显然侯雪的天赋超出了他的想象。” 金戈里道:“哪里厉害呢?” 苏红烬道:“他的枪很长,很粗。” 金戈里脸红道:“啊?枪......很长。” 苏红烬道:“对啊,苍冥圣物「喋血之银」可不是一个少年人能够轻易挥动的。你知道关于七先驱的传说吗?” “什么传说?” “当七件神兵各自交到七个不同人的手上,命运的齿轮又会开始旋转,这七人必将影响青州的局势。上一次全部交接是十七年前。” 苏红烬道:“而且你有没有注意到他无时无刻不带着枪?” 金戈里道:“嗯,怎么你才来望海国不到半月,竟就这么了解他?” 苏红烬说:“因为有一次我在夜市喝酒,看见这个人投宿酒家,连睡觉都是抱着枪睡的。一个防备心如此之重的人,在三里桥却没有带任何兵器,那说明了什么?” 金戈里痴痴地说:“难道我比他的命还......”她没有继续说下去,惊讶道:“你跟踪我!” 苏红烬道:“放心,我一看是他陪着你,便顾自喝酒去了。”她接着说:“你说的对,他是个永远也无法读懂女人心的笨男人,但也是个很可爱的男人,我很羡慕。” 金戈里道:“你什么都羡慕!前些日子我还见了进了招女客的青楼去。” “咳。”苏红烬说:“人本风流,自从我拿着这柄剑,不知不觉也变得和剑主人一样。” “剑主人不是你吗?” “不是、不是......”她只是笑着,剑主人潇洒一生,嗜酒、好色,连她也误入了这个男人的陷阱,最后也是因为女人结束生命。她有时候会想,如果自己一开始遇见的是侯雪这样的人,会不会在他笨重而可爱的保护下开开心心地过活?苏红烬的酒坛空了,她茫然问道:“我听说今夜本无烟花,却有人为了这些烟花葬送一百余人的性命。” 金戈里低下头去,“没错。” “真是个让人猜不透的男人,你究竟喜不喜欢他?” 金戈里沉默着,她自己也弄不明白,只是匆匆起身,溜出了奢华亮金的大殿。 好像街上又只剩侯雪独自一人。 他回到空寂的苍冥圣殿,这里是燕蓟。一个他仍未熟悉的陌生城市,它日新月异,不像朔原美丽的草原,几百年也不会出现太大的改变。 平常天襄总会坐在殿中央,看着顶部空透的夜空,他说:“星辰常代表着某一大族的兴衰落败,有些家伙就能看出其中微妙,但我看了这么多年,也无法猜透。只是觉得它们离我越来越近。” 今夜天襄却不在。 就在他平常坐着的地方,便是他所留的苍冥之证与信件。侯雪将它们紧紧捏在手心,他一直把天襄当做恩人对待。 他习惯了浪奔浪流,人来人往,却第一次尝到留恋的滋味。 他坐在那把高椅上,用天襄的眼光去看他一直望着的方向。他发现这片空顶只能望见一颗星辰。这颗星辰特别明亮,在今夜,它甚至亮过了北斗开阳旁的辅星。 那是天狼星。 今夜,他的运势开始轮转。 第五十章 玄鹰武士 三月的热闹仅仅持续一夜。[.超多好看小说] 有人喝得迷醉,拔剑刺破户前的大红雨渐歇11灯笼;有人躺倒桥头,思绪万千;燕蓟就是这样繁华而虚幻的都城,人人都想留恋着这里,不愿再到别处去。 侯雪越发思念着苏抚丰沛的草原。 他不是个满足于思念的人,便将苍冥之佩悬在腰间,披挂起乌黑色的铠甲。铠甲的锁扣从肩膀一直悬到腰腹,虽是轻甲的款式,但厚度却是重甲的两倍。甲内遍布锁子甲形状的钢环,由精钢淬炼,但外形古朴,给人很平凡的感觉。 那匹双眼海蓝色的骏马是他的坐骑,是血统纯正的海蓝马。 侯雪将银枪收在背上,系紧了缰绳,一声长喝策马而去。 他出发的时候月亮仍很圆满。 一个人总会认为某件东西很熟悉,那是他思念久了,问他那是什么,他也会说:“不知道。”但他还是觉得很熟悉。 天边开始有一丝光线,侯雪在诸城边界疾驰着,他望着诸城在黑夜下模糊的影像,就像苏抚高高林立的城楼。他忽然记起他和赤在大草原上策马奔腾,少年吆喝一声,马儿四蹄齐飞,蹄下草叶践踏出阵阵清香。风声呼啸,那天边变成火红色的一片,他就能看见大东戈壁的日出。很多时候,侯雪会不远万里赶到苏抚草原的东部,就为看蛮族领地那一轮妖艳火红的烈日缓缓升起。 侯雪勒马山丘,静静地站在这里,等着太阳缓缓升起。 最相似家乡的城,令人好不哀息。 当那灿金色的日头照亮草原的时候,侯雪一下皱紧了眉头。百骑黑马奔腾而来,马上战士目光如炬,身背弓弩,人马卷起的风沙,呼啦啦地吹遍了草原。[.超多好看小说] 这些是什么人? 侯雪下丘,策马迎去。 “你看。” “他也想抵挡我们。诸城十万骑兵都阻不了我们半步,他凭什么可以?”这些人的眼力各个超凡,他们很快看见侯雪背上那杆银枪,于是手中刚刚上好的箭矢又退到弦下。 “莫不是苍冥先驱?” “他腰间挂着的也是苍冥之佩。”这拨神秘人马每个人都沉下脸来,如果玄天空还在这里,最不想的就是他们对苍冥武士出手。就算玄天空不在了,他的怒颜还是如同烙在他们心口一样深刻。 他们缓缓接近,疑惑更重了,为什么来者不是天襄? 除了天襄,还有谁配得起这杆嗜血银枪?还有谁称一声苍冥之主,坦荡无垠? “停。”领头人伸手阻拦,却见侯雪那骑马越冲越快,枪也从背上取下,他急忙抽出弓弩,侯雪却闪电般地将枪投出! 寒光掠过。 武士栽下马来,银枪已穿透他的胸膛。 那百骑武士张弓搭箭,露出强健的胳膊,臂膀上纹有雄鹰的羽翼。数箭射出,每箭朝着要害,侯雪心里暗暗吃惊,侧身下马,箭矢全数落空,他立即翻身上马。 “嗖!”一箭射中他的心脏部位。 没想到玄鹰还遵守着上一任先驱的教训,他们一拨箭起,总有与对方人数相同的玄鹰武士等待着,两轮箭矢交替射击,形成永不停歇的火力。这次敌人只有一名,所以只为他留了一箭,一箭就足够要他的命。 侯雪忽然大吼!他飞马而过,一个回旋便将银枪从尸体上拔出,来到军前。 “请住手,我们突破诸城另有目的,不是来送死的,也不是来杀人的!”百骑玄鹰武士就和他面对面望着。 侯雪这才勒马。但手还是死死地勒着缰绳,一有情况,这匹马就会立即扑腾过去。 玄鹰武士说:“你并不是天襄。我们都知道苍冥先驱是个白发苍苍的老人。” 侯雪大声道:“有话快说!” 玄鹰武士道:“我们本该与天襄商量,但既然他肯把苍冥的位置交给你,你一定也知道了。我们是玄鹰武士,来取许多年前的一个人许下的诺言。”他忽又摇着脑袋“不、不,那已不是诺言,我们起先等了五年,但算到现在已经整整十一年,公乘踏月所许诺的领导者却还未出现。所以我们必须要问问天襄知道多少,那个我们傻傻等待的人是否已经死去!” 曾经叱咤风云的勇士们却全都是一张焦虑、疑惑的脸,他们苍老了很多,其中不少人的头发已经掺了白丝。 在飞狐城与各个废城辗转往复、一边躲避青州各国势力的暗杀,一边想办法寻找公乘踏月子嗣的消息。他们终于看到了希望,可天襄却已走掉。 侯雪说:“你们是来接我的!” 众武士开始很诧异,但他们细细地看,惊呼道:“血眼,你是公乘氏族,但你却是混血。” 侯雪道:“那么命令还有效,你们还该效忠于我。” 玄鹰武士们喝道:“凭你这毛头小子,还想统帅玄鹰武士团?况且你已继承苍冥先驱之位,怎么可能同时继承两位先驱。” 侯雪大喊道:“那你们就去死吧!” 这句话意义深长。 显然,玄鹰武士突破望海国重重防御只为寻找到他们的领导者,现在望海族已经将他们当作入侵者,完全有理由围杀他们。进来诸城容易,但诸城肯定有了防备,出去就很难。而他们不认侯雪,难道就继续四处漂泊,过着日夜心惊胆战、如野狗般的生活吗? 不! 侯雪的声音比六年前更沉重,褪去了沙哑的音色。他冷笑着说:“好啊,难道先驱们规定过不能继承两位先驱吗?” 没有。 确实没有这样的规矩,先驱武士们更是无从作答。 不知谁领头喊了一句:“铁翼雄鹰必将撕碎敌人的意志!”这些人马就在草原上怒吼着,犹如一头吞食天地的猛兽迎来了新生命,许多飞禽走兽都给吓破了胆。武士们仿佛大草原上最凶猛的掠食者,像青州所有的老鹰一样,经过十一载的磨砺,终于来到了换羽之际。 他们呈上玄鹰佩,那青色的龙骨硬佩:青州之巅,勇贯长空,暴骨沙砾,凛若霜晨。铁翼雄鹰必将粉碎敌人的意志。 侯雪摸着这块玄鹰之证,是与苍冥之证全然不同的东西,冰冷、黑暗......好像前一位先驱将他的灵魂注入其中,那是怎样强大的灵魂?死后还能影响这块随身携带的东西。 传说意志无比坚强的人死后有一部分灵魂会附着在他身边最常用的物件上。泗水有一种锻造工艺,叫作“抽魂术”,就是将兵器主人的灵魂真正赋予给兵器。根据灵魂不同的特质,那些物件也会变得不同。一位勇猛的蛮族战士附着在战斧上,这战斧就无坚不摧;一位擅长埋伏的鬼族附在匕首上,这匕首就会被无形的力量推往要害处,但没有人愿意出卖自己的灵魂。 这些附着的灵魂都是可怜人,他们将永世不得轮回,毕生在那些器具上挣扎嚎叫,犹如恶鬼。 第五十一章 寒山脚下 他抬头的时候大草原已被光辉笼罩,日出代表着昨夜的逝去。(.) 一雨渐歇11夜之间,侯雪继承了两位先驱的遗志,他内心深处却有些东西逐渐扩散。侯雪让玄鹰武士们先在巨大的石丘后埋伏。 大约三柱香后,远方有一队来自诸城的追兵。他们是精装的骑兵,大约千人。 他们远远地看见侯雪,直接张弓搭箭,侯雪大喝一声,玄鹰武士们精准致命的长箭顷刻葬送一百余人的性命。再几轮箭击,草原上仅剩寥寥三骑诸城的士兵。 “我甘愿投降,我投......”枪头横扫而过,粉碎说话人的脑袋,尸首飞到十几米外。第二个人正吓得发愣,又一枪贯穿了他的心脏。 最后一个士兵非常冷静,他见侯雪提着滴血的枪缓缓走近,大声道:“你不想知道为何我们见你就杀?不想知道这一切是谁指使的?” 侯雪停下脚步,“你说。” “我说可以,但你必须放我一马,我保证守口如瓶。”士兵紧张地望见侯雪点头,便说:“我们在燕蓟打探到消息,是你!是你屠杀了巨剑神教三百多位勇士。而他们本是强大的战力,武长囤兵多时,并与某位大人商量造反。” 侯雪道:“那位大人是谁?” “我只是个小人物,不可能知道这些。就算知道我也绝不能说。”士兵说完操刀割断了自己的舌头,他将血淋淋的舌头摔落在地,口中支支吾吾,鲜血喷涌,好像在求侯雪放过他。 侯雪出枪那一刻,士兵的表情凝固了,他连舌头都割了表明自己的决心,侯雪却一枪挑碎了他的喉咙。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冰冷的枪,鲜红的血。 只有死人才不会说话。 偌大空旷的燕蓟皇城,有人穿戴黑袍与某位贵族交接了几句,便匆匆隐没在人群里。这个人一直走到猪圈前,老板问他要什么,他说要猪粪。 一大缸满满的猪粪。 然后又去药材店买了驱蛇用的硫磺粉,再去买了很多实木木材。 这个人带着这些材料一声不吭地走到城外的荒野,他扔开长袍,正是那个发誓报仇的铁剑卫。他要这些东西做什么? 先烧木材,积累些木炭,这些木材正煮着大锅里的猪粪。他就在城外烧了一天的火,等木材全部化成木炭,大锅的猪粪也分离出一些特殊物质,这些物质冷却后就成了透明的结晶。这些结晶就是硝石。 木炭、硫磺、硝石。 铁剑卫只是将他的锯刃插入土地,他高喊着:“兄弟们!我自知技不如人,但我一定会为你们报仇!待到黄泉路,请君莫笑我。” 他将提炼好的炸药绑在锯刃上,整片锯刃就用六尺多高的黑布头缠住,那炸药的引线就一直缠绕在刀柄上。 有文化的疯子尤为可怕。 他已经打听到了,杀死巨剑神教的并非任何一支军队,而是一个人。仅仅一个人将他们屠杀殆尽,其实这个人的名气在皇室贵族内部早已传开了,人人叫他“鬼枪”。一个使枪的魔鬼,这个人是有着血红色眼睛的尤达。光这一点,铁剑卫是非常清楚的,对方确实使用了长枪之类的兵器。而谈到这个鬼枪,给他情报的那个贵族也是谈之色变,说这个人他只亲眼见过一次,就感到由内而外的杀气,绝对是个硬茬,不太好惹。 铁剑卫还打听谁是圣女。 那贵族笑着说:“你应该不止一次地见过那头金发和大海一样清澈的眼睛,全国上下,还有谁拥有如此纯正的血脉?” 铁剑卫道:“那就是少君了。” “你可不要做蠢事,大战在即,如果圣女遭到行刺,燕蓟就会紧急加强防备,到时候我们全部功亏一篑。” “我当然不会。”铁剑卫的眼神很坚定,等他转过头去,那双眼又显得茫然、愤怒! 他绝对等不到那一天,他要用圣女血祭自己的兄弟,粉碎皇族的信仰,再把“鬼枪”碎尸万段。他当然意识到自己能力不足,对方在数名银剑卫、红剑卫高手的围攻下还能毁掉巨剑神教,自己一个铁剑卫无异于白白送死,所以他决定拼上性命,为诸城的人民,为巨剑教徒们的信仰除掉这个难敌。 一切准备就绪,他转身走进燕蓟,走进熙熙攘攘的人群中,逐渐消失。 “我说老兄,他那把剑真大啊。” “嘁,他未必挥得动,就算这把剑是黑铁铸的,起码有三百斤重,若他真能挥动这样一把剑,那就叫暴力。” “我看你说的对,当今世道混乱,连小毛孩都要拖个大家伙来吓人了。” “哈哈哈!”几个强盗笑作一团。 他们一开始当然是想打劫的,只是现在情况很尴尬,虽不知那少年有没有挥动巨剑的力气,但能四处背着这样一柄剑,就绝对不是个容易****倒的人物。可如强盗所说,这才是个不到二十岁的少年,凭他们多年实战经验,要弄死他岂不是非常容易的事? 就是没人敢出手。 那柄九尺巨剑仿佛一座铁塔压在人的心口,这种强烈的压迫感,就令他们的手指都在颤抖,迟迟不肯上前。 “老三,你先上。” “凭什么是我,你咋不上?” “啰嗦什么,你看他那杯茶水快喝完了,过会就没机会了。” 这是一处位于寒山脚下的歇息处。 老板就用竹竿、茅草搭了个小棚子,后面是泥巴抹的墙。强盗不抢这里的原因实在太简单了,因为家徒四壁,每天茶水钱就那么点,实在没有抢头。强盗若是吃饱了撑着毁掉这里,那连个途中歇脚的地方都没有了,所以他们非但不抢,还愿意帮老板看看店铺。 虽然这个店铺很少有人经过。 即使寒山是个山灵水秀的地方,也与翀洲相邻万里。途中毒蛇猛兽横行,连翀洲的商队都会绕远路可以避开此地,所以那些犯了死罪、或四处受人追杀的恶人就会逃到寒山来,他们每次出去打劫,结果都是碰上同病相怜的家伙,回来就成了另一窝强盗,久而久之,寒山脚下这片山灵水秀的地方就成了强盗窝。 所以来到这的人就更少了,除了一些生无可恋的恶人。 但是光恶还不够,得有办法避开一路上穷凶极恶的猛兽,本来一年最后几个月才见到四五个人,可今年刚刚开春,陆饮冰就来到这里了。 因为她像个强盗,而这里是强盗窝。 第五十二章 红衣客 “呼啦......”狂风席卷而过,草棚吹落一杆稻秸,那栖息在稻秸上的乌?雨渐歇11??便“嗡嗡嗡”地乱飞,撞倒在杯前。[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这是只肥硕的老乌蝇,快要走到生命的尽头。 正当陆饮冰以为它飞不动的时候,它猛然扑起双翅,冲向茶杯。 巨剑挥过如同风暴。 “我的娘咧,噗!”强盗老三将满嘴茶水喷出,“这小子真挥得动诶。” 乌蝇被剑风吹开数米,嗡嗡地飞到强盗这边,老三久经风霜,皮肤厚厚的褶皱就像老树皮,乌蝇飞到老三的额头,老三抬了抬眉,就将乌蝇夹死在额头纹里。“呸!”这三人里有个使大刀的汉子,这汉子啐了口唾沫,背上那把大朴刀刀背有九个环儿。随着他动作幅度越来越大,这九个环儿也发出清脆的声响。他说:“现在青州更乱了,他才这个年纪就敢到寒山来。” “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你和老三都是三年前来的,你们为何来到寒山,要不要我提醒一下?” “嘁,难道你算什么好鸟?”老三扣着额头纹里的死乌蝇,他蘸了点酒摸去污渍,眼睛死死地盯着那个使刀的平头汉子。 “我当然不是,但好鸟与坏鸟的界限本就不是很清楚,你当年为那一家难民出头,结果得罪商户,还不是像狗一样跑过来了。” “你说谁是狗!”老三猛地敲击桌子,将桌上酒碗全都敲翻。 那个未曾言语的瘦弱强盗终于有了点动作,他将匕首往桌上一插,无论老三还是平头汉子都不敢说话。(.无弹窗广告) 陆饮冰一直在余光观察他们。 发现最有本事的反而是那个身形最瘦弱的强盗。其实这个强盗很高,约莫八尺,他的肩膀也很阔,但他的腰和四肢却是那么细。陆饮冰在瞥他的时候,他也转过头来,惨白的脸,眼睛给人一种幽邃、深沉的感觉,那蛇蟒一般尖细的瞳孔显然属于鬼族。 一个鬼族强盗,全身缠着灰色的绷带,外衣由秃鹫羽毛缝合而成。这个鬼族好像是特别强劲的一种,看他的额头还有犄角的痕迹。鬼族的血脉与头上犄角息息相关,犄角越长,血脉更为纯正。但这位鬼族的身材已经接近于纯血,为何包在绷带下的犄角如此短小?没人知道,但肯定也是个需要上心的对手。 鬼族强盗说:“由他去吧。” “可他却朝我们走过来了。” “嗯?”他轻轻瞟过来,只看见一位发丝如墨的少年人。他身高不到七尺,斜背一口九尺巨剑。剑锋不太锋利,甚至有诸多伤痕,好像随时都会裂开。可这柄剑仿佛他的人一样,若以为它再也支撑不了的时候,他却总能支撑下来。鬼族一时间看得有些痴了,赶紧将从袖口探出三寸短匕,紧紧捏在藏于身后的手里。 “停。” 陆饮冰在十尺外停下,他说:“隔这么远,你们真能听清楚么?” “足够了。”缠满绷带的鬼族强盗还是很聪明,他可不愿踏进这柄巨剑的攻击范围内,这把剑是普通剑长度的三倍,杀伤力会不会也是三倍?他就怕陆饮冰不知好歹地挥动起来,到时候连他也不可能全身而退。 无论如何,这柄剑对于人族来说太夸张了,恐怕连鬼族精通力量奇术的战士都不可能挥动起来。 “你应该知道我们是谁,若想要从我们这拿走什么东西,恐怕就和狮子牙里挑肉一样困难。” 陆饮冰道:“我只想打听一个人有没有来过这里。” “什么人?” “穿红衣服的女人。” 老三和平头汉子面面相觑,而那鬼族强盗更是冷冷地笑。“哈哈,红衣服的女人,我们已许多年没有看到过女人了,就算是只雌老虎,很多人都会扑上去抢。” 陆饮冰道:“你最好说清楚些,究竟有还是没有。” 老三一拍桌子,“不要欺人太甚!从没有人敢逼我们,难道我们不愿回答,你还有本事杀掉我们?” “我确实有这个打算。”陆饮冰的手向后摸到剑柄,手背青筋凸起。 鬼族强盗说:“我们虽然都是烂命、贱命,不过毕竟是自己的命。”他背后的短匕也被攥得紧紧的。 陆饮冰大声道:“我要杀你,与你有什么关系?” 所有人心头一震。 仔细揣测他这句话,就发现他有的不止是底气。 “没有红衣服的女人经过这里。”鬼族强盗终究松下了背后的短匕,他说:“既然这里没有你要找的人,还是快滚吧。” 陆饮冰就此离去,不过他长途跋涉需要歇息一阵子,便朝寒山而去。 老三猛地冲出去,被鬼族强盗喝声拦住。“别去追了。” 老三怒道:“我气不过呀!他、他以为自己是谁?我全然可以教教他青州的规矩。” “他教你还差不多。” “什么?” 连平头汉子也看出了端倪,他将老三拉回来,指着地上说:“你看!” “我看?看个头!我......”老三一下子怔住了,地上有陆饮冰的一行脚印。这些脚印在土地上印出至少五寸的深度,整只脚都可以陷进去了。 鬼族强盗说:“如此看来,他算上那柄剑至少千斤左右,可你们看他的人,就算肌肉特别硬实,他最多也就一百五十斤左右。” “所以他的剑......有七八百斤重,而他刚才喝茶时单手就将剑挥动起来。”老三发蒙了,又转头望着陆饮冰离开的方向“他究竟是谁?” 鬼族强盗笑着说:“你何必管他是谁?不过我猜有极大可能是歌绝人。刚才我和他谈话的时候,一边估算着匕首刺死他的时间足够他踏出一步,我如果能在他踏出一步的时间内将他刺死就好了。后来我发现这不可能。刺喉咙或脑袋距离太长,我可能来不及,但我可以刺他胸口,这时候才发现他穿着歌绝人的甲胄,歌绝人的甲胄我很难保证一次就能刺穿。”他回忆起刚才的情况,也是长长地呼了口气。 老板依旧在煮茶水、烧着刀子酒。他对面是一望无际的翀洲荒野,大风掀起一阵阵苍凉哀怨的景象,马儿长长嘶叫,好像土匪们常唱起的民谣:天苍苍,地惶惶,踏破红尘万里路,不及野狗一豆羹。唯有寒山红衣客,方得半世酒肉香。 其实这首歌唱的就是一位红衣女人,她掌管着寒山的强盗窝。那三人之所以没有告诉陆饮冰有关这个女人,其实是救陆饮冰一命,因为这个女人残忍无常,能把野狗一样的强盗们聚集在一块儿还不坏了规矩,这个女人又怎么会是大家闺秀?虽然她并不是苏红烬,但她的本事确确实实不比苏红烬小。 第五十三章 猎户 “叮铃铃。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是半山腰的吊钟啊,陆饮冰自迈上这条山路起,就看见了?雨渐歇11??中盯睄的人们,好像寒山只要有客人来到,那座吊钟便会响起。 各处鬼影憧憧,显然寒山的主人不欢迎任何来客。 一位僧人在陆饮冰头顶前进。这位僧人皮肤刷白,筋肉结实,上身披着半件袈裟,背上背着竹篓。他的草鞋在土路上留下更深的痕迹。看得出僧人练的是硬气功,所以他脚下的土石如同面粉一样脆弱。再往上的地方传来些许哭喊,是些猎户推搡着劫来的女人。 看看这个可怜的女人,衣不蔽体,被他们和皮球一样推来推去,这里的猎户与强盗没有分别。再美的女人给他们也不懂珍惜,只是很快就像泄气的皮球发出临终前的惨叫,等她连叫声都叫不出了,就和烂皮球一样被人丢掉。 陆饮冰还未看清,却见僧人一个箭步冲上前去。 无数惨叫和怒吼交织在一起,陆饮冰听来却很短暂,等他上到平台的时候,只见僧人赤手空拳打倒一众猎户,那些猎户都给同伙骂骂咧咧拖回密林。僧人拾起掉落在地的斗笠,抖去沙尘,朝那女人微微一笑,继续向前走。他还留下了自己的草鞋。 女人诧异片刻,然后迅速穿起僧人留下的草鞋,拼命朝山下跑。 陆饮冰正好与那位僧人有所交集。 陆饮冰说:“大师,往何处去?” 僧人答:“惩恶扬善,好好修行。” 陆饮冰道:“那你应该留意一下四周,等下就不会见到佛祖了。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无论你多么厉害,他们总有办法对付你。[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僧人微微一笑,“那难道要我眼睁睁地看着那位女施主受苦吗?” 他大笑着离去。 陆饮冰眼里有羡慕,有敬佩,最多的还是惋惜。 他曾也是这样的人,什么人都想救,却发现能拯救一个人就是无比伟大的事情。 没多久,他见到远方有个倒下的人,猎户们手里拿着石头、锤子,十几个人乱砸一气,陆饮冰负剑冲去,那些猎户们大叫“有帮手!撤!”顿时作鸟兽散。 陆饮冰停在这里,死掉的正是那位出手救人的大师。看他的脚,被二十余斤的捕兽夹子夹断,硬气功也防不住这样粗暴的器械。陆饮冰俯身掀开斗笠,眉头锁紧,他还是把斗笠合上吧。他也想帮大师瞑目,可大师脸上已找不到眼眶本来应该在的地方。 大风吹过树林,唰唰地响着,陆饮冰将外套脱下,遮住大师的尸体。 他明白这里不是自己的地盘,即便猎户们一点儿本事都没有,可吃亏的却是自己,他无数次地心中警告过自己,不要做短命的好人。 一个人的脾性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就像在六年前的大戈壁上,他问过木三:“我变了吗?” 他本打算继续往前走,身体却僵在这里,他的手朝后握到剑柄。剑好像感受到主人的怒意,锋口嗡嗡鸣响...... “嘘......”猎户们和野狗一样聚在一起,他们脸上的污垢甚至可以撮出豆大的泥丸,他们可不会怕这样一个少年。“他打算做什么?呸!”猎户啐了口唾沫,那头子把沾血的榔头拿出来,口舌在上面缠绕着,体会着人血的滋味。“难道他想为那个秃驴报仇?” “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你想多了......不过你们仔细看看这个人。” 有猎户舔了舔舌头,“刚才看脸好秀气的样子,他是男是女?” “能用就行。”猎户们悉悉索索,有性急的直接冲出去,猎户头子急忙拉住他,“嘘,别惹他!” 他们远远观望着陆饮冰,却见他猛地转头! 一双恶鬼般的眼睛。 无论他是不是听见了什么动静,但他确确实实望着这里,那双眼好似穿透了层层叠叠的林隙,将猎物死死锁定。 猎户们这下噤若寒蝉,陆饮冰却动了。 一动就是雷霆! 他血脉喷涌,疾奔上前,却闻脚底一声“嘎登”,已经来不及了。捕兽夹夹住他的脚踝,陆饮冰踉跄飞出,却以巨剑撑起身体,战立在这里。猎户们怪叫着冲出来,好像豺狼围着他转。 “诶嘿嘿,是个男的。”““这王八崽子竟然没给夹断腿脚。” 陆饮冰冷笑,“或许因为我的骨头特别硬!” “你知不知道什么才叫硬?当我的榔头敲碎你每一根骨头,那才叫硬!而你只能跪地求饶,如果愿意服侍我们,那就让你痛快点!”猎户们终于开始靠近,他们如同兽人杂交,连捕杀受困的猎物都要一齐凑近,“你想做好人?记着这就是好人的下场!” 陆饮冰咬紧牙关,脚也稳住,猎户头子浑然色变。 寒山忽然吹起一阵怪异的寒厉之风。 春日节气,少有如此迂回的怪风,在强盗们三两成群的“黑煞寨”里,有一座精妙的不像是寨子的楼阁。楼阁上住着一位女人。 女人撩开轻薄的白纱,一双嫩白如玉的脚就从里伸出,然后穿在床底的袖鸾靴上。这是双很华丽、做工很讲究的长靴,只有腿部特别修长的女人才衬得起,而女人常有自知之明,生有粗腿的女人就绝不会尝试这样的靴子。她确实衬得起,女人对到镜前,梳妆、打扮,这哪里像个强盗匪窝,竟有这样的风情女子藏在里边。 她披上红衣,唇沾杏红,却日复一日地摸着她的左眼。 因为她左眼已经瞎了。 她没有再多停留,从木屉里拿出长长的旱烟。毕竟她今日还要谈谈有关那群猎户的事情。 烟雾缭绕。 女人嗑了嗑烟管,那些烟絮轻轻洒落,就像风中飞舞的残叶,她说:“哦,你们可不能做这样的事情。” “哪班事情哪,不如匪王你来告诉我。” 猎户粗狂大笑,他牙齿缝里的污垢已经几个月没洗。 “你们可以搞女人,但不要在我地盘附近搞这个,我不喜欢听见女人哭喊的声音,太吵。”她长长吸了口烟,光看她身形,很难看出是个烟瘾极重的人。她的手还是很光滑,她的肌肉还是很健硕,她的掌心没有厚茧,手骨形状却很奇特,不知使的哪路兵器。 猎户说:“想让我们不乱搞,除非你亲自让我们......” ——“刺啦。” 血喷出的声音,那个字猎户始终没有说出口,她甚至没有动,可猎户的喉咙却出现细细的血纹,然后整个头颅摔在香案上。 在肉眼几乎看不见的地方悬着一根银丝,银丝上垂下一滴鲜血。 “呼。”她将口里的眼从两个鼻孔缓缓喷出,感觉真是不错。近来这些猎户实在太嚣张了,是不是人数增长的缘故,本来只有一百多号人,现在分散在寒山各处,大约三十多拨,每拨十几人到一百人不等,要除去他们也是件很困难的事情。 第五十四章 拾叁 “老大出事了!”几个强盗拉开木门,见房内血腥的场面,却又将话语?雨渐歇11??塞在喉。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直到那被称为匪王的女人开口:“有屁就放出来。” “有个异乡人来到这里,不久前被一群猎户缠上,我们应该怎办?” “怎办?我们可是强盗,就算他是哪里的王侯贵族我们也绝不会为他收尸。” “可是、可是......”强盗们神色慌张,“可是继续向前走的却是那个异乡人,那些猎户都被劈成两截,我、我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当时他的左脚已经被捕兽夹子夹裂了骨头。” 匪王一下皱紧了眉头,她细声说道:“其他猎户绝对会认为是我们干的,他们会在寨子外埋伏,很容易利用寒山的环境耗死我们。” 她将白皙的肩头披好,“你们带些人手,准备把那些猎户的尸首处理掉。”她抖了抖握住烟管的手,问:“你们还在跟踪那个人吗?” “不、不,他好像察觉到我们一直盯着他,竟然给我们绕了个九曲十八弯,影子都寻不到了。” 她的面孔何止惊讶,“你可曾说过他的左脚被捕兽夹夹断了骨头?” “对,可他硬生生扳开了捕兽夹,拖着残躯还走得飞快。” 匪王更沉默,她说:“我也需看一看那些猎户的尸体。” 来到密林间,匪王用轻纱捂着口鼻,那柳叶般的淡眉微微凝紧,她看着满地血淋淋的尸体,伤口都在同一个水平线。. 强盗手下们盯紧四周,一发现任何猎户,他们就要杀人灭口,避免这件事传出去。可也有马贼充满疑惑,嘟囔着:“这尸体有什么看头?” “因为尸体会说话。”远方走来三个人影,他们一位奇高消瘦,一位筋骨磐实,还有一位背上背着九环的大刀。就是先前与陆饮冰有口角的三位强盗。 “拾叁,你来告诉他们。”匪王叫着那名鬼族的名字,鬼族人只用壹到拾的数字取名,很有意思。 拾叁走近看着这些尸体。 “长得高的马贼伤口在腰腹,长得矮的马贼则在胸口,显然他们都死于同一剑。” “同一剑?哦,说起来那个异乡人背着一柄吓人的大剑,若是那柄剑的尺寸,确实可以在同一时刻置他们于死地。” 拾叁没有在说话,他灰白色的绷带看起来也有些年头了。 匪王说:“我不想再添乱子,你去给我解决他,但不要伤其性命,完完整整地带到我面前。” 拾叁更沉默,就算是他,也不太愿意与这样一个恐怖的人交手。不过只要是这个红衣女人吩咐的话,他绝对会拼上命去做,若不是这个红衣女人,恐怕他早已死在多年前的沙漠里。 拾叁是一个很奇怪的鬼族。 他似乎有着非凡的来历和尊贵的血统,可从未对任何人提起过自己的身世。 匪王看拾叁离开的背影,似乎若有所思。“老三,疯狗,你们是不是已经见过那个人了?” 老三说:“嗯,拾叁说他不好惹,我们就没动手。”疯狗补充道:“他挥动的巨剑起码四五百斤。” “四五百斤?” 匪王眉头微微抬起,过一会又不再那么惊讶了,“难怪如此干净利落,也只有那样沉重的力道才造成这样恐怖的伤口。这些人不是被剑锋斩断的,而是被巨大力量撕碎,那把剑一定已经很钝了。”她说:“你们也去。” 两人悄悄跟在拾叁后面。 拾叁可是个追踪高手,他毕竟来自鬼族。遥远的乌骨岭,有一群喜着宽大衣裳,精通刺杀技巧的族群,他们更擅长潜伏与追踪,如同生活在黑夜里的刺客。他们的血脉也很纯净,从没见过任何鬼族混血,只有强弱之差。拾叁无疑是从乌骨岭走出来的。 他光是俯身查看脚印,就能确定这个人的体重、身形、甚至这个人的心里是焦躁还是平静。他查过了陆饮冰消失的这片密林,发现此人脚印快而平稳,陆饮冰虽然身负重伤四面楚歌,竟然还非常冷静地布下迷踪。有些脚印是他故意踩出来的,特别浅,那些深浅一样的才是陆饮冰真正离开的方向。 拾叁朝远方眺望,那是条陡峭的悬崖路,只容一人可以经过。他眼里忽然迸射出光辉,低声道:“天助我也。” 陆饮冰拖着受伤的左脚,在悬崖路边一步一个脚印地朝前走,那些碎石散落,过了好久才发出声音。若摔下去,骨头渣子都不剩了。 他忽然察觉危险,猛地侧身! 拐角处竟然刺出一柄匕首,拾叁急忙窜出,“嘁,你果然很难对付。”陆饮冰正要拔剑,可匕首再次刺来!每一招都往要害,每一招都异常迅速,根本不给陆饮冰拔剑的机会。 拾叁早有打算,与陆饮冰正面对抗完全就是找死,但他可以借助悬崖的地形优势,这么狭窄的通路,陆饮冰根本无法挥动那柄夸张的大剑。而自己可以不停突刺,完全封锁陆饮冰的攻势,这里对他有利,绝对可以制服、不,杀死陆饮冰! “原谅我不打算遵命,因为眼前这个人,不将他杀死绝对是带不走他的。”拾叁曾这样想着,他手里匕首更凶猛地突刺!陆饮冰好像只能节节败退,狼狈地躲避着他的攻击。 ――“噗呲。”匕首刹住了,陆饮冰伸手狠狠攥住了这柄匕首! 锋利的匕首割破他的指头,鲜血飞溅而出,拾叁也沉下脸来,他那双毒蛇一样的瞳孔骤然锁紧。“你真是个疯子,我一抽刀,你连手都废了。” 陆饮冰挑衅似的笑着,“那你抽抽看呀。” “嗯?”拾叁面色惨白,那匕首犹如插入顽石之中,竟无法撼动分毫,陆饮冰另一只手却将大剑卸下背来。 大剑劈下那个瞬间,拾叁浑身已被冷汗浸透,他没想到陆饮冰单手就能挥动这样沉重的兵器,那大剑从空中直劈下来!拾叁不得不弃掉匕首,一个翻身转到陆饮冰身后,陆饮冰双手握紧,回手就是更凶猛的一剑! 山崩地裂!悬崖剧烈颤抖着,刚才那一剑也让各处出现裂纹。 现在拾叁手无寸铁,他一步步地朝后退,陆饮冰一步步地朝他逼近。 早料到他是个硬茬子,没想到这么难对付。 拾叁脚下一个踉跄,陆饮冰猛地冲来,他的巨剑掀起一阵碎石的狂风! 第五十五章 凌虐 “嗖”的一箭射中陆饮冰的臂膀,陆饮冰不为所动,那一剑还是擦碎了?雨渐歇11??叁的肋骨。[]紧接着数箭飞出,陆饮冰只觉得眼前发黑,没一会儿便滚到在悬崖边,就在他摔下去的时候,拾叁拉住他的手将人拽了上来。 还好老三放的冷箭。 老三擦了擦额头的汗,他说:“箭头涂了麻毒,本来是猎野豚的,没想到这家伙挨了七箭才倒下。” 疯狗扣扣鼻子,他问:“你平时放倒野豚要几箭?” “一箭就够了。” 拾叁大喝:“帮忙!”几人使出吃奶的力气才将陆饮冰连着巨剑拖回来,疯狗朝陆饮冰背后踢了踢,“他可真沉,不如我先把他背回去,然后你和老三再想办法把这柄大剑弄回去。” 拾叁只是急促地呼吸着,他摸着左肋。 老三大叫道:“我的娘咧,你何时受得伤?”他眼珠子瞪得浑圆,因为他从来没见过拾叁如此窘迫的样子,况且以拾叁的身手,那柄笨重的巨剑根本没有机会伤到他。 拾叁只是说:“这个人很棘手,我来弄他回去,你们抬剑。” 两人照做,因为拾叁从不说谎,而且非常要强,听他亲口承认某个人无比棘手,这还是头一遭。 拾叁抬着陆饮冰,发现他身体很轻,除去那柄巨剑,陆饮冰真得不会比一个鬼族女性重多少。密林间有黑影“嗖、嗖”窜过,拾叁将匕首悄悄换到手里,难道又是那群猎户吗?他计上心头,看见沙土下隐约可见的捕兽夹子。有只白兔从他眼前飞快掠过,“嘎啦”一声,就被碾爆了头颅,脑浆四溅。(.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 拾叁却继续从容地走。 他就朝着捕兽夹子走过去,可一直等他的脚迈过去了,捕兽夹子仍旧未动,好像全部失灵了似的。 “他娘的,怎么回事?” “中邪了。” “中你娘个头!你看清楚,这个人是鬼族,那个黑煞寨子里的,他走路都和阿飘似的,有办法避开陷阱。” 鬼族确实有一种轻盈的步法,甚至如同芦苇渡江,不惊一波一澜。 连捕兽夹都无法被触发。 这一点让猎户非常忌惮,“诶,走吧走吧,这次没阴死他,总有阴死他的时候。” 在寒山某个不为人知的偏僻林子,猎户头子们聚在一起商量,“等我们攻进黑煞寨,要啥有啥,还有那个女人、那些财宝全是我们的。”“不过我们干不过他们,只能用陷阱想办法削弱他们人数。”这些猎户坐在树墩子上,披得是带血的兽皮,啃得是没烤过的红肉。 穷山恶水出刁民,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与兽人杂交之物并无区别。 “他们也不会听你讲道理,我打赌,这些人攻进黑煞寨是早晚的事情。”匪王换掉烟筒里的烟丝,她耷拉着眼皮,好像很怜惜那个出手相救却被害死的僧人。寒山所发生的一切都逃不过她的耳目,大到何处起了群斗,小到哪里又死了个人。这一切都基于黑煞寨在外头巡山的探子,可近来探子越来越少了,连尸首都找不到。 “大王,会不会是被野狗啃的?” “如果是野狗啃的,至少还有骨头,人吃人,那才叫一个干净。” 她好像特别明白这个道理,却见拾叁扛着昏厥的陆饮冰来了。她说:“其他人退下吧。” 拾叁有些不愿离去,匪王说:“你也是。”拾叁这才一步三回头地离开大殿,他捂着自己血肉淋漓的伤口,去黑煞寨的野大夫那治伤了。 “这里只有我和你,不用睡了。” 听见这句话,陆饮冰睁开双眼,好像他从未陷入昏迷。 他侧过脑袋,看着面前紫檀桌上的香炉飘出一种浓厚的、线状的白烟,隔着这层烟,那位女人背对着他。红衣服!他第一反应就是握剑,可待他看清楚,整个人就平静下来,问道:“你是谁?” 匪王说:“这里的强盗叫我老大,猎户叫我匪王,普通人则叫我强盗头子,不过你到可以称呼我岁兰。” 陆饮冰忽然意识到面前这只香炉所发出的正是兰花香味。 有一种生长在青州各处的兰花叫作岁岁兰,顾名思义,每年开花,每年艳丽,一岁一兰。那可是种贱命而绮丽的繁花,它的香味也是这种有些苦涩、但苦中感到清香的味道,像是某种名贵的药材。 不可否认,这个女人也像花一样美丽。 看她丰腴而多姿的身体若隐若现,因为她的衣裳很单薄。尤其在春天,须知寒山并不寒,即便刚刚开春,这股暖意也让人不愿意多穿衣服。尤其是她这样向往自由的人,现在她半边香肩露出,连那脖颈后边白皙的颈椎痕迹都若隐若现。因为她的衣领实在太低了,这看起来不像件外衣,而是睡衣和长袍的结合体。 “我听说你在找一个红衣服的女人。” 陆饮冰道:“可惜不是你。” 即使两人如此相像,她们都是各有风情的女人,都是爱穿红衣来衬托她们的成熟女子。可无论她们多么相像,毕竟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陆饮冰道:“现在我并未找到我要的女人,是不是该让我离开?” 岁兰道:“寒山不是个来去自如的地方,你知不知道因为你无故杀死那窝猎户,如同火上浇油,我们现在不得不与他们开始暗战了。” 陆饮冰道:“这是必然发生的事情,与我无关!” 岁兰道:“你也不笨,我就敞开天窗说亮话,你若不帮我们平了寒山的猎户,你就休想离开这黑煞寨。” “你!”陆饮冰敢要冲起,可那些箭上的麻药还是有剧烈的影响,他整个人瘫软下去。 “青州虎豹横行,你还是选一方保命吧,至少我们这拨人还有道义可讲,若你帮我们搞定猎户,我们也会给你相应的报酬,绝对不亏。”她拿手指在陆饮冰头上轻轻一点,然后顺着他的脸颊滑下去。陆饮冰对于这样的感觉还是很抵触,他知道快乐的事情都是很短暂的,一旦过去,就是数万倍的痛苦。岁兰将她的手一直往下滑,滑到陆饮冰的受伤的脚踝,死死一掐! 剧烈的疼痛令陆饮冰咬紧牙关,可他还是很平静。 “还有点硬。”岁兰轻轻地用食指摩擦着他的伤口,还未愈合的伤口又涌出鲜血,她说:“你这样的人我并非没有见过,是被我凌虐到死还是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好好考虑一下吧。” 第五十六章 俾格米龙的传说 她侧目那一会儿,陆饮冰说:“我已考虑好了,难道这荒山野岭还有什么给我的?” “哦,可这样的荒山野岭能竖起一撮寨子,你不觉得有些奇怪吗?”岁兰说着说着,也不禁感到落寞,“许多年前,寒山有座小镇,镇上多得是大户人家,起先来的不是马贼,而是一批神秘人物。(.)这些人话也未说,只是将整座小镇屠杀殆尽。” 陆饮冰道:“可惜他们好像没有真正做到这一点。” “你说得对,他们千不该万不该错过那个小女孩。”她将半边眼罩掀开,连陆饮冰也倒吸了口寒气。若是丑女就算了,可如此精致漂亮的一张脸上出现这样的伤口,就让人惋惜至极。“那一箭射穿了我的左眼,别人都以为我死了,我就故意不动,等他们将尸体堆起来焚烧的时候,我一步步爬进水沟里,发誓要把他们全都弄死。” 陆饮冰道:“你是如何做到的呢?” 岁兰道:“只要愿意做,总归能做成。他们一把火烧掉留有我全部记忆的镇子之后却未离开,而是在寒山建立黑煞寨,我知道了这群人并不是来抢劫的,而是在黑煞寨不停地挖建隧道,他们相信地底下埋藏着某些不得了的东西。” 陆饮冰道:“难道是一位绝世美女?” “绝世美女巴望着男人看她还来不及呢,哪会藏到地底下?” “那就是金银财宝。” “那伙人并不缺钱,他们甚至没有劫掠镇子里一分钱。” “或许他们属老鼠,天生就喜欢打洞。” “不对。” 岁兰也知道这个问题没有人会猜得出来,她打算说出口,却见陆饮冰轻轻笑着,“那就是埋着俾格米王的秘密。(.无弹窗广告)”岁兰的表情忽然凝固,她手间银丝盘动,质问道:“你是为此而来,或者是谁派你来的?说!” 陆饮冰大笑,道:“俾格米王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传闻它是龙族时期一条统治四方的强大巨龙,它在销陨之前将身上所有的力量想办法留存下来。而它就是在青州死去的,死去时它的尾巴高高扬起,这整座寒山其实就是它露出地面的尾巴。” 岁兰道:“你知道得太清楚了。” 陆饮冰道:“你需晓得离这里最近的就是翀洲,那可是个人才辈出的地方,就连你屁股上生了几颗痣都能打听到。” 岁兰有些好奇,“那你且说说,我屁股上有几颗痣?说错了,我就要你的命。” 陆饮冰道:“你不要开玩笑。” “我没在开玩笑,你要么就认输,我给你个痛快。” 陆饮冰沉默片刻,他说:“三颗!” “啊?”岁兰满面惊红,她惊讶道:“你怎么知道的!”她手一挥,陆饮冰拼尽全力将头侧过,却见那背后的烛台已被一分为二。陆饮冰道:“我说对了,你也要杀我?” 岁兰道:“你是说对了,那不就证明你偷看过我的身子?不杀你才怪!” 陆饮冰道:“我只是猜的,初来寒山,我连母苍蝇都没看清楚过,什么时候来看过你的屁股?” 岁兰道:“有关俾格米的传说不假,他们只为清光这里所有人,然后进到地宫里头,想要独吞那条龙的秘密。可是大半的人都没有回来,我也趁这个机会一举夺取黑煞寨。” 陆饮冰道:“你也对俾格米龙有兴趣吗?” 岁兰道:“兴趣多多少少是有一点的,但更多还是不甘心吧。”她眼神忽然变得凶厉,“我想看看究竟是怎样的一个秘密,居然让他们眼都不眨地抹杀一千七百多条人命。” 良久。 陆饮冰说:“我有兴趣帮你处理掉猎户,而俾格米王的秘密我也要知道。”岁兰看着他手脚,脚踝还是血淋淋的,他掌心也有深深的刀痕,几乎看见脂肪后面的结痂。不过陆饮冰脸上云淡风轻,很难看出身负如此重伤,岁兰不禁怀疑他属于某种能够自愈身体的种族,可他显然不是。 陆饮冰道:“待我血流干,就不能帮你处理任何事情了,你有没有打算救我?”岁兰招呼一声,遣几个强盗将他送到寨子里去。 寨子里有个救人的大夫。 她就坐在虎熊皮上,长长的头发都未梳,看起来很凌乱,不过她穿的衣服很有特点。陆饮冰漂泊六年,还未见过这样的衣裳:贴身的是纯白色的素布,外面穿着大袖管的锦缎。锦缎上的花纹很讲究,有花草、有某种意义不明的神符,与她打扮最相似的就是苏抚草原上混乱的游牧民族,可却很少有游牧民族衬得起这样考究的衣服。 拾叁也在这里接受治疗,他之前已经进来很久了,大夫正切开一些皮肉,找到他那根被剑锋的肋骨。拾叁看见陆饮冰,“你......啊!”他忽然惨叫一声,原来大夫失手将他肋骨上还未碎掉的部分也给拔了下来。拾叁痛苦地捂着自己的腹部呻吟着。 “嗷!”大夫嘟囔着:“你一个大男人不要和小孩一样怂包好不好。”大夫把他那根肋骨拿出来一弹,“别怕,会长出来的。” 大夫回头,对陆饮冰耳语道:“其实不会的。” 拾叁痛苦地走出门去,他走过陆饮冰的时候,低声道:“我会盯着你的。”很快就走到外面去。 陆饮冰也想走。 “站住!”大夫厉声道,“你跑个啥子?” 陆饮冰道:“我只是没事进来转转。” “你的脚咋回事呀?” “绊了一脚,擦破点皮。” “那你的手呢?” “嗯,这不是我的血,是刚才那个人的,不信你找他来问问。”陆饮冰刚刚迈出步子,大夫一把拽住他的胳膊。 “不、不要吧......” “要!” 陆饮冰怀着无比忐忑的心情接受治疗,这位大夫方法粗暴,确实有效。他的脚已经开始有知觉了。 夜里。 黑煞寨一片祥和,些许人们围绕篝火,喝着酒,唱着不知青州哪个地方的家乡话,倒给人其乐融融的感觉。若非这些人个个凶神恶煞,这里倒给人些许温暖的慰藉。 陆饮冰盘起双膝,静静坐在篝火前面,他的面孔被映得煞红一片,拾叁就在他对面时刻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陆饮冰说:“我夜里不会在寨子里睡觉,你不用怕被我暗算。” 拾叁沉默,他还不愿意和陆饮冰讲话。 陆饮冰伸出手,篝火几乎烧伤了他的指头,这么温暖、这么沸腾,快让他忘记了属于自己的地方。 他的身体属于黑暗,每到夜里,那些伤口又会隐隐作痛,那些恶灵又在耳畔缠绕不休:把你的身体给我们,用你的血祭奠所有牺牲的人们。 正巧岁兰出来了,陆饮冰叫住她,“那个强盗头子,我问你猎户都聚集在哪里?” 岁兰说:“沿着寨子正南方向行十三里地,有一棵歪脖子树,那就是猎户团体们聚集的地方。”她说:“我可不会拨一兵一卒来帮你,你自己斟酌好喽。” 陆饮冰却已走了,提起老三他们费了半条命搬回来的巨剑。 第五十七章 恶灵 十三里外,歪脖子树下。[.超多好看小说] 猎户们磨刀霍霍,将猎来的野味架到火上炙烤。烤架上有野兔、野鸡、虎、熊......甚至是人。 最中心的柳木架上炙烤着一具赤(裸的人类躯体,从她狰狞可怕的面相来看,是被活活烤死。 猎户从腰间抽出锋利的钢刀,割下尸体的***贪婪地嚼吃着,油腥子从嘴舌间喷出,好像野狼吃人。细细地看,那个猎户穿着一双很熟悉的草鞋。是大师的草鞋,曾送给那个女人,只可惜她还是栽在这群野兽手中。 嘈杂声里传出猎户们一些对话。 “没办法啊,我也要混饭吃啊。” “有没有搞错!你又没饿死,把人烧了干嘛?” “人都吃啦,你憋个什么气?” 沉重的喘气声。 “唉,你叫也没用,这世上做什么事情都要快。快剑、快刀,一出手人就死啦,你慢,死的那个就是你。” “我管慢不慢,你去吔屎!” 两帮人忽然打起来,女人被吃得只剩头,头被烤出了油腥滴在火苗上,噼啪地响着。 四周虽然嘈杂不断,却是充满压抑。 一具漆黑的人影从北方走来,他走路的方式、气息都与这群茹毛饮血的杂碎全然不同。所有猎户都停下动作,看着人影越来越近。 “哧啦”人油在火上迸发巨响。 等这具人影能看出轮廓时,所有猎户都倒吸了口寒气,他们听说一拨兄弟被一个使巨剑的外来人搞死,而这个人影确实背着巨剑。最新章节全文阅读.他们还未去报仇,这个人先找上门来了。 “呸!”他们啐了口唾沫,抓起土弓射去几百箭!他们的箭法甚至比久经沙场的士兵还要精准,因为士兵的箭用来杀人,而猎户的箭如果射不中目标,自己就会饿死。箭射进人的皮肉,发出那种几乎爆裂的、恐怖的声音......人影顶着箭雨前进。 猎户们也察觉到不对,只是将箭收在弦上,不敢浪费。 “吭哧、吭哧......”铁靴踩在路上,好像踩碎了敌人的心肠。那是特别昂贵的金属所锻造的铁靴,能看出泗水工艺的痕迹,但经过特殊的处理,它与使用者的脚部尺寸完全相同,精确到毫米。这意味着这双铁靴很难穿进去,但就算受到重击,骨头都断成几截,它也能保证骨头不要错位。 这样的构造不止一次地救过陆饮冰的命,他活着的六年比地狱还要可怕,白天与恶人猛兽作斗争,晚上夜夜受到恶灵的侵袭。 他能活下来,靠的就是无与伦比的智慧和意志。 来者擎着巨剑,剑端是一位被贯穿胸膛的猎户,一个体重两百斤的胖子猎户,就被他这样提起来作盾,刚才的箭矢已将尸体射成了刺猬。陆饮冰甩开尸体。 那离得最近猎户大叫着逃跑,却已血肉横飞!陆饮冰削掉了他的腿,将他的残躯挑到火上炙烤。人还活着,他像野狗一样大吼,大叫,他没有喊救命,他知道没人会救他。他的皮肤在打火下逐渐溃烂,烧化......他喉咙里的肉块全部黏结在一起,吼得什么也听不清了。 猎户们只是看着,他们还有人在笑。 这种长期处于社会底层的人就会产生这样的情绪,仿佛游猎的土狗,以虐杀嗜血为乐,无可救药! 陆饮冰已经将那个猎户烤的外焦里嫩、金黄酥脆。 猎户们也拔出刀剑将他包围,一边发出诡异的笑容,他们三百多个人将陆饮冰围在最中心。他们最先看见的是陆饮冰受伤的脚,一有空隙,就七八个马贼攻击他的左脚。巨剑咆哮而过,那些人如同豆腐渣子。 猎户们虽是不言不语,可也要开始想办法了。他那柄剑攻击范围太大,往往他们都没碰到陆饮冰,却已成为剑下亡魂。 黑暗中有什么闪闪发亮,陆饮冰急忙闪身,一道机关锁链从他身边窜过,将对面猎户的脑袋钳住,那锁链末端的铁钩装有某种机关,还未看清楚细节,却见那个猎户整个脑袋被夹爆,鲜血飚溅! 那些猎户开始不要命地冲过来,他们看穿了陆饮冰唯一的弱点,是他挥剑时的硬直。 本来他的剑极快,第二剑间隔不到0.13秒,可由于左脚受伤,他现在挥剑产生的硬直至少有半秒,猎户逼得他不停出剑,血泥溅满了漆黑的剑身......第一个钩爪抓住陆饮冰的左肩。 “卡啦”一声,机关并未成功启动,陆饮冰的内甲太厚了。 猎户们蜂拥而上,接下来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钩锁全部命中,他的双脚、左肩、剑身被十几个人死死拉着,无法动弹。 “哇哈哈哈!嗷呜!”这些猎户学着野兽的嘶吼,脸上挂满狰狞的笑容,他们越来越多的人拉动钩锁,他们要活生生地将陆饮冰五马分尸。陆饮冰只是冷笑,他的笑声融在猎户们可怕的笑声里,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陆饮冰为什么总是独自行走?在黑夜里还要提高警惕,长期缺少睡眠,更令他的神经异常脆弱。 他不能睡。 每晚这个时候,它们就该出现了...... “哇啊啊啊啊啊!”猎户中传出凄厉的嚎叫,他们开始乱套了。“这是啥?”“这究竟是什么东西!啊啊啊!”夜空中无数肉眼可见的灵体发出哀嚎,它们冲入意志脆弱的人体内,附身成刀枪不入的鬼怪。猎户中飚出一股又一股鲜血,他们已经彻底混乱,分不清敌人和同伙。 虽然还有些有脑子的猎户在喊:“别松手,千万别松掉锁......” 陆饮冰气沉丹田,他大喊一声,谁也不知他哪来的力量,那柄长九尺的屠戮机器再次运转起来。慌乱的猎户踢翻篝火,大火将猎户的木头营地燃起熊熊的烈火,这场火将寒山半边天都染成血红色。 “啊,呃啊!”那猎户在地上爬,他只有十几岁,自小和野兽生活在一起,连话都叫不出了,只是拉起手边提炼的兽油泼向陆饮冰。 陆饮冰用剑挡下,猎户捡起燃烧的木枝朝他扔去.......那柄巨剑开始燃烧。 而人还在向前走,热油从剑身滴落在剑柄上,滚烫的热油就流到他冰冷的手背上,逐渐凝固。好像没什么能阻挡他,这一夜,燃烧的巨剑成为猎户们的噩梦。 第五十八章 恶战 大火燃烧了整整一夜,将零碎的棚屋、猎户们经年累月才搭建好的庇护所烧成灰烬。[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有些猎户跑进了林子,他们大吼着:“叫野熊!叫他快点滚出来。”不多时,烈火中走来一个高约十尺的畸形巨人。 这个人全身套着厚厚的铁甲,看起来如同铁疙瘩。他持双刃战斧,步伐稳健有力,看样子又是个非常难缠的对手。 陆饮冰迎面就是一剑! 野熊抬高战斧,竟然接住这一击,他的战斧本是粗铁悍成的,外形丑陋,但异常坚固。紧接着第二剑、第三剑、第四剑!没人任何空隙,连野熊都只能不停招架。 “快看哪,这个人简直就是疯狗。”“有没有搞错!野熊都被他压制着,妈的快帮忙!”几人在暗处张弓,忽然一个人影掠过,猎户们的喉咙就被割开硕大的口子。是拾叁!他潜入了逃跑的猎户身边,尽量将他们处理掉,不过这样一来猎户也算元气大伤,不敢造次了。 他忽然迈不开步子,因为这场战斗太精彩,已经将他注意力全部吸引过去。 在别人眼中,陆饮冰就是倾尽全力挥舞巨剑,上一口还没喘好下一口气就爆发出源源不断的力量,只有精于刺杀的鬼族才能看出其中奥妙。 他竟能算出每一剑的间隙,显然那位畸形巨人也有与之抗衡的蛮力,陆饮冰脚受伤了就必须在战斗上取得先手,他只有不停地压制、压制,然后瞅准机会!陆饮冰猛地一击!这近乎疯狂的力量,他之前全部留手了,唯有这一击令他体内每个细胞都在怒吼! 这一剑弹开了斧子,野熊稳住身位,将那斧子迎头劈下! 拾叁心说不好,这畸形巨人竟也如此厉害,陆饮冰本来打算趁斧子弹开的硬直结束战斗,可那畸形巨人出乎意料地稳下步子,迎头就是一斧! 没有时间给人思考,陆饮冰迎剑劈去。(.无弹窗广告) 这个瞬间令拾叁连呼吸都停止了,难道他......把自己的命赌在一剑上? “轰!”这一声惊天裂地的巨响,仿佛两条蛟龙怒吼怒吼,又像闪电划破夜幕,这一切的轨迹都是那么明显,巨剑接触到斧子的那一刹,斧子已有裂痕,这裂痕在0.0000057秒内开始扩散,粉碎!斧子被巨剑削成两截,剑锋撕开厚厚的铁甲,将他大半个腹部砍穿,无数血肉带着肠子从伤口流下来,“野熊”半跪在地,嘴边“呜哇哇”地乱叫着,好像在说“好汉饶命,我不会再......” 第二剑轰碎了他的脑袋。 因为野熊头戴铁盔,脑浆就和血肉化成一大滩粘稠之物从破碎的盔隙间溢出。 他的眼珠子因为巨大的压力而被挤飞到十几米外的地方。 陆饮冰一下子伏倒下来,刚才他砍碎了斧头,可那铁棍还是结结实实地打中他肩膀,陆饮冰侧眼一看,连歌绝人以坚固著称的内甲都被打得深深凹陷,碎骨戳进他的皮肉,那滋味可不好受。陆饮冰噘着嘴。 一头恶灵在头顶挣扎哀嚎,忽然钻进了野熊破碎的‘脑袋’里,野熊再度立起。 ――“把你肉、你的血,你的骨头全都给我!全都拿来!” 陆饮冰双手撑在剑上,缓缓立起来,冷笑道:“有本事,你就来拿好了!呀啊!”九尺巨剑再次挥动起来。 拾叁暗中注视着一切,他忽然明白陆饮冰为什么非要在夜晚离去。 这一夜都在烈火中焚烧,无数恶灵俯身猎户们的尸体,可很快就成为剑下的肉泥。 黎明,那个男人大口喘气,他的眼睛恬静、安详,好像大教堂里最圣洁的油画。而他身上却沾满血渍,和许多年前一样,陆饮冰打起身边的水井,给他自己擦拭干净,每一寸的盔甲、每一寸的剑锋。 “不可思议,他竟然赢了。”拾叁在黑煞寨给岁兰汇报。 岁兰只是笑着说:“那不是挺好嘛,呵呵。” 拾叁道:“你究竟有没有意识到,这个人受到过某种恶毒的诅咒,甚至受到恶灵纠缠,我们不能与他为伍。” 岁兰道:“若他真想害死我们,昨夜就不会出去了。” 拾叁沉默。 他那双金色的眼睛很好看,也很慑人。那毕竟是毒蛇的眼瞳,也是鬼族不太受欢迎的原因。鬼族出来的多半是受雇的职业刺客,只要价钱合理,他们愿意摘下青州任何一个头颅。换句话说,有钱认你做大爷,没钱转身就走。 可拾叁在这里已经很久了,这里只有花花草草,甚至连金矿、银矿都找不着。一个身怀绝技的鬼族愿意逼退人世,肯定有他的理由。岁兰还记得拾叁来的时候,他象征尊贵身份的犄角被某种钝器砸碎,他身上没有一丝完整的地方,这也是他全身缠绕绷带的原因。 拾叁说:“我不希望黑煞寨有任何危险。” 岁兰道:“那就放任猎户们四处游荡,隔几天丢个弟兄好啦。”她忽然沉下脸来,“我们需要他,无论是这里,还是地底下。兄弟们都想喝酒吃肉,可惜这个孤立的小山没有那么多肉,想吃胖点,只好冒险喽。” 大门堂一响,陆饮冰回来了。 岁兰拍手,“诶哟,我们的英雄回来啦。”她瞟了眼拾叁,拾叁说:“我先告退。”走前用一种怪异地眼神盯着陆饮冰。 “请坐。” “不必坐了,那里的猎户并不多,经过这一遭,他们肯定与你闹翻了吧,趁早解决。” 岁兰道:“你这么说我固然高兴,但你想瞒多久呢?” “我的事情不用你管。” “你的事情我也不会有闲工夫去管!但你被恶灵缠缚,每到夜里就让人放不下心哪。”她还是忍不住要把旱烟拿出来,“听着,你就算死一万遍都与我无关,最主要是我手底这般兄弟的安全。我们是同盟关系,但若做出出格的举动,我第一个灭了你。” 陆饮冰道:“我可不会让你操劳。” 岁兰沉寂了会,她说:“嗯,看你态度不错,我就给你一些提点,关于你身上的诅咒我也略知一二。” 第五十九章 献祭 “请讲。[]” “你是否受过重伤差点死掉,然后去东部给蛮族医治?” 陆饮冰挑了挑眉,“你说得很对,继续讲。” 岁兰道:“蛮人素有‘巫医’一说,他们虽也有着基础的药理知识,但用处却不大,他们更多使用巫术救人。其中有一种特别阴邪的法术被称作「灵替」,就是用人的灵魂来医治。” 陆饮冰听到这里,不由得皱紧了眉头。 “难道是用灵魂身上的某个部位替换掉受伤的身体部位吗?” 岁兰道:“你很聪明,那一招替换了灵魂,可惜并不是全部的灵魂,你的手、你的脚,甚至是一块皮肤都可能被替换掉了。你确实拿了死人的东西,它们无时不刻不想夺回来。” 陆饮冰道:“这是我见过最差的大夫。”用几百上千的人命换一条人命,更讽刺的是这个人多半活不到第八天。陆饮冰感到好奇,“你知道得如此详细,难道曾经见过与我一样的人吗?” “这件事情,你可以好好讨教拾叁,就是那个对你没有好颜色的绷带小弟。” “嗯,你这么说,难道他......” “他战胜了恶灵。”岁兰急不可耐地抽上了旱烟,吐息数口,接着道:“可是他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我记得四年前吧,他和死狗一样横在外面的时候,我差点以为那副身体是某种动物的残骸。”一想到当时那幕,岁兰竟然暂时忘记抽烟,“他只对我说过这件事情,你可不要把我卖了。(.无弹窗广告)” 拾叁就在那里坐着。 他好像努力融入这里,可就像野狼与野狗,它们们虽然很相似,归根到底是决然不同的动物。 陆饮冰从他背后走近,即将接触的一刹那,拾叁反身将匕首刺出。 “是你。”他将匕首收起来。“这里认识我的人都会从正面和我打招呼,而不是从背后偷偷摸摸地接近。” 陆饮冰在他旁边坐下来,“你们寨主告诉我,说你曾经也和我有着相同的困扰。” “嘁,我知道她嘴巴是管不住的。” 拾叁将双腿盘起来,因为鬼族身体比例使然,只有这样的坐姿才令他比较舒服。 “就算知道了,你也趁早放弃这个想法。” “为什么?” “因为摆脱恶灵的方法,就是失去你最喜欢的东西。”他提及一种有关于“献祭”的方法,将自己最爱的人献给恶灵,满足他们的一切。遥远的乌骨岭,一场大火焚毁了一切,他的自尊、他的荣耀、他最亲最爱的人,他的一切。 “这还不够,你必须在悲痛中拿起自己的武器,把他们一个个杀死。” “为什么?” “他们就是要你受苦,看着你变成死狗一样的怪物,然后实体化将你杀死。” “而你就趁他们实体化的时候杀了他们,同时也就杀死了自己所爱的人。” 这是最艰难的选择。 哪怕鬼族这样冷血的族群都免不了犹豫,拾叁说:“我头上的犄角是我妹妹砍的,不过她再也不会出现了。” 陆饮冰得知这样的事实,却没有太大的表示,他说:“恶灵凭什么认定哪些是你最爱的人,他们实体化后有多强?” 拾叁道:“他们并不强,但就是有办法找到你最不舍得的那个人,到那个时候,你的剑能不能和现在一样快?” 陆饮冰道:“今晚我就结束这场噩梦。” “你。”拾叁猛地揪住他,“你!你最好还是考虑一下,这个选择绝对会让人后悔。”陆饮冰道:“你或许会后悔,但我不会。” “难道人命对你不值一提?”拾叁揪得更紧。 “一个为了自己苟活而害死所爱之人的杀手,真有脸教训我。” 拾叁的手忽然松下来,他那双毒蛇般恐怖的眼瞳此刻却只剩下寂寞。他只希望陆饮冰不要再犯他的错误,那种地狱般的痛苦远比他身体所承受的创伤厉害百倍。 一到夜里,陆饮冰确实离开。拾叁听见寨子外的夜莺在叫,好像婴儿的啼哭声。今天夜里也很昏沉,乌云彻底盖住了月亮,只有隐约的朔光铺在树丛之间。陆饮冰一个人躺在密林之间的大石头上,他能感受四处的风声,那些恶灵不久后又将从地狱涌出,攻击着他的精神。 “给我、给我们......”那声音逐渐变得真实。陆饮冰哈哈大笑,“可不能随便给你们,你们不是很想让我痛苦吗?”他将伤口撕开,那鲜红的血就将整块石板都染红了,他冷冷地说:“献祭。” “他说了啊,他终于开口了。”“六年,整整六年啦!我们要让他体会最绝望的地狱,最恐怖的真实。”恶灵们在天际高高徘徊,它们凝聚成一到怪异的粉光,几乎射穿了云层。它们忽然刹住,和死狗一样从天上陨落。 那些交织破碎的恶灵吼声若翻译成人类的语言,恐怕就是无尽的怨恨与痛苦,“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它们根本无法理解现在的情况。 当它们侵入陆饮冰的精神世界,但他们寻找他最亲最爱的人,却什么都看不见。 一片黑暗。 黑暗中有光,唯一的一道光。恶灵们在他内心横越了数千万里,才找到这样的一道光,难道那就是他的秘密,那就是他深藏在心底所爱的人?它们怪叫着冲去,看见光中只站立着一个人。 那个人回头,微微地笑,却让恶灵们刹住了脚步。 因为那个人就是陆饮冰自己。 他献祭了自己! “咕啦啦。”地面忽然崩裂,从中涌出一滩鲜血与内脏组成的红浆,那个东西变化出骨骼、内脏、肌肉,成为一个赤身裸体的陆饮冰。他也有一柄相同尺寸的巨剑,是地狱的尸骨所铸成的。那个肉泥组成的陆饮冰还在看着自己的手,惊讶道:“怎么会这样?”他又狂笑起来“不过也好,如果这是你的身体,这副健康强壮的身体,就能杀死你,对不对?” 陆饮冰从石板上立起,他久经磨砺的剑锋发出烁烁寒光。 “你尽管试一试。” 第六十章 留给自己 巨剑在咆哮!好似两头野**织怒吼。[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正因为是陆饮冰自己,全然了解所有的招式与技巧,而且他未负重伤,完全将真正的陆饮冰压制住。他完全没有留手,出招和陆饮冰一样迅猛、凶残,可恰恰每一招都被陆饮冰格挡下来。每招都只有毫秒只差,谁先失手,谁就会被巨剑扫成肉酱。 陆饮冰无法稳住左脚,对方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逼得他不停后退,不停使用左脚,让伤口的碎骨头一次又一次冲击着血肉。他还能动弹多少次?当他左脚彻底残废,就必死无疑。 “嘎啦”一声,仿佛时间都凝固了。这是他左脚发出的糟糕声音,眼前那柄地狱来的鬼剑却被放得越来越大,即将劈碎他的头颅。 一瞬间,陆饮冰怒喝一声! 巨剑贯穿了地狱来客的胸膛。这一剑的威力,粉碎所有阻挡在它面前的东西。 肌肉、骨骼、内脏......这一个血窟窿。 陆饮冰在接近死亡的一刹那又提升了自己的剑技。他的剑比之前又快了几毫秒,正是这几毫秒的微差,造成全然不同的后果。陆饮冰用剑将人挑起,猛地朝大石板上砸去!这一砸令他筋骨粉碎,嘴里沾着血沫怒吼:“你为什么不杀了我!” 陆饮冰道:“你就是我,我在想什么,难道你还不明白吗?” 看着那张熟悉的脸,竟然迸发出一股生死边缘的杀意。陆饮冰说:“我留你狗命,希望你能以我为目标,想尽办法杀死我吧。(.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当然你肯定也和我一样命硬,希望我第二次见到你时可以给我点希望。” 这还不够,陆饮冰看着周围树丛里那些闪闪发亮的眼睛,是野狼。 “你好好看清楚,我就是那个把你丢在树林里任由野狗撕咬你的人,而你这配缩在这里和老狗一样哭泣。” 陆饮冰扛起巨剑,淡然离去。 看着人影一瘸一拐地离开,野狼们不再惧怕,它们只需要毫不费力吃掉这个伤者。 “呜!嗷呜!”狼嚎深邃而幽长,它们从树林里飞跃而出,有纪律地包围住地狱使者。一共七条狼,每只都硕大强健,却是饿得前胸贴后背,急需血肉滋养。 陆饮冰那一剑虽然在他胸口开了个大洞,但却避开了特别重要的器官,让他生不如死。 “呀!!!” 一声惊吼撕碎了寒山寂静的夜,像是某种野兽愤怒的咆哮。 “呵,那是什么东西在叫哪?”岁兰召集了一众颇有身手的强盗。强盗们抢着回答:“是熊!”“是羊!”“是老虎,是豹子!” 只有拾叁倚在台下不起眼的木台边,低声说着“是人。” 待众人静下,岁兰开始正题,“兄弟们来得久的有十多年了,来的迟的也有三年了吧。外面那些吃实心肉的崽子们越来越猖狂,今天咱们迎来一位客人,真是给我们脸上添光。” “呼!”“杀得好!”底下人情绪亢奋,高声呼喊。 岁兰说:“他也带来一个消息,不瞒你们说,这就是我建立黑煞寨的初衷。”众人议论纷纷,岁兰接着说:“因为黑煞寨正下方埋藏着俾格米王的秘密,无论它是什么,一定能让我们走出寒山,大鱼大肉。” 强盗们都很聪明,已经有人窃窃私语“如果这真是秘密,那个异乡人是怎么知道的?” “静静,都静静。”还有人在说话,气得岁兰拿起烟管朝他脑袋上一丢,“闭嘴,你是麻雀投错了胎?吵吵嚷嚷的。” “唔......”那满脸刀疤的恶汉不敢再说话。 岁兰道:“这件事情竟然已经流传到外面了,那我们时间就更紧张了,我想提前下去摸宝贝,这期间你们一定好好守住黑煞寨,被让那群孙子偷袭了。” “没问题,老大交给我们!”“就是,那帮孙子不被我们弄死才是奇迹。” 岁兰看着一切都按计划进行,非常满意,她说:“明天一早等那异乡人回来,我就带几个兄弟下去,没事了,你们睡吧。”她习惯性地想抽口烟,却发现烟不在手上,刚才丢那插嘴孙子去了,懒洋洋道;“给我把烟还上来。” “啊?哦。”刀疤恶汉上前,无奈那烟管经不起摔,已经断成两截。 岁兰怒道:“你陪我!” 恶汉道:“寨主息怒啊,息怒啊,我赔,我一定赔......不知什么时候......” “明天早前必须给我一支全新的,还有一袋子气味香醇的烟草,不管你用什么方法,我一定要抽到烟。” 恶汉道:“别、别啊,万一我不能......” “那就打你屁股!”她已愤愤离开。一群人看热闹的不嫌事大,幸灾乐祸地笑着,倒也是一片其乐融融的气氛。 陆饮冰在外围的山坡上看着寨里明亮的灯火,伸出手去摸,让自己觉得这缕温暖确实被他抓在手心。随之而来的就是黑暗、冰冷。 一切形成鲜明的对比。 陆饮冰望向那个被他重伤的自己所在方位,看见那边树林里果然还有些细微的动静。 是野狼啃肉的声音。 它们尖利的犬牙穿过皮肉,深深固定在血肉里,然后用切齿将每块肉有规律地割下,它们贪婪地吞吃着同伴的尸体。 那块大石板的碎片下已没有地狱来客的踪迹。 当野狼从他左脸撕下一大块肉时,他就像陆饮冰一样在濒死时刻爆发,斩杀了三头野狼,还有一头被他砍掉双脚,野狼们有肉了,是它们同伴的尸体,没有想象中那么好滋味。不过这顿肉能让它们再多活几天。 地狱来客身上有大量抓伤和咬伤,他半边脸还在不停地喷血,他赤脚走过一片又一片密林。 “咔啦。”一种机簧启动的声音。 等他反应过来时,他的脚已被捕兽夹夹住,小腿骨几乎粉碎! 几个猎户缓缓靠近,他们起先吓了一大跳。“小心!他、他不就是那个在歪脖子营地发疯的疯子吗?”不过他们稳了一会,发现这个人眼里与陆饮冰不同的地方。他好像多了点恐惧。 猎人最能看懂猎物心中的恐惧,他们一下子来了底气,哇哇怪叫着,用铁链托住他的四肢,然后和拖狗一样拖去猎人第二个聚居之所。 第六十一章 蚀龙洞 翌日天一亮,陆饮冰就坐在黑煞寨大门口等待。. 几个强盗打趣儿,“诶,小子,你昨夜又去找猎户算账啦?怎么旧伤未愈,又添新疤啊。” 陆饮冰说:“那些猎户也是这么说的,你看他们成了什么样子。” 强盗们自然嗔怒,咬牙切齿道:“他娘的,要不是他的剑比我长,哪里容得他进黑煞寨。呸!” “你先泄泄火,我们故意晚点放他进来,谁让他这么目中无人。” “嘿嘿,这个主意好。” 寨内忽然传出杀猪般的嚎叫,“那啥啊?”“嘿嘿,是昨天那个傻子,肯定没把老大的事情办踏实,今天有罪受喽。” 远远看去,一大群马贼嬉笑叫骂,看着高台上那疤脸恶汉接受家法。 那恶汉颤巍巍道:“这、这、这,不是打我屁股吗?你个王八蛋!” “呦呵,还敢当我面骂人,来,把东西给我。”岁兰坏笑着,行刑者将棘条做成的长鞭交到岁兰手上。那可是非常恐怖的鞭子,根根刺出的棘条长约半寸,遍布表面。 恶汉都吓得口吃了,“饶、饶、饶命......” 几个人上去把他裤子扒了,屁股朝天躺着,“啪!”这一鞭异常凶狠,那清脆的声音和恶汉杀猪般的嚎叫传遍了整座寨子。 连陆饮冰也能听见,他一直盯着夜空看,发现现在已经看不见星辰了,连那个接连闪烁了数日的天狼星也消散而去。[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他问道:“寨子里怎么了?” “你想知道怎么了,你自己来看哪!啐!”强盗在朝下啐了口唾沫,陆饮冰拾起落叶,将那唾液盛上,包进石头,然后揉成一团,猛地掷回去! “哈哈哈哈,呃啊!”强盗猛地掐住自己的喉咙,“你咋了?老兄!”“咳、呸!”他连着两颗门牙和那石头包住叶子吐出来,差点给自己的一口唾沫噎死。另一个强盗朝下面大喊,“别、别搞了,使我们错了,我们都不想把事情弄大,我这就给你开门。” 大门缓缓开启,陆饮冰一边进去一边观察着,这是扇异常坚固的大门,共六层,按照一层两尺的木板一层一尺的铁板排列,重量应该有数千斤,加上高高的垒壁,四周耸立的箭塔、哨塔,以及寨内囤满三五年的食物......看来黑煞寨确实是个易守难攻的地方,也难怪那些近乎癫狂的猎户这么久都无法下手。黑煞寨就像只全神戒备的豪猪,谁敢去吃它,自己也扎得一身毒刺。 惨叫声划过陆饮冰耳际。 这下他看清楚了,岁兰脚踩着恶汉的脑袋,一鞭一鞭地鞭打他的屁股!直打得血肉模糊,估计半个月不能走路,那恶汉一开始狠狠地叫,后来叫的力气也没有了。 看见陆饮冰走来,岁兰这才扔掉鞭子,一脚将那恶汉踢昏,吩咐手下,“行了,你们记得给他贴药。” 各位强盗也回到他们的工作岗位去,有的是哨兵,负责警戒,有些是弓箭手,专门射击寨子附近的可疑人物,更多人有精炼的盔甲和皮衣,他们在高高的木墙上来回巡逻。陆饮冰看得出神,“虽然你们一个个都比强盗凶狠,但这里倒是井然有序嘛。” “那是按照原本黑煞寨那些人的巡逻方案布置的。”木三一下锁紧眉头,“你也觉得很专业对吧,根本不像是流落荒野的野匪,那些人显然比我们熟练,他们就是为了俾格米王而来,甚至做好了一切的准备。” “可他们还是失败了。”陆饮冰接下话茬,岁兰曾说过,大部分人全都下到地宫去,可却再没有回到地面来。 跟在岁兰身后的人还是那么几个,拾叁、疯狗、老三,还有七个说不出名字的伙计,他们全都带着锋利的大砍刀和足够燃烧数日的火把、燃油,以及一些干粮。 陆饮冰根据这些物品推算,难道他们要在地下经过十天的探索? 拾叁只是诧异地盯着陆饮冰,陆饮冰回头看着他。 “你难道已经......?” “嗯。不过没你所说的那般纠结,我感觉前所未有的轻松。” “你真是个冷血的混球,不是吗?”拾叁恶狠狠地看着他,他以为陆饮冰没有丝毫犹豫就斩杀了自己最爱的人。一个人如他这般,怎不冷血?怎不可怕? 两人没有更多话语。 只见前方一道乌黑的幽谷,这幽谷被闭在黑煞寨中,不见天日。顺着幽谷下行,墙壁上挂满了油灯,油台做得特别宽大,使得油灯可以一次燃烧半个月左右。 岁兰介绍道:“我们把这里叫作蚀龙洞。”这空旷的幽谷竟然占了整座黑煞寨的十分之一,还有一些强盗在辛苦劳作着,他们从幽邃洞底推上一层又一层灰色物质。像是某种腐蚀物。 岁兰拦住一位,问道:“还有兄弟失踪吗?” 那强盗猛地点了点头,“昨夜顺子不见了,我们也没注意,以为他去撒尿了。” 岁兰拍拍他的肩膀,“好,你注意点,今晚叫人轮流守夜,一定要两人一组,不要单独行动。” “晓得了。” 幽谷下传来一些凿石的声响,岁兰说:“我自从掌管黑煞寨开始就组织人手继续往下挖掘,把这个坑洞朝周围扩大,发现寒山确实是龙尾上的某个肢节。” 陆饮冰道:“可龙骨是挖不动的。” “你说的对,这坑洞恐怕在俾格米王那个时代就留下了吧。” “当时有某种力量击穿了龙骨?” “不错,不错,你不知道蚀龙洞究竟有多深,已经十多年了,我们终于挖出了当时那群人消失的通路,大约一年前才竣工吧。”她端起全新的烟管,这是非常考究而精致的烟管,可惜烟太呛了,是劣品,所以那疤脸恶汉才受罚。“可是,自从我们在下面建立了一个临时营地,就不断有人失踪。算上刚才那个,一年内我们损失了十七个弟兄。” 整个黑煞寨也才四百多人。 一行人机械性地走着,陆饮冰怀着敬畏之心朝底下望去,是什么击穿了号称坚不可摧的龙骨,留下这样的深洞。 那不是人类可以办到的。 第六十二章 尸骸 他们继续朝下走,走了七炷香都没走到头,越发感觉龙的强大。 陆饮冰道:“如此说来,寒山就是俾格米王的遗骨吗?” “不。”岁兰吐出味道刺鼻的烟圈,她说:“你需要对龙族的历史好好了解一下,通常龙也有很多种,「亚龙族」、「巨龙族」、「古龙族」......各种族类也有着大量混血。俾格米王就是混血龙,俾格米在龙的语言中也是瘦小的意思,但它身份尊贵,所以有巨龙殉葬。” “你是说寒山是某条巨龙的遗骨,而在巨龙的遗骨之下才是俾格米王真正的陵墓?” 岁兰冷冽一笑,“如果这样太称不起它的身份了,据我多年考究,至少有九条龙殉葬。” “什么?”在场所有人深深吃了一惊,岁兰从未对他们说过这样的推测。 那幽冥之间,天地混沌。 一位孤独的混血龙王伫立在天地之间,它明知死期不远,将六翼卷起,盘住自己不断流逝的力量。周围九条巨龙用它们粗壮而坚实的双翼盘住整片天空,它们的双翼巨大到耸入云霄,每一位巨龙都是天地造化孕育出的龙族强者,何况这九位血脉最纯的巨龙族勇士。它们发出的音符令大地颤抖,令天幕昏沉。因为它们将不吃不喝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守护最中心的俾格米王,等待着它的陨落。 而守卫者也会渐渐死去,就像人类帝王流传的陋习一样,这些古代龙族也有着这种类似于殉葬的行为。 这样的行为加速了龙族的毁灭。 脑海中浮现出那一幕幕苍凉的景象,陆饮冰道:“我只知道龙族是很长寿的。” “长寿不代表永恒,尤其混血龙,它们至多不过千年的生命。”岁兰说着,“古籍记载,俾格米王是五族混血。” “哇塞!”老三道:“厉害呀,那这家伙岂不是继承了多种特质,一统龙族了呀!” 岁兰道:“通常血脉越纯的龙所继承的力量越大,但俾格米王难得一见地发挥了所有力量的极端。” 老三道:“对呀!它不牛逼哄哄的?” 陆饮冰只是笑。 岁兰道:“方才我不是说过混血龙族特别短命吗,俾格米王好像只活了五年。” “啥?五年?那不还是个娃娃就夭折啦?” “可就在这五年里,它发挥了龙族力量的巅峰,才被誉为俾格米王,还有那些人孜孜不倦地寻求它的力量。” 一席话说完,他们已经下到蚀龙洞的最底层。 这里灯火辉煌,十几间帐篷耸立其间,这些强盗大都全副武装,还在一车一车地运出那些灰色物质,累得气喘吁吁。陆饮冰喊住一位,用手撮了撮那些灰色物质,有些细微的臭气,摸起来就像面粉,他问:“这是什么?” “我们也不清楚,反正当时堆满了蚀龙洞,使我们用人力一铲子一铲子挖出来的。” 强盗推车走远了,营地里橘红色的火把闪烁着,将一张张人脸都映得狰狞可怕。陆饮冰看着岁兰心事重重的样子,显然她也不清楚发生了什么。 一行人走过营地,发现一个硕大的入口。 入口处虽被火把照得通亮,内部确实漆黑一片。 陆饮冰说:“你们打开入口也有些日子了吧,怎么还没找到路吗?” 岁兰道:“你想不到啊,这里进去就是错综复杂的迷宫,我们花了一年多的时间探索了不下百次,每次都要走过几天几夜,只发现了九十九条死胡同,终于被我找到一条可行之路。你来得正是时候。” 一行人让开路,这条入口初及狭,才通人,可进去后却很宽敞,三个人高马大的强盗举着火把在前探路,陆饮冰、拾叁、岁兰、老三就在中间,疯狗和其他四个兄弟殿后。 火把烧开一些透明的丝网,陆轻尘抓下一些来,发现这丝网也是灰色的,蜘蛛丝不像蜘蛛丝,蚕丝不像蚕丝,全无韧性,一折就断了,更像某种被消化过后的纤维素。 陆轻尘道:“土匪头子,你可晓得那一车一车的灰东西是什么?” 岁兰说:“是要了那些禽兽老命的东西。” 这里道路确实错综复杂,一直绕了一个时辰左右,他们才抵达岁兰所说的地方,这一路上她都叫人用黑色染料标记好,所以才不会迷路。 不知为何,龙骨都是洁白如玉的,所以黑色染料看起来才那么明显。 先到的人将附近油灯续油点上,整个场地明亮起来,“天哪。”老三发出惊呼,这里遍布尸骸。是人类的骸骨,显然已经有好多年了,岁兰满意地抽了口烟,她说:“这些禽兽好像就被灰色物质压死不少,详细的我还没看过,拾叁,你来帮我看看会说话的尸体。” 拾叁走上前来,他看着这些骸骨浑身上下没有任何伤口,只有空荡荡的骨架,倒是死前有剧烈挣扎的痕迹,所以他说:“应该是整个地方忽然被大量灰色物质淹没,他们窒息而死,所以身上没有任何伤痕。” 陆饮冰道:“你说的对,但不全对。” 拾叁道:“那你肯定有更好的见解。” 陆饮冰说:“让尸体保全有的是方法,毒死、饿死、甚至是被吸干鲜血而死。” “龙骨之内何来毒素?” “这地方埋久了就缺少氧气,人一下来就头晕目眩,失去意识,然后窒息而死。然后他们的尸体还会发出沼气,这种物质害死了剩下的幸存者。” 拾叁又问,“那饿死呢?” 陆饮冰说:“这点倒不太可能,若果人真得饿到极限,他们肯定会为了吃人肉自相残杀,可所有的尸体都那么完整。” 拾叁说:“我只同意你最后一个推测。”他指出骷髅的骨架上那些细小的几乎看不见的圆孔,这些圆孔甚至贯穿了骨头,倒真有被吸血至死的嫌疑。可这是巨龙的骸骨之内,而且封存了整整一个时代,有什么东西能在这里生存呢? 无论如何这一切都已过去。 陆饮冰踏碎他们的骸骨,径直朝那个漆黑的洞口走去。他发现洞口坑坑洼洼,好像是用牙齿一口一口啃咬出来的。无论那是什么东西,牙齿肯定很大,本身体型也不小。